《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心得。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不仅可以丰富我们的知识,还有可能会改变我们的人生。当看完一本书籍或文章后,相信这些书籍也会让有些人感悟到不一样的思想。这时候,我们就可以将自己的感想记录下来写一篇读后感。那么,现在你是否对写读后感而一筹莫展呢?急你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心得”,欢迎阅读,希望你能阅读并收藏。
我曾不止一次看到过励志类的文章,但我印象最深刻的却是美国莫顿·亨特的《走一步,再走一步》。
故事发生在费城的一个酷热的七月天,主人公与五个小伙伴一起爬悬崖,可“我”却停在途中,不敢向上爬了,最后经过爸爸的指导,让我爬下了悬崖。读完故事,我不禁想:这位父亲有能力直接上去将自己的儿子抱走,但他却选择用话语鼓励儿子让儿子自己一小步,一小步地走,最后成功下崖。这位父亲一定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够坚强,他想让儿子明白“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的道理,他做到了。我十分佩服这位父亲的教育方式。
这让我想起我学习溜旱冰时的样子。我的爸爸一直在旁边看着我,鼓励我,正是因为有了爸爸的鼓励,即使我摔了跤,我也会勇敢地爬起来,小步小步地试到最后,我能够轻松地跑起来,爸爸比我还高兴。我也在学习溜旱冰的途中明白了只要脚踏实地,一小步一小步地来,你终会达到自己的目标。
回首文中的“我”,处境比我要糟糕的多,但还是坚持下来了。遇到困难的时候,不要去想这漫长的路有多艰难,也不要打退堂鼓,更不要从心灵深处否定自己。要一小步一小步地来,走一步,看一步,体会这每一小步带来的成就感,你就会发现原来实现目标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在完成梦想的途中也可以收获到喜悦。
我坚信只要把大目标分解成一步一步的小步骤,就可以像文中的“我”一样,完成自己的目标。(陈忠慧)
hdh765.Com更多读后感600字延伸读
向前一步读后感600字
《向前一步》这本书讲述了作者以及她的同伴在生活工作中,作为女性,所曾经经历过、感知过的一些事,她们的人生。可怎么会似曾相识一样,那么的熟悉?原来作为女性,尽管人生际遇是不一样的,在不同的国度,说着不一样的语言,从出生成长到进入社会,都不约而同的面临着相似的情景。家庭、社会、乃至我们自己,竞有意无意,设置了一些坑坑绊绊。身在其中,浑然不觉,默然承受。
如果没有恐惧,你会做些什么
面对自己的内心,你有什么一直未能实现的想法,想的太多,做的太少?是竭尽所能的奋力一搏还是留有余地?作为女性,要勇敢的追求自己的目标,不要画地为牢,圈一个小圈子,停下了脚步,禁锢了思想。只有自己成长得足够强大,才能看见更高更远的风景。犹犹豫豫、瞻前顾后的你,更勇敢点,春虫夏蝉,几十年的光阴一晃而过,不负心中仍然还有的冲动和梦想。
怎样才算良好的发展?
总的来说是要有利于人成长的。撞了几十年钟的和尚和四处化缘的,能一样吗?促进个人潜能的发展,就要不怕麻烦、不怕吃苦,不怕折腾,经历过,所见所闻会带来一些不同的想法。
“爬格子”而不是“爬竖梯”
爬格子,即便是偶尔的退步,也有多条路可以向上攀爬。惰性,是需要长期坚持去抵抗的,惯性强大,不动脑不费力的傻待着是很惬意。但是哪怕我们不擅长,哪怕我们有恐惧,行动起来始终是都是好的。
要学会寻求帮助
无论家人、同事、朋友还是孩子,适当的寻求别人的帮助。适当示弱,让自己休息一下,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何乐而不为。
与书中描写的一样,在工作中,女性常常低估了、看低了自己。不去表达自己,逆来顺受。与男性相比,更谨小慎微,更没有存在感,实际上女性付出的却更多。
女性现如今的地位,是无数代人奋斗努力的结果,希望在不远的将来,能够越来越好。向前一步,任重道远,你我皆在其中。(庄欢)
《泥步修行》读后感600字
这本书虽没有教人如何修行,但如果深入探索书里面的一些思想,便能很容易开始修行。里面写了余秋雨先生自己的一些破惑经历,同时对儒、道、佛、心学、理学一些思想的认识。更是把自身思想理论化,找出各个思想的优缺点,仿佛是为了让自身更加和谐。
人生之惑有很多,余秋雨先生讲了,财、位、名以自身经历为例,也从侧面显现出先生的修养和德行。
我觉得我在这本书里面学到了什么?
