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殇》读后感。
一本好书就像沙漠中的一捧清泉,滋润我们的心灵,我们在生活中可以多多去读一些经典书籍作品,每一个人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所感受,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更好地从书中领悟出作者想表达的理念。一篇优秀作品读后感怎么写呢?请阅读由小编为你编辑的《草原殇》读后感,希望你能从中找到有用的内容!
《草原殇》读后感
作者是一个蒙古民族的优秀作家,“高天阔地的草原和朗朗的阳光给他幻想的翅膀”,而整个散文集中,草原一直是他不变的主题,对草原他有抒发不完的情感,而他也以一个草原特有的开阔的眼光和多方位的视角向我们讲述着深广的哲理描绘着悠远的意境。
作为一名探索草原生命本身的东西的学者。作者无法忍受草原受到伤害,无发接受草原千伧百孔的现实。作者也困惑于为何现在许多善良的人受到莫名的伤害。而许多恶人却得势猖狂。所以作者都以一种抨击和责问现实的态度完成了发自自己内心的呼唤。当合上《草原殇》闭上眼睛时,脑海里闪过一个个同样让我困惑心痛而又无奈的画面。破坏自然,破坏生态,我们每天都看到听到,有时甚至自己也亲力为之,但我们常常也不会为自己的过错或无动于衷而感到内疚。中国人往往在面对个人利益时会自私一点,但在集体利益是很大局的,也就是破坏不只是我一个人,即使我呼吁,我不干,还不是于事不能有大补,而且每一个破坏者都能列举出千万个破坏的理由。“中国人多地少。如果不能在有限的资源上挖掘出最大的发展空间。中国很快就会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那就不排除新鸦片战争的可能”,好像很有道理哦。尽管我国历来强调可持续发展,但一个个业绩论功绩的官员,可能会限制或减慢开放发展的速度的吗?所以我觉的只有全民族的环保才有自然的环保。可有时我也不禁会问,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开展全世界的环保行动,我虽然不知道什么时候最早,但我可以肯定最迟的时间,那就是当我们的此文来源于网络孙后代站在垃圾上睁开眼也就看见污染物时,但那时我们的此文来源于网络孙后代还是自然的主人吗?
说到环保,很自然的想到此文来源于网络,不可否认,现在此文来源于网络是越来越年轻化,多元化。暂不论人类与其他生物之间的此文来源于网络,但就人本身之间也越来越酷了。但死伤未降临头时,你也许会觉的很庆幸,甚至觉的越多人越好。可能是现在的人的竞争意识太强了。又但论大多数的旁观者,真的很有鲁迅笔下的那个时代的“病人”。二十几年的改革开放就将过人的思想回落了几十年。真是改革开放的一个可悲的结果。有一点也不可以忽略的就是,现在的人都将太多的精力放在防备自己受伤害上了,当面对别人的困难时,也确实是有点有心无力啊!
现在的人很多会选择到大自然中度过自己的假期,现在的大自然还有能力平抚一个个人受伤的心灵,也可以让他们忘记他们的烦恼。但如果人们之间的此文来源于网络日益减少,大自然日益锐减。面对四面越来越厚的冰冷的饿墙壁,人类又该去哪里放松,去哪里哭泣疗伤呢?
仅以此来发泄心中的不快而已,不求有很大的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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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大全:秋雨殇
读着,读着,读着余秋雨的书籍,聆听字里行间人性的《掩卷沉思》,冥观卷叶微风飞舞,世事顿悟。
醉了,醉了,醉了秋雨先生一点一滴,一步一履,一丝一刻,一生一世的由衷思考,醉了余先生对人世间世事行为的阐述。
秋雨之殇,殇思悟。
踏着书山之路,一条曲折而又蜿蜒,却注定别种滋味多的小径呈在眼眸前,毅然过,柳暗花明又一村。和秋雨,行人生苦旅,秋雨绵绵无绝期。
《文化苦旅》文化的路,依旧长途慢慢。
一景一叹,一旅一思,一忆一唏
莫高窟,阳关雪,敦煌此处;佛教徒,王道士,作者悲赋。血迹斑斑,累累罪恶,几只刷子沾上白灰,给诸如《飞天》神画擦上耻辱。箱枚银币,换的走佛教经书,换不走的是皇道乐土,佛徒笃诚,文化宝库。片片残雪,粒粒沙岩,诗佛王维,劝君进酒,西出阳关无故人;唐人风范,何曾小气,告别经常,步履放达,阳关风雪凄途。
柳侯祠,柳宗元的贬谪终处,今生此处,归于尘土,秋雨先生叹服,借托屈原,屈原自投于汨罗江,而柳宗元则走过汨罗江回来了。幸好回来,柳州,永州总比在长安强。什么也不怕,就怕文化人格的失落。中国,太寂寞。千古评论任它东流逝去,几箧残卷,作者只便在排排石碑间踽踽独行。
白莲洞,别有洞天,秋雨殇,殇触桃花源,作者引张晓风之句,武陵不是天国,但在武陵的痛苦中,我会想起天国,但在这里,我只会遗忘。忘记了我自己,忘记了身家,忘记了天国,这里的幸福取消了思索的权利。秋雨拈花一笑,笑拘泥于一洞一隅,而不知,却又是一片豁然开朗,出洞去罢了,又是一个世界。
都江堰,作者感慨李冰,满腹敬仰,没淤泥而蔼然含笑,断颈项而长锸在握。又有一丝感伤,他没有料到,他治水的韬略很快被替代成了治人的计谋;他没有料到,他灌溉的沃土将会时时成为战场,沃土上的稻谷将有大半充作军粮。感伤岷江,悲流成河,横江铁索,二王庙哭。
白帝城,三峡一处,李白刘备,截然不同,诗仙与谋略,豪放与雄心,盛景与乱世,长空对苍穹。叹诗仙李白酒入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剩下的三分啸成剑气,绣口一吐就半个盛唐;缅怀刘备,一代霸主,可怜英雄白了头,华发早生壮志未酬,托孤白帝城。再一叹,秋雨过三峡巫山,襄王神女,昭君屈原,好一个不安宁的渊薮,奔泻载土。
洞庭湖,八百宇宙,范希文《岳阳楼记》,吕纯阳三过必醉,气蒸云梦,多一个复杂,多一种神秘,多一份难以邂逅,一气呵成,略行君山,一片神话,中华泱泱,作者只叹文化长流。
再谓信客,(在初中教科书中的选用文),秋雨只说:信客是最困苦的远行者。信客重信而立,苦差苦中取乐,既生如此,令人寒嘘不已。
又道废墟,将至末尾,感慨在此,殇中国历来缺少废墟文化,道什么废墟重建,秋雨只道不如了却古人一番心思,在其旁重建,辉映现代。一切消散,耐人玩味,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英雄末路枯槁,废墟伫立依旧。
曲径已过一途,一转弯,便成了千年一叹。
《千年一叹》旅行日记,写不尽的行程路。
自序确实明了,开门见山,这是一本日记,记录了我亲身越野数万公里考察各大文明遗迹的经历古人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秋雨乘凤凰卫视车队,在吉普车的车轮紧贴着地面,在狂沙乱舞,砾石混乱,和着一幕幕恐怖至不胜枚举的血腥浊泪,秋雨先生在路途上,趴在车上,蹲在路旁,携苍劲笔力,如附神韵,纵使歪歪扭扭书写到纸书。荒凉之旅,殇秋雨一路,叹混乱人韵。
希腊,永恒的坐标,奥林匹克。闲散是人健康的结果,但过分闲散则会损害健康。惟独希腊是万万不能失去健康的,因为它是奥林匹克的故乡。全场一片哭声,没有了昔日的荣耀,褪尽了,换了今日的回归。
埃及的金字塔,法老的陵墓。而秋雨先生却说了,元气损耗。一个人的过度劳累会损耗了元气,一种文明也是。埃及文明曾经不适度地靡费于内,又耗伤于外,最终选择了一种低消耗原则。但与东方审美特征不同的是,埃及文明的现代生态市一种无可奈何的选择。它确实已经体力不济,至今还找不到复兴的文化基点。这是一种哀伤,一种对无奈的埃及文明的哀伤。
约旦,以色列,伊朗,伊拉克,中东国家,萧条凄瑟,炮火不断,断壁残垣,战火何休?河流经过,惟有河畔炙鱼,泯茶一笑;战争狂热,秋雨墙壁题字,三个和平,和平该多好。
印度,尼泊尔,一种佛教的韵律,菩提树下佛主慧音顿悟,阿育王放屠刀立地成佛,告别印度,尼泊尔地,故土味道,已尽淡然,紧绷的神经,终于该归土释然,作者看东方银亮,雄鸡昂首。
