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小学生读后感 初中读后感 高中读后感 四大名著读后感 中外名著读后感 读后感600字 读后感800字 读后感1000字
你的位置: 读后感 > 读后感范文 > 玫瑰花读后感 > 地图 > 玫瑰花读后感

玫瑰花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09-20 来源:互联网

品“送人玫瑰,手有余香”有感。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读书对于我们个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对我们思想也会有一定的影响。阅读作品后,我被作者描绘书写的情景吸引,印象深刻,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更好地从书中领悟出作者想表达的理念。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读后感记录下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上品“送人玫瑰,手有余香”有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品送人玫瑰,手有余香有感

送人玫瑰,手有余香的原意是送给别人一朵玫瑰,自己手上还沾有玫瑰余留的香味。现在,人们把这句话比喻为帮助他人,使他人快乐,自己也会快乐。  

是啊!雷锋叔叔就是送人玫瑰,手有余香的楷模。他一生为集体、为他人着想,牺牲后,人们为他立碑写传,因为他生前留给人们太多的快乐。巴金爷爷一生都在为希望工程捐款,还从不向国家索要半分工资;林肯总统之所以可以连任两届美国总统,是因为他为美国的统一与发展做了许多实事,美国大众信任他,感谢他这样的例子还有许多许多。我想,当看见被自己帮助的人开心快乐时,我们肯定也感到万分愉悦舒畅。帮助他人,真的可以使自己快乐。试想,当你遇到困难,自己又解决不了的时候,是不是很希望有个人能够来帮助自己,既然这样,你就更应该在别人困难时,及时地送上温暖的援助之手。  

也许让你从自己并不宽裕的生活中挤出一点钱物捐献给他人,有点强人所难,但我们肯定能在别人的三轮车上不了陡坡时帮忙推上一段;在别人烦恼之时送上宽慰的话语;在别人心灰意冷之时奉上鼓励的话语;在别人正如巴金爷爷所说的:我们每个人都有的爱,的同情,的精力,的时间,比维持我们自己生存所需要的多得多。那就让我们一起为别人奉献出多余的爱、同情、精力与时间吧,因为我们知道送人玫瑰,手有余香!

HDh765.com更多读后感编辑推荐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读《高尔基和他的儿子》有感


多给别人一份祝福,多给别人一句语言,他们就会觉得感动无比,因为你爱他。

课文主要讲:高尔基的儿子在花园里种了许多花朵,自己却离开了,等到了春天,这些花都争先恐后地绽放了,高尔基回了一封信,给永远比拿愉快。同学们,你有没有送给父母一句鼓励的语言,你有没有送给同学赞美的语句。有时候一句话语,一个动作,就会感动无比。你帮助了别人,不仅对方感动,而且你自己也觉得非常快乐。在跑步的时候,当同学感到没有力气时,你喊一声加油,他有可能会集中所有精力向前冲刺,当父母感到疲劳时,你一个动作,有可能他会振作起来,疲劳便抛到九霄云外。有时候,不要什么贵重的东西,来送给对方,只是你平常时间,多一份安慰,比什么东西都要有情意。正是书上所说的给永远比拿愉快,意思就是送给别人,永远比拿别人东西好。

所以留给别人美好的东西,那你的生活是那么的光彩有力,当别人需要你时,你尽可能的帮助他,他就感激不尽,真是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读《夏洛的网》有感——予人玫瑰,手有余香


一只蜘蛛和一头猪的差别很大,但有时一只蜘蛛也能救一头猪。就像《夏洛的网》中聪明、美丽的夏洛。

夏洛是一只心地善良的蜘蛛,她住在朱克曼家的谷仓里,她和刚出生不久的落脚小猪威尔伯建立了最真挚的友谊。然而,一个最丑恶的消息打破了谷仓的平静:威尔伯未来的命运竟是成为熏肉火腿。此时,看似渺小的夏洛却说:“我救你。”于是,夏洛用自己的丝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网上文字,彻底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但此时,蜘蛛夏洛的生命也走到了尽头。

夏洛之所以愿意为威尔伯付出,是因为他爱威尔伯这个好朋友,它希望在它的生命里留下这个好朋友,也希望在自己活着的时候为自己的好朋友付出一些。这大概就是朋友之间的真情吧!

