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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叛的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5-16 来源:互联网

背叛的读后感(集锦5篇)。

读书能让我们感受到心灵深处的快乐,读完作者的作品,部分情景一直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您是否对这本书印象深刻呢?以下是由编辑为您带来的背叛的读后感。

背叛的读后感【篇1】

原心不原迹,论迹不论心,论心天下无完人。夜深人静,一个人独处的时候,我们说三省吾身绝对是必要的,你可以毫无保留地去审视那个或许有些伪善阴暗的自己。但试想一个人能洞察另一个人的不光明,并且还试图要去评价这个人,把他见不得人的一面剥开了放在众人面前的时候,那种可怕无法可想。之前看三体,说三体人畏惧地球人思想的不透明。。。当我读到这儿的时候,我不禁感叹造物主的伟大,是他藏起这世上的善与恶,然后让我们在寻找中发现生活的乐趣。人为什么非得想着要去看透别人的心呢,那对你本身可能并无益处。你只需要去看别人在做什么不就够了吗。每个人心里都会有小九九,对这种东西的追问可能会让你发现他的伪善、自私、恶心。但你难道不要去感谢他即使自私,但还是为你做过的那些事吗。他自私的爱他自己,但他也给过你拥抱为你付出过。。。人之所以为自己是人骄傲,就是他们明明背负着罪恶和黑暗,但还是在尽可能地去寻找善,去弘扬爱。在信息时代,我们非常注重对个人隐私的保护,但试想你的身边有一个长着角,通过触摸你就能掌握你所有的秘密的人的时候,你会不会觉得活着没有一点安全感,活得不像一个人,你会不会想要这个人去死,带着你所有的秘密去死。好在,生活远远不像小说这么戏剧化。我为你在此时此刻根本无法看透我而感到畅快开心。

李这个人非常可怕。他的可怕不在于他有怎样的一颗心,不在于他敢意淫,他想杀人,他想得到他想要得到的一切。他的可怕之处在于他的心没有约束,他的大脑不经权衡,他想到什么就会毫无保留地去做,让想法变成现实。我们一直讲人要理性,就是说你在做一件事情的时候不只想到要满足自己当下的冲动,而是要考虑做这件事的后果是不是你能承担的。但李离这样的人太远。

非常佩服女主。当疾病的镰刀砍向生命的麦田,她想到死的状态比死亡本身更值得被人重视。她想到狼狈的活着的状态本身就是地狱,她希望可以保留自己的不美丽不被自己看到,不被爱着的人看到。如果有选择,她一定会选择让自己优雅的死去,而不是疾病缠身,被癌症夺去头发,被癌症夺去美丽,形影消瘦,面容枯槁,向她的姐姐一样。

背叛的读后感【篇2】

【樱桃核——死亡的祭品】

一个有关爱情和复仇的故事,善良和邪恶;人性和信仰的故事。

主人公伊格他曾拥有最完美的家世,纯洁漂亮的女友,是小镇人人称羡的对象。然而这美好的一切在那个雨夜彻底被改变了,他忍受着女友玛丽安的惨死给他所带来心灵的折磨,内疚,悔恨,愤懑充斥着他的内心。他还要忍受着世人异样的眼光,甚至是至亲的家人也变得冷漠无情,眼睁睁看着这个世界背弃他。禁锢的灵魂反复测试罪恶深渊的底限,黑夜无边梦魇惨酷鞭苔着内心的纯粹,期盼着苏醒片刻,企图挣脱堕天使赠与腥红的恶魔之角,这恶魔之角是那樱桃树下血红之月,不死的生命印痕。虔诚的教徒怀揣着苦难和冤屈在这无尽的黑暗中寻觅上帝,祈求光明,然而上帝已死,唯有化身为魔鬼去报复这世间的邪恶,随着复仇之火渐熄,他放下罪恶,终于得到解脱,灵魂重新与玛丽安在一起。

玛丽安是降落凡间的天使,纯洁无暇,始终散发着圣洁的天使之光。为了爱,为了成全,她甘愿编造一个善意的谎言,独自吞下命运的苦果。全书中大概只有在玛丽安这里可以看到人性的光辉;然而我想说的是:人生苦短,时光终有一天会将你我分开,在那日降临之前,为何不相守在一起呢?去珍惜,去享受生命所留给我们的每一天。我相信在她垂死之际,她心里是悔恨的,如果不是她自以为是的决定,就不会就此改变她和伊格的命运。

欲望与罪恶—-樱桃核是香甜的味道,也是死亡的祭品!

李,他是没有灵魂的恶魔。脑子里充满怨毒的魔咒,心早已被暗红的毒液浸透,贪婪与恐惧,情与欲已占据他的肉体。他把伊格和玛丽安对他的善意揉碎并践踏在地,他把对玛丽安的欲美其名为爱!内在虚荣心,欲望心灵根源让他选择了自我欺骗,不愿正视自己逃避的现实。自圆其说地找出一种合情合理的理由来将自己的不诚实、不想面对和逃避的现实轻松地抹杀,掩盖住内心真正的价值观,来给错误的观点和想法披上一件合宜外衣。欲望的火焰如同服食致命颠茄和乌头碱,与诱惑共舞着无可自拔。

生活就像离弦的箭,一旦射出就只能全力向目标飞去,不可能放慢速度,也不可能掉转方向。人们不知道这支生活之箭将射中什么,人们能做的就是跟着它全力向前冲!

背叛的读后感【篇3】

寒假里,我读了很多本书,有《一千零一个愿望》、《双角犀鸟》、《最佳拍档》等等,每一本书都让我回味无穷,尤其是《忠犬的背叛》这本书,在让我伤心难过的同时,也陷入深深的思考。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牧羊犬暴雪悲惨的命运,暴雪的妈妈丽莎是生活在牧场上的优秀牧羊犬,暴雪是丽莎生的第一只小牧犬,它鲁莽、勇猛、活泼,喜欢追随在妈妈身边撒娇,那应该是暴雪一生中最明媚快乐的时光。后来牧工老曹为了让它成为真正的牧犬,用尽几乎残忍的方式训练它,很快暴雪成为对主人最忠诚的奴才一样的猛犬,为了保护主人和牲畜,它咬死过毒蛇和金钱豹,也占胜过恶狼,它为主人立下了不少功劳,但在给失去意志的丽莎疗伤时,丽莎咬了主人,暴雪不顾亲情,为保护主人而咬死了母亲,人们无法原谅暴雪的杀母之罪,驱逐了暴雪,暴雪成了野狗,最终流浪在森林中度过悲惨的后半生。

暴雪的命运,有它自己的原因,它不该为了获得主人对自己的好感,冲动之下杀死母亲,但是牧工老曹在用棍棒、饥饿和蹂躏训练暴雪的过程中,也把暴雪作为狗的天性给扭曲了,他把暴雪训练成充满奴性、暴烈、凶残的杀手。暴雪一次次的狩猎猎物,我想不仅仅是为了得到主人的表扬和认可,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满足它被激起的深藏在血液中的野兽的欲望。

以人类的眼光来看,暴雪犯了十恶不赦的大罪,人们用棍棒追打这个杀母的逆子,使暴雪成了丛林野狗,但在暴雪的心中,它只是为了保护主人,它只是向主人表示它的忠诚,可是却遭到驱逐和猎杀,使它在孤独、凄凉中度过余生,也许它到生命的最后也不会明白主人为什么抛弃了它,这样结局,人类才是始作俑者。

这本书让我明白对待生命一定要慎重,从暴雪的角度来看,它并没有背叛主人,反而尽最大的努力保护主人,而以人类的道德标准来看,它犯了最大的禁忌,可是这种结果恰恰是人类造成,人的虚伪和狗的忠诚让我对人性与兽性、忠诚和背叛有了深深的思考。

背叛的读后感【篇4】

贤乃国之宝,儒为席上珍,士,我们现在经常称之为知识分子,一直在人类历史上扮演着十分特殊的角色。然而当我们把知识分子定位为从事教学、律师、新闻等职业的人员时,会怎么样呢?