一弯又一弯,已至半山。霜起了,弥散人际。
《霜冷长河》梦乡中记忆。
我只读了一点儿,亦是有些思悟。
灯下回信,回觅生活;掩卷沉思,思味人生。
青春少年,一腔热血,秋雨确有智慧。在他们的恋爱上,不是呵责,泼瓢凉水,而是引导,归结于青春期的浮浅躁动,目光只限于小水塘,快走出去就好。对于避世消极,淡淡一笑,笔尖挥动,跃然纸上,我深有此种感触,几分相似,几分追忆。或许真的,又是赤子入世,被社会的一些阴涩一叶障目,你用什么样的目光看世界,那世界便成了那样。秋雨箴言生活中有阴影,但更有阳光,阴影只是阳关的附属品。
成人世界,扑朔迷离,交友当有准则。
人生中值得怀念的朋友,不一定与学业有关。
人生不要只做加法。在人际交往中,经常减肥,经常排毒,才会轻轻松松地走以后的路。
各种观念,价值取向,秋雨有话欲言。
对于压力,要对一些复杂的问题作出选择时,首先要给自己减压这一句真好,在沉重的压力下,连空气都是扭曲的,最容易作出错误的决断。
对于成功,我们不妨让成功这个概念低调一点,软化一点,泛化一点。这种成功并不与失败近距离对峙,而是完全能够与其他成功和睦相处。
对于评论,作者说破坏而受重视,是因为它声势夺人;评论而受重视,是因为它居高临下。而又道,与谬论辩论,很可能获得真理;与无聊辩论,只能无聊。
对于理解,做一件新事,大家立即理解,那就不是新事;出一个高招,大家又立即理解,那也不是高招。如果眼巴巴地指望众人的理解,创造的纯粹性必然会大大降低。平庸,正在前面招手。
秋雨先生像一剂温和的药,抚慰人脆弱的心灵,使之坚韧;又像一盏柔润的灯,慰藉人错乱的脑海,使之镇定。
将至顶峰,次山山居,书卷以记。
山居笔记----对历史的思绪,升华了的年代。
愚黔首,焚百书。王朝者,千年有。
他从关外驰马跃鞭而来,又从关内炮火蹂躏而走。这是一个王朝的背影。作者说,他们是一个朝代,一个没有修长城的朝代。确实,秋雨把避暑山庄比作清廷的长城,人心垒积确比巨石修成的血汗之墙要好得多了。但不是只有这些,作者又敢于为他们说话,确实,姓氏正统论,民族正统论,都不是作者肯定。避暑山庄,题字石碑,一天一年,过去了,开启,关闭,开启,迎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
旧朝事,玩弄人。苏东坡突围了,他从苏轼蜕变,成了苏东坡居士,成了那玩弄人于股掌之间,使人只道自己非我的浊界的一朵清荷,那份旷达,自然而来。不仅仅是一个苏东坡,流放者的土地,获罪文字,流放东北,一百五十万,相互叮嘱,醇厚友谊,不论天高地远。他们是一首悠长的史诗。
微晋朝,多风流才子;凭心论,少庸俗十分。一片内心世界堆砌雕刻出一番世界,几声山啸绝响叹为观止出一份坦然。我也同秋雨先生,喜那遥远的绝响;我也同秋雨先生,乐那才子游戏官场。即使再残酷,我相信,心灵净土,人间,太阳总会出来的。
转眼已至了秋雨书山曲径之末,前临万丈悬崖,后凭曲折山径。行者,不是到此而停下脚步,行者无疆。
时间不够,只观两三篇耳。一篇叫《玲珑小国》,一篇是结语。世间聒噪,瞬息万变;世间太平,变幻莫测。然而,自是有桃源此类,取夹缝以存留,纳净土之万象。
摩纳哥,圣马力诺,安道尔,当然,还有列支敦士登,皆不足繁华上海之十分之一大,却而有一份主权,一份单纯,一份原始,一门人性的光芒,它们没有受世俗打扰,它们怡己自身,独身异彩。
历史永远不会停止,逝者斯夫,不舍昼夜。看窗外,人世间,夜幕临,万家灯火,满天疏星;观屋中,案几上,品茶思,一卷感悟,几分思索。恰如秋雨,
结语不是结论,任何真正的旅行都不会有结论。
苦茗品饮,余味犹存;碎声撞钟,袅袅余音。苦笑间,看窗外花开雨落,秋雨之殇,人生之悟。
掩书过来,这天间,或余了秋雨七分味,明天大概会下一场雨。
《古典之殇》读后感
《古典之殇》读后感
高二11班 贾晨曦
看上这本书,一开始是因为它的封面,厚重的蓝色封面,典雅又古朴,正应了这个名字——《古典之殇》。
当合上这本书时,我心中悲伤:我们的黑暗去哪儿了?我们的寂静去哪儿了?那些童年的萤火虫还在吗?
“殇”字,在字典里有两个意思:一,还没到成年就死了,二,指战死者。
我想这本书里的“殇”,估计是两者的意思都有吧!
忘不了王开龄书中的一句话:我越来越笃信两点,好东西,都是原配的,好东西应该是免费的。
我不由开始想象,最初的河流该是怎样的?最初的乡村夕阳又该是怎样的?那些鸽子还记得鸽哨吗?哪里还残留有萤火虫?
如此令人遗憾,如此叫人悲伤,那些逝去的自然之美,叫那些曾经的人何去何从?
自然与文明的发展总有冲突,战死者却总是自然。但如今,又总有人要保护自然,破坏了再反悔,又怎能回到最初,这世上可没有后悔药。
最初的,最为纯粹,可,当纯粹被破坏,哪怕只有一点,也如白纸上一个墨点,再也无法回到最初的纯白。
谁还记得这世界本来的样子?我们被困在城市之中,生于斯,长于斯,乡村的模样,早已从记忆里,从血液里忘却。当城市遍布了世界,当最后一个乡村被改造成城镇,又有谁还会记得,那些逝去的自然之美?
蟋蟀的叫声,纯粹的黑,最初的寂静……我们早已在城市生活中磨灭了身体对于最初的生活的本能。
城市与乡村,是否永远不能共存?
我们居住在城市中,被随处可见的高楼挡住了日出日落,被水泥隔绝了蟋蟀的叫声,被繁华喧嚣的车水马龙打破了寂静,被夜晚五彩缤纷的霓虹灯赶走了黑暗……
这样的生活太快,也太累了!
何时能够慢下来去看看,这世上还未消失的自然之美呢?
慢慢的走,欣赏那些残存的美吧,趁着它们还未消逝,不要再等他们消逝后缅怀。
《古典之殇》这本书,是对逝去美好的记录,但更是对世人敲响的警钟。
甲午殇思读后感
甲午殇思读后感(一)
牢记历史,珍爱和平
现代战争不是单纯军事力量的博弈,而是国家整体实力的较量,只有通过全面深刻的改革,才能推动国家整体实力的跃升。洋务运动由地主阶级自身发起。在他们看来,中国的文武制度"事事远出于西人之上,独火器不能及",因此不想也不敢触动封建旧根基,不能进行全局的改革。尽管购得部分"坚船利器",发展制造及重工业,但政治腐朽和体制落后以及形成的腐败最终阻碍了军事变革,导致单一领域的改革最终失败。
甲午战争的历史告诫中国,腐朽与落后是貌似强大的北洋舰队惨败的总根源。只有通过全面改革,实现强国梦强军梦,才能真正完成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甲午战争的失败中断了中国近代化和工业化的势头,中国国运衰败从此加速,民族灾难从此加深。然而,正是在这场巨大的灾难后,中华民族的觉醒有了新的转折,从而揭开中国近代追求民族复兴的历史新篇章。
从甲午战争到抗日战争,中国最深刻的教训就是缺乏应战准备。总是幻想和平外交,寄希望于国际调停,使失败成为必然。今天的日本,一旦突破和平宪法,就是最危险的战争信号,中国唯一的选择就是常备不懈,做好防止战争的准备。
今天,我们不仅要从武器装备、战术技术、军事思想、人才素质结构及军队编制体制等进行全面建设与改造,还要塑造敢打必胜的战斗精神和坚韧勇毅的民族精神,加快建设一支能打胜仗的人民军队,平时对日本军国主义分子产生震慑,战时确保能打必胜。
最后,我们还应团结包括日本人民在内的世界一切和平力量,坚持走共同发展的和平道路。回顾人类文明史特别是甲午战争120年来的历史发展经验,我们可以看到:人类的进步大多是在和平的变革中实现的,战争和暴力不能带来真正的进步。战后,日本正是因选择了和平发展的正确道路,才迅速发展为高度现代化的经济强国,日本正是和平发展的最大受益者。
目前,日本右翼当局妄图否定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成果,这种挑战战后国际秩序的行径必然引发地区不稳定。我们要团结世界一切爱好和平的国家和团体,共同向日本人民和国际社会广泛揭露日本安倍政府的真实企图,让世界认清日本右翼势力的野心,阻断日本右翼分子绑架日本人民走向战争的通道,防止日本再度走上军国主义道路。日本当政者应该清醒认识到,在当今世界和平与发展的主流趋势下,如妄图再走侵略扩张的老路,与亚洲邻国和世界为敌,必将重蹈失败覆辙。同时,个别大国也不能忘记当年因"纵虎为患"的绥靖主义而导致的惨痛教训。日本右翼极端分子的本质没有变,若个别大国再为一己私利,被日本右翼极端主义分子离间利用,纵容日本,养虎为患,必将重蹈历史覆辙的悲剧,给包括自己在内的亚太各国带来灾难。