文章中最令我感动的是夏洛的那句话:“一只蜘蛛,一生只忙着捕捉和吃苍蝇是毫无意义的,通过帮助你,也行可以提升一点我生命的价值。”夏洛是一只力量微薄的蜘蛛,她完全可以假装看不到力量强大的威尔伯的厄运。但是,夏洛却用她的智慧,甚至生命,去帮助别人脱离厄运而不后悔。生命的价值通过帮助别人而提升,这是多么真诚与善良的品德啊!

我们每一个人和夏洛一样,不一定具有强大的力量,时时干大事,但是我们应该在日常生活小事中,凭自己的微薄之力,去无私的帮助别人,“予人玫瑰,手有余香”。

优秀读后感: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今天,一次偶然的意外,让我在意林中,看到了一篇摘选自《中学生》的最后一班767路公交车。这篇文章,使我感觉到了人间中乐于助人的快乐。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在A中读书的小女孩叫做聂瑶瑶,在乘搭767的时候,看见一个身穿一件白色校服的C中的学生正拿着一本书坐在自己的专属位置上,可叫他也不起来,然后聂瑶瑶一口气冲进教室,找万事通帮忙。又一天过去了,聂瑶瑶跟以前一样叼着一袋牛奶上车,C中的那个学生还是依然安静地坐在她的位置上。突然,一位老太太颤颤巍巍地走过来,C中的学生毫不犹豫地站前来,给她让座。吱嘎的一声,聂瑶瑶被人紧紧地抓住她的手臂。从此以后,聂瑶瑶对这个C中的学生有礼貌了。又一次,聂瑶瑶的准考证不见了,她下车后,正慌张地不知所措,又是那个C中的学生,把一张皱巴巴的准考证塞到聂瑶瑶的手里。聂瑶瑶被他打动了。

每个人都有遇到困难的时候,这时你最需要的是别人给你的帮助。如果人人都献出一点爱,将不再会看到别人得不到帮助时焦急的脸胧。我们要以他们为榜样,乐于助人。就说解放军叔叔雷锋吧!他应该成为我们的榜样,虽然很年轻就因事故献出了生命,但是他生的伟大,死的光荣!雷锋叔叔有许多助人为乐的好事,就像让座,那可已经是家常便饭了。

以前,我老是想,为什么年轻人要给老年人让座呢?而为什么有一些人看见老人没有位置坐都不肯让出他的王位呢?是他们没有道德罢了,是他们没有看见罢了。世界上有着千千万万的人,难道就没有一个有爱心的人吗?

乐于助人,是我们中国的传统美德,孔子曾经说过:穷者独善其身,达者兼善天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记得我三年级冬天的时候,我搭车去上学,突然见到一个非常高的一个女孩,我索性站在她的前面。那个女孩眼睛大大的,牙齿很白,头发很长,真好看。时间好像在跟我赛跑,过得飞快,不一会儿就过了四站地了,你踩着我了!你不会去旁边站着,偏站我这啊!我一听,吓了一跳,连忙往后退了退,白了她一眼,还心想啊:不就是长得漂亮一点吗,有什么了不起的呀!头发长长的跟拖把似的,耳朵跟驴耳朵似的,牙齿跟大板牙似的。我不甘心的到旁边坐着去了。不知怎了,时间像老爷爷走路似的,过得特别慢。

终于到站了,我发誓再也不要看到那个女孩了。突然,一种熟悉的声音在我耳旁想起,我回头看一下,原来是那个女孩,他说:刚才真不好意思,骂了你一下,我其实刚才说你也是迫不得已,刚刚我看到了小偷在偷你的钱包,我是想把他吓走,才说的你。我回头一看,果然我的书包拉链开了。我连忙说:谢谢!我怀着感激送走了她我真佩服那个女孩,用了一个好方法吓走了小偷,并且还很乐于助人,我很感动!