知识分子是指运用其智力研究、反思和推测、提问以及回答有关各种不同思想问题的人士。智力劳动者的统称。一般说来,现代关于知识分子有三种定义。第一种定义是指以从事思想、著作以及精神生活等方面职业为主的人士;第二种定义主要来自马克思主义,知识分子是指从事教学、律师、新闻等职业的人员,这种定义在中国大陆比较流行;第三种定义指文化知识分子,主要指具有文化、艺术方面特殊才能的人,因其才能获得某种话语权,从而能够以这种话语权影响公众和其它事物的人士。

虽然知识分子这个词在中国出现的时间很晚,一九二一年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后才明确的提出知识分子和知识阶层两个词,但是马克思主义认为知识分子是一个历史的文化的范畴,作为一个社会阶层,它是在人类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和一定的文化条件下产生的。在不同历史时期和文化背景下,人们对知识分子的理解和界说颇为不同。在我国特定的历史文化背景和政治语境中,知识分子又是中国共产党的特殊政策的对象,其中的党外人士还是统一战线工作的对象,除了一般理论上的界说外,还有特定的操作性界定。

恩格斯指出:当人的劳动生产率还非常低,除了必需的生活资料只能提供微少的剩余的时候,生产力的提高、交换的扩大、国家和法律的发展、艺术和科学的创立,都只有通过更大的分工才有可能,这种分工的基础是,从事单纯体力劳动的群众同管理劳动、经营商业和掌管国事以及后来从事艺术和科学的少数特权分子之间的大分工。这就是说,知识分子是社会分工即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分离的产物。当代社会学大师帕森斯从结构功能主义出发,揭示了知识分子产生的文化根源。按帕森斯的看法,知识分子的产生有赖于两个条件:一是文字的出现,一是哲学的突破。因此,知识分子的功能主要是文化性的,他们所从事的是有关价值、观念、符号等文化性的活动,为社会建立一个文化性的意义系统。在一个文字被社会大众崇拜的社会里,知识分子才能成为一个阶层,一个身份集团。从这个角度看,知识分子应当是文化事务专家,而不仅仅是一般的脑力劳动者,或者说知识分子是脑力劳动者中关心并从事创造、阐发、传播文化价值的那一部分人。马克思和恩格斯可算是典型的知识分子,他们创立了科学社会主义学说,揭示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号召无产阶级充当资本主义的掘墓人,敲响旧制度的丧钟。马克思和恩格斯被尊奉为无产阶级革命导师,但是他们并非来自无产阶级,其真正的社会成分是知识分子。就此而言,知识分子又是社会的自我批判力量及大众的代言人。由于知识分子总是批判他身处的社会,因此,他与政治权威总是具有先天性的紧张关系。大体说来,在近现代西方语境中,知识分子有三个基本特征:第一,受过专门训练,掌握专门知识,懂得使用象征符号来解释宇宙人生;第二,以知识为谋生手段,以脑力劳动为职业,形成一个与社会中其他阶级不充分整合的、不依附于现存体制的、自由飘游的、相对独立的社会阶层;第三,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对时政采取批判态度,对现状往往不满。

而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知识分子没有作为一个独立的群体存在,而是作为士的一部分,那么在传统中国语境下的士与知识分子又有什么似曾相识的感觉呢?

士,上古掌刑狱之官。商、西周、春秋为贵族阶层,多为卿大夫的家臣。春秋末年以后,逐渐成为统治阶级中知识分子的统称。战国时的士,有著书立说的学士,有为知己者死的勇士,有懂阴阳历算的方士,有为人出谋划策的谋士等。其中谋士、文士与现在的知识分子有最多的相似处:

《韩诗外传》卷七说:君子避三端:避文士之笔端,避武士之锋端,避辩士之舌端。这里把操笔杆的称为文士。早在战国之初,墨子就曾对文士的特点与文士的不同类型作过划分,他说贤良之士厚乎德行,辩乎言谈,博乎道术。德行、言谈、道术应该说是对文士的类分。第一类可称为道德型,这一类的士把道德修养作为奋斗目标。因此当时有不少人从道德品质意义上给士下定义或概括士的特点和本质。如孔子说:士志于道。《吕氏春秋正名》记尹文与齐王的对话:尹文曰:今有人于此,事亲则孝,事君则忠,交友则信,居乡则悌。有此四行者,可谓士乎?齐王曰:此真所谓士已。第二类可谓之为智能型,这些人重在知识和学以致用。第三类可谓之技能型,这部分人又可分技艺之士、商贾之士、方术之士三部分。技艺之士指有一技之长和专门技能的人;商贾之士指经营工商业之士;方术之士指卜、巫、相面、看风水、求仙药之类的士人。另外有一类特殊的士隐士是道德型与智能型的附类或兼类,这类士因种种原因不为官。不出仕并不是都不关心国计民生、社会政治大事;相反,有些隐士发表了许多评论时政得失的言论,甚至提出系统的理论,成为一家之言。有些隐士在社会上具有很高的声望,君主贵人派使臣再三延聘,却拒不受命。也有些隐士是一时的,隐居只不过是静观待机之术。

儒家学说中儒出身于士,又以教育和培养士为己任。士者仕也。孟子说:士之仕也,犹农夫之耕也(《孟子滕文公下》)。荀子在讲到社会分工时,也把士归于以仁厚知能尽官职(《荀子荣辱》)的一类人。所以,从这一角度来讲,原始儒家学说也可以说是为国家、社会培养官吏的学说,是士的文化。原始儒学的主要内容都是关于士的修身方面的道德规范和从政方面的治国原则。子贡曾向孔子提出何如斯可谓之士矣的问题。孔子回答说:行己有耻,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可谓士矣。(《论语子路》)这句答话指出了作为一名士的最基本条件和责任:一是要行己有耻,即要以道德上的羞耻心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二是要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即在才能上要能完成国君所交给的任务。而这两方面的统一,则是一名合格的士,也就是一名完美的儒者的形象。以色列的康菲诺综合各家的意见,归结了知识分子的五点特征:一、对于公共利益的一切问题包括社会、经济、文化、政治各方面的问题都抱有深切的关怀;二、这个阶层常自觉有一种罪恶感,因此认为国家之事以及上述各种问题的解决,都是他们的个人责任;三、倾向于把一切政治、社会问题看作道德问题;四、无论在思想上或生活上,这个阶层的人都觉得他们有义务对一切问题找出最后的逻辑的解答;五、他们深信社会现状不合理,应当加以改变。康菲诺综合出来的前四点,大体和中国知识分子的传统相符,特别在责任感和关心世事方面。从曾参的仁以为己任到范仲淹的以天下为己任,都显示出中国知识分子对道德、政治、社会各方面的问题具有深刻的责任感。谈到关心世事,明末东林党顾宪成的一副对联道出了中国知识分子的心声: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直至新中国成立后,这种关心的传统精神仍然跃动在中国知识分子的生命之中,中国知识分子的天下情怀一直没有泯灭,而在天下大同的指引下,中国的知识分子更是走上了一条关心政治,投身政治的道路,他们对政治的关心多于对社会的牢骚,他们都在为社会的稳定,天下大治而孜孜以求,奋斗不息。

我们很容易看出,无论在什么语境下,有两点很容易达成一致,即知识分子道德的高追求和社会责任感。中西方的区别仅仅是表现形式上的差异,西方的知识分子对道德的追高理想是理性,而中国知识分子却是儒家道德;西方知识分子的社会责任感表现在对现状的反思,而中国的却是对理想政治的追求与维护,而这种差异恰恰是中国士之为士的核心价值。

箫爻

风雨书桌

背叛的读后感【篇5】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曾说过的话,然而,在寒假中,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叫做“忠犬的背叛”。

看这个题目应该能知道这本书大概能讲什么,我就来说说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吧!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名字叫暴雪的牧犬,暴雪是牧犬丽莎生的第一只牧犬,鲁莽而勇猛。牧工老曹为了让它成为真正的牧犬用棍棒来训练它,往它被野兽撕咬出的伤口撒盐……很快,它成了对主人最忠诚的奴才一样的猛犬之王。为了主人,它咬死了母亲丽莎……人们用棍棒来追打这个“逆子”,暴雪成了丛林野狗,他虽然活着,但灵魂却永远的在荒野中飘荡……

读了这本书,给我的感悟很深,暴雪对老曹那可所谓是忠心耿耿,老曹往东,暴雪从不会往西,可是这样忠心而又凶猛的大狗为何会猛性大发,为了主人而咬死母亲?是为了保护主人?还是为了表达对主人的忠诚?还是奴性大发?其实我觉得老曹也有责任,如果老曹以前不把暴雪的尾巴切掉一半,又怎会六亲不认,至于最后暴雪成了狼狈不堪的野狗?暴雪这一生弥补不了的错误就是那冲动之下咬死母亲。

这本书讲了许多印象深刻的事情,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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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忠诚背叛1000字(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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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而不能运用,则所读的书等于废纸,作者写的作品是最能引起读者共鸣,收获独属于自己的体验的。此时写一篇简单的读后感是一个好方法。编辑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读后感忠诚背叛”,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后感忠诚背叛【篇1】

是与非,黑与白,真理与狂妄、正义与罪恶、善良与暴戾这些世界的“相对”推动着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人作为判断者从中作出抉择。于是产生了名垂青史的殉道者和遗臭万年的背叛者。看过了《忠诚与背叛》,我才真正感受到“人民的幸福生活是无数志士用生命作为代价换来的”这句话背后千钧的重量。

渣滓洞看守所的高墙上消磨革命者意志的标语如此醒目:“青春一去不复返,还须仔细想想,认明此时此地,切莫执迷。”是出卖同志,背叛革命;还是“执迷不悟”,坐穿牢底呢?是面对一扇永远紧闭的门,还是从门下洞钻出去,追求那无数人望眼欲穿的自由?

《忠诚与背叛》中记载的这些人的抉择或令我倍受鼓舞,或让我疑惑不解,或是我倍感羞耻。

本书的第三章标题“女人无叛徒”十分简明,却令人倍感震撼。面对男人们都无法忍受的重刑和条件极其困苦的牢房里,所有女性种竟没有一人当叛徒。她们不怕死,不断地经受寂寞的考验和折磨。更难能可贵的是女囚土门在极端艰难的情况下还要孕育生命。愈艰难愈团结,愈清苦愈顽强。在这里生命的孕育,真情得以昭显!初生的生命是她们革命到底的有力支撑,理念信念的精神寄托,更是划破黑暗的一道朝阳。她们的壮举深深地鼓舞了我。相反,为什么当时重庆地下党中职务越高的领导干部遭逮捕后叛变得比谁都快?为什么许多普通党员印象中那些“最革命者”到了敌人的监狱和老虎凳面前,就甘愿沦丧气节成为叛徒?最令我感到羞耻的是:狱中,当任达哉的妻子质问他为什么出卖同志时,他的答案竟是“受刑不过,没办法”。女人尚且知信守节,况丈夫何?

