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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尔布昆虫记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09-20 来源:互联网

我喜爱的《法 布 尔 昆 虫 记》。

读着书,诗意的生命被开垦出最丰美的田园,人一生的进步都是和书籍的阅读相伴随的,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那些心得体会记录下来,写作品的读后感,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根据你的需要,小编精心整理了我喜爱的《法 布 尔 昆 虫 记》,强烈建议你能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我最喜欢的课外书是《法布尔昆虫记》系列丛书。

因为昆虫学家法布尔把他观察的昆虫特点、生活习性等都详细的记录了下来。他的用词也非常简洁优美,每种昆虫描写得栩栩如生,十分可爱。

我最感兴趣的是系列之三《地下毒王》——狼蛛。书中详细地叙述了狼蛛下腹部呈黑色,腿上有灰色和白色的斑点,它住在自己挖的地洞里。狼蛛虽然不会结网捕猎,但它会用腹部抽出来的丝编织沙土、稻草和树叶,立在洞口周围,做好伪装,再将蜘蛛丝抹在入口及洞穴的墙壁上,这样除了可以防止墙壁上的泥土掉落,也能在猎物出现时沿着蜘蛛丝爬出洞穴,就像人类踩着梯子往上爬一样,像狼一样迅速而敏捷地捕获猎物,再用自己有毒的尖牙死死地咬住猎物。即使是比自己身体大几倍的猎物也会在很短的时间里死亡……。在这本书中法布尔不但生动地讲解了各种昆虫抓获猎物时的行为,而且更深入地描绘了昆虫的心里活动,让我在阅读时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通过阅读这本书让我了解了很多昆虫方面的知识,也让我懂得了不但要坚持阅读,而且更要在生活中多观察、发现,才能让自己的知识得到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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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爱冒险


我喜爱冒险
今天我看完了《帅狗杜明尼克》这本书,故事里面的那只冒险的狗,翻山越岭,披荆斩棘,吃尽了苦头,勇往直前,顽强不屈,令人很佩服。它跟那些末日帮的土匪战斗了一整天,终于到了它想要去的地方了。看来只要我们不怕吃苦,敢冒险,就能达到自己的目的。
我也有同样的经历。那天我第一次到同学栾永超家玩。玩好之后,我要走了,但对他家的布局不熟,所以迷路了。他家是开小旅社的,有很多门,我怎么也不知道应该走哪个门。走哪个门呢?又怕走错了被人家骂;问同学,他在做作业,要是打扰了他,他会不高兴,说不定他还会嘲笑我。所以我下定决心,打开了第一个门,金灿灿的阳光立即照耀着我的脸庞,我终于回家了。我想:冒险就是要思考,选择,挑战,那样才能度过难关。
因此,我喜爱冒险!
江苏兴化周庄中心小学三年级韩 旭邮编:225711
指导老师:韩坤荣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700字:我喜爱的一本书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700字 我喜爱的一本书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尽管是这样。可是,这本书必须是你喜欢的才行。我有很多本自己喜欢的书,可是我对《红瓦黑瓦》情有独钟。

这是一本以一个叫林冰的男孩为主人公的一本小说。他认识了许多好友,默默无闻的刘汉林、大汗淋漓的谢百三、慷慨大方的马水清、淘气的夏莲香、文静的陶卉。。。就是这些人演绎了这一场场美妙的故事。

这本小说主要说了一个叫乔桉的故事、马水清家中的柿子、节日带来的快乐、夏莲香和杨文富的事儿、染坊之子赵一亮、丑人艾雯老师、讨厌的乌鸦、柿子树的衰落。一篇篇都那么美丽,却总显得带着许些凄惨。

作者把赵一亮家庭从一开始的简陋到辉煌再到衰落写地淋漓尽致。手法细腻,把每一件事写到了细节当中去。甚至连一些小事都写进去了。如:每个星期,我都和马水清下一次馆子,吃一顿猪头肉。钱当然是他掏。他有钱,我没钱。他有时叫上刘汉林,有时叫上谢百三,有时叫上姚三船,有时将他们一起叫上,但,每一次都必然叫上我。作者连马水清请林冰去外面吃猪头肉都写的很仔细,还有每一次都请他吃猪头肉。怎么能说他不仔细呢?