其实,社会上还有许多为人奉献的感人事例。那些只为自己着想、认为乐于助人就是傻子的人毕竟是少数。我们是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更应该发扬这种帮助他人,快乐自己的高尚道德,才能使其传承下去。才能做到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读《我叫余香》有感


世界因为有爱才会变得和谐温暖,也因为有善良才让人懂得付出爱。在这篇原创作品《我叫余香》中,作者就用细腻的笔调给我们塑造出了许许多多善良的人,他们把爱播种,也把爱收割。

在一所医院里,住的全是老人,他们不怕死,却不想孤独地死去,也就只有在这所特别的医院里,才能给予她们临终的温暖与平静,也因此,身在繁华都市的主人公王大杏才真正地感悟到爱的真谛,然而,余香这个花店的女孩则在隐约中贯穿了全文爱的氛围。

其实,生与死并非我们所能把握的,能把握的是它们的意义与过程!带着一颗真诚的心,深处一双温暖的手,幸福的人又多了,孤单的队伍又小了。春天在心灵深处扎根,即使面对死亡,依然从容,依然微笑,依然幸福;即使离开,余香犹在。

物质浮华的世界,人们都带着虚伪的面具,总是说着言作文不由衷的话,在忙碌之间,人们丧失了精神,也丧失了对生活的感受,好悲哀呀!社会是弱肉强食的,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是残酷不仁的,人们已经在现实中失去自己的心。爱被自私与真实禁锢了,人们不相信别人的善良,也不相信自己的善良,多可悲呀!我不明白,难道人们都希望目睹爱在尘世浮华中泯灭?让人不寒而栗呀!可想而知,那会是怎样的一个空虚的世界!

世界的每一个角落都有受尽生活折磨的人,他们艰难地走着年轮,身体已经虚脱,蓝天下的贫穷被阳光照得白亮白亮的。我们有目共睹,有好多受尽命运煎熬的人渴望得到帮助,请用我们所能及的力量帮他们一把!我们的同情心已不容得我们再理所当然地享受现成的物资了!

撒下爱的种子,用真情去浇灌,用热心咗阳光,然后静静地默守这种子,发了芽,开了花,结了果实。

游刃有余读后感


游刃有余读后感(一)

今天我读了《游刃有余》的故事,故事实说:战国时,有一个名叫庖丁的厨师,对宰牛非常内行。凡是见过他宰牛的人,对他的手艺没有不称赞的。有一天,国王特意召见了庖丁,要求他把宰牛的过程表演给他看。庖丁在国王面前很轻松的就把牛的骨头和肉完整地分开了。看的国王和大臣们目瞪口呆,纷纷对庖丁竖起了大拇指。于是,庖丁还说:从小跟随父亲学习宰牛,所以才能很熟练的掌握了技巧。国王听很满意的点了点头。

读了《游刃有余》的故事,我的感受是比喻做某一件事或某一项工作能熟练掌握技巧,久而久之,经验丰富的时候,无论别人怎么考你,你都能精益求精,熟能生巧的展现出来。我们在学习中也一样,如果能把学过的知识掌握了,就算是考试,也能考出一个很优秀的成绩。

游刃有余读后感(二)

今天,我看了一个成语故事,名字2020叫《游刃有余》。

故事说的是战国时期,魏国有一名厨师叫庖丁,他解牛的本领很高超,可以毫不费力地把骨头和肉分割。因为他对牛非常熟悉,学习了三年,对牛的骨骼构造了解得非常清楚,可以轻易地分开骨肉。还因为他掌握了规律,规律就是肉和骨头中间有一条比刀刃宽得多的缝儿,只要看准了这条缝,把刀插进去,刀刃在牛骨缝间能灵活地自由移动,可以轻松地把肉和骨头分割开。庖丁解牛解得好还因为他每次解牛集中精神,(.org)从不敢马虎,所以每次下刀都很准。

