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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剑个人读后感 篇1
鲁迅先生在铸剑里塑造了两位有英雄主义气质的人物,黑衣人宴之敖者与眉间尺。眉间尺为报父仇,毅然割下自己的头颅,交给一言相交的黑衣人。黑衣人为了替他报仇,在紧要关头,按照预先的设计,挥剑砍下了自己的头颅。这种一言既诺,即以头颅相托和以头颅相许的行为,正是古侠的风貌,读来令人神往。
眉间尺是个稚气未脱、优柔寡断、心地善良的孩子。他对那只淹在水里面,单露出一点尖尖的红鼻子的老鼠,也怀着怜悯的心情。救起它,又觉得它可憎;踩死它,又觉得它可怜。这种心理,是典型的艺术家心理。骨子里是对生命的热爱,是敏感,是善变,是动摇。这样的心态只合适于写小说,不合适于去复仇。
但突变发生了。当他得知父亲为楚王铸剑反被楚王砍了头时,就像自己的少年时代被那柄纯青、透明的利剑砍掉一样,一步跨进了成人的行列。他全身都如烧着猛火,自己觉着每一根毛发上都仿佛闪出火星来。他的双拳,在暗中捏得格格地作响。母亲的话,使他明白,作为一个男子汉,此生惟一的目的就是复仇。当他在复仇的猛火燃烧中,拿起那柄使窗外的星月和屋里的松明似乎都骤然失了光辉的雄剑时,他觉得自己已经改变了优柔的性情;他决心要并无心事一样,倒头便睡,清展起来,毫不改变常态。从容地去寻他不共戴天的仇雠。但这种成熟是十分幼稚的,他暗下的决心,颇类似小孩子打架时的咬牙发恨。当他把复仇的计划付诸实施时,决心便开始动摇。在路上,一个突然跑来的孩子,几乎碰到了他背上的剑,使他吓出了一身汗;在冲向楚王的车驾时,只走了五六步,就跌了一个倒栽葱;并且还被一个干瘪脸少年扭住不放。看来,欲报父仇,光有决心没有临危不惧的胆魄和超人的技巧也是不行的。就在眉间尺被干瘪脸少年扭住不放的瞬间,黑须黑眼睛,瘦得如铁的黑衣人出现了。他对着眉间尺冷冷地一笑,举手轻轻地一拨干瘪少年的下巴,并且看定了他的脸,那少年就不觉慢慢地松开了手,溜走了。他的眼睛好像两点磷火,声音好像鸱枭,这是一个冷酷如铁的复仇者形象。他不愿眉间尺称他为义士,说他同情寡妇孤儿,他厌烦地回答道:唉,孩子,你不要提这些受了侮辱的名称。他严厉地说: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我的心里全没有你所谓的那些。我只不过要给你报仇!
这种只不过要给你报仇的思想,表现了他内心深处的忧愤,近乎虚无绝望的忧愤。他的激情经过铸剑一样的锻炼,达到了看上去好像一无听有了的程度。这正是一个久经磨炼、灵气内藏、精光内敛的战士形象。在他身上再也找不到眉间尺那般的决心、勇气之类的浅薄东西,正如他自己所说:我的灵魂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憎恶了我自己。
一个能够憎恶自己的人,当然不会再如热血少年那样把决心和勇气挂在嘴上,他所着力追求的,就是如何置敌于死命的战斗策略和方法。小说中那奇异的人头魔术,正是他复仇艺术的生动写照。
一切暴君,都喜好杀戮。黑衣人投其所好,用眉间尺的头来引诱他,他果然上当。最喜欢看人头的人的头,竟也变成了整个复仇把戏的组成部分。这里富有意味。
我十几岁的时候,就从中学的语文课本里看到了这篇小说。几十年后,还难忘记这篇奇特的小说对我的心灵震撼。尽管当时不可能完全看懂这篇小说,但还是能感受到这篇小说深刻的内涵、丰富的象征和瑰奇的艺术魅力。
离开了身体的头颅,尚能放声歌唱,尚能继续与仇人搏斗,这的确是迷人的描写。都说这里有象征,但谁也说不清楚,头颅象征着什么,青剑象征着什么,黑衣人又象征着什么。它们既是头又不是头,既是剑又不是剑,既是人又不是人。这是一种黑得发亮精神,就像葛里高利看到的那轮黑色的太阳。这是一种冷得发烫、热得像冰的精神。而这恰恰就是鲁迅一贯的精神。
每读《铸剑》,即感到那黑衣人就是鲁迅的化身。鲁迅的风格与黑衣人是那么的相像。到了晚年,他手中的笔,确如那柄青色的雄剑,看似有形却无形,看似浑圆却锋利,杀人不见血,砍头不留痕。黑衣人复仇的行动过程,体现了鲁迅与敌人战斗的方法。近来我读了一些武侠小说,颇有所得。但也深感武侠小说夸饰太过,没有分寸感,破坏了小说本应具有的寓言性和象征性。文字和语言因夸饰而失去了张力,丧失了美学价值,只能靠故事的悬念来吸引读者。《铸剑》取材于古代传奇,但由于投入了饱满的感情,所以应视为全新的创造,而不是什么故事新编。我一直在思考所谓严肃小说向武侠小说学习的问题。如何汲取武侠小说迷人的因素,从而使读者把书读完,这恐怕是当代小说的一条出路。
眉间尺听了黑衣人一席话,就果敢地挥剑砍下了自己的头颅。他的行为让我大吃了一惊。这孩子,怎么能如此轻信一个陌生人呢其实,眉间尺这一剑,其勇敢程度,并不亚于手刃仇敌,甚至还要难上数倍。他这种敢于信任他人的精神,同样是泣天动地。超常的心灵,往往披着愚笨的外衣。
对一个永恒的头脑来说,个人一生中的痛苦和奋斗,成功和失败,都如过眼的烟云。黑衣人是这样的英雄。鲁迅在某些时刻也是这样的英雄。惟其如此,才能视生死如无物,处剧变而不惊。黑衣人连自己都憎恶了。鲁迅呢
《铸剑》之所以具有如此撼人的力量,得之于其与现实保持着距离。小说并不负责帮助农民解决卖粮难的问题,更不能解决工人失业。小说要说的就是那样一种超常的精神。当然这只是我喜欢的一种小说。
《故事新编》的其他篇什,则显示出鲁迅的另一面。他经常把一己的怨怼,改头换面,加入到小说中去。如《理水》中对顾颉刚的影射,就是败笔。但无论如何,《故事新编》都是一部奇书。这本书里隐含了现代小说中几乎所有的流派。就连其中的败笔,也被当今的人们发扬光大。油滑和幽默,只隔着一层薄纸。
我至今还认为,《铸剑》是鲁迅最好的小说,也是中国最好的小说。
铸剑个人读后感 篇2
《铸剑》是鲁迅根据历史故事改编而成于1927年版的短篇小说,讲述名铸剑师干将将、莫邪之子眉间尺为父报仇,与黑衣人合作仗剑除恶的传说。
最初出现时一个十六岁的少年,懵懂又有着一颗慈悲的心。他讨厌那夜里吱吱作响的老鼠,怕它会惊醒熟睡了的母亲,在老鼠死了的时候他却又觉得可怜。如此一个连杀害一只老鼠都不忍心的青年,在得知自己背负着杀父之仇时就走向了替父报仇的路。然而明明是有着这样柔弱的性格的他又怎可能独自报了这仇。当一个黑色人出现在他的眼前说可以帮他报仇可是他得付出他的生命,眉间尺却没有犹豫。大殿之上,沸水之中,三个人头相斗,无疑三人一俱死亡,并于沸水之中无法辨别谁是谁。于是,眉间尺与黑色人一并享受着国王葬礼的殊荣。
眉间尺以复仇的姿态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我为他能把杀父之仇报了而喜却也为他把自己的生命也送上了而悲,然而懂得终究他只是一个弱者,一个为复仇而生为复仇而死的弱者。母亲一句你必须改过,让他没有了其他选择。哪怕是优柔的性情,亦只可以前往。然而却又正是当初被欺凌的中国中千千万万个弱者中得其中一个。为了惩奸除恶,他不惜以生命为代价。眉间尺便举手向肩头抽取青色的剑,顺手从后项窝向前一削,头颅坠在地面的青苔上,一面将剑交给黑色人。如此看来他虽是有着优柔的性情却又有着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气概。在复仇之计还无从下手时,眉宇间已被通缉。这已注定,他无法逃脱于其中,无论复仇进不进行到底,亦都无法存活。如此看来,他把这样的重任托付于一个素未谋面的人也说得上是明智。小说中作者还对眉尺间的父亲的事迹作了大幅的描述,因为如果没有这件事,眉尺间依旧只是一个优柔的少年。而这一仇恨却给他灌以满腔的热血,尽管不能以英雄去称呼他,他也不失有这样的气概。黑色人的出现无疑给这剧情添加了许多的神秘性。在看来,义士是侮辱他,同情亦是倍受污辱的名称。尽管直到结尾也没有给他过多的介绍,他却是给我们留下了惩恶除奸的高大形象。一句我只不过要给你报仇为此,他也不惜付出生命。这似乎是作者用自己激荡的内心所塑造出的人物,表达出作者内心的正义感。当时所处的社会似乎正是国王的化身,随时有可能在背后给正义之士以致命的一击。当然,许多带着惩恶除奸的使命的他们从不因此而畏惧。国王最后与他们一俱于沸水之中死去是他们奋不顾身的结局。在他们看来,死亡并不可怕,为了光明而死亡更是没有畏惧。各大臣妃子想尽各种办法也无法将国王的投从杀他们的人中辨认出来,最后只能是一同在人们的敬仰中离去。细细想来,这样的安排也正是恰到好处。尽管当时盲目的百姓对眉尺间与黑色人甚是憎恨,却又无可奈何。正是表达了作者内心对他们的高度敬仰,把他们放到了让人仰视的高度,同时又无形中把国王放到了让人不屑的位置。历史也正如作者所预示的那样,丑恶的社会终于被推翻了,社会最终迎来了新面目。
复仇贯穿了全文,也正是那样有着复仇的责任才有着惩恶除奸的使命。故事虽简短却沉重,让人能感受到那时社会的处处威逼之意。谁亦无法于那样的社会中安好地生存着除了那些如同王一样奸恶狡诈却又自以为正义的人。哪怕不可得知黑色人究竟是有何来历。言语之间亦可以看出他对当时的社会的失望。如此让人失望的社会也是作者所处的社会。虽是取材于历史故事但又有自己的改编,他用辛辣的嘲讽来表达自己对那样的社会的不满。一边是杀父的仇人所喻的害人社会,一边是为了惩恶除奸付出了自己生命的黑色人所喻的作者的内心;一边是两个为报仇而牺牲头,一边是前来看热闹的百姓,这极具对比性,这也正是对当时社会存在的许多把国家兴亡的责任置身于外的看客。他们看着同自己一样被欺负的人受害却如同与自己无关一样。然而,崇高的使命与庸众相对竟有被消解之意,终究孤不敌众,这也有表达作者对当时的社会的失望。只有自己一人去反抗当时的社会,想要成功似乎并不容易甚至还有些绝望。故事还有许多极具创新的故事,夸张中也显露着许多的恐怖,无疑也只是想表露作者所处的那个吃人的社会的恐怖。
铸剑个人读后感 篇3
相对于《呐喊》的开山之功(无论是政治意义还是文学意义的)和《彷徨》的低吟徘徊(所表现出的解析作者心路历程的文本意义),鲁迅的第三本小说集《故事新编》缩于一隅,似乎被我们遗忘了。而这个集子的创作时段覆盖了前两本小说集,并且远远超出,一直到鲁迅去世的前两年(1935);鲁迅虽是写古书上的事,可也自认为“并没有将古人写得更死”(《故事新编.序言》),于是其中的故事,大致可以让我们窥见鲁迅创作鼎盛时期政局的起伏跌宕、文坛的风云争斗、报刊的唇qiang舌剑。补天的女娲腿间出现古衣冠的小丈夫,射日的后羿暗刺高长虹数回,《理水》中“文化山”上的人等各有所指,如此不一而足。鲁迅自己也不看好的“油滑”缺少拉开距离的幽默,多了过于热心的讽刺,于是《故事新编》在某种程度上陷入了杂文的窠臼。
这样的看法并无不可,却仍隔靴搔痒。《故事新编》躲在《呐喊》和《彷徨》的影子里--这两个文集的题目就是一种彪炳于世的显性文化姿态;而《新编》让我们看到的却是那个躲在s会馆钞古碑的鲁迅,一个与古人遇合胜过跟今人交流的鲁迅,一个在线装古籍和现代启蒙之间努力挣扎的鲁迅,《新编》在“没有将古人写得更死”的同时还是最大程度地眷恋着那个已然失落的世界,鲁迅在文化急遽震荡时期的微妙心态也于焉浮现。所以,虽然鲁迅早就想让这类故事“算是一个开始,也就是一个收潮,可毕竟没有结束,还共写了八篇单独成集出版。《故事新编》正堪成为“呐喊”和“彷徨”之文化主将内心深处幽曲之所的解读文本。
二
本着这样的视角,我们首先来看《铸剑》的故事处理。
《铸剑》的故事源自古书《列异传》和《搜神记》。鲁迅以白话写文言,把很短的篇幅敷衍成长长的故事,晋人志怪原本的古朴诡谲已经消失,简单的复仇原型中充满对人物个性的阐释和叙事本身的张力。
原本的故事,父子两代的篇幅是大体均等的。而在《铸剑》中,真正的铸剑者在故事开始的时候业已死去,他的事迹是通过小说主人公眉间尺的母亲之口-交待的:
“大欢喜的光采,便从你父亲的眼睛里四射出来;他取起剑,拂拭着,拂拭着。然而悲惨的皱纹,却也从他的眉头和嘴角出现了。他将那两把剑分装在两个匣子里。
……
“‘你不要悲哀。这是无法逃避的。眼泪决不能洗掉命运。我可是早有准备在这里了!’他的眼里忽然发出电火似的光芒,将一个剑匣放在我膝上。‘这是雄剑。’他说。‘你收着。明天,我只将这雌剑献给大王去。倘若我一去竟不回来了呢,那是我一定不再在人间了。你不是怀孕已经五六个月了么?不要悲哀;待生了孩子,好好抚养。一到成人之后,你便交给他这雄剑,教他砍在大王的颈子上,给我报仇!’”
