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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金雾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09-25 来源:互联网

读后感1500字-巴金《雾》。

“活到老学到老”,可见读书是我们一辈子的事。人类的进步,都是与读书相伴而行的。当不同的人在看完作品后,相信也会有对于它的专属心得体会,面对作品里的情节、人物,我们需要从相关的角度去分析它。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作品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你精心整理的“读后感1500字-巴金《雾》”,建议你收藏并分享给其他需要的朋友!

穿越一个世纪,见证百年沧桑,刻画历史巨变,一个生命竟如此厚重。他在字里行间的激情,点亮多少人灵魂的灯塔,他在人生中真诚的行走,叩响多少人心灵的大门。他贯穿在文字和生命中的热情、忧患、良知,将在文学史册中闪耀璀璨的光芒。这是感动中国中给巴金的颁奖词,也是人们对这位世纪老人由衷的赞美。他,是中国的卢梭,与鲁迅、郭沫若、茅盾、老舍和曹禺并称为中国的文学泰斗。对巴老一直有着从心底的崇敬,但第一次读他的书是高考后的长假,解脱了所有压力的那两个月。

很多人对巴老都有自己的崇敬吧,对他的大智大悟,对他的淡泊宁静,对他的真心真爱。他对我们的意义就像他对冰心的赠言一样:有你在,灯亮着。简单的六个字是他对冰心的评价,也是我们对他的赞美。他有着我们所欠缺的独立思考、自由言论的知识分子精神,在前行的道路上他会不时停下反省自己的过错,懂得思考甚至是忏悔。他心中最美好、最真实的愿望是让每个人都得着春天,他的作品大都是反帝反封建,呼求自由与和平的,在《雾》中,他所描绘的爱情色彩最重,也表现了五四青年对革命的热情,对信仰的偏执,在磨练中不断摸索、不断成长的经历。

初读它时,对其中的革命精神理解的并不深,更多关注的是周如水个人的性格品质,看到的只是一个胆小如鼠而又自大虚伪的五四青年。不欣赏他对待爱情的态度,面对张若兰这个革命女性,他被心中可笑的道德感、责任感压着,不敢追求,却又为自己找着借口去接近她。对张若兰的感情让他痛苦,可在我看来这种痛苦是他自找的。在张若兰抛开所有女性矜持跟他告白时,他的心里是高兴的,可随之而来的责任感又压倒他的狂喜。她说:有没有妻子不重要,真正的爱是超越一切的。我爱你,我知道你也爱我,其他的一切都不是问题了。面对着张若兰,面对这份爱他逃了,落荒而逃,伤了一个自己爱也爱自己的伟大女性。我对张若兰是敬佩的,她对周如水的爱没有杂质,正因为有相同的信仰、追求她才会为爱抛开一切,可是周如水却让她失望了。她的爱是现代社会所缺少的,现在的我们功利了太多,什么都有目的,甚至爱情也成了一种手段,一种为达目的而牺牲的东西。我喜欢张若兰的大胆,对周如水的虚伪讨厌到极点。最后的结局,她嫁人了,在他想回头的时候,他的痛苦我只觉得可笑,他那可笑的道德感、责任感又有什么用呢。想到网络上看的一句话:不会永远有人在原地等你,是人就会累,别仗着我的爱伤害我。

记住《雾》,记住这个故事是因为对张若兰的敬佩,对周如水的不理解,在我看来他的悲剧人生是必然的,他性格的懦弱、内心的虚伪都让我不能苟同。他的自杀也像个闹剧,像在证明自己的勇气,像是被李佩珠的拒绝所伤,巴老写周如水写的是一个时代的青年吧,是他们的浮夸、自大、虚伪的性格,表现的是一种现象。可触动每个人的点不同,我有的是对爱情的自我理解,或许浅薄,可一千个读者一千个哈利波特呐。

只读了巴老的爱情三部曲,希望假期可以读完激流三部曲,读出我心中的家。就像王火在对巴老的寿词中写的那样:时光如水,巴金是金。希望巴老在每个人心中如金子般的发光点永不消逝,让巴老的精神影响现在的我们,让我们对自己有更多的反省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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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金家读后感1500字


《家》是巴金最杰出的作品,以五四运动浪潮波及到的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地描写了高公馆这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大家庭的没落分化过程,揭露了封建专制的腐朽本质,控诉了封建家族制度、封建礼教和封建迷信的罪恶,颂赞青年一代的反抗斗争精神。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段,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意义的文学形象。书中人物不下七十个,既有专横、衰老、腐朽的封建家族最高统治者、封建家长只代表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和刽子手冯乐山,腐化堕落的败家子克定,狡猾贪婪的克安等等统治阶层的形形色色人物;又有封建道德和封建礼教的受害者,如敢于以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鸣凤,温顺善良地吞咽着旧礼教俄国的小姐梅,善良厚道柔情的长孙媳瑞珏等等;以及接收新思潮影响、向往自由平等、大胆争取个性开放、敢于反抗封建统治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醒者和叛逆者的形象。

还有一个重要的人物觉新,他虽然接受过五四新思潮的激荡,但是处于长房长孙特殊地位,深受封建伦理纲常特别是孝道的熏染,铸成他委婉求全的懦弱型顺从的性格;他既同情支持弟妹们反封建的抗争,有屈从于封建势力的压力,维系着封建统治的权威。这些人物都写得血肉饱满,个性鲜明,富有深刻的历史内涵和阔大的现实包容。

在这个家里发生的故事也让人感觉到气愤与悲哀。第一个悲剧发生在鸣凤身上。已经六十岁的冯老太爷要在高公馆的丫头中选一个去给他当小老婆,而这个灾难恰恰降临在十六岁的鸣凤头上。鸣凤和觉慧之间有一段爱情,但是因为两人一个是婢女,一个是少爷,身份悬殊,才导致这段纯洁的爱情别成了一个悲剧。刚烈的鸣凤在他新婚前夜跳湖自尽。梅的命运更加悲惨,她死得比鸣凤懦弱多了。梅是觉新的表妹,他们二人之间也曾有过爱情,本来两家都同意结婚了,却又因为二人的八字不合而不得不散。觉新娶了李家的瑞珏,重新获得了爱情;而梅也另嫁他人,却当了寡妇,又回了娘家。两人依然对对方念念不忘。后来没得了肺病,却因为父亲守旧,不肯看西医,耽误了治疗,最后她怀着遗憾,软弱的死去。高老太爷的身体也是一天不如一天,快要走到了生命的尽头,医药已经不起作用了,在陈姨太的提议下,人们开始求助于封建迷信。最开始找道士在大厅里做法念咒,深夜陈姨太又在天井里拜菩萨。

后来克明、克安、克定三兄弟又祭天。最后居然找巫师到家里来捉鬼,把老太爷吓得够呛,陈姨太等人被觉慧说了一番后羞愧地散了。又过一天,老太爷死了,临死之前他醒悟了,同意觉慧等年轻人接收新思想了,可是已经太迟了。死得最令人悲愤的就是瑞珏了。老太爷死后,封建的思想不但没有消失,反而更严重了。葬礼就办得充满封建色彩,这还不够,长孙媳瑞珏生产的日子近了,太太们说长辈的灵柩停在家里,家里有人生产就会有血光之灾。所以按照封建理念,瑞珏不得不搬到城外去住。后来瑞珏难产,却不能与觉新相见,她在生下一个儿子之后,含恨离开人世。

这是四个悲剧,虽然发生在了几个完全不同的人的身上,但是却都揭露了封建统治的罪恶。梅和瑞珏都是觉新曾经爱过的女人,而她们也都是封建主义的悲哀,她们同觉新一样,太软弱了,对于别人说的,哪怕自己知道是错的,也要把痛苦埋在自己心里,只会服从,不会反抗,他们的所谓作揖主义哲学纯粹是给在封建社会白白做出牺牲。高老太爷在临死之前能够醒悟也称得上是一种庆幸吧,不过他醒悟地太迟了,没有任何的意义和价值,根本不能给这个家庭,这个社会带来丝毫的改变。而鸣凤,她与常人不同,她性格刚烈,虽然她的死也是白白牺牲,根本不会引起任何人(封建主义)的任何注意,但是她宁死也不屈服于封建主义,至少她死得不窝囊。总之,封建社会给人们的痛苦远不只这些,所以年轻人才要推翻这个社会,让人们看到新社会、新生活的希望。

读后感1500字-巴金《家》


家是王维《杂诗》中来日绮床前,寒梅著花未的那朵寒梅;家是李白《静夜思》中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的那轮明月;家是马致远《秋思》中的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的九曲回肠;家是崔颢《黄鹤楼》中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的缕缕愁思;家是李白《春夜洛阳城闻笛》谁家玉笛暗飞声,散入春风满洛城,那撩人的夜曲。
家,是灵魂栖息的港口,是心灵停泊的港湾。然而在巴金小说《家》中高觉新一家却是每天都在明争暗斗,是为了争夺那点家产,正面以笑脸对着家人,转身却是在暗地里说对方的闲话这样的家,还是家吗?
在巴金的《家》中,一种是逆来顺受的孝顺子弟,一种是思想前卫反抗封建的子弟。觉新就是那些逆来顺受孝顺子弟,他父亲自作主张让他和现在的大嫂结婚,他心中虽不愿意,因为他爱的是梅表妹,但他不敢为自己的爱情去争取,只是惟命是从,结果最终还是和自己所爱的人分开了。思想前卫反抗封建的莫过于觉慧,他积极参加学生会,参加游行,敢于表现对现实社会的严重不满,敢于做出反抗。即使他爷爷不许他外出,他也并没有就此放弃了学生会的工作,而是在家看书读报,了解当天的时事新闻,通过不同的方式来反抗封建社会的统治,宣泄自己心中的不满。
社会不断的进步,像《家》里面的觉民、觉慧那样,有着先进文明的思想,勇敢的反抗着以强凌弱,以大欺小的行为以及家长的封建思想意识,为自己所认识的真理去奋斗。《家》向我们充分的展现了封建社会家庭的面貌,封建的思想意识把人们一个个逼上了绝路:大少爷高觉新终日思念梅;鸣凤因被迫婚自尽;觉新的表妹因大人思想保守,有病不能及时医治,最终死了。当今社会,新的思想意识层出不穷,现在的思想是开放的,并不局限于传统的观念,新的资讯通过各种渠道传送到我们面前,开拓了我们的视野,给我们灌输了最新的有益的思想意识;变封建为开放,变传统为创新,变专制为民主,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在巴金的《家》中,在那封建社会中,不敢像我们那样开放,不敢创新,没有民主;但现在有了,还有了互联网,有了电视,有了计算机,有了有了很多可以让我们了解最新资讯的渠道,这一对比,证明了社会在发展,人类文明在进步,精神境界在不断的提升着。我们可以向《家》里面的觉民、觉慧学习,接受更多的资讯,敢想敢做;还要以《家》中的觉新为借鉴,不要一味的盲目的顺从,否则到头来还是苦了自己,要为自己的理想去奋斗。
反观今天我们的家,家里面我们成为了中心,父母长辈为我们而日益忙碌操劳,我们经常是坐享其成。更有的孩子连家务活都不懂得做,不懂得为父母分忧,甚至还常常抱怨父母没有给最好的条件。但是事事父母征求和尊重我们的意见,宠爱并且溺爱我们,我们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即便在如此幸福的生活中,我们并没有意识到应该满足,应该回报他们。看了《家》以后,我们为之反思,我们生活在如此幸福的今天,是否应感觉到庆幸,感到快乐,感到幸福,并不断努力,用自己最完美的成就来回报父母长辈们为我们的付出呢?
不管怎样,今天的我们比过去的他们要幸福,我们的生活中没有硝烟、没有战争、没有奴役、没有饥饿尽管生活中还有这样那样的不如意,但是我们已经比他们原来的生活状态好了很多,很多,我们应该好好珍惜这如此不易的幸福生活!