甲午殇思读后感(二)
我们的海洋
以黄海大海战为主线的中日甲午战争,距今已经过去整整120个年头了。曾经硝烟弥漫的碧血战场,浴血奋战的北洋将士,以及耻辱的《马关条约》,如今统统化作了历史的注脚,用来诠释中华民族的又一段国难与家仇。诚然,近代历史留给了中华民族太多难以愈合的伤口,但甲午海战无疑是其中伤痕最深的一块。2014年9月,刘亚洲、金一南等28位解放军现役将领集体编著的《甲午殇思》出版,该书以一种近乎史诗的创作手法,向国人再现了那场发生在19世纪末期中日为争夺东亚领导权而展开的海上决战。
故事的叙述背景被定格在公元一八九四年,即中国农历的甲午年前后。经过洋务派三十余年的惨淡经营,战前的清政府已经拥有了实力号称当时"世界第七,亚洲第一"的北洋舰队和威海、抚顺两座近代化的军事港口。正当老大的中国急于在郑和下西洋500年后重新向世界昭示自己海上实力的时候,作为海军主力的北洋舰队却在骤然爆发的黄海海战中被日本海军击败,花费整整一代人心血铸造的精锐水师全军覆没,并最终导致中国固有领土台湾、澎湖、钓鱼岛列屿及其周边大片海疆的为日本所窃据的惨痛结局。
历史多次用血的事实向我们阐述了这样一个道理:世界上每一场大的海战都会决定一个国家的命运,一个不重视海权的民族注定会在海上吃亏。读书至尾章时,我似乎已然不在书外,而是正亲眼目睹致远号在日舰的火炮轰击下徐徐沉没,太阳旗于黄海水域中肆意的张扬,愤懑之情,难于释怀。上学时历史老师讲授甲午战争史,是以丁汝昌等北洋将领集体自戕谢罪作为终点的,在读《甲午殇思》之前,我对这次战争的认知也便止于此。但《甲午殇思》的可取之处,便在为读者提供了一个更为广阔的视角,在战争艺术之外,探讨了后甲午战争时代的国家制度、民族性以及海洋权益等一系列深层次问题。作者在书中曾写道:"我们的海军败了,后果不止是北洋水师剩余的舰艇全部被掳到日本充作敌舰,镇远舰的残骸被陈列在东京上野公园任游人猥亵,而是在赔偿了35000万两白银和割让了大片领土、领海之后,中华民族依然被历史决绝的推向了亡国灭种的悬崖之上······"如果你对中国近代史还算了解的话,那么应该清楚我们国家在甲午战后的凄风冷雨——海战十七年后,武昌起义枪响,清帝逊位。又二十四年,卢沟桥事变爆发,日本开始全面侵华。随之,中国饱经了八年腥风血雨的摧残,在付出了3500万同胞生命、半数河山沦陷的巨大代价后才无比艰难的取得了民族存续的权利。
"软弱丧权,退让亡国"曾在书中不止一次出现,并作为本书的叙事暗线贯穿始终。它似乎是一句开篇词,预言着清末国家的危机和败像:中国失去了海军,必然失去海洋;失去了海洋,就必然失去海岛;失去了海岛,无尽的祸患就会危及我们的国家。它似乎也是一句结束语,总结着波谲云诡的甲午风云用以警示国人:从1860年曾国藩上书清帝开始推行洋务运动,到1894年甲午战争之前,中国曾经经历过34年的图强阶段,但我们最终却在与日本的黄海海战中惨败,失去了东南大片海疆,也失去了整整半个世纪民族自强的机遇;而从1978年改革开放至今,中国已然拥有了37年的发展时期,如今,我们的海洋权益再次遭到了外部势力的侵犯,在黄岩岛、钓鱼台、南沙万里海塘,在中国的固有海岛、海域。但这次,我们的海洋,已经不再允许他国任意的觊觎、蚕食……100多年前,为了那一片海洋,数千名北洋将士曾经浴血奋战、慷慨赴死,100多年后,当中国海军已经有足够的能力在自己的领海开展例行巡视,并坚决有力的应对各种外部势力挑衅、维护国家海权的时候,我们会更加深刻的体会到海洋对于国家发展和强盛的重大意义。
海洋作为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空间,在军事安全、资源供给等诸多方面都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的战略利益。2001年,联合国缔约国的一份文件就曾提出"21世纪是海洋世纪"的论断。毋庸置疑,只有那些懂得珍视、并能有效保护自己海洋权益的民族,才有希望在未来的国际竞争当中利于不败之地,屹立于世界优秀民族之林。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拥有1.8万公里大陆海岸线长度,近300万平方公里海域的国家而言,保障领海主权和海洋权益的责任显得尤为艰巨。中国需要海洋,因为它是居住在沿海12省、数以百万计的渔民世代赖以生存的家园;因为它是沟通东亚大陆与异域文化交流、实现货物集散的唯一航道;更因为它是拱卫国家门户、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屏障。我们的海洋,曾经孕育了灿烂的中华文明,时至今日,它依旧在为国家的建设提供着无比坚实的支撑……
我们生长在一个拥有爱国主义传统的国度,捍卫祖国领海不受外来侵犯,是每一名炎黄子孙的光荣使命和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海洋是蓝色的国土,是国家神圣主权的象征,不管它是一派波涛万里,还是几番浪花激荡,都承载着全体中华儿女的挚爱。我们拥有、珍爱,并将坚强的守护着它——属于我们的海洋!
《鹤殇》读后感600字
古人云:三人行,必有我师。我要说:动物界,必有我师!
普遍认为,动物界是残酷的,食物链中大鱼吃小鱼的恶性循环,让动物界滋长了一种血腥的氛围。其实,动物界中也有温情的一面。
艾美丽是一只丹顶鹤。
她为了挽救她的卵而被狐狸抓伤了眼睛,但幸运的是,一枚卵逃脱了狐狸的魔爪。不久,卵中孵出了一只可爱的小丹顶鹤——奥杰塔。奥杰塔一家是个幸福的三口之家,有爸爸和妈妈艾美丽,一家人生活幸福,相亲相爱。
慢慢地,小丹顶鹤奥杰塔学会了飞翔。正当它在空中画出优美弧线的同时,突然,凄厉声划破长空,奥杰塔被电流击中了!电流将它击昏在地,命虽然保住了,但是它再也飞不起来了。
对于常年需要迁徙的丹顶鹤们来说,这无疑是最大的悲哀。冬天来了,鹤群集体迁徙到温暖的南方,但艾美丽一家却留了下来,因为他们不忍心把不会飞的小奥杰塔独自留下来,他们一家人要生活在一起。
冬天,越来越冷。寒风凛冽,大雪纷飞,它们紧紧依偎在彼此的身旁,与沼泽连在了一起,成为了一座悲壮的冰雕。
在冰雕反射出来的惨淡的阳光里,我的眼睛渐渐湿润……
爱与生命同在,生命结束了,爱还在延续。
可怜天下父母心!
动物界如此,人间何尝不是!
父母的嘘寒问暖,是爱;
父母的责备打骂,也是爱。
只是有时,面对父母的关爱,我们却不胜其烦,甚至有时把两耳一塞,来个充耳不闻!
他们每天那么辛苦的工作,还要照顾我们的生活和学习,而我们稍不满意还要牢骚满腹,实在是有些对不起他们。应该知道,他们对我们的付出虽不能“惊天地,泣鬼神”,但是生活中琐碎哪一样不折射出他们对深意?
同样,动物界的温情,并不仅仅只表现在“可怜天下父母心”——父母对子女的关爱上。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动物界儿女之孝,兴许作为人类,我们都自愧不如!
现实生活中,一些“啃老族”,用父母的钱,自娱自乐,却不知道赡养父母,这些人,更应当扪心自问!
动物其实并非无情无义,它们有时候的举动,可能远胜于我们人类,所以,请放下架子,拜动物为师!
俯下身子,向动物致敬!
《鹤殇》读后感800字
或许在常人眼中,丹顶鹤仅仅象征着“幸福、吉祥、长寿、忠贞”,而在作家毛云尔的笔下,我却看到了另一个不一样的世界。
这是一个关于丹顶鹤艾美丽一家三口的故事。
艾美丽,一只美丽的丹顶鹤,她有着流线型的身体,还有她那草莓一样鲜艳的鹤冠以及油光闪闪的几乎没有杂质的羽毛,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一道长长的伤疤从她的眼睛上斜拉下来。我便感到淡淡的忧伤,仿佛透过作家毛云尔细腻的笔触,眼前浮现了一幅又一幅动人的画面……
随着艾美丽的长大,转眼到了择偶的年龄,“艾美丽的眼力真好,”老莫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她选中的可是鹤群中的佼佼者啊!”用后来的事实证明,我倒也认为这位佼佼者是很有责任感的。
之后便是他们一起建筑巢穴,双双降落在巢穴的情景,这是多么的静谧美好啊!
