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小学生读后感 初中读后感 高中读后感 四大名著读后感 中外名著读后感 读后感600字 读后感800字 读后感1000字
你的位置: 读后感 > 读后感范文 > 天工开物读后感 > 地图 > 天工开物读后感

天工开物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4-11 来源:互联网

天工开物读后感(汇总5篇)。

人们在阅读了一本书籍后会迸发一些不一样的感悟,尤其是阅读过作者写的作品,书中的情节让我欲罢不能。这里推荐大家亲自动笔写一篇读后感。编辑给你提供了以下的《天工开物读后感》,通过本文希望能帮助到您!

天工开物读后感【篇1】

人类的生存依赖五谷,但是五谷的生长需要人类的种植,人类的发展需要科学技术。《天工开物》是我们祖先对于农业和工业技术等的总结,是存世最早的一部著作,也遥遥领先于同时代的世界它详细记述了有关农业物种培育和冶金工艺工艺等内容,同时还记述了有关工艺设备和组织生产等方面的研究经验。

在农作物品种的培育方面,本书通过人们对水稻、麦子等新品种开发事例的研究,分析了土壤、气候和培育方法对于农作物品种生长变化的影响,同时又根据蚕蛾杂交所出现的'变异情形,指出了人为的方式可以改变物种的特性。这为农作物新种的培育奠定了理论基础。

在冶金工艺方面,记述了锌的冶炼和锌铜合金的内容,这不仅在中国史上是首创,在世界科技发展史上也是率先提出的。而书中关于用锌金属代替炉甘石冶炼金属铜的方法,也是世界历史上采用该技术的首次记录,非常珍贵。

书中关于各种工艺技术的记述比如水车的应用、灌钢技术、失蜡铸造、排除煤矿瓦斯技术和熔融技术等内容,都涉及许多物理学的力学和热力学等方面的知识。《天工开物》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世界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

《天工开物》对农业和工业的叙述让人敬佩,更让我惊讶的是古人的智慧。“土脉历时代而异,种性随水土而分”,这是蕴含哲学含义的,讲述了事物的变化,从土壤到农作物的品种和特性,将随水土的变迁而改变。古人能认识到这种发展规律,让我震惊,谁说古人的智慧比不过现代人?这不是很好的佐证吗?

天工开物读后感【篇2】

春节期间,我听说央视新推出了一档爆款文化类节目《典籍里的中国》,传言它既形式新颖,又以详实考证为基础。对学术作品,我尚且惯于鸡蛋里面挑骨头,对于电视节目,则更是多抱有批评态度,因此早有挑刺之后冷嘲热讽,继而在朋友圈怒刷一波存在感之准备。但没想到的是,仅仅观看第一期节目几分钟后,我脑海中浮现出块头最大的一个词,就是触动,因而立刻对家人说,这是个好节目,我不能骂。

3月7日,《典籍里的中国》第2期姗姗来迟,这次更让我没想到的是,就在第一期《尚书》之后,介绍的是明代科技巨子宋应星及其《天工开物》,这几乎是科技典籍在综合文化类节目中出场顺序最早的一次。作为一名研读中国古代科技史的学者,我眼前闪现过的是为整理科技典籍做出卓越贡献的历代学界前辈和亲爱同事们的身影。而且《天工开物》与我本人还有一层缘分,就是考博士时,专业考卷第一题考的就是这个书名有什么含义(也是节目里主持人向专家们问的第一个问题)。后来读书做研究,在遇到各类技术史问题时,也时常需要回头去细读《天工开物》,时时惊叹于此书记载之宏富细致,不愧享有中国17世纪的工艺百科全书之盛名。可以说《天工开物》是一部伴随我们学习成长的经典,可惜的是由于科技史专业在学科体系中属于是冷门中的冷门,针对《天工开物》进行系统研究的专著,迄今仍不超过五部,这还算上了日本、德国等外国学者的工作。可以说,我们学界要走的路还很长,而央视帮助我们向公众引介传播这部无价经典,当然是一件值得逢人说项的美事。

这一期节目以《天工开物》中与农业有关的第一篇《乃粒》入手,设计了宋应星与中国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院士跨时空相遇的情节。这种手法对于从事跨文化研究的学者来说,实际上并不陌生,我们如要论述宋应星在科技史乃至人类文明史中的地位,不把他和来自欧洲、阿拉伯等文化的学者,以及把《天工开物》所含认识与近代更加成型的科技思想作比较,就无法得到适当认识。如何评价宋应星和他的《天工开物》,会随着我们对他本人,以及所比较对象了解的逐渐深入而更加准确,这将是一个永无止境不断进展的过程。节目制作者选择《乃粒》,或许也有从第一篇入手,引导观众领略宋应星贵五谷而贱金玉的编纂观念,以此为起点,去畅游《天工开物》全书更加浩瀚的知识海洋之意,如何煮盐、制陶、冶铸、造车这值得有识者制作一整套纪录片,但却不是短短一期节目的任务。

另外,谈农业,不但观众对其相对熟悉易于接受,从学风角度来说也更容易脚踏实地。农学与天文学、医学和算学一道,属于中国传统科技知识里历史悠久、成就突出的一个领域。关于中国古代农业的作物、农艺、农具,学者们积累了相当深厚的研究基础,而《天工开物》被公认为反映了中国17世纪农学的实况,对它进行简介,涉及的是名副其实的中华宝贵文化遗产。相比之下,一些论述把《天工开物》中某些模糊理念与近代科技思想相类比,来论证中国古代某类理念的领先性。我们倒没必要一定以这些模糊的领先性作为做节目的出发点。至于原因,一方面像前面所说,如果我们对其它文化有充足了解,就会发现这种模糊理念在世界其他地方也常会出现,另一方面,要赞扬《天工开物》伟大,用书里确定无疑的表述就已经足够了。

天工开物读后感【篇3】

《尚书》被称政书之祖,史书之源,诵其以知先贤治政之本,以知朝代兴废之由,以知个人修身之要。当戏幕拉开,伏生带着她向我们走来。

汉文帝听闻山东的伏生可讲学《尚书》,派晁错前去受教。

年已九旬的伏生缓缓抬起头。

他已老了,忆起往事仍泪水纵横,然典籍可传的喜悦与欣慰又使他止哀,说起大禹定九州和牧野誓师的周武王。他眼早已有些花了,可他分明看见甬道前处是有人挥臂高呼的。

禹敷土,随山刊木,奠高山大川。

这景象他梦里应是见过,这话他也不知传授讲学过多少次了。他记得大禹定九州,哪九州也清楚得很。他是山东人,是九州人,是华夏人。华夏,自古就为一体。他听到来自两千多年后的声音这样说,默默点了点头。

称尔戈,比尔干,立尔矛,予其誓。

他险些被声势浩大的军队唬了一跳。周武王挟着天意,在电闪雷鸣中浩荡前进。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民意不即天意吗?此乃颠扑不破的真理啊。

他还见到了两千多年后的藏书秘府,那的小孩和自己幼时衣服不同,话却是一样。

年已九旬的伏生缓缓抬起头,掺杂纠纷浑浊的眼中光明明灭灭。一生的颠沛、一生的苦难、一生的尊崇、一生的护佑在干涩的眼眶里凝化成了苦之又苦的泪,泪中包裹着楚人一炬留下的焦土,包裹着故宅的残垣,包裹着荒野的遗骸,包裹着先贤字句与华夏人的根与魂,浸润了历史的扉页,经由千朝万代的笔墨重了又重,晕染到了现在,延展到了未来。

事实上的伏生并没有见到2000多年后的今天,也不知道后来的《书》经历了什么,他以一生所护的《书》是否能一直执在后人手里心里。那时的他似乎没想那么多,又或许早已决定义无反顾。这个决心沉重,沉重到他的妻与子都被埋葬在重重荒野之下。当他几经辗转流离剖开宅中壁的时候,破碎的是墙壁,是他的家人故宅,袒露的是二十八篇典籍,是经历史淘洗、时代冶炼仍旧熠熠生辉绵绵不断的华夏文化。

王鼎钧在《碎琉璃》中有言:时代像筛子,筛得每一个人流离失所,筛得少数人出类拔萃。伏生在被历史洪流冲走时,把《书》还给了天下,他没有被冲走,他的名字与《尚书》与世长存。

五千年文化,三千年诗韵,我们的文化从未断流。伏生来去间,《尚书》也在当今时代破壁而出。

当晁错离开,戏幕落下

他发出一声满足的喟叹,以蹒跚的步伐走回历史。

天工开物读后感【篇4】

农历牛年大年初一晚黄金档,《典籍里的中国》在央视综合频道一经亮相,就以强大的思想穿透力和独特的艺术感染力成为现象级爆款,也成功为文化节目树立起了新的标杆。

3月7日晚8点档,《典籍里的中国》第二期在央视综合频道与观众再续经典之约,聚焦中国首部关于农业和手工业生产技术的百科全书《天工开物》,致敬古有《天工开物》,今人继往开来的科学精神。

生人不能久生而五谷生之,五谷不能自生而生人生之,这是《天工开物》首篇《乃粒》中的一句话。节目中,相隔300余年的袁隆平与宋应星透过一粒种子,找到了属于科学家的共同梦想:求真务实、造福人民。

典籍

此书于功名进取毫不相关也

节目由当代读书人撒贝宁带领观众游历于时间的长河。他从1961年湖南安江农业学校的一片试验田里启程,遇见立志让稻子长得有高粱那么高,穗子有扫帚那么长,籽粒有花生米那么大,每个人都可以在稻穗下乘凉的袁隆平,而后穿越到300多年前明朝万历年间的江西稻田,拜访同样为了五谷丰登,物阜民康的朴素梦想跋涉不止的宋应星。

这期节目,在戏剧呈现上横跨宋应星的青年、中年、老年时期,以他和哥哥宋应昇、友人涂绍煃的珍贵情谊贯穿始终,讲述宋应星如何在六次科考屡次不中的逆境下,靠着兄弟们的支持与鼓励,把多年走访大江南北了解到的生产方式和工农技术都记载下来,最后写出《天工开物》。

此外,舞台对《乃粒》《舟车》《乃服》《佳兵》等卷所涉及的明代社会生活、生产景象都做了细腻的呈现。《天工开物》的序言中,写着一句非常有力量的话此书于功名进取毫不相关也。六次科考落榜的失意里,宋应星没有被打倒,他在数次赶考奔波的所见所闻中,认识到工农业生产的巨大价值。于是他选择回归自然,走出了一条与当时的读书人不同追求的路。

穿越

宋应星和袁隆平握手

你能想象宋应星和袁隆平握手吗?跨越多个朝代、发起古今互穿模式的第一期节目《尚书》,已然让《典籍里的中国》成为观众眼中的穿越高手。

在《天工开物》这一期里,老年宋应星在当代读书人撒贝宁的带领下,感受300多年后的天工开物:他昔日从江西到京城(北京)得花上半年的赶考路,如今坐上中国制造的高铁仅需3个时辰左右,若是坐上中国人自己造的C919飞机,则只要一个多时辰就到了;当听说后世造的大火箭长征号可以把月球车载到月亮上,奋斗者号深潜器可潜入大海万米之深,尤其是在袁隆平院士的稻田里看到他心心念念的乃粒,他既惊讶又欣慰地连呼了不起:太好了,天下人衣食富足,我无憾了!

尝试

典籍知识坚果

全新亮相的《典籍里的中国》,将博大精深的厚重典籍作为连接历史与现实的桥梁,着力从这些中华文化的集大成者入手,在钩深致远的求索之中,让年轻人和全世界了解学术中的中国理论中的中国哲学社会科学中的中国以及为人类文明作贡献的中国。

《天工开物》全书共18卷,123幅图,初版距今已有近400年。其中,不论是百姓汲水舂米的日常工具,还是制取海盐、炼铁纺织的精巧技术,字里行间都流淌着格物致知、经世致用的科学态度,迸发着熠熠生辉的智慧光芒。

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所长张柏春、中央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蒙曼、中国国家图书馆副馆长张志清做客本期节目,在访谈现场为观众精炼讲解《天工开物》的意义和内涵。他们从神农氏、后稷、宋应星讲到袁隆平、屠呦呦等一代又一代矢志不渝的追梦人,从《天工开物》论及先秦时期的《考工记》、东汉科学家张衡的天文学著作《灵宪》、宋代科学家沈括的《梦溪笔谈》