雾都孤儿读后感1500字


《雾都孤儿》是一部非常成功的作品,是狄更斯这位享誉盛名的代表作之一,它揭露了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和暴力。

秋末冬初,儿子从学校图书馆借回《雾都孤儿》,是译林出版社1997年出版的何文安的译本。书薄而轻盈,书窄小巧,排版紧凑,字小无插图,封面色彩简单庄重,给人袖珍书在手,经典在握的厚重感,是那个年代最流行的书貌。不像现在的流行书式,书阔精致,排版松散,留白充足,包装精巧。

有意思的是,这本书每章章首有本章故事概要,短短三四句,像现在时兴的微博,三言两语道明此章作者的思想轨迹,也如推荐时的编者按,直接向读者标明本章的闪光点——就我有限的阅读经历,这种书式不多见。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25岁时写的一部长篇小说。他在这部小说里,着力刻画了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小说以生动的细节描写,妙趣横生的幽默和细致入微的心理分析抗议社会的不公。

奥立弗从出生起便招人歧视,济贫院的贫民时时被人虐待,而法官、执事以及济贫院院长等等一批类似草包的人物对上趋炎附势,对下草菅人命。狄更斯在《雾都孤儿》的人物性格塑造上十分出色——奥立弗的天性善良,法官的冷漠无知,教区干事的虚伪贪婪,济贫院女总管的狐假虎威,贼首费金的假冒伪善,赛克斯的冷酷毒辣,南希的天良未泯,布朗罗的善良机智,露丝小姐的冰清玉洁等等人物性格无不活灵活现。

小说从来历不明的母亲在济贫院诞下小奥立弗后离世开始展开,在狄更斯张驰有度游刃有余的叙述里,读者不时为小奥立弗的生存状态焦虑担心——他吃不饱穿不暖,时不时被虐待被关进地窖接受惩罚。他没有亲人,也没有关心他的人,他一直任人欺侮。按照常理,读者几乎可以预见在那样悲惨扭曲的环境里,这位小主人公前景堪忧,如果不夭折,能幸存活下来,其结果也毫无希望可言。

天才的狄更斯不惜进一步让他步入绝境,并为他的一生转折打下伏笔:小说又把他送进棺材铺当学徒,年幼的奥立弗终于因母亲的名声被污辱而奋起反抗,为此济贫院决定“处以他绞刑也不过分”,棺材店老板痛打他后,打算先饿他几天再找他算账。作者以大量笔墨着力渲染小奥立费悲惨绝望的处境,以及身边人人性的冷漠,在他走投无路时,才为他安排命运的第一次转折——八岁的奥立弗不堪折磨逃出魔掌,徒步逃到他听人传说过的花花世界伦敦。

在那里,初到伦敦的小奥立弗立即陷入新的困境,他没吃没喝,也没有过夜的地方。当他再次走投无路时,一个衣衫褴褛但出手阔绰的少年出现了,他主动靠近小奥立费,他的困境似乎立即柳暗花明,读到此,读者刚刚松了一口气,可作者狄更斯为他布下的是更加插翅难逃的绝境,他误入贼窝,而且巧合迭现。

作者处处精心处处伏笔,悄然铺垫,在困境重重之后,谜底才昭然揭开——奥立弗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掏兜的人恰巧是他父亲的好友布朗罗。第一次在匪徒的劫持下入室行劫,被偷的恰好是他亲姨妈露丝·梅莱家。小说高潮迭起危机四伏,令读者时时紧随故事情节紧张得喘不过气来。

这是一部精彩而伟大的社会小说,结构精巧,布局奇妙,语言独特。狄更斯不愧是杰出的语言大师,擅长运用讽刺,幽默和夸张的手法。如邦布尔婚后训斥哭泣的老婆,“哭能够舒张肺部,冲洗面孔,锻炼眼睛,并且平息火气。”作者的诙谐幽默别具一格,即使最悲惨最凄凉的场景描写,也能以轻松的笔法道尽世道沧桑,以诙谐的语言轻松展示黑色幽默,使我时时折服于作者精妙无比的独特语言魅力。如布朗罗先生报告法官执事小奥立弗病了,执事置之不理,于是“奥立弗在执事的格外恩准下,软绵绵地晕倒在地”。

清末名臣曾国藩说过,读书的捷径是多读经典。《雾都孤儿》不愧是优秀的世界名着之一,其个性化的语言特色以及丰富曲折的故事情节,从头至尾扣人心弦,给我耳目一新的感觉。以后,要多读此类经典。

《雾都孤儿》读后感1500字


《雾都孤儿》是一部非常成功的作品,是狄更斯这位享誉盛名的代表作之一,它揭露了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和暴力。

秋末冬初,儿子从学校图书馆借回《雾都孤儿》,是译林出版社1997年出版的何文安的译本。书薄而轻盈,书窄小巧,排版紧凑,字小无插图,封面色彩简单庄重,给人袖珍书在手,经典在握的厚重感,是那个年代最流行的书貌。不像现在的流行书式,书阔精致,排版松散,留白充足,包装精巧。

有意思的是,这本书每章章首有本章故事概要,短短三四句,像现在时兴的微博,三言两语道明此章作者的思想轨迹,也如推荐时的编者按,直接向读者标明本章的闪光点——就我有限的阅读经历,这种书式不多见。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25岁时写的一部长篇小说。他在这部小说里,着力刻画了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小说以生动的细节描写,妙趣横生的幽默和细致入微的心理分析抗议社会的不公。

奥立弗从出生起便招人歧视,济贫院的贫民时时被人虐待,而法官、执事以及济贫院院长等等一批类似草包的人物对上趋炎附势,对下草菅人命。狄更斯在《雾都孤儿》的人物性格塑造上十分出色——奥立弗的天性善良,法官的冷漠无知,教区干事的虚伪贪婪,济贫院女总管的狐假虎威,贼首费金的假冒伪善,赛克斯的冷酷毒辣,南希的天良未泯,布朗罗的善良机智,露丝小姐的冰清玉洁等等人物性格无不活灵活现。

小说从来历不明的母亲在济贫院诞下小奥立弗后离世开始展开,在狄更斯张驰有度游刃有余的叙述里,读者不时为小奥立弗的生存状态焦虑担心——他吃不饱穿不暖,时不时被虐待被关进地窖接受惩罚。他没有亲人,也没有关心他的人,他一直任人欺侮。按照常理,读者几乎可以预见在那样悲惨扭曲的环境里,这位小主人公前景堪忧,如果不夭折,能幸存活下来,其结果也毫无希望可言。

天才的狄更斯不惜进一步让他步入绝境,并为他的一生转折打下伏笔:小说又把他送进棺材铺当学徒,年幼的奥立弗终于因母亲的名声被污辱而奋起反抗,为此济贫院决定“处以他绞刑也不过分”,棺材店老板痛打他后,打算先饿他几天再找他算账。作者以大量笔墨着力渲染小奥立费悲惨绝望的处境,以及身边人人性的冷漠,在他走投无路时,才为他安排命运的第一次转折——八岁的奥立弗不堪折磨逃出魔掌,徒步逃到他听人传说过的花花世界伦敦。

在那里,初到伦敦的小奥立弗立即陷入新的困境,他没吃没喝,也没有过夜的地方。当他再次走投无路时,一个衣衫褴褛但出手阔绰的少年出现了,他主动靠近小奥立费,他的困境似乎立即柳暗花明,读到此,读者刚刚松了一口气,可作者狄更斯为他布下的是更加插翅难逃的绝境,他误入贼窝,而且巧合迭现。

作者处处精心处处伏笔,悄然铺垫,在困境重重之后,谜底才昭然揭开——奥立弗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掏兜的人恰巧是他父亲的好友布朗罗。第一次在匪徒的劫持下入室行劫,被偷的恰好是他亲姨妈露丝·梅莱家。小说高潮迭起危机四伏,令读者时时紧随故事情节紧张得喘不过气来。

这是一部精彩而伟大的社会小说,结构精巧,布局奇妙,语言独特。狄更斯不愧是杰出的语言大师,擅长运用讽刺,幽默和夸张的手法。如邦布尔婚后训斥哭泣的老婆,“哭能够舒张肺部,冲洗面孔,锻炼眼睛,并且平息火气。”作者的诙谐幽默别具一格,即使最悲惨最凄凉的场景描写,也能以轻松的笔法道尽世道沧桑,以诙谐的语言轻松展示黑色幽默,使我时时折服于作者精妙无比的独特语言魅力。如布朗罗先生报告法官执事小奥立弗病了,执事置之不理,于是“奥立弗在执事的格外恩准下,软绵绵地晕倒在地”。

清末名臣曾国藩说过,读书的捷径是多读经典。《雾都孤儿》不愧是优秀的世界名着之一,其个性化的语言特色以及丰富曲折的故事情节,从头至尾扣人心弦,给我耳目一新的感觉。以后,要多读此类经典。

雾都孤儿读后感1500


雾都孤儿读后感1500范文一

小说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名生在济贫院的孤儿,忍饥挨饿,备受欺凌,由于不堪棺材店老板娘、教区执事邦布儿等人的虐待而独自逃往伦敦,不幸刚一到达就受骗误入贼窟。窃贼团伙的首领费金千方百计,企图把奥利弗训练为扒手供他驱使。奥利弗跟随窃贼伙伴机灵鬼和贝茨上街时,被误认为他偷了一位叫布朗洛的绅士(恰巧是他父亲生前的好友)的手绢而被pol.ice逮捕。后因书摊老板证明了他的无辜,说明小偷另有其人,他才被释放。由于他当时病重昏迷,且容貌酷似友人生前留下的一副少妇画像,布朗洛收留他在家中治病,得到布朗洛及其女管家比德温太太无微不至的关怀,第一次感受到人间的温暖。窃贼团伙害怕奥利弗会泄露团伙的秘密,在费金指示下,塞克斯和南希费尽心机,趁奥利弗外出替布朗洛归还书摊老板的图书的时候用计使他重新陷入了贼窟。但当费金试图惩罚毒打奥利弗的上时候,南希挺身而出保护了奥利弗。费金用威胁、利诱、灌输等手段企图迫使奥利弗成为一名窃贼,成为费金的摇钱树。一天黑夜,奥利弗在塞克斯的胁迫下参加对一座大宅院的行窃。正当奥利弗准备趁爬进窗户的机会向主人报告时,被管家发现后开枪打伤。窃贼仓惶逃跑时,把奥利弗丢弃在路旁水沟之中。奥利弗在雨雪之中带伤爬行,无意中又回道那家宅院,昏到在门口。好心的主人梅丽夫人及其养女罗斯小姐收留并庇护了他。无巧不成书,这位罗斯小姐正是奥利弗的姨妈,但双方都不知道。在梅丽夫人家,奥利弗真正享受到了人生的温馨和美好。但费金团伙却不能放过奥利弗。有一天一个名叫蒙克斯的人来找费金,这人是奥利弗的同父异母兄长,由于他的不肖,他父亲在遗嘱中将全部遗产给了奥利弗,除非奥利弗和蒙克斯是一样的不肖儿女,遗产才可由蒙克斯继承。为此蒙克斯出高价买通费金,要他使奥利弗变成不可救药的罪犯,以便霸占奥利弗名下的全部遗产,并发泄自己对已去世的父亲的怨恨。正当蒙克斯得意洋洋的谈到他如何和帮布尔夫妇狼狈为奸,毁灭了能证明奥利弗身份的唯一证据的时候,被南希听见。南希见义勇为,同情奥利弗的遭遇,冒生命危险,偷偷找到罗斯小姐,向她报告了这一切。

