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上的梦》读后感_高三读后感1500字。
书籍如同一把钥匙,它能帮助我们开启心灵的智慧之窗。凡是取得伟大成就的人,他们都对书有着不同一般的痴迷,每个人对于作品,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那些心得体会记录下来,您从作品中有哪些领悟呢?为了让你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冰上的梦》读后感_高三读后感1500字”,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冰下的梦》写的是南极冰下神秘世界的故事,主人公依然是《波》中的军科社记者张长弓。但故事情节结构、人物塑造和语言文学都比《波》更胜一筹,其科幻构思也更为丰富宽广。无论从文学性还是科幻性来说,都更上一层楼。王晓达的科幻观认为,科幻小说是宣扬科学技术发展变化无穷、威力无穷,以及幻想的科技发展变化对人和社会的影响作用。《波》主要是展示了科技发展变化无穷、威力无穷。王晓达曾说过,写《波》的初衷是无奈的班主任对不想读书的学生进行劝学,而《冰下的梦》不仅展示了科技发展变化无穷、威力无穷还更多的关注了对人和社会的影响作用,显然扩延了《波》的劝学作用而具有更大的社会、现实意义。有一位刚升入中学的学生,把读了《冰下的梦》写的读后感送给王晓达看,令他大吃一惊。原以为中、小学生读科幻,大部分都只是对发展、变化和威力感兴趣,如变形金刚、阿童木飞天、太空怪兽等等,而对于对人和社会的影响作用似乎难以理解。不料这位初一学生竟然写道:我很喜欢王晓达的科幻小说,科学幻想新奇,故事逻辑性强,而且告诉了我很多知识和道理。这次暑假读了《冰下的梦》,使我想得很多。
《冰下的梦》在故事结构上,运用的文学技巧比《波》更为成熟。《波》采用了抽丝剥茧层次递进,一步步设置悬念展开情节,虽然起伏曲折而引人入胜,但故事线索比较单纯,作为短篇小说是完全可以的。用音乐欣赏来比拟,《波》是一首优美的科幻咏叹调,而《冰下的梦》更像华丽的交响诗。篇幅较长的《冰下的梦》,作者除了继承《波》的成功经验抽丝剥茧逐步展开外,还巧妙地运用倒叙、插叙和故事套故事来设置悬念、营造氛围,把故事情节在跳跃的时空和更为宽阔的场景中展开,使读者开卷阅读就欲罢不能。据说,很多读者都是熬更守夜手不释卷,耽误了好梦而读完《冰下的梦》的。
一开头,主人公张长弓在鼓浪屿疗养院望海兴叹,自己在南极冰岸九死一生被救,而在诉说一个多月离奇的历险经历时,却无人相信,反而被视为精神不正常而被遣送回国疗养把读者的兴趣提起来了:张长弓怎么会躺在南极的冰岸?金质维纳斯雕像是怎么回事?究竟是什么不能令人相信的离奇经历?究竟他正常不正常?把一连串的疑问推出来后,再从头说起。在引子的悬念、疑问中,并没有特别的科幻味道。但随着张长弓支援北非联合共和国遇险,换上钛合金头盖骨故事一步步推进,科幻不动声色地开始揉入情节,也为后面的主体故事埋下了伏笔。在南极千米冰层下现代化王国RD中心展开的故事,是《冰下的梦》的主体故事,也是全篇的社会意义主题所在。作者并没有正面宣讲任何观点和主张,而是通过RD中心中的人物--信奉尼采超人哲学、希特勒主义的雷诺长官、技术精深又情迷心窍的斯坦利总工程师、美丽的复仇女神维纳斯、术有专攻而唯唯喏喏、丧失个性的Boys,当然还有双重思想的张长弓以及他们的错综复杂关系和活动,来展开故事表达主题。故事中的洗脑、当面告密、统治世界、号令天下以及Boys的卑劣,无疑是现实社会的折射。作者的喜恶褒贬让生动的人物、曲折的故事来表达,让读者自己去领悟。科幻小说关注科技对人和社会的影响作用,无疑是其文学性表现的深化,《冰下的梦》在这方面有了可喜的建树。
《冰下的梦》的语言文字,比《波》更具文学色彩,更有感染力。且看这一段:蓝色的海洋一望无际,风帆号在海面耘出一道泛着白色泡沫的航迹。在有的人看来,可能单调乏味、平淡无奇,可是你仔细看看那波涛浪花,难道不比陆地上的奇花异葩更加绚丽多彩、千姿百态?你能找出象浪花那样用流畅奔放的线条勾画、用神奇变幻的色彩装铈的花朵吗?你看那充满着生气活力、永不倦怠的波涛,那么气势磅礴、顽强勇敢、宽广开阔!假如你有什么愁闷烦恼,那么我要说,到海上去吧!,在大海宽厚的胸脯上,你仔细去看看浪花波涛,那么一切愁闷烦恼都会消失而换得心旷神怡。词藻并不华丽,但丰涵感情而极具感染力。也许作者自幼的大海情结在《冰下的梦》中得以释解,真的船造不成,就在科幻中姿情缔造那冰船特混舰队。语言文字含情就生动,就有感染力。王晓达对大海情有独钟,所以《冰下的梦》写得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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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读后感_高三读书笔记1500字
苏联的高尔基一生有许多著名作品。其中《童年》是他自传体小说三步曲中的第一部。
翻开书的第一页,在沉痛的氛围中外祖母出现了,虽然阿廖沙(高尔基)的父亲死了,接着又是他的弟弟死了。但她的到来却使他重见光明,就如文中有着这么一段话在她没来以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带领到光明的地方,用一根不断的线把我周围的一切连结起来,织成五光十色的花边,她马上成为我终身的朋友,成为最知心的人,成为我最了解、最珍贵的人,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了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在后来与外祖母接触的这一段时间里,阿廖沙(高尔基)就下此断言,可见她的人格魅力之高。
但是,幸福相处的日子总不是很多,一种浓厚的,色彩班驳的,离奇得难以形容的生活,以惊人的速度开始奔流了。那是令人窒息的景象,普通俄罗斯人的生活。在弥漫着人与人之间的炽热的仇恨之雾中,阿廖沙(高尔基)的童年生活也真正拉开了帷幕。