这是庄严的笔调,是魁梧的人格,是反抗者的颂歌。眉间尺的父亲是真正的英雄,是作为其子的“史前史”而出现的,故事如此安排已不仅仅是叙事技法方面的问题了,鲁迅的匠心在于拉开英雄和现实之间的距离,树立一个理想寄寓之所,告诉我们真正的`安身立命所在;《列异传》和《搜神记》没有这么明确的目的,因为神迹在其中是不证自明的;而《铸剑》中的父亲则是鲁迅亲手发明的神话,是附魅传统经过现代理性反思破灭之后新的(旧的?)梦想,神话的时代毕竟已经过去了:
“窗外的星月和屋里的松明似乎都骤然失去了光辉,惟有青光充塞宇内。那剑便溶在这青光中,看去好像一无所有。”
鲁迅也只能说“看去好像一无所有”。他笔下的英雄人格在现代题材里几乎没有出现过,涓生、吕纬甫、魏连殳都是失败的知识分子、文化精英,带着绝望的气息,更遑论闰土和阿Q这些农民们;英雄只在古书里,是(故事“新”编的主人公)眉间尺(我们毋宁将他看作是“现在时”的)的父亲;照理说,鲁迅从新文化运动开始,就应该是最有资格和最坚定具备审父意识的人,但是鲁迅实在不能够坚定。雄剑溶在青光中看似全无,正隐约象征鲁迅心底深处对文化、对国家命运虚无主义的态度。
铸剑个人读后感 篇4
看完鲁迅先生的《铸剑》,我的第一反应是想起中学时期学过的《干将莫邪》,铸剑师干将三年为楚王打造两把名剑,剑成时预料到自己将被楚王以血祭剑的后果,在回王命时留下雌剑并交代妻子告诉未出世的孩子将来长大后为父报仇,孩子出生长大后踏上了为父报仇的路,并在一个陌生人出现后以自杀的代价换来陌生人助其报仇的事情。《故事新编》的《铸剑》中也可看出一些《干将莫邪》的影子,但鲁迅先生笔下的《铸剑》以怪异另类、大胆夸张的情节描写以及不合常人逻辑的情节安排,加强了故事中的悲剧色彩与复仇的力量。在故事情节叙述的背后让我们得以体会其中作者的深意及其想要表达的思想及当时的社会现状。
《铸剑》的主要人物有眉间尺、眉间尺的母亲、黑色人宴之敖、楚王以及一大堆“看客”。在文章的最开始,描写了眉间尺深夜斗老鼠的场景,他不堪老鼠的烦扰想要亲手解决掉老鼠,但他在水瓮中看到老鼠挣扎地场景时又心生不忍,下决心踩死老鼠时又觉得自己作了大恶似的,从这个场景中可以看出。将满十六岁的少年眉间尺的优柔寡断与内心的矛盾挣扎。在其灭鼠过程中吵醒了睡梦中的老母亲,其母哀叹其性子不冷不热,并交代了眉间尺的身世及楚王杀其父的仇。复仇的力量是强大的,这种力量赋予了他勇气与斗志,于是眉间尺在第二天背上当年其父所铸的雌剑踏上了复仇之路。
在找楚王报仇的路上遇到楚王,还未行动就遭国王追捉,这时黑色人宴之敖出现了。宴之敖承诺会帮助其报仇,前提是要眉间尺的头与剑,眉间尺同意了。于是,宴之敖带上眉间尺的人头与剑进宫为国王“表演”,他将眉间尺的头放到金鼎里煮并唱起了歌,不久,人头在金鼎里翻筋斗,当楚王凑近时宴之敖斩下楚王的头。当两头相争眉间尺的头被楚王控制时,黑衣人也斩下自己的头加入争斗。最终,三颗人头皆“宣告死亡”,纷纷沉入鼎底,最后鼎中只剩下三只头骨,难以分辨,只能合葬一处。
在复仇之后,作者还着墨写了楚王死后,宫中众人的反应,无法认清的头骨以及一团混乱的情景。最后众人决定将为三个人头一个人举行大出丧,但到后来举行大出丧的时候俨然演变成了一出“大热闹”,至此,整个故事结尾。
《铸剑》完成与1926年10月,中国军阀混战,以段祺瑞为首的北洋军阀屠杀请愿学生,制造一系列血的惨案。当时的鲁迅在看到这些社会惨状后激发了他反抗复仇的怒火,《铸剑》就是在这种心情下写下的。细细品读,我们可看出,文中的楚王就是封建统治的代表,而眉间尺及黑衣人宴之敖则代表了敢于冲破封建传统的勇士,他们的复仇行为实则是向封建传统发起的攻击。直指楚王的行为也表达出作者想直接快速地推翻封建统治而不愿牵扯太多,黑衣人的仗义与对承诺,宁死也要帮助眉间尺报仇的行为在很多读者看来是难以理解的。文章描写虽然夸张,但我想作者这样写想表达的意图是作者本人对推翻封建传统的勇气与决心。
再看文中所写到的众多“看客”。一直深表认同:鲁迅先生除开笔下描写的一些代表当时中国普通民众的形象及反映当时的社会现实外,还塑造了一大堆形象生动的看客。如《孔乙己》中酒店里戏弄嘲笑孔乙己的群众,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祝福》里乡里人们对祥林嫂的冷漠与嘲讽,不同情祥林嫂悲苦的身世反而从中取笑;《药》里英雄夏瑜的英勇就义沦为茶馆里茶客们的谈资,鲁迅笔下不乏伸长脖子在人堆里张望的看客,也不乏絮絮叨叨,一群置身事外的看客,就像《铸剑》里,国王死后的大出丧最后会演变成一出大热闹,王公大臣,平民百姓都在人堆里装出哀戚的颜色,却无几人感到真正的悲痛,这是一个社会的悲哀,从中人性的冷酷显而易见。结局中复仇者与被复仇者同归于尽,只留尸骨在人间,大出丧时尸骨享受着百姓的祭拜,而这出复仇的事实却被世人遗忘、丢弃。愚昧的、以复数存在的看客却成了“胜利者”得以置身事外。
回归到当时的中国社会现状,只懂得伸长脖子、张大嘴巴充当看客的群众充分体现出当时国民的劣根性。鲁迅的弃医从文只为唤醒沉睡麻木的看客们却终究无法,一如《铸剑》中勇士的英勇报仇与仗义相助换来的还是城中百姓的麻木,其中的荒谬与讽刺可见一斑。
铸剑个人读后感 篇5
相信很多人都读过《哈姆雷特》,鲁迅的《铸剑》,一个十分典型的复仇故事,与《哈姆雷特》有很多相似之处。
小说一开始描写少年眉间尺的日常生活,这是一个平常的夜晚,他被老鼠咬锅盖的声音骚扰的无法入睡,于是,便爬起身来捣鼓那只老鼠。后来,他一不小心踏死了那只老鼠,他又不禁生起怜悯心来。这是一个不平常的夜晚。当晚子时过后,眉间尺就满十六岁了,即将长大成人了。母亲告诉他关于父亲之死的秘密,并将父亲留下的宝剑传授给他,希望他能够改变自己优柔的性情哈姆雷特式的性情,用这把宝剑去杀那个杀死父亲的仇人国王。就这样,这个刚才还在与老鼠搏斗的少年,将不得不担负起刺杀国王替父复仇的使命。
通过复仇行动,故事的主人公由少年长大成人。而这一过程的催化剂正是复仇行动所需要的仇恨、勇气和力量。复仇使他的意志成人化了,但他的身体拒绝长大成人,抑或是身体本能在拒绝承担成年人的仇恨。在关键时刻无意的摔倒,致使自身远离了复仇对象,正如哈姆雷特的犹豫一样,无意识中逃避着复仇使命。
小说中的黑衣人在眉间尺的复仇行动中,是一个必不可少的角色。他有一种非凡的坚定和果断,充分成熟的男性气概。这些恰恰是年轻的眉间尺所缺乏的。与《哈姆雷特》中老国王的鬼魂类似。他是对眉间尺复仇精神缺失的补偿。
是恨,是复仇的愿望,而不是爱心、义气、同情之类的情感,将眉间尺与黑衣人联系在一起。黑衣人关注复仇本身,只关注复仇行动的有效性。他对复仇以外的情感不感兴趣,或者说,他已经摒弃了除仇恨之外的一切的情感。黑衣人就是复仇意志本身,是眉间尺的复仇手段。作为复仇手段的黑衣人的确是以其奇特的,却是行之有效的方式,完成了复仇的使命。
在故事的最后,为了完成复仇,眉间尺、黑衣人和王君砍下了头颅,在沸腾的大鼎中搏斗,最终同归于尽。被煮烂的三颗头颅,在鼎中混作一处,无法分开。王的廷臣只好将三颗头颅骨跟国王的身体一道埋葬。
文章结束了,却让我迟迟不能走出文章,鲁迅用一个古小说的新编既表达了百姓向暴君复仇的热望,又含蓄地写出了自己内心深处的郁闷和痛苦。在饱受列强欺凌的旧中国,又是个人情绪和民族感情的完美结合。那神秘的黑衣人。正是鲁迅的化身,强烈的复仇的心理在鲁迅的心中,就像一个光明的使者,指引革命的前进。
铸剑个人读后感 篇6
《铸剑》主要讲的是一个为夫复仇的故事,十六岁的优柔寡断的少年眉间尺在得知自己父亲为国王铸剑却被国王残忍杀死的真相时,毅然绝然走上了为夫报仇的道路。期间得到神秘的黑衣人宴之敖者的帮助,终于成功报仇。