正当罗斯小姐考虑如何行动时,奥利弗告诉她,他找到了布朗洛先生。罗斯小姐就和布朗洛商议了处理方法。罗斯小姐在布朗洛陪同下再次和南西会面时,布朗洛获知蒙克斯即他的已故好友埃得温。利弗得的不肖儿子,决定亲自找蒙克斯交涉,但他们的谈话被费金派出的密探听见。塞克斯就凶残的杀害了南西。南西之死使费金团伙遭到了灭顶之灾。费金被捕,后上了绞刑架,塞克斯在逃窜中失足被自己的绳子勒死。与此同时,蒙克斯被布朗洛挟持到家中,逼他供出了一切,事情真相大白,奥利弗被布朗洛收为养子,从此结束了他的苦难的童年。为了给蒙克斯自新的机会,把本应全归奥利弗继承的遗产分一半给他。但蒙克斯劣性不改,把家产挥霍殆尽,继续作恶,终被锒铛入狱,死在狱中。邦布尔夫恶有恶报,被革去一切职务,一贫如洗,在他们曾经作威作福的济贫院度过余生。

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罗斯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发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意义上的善报。而恶人的代表--费金、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

《雾都孤儿》读后感1500范文二

首次翻开《雾都孤儿》这本书,是在一个午后,阳光暖暖的射在我的脸。 在此之前,我看过同名的电影,电影中小主人公清澈的眼睛给了我十分深刻的印象。但是电影毕竟是短短的一个多小时,很难讲述出那长长的人生,于是我翻开了这本书。看了几页后,小奥力弗的形象便跳进我的脑海中。于是读着这本书就不再是看着简单的文字了,仿佛真实的生活在我的脑海中演绎着。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奥力弗。退斯特的弃婴在孤儿院里被悲惨地教育了9年,然后又被送到棺材老板那儿当学徒。由于难以忍受的饥饿和暴力以及侮辱,他逃亡伦敦。又不幸误入贼窝,期间被一位善良的的老绅士班布尔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班布尔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这本书给我的第一个感触就是:看着这本书,好几次泪水打湿了我的眼睛。不仅是为了小奥力弗。退斯特的悲惨遭遇,更是为他的善良,南希和其他小扒手的无奈,甚至是老犹太费根。书中每一个人都有这鲜明的性格。奥力弗。退斯特虽是书中的主人公,但我觉得奥力弗不是他一个人,而是孤儿院里的所有孤儿甚至是所有的在苦难中的孩子,也许他们最后都没有奥力弗的幸运,但奥力弗的幸运也只是作者对于生活的美好希望,在当时年代更多的人只能是拥有奥力弗的朋友狄克的悲惨结局。这个孩子面色苍白,瘦骨如柴,面颊凹了进去,眼睛显得又亮又大。拼命省料的教区施衣--他的贫儿号衣--在他弱不禁风的身上仍显得宽松肥大;他幼嫩的身体却像老人一般干枯了这就是狄克的真实形象,可以说是所有贫儿的形象,迎接他们的只有死亡。看到这,我哭了,眼泪并不能起到什么作用,但至少代表着触及灵魂的感触。

在书中并不起眼,但是不能没有的人就是女扒手南希,她的形象是世上母亲的形象,看到可怜的而有善良的小奥力弗,她不顾背叛他所爱的人塞克斯,也不顾自己冒着被抓,被处以绞刑的危险,为小奥力弗逃出悲惨的生活,最后掺死于塞克斯的拳头之下。没有太多对于南希的描写,但是她的内心世界读者能略微感受得出来:无助,愤怒,矛盾。她与习艺所的曼太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可憎的曼太太贪婪地剥削着那些可怜的小生命,却从来不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可耻,也许我们也不能太多地责怪于曼太太,生活的残酷造就了人们的残酷。只是在一些勇敢的人心中残存的那一点善良给予了我们那么一点感叹,但是最后的命运仍逃脱不了悲惨的死去。

这本书给我的第二个很深的感触就是主人公小奥力弗的勇敢的精神,虽然在黑暗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是并没有给这么一个美好的心灵蒙上灰尘。由于饥饿他向干事提出需要一碗稀粥时,被那些干事认为这2孩子将来一定会被绞死。在当学徒的时候他面对人们对于他母亲的羞辱,奋起反抗。他啊也许是由于初生牛犊不怕虎,竭尽全力反抗着。后来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人们感到可笑。其中有一段话让我记忆尤深那些都是老先生的,在我还热病快死掉的时候,是那位好心的先生把我带到他家里去,照看我养好了病。哦,求求你们把这些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还给他。你们要我一辈子待在这儿都可以,我只求你们把这些东西送回去,不然他们应定会以为我逃跑了的,你们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这是小奥力弗被抓后说的话。我不禁被他维护尊严的行为所打动。一个人活着就要有尊严。

这本书给我第三个很深印象的就是作者的写作手法 个性化的语言是狄更斯在人物塑造上运用得十分出色的一种手段。书中的流氓,盗贼,妓女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另外狄更斯的语言中充满了讥讽的韵味。仿佛一个人的表情中带着辛酸的笑,让人读完之后不禁无奈的一声叹息。

合上这本书我没有太多的感慨,只有一个: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千金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

雾都孤儿读后感1500字「」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作品,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2篇“雾都孤儿读后感1500字”,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雾都孤儿读后感1500字一

查尔斯·狄更斯(1812——1870)是十九世纪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雾都孤儿》是狄更斯创作初期的一部重要作品。

小说是以伦敦为背景,以一个孤儿的遭遇为主线,描写了形形色色的人物和事件,真实地反映了伦敦、甚至当时整个英国社会生活的许多侧面。它不是单写了一个孤儿的辛酸经历,它更写了当时整个英国社会中所有的下层人民的困苦,同时也写了上层机构的腐朽和荒唐。

值得指出的是作者写作时,正值《济贫法》在英国颁布不久,狄更斯此作在抗议社会不公,唤起舆论,进行改革,对处于水深火热的贫民得到社会救助起了积极的作用。

书中班布尔,身为教区干事,(后为救贫院院长),却把他所担任的济贫工作,作为发财的工具,他在那可怜的孤儿身上,从仅够维持最低生活保证的救助款中,采取减少他们的饮食标准,对孤儿们进行打骂虐待,造成孤儿大量的死亡。其无法无天,已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小说的主人公奥立弗。特威斯特是出身在救贫院中的孤儿,他在救贫院的寄养所里被“养育”了九年,这九年吃的是猪狗食,又瘦又小的他侥幸活了下来,然后被送到一个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他无法忍受这里的不公和虐待,于是历经艰难逃亡伦敦。奥立弗的苦难是教区干事班布尔一步一步对他施虐的结果,班布尔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逃往伦敦后,奥立弗落入贼巢,开始了更为悲惨的生涯。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被一位老绅士(最后得知他正是奥立弗父亲年轻时的好友)救出,却又一次被绑架回贼巢之中。奥立弗的遭绑架和他的同父异母兄弟蒙克斯(原名爱德华。黎福德)有关,因为他们的父亲立下一份遗嘱,确定了奥立弗的继承权,但是要符合一个条件,他在到达法定年龄之前不能有不光彩的、下流的、卑怯的或是违法的行为玷辱他的姓氏。所以蒙克斯用钱买通贼集团头目,把他诱入堕落,以使奥立弗从法理上丧失继承权。而班布尔夫妇(其时一为救济院院长,一为救济院总管)也被蒙克斯收买,毁灭了关于奥立弗出生的有关物证:他母亲留下的小金匣和戒指。

班布尔夫妇身上散发着腐坏的恶臭,他们根本不把奥立弗这样的孩子当人看待,对于可怜的救济费用,层层克扣,致使这些孩子营养不良,心灵受到极大的创伤,不少孩子成了腐坏的牺牲品,如本书中的小狄克,一个死在救济院中的善良孤儿。这种腐坏构成了社会一大祸害,加剧了社会的不公。使孤儿们的权利得不到有力的保证。对社会罪恶的形成,他们难逃其咎。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当时英国社会的道德沦丧,已经到了严重的地步,对于上层社会的这种丑行,唯一办法是对上层社会的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防止他们滥用权力。

小说也对生活在社会底层,即使是那些以偷盗为生、寄居巢穴的人们也并不一味指责,而是指出了他们所产生的社会应负的责任。在他们身上仍然有可能产生人性的光辉,如南茜多次对奥立弗施以援手,对这个小弟弟暗加保护,并且以自己的死召唤出来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即使是作为首恶的教唆犯费根和杀人犯赛克斯这种罪孽之身,他们心灵麻木、堕落、冷酷,他们人性中那一点对光明的追求却在最严酷的现实中表现出来。费根在死囚室中待死与奥立弗见最后一面时,作者似乎用了象征的笔触,让一个纯真的少年如天使一般“导引”了那个罪孽深重然而又可悲可怜的的老朽罪犯。赛克斯杀了南茜出逃途中遇到一场冲天烈火,他在无所不在的恐惧和惶惑的折磨下忙着去扑火,要“逃避记忆,逃避自己”,作者对这两个人的安排耐人寻味。

在书中恶人的代表无一不落个悲惨的下场,善良的奥立弗经过一番周折,最后在一些好心人和老绅士的帮助下重新得救并夺回遗产;老绅士收奥立弗为养子并对他施以知识的恩泽。善良的奥立弗随着他禀赋的发展,一切迹象都表明他未有负老绅士的期待。而蒙克斯携了分得的一份财产去到新大陆的一个僻远之地,他在那里挥霍一空之后又重新走上了老路,后来犯了又一桩欺诈罪被长期监禁,最后在一次旧病复发时死在监狱之中。