当然,这本书的魅力也完全不可能只有这么点。否则,我就是瞎了我的眼睛。这本书含有着许多有趣的地方。刚开始我蹲在沙发上读这本书时,刚读到了第十页时。便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书中写着这样的一段话:他在吹笛子时,总要发出一种让人感到不愉快的噗噗声,像割断了气管似的

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马水清,尽管他家很富,可是他没有把钱全都给自己用掉。而是选择了与自己的同学一起分享。所以,他的同学和他相处得很好。但是,不管怎么说,他们之间的友谊也只会加深,不会减少。

我最讨厌的人物就是那个乔桉,他太记仇了。和林冰还有马水清发生了点摩擦,就在挖泥时,给了林冰和马水清火油桶一样大的土让他们俩挑。

在这本书中我获得了许多连我这个从农村孩子都不知的其他农村孩子的生活。和他们的美妙生活。

我喜爱的《老鼠记者》200字


我非常喜爱读《老鼠记者》这个系列的书,是一个典型的小鼠迷,我总共读了十六本这个系列的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夺面双鼠》了。

《夺面双鼠》主要讲了:小老鼠杰罗尼摩最近遇到了一些奇怪的事情,首先是走在路上无端端被一位女老鼠打了头,又发现自己莫名其妙的做了某个品牌的马桶代言人,更令它感到生气的是,它调查后发现是它的对手莎莉指使锡德尼明星鼠,把锡德尼明星鼠打扮成自己的样子,然后冒充自己来搞名堂,破坏杰罗尼摩主办的《鼠民公报》。于是,它决定以其鼠之道,还治其鼠之身。它也让赖皮冒充莎莉,使得莎莉也吃了苦头,最后还想办法夺回了《鼠民公报》。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遇到事情不能蛮干,总有办法解决的,如果合适的话,不妨试试这个办法: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我喜爱看的电视节目


在我小的时候,十分喜欢看一部动画片,叫《喜羊羊与灰太狼》,讲了灰太狼绞尽脑汁想办法吃羊,却被羊打败。

里面有聪明伶俐的喜羊羊,漂亮又爱美的美羊羊,好吃懒做的懒羊羊,老实巴交的暖羊羊,慢条斯理的慢羊羊,力气大的沸羊羊,脾气暴躁的红太狼,机智狡猾的灰太狼,还有可爱的小灰灰。虽然很聪明,是个发明家,可它却一次又一次被这群小羊们欺负。

这不动画片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是小灰灰,小灰灰虽然是灰太狼的儿子,但小灰灰很善良,从来没有想过要吃羊,还与羊交朋友,小羊遇到困难就热心帮助,还上的羊学校。

《喜羊羊与灰太狼》真好看啊!

我喜爱的《老鼠记者》 (200字)


我非常喜爱读《老鼠记者》这个系列的书,是一个典型的“小鼠迷”,我总共读了十六本这个系列的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夺面双鼠》了。

《夺面双鼠》主要讲了:小老鼠——杰罗尼摩最近遇到了一些奇怪的事情,首先是走在路上无端端被一位女老鼠打了头,又发现自己莫名其妙的做了某个品牌的马桶代言人,更令它感到生气的是,它调查后发现是它的对手莎莉指使锡德尼·明星鼠,把锡德尼·明星鼠打扮成自己的样子,然后冒充自己来搞名堂,破坏杰罗尼摩主办的《鼠民公报》。于是,它决定以其鼠之道,还治其鼠之身。它也让赖皮冒充莎莉,使得莎莉也吃了苦头,最后还想办法夺回了《鼠民公报》。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遇到事情不能蛮干,总有办法解决的,如果合适的话,不妨试试这个办法: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编辑推荐:

我最喜爱的水浒人物:武松


我是一个爱读书的男孩,已经读过很多种类的书了,有些书看过了,早就被我丢到了脑后,可是有些书,却被我一再地翻阅,其中的故事,令我感悟很深,久久不能忘怀,就像今年寒假中我读的《水浒传》。
《水浒传》是施耐庵以北宋宋江起义为依据,写成的我国第一部以农民起义为题材的长篇小说,由于它那荡气回肠的文字,栩栩如生的人物,波澜壮阔的情景让阅读者心驰神往,回味无穷,深受广大民众的喜爱,所以被列入四大民著之一。而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反复阅读的章节,莫属《武松打虎》这个故事了,这是一个妇孺皆知的故事,讲述好汉武松在喝了几十碗烈酒之后,趁着酒兴和勇气打死了一只令景阳冈当地人深恶痛绝的恶虎,表现了武松英勇无畏的英雄气概。
这个故事很简单,但是武松嫉恶如仇、为民除害的品质深深打动了我。“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在学习中,我要以武松乐观自信、敢于挑战的精神激励自己,努力学好知识和本领,成长为一名象武松一样勇敢的人,为民除害,保家卫国。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昆虫记》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有很多课外书,但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昆虫记》,是法国著名生物学家法布尔耗尽毕生心血写成的。书里讲述了很多昆虫的样子、习性和特长,是一本昆虫大百科书,里面记入了很多似乎部知道的昆虫,如:天牛、金步甲、舍腰蜂等等很多很多。

下面我给大家介绍一下书中的几种昆虫吧,第一种是天牛,天牛的外壳是黑褐色的,长着一对长长的触角,会飞,也会爬,天牛的幼虫喜欢躲在树干里,它们在树干种汲取营养,身体慢慢长大,成熟以后才从树干里飞出来,天牛跟蝴蝶一样要在蛹里成长,而且它成长的时间很漫长,要三年才能出来,这就是天牛顽强的生命力。第二种是金步甲,顾名思义,金步甲全身穿了一套金色的盔甲,它善于消灭毛虫,所以人们称它们为“园丁”,金步甲还喜欢吃松毛虫、刺毛虫、蚯蚓和蜗牛,它每每吃饱了以后,还会喝点热水,这样吃饱喝足后它就会蹲在土窝里休息,但是金步甲还会吃掉自己的同伴,这可能就是昆虫界生存之道吧!

其实昆虫和我们人类一样的,有友情、暴力和自相残杀的,也会繁殖和哺育后代。在昆虫的世界里也会有生活的酸甜苦辣,这是我从《昆虫记》里学到、看到的。
我很想大家都来看看这本被法布尔以充满爱的语言向人们描绘的一个异彩纷呈的昆虫世界!


我的祖母喜爱读书1000字


我的祖母今年六十五岁了。可是她仍有一颗活泼的心。平时在家,我喜欢叫她奶奶,她也喜欢我这样叫。不过,她告诉我如果要写作文,就要写祖母,说这样才是书面语。她懂这个,是因为她爱读书。

祖母的眼睛一直都不好使,看书读报都要戴眼镜,很不方便。另外,她告诉我,她只念过几年小学。字都不认识,怎么爱读书呢?

在我的记忆中,祖母第一次读书是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那时祖母是家里的家庭主妇,大人们说小孩子要多吃些有营养的食物。于是祖母就学着做有营养的菜。从哪学呢?碰巧那时幼儿园给家长们发了一本食谱。祖母就这样开始爱看书了。后来的事我已记得不太清楚了。只记得有一个边煮菜边看书的身影。只记得那道至今仍爱吃的那道菜皮蛋豆腐丁。

打从哪次以后,祖母就养成了读书看报的习惯。尤其是看报。平时她不会到处逛街,也不像那些老人整天坐着打麻将,无无聊聊的过一天。她一有空余时间,就拿起报纸或书本来读。直到现在,她还保留着这个习惯。

祖母第二次读书,我刚上小学。父母晚上都很晚才下班,每当遇到要家庭背书,我只好找祖母帮忙。那时,每天晚上都有电视连续剧。自在地躺在沙发上,舒服的看电视,对于一个年过六旬的老人来说,是多大的享受。可是,祖母选择了借帮我背书的机会来读书。每天晚上,客厅的电视机总是关着的。祖母总会坐在我的书桌旁,两眼注视着课本,全神贯注地听我背书,那两块老花镜片反射着知识的灯光。有时我忍不住问她,为什么不看电视,她总回答不为什么。