这一家子蠢货外祖父卡什林性情暴躁、、贪婪、自私;俩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也是粗野、自私的家伙,连小孩也与他们一起热烈地参加了一份。只有善良、和蔼,富有感情的外祖母让他生活在这种可怕地环境下有一丝丝的安慰和光明。
我喜欢文中的外祖母,她似乎有种特殊的亲和力,她有讲不完的故事。而且她是那么爱她的子女。即使是米哈伊尔和雅科夫这两个大坏蛋,她也并没有请求外祖父怎样严厉得处罚他们。一个善良的人,又怎会喜欢在家里发生战争呢?面对外祖父毫无人情的打骂,她也是一忍再忍。
她可以说是为自己而活,也可以说是为别人而活。在无数个日日夜夜之中,她让我觉得是在为和平争取点什么,也许是宁静,也许是快乐,总让人捉摸不透。这大概就是因为她的善良,在为别人付出时,她已忘怀了自己。
在《童年》整部作品中,高尔基对外祖母的外貌描写生动而形象,惟妙惟肖,如她微笑的时候,那黑得像黑樱桃的眼珠儿睁得圆圆的,闪出一种难容的愉快光芒,在笑容里,快活的露出坚固的雪白的牙齿,虽然黑黑的两颊有许多皱纹,但整个面孔仍然显得年轻,明朗。但这面孔却被松软的鼻子、胀大了的鼻孔和红鼻尖儿给弄坏了。她从一个镶银的黑色鼻烟壶里嗅烟草。她的衣服全是黑的,但通过她的眼睛,从她内心却射出一种永不熄灭的、快乐的、温暖的光芒。她腰弯得几乎成为驼背,肥肥胖胖,可是举动却像一只大猫似的轻快而敏捷,并且柔软得也像这个可爱的动物。外祖母的形象马上出现在眼前,特别是她那件神秘的黑衣服,似乎在里面藏有鲜为人知的秘密。
导读中说外祖母的形象是俄罗斯乃至世界文学中最光辉、最有人性,同时也是最富艺术魅力的形象之一。那献身科学事业的进步分子好事情就是最理性,但永远被人讨厌,熬到孤独尽头,直到人们心中醒悟,才能得到关爱的极富艺术魅力的形象之一。在喜欢外祖母这个人物的同时我也喜欢好事情。虽然他叫好事情,但他一点也不好,为了他热衷的科学事业,他把房东的地板烧坏了,墙纸弄脏了,撕破了。
他一个人孤独得可怕。连快乐女房客的那只可爱的猫也不往他的膝盖上爬。原因就是他身上有股酸味(我想可能是他在研究某化学物发出的酸味留在了身上)。最可悲的是最有人性的外祖母也不去接近他,还叫阿廖沙不要老在他身边转。
是的,好事情他真的是可怜极了。由于贫穷,他只穿一些破衣服;为了事业,他几乎没有朋友。他知道没有人会喜欢他,还故意不让阿廖沙接近自己,他明知道阿廖沙可能会是他在这儿的好朋友,但为了阿廖沙的家人不骂他,好事情也只能自己承受孤独的折磨。因为他是外地人,一个亲人也没有。他总是憋着、憋着,哪怕对一块石头,对一棵树,也想谈谈心这是常人所无法想像的。不禁让我想到一些创造事业的人们,虽然他们挣了许多钱。但是由于繁忙,他们放弃了其它的一切,也失去了其它的一切。可每个人所追求的人生都是不同的。当有些人在追求生活美,欣赏日出日落,享受丝丝凉风,品味月下美酒时,而有些人却一心追求着自己的事业梦。对于好事情更可以说是一种精神与心灵共同追求的梦。物质生活只是人生的小小点缀,而因事业所取得的成就更被他所喜爱。
读完书的最后一页,阿廖沙的童年也结束了,等待他的是另一种截然不同的生活。
在欢乐中,在悲伤中,在爱与恨的交织中,他的童年就这样匆匆而过。在阅读中,我发现他的爱,寻思他的恨,品味着冥冥之中黑暗的光明。我阅读完后,我又发现我是多么的幸运和幸福
《狼王梦》读后感_高三读后感1000字
这学期,我读了不少书,有《红与黑》、《悲惨世界》、《贝多芬》、《骆驼祥子》、《朱自清散文》、《趣味动物小百科》、《中国当代少年诗逊、《普希金诗逊、《狼王梦》、《朝花夕拾呐喊》、《谁寄给你紫色的信》、《一生要读的60首诗歌》、《青身》等。我最喜欢的是《狼王梦》和《贝多芬》。
《狼王梦》是作家沈石溪的作品,里面讲述了一个母狼教育子女当上狼王的故事,可其间,却付出了极大的代价。
公狼黑桑想当狼王,和母狼紫岚一起推翻狼王,可这天黑桑不幸死于野猪口中。紫岚生了5只小狼,一只在初生时,在冰冷的洪水里冻死了,紫岚给大儿子取名黑仔,二儿子蓝魂儿,三儿子双毛,女儿媚媚。因为黑仔像当年的黑桑,所以紫岚宠爱它,想让它来完成黑桑的遗愿,可它却表现出了狼没有的满足感,于是紫岚开始训化它,在它这个年龄,别的幼狼还不敢出洞,可它已经奔驰在草原上了,结果被一只鹰吃掉了,紫岚只好再让蓝魂儿代替黑仔,蓝魂儿果然不负众望,在狼群中算是佼佼者,每次都是它带领着大家,可就因为太过自信,让自己死在猎人的陷井里,紫岚只好再把希望放在小儿子身上,可双毛人小受俩哥哥的欺负,它只是一副奴像,紫岚通过打骂它才使双毛英勇起来,眼看双毛向狼王发起的挑战就要成功时,只听狼王一叫,便唤起了双毛以前的记忆,死于狼口之中。紫岚快绝望了,可它一定要实现黑桑的遗愿,媚媚正处于狼的配种期,紫岚只好为媚媚找一头强壮的狼,才能有好的狼仔,可媚媚却和狼群中最奴性的公狼吊吊疯在一起,紫岚只好将吊吊咬死,媚媚却整天不吃不喝,紫岚只好自己实现。可因为紫岚因教育儿子,现的很憔悴,中年狼已变成老年的模样,但这匹强壮的狼和媚媚生了狼仔,紫岚终于为了保护媚媚的狼仔而和鹰一起坠入悬崖。文章最后一句是但愿这一窝狼仔中能有一只成为狼王。
母狼紫岚的一生是痛苦的,为了使儿子当上狼王,不惜一切代价,至自己的生命。她的不顾一切使它葬送了自己的命,这种品性不是我们该学的,这样害人也害己,当然它的3个儿子也很可怜,不是说它们死的惨,而是它们只是为了完成父亲的遗愿而生,是它们母亲操纵着它们的命运,不能按自己的愿望及生活方式,不能像别的狼自由自在。媚媚是其中幸运的,她是自由的,到最后这个家庭只有她一人能够活下来。
题目取为狼王梦,我想是因为这不是现实,而是一个梦吧。最后狼仔也是在睡梦中,与前面相互照应,那么狼仔中是否有一个能成为狼王呢?我只希望,而不是强迫,希望媚媚能懂此理。这里巧设悬念,让我感到意犹未荆
因读书而生动,因读书而精彩,因读书而进步,因读书而收获,这就是我们的2006。
通过读书,使我认识到一个人只要热爱读书,就不会失去求真、求善、求美的希望和力量,是啊!一篇《卖火柴的小女》,女会为我的人生涂抹上人道主义的亮丽底色;一句人之初,性本善,会陪伴我一辈子做个好人。
我们爱读书,才有未来,和-谐世界必然是一个读书的世界!