班布尔先生和班布尔太太由于劣迹败露被革去职务后,每况愈下,陷入极其困窘的境地,最终被收容在他们自己曾一度在那里逞尽威风的救贫院中。

抗议社会不公,反腐坏,特别是要求对社会制度的迫切改革乃是本书的主题。

狄更斯的创作方法,人们称他为浪漫的现实主义,他的这种浪漫手笔体现了他的作品充满生气和乐观的情绪,对社会、对人生、对人类仍抱有一种无法泯灭的希望。在《雾都孤儿》中,这一浪漫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得到了充分验证,具有震撼人心的力量,狄更斯善于以白描的手法塑造人物,如腐坏的班布尔先生在事发后,一副哭丧相,四下张望,可怜巴巴地说:“我希望这件事件不舍得致使我被革去教区的职务。”其与当初趾高气扬的样儿成了鲜明的对照。幽默与讽刺夸张的艺术手法是他作品成功的保证。如班布尔夫妇,其个人品性经作者一经放大而倍加清晰、深刻。他们的恶劣表现理所当然受到极大的谴责。狄更斯的语言是质朴的、生动的、大众化的,但其表现力是惊人的。除了他对生活的深刻体验和社会敏锐的观察,他的作品的成功也得益于他的语言和笔调。《雾都孤儿》就是例证之一。

雾都孤儿读后感1500字二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于1838年出版的写实小说。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如同狄更斯的其他小说,本书揭露许多当时的社会问题,如救济院、童工、以及帮派吸收青少年参与犯罪等。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一部伟大的社会批判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位置。小说主要反映刚刚通过了济贫法的英国社会最底层现实生活。富人的弃婴奥立佛在孤儿院挣扎了9年,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佛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曾被富有的布朗劳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入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茜为了营救奥立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劳报信,说奥立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茜被贼窝头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立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作者在创作上爱憎分明,充分地体现了其形象生动的故事特点。他笔下的人物富有鲜明的个性,整个作品有着强烈的感染力。

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罗斯等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反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意义上的善报。而恶人的代表——费金、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

狄更斯在小说中无情地揭露和鞭挞了当时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虚伪。1838年和1839年,他发表了《雾都孤儿》和《尼古拉斯·尼可贝》,描写了资本主义社会穷苦儿童的悲惨生活,揭露了贫民救济所和学校教育的黑暗。狄更斯是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对世界文学有巨大的影响。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决心学习英国现实主义画家威廉·荷加斯(William Hogarth,1697一1764)的榜样,勇敢地直面人生,真实地表现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因为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对此,我有一些不同的见解:文学艺术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必然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但是,决不能把反映现实的文学都说成是现实主义文学,把“现实主义”的外延无限扩展。事实上,作家运用的创作方法多种多样,因人而异,这和作家的特殊气质和性格特点密切相关。狄更斯的创作,想象力极为丰富,充满诗的激情,他着意渲染自己的道德理想,处处突破自然的忠实临摹,借用一句歌德的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这和萨克雷、特洛罗普等坚持的客观。冷静、严格写实的方法有显著的区别

党性修养就是党员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改造、自我完善的过程。那么,新时期里怎样做一名真正的共产党员,怎样加强党性修养?我深深地认识到:共产党员加强党性修养与学习,是一个伴随终身的长期过程。修养的效果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每一个党员能否坚持不懈地进行修养。党性修养与学习坚持一阵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坚持党性修养与学习。只有一辈子坚持不懈地进行修养的党员,才能永远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永远站在时代前列。就我个人而言,我是一名党员教师,更要适应新的形势,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带头加强党性修养,提高自身素质。

结合工作实际,我深深体会到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坚持党性修养和学习,体现在工作、学习及生活中是十分重要的。所谓“言传身教”,教师的语言传递了知识,教师的行为传递了态度和方式,而这知识、态度和方式的接收者是具有极强可塑性的学生,如果教师党员通过自身的党性修养和学习,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把远大理想扎根心底,踏实地为实现党的阶段性目标而不懈努力;进一步增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把学生及社会的“满意”与否,把是否有利于学生成长作为根本出发点,立志为教育事业奉献力量;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扎实苦练内功,无论专业素质还是外语、计算机等应用能力逐步提升,为教书育人奠定坚定的基础;进一步体现教师的开拓创新意识,在教学方式上大胆尝试,推进教育体制改革。那么,教师党员的先进性将会得到充分体现,从而影响和感染更多教师同仁,树立起教师在广大学生、学生家长及在整个社会中的良好形象,推进学校培养社会主义综合型人才的进程。

一个教师高尚品格的形成,来自于他平时很微小的表现。身处一个校园,你不可能干出轰轰烈烈的大事,教师的工作本身就是很平凡的。可能校园角落的一张纸屑,就是考验你是否‘善小’的一个试题。天下的大事,都是由无数的小事积累而成。集许多小善就是将来的大成。所以作为党员教师要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首先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在工作中,我要告诉自己要有爱心,要让学生知道你是真心关心他们,这样才能缩短师生之间的距离。另外,还要有责任心,作为系教学办的一名管理人员,平时要完成上级主观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要正确理解上级领导的意图,把上级的要求与本部门的实际紧密地结合起来,多请示多汇报多沟通多交流,以取得上级的支持指导和其他人员的理解配合,要把实干作为立身之本,增强责任心,脚踏实地,认真完成好分管的每一项工作。要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提高执行办。在平时工作中,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爱岗敬业,提高服务质量,提高执行力,对待日常工作,不找借口,遇事不敷衍、不推诿,团结协作,尽心尽力做好每一件事,主动服务,为系部的发展,为创建示范院校做出自己一定的贡献。

巴金的《家·春·秋》读后感1500字


《家春秋》是巴金最负盛名的小说。巴金回忆起自己写小说的初衷时曾说:我不是为了要做作家才写小说,是过去的生活逼着我拿起笔来。这过去的生活也就是巴金离开四川之前的十几年的生活那十几年的生活是一个多么可怕的梦魇,我读着线装书,坐在礼教的监牢里,眼看着许多人在里面挣扎、受苦、没有青春、没有幸福,永远做不必要的牺牲品,最后终于得着灭亡的命运。还不说我自己所受的痛苦?那十几年里我已经用眼泪埋葬了不少的尸首,那些都是不必要的牺牲者,完全是被陈腐的封建道德、传统观念和三两个人一时的任性杀死的。我离开这个旧家庭,就像甩掉了一个可怕的阴影,我没有一点留恋。应为不曾留恋,所以不顾忌、不害怕、不妥协,或许这是巴金给我们的一个启发。我一直这样想:小说家是伟大的,他们都怀有一种悲天悯人的情怀,不然一个人的肚子里怎么容得下许多人的不幸,一个人的笔下怎么能宣泄许多人的悲哀?当然这对于现在的网络写手和几个小有名气的80后作家来说是这是一种污蔑。

《家春秋》写五四时期一个封建大家庭正在走向溃败的过程,将高家作为整个社会的代表或缩影,在高老头垂死的呻吟中,我们听到了家的丧钟。大哥高觉新是中国新文学史上的长子形象的代表,他是顺从哲学和住揖主义的践行者,本拥有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是在吃人的封建礼教面前,他屈服了,接受了。

他没有主见,一味迁就别人,这就是他唯一的缺点,断送了他的一生。没有追求的爱情,没有平静的生活,没有可爱的孩子,他什么都没有了。他是可怜的,但他似乎不该博得大家的同情,因为他不仅断送了自己,还准备一个个、一步步断送他爱的人和爱他的人,虽然他也不想,但它确实是一个帮凶!好在这个可怜的人最后终于觉悟,先后帮助三弟觉慧和二妹觉英成功的逃离了这个可怕的家。当然他付出的代价太大了,他爱的梅表姐和爱他的瑞珏两个孩子、以及他爱的人蕙表妹,枚表弟,四妹淑贞都离他而去。虽然我曾今对觉新愤怒,但更多的是同情,正如觉新所说:你们都有明天,我哪儿还有明天?我只有昨天。昨天的事固然很使人伤痛,但是只有它可以安慰我。对于一个可怜的人,无 的愤怒多了,便成了同情。

牺牲,这样的牺牲究竟给谁带来了幸福呢?这是大哥高觉新让我明白的道理。一味的迁就只会把自己推入深渊,只有勇敢的反抗才能得到属于自己的幸福。当我们受委屈的时候,当别人用不公平的待遇压迫我们的时候,请记住揖主义的下场,请想起高觉新年轻生命的悲剧,请勇敢地站起来,抵抗,请在乎你自己的幸福。当然,二哥高觉民和三弟高觉慧则是勇敢的反抗者,这里就不用再多嘴。

小说中,女人们的悲剧则是显得更是鲜血淋漓。她们的年轻,,她们的敏感,她们有自己的想法和所爱,但他们唯一没有的是寻找幸福的权力。十六岁的婢女鸣风,在深知无法逃离厄运的情况下将自己年轻的生命献给了幽幽的湖水和她深爱的觉慧,十五岁的四妹淑贞,在悲惨命运的无数次捉弄下不堪重负,让自己永远沉睡在幽深的井水里了,小说中有段对她的描述让人无比心痛她一步步的走向深渊,一滴滴的耗尽她的眼泪,她的脚印,她的脸,她的声音,她的态度,甚至她的性格,无一件不是这个家庭生活的结果,无一件不带着压制与摧残的标记,无一件不可以告诉人们一个小小生命被蹂躏的故事。天真聪慧的蕙表妹,在自己父亲蛮横的决定下抱恨终生。巴金描绘蕙时,用了这样一段冷淡的话蕙像一个厌倦了生活的老人一天一天的挨着日子,她又像一个天生的盲人独自在暗夜里摸索着行路。她没有想象,没有幻想,没有希望,没有憧憬。她对这个世界的一切视乎完全不关心。她们的命运似乎都是命中注定的,连反抗的机会都没有,她们只有躲避,只有承受,只有无数次的绝望的等待。好在这样一个悲剧的时代已经成为历史,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

走进《家春秋》,去感受巴金的血与泪,爱与恨,悲哀与欢乐;去学习巴金的不顾忌,不害怕,不妥协;去聆听巴金的呼声大胆,大胆,永远大胆。

雾都孤儿读后感1500字2020


雾都孤儿读后感1500字2020(一)

查尔斯。狄更斯(18121870)是十九世纪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雾都孤儿》是狄更斯创作初期的一部重要作品。

小说是以伦敦为背景,以一个孤儿的遭遇为主线,描写了形形色色的人物和事件,真实地反映了伦敦、甚至当时整个英国社会生活的许多侧面。它不是单写了一个孤儿的辛酸经历,它更写了当时整个英国社会中所有的下层人民的困苦,同时也写了上层机构的腐朽和荒唐。

值得指出的是作者写作时,正值《济贫法》在英国颁布不久,狄更斯此作在抗议社会不公,唤起舆论,进行改革,对处于水深火热的贫民得到社会救助起了积极的作用。

书中班布尔,身为教区干事,(后为救贫院院长),却把他所担任的济贫工作,作为发财的工具,他在那可怜的孤儿身上,从仅够维持最低生活保证的救助款中,采取减少他们的饮食标准,对孤儿们进行打骂虐待,造成孤儿大量的死亡。其无法无天,已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小说的主人公奥立弗。特威斯特是出身在救贫院中的孤儿,他在救贫院的寄养所里被养育了九年,这九年吃的是猪狗食,又瘦又小的他侥幸活了下来,然后被送到一个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他无法忍受这里的不公和虐待,于是历经艰难逃亡伦敦。奥立弗的苦难是教区干事班布尔一步一步对他施虐的结果,班布尔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逃往伦敦后,奥立弗落入贼巢,开始了更为悲惨的生涯。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被一位老绅士(最后得知他正是奥立弗父亲年轻时的好友)救出,却又一次被绑架回贼巢之中。奥立弗的遭绑架和他的同父异母兄弟蒙克斯(原名爱德华。黎福德)有关,因为他们的父亲立下一份遗嘱,确定了奥立弗的继承权,但是要符合一个条件,他在到达法定年龄之前不能有不光彩的、下流的、卑怯的或是违法的行为玷辱他的姓氏。所以蒙克斯用钱买通贼集团头目,把他诱入堕落,以使奥立弗从法理上丧失继承权。而班布尔夫妇(其时一为救济院院长,一为救济院总管)也被蒙克斯收买,毁灭了关于奥立弗出生的有关物证:他母亲留下的小金匣和戒指。