“如果不是为了那两枚卵,艾美丽就不会受伤了”老莫的语气中带着些惋惜。
因为狐狸的狡猾,利用调虎离山之计,叼走了一枚卵,艾美丽奋不顾身地扑上去挽救她的孩子,才使她原本完美的脸上留下那条长长的伤痕。我不禁潸然泪下,她的行为真的让我备受感动,谁说伟大的母爱只存在于人与人之间呢?
最终,她还是没能救回自己的孩子,她一直生活在阴影里好长一段时间,直到奥杰塔的出生。
艾美丽十分疼爱这个孩子,连作者想看一眼都不被允许,让人无法靠近。
转眼间,到了奥杰塔学飞的时候了,他经过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尝尽了种种苦头,终于可以自如地飞行了,我也很为他高兴。
然而,灾难才刚刚开始……
一声凄厉的鹤鸣划过大家的耳际,一道血红的身躯溅染了原本湛蓝的天空。因作家毛云尔的到访,老莫的疏忽,刚学会飞行的奥杰塔一头撞到屋外的电线上,电流重重一击,它“嗖”地摔在了地上,翅膀再也无法飞翔了。
我的心再一次被她打动了,这是一位伟大母亲的抉择啊,因为我们都知道,留下,该会有多难生存下去,食物的短缺,凛冽的寒流……我有些不敢想。
令人更欣慰的是,雄性丹顶鹤也留了下来,这次,他们一家三口又可以团聚了。他们的声音汇聚在一起,形成了一片小小的欢乐的漩涡。
天越来越冷,他们的食物越来越短缺,面对毛云尔和老莫的帮助,他们丝毫不领情,他们还没有忘记上一次的伤害是谁带来的,对于作者一行人,依旧怀有着敌意,即使是饿着肚子。
雪接连几天地下着,老莫,毛云尔心里有着深深的自责,同时,还有着不安。
艾美丽一家能熬过这个漫长而又寒冷的冬季吗?
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待到老莫寻找到他们的时候,他们已经和沼泽连成了一起,曾经多么气宇轩昂的雄性丹顶鹤,曾经多么美丽动人的艾美丽,却在他们最美好的时光里,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曾经又是多么生机勃勃的小生命,还未成年,还没有去享受它那青春岁月,便在这个寒冷的冬天死去。他们的身影,将永存在我心中。
合上这本书,我颇有感慨,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亲情的力量,它是那么的伟大,那么的令人感动,我也应该好好珍惜我所拥有的一切,学会去爱和关心自己在乎的人!
我很喜欢这篇动物小说,你呢?
《殇夏之祭》读后感
《殇夏之祭》读后感
《殇夏之祭》是用我在寒假时非智能机在贴吧看的,挺好的,真的挺好的。古风架空,很普遍的设定。人物出场也很多,更多的直接用网球王子里的角色,几乎没有原创人物在其中担任重要角色。
青学成了青国,冰帝也自成一国,每个网球王子中的学校有自己的领地。架空又不完全脱离原着,而以另一种形式出现在读者眼前。青国的王爷是手冢,皇族的三个孩子分别是龙雅、菜菜子和龙马,皇帝当然是南次郎。冰帝的帝王是迹部,立海的皇帝是真田。这些身份无不与原着紧密联系着,甚至来自于原着的官方消息。
总觉得作者对这些角色安排信手拈来,却又不失巧妙。文中不二和幸村的身份虽看似不大合理,然而读完整篇文章,却又不得不为作者的设计拍手称快。不二是冰帝的人,但却被手冢掳获真心,也算得上是青国的人了。幸村本来和弟弟菊丸一样是青国的人,却被真田所救,在立海成就了一段佳话。
这篇文除了在人物上有着精致的布局,在风格上也有着古风文的韵味。还有值得提起的是,文中使用了许多诗句,虽没仔细考察,但读着都觉美妙。作者说文中的诗词都是用心之作,但只可惜我只顾着看故事如何进行,却失去了一大乐趣。
再来说说文中的人物吧。不二,手冢,菊丸,大石,幸村,真田……当然还有龙马,菜菜子。还有一个我想特别提出的,龙雅。文中人物的刻画,是多面的,不确定的,几乎让人又爱又恨的。然而也许有遗憾,但最终,这篇文,里面的许许多多的故事,都几乎画上了句号,也许并不圆满。
不二和手冢,不消说,历经算计和倾心,苦难和甜蜜,把爱情烙在生命里。不二,智商很高的一个人;手冢,智商更高的一个人。如果非要说谁更胜一筹的话,那还得算是不二。不知是不是为了弥补原着中不二总会败于手冢之下这一缺憾,但在爱情中,兴许不二才能略让手冢吃尽苦头。
最初的相遇,是不二的设计,一直到手冢发现不二的真实身份,手冢才渐渐开始有了掌握他们俩命运的权力。然而这是不是在不二原计划中呢,当然。至于不二是否想陷进与手冢的爱情里,不二是怎么想的呢,或许只有他自己才知道。很难把握不二的形状,也许因为看得不用心,或许也把很多情节忘记了,所以,我很难细述不二,正如他让人迷惑的笑容一样。
在看这篇文之前,我并不知道有部小说里的女主人公说过“我只属于我自己”这样一句话,所以当我看到不二对龙雅说出“我不在任何人那里,我只在我自己这里”这样的话时,是多么地佩服作者的心思。即使后来听到有过那样的话时,也不为谁先谁后对哪一方有小小的不满。那种心情就是——即使某人先发明了一样东西,但另一人在不知道那样东西已经被发明的情况下发明了同样的东西,那这两个人都是同样厉害的。或许作者曾看到过那样的观点,但这有何妨。言归正传,文中最打动我的就是那句不二说他只在他自己那里。这是他对别人爱的回避,也是他浮萍般人生的真实写照。
不二周助,不管是在原作中还是在同人文中,他不属于任何人——他不败于任何人,他只隶属于自己,如果非要说他活在某人的阴影下的话,那也是他走进了那片阴影,而非受制于那片阴影。
手冢,似乎从来就是不二的魔障。我记得不二两次在动画里哭泣,都是在输给他的时候。也许该感谢手冢,让不二成长了。在这篇文中,手冢费尽心机才让不二回到自己身边,最后也没能长久地留住他。正如上面所说,不二不属于任何人,但是,不二是冰帝的不二,即使把爱情交予手冢,但他依然是不二,是冰帝的不二,是他自己的不二。
爱情不是禁锢一个人的牢笼,它该是曾经的感动,像细水曾温润过乏味的人生。这儿说说真田和幸村吧。真田,立海严肃的皇帝;幸村,青国逃命的病人。没有交集,虽算不得仇人,但至少并不是友好的关系。然而他们的相遇,却改变了彼此,甚至关系到以后的人生。他们的世界里,有了彼此过后,就慢慢地变得多彩,也许他们并未察觉,但局外人却没有不为他们高兴的。虽然,只是昙花一现的爱情。
有一个我很喜欢的角色——越前龙雅。为了不二争夺天下,死前傲骨犹存,而囚衣上写满的“不二”连作为情敌的手冢也叹息。龙雅么,似乎只一厢情愿地喜欢着不二,他最遗憾的是把不二拱手让给了手冢。他死前也不知道不二早与手冢有了牵连,终究是错付了感情。没有错付,龙雅的骄傲或许不允许他埋怨不二。他很聪明,却输了手冢一分隐忍。他对不二的感情,难道比不过手冢?他可是连生命的最后一刻都念着不二。
我认为,不二并不是不知晓龙雅的感情,只是他心中装了冰帝,再狠狠地装了个手冢,就再容不下其他人了。在手冢的婚礼上,不二喝得烂醉,最后把龙雅误认为手冢,连身体也交付出去。就是在那个夜里,不二说他不属于手冢,说他只在他自己那里。那时候的不二,是真的完完全全不在乎了吧,身体也不在乎,什么都不在乎,把躯壳交付一个扶着烂醉的他上床的人,他懦弱得很。在那个夜里,龙雅明白了自己的感情,即使如此,他依然要为那个叫不二周助的人夺得天下,他固执地认为只要有了天下就有了不二。该庆幸还是悲哀,不会有回应的爱,却让一个人执着到死。不二呢,也许并没有注意到这样一个人的存在,也许注意到了,但又有什么大不了呢,反正他从来就不会为一个人驻足。