屈原有云:“夫孰非义而可用兮,孰非善而可服;芳与泽其杂糅兮,唯昭质其犹未污;虽体解吾犹未变兮,岂余心之可惩?”

90年沧海桑田,90年风云激荡。在我党的领导和全国人民的一道努力下,民生问题得以解决,国家建设得到长足发展。然而党员干部当认清我国复兴之路依旧崎岖的现状,所谓“路漫漫其修远兮”,求索的过程何其漫长。“国家之败,由官邪也。”虽然我们身处和平,但时代对党的考验从未间断。8000万党员必须保证其纯洁性,及忠诚不二的政治信仰。以过硬的作风垂范与群众,人民和国家才会看到希望。就让我们在红岩精神的感召下,不断地拷问自己的内心,锤炼自己的意志品质,坚定自己建设国家,忠诚于党的信仰。让忠诚与正义的花朵盛开于世,永溢芬芳!

读后感忠诚背叛【篇2】

读完《忠诚与背叛》,我的心中留下了两个字——坚守。从书中,我看到了无数个大义凛然的共产党员前仆后继,用生命和鲜血捍卫党的尊严和机密,配合武装斗争,沉重地打击了敌人的反动气焰。他们坚守着自己内心的信念。正是有他们的坚守,才有共和国今天的繁荣昌盛和国泰民安!

革命同志们在狱中相互鼓励,互相支持,坚信胜利一定会属于人民,属于中国共产党。他们为了坚守信念,在狱中悄悄缝了一面鲜艳的五星红旗,时刻准备着庆祝胜利。

江姐,她面对老虎凳、竹签的威胁,不但没有被吓倒,而且大声呵斥了敌人的卑鄙行径,深深激励了监狱中的革命志士,她的至死不忘为祖国革命的顽强精神,使人佩服。

"小萝卜头",他长着大而有神的眼睛,因为挨饿受冻而显得又瘦又高,他被狱友们怜爱地叫做"小萝卜头"。他不惧怕敌人,担负着为狱友们送信的任务。

许云峰,面对死亡,作为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这是对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那段描写。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更加坚定革命信念——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这是何等的从容坚强!

但是,我认为对这些可敬可佩的战士,国民党反动派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丝毫,反而更使他们的斗争精神丰富起来!读到他们的事迹,我无法自已,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无限的敬佩!

红岩精神就象一面鲜红的旗帜,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热血青年为理想和信念奋斗不息。无数个大义凛然的共产党员前仆后继,用生命和鲜血捍卫党的尊严和机密,配合武装斗争,沉重地打击了敌人的反动气焰,正是有他们的努力,才有共和国今天的繁荣昌盛和国泰民安!作为教育界的一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发扬新时代的红岩精神,坚守自己的教育岗位,坚守自己的教育理想,要始终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从教育的实际出发,因时制宜、突出重点,从本职工作做起,从具体工作入手,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立足岗位,不断提升自己的修养,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为教育事业作出一份贡献!

读后感忠诚背叛【篇3】

十八大献礼片《忠诚与背叛》中有一句台词在片中被反复引用:“我们的事业并不会显赫一时,但将永远存在。”这句台词是卡尔·马克思中学毕业时一篇作文《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中的一句话。“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福利而劳动的职业,我们就不会为他的重负所压倒,因为这是为全人类所作的牺牲,那时,我们感到的将不是一点点自私而可怜的欢乐,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万人,我们的事业并不会显赫一时,但将永远存在。”

一九二七年大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正处在发展壮大时期,第一次国共合作彻底破裂时期,国民党发动派对共产党人进行疯狂屠杀。忠诚与背叛考验着当时的每一个共产党人。是选择为中国的富强民主独立而奋斗,还是选择追名逐利,苟且偷生,不同的人,作出了不同的回答。王荷波、杨匏安选择的是对党的事业的忠诚,在权力名望地位财富等等一些凡夫俗子不能抗拒的诱惑下,选择了一条凶险万分,环境恶劣的人生道路,从事了一个注定不会显赫一时的事业——为中国的富强民主独立而奋斗,甚至献身。可范阿根、郑云天之流选择的却实对革命的背叛。

忠诚与背叛,对于于今身处和平时期的共产党人仍然有深刻的现实教育意义。从党的五大召开至今,我们由当年5万名党员发展到今天的8000多万党员,我们大多数党员都是在从事着并不显赫一时的事业,我们对事业的忠诚与背叛,虽然无法与大革命时期的生死考验相比,但如果我们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尤其是领导干部不能廉洁行政,不能自觉地抵制腐败,我们就有忘党忘国的危险。

我们的事业并不会显赫一时,但将永远存在。为了中国的独立富强民主,我们需要王荷波、杨匏安这样的人。为了中国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这个事业必将永远存在。这个事业不以政权的更迭为改变,不因政党的存废而转移,不为金钱权势地位所动摇。谁为了广大民众的利益牺牲小我,谁就能够赢得民众的支持。谁以这个事业为最高追求,谁将永远存在于世界和民众之心中。

读后感忠诚背叛【篇4】

上周四学校组织在一报观看电影《忠诚与背叛》,接到这个通知心里是有些抵触情绪的,但是还是要接受组织的安排,按时到达了一报。

开始的时候没太大的感觉,但是随着剧情的发展,我觉得心灵受到不小的震撼。一方面是由于里面有我所认为的血腥场面,每每看到这样的残忍的情景,我会觉得心里特别难受,浑身不舒服。一方面我也知道那样的疼痛的场面在革命的时候经常会有,所以一直都很敬畏那些老一辈的革命家们。这样的场景能够让我们在这中和平美好的年代任然记得是那些伟大的共产党员们用自己一生的辛劳为我们换来了如今的生活,让我们依然能保留那一份感激并回报社会。

然而不仅仅是这些,这部影片通过对比两种人得品格和命运,让我们知道了革命是要有铁的纪律的和坚定的宗旨的。电影终究只是电影,只是传到一种思想,最重要的是观者是否赞同,是否反思。而我自己再观看这不电影时候内心是很不平静的,也想到了很多的问题。

一、在这个和平的年代,党不需要我们去流血,不需要我们去上战场,那么我们在党组织里面是否就意味着可以无所事事呢,只是挂着名号呢?显然答案是否定的。党的宗旨是位人民服务。革命是为了人民,为了保守党的秘密而牺牲生命同样是为了人民。而我们现在也要坚持不懈的将这一宗旨贯彻下去。在生活中、学习中、工作中时时刻刻都可以贯彻这一宗旨的。为人民服务不一定就是轰轰烈烈的革命,他是无处不在的。

二、关于入党动机,这个话题若是放在革命时期,相必是没有意义的。革命时期有志。 之士为了拯救中国人民共同奋斗,艰苦战斗,加入党组织只是为了一个共同的信念。为什么入党动机却严重成为一个问题,事实证明很多的党员同志也并不是为了什么信仰而加入党组织,仅仅是为了自己的私利。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社会环境的复杂化,和党的高层和底层脱节的原因。党的高层或许还在为中国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操劳着,但是到了下层,党员也许仅仅是挂着个名号,没有什么任务,也没什么人监督,而且还有常人没有的某些特权。所以最根本的还是没人监督。就像电影所反映的一样,起初监理检查委员会的必要性,而现在是如何将它落实到各个层的当组织的问题。严格规范党的成员,让各位成员意识到自身在和平年代自身的责任依旧是没有变的。不遵守纪律一样会受到惩罚。

三、革命的成功不是信誓旦旦,而贵在坚持—对信念的坚持,对坚强的坚持。试想,如果没有坚强的信念,没有坚韧的毅力,如何能在充斥着无数诱惑,充满着无形的危险之中,还能一如既往地走向革命。而中国如今的“革命”就是如何带领着中国人民共同走向更美好的明天、不仅经济发达而且社会充满和谐、诚信和友爱。

时代证明,实践证明,那个时代的中国共产党员无愧为革命的斗士,无愧为时代的精英。我们今年的美好时代,幸福生活,和谐社会都是用无数老一辈革命者的巨大付出换来的。我们在对他们发出无限赞叹的同时,一定要警醒自己,深刻反思,时期不一样,任务也不一样,我们应该积极充当时代的先锋,为中国的发展、社会的进步献出自己的力量。

读后感忠诚背叛【篇5】

本书的第三章标题“女人无叛徒”十分简明,却令人倍感震撼。面对男人们都无法忍受的重刑和条件极其困苦的牢房里,所有女性种竟没有一人当叛徒。她们不怕死,不断地经受寂寞的考验和折磨。更难能可贵的是女囚土门在极端艰难的情况下还要孕育生命。愈艰难愈团结,愈清苦愈顽强。在这里生命的孕育,真情得以昭显!初生的生命是她们革命到底的有力支撑,理念信念的精神寄托,更是划破黑暗的一道朝阳。她们的壮举深深地鼓舞了我。相反,为什么当时重庆地下党中职务越高的领导干部遭逮捕后叛变得比谁都快?为什么许多普通党员印象中那些“最革命者”到了敌人的监狱和老虎凳面前,就甘愿沦丧气节成为叛徒?最令我感到羞耻的是:狱中,当任达哉的妻子质问他为什么出卖同志时,他的答案竟是“受刑不过,没办法”。女人尚且知信守节,况丈夫何?