《典籍里的中国》让人们看到,科学精神、创新基因一直以来都刻在我们中华民族的骨子里,继往开来,传承不息。

天工开物读后感【篇5】

新一期《典籍里的中国》播出,致敬古有《天工开物》,今人继往开来的科学精神。袁隆平、宋应星两位科学家跨越时空的握手,也被刷上热搜。

节目中提到的《天工开物》,是中国首部关于农业和手工业生产技术的百科全书。它的作者是明代科学家宋应星,则拥有一段跌宕起伏的人生经历。

生人不能久生而五谷生之,五谷不能自生而生人生之。

此语出自《天工开物》正文首卷《乃粒》,大意说,人类自身并不能长久生存下去,人能生活下去是因为人能依靠五谷养活自己;可是五谷并不能自己生长,而需要靠人类去种植。

《典籍里的中国》将时光的指针回拨,在明朝万历年间,年轻的宋应星一头扎进稻田忙碌着,期待五谷丰登,物阜民康,他立志要写成《天工开物》,总结实用之学,使之流传后世。

在屡次科考不中的逆境里,宋应星把多年走访大江南北了解到的生产方式和工农技术记载下来,终于完成了这部巨著。晚年,他把书中的农业和手工业的技术教授给乡邻,福泽百姓。

在《典籍里的中国》里,相隔300余年的袁隆平院士与宋应星透过一粒种子,找到了属于科学家的共同梦想:求真务实、造福人民。

故事临近结尾,年逾古稀的宋应星看到了袁隆平研究出来的高产杂交水稻,激动不已;而两位科学家跨越时空的握手,令观众潸然泪下。

节目播出后,许多人重新认识了宋应星这位科学家。他天性豁达,但人生特别跌宕起伏。

因为聪明,他很小就与哥哥在家塾中就读,后来拜在一位举人门下做学生,颇得老师及长辈的喜爱。年纪稍大一些,顺利考入县学,熟读经史典籍,尤其推崇张载的关学。

从阅读内容来看,宋应星真正做到了杂学旁收,对天文学、声学、农学及工艺制造之学有很大兴趣,甚至熟读过李时珍的《本草纲目》,对科学类的书籍也很感兴趣。

虽然很喜欢安静地读书,但他在生活中基本能做到诗与远方兼顾,喜欢音乐、写文章,空闲之余会与好友出游,饱览风景名胜,一边赋诗留念,一边纵论天下事。

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宋应星的少年时代,那大概是顺风顺水。万历四十三年,宋应星跟随兄长,来到省城南昌参加当年的乡试。

这次考试,有考生一万多。他的考试成绩也不错:全省第三名。其兄名列第六。

但这之后,他参加了6次科考,均以失败而告终。大概是心太累了,宋应星不再惦记着参加科举考试,选择成为彼时江西省袁州府分宜县学教谕。

一部充满科学精神的典籍

算起来,宋应星这次的任教时间不过短短三四年,但却是他重要的人生阶段,他的很多重要作品都发表于此期间。

闲暇之余,他决定写本书,捡起当年的梦想。

宋应星整理昔日科考路上的见闻,又查阅本县所有的文献记载,还去外地考察各行业的技术。除了整理收集资料以外,他还画出了很多设备的操作图。

花了数年时间,这部书才完成,取名《天工开物》。该书最终在宋应星好友涂绍煃的支持下,得以出版。

全书共三卷十八篇,收录了农业、手工业诸如机械、兵器、火药、纺织、制盐、采煤、榨油等生产技术。宋应星对上述技术经验进行梳理和概括,令它们成系统、有条理,更易于流传。

比如,书中记录了农民培育水稻、大麦新品种的事例,研究了土壤、气候、栽培方法对作物品种变化的影响,亦有土脉历时代而异,种性随水土而分的科学见解。

难能可贵的是,他坚决驳斥鬼怪迷信之说,主张对事物的考察要用试见和试验的科学方法。对未经亲自检验的事物和现象,也不会随便下断言,十分严谨客观。

这种对待学术的严格态度,一直持续到《天工开物》正式刊行。据说,初稿中,原本有观象和乐律二卷,但他后来认为这两卷其道太精,自揣非吾事,故临梓删去。

它是一部充满科学精神的典籍,对这个评价,《天工开物》当之无愧。

科学精神,传承不息

《天工开物》的序言中,还有一句很有力量的话此书于功名进取毫不相关也。

经历科考落榜的失意,宋应星没有消沉,他在数次赶考奔波的所见所闻中,认识到工农业生产的巨大价值,于是他选择回归自然,走出了一条与当时的读书人不同追求的路。

从这个角度说,正如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所长张柏春所言:每一次都落第而返,但对宋应星而言又是满载而归。

很多观众都注意到了节目中的一个细节:在袁隆平院士的稻田里看到心心念念的乃粒,宋应星既惊讶又欣慰,连呼了不起:太好了,天下人衣食富足,我无憾了!。

天工,人其代之,三百多年后的我们,仍然在读《天工开物》,中华民族的科学精神、创新基因依然传承不息。

hdh765.coM更多读后感小编推荐

盘古开天地读后感汇总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书中蕴含着许多人类的智慧及思想,尤其是那些经典书籍作品。我们将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对于阅读过程中的所思所感,需要用读后感记录下来。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以下由小编收集整理的《盘古开天地读后感汇总》,建议你收藏本页和本站,以便后续阅读!

盘古开天地读后感 篇1

《盘古开天地》是一个神话,也是我最喜欢的一篇课文。只要一有时间我就读这篇课文。盘古有着坚持、牺牲的精神,让我非常感动,值得我们学习。

课文讲的是很久很久以前,天地没有分开混沌一片。有个叫盘古的巨人在混沌之中睡了十万八千年。一天,盘古忽然醒来看见四周一片漆黑,就抡起大斧头向眼前的黑暗猛劈过去。只听一声巨响混沌的东西渐渐的分开了,轻而清的东西缓缓上升变成了天,重而浊的东西慢慢地下沉,变成了天地。天地分开后盘古怕它们还会合在一起,就头顶着天,脚使劲蹬着地。就这样不知过了多少年,天和地渐渐地成形了。盘古也累得倒了下去,盘古倒下后他呼出的气息变成了四季的风和飘动的云;双眼变成了太阳和月亮;肌肤变成了辽阔的大地;血液变成了奔流不息的长江。人类的老祖宗盘古,用他的身躯创造了这美丽的宇宙。

每当读完这篇课文,我深深为我们的老祖宗盘古这种坚持和牺牲精神所感动,这个美丽的宇宙真是来之不易啊。

可是现在我们生活在这么美丽的地球上,却有很多人不知道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家园。许多森林遭到乱砍乱伐,许多大江湖泊受到污染。我想老祖宗盘古若看到现在这个样子一定会伤心流泪的。我曾经看过《后天》《2012世界末日》两部电影,就是警告我们如果不爱惜我们居住的地球,有一天地球就会灭亡。

每当一次次阅读这篇课文时,我想对所有人说:不要在破坏我们的家园了,只有我们共同努力维护环境,才不会辜负盘古牺牲自我的精神。

盘古开天地读后感 篇2

《盘古开天地》是一篇中国神话故事,和其它神话故事一样,都很神奇精彩,让人感动、流泪,今天,我就来给大家说说我读《盘古开天地》的感受!

《盘古开天地》讲的是很久很久以前,天与地连成一体,整个宇宙混沌一片,沉睡了十万八千年的盘古用大斧头劈开了天与地,而他也因为分开天和地力气耗尽而累死。死后,盘古的身体发生巨大变化,他的气息变成了四季的风和飘动的云;他发出的声音变成了轰隆隆的雷声;他的眼睛变成了明亮的太阳、月亮;他的肌肤变成了辽阔的陆地;他的汗水变成了晶莹剔透的雨露。

盘古利用一己之力分开了天和地,给宇宙万物创造了生存的空间,为我们带来了一个全新的世界,死后还将自己的身体化作了人类生存所需要的各种物质,为我们创造了美丽的宇宙,没有他,世界上就没有不计其数的生物,就没有精彩纷层的人类社会。他为我们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真伟大啊!

盘古虽然已经逝世了,但他功不可没,让大家永远铭记力大无穷、分开天地、无私奉献的盘古,好好学习,为创造一个更加美丽富饶的世界而努力奋斗!还记得在红楼梦里史湘云和她的丫鬟论阴阳的一段颇为有趣,其中却有一句话和文中的阐述不谋而合。就是:任何事物都分阴阳。就说人体中的脾胃吧,也分阴阳,脾为阴,胃为阳,脾主升清而胃主降浊,清气不升,则浊气难降。体内气机有升才有降、有降方有升,升降开合气机才能调达,才能有运化转输之用。清气不升反降,浊气不降反升;于是清气下降则脾胃之气下流,浊气上升故而呕逆、头痛等顿现。听了这段话,我想读者应该明白打嗝,泛酸的毛病是怎么回事了,脾虚啊。就这么一句话,可以治好大部分人的胃病了。

盘古开天地读后感 篇3

读《盘古开天地》有感巨人盘古用生命开创了天地,其中不仅仅告诉我们天地的由来,或者让我们感叹盘古的牺牲精神。怎样去领悟古人独特的智慧,就比如《盘古开天地》中一句:轻而清的东西慢慢上升,变成了天,重而浊的东西缓缓下降,如此模糊不清的表述,真是有点难以理解,但是却阐明了一个重要的道理,还记得在红楼梦里史湘云和她的丫鬟论阴阳的一段颇为有趣,其中却有一句话和文中的阐述不谋而合。任何事物都分阴阳。也分阴阳,脾为阴,胃为阳,脾主升清而胃主降浊,清气不升,则浊气难降。体内气机有升才有降、有降方有升,升降开合气机才能调达,清气不升反降,浊气不降反升;于是清气下降则脾胃之气下流,浊气上升故而呕逆、头痛等顿现。听了这段话,我想读者应该明白打嗝,泛酸的毛病是怎么回事了,可以治好大部分人的胃病了。中华文化中遍地是黄金,吉州区新村小学三(2)班小记者尹诚读《盘古开天地》有感这篇课文主要讲了很久很久以前天和地混和在以起。用斧头把这一团混沌劈了开来,然后盘古死了。

盘古开天地读后感 篇4

今天,我读了《千字文》这本中华经典,其中有一个叫《盘古开天辟地》的故事使我 深深地感动了,盘古竟然用自己庞大的身躯换来现在美好的风景,这使我惊叹不已!

这篇文章主要讲:传说很久以前,天地合在一起。有个叫盘古的巨人诞生了,他把天地辟开,双手托起天,两脚踏着地。盘古累了,老了,怕天地又合在一起,于是,就把自己变成了一根顶天立地的大柱子,永远支撑在天地之间。

啊!盘古牺牲了自己,换来今天一切美丽的风光,换来今天一切我们的幸福生活,让我们在这么明亮的学校上课,让我们懂得做人的道理,让我们懂得文明礼貌,让我们学到那么多知识!这些全都要感谢盘古啊!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多为别人着想!

说,古时候,天地不分,宇宙就像一个大鸡蛋似的,混沌一团,漆黑一片,分不清东西南北,左右东西。但鸡蛋里孕育了一个英雄,他就是开天辟地的盘古。

他足足孕育了一万八千年,才从沉睡中醒来。当他睁开眼睛时,觉得周围黑乎乎的一片,连气都透不过来。他想站起来可是却站不起来。盘古发起怒来,抓起身边的一把与生俱来的大釜,用力的一挥。只听一声巨响,大鸡蛋裂开了,成为两半,轻的一半向上升起,重的一半渐渐下沉。轻的一半变成了天,重的一半变成了地。

他怕天地再次合拢,于是就用头顶着天,脚踩着地。他每一天增高一丈,天地也增高一丈。地也增厚一丈。就这样过了几百万年,当他觉得天和地再也不会合拢时,就放下心来。突然,他却倒在了地上,死掉了

盘古是为了我们大家才死的,是他把地球创造出来的。以后我有什么困难,就要学习盘古坚持到底。比如说:在运动会上,当我跑着跑着没有力气时,我应该想想盘古,要坚待到底,坚待跑到终点。

盘古开天地读后感 篇5

今天,我读了《盘古开天地》这篇文章。读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被盘古那舍己为人的精神所感动。

文章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从前,天、地是连在一起的,整个宇宙到处都是漆黑,混沌一片。有一天,盘古醒来了,他发现什么都看不见,就用一把大斧把天、地劈开。盘古为了人类的光明,为了让天空固定,就昂起头顶住天空,一顶就是一万八千年啊!终于天、地固定了,而盘古也筋疲力尽了,他合上了双眼,永远长眠。这是何等可贵的精神啊!

在现代社会里,也有许多人像盘古一样,为了确保他人安全宁愿舍弃自己生命。2008年5月12日四川大地震,地震中所有的楼房坍塌。正在教学中的老师为了学生安全,不顾自身安危,帮助学生快速安全地撤离。譬如苟晓超老师,在地震中他三次冲进教学楼急救学生,当他第三次刚把两名学生推出去,不幸的事情就发生了,本身就岌岌可危的楼房再次坍塌,把苟老师埋在了废墟里苟晓超老师这样的人,他们不就是当代的盘古吗?

读了《盘古开天地》,我深刻地体会道:不要把自己时刻放在第一位,一个人不仅要有爱心,而且还要有博大的胸怀。

盘古开天地的最新读后感范文汇总(4篇)


作者在作品描述了这样的情节,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此时写一篇读后感,能更好的领会作者想表达的理念,下面的内容主题为盘古开天地的最新读后感范文,是读后感大全编辑为你整理的,如果合你所需,不妨马上收藏本页!