还有很多很多其他的角色,作者描绘得细腻而锋利——一心为主而残忍的桃城,为了弟弟却被误会的菜菜子,温柔却懦弱的大石,淘气而自私的菊丸……他们都有自己的故事,虽不尽有传奇色彩,也满载着他们的人生。故事很长,也很曲折,不过有人为伴也不孤独,即使你只属于你自己。
曾许诺·殇 读后感(3)篇
曾许诺·殇 读后感 第(1)篇
看完之后觉得很空虚,也不愿意写书评。
看上部的时候还误解了桐华,不过上部真的清汤寡水,下部才是真正的拉开了序曲。太悲伤了,让我背痛到不能自拔。
从青阳死开始,就很心痛。我是就着邓紫棋的桃花诺看的,不得不说别边看边听真的很有感觉,以至于我看完后到现在一个星期,一直在听这首歌,每次听都很心痛。已经听了两百遍但还舍不得放。
青阳是个优秀的人,他和少昊是兄弟,但是和少昊不一样。青阳心里有母亲,有弟弟妹妹,也有那个令人讨厌的他的父亲——轩辕王。云泽的死让他变成了轩辕青阳,他挑起了不得不挑的担子。让缬祖脱下罗裳只为做好母亲。最终青阳狠不下心毒轩辕王,却毒死了自己。这只是悲剧的开始。后来阿珩不得不站起来撑起这个家,再一次离开赤宸。他们无疑是多灾多难的。后来有个老嬷嬷说,大殿下不在了,没有新鲜的冰葚子了,将就着吃吧。那一次的冰葚子出奇的难吃。青阳为了弟弟妹妹开心,不惜损耗灵力下雪。
后来仲意死了,昌仆自尽,缬祖也死了。缬祖临死前,告诉阿珩,让她去寻她的幸福。可是那个杀千刀的轩辕王连自己的子女都要做棋子。欺骗阿珩,让她领军和赤宸宣战。
一切的悲剧都是那个轩辕王,都是他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抛妻弃子。它看上的不过是西陵缬的能力、名声、以及她背后的力量,一切能帮他成为轩辕王的力量。抛弃了青梅竹马和他们的孩子,最后还把彤鱼氏带回来。彤鱼氏回来只为了复仇,她和她儿子算计死了云泽,算计死了仲意,算计死了缬祖。这个负心的男人最后连女儿也没放过,利用阿珩制约赤宸。最后大难来临,阿珩只能解除自己的封印救人,结局就是,自己成魔灭亡。赤宸为了救阿珩,用盘古弓以心换心,虽救回了阿珩,但是他再也回不来了。
赤宸是妖兽,狡诈、多变、多疑。甚至不相信阿珩,但是他在改变,在成长,慢慢学着相信阿珩,不再怀疑她。而阿珩从始至终也是深爱着赤宸,无论发生什么,虽然种种阻碍被迫离开赤宸,她却从来没有停止过爱。
茱庾是个枯木,本没有感情,都快要死了,借着青阳的灵气才得以修成人形。但当她听到青阳死了的时候,她却心痛了。
仲意和昌仆情投意合。仲意内敛,昌仆侠义。本来虽然口中说着要夫妻同死,但仲意还是自私地打晕昌仆,想要昌仆活着。可是昌仆还是自尽随他而去。
云桑是个可爱聪慧的女子,她一直深爱着诺奈,这个懦夫闯了祸,不能娶她,她都不介意。最后诺奈自毁容貌,化成雨师。虽然被云桑认出来,但是云桑并不嫌弃他丑陋的容貌。当她感受到诺奈死了,便也自散灵力随他而去。
少昊本是个温润公子,但他的经历让他变得越来越不近人情。虽然爱阿珩,可是更爱江山。为了江山一次次推开了阿珩。他那隐忍的心,默默守护,却仍无法与江山对等。青阳死后,他说他就是青阳,以后仲意阿珩就是他的弟弟妹妹,他会守护。虽然后来因为放不下江山食言了,可他毕竟不是青阳。
我想过王族故事要悲剧,但没想到最后竟然全部都死了,悲剧的程度超乎我想象。很难释怀。
曾许诺·殇 读后感 第(2)篇先是看了《长相思》,很喜欢,继而想看前传,因为很想了解阿珩和蚩尤的故事,想知道小夭的父母到底经历了什么。没让我失望,《长相思》里的疑问都得到了解答。而且因为互相关联的人和事,读起来就会回忆起,也会感叹“原来如此”。很多人评价《曾许诺》太过沉重。我有同感。但我喜欢《曾许诺》胜过《长相思》。一、男女人设n我喜欢阿珩多过小夭,喜欢赤宸多过涂山璟。阿珩的专情、隐忍、智慧,赤宸的热忱、狂妄、纯粹,都让他们人物形象更为突出。有人说没有见过相柳和小夭相爱,成为一个挑水砍柴的普通男人是一种遗憾。这句话我也想给赤宸,没有见到他和阿珩住在百黎的家中,种菜种花,喝酒吵架,像一个普通男人一样渐渐显露出更多的缺点,真是一种遗憾。读者因为喜欢角色,甚至会希望作者下手轻一点,让他们苟且一点,不要那么精彩,活着就好,就算最后活成一个糟老头。小夭经常被说“你不像你娘”。是的,小夭更像父亲。阿珩的活泼少了娇蛮,多了清脆。阿珩的喝酒是品酒,阿珩行医是救人,阿珩爱一个人会主动相信他。照心理学的说法,是因为阿珩的原生家庭更为幸福,她父母双全,母亲支持她,兄长溺爱她,她是名正言顺的轩辕王姬,言行从来坦坦荡荡。不管原生家庭怎样,我还是更喜欢阿珩的性格。二、情节设计n主线是阿珩和赤宸的爱情。他们也曾怀疑、退却、为了亲情大义舍弃私情。命运将他们一步步逼到绝路,他们一次次告别,又一次次回到对方身边。他们相爱相杀,但也愿舍己命,换回对方的生命。说好的远走高飞,说好的活着就好,结果还是因为大义逼着两个如此相爱的人兵刃相向。最后的结局太心痛,阿珩魔化死亡,赤宸用盘古之弓以心换心,救醒阿珩,牺牲自己。他的遗言让人泪流,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人有了恐惧,他终于和普通男人一样有了家和亲情的束缚。他害怕女儿以后会活在敌人和耻辱中,他让阿珩要活着,要告诉女儿她的父母的故事并不是世人谣传的奸夫淫妇,他们爱得坦荡活得坦荡,从没有对不起任何人,她应该骄傲,父亲是一个大英雄。小夭见到阿珩后,听了阿珩诉说了父母的故事后,她才摆脱了心理阴影,不再以自己是私生子为耻。她还骄傲地对别人说:我爹爹是蚩尤。这句话跟“我是蚩尤的女儿”完全是不同的含义。想不要那么快看完,但就是那么快看完了。这样的故事就是成功的。他们给了我们现实生活中无法企及的想象和慰藉。深夜,偷眠看一本小说,去体会情感的纯粹。再为主人公的逝去流一滴泪。回到现实中,发现我是无法活得那么纯粹,但我们活着,爱的人明天还有力气和你斗嘴,也是一种幸福。
曾许诺·殇 读后感 第(3)篇在我可爱的同桌的影响下,我成了桐华的路人粉,在她的世界观里,所有人都有鲜明的性格,文笔也令我相当折服。
我认为,这本书讲述的是大爱和小爱如何取舍。
西陵珩,蚩尤,少昊,都给出了不同的答案,是他们人物性格的必然结果。
三个国家的主心骨,没有对不起国家,却负了自己。
西陵珩为大爱上战场。
蚩尤为小爱舍弃国家。
少昊为了国家负了自己。
曾看过长相思,所以知晓西陵珩和蚩尤最后的结局。
里面也有许多小人物,有少昊和大哥的兄弟情,大哥和榆木脑袋的羁绊,四哥四嫂同死共生的爱情,有爱江山胜过爱子女的轩辕大帝,也有爱妻子却不得不守护人民的神农王。
花了八个小时看完了两本书,沉浸在这个故事里久久无法平静,于是屁颠屁颠的跑去看了长相思。
桐华的魅力在于,塑造了一个很完美的世界,这个世界跟真是存在一样,因为所有的人,所有的走向,都与他们的立场有关。若你带入其中一个人,你会发现,这个故事,没有任何破绽。
最令我惋惜的是,西陵珩和蚩尤,没有我所希望的那么完美的结局,他们经历了那么多.......