令人感到恐怖的不是哭,而是笑,这是我看完《铸剑》后的第一感受。文中明显的黑衣人的笑有三个场景,但每次都让人感到死亡的气息。首先就是在眉间尺被一个干瘪脸少年刁难时神秘黑衣人的出场前面的人圈子动摇了,挤进一个黑色的人来,黑须黑眼睛,瘦得如铁。他并不言语,只向眉间尺冷冷一笑,一面举手轻轻地一拨干瘪脸少年的下巴,并且看定了他的脸。就是这冷冷一笑,让人觉得不寒而栗,难怪那干瘪脸少年只是在看了他一下,赶紧松开了眉间尺的衣领,溜走了。黑衣人第二次发笑就是在眉间尺自刎后把剑交给黑衣的人时候呵呵!他一手接剑,一手捏着头发,提起眉间尺的头来,对着那热的死掉的嘴唇,接吻两次,并且冷冷的尖利的笑。这个场景想着想着就觉得恐怖,你可以想象在一个漆黑的夜晚里,一个人拿着一个死人头接吻,身边还有一条无头尸,然后发出冷冷的尖利的笑,这是一个多么惊悚诡异的血腥画面。最后一次笑就是在复仇完毕后黑衣人和眉间尺便四目相视,微微一笑,随即合上眼睛,仰面向天,沉到水底里去了。这里,眉间尺的深仇大恨已报,黑衣人也释然了,可他笑的背后是经过多大的战争啊,我无法想象三颗头颅在一个烧开了水的金鼎里你咬我我咬你是一个多么惨烈的画面,我也无法想象到底需要多大的勇气人们才会愿意拿出自己的命弃绝尘世一切的羁绊来替别人报仇。每一次笑的背后都有一股寒意,就预示着有人的生命被威胁着,就预示着下一个悲剧正在发生。
看这部小说的时候,觉得鲁迅的整个文笔都很悲壮,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想改编《干将莫邪》这个故事,而且还写得这么淋漓尽致的癫狂,特别是看到那一幕狼吃人的景象笑声即刻散布在杉树林中,深处随着有一群磷火似得眼光闪动,倏忽临近,听到咻咻的饿狼的喘息。第一口撕尽了眉间尺的青衣,第二口便身体全都不见了,血痕也顷刻舔尽,只微微听得骨头咀嚼的声音。最先头的一匹大狼就像黑衣人扑了过来。他用青剑一挥,狼头便坠在地面的青苔上。别的狼们第一口撕尽了它的皮,第二口便身体全都不见了,血痕也顷刻舔尽,只微微听得骨头咀嚼的声音。狼不管在吃人还是在吃自己的同类,都是这么冷血无情的,连动作都分毫不差。还有那一头独舞,二头争斗,三头相搏的高潮场景,看着也触目惊心,再加上全文的色调都是冷冷的青和黑,青剑、黑夜、眉间尺头发蓬松,正如青烟一阵、黑衣人黑须黑眼睛这些都塑造了一个沉郁悲痛、庄重冷、透着死亡与悲哀的氛围,而且还透露着一种复仇者与汝偕亡的情绪和决心。
看这个故事的时候有几个似懂非懂的地方,首先,为什么忽然会冒出一个黑衣人替眉间尺报仇呢,明明就是陌生人,还说了一堆迷糊人的话,什么我一向认识你我一向认识你的父亲,也如一向认识你一样你的就是我的;他也就是我;话听起来都疯疯癫癫的,却又好像心灵独白一样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 你还不知道么,我怎么地善于报仇我的灵魂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憎恶了我自己看着这些话我都猜测这娃是不是受了什么重大心灵创伤,然后患上了什么爱报仇的病一发不可收拾;其次感到不解的就是那四首悲天跄地的歌谣,呜呜呼呼兮兮的,晦涩难懂,我想这可能是为全文增加一些更悲壮的基调吧,又或者是为了增加一些神话的奇幻色彩吧,抓头想了一阵子,我安慰自己,一个疯子和一颗头颅唱的歌我们这些普通人不懂也很正常的;最后感到奇怪的是对大王的模糊化处理,三头合葬是《搜神记》、《列异传》中固有的情节,本不足怪;可小说浓墨重彩的渲染,却又使人不敢相信仅仅出于对原作的忠实。惜墨如鲁迅者,肯在无足轻重之处下这样的功夫么?更重要的是,铺张扬厉得甚至连头、须发、后枕骨、鼻准骨都写到了,王的面目反而愈加模糊起来。这与鲁迅善用极经济的笔墨勾勒魂魄的艺术功力不符,更与小说刻画人物的原则相悖。合理的解释肤浅的我至今也没弄明白。
我想《铸剑》绝对是我看得最恐惧最难受的一个复仇故事。
铸剑个人读后感 篇7
孟子曰: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在现代文学巨匠鲁迅先生的历史小说《故事新编铸剑》中,就刻画了一位舍生取义的人物黑色人。
小说讲述了主人公眉间尺替父复仇的故事。而作为次要人物的黑色人,是在眉间尺去城里准备刺杀大王处处碰壁的时候才出场的。那时的眉间尺,虽然勇气十足,但显得有些莽撞,特别是当他与那些围观的闲人发生冲突的时候,眉间尺显得缺少与看客打交道的经验,有些手足无措。黑色人的出现,其实是帮助眉间尺完成了性情的一次重大转变。眉间尺相信了黑色人的话,以自刎这种悲壮的方式显示自己复仇的决绝之心,同时把复仇的最终任务交给黑色人来完成。
看到这里,感慨万千。重言诺,轻生死。眉间尺为父报仇的信念,巍如泰山,坚如磐石。但同时,我心里却涌起了另一种担忧:黑衣人会不会要拿眉间尺的项上人头讨赏呢?于是我赶忙往下看去。
黑色人带着眉间尺的人头和宝剑拜见王,并让王准备一口金鼎,然后煮开沸水,将眉间尺的头丢进去,随后趁王靠近金鼎观看之际,趁其不备将王的头颅砍入沸水中。眉间尺和王的人头在金鼎的沸水中撕咬。过了一阵子,眉间尺已明显落入下风,被王咬了七处伤,而王只有五处伤;这时王又突然一口咬住尺儿的鼻子不松口。黑色人看势不妙,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头颅也砍入金鼎之中。
我被黑色人的义气深深震撼了
他(黑色人)的头一入水,即刻直奔王头,一口咬住了王的鼻子,几乎要咬下来。王忍不住叫一声阿唷,将嘴一张,眉间尺的头就乘机挣脱了,一转脸倒将王的下巴下死劲咬住。他们不但都不放,还用全力上下一撕,撕得王头再也合不上嘴。于是他们就如饿鸡啄米一般,一顿乱咬,咬得王头眼歪鼻塌,满脸鳞伤。先前还会在鼎里面四处乱滚,后来只能躺着呻吟,到底是一声不响,只有出气,没有进气了。
这就是黑色人,一个始终具有坚定信念和冷静头脑的理想化人物,最重要的是,他的复仇精神是那么强烈,那么彻底。他舍生取义,不辜负眉间尺的期望与重托。他代表了一种侠义精神,一种舍生忘死的高贵品质,这种崇高的境界,让我高山仰止。
重言诺,轻生死,他才是我心中真正的侠之大者。他是这样微笑着死去的
黑色人和眉间尺的头也慢慢地住了嘴,离开王头,沿鼎壁游了一匝,看他可是装死还是真死。待到知道了王头确已断气,便四目相视,微微一笑,随即合上眼睛,仰面向天,沉到水底里去了。
铸剑个人读后感 篇8
前几天,我在鲁迅先生的散文集《朝花夕拾》中读到了《铸剑》这篇文章。这是鲁迅先生改写的一篇别有深意的文章。
《铸剑》从主人公眉间尺的优柔寡断开始,用他不知杀不杀老鼠的事例体现了他的这个特点。紧接着,描写了眉间尺得知父亲被王杀死后的巨大改变。
但是,我觉得这篇文章最大的亮点不是眉间尺的变化,而是王的举动,杀死为自己铸出宝剑的铸剑师,多么“高尚”的情怀!这让我不禁想到了秦始皇陵。秦始皇陵竣工后,第一批因它而丧命的人,便是这些陵墓的挖掘者。秦始皇为了不让陵墓的秘密传播出去,将那些为他修筑陵墓的人统统杀死以封口。这难道不是荒唐而又残忍之举吗?就算真的害怕他们泄露秘密,你当初只要让他们负责不同的区域不就行了吗?何必非要杀死他们呢?这难道不是毫无理由的杀戮吗?
另外,文中特意描写到了“便按着青剑,总想寻点小错处,杀几个人”。这不正是某些人的象征吗?自己心情不好,却将怒火发泄到别人的身上,从中我们是不是应该反思一下自己平时的行为,能学到点什么呢?试想,动不动就把怒气发泄到别人身上,又有什么好处呢?从中我们会失去什么呢?
因此,我们应该学会忍耐和善待他人。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某些“灾祸”的降临!俗话说,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只有刻苦历练,才能迎来成功;只有能忍耐狂风暴雨,才能见到绚丽彩虹;只有刻苦学习,才能迎接美好的未来!所以,从今天开始,从现在开始,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让未来更加灿烂,更加辉煌!
“啪!”呀,我想得太专注了,手没拿稳,书掉在了地上!