班布尔夫妇身上散发着腐败的恶臭,他们根本不把奥立弗这样的孩子当人看待,对于可怜的救济费用,层层克扣,致使这些孩子营养不良,心灵受到极大的创伤,不少孩子成了腐败的牺牲品,如本书中的小狄克,一个死在救济院中的善良孤儿。这种腐败构成了社会一大祸害,加剧了社会的不公。使孤儿们的权利得不到有力的保证。对社会罪恶的形成,他们难逃其咎。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当时英国社会的道德沦丧,已经到了严重的地步,对于上层社会的这种丑行,唯一办法是对上层社会的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防止他们滥用权力。 小说也对生活在社会底层,即使是那些以偷盗为生、寄居巢穴的人们也并不一味指责,而是指出了他们所产生的社会应负的责任。在他们身上仍然有可能产生人性的光辉,如南茜多次对奥立弗施以援手,对这个小弟弟暗加保护,并且以自己的死召唤出来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即使是作为首恶的教唆犯费根和杀人犯赛克斯这种罪孽之身,他们心灵麻木、堕落、冷酷,他们人性中那一点对光明的追求却在最严酷的现实中表现出来。费根在死囚室中待死与奥立弗见最后一面时,作者似乎用了象征的笔触,让一个纯真的少年如天使一般导引了那个罪孽深重然而又可悲可怜的的老朽罪犯。赛克斯杀了南茜出逃途中遇到一场冲天烈火,他在无所不在的恐惧和惶惑的折磨下忙着去扑火,要逃避记忆,逃避自己,作者对这两个人的安排耐人寻味。

在书中恶人的代表无一不落个悲惨的下场,善良的奥立弗经过一番周折,最后在一些好心人和老绅士的帮助下重新得救并夺回遗产;老绅士收奥立弗为养子并对他施以知识的恩泽。善良的奥立弗随着他禀赋的发展,一切迹象都表明他未有负老绅士的期待。而蒙克斯携了分得的一份财产去到新大陆的一个僻远之地,他在那里挥霍一空之后又重新走上了老路,后来犯了又一桩欺诈罪被长期监禁,最后在一次旧病复发时死在监狱之中。

班布尔先生和班布尔太太由于劣迹败露被革去职务后,每况愈下,陷入极其困窘的境地,最终被收容在他们自己曾一度在那里逞尽威风的救贫院中。

抗议社会不公,反腐败,特别是要求对社会制度的迫切改革乃是本书的主题。

狄更斯的创作方法,人们称他为浪漫的现实主义,他的这种浪漫手笔体现了他的作品充满生气和乐观的情绪,对社会、对人生、对人类仍抱有一种无法泯灭的希望。在《雾都孤儿》中,这一浪漫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得到了充分验证,具有震撼人心的力量,狄更斯善于以白描的手法塑造人物,如腐败的班布尔先生在事发后,一副哭丧相,四下张望,可怜巴巴地说:我希望这件事件不舍得致使我被革去教区的职务。其与当初趾高气扬的样儿成了鲜明的对照。幽默与讽刺夸张的艺术手法是他作品成功的保证。如班布尔夫妇,其个人品性经作者一经放大而倍加清晰、深刻。他们的恶劣表现理所当然受到极大的谴责。狄更斯的语言是质朴的、生动的、大众化的,但其表现力是惊人的。除了他对生活的深刻体验和社会敏锐的观察,他的作品的成功也得益于他的语言和笔调。《雾都孤儿》就是例证之一。

最近看了一本很经典的书,名字2020叫〈雾都孤儿〉,是英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作品。他生于英国朴茨茂斯的一个贫苦家庭,父亲是个海军小职员,10岁时全家被迁入债务入监狱,11岁起就开始承担繁重的家务,12岁时被迫辍学到鞋油作坊当学徒,饱受侮辱,从而对工人阶级的生活和苦难有所了解,尤其对不幸的儿童产生了深厚的同情。16岁时,他在律师事务所当缮写员,走遍伦敦大街小巷,广泛了解社,后又担任法庭速记员和新闻记者,熟悉了议会政治中的种种弊端。当时他为伦敦几家报纸拟稿。狄更斯发表1836年底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讽刺资产阶级民主虚伪性的〈匹克威克外传〉就取得了惊人的成就,使他一举成名。此后34年中,他共写了十几部长篇小说。24岁时和凯瑟琳女士结婚,由于性格和趣味上的差异,给他的创作,特别是晚年生活带来不幸。他一生除了刻苦写作外还喜欢戏剧,曾亲自参加演出和导演,举办过朗诵会。1870年6月他在写作小说〈艾德温。德鲁德之谜〉时,由于劳累过度,谇然逝世。葬于伦敦斯敏斯特教堂。

狄更斯在小说中无情地揭露和鞭挞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虚伪。1838年和1839年,他发表了〈雾都孤儿〉和〈尼古拉斯。尼可贝〉,描写了资本主义社会穷苦儿童的悲惨生活,揭露了贫民救济所和学校教育的黑暗。狄更斯是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对世界文学有巨大的影响。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二部长篇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着重要的地位。小说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名生在济贫院的孤儿,忍饥挨饿,备受欺凌,由于不堪棺材店老板娘、教区执事邦布儿等人的虐待而独自逃往伦敦,不幸刚一到达就受骗误入贼窟。窃贼团伙的首领费金千方百计,企图把奥利弗训练为扒手供他驱使。奥利弗跟随窃贼伙伴机灵鬼和贝茨上街时,被误认为他偷了一位叫布朗洛的绅士(恰巧是他父亲生前的好友)的手绢而被警察逮捕。后因书摊老板证明了他的无辜,说明小偷另有其人,他才被释放。由于他当时病重昏迷,且容貌酷似友人生前留下的一副少妇画像,布朗洛收留他在家中治病,得到布朗洛及其女管家比德温太太无微不至的关怀,第一次感受到人间的温暖。窃贼团伙害怕奥利弗会泄露团伙的秘密,在费金指示下,塞克斯和南希费尽心机,趁奥利弗外出替布朗洛归还书摊老板的图书的时候用计使他重新陷入了贼窟。但当费金试图惩罚毒打奥利弗的上时候,南希挺身而出保护了奥利弗。费金用威胁、利诱、灌输等手段企图迫使奥利弗成为一名窃贼,成为费金的摇钱树。一天黑夜,奥利弗在塞克斯的胁迫下参加对一座大宅院的行窃。正当奥利弗准备趁爬进窗户的机会向主人报告时,被管家发现后开枪打伤。窃贼仓惶逃跑时,把奥利弗丢弃在路旁水沟之中。奥利弗在雨雪之中带伤爬行,无意中又回道那家宅院,昏到在门口。好心的主人梅丽夫人及其养女罗斯小姐收留并庇护了他。无巧不成书,这位罗斯小姐正是奥利弗的姨妈,但双方都不知道。在梅丽夫人家,奥利弗真正享受到了人生的温馨和美好。但费金团伙却不能放过奥利弗。有一天一个名叫蒙克斯的人来找费金,这人是奥利弗的同父异母兄长,由于他的不肖,他父亲在遗嘱中将全部遗产给了奥利弗,除非奥利弗和蒙克斯是一样的不肖儿女,遗产才可由蒙克斯继承。为此蒙克斯出高价买通费金,要他使奥利弗变成不可救药的罪犯,以便霸占奥利弗名下的全部遗产,并发泄自己对已去世的父亲的怨恨。正当蒙克斯得意洋洋的谈到他如何和帮布尔夫妇狼狈为*,毁灭了能证明奥利弗身份的唯一证据的时侯,被南希听见。南西见义勇为,同情奥利弗的遭遇,冒生命危险,偷偷找到罗斯小姐,向她报告了这一切。

正当罗斯小姐考虑如何行动时,奥利弗告诉她,他找到了布朗洛先生。罗斯小姐就和布朗洛商议了处理方法。罗斯小姐在布朗洛陪同下再次和南西会面时,布朗洛获知蒙克斯即他的已故好友埃得温。利弗得的不肖儿子,决定亲自找蒙克斯交涉,但他们的谈话被费金派出的密探听见。塞克斯就凶残的杀害了南西。(.org)南西之死使费金团伙遭到了灭顶之灾。费金被捕,后上了绞刑架,塞克斯在逃窜中失足被自己的绳子勒死。与此同时,蒙克斯被布朗洛挟持到家中,逼他供出了一切,事情真相大白,奥利弗被布朗洛收为养子,从此结束了他的苦难的童年。为了给蒙克斯自新的机会,把本应全归奥利弗继承的遗产分一半给他。但蒙克斯劣性不改,把家产挥霍殆尽,继续作恶,终被锒铛入狱,死在狱中。邦布尔夫恶有恶报,被革去一切职务,一贫如洗,在他们曾经作威作福的济贫院度过余生。

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罗斯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发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意义上的善报。而恶人的代表费金、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

这部名著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我懂得无论环境怎样恶劣,世界怎样复杂,我们都应该保持一份善良、博爱的的精神,这样于人于己都会带来快乐和幸福。

《雾都孤儿》之读后感1500字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于1838年出版的写实小说。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如同狄更斯的其他小说,本书揭露许多当时的社会问题,如救济院、童工、以及帮派吸收青少年参与犯罪等。

小说描写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和善良,也揭露抨击了当时英国慈善机构的虚伪和治安pol.ice的专横。同时,作品又带有浓厚的浪漫主义情调,充满着人道主义情怀。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一部伟大的社会批判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位置。小说主要反映刚刚通过了济贫法的英国社会最底层现实生活。富人的弃婴奥立佛在孤儿院挣扎了9年,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佛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曾被富有的布朗劳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入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茜为了营救奥立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劳报信,说奥立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茜被贼窝头杀害,pol.ice随即围剿了贼窝。奥立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作者在创作上爱憎分明,充分地体现了其形象生动的故事特点。他笔下的人物富有鲜明的个性,整个作品有着强烈的感染力。