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许多道理,第一个道理是要不断地学习,知识才会多。第二个道理是要掌握规律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第三个道理是做事情要认真,不能马虎。

读《红玫瑰与白玫瑰》有感


一粒饭粘子,一颗朱砂痣

——读《红玫瑰与白玫瑰》有感

作者:YutonGuo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或许单看这段文字,你只是以为这个故事讲的是:得不到的,永远都是好的。但是在我看来却不竟然。是现实与理想,是爱情与平静,是希望与绝望。

故事中,在妻子与情妇之前,振保还有两个不要紧的女人。一个是巴黎的妓女。异乡,生活中无法挣脱出的压抑与青春带来的躁动,使他有了那一夜,用他的话来说,就是"羞耻的经验。"后来,他认识了一个英国女孩叫玫瑰,在分别前夕,他对自己的坐怀不乱既惊叹又懊悔。另一个女人是朋友的妻子娇蕊,她的外貌与性格像极了玫瑰,却又"比玫瑰更有程度了".他一直提醒自己"绝对不能认真哪!那是自找麻烦。"振保很理性,他明白一个随便甚至放浪的女人不能做他的妻子,甚至会成为他在这个社会立足的阻碍。他抛弃了娇蕊,即使她已经为他而离婚。振保娶了烟鹂,一个他自以为能作为他妻子的女人。在振保眼里,烟鹂很快成为了一个乏味的妇人。烟鹂,她忍受着沉于死寂的婚姻,然后她出轨了,振保也由暗地里嫖娼变得更肆无忌惮了。在疯狂了一段时间后,"振保改过自新,又变成了一个好人。"

张爱玲的文字总是透着凄凉,但是无可厚非的是,很真,真实的真。里面的人,真真是活到了极致。爱玲用她看透一切的目光为我们记下这一切,好似事不关己,其实她自己也不过是这苍茫世界的一个可怜人罢了。

最初,我无法接受这个故事。因为它把人们心中的那份自私,那份无奈展露在阳光下,把那些每个人都有的阴暗角就这样事不关己地暴露出来,就好像火在烧一样,火辣辣地疼,

让我们觉得既羞愧又害怕,不敢面对,不敢直视自己心里的另一面。

可这是真实!真真切切!振保娶了现实,抛弃了理想。当他再见到娇蕊时,娇蕊感谢他教会了自己如何去爱,而振保呢?"振保想把他的完满的幸福生活归纳在两句简单的话里,正在斟酌字句,抬起头,在公车司机座右突出的镜子里,看见他自己的脸,很平静……忽然,他的脸真的抖了起来,在镜子里,他看见他的眼泪滔滔流下来,为什么,他也不知道。在这一类的会晤里,如果必须有人哭泣,那应该是她。这完全不对,然而他竟不能制住自己。应当是她哭,由他来安慰她的。她也并不安慰他,只是沉默着……" 振保是个和现实妥协的人,他为自己制造一个表面幸福的世界,可是这是一个囚牢,他把自己困住了,他逃不出来,他砸东西,想把这个世界破坏,想把自己所造的这个世界给破坏,可是,第二天,他又亲自为自己戴上枷锁,就这样活着吧。是现实把他扭曲了吗?他有留英的背景,在厂里也是数一数二的人物。他是上层人士,他有选择权,可是在现实面前,他低头了,他选择了世人们认为他应该有的妻子,他选择了在自己的囚牢里就这样,戴着枷锁,一辈子。

无奈与自私是人的一部分,我不否认。既然是,就没必要去厌恶它,逃避它,它就像影子一样,与我们如影随行。到了某个时刻,它会变得很巨大,你没必要害怕,因为它始终就只是影子罢了,你有强有力的四肢,你有聪慧的头脑,何必去回避!正视它!我们要学的从来不是逃避这些负能量,我们要学会的是去平衡,去控制,钥匙一直在我们手中,枷锁可以随时打开!振保是我们每个人的影子,放他自由吧!打开枷锁!