《中国文脉》读后感_高三读后感1500字
车窗外是绵延的山脉,高低起伏,各有其态。遍布竹海的高山少不了几许裸露的山脊,却也不觉突兀,黄褐色的土壤与竹的墨绿相衬,颇有几分相映成趣的味道。这,或许便是一种脉吧?一种自然的脉,有起有落,或有断裂,却依然浑然一体。这,又多像余秋雨先生在《中国文脉》中所提到的文脉啊。不过是一个有形而一个无形罢了。
所谓文脉,在余秋雨先生看来,便是一个减法。依我所想,所谓减法,便是由加法演变而来。如若没有余秋雨先生那般多的底蕴,没有巨人之肩的高度,便也不会有这文脉一说了,更遑论余秋雨先生那种手握斧钺大胆取舍的果敢与对文化的敏锐洞察之深刻。
全文从太过古老以致无法考究的神话开始,带领我们穿越一个个朝代,领略朝代中各个文采魅力均是惊艳绝伦的著名文人,探寻他们的内心,了解他们的生平,追随他们的足迹,直至今朝。而将这一切串联后得到的,即是余秋雨先生所说的文脉。
初论及文脉,我不能说一无所知,但也大略明白约是如山脉一般的、专属文化的一条脉络。然而却从未想过这脉络中涌动的是什么,或者说是什么组成了这脉络。那么,是什么呢?是文人吗,还是所谓文化呢?
我自是没有余秋雨先生那般幸运,家门前的大山里还能有幸遇到古旧的藏书阁,但毕竟,家附近还是有山的。怀揣着对脉的一种敬意,我登上了山。在山顶俯瞰,俯瞰山脉,也俯瞰林立的楼房。入目密布的楼房,假若城市是一种脉,那楼房该是这条脉的基础。那文脉的基础是文章么?是诗词歌赋么?不,我想不是,文脉的基础当是文字,是余秋雨先生口中的笔墨之雏形。因它只是墨色端庄的方块字,还未曾拥有那种恣肆壮美的体态与内在。
余秋雨先生认为,笔墨是用来书写历史的,它贯穿了古今,述说了一代又一代的传奇。没有错,笔墨的确承载了历史,但在我看来,在看了《中国文脉》一书后的我看来,承载历史真正内涵的,却是文字,笔墨真正能代表的,不过是当代人的一种精神罢了。我从未觉得自古以来的文人是文脉的全部,对我而言,文字才是全部。
在书中随余秋雨先生的思潮,随历史的波涛,我见过了太多文人一生的足迹、坎坷和辉煌。没错,他们是笔墨的传承者,他们也用自己的精神书写了历史,但是,倘若没有文字,历朝历代的文人们又何以书写呢?笔墨于我,不过是文字的衍伸,是一种更具国人内心真情的文字。但换个角度,笔墨又是文字的升华,用文字来讲述情感,或许需要很多描写,而笔墨,也许只需几许。也因此,笔墨和文字成为两种不同的体系,尽管它们本是同源,同是用于表达国人内心真情。当然,文字更深得我心。
我无意感慨,但眼看这时代,笔墨除了成为文档中字体一栏的固定一员,也并无太多用处,并不为大多数人钟情。尽管政府提倡学写毛笔字,学习这种笔墨,可是真正喜爱它,不将它视为一种无奈的任务,抑或是炫耀的资本的人,又有多少呢?我不否认在千千万万人中,总有那么些钟情于笔墨的人们,但需要我们灌注情感、花费大把时间和精力的笔墨,除了那些真正有底蕴、有阅历的人们,又还剩多少呢?
故而,我更为看重文字。
无论多少年过去,文字依旧是人们表达、体现情感的主要方式。这种方式从国人出生开始,由身边人引导;上学,又转变为谈吐和作文;工作,又演变成所谓论文的存在;再过几年,它又成为你抒发内心愁绪和欢乐的表达方式。就这样,文字成为证明国人生活阅历、文化内涵,抒发国人内心情感的几近唯一的方式。墨色端庄的方块字牢牢占据了绝大多数国人的内心,国人惯于用此表达,也钟情于用此表达。这种表达,往往成为中国历史上浩长文脉中不可或缺的文化篇章神话、楚辞、汉赋、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直至近代、现代、当代的散文、新诗、小说等等。也正是因为这种表达,专于文字的表达,使得文字无可替代地成为中国文脉奠定的基础。
至此,我终于解开困扰我内心许久的谜题,明白在我心中文字才是文脉之基础。中国自古以来流传的端庄方块字是有无穷魅力的,仅一个字,就可以从它的变形中发现无数奥妙。而当文字一个个汇聚在一起,成为文章的时候,文字就仿佛是你的心,它连接了现实世界和精神世界,在四维空间和二维平面中架起沟通的桥梁,这才是文字真正的精华所在,也是其独特的魅力所在。
文字的传承,文化的传承,生命的传承,生生地担起了中国的文脉。
行走在这条文脉之上,领略文字的伟大,虽从不曾妄图将自己与文脉相接,但却深深地明白,文字仍在,文脉永存。
文字中华民族的根源,中国文脉的基础,深深根植在每个中国人内心的中国之魂。
《勇敢而清醒的女性》作文1500字_高三读后感
—以《飘》中主要女性人物为例书评
引言:不少人在看过《飘》以后,被斯嘉丽对明天永怀热忱的品质打动,而笔者认为:本书最令人钦佩的女性人物是玫兰妮。
摘要:本文将通过对斯嘉丽及玫兰妮的性格剖析,从两位女性对爱情的态度、对生活磨难的态度及周围人对她们的评价等方面来进行阐述和对比。论证引言所提出的观点。
在刚刚开始阅读《飘》的时候,相信大家都和我一样,对玛格丽特大胆奔放的文字感到既惊艳又羞涩。她拿着手术刀,把女主角斯嘉丽的内心世界坦然地解剖给读者。斯嘉丽从来不是什么名媛淑女,她热烈,有心计,利用自己的美貌为所欲为,想让全天下的男子都拜倒在她裙下。她不顾世俗,愿为爱付出一切。她像我们,却又完成了太多我们不敢做的事情。斯嘉丽的绿色眼眸,闪耀在每一个读者的梦里。
斯嘉丽的魅力还不止于此。当亚特兰大被北军包围,成了一座死城,玫兰妮即将生产,斯嘉丽只能留下。瑞特在战火中抛下她,她不得不靠着自己赶车回塔拉庄园,穿过封锁线,带着一个可能会死在半道上的产妇,一个孩子。历经千辛回到家园,却得知父亲疯癫,母亲病逝……命运的巨浪不停地拍倒斯嘉丽,可她却一次又一次地站了起来,而且一次比一次更坚定。
然而当斯嘉丽嫁给了瑞特,终于过上了富裕生活之后,我对她的感情也渐渐变化。她挥金如土,结交狐朋狗友,弃母亲的教诲于不顾。南方人都恨透了她,评价她为荡妇、贱人。她对自己的儿女漠不关心,只知打骂。当她旺盛的生命力,不屈的品格,在优渥生活中日渐失色时,她的魅力也在消褪。