这本书给我的第一个感触就是:看着这本书,好几次泪水打湿了我的眼睛。不仅是为了小奥力弗.退斯特的悲惨遭遇,更是为他的善良,南希和其他小扒手的无奈,甚至是老犹太费根。书中每一个人都有这鲜明的性格。奥力弗.退斯特虽是书中的主人公,但我觉得奥力弗不是他一个人,而是孤儿院里的所有孤儿甚至是所有的在苦难中的孩子,也许他们最后都没有奥力弗的幸运,但奥力弗的幸运也只是作者对于生活的美好希望,在当时年代更多的人只能是拥有奥力弗的朋友狄克的悲惨结局。这个孩子面色苍白,瘦骨如柴,面颊凹了进去,眼睛显得又亮又大。拼命省料的教区施衣他的贫儿号衣在他弱不禁风的身上仍显得宽松肥大;他幼嫩的身体却像老人一般干枯了这就是狄克的真实形象,可以说是所有贫儿的形象,迎接他们的只有死亡。看到这,我哭了,眼泪并不能起到什么作用,但至少代表着触及灵魂的感触。

在书中并不起眼,但是不能没有的人就是女扒手南希,她的形象是世上母亲的形象,看到可怜的而有善良的小奥力弗,她不顾背叛他所爱的人塞克斯,也不顾自己冒着被抓,被处以绞刑的危险,为小奥力弗逃出悲惨的生活,最后掺死于塞克斯的拳头之下。没有太多对于南希的描写,但是她的内心世界读者能略微感受得出来:无助,愤怒,矛盾。她与习艺所的曼太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可憎的曼太太贪婪地剥削着那些可怜的小生命,却从来不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可耻,也许我们也不能太多地责怪于曼太太,生活的残酷造就了人们的残酷。只是在一些勇敢的人心中残存的那一点善良给予了我们那么一点感叹,但是最后的命运仍逃脱不了悲惨的死去。

这本书给我的第二个很深的感触就是主人公小奥力弗的勇敢的精神,虽然在黑暗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是并没有给这么一个美好的心灵蒙上灰尘。由于饥饿他向干事提出需要一碗稀粥时,被那些干事认为这2孩子将来一定会被绞死。在当学徒的时候他面对人们对于他母亲的羞辱,奋起反抗。他啊也许是由于初生牛犊不怕虎,竭尽全力反抗着。后来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人们感到可笑。其中有一段话让我记忆尤深那些都是老先生的,在我还热病快死掉的时候,是那位好心的先生把我带到他家里去,照看我养好了病。哦,求求你们把这些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还给他。你们要我一辈子待在这儿都可以,我只求你们把这些东西送回去,不然他们应定会以为我逃跑了的,你们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这是小奥力弗被抓后说的话。我不禁被他维护尊严的行为所打动。一个人活着就要有尊严。

这本书给我第三个很深印象的就是作者的写作手法 个性化的语言是狄更斯在人物塑造上运用得十分出色的一种手段.书中的流氓,盗贼,妓女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另外狄更斯的语言中充满了讥讽的韵味。仿佛一个人的表情中带着辛酸的笑,让人读完之后不禁无奈的一声叹息。

合上这本书我没有太多的感慨,只有一个: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千金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

《雾都孤儿》读后感赏析1500字


不忘初心,坚守善良_《雾都孤儿》读后感赏析1500字:

《雾都孤儿》,看到封面上的题目,便感觉到这不是一部情节欢快的作品。我自幼喜欢读书,从孩提时代到青年,再到为人母,一路走来,读过的书不计其数,但是对于悲剧,心底却总有那么一丝的抵触,也许是由于骨子里那份追求完美的个性使然吧。而名著的结局多数都不是喜人的,因此我总结出:经典之所以称之为经典,是因为其中都蕴涵着残缺的美。

我带着对经典的崇敬之情,翻开了这本书。然而,刚刚读完前两个章节,我便有些坚持不住了,虽然之前已经做足了心理准备,但是当读到小奥立弗在孤儿院所受的虐待时,我怎么也不忍心再读下去。心想:开篇就如此悲惨的剧情,将会是一个怎样残酷的结局呢?合上书休息,突然间想起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悲剧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我想要汲取其中的价值,那么就应该接受其毁灭过程。于是,拿起书继续读下去。小奥立弗的命运曲折多变,我的心也随之跌宕起伏,时而紧张得屏住呼吸,时而难过得低声啜泣。读到最后,使我出乎意料的是,故事的结局却完美得有如在看童话,我像是一个被额外奖励了棒棒糖的孩子,惊喜却又不敢相信。

故事讲述了富人的弃婴奥立弗在孤儿院里挣扎了九年,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穷和侮辱,迫使他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小偷。他曾被富有的布朗罗先生收留,不幸被发现又被带入贼窝。善良的南希为了营救奥立弗,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罗先生报信,最后,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立弗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故事的结局,坏人都得到了应得的惩罚,好人也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除了可怜的南希,让人为之惋惜。

回想整个故事情节,结局虽然是意料之外,却也是情理之中。这是一个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斗争的故事。我紧张地追随着故事的发展过程,直到完美的结局呈现在眼前,心中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现就两点颇深的感悟,与大家分享。

一、善良与感恩

人之初,性本善。小奥立弗的品格真真切切地验证了这一点。他从小在极其恶劣的环境中长大,没有接受过高等的教育,误入贼窝却不同流合污,始终保持着一份纯真和善良,最终得救并获得了幸福。作者运用如此巧妙的构思,目的是向我们说明,善良能够战胜一切邪恶。同时,要懂得感恩。

二、坚守与执念

面对贼窝头目的威逼和利诱,小奥立弗并没有妥协投降,也没有灰心沮丧,而是始终坚守着心中的底线,对善与恶、美与丑有着清晰的判断和认知,执着勇敢地与邪恶进行着斗争,最终取得了胜利。坚守是一种能力,更是一种智慧。人只有不忘自己的本心,不忘自己最初的、纯净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守原则,执念于心,才能在人生路上有始有终,不至于迷了心智。加拿大诗人莱昂纳多科恩在《颂歌》中曾经写道:万物皆有裂痕,那是光照进来的地方。在人生中,无论我们经历怎样的坎坷,怎样的磨难,只要不忘初心,坚守善良,相信总有一天会迎接到属于我们自己的那束阳光。作者:梁春杰

巴金小说《家》读后感1500字(汇编7篇)


知识无涯,而生命有限。如果你读了作品,你一定会对这部作品的情节感兴趣,那么快写一篇读后感来记下你的感受吧。怎么把作品的读后感写得特别呢?经过整理,读后感大全为你呈上巴金小说《家》读后感,在此提醒你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巴金小说《家》读后感 篇1

最近正在看一篇长篇小说:巴金的激流三部曲《家》、《春》、《秋》。固然暂时只看完《家》这篇,发现巴金老爷爷对其中的人物刻画可谓是活灵活现、惟妙惟肖,让我铭记于心。深刻的感触感染到巴金老爷爷不愧为伟大的作家。

现在正在读第二本,当我读完第一本《家》后,给我的感觉真可谓身临其境,巴金老爷爷透过对一个大家庭的描写折射出对旧社会旧轨制的厌恶与憎恨,痛斥了人与人在交往中黑暗、违心和奉承,通过三兄弟间性格的不同和对未来社会的不同看法进行了层层更加深入的分析,真让人面前一亮。在三兄弟中我最赏识的是老三觉慧他是一个对前途未来布满决心信念,坚定不移的相信旧社会一定会过去,旧轨制一定会被舍弃的有志青年,也就是由于他的这种性格使他和老大觉新的性格恰好背道而驰,就像两条平行线不可能有任何交叉点一样,也就注定着他们走的是截然不同的路,老大觉新的性格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懦弱到极点的那种人,在以前就称他为无抵挡主义,也就是由于他的这种性格导致他身边最亲的人死的死,走的走。固然他感到无比的痛苦,但这种痛苦却并没有让他改变自己的性格,只是在思惟上有了些许转变,但这种转变并不足以让他有所步履,他还保存着那分懦弱。而三兄弟中的老二觉民则是站在觉慧那边,但他并不象觉慧那样冲动,有着沉稳的性格,在必要的时候也回积极主动的争取幸福,从这点上来说我仍是很赏识他的。因此在整个大家庭中,只有觉民和觉慧站在统一阵线上的,其他人则全是旧社会,旧体系体例的拥护者,可见觉民、觉慧和这个大家庭的隔阂有多么深,所以觉慧除了恨透了这个旧社会、旧体系体例外,也恨透了这个只有旧体系体例和旧轨制的大家庭,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了!以此表明他抵挡这个旧社会的决心。

整本书就是围绕着觉民、觉慧两兄弟怎么和那个旧社会、旧轨制作斗争并终极获得胜利的故事,整篇文章以家为主题贯串始终,让人看了爱不释手、不能自休。

巴金小说《家》读后感 篇2

我想这书最适合青春的人去读,十八九岁,刚入世事,见的不多,有活力有激情,这书最能激起这样的人的兴趣。他们或许会像觉慧一样反抗旧的东西,去追寻理想和新生事物。

而我现在读来确实已经对觉慧有了自己的判断,我有时不能完全赞同觉慧。我有时很同情觉新,甚至觉得觉新的做法并没有什么异常。而对觉民,更是觉得他成熟、冷静,对世事有自己的判断,又能够忍耐自己所厌烦的东西,有能够追求自己喜欢的东西,这样才是正确的。人或许只有积极抵抗与消极抵抗相结合,才能活得更好,最后觉民不是活得了幸福,并在家中长期生活下去或许这样的结局更适合普通人。

但我想作者并不是我以上一段的意思,他希望年轻人能够奋起反抗,去接受新思想,用自己的力量去改变这个世界。

而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我觉得觉新、觉民、觉慧三兄弟就是一个人的三方面。每个人都是同样的矛盾体,而对于任何事情的做法,都有着三种不同的计划,恰是三兄弟身上所体现出的性格与行事方式。看书时,会觉得有时自己是觉慧,想要反抗,却困难重重,又对社会抱怨多多,有时是觉新,虽名觉新,却很守旧,逆来顺受,接受着命运的安排,有时又觉得自己是觉民,可以对他人有着强烈的同情,可是试着用语言抚慰每一个人心灵的伤。

我想我或许是被书本毒害太深的一个人,终究不能如觉慧一样。

再来说说这本书。

这本书很难说是悲剧还是喜剧。因为瑞珏、梅、鸣凤、爷爷的死、大家庭的没落,不得不说是悲剧。而最后觉慧去上海追寻新思想,觉民得到幸福,这又给此书留下了希望。但不论从哪个角度来说,这都是一部厚重的书。

此书的语言很简练,却又很深刻。作者在书中有大量评论的话,并将这些话与叙述将结合,这是些具有普遍意义的经过提炼的话,将这种深刻有理的话语寓于具体事情之中,更显出其深刻见解。正如有一段是即将睡觉,便将人的性格与世事和睡觉联系起来,有一段是将花园里的湖,便说这个家就像湖一样,表面平静而内里波涛汹涌。

而总体来说,语言叙述性很强,并有张有简,很流畅,点到为止。详略恰到好处。

我想这部书从整体上来说是值得一读的,你会看见厌烦的有趣的上一辈人,看见积极反抗的下一辈人,还会看见在社会之中漂浮着的这一辈人。你会看见这个社会,或许还会看见你自己。