观《玫瑰》有感


我是由于最近某次偶然的失眠,想起了凡高。记得是一如既往地合着眼,学习着某个安详的姿势,裹着生气萌动的夜,却迟迟不能入睡。像瘫痪,像昏迷,欲睡不能,欲醒不可,陷进墨黑的旋涡,我像挂在蛛网尾梢上的小蝇,想挣扎,反而愈陷愈深。
接着便想起凡高,旋涡状奇幻的夜空,垂泪的星斗。
他爱喝易致幻的精灵苦艾酒,再将生死爱恨欲罢不能的绝美流于笔端,包括那幅《玫瑰》。
驻足于华盛顿美术展馆,对着他的《玫瑰》,倾注大量的目光。那是苍白的玫瑰,被拘谨地插在花罐里,以颓败的姿态,疯一样地怒放、凋败。像花期的绝唱,像濒死的爱,憔悴几近崩溃的玫瑰,惨白惨淡,你怎可以如此残忍?惨不忍睹的美,貌似恬淡的美如此悲壮的张力。你,凡高。
《玫瑰》的背景涂的是淡淡轻轻的绿,仿佛穿透高淡的苍穹,抽了春意的魂;白玫瑰是主角,卷而精致的瓣,甚至还能嗅到盛大的芬芳,醉人而使人心痛的芬芳。玫瑰就这样支离破碎地保持着倾城却危险的姿态,谁的玫瑰?
白玫瑰,在你的家乡,偏偏是新娘婚礼的装饰,难道婚姻和死亡,都是花期?你深爱的风尘女子,成不了新娘,莫非,就引导死亡?你为她割下了耳朵,血淋淋的,就能丰润你单薄贫乏的生命?你信守诺言的伤痛,像玫瑰,苍白的玫瑰,鲜艳明媚和斑斓,是滞后于花期的,像灵润的背景,是福也是大师的奚落。
玫瑰是永久的符号。
画上一涂一抹油彩的软腻质感,感觉得到画笔的细致触感,还有迷惑人心的细密旋涡。梦无定格,技无定法,命无定数,你的玫瑰,如此脆弱,仿佛一缕微风,就香消玉殒,落败枝头,像你,就如此毅然辞世,留下一连串的叹惋。
一生也不明白,花半开时偏妍,只是竭尽全力地盛大开放,惊艳却瞬息;一生也不懂得,酣畅的并非烈酒,舒缓人心的,是温吞醇厚的米酒,寻长却可以持久。不过你就喜欢开满的凡高《玫瑰》玫瑰、丰厚的油彩吧?因人而异的。
也想起《小王子》里的玫瑰,爱成就唯一。玫瑰,有怎样的倾城的美?又有怎样神奇的魔力,滋生了七情六欲、五味人生?《荆棘鸟》里神父拉尔夫对梅吉的苦爱,便是恰如其言的玫瑰的灰烬。
末了还是睡着了,迟来的睡眠把梦也一股脑儿滤掉。
凡高,玫瑰,爱什么就死在什么上吧!

初读《红玫瑰与白玫瑰》有感


初读《红玫瑰与白玫瑰》有感

醉花阴

在这个世界上,有一类人,他们是父母眼中的孝顺孩子,是上司眼里的得力助手,是亲戚朋友眼中的好善乐施者,但是,当你认认真真去靠近他们时,你会发现他们“失真”了,这类人,往往很可悲,因为他们很少关注自己内心的真实感受,而是硬生生的将自己变成完全符合社会规则的人!