斯嘉丽战胜了厄运,战胜了贫穷,却没有时间去和自己的内心对话。每一位读者都看得出来。瑞特和她才是天生一对,她却固执地认为,自己深爱着阿希礼。到头来,却发现自己念念不忘是名为“阿希礼”的幻象。而瑞特只能将对她的爱转移到女儿美蓝身上,美蓝死去之后,他对她的爱也磨灭殆尽。
玫兰妮的形象一直是苍白柔弱的,斯嘉丽从一开始便憎恶她,说她:“不敢向一只鹅吐口水”。与斯嘉丽的热情洋溢比起来,她是那样的弱小纤细。却又在需要她的时候,爆发出强大的生命力。在斯嘉丽枪杀北佬的时候,玫兰妮的表现让我大吃一惊:“她从玫兰妮温和的声音和柔顺的意志后看到了寒光森森”。
在重振塔拉庄园时,玫兰妮不顾病弱的身体,去棉田里摘棉花,和斯嘉丽相互支持,等待阿希礼的归来。她的勇敢,纤细却坚定,在她的身上有着斯嘉丽母亲埃伦的影子。也正是玫兰妮的平淡苍白,与斯嘉丽的绚烂热烈交相辉映,给读者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在爱情上,玫兰妮一直深爱着表哥阿希礼。他们是一个世界的人。喜欢莎士比亚,喜欢幻想,喜欢安静宁和的生活。她是个几近圣母的女子,一直对自己身边的人报以纯洁的信任,即使阿希礼的妹妹印地亚和流浪者阿尔奇共同检举斯嘉丽和她丈夫的私情,她也愿意相信自己深爱着的斯嘉丽永远不会背叛她。我像斯嘉丽一样以为,她是“脑筋有问题”。
直到小说结尾,玫兰妮弥留之际,她对斯嘉丽说:“阿希礼——没有实际经验。照顾他吧——斯嘉丽,可是——不要让他知道。”要不是死亡来临,她永远也不会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原来她一直明白阿希礼的本质,知道他还耽于过去,不肯面对现实,不肯勇敢地做出改变。她一直做的,就是在他身边帮助他,做他背后的小女人,从不对他指手画脚。爱他,却不让他知道,这是多么崇高无私的爱情。
玫兰妮爱他,爱的是他的灵魂,连同他的不堪和缺点。她的话让我明白,玫兰妮一直是清醒着的,她明白自己身边的每一个人,不论事实如何。但还是促使自己去爱他们,忽略他们的缺点,聪明的她还是愿意去把斯嘉丽崇高化,天真地信任她和阿希礼。
小说下册,当读者的视角随着人物一同慢慢褪去少年的青涩,历经战火,洗尽铅华,玫兰妮的魅力也逐渐显现。瑞特说,她是整个亚特兰大一切正气的灵魂和核心。老亚特兰大人也把她当作社交的中心。这不是没有理由的。玫兰妮温和慈爱,意志坚韧,连斯嘉丽的一双儿女都分外喜欢她,从她身上找自己母亲所不具备的母性光辉。
小说尾声,瑞特再也不想要斯嘉丽的爱,他又一次离他而去。斯嘉丽倚在栏杆上,目光坚定,说:“明天我一定要想办法去得到他,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不知多少人将之奉为座右铭,我却从中阅出无尽的苍凉。真的还会有新的一天吗?激动人心的口号后面深藏着的,是自欺欺人和对过去的无可奈何。
倘若斯嘉丽能够早一些清醒过来,是不是就不会有这样的结局。多少次我认为,她这次总该对阿希礼死心了吧,她却总是一次次奋不顾身,想要捞那个水中月。
精明如斯嘉丽,看透了他人的弱点,却看不透爱情;玫兰妮看透了,选择用天真的信任来以不变应万变,成了整部小说里最睿智的女性。
掩卷沉思,不禁怅然。人人的心里都住着一个斯嘉丽,她勇敢又莽撞、热烈又自私,为了爱情甘愿献出自己的所有。但我总觉得,作为女性,我们更应该学会做玫兰妮。在追逐自己所爱之前,我们先要明白,自己爱的是什么。要学会清醒地去爱、恨。即使爱得“死去活来”,也要日复一日地检视自己的心,和告诉自己为什么而爱。
阅读《平凡的世界》有感_高三读后感笔记1500字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关于路遥先生反映建国初期社会状况的书籍,它给了我很深的启迪,也让我印象深刻,这本书的名字叫做《平凡的世界》。
看完《平凡的世界》后,已将近子夜,脑中已经差不多混沌一片,想不起来是什么样的感受,只是闭上眼睛便看见孙少平在悟得了人生的意义以后,幸福的向着属于自己的地方跑去,在他的脑海中,是那个美丽而善良的惠英围着红色的头巾带着系着鲜红色红领巾的明明站在山坡上迎接着少平的归来,他们是那样的幸福,那样的安宁,那样的坦然,那样的纯净。
虽然相比于大都市中的一切,以及妹夫吴仲平为他安排的前程那样让很多人憧憬的荣耀,但是,他们的幸福,他们的人生,作为普天下最为简单、最为原始、最为朴实的一种状态也是最为安全最为幸福的一种状态,那里的城堡中的主人就是他们自己,平凡的人生就是如此,没有闪亮的星,但是却因为有了素雅的云,一切仍旧具有朴实无华的美。
在当下的浮躁社会中,很显然,大气凛然已经有点由于锦上添花的美而变得让人有些疲惫,但是平凡的世界不一样,平凡的世界,平凡的人生,本来就是如此,这就像是一杯清水给茫茫浊世带来了几分清凉与慰藉,让在繁忙与俗物中苦苦纠缠的人们可以暂且抛下一切烦恼,可以忘记自己现今的荣辱,而回忆起曾经最为纯真最为朴实无华的那个年代,让人们懂得,即使作为一个平凡人,亦会有平凡人的人生之幸福所在。
《平凡的世界》对人物描写的造诣之高可以说是空前绝后,并且贯穿人生的哲理于其中,发人深省。所有的人物都处于一个社会的变局之中,谁也无法预料下一步情节的发展。老实善良的少安,终于不再局限于背向蓝天面对黄土的以农为本的生活,开砖窑、包砖厂,谋求新的致富之道;热情洋溢的少平终于背乡离井,以矿山为归宿。都是人生旅途上,开始迈出了新的一步,他们不是生活中的强者,他们身上不可能没有旧的传统,但他们能够冲破旧有的樊篱,选择应走的道路,求得自身来自价值的确立。
这既是对历史性变化的追踪,也是当代青年选择人生道路的情绪体验。要说本书的成功之处在于人物的塑造,无庸质疑绝对是大众认可,不过在细品这部书后我发现路遥先生原来还在书中加入了不少的浪漫主义元素,这在孙少平在失去了田晓霞后精神迷离而遇见外星人,以致于出现第三类接触这一场景的充分体现了出来。孙少平含混不清,心智丧乱。凭借自己的一点阅读与外星人交谈,当然内容的确是太内性化了。竟能使外星人使用黄原方言进行沟通,尚且不说路遥先生用笔之高,光这一点便可看出孙少平用情之深,人物性格一览无余。希望得到满足,还有比这种手法更无奈又更好的吗?