巴金小说《家》读后感 篇3

巴金视书为老师,为良友。他从书中汲取了大量的养料,为他以后的作品铺垫了基础。

巴金读书的情况可以用三个字概括,多、广、精。多是指巴金一生读的书量多,有百本小说;广是说巴金不仅读中国的文学,而且在香表哥的帮助下,读了许多国外的名著,受到国外文学的熏陶,是之博采重长;精是说巴金读书中的一个要求。他读书从不囫囵吞枣,生搬硬套,而是善于思索,善于深刻理解作品,融会贯通。

读了这本书,我认为读书中心索很重要,对某一难以解决的问题,长期索绕于心,冥思苦想,这时,在外界的刺激下—或是读书,或是与人交谈,或是调动往昔的知识储备,就会触发灵感,豁然开朗。因此,勤于思索是激发灵感,开启思路;获取知识的基础,使你受益无穷。

从巴金的读书经历中,可以了解他的思想发展和创作思路,从而对他的作品有着更加深刻的理解,对我们如何读书也有着重要的启迪作用。

巴金小说《家》读后感 篇4

巴金小说家读后感范文中小学生1

《家》是巴金最杰出的作品,以五四运动浪潮波及到的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地描写了高公馆这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大家庭的没落分化过程,揭露了封建专制的腐朽本质,控诉了封建家族制度、封建礼教和封建迷信的罪恶,颂赞青年一代的反抗斗争精神。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段,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意义的文学形象。书中人物不下七十个,既有专横、衰老、腐朽的封建家族最高统治者、封建家长只代表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和刽子手冯乐山,腐化堕落的败家子克定,狡猾贪婪的克安等等统治阶层的形形色色人物;又有封建道德和封建礼教的受害者,如敢于以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鸣凤,温顺善良地吞咽着旧礼教俄国的小姐梅,善良厚道柔情的长孙媳瑞珏等等;以及接收新思潮影响、向往自由平等、大胆争取个性开放、敢于反抗封建统治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醒者和叛逆者的形象。还有一个重要的人物觉新,他虽然接受过五四新思潮的激荡,但是处于“长房长孙”特殊地位,深受封建伦理纲常特别是“孝”道的熏染,铸成他委婉求全的懦弱型顺从的性格;他既同情支持弟妹们反封建的抗争,有屈从于封建势力的压力,维系着封建统治的权威。这些人物都写得血肉饱满,个性鲜明,富有深刻的历史内涵和阔大的现实包容。

《家》有四个悲剧,虽然发生在了几个完全不同的人的身上,但是却都揭露了封建统治的罪恶。梅和瑞珏都是觉新曾经爱过的女人,而她们也都是封建主义的悲哀,她们同觉新一样,太软弱了,对于别人说的,哪怕自己知道是错的,也要把痛苦埋在自己心里,只会服从,不会反抗,他们的所谓“作揖主义”哲学纯粹是给在封建社会白白做出牺牲。高老太爷在临死之前能够醒悟也称得上是一种庆幸吧,不过他醒悟地太迟了,没有任何的意义和价值,根本不能给这个家庭,这个社会带来丝毫的改变。而鸣凤,她与常人不同,她性格刚烈,虽然她的死也是白白牺牲,根本不会引起任何人(封建主义)的任何注意,但是她宁死也不屈服于封建主义,至少她死得不窝囊。总之,封建社会给人们的痛苦远不只这些,所以年轻人才要推翻这个社会,让人们看到新社会、新生活的希望。

巴金小说家读后感范文中小学生2

《家》讲述了一个封建的家族——高家慢慢由辉煌走向衰落的故事。高老太爷是这个家族的统治者,一个封建礼教的代表。他做了不知多少年的“四世同堂”的好梦,及梦想成真时高家却沦落到了堕落的边缘。

觉新与梅被分离,梅抑郁而终,而觉新的妻子瑞钰却因为避“血光之灾”难产而死。鸣凤因为将要被嫁给冯乐山,忍痛与心爱的觉慧告别,投湖自尽。因为老太爷的逼迫,与琴相恋的觉明离家出走……封建的礼教,摧毁了一对又一对年轻人的幸福。高老太爷的两个儿子克安和克定不务正业,坐吃山空,欠债无数,把老太爷气得病倒。高老太爷病死之后,他的三个儿子因分家产而争吵……终于,觉慧醒悟了,离家出走。

一出又一出的闹剧,让人彻底认清了摧残生命的封建礼教。高家的人接连成为封建的牺牲品,甚至连高老太爷也没有幸免,高家堕落了。

我最不能忘记鸣凤的`死,只是读着这一段,心中不免充满了悲哀,同情与愤慨。最后投湖前的那一声“三少爷,觉慧”仿佛穿透纸张,清晰地传到读者的耳边。这是鸣凤第一次直呼觉慧的名字,但也成为了最后一次。这是下等人第一次与上等人平等的告别,可惜这告别的背后是无尽的悲哀。天地悠悠,可惜觉慧和鸣凤生错了时代。在那个黑暗的年代,青年人的爱情注定是悲剧。

这就是旧社会!这就是封建家长制!这只不过是众多悲剧之中的冰山一角,谁能想象得了,在中华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如此悲剧重复了多少次!高家的落寞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终于,年轻人们纷纷觉悟,开始了与旧社会不懈的斗争。

联系到今天,我们的生活又是多么的幸福。我们有权选择自己的前途,我们的身后有长辈们的支持。可是现在的我,哪里有以前青年们的独立和拼搏,哪里有以前青年们的闯劲呢?反正我还有大把的时间,我何必畏首畏尾?

《家》已经读完,让我来评价,它不只有黑暗沉重的一面,它也是一支青春的赞歌。

巴金小说家读后感范文中小学生3

小说中,有很多情节让我感到悲愤,感到惋惜,感到痛心!同时,我暗暗为自己庆幸,因为“吃人”的封建礼制已被前人埋葬,我应当感谢他们。在无数的可怜的生命做了陪葬品后,一些勇敢的人奋起而攻之,打碎了,幻灭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已经到来,从前饱含女子血泪的旧路我们不会重蹈,这是最大的幸运!

在这样一个大家庭中,梅、琴、鸣凤、瑞钰都有不同的性格和结果。梅,因母亲的态度而与觉新擦肩而过,并早早地做了寡妇,在与觉新重逢后,又因自己的感情不能抒发而抑郁成病,吐血而死;琴,读了几年书,积极地与觉民反抗“父母之命,媒妁之约”的婚姻,在觉新和觉慧的帮助下最终取得了胜利,真心地在一起,过着幸福的生活;鸣凤,好一个烈女子!为了自己纯洁的爱情,不惜抛弃自己的生命也不愿毁了自己,我真佩服她在这个封建大家庭中毅然选择这种壮烈的方式反抗;瑞钰,一个善良贞静的人儿,任人摆布,因肚子里的孩子受到众人的排斥,被赶到城外的一间阴暗潮湿的房里,而他的丈夫觉新太懦弱,导致了她在生下云儿后离开人世,这使我憎恨迷信,憎恨懦弱。这些女性人物表现出了在封建社会里有太多的人做了许多不必要的牺牲品。

三兄弟的性格大不相同。作为大哥的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封建礼制面前他不敢背负不孝的罪名,他屈服了,接受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了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失去了所爱的梅,失去了贤惠的.妻子,失去了无数个反抗的机会,甚至还做过封建礼教的刽子手,逼二弟觉民完婚,但最后,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终于帮助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己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助,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觉慧,不但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意志坚定,他带着一个单纯的信仰,不放弃,向目标大步走去,要做自己的主人,不要有一丝遗憾,觉慧的反抗为他赢得了光明的前途,他终于摆脱了这个家,然而,他不是成功的,他为了事业失去了爱情,牺牲了一个原本美好的生命。高老爷的封建思想、整个社会制度、整个迷信夺取了多少人年轻的生命!

“我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我会和巴金一样记住: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那么就让它作为我鼓舞自己的源泉吧!

巴金小说家读后感范文中小学生4

读完巴金的《家》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好比在严冬里往身上浇了一盆热水,好比在炎夏中赤脚逛街,心中一直有股劲头在不停的上升。

书中形成鲜明对比的两个人物,同时也是兄弟两——觉新和觉慧,他们虽然出生在同一家庭,但是两人的思想完全不同。

觉新的“作辑主义”和“不反抗主义”使我义愤填膺;觉慧的初生牛犊不怕虎,追求自己的理想,使人感到一点欣慰。

因为懦弱,因为封建礼教的传统旧思想,断送了觉新这个有为的、年轻的生命。

觉新虽然有过向往“五四运动新潮”的影响,但是在封建家庭的“孝”道的感染下,在全家的封建思想的带动中,他放弃了不敢说“不”字。

当父亲决定用抓阄的方法决定婚姻时,他默认了,当家人要让瑞钰到城外生孩子时他更默认了……当他意识到家庭的腐朽,正想追求自己的理想时,却在忧郁中死去。

不久,觉慧又离家出走,这不仅没使他放飞梦想,却让他在腐朽的家庭中更加讨好每一个人,更加小心翼翼。

因为他在懦弱中更加懦弱。

相反,觉慧这个封建礼教叛徒,这个胆大妄为的青年却在不平中走向光明的大上海。

离开了这个关着他18年的恐怕的笼子。

正因为有了觉慧,才使这个生气沉沉的大家庭中带来了一丝朝气,一股清风。

无论如何,我不跟他们一样,我要走自己的路,甚至于踏着他们的尸首,我也要向前去。”这是觉慧对封建礼教,对旧制度发出的一声警告;“我们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把自己的幸福争过来!”这句话证明了觉慧追求自己理想,是个热血沸腾的青年。

虽然他没有和鸣凤结合,虽然他努力的想把腐朽的家庭变朝气,但是他失败了,而他在失败中选择了离开和放弃,去追寻自己的理想。

许多人在谴责与犹豫中一直没有正确的选择。

可你要知道“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只要坚持自己正确的理想,不要管别人是如何指责,相信自己,向胜利之门冲啊!

巴金小说家读后感范文中小学生5

暑假期间,我读了《家》这本小说,体会到了封建社会的残酷无情,为书中的主人公而悲愤感动。

觉新是这部小说里塑造得最成功的一个人物。由于他处在长房长孙的位置,因此,为维护这个四世界同堂大家庭的“和睦相处”,他凡事都采取“不抵抗主义”。他与他的梅表妹有一段美好的恋情,但是在这个封建大家庭里,婚姻大事是不由得他们作主的。他的父亲为他做了亲,他没有反抗,有的只是默默地接受父亲为他安排的一切。虽然他的内心十分痛苦,但他不敢说一个“不”字。而后他与妻子瑞钰成了亲。祖父死后,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许瑞钰在家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到城外去。这事对觉新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但他还是接受了,结果封建迷信吞噬了她的生命。而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为他,郁郁寡欢而死。然而对于这一切悲剧的发生,他无力反抗,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旧式”的生活。小说中的另一个典型角色觉慧,觉新的弟弟,却有着与他哥哥完全不同的性格。小说典型地塑造了觉慧这个大胆幼稚的叛逆者的人物形象。他积极参加了学生联合会组织的的反帝反封建活动,猛烈抨击封建家庭。在婚姻问题上,他敢于冲破封建等级观念,毅然和丫头鸣凤相爱。对于长辈们装神弄鬼等迷信行为,他也敢于大胆反抗。最后,他义无返顾地走出了家庭。《家》还重点描写了几个有着不幸遭遇的女子形象——梅、鸣凤和瑞珏。这三个女子虽然性格不同——梅悒郁,瑞珏贤慧,鸣凤善良却柔中有刚;她们的社会地位也不同,但她们的悲剧结局却是相同的。作品通过对这几位女子悲剧遭际的描写,进一步控诉了封建礼教以及封建道德对弱小、无辜、善良的人们的迫害,强化了全书主旨。

《家》这部作品从思想内容上,对摧残人的青春、生命的封建礼教和封建专制制度进行了愤怒的控诉,对那些在封建礼教的重压下受苦、挣扎最后作了牺牲品的人们寄予了无限的同情,对那些为争取自由的生活而奋斗的人们进行了歌颂。

《家》这本书真是一部反映历史的好书!