铸剑个人读后感 篇9
这是一个血淋林的复仇故事。故事源于《列异传》与《搜神记》,鲁迅先生以白话写文言,在简短的篇幅中加入自己深沉的思考和强烈饱满的反抗力量,使简单的复仇原型表现出人物的个性以及事件本身的张力。
故事一开始还原了一个十六岁男孩应有的状态:天真、单纯,对这个世界谈不上热爱也说不上厌恶。他会害怕老鼠,他会贪玩地捉弄老鼠,看到老鼠在水中痛苦的样子,他会去拯救,更会在老鼠死后产生罪恶感。他又觉得很可怜,仿佛自己作了大恶似的,非常难受。他蹲着,呆看着,站不起来。这是眉间尺最真实的本性,但这是他的可贵之处亦是他的致命之伤,你就是十六岁了,性情还是那样,不冷不热地,一点都不变。看来,你的父亲的仇是没人报的了。是的,因为他是一个有杀父之仇的少年,所以天性再怎么可贵被视为不能行大事的优柔寡断。少年的成长历程,在和老鼠的斗争中得到体验,这无疑是《铸剑》中最精彩的篇章,是作者刻画人物的神来之笔。小说在这里揭示了主人公最典型的性格,产生了第一个人物与社会环境的矛盾并为下文眉间尺不能完成杀父之仇埋下了伏笔。
原本的故事,父子两代的篇幅是大体均等的。而在《铸剑》中,真正的铸剑者在故事开始的时候已死去,他的事迹是通过主人公母亲之口交代的。大欢喜的光彩,便从你父亲的眼睛里四射出来;他取起剑,拂拭着,拂拭着。然而悲惨的皱纹,却也从他的眉头和嘴角出现了。他将那两把剑分装在两个匣子里。你不要悲哀。这是无法逃避的。眼泪绝不能洗掉运命。我可是早有准备在这里了!他眼里忽然发出电火似的光芒,将一个剑匣放在我膝上。这是雄剑他说。你收着。明天,我只将这雌剑献给大王。倘若我一去竟不回来了呢,那是我一定不在人间了。你不是怀孕已经五六个月了么?不要悲哀,待生了孩子,好好抚养。一到成人之后,你便交给他这雄剑,教他砍在大王的脖颈上,给我报仇。
这庄严的笔调,是魁梧的人格,是反抗者的颂歌。眉间尺的父亲是真正的英雄,是作为其子的史前史而出现的,故事这样安排,作者的匠心在于拉开英雄与现实之间的距离,树立一个理想寄寓之所,告诉我们真正的安身立命所在。小说中还有一个值得品味的细节:雄剑溶在青光中看似全无,正隐约象征鲁迅心底深处对文化,对国家命运虚无主义的态度,渴望英雄的出现。
在复仇的道路上,优柔寡断这个骨子里的性情仍是存在于眉间尺身上。他径直向前走,一个孩子突然跑过来,几乎碰着他背上的剑尖,使他吓出一身汗。或许可以这样认为,如果没有遇到黑色人,杀父之仇根本无法报成。他的生活环境是一个无聊落寞的反英雄的环境,一个消解重大行动意义的环境,一个人心失衡远重于腥风血雨的环境,尽管腥风血雨在但是并不缺乏,可是却再也不能造就英雄了。然而,黑色人的出现,却打破了眉间尺所处环境的平衡,让他有勇气毫不犹豫地砍下自己的头,抛弃了自己的未来去成全一个仇恨,也就完成自己与生俱来的使命。
高潮是三个人头在金鼎中互斗的事。仇人相见,本来格外眼明,况且是相逢狭路眉间尺的头死死地咬住楚王的头不放,楚王也不示弱王又狡猾,总是设法绕到敌人的后面去。寥寥几笔就将王的狡诈声动展现出来了。接下来王公大臣的描写更为微妙,诡异的神情令人哭笑不得,麻木了的动作使人啼笑皆非。黑色人的头的参与使这个高潮又一次升华。黑色让你和眉间尺的头对楚王的一个头于是他们就如饿鸡啄米一般,一顿乱咬,咬得王头眼歪比塌,满脸鳞伤。在这金鼎沸水之中如此场景正是神奇呀!之后的事就是王公大臣们的了,他们蠢笨的举动和黑色人和眉间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实黑色人和眉间尺是沾了楚王的光,才得以隆重的安葬,和楚王埋在一起。这时,老百姓们的举动更具有讽刺性,大出丧 变成了全民瞻仰的狂欢节。全文就在这样一个似悲实喜的讽刺结局中结束了。
《铸剑》与《药》有异曲同工之妙,同样以各种大胆夸张的写法,表现了无比深沉的思想。这是鲁迅革命的复仇主义的艺术结晶。正如他所说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黑色人是一个反抗阶级的代表,而王则是可恶可恨的封建官僚,百姓则是麻木不仁的过客。鲁迅先生以笔为枪,进行他的复仇,也试图唤醒沉睡的国人,这才是小说意义所在。
铸剑个人读后感 篇10
在这个寒假中,我读了不少课外书。《中国神话传说》是最令我深受启发的一本,这本书中的一个个故事,让我百看不厌、受益匪浅。
其中,《干将镆铘铸剑》让我感触最深。它讲诉了春秋时期,楚国人欧治子用三年的时间给楚王铸了一把宝剑。吴王听说后,也想要这种剑。他便派人找到了干将夫妇,命令他们用一年的时间铸一把比楚王更好的剑。干将夫妇收集了各种铁精和天下金属的精华之后,他们筑起了高台,用最好的火炭,鼓起大风,燃起大火,开炉铸剑。铸剑是一件辛苦的事,自开铸以来,干将吃住都在炉前,从未离开炉子半步。温柔贤惠的镆铘则在一旁端茶送水,无微不至的照顾丈夫,他们想把剑快快铸好。可是中间却发生了一次变故,因为气温突然下降,精铁不能融化,凝结住了。他们不断的添柴,不停的鼓风,想尽了各种各样办法,但最终还是无能为力。干将想到了炉中冶炼的是采自五方名山中的金铁之精,若不以鲜血做血引它是不会融化的。善良的他们没用别人的血,而用自己的鲜血滴入那红红的金铁上,金铁便慢慢融化了,炼成了两把宝剑。其中一把的宝剑的花纹像龟甲,是雄剑,干将就为它取名为“干将”;而另一把宝剑的花纹像水纹,是雌剑,干将就为它取名为“镆铘”。干将对镆铘说:“吴王一定担心我会别国国君铸剑,所以一定会找借口杀了我”。他为了妻子,独自一人去见吴王。果然,凶狠的吴王真的杀了干将。
读完这篇故事之后,我觉得干将夫妇不仅善良,而且很能吃苦。因为铸剑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他们能持之以恒并克服各种各样的困难,终于炼成一对举世无双的宝剑。而我有时做事不能坚持到底,虎头蛇尾,碰到一点小小的困难就怨天尤人想放弃,这样是不对的,要是一直这样下去,将来会一事无成的。同时,吴王十分可恶,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而且怕别人拥有比他更好的宝剑,就杀死了帮他铸剑的干将。其实这样的行为很愚蠢,他永远失去了干将这样的人才,再也没有人会给他铸剑了,而且国家中的人才也不敢为这个暴君服务了。
铸剑个人读后感 篇11
《铸剑》的故事源自古书《列异传》和《搜神记》,是《故事新编》中的一篇。鲁迅以白话写文言,用新编的手法把原本仅仅几百字的文言文,加入自己的看法,自己的想象,使文章变得更加生动更加有感染力。
古文中的楚王命名铸剑师干将为之铸宝剑,剑成,不仅不赏,反将干将杀头,何等暴虐残忍。干将的遗腹子赤鼻果然在“客”帮助下,用父亲遗下的雄剑和自己的头颅杀死了楚王。
全文有几个主要人物,在鲁迅的《铸剑》中将铸剑师的儿子“赤鼻”改成了“眉间尺”。眉尺间是一个刚满16岁的优柔寡断的少年,文章最开始眉尺间胆小得害怕老鼠,杀死一只老鼠都会为之神伤。后来知道父亲的事,经过母亲的教育刚强起来并终于完成报仇大业,他的性格有一个发展、升华的过程。将“客”改成了“黑色的人宴之敖者”,他舍己为人,行侠仗义,是一名光辉的古代侠士的形象,帮助眉尺间报了杀父之仇。将“楚王”改成了“王”,具有了更大的适应性,也有了血肉生动的性格:暴戾、荒_、昏庸。文章还增添了“干瘪脸少年”、众多妃子、王后、太监、老臣、武士、侏儒等次要人物。这些都有使文章高潮迭起,情节更加惊心动魄,文章结构更加完整。
故事的最后眉尺间杀死了王,成功报了杀父之仇,这看似是一个喜剧,但是我却从这个喜剧里面读出了无限的悲剧。
自古都说:冤冤相报何时了。眉尺间是一个还没有长大的16岁的孩子,性格怯懦胆小,但是他的母亲却在他刚满16岁的时候告诉他有关父亲死亡的消息,要他拿着父亲铸的剑杀了王!这是何等的可笑,一个16岁的毛孩子,却要他独身一人杀了拥有众多护卫的王!这本就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于是,为了报仇,眉尺间割掉了自己的脑袋,失去了自己的性命。
而黑衣人,我觉得他不仅是在为别人复仇,也是在为他自己复仇。,“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我的心里全没有你所谓的那些。我只不过给你报仇!”“你的就是我的;他也就是我。我的魂灵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厌恶了我自己。”当黑衣人看到金鼎中,眉间尺的头不敌王的头时,便毅然砍下了自己的头,来帮助眉间尺,“待到知道了王确已断气,便四目相视,微微一笑,随即合上眼睛,仰面向天,沉到水底里去了。”为了帮助眉尺间这个毫无复仇能力的孩子复仇,黑衣人也失去了自己的性命。
眉尺间、黑衣人的死都让我心惊,二人就像疯狂的复仇者,复仇的因子深入了他们的骨髓,为了复仇他们先砍掉自己的脑袋,先杀了自己,为了复仇,他们可以干出任何事!在复仇的同时,他们也杀了自己的命!
冤冤相报何时了?母亲替死去的丈夫报了仇,但同时也失去了自己的儿子!这样的复仇意义何在?黑衣人杀死了昏庸的君主,但是他也失去了看见下一个明君的机会,这样的复仇意义何在?