这部书还有一大看点便是它的时代性。从建国初期直至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再到后来,无一不体现了社会鲜明的时代感。农村生产体制的改革,把孙少安拥上了可以施展本领的舞台。然而面对纷至沓来的矛盾,他的内心里又布满着起伏不已的冲撞,这种冲撞打破了他艰苦创业的稳定心态和持重而行的品格,使他在时代转变中走上了重新选择的新路。
孙少平在变革的时代中经受着诸种社会冲突对自己内心世界的反复冲突,而且通过每一次冲击迫使他进行着不断的思考。这思考中溶入他对社会,对人生的观察和体验,也渗透着他对自身价值的估价,能从中感受到一种人格的力量。一种在复杂时世中不随波逐流、不寄人篱下、不甘平庸的生活追求和人生追求。从中流露出深沉、深厚的人性美和人情美。书都是读书人写的,所以读书人总是喜欢把自己的影子或者写成怀才不遇,或者写成大器晚成,或者写成心远世事的高人隐士。这其实只是读书人的理想,或者说是一厢情愿,而其实这些都是不真实的,都只是阿Q式的自欺。人在平凡的世界中的生活是扎实、踏实、现实、真实,真正读书人在平凡的世界中的生活是有既定目标、正确方法、坚定信仰与持之以恒的努力,这些才是我所认为平凡世界里平凡人真正实践经历的社会生活,否则只会被这生活吞没自失其身。
读完路遥先生的这一着作后,我的心如同书名一样,平静又平凡地接受了平淡的结局。但是,在这平凡的世界里,却隐藏着一些不平凡的东西。当生命的搏斗,命运的抗争,精神的洗礼,社会的变迁,爱情的萌动等第诸多人性交织在一起的时候,就是一种不平凡。
在平凡的世界里,我们以平凡的方式平凡的存在着,诠释着不平凡的人生。
在细雨中呼喊作文1500字_高三读后感
这是我看余华小说的第三本。前面看过的两本分别是《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其实每次读完都有挺大的感触的,但是当我想用一些文字记录下来的时候,脑子里却是一片空白。所有的内容似乎被作者洗涤,留下了一个空荡荡的我在回忆着书中的点点滴滴。
书中的“我”经历了从出生到成长到离开到回去的过程。一生中遇到了许多人,“我”以真心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也换来了无数个短暂的友谊。
在“我”寻求友谊的过程中,也遇到过很多伤心绝望的事情。苏杭的背叛与毒打令“我”苦不堪言,甚至于感激那段日子,高高在上的苏杭跟“我”友谊的决裂。“我会因为寂寞而难以忍受空虚的折磨,但我宁愿以这样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自尊,也不愿以耻辱为代价去换取那种表面的朋友。”“我”当时内心的绝望和撕心裂肺的痛苦或许只有经历过同样背叛的人才能体会得到。
“总之当我们凶狠地对待这个世界的时候,世界突然变得温文尔雅了。”好友苏宇遭到了当时黑暗社会的迫害,作为他的朋友,“我”与时代保持对立,毫无畏惧。能够同甘共苦的友情才经得起岁月的考验。
“我”的另外一个朋友鲁鲁是个小小的孩子,他的身边总有无数人欺负他。他幻想着自己有一个高大威猛的哥哥一直在暗中保护着他,并以此来威胁那些欺负他的人。可是当他们知道鲁鲁所谓的哥哥不过是他自己臆想出来的,他们变得变本加厉起来。
此时此刻,“我”就站在不远处看着他们欺负鲁鲁。对友情的维护让“我”鼓起勇气,赶走了那些欺负侮辱鲁鲁的孩子,并让鲁鲁告诉那些人,“我”就是鲁鲁的哥哥。可是,鲁鲁所有美好的幻想都被打破了,他怎敢承认自己还有一个这样的哥哥呢?“我”从鲁鲁的眼神中再一次地看到了那种对友情的绝望,这种绝望令“我”寒颤。
文本最令我痛心的部分是作者写下祖父的那一段。在我眼里,他的祖父是一个特别了不起的人物。孝敬自己的父母亲,关心对待自己不是很好的儿子,受到了“我”以及其他孙子的爱戴。如果不是因为社会现实的缘故,祖父应该是一个特别幸福的人。
然而,现实的无情毫不犹豫地在祖父极其家庭中劈下了一道闪电。带着母亲落荒而逃的那一段:“直到后来的一个夜晚,精疲力竭的孙有元脱离了人流,将我曾祖母放在一棵枯萎的树下,自己走远去找水后,他才不用再背着母亲奔走了。连日的奔波让我虚弱不堪的曾祖母,在那棵树下一躺倒就昏昏睡去了。”无奈放下母亲去打水的那么一点点时间里,活着的母亲就被一条野狗咬死了,面目全非。
看到这段文字的时候,我真的痛心疾首,眼泪止不住地往外流。脑海中闪现着无数个曾祖母被吞噬的画面,残忍至极。真的难以体会作者是以怎样的心情以及在什么样的背景之下写下这段文字的。
“祖父晚年的形象就像一把被遗弃的破旧椅子,以无声的状态期待着火的光临。”祖父的晚年一直在纠结悲伤痛苦之中度过。他天天叫唤着自己即将死去,躺在床上哼哼唧唧。他打算绝食把自己饿死,可是肚子承受不了儿媳送来的饭菜的诱惑。祖父只不过是不想给当时一贫如洗的家庭再增添任何负担。想死却又死不了,整天被自己的儿子嫌弃。在临死时,儿子却手舞足蹈,发出了“终于死了”的兴奋感。多么讽刺的一个画面啊!