盘古开天地的最新读后感范文【篇1】

在这一个暑假里面,我看了许多书:有《中华上下五千年》,《世界第一少年侦探团》、《查理九世》、《安徒生童话》等,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盘古开天地》这个神话故事。

传说在天地还没有开辟以前,宇宙就像是一个大鸡蛋那样混沌一团。有一个叫盘古的巨人在这个“鸡蛋”中睡了一万八千年后醒来,发现周围一团黑暗,盘古张开手掌向黑暗劈去,一声巨响,“大鸡蛋”碎了,千万年的混沌黑暗被搅动了,其中又清又轻的东西慢慢上升变成了天,而那厚重混浊的东西慢慢下降变成了地,盘古怕天地再合起来,就手顶天,脚顶地。这样又经过一万八千年,天地固定了,而盘古累倒了,他的身体和其他部位变成了世间万物。

我觉得盘古很伟大,因为是他帮我们把天和地固定了,如果没有他最后的一口气就没有风和云;如果没有他最后的吼叫就没有闪电;如果没有他的目光就没有闪电;如果没有他的左眼就没有太阳;如果没有他的'右眼就没有月亮;如果没有他的四肢就没有东、西、南、北四边和高耸入云的五岳;如果没有他的血液就没有江河湖海;如果没有他的筋就没有道路;如果没有他的肌肉就没有良田沃土;如果没有他的头发和胡须就没有星辰;如果没有他的牙齿、骨骼和骨髓就没有金属、石头、玉石和珍珠;如果没有他的皮肤和汗毛就没有花草树木;如果没有他的汗水就没有甘霖和雨露。

总的来说:没有盘古就没有这个美丽的世界,也就没有我们幸福的家园。我以后一定要努力学习,像盘古一样无私的奉献,做一个伟大的、顶天立地的人。同时,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爱护环境,保护地球。

盘古开天地的最新读后感范文【篇2】

今天,我们学习了《盘古开天地》,读了这篇课文,我觉得盘古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盘古在那么困难的情况下他都能坚持下来,是因为他想:我要坚持,我要让宇宙得到光明,让天和地不在合并在一起,我要创造美丽的宇宙。天每天升高一丈,地每天下沉一丈,盘古也随着越长越高。这样一直过了十万八千年,天和地逐渐形成了,盘古也累的倒了下去。他呼出的气息,变成了四季的风和飘动的云;他发出的声音,化作了隆隆的雷声。他的双眼变成了太阳和月亮;他的四肢,变成了大地上的东、西、南、北四极;他的肌肤,变成了辽阔的大地;他的血液,变成了奔流不息的江河;他的汗毛,变成了花草树木;他的汗水,变成了滋润万物的雨露……

小伙伴们,我们要向盘古学习,我们要知道,只要坚持就能实现梦想,让我们一起向盘古学习。

我们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到底不要放弃。不要你想去弹琴弹一半就不弹了,难不成你还能衣服穿一半就不穿了吗?让我们坚持到底,实现梦想。

盘古开天地的最新读后感范文【篇3】

今天,我读了一篇名叫《盘古开天地》的故事。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我们要学习盘古的两种精神,那就是勇于创新的精神和坚持不懈的精神。他勇于创新的精神表现在他一斧子一凿子的辛勤工作把天和地完全划分开来;他坚持不懈的精神表现在把天和地分开以后,怕它们合在一起,就头顶天脚踏地站在天地当中,随着它们的变化而变化,一直到他死去。死后他还把身体的每个部分都变成了现在我们拥有的美好东西。我们的老祖宗盘古,为了世界丰富而美丽,彻底地奉献了自己的一切。

这个故事告诉我:在学习和生活中,我们要学习盘古的精神。就算我现在学习不好也要坚持不懈,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也要勇敢的去面对,努力去克服。坚持到底就是胜利,继续努力取得更好的成绩!

盘古开天地的最新读后感范文【篇4】

今天,我读了《盘古开天地》这篇文章。读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被盘古那舍己为人的精神所感动。

文章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从前,天、地是连在一起的,整个宇宙到处都是漆黑,混沌一片。有一天,盘古醒来了,他发现什么都看不见,就用一把大斧把天、地劈开。盘古为了人类的光明,为了让天空固定,就昂起头顶住天空,一顶就是一万八千年啊!终于天、地固定了,而盘古也筋疲力尽了,他合上了双眼,永远长眠。这是何等可贵的精神啊!

在现代社会里,也有许多人像盘古一样,为了确保他人安全宁愿舍弃自己生命。2008年5月12日四川大地震,地震中所有的楼房坍塌。正在教学中的老师为了学生安全,不顾自身安危,帮助学生快速安全地撤离。譬如苟晓超老师,在地震中他三次冲进教学楼急救学生,当他第三次刚把两名学生推出去,不幸的事情就发生了,本身就岌岌可危的楼房再次坍塌,把苟老师埋在了废墟里苟晓超老师这样的人,他们不就是当代的盘古吗?

读了《盘古开天地》,我深刻地体会道:不要把自己时刻放在第一位,一个人不仅要有爱心,而且还要有博大的胸怀。

读后感匆匆汇总5篇


每一次阅读,都是对宇宙的一次探索。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总能引发我们的深思,这时候可以写一篇最能体现内心深处感受的读后感了,那么你知道一些爱读书的人都是怎样写读后感的吗?以下是我们精心收集整理的读后感匆匆,带给大家。欢迎你阅读与收藏。

读后感匆匆 篇1

世界上最快而又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平凡而又最珍贵,最容易被人忽视,而又最令人后悔的就是时间。”——题记

“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已经从我手中溜去,像针尖上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

是啊,时间走着、跳着、跑着离我们远去。而我们却将它忽视了,“宽容”地张开手心,任之流淌。直到我们真正需要它时,它却早已无影无踪了。就这样,我们成为了时间的奴隶,服从它的命令,听从它的摆布。可是,我们就这样心甘情愿地屈服了吗?难道我们就没有想过要当时间的统治者吗?

麦金西曾感慨道“时间是世界上一切成就的土壤。时间给空想者痛苦,给创造者幸福。”难道不是吗?你看,木匠皇帝明熹宗,随心所欲,不务正业,浪费时间在木匠活上,终究误了治国大事。你再看,爱迪生的助手没有用好的办法,快速地找出结果,差点导致实验被延迟……这都是多么可悲又令人惋惜的事例啊!而造成这些后果的一切,还不是没有好好珍惜时间,好好利用时间!

但是,时间也不是一个恶魔。它并不会亏待好好珍惜它的人。你瞧,美国作家杰克伦敦为了争分夺秒,在他家许多地方挂上“珍惜时间”的提示语。你瞧,居里夫人为了不使来访者拖延拜访的时间,会客室里从来不放坐椅,钋和镭便在这些省下来的时间中被发现。你再瞧,鲁迅剪头发时,从来不计较剪得好不好看,他要的只是速度快,由此他便有了更多的时间投入写作当中……这一切又说明了什么?只要好好珍惜时间并好好利用时间,它一定不会辜负你的期望,给你的惊喜或巨大、或渺孝或珍贵、或平凡。

还记得小时候,我曾在楼下找到了一棵小树苗。这棵小树苗可瘦小了:嫩嫩的枝叶,柔弱的身躯,有气无力地站在土地上。而我呢,却乐此不疲地玩着,从未想过要好好地珍惜时间。十年光阴就这样悄然无声地溜走了。当我再找到这棵树苗时,它已不是树苗了,而是一棵大树,一棵身躯挺拔的大树,一棵强壮有力的大树。再想想我自己,我又得到了什么?除了玩,就只有少部分的学习,并没有得到多么好的结果。

我一愣,忽然想起是时间在作怪。本想好好地斥责时间,可转念一想,还是自己的过错。同样的,大树与我有共同的时间。但大树却将时间紧紧地搂在怀里,想方设法地利用它,吸收它,在它的哺育下茁壮成长。而我呢,却将时间挥金如土,导致最终时间成了我的主人。可后悔,也是没用的。时间,只会等待想珍惜它的人,而将随意抛弃它的人扔至九霄云外。

放弃时间的人,时间也放弃他。既然时间已在匆匆地流逝。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好好珍惜它,把握它,还有什么理由让它放任自流,让它造成我们一个又一个的遗憾呢?

读后感匆匆 篇2

今天,开学了。我兴高采烈的将新书领回了家,坐到了书桌前,开始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当我读完语文书的第二课——朱自清的《匆匆》时,不禁开始沉思了。

《匆匆》是现代著名作家朱自清的一篇脍炙人口的散文。文章紧紧围绕“匆匆”二字,细腻地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表达了作者对虚度年华感到无奈和惋惜,提示了旧时代的年轻人已有所觉醒但又为前途不明感到彷徨的复杂心情。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在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然而,聪明的,你告诉我,为什么我们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呢?”是啊,转眼间,4380个日子,就这样离我而去了。每次冬天来临,都非常快会再次迎来春天,每次春天来临,也会再次迎来冬天,然而,我已经逝去的日子,却在也会不来了。

‘其实,你别以为时间能有非常多,每次,在自己不经意之间,那飞逝如流水的时间,非常快便会离开我们了,面对默默离去的时间,我们又能做什么呢?只有看着自己手上的时间一分一秒的离去!时间稀少,生命苦短,我们又怎么能浪费它呢?怎么能让它白白的流去呢?怎么能让它没做到一点用处呢?

回想一下,我又何曾不是这样每天都快速的将作业在学校写好,放学将书包一扔,不是看电视,就是玩耍。父母看见了多次批评,可我却说写好了,书上的内容也记的。可当试卷发下来,却是处处挂“红灯”。我也就像朱自清先生写的那样“头涔涔而泪潸潸了”!

所有,同学们,珍惜时间吧!不要让它白白的流去!要用有限的时间,做有限的事情!

读后感匆匆 篇3

每天大街上来来往往形形色色的人川流不息,都是匆匆来,匆匆去,都在为自己的事情而忙碌着。

匆匆在不同的词语中,有着不同的意义,在我们所读的这一篇文章中的匆匆,是珍惜时间的意思,代表着时间来去的匆匆。每天早晨,我总是匆匆的穿好衣服,梳洗完毕,便匆匆地赶去学校。大家都会认为,这样很好啊,省下来的时间用处多的是,但是,有的时候,我还是会把节省下来的时间白白的浪费,自由的消遣。尽管耳边总是会响起“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的名言警句,但还是不屑一顾地把时间浪费掉。燕子飞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今天的时光一但失去了,明天还会在来吗? 每个人,不知道有多少个日子,可是,在我们能充分利用起来的时间又有多少呢?当我们上课走神,偷偷说话的时候,时间就从我们的手中匆匆溜走,一去不复返了。是它们要从我们身旁溜走的吗?我不禁问自己,而回答只有一个——不是,时间掌握在我们每一个人的手中,它对我们每一个人都很公平,只是看你怎样去利用它罢了。这就像是塞万提斯所说的:“时间像奔腾澎湃的急湍。它一去不还,毫无留连。”

时间如此的宝贵,那麽,我们一定要充分利用每一寸光阴来学习,尽我们最大的努力,为我们的祖国做出贡献,为我们的祖国添加光彩。

匆匆》写于19xx年3月,时当五四运动落潮之际。朱自清面对令人失望的现实,心情苦闷,念旧、低徊、惋惜和惆怅之情不能自己。但朱自清毕竟是一个狷介自守、认真处世、勤奋踏实的人,虽感伤而并不颓唐,虽彷徨而并不消沉。他在19xx年11月7日致俞平伯的信中曾披露了自己矛盾的思绪:“极感到诱惑底力量,颓废底滋味,与现代的懊恼”,“深感时日匆匆到底可惜”,决心“丢去玄言,专崇实际”,实行“刹那主义”。俞平伯曾评论朱自清的“这种意想,是把颓废主义与实际主义合拢来,形成一种有积极意味的刹那主义”,这种刹那观“在行为上却始终是积极的,肯定的,呐喊着的,挣扎着的”(《读〈毁灭〉》)。了解朱自清写作《匆匆》时的心态,有助于把握作者对光明流驶而触发的独特审美感受。

读后感匆匆 篇4

今天,咱们学习著名作家朱自清写的《匆匆》,这篇文章让我悟出启示,文章里的每一个字,每一个词都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里。

文章讲述了作者对时光流逝的无奈和惋惜,也表现了作者对时间的留恋,时间无时无刻的在咱们的身边,但一转眼就消失了,一晃就过去了。

学了这篇文章让我想起了一句话“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一但过去了,就不会再回来,花多少钱也买不到它。就好像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只会慢慢的长大,不会变小。因为有些人随意的浪费时间,任凭时间飞快地流逝,成天无一事处,最后一事无成,白白浪费时间,不珍惜时间,慢慢地时间也抛弃你,人就变老了。所以咱们要学会合理安排时间,不能虚度光阴,闲暇时,可以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比如:看书、做手工、做家务、运动等,这样不仅可以开发咱们的大脑,激发咱们的大脑。让咱们把时间充分的利用起来,时间就会慢慢的走过,咱们就会收获很多的知识。用有限的时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才是珍惜时间的最终目的。

看电视的时候,时间从咱们的眼前闪过;玩电脑的时候,时间从键盘上划过,做游戏的时候,时间从咱们的欢笑声中飞过。天黑时,躺在床上,时间跨过我的腰,从我脚边飞过。看!时间过的多么快呀!咱们的生命多么短暂呀!只有利用好时间,才能对得起生命,对得起自已呀!

让咱们觉悟起来吧!让咱们一起珍惜时间吧!

读后感匆匆 篇5

从古至今,无论是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的感慨,或是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时光的痛惜,都使我们感受到了岁月的踪迹。这种古人留有的经典名句,仍未唤起大家昏睡的内心。念完朱自清老先生写的《匆匆》一文,我闭上眼,刚开始思索,觉得时间仿佛从我身旁飞过,禁不住给自己以前浪费了那么多时间而后悔莫及。

原文中有一段,作者把太阳光拟人化,太阳光也是有脚啊,轻轻地偷偷地挪移了,因为我茫茫然跟随转动能够看得出,作者擅于抓住关键点开展描绘,让阅读者感受到时间消逝之快。

每每华灯初上,学生们便竞相开启小台灯,在家里备考或是预习功课,可是也是有一些同学们吃过晚餐就溜出家门,四处玩乐,早就把教师布局的工作抛到九霄云外。大家知不知道,时间已经匆匆忙忙消逝,大家的大好时光正一点一滴的降低!