屈原有云:“夫孰非义而可用兮,孰非善而可服;芳与泽其杂糅兮,唯昭质其犹未污;虽体解吾犹未变兮,岂余心之可惩?”

90年沧海桑田,90年风云激荡。在我党的领导和全国人民的一道努力下,民生问题得以解决,国家建设得到长足发展。然而党员干部当认清我国复兴之路依旧崎岖的现状,所谓“路漫漫其修远兮”,求索的过程何其漫长。“国家之败,由官邪也。”虽然我们身处和平,但时代对党的考验从未间断。8000万党员必须保证其纯洁性,及忠诚不二的政治信仰。以过硬的作风垂范与群众,人民和国家才会看到希望。就让我们在红岩精神的感召下,不断地拷问自己的内心,锤炼自己的意志品质,坚定自己建设国家,忠诚于党的信仰。让忠诚与正义的花朵盛开于世,永溢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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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的读后感 篇1

英雄,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词到底是什么意思?如果带着问题去读中国明清小说《水浒传》,我想大家肯定能爽快的回答出来。

英雄嘛!当然是一百单八将喽!我往日也是这样回答的。可是如今再意味深长[注: 意味:情调,趣味。意思含畜深远,耐人寻味。]的细读一遍,我觉得这个答案是乎有点不可靠了。一百单八将替天行道[注: 代上天主持公道。封建社会里农民起义多以此作为动员、组织群众的口号。],战绩显赫。他们在战场如猛虎,有飞龙,当然是英雄啦!可是比起那些默默无闻[注: 无声无息,没人知道。指没有什么名声。]的小兵来,似乎还差一点点。换个角度来讲,如果没有小兵的牺牲,如果没有小兵的搏斗,又怎样换来一百单将的战胜?如果没有他们,一百单八将亲自上阵,那又会死伤多少?

我曾经佩服过108单将,当我现在更尊敬那些小兵。。他们是壮士、是勇者、是英雄。他们比那将领们更英勇,更胆大,更加拥有不怕死的精神

我从水浒故事中的小兵想到了改革开放大业中的无数英雄们。我睁开明亮的双眼:工人叔叔们顶着酷暑搬运材料,清洁工阿姨们冒着严寒打扫马路让我说,你们都是英雄。你们给了我启示,给了我力量

水浒的读后感 篇2

读《水浒传》有感范文一

假期里,我读了四大名著里《水浒传》这一书,在这本书了,我结识了许多英雄好汉豹子头林冲、及时雨宋江、行者武松、浪里白条张顺、黑旋风李逵、母夜叉孙二娘等,他们各有各的本领,看完书之后让我明白了忠和义。

这本书中的个个人物都有忠,他们忠于朝廷,就像我们热爱自己的祖国,他们劫富济贫就像我们帮助我们不相识的人一样,他们对于朋友和亲人又是那么尽心尽力,他们为了朋友可以不顾一切,这本书里,几乎个个故事都深深的体现他们对家人对朋友的忠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人民他们热爱自己的国家,孝敬自己的父母,他们都有着这样的精神,这一种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学习,假如我们生活中人人都有这种精神,这样的话我们的社会会更加和谐。

还有义,他们每一位好汉都有正义感,他们为朋友赴汤蹈火,他们知道自己做什么是对的,做什么是错的,在他们每一位英雄好汉当中人人都有正义感,我觉得我们更应该学习这本书中的正义。

但是最后梁山泊的好汉,有的走,有的死,因为是宋江让梁山泊变成这样的,真让我想不到宋江为了自己的官位,却拿自己梁山泊里的个个英雄好汉的生命做赌注,假如他当初听了李逵说的:杀上东京,夺了鸟位。也许下场不会这样,梁山泊也不会四分五裂,死的死,走的走,这一切全是宋江为了自己的官位不听从自己好朋友的话,最后的结局才会是这样。

读了这本书,让我有许多想法,做人要有忠、要有义,不能为了自己的好却伤害自己的朋友。

读《水浒传》有感范文二

《水浒传》我国最早长

水浒的读后感 篇3

《水浒传》是我国的四大名着之一,由施耐庵所着,《水浒传》着成于明末元初,写的是宋朝末期,农民起义的全过程。全书描写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位好汉在梁山起义,以及聚义之后接受招安、四处征战的故事。由施耐庵着,罗贯中编次,《水浒传》也是汉语文学中最具备史诗特征的作品之一。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用白话文写成的章回小说之一。也是世界上脍炙人口的古典小说之一,流传于五洲四海之间。

水浒中讲的就是一个义字,这义既可以解释为正义,又可以解释为义气。古往今来,义这一字在不少的英雄豪杰身上得到体现。文天祥舍生取义,宁死不屈;岳飞精忠报国,却为奸人所害;戚继光抗击倭寇,保卫祖国。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不是的,每个人都怕死,但是他们为了义这一字,将生命抛之脑后。因为义这一字时刻警醒者他们,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争取的,什么是让他们可以为之抛头颅,洒热血的。

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他就是鲁达。

从水浒中,我学到了很多,尤其是义让我获益匪浅。

水浒的读后感 篇4

《水浒传》这本书讲述了北宋末期,宋江、晁盖等人建立水浒寨,与江湖好汉们结为兄弟,一同上山聚义。由于晁盖在曾头市中箭,宋江成为寨主。他们受了招安,向北宋朝廷投降。经过平王庆、田虎,消灭方腊后,一百零八位好汉仅剩二十七位。余下的人却被_臣杀害,这队轰轰烈烈的起义军竟落了个悲壮的下场。

读了《水浒传》后,我认为宋江这个山寨之主,有三点做的不是很好。

其一,宋江投降招安的纲领路线,不是一条好路线。

北宋小朝廷是一个十分昏庸失败的王朝。不仅这个“君”是昏君,天子的手下宠臣,还全都是_臣,陷害忠良,重用小人。宋江若投降,后果就会使被_臣陷害,只能落得一个“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的下场。若是像李逵一样,嚷嚷着“夺位当皇帝”,以宋江的军事力量,有可能成功,但他与方腊,却不免会有一场恶战。想当皇帝的,又会有好几个,但皇帝位子只有一个。怎么办?那就只好打!然而,宋江却没有当皇帝的魄力,他便只好选择了投降。投降又有什么好处呢?无非就是想青史留名嘛!如果当好了皇帝,国泰民安,救民众于水深火热之中,百姓还会感激你的!

其二,宋江把“忠孝节义”四字看得过重,导致他起义失败。

自从孔子主张道学后,“忠孝节义”四字已经变得比生命还重要了。然而,古话说得好:物极必反。“忠孝节义”泛滥的背后,禁锢了不少人才的思想,演绎了不少悲剧故事,不少人被活活“憋”死。“只要听话的饭桶,不要叛逆的人才”,成了封建主义者的宗旨。宋江也走不出这个“老框架”,当了以“忠孝节义”为代表的封建思想的牺牲者。历,当了皇帝,成就霸业的人,都不怎么讲“忠孝节义”。例如隋朝的开国皇帝――杨坚,置自己的女婿的儿子――周静帝的生死而不管,还将他杀害,并没有什么道学精神。“忠孝节义”可以用,但也要注意用法与轻重。如果像宋江这样用,死心塌地的投降招安,那就是“愚忠”。宋江只是梁山泊中的一个小小草寇,就把“忠孝节义”放得如此高,岂不犯傻?

其三,宋江打方腊,是一个极大的错误。

打仗有两个目的:第一,扩大自己的地盘,充实自己的兵马;第二,使别人降服自己。如果像宋江打方腊,人马从一百零八人减到二十七人,带着一群残兵败将,跑回去领赏,那就是拿自己的队伍开玩笑。打方腊,实质上也是从招安开始的。投降,相当于去当朝廷的走狗。走狗的任务,就是帮猎人逮猎物。以盗治盗,这种封建统治者的惯用伎俩,宋江竟糊涂到看不出来?

宋江犯的以上三个错误,基本上就是他起义失败的原因。如果一味地只知道像绵羊一般,任由_臣们这批狼宰割,除了兔死狗烹这个下场外,别无选择。

水浒的读后感 篇5

暑假期间,我阅读了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它的作者是施耐庵。

故事发生在北宋年间,高俅、高廉、蔡京等一批像吸血虫一样的统治者,致使晁盖、宋江、林冲、吴用、公孙胜等英雄好汉在逼上梁山共聚大义,劫富济贫,最终在梁山泊聚集了一百零单八好汉。

整个故事令我敬佩的人物是托塔天王晁盖、及时雨宋江和军师吴用。

托塔天王晁盖:有难相助。段景住的“照夜玉狮子马”被“曾家五虎”抢夺了去,晁天王立刻亲自率兵攻打曾头市抢马,不幸被曾头市的教师史文恭用毒箭射死。读到这里我非常感动,因为晁天王连一匹马都要誓死相救,这种精神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及时雨宋江:仗义疏财。宋江平时只好结识江湖好汉,只要有人来投奔他,无论高低,都要留下来供养,走时尽力资助。且好行方便,常常排难解纷,散施棺材药饵,济人贫苦。所以,称他做“及时雨”,把他比作天上能救助万物的及时与一般。

军师吴用:聪明机智,是个很好的指挥官!