生命的意义绝不在于苟活着,但我们仍然应该用犀利的眼光,将复仇在这种现实下必然失败和无意义揭示出来,这种牺牲自己去复仇的方式是绝不正确的!失去了至亲,虽然心痛,但仍要正视现实,而非绝望地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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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法个人读后感(篇1)
稻盛先生相信佛法,相信自然界的轮回,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主宰人生的除了命运,还有还有“因果报应法则”,想好事、做好事,常怀感恩之心,忏悔之心。人生可以不完美,但要一直走在精进的道路上。人类是自然界的高等动物,常自以为高于其他生物。但从万事万物的根源述起,我们都来自同一片土地,再复杂,再神圣的灵魂也终有归祭的一天。人类凭借高人一等的智慧无休止的破坏环境,最终结果就是,我们共行生存的大自然遭到破坏,人类面临生存繁衍的危机。这是不是也是一种因果报应?人本向善是自然界赋予我们的期望。也许连孩童都懂得的人生道理,又有几人能终其一生去坚持这样的真理。
先生在花甲之年剃度入佛,用余下的时光再去学习人生的意义,去寻找真我。
我们都是平凡之躯,都有着不可解脱的七情六欲,无论你处在生命长河的哪个支流,都希望你能将此书置放于床头、桌前,时时读起,都会有新的感悟和收获。
活法个人读后感(篇2)
断断续续,终于读完了《活法》这本书,一位出了家的身为企业家的老人家写的书,也无怪乎会是这种味道。书中有一句:企业经营的目的,首先在提升员工的生活与幸福。
首先我要承认,这本书有一定的催眠效果,对于我来说。于是在晕晕乎乎的情况之下看了这句话我就更晕了,接着我就震惊了。这是神马样的境界啊,这是神马样的企业家才能说出的话啊,我想说,这位老人已经不是一位单纯的企业家了。读了这么些年的书,只知道企业的存在首先是以营利为目的。
与此同时提供就业机会,解决就业问题,这回算是开了眼界的,可我还是想问,真的假的啊,虽然说出家人不打诳语啊……最后想说,这本书其实挺好的,包含着一位老人对日本的过去、现在的反省以及对将来的思考,虽然有点乌托邦之嫌,导致有点催眠之效。从小就认识到,人总有一天会死亡的,死亡就是指永远不会以任何形态再次出现。
看了稻盛先生的《活法》有一种悟的感觉,真我的永垂不朽。
活法个人读后感(篇3)
今天我又读了一遍稻盛和夫的《活法》,看完这本书后我觉得非常有收获。
稻盛和夫在世界的名声非常大,稻盛和夫说:“灾难是自己招来的,因为自己的心底有块吸引灾难的磁石。要避免灾难就要先去除这块磁石,而不是对别人说抱怨的话。”“把痛苦说成不幸是错误的,任命应该知道对于灵魂成长来说,痛苦是多么重要。”
稻盛和夫曾经救活了濒临倒闭的日本航空公司。在当今这个世界上,不论是个人还是企业,许多都非常浮躁。稻盛和夫的人生经历其实是不幸的,但是稻盛和夫也是幸运的,他从痛苦中走出来,并战胜困难。
稻盛和夫认为首先考虑的不是自己的利益,而是他人的利益。即使有时作出自我牺牲也要为他人尽力。在若肉强食的商业社会,要做到用正确的方法来追求利润,而且,最终的目的是有益社会。
稻盛和夫说:“对自己严格自律,对外则以利他为自己的义务。”对于利他之心我觉得也是非常重要的,牟利是经商或其他人类活动的原动力,任何人都有赚钱的“欲望”。但是欲望不能只停留在利己的范围内,同时也要有利于他人。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利他之心其实也非常重要。我见过许多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用各种套路让客户购买自己的产品,把这些产品的优点捧上天,而对产品的缺点避而不谈,甚至对售后也是不闻不问,而且这些公司对员工还及其苛刻,对于没有完成目标的员工还要扣钱罚款。就这样,客户基本都是一次性的,员工也是来就走。公司在经营一段时间后,由于经营不善,倒闭了。
我觉得稻盛和夫说的利他之心也适用于我们日常生活,俗话说:“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我国古代老子也说:“水利万物而不争”。在生活中我觉的我要做一个宽容的人。用积极的态度去经营人生。
活法个人读后感(篇4)
打开《活法》一书的目录,感觉书中的每一小节的目录标题都是鼓人进取的励志短语。再细读文中的字字句句,感觉在简单质朴的语句里面蕴含着引人深思的人生哲学。
书的作者稻盛和夫先生很善于总结,他通过其亲身的经历为向我们阐述了简单人生的有价值活法,并希望其毕生总结出的人生哲学能够引领我们走向最正确的人生道路。在读书的过程中,你会感觉到书中的道理与我们的实际生活很贴近,是我们大家都耳熟能详、倒背如流的简单道理,但就是这些简单的道理,在作者的人生道路上发挥出了巨大的作用。通过《活法》让我重新审视了自己的人生,更加明确了做人做事的原则。
一,首先是做人的原则,做人,做什么样的人,以什么样的心态做人。不同的心态将会影响并决定你的人生会是什么样的色彩。我体会做人要具有以下五颗心:真心、诚心、虚心、恒心、爱心:
真心:认真的心。做人要认真,认真地做出人生的每一次选择,认真地抓住人生中的每一次机遇,以认真的态度去面对学习与工作,你的梦想就会实现。
诚心:诚实、诚信、诚恳的心。做人要诚实,做事要讲诚信,欺骗他人的同时就是在愚弄自己的人生,不要受目前社会一些不良风气的影响,以诚信为本,才是成就事业的基础,特别是我们青年人,诚实讲信用是我们走好人生路的最好保障。
虚心:谦虚、谦逊的心。成长中的我们应该谦虚为人,善于听取他人意见,时刻注意审度反省自身,不断修正人生道路中的偏差。那么善于听取他人意见并不只是简单的听,而关键在于谦虚的学,能够放下自满高傲的姿态、虚下心来听取别人的意见,谦虚学习他人长处弥补自身之短。
恒心:持之以恒、坚持的心。把平凡华为非凡的是持续、要坚持到底才能有意义这是稻盛和夫先生总结出的道理。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就是我们童年时常说的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的道理,只要你肯付出就会有所收获,如果我们能够十年如一日、持之以恒地去钻研我们的本职工作,凭借我们一股傻劲、干劲去面对工作中的难题,相信就不会存在我们攻克不了的难关。持之以恒,坚持到底,很快你就会成长为你所就职岗位上的专家型员工。
爱心:是指善良的心,利他之心,也就是善待他人、学会感恩的心。我这里所说的善心、利他之心不单纯的是指人性的善良,更重要的是想说明做人要把给予之心放在首位的道理。当我们觉得周遭的一切对自己不公平、不优待的时候,应该想一想我为我的周遭、我的家人、我的朋友、我的同事,乃至于我所就职的企业都给予过什么,做过什么,贡献过什么,而今天我们所拥有的一切是否都是理所当然的,是否都是我们努力付出所应该得到的回报呢。作为青年人应该学会感恩,学会拥有一颗利他之心,要勇于奉献,勇于给予,要知道给予也是一种幸福。 二,是做事。我们工作前应调整好心态,要让自己热爱工作,全身心投入工作,用心去渴望成功;工作中我们要大胆思考、小心准备,拼尽全力去迎接困难与挑战。这是书中阐述的道理。联想到自身在工作中应该从以下几点出发:
工作态度:对于自身喜欢的事投入精力不会有问题,但是对于自身并不喜欢的事物投入精力,是我们大多数人所做不到的。这是一种普遍存在的错误心态,而这种心态会对我们的成长造成恶性循环。不热爱自己的工作,就不会用心去工作,也就无从谈起做好工作,尽职工作,长期以往这样下去就会使我们缺乏成就感,而没有成就感也就会使我们对工作失去兴趣、丧失信心。那么如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冲出这个恶性循环的怪圈呢,首先我们要认清问题所在,及时端正自己的工作态度,让自己热爱上本职工作,下定脚踏实地、竭尽全力去做好的工作决心;然后,就是寻求突破,乐观迎对工作中的困难与挑战,摸索适合自己的工作方法,专注于自己所做的事情,只有专注才能产生兴趣做出成绩;最后,要树立一种劳动快乐的工作态度,不要把工作认为是没办 法,不得不为之的劳动,要把工作当作成长的 必修课,通过工作感悟成长。
工作方法:1、大胆思考、小心准备,要成就事物、实现想法,必须做到?构思处于乐观,计划本于悲观,实行基于乐观?,这是稻盛和夫先生告诉我们的工作方法。但我们往往在开展工作时,总是上来就悲观谨慎,使自己丧失了信心,而在处理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时却又思考简单、行为草率,造成工作中的问题曾书不穷。读过本书后,我认识到要及时调整自己的工作方法,在工作中遇到问题时应该首先以乐观的态度去面对,然后用精心准备、细心策划、谨慎部署的态度去规划好工作的开展方法和步骤,最后就是要以饱满的热情、必胜的心态来完成工作。2、善于积累,循序渐进,善于总结工作中的点点滴滴,善于学习积累成功经验,循序渐进开展工作。不要总是妄想在工作中找寻一步登天的捷径,也不要误会地认为所谓的提高工作效率就是要找捷径,应该清楚的认识到,合理的工作方法、优化的工作程序并不是捷径,而是平时善于总结、善于积累所得到的工作经验。把精力投入工作充实每一个今天,日复一日地积累,就会让梦想成真。 通过读书联想自己的人生,我觉得我的简单人生有价值活法应该在于乐观向上、积极进取的生活心态,在于充满激情、拼搏奉献的工作态度,在于经过历经磨练、提升心智的成长感悟。引用书中的语句就是劳动有苦涩的根,甘甜的果实。喜悦是从艰辛和痛苦中一点一滴渗透出来的。工作的快乐就隐藏在跨越痛苦的另一端。全心全意拼命去工作,度过艰辛与痛苦之后,完成任务时的成就感,是无可取代的喜悦。
稻盛和夫先生的《活法》向我们讲述了人生真理,为我们解开了成长中的许多心结,解答了令我们感到困惑的成长问题,以上是我的一些读书感悟,希望在此与各位领导、同仁和青年朋友们共勉。让我们全身心投入远华建设,在你付出智慧与汗水的同时,你也将会收获成长的快乐,享有一个幸福洋溢的充实人生。
活法个人读后感(篇5)
初次了解稻盛和夫的《活法》一书,还是在“樊登读书”上听的,书中的很多哲学道理比如“动机至善”“敬天爱人”……很触动自己的心灵,听了10多遍后,还是觉得不过瘾,于是便买回来“细细咀嚼”。
稻盛和夫被誉为日本的“经营之圣”,他创办了京瓷和KDDI电信两家世界500强公司,并用一年时间把濒临破产的日航公司做到全球最优秀的航空公司之一,创造了世界经营史上的奇迹。稻盛和夫的《干法》一书教会我们如何与工作谈恋爱,是让我们对工作充满干劲的一本书。而《活法》一书,稻盛和夫将告诉我们如何简单地活着,人生的意义和价值是什么。
提升心性磨炼灵魂
人生的意义是什么?这个看似简单却又需要细细琢磨的问题,在《活法》开篇就给出了简练却又厚重的答案,即“提升心性、磨炼灵魂”,用稻盛和夫的话来说也就是“带着比呱呱落地时稍稍美好的心灵告别人世,这就够了”。
“提升心性、磨炼灵魂”并不需要隐居深山,工作就是“提升心性、磨炼灵魂”最好的道场。全身心投入工作,认真地生活,不仅是为了赚取金钱,同时对于磨炼人的灵魂、心志也能起到极大的作用。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放下浮躁、静下心来,摈弃急功近利的思想,守得住寂寞、坐得住冷板凳、下得了苦功夫,专注的做好当下的事情,每一天都比前一天有所精进,持之以恒做下去,一定会取得意想不到的收获。
动机至善私心了无
书中最打动我的是稻盛和夫在创办DDI之前,一直在反复问自己:“我的动机到底是什么?”当他内心的声音一遍又一遍清晰地回答他“这是为了帮助日本人民以更低的价格享受到更好的通信服务”时,这种利他的德行,帮助他跨越了无数的困难,成功创立并经营好DDI即后来成为世界500强的KDDI。
也就是,如果我们做一件事、做一个决策,不是来自于个人的私欲、不是来自于胜还是负、不是来自于别人怎么评价等外在指标的时候,而是从事物的本质上去思考问题,一定会知道我们要坚持什么、我们要怎么做,那么,所做的决定也就不会给他人、给社会造成危害,如果企业中的每一名员工能够把利他之心、关爱之心、慈悲之心放在经营的核心位置,即便是遇到萧条,工作量减少,薪资减少,大家也会团结一致,顺利渡过危机。
大道至简知易行难
稻盛和夫常说他的经营哲学简单到甚至有些笨拙,比如他所说的“作为人,要正直、不撒谎、不贪婪、不给人添乱、待人要亲和……这些都是从孩童时代起,父母老师们天天教导我们的最朴实的伦理观,正是依靠这样一个最基本的伦理观和道德观来开展经营,京瓷才能获得现在的成功,除此之外,没有别的诀窍。”
就是这些简单的做人规范,恰恰是逐渐被我们遗忘的人生经营哲学,正因为如此,必须时刻保持一颗反省之心,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自省自勉,认真思考这类单纯的规范中包含的意义。
现在,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重视学习稻盛哲学,然而稻盛和夫近乎修道士的生活方式和全然奉献的人生理念,似乎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做到的,而这些恰恰才是稻盛创立的企业获得巨大成功的核心关键所在。其实企业经营的本质也是做人的哲学,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也就是做人的过程。当前,很多中小企业正在经受着“严冬”,个人和企业怎样求存图强,走出冬天?《活法》在字里行间已经告诉了我们答案,做人、做事都要从“心”开始,先做人,后做事。
活法个人读后感(篇6)
最近重读了一遍稻盛和夫的《活法》,这本书那么的朴实、简洁、接地气!