文中男主角振保,出生寒微,出洋留学,之后回国,在一家纺织公司任职。留学期间,他接触过两个女人,一个是巴黎的妓女,一个是玫瑰。回忆中,关于妓女,振保记忆中都是厌恶的东西,如妓女身上的体味和憎恶难看的面容。至于玫瑰,那是他的初恋,玫瑰就读于英国一所学校,文中提到,英国学生是一种潇洒的默然,因此玫瑰是否真的爱他,振保看不出来。由于留学结束,振保急于回国,恋情就此结束,分别的那一晚,振保送玫瑰回家,分别的那一刻玫瑰仅仅的搂着振保,两人相拥而泣,张爱玲是这样描述的:“玫瑰紧紧吊在他颈项上,老是觉得不对劲,换了一个姿势,又换一个姿势,不知怎样贴的更紧一点才好,恨不得生在他身上,嵌在他身上。”为此后来的振保认为玫瑰是爱他的,当玫瑰依偎着他,任他摆布时,振保认为玫瑰是正经人,他不能那样做,那一刻,他佩服自己的自制力,他是他自己的主人。就我看来,他并不爱玫瑰,玫瑰流泪让他觉得她是爱他的,他爱的其实是一种被爱着的感觉。可以认为他精神上喜欢被爱着的感觉,但是玫瑰的身体并不足唤醒他的欲望。因此可以说那并不是爱,或者说并非是深爱。只是一种彼此依偎,陪伴,消磨时光!

后来,振保回国,去上海一家纺织公司任职,由于没有住处,暂时借住在朋友王世洪家,见到了他的妻子娇蕊,是一位新加坡华侨,也在伦敦留学,还是学校的校花。第一次见面,振保便对她产生了性幻想。然后,在朋友王士洪出差后,他便开始和娇蕊调情,然后迅速发生关系。之后娇蕊发现他真的爱上了振保,果断打算和丈夫离婚,然后和振保在一起!那段时间振保很痛苦,这种痛苦反而让娇蕊感到很开心,她以为他是因为她而痛苦!然而这种痛苦是因为自虐,畸形,不道德的感情,他原本只想玩玩,他认为一个任性的有夫之妇是最自由的,他用不着对她负任何责任,他好不容易通过努力建立起自己的社会地位,潜意识里他要求娶的是圣洁的妻,而不是热烈的情妇。娇蕊私下已经写信告知丈夫自己和振保发生的一切,当她把这件事告知振保,振保希望她等她丈夫回来后,告知他这只是她和他丈夫开的一个玩笑,为此他和娇蕊的恋情结束。

不久以后,通过相亲,他和一位大家闺秀烟鹂结婚了,因为这个女人符合他对妻子的定义,是一位正经的大

学生,但事实上,他并不爱她,尤其对她的身体没有兴趣,文中提到说起初振保还觉得她可爱,可是后来,连那一点点微妙的可爱也失去了。后来,他发现烟鹂和他家的裁缝有染,他便更加的厌恶,内心极度扭曲经常出去嫖娼,回家还动不动发脾气。多年以后,再次偶遇娇蕊,他却当场流泪了!她老了,但是连她的老他也嫉妒,不像他的妻子,结婚八年,还是那样,空洞,永远如此!

这就是男主角振保,他就是在不断的扭曲内心的过程中又回到正统的丈夫、父亲、儿子的本分开始继续生活!

读完之后,五味杂陈。可悲之一:这个世界总有一部分女人希望通过捷径获得优越的物质条件,就像文中的娇蕊,她凭着美貌嫁给王世洪过着富裕的生活,然而在情感上,他却满足不了她,因此婚内他还和孙先生以及后来借宿他家的振保发生关系。大部分的女人天生是感性的,遇到真爱,她们会选择不顾一切去争取,即便头破血流!而男人却不同,他爱的是他的羽毛,即他的社会地位,因此对于婚姻,他娶的很可能是利他者,而是否相爱倒是其次。这就必定造就悲剧!时至今日,虽然经济不断发展,物质水平不断提高,但是很多女人的思想依然还是停留在昨天,内心深处,依旧是觉得“干得好不如嫁得好”,然而这个传统古老的观念却害了一大批人。作为女人,最愚蠢也是最可悲的地方,恰恰是把希望寄托在男人身上,热播剧里面,安迪就曾说过:“在那些没有信心靠自己奋斗找到前途的人当中,你很难找到独立的精神和坚强的个性!这种代价便是你以后的生活处处迁就,渐渐的你甚至找不到原来的自己,这是何等的可悲。