直到现在,她偶尔也会坐在书桌旁边,重复的做着那件枯燥无比但在她看来很有趣的事。就在前几天,她看到我的课本里那篇陋室铭里的一句: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就笑着说:如果我生活在唐朝,刘禹锡肯定不会跟我做朋友。

为什么?我觉得祖母有些语无伦次,疑惑地问。

因为我不是一个鸿儒,只是一个白丁,一个没学问的人,怎么跟唐代大诗人做朋友呢?说完,祖母笑了,那副残旧的老花镜透露着几分自豪的神色。

我也笑了,我简直不相信这番话会出自一个从小没有学习的,年过半百的老人之口。从这番话中,我读出了她的知识,勤学与活泼。在我面前的简直就是一位同龄小孩。而这,是因为她爱读书。

到了现在,她已经在看一些老人的杂志和书籍,学习一些老人的保健常识。有时她也会为我看一些有关青少年教育的书籍。我也渐渐明白了祖母爱读书的原因。很简单,她只想通过读书令自己变得年轻,让人生变得更有意义。

我喜爱的一本书——《昆虫记》 600字


刘向曾经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书就像一位知心好友,能够帮助我们开阔视野,增长知识,更能带给我们许多乐趣……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爱看的书,可能是一本小说,可能是其中一篇散文,一首诗歌……然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昆虫记》。在阅读这本书之前,我曾无知的认为这是一本枯燥乏味的书,里面讲的只是一些毫不起眼的小虫子,没有一点趣味。

但很快我就意识到我的想法是错误的。在一次偶然间,我随手翻开目录,被其中一篇文章吸引住了,文章题目是“螳螂捕食”,我依照目录的页数翻开这一页。一副插图映入眼帘:这是一只极漂亮的昆虫,外表纤细而优雅,淡绿色的体色,轻薄如纱的长翼,犹如一位下凡的仙子,优美而典雅。它来自南方,被那里的人们称为“祷上帝”——螳螂。

我好奇的继续往下阅读,令我大吃一惊。其实它还拥有一把锐利的弯钩,并且丝毫不畏惧比自己体形大的昆虫。别看它小巧玲珑的,凶起来却像饿虎一般,残忍如妖魔。当它遇到猎物时,会展现出魔怪般的姿势,把自己的猎物吓瘫,然后便用它的“老虎钳”夹紧猎物,吞下肚里去。不管多大的猎物都逃不过螳螂的利爪。这么一只小小昆虫居然有这么大的能耐,不禁让我刮目相看。

从此以后,我便喜欢上这本书。每次翻看它的时候,都能看见一幅幅栩栩如生的画面:灰蝗虫快速蜕皮,萤火虫捕食猎物,蟋蟀筑巢做窝……真是有趣极了!令我欲罢不能。法上布尔用拟人的描写手法来表现昆虫世界,更显得生机勃勃,情趣盎然。从文字中总能感受到法布尔对生命的敬畏,对大自然的赞美。

昆虫的世界真是神奇!书中一只只可爱的小生灵,教会了我懂得感恩,学会坚持,乐观面对生活中的困难……真是一部有趣又有益的科普作品。

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就像黑暗中的一盏明灯,照亮我们前进的道路。养成多读书, 读好书,好读书的习惯,让我们一起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探寻智慧的宝藏吧!

我最喜爱的中国作家林清玄


“虽然明天还会有新的太阳,但永远不会有今天的太阳了。”第一次接触林清玄是从懵懂无知的小学时期说起,因为感伤的故事让我铭记在心。

亲人的离开,让作者明白珍惜时间,与时间赛跑,珍惜眼前的人。也因此让我留意他的每篇文章。林清玄是台湾重要的新生代散文家,散文创作深受禅宗思想的影响,其作品往往包含禅宗思想,他的笔风简谱、清新、脱俗、空灵流动,具有诗性之美。

林清玄用自己独具特色的写作风格 ,和他淡泊名利、清新脱俗、清幽而又温暖性格深深地吸引了我。曾读过林清玄的《心的丝路》,知道成长的途中注定经历坎坷,这是不能改变的事实,没有什么值得后悔与得意一生的事,而唯一能做的是不断做好自己,自我反省,取长补短;而不是一味地只在乎别人的看法,做最好的自己,我想这应该是林清玄通过独特风格带给我的一些想法。