这种活法,简单、幸福、踏实、笃定、平静……
感觉这个社会如果人人都这个活法,该有多么美好啊!
稻盛和夫,两家世界500强企业的缔造者!平日工作生活和蔼可亲!为人处事是那么的得人心!
1、从最简单的原则出发
做事情,时时刻刻都要奉行做人正确的选基本原则,比如公平、正义、诚信、勤劳、坦诚、谦虚、勇敢、博爱……
2、设定超出现有能力的高目标付出不亚于任何人的努力,用心去做事!努力到老天爷出手相助!努力到感动天感动地也感动了自己。
3、要谦虚,不要骄傲
谦虚是最重要的人格要素。中国的一句古话:“唯谦是福”。不谦虚就不能得到幸福,能得到幸福的人都很谦虚。真正的成功者,尽管胸怀火一般的热情和斗志,但他们同时也是谦虚的人、谨慎的人。
4、要每天反省一天结束以后,回顾这一天,进行自我反省。今天有没有让人感到不愉快?待人是否亲切?是否傲慢?有没有卑怯的举止?有没有自私的言行?抑制自己的邪恶之心,让良心占领思想阵地,良心指的是“真我”,也就是利他之心,怜爱他人,愿他人过得好。与此相反的是“自我”,指的是利己心,只要自己好,不管别人。贪婪之心就属于“自我”。回顾今天,想想冒出了多少“自我”,抑制这种“自我”,让利他之心活跃。
自己的言行中,如果有值得反省之处,哪怕只有一点点,也要改正。“竭尽全力拼命工作”,再加上“天天反省”,我们的灵魂就会被净化,就会变得更美丽,更高尚。
5、活着,就要感谢
“感谢”非常重要。我们要感谢周围的一切,这是理所当然的,因为我们不可能单身一人活在这世上。空气、水、食品、还有家庭成员、单位同事,还有社会,我们每个人都在周围环境的支持下才能生存。有了感谢之心,我们就能感受到人生的幸福。
用语言将自己内心的感激之情表达出来,听的人也会心情舒畅,不管多么微不足道的事,我们都要表示感谢,这是最优先、最重要的。“谢谢你”、“感谢您”,这样的话威力很大。它能将自己带进一个高尚的境界,也能给周围的人带来好心情。“谢谢”这个词是万能药。
6、积善行、思利他
积善之家有余庆。在这个世界上,存在着因果报应的法则,如果多做好事、善事,那么家人、家族就会有好报,这种好报还会贯穿你的一生。利他的行为,就是以亲切、同情、和善、慈悲之心去待人接物,这种行为,一定会给你带来莫大的幸运。多做好事,就能使命运朝着好的方向转变,使自己的工作朝着好的方向转变。为他人、为社会竭尽全力,这是使人生、也是使经营朝着更好方向转变的唯一的方法。
7、不要有感性的烦恼
不要让负面的情绪和烦恼干扰自己,已经发生了的事既然无法改变,就干脆地把它忘掉,将精力投进新的工作,要运用理性来思考问题,迅速地将精力集中到新的思考和新的行动中去。这样做就能开创人生的新局面。
不管怎样失面子,都要拿出勇气正视现实,重振旗鼓。没有必要一蹶不振,老是跟自己过不去。超越这些障碍,朝前看,坚强地活下去,这才是最重要的。(韦燕红)
活法个人读后感(篇7)
《活法》这本书单从字面意思来理解,就是教你怎样去生活,选择什么样的心态,面对什么样的人生。人的一生可以是丰富多彩的,也可以是一成不变的。有一句话说的好,心态决定性格,性格决定运气,运气决定机会,机会决定成功,成功决定未来,未来决定命运。所以说你的命运几何,不是靠算命先生给你安排的,也不是靠父母给你的,而是靠你的心态+努力而造就的。
正如稻盛先生所说,当下这个社会“物质是富裕的,精神却很空虚;衣食是丰足的;礼仪却很欠缺;行动是自由的,感觉却很闭塞”当我读到这句话的时候,真是感触颇多,它很好的诠释了现在年轻人的状态。当我们一味地在抱怨现在80后创业比60后有多么难的时候,有没有看到自己都付出些什么,是不是尽了最大努力,有没有做到问心无愧,为什么90后成功的也比比皆是。所以说成功不是在某个地方等你,一下碰到它你就成功了,成功是在你放下手机,多看看书的时候,是在你放下冷漠,笑脸迎人的时候,是在你抛开安逸的现状,努力出去拼搏的时候,也许它就会不期而至的来到你身边。
在读《活法》这本书的时候,似乎里面的很多大道理我们都懂,但是能做到的又有几人!所以我们应该学会改变,改掉你的一些陋习,尝试以一颗平和的心去面对他人,不急不燥,不卑不亢,努力做好该做的事。损人利己断不可取,忘我利他势在必行。共同营造和谐美好的海润大家庭!
活法个人读后感(篇8)
近日品读了日本作家稻盛和夫的作品《活法》,感受颇深,从前总觉得那些励志类的书籍,多半是一些打了鸡血的大道理,没有什么指导意义,但作者本人对人生意义的完整阐述和积极正面的人生态度,却让我真正的感动。
对于每天疲于生计的普通人来说,很少会去真正思考生活的意义和做人的准则,但正确的三观却像一根无形的线,能够真正影响我们的心情和做事方式,通过拜读老先生的作品,让我最有触动的是他所表达的孩童时代父母教导的极其简单的、理所当然的道德心-善良、正直、勤劳和一颗感恩的心。
人的灵魂可以被磨练,也可以被污染,人的精神可以变得高尚也可以变得卑微,这取决于我们的人生态度。对于工作,全神贯注于一事一业,拼命努力,持之以恒,精益求精,在这个过程中,灵魂也自然而然获得净化,形成自身厚重的人格,这样劳动不仅创造了经济价值,也能提升人本身的价值。
“敬天爱人”是中国的古典智慧,通读此书,用理性和良心来抑制感性和本能,把正确的伦理观、道德观注入心中,才是内心平和,获得幸福的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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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大全栏目精选:“读后感教育文章”,欢迎阅读。
读完一本书籍,内心有了新的收获,对于我们来讲,是一次很大的进步,当我们读完了作者写的作品,引发了我们深刻的思考。只要是对图书原创内容的感受,我们都可以把它写成读后感。敬读阅读栏目小编整理的读后感教育文章,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喜欢!
读后感教育文章 篇1
前日,正在家中看书,手机铃声响起,拿起一看, 原来是李泽城家的号码。接通电话,手机里传来泽城的声音:“袁老师,我爸爸 妈妈去上班了,姐姐在外面练琴,我在房间里很无聊,想跟你聊聊天,祝您新年 快乐!”虽然距离新年还有十多天,但泽城能在无聊时想起跟我聊天,着实让我 感到了欣慰和幸福。挂了电话,我内心泛起了一丝苦涩。我知道,在这幸福的背 后留给我的是责任。
泽城忠厚善良,虽然读五年级了,但心性还保留着二三年级小朋友的天真 、率性。由于从入学开始,父母的溺爱,泽城又比较贪玩、怕动脑,所以随着年 级的升高,泽城的学习也渐行渐远。为了帮助泽城赶上“队伍”,平时我都对他 鼓励加严厉,安排班上素素、凌波、闵婧、晓茁、泳彤五名成绩优异的孩子周一 到周五轮流给他补字词,教他读课文。期末考试前一个月,我又利用每天中午午 休的时间给他辅导半个小时。虽然付出了不少的努力,但泽城平时缺少背诵记忆 的训练,往往上午记住的字词到了中午就忘记,中午再巩固,到了第二天听写还 是错误一片。我的心里满是沮丧和无奈。
昨天刚读完《剥开教育的责任》,书中有一节——在坚持中寻找机会,让 我感受颇深。这一节中,讲了老师通过坚持,努力寻找转化孩子的契机,成功转 化后进生的两个案例,这让我不得不想起泽城,想起他高高大大的身影和天真腼 腆的笑容,一种责任感油然而生。对比案例中的老师,我还缺少耐心,缺少坚持 ,但我不缺少责任。今后工作中,我一定要以更多的耐心、更大的决心,帮助泽 城找回信心,摆脱困境。
作为老师,学生带给我们的幸福感是最强烈的,而承载着这种幸福的是责 任。只有带着强烈的责任心去教育孩子,才可能收获真正的幸福。
读后感教育文章 篇2
最近,我读了一本叫《爱的教育》的书,它写了许许多多关于爱的故事,这里面的每个故事都十分感人,里面的人物有:助人为乐的卡隆,辛苦的小石匠,照顾母亲,勤做家务可莱蒂,阴险狡诈的勿兰谛,惹人喜爱的级长德罗西在这些人之间,他们发生了许许多多的事情。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是每月故事中的小小抄写员。这个小故事的主人公是朱利奥,他们家十分贫穷,朱利奥的爸爸白天上班,每天晚上还要为了挣钱,一个杂志社托他写一些签条。朱利奥的父亲年纪大了,因为过度操劳,面容显得更加苍老,但是,他为了能多攒些钱贴补家用,他还是坚持着。即使懂事的朱里奥说:爸爸,让我替你写吧,我会写得和你一样好的。但是父亲却严肃地说:对你来说,功课是最重要的事情,就是一个小时,我也不想占用,以后你不要再说这样的话了。这项工作十分地累,爸爸并没有放弃这个挣钱的机会,而是顽强地工作,他最多也是在吃饭的时候说一声:看来我的眼睛似乎要熬瞎了,这个工作恐怕会缩短我的寿命呢!我从内心暗暗想到:啊!这是一个多么伟大的父亲啊!