自然
何为自然?我觉得就类似于随心随性而为,却顺应着道,也就是我所做之事即是我所想做的,又是无意识间被认可了的,也就是无意识间被道德、规则、法制所肯定了的。
例如我帮助了一个人,是因为我想帮助这个人。而不是因为别人会感恩自己,才去帮助别人
对无的概念延伸到空的提升
接触无是在道德经里面。因为无,所以无求,就不会被有所伤害。无心仁,而得仁。指我本来心里面没有仁这个行为定义,但我却无意间做到了仁。这种仁,往往是刻意修养不出来的。
而空则是看空这一切,什么都没有。没有道德,没有名利,什么都是浮云的感觉,让人无所执。同时又阐明缘起是一切事物产生的原因。
此可谓大胸怀。
但也深感这种思想的虚妄空无。倘若在心态上保持这种宽广视角倒是不错的,但如果用其对待所有,自己便觉得往后余生仿佛只有一种虚无之感,或许人无所求更重要是在自身的修行上面,空更重要的是在本质心态上面。如此才能得而不觉得。仿佛这些东西都只是修行之中的附属品,却又不会厌恶或随意糟蹋。
这本书在德行上说自然,在大方向谈本质,无论怎样,都是让人看清行为和自身的思想偏执,只希望勿失本源。并真正看到它才能不惑,才能破惑。
《我们一起走,迪克》(优质读后感)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狗迪克和盲人阿炯的故事,迪克因为长的太丑了,所以被主人丢入森林让它自生自灭,正是因为如此它学会了捕猎的技巧。
一天,一只猎狗帮主人抓到了猎物,主人很高兴,不断地用手抚摸它。这一幕正好被迪克看到了,它也有一个主人,从这以后,迪克开始到处找主人,可是,没有一个愿意给它当主人,人们就是因为它长得丑才不愿意的。一天,迪克遇见了阿炯,阿炯收留了它。从此以后,迪克就担当起了阿炯的拐棍。每天阿炯到福鑫酒楼拉二胡的时候,迪克就尽职尽责地护送阿炯,到了时间要回家的时候,迪克又护送阿炯回家,每天重复着这样乏味的工作……直到有一天,福鑫酒楼购进了一台收音机,再也不用阿炯拉二胡了,迪克知道后,大闹福鑫酒楼,迪克闯了大祸……福鑫酒楼的老板和警察一起到阿炯的家找迪克,迪克马上把阿炯藏起来了。然后,到了晚上迪克咬断绑阿炯的绳子,带着阿炯穿过死林,到昆明找他的阿妈去了……
我被文中的迪克对主人忠心耿耿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他挣钱为主人治病,被一些小孩当活靶,几乎打得半死,可心里还想着主人。迪克长的虽丑,却是善良的,我们不能以貌取人,应该看看他的内心深处最善良的一面,当看到白狮狗代替了迪克成为阿炯的伙伴在台上风光,但是把真正的迪克关入大牢时,我非常气愤,这些瞎了眼的人们,就凭它这瘦弱的身体,这笨拙的技术,怎么能保护阿炯闯荡死林,怎么能去当别人的活靶子?说不定它会离它的小主人而去呢!人们总是用外表的美来掩盖内在的丑,而把内在的美视而不见。
记住“人不可貌相”哟!
《我们一起走迪克》(精选读后感)
关于丑与美------《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非常感人,让我对丑与美有了新的认识。
书中的迪克是一条丑的出奇的猎狗:一副斜巴眼,眼角还长满了眼屎,天生就是一张歪嘴,还淌着口涎,长着一身乱糟糟的黑狗毛。。。实在是太丑了,连狗妈妈都不想多看一眼,所以,在它出生3个月刚刚断奶后,便被丢弃在了人迹杳然的原始深林里。
阿炯是一个离异家庭的瞎眼少年,后母嫌弃他,父亲也经常打骂他。他自幼跟着卖唱的钱老瞎学拉二胡挣钱糊口。一个偶然的机会,一直寻找着主人的迪克和贫穷可怜的阿炯相遇了,迪克成了阿炯的导盲犬,从此以后,迪克帮助阿炯战胜拦路的狗群;因为赔不起茶馆的1000块钱,继母还有警察要抓迪克并且打死它抵债,阿炯将迪克隐藏起来,而迪克为了救阿炯不顾危险和圈套跳出来救阿炯。。。看着这些情节,让我感动得眼泪都流下来了。
更感人的还在后面。他们被迫背井离乡,踏上寻母之路。在死林里,迪克在忠诚和爱情二者之间,在几经挣扎之后,选择了对主人阿炯的忠诚,大义灭亲咬死了怀着自己的后代的红犲狗红娜。带着阿炯安全离开了死林,到了阿炯母亲所在的城市昆明。在这里迪克帮助阿炯卖艺讨钱,在阿炯病倒后为了挣钱给阿炯治病,它甘愿挨揍,甘愿冒着生命危险当武术陪练。这些都是非常人所能做到的,更何况一只狗呢?难道你不觉得迪克这只丑狗所做的一切都闪耀着善良的美丽光芒吗?