岁月不饶人,还有本领的人也没法把时间吸引,因此,要想使自身的人生越来越更精彩纷呈,大家只有从今天起抓住分分秒秒,认真学习,撑握扎实的本事,未来为国家,为社会发展多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或许仅有那样,当我们老了的情况下,才不会后悔自身在这里世界上白白的离开了一遭。

青鸟读后感汇总5篇


读了好书之后,应当从中得到希望、勇气和喜悦,开阔视野。青鸟这部作品,是作者的一种感情抒发。读过一本书后写读后感能让我们更透彻的领悟作品,有哪些优秀的青鸟读后感可供借鉴呢?读后感大全的编辑收集并整理了“青鸟读后感”,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青鸟读后感 篇1

我和妈妈一齐读过许多本童话故事,我偏偏拿来《青鸟》来讲讲感受。这是一个用心灵寻找幸福的故事,在小主人公米蒂尔和他的妹妹蒂蒂尔找青鸟的过程中,我最终明白,幸福的真正含义就是给人以幸福,自己才更接近幸福,同时幸福就存在于我们生活的每一个细节中。

在平安夜,发生了一件奇妙的事。仙女让他们去帮忙寻找一只青鸟,只有这只神奇的青鸟,才能找到幸福。孩子们在光神的指引下,去寻找这只青鸟,他们在回忆国、夜宫、享乐宫、未来国里,在猫、狗、陪伴下,历尽了千辛万苦,但青鸟总是得而复失,最终还是未能找到。他们原以为会没有幸福,当老挂钟的敲击声传来了,他们从睡梦中醒来,周围的一切都消失了,他们发现自己躺在自家的床上。但是,这神奇的一夜,蒂蒂尔喝米蒂尔明白了幸福就在自己的身边只要自己去寻找,故事的结尾,原先意味着幸福的青鸟就是蒂蒂尔养的小鸽子,从那以后他学会了与别人分享幸福,学会了坚强,也学会了慷慨待人。

青鸟的故事告诉大家,生命的本身就是幸福的,幸福时时刻刻都在我们身边,哪里有爱哪里就有幸福!当你得到了幸福请将它们和别人一齐分享吧。

青鸟读后感 篇2

读了《青鸟》这本书,它给了我一种荡气回肠的感觉。

文章主要讲述了一个用心寻找幸福的故事。一户穷苦人家的孩子蒂蒂和咪蒂受仙女蓓丽吕的委托,帮忙她寻找象征幸福的青鸟,来拯救她女儿的故事。书中的每个“人物”都描述得十分可爱逼真:有矮矮胖胖的面包先生、有模样奇特有滑稽的糖果先生、有忠心耿耿的狗先生、娇媚无比的猫女士、脾气暴躁的火先生、温柔美丽的水姑娘、还有个性可爱、带着他们寻找幸福和快乐的光神等等。而每个情节也都描述得十分生动,在寻找青鸟的旅程中,更发生了许多搞笑的故事。他们经过了怀念国、夜宫、享乐宫和未来王国等地方。最终找到了各种各样的幸福和快乐。

其实,学习和寻找幸福一样,都要付出努力,付出汗水,并要经过无数次的考验,在这过程中,只有坚持不懈,迎难而上,才能获得成功。这本书也让我明白原先幸福时时刻刻都在我身边,当我完成老师交给我的一项任务是一种幸福,帮忙同学获得进步是一种幸福,为爸爸妈妈洗碗拖地是一种幸福,给爷爷奶奶摧背是一种幸福,给老人让座是一种幸福,把一条鱼放回江河是一种幸福……总之,将爱分给别人就是幸福,我们要珍惜和爱护这种幸福。

每个人都想方设法的去寻找自己的幸福,并为此历尽千辛万苦。其实,只要我们总是抱有无私完美的心愿,幸福就不难获得,因为他近在咫尺,就在我们身边。

《青鸟》让我学会了乐观。

青鸟读后感 篇3

《青鸟》是比利时剧作家莫里斯。梅特林克写的童话剧本。这部童话采用民间故事的主题和手法,富于诗意,故事优美,令人陶醉。被称为世界梦幻戏剧史经典代表作,影响法国的五十本书之一。1911年,梅特林克因这部人道主义的杰作而获诺贝尔文学奖。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伐木工人家的孩子棣棣和咪棣,为救邻居家的女儿,在光神的引导下寻找象征幸福的青鸟。他们历尽了千辛万苦,但青鸟总是得而复失,最终还是未能找到。他们只好回家,发现青鸟就在自己家里,他们终于治好了小女孩的病。

读完之后我明白了书中在告诉我们什么是幸福,幸福在哪里?其实幸福需要我们富有“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精神,只要我们怀有无私忘我的精神,乐于助人,幸福就在我们的身边,幸福就唾手可得。

青鸟读后感 篇4

今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叫《青鸟》的书。我听着名字很怪,所以决定一口气看完。

看完后,我才知道主人公基奇和他的妹妹米琪在圣诞节那天夜晚遇见了一位老太太。老太太说她的女儿得了一种怪病,只有找到一只青鸟,才能医好。哥哥和妹妹觉得她很可怜,就下决心帮老太太找到青鸟。这是,老太太突然问:“你们知道我是谁吗?”基奇和米琪没有回答。“我是仙女蓓丽吕。”兄妹俩很惊讶,没想到她会长成这样。马上,仙女就和兄妹踏上了寻“鸟”之路。他们先到仙女宫,换上五颜六色的衣服去回忆国寻找青鸟……可是令人想象不到:回忆国、夜宫、享乐宫、未来国、墓地和森林都没有青鸟的踪影。到了临别的时候,大家都舍不得这兄妹俩。可事实就是那么残酷,基奇和米琪还是走了。到家后,兄妹俩才知道这只是一场梦。

原来,梦中仙女赐予基奇重新换眼界看世界的力量。从此起了作用,他能够欣赏身边的美。在寻找青鸟的过程中,他变得更勇敢、善良、慷慨。只要能为别人带来幸福,自己就充满快乐。

有人说,自己在生活中没有得到幸福。其实,幸福并不那么难找,幸福就在我们身边。只要我们怀着无私的、美好的心愿,帮助别人获得幸福,自己就得到了幸福。记住,幸福就在咫尺之间!

给人以幸福,自己才更接近幸福。

青鸟读后感 篇5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精彩的《青鸟》书,内容是在一个伐木人的家庭里有两个小孩,一个是蒂蒂,一个是咪蒂,二个小孩很可爱。在圣诞节前的那天晚上,蒂蒂和咪蒂兄妹俩做了一个梦,突然一道亮光从百叶窗射进来,进来一位叫培丽吕的`仙女,叫他们俩兄妹去找一只青鸟,给她的女儿治病,才能得到幸福。

于是,他们在猫、狗各种东西(糖、面包、水、火、)的精灵陪同下进入另一个世界,在光神的指引下去找一只青鸟。他们在怀念国、夜宫、享乐宫、坟地和未来王国里,在光神宇里,历尽了千辛万苦,但青鸟总是得而复失,最终也没能找到,只好回家。早晨醒来,邻居柏林考脱太太的女儿要他们家的鸽子,兄妹俩就把自己家的鸽子送给了她,后来她的病好了。

我觉得这本《青鸟》给我们启发,虽然他们历尽了努力,后来还是找到了幸福,其实幸福就在他们的身边。就象我们生活中每时每刻都是幸福,只要我们怀着无私的心愿,帮助别人,把别人当作朋友看待,别人有困难的时候,我们一定要帮助她,解决她的困难,这样她才会幸福,我们自己也会幸福,其实我们有困难的时候,要勇敢的面对,我们要有自信,到最后就能幸福。

朱自清读后感(汇总5篇)


莎士比亚曾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随着自己在作者写的作品中看到了更多的感悟之后。我们在仔细阅读这种精品佳作后,往往可以书写一篇读后感。下面是读后感大全编辑精心整理的"朱自清读后感",可能你会喜欢,欢迎分享!

朱自清读后感 篇1

那天清晨,我坐在窗前的椅子上,读朱自清的散文《绿》。题目,只一个 “绿”字,而文章却是洋洋洒洒,好几段。我不由好奇起来:绿,到底能作什么文章?

窗外,草是绿的,树也是绿的,都是绿的。我眼前的绿和作家笔下的绿难道有什么不同吗?我细细地读起了《绿》:岩面与草丛都从润湿中透出几分油油的绿意;潭水的绿是在摇荡的醉人的奇异的绿,是清而温润的;哦,原来绿真的那样丰富而多姿,而每一种绿在朱自清先生的眼里都是那样富有韵味而值得回味。合上书,冥想,忽然间,草的绿多姿了,草有嫩嫩的绿,黄黄的绿,就连草尖的露珠也染上了浅浅的绿。树叶是黑绿的,每一片都有着各不相同的纹理……在浮想联翩中,我会心地笑了。

记得一次去爬山,走在坑坑洼洼的石板路上,我却并不抱怨。我留意着脚踩在每一块石板上时的声音。那声音与记忆里不同,有时它“咚”的一声,很短促,又很清脆,传入耳畔,犹如钢琴上的某一个琴键的跳动;有时它是沉沉的一声响,仿佛鼓槌重重地敲在你的胸前。石板成了琴键或是拨动的弦,或是跳跃的鼓点,在我脚下欢跃着……想到这些,我不禁再次体味起《绿》中那意韵无穷的绿的境界。

也许,就是《绿》吧,让我的心灵变得细腻而灵动,让我的世界变得斑斓而多韵,我常常这样想。

朱自清读后感 篇2

在一个百无聊赖的盛夏午后,一切都是那么的安静。我独自坐在书房,双手托住脑袋,思考着该用什么东西来打发点儿时间。忽然,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了爸爸晚餐后爱不释手的那本书——《朱自清散文》。

书很快就被找到了,我翻开它,随意阅读起来。当我翻阅到《背影》这篇文章时,我被文中的内容深深打动了。这篇文章用最朴实无华的语言记录着父亲对自己无微不至的关爱。文章内容看似平淡如水,却意昧深刻,耐人回味。

我们从小都是听着赞美伟大母爱的诗篇与歌曲长大的,却忽视了父亲对我们的爱。也许是因为父亲的爱太过深沉,难以找到;也许是父亲的爱太过朴实,细微到我们无法察觉。但是在这篇文章中,我体会到其实父亲的爱和母亲的爱一样温暖。父爱就像一棵大树,能遮风挡雨,却寡言少语。

“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这是文章的开始,也是作者对父亲浓郁情感的表达。那年冬天,作者的祖母去世了,父亲失业了,这正是家境最困难,没有多少经济来源的时候。但父亲还是一定要为即将离别的儿子送上一程,并处处为儿子着想,去买了橘子。“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

读到这里,我瞬间被那深深的父爱所打动。朱自清的父亲为了给孩子买一些小小的橘子,竟拖着肥胖的身躯,艰难地去穿越铁道。虽然当时的作者已经20岁了,但在父亲的眼里,孩子永远是孩子。这篇文章的最后一段,尽管在后来的生活中,父亲因老境的颓唐而每每迁怒于家人,但对儿子的爱却从未发生改变。

读完《背影》整篇文章之后,我感受到父爱也许不如母爱明显,但这爱往往发生在不经意间,有时候一句话,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能够传递他对我们深深的爱。

记得去年寒假的时候,由于我平时表现比较好,因此,妈妈同意给我买那传说中的高科技产品——六轴陀螺仪飞行器。自从拿到它以后,我就不管天气如何,每天总是要带着它“遨游”一下子。连去奶奶家,我都带着它。可天有不测风云,那天,正当我在妹妹面前炫耀时,一个不小心,飞行器掉到了高高的围墙顶上。就在那一瞬间,欢笑声戛然而止了。围墙实在太高了,很难爬上去。爷爷拿出了家里所有的梯子,都试了个遍,可是还是没能爬上去。

因此,那几天,我总是高兴不起来。过了一星期以后,突然有一天,爸爸静静地走到我身边,默默地把飞行器放到了我的手掌上。“哇!”当时的我别提有多高兴了。我赶紧帮心爱的陀螺仪擦去身上的灰尘,充上了电,满心期待着它能再一次“展翅高飞”。此时的我根本没有想到去关心一下爸爸,去帮他擦拭一下额头上的汗珠,拍打一下他身上的尘土,去感激地问他一声:“爸爸,你是怎么它拿来下来的?”现在想想,不免有些惭愧……

一个背影,让我们知道了,爱,在不经意间。

朱自清读后感 篇3

身为作家的朱自清我们了解,身为父亲的朱自清又会是怎样的?品读《儿女》,让我们走进这位父亲。

《儿女》委婉真挚。字里行间透露着一股浓郁的生活气息。没有浓墨重彩,没有刻意雕琢,朱自清用平静的口吻向我们诉说着自己在对待儿女的态度的变迁:“在胡适之先生的《藏晖室札记》里,见过一条,说世界上有许多伟大的人物是不结婚的;文中并引培根的话,‘有妻子者,其命定矣。’”而自己却已是五个儿女的父亲了。原本自己是个“彻头彻尾自私的人,做丈夫已是勉强,做父亲更是不成。”但一旦成为了父亲,就得为“他们该怎样长大”负上责任。所以这位父亲按照古老的传统,用粗暴的方式对待儿女。“近来差不多是中年的人了,才渐渐觉得自己的残酷;想着孩子们受过的体罚和叱责,始终不能辩解——像抚摩着旧创痕那样,我的心酸溜溜的。“岁近中年,回首往事,才渐觉得自己的残酷;而后更是决定要好好做父亲,让他们知道怎样做人,帮助他们去发展自己,培养他们的胸襟与眼光。

作者欣喜的向我们介绍了他的五个儿女:阿毛“你用手指去拨弄她的下巴,或向她做趣脸,她便会张开没牙的嘴格格地笑,笑得像一朵正开的花”;闰儿不正确的发音,总逗人乐,他那胖胖的体态和短短的腿,走起路来蹒跚可笑;大姊便阿菜满脑子的疑问,拥有强烈的求知欲;阿九是喜欢书的孩子;转儿曾用了生硬的扬州话和那特别尖的小嗓子向着我:“我要到北京去”。他们以各自不同的面貌,活灵活现的呈现在读者面前。

“正面意义的‘幸福’,其实也未尝没有。正如谁所说,小的总是可爱,孩子们的小模样,小心眼儿,确有些教人舍不得的。”身为人父的朱自清从儿女身上感受到了幸福。看着儿女们真实的哭笑,旁观着儿女们学话学走是的可爱模样。“父亲”一词不再仅意味着责任,参与儿女的成长,帮助儿女的成长,正是一个父亲所真正快乐的。

文章没有华美、绮丽的词句,没有精雕细琢的构造。简洁的笔墨之间,具有一种自然美的魅力。朴实的向我们展现了作为父亲朱自清的生活点滴和心路历程,作者更把自己作为父亲对儿女细密的观察,对日常生活深切的体验,向我们坦诚倾诉……

朱自清读后感 篇4

读你,真是一种享受!