我最痛恨的是人是:高俅,阴险狡诈,心胸狭小,其内心是一个“穷人”,有了钱以后就拼命地压制其他的穷人,之所以高俅对梁山一直存在偏见,绞尽脑汁加以陷害,主要是因为林冲,宋江,晁盖,柴进等人对高球有所得罪。林冲,欺负他的干儿子,宋江,在军事上打败高俅数次使高俅在朝堂上失去颜面,晁盖貌似没有正面与高俅冲突,但是与高俅同为朝臣并且关系密切的蔡京,其子因为江州法场一事受到梁山打击,柴进与高廉发生冲突,并且高廉因此丧命。高俅心胸狭窄吃不得亏的,所以他成为水浒中第一反面角色。

我喜欢《水浒传》,不仅是因为它的内容精彩,而且还非常喜欢那里的英雄人物,它使我百看不厌。

背叛的门牙读后感


背叛的门牙读后感
暑假里,我看了《背叛的门牙》这本书,是曹文轩叔叔写的,我觉得这个故事很搞笑。
故事讲的是皮卡被选入合唱团要去参加唱歌比赛,但是他的对手李哲也被选上,而且还是领唱,可是,李哲因摔了一跤,门牙没了,领唱换成了皮卡。皮卡很是高兴,可是没多久,皮卡的门牙也掉了,好在皮卡的爸爸想了一个主意,让李哲和皮卡一起当领唱。比赛的时候,因为掉了两颗门牙,把幼稚童真的歌声全部唱了出来。
我觉得皮卡的做法很值得我们学习。在生活或是学习上,为自己选一个更强一点的目标,有利于激励自己奋进。还有,我更佩服皮卡爸爸,他既聪明又严肃,如果不是他想出让两个缺牙一起领唱,结局也不会那么美好。
这本书太有趣了,要是还有续集那就更棒了。


忠犬的背叛读后感


【篇一:忠犬的背叛读后感】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忠犬的背叛》。这本书的作者是牧铃。

这本书让人回味;使人悲怆落泪;更加使人受到感悟。有时太过于忠诚,也会使人命丧黄泉。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曹胡子和牧犬暴雪。这个名字野味十足,同时随着这个名字暴雪立下了许多的汗马功劳,把侵略农场的毒蛇给消灭干净了。后来老曹给了暴雪最高荣誉骨制项圈。可没过多久暴雪的母亲生病了,稀里糊涂的,向曹胡子咬去,暴雪飞也似的咬向了母亲。有人说它是不孝子孙,把它赶走了。而暴雪留下的只有那一串骨制项圈了。

我觉得动物更像是能陪伴人一生的伴侣,这不仅仅是因为它们的忠诚,也因为在动物面前人总是愉快的。珍惜自己与小动物的分分秒秒,这将是生命中最难忘的一段回忆。

【篇二:忠犬的背叛读后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曾说过的话,然而,在寒假中,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叫做忠犬的背叛。

看这个题目应该能知道这本书大概能讲什么,我就来说说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吧!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名字叫暴雪的牧犬,暴雪是牧犬丽莎生的第一只牧犬,鲁莽而勇猛。牧工老曹为了让它成为真正的牧犬用棍棒来训练它,往它被野兽撕咬出的伤口撒盐很快,它成了对主人最忠诚的奴才一样的猛犬之王。为了主人,它咬死了母亲丽莎人们用棍棒来追打这个逆子,暴雪成了丛林野狗,他虽然活着,但灵魂却永远的在荒野中飘荡

读了这本书,给我的感悟很深,暴雪对老曹那可所谓是忠心耿耿,老曹往东,暴雪从不会往西,可是这样忠心而又凶猛的大狗为何会猛性大发,为了主人而咬死母亲?是为了保护主人?还是为了表达对主人的忠诚?还是奴性大发?其实我觉得老曹也有责任,如果老曹以前不把暴雪的尾巴切掉一半,又怎会六亲不认,至于最后暴雪成了狼狈不堪的野狗?暴雪这一生弥补不了的错误就是那冲动之下咬死母亲。

这本书讲了许多印象深刻的事情,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篇三:忠犬的背叛读后感作文】

《忠犬的背叛》是由牧铃著。他的作品涉及人类最关心的环保、人性和母爱话题,受到大小读者的衷心喜爱和追捧。看了书名,你可能会问:这条狗叫什么名字?它不是忠犬么?为什么还会背叛,它背叛了谁?那就让我来慢慢给你讲吧。

暴雪是母亲丽莎生的第一只小牧犬,鲁莽而勇猛。它不知道被蛇咬过多少次,可依然那么冲动,永远都不会害怕。

牧工老曹看中了它这一点,决心训练它成为真正的牧犬。用棍棒和饥饿训练它,往它被野兽撕咬出的伤口上撒盐,因此让它记住被打败的代价,只有打败敌人才不会有疼痛。暴雪可以为老曹牺牲自己的生命,没有老曹的发话它不会吃任何人给的食物,它打败所有牧犬成为老大。很快,它成为对主人最衷诚的奴才一样的猛犬之王。为了保护主人和牲畜,它咬死过毒蛇、才狼和金钱豹,也战胜过母狼。但当母亲丽莎在糊涂中咬向主人老曹时,暴雪为了保护主人而咬死自己的母亲丽莎。人们用棍棒追打这个逆子,暴雪因此也成为丛林里的一只野狗,它虽然活着,但灵魂却永远孤独地在荒野中飘荡。

我知道,暴雪被赶走后,一定不知道主人为什么要赶它走,捉捕它,甚至用猎枪打它。暴雪一定这样想:难道是我做得不够好吗?还是我做错了什么?我觉得这一切归根结底都是老曹的错,是他让暴雪太失去自我,而心中没有他人,也有可能是因为老曹把暴雪的一半尾巴给斩断,老牧人说:狗只要斩断尾巴,就会变得六亲不认,自相残杀。哎!它们母子真是可怜啊!你能说这一切不是人为的吗?

一对牧犬母子的悲剧命运,让我们在悲沧落泪的同时,思考人性与兽性、忠诚和背叛、生存和死亡、人类生存法则和动物生存法则的残酷对抗。

【篇四:忠犬的背叛读后感】

我读了《忠犬的背叛》这本书,很受感动。

这本书主要写了:丽莎生了第一只小牧犬,起名为暴雪,鲁莽而勇猛。在一次被毒蛇咬伤而无事后,就似与蛇有仇一般见蛇就咬。牧工老曹看到后要把它训练成一只真正的牧犬,用棍棒和饥饿训练他,往它的被野兽咬伤的伤口处撒盐,很快,他成了对主人最忠诚奴才一样的猛犬之王。为了保护牧场,它咬死金钱豹、母狼、毒蛇可它却在母亲糊涂中咬向主人老曹时,为了保护主人而咬向母亲。人们要追打这个逆子,暴雪就成了野狗。

这只狗曾在一群野狼扑向主人的时候,不顾自身安危咬了上去,他的勇敢值得我们学习,在学习中,我们要勇敢的克服困难。

而暴雪最后的下场却十分令人l怜悯,老曹的棍棒交加也不对,我们应该保护动物,尊重它们。

【篇五:忠犬的背叛读后感】

一本好书像一位你最知心的朋友在与你一起交谈,而我在阅读牧铃先生所写的《忠犬的背叛》一书时也一样有同感。

《忠犬的背叛》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牧犬丽莎和她儿子暴雪的故事。从暴雪出生到他经受主人老曹的魔鬼训练后成为其他牧犬的领军人物;再到丽莎因受伤严重,神志迷乱地扑向老曹时暴雪为了保护、讨好主人凶狠的咬死了他的母亲,都让我感到深深的不解与愤怒

当我读完这本书时,心在缓缓流泪,书中的许多情节一直在我脑子里浮现着,而令我最不能容忍的是,牧犬暴雪为了讨好他的主人老曹竟然向生身母亲痛下杀手一口咬断了他母亲的脖子,看来暴雪真是奴性大发。

但在暴雪逃跑后,老曹不仅对他不管不顾,反而还要扬言杀了他!并且让所有大人和孩子知道他是条罪狗,我不明白老曹为什么要如此对待他曾经引以为豪的忠犬。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们去用人的标准来衡量一只狗的所作所为。

当文中年仅十五岁的我,曾不止一次的告诉曹胡子狗是有尊严的这个小牧童,在向一位老牧工对话时,老人却说出了让我感到十分不可思议的话:暴雪曾经被老曹斩掉了半截尾巴,就是为了让暴雪六亲不认!难道这就是暴雪咬死他母亲的原因吗?没错,正是因为人类充满野性的所作所为才酿成了这对牧犬母子的悲惨结局

而在尾声时让我感到了作者对暴雪有一种特殊的思念和情感,从他小时候讨厌暴雪的高傲,到现在对他的怜悯与尊重,让我们真实的看清了牧犬对主人的忠心耿耿和生命、存在与自然的联系;更加明白了人类的自私和残忍的可怕。

他尊崇动物中的强者,更怜悯动物中的弱者,其实他才是真正的丛林守护神。这是沈石溪先生对牧铃的评价,希望大家以后在生活中也可以去做到这一概念,因为我们需要爱心,我们的社会需要尊重!