可悲之二:不论是红玫瑰还是把白玫瑰,当情欲消失之后,都只能是蚊子血和饭粘子,渡边老头的《失乐园》里面,两个不该相爱的人(一个是有夫之妇一个是有妇之夫)为了永远在一起,尽然选择在爱欲至高点双双喝毒酒共赴黄泉。因为他们很清楚,爱是有保鲜期限的。这就是女人的可悲之处!对于爱的变质无能为力,所以才会有婚姻的七年之痒,当热情消耗殆尽,男人会开始厌倦,然后在外面不断找寻刺激,如果女人经济上依附男人,或者即便经济独立,由于种种牵绊女人也很难出离婚,所以马伊琍选择原谅文章!从这个角度看,做女人真的特别不容易!所以女人更应该不断努力,独立,自立。只有自己有能力爱自己,才是王道。

最后,也希望那些自私的男人能够摆正位置,虽然生物的构造让你们在两性中占据主动的攻势,虽然你们时时刻刻都能提枪上阵,但是但凡良知还在,就该约束自己!

备注:毕竟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有看过这本书的,欢迎来撩!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笔记

这几天,读了张爱玲的几篇小说,老实说,刚接触她的文字时,很有民国时期的年代感,也有很多都不懂。阅读过一遍之后,往往是一头雾水,但是即使不懂,在读的过程中也会觉得她的文字会给我一种压抑沉闷的感觉,让我透不过气,但又不可否认,黯淡真实的人性心理可以看得出现实的残酷,她用她的笔对人生轻描淡写,却让我们有着刻骨铭心的感触。

《红玫瑰与白玫瑰》这本书收录的是她所写的很多短篇小说,而《红玫瑰与白玫瑰》则是其中之一,只是以这一篇的名字命名,其中最经典的一段文字,我想大概是说出了大多数男子的心声吧,不然何来经典,“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大概是人们在爱情或婚姻中都有一种“得不到更为珍贵”的心理吧。

男主人公振保的生命里就有这样的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红玫瑰。一个是妻子,一个是情妇。他的事业,在那个年代无疑是成功的,然而他的感情在我看来却是失败的。全文中,最让我动容的是他和心中的红玫瑰娇蕊一番爱恨纠葛后分开了,而多年后再次相遇。面对时间涤荡过的娇蕊,他却会忍不住哭起来。初看时是错愕的,因为我沒想到振保竟会哭起来,后来每看到这里,都感到深沉的悲哀。以振保的性格来说,他会流泪已有点匪夷所思,而且还是在公共场所,所以看过这段描写后不难感受到他的伤感,也许,他对娇蕊还是有过一点点真心。

但别人的经验永远只是说教,自己那点哪怕是不带血的教训,也是铭刻于心,永难释怀的。就像多年之后,佟振保与王娇蕊的重逢。那是一种发了福的、略显憔悴的、沾着脂粉的、俗艳的、苍老的美丽,还是一如既往地爱打扮要漂亮,但终归是败给了岁月。却也就是从这样的一种面目全非中,振保读出了娇蕊的勇气、淡定、坚硬和担当。过去的事在她脸上留下了痕迹,她胖了,憔悴了,连她的艳丽也因此显得俗了;然而她到底学懂了爱,那些岁月也就不枉过了,甚至可以抵消她的荒唐和伤痕。

但振保和他的妻却始终没学会,也许有生之年也学不会。烟郦太懵懂,仍完全停留在旧世界里,她并不是以振保为一个有着某些特点和个性的人来爱他,她的爱是义务性的,只因为社会要求她爱丈夫而产生,而那个人不过碰巧是振保罢了,如果她嫁的是另一个人,她还是会一样地“爱”他,就为了这点她的丈夫嫌恶她。而振保则是太会算计,他不会为爱情押下他拥有的东西,宁可留守在他稳固的世界里,做那里绝对的主人,即使割舍的是爱情也在所不惜。