而与之形成对比的阿炯的后母,还有阿炯在昆明找到母亲后,歌舞团的团长继父宋老板为了自己的名声和所谓的面子,不让他认自己的亲妈,不让迪克上台表演,找了一只假的迪克来代替真的迪克。。。这些都是外表漂亮的人所干的丑陋的事情。
看完这本书,我更加明白了,丑与美,在于内心而不在于外表。
《我们一起走,迪克》(精选优质读后感)
最近经常下雨,哗啦啦的。似乎与天气相符,我也看了一本催人泪下的书《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真让我感动!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长相因极其丑陋而被许多人嫌弃、抛弃的狗踏上了“寻主之路”。在一次偶然中,它遇到了双眼失明的阿炯。阿炯并没有嫌弃它的长相,反而给它取了个好听的名字:迪克。后来,阿炯受不了后母和父亲的虐待,和迪克离家出走,去“豆腐营”寻找亲生母亲。一路上他们相依为命,经过许多惊险的事情,他们之间的友谊越加深厚……
最让我感动的是:迪克在阿炯发烧的时候,为了挣钱给阿炯看病,它毅然选择了给人当“活沙包”这个方式。一次下来,迪克凭借着自己的机智与勇敢,从死亡圈里一次次跳出来;它被揍得鼻青脸肿,鲜血哗哗地流。但它什么也不管,叼起那个盛满纸币的白瓷碗就向桥下的桥洞走去。这时,我深深地被感动了。啊!迪克真有灵性!它明白,阿炯无依无靠,唯一能靠的只有自己。如果现在抛下他不管,他就会被病魔折磨而死。它更明白,在它心里,阿炯早已不是它的主人;而是它的亲人,它最亲的朋友!所以,无论如何都要不顾一切地去救阿炯!
“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这句话一点也没错。迪克和阿炯之间的深情厚谊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做到的。例如在抗日时期,一只狼狗看见自己的主人被残忍的日军当场绞杀,连连哀嚎,转眼被愤怒取代,不顾一切地去扑咬敌军,一心想为主人报仇。不幸的是,它还是跟随自己的主人去了天堂。
做任何事都不能只看事物的表面。只要将心比心,拿真心去交朋友,那么,你一定能获得一段段宝贵的友谊。
《我们一起走,迪克》(精选读后感)
一本好书会深深的感动一个人的心灵,一本好书会造就一个人;一本好书会把人带入一个包涵丰富情感的多彩世界里……我就读了这样一本好书,它就是沈石溪动物小说《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把我带入了充满丰富情感的世界里。在这个世界里有一只被遗弃的丑狗,他无家可归,也没有人收留它。而它遇见了在茶馆里卖唱的盲少年,从此开始了导盲犬的生涯。他们历尽千辛万苦从丽江来到春城昆明找到了留别已久的阿妈。可是,在那里他们生活的并不快乐。于是,盲少年阿炯与丑狗迪克走上了流浪的道路,他们带着彼此永恒的爱走向光明,走向属于他们的地方……
这本书打动了我的内心深处,当你细读这本书时,会产生怜悯之心。当我看到盲少年阿炯被剥夺了卖唱的权力时,你会为阿炯打抱不平。凭什么把阿炯赶出茶馆?人们就是爱喜新厌旧,更何况阿炯是一个年满十四岁的盲少年,你怎么忍心将他赶出茶馆?阿炯挣这么一点钱多么不容易啊,真是令人又可气又可恨!看到这里我会感觉到阿炯是一个命苦的孩子。
我也十分欣赏迪克,我觉得它是一条帅气而又美丽的猎狗,在迪克的世界里我看不到“丑陋”这个晦气的词语,看到的总是它老实的守在小主人身旁,做他的导盲犬。迪克深爱着它的小主人,它为了小主人咬死了那只它深爱的红娜;为了小主人它宁愿在街头卖艺;为了小主人它甘愿挨揍……
这真是一条好狗,一条值得人称赞的好狗,一条可以把主人照顾的无微不至的好狗。
可是,他们就这样带着永恒的爱离开了,他们将带着爱走向一个光明的世界!一个属于他们的地方!
啊!让爱走向光明吧!
读后感《《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心得》一文希望您能收藏!“好读后”是专门为给您提供读后感文章而创建的网站。同时,hdh765.com还为您精选准备了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