轻轻合上书本,让我们一起来默默祈祷

【篇六:忠犬的背叛读后感】

今天,我读完了一本叫《忠犬的背叛》这本书,这本书让人有关心环保,人性和母爱的话题。让人衷心的喜爱和追捧。

这本书主要告诉我们的内容是一只身上有着白毛的狗,名字叫暴雪,暴雪生出来后,让我人进行训练,还剪掉了半条尾巴,这剪掉尾巴后的狗会六亲不认的,而且还会更加的凶猛,有一次,暴雪的母亲受伤了,暴雪的主人让兽医给医治,但丽莎以被疼痛折磨的记忆不清了,暴雪就把自己的母亲丽莎咬死了,这也是为了主人,而主人不但不说它好,还要把暴雪杀死,暴虚伪只好逃走了,但暴雪不是那种忘恩负义之狗,它对主人有着很深的感情,它在牧场旁边一直的徘徊,保护着牧场。

我觉得有些人类太不好了,特别是那个主人,暴雪是为了救你才狠心咬死自己的母亲的,你不但不好好的安慰暴雪,还那样对待暴雪,你简直不是好人,不分事情的青红皂白就去下结论,我们以后要先把事情弄清楚在做决定。不过我还是很喜欢这本书。

【篇七:忠犬的背叛读后感】

从合上书的一刹那,我的内心有着无比激烈的冲击与震撼,就如同我起初看到书的那一瞬间起,心中充满了疑惑与诱惑,带着这份疑惑与好奇,我开始了对《忠犬的背叛》的潜心阅读。

忠犬显而易见是忠诚的狗,而这是一只怎样的狗呢?而背叛是对忠诚的亵渎,忠诚的狗又会以什么样的方式来背叛呢?它究竟背叛了什么呢?从见到书名的那一刻起,我就有了如此多的疑问,这样的疑问在我接下来的阅读中一一被揭晓,内心的冲击也如同这矛盾的名字,挣扎错乱许久。

文中的忠犬说的是一个生长在大草原牧场上的一只牧羊犬,它的名字叫暴雪,由于暴雪的身上继承着妈妈牧羊犬的优良血统,因而从小在老曹的魔鬼式训练中成为了一只具有十足战斗力、沉着冷静、喜欢孤猎、唯命是从、对主人衷心不二的草原猎犬霸主,它孤傲、它忠于职守、它充满智慧、它忠心护主,它把自己的全部都献给了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主人,它可以为了讨好主人去独自狩猎,将战利品原封不动地交给主人;它可以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全与猛兽厮杀拼打,只为了全心尽职地保护主人的牛羊;它可以为了满足主人的虚荣心,在严寒的冬季反复跳进结冰的水中捡拾主人故意丢进水中的钥匙和鞋帽,只为了帮助证明主人的训练有素;它可以为了保护自己的主人而亲口咬杀自己的母亲。这样的一只猎犬让我有些敬畏,有些胆怯,但更多的是佩服,佩服它的勇气与忠诚,佩服它的智慧和尽职。

但这样一名草原的英雄结局却让人伤痛不已。暴雪最后在自己主人的封杀下,远离了自己的牧场,远离了自己曾经用生命去保护的主人,远离了它生命中最最重要的一切,带着孤独、带着伤痛、带着绝望消失在草原丛林的深处而这一切的操纵者竟然是自己最最深爱的主人,原因是因为暴雪的妈妈在受伤时撕咬主人,暴雪挺身护主,被视为大逆不道,遭受主人的痛打而逃离,它曾经好多次默默地远随自己的主人,渴望主人的原谅;它曾偷偷跑回自己的哨岗,为猎场默默解除危机,只为了将功补过,得到主人的重新疼爱。然而它的努力和坚守换来的却是主人的一次次残酷猎杀和赶尽杀绝

究竟这是一场怎样的背叛?究竟是谁在背叛?当看到书的最后一页时,我的内心仍是纠结与矛盾的,我感慨暴雪的忠贞不二,我伤心暴雪的伤心,我讨厌看到人类的自私,我讨厌看到对忠诚的伤害,我希望看到人与动物的和谐相处,希望看到人与动物的春暖花开,让我们大家彼此都付出爱,真心爱,相信这个世界就会少了些许的伤痛,少了些许对忠诚的背叛

【篇八:忠犬的背叛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忠犬的背叛》这本书,讲述了一个牧犬的悲惨命运,当我们在悲痛落泪的同时,思考人生,或许这本书会成为你人生当中的一个转折点。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暴雪师母牧羊犬丽莎生的第一只小牧羊犬,鲁莽而勇猛。牧工老曹为了让它成长为一只真正的猛犬,往他的伤口上撒盐,用饥饿和木棒来训练它很快,他成为了牧羊犬们的领袖,一只真正的猛犬。但是当丽莎糊涂中咬向主人时,它竟然为了获得主人的对自己好感,扑向了丽莎并且把它的母亲咬死了,后来它被赶进了森林,暴雪虽然肉体还活着,但是它的灵魂一直在森林里孤独的徘徊着。

这本书从两方面来说,一个是暴雪的愚忠,忠于主人没有错,但没有正确的判断,不知道自己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是绝对不能碰的,在生活中这样的人也不少,随大流,没有主见。人云亦云。比比皆是。可怜可悲!

另一方面是曹胡子和其他牧场猎人的无情。暴雪为牧场,为了主人,赴汤蹈火,在所不辞。暴雪只是一只狗,一只非常忠于主人的忠犬,当它犯错后,没有一点同情和怜悯,像对待敌人一样,多次围追猎捕,曹胡子还亲自带队。不给犯错的阿暴一点点机会,就那么遗弃了它。生活中的很多人也是那么的无情。就家长来说,看见孩子犯错,要么放弃教导,随波逐流,要么破口大骂,像对待仇人一样。孩子还小,需要我们成年人用爱和耐心悉心呵护。

所以,在遇到事情时,不要鲁莽,多动脑子,做正确的事。

【篇九:忠犬的背叛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忠犬的背叛》这本书,讲述了一个牧犬的悲惨命运,当我们在悲痛落泪时,思考人生,或许这本书会成为你人生的一个转折点。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暴雪的母亲--牧羊犬丽莎生的第一只小牧羊犬,鲁莽而勇猛。牧工老曹为了让它成为一只真真的猛犬,往他的伤口上撒盐,用饥饿和木棒来训练他。很快,他成为了牧羊犬们的首领,一只真真的猛犬。但是当丽莎糊涂中咬向主人时,他竟然为了获得主人的好感扑向了丽莎,并且把他的母亲咬死了,后来他被赶进了森林,暴雪虽然肉体还活着,但是他的灵魂一直在森林里徘徊着。

在生活当中,遭遇心理斗争时,一定要慎重考卢,不能冲动,不能仅仅为了一方面的利益或损失我们都应该想出更好的解决办法,不必闹得两败俱伤。比方在故事中暴雪明明可以把母亲按倒在地等待主人来收拾丽莎,并不擅自咬死她,主人也不会把他赶进森林,这样,他也就不会过上留浪生活了。

当我们遇到思想斗争时,我们不要意气用事,要慎重的思考后,在能做出选择不能自己的一时冲动,就酿成大祸。

【篇十:忠犬的背叛读后感】

《忠犬的背叛》是由牧铃著。他的作品涉及人类最关心的环保、人性和母爱话题,受到大小读者的衷心喜爱和追捧。

看了书名,你可能会问:这条狗叫什么名字?它不是忠犬么?为什么还会背叛,它背叛了谁?那就让我来慢慢给你讲吧。

暴雪是母亲丽莎生的第一只小牧犬,鲁莽而勇猛。它不知道被蛇咬过多少次,可依然那么冲动,永远都不会害怕。

牧工老曹看中了它这一点,决心训练它成为真正的牧犬。用棍棒和饥饿训练它,往它被野兽撕咬出的伤口上撒盐,因此让它记住被打败的代价,只有打败敌人才不会有疼痛。暴雪可以为老曹牺牲自己的生命,没有老曹的发话它不会吃任何人给的食物,它打败所有牧犬成为老大很快,它成为对主人最衷诚的奴才一样的猛犬之王。为了保护主人和牲畜,它咬死过毒蛇、才狼和金钱豹,也战胜过母狼但当母亲丽莎在糊涂中咬向主人老曹时,暴雪为了保护主人而咬死自己的母亲丽莎人们用棍棒追打这个逆子,暴雪因此也成为丛林里的一只野狗,它虽然活着,但灵魂却永远孤独地在荒野中飘荡

我知道,暴雪被赶走后,一定不知道主人为什么要赶它走,捉捕它,甚至用猎枪打它。暴雪一定这样想:难道是我做得不够好吗?还是我做错了什么?我觉得这一切归根结底都是老曹的错,是他让暴雪太失去自我,而心中没有他人,也有可能是因为老曹把暴雪的一半尾巴给斩断,老牧人说:狗只要斩断尾巴,就会变得六亲不认,自相残杀。哎!它们母子真是可怜啊!你能说这一切不是人为的吗?