“孙有元经历了冗长的低声下气之后,在临终之际令人吃惊地焕发了他年轻时的蓬勃朝气,从而使他生命的最后那部分显得光彩照人。这个垂暮的老头,以他最后烛光般的力气,竟然去和那连日阴雨的天空较量。”
“我”在六岁时离开了南门,被一个城市里的家庭所领养。小小年纪的“我”就懂得这个世界的待人之道。我用自己的勤劳和诚实的品格换来了养母的喜爱,在城镇扎根,认识了为数不多的朋友。可是却也遭受了别人的陷害。所谓的为人师表在那个时代的笼罩之下却显得那么微不足道。
文本中也不乏幽默风趣的句子:“将他的讲义摊开放在我的桌上,双手撑住我的课桌,唾沫横飞地讲着。我倾听时,仰起的脸上饱尝了他的唾沫,犹如在细雨中听课。而且他还能时时发现自己的唾沫已经飞到了我的脸上,于是他时时伸过来沾满粉笔灰末的手,替我擦去他的唾沫。往往是一节课下来,我的脸就要像一块花布那样色彩纷呈了。”
读到这儿的时候,我的脸上露出了少有的笑容。可是冥冥之中,内心却有一阵痛楚感伴随着我,似乎看到了后来“我”被两个成年人陷害却只有养母相信我的场景。
回到南门之后,作者写下的文字才让我明白了这本书名的含义。稍作摘录:“我看到了远处突然升起一片火光,越来越大的雨点与那片火纠缠起来,燃烧的火不仅没有熄灭,反而逐渐增大。就如不可阻挡的呼喊,在雨中脱颖而出,熊熊燃烧。”
之所以写下了这些文字,是因为我觉得这本书跟前面两本是有很大程度的不同的。我读完之后最真实的感受就是不真实。特别是作者关于死亡的记录。慢慢回想起那些人物的死亡过程:苏宇、祖父、养父王立强……他们的死亡看起来就像是一部悬疑剧,让人捉摸不透,却又深表心痛之感。
最后依然以文本来结束:生命在面对消亡时,展现了对往昔的无限依恋。每个人都是畏惧死亡的,无一例外。
浅析王琦瑶作文1500字_高三读后感
作家三毛说过一句话:“世间万物的来和去都有它的时间,刻意去寻找的东西往往是找不到的。”还有《乱世佳人》中的一句:“你把自己的幸福拱手相让,去追求根本不会让你幸福的东西。”我认为这两句话在适合不过王安忆笔下的王琦瑶了。
王安忆笔下的王琦瑶出生于旧上海的弄堂一个普通平凡的家庭。她纯洁而且易碎,她在小小的年纪,心里就充满着大大的梦想,她不甘于平淡的市井生活,她喜欢被镁灯闪耀的感觉,她喜欢漂亮的衣服,喜欢漂亮的头饰和戒指。而这些美丽奢华的事物是她普通家庭所不能带给她的。所以她一直算计她自己的生活,想要成为更好的人,她连自己的朋友都是经过精心挑选的。她想通过自己的美貌,挤入上海的上层社会,追求浮光掠影、纸醉金迷的上流生活。是的,因为她的美丽外貌震惊了上海,所以她成功的进入了上海上层社会,成为了上海十里洋场繁华社会的“三小姐”。也就因此她放弃了一直对她好的程先生,转身投入了李主任的怀抱。其实王琦瑶并不是爱李先生的金银钱财,她有亲人有朋友,也有爱她的程先生。她也并不贫穷,她在闺阁里不缺吃不缺穿,她之所以委身于李主任,是因为李主任是上流社会人士,他有着王琦瑶所羡慕,所没有的东西。李主任会带给她一种自身价值实现的感觉,是一种在她心中她人生的质的飞跃。
其实王琦瑶跟了李主任后,她就被安排在了爱丽丝小屋,成为了被人豢养的一只笼中的金丝雀。只是一只仅仅供人欣赏的金丝雀。。。。。。她在爱丽丝小屋中等啊等啊,等来的却是上海的沦陷,朋友们的告别和李主任的不辞而别。最后就只剩下她自己和李主任留给她的一盒金条。
王琦瑶是一个家庭观念淡薄的人,似乎她与家人之间是有隔阂的,与家人的感情是寡淡的。自从她成为李主任的金丝雀后,她的父亲气的不与她来往,甚至不愿认她这个女儿。她的母亲也只是来看过她一两回。而且在上海沦陷后,她并没有回家,而是自己一个人逃往了邬桥乡。在乡下,她遇见了书生“阿二”,经历了一场短暂的更像恋爱的恋爱,然而王琦瑶已经不是少女时代“上海三小姐”的王琦瑶,她已经历得太多,而涉世未深的阿二注定不会真正了解她,他们像是在风雨的间歇里共处屋檐下的路人,很快便匆匆告别。后来,王琦瑶又回到了上海,,靠着给人打针的微薄收入,她隐姓埋名地生存下来,并经营出了她自己的那个小小的地下沙龙。还与康明逊、混血儿萨沙之间产生了不无荒唐的“爱情”,并生下了一个没有名义上的父亲的女儿。在女儿长大后,她参加怀旧舞会认识了喜欢老上海味道的年轻人老腊克。可是老腊克只是想从她身上领略老上海的风情而已,所以在老腊克想回归正常生活后,王琦瑶想用仅剩的那盒金条留下老腊克,可惜最终老腊克还是抛弃了她。最终也因为这盒金条而招来了杀身之祸。《长恨歌》结局最后写到“鸽子从它们的巢里弹射上天空时,在她的窗帘上掠过矫健的身影。对面盆里的夹竹桃开花,花草的又一季枯荣拉开了帷幕。”一个经历一座城变化的女人就这样死去,老上海的文化风情也随着王琦瑶的死亡而消失。
王琦瑶是一个具有新思想的女性。她想要靠自己,去实现自己的愿望,过上更好的生活。可是她的行动无一不是在依靠男人。她就像水中的浮萍,漂泊不定、无依无靠。男人在她的生命里充当了能让她停靠的港湾,可是每个男人自私、懦弱、虚伪让她的人生经历坎坷不平。所以女性的命运必须由自己来把握,依靠男性来改变命运只能是女性的一厢情愿却不切实际的幻想。
王琦瑶是一个可怜亦可悲的人。王琦瑶在错误的时间遇上了对的人,然而却放弃了他。她可悲的自尊心和固执,让她明明知道自己的选择错了,却要强颜欢笑,对别人说自己过得很好。她给自己编造了一个美丽的梦,沉浸其中,一步步走向堕落,最终深陷泥潭。