蚩尤也是最让我心疼的,各种误会中,从来都是主动示好的那方,那么桀骜不驯的一个人,一直包容西陵珩的优柔寡断,一直等着他的阿珩。
就算以为西陵珩怀了少昊的孩子,就算阿珩最后成了魔般的存在,他都毫不犹豫的去靠近她。
爱一个人,不在乎过去,包容现在。
这是蚩尤教给我的。
很喜欢这个故事。
清殇夜未央读后感
清殇夜未央读后感范文一
我很少在看完一本书后感叹着要写点什么读后感,但今天却想写一些。不知道怎么形容,总之看完之后,我又看了第二遍,之后的每天闲下来的时间总是在想这本书,令人无奈、伤感。
以前很喜欢看琼瑶阿姨的小说,煸情。现在不怎么看了,感觉看过的言情小说大都是一个套路,没什么意思。
这是一本很伤感的书,穿越时空的爱,太多的牵绊、太多的顾及、太多的无奈,整个故事都让我很伤感,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悲伤、无奈、愤恨,无论好坏,为了更好地活着,为了想要守护的人或物,有那份执着,无奈的年代无奈的身份地位造成一系列的悲剧
可以说其实熙臻是幸福的,有四四的爱对她温柔专一、百般呵护,就像她所说的能为他变做泡沫消失,也是很幸福的一件事情。也许吧,爱到深处,红尘一醉,有你,有我,就够了他们之间的感情就像武则天的无字碑,看似无字,却胜似万字!他们终究是幸福的。
八爷与熙臻的爱,是有缘无份、是错过、是误解。因为他自己心中的坚持,错过了解开误会的时机。以至熙臻移情别恋,最终使两人相见不如不见。八爷其实是爱熙臻的,但他的身份、地位、历史背景,注定了这样的悲剧。成王败寇,输了就得死。他怕,怕自己的爱是一种负累,所以他婉转、含蓄,在熙臻移情后依然默默关注着她。
十四的爱是我不能体会的,或许他的爱出现的太晚,书中描写并不太多,但爱了就是爱了,直到熙臻死去那一刻,对他的描写,才直正觉得,他的爱虽比不上四爷的热、比不上爷的暧,却是最纯、最真的。
为八爷的一生感到悲哀、为十三与四的兄弟之情震憾、为十四的多情感到无奈,却更多的是四四与熙臻的命运,聚聚散散终落空。跟着文中主角感伤了一次又一次。
最后不得不说,弘历和熹妃,忘恩负义不足以表达,权势蒙蔽了人本良善的双眼。时代注就的悲哀。
爱与不爱要自己翊,想爱要敢爱,不爱就彻底放弃吧,何必再去伤害真心爱你的人呢???
活着本来就很不容易,需要背负太多,失去太多。所以我们更应该珍惜眼前的人或物,即使以后为失去,能留下美好的回忆也是值得。
《清殇夜未央》读后感范文二
两天干完了这部小说,久违的连城终于又能进去了,虽然下一章时不时的会跳出来出错,但是我对连城无比的耐心,关掉IE,重来一遍,一般都能搞定。就这么磕磕碰碰的看完了,实属不易。
最近书荒的很,幸亏坛子里有人在推荐。看了口碑很好的这部,我却如同嚼蜡。
此部小说完全是步步的翻版,一直看一直觉得似曾相识,后来恍然大悟,跟步步完全一个版本,却不如步步揪心。步步太经典了,么办法。桐华的文笔我一直很折服,谁让人家是清华才女呢。
说起清华,才女真不少。我记得悠世也是,而且还是美女。
我嘛,上不了清华,他们写的小说还是可以看看的。哈哈。
无聊的时候消磨消磨时间,顺便多愁善感下。
读《乡关何处》有感:离殇
离 殇
——读《乡关何处》有感
八(6)班 武文骢
日暮里尽染了离殇,江如旧,人空瘦。
——题记
送离、告别、感伤,这是离殇。
夜未央,灯初上,雨打得落花伶仃,曾经的岁月,都成了泛黄的胶卷,生命轻轻的在觥筹交错间,已成为彼此离殇的悲凉。
“不用述离殇,痛饮从来别有肠”,离殇从来都是用酒、泪、血书写的。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苏轼这么用酒祭奠与杨公的离殇。
多少年后的野夫,在村居阒寂似旷古墓园的怒夜里,他开始写作,就着风和雨、酒和泪写他心目中凄凉的离殇:“她艰难的一跃轰然划破默默的秋江,那惨烈的涟漪却至今荡漾在我的心头”,这失踪了十年的“不知暴尸在哪片月光下的母亲”,一直是他最痛楚的回忆;“一个被组织彻底编织了命运的理想主义者,饮恨长眠”,在大伯已然成灰十八年之后,他依然被这一些故事压迫得艰于呼吸;二伯服刑二十九年后,“老得忘了自己的罪名,已失去了土地,也没有房子,放羊维持风烛残年直至死去……”夜为他降下了雨,点亮了一夜孤灯。
作者用心中渗透的血心力交瘁地叙下故乡·故人一生一世的离殇……
【坟灯·情殇】
薄暮里,曲折的小路,掩映着坟头的小灯,在渐暗的天色中摇曳,次第点燃小城里的隔岸烟火,小小的烛焰,仿佛那伶仃的魂,无力度过异乡长夜……
作者为他的外婆点亮了坟灯,照亮异乡的漫漫长夜。他的外婆,这个缺恃无故的少女,因祖辈的童年之谊,被托付给了这个负心汉。外祖父是个士兵,担任过蒋公的侍卫官,一身荣誉加于己身。他在外参军,她不离不弃;他锦衣玉食,她拾棉纺纱;他寡情薄意,她一笑而过。
十八年的坚贞相守,只盼河清海晏后的团圆幸福。可惜啊,东风不与周郎便,最后倚门守靠留下的,只有一纸休书,但她不怨不弃。
与母亲的刚烈如山相比,外婆仿佛温婉如水。在外祖父被击毙后,早已被休的外婆却迎着他的棺材,一脚一步地迈进了鄂西深山,将一切的爱恨情仇都付之流水。隐约觉得她与卓文君有几分相似之处:她们都是无力的女人,都在期盼着早归。她隔了一整片的苍茫,思念跨过神州寸土记挂着他,卓文君呢?有人说她用一点一点的心意,织成一缕一缕的红线,牵扯着他的回眸一笑。她们的梦,她们的诉说都是一般的,他们扯不断的痴情,是一般的。
但她们不是同样的人。
外婆选择了隐忍,倚门守候待郎归。为了这个红头纱外的人穷尽了一生,她为了他而含辛茹苦,她为了他不舍坚贞。
卓文君呢?被一曲《凤求凰》私定了终身,患难与共。她却不是水雾中的女子,他背信弃义,寡凉无情,喜新厌旧,她写一首《白头吟》“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禅诗有云:“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聪慧的她,又怎是风尘女子所能比拟?
她们终究还不是相同的人。
在这段婚姻的围城里,卓文君是圆满的、幸福的,外婆是殇情的,她在终身的守候里没有等到外公的回心转意,她太温婉了,不懂得也不会写诗述衷肠。但外婆比起卓文君的心思缜密、机警聪慧,则多了一份大度与宽容,她注定能参悟生死,在一个生死的高度俯瞰众生,在与外公的离殇中获得内心的豁达与平静。
【坟灯·天命】
古话说:“上帝为你关掉一扇门时,同时也为你开了一扇窗”,饱受情感折磨和世事沧桑的外婆,总算是在汪营雨纷纷的青石小街上,得到了她摇摇欲坠的幸福。
没电的小镇中,木楼上的小油灯摇曳着唐诗宋词般的慰藉,作者的古典文艺---据他来说,完全来自外婆如歌如泣的早期教育。民间的戏曲话本,仿佛折射出她的悲欢离合。
我们是不请自来的异乡人,但是外婆的善良让我们很快融入了这个社会,并赢得周遭人的尊重。她的善良是一种深入骨髓的品质,天生具有佛性。她是一个没有仇恨的人,她不记恨负心的男人,也不记恨架上机枪的“造反派”。她不求人,却从来不回绝向她寻求帮助的人。
小的时候,作者曾不止一次拉着乞丐往家里跑,当然,作者家也不是有钱的,而外婆总能想办法满足他的乐善好施,呵护着他的自尊,外婆的善换来了整个家庭的美满,无论是“我”的结核穿孔,还是对于父母的“批斗”,都随着外婆而逐渐好转。
只是可惜了,好人无好命,我去临县开会,外婆坚持着要为我送行。在反复读到这一段时,总能隐隐预感死神突如其来的脚步,拿捏不准什么时候挥起索命的链锁。
外婆还是没熬过这个关口,在十五天后的早上,她就慢慢地,慢慢地,静静地睡了过去。
每次看到这里,总不由得想起我与外公的最后一次见面。那次,我们从千里之外的温州回到故乡宜宾,当时,外公家住在5楼,我和妈妈本想一起将笨重的行李抬上去的,外公却执意要自己一人提。看着外公提着沉重的箱子,少说也有十五公斤吧,慢慢喘息着,一步一步往楼上挪。我不由自主地想起被风打残的树叶,寂寞中浮出一丝凄凉以及一丝不祥。
那个场景我至今都记忆犹新,外公花白的头发是地上的雪一般,茂茂密密的。但仍有几根不肯服老的,仍似黑色的身躯挺拔着,竟没有一丝杂质。沧桑的脸庞如叶脉般,密密麻麻的皱纹似运河一般深浅不一,如同七十年来坑坑洼洼,崎岖不平的人生经历。依然纤瘦的胳膊,用力提着沉重的行李箱,也不知是靠多大的毅力完成的……没想到,那次一别竟是永别,再次见到外公时已阴阳相隔……
每个墓碑都有一个故事,悲伤的作者为她至亲的外婆书写了碑文,然后用很牢固的水泥修成了一所佳城。四十九天的夜近黄昏,四十九夜的殇别,作者始终按照土家族的风俗,在外婆坟前点上一盏悠悠地小灯,然后跪在外婆的坟前烧纸鸣鞭,以此来寄托内心的悔恨与哀思吧,对于一个来不及报答的人,最后都是用守灵的方式来圆满的。
我的思绪又飞回去年,听闻外公去世的消息,我们连夜赶回老家,来到外公的灵堂里,灰色的地板有些杂乱,素净的灵牌上方,悬挂着几个具有吊唁意义的大字。清一色的绿,清一色的红,绿色是幽幽的,红是淡淡的,有一种不张扬的哀思。案几后面,颜色暗淡了,烧纸钱用的大火盆积满了厚厚的纸灰,火苗跳动着,越发显得狰狞。空灵的灵柩凄凄凉凉,单调的花卉,有点叫人可怕,似乎使人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阴阳相隔时的悲伤,无奈,彷徨,后悔又挽留。外公那黑白色的照片被装订在墙上,惨白的笑容,似乎时间静止在这一刻,寂寞在扩散,逐渐感染了每一个人。
已经一天一夜了,灵堂里各路的亲戚都在以守灵的方式悼念着外公,几乎彻夜未眠,真的不知道是因为睡眠不足还是哭肿了的双眼,一副憔悴相。去年的我还难以理解大家为什么都不肯睡,读到这里,内心才明白:人总是这样去爱一个人,总认为自己还有足够的机会去报答养育之恩,但当厄运骤然降临之时,才发现一切为时已晚,“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即使你在这个过程中已不可挽回结局,但一个最亲爱的人在你怀里呼出最后一口气时,你还是难以接受,人的弱小不堪一击,有谁能躲过无常的勾魂幡呢?