锥心的痛苦,他沒有尝过,然而他也不曾得到真正的快乐,只有敢于付出和接受爱的人才能体会的快乐。在爱情里他永远只能是一个懦夫,也因此他妒忌娇蕊,妒忌她受伤后居然还有爱的勇气。他赤手空拳打出了天下,一切如愿以尝,后半辈子卻蓦然发现,原来他从没有真正活过。对于振保,我认为可以理解却不能原谅,这样的男人爱的太自私也太虚伪,他娶烟鹂,于是烟鹂就成了他的看到的蚊子血和饭粘子,他再遇到娇蕊时在公车上哭了起来,哭什么呢,是在后悔以前的选择?还是后悔曾经不懂的珍惜?这大概只有他自己才最清楚。如果娇蕊当初和他在一起或许也要成为蚊子血和饭粘子的话,那么这样的男人还值得被爱着么?永远都在后悔和遗憾得不到的,麻木冷漠就在眼前的,讽刺的心酸。

或许,爱情就是一个巨大的弥盖人心的童话。就像被娶回家的玫瑰早已经枯萎了,变了样;而没得到的玫瑰却永远在心口绽放。有首歌唱出了这种无奈:“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读《红玫瑰与白玫瑰》有感范文


学会爱

---读《红玫瑰与白玫瑰》有感

什么是爱情?爱情与婚姻是并存的吗?现代人也许早已不再对这样的问题抱有纠结之心了,在我看来,现代人的爱情观和婚姻观就像张爱玲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一样存在一定的问题。

《红玫瑰与白玫瑰》里有这样一段最为经典的语录:"一个男人的一辈子都有这样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了,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而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成了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这在我看就是一句话:对于男人来说,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得到了的永远不会珍惜。其实这句话对所有人都通用。这也许就是什么初恋情人是一生中最令人怀念与惦记的。

如果有这么一个人,他会认真的爱,然而他要的不仅仅是华美的过程,还有那圆满的结局;如果有这么一个人,在他的心里只有朱砂痣而没有蚊子血,只有"床前明月光"而没有饭黏子;如果有这么一个人,他有过红玫瑰和白玫瑰,但在彼此相守的时光里,他的心头里只盛开着你的那一朵花;如果有这么一个人,他拥有你后,你就是他生命里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如果真的有这么一个人,那该有多好啊!

事实上每个女人都渴望爱情,但并不是每一段爱情都会有好的结果。每个女人都渴望经历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但这样的爱情是可遇不可求的,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遇到。每个女人都希望成为公主,成为男人生命里的朱砂痣或者是"床前明月光".然而,这一切一切的前提是我们要学会如何去爱自己,因为我们只有懂得如何自爱才有资格去爱别人。

现在我们动不动就把"累觉不爱"这类词挂在嘴里,有时候我觉得我们就像佟振保和王娇蕊、孟烟鹂一样,不懂得如何去爱自己和别人,不懂得如何去经营婚姻。有人曾说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到对的人,是种幸福!在错的时间、错的地点,遇到错的人,是种荒唐!在对的时间、错的地点,遇到对的人,是种巧合!在错的时间、对的地点,遇到错的人,是种感伤!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到错的人,是种心酸!在错的时间、错的地点,遇到对的人,是种遗憾!他们不知道他们对于彼此来说是否在对的时间里、对的地点遇见对的人,但我们可以从他们之间的结局看到的出他们并没有在对的时间里、对的地点遇见彼此,然而令人觉得欣慰的是王娇蕊在离开佟振保后在对的时间里、对的地点遇见了她生命里那个对的人。

其实爱情不是简单的加减乘除,并不是1+1=2.它不会因为你付出了许多而偏心于你,让你得到相对应的感情。这一切的前提是彼此相爱,如若那人不喜欢你,你再与他纠缠在一起的话,最后受到伤害最深的只会是自己。

若相爱请深爱,否则请放手。

喜欢《品“送人玫瑰,手有余香”有感》一文吗?“好读后”希望带您更加了解书籍读后感相关的文章,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玫瑰花读后感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