第一次读朱自清先生的散文《冬天》便被文中的情感感动着,这篇写于30年代的散文淡淡的却又充满温暖与诗意,朱自清先生是少数几个文笔细腻得能与女性媲美的男作家。文品如人品,朱先生的文风就如同他的为人,他的散文贴近生活、富涵感情,却又不瘟不火、清新自然。我们读他的文章毫不费力,看似简单,但其中的情感却需要仔细体会、品位,这样的文章需要我们用心灵去解读。

提起冬天,人们自然会想到冬天的寒冷,会想起皑皑白雪和凛冽的寒风,朱先生不愧是写情的高手,他笔下的冬天,不是冷风飕飕、白雪漫漫的冬天,而是可以一家围在热腾腾的炉子边享受着白水豆腐,几个人在西湖上泛舟赏月,可以微笑的冬天,这样的冬天其实寄托了春天般的情,如温暖的春天,一种人间温情充盈其间。"说起冬天,忽然想到豆腐……" 每读一次,都有新的感受。今天,当我再次朗读的时候,朱自清文中那朴素而温馨的情感气息扑面而来,也洋溢在我心间,感染着每一位第一次读到这篇文章的人。"无论怎么冷,大风大雪,想到这些,我心上总是温暖的。"读完这最后一句,我仿佛都忘记了自己的存在,而沉浸在了朱自清所营造的爱的氛围里……在这篇散文中,作者选取了互不相干的三个场景:父亲为孩子夹豆腐,冬夜与朋友泛舟西湖,一家人在台州过冬。三个场景,都是白描式的简单勾勒,寥寥几笔,意味全出。犹如三副淡淡的水墨画,没有浓墨重彩,却散发着淡淡清香,沁人心脾。

《冬天》在这里不只是为了单纯写冬天,我觉得朱自清写冬天是为了写出对过去往事的怀念,对友情亲情的怀念。而这些体现友情、亲情的事都发生在冬天。这篇文章所写的都是生活中非常平淡的小事,而且溶注的感情也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生离死别之类的,而是一种非常平凡而朴素的情感,但这种情感在严冬的衬托下,特别温暖、温馨。我们不妨关注朱先生散文中的细节!吃豆腐,"眼巴巴地望着那锅"是细节;划船,"我们都不大说话,只有均匀的桨声。我渐渐地快睡着了" 是细节;还有P君"喂"了一下,才抬起眼皮,看见他在微笑。也是细节;打动人的总是细节!还有"并排地挨着她们母-子三个;三张脸都带着天真微笑的向着我",这是细节……细节描写是这篇散文动人心扉的原因之一。

"外边虽老是冬天,家里却老是春天".这句话深切反应了先生的感情。也难怪家人们站在家里对他亲切地微笑的那幕短短的画面他会一直不忘,还有妻子在漫天风雪里自在的样子--即使自己的妻子已死了四年。"无论怎么冷,大风大雪,想到这些,我心上总是温暖的".我想这就是先生的感受吧。冬情如春。冬情如春。

朴素洁净的文字,暖人心灵的细节,略带写忧伤的情怀--这篇短短的散文凭借着这些优点让读者感动。如今,生活的快节奏让我们迷失了自我,忘记了自己脆弱的心里也需要抚慰。我们往往忽略了父母的关爱,往往不注意朋友的叮咛,但生活中让我们感动的,往往就是这些不起眼的小事。在这样的背景下,这篇短文显得尤为重要。让我们略微停一停忙碌的脚步,来发现身边美丽的故事,让心间充盈真情的暖流……

朱自清先生的散文很美,真的很美,一如你的名字。有人说它们"清丽",有人说它们"清秀",也有人说它们"清幽",可都离不开一个"清"字,朱自清的"清".炎炎夏日,我乐意坐在安静的书吧里,吮着冷饮,和着优美的古典乐,轻声细读你的文字,细细品位着字里行间的韵味,细细地读你,读一个洒脱的你,淡泊的你。

读你,真是一种享受!

朱自清读后感 篇5

在朱自清的八千多个日子也在他的手中偷偷的溜走,就像针尖上的一滴水,滴在大海里。八千多个日子一转眼就没了。更何况我们的日子更是转瞬即逝。因为我们中学生的学习越来越紧张,所以我们要向朱自清先生一样珍惜时间。

朱自清笔下的时间无处不在。在他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流过,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溜过,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走过。时间真是无处不在啊,它随时随地都会岀现在你的面前,但是它想一阵风一样,你看不着也摸不着它。当你后悔浪费时间时,悔恨一些事情时,感到叹息和惋惜时,时间也会擦肩而过。

时间是一去不复返的,只有哪些争分夺秒去奋斗的人,才会在一秒钟得到收获,获得成功。不使自己虚度光阴,但却不付诸行动。

可朱自清先生不仅会感到惋惜还会付出行动。给他的生活带来了乐趣、开心、满足与价值。

读了《匆匆》这篇文章,我感到“时光易逝,岂容我待”这句名言,最适合朱自清不过了。如果之前我们不懂珍惜时间,从现在开始争分夺秒地学习会使我们终身受益的。我想这也是朱自清先生说的,“不让我们赤裸裸地回去吧”。

哈姆雷特读后感悟(汇总5篇)


您最喜欢谁写的作品的读后感呢?合上作品书本,回想起来,心中不仅无限感慨。我们可以通过撰写读后感的方式把阅读后的感想记录下来,本文的主题是探究与“哈姆雷特读后感悟(汇总5篇)”相关的话题,为了更好地保存还请您添加本页网站到收藏夹!

哈姆雷特读后感悟(汇总5篇)【篇1】

《哈姆雷特(Hamlet)》是由英国剧作家威廉·莎士比亚创作于1599年至1602年间的一部悲剧作品。戏剧讲述了叔叔克劳狄斯谋害了哈姆雷特的父亲,篡取了王位,并娶了国王的遗孀乔特鲁德;哈姆雷特王子因此为父王向叔叔复仇。

在这一出充满悲情色彩的戏剧之中,主人公哈姆雷特在面对自己内心的痛苦和挣扎时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到底是应该默默地忍受苦难和生活的不公正苟且地活下去还是选择挺身而出反抗人世间无边的痛苦,通过斗争的方式将一切清扫,这哪一种是更加高贵的呢?这句话也值得一代又一代的人思考。

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之中,我们总会遇见一些不顺心的事情和一些痛苦的选择。在面对这些可以被称为挫折的事物的时候,当我们选择“生存”时我们只需默默地忍受这一切,渐渐地习惯这一切,不停地向后退缩,我们将得到一个所谓安稳的生活环境但是这也意味这我们的人生将一辈子碌碌无为,当面对挫折时的退缩成为了一种习惯我们将失去奋勇拼搏的能力和勇气。或者我们可以选择“毁灭”:这并不意味着一定要放弃你的生命。

它只需要你放弃你现有的安逸,付出迈向抗争的勇气,再付出面对失败和他人嘲讽时永不言败的耐心和自信。当付出这一些作为代价后,我们将得到的是人生旅途中的一片我们从未开垦和涉足过的新天地。也许选择“毁灭”后我们的人生仍旧平凡,但至少我们在面对自己和他人时可以自豪地说至少我曾经努力奋斗过,我的人生虽然平凡但绝不平庸。

在面对困境时,生存还是毁灭?获得哪一种人生,舍弃哪一些东西,选择权在于每个人自己。

哈姆雷特读后感悟(汇总5篇)【篇2】

第一次阅读《哈姆雷特》这部世界文学巨著,约估摸是在小学五年级的时候。父亲学外语出身、很喜欢外国文学名著,又对我管教极严,规定了阅读书目,当时就选择了这本书。现在重新拾卷,想到《王子复仇记》书籍本身讲述的就是王子为父报仇的历程,而身为读者的自己又是在父亲的启发下接触此书的,于是,在翻开书本时,不禁为这种奇妙的偶然而产生一种近乎“百感交集”的感受。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英国著名剧作家莎士比亚创作的四大悲剧之一,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是在中世纪的北欧国家丹麦,故事的主人公是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剧中人物也以丹麦王室和大臣及其家庭成员为主,讲述了王子哈姆雷特为父报仇的艰辛历程。

作品的开篇地点是厄尔锡诺的城堡露台,借士兵和哈姆雷特挚友霍拉旭之口讲出了举国戒备的原因——先王与挪威王依决斗获胜而获得土地,挪威王之子急于为父报仇、招兵买马,引发丹挪两国争端以致战争阴云密布,为丹麦先王鬼魂出现的原因——“前世孽障未尽”做了交代,鬼魂也随之出现,游走在城堡露台。与孤独的先王形成对比的是,先王的弟弟克劳狄斯在继承王位后迎娶了哈姆雷特的母亲、王后葛特露,举国欢庆新王大婚的盛景掩盖了先王逝世的悲痛。新婚之夜的宴会上,只有哈姆雷特一个人郁郁寡欢,为母亲的迅速改嫁而不满,“短短的一个月以前她还哭得像个泪人似的……她就改嫁给了我的叔父……”幽怨的情感溢于言辞之中。新王面对哈姆雷特的愁容,说出了“你是王位的直接继承者……我要给你尊荣与恩宠…”之类的话来安慰他,但无济于事。新王怀着对篡位的深深不安对哈姆雷特给予王位传承的许诺,妄图以此赢取哈姆雷特的忠诚,但实际对王子有着极大的担忧。而哈姆雷特对自己叔父的评价中也可以看出,对于功绩、德行远不如父亲并占有自己母亲的叔父,王子本人是及其蔑视和鄙夷的,这些情感中似乎也包含着对叔父取得王位合法性的某种怀疑。

在得知父亲鬼魂出现的消息后,哈姆雷特迫不及待的前往露台查证。果然遇见了鬼魂,而此前一直沉默的鬼魂的开了口:“必须替我报仇。”鬼魂向哈姆雷特讲述了先王遭到自己兄弟阴谋谋害、夺取王位和霸占爱人的可怕真相,悲剧就此埋下祸根。哈姆雷特心中的疑问得到了证实,复仇之路由此开始。

 

哈姆雷特读后感悟(汇总5篇)【篇3】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悲剧中的代表作品,这个创作于1600~1601年的剧本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现在,我们依然可以感觉到它的震撼人心。而这震撼不只来源于情节,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更重要的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

它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同时,它还提出了一个关于命运的问题: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它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霍拉旭在戏剧的第一幕、第五场露台的另一部分有这样的一句话“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本剧是围绕着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故事:他在德国的威登堡大学学习时,国内传来噩耗,父王突然惨死,叔叔克劳斯迪篡夺王位,母亲改嫁克劳斯迪。哈姆雷特回国奔丧,在一天深夜,他在城堡里见到了父亲的鬼魂,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自己是被其叔克劳斯迪所害的真相,并要求儿子为他报仇,但不许伤害他的母亲,要让她受到良心的责备。哈姆雷特知道真相后,精神恍惚,他整天穿着黑色的丧服,一心想着复仇。一天,他去见自己的恋人首相的女儿奥菲利娅,他又想求爱又想复仇,行为怪诞。奥菲利娅把王子的情况告诉了首相,首相又报告了克劳斯迪。克劳斯迪虽然不知道老国王鬼魂出现的事,但他心中有鬼,派人试探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一方面想复仇,一方面又碍于母亲的面子,同时他也不十分确定父亲鬼魂的话,非常苦恼。哈姆雷特决定要证实克劳斯迪的罪行,正好这时宫中来了一个戏班子,他安排了一出戏,内容是一个维也纳的公爵被他的一个近亲在花园里毒死,不久这个凶手还骗取了公爵夫人的爱。戏演时,他在旁边注意观察克劳斯迪,见克劳斯迪坐立不安,中途就离去。哈姆雷特确认了父亲鬼魂的话,决定复仇。一天,克劳斯迪独自一人的忏悔,哈姆雷特本可以杀死他,可又觉得忏悔中的人被杀后会进入天堂结果罢手。克劳斯迪派王后劝说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与母亲发生争执,误杀了躲在帏幕后偷听的首相。克劳斯迪以首相的儿子要复仇为由,要将哈姆雷特送往英国,准备借英王之手除掉哈姆雷特。哈姆雷特识破克劳斯迪的诡计,中途返回丹麦。当时,奥菲利娅受刺激发疯,落水身亡,哈姆雷特回国时,正赶上她的葬礼。克劳斯迪挑拨奥菲利娅的哥哥同哈姆雷特决斗,并在暗中准备了毒剑和毒酒。哈姆雷特第一会合获胜,克劳斯迪假意祝贺送上毒酒,但哈姆雷特没喝。哈姆雷特第二回合获胜,王后非常高兴,端起原准备给哈姆雷特的毒酒喝了下去。决斗中,哈姆雷特中了对手的毒剑,但他夺过剑后又击中了对方。王后中毒死去,奥菲利娅的哥哥也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揭露了克劳斯迪的阴谋。哈姆雷特用最后的一点力气用手中的毒剑击中了克劳斯迪,自己了毒发自亡。