照亮异乡长夜的坟灯哟!
【畸人·桀骜】
畸人,“畸于人而侔于天”,在人世间孤独无匹的他们,却与天道完美契合。
刘镇西老刘,就是这样一个畸人。圆睁着双眼像怒目金刚,拒绝策杖旁若无人地横行于闹市通衢。
初见老刘时,我确实被作者放荡不羁的文笔所震慑了。作者写他初遇老刘时,他近乎无理地夺走了作者手中的《中国古典十大悲剧》,在与他谈论《牡丹亭》后,这个孤僻的人,竟紧紧握住我们的双手,强拉着我们进了一个歪斜的小车门,眼见老妻不在,乃取斧头一柄,口中念念有词:幸有嘉宾至,何妨破门入?一斧头劈开大门,杯茶订交,成了头颅相许的朋友。初次看来,不免疯癫,谈笑之间就忽而杯茶定交,劈开家门。
真是妩媚。
每看到这里,我就不由得想起竹林七贤,他们在竹林里杯酒定交,放荡形骸,抒写一个又一个的传奇。老刘实在是一个生活在古代的人,阮籍一样用青白眼看人,青少白多的眼珠,好像是对这个社会的蔑视与不满,在这个不同于竹林的鄂西山中,他的桀骜,屡屡在一番慷慨陈词中将他送入桎梏,像嵇康在桀骜看世中,逝在了广陵散的曲调中。
文中作者对他的一段描写:约略四十多岁,皮肤黝黑,额上皱纹深刻如横写的川字。绝对看的出的一种悲苦。早在1958年,他因同情右派乱说“反动言论”被劳教三年。1976年打倒“四人帮”,他被叫去谈这件事的看法,老刘总是一生耿介磊落,带了一床薄被,在衙门里侃侃而谈,自然获得刑八年。
出狱后,他在搪瓷碗盆上烧字养活妻女。一个单位在烧过后就不会再烧,这种手工艺者自是到处流浪。老刘的箱子与众不同,青灯夜雨的日子里,屈子的《楚辞》一直伴随着他艰辛的自我放逐。他的生活就是这样越走越远的,倦游,归来,小坐,倦游。
社会分为俗人和畸人,俗人则是维护现实,在风里像麦子一样点头哈腰,俯仰随人,排挤异类。畸人则是不随和于世俗,在他人奇怪甚至鄙夷的眼光下抬头傲然活着,活出自己的色彩,存留着魏晋风骨。在《世说新语》中:北边的阮家很富,南边的阮家很穷,北阮晒绸缎,南阮晒大鼻禈。北阮于是嘲笑南阮,北阮乃是俗人,南阮则是畸人。俗人嘲讽畸人,畸人只能隐于市井,林中纵情度日。
老刘的一生几乎没有摆脱过贫困,底层人民的一切苦难他都尝尽,但他从未自怨自艾,艰难却又艰苦地活着,始终面对一切厄运。
就像苏东坡一样,他用笔叙述着一生流放的经历那样:问汝平生功业,黄州惠州儋州。他总是以为他做好了准备,其实不然,他一次次站起,一次次被打得更痛更狠,他却一直笑个不停。
真是乐观。
而今,他每天长歌穿过闹市,在世人眼中像个疯子一样自得其乐……
这是这个世界与畸人的离殇,社会在不断发展,高楼林立、科技在不断更新,但这样的世界却容不下畸人,畸人在时代的变迁中愈发少了,周围都是嘲讽的俗人。纵有千里马,却再无伯乐;纵有伯牙,却无子期;纵有夷吾,却再无叔牙。世上还有多少畸人在叙着离殇?
【畸人·咏歌别】
与畸人的每一次离殇,都充满凄风苦雨:
第一次,武大毕业作者去海南,老刘像初见一般硬拉着我去他家作别,像头犟牛一般,为了回报我对他的恩,他拮据,自己不吃为我饯行。一曲二胡,一间陋室,一首缠绵回环的长歌,我们就这样涕泗地低泣。
真是酸涩。
第二次,作者出牢后两手空空,老刘生意不顺,被迫改行做肥猪增大剂,两人布衣一场,还得各奔东西,恰值我要轻身远行,便带了外婆的遗骨一同去。拾骨迁坟这些事,又找了老刘,毕竟十年岁月一场,老刘瞎着老眼,在那里一点一点刨土,轻轻背着骨殖,再次挥泪而别。
第三次,老刘的孩子分别工作成家,每月寄些钱回来,攒够了几千元,总算买了一个破房子,第二年就可以搬进自己的房子了。这对苦难夫妻,总算熬到了尽头。这就是所谓的“苦尽甘来”吧,好人在一生劳累过多,唯一的奖赏就是晚年平安无事。只是啊,命运与他们,实在太过薄幸了。
次年,老刘鼓盆而歌,送走了他失足摔逝的荆妻。而他的日子愈发不能自理了,骤临老境的他,也无奈地搬进了福利院。时年我在大理,其女儿在西双版纳,他就决定暮年游滇。与我在夜雨寒窗下检点往事,二人再次泪满青衿。
咀嚼着作者与老刘的三次别离,充斥着诗酒与二胡的凄凉悲苦,文人之间的心心相惜,每一别似乎都是生离死别,忧伤得仿佛挽歌,这个世界上还有多少这样的挽歌?