一对牧犬母子的悲剧命运,让我们在悲沧落泪的同时,思考人性与兽性、忠诚和背叛、生存和死亡、人类生存法则和动物生存法则的残酷对抗

《忠犬的背叛》读后感


《忠犬的背叛》读后感

牧铃的《忠犬的背叛》这本书通过荡气回肠的动物命运和百转千回的艰难求生的心理历程,赞美了勇者,张扬了生命野性。

这本书的主角有暴雪,丽莎,牧工老曹。暴雪是母亲丽莎生的第一只小牧犬,原本母亲丽莎就很勇敢,而且也非常冷静沉着,几乎是百战百胜,而生下来的暴雪更是鲁莽而勇猛。牧工老曹看中它勇猛的性格,很快就把它训练成了对主人最忠诚的奴才一样的猛犬之王。为了保护主人和牲畜,它咬死过毒蛇和金钱豹,也战胜过母狼。有一次,丽莎受伤了,但医生不敢靠近丽莎,于是牧工老曹吧消毒药水淋向丽莎的伤口,药水的刺激,让丽莎从昏迷中痛醒,神志不清的丽莎一跃而它扑向老曹,张口就咬。这时,谁也没有料到的一幕发生了暴雪勇猛的冲上去直接咬向丽莎,一口咬住母亲的脖子,无论别人怎么打它,它都不送口。这个恶棍真的杀死了自己的母亲!

这本书呼唤我们要与我们要与动物和谐相处,也为我们的心灵注入了不可挫折的勇气和力量。

《被背叛的遗嘱》读后感


《被背叛的遗嘱》读后感

文|罗少杰

读完米兰昆德拉的《被背叛的遗嘱》,心情很好。这本书我断断续续看了一个多月,一直没有看完。它用抽象的语言表现深奥的小说艺术;用复杂的音乐结构,不生动,不墒情,平静而从容地叙述卡夫卡的小说。从拉伯雷《巨人传》里的主人公巴奴日开始,展现了欧洲的小说史,也展现了小说的各种写作艺术,各种幽默。第一次创造了道德审判被悬置的疆域。世界的非神化,道德审判的被悬置,小说由此诞生了。人们的精神进入了另一个世界:小说的世界。

准确地说是:欧洲小说的世界。意大利的薄伽丘、法国的拉伯雷、西班牙的塞万提斯,18世纪伟大的英国小说,歌德为代表的德意志小说,19世纪法国小说,俄罗斯小说,纳维亚小说,20世纪的卡夫卡、穆齐尔、布洛赫、贡布罗维奇欧洲开启了近代小说的历史,发明了伟大的现代精神。米兰昆德拉用理性而客观的语言讲述了这一切的开始。

1926年,马克斯布洛德发表了《爱的神奇国度》,这是一部根据真人真事写成的小说,里面有一个人物叫伽尔塔,伽尔塔的存在使小说得以传世,小说的传世是伽尔塔成为了我们时代的圣人,因为诺维的朋友伽尔塔是卡夫卡的一幅画像。这样,卡夫卡的整个形象以及他的作品在他死后第一次被构思和描绘。卡夫卡和他的小说从此走出法国,走出捷克,走向欧洲乃至整个世界。布洛德是卡夫卡生前最亲密的朋友,卡夫卡遗嘱的继承者,卡夫卡小说的极端崇拜者。在卡夫卡逝世的以后,他迫不及待的向人类推出了这个时代最伟大的小说家弗朗兹卡夫卡以及他的小说。

19世纪的著名作曲家在一次演讲中提到了他的老师:巴赫、莫扎特、瓦格纳、勃拉姆斯。音乐艺术小说艺术,拉伯雷、塞万提斯,巴赫古典音乐的顶峰《赋格的艺术》等等,陌生的音乐家,陌生的音乐结构,叙述简洁充满哲学道理;但离我的理解能力很远,比如斯特拉文斯基和现代主义。我读过卡夫卡的主要小说《美国》、《城堡》和《审判》,短篇小说集。我理解隐藏于充满感情的文笔后面的心灵干枯;作为形象学定义的隐喻;魏尔伦说:希望像厮栏中的一根干草那样闪光的那种优美的抒情想像。卡夫卡式的小说排版和音乐结构,卡夫卡式语言排列方式,在我读书的时候就让我迷恋。

我再一次回到《被背叛的遗嘱》中寻找失去的现在,关于卡夫卡,和欧洲古典音乐;福楼拜、福克诺、海明威、詹姆斯乔伊斯等,还有雅纳切克的现实主义戏剧。从《曙光》起,在尼采的所有书中,所有章节都只有一个段落:那是为了让一个思想由一口气息说出;那是为了照着它当初迅速地连蹦带跳地来到哲学家脑中的那个样子把它固定于白纸黑字。黑格尔想充实他的体系,一格一格地、一厘米一厘米的描绘每一个细节的《美学》思想。如蜘蛛编起了一张密网,覆盖了所有的角落。我的思想跟不上米兰昆德拉的描述,我感到迷惘和困惑。无法进入他的艺术理论世界,无法理解贝多芬的打碎了预定的结构模式的原则,让结构彻底变成个体的。变成了只属于贝多芬个人的音乐结构。让他的作品结构独一无二,如奏鸣曲第111号。托尔斯泰说:大人物是历史无意识的工具,天命迫使每一个人在继续个人目标的同时齐心合力去取得这唯一的,崇高的结果,他们中的任何一人,无论是拿破仑还是亚历山大帝,或是随便哪一个角色,都丝毫不知其结果;马雅可夫斯基是盲目人类永恒生存状态的一部分。

为什么这本书叫《被背叛的遗嘱》呢?我读到书的第九部分《亲爱的,您不在您自己家中》的第6小结(第268页),我才知道。卡夫卡的遗嘱,给他的朋友布洛德的遗嘱我的遗嘱将是十分简单的:我求你把一切全烧毁。这个遗嘱被布洛德背叛了;不但没有烧毁他的作品,而且把卡夫卡写的每一个字都发表出来。通过1926年《爱的神奇国度》,通过伽尔塔

我开始理解米兰昆德拉的这部书名,我也开始迷惘;因为思考,关于伟大的小说艺术,人类神圣的精神世界,著名的作曲家和他们音乐世界。被赶出祖国的米兰昆德拉用法文写作,拒绝捷克政府的任何邀请。私人空间被侵犯,耻辱降临到伟大的艺术家身上。什么理由让艺术家渴望销毁一切的存在,包括思考。我们在哪里能够找到价值呢?《生活在别处》,我们无法面对《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轻》,苍白的艺术和罪恶的杀戮;当一切成为工具,当世界成为权谋,脆弱的心灵怎样才能拥有一片安宁的树叶呢!

当她不再存在时,我记忆的一半也就不在了;而假如我不再存在时,那么,所有的记忆也都不存在了。是的,在忧伤与虚无之间,我所选择的是忧伤。(福克纳《野棕榈》)

当我们思考存在的价值的时候,当我们面对虚无与忧伤的时候,想想福克纳的这段话吧。我一直以为:既然没有任何人可以为谁作证,那么,我们为自己作证;为自己曾经存在的生命留下痕迹,为脆弱的内心的遥远的梦想寻找一点精神的微光。我为此而写诗,在苍茫的人生路上,写下属于我自己的诗歌,写下关于我的心灵的诗歌。虚无、忧伤,带着欲望和压抑的情感,为走过的每一个路口写下回忆。

我似乎想不起《被背叛的遗嘱》的内容了,在我刚刚读完这部书的时候。也许生命就是这样,没有结束的时候就被人遗忘了。但是,生活还在,不管生活在哪里;它一直存在。黑格尔说:存在就是合理的。我想,即使不合理又怎样呢?人类历史不是堆积的满满的违背人性,违背理性的罪恶吗?谁是审判者是非就由谁去证明,最大的罪恶是什么呢?

他人就是地狱。

读《背叛的门牙》读后感


暑假里,我看了《背叛的门牙》这本书,是曹文轩叔叔写的,我觉得这个故事很搞笑。

故事讲的是皮卡被选入合唱团要去参加唱歌比赛,但是他的对手李哲也被选上,而且还是领唱,可是,李哲因摔了一跤,门牙没了,领唱换成了皮卡。皮卡很是高兴,可是没多久,皮卡的门牙也掉了,好在皮卡的爸爸想了一个主意,让李哲和皮卡一起当领唱。比赛的时候,因为掉了两颗门牙,把幼稚童真的歌声全部唱了出来。

我觉得皮卡的做法很值得我们学习。在生活或是学习上,为自己选一个更强一点的目标,有利于激励自己奋进。还有,我更佩服皮卡爸爸,他既聪明又严肃,如果不是他想出让两个缺牙一起领唱,结局也不会那么美好。

这本书太有趣了,要是还有续集那就更棒了。

背叛的门牙读后感500字


背叛的门牙读后感500字范文一

今天,我读完了一本书,名字叫背叛的门牙,书里的主人公有皮卡、哥哥皮达、同学刘元、同学祁东亮、同学顾自达。

有一天,皮卡放学回家,看到有一街的鱼,打鱼的人就叫人们把鱼都装上车,人们就开始行动起来,皮卡也包括在内。人们的手越来越快,皮卡除了眼睛、鼻子、嘴以外,其它地方都是鱼鳞。皮卡不小心滑在车下。皮卡看见有一条水沟里有鱼,皮卡就说:大鱼、大鱼,你快游走,我明天来找你。第二天放学回家,皮卡果然看见了那条大鱼,然后就把它放生了。