从此往后,朱里奥也想帮爸爸多挣一些钱,便在晚上的十二点过后,听到爸爸挪动椅子,走回房间后,朱利奥才轻手轻脚地走了出来,开始写。我不禁心想:朱利奥真是一个懂事的孩子!从此日复一日,月复一月,他天天都这样,家里的经济自然也就上升了,爸爸也并没有发现。只是在吃饭的时候说:最近油突然费多了。朱利奥继续每天晚上做夜工。就是因为这样,朱利奥睡眠不充足,于是上课时老是睡着,就连做作业时,也会睡着。朱利奥的父亲看了,便开始说起朱利奥来。父亲对他也渐渐冷淡了,甚至不理睬他,更不愿意看他一眼。一天晚上,朱利奥的脸色很难看,母亲对朱利奥的爸爸说了一下,但父亲却只是瞟了朱利奥一眼说:即使他有病也是他自作自受,以前功课好的时候他并不是这样!我早就不管他了!我十分为朱利奥担心,因为以前,朱利奥只要咳嗽一声,他的父亲就会担心得不得了。最终在一个晚上,朱利奥不小心碰掉了一本书,父亲发现了他的秘密,胸中充满了无限的懊悔和慈爱。这个故事有了一个完美的结局。我也为朱利奥而感到高兴。
《爱的教育》中的每个小故事都是一股股暖流,温暖着我们的心田。只要我们认真去读,用心去感受,就会发现爱,感受到他们之间真挚的情感。我相信此时的你一定和我一样,心中有一股汹涌澎湃的暖流在咆哮。即使在寒冷的南极洲,也会暖意无限。回想起自己二三年级的时候,上学放学,有时候还叫奶奶给我背书包。现在想想我觉得好后悔,你看朱利奥这么懂事,而那时的我怎么这么不懂事呀!奶奶年纪这么大了,身体也不是很好。本来每天烧饭做菜已经够累了,我还要增加她的负担。奶奶我好对不起你呀!以后的我绝对不会再这样了,以后你去买菜,我帮你拎菜;你做饭,我帮你洗菜
看了这本书后,也让我明白了爱是可以传递的,我要学会关爱别人,因为只有更多的人去关爱他人,我们才会被更多的人关爱。
谢谢《爱的教育》一书,让我成长!
读后感教育文章 篇3
如果孩子生活在赞赏中,他便学会自信;如果孩子生活在批评中,他便学会谴责;如果孩子生活在敌视中,他便学会好斗;如果孩子生活在恐惧中,他便学会忧心忡忡;如果孩子生活在安全中,他便学会相信自我周围的人;如果孩子生活在受欢迎的环境中,他便学会钟爱别人;如果孩子生活在互相帮忙中,他便学会关心他人;如果孩子生活在亲情、友谊中,他便会觉得他生活在一个完美的世界。
每个学生的心中都有一个用心、乐观、进取、勤奋、坚强、勇敢、好学、豁达、善良、聪明的自我,不是孩子消极悲观自卑,而是外界压抑的结果。多给学生说我期望、我推荐、你觉得、你能行,尊重孩子是贯彻素质教育的前提。彻底改变评语中该生怎样样,写出你的特点、对你的推荐、对你的期望,要点燃学生心中的信心。不能再出现学生高高兴兴进学校,而一部分学生双差而出。
教育要为学生的一生负责,决不能仅仅为了考试,我们在培养一个人,一个将来在社会立足的人,一个要有创造性潜力的人。这是教师神圣的职责。家庭教育很重要,但问题是家长缺少教育观念!家长会必须要给家长讲清楚:1、尽量多表扬孩子,轻易不要批评他们,因为他们已经长大。2、多关心孩子的学习、生活和进步,不要因为考试失误而责备学生。3、多了解孩子的心理、交往和想法,必须要尊重孩子,家庭成员之间要民主,要谈心,要沟通,但决不能对孩子放任自流。4、不要在孩子面前议论教师,不能在别人面前说孩子的缺点,坚决不能给孩子下结论。5、多给孩子一些锻炼的机会,让他们学会待人接物、学会关心、学会尊重别人、学会负责。6、必须要给孩子做表率,经常与学校沟通。
尊重自我、尊重他人、尊重知识、尊重社会,学会尊重、学会关心能够作为高一德育培养的目标的主要目标!
青年教师应努力实现三个突破:首先突破课堂关,要熟悉教材,善于组织课堂,掌握必须的教学技巧;其次突破知识关,要超多做题,研究高考,明确每节课该讲什么,重点是什么,能围绕中心讲课,提高教学技巧,做一名优秀的演员;第三突破教学关,讲解深入浅出,方法灵活多样,教学并重,有思路、有深度、有高度,做一名优秀的导演。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没有学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学的学生――新教学观
教学是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的有机统一,教学是一种对话、沟通,是合作、共建,是以教促学、教学相长。
教师不仅仅仅是传知解惑,重要的是培养学生:让学生会学而不是学会知识;教知识的目的在于让学生从知识的发生过程中学会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所以培养学生学习的方法、解决问题的潜力是教学的关键。
新教学观的核心在于激发学生的潜力,在于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让学生在参与中学会、会学。这种参与不仅仅仅是简单的课堂提问!
新教学观首先要求教师要吃透学情,要明白学生需要什么、学生在什么状况下能发挥潜力!兴趣、方法、习惯、性格、个性、心理品质、目标、非智力因素等都值得重视。
小学教育的核心在于唤起他们的信心,激发他们的兴趣,培养基本的学习行为习惯,懂得为人处事的基本道理,进而掌握基本的知识(知识决不是第一位的目标)。
读后感教育文章 篇4
我在20xx年2月份开始读《初中主题教育36课》,这本书针对初中学不同年级特点和发展需要,提出了整体性的主题设计框架和完整的目标实施体系,活动形式丰富多样,操作步骤具体翔实,让我受益匪浅,深有体会。在这里与大家一起分享所得,思考所想,共同进步。
体会一:对于新生入学,重点在于培养其爱学校的情感。
开学后对新生的教育不是纪律声明,不是习惯培养,不是学习的重要性,而是培养孩子们的爱校情感。接下来是第二个活动是亲师的相关主题活动。这个顺序引起了我的注意,因为它与我们的日常所做并不一致,或者说,我们没有重视这一点。而引起我对这个专题文字深思的,是班上发生的一件事情。
那天中午大家放学回家后,我回到教室,发现教室里的垃圾桶是满满的垃圾,甚至溢了出来,周边散落了一些垃圾,有用过的纸张,喝完的牛奶盒。我对这个场景很是恼火,觉得一下子回到了解放前。垃圾桶满了,为什么没人倒?满了还往里扔,掉在垃圾桶外也没关系?是什么原因?我反思着,是习惯问题吗?是素质问题吗?他们在家里是这样吗?最终我想到了这个爱校专题,突然意识到,归根到底,他们不爱学校,不爱教室!孩子们在家里应该不会这样做,那说明什么?他们没有把学校当做另一个家,他们不爱教室。教室对于他们来说,是一个到点学习,到点玩耍的地方而已。换个地方也能做同样的事。奇怪的是,不用教孩子爱家,这好像是天生的,他们对家有爱,会维护自己的家人。所以对他们来说,家是快乐的。尽管有时在家里会发生一些不愉快的事,但他们仍然想要回家,仍然会赞美自己的家,说到家时,神色是亮丽的。那新的陌生学校对他们来说意味着什么呢?
对于七年级新生来说,他们来到了一个陌生的环境——初中,而他们,将在这里度过三年,宝贵的少年的大部分时间都在这里了。(接下来的高中大学也是在学校)那如何让他们更好地度过这三年,拥有一个健康快乐的青春期呢?这让我想起了丁如许老师的话,丁如许老师提出,要教会孩子爱学校,就像爱家一样。他们要接受学校,才能在学校进行学习,交友等其他事项。
体会二:这本书让我对班会主题有了一个清晰的认识,对班会过程有一定的把握。
年龄段不同,班会形式也有所不同。低年级侧重于游戏,还有一些简单的动手环节,比如剪纸。整个过程中的文字是简单明了的,有关的提问也是简单直接的,也就是低年级学生能听懂,能回答的。而中年级的班会主题形式就比较多样了,一个主题班会下来,可以有情景分析、角色扮演、问题讨论等。而且每个环节是随着主题层层递进,逐渐升华。提的问题可以分为几环,层层推入,达到引导的效果。
体会三:主题班会力量的.延续。
一节成功的班会的完成需要长期的准备,付出的精力不可小看。那么它带来的效果是不是也随着一节班会课的结束而结束?我们对孩子的熏陶培养仅限于这一堂一堂的班会课吗?我们要如何延续班会课的这种力量?在书本的启发下,班会课只是一个固有的形式,一个较好的集中渲染的平台,而这种班会的精神可以把它延伸到生活中,不断地增强。我思考后得出有两个方法,一是外化到课室的布置上,让课室布置融入班级精神文化建设这一栏。二是借助家长的力量,校内校外共同营造这种大氛围。总之,一堂课不是终结,而是另一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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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对于每个人来讲,都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阅读完作品心中的感受一定会很多很多。作品中总有很多细节,让人很想细细回味。你是否了解好的作品读后感包含哪些内容?栏目小编特别为你收集的“黄雀记读后感”,不妨参考一下。希望你喜欢!