巴金小说《家》读后感 篇5

我佩服她。她与觉民的爱情不是利益的纽带,不是遵循父母之命,不是谁想攀附谁。他们仅仅情投意合,仅仅因为爱而单纯地想要相依相偎一辈子。

有人认为《家》里德觉慧才是新时期的希望,但以我之见,琴乃唯一的光。觉慧是青年,有着青年的朝气与不羁。但他在爱情面前,选择了退却。因为鸣凤毕竟是婢女,而他是少爷埃也许在他心里,这就是他们之间的永远不可逾越。

不然当他知道鸣凤被爷爷送给了一个老头,为什么仅仅想要向鸣凤道歉,而不是争取救回她?

但琴的爱情不是软弱。当她知道觉民被迫定亲,她气,她恨,她没有哭。也许她是在怨为什么觉新不去反抗,不去拒绝那亲事。她知道自己有多爱他,所以她愿意为他咆哮似的追求自己的幸福。

高觉新一家却是每天都在明争暗斗,是为了争夺那点家产,正面以笑脸对着家人,转身却是在暗地里说对方的闲话……这样的家,还是家吗?在巴金的《家》中,大概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种是逆来顺受的孝顺子弟,一种是思想前卫反抗封建的子弟。就拿“觉新”来说,他就是那些逆来顺受孝顺子弟,他“父亲”自作主张让他和现在的“大嫂”结婚,他心中虽不愿意,因为他爱的是“梅”表妹,但他不敢为自己的爱情去争取,只是惟命是从,结果最终还是和自己所爱的人分开了。

梅和瑞珏都是觉新曾经爱过的女人,而她们也都是封建主义的悲哀,她们同觉新一样,太软弱了,对于别人说的,哪怕自己知道是错的,也要把痛苦埋在自己心里,只会服从,不会反抗,他们的所谓“作揖主义”哲学纯粹是给在封建社会白白做出牺牲。

看完后我暗自庆幸自己没有生在那个人吃人的年代,我暗自庆幸还有琴的存在。

小说的最后,觉慧终于离开了他厌倦已久了的家,要到上海去,寻找那个属于年轻人的新的社会。文中的最后一句话“他最后一次把眼睛掉向后面看,他轻轻地说了一声‘再见’,仍旧回过头去看永远向前流去没有一刻停留的绿水了。“让人们看到了希望,看到了走进新社会的希望.

巴金小说《家》读后感 篇6

我想这书最适合青春的人去读,十八九岁,刚入世事,见的不多,有活力有激情,这书最能激起这样的人的爱好。他们或许会像觉慧一样反抗旧的东西,去追寻理想和新生事物。

而我现在读来确实已经对觉慧有了自己的判定,我有时不能完全赞同觉慧。我有时很同情觉新,甚至觉得觉新的做法并没有什么异常。而对觉民,更是觉得他成熟、冷静,对世事有自己的判定,又能够忍耐自己所厌烦的东西,有能够追求自己喜欢的东西,这样才是准确的。人或许只有积极抵挡与消极抵挡相结合,才能活得更好,最后觉民不是活得了幸福,并在家中长期糊口下去?或许这样的结局更适合普通人。

但我想作者并不是我以上一段的意思,他但愿年青人能够奋起反抗,去接受新思惟,用自己的气力去改变这个世界。

而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我觉得觉新、觉民、觉慧三兄弟就是一个人的三方面。每个人都是同样的矛盾体,而对于任何事情的做法,都有着三种不同的计划,正是三兄弟身上所体现出的性格与行事方式。看书时,会觉得有时自己是觉慧,想要反抗,却难题重重,又对社会诉苦多多,有时是觉新,虽名觉新,却很保守,唾面自干,接受着命运的安排,有时又觉得自己是觉民,可以对他人有着强烈的同情,可是试着用语言抚慰每一个人心灵的伤。

我想我或许是被书本毒害太深的一个人,终究不能如觉慧一样。

再来说说这本书。

这本书很难说是悲剧仍是笑剧。由于瑞珏、梅、鸣凤、爷爷的死、大家庭的没落,不得不说是悲剧。而最后觉慧去上海追寻新思惟,觉民得到幸福,这又给此书留下了但愿。但不论从哪个角度来说,这都是一部厚重的书。

此书的语言很简练,却又很深刻。作者在书中有大量评论的话,并将这些话与叙述将结合,这是些具有普遍意义的经由提炼的话,将这种深刻有理的话语寓于详细事情之中,更显出其深刻见解。正如有一段是即将睡觉,便将人的性格与世事和睡觉联系起来,有一段是将花园里的湖,便说这个家就像湖一样,表面平静而内里波澜汹涌。

而总体来说,语言叙述性很强,并有张有简,很流畅,点到为止。详略恰到好处。

我想这部书从整体上来说是值得一读的,你会看见厌烦的有趣的上一辈人,看见积极反抗的下一辈人,还会看见在社会之中漂浮着的这一辈人。你会看见这个社会,或许还会看见你自己。

巴金小说《家》读后感 篇7

走进小说天地(一)巴金《家》读后感

巴金,作为现代著名作家,在中国文学史上留下了不少杰出的作品,以爱情和婚姻纠葛为主要线索的《家》是激流三部曲之一,是这位文学大师的代表作。

小说《家》真实地描写了高公馆这个诗礼世家同世同堂的封建大家庭的没落分化过程,揭露了封建制度的腐朽本质,控诉了封建家族制度,封建礼教和封建迷信的罪恶,颂赞年轻一代的反抗斗争精神。

小说觉慧,觉民,觉新三兄弟在爱情婚姻下的不同遭遇。主人公觉慧是一个充满朝气的叛逆者形象,以及其二哥觉民都是在五四思潮下的觉醒,体察到封建家庭的虚伪、黑暗和腐朽。他们追求先进的思想,关注时事,积极参加反封建活动,他们渴望自由的爱情,讨厌封建的家庭婚姻,讨厌连自己的婚姻都要被束缚,讨厌将自己的感情葬送在封建礼教中,就像觉慧与丫头鸣凤,明知道身份地位悬殊,却还是不顾世俗的眼光相互爱着,甚至当冯乐山要娶鸣凤做姨太太时,她宁愿投河自尽也要捍卫自己的爱情。而觉民与琴都是典型的先进青年,在他们见证了觉新、觉慧惨痛的爱情经历后决定奋力一搏,到最后终于赢得了他们的自由。而大哥觉新是一个典型的人物形象,甚至现在的话说,他有着人格分裂症,他不满旧家庭的专制,然而作为长子长孙的他,又加上受封建礼教较多的约束,他养成了委屈求全懦弱顺从的性格。他不敢大胆反抗,义无反顾,以至于不能与自己喜欢的梅芬结婚,更是将温柔贤惠,善解人意的妻子瑞珏推向了死亡地带。

小说中还刻画了许多鲜明的人物形象,如接受封建礼教安排的婚姻,最终郁郁寡欢,绝望而死的梅芬;顽固封建,完全沦为封建礼教奴隶的高老太爷;温柔贤淑,通情达理,因高老太爷的死而搬到野外待产,最后因难产而丧命的瑞珏这些都是在批评无情的封建礼教所带给社会的黑暗。

在那样的社会中,人们看不见光明,看不见希望,人们每天过着行尸走肉的生活,唯有新思潮,新思想才能带领人们走出这个可怕的牢笼,就像主人公觉慧一样为了挣脱这个牢笼,到最后舍弃从小长大的家,远赴他乡追求自己想要的光明,他的这份追求新思想,新事物,敢于探索,敢爱敢恨的热情和毅力值得我们学习。

读了《家》之后,我不得不佩服巴金先生对现实生活的体会之透彻,更能将这种现实生活展现在他的小说中,那么的清晰,真不愧获得人民艺术家的称号,《家》也不愧是中国文学的瑰宝。

走进小说天地(二)巴金《家》读后感

我想这书最适合青春的人去读,十八九岁,刚入世事,见的不多,有活力有激情,这书最能激起这样的人的兴趣。他们或许会像觉慧一样反抗旧的东西,去追寻理想和新生事物。

而我现在读来确实已经对觉慧有了自己的判断,我有时不能完全赞同觉慧。我有时很同情觉新,甚至觉得觉新的做法并没有什么异常。而对觉民,更是觉得他成熟、冷静,对世事有自己的判断,又能够忍耐自己所厌烦的东西,有能够追求自己喜欢的东西,这样才是正确的。人或许只有积极抵抗与消极抵抗相结合,才能活得更好,最后觉民不是活得了幸福,并在家中长期生活下去?或许这样的结局更适合普通人。

但我想作者并不是我以上一段的意思,他希望年轻人能够奋起反抗,去接受新思想,用自己的力量去改变这个世界。

而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我觉得觉新、觉民、觉慧三兄弟就是一个人的三方面。每个人都是同样的矛盾体,而对于任何事情的做法,都有着三种不同的计划,恰是三兄弟身上所体现出的性格与行事方式。看书时,会觉得有时自己是觉慧,想要反抗,却困难重重,又对社会抱怨多多,有时是觉新,虽名觉新,却很守旧,逆来顺受,接受着命运的安排,有时又觉得自己是觉民,可以对他人有着强烈的同情,可是试着用语言抚慰每一个人心灵的伤。

我想我或许是被书本毒害太深的一个人,终究不能如觉慧一样。

再来说说这本书。

这本书很难说是悲剧还是喜剧。因为瑞珏、梅、鸣凤、爷爷的死、大家庭的没落,不得不说是悲剧。而最后觉慧去上海追寻新思想,觉民得到幸福,这又给此书留下了希望。但不论从哪个角度来说,这都是一部厚重的书。

此书的语言很简练,却又很深刻。作者在书中有大量评论的话,并将这些话与叙述将结合,这是些具有普遍意义的经过提炼的话,将这种深刻有理的话语寓于具体事情之中,更显出其深刻见解。正如有一段是即将睡觉,便将人的性格与世事和睡觉联系起来,有一段是将花园里的湖,便说这个家就像湖一样,表面平静而内里波涛汹涌。

而总体来说,语言叙述性很强,并有张有简,很流畅,点到为止。详略恰到好处。

我想这部书从整体上来说是值得一读的,你会看见厌烦的有趣的上一辈人,看见积极反抗的下一辈人,还会看见在社会之中漂浮着的这一辈人。你会看见这个社会,或许还会看见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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