她如风中落花,随风而逝,落入泥潭,染上尘埃。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_高三读后感1500字
《海底两万里》的作者儒勒.凡尔纳,他的惊人之处不但只是他写的夸张,动人而富有科学意义的小说,更惊人的是他在书中所写的故事,尽管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已不足为奇,但是在凡尔纳的时代,人们还没有发明可以在水下遨游的潜水艇,甚至连电灯都还没有出现,在这样的背景下,凡尔纳在《海底两万里》中成功的塑造出鹦鹉螺号潜水艇,并在小说发表25年后,人们制造出的真实的潜水艇,与小说描写的大同小异,这是怎样的预见力,所以说凡尔纳作品中的幻想都以科学为依据。他的许多作品中所描绘的科学幻想在今天都得以实现。更重要的是他作品中的幻想大胆新奇,并以其逼真、生动、美丽如画令人读来趣味盎然。他的作品情节惊险曲折、人物栩栩如生、结局出人意料。所有这些使他的作品具有永恒的魅力。
《海底两万里》写于一八七0年,是凡尔纳着名的三部曲的第二部,第一部是《格兰特船长的儿女》、第三部是《神秘岛》。这部作品叙述法国生物学者阿龙纳斯在海洋深处旅行的故事。这事发生在一八六六年,当时海上发现了一只被断定为独角鲸的大怪物,他接受邀请参加追捕,在追捕过程中不幸落水,泅到怪物的脊背上。其实这怪物并非什么独角鲸,而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船。潜水船是船长尼摩在大洋中的一座荒岛上秘密建造的,船身坚固,利用海洋发电。尼摩船长邀请阿龙纳斯作海底旅行。他们从太平洋出发,经过珊瑚岛、印度洋、红海、地中海,进入大西洋,看到许多罕见的海生动植物和水中的奇异景象,又经历了搁浅、土人围攻、同鲨鱼搏斗、冰山封路、章鱼袭击等许多险情。最后,当潜水船到达挪威海岸时,阿龙纳斯不辞而别,把他所知道的海底秘密公布于世。书中的主人公尼摩船长是一个带有浪漫、神秘色彩,非常吸引人的人物。尼摩根据自己的设计建造了潜水船,潜航在海底进行大规模的科学研究,但这好像又不是他这种孤独生活的惟一目的。他躲避开他的敌人和迫害者,在海底探寻自由,又对自己孤独的生活深深感到悲痛。这个神秘人物的谜底到了三部曲的第三部才被揭开。这部作品集中了凡尔纳科幻小说的所有特点。曲折紧张、扑朔迷离的故事情节,瞬息万变的人物命运,丰富详尽的科学知识和细节逼真的美妙幻想融于一炉。作者独具匠心,巧妙布局,在漫长的旅行中,时而将读者推入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时而又带进充满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波澜壮阔的场面描绘和细致入微的细节刻画交替出现。读来引人入胜,欲罢不能。
就这样,我怀着一种崇敬的心情,开始和书中的主人翁探险者博物学家阿尤那斯,乘坐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他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鹦鹉螺号的主人尼摩船长是个性格阴郁,知识渊博的人,他们一道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遇见了许多罕见海底动植物,还有海底洞穴、暗道和遗址,其中包括着名的沉没城市亚特兰蒂斯,这个拥有与希腊相当的历史文化的文明古国。鹦鹉螺号从日本海出发,进入太平洋、大洋洲,然后到达印度洋,经过红海和阿拉伯隧道,来到地中海。潜艇经过直布罗陀海峡,沿着非洲海岸,径直奔向南极地区。然后又沿拉美海岸北上,又跟随暖流来到北海,最后消失在挪威西海岸的大旋涡中。在将近十个月的海底旅程中,鹦鹉螺号以平均每小时十二公里的航速,缓缓行驶。我觉得我自己也随着尼摩船长和他的客人们饱览了海底变幻无穷的奇景异观。整个航程高潮迭起:海底狩猎,参观海底森林,探访海底的亚特兰蒂斯废墟,打捞西班牙沉船的财宝,目睹珊瑚王国的葬礼,与大蜘蛛、鲨鱼、章鱼、博斗,反击土着人的围攻等等。书中都包容了大量的科学,文化和地理,地质学。阿尤那斯在航行中流露出他对尼摩船长出类拔萃的才华与学识的钦佩。但在引人入胜的故事中,还同时告诫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重视防止被坏人利用、危害人类自身危机的行为;提出要爱护海豹、鲸等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观念。这些至今仍然热门的环保话题,早已在两百年前就有先知者呼吁,可见留下有关人类正义更深层次的思考,才是此书让读者感受丰富多采的历险和涉取传神知识后,启发我们以心灵更大的收获。
终于说到尼摩船长了,这个谜一样的人物一样为此书增色不少,他可以为法国偿还几百亿国债,看到朋友死去会无声地落泪,会把上百万黄金送给穷苦的人,会收容所有厌恶陆地的人,会把满口袋的珍珠送给可怜的采珠人,会逃避人类,施行可怕的报复,他对人类有根深蒂固的不信任感,这个弃绝人世天才,我一向都是由衷喜欢这种人,对于尼摩船长无尽的痛苦,我总想探个究竟,我不明白,这样的人有着怎样的经历和出身,但我相信他是一个善良的人.