一天皮卡放学回家,爸爸叫他写作业,皮卡说:我在学校写完了。到睡觉时才说:我还有作业没写完。补救的方法只有一个:就是明天早起到学校。第二天,在上学的路上,皮卡看见身旁有一个箱子,一打开里面有个小女孩。这时顾自达来了,皮卡说:顾自达,纸箱纸箱里有个小女孩。啊!不会吧!顾自达惊讶的说。后来,皮卡又把她带回家。过了一段时间,小女孩的妈妈来找他了,皮卡才把她还给了她的妈妈。

一年一度全国统一音乐比赛的日子到了,秦老师是皮卡的主教练。一开始,选李哲为领唱,后来因为李哲在一次训练中,门牙HaHaHaHa地响,Hacha落到了地上。秦老师问:谁的门牙掉了?我的门牙掉了。李哲吞吞吐吐的说。所以又让皮卡领唱。皮卡的声音洪亮,对音乐很熟悉,只要有音乐就知道是什么调,后来皮卡的门牙也掉了,是爸爸跟秦老师说没有人比皮卡更适合领唱了,所以秦老师决定还是让皮卡领唱。

一场大瘟疫来临非典。许多人都因病而死。传说能治非典的药都被一抢而空,就连皮卡的好朋友马飞也得了非典,他经过抢救成功地治好了非典。在抢救过程中,皮卡想硬闯进医院看马飞,可是没成功,但是他日日夜夜都惦记着马飞。

我觉得皮卡非常爱惜动物,很有爱心,乐于助人,关心同学,也非常珍惜领唱的机会,努力训练。这些都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

《背叛的门牙》读后感500字范文二

在暑假里,我读了曹文轩叔叔写的《背叛的门牙》这本书写得非常有趣,引人入胜,我好似身临其境。

这本书讲的是皮卡所在的小学要参加区里面组织的歌咏比赛,而学校在这方面是最拿手的了,差不多有二分之一的奖林在文艺方面获得的。

想当年皮卡学钢琴时,少年宫试唱,老师弹了一段曲子 ,皮卡只听了一次就能哼出来。可见皮卡也算是一个有音乐天赋的人,这令他很得意,可是这次他们班李哲也被选上了,皮卡就得意不起来了。

皮卡和李哲无时无刻在较劲 ,但他们又趣味十分相同,喜欢互相喜欢,讨厌互相讨厌。因为老师选了李哲当领唱,这令皮卡很生气。排练开始了,皮卡老是走神,老师点名了,放学后,李哲邀请他去打乒乓球,皮卡理也不理 就跑掉了。回家后爸爸读如果皮卡能化嫉妒为力量就好了。第二天,皮卡唱得很卖力,在高潮时,李哲的门牙掉了,老师把领唱给了皮卡,可是皮卡牙也松了 ,并因一个不经意的喷嚏掉了。老师最后让皮卡和李哲一起领唱,比赛结果很是轰动。

我觉得皮卡很是幸运,我有点嫉妒他,有李哲的激励他上进,和他一起成长,我觉得我们就是在生活中的皮卡和李哲,我们也在不断成长。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集锦5篇


读书要从薄到厚,在从厚到薄。读完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不少人沉浸其中,书中引人入胜的描写带给我们许多感悟,关于阅读之中的困惑,需要我们用读后感记录下来可是为何一想到写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就感到头疼呢?以下由我们为大家精心整理的“《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还请多多关注我们网站!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1】

《荒野的呼唤·白牙》这本书是由两个故事合在一起组成的,而这两个故事讲述的内容却正好相反:《荒野的呼唤》讲的是狗变狼的故事,《白牙》讲的是狼变狗的故事。

《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只名叫布克的狗的故事。布克出生在文明开化、生活优裕的美国南部,后来被贩卖到寒冷的北方,变成了一只雪橇狗。为了生存,它身上的原始本能复苏了。逐渐学会了祖先的生存方式,最终回到荒野,成为狼族的首领。

《白牙》讲述一只叫白牙的狼狗的故事。白牙诞生于荒野,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它被一个印第安人捕获,并屈服于他的棒棍和拳头之下。后来,白牙被卖给一个白人,成了一只凶恶的斗狼。在一次决斗中,白牙濒临死亡,新主人将它解救出来,用仁慈和爱驯服了它,最终使它善良、忠诚。

这两个故事使我明白了两个道理。《荒野的呼唤》:在险恶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中,只有勇于向命运抗争的强者才有生存的可能;《白牙》:只要你用仁慈和爱对待动物,定会换回它对你的信任和忠心耿耿。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2】

在假期中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非常喜欢它。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作者——杰克伦敦,美国的小说家,优秀的作品有《墨西哥人》。《热爱生命》。《在甲板的天逢底下》等可我最喜欢这本书,因为他让我走进了一只狗——巴克的世界,知道了什么是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主要讲了巴克是一只壮硕的狗;它的主人是米勒先生,住在加州,之后因为不辛被曼纽尔卖给了城镇去拉金子,在这之间巴克受过许多许多的主人可是巴克是在最后一个主人身上第一次感受到了人类的爱,他的主人是桑顿然后渐渐的变成了“朋友”。

它们在经过一次次艰辛后,桑顿与巴克决定往东寻找新的天地,巴克听到一种令它心灵嚊到呼唤,从森林中阵阵传来。

在此书中我可以极深的体会出巴克的朝气与勇气他坚持不懈勇往直前勇于挑战聪明灵活。读了这本书回头在想想我一遇到困难就退缩,没有一点勇气和坚强,记的有时间被一道小小数学题难住后就退缩,真是太不应该了,相信许多同学到和我一样吧!那么就让我们一起去改正吧,如小巴克那样坚持不懈,永不退缩吧!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只良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作者借此反映了“弱肉强食”丛林法则,也让我懂了做事要坚持不懈、坚强、勇敢,才会成功。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3】

《野性的呼唤》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它原本毫无忧虑的生活在美国南方,却被家里的仆人偷偷卖到了阿拉斯加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目睹了一次惨象后,它开始遵循“大棒”和“利齿”的法则,并逐渐成为了一条优秀的雪橇犬。后来,它遇到了它真正喜欢的一个叫桑顿的人。他们去东部寻宝,桑顿却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在为桑顿报了仇后,巴克回归了大自然。

故事中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象征,在严酷的生存环境中有着坚强的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它来到新的环境中后并不愿意受其他强者的控制,而是努力适应,不断斗争,成为了新的强者,体现出了“适者生存”这条法则。它虽然是条狗,但如果换作我们,也未必能在那样残酷的环境中生存下来,更不可能成为那里的强者。所以,我们在现实中也该像巴克那样顽强、不屈、不放弃希望,毕竟,在未来的社会中,我们也可能会经历挫折、翻天覆地的变化,而如果我们能有巴克那样的精神,才可能使我们成功。

而现在,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有大的作为。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4】

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野性的呼唤》。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风萧索,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或许正如作者杰克。伦敦所说的那样,万物心中都有一种古老的本能--野性,它带来野蛮,带来征服万物的欲望。《野性的呼唤》的主人公巴克在踏上阿拉斯加的土地上时惊呆了: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以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以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个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和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是啊,文明社会中野性的呼唤又何尝停止过呢?竞争的激烈致使人们不能有半点的犹豫,胜负就在那一刹那间产生,面对对手只有勇敢迎接,并最终征服…或许这就是人生与生命的意义。

然而,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了古老的友情--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忠诚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含着巴克对主人深刻的爱,这爱诗野性的友情体现。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读罢《野性的呼唤》,掩卷而息,不觉已是感到涕零。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5】

远古的渴望在激荡,奋力挣脱世俗的锁链,再次从隆冬的沉睡中,唤醒那野性的情愫。这是对一整本书的概括,这本书就是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是一位名叫杰克伦敦的美国人写的。杰克伦敦笔下的巴克充满野性,他是从一只被驯化的南方犬,竟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我觉得这本书虽然是一个动物的故事,但在主题和处理上却与其他的动物故事不同。这本书中,他描写的虽然是动物的世界,但杰克伦敦亲切的巴克的代名词改成了“他”。那时,我就在想杰克是不是想通过对狗的描写,表达出他自身的一些感情吗?读完了整本书后,我又去查了杰克的简介,最后,终于试着理解杰克写作的意图。它通过对巴克的地遭遇和斗争历程描绘,歌颂了英雄主义者坚忍不拔的奋斗精神,表达了他对获得自由,快乐的渴望。

在我读这本书的时候,似乎在看一部三D电影呢!在巴克被人类残忍打杀时,我不禁心头一紧,担心着巴克还能继续挺下去吗?在巴克与别的狗争雄的时候,我又期待,到底谁才是最后的赢家……仿佛这一切都发生在我的眼前。

不过,在读书的同时,我也在想一个问题?人性为什么是那么的残忍呢?你看,那些主人为了能早时淘到金,每天让那些小狗早出晚归,又不给什么吃的,还让它们睡在冰天雪地里。等它们老了,要死了,不中用了,人们就把它们抛弃,目的就是为了不拖累自己。没死、但奄奄一息的狗,人们就用枪把这些苦役狗打死!可这些狗呢,他们似乎一生下来就是奴隶,一生都在为人类奉献,可人类却残忍的把它们置于死地。人性就是这样,贪婪,懒惰,残忍!

好在,主人公巴克遇上了一个真心爱他的主人桑顿。只要人类真心待动物,动物也会真心待人。瞧!巴克多次在危难时刻连自己的命都不管,冒着生命危险去救桑顿,这不就是人与动物和谐相处吗!如果每个人都能与动物和谐相处,该有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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