在人物刻画上,莎翁可谓是煞费苦心。剧中人物的语言充分表现出了人物鲜明的性格。主人公哈姆雷特的性格和环境是相矛盾很有复杂性的。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绝望的叹息的全部心里背景。他一系列的语言表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只能以思想代替行为,不可能成为英雄的人。歌德说过:“这是一株橡树给我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嫩的花朵的花瓶里。”而他就是那个“花瓶”,那项他承担不起,几乎连渺茫的希望都没有,但又决不可推卸的复仇重任,就是那株“橡树”。

一旦“橡树”的根须膨胀开来,“花瓶”就非给挤破不可,这就是悲剧。在哈姆雷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的相反而又相成,以至这个独特的性格在内涵方面显得致密而厚重,在外延方面也显得博大而深广。正因如此,有的专家便声称,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客观的过时的角色,而是我们每个人自己。

本剧表现得并不只是那个年代的某个故事,也不只是那个时代矛盾的缩影,更是我们每个人的“命运”,为我们指引航向。所以说: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在这个故事中,我们看到的不只是曲折的情节,深入的人物刻画,更是其中蕴含的哲理。这也许就是莎翁及其戏剧经久不衰的原因吧。

哈姆雷特读后感悟(汇总5篇)【篇4】

创作于1600——1601年的《哈姆雷特》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到现在,依然感觉他震撼人心。而这一切不是情节,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总的来说,

它描写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

主人公哈姆雷特首先面对的是自己的原先的理想世界的破灭。一开始的哈姆雷特处于某种意义上的“童年时期”,他没有经历过什么巨大的挫折,生活的环境也比较单纯,一直学习西方正统思想。但到头来,高贵的,令人崇拜的父亲死了,贞洁的母亲一个月不到就改嫁给篡夺王位的叔父。这使他对世界产生怀疑。而这种怀疑直接促成了他后来的彷徨。他意识到:完美的东西原来并不存在,贞洁抵不过欲望,道德战胜不了贪念。他认为应该去复仇,可是那道德败坏的人是他的母亲;杀死他父亲的叔父和他一样是人,拥有的是人的思想。但是就算复仇成功,又能怎样?为此他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活着是一种痛苦,但是对死又怀有那么绝对的恐惧。他遇到了一个无法回答的难题,却又无从逃避。

哈姆雷特的情形并不是唯一的,生活的大手对每一个人握得是如此之紧。

老国王的死,这和王后并没有关系。但是作为妇人的她面临着两种选择,那就是道德或者是欲望。她选择了后者。然而她遭到了哈姆雷特的蔑视和批评,道德的空虚带给她相当大的痛苦,其实王后是一个善良的人,她并不是道德败坏。她是在选择哪种不幸,而不是在选择自己的命运。

新国王,那个篡夺了王位的叔父,他是剧中最大的反派角色。他一心想要王位,并且对王后怀有欲望。但国王是别人。是他的兄长,他注定得不到王位。他和剧中所有人一样面临着自己心中的理想世界的消失。但他努力去争取,其实在此刻,他表现了一个英雄一般的气概,他勇敢地去争取本来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但这也是悲剧之所在。他付出了代价:他的手上沾满了别人的鲜血,却无力地忏悔。在后来,他发现哈姆雷特得知了真相后,他又开始拯救自己可能会失去的的幸福生活。他徘徊在罪孽和理性之间,最终他没有跳出来,死在自己的剑下。

勒替斯和莪菲莉霞的命运与哈姆雷特惊人的相似。而在生存还是毁灭的选择中,莪菲莉霞选择了后者,她选择了自杀。在复仇与否的选择中,勒替斯完全是哈姆雷特完全相反的复仇者,“那么难道我的一个高贵的父亲就这样白白死去,一个好好的妹妹就这这样白白疯了不成?……我的报仇的机会总有一天会到来。”在复仇以及“不可避免”的死亡这件事情上,所有的选择都指向了同样的终点。

与哈姆雷特的停滞不前不同,其他人进行了行动上的抗争。新国王杀死了老国王,并且尝试着忏悔来洗清自己的罪孽,并且妄图通过杀死哈姆雷特保住王位。勒替斯和国王一起实施了计划,企图让哈姆雷特为自己的父亲的死付出代价。但是最后呢?新国王死了,他也许可以说被复仇了。勒替斯死了,计划失败了。哈姆雷特死在了别人对他的复仇里。……

有人说哈姆雷特的剧情太过于牵强,怎么可能所有人都死了。但是这恰恰是现实所在。文章向我们表现了一群对抗命运的人的最终的结局。他们尝试着改变命运,结果什么也没有解救。他们尝试着挽回过去,结果什么得到。这种无奈,依存于每一人身上,也许也就是人本身的最大的不幸。《哈姆雷特》式的悲剧伴随着每一个人,各个方面,并且无时不刻。

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他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哈姆雷特读后感悟(汇总5篇)【篇5】

最近阅读的经典作品是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这本书,这是莎士比亚篇幅最长的一篇剧本,也是他最具盛名的一本。该文主要讲的是叔叔克劳迪谋害了哈姆雷特的父亲,篡取了王位,并且娶了国王的遗孀乔特鲁德,而哈姆雷特作为王子,为了父皇像叔叔复仇。

其中有十分多的个性鲜明,影射现实的角色存在。其中主角哈姆雷特作为丹麦的王子,是个充满矛盾的角色,他既有人文主义中对于理想的向往,他内心中充满着许多的疑惑。在面对复仇时,他的内心充满了犹豫与纠结。因此最后只能与敌人同归于尽。而另一个推动情节发展的主要角色,克劳迪斯,他可谓是作恶多端,是社会罪恶的化身他自私自利,是一个极端的利己主义者。而乔特鲁德,这是一个难以评价好坏的角色,她的性格与处境决定了她的变化,她爱丈夫,但却抵挡不住克劳迪斯的诱惑。她爱孩子,是不是为了孩子喝下毒酒,我们也无从得知。还有很多很多的角色,他们有着自己鲜活的生命,也反映了很多现实人性中存在的问题。

而有人说,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因为每个人的背景,成长经历,环境不同,造就的性格,价值观等也存在种种差异,我们在看故事时容易无意识将自己反射于角色身上。并且哈姆雷特这个角色的性格细腻而复杂,有着太多的人类共性,所以不同的行为在不同的人眼中会有不同的理解,所以才说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哈姆雷特中有许多经典的台词,比如,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问题,这句台词流传千古,是哈姆雷特王子发现叔叔和母亲害死了自己的父亲,他痛苦并且对自己的人生产生了怀疑,他不知道是该继续生存下去还是自杀,他无法面对生活带来的痛苦,但是对死亡的恐惧也压在心头。他是该默然忍受命运暴虐的毒箭,还是挺身反抗人世无涯的痛苦呢?这句话包含着他当时内心的矛盾不安与痛苦难耐。像这样经典的台词在文中还有很多很多。‘’脆弱啊,你的名字是女人”,“葬礼中剩下的残羹冷炙,正好宴请婚宴上的宾客”。

《哈姆雷特》作为古代西方的名作,不仅仅留下了经典的台词,人物更是反映了十六世纪末和十七世纪初的英国社会的现实。当时的社会混乱,新兴资产阶级和封建贵族进行权利的争夺,通过文章,莎士比亚批判了封建势力的罪恶行径。当时也正处于文艺复兴时期,虽然人们对于人的概念更加重视,但随之而来的也是私欲横流。正是这样的社会背景产生了这样的《哈姆雷特》。

热!《红与黑》读后感汇总5篇


《红与黑》读后感(篇一)

朋友说,要找到一本真正触动心灵的书,越来越难了。如果找到,是一种莫大的荣幸。猛然发现,自己已经很久没有仔细品读一本书了。于是约上朋友在春日的早晨走进书店。

在一排排整齐的书中,陷入一种莫名的紧张中。果断地走出中华文化,停在外国作品下。人就是这么奇怪,总想尝试一些新的东西。翻阅一本本包装精美的图书,心再次陷入慌乱中,而又莫名带着点惊喜。与朋友商议,选择了一本题目似曾相识的书——《红与黑》。

从某种意义来说,它是一个时代的缩影。拿破仑帝国灭亡后,波帝王朝复辟,本书作者司汤达移居意大利。而在1821年,司汤达返回巴黎,开始源源不断地创作出一大批文学作品。其中《红与黑》原名《于连的故事》讲述一位平民青年,凭借自己的才华跻身上流社会,但他内心深处却对这个阶层的人们充满了蔑视和仇恨。最终野心膨胀直至被社会习惯势力所扼杀。

在这本书中,作者用深刻而细腻的笔触展示了主人公的心灵空间,这部批判现实主义的作品用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展示了“红”,“黑”两道势力统治下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表面上主人公拥有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是世界拥有一个病态的法国,而在这样一个社会背景下,于连成为那个时代并不是唯一的牺牲品。于连只是当时新一代小资产阶级青年人的典型,上流社会的迫害与影响,个人的孤傲与野心,共同形成于连的悲剧。

从一个读者的角度来看,于连是一个拥有偶像并深深迷恋着他并向着他的足迹努力、奋斗的人。于连深深地崇拜拿破伦,正如生存在当今时代的我们各自拥有一个偶像。但是与于连相比,于连更显高尚,更显勇敢,更显明智。他对他的偶像充满了虔诚,并深刻认识自己永远不可能超越但也要尽力尝试。相比之下,当代人所谓的偶像实在不值一提。他在努力过程中方式确实不明智,用现在的话说,他是靠女人生存,整个一吃软饭的。但在那个危机四伏的法国,他是幸运的,能拥有一个吃软钣的机会,同样这个方式是达到目的的唯一途径。在小说中的于连,外貌并不出众,但用其知识与骨子里的高傲弥补了一切的不足,成功地塑造出一位男主人公形象。

我不想谈论这篇小说中的爱情,因为这种爱情更像是一场游戏,一场阴谋,实在是没有任何价值。这位平凡的青年成也爱情败也爱情,像极了一个陀螺,被法国年代阶级等级中的不平等,爱情这根鞭子,抽的团团转,最终静止不动。

从另一方面分析男主人公失败的原因,他本身就是一个矛盾综合体,在追求上流社会时,同时对此充满憎恨、厌恶,而这种思想完全不符合法国历史发展潮流,结果必然是失败的。

作者寄予于连一个丰富的人生。“活过,爱过,写作过。”足矣。

如果硬要从这部作品中读到什么,那就是对拿破仑这个人物的认识。作品中的拿破仑是主人公的偶像,更深层的表明他是当时所有平民年轻人的偶像。因为从前的拿破仑帝国时代,那些并非贵族出身的年轻人可通过参加革命队伍出人头地,但时过境迁,那个时代已成为过去。而做为一个中国人来看,拿破仑在我心中起码被定义成一个掠夺者,一个残暴的统治者。这便是一个人物在不同的人看来拥有不同的价值!

对这部作品的认识,这只是个开始,我相信:任意一部好书都拥有巨大的潜藏价值。

《红与黑》读后感【篇二】

如果一个人生到这个世界恰好是一个男人的话,那就应该为他的野心而奋斗,哪怕这种奋斗要以生命为代价。于连——文学名著《红与黑》中的主人公,文学长廊中最著名的反抗者之一,以他短暂而波澜壮阔的一生为我们拥有“英雄主义梦想”的觉醒青年们深刻地诠释了这句话的含义。我们只要去自觉实现自己的野心那么一切就都会来。

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伤恋人,被处死刑。这是我们的先行者一生的骨架。在那个英雄呼之欲出却又被保守戕害的年代,于连直面现实渴望着“拿破仑的重生”,决心实现青年时代的所有英雄梦想,并勇于和阻碍他达到目的的社会展开斗争。他是幸福的因为他敢于和整个社会作战,但也是不幸的因为他敢于和整个社会作战。

于连有着极其敏锐的平民阶级意识,他清楚的看到自己是一个“可怜虫”,“没有保护人,也没有钱”。地位不同、阶级不同的观念时时刺激着他,他唯恐自己因平民出身而受到上层阶级的轻贱,他清楚的知道是自己的贫困跟他们的财富打交道。他对平民阶级的活力充满信心,他以一人之力代表自己的阶层向现实抗争。但是同时他向自己的命运发怒,身为平民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又与他希冀飞黄腾达的个人野心紧密联系着。他在瓦尔诺家里参加晚宴请后一方面痛骂这可鄙的财富和建筑在其上的享乐生活,一方面决不放弃获得这种财富和享乐的决心。

他有着极其复杂的思想和性格,因为他英雄主义的动因是平民反抗意识和个人进取野心的结合。他声称“不能堕落到跟仆人们在一起吃饭。我的父亲逼迫我;宁可死。”但是“为了能够飞黄腾达,比这再困难得多的事他都能去做”。不过在鼓舞着他的英雄主义的平民反抗意识和个人野心这两种“热情”中,前者毕竟是第一位的。正因为如此,他义无反顾地拒绝向资产阶级贵族控制的法庭求饶。