《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实在令我回味无穷。
红楼梦读后感作文1100字_高三读后感
我用目光碾过那本书,安静,顽固,浮华的尘土早在时光流逝中抹去,昨日的梦呓隐约中透露出这本红楼。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这一切的故事,不知道到底是真是假,是真的,它凄美得让人难以相信,是假的,它却真实得可怕。不过转念一想,又何必计较呢,若是看透了一切,这本书也就失去了它原有的魅力,我,宁愿在迷失中品读这本书。
贾家,宁荣二府,这是财富,权势的代名词,可其实有谁知晓,一入豪门深似海,宝玉,宝钗,湘云,包括黛玉,整日待在大观园里,吟诗赏花,固然风雅,可这并不是生活的全部。而且整日的限制,使得大观园里的人情感封闭地可怕,越压抑越多,爆发时什么都拦不住。
踏破时间,回首那一段缠绵凄苦的情史,一段大家族的落寞史,过去了却也过不去。初识黛玉,容颜惊艳,明眸皓齿,只是那双眸子却总是含满了泪水。宝玉,娇生惯养,却也才思敏捷,嬉笑不羁,却也纯真无邪。相见时的似曾相知,宝黛之缘,在相见的那一刹那早已注定。就在这大观园之中,宝黛互相的情愫至此开始酝酿,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上天注定的缘分,却也拗不过贾母的一语定音。
美黛终损,谁可知当时一怒摔玉只为伊人。焚稿时,有谁知道黛玉心中的苦楚,泪洒了一遍又一遍,宝玉却还蒙在鼓里,在为他和“黛玉”的婚事而欢天喜地,两处气氛差距之大,却能异曲同工地显示出两人之间的爱意。终于,终于,那个眼里常有泪水的绝代女子,最终含恨而去,黯然飘逝。而宝玉最后知道了真相,伤心欲绝,对一切都失去了兴趣,最终看破红尘,即使中了举人也无心再管,无人知道他去了哪里,后人只知道,原来的那个纨绔公子贾宝玉,身边再也没有那个叫林黛玉的佳人,一切,都结束了。
贾母是非常疼爱宝玉的,这一点毋庸置疑。只是她有她的观念,宝玉有宝玉的想法,碰撞之后,只得一切按照贾母的意思去办。
再去看王熙凤,她果敢,泼辣,心肠却也阴毒。她收受银两,逼死年轻情侣,逼死尤二姐,犯下的罪行着实不少。
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讲,王熙凤是一个标准意义上的女强人,她将贾府上上下下的事务处理地有条不紊,几乎没有出过乱子,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当家人的角色,而且最后王熙凤身患重病,还要处理贾府事务,最后被所有亲人背弃,死得也确实可怜。
贾府的丫鬟们也是构成红楼的重要元素,虽说是丫鬟,却也都是气质出众,富有才情的雅女子。袭人,鸳鸯,晴雯,妙玉,哪一个,不是令人倾倒的女子。
结束了这本红楼,内心却依然波澜起伏,是是非非,恩恩怨怨,都在最后的结尾诗中结束了......
弟子规读后感作文1500字_高三读后感
中华文明,上下五千年,经久不衰,因为它内在的灵魂震撼着我们,泛黄的纸张,透着墨香的文字,无不散发着智慧的魅力。圣人言喻,需我们时刻谨记。
以前只知道弟子规这本书,却未曾阅读过,近来观览,才发觉其中所教的做人道理之全面,字字珠玑,所幸此时拜读还不曾太晚。既读,心有所感,执笔写心意。
孝:百善孝为先。人生在世,不过百年而已,忙忙碌碌,岁月流逝。最怕的莫过于“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儿时的我们贪恋母亲怀抱的温暖,而今的我们不妨张开我们的臂膀,揽母亲入怀。
古人质朴,话出自真心,自然本性,全然尽显,孝敬父母,居于首位,而此传统更是历经千年不衰不减,深入国人心中。读这一部分的时候,我不禁边读边反思自己,书中所说自己可曾完好做到?且不说“冬则温,夏则清”就是最容易做到的“
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也没有做到!倒是父母牵挂我们的冷暖了。嘴中常说孝敬,落到实处却又不知从何做起了。生活中,我们也许不经意间会把情绪发泄在父母身上,面对最亲近的人总会如此放肆,然而我们那带刺的话会把他们伤害。你的孝不需要轰轰烈烈,人尽皆知,尽心尽力也可。读弟子规也发现,入则孝中所讲的常人皆可做到,做人做事,丧前丧后,寻常小事,方可见孝心。
悌:出则悌,兄弟之间,看轻些钱财,多一些忍耐,手足和睦相处,是为家和万事兴。
有句古话:手心手背都是肉。手足相亲相爱,父母最为欣慰。本是同根生,缘何相生嫌。可谓“兄道友,弟道恭;兄弟睦,孝在中”
长幼有序,不逾越,不放肆,尊敬长辈,称为教养。当今社会的礼仪虽然没有了古时礼仪的严格,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尊老爱幼,千年传承。
谨:行为举止,言谈服装,皆要得体。行正道,勿极端。洁身自好,谨慎遵行。读此章,感悟颇多,简单列出如下: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少年时光最为美,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韶光莫负,“老易至,惜此时”正值青春年少的我们,没有理由不珍惜。光阴易逝,待岁月过后,回首来时路,不遗憾。
日常生活中,即便是最基本的琐事也有规矩,做不好,规律易乱,注重仪表,给人以尊敬“冠必正,纽必结”生活有计划,小物品也要摆放整齐,乱则易忘。
不虚浮,不奢华,衣服朴素,简洁整齐便好。认清自己身份,不张扬,不虚荣,力所能及,守持家之道。知足常乐,不挑剔。年少方刚,爱护身体,不该碰的便不要碰,勿饮酒,不打斗;该做的便将它做好,知礼而行,即便是走路作揖也要合乎规范,不放肆、不无礼。
年少之时,也要有一份勇气,不惧困难,不退缩,正所谓“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洁常自污出,明每从晦来”
信:我们每个人都有两只眼睛,两个耳朵,一个鼻子也有两个孔,却独独只有一张嘴,这就要求我们说话要谨慎,谨言慎行,不无道理。
许出了诺言,便要做到。失言便失信,失信便失友。“话说多,不如少”话少无碍,话少不若话好。多些实话,少些花言巧语。
见贤思齐,见不贤内自省,佩服却不去嫉妒,“不如人,当自砺”努力提升自己,岂不更好?我们都不是完美的人,圣人也不是神人,当我们向着理想中的自己迈进时,不妨做到“闻过则喜”“知错就改”与与益友交,与损友远,入芝兰之室,远鲍鱼之肆。
泛爱众:人生天地间,机缘巧合使我们与身边的人相遇,既遇,不妨相亲相爱。生于世间,时刻拥有一颗善心,就如菜根谭中所言“花尚好色,人行好事”不记恨,不诽谤,以德报怨,以理服人。
亲仁:古人云: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所处的环境,周遭的人对我们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故应亲贤人远小人,圣人之所以为圣,必定有着常人所没有的才能品质,其实这一点我们都清楚,自然明白仁人与小人的区别,孔孟之道为人推崇,虽历经波折,却也日益强大,而夏桀商纣这些个奸诈流俗之辈却遭后人唾弃,其中之道理,想必都懂。
余力学文:只研究学问,却不肯力行,便似空中楼阁,虚幻浮华。若一味重视行动,忽略了对学问的研究学习,人便容易鲁莽行事。故而读书要读到实处,不尚空谈。下功夫读好书,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心态放平,摒弃浮华,奋发图强,循序渐进,踏踏实实,便可渐触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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