“没有绚烂过的人,没有资格评论美,”在有限的时间里做有意义的事,而不是为别人而活,作者的解读让我眼前一亮,“为别人活着,活到忘记自己痛苦的地步。”这是生命的真谛,也是伟大生命的意义。在书中,作者提到泰戈尔的“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而又将它解读成美是一种承担,生命是一种承担,也是一项责任。

有不少人认为林清玄的文字值得花大量时间和着喝一杯清茶,伴随清茶的幽香,去细细品味独到的见解,他用一颗菩提之心评论人世间万物,用清新脱俗的文字散发文学的魅力。林清玄的“菩提系列”清新,超凡脱俗,引人思考,充满正能量,正因为他淡泊名利,与世人不同流合污,有独特见解,让我喜爱。“谦卑的心是宛如野草小花的心,不取笑外面的世界,也不在意世界的嘲讽。”为自己而活,不在意他人的看法,不在意他人对自己的评价,就算十分不起眼,卑微的活了一生,也不为别人活着。

有人曾用“清楚而温凉”形容他的作品,他用富有正义、脱俗的文字唤醒人间的真善美。

“以清静心看世界,以欢喜心过生活,以平常心生情味,以柔软心除挂碍。”林清玄的禅宗思想,超凡脱俗,菩提之心让我在成长的路上不再孤单,不再轻易放弃,就因为这样,让我深受喜爱。

我喜爱的唐诗――《静夜思》 (400字)


听大人说起,唐代是花季,是诗的盛世,诞生了许多伟大的诗人,如李白、杜甫、王维、白居易、李商隐等。我还是最喜欢李白,因为很小的时候学会背诵的第一首诗就是李白的静夜思。

诗的前两句: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描述了皎洁的月光洒到床前,像是撒了一地的秋霜。诗的后两句: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写的是作者仰头望着天上的明月,低头思念自己的故乡。整首诗表达了诗人对家乡的思恋和当时的孤独、寂寞之情。

李白用直白的语言描述出明静秋夜的意境,不追求想象的新疑奇特,以清新朴素的笔风,抒写了丰富深沉的内容。情是情,境是境,那么逼真,那么动人,百读不厌,耐人寻味,朗朗上口。难怪有人称它妙绝古今。毛泽东爷爷也赞叹李白的诗:文采奇异,有脱俗之气。网上有人评论,一年之中回想起来,最美的是去露营和度假的日子,唐诗就是短暂露营中抒发最真实的情感。我喜欢唐诗,喜欢我的启蒙唐诗静夜思。

四年级:卢羿轩

法在我身边 (500字)


今年,我阅读了《法在我身边》这本书。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如:不能随便改名字、不能拿别人的人格开玩笑、老师不能体罚学生等等。下面我就讲两个事例:

首先,我要讲的是,不能随便改名字。我的好朋友王小红上五年级了,可她嫌自己的名字起得太俗,经常被同学取笑,她心里冒出了一个念头:我就不能给自己改名吗?回到家里,她马上和爸爸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可爸爸就是不同意,她就想:这是为什么呢?小朋友,你们觉得呢?我觉得不能随便改名字,因为每个人的名字都是父母取得,包含了父母对自己的爱,有的名字还有特殊含义,如果每个人都自己随便改名字,就会出现人名对不上号的情况,那岂不乱套了,所以,我们不能随便改名字。

第二个事例是,我们不能拿别人的人格开玩笑。星期三下午课外活动时间,六年级(1)班的十几个女生在踢毽子,张同学一边开心地帮同学数数,一边不停地做准备活动。胖妞。这时,一个油腔滑调的男声突然在她耳边响起。刹那间,张同学觉得无地自容,扭头跑回了教室,自尊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从此再也不和这个男生说话。你看,拿别人的人格开玩笑有多么严重的后果。