他是这样一个群体的代表:他们拥有较高的文化,却没有出色的背景,拥有崇高的理想却被现实无情地取笑,他们的意气风发却为自己招来无尽的灾难。他们的控诉是一个病态社会开始治愈的希望。可是在这样一个英雄缺乏的年代,这样的控诉不如让我们化为自己的英雄气概去实现吧。

于连的两次爱情也具有深刻的社会含义,它是对门第的强烈冲击,他与雷纳尔夫人、与拉莫尔小姐。两个贵族女性虽然她们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但她们有一点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门第的反叛。她们对于连的爱都有一种壮烈的意味,含有一种英雄气息。至于于连他的爱情道路则是他小资产阶级个人的反抗的道路,他的“公民的热情”,即他作为一个平民青年要求恋爱婚姻平等的热情都远远超过恋人的柔情。他的爱情是他的责任。他一次次追求雷纳尔夫人或出于他的责任,或为了嘲讽雷纳尔市长,或为了减轻她对他木匠儿子的轻蔑,或为了将来为从事家庭教师这卑贱的职业找一个“爱情”的高尚借口。他要博取拉莫尔小姐的爱,只是想证明平民子弟的他比贵族的公子哥们儿更有被爱的价值。他的爱情深深烙有他的反抗意识,具有他小资产阶级争取个性解放和平等自由的意义。

《红与黑》的爱情与我们所熟知的爱情是如此的与众不同,可是在我们一去不复回的人生中爱情路边最美丽的风景也不是默默注视着我们,细细品味我们,选择它的归宿吗?于连丰富的学识和崇高的个人理想,以及为了理想的不懈努力让他有足够的理由让爱情垂青于他。自古英雄美女才是爱情的最佳归宿,我们不能成为英雄的话至少应该让自己拥有英雄气概。我们追求幸福,然而当我们捡到它遗留的金鬃毛时才幡然悔悟它就在我们身边。爱情也是如此,它就在我们身边,但是开掘他,先让自己有英雄气概。

所以当于连实现他自己野心的时候,一切附加值就都来了,包括爱情。

《红与黑》读后感【篇三】

我认为是在生活,其实只是在为生活做准备。现在我来到社会上,才明白了在我演的这场戏落幕之前,我身边到处都是敌人,每一分钟都是在伪装。

红与黑,司汤达。

阶级壁垒,封建残余,家境上的差距,注定了很多像于连一样的人,从一出生就输在了起跑线上。可是有才华,有野心,还很拼的于连不甘于被人蔑视,为了成功不择手段的利用女人上位,踩在她们的肩膀上迎来人生巅峰,到最后在死亡的忏悔面前才发现真爱,可为时已晚。

真正让人感到痛苦的,并不是追逐名利本身,而是你本性善良,却逼自己进入一个勾心斗角的世界。况且在自己不认可的游戏里追逐,无论结果成败与否,都是输家。

《红与黑》读后感【篇四】

今天朋友来我家玩,给我带了一本书名字叫《红与黑》,我早期就听过这本名著了,听说非常的好看,我朋友说这本书称之为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作,我当时想有那么神奇吗?我就带着疑问的心情就读那本书!

我最喜欢这本书的主人公于连先生,他是一个性格复杂而矛盾的人物,他所做的事我都深深的佩服着他,他具有真与假、美与丑的二重性格,呵呵,是不是作者司汤达先生为了讽刺当时的社会所用的啊?

我看了这本书,又想起了现在的'社会中的有些人,这些人自私自利。

感谢司汤达先生,是他用他那超凡的想象力为我们编织了一个真实社会的写照!

《红与黑》读后感【篇五】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或者说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必须要在这个女生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能够告诉他,是感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个性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潜质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后他才明白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之后的玛蒂尔德小姐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但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当玛蒂尔德确认自己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只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生们的帮忙,但是在最后他的摔倒也是正因女生。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但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但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用心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在人物塑造的手段上,司汤达使用了超出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心理深度的挖掘。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和自由联想等多种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并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是一首“灵魂的哲学与诗”。

对于书名人们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能够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好处,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明白自己存在真正好处的生存状态吧!

读后感雷锋事迹(汇总5篇)


栏目小编特意为你呈上“读后感雷锋事迹”,欢迎你收藏本站,并关注网站更新。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万卷始通神,阅读了作者的作品后,我受到了触动。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

读后感雷锋事迹 篇1

20xx年04月,我以崇敬的心情,拜读了《雷锋日记》。

书的扉页写着这样一句话:我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党和阶级的最高利益,牺牲自己的一切,直至生命。

普通,简单,却振聋发聩。

透过封面那张年轻却又帅气的照片,我仿佛看到在那个激情似火的年代,有这样的一个青涩的人民子弟兵,顶着一张年轻的脸,怀着一颗炙热的心,无私的奉献着自己。

很难想象在那样一个艰苦的时代,在平凡的生活之中,有一颗如此年轻的心,以崇高的理想和信念,做着一件又一件不平凡的事情。

关于书籍内容,我并不想赘述太多。在合上这本书的那一刻,于我的内心最深处,突然泛起很多莫名其妙的想法。

首先,便是有关于铭记。

从我呀呀学语至今,已过去二十多年,值得感动和铭记的事情太多,那些年少无知时母亲衷衷告诫的细语,那些青春懵懂时恋人向来萧瑟的回首,那些踯踽前行时朋友澎湃热血的鼓励,成为我人生道路上不可或缺的一种财富。自从踏上社会,从一颗青涩的心,日渐蜕变到成熟和世故的同时,亦不断的被时间的流驶所淹没和屏蔽。

然而,太久没有的感动和铭记,却在这本书合上终页的一瞬间,如凛冽寒风一般刮进内心的最深处。闭上眼睛,雷锋的一生如电影默片一般在脑海中迅速划过。在1960年1月8日雷锋日记中如是写到:“我恨不得把我的心掏出来献给党才好,晚上我怎么也睡不着,我的心就像大海的浪涛一样,好久不能平静”。

这一天,雷锋加入了中国人民解放军。

可曾记得,当年我们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时候,是否有过这样的兴奋与冲动?是否内心也曾泛起过久久不散的浪涛?是否因加入中国共产党而使得思想得到了升华?也许,我们早已不记得这样的日子。

1962年8月10日,雷锋写下最后一篇日记,日记中写到:我要更加珍爱人民和尊敬人民,永远做群众的小学生,做人民的勤务员。

随后的8月15日,雷锋同志负重伤后抢救无效牺牲。时年22岁。

此刻,不禁潸然泪下。

雷锋的一生,是不断为人民服务的一生。他的一生,为我们生动的诠释了“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为了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党的群众路线真谛。必将铭记于心。

读后感雷锋事迹 篇2

愿雷锋精神永放光彩!这是我看了《雷锋的故事》这本出自内心的真实感受。雷锋同志是一个普通的汽车兵,然而雷锋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常的业绩。雷锋把远大的理想和日常工作、生活紧密地结合起来,用共-产主义的思想指导自己的言论和行动,表现出了一个共-产主义战士的广阔胸怀和高尚情操。

雷锋同志的人生道路是坎坷不平的,但是在人生富有意义的转折中,雷锋毅然选择了正义,选择了真理,选择了共产主义。雷锋热子党、热子祖国、热子社会主义,坚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努力改造世界观。我觉得他一生最突出的是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毫无损人利己之心、自觉地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雷锋的故事,使我的心深深地受到了启发。

雷锋小时侯很苦,又没钱,父、母、哥、弟都死在民族敌人和阶级敌人的手里。雷锋成了孤儿,被送到学校里。毕业以后,经常在工作、生活中帮助别人。雷锋做好事,对他来说很平常,他去外地执行任务,中途坐火车他还一个劲地做好事,他看到车上的人非常多,把自己的坐位让给了一个老奶奶,他见列车员忙不过来,就帮他扫地、擦玻璃、倒水、一些顾客见他忙前忙后的,便让出自己的坐位。可他笑着说:谢谢了,不过帮助群众做事是我应该的,还是你们坐吧!只可惜这个好青年在1962年逝世了,年仅22岁。

我们要学习雷锋叔叔这种乐于助人的精神,帮助别人自己也会快乐。让世界充满关怀,世界才会更美好。就像雷锋叔叔那样,做一些平常的小事,也是一种帮助。赶紧行动起来吧!去尽力帮助我们身边需要帮助的人吧!

读后感雷锋事迹 篇3

有一个名字,永远写在春天里;有一种精神,持续传颂在神州大地。雷锋,以其短暂的一生谱写了无比壮丽的人生诗篇,树起了一座不朽的道德丰碑。毛主席曾经说过:“向雷锋同志学习。”这几天,我读了《雷锋的故事》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让我深受感动。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雷锋同志在短暂的一生中,坚持做好事而且不留姓名。他说:“永远愉快的多给别人,少从别人那里拿取。”我们要向雷锋那样,人人奉献一点爱,一丝光,我们的社会就会很温暖,很光明。所以,现在的社会中也有许多“活雷锋”:大街上,一位老奶奶不小心摔倒了,马上就会有人把她扶起来;广场上,一片纸屑随风飘远,立刻就有人拾起把它送回垃圾箱;下雨了,一个小男孩哆嗦着在房檐下避雨,很快就会有个“红领巾”来和他一起分享一把雨伞……好人好事无处不在。江泽民爷爷说过:“学习雷锋同志,弘扬雷锋精神。”

雷锋的童年是苦难的,但是新中国给了他新的生活,他无私奉献着自己。我们生活在幸福的二十一世纪,更应该发挥自己的光和热。在我的身边,就有许多这样的好人好事:在我们学校,有一位残疾女孩,她虽然家境不好,但是勤奋好学,为了让她更好的学习、治病,我们学校每年都组织为她捐款,同学们热情高涨,踊跃捐款,连校外一位不知名的老奶奶也送来了300元退休金。同学们还自发组织轮流帮助接送她,让她不幸的生活时时拥有温暖。在我们班里,一位同学生病了,同学们一放学就会到他家里,给他补课,陪他聊天,让他不感到寂寞。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雷锋是不朽的丰碑,雷锋是永远的榜样。我们作为新一代的青少年,让我们共同高唱雷锋之歌,与时代同行,与文明相随!

读后感雷锋事迹 篇4

在我的记忆中有许多英雄人物及英雄事迹如刘胡兰、花木兰、邱少云、雷锋、董存瑞其中我最喜欢雷锋叔叔的英雄事迹当我读完他的事迹后使我深有感触。:

雷锋出生在一户贫苦农民的家里雷锋四岁时父亲遭国民党军队毒打后无钱医治去世了十二岁的哥哥因患肺结核无钱医治也死去了。这时连病带饿的弟弟也死在了妈妈的怀里受尽了欺辱的妈妈也悬梁自尽了。雷锋成了孤儿小小年纪就上山砍柴换一些钱来补贴生活。后来共产党来了他加入了儿童团。经过多年磨炼终于百炼成钢成了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他不知疲倦的工作身上总有一股螺丝钉精神党把他插在哪就在哪起作用。

一九五九年八月雷锋来到弓长岭焦化厂参加基础建设。第二年夏季的一天他带领伙伴们冒雨奋战保住了7200袋水泥免受损失《辽阳日报》报道了雷锋抢救水泥的事,赞扬他舍己为人的事迹。

一九六一年开始雷锋经常应邀去外地作报告他出差机会多了为人民服务的机会就多了人们流传着这样一句话: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

做一件好事并不难要做一辈子好事却很难。雷锋叔叔就是这种乐于助人从一件件平凡的小事做起他做了数不清的好事如支援灾区献爱心、帮战友补被子、协助炊事班洗菜、在列车上帮助别人等等。后来他因公伤而殉职毛泽东主席亲笔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

读完雷锋的事迹使我久久难以入睡由此我想到:我们应该教育当代的小学生应该向他学习学习他那助人为乐、团结友爱、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读后感雷锋事迹 篇5

雷锋出生在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县的一户贫苦农民家里,由于那儿的地主,他的亲人都陆续死去了,雷锋不满七岁就成了没有家人的孤儿。解放后,共产党的恩情像灿烂的太阳光照亮了雷锋的心,学校的生活给雷锋的人生揭开了新的文章。小学毕业以后,雷锋先后在许多岗位奋战过,他说:共产党干啥我就干啥。1960年1月8日,雷锋非常光荣的加入到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行列,参军以后雷锋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每天他都刻苦训练。尤其是在运输连,他总是老在就起床,每次都是第一。把运输连的车辆擦洗得干干净净,晚上学习到深夜才睡觉。雷锋读过的书几乎每一页都作了标记、圈了重要的知识点,有的还写上了阅读心得。

雷锋在工作中勤学苦练,生活中还是艰苦朴素的典范,他总是省吃俭用,把节省下来的钱用来支援灾区,救济生活贫穷的家庭。不仅如此,更重要的是他有着一颗爱党的心,有一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有一次,雷锋到沈阳做报告,在火车上他做得好事数都数不清,由此在群众中流传着这样一句话: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这也正如他自己所说的:对待同志要像春天般的温暖,对待工作要像夏天一样的炽热,对待个人主义要像秋风扫落叶一样

我长大一定要做一个和雷锋叔叔一样把自己奉献给大家的人。

《红与黑》的读后感汇总5篇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读完红与黑之后,我们不妨把我们对书中的感受及时记录下来。对于读后感来说,叙原文不要过多,要体现出一个“简”字。关于写红与黑读后感您了解哪些方面呢?小编推荐你不妨读一下《红与黑》的读后感,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红与黑》的读后感 篇1