我不仅想起了刘禹锡与柳宗元的离别,二人同时被贬官,刘禹锡在好友“以播易柳”的鼎力相助下,改授连州。二人遂结伴南行,一路上遍游诸景,诗酒相依。从江陵下长江,入洞庭,逆湘江,至衡阳,二人即将分道扬镳,故彼此依依不舍,几度诗酒唱和。
“二十年来万事同,今朝歧路忽西东。皇恩若许归田去,岁晚当为邻舍翁”柳宗元在这首《重别梦得》中深情回忆二十年来两人的默契与亲密无间,对未来携手相伴田间充满几多期许。“歧路”两字无比辛酸地写出两人虽然不舍却不得不分道扬镳,各奔东西,难以相见的事实,憧憬中夹杂着几许凄凉。没想到这一别竟是永别,相伴田间,互为邻舍的期望将再也无法实现。
古代文人为我们演绎了一场又一场离殇,他们是高适与董大“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的豁达;是孟浩然与朱大离别时“游人五陵去,宝剑值千金。分手脱相赠,平生一片心。”赠送宝剑的深情;还是王实甫的“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的凄凉……这种挚友之情,在离别的衬托下,有如夜空中的明月,又如黑暗中的烛光,千百年来照亮了那些颠沛流离的文人们的一片天空。
朋友即将远别,一曲二胡,一杯酒,此情此景的凄苦枯索景象,不禁为之黯然垂泪。
“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野夫用崔颢的长叹作为书的题目。崔颢郁郁不得志,终生落拓,对故乡有种渴求,仿佛这就是极乐世界,任何人归家都可以补足一些失去的东西,一些得不到的东西。
但野夫永远没得到他想要的东西,他的世界从一出生就笼罩着离殇的悲情。他曾经有妻有女,家庭美满。他干过四年刑警,做过六年牢;干过摆书摊的正事,也干过泄露国家机密罪的恶事。一切灯红酒绿散去之后,却只有一个破碎的,辛酸的故乡——父亲逝世了,母亲尊严完满的投进了东流的大江,故友如波,那个不拘泥与世俗的奇人,也被暴涨的洪流吞噬……故乡变了,不再是那个靠山的小城,从前的日色已成过往,夕阳西下日渐黄昏,小城的宁静被喧嚣取代,铜臭溅满了夕阳能照到的地方,畸人渐行渐远,俗人坐拥江山。或许只有山上的点点古墓,还在唠叨着昨日的风华。这样的故乡,野夫还抱着同样的感情想要投身于怀抱吗?真是玩笑。
我想作者取名《乡关何处》,并不是真的想回到故乡,多半是一种祭奠,一种缅怀。记叙下故乡的前世今生,用酒来祭奠刚烈者,用剑来祭奠仗义者,用诗来祭奠多情者。我很佩服李白的这一点,用酒,用剑,用诗来祭奠那失落的故乡。作者用文来祭奠故乡,他并不想怎么去转变那极难逆转的事实,求个心安吧,正如苏轼曾言“吾心安处便是吾乡。”叙完了,心安了,从此以后即使旅居他乡,也不再为故乡悲伤。于是野夫成为了那个在离别的痛苦中得到滋养的人,在与故乡·故人一次次的离殇中日渐心安,并昂首走向未来,用自己的笔在激情驱使下完成一篇又一篇震撼着人们心灵的佳作。他给自己取的笔名,出自唐代诗人刘叉的《偶书》:“野夫怒见不平处,磨损胸中万古刀。”用以表明自己希望通过写作来对抗外界的恶,也对抗自己内心的黑暗,从而寻找到内心的安定与满足。
醉笑陪君三万场,不诉离殇。
世界都存在着离殇,生老病死,远走他乡,悲欢离合一次次在心灵里告别,又一次次重生,让每一个人都在轮回中昂首走向未来,这就是离殇的态度。
离殇是心痛而又洒脱的,心痛在于这是一道对于故乡的故人、故事的一种告别;洒脱则是挥泪斩过去,仗剑走天涯,这就是离殇的心境。
踏尽红尘何处是吾乡?吾心安处,便是吾乡。
《红楼梦》读后感—晴雯殇
或许能理解金陵十二钗又副册中第一位是晴雯了: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招人怨。寿夭多因诽谤生,多情公子空挂念。
我曾想,晴雯若放在如今,也是与我们一样的花季少女,是做朋友的最好选择,她会有什么话就立马说出来,不绕弯,直肠子。可惜她却生错了时代。她是不属于大观园的,不属于贾府的,每当我想起那篇《芙蓉女儿诔》,总为其身世感叹。我宁可愿其真的成为一朵芙蓉花,也不会被世俗之礼所束缚了吧。十六岁的绝妙姑娘就在这残破的屋中抱屈夭风流,茜纱窗下,我本无缘;黄土陇中,卿何薄命!
晴雯是作为一个礼物送给贾母的,其命运就不是她能决定的了。她的出场无疑是一个悲剧,但她用自己活生生的血肉之躯向世人证明了这样一个礼物是具有怎样不可践踏的灵魂。她的生命毫无疑问是完美的。我眼中的晴雯是相当美丽的,也是任性的,宝玉骂她两句蠢材,她就惹恼了,而且毫无忌惮的说:要嫌我们就打发我们,再挑好的使气得宝玉浑身乱颤。不能不说晴雯眼里没有对主子的畏惧,晴雯撕扇无疑是《红楼梦》中最完美的一笔,撕着扇子,就仿佛在撕封建等级那张丑陋污浊的脸,更像是在鞭笞那位温柔和顺的袭人。她明白宝玉虽是淘气,却是她的主子,她必须尽到一个奴才的责任与义务,带病连夜为他补裘。她有她高贵的尊严,心里也从未把自己弄得一个奴才的身份。
晴雯是芙蓉之神,高洁但美得孤寂。可以说,她是精神世界的代表,给人留下命运的伏笔。高处芙蓉定以其姿色而常开不败。她是《红楼梦》一书众多人物中、更是大观园女儿国中唯一一个敢说、敢做、敢恨、敢爱的人。
她和黛玉是相似的,却有不同,她们心中都有一股难以言说的情节,晴雯表现出来的,是反抗,是与封建社会的斗争体现;黛玉表现出来的是隐忍,是泪水,是把惆怅寄予在诗词上。我欣赏晴雯她那撕扇子时的率真,与宝玉一起大笑时的爽朗,她虽只是个丫鬟,但心里肯定是渴望主仆平等的,她是爱着宝玉的,却碍于这种身份不能表达出来。不像袭人,外表装着粗粗笨笨的,但实际心中虚假得很。在又副册中,晴雯被曹先生安排在了袭人之上,位居第一,或许就是这个原因。晴雯身上流露出来的是一种真,一种封建时代下的悲哀。如若她生养在现代,也不用遭遇这般命运坎坷了。
再次翻开红楼梦,千红一窟,万艳同悲,这沁芳犹存,留下最深印象的,竟又是晴雯!这朵芙蓉花神在正副共九册一百零八个女子中脱颖而出,我似乎仍能见她爽朗地笑着,不知疲绝地笑着我想,晴雯那样贫贱不移、威武不屈、芳心傲骨、敢做勇为的人在如今也不多见了。
贾宝玉是这么评价晴雯的:其为质,则金玉不足喻其贵;其为性,则冰雪不足喻其洁;其为神,则星日不足喻其精;其为貌,则花月不足喻其色。
晴雯也算是痴迷的枉送了性命吧,可难逃脱噩运,终究,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在红尘的一角,销声匿迹。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这书中的精华集结了曹先生的心血,而这沁芳永存。之所以写晴雯,可能我觉得她像是一个古代的现代人,亦真亦幻,令人欷歔。红楼梦,层层寻梦,那些姽婳伊人,娉婷少女,皆已随风消散为沙粒埋藏在书中。
开辟鸿蒙,谁为情种?都只为风月情浓。奈何天,伤怀日,寂寥时,试遣愚衷。
草原读后感
草原读后感(一)
老舍的大量写景让我积累了不少词语,又让我见识到了大地方写景的方法。这就是读名作家作品的好处之一。
草原一课,先是草原风光图,描写了草原之美。展示了草原不知是小丘和绿草地,都是绿的。那样平庸,而是写出了草原的别具一格的风光然后,是一个喜迎远客图。描写了主人的热情,还写都换上了五彩缤纷的衣服。可见主人们对客人的热情和尊重。后来,又是一个主客连欢图,描写了蒙古人民擅长载歌载舞的形象。到了内蒙古不光有好吃的。好玩的,好看的,好听的。都有。蒙古马更是必不可少的,骑着蒙古马奔驰在大草原上。这是爽一快。因为不用担心车辆,那更不会因为修路二绕道而行。恰当的修辞更是让这篇文章更加丰富多彩。
作者用几幅图就写成了这样一篇好文章,真是绝呀!这篇文章既有直抒胸臆,又有一精一笔细描。
总之,草原一课是一篇很好的文章,值得我们深入去了解,去学习的好文章。
草原读后感(二)
我感到草原辽阔,草色一欲流,一碧千里。那些小山丘的线条是那么柔美,就像是只用绿色渲染,不用墨线勾勒的中国画一样,到处苍翠欲滴,轻轻流入云际。这种境界,即叫人惊叹连连,又叫人舒心惬意。河流清澈见底,如一条迂回的明亮玻璃的带子,又似草原的白玉腰带,缠绕在草原上。风吹草低见牛羊这句诗形容草原上的牛羊再好不过了,草原上这里是似云如雪的白羊;那里是驰骋辽原的骏马;山脚下是体壮一毛一厚的牦牛;小河边是站立向天的野驴。草原有着无法形容的辽阔、远大、柔美。
草原读后感(三)
昨天,我们学了【草原】这篇课文,老舍先生笔下的草原真是美不胜收。那些小丘的线条是那么柔美,就像只用绿色渲染,不用墨线勾勒的中国画那样,到处翠色一欲流,轻轻流入云际。这句话把小丘柔美翠绿的特点写了出来,把小丘比作成一幅幅只用绿色渲染,不用墨线勾勒的中国画。难怪老舍先生写道:在这样的境界里,连老牛和骏马也静立不动。是啊,连老牛和骏马都被这草原美景深深的陶醉了,又怎能不叫人心旷神怡、流连忘返。假如我是歌唱家,我要让最美的歌声回荡在辽阔的草原;假如我是摄影师,我要用最高超的技术来拍摄这如诗如画的草原;假如
草原上风景美,草原上人们的热情更感人。不知怎么得就进了蒙古包,一奶一茶倒上了,一奶一豆腐摆上了。还端来了最出名的手抓羊肉。鄂温克姑一娘一们唱的唱,跳得跳,表达着他们对汉族人民的友好和欢迎。歌声似乎比什么语言都更响亮,都更感人。读到这里我不由得想到一首歌曲: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枝花,五十六族兄弟姐妹是一家;五十六种语言,汇成一句话,一爱一我中华,一爱一我中华,一爱一我中华怪不得老舍先生在文章最后感叹:蒙汉情深何忍别,天涯碧草话斜一陽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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