读了《法在身边》这本书,并通过这两个事例,使我明白了学习法律受益匪浅。

四年级:金士词

读《法在我身边》有感


读《法在我身边》有感
六(11)班 张晓榆
在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叫《法在我身边》的书,这本书一共有五个篇章。分别是:一、我的人身我做主;二、我是家庭的小主人;三、我有受教育的权利;四、我的行为我规范和五、我会保护自己。
其中,我对第四章“我的行为我规范”的感受最深,到现在都让我记忆犹新,它告诉我们:保护文物和名胜古迹,人人有责,除此之外还要懂得交通规则并自觉遵守。
记得有一次,我在报纸上看到这样一条新闻,上面说一位记者在埃及卢克索神庙浮雕上发现了中国的汉字“xxx到此一游”,就这样,中国字出现在了古迹上。使这使具有3000多年的埃及古迹遭到了严重的破坏。看到这,作为中国人我感到很羞愧,也为埃及的宝贵文物感到惋惜。通过这件事让我明白了名胜古迹是供我们观赏的,外出旅游时不能做出涂抹、刻画损害文物古迹的行为。
法律是要我们大家自觉遵守的。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做起,我们要会“学法”“用法”和“守法”。
还有一次,我和妈妈去常州购物,身旁一对父子正准备跑到马路对面与小男孩的妈妈会合。再看看红灯还有35秒,也许是等的太久,那小男孩的爸爸东张西望,迟迟没有踏出一步,因为马路上车来车往,非常危险!可就在我认为那男子会等到绿灯再走时,他变得急促不安,终于走了出去,我急忙上前拉住他说:“叔叔,你看还是红灯,千万不能闯过去,这车水马龙的,现在走出去是很危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规》中是不允许行人乱穿马路和乱闯红灯,由于许多人违反交通安全而失去了宝贵的生命,所以你还是等到绿灯再走吧!”听了我的话,那男子惭愧地点了点头。我自己也十分开心,因为在我的努力下,避免了一场可能发生的交通事故!
法律时时刻刻保护着我们,使我们幸福地生活着,让我们的生活多一层保障。法律处处伴我行,让我们遵纪守法,做一个合格的好少年和好公民!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700字2024 我喜爱的一本书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700字2024 我喜爱的一本书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尽管是这样。可是,这本书必须是你喜欢的才行。我有很多本自己喜欢的书,可是我对《红瓦黑瓦》情有独钟。

这是一本以一个叫林冰的男孩为主人公的一本小说。他认识了许多好友,默默无闻的刘汉林、大汗淋漓的谢百三、慷慨大方的马水清、淘气的夏莲香、文静的陶卉。。。就是这些人演绎了这一场场美妙的故事。

这本小说主要说了一个叫乔桉的故事、马水清家中的柿子、节日带来的快乐、夏莲香和杨文富的事儿、染坊之子赵一亮、丑人艾雯老师、讨厌的乌鸦、柿子树的衰落。一篇篇都那么美丽,却总显得带着许些凄惨。

作者把赵一亮家庭从一开始的简陋到辉煌再到衰落写地淋漓尽致。手法细腻,把每一件事写到了细节当中去。甚至连一些小事都写进去了。如:每个星期,我都和马水清下一次馆子,吃一顿猪头肉。钱当然是他掏。他有钱,我没钱。他有时叫上刘汉林,有时叫上谢百三,有时叫上姚三船,有时将他们一起叫上,但,每一次都必然叫上我。作者连马水清请林冰去外面吃猪头肉都写的很仔细,还有每一次都请他吃猪头肉。怎么能说他不仔细呢?

当然,这本书的魅力也完全不可能只有这么点。否则,我就是瞎了我的眼睛。这本书含有着许多有趣的地方。刚开始我蹲在沙发上读这本书时,刚读到了第十页时。便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书中写着这样的一段话:他在吹笛子时,总要发出一种让人感到不愉快的噗噗声,像割断了气管似的

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马水清,尽管他家很富,可是他没有把钱全都给自己用掉。而是选择了与自己的同学一起分享。所以,他的同学和他相处得很好。但是,不管怎么说,他们之间的友谊也只会加深,不会减少。

我最讨厌的人物就是那个乔桉,他太记仇了。和林冰还有马水清发生了点摩擦,就在挖泥时,给了林冰和马水清火油桶一样大的土让他们俩挑。

在这本书中我获得了许多连我这个从农村孩子都不知的其他农村孩子的生活。和他们的美妙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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