他之所以悲剧,不仅仅是因为他所处的时代,也因为他的矛盾性格。他的自尊自爱首先表现在当父亲告知他将要去市长家里做家庭教师时,他立即表示不愿意做仆人,即使又打又骂也不想沦落到与仆人同桌吃饭的地步。同时也表现在他善于学习并且不断学习上。无论在市长家还是在伯爵家,他都懂得珍惜和上层社会的人接触的机会,懂得揣摩他们的心理,学习他们那些相对文雅的言行。此外,他的自尊自爱还体现在两次爱情经历上,面对两位姿色迷人的上层女人,他没有一开始就屈从依附、即使后来有也是在确认对方的爱意之后。面对第一次被玛娣儿特甩后,他伤心难过、却没有抛却自尊向玛娣儿特求爱。相反的是,他通过另一种方式让玛娣儿特彻底折服于自己。

说他自卑,一点也不为过。初入市长家,他总感觉家里的侍从孩子等都看不起他的出身。他敏感到对自己吃饭坐的位置都觉得是别人瞧不起他。而这种敏感正因为自己平凡的出身所致。

在爱情面前,他也自卑。无论是与瑞那夫人还是与玛娣儿特,他一开始都倍感怀疑,他怀疑的理由恰好来自于他认为自己的出身和地位远不如她们的其他追求者。哪怕处于热恋中也多次因为他自卑所致的敏感而伤心。

《红与黑》的读后感 篇2

青年读书会秋季读书榜,第一部书推荐的是法国作家司汤达的《红与黑》。这本书几年前浏览过,没有细读。前几天有朋友推荐说市里老早成立了一个青年读书会,通过公众号发布了秋季读书榜,《红与黑》也正在自己阅读之列,细读之下,诸多感触与朋友们分享。

《红与黑》书名的来源及其象征意义,众说纷纭。有的说在拿破仑帝国时代,红与黑代表着“军队”与“教会”,是有野心的法国青年发展的两个渠道(一说是轮盘上的红色与黑色);有的说认为“红”指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战争的英雄时代,“黑”指卑鄙、可耻的复辟王朝统治时代;有的说“红”象征于连炽热的心灵和他那像一团火一样旺盛的精力,“黑”象征复辟王朝的黑暗、伪善。

“一百个读者眼里有一百个哈姆雷特”。关于书名的来源不再啰嗦,笔者只想探讨这样一个问题:《红与黑》这样一部诞生于十九世纪的小说,为何至今仍得到广大青年读者的青睐。

对于青年读者来说,显然不是关心十九世纪法国的政治才喜爱《红与黑》的。青年们真正感兴趣的,是它的主人公于连。于连的雄心抱负与孤军奋斗,这才是小说中真正扣人心弦的地方。于连从少年时代起,就抱定了要出人头地的决心,做过无数有关英雄伟人的美梦,他幻想自己像拿破仑那样,凭着身佩的长剑摆脱卑微贫困的地位,年三十立功于战场而成为显赫的将军。在小说中“于连们”大都雄心勃勃,精力旺盛,在智力和毅力上大大优越于在怠惰虚荣的环境中长大的贵族青年,只是由于出身低微,便处在受人轻视的奴仆地位。对自身地位的不满,激起“于连们”对荣誉和建功的渴望,又引诱他们投入上流社会的角斗场。

走笔至此,想到鲁迅先生在《热风·随感录》中的一段话:“愿中国青年都摆脱冷气,只是向上走,不必听自暴自弃者流的话。能做事的做事,能发声的发声。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其实《红与黑》中的主人公于连也是这样的青年,他不过二十岁上下。他努力摆脱“乡下人”的冷气,不甘屈居人下,敢作敢为,努力向上走,正是鲁迅先生所赞扬的青年。由“于连”又想到“雁翎青年读书会”。它没有官方的支持,没有阔达的场面,只是一群有志于“品读书香世界,阅读时代经典”的努力“向上走”的青年自发组织的读书会。如果一个青年没有“摆脱冷气,向上走”的勇气,断不会贸然组织一个在外人看来有点“不务正业”的读书会。就凭借这一点,应该为读书会那像“于连”一般的组织者一个大大的赞。

笔者不吝揣陋,妄论此读书会的含义。“雁翎”之“雁”出自白居易“风翻白浪花千片,雁点青天字一行”,形容成列而飞的雁群,展翅起飞的雄心壮志。“雁翎”之“翎”是指鸟翅膀和尾巴上硬的羽毛,颜色绚丽,寓意像雁上的翎羽一样栩栩如生展现自我的才华和智慧。曾经自谓:“争取把读书活动做到各个单位,把读书的风尚传播到各个单位,不开会、不做汇报、少些客套,多些建议,充实充实机关事业单位青年的头脑,打破一年读不了一本书的尴尬局面,引导大家能静心读完一本书就是成功,爱上读书就是巨大成功,读完还能有感悟,善于记录感悟,愿意分享感悟就是最大的成功!”

在《红与黑》的世界中,“于连们”向上走需要残酷的搏斗,甚至碎骨而死。新时代,青年们如何向上走,读书恐怕是重要的途径之一。从这个意义上说,雁翎青年读书会生逢其时,也重任在肩。“生逢其时”,新时代中央政府倡导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青年也需要在读书中品味人生,感悟生命,健全人格,成长成才。“重任在肩”,雁翎读书会还“小”,它需要社会的呵护,众人的支持。它想把读书的种子撒遍平度这个小城,任重道远。笔者祝福它快快长大,长成参天大树。

《红与黑》的读后感 篇3

如题,我不晓得是人云亦云还是真的如此感觉。

于连作为一个底层人民,他对市长夫人没有所谓利用,是一种较为纯真的爱(这样说应该不为过)。

第一:从他在路上的思想,他在逃亡巴黎的时候想着若是大革命要危及夫人,他一定要赶回来,这是他的心理活动。无需给他人看的,但是他就是这么想的。

第二:从最后他为开枪打了市长夫人而懊悔不已,自己要求死罪,还劝夫人好好活下去。

在审判过程中我认为是整本书的高潮部分,他爆发出了极大的人性光辉。他不图苟且,他说出了真心话,他呐喊,他反抗,他诉说对这法国阶级性的不满,也抒发了底层人民一步一步爬上来的艰难。

他声情并茂的演说,加之本就英俊的外表打动贵族妇女倒也不足为奇,可是这并不是什么优势。这一切无疑导致了法官的愤懑,这也给他带来了死刑的判决书。

他曾豪情壮志地说,“虽然我出身贫寒,但我有的是高贵。”,但最后迎接确实人首分离的啷当结局,何其悲哉,何其不幸!

再者就是与玛蒂尔德的爱情,他不卑不亢,这也是玛蒂尔德这样一个强势的姑娘被她征服的原因所在。

虽然我并不认为他们两者的爱情即便是真的结婚在一起,大抵上也是无尽的梦魇。像玛蒂尔德这类亲吻死去于连的头颅的女性,以及像于连不服硬,而且情绪化的迷恋拿破仑的青年,两者的结合有些那么的诡异。 当然了,以上所叙述的是他的软件,也就是性格啊人品方面的。当然光有这些是远远不够的,还有就是他的硬件,英俊清秀,聪慧过人,从他过目不忘的能力和大主教对他的赞誉就可观之。 那些云云于连怎么怎么的,或许是个另一位仁兄搞混了吧。

《漂亮朋友》里面的那个炮兵。没有任何的政治头脑与文化,利欲熏心,和于连个人感觉两者没有任何的可比性。

《红与黑》的读后感 篇4

红与黑,每个人身上都有两个自我。

一个坚守着性格里的刚毅和自尊,执着于生命的高傲,一个虚伪地为了生存强颜欢笑,谄媚逢迎。

在我看来。红与黑,就是关于人的性格与人的前途碰撞冲突的故事

于连,是一个拿破仑的疯狂崇拜者,却遗憾地降生于世俗繁文缛节复苏的时代,他很想拜托阶层与出身的束缚,一直挣扎着往上爬,却又因为自己个性而湮灭。

这其实很真实。只是我们都在无视,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我们身上。

每个人生而就在尝试融入社会,吸收主流价值观,或许我们没有于连那样子的野心,但一定曾经有过自我与社会冲突的无奈,法国尚且如此,在传统宗法观念根深蒂固、人际关系错综复杂的中国社会,多少杰出的灵魂自甘堕落,却又毫不自知?于连的伟大便在于,他力争上游的同时,遵循着自己的性格,或许他始终在做伪君子,但那也是在虚伪地对待世人,他始终都真诚地面对着自己的内心。

一开始我看到,于连对雷纳尔夫人、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只是出于一种满足自尊和弥补人格价值的需要,这让我很惊讶和愤怒,因为这和我笃信的爱情观相悖。但都后来作者的意图逐渐浮出水面,他只是想塑造这样一个人(当然也和他自己本人的经历有很大关系),他试图服从和跟随自己的心,可黑暗的社会依旧俘虏了他,至少在生理上,让他死亡。

在红与黑里,所有的人物都很虚伪,或者说都有着大部分的虚伪时光。上流贵族一个个谈天论地,却只是在拙劣地模仿前人的观点,没有人活出了自己,没有人理解自己性格的秘密。真正可谈得上真诚的只有于连和玛蒂尔德,或许还有雷纳尔夫人,他们在追求,他们至少是在为自己的内心而追求,不管这理由是否道德,是否符合伦理,但毕竟不是纸醉金迷的傀儡。从人的独立性角度而言,他们三人是比较伟大的。

当就算这样,他们也有强烈的内心斗争。最吸引我们眼球的,也正是这些内心独白。多少人,不尝试和自己的性格坐下来晤谈,就默默地低头认命?

那么,关于于连的结局呢?我不知道还能再说些什么。我们穷尽一生去追求,能拼搏、豁出去的,也就只有那几次。于连至少去做了。于连是有尊严的,直到最后他在监狱里考虑的也是他是否有勇气去面对死亡,他是否对得起他的尊严。

全书读罢,我掩卷叹息。于连的死,只是一个符号。

只是活在中国,我也尝试遵循自己的心。

但好多责任,好多义务,好多东西,逼着你去俯下身来融入社会的阴暗面。

我只能尝试出淤泥而不染,但,这可能吗?

于连在狱中感叹这世上似乎没有一个真诚的上帝……是的,我们只能做虚伪的人,尝试有真诚的瞬间把

红是血,黑是夜,我愿用一生,像于连那样,以我之血,去染红这黑夜。

《红与黑》的读后感 篇5

《红与黑》是19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先驱者司汤达的代表作。司汤达是在“资产阶级胜利之后,立即就开始敏锐而明确地表现它的特征的第一个作家”,也是在法国美学领域里,提出批判现实主义理论的第一个作家。

小说主人公于连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在于连十九岁那年被市长聘为家庭教师,不久,和市长夫人恋爱,事情败露后被迫到神学院投靠神父。后来在教派斗争中神父失败,于连也不能继续留在那里,于连又被介绍给宫廷大臣当秘书。从此,于连打开了进入上流社会的大门。于连十分能干,受到侯爵的赏识,为他发了勋章,于连因此参加了贵族们的反动会议,甘愿为贵族效劳。与此同时,于连也得到了侯爵女儿玛蒂尔德的爱情,并迫使侯爵承认他们的结合。正在这时侯爵的政敌想方法让市长夫人写了一封揭发信,侯爵接到信后断然否定了自己女儿和于连的关系。于连气愤之极,枪击了市长夫人。尽管玛蒂尔德等人竭力营救,于连任被判处极刑……

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及最终的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近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小说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

全书最耀眼、也在文学史上着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着笔于人物心灵的跟踪的手法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正是突出了于连处在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心理历程,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所以他日后能跻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在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的。他因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他想要拥有尊贵的地位,众人的钦羡。为此,他制造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卑鄙、虚伪的手段,这一切都使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内心还保留着真、善的一面,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陷入深深的自责。因此,他的计划又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不难发现于连的这种幸福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的,是为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际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自己时时刻刻都处于一种紧张状态,感受不到踏实、安定,仅仅是自己告诉自己感觉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就像“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就是想紧接着应该怎样制定并实施下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暂时的满足,暂时的安慰,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迷失了自己。当他得知德·莱纳夫人的一封揭发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把他历经千幸万苦打开的通往上层社会的门无情的封锁时,他想到了报复,他选择了最直接、却又最愚蠢的方法——结束了德·莱纳夫人的生命,也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在监狱中的那段时间,使于连想了很多,他从自己禁锢的思想中解脱出来,从社会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获得了精神的自由,获得了灵魂的重生。他脱下了往日一切伪装的面具,找到了迷失的自我,也找到了最真实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安静的等待死后的再一次轮回。

作为一部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望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大概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对于书名人们曾经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莱纳夫人的鲜血,“黑“是玛蒂尔德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想红色是否还可以象征于连对人生的不懈追求,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真正价值的生存状态吧!

在社会现实重重阻碍而又想要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缩或是反抗。那些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缩者,他们享受着平庸的生活,最后却难逃社会进步被淘汰的命运。能不断地树立人生目标、决心要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显然使不欢迎虚伪的言行、卑鄙的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

我想,在人们一味的批判社会的黑暗、同情于连成为社会的牺牲品时,是不是也该想想于连的反抗精神。

我们是否也应该在“戴着脚镣跳舞”的同时,培养适合自己的“反抗精神”。

读后感《天工开物读后感(汇总5篇)》一文希望您能收藏!“好读后”是专门为给您提供读后感文章而创建的网站。同时,hdh765.com还为您精选准备了天工开物读后感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