黄雀记读后感【篇1】
在余华的《第七天》以后,苏童的这部新作真算得上是一只黄雀。
至少在《黄雀记》里,苏童还在。沿河的香椿树街,街上躁动着的青春。苏童文字里的青春,燥热、残酷有一股浓重的血腥气,就像是那条潮湿阴暗的街巷,街上光着脚的枯瘦的孩子,孩子脚上的一个伤口,脓肿甚至都已经溃烂。
题目中黄雀的意象并没有真正出现在小说的故事里,但是整个情节设置体现了一种黄雀在后式的连锁关系:仙女被保润捆了,而最后是柳生强-了仙女;保润向仙女讨债,而仙女又向柳生讨债。整部小说分成了三个章节,三个视角三个相互咬合的人物。从一张照片开始到最后的红脸婴儿,形式上的魔幻与内容上的荒诞,苏童有意无意地又呈现了一出百年孤独。
其实作为一部长篇,小说里的三个人物都显得十分单薄。保润、柳生、仙女,三个视角甚至都可以互相调换,然而跟余华的《第七天》相比,《黄雀记》在叙事方面就显得成功许多。
虽然跟电影《两杆-烟枪》相比,《黄雀记》里螳螂捕蝉的故事要简单得多,但是小说文本中大量的隐喻和象征,给了整个故事尽可能大的解读可能。
首先是关于魂魄。小说中反复提及丢魂的事情,保润爷爷的魂丢在了手电筒中的尸骨里,除此之外,小说中的人物也不断被别人提醒自己已经丢了魂儿。这暗示了当代人一种灵魂缺失的状态,一种无以凭附的空虚与焦灼。小说第三章里仙女(也就是白-姐)去找庞太太时,提及了这样一句话,“如何向上帝赎回丢失的灵魂”,原话的字体特意进行了加粗,然而作者没有回答,也许这个问题太难解释。
然后就是关于祖父——保润的爷爷。祖父一直贯穿小说的始终,从家里到精神病院,爷爷一点点衰老,但是始终见证着发生的一切。小说中拆床的情节曾出现过两次,一次是保润父母拆掉祖父的木质大床,一次是保润卖掉了父母的床铺。这暗示的是一种破坏与舍弃。而保润在捆绑爷爷时问他要民主结还是法制结,爷爷说法制结像是要枪毙,所以要求民主结。但是民主结也把爷爷捆了起来。其中的黑色幽默充满讽刺。因此,爷爷可以象征着某个年代、某种传统甚至是某种力量,然而它已经失去了魂魄,变成了干瘪的躯壳,慢慢被世人忘记。小说第一章最后写到:“后来黄鱼车经过护城河上的立体交叉工地,四周人山人海,一片繁忙的建设景象……祖父说,祖国的面貌日新月异啊”。而此时祖父正被民主捆得结结实实。
仙女第二次出现时,已经改称了白-姐。对于保润、柳生甚至是白-姐自己来说,仙女都是遥不可及的,她美好得就像那对安静的兔子,然而又会突然变成一只浑身是刺儿的刺猬。仙女是他们所有人的理想,在理想之下,是保润的倒霉与孤独,是柳生所承受的生活之重,是白-姐作为女性的愤怒与无奈。也许这就是宋胖子所说的,“爱上一匹野马,而我的家里没有草原,这让我感到绝望,董小姐”。
在这个简单的故事里,苏童放置了尽可能多的内容。依旧很难找到引号的行文,依旧诗意阴柔的气质。然而太多的依旧把这个故事丢在了苏童最熟悉的那个年代。可是那个年代已经慢慢模糊,而我们的年代却没有清晰起来。也许,该有个人站在我们的年代,该有人尝试,写写我们这一代的故事了。
黄雀记读后感【篇2】
终于买到苏童的黄雀记了,在珠江路书报亭,15元,收获这样一个大型的纯文学杂志,居然跑遍南京都 无法买到,只能靠邮购了,一口气读完,停了一两天,来回味苏童所想表达的信息,苏童写三角恋爱,结局又是悲剧性的残杀,让人接受不了。
我是苏童的铜丝,收集了他好几本书籍,一直关注着他,本来我找苏童的书看,是为了给我小说起个头,定一种格调,只要开好头,就能顺利的走到底,苏童一直说要和现实拉开一段距离,虽然这样保险,可看看泰囧的轰动,我又要说苏童是中年的危机了。
黄雀记是苏童的一个新阶段,意思是螳螂扑蝉黄雀在后,本来他准备给书起名为小拉他企图把香椿树街搬到南京来,想融入南京的大环境,甚至想让他的人物跳小拉舞,殊不知南京的小拉是从吉特巴演变过来的,面对面的走不如手拉手的跳,跳的是那么的充满了激情,一拉一松,最适合表达男女之间的协调和愉悦,一转一跳,都是那么充满了节奏感,比三步华尔兹激烈,比四步有活力,而且能不停的换舞伴,不必死去活来的相爱,就是出一身汗而已。
所以外地人很难理解南京人的性格特征,也很难理解小拉为什么流行,用小拉来形容书中人物的关系也是不确切的,就是他引用了几个南京的地名,扫帚巷,(东)井亭医院,箍桶巷,这些都是南京有历史渊源的地名,就是这样,也无法描述南京的地域文化,看来从苏州运河走到南京,还需要一段距离。
其实我看苏童的小说,一般是不仔细看其中的内容的,苏童不是个善于讲故事的人,我在欣赏他优美的文笔,每一篇都可以当做散文读,他对于人物心理的把握是很深刻的,我没有用到位这个词,是因为苏童已经超过了这个底线,他能超越时空的了解人的本性,不管是善,是恶,都用文字描述的很贴切,这是不容易的,需要下很多年的功夫,不断的在人的内心中探索,如果说苏童是个心理学家,也是能说的通的,就是不用巩俐,何赛飞这样的一流演员,普通的演员也能通过对白,剧情上演妻妾成群。
所以我一直坚持认为,莫言捧红了张艺谋,苏童成就了张艺谋,他们三人都是中国文化界大师级的人物,其他两人已经到了他们艺术的最高峰,而苏童还有潜力,仍然有粉丝,他的作品仍然有生命力,没有必要说他是南京作家,他就是苏州人,用吴侬细语弹唱着新的开篇,描述他心底深爱的慧仙,只有女人的滋润才让他成长,苏童是属于我们江苏的童男子,魅力无限。
黄雀记读后感【篇3】
四年,苏童带着《黄雀记》重新回到香椿街,带着偏执和任性。
小说取名自“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象征阴影中潜伏的危机,对人们命运的虎视眈眈。围绕着含冤入狱懵懂少年的春天,畏首畏尾犯罪真凶的秋天和位卑心高市井红颜的夏天所展开,病相丛生,光怪陆离。这份年届五十苏童送给自己的礼物,依旧逃脱不了其作品既定的主题——逃。
人性的卑劣,是逃的初衷。从春心萌动到阴差阳错,从失魂落魄到万念俱灰,终究也只是一场无可隐匿的流逝而已。小说从失魂到寻找,从犯罪到救赎,从沉沦到逃遁,从出生到死亡,步步紧逼,最终哀叹遍地。不谈命运,最终却依旧败给了所谓注定,嘲弄之情,讽刺之意,近乎于放肆。字里行间,萧索疯癫,扼人咽喉,不免让人无声叹息。少年少女在逃遁,中年男女在逃离,耄耋老人在逃亡。香椿街上的生命,步伐仓促,万般无常。那些曾经逼迫你出逃的事由,在故事一开始便凿下了深渊,兜兜转转,依旧被命运推进了万劫不复的境地,挣扎也好,哭喊也罢,终究苟活于后人餐前饭后的谈资之中。然后你才发现,这一路的忐忑不安和小心翼翼,始终是自己执拗的保护色,于外人而言,不过看的一场笑话罢了,显得分外多余。故事结束,始觉真相,一语成谶,万念俱灰。生离死别、世事无常皆为生命本来赋予你的戏码,你在演绎的最初便就没有了换剧本的权利。所以,抽丝剥茧才是真正的痛不欲生,后知后觉又怎会是一败涂地呢?
用冰冷的语气讲述冷漠的故事,用孤独的文字叙写萧索的人生,苏童的书永远都不用光明正大地告知天下冬天的到来,因为全文皆是冬。那是一种通过心脏来传递的,喷薄的绝望,也是一种逆流回心脏的,重生的勇气。回甘的余味,会让你原谅那枝蔓无度的芜杂叙事,毫无节制的情节叙述。然后,更好地去重新演绎何为生活,何为生命。
黄雀记读后感【篇4】
《黄雀记》读后感400字!
人生如棋,一步错,步步错。虽然常言道:“不知者无罪。”但事实却是,不知者同罪。
人最可悲的地方在于,一个人往往会在自己最懵懂最迷茫的青春时期犯下或大或小的错误,而往后余生,道路早已被当初的罪孽抉择定。
谁个少年不仓皇?故事开始的地方,或是凉凉之春,或是烈烈之夏,又或是萧萧之秋,少年踏过春夏秋,最终都坠入凛凛长冬,三季不及一冬长,冬天也是救赎的冬天,冰冷,寂寞,与痛悔有关。保润,仙女,柳生,他们不仅仅是香椿树街和井庭医院的三个少年,他们是我们,是所有少年和有过少年时光的成人的化身,保润的春天,柳生的秋天,白小姐的夏天,也是我们所有人的春夏秋。他们在故事里苦捱寒冬,我们在故事外寻求救赎,在生活中,没有人可以事不关己当个局外人。
嘿,我知道那年那月那天你犯下的罪行哦,嘘,放心,我不会告密的,名为岁月的判官已在你的名字上洒落朱砂,罪孽会被代价所宽宥。
黄雀记读后感【篇5】
结局耐人寻味,看到最后,才明白谁是谁是黄雀呢?谁也不是,我们都以为自己是命运的主宰者,其实不然,总有无形的东西在你的身后,带着非迷信色彩的命运之手在操控你。最后,祖父的魂貌似回来了,那个娃娃也许就是他的魂,他们相依相偎,形神共体,也便安生了。从一开始错拿的照片,致使祖父丢魂,似像似不像的仙女也许就是那个女孩,他们都带着对这个世界的怨气,他们都丢了魂,他们都失去了理智。欲望得不到克制的,走向毁灭,习惯了奴役的和压迫的祖父在魂回来的时候,也必将走向衰亡。祖父的寻找,是对记忆的寻找,是对过往阴暗人生的寻找,他不断感叹新生活的美好,可是生命中最适合享受好生活的年纪已经过去了。归去晚矣。时代终将过去,祖父血肉相连的痛苦存在拉扯着我们的记忆,可是必将随着他的死亡而消失。我们还要往前走,走向我们源源不断的欲望,我们知道他们的故事是人生的常态,没有更好,只有更坏,但我们仍相信好的那个会是自己,于是,我们在欲望无涯的荒野里流浪着,我们都是一群孤魂野鬼。我不讨厌任何人,甚至有所悲悯,他们是人,怪不得别人,一切都是自己造就的,仙女又怎么样呢?一个人天生就被抛弃,没人管教,物质匮乏,唯唯诺诺的人也许就这样过完一生,可是还有一种人他们不甘心在底层生活。理想主义者的努力朴实勇敢,也许并不那么现实,像冯先生的夫人说你要赎罪。我不相信上帝,也许也是不相信的,若是相信怕是更加害怕被最后的信仰抛弃。于是,不如没有信仰,活着就是信仰。底层的挣扎不是悲天悯人的生活优渥的人可以体会到的,他们向往好的生活没有错,他们不过是人,有着赤裸裸的兽性。也有爱欲情仇,不是圣人,何来样样都能辨别是非。
黄雀记读后感【篇6】
《黄雀记》读后感2000字:
《黄雀记》是苏童先生最新茅盾文学奖的获奖作品,书名起先是《小拉》,后来苏童斟酌再三改成了《黄雀记》,我觉得改后更好。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把保润、柳生、仙女这些小人物纠缠的冲突和命运,表现的更有冲击力。
从87年开始写《桑园留念》时,苏童就建好了香椿树街,这条窄窄的、老旧的、潮湿阴暗的八十年代街区,承载了那么多的故事,我们不断看到有不同的少年,在此间肆意生长、在这里闯祸、在这里失踪、在这里悲伤、在这里死去。
小说篇幅说长不长,一共三章,分别是保润的春天、白小姐的夏天、柳生的秋天,依旧是熟悉的市井街区小背景、小人物、短镜头,但苏童的笔力极好,人物棱角分明,庸俗、卑劣或者憨厚,情感透亮直白,剖析和叩问灵魂,让读者随着他的笔触,感受共鸣到保润仙女柳生甚至祖父的情感。
翻开《黄雀记》,我们又被久违的带回了熟悉的香椿树街,苏童用自己记忆里那条苏北老街打底,构筑了一个架空但极其吸引人的空间意象,不变的市井老街区街坊邻居家长里短,不变的童年视角起篇,不变的灰暗色调,却又依旧散发着诡异气息:保润家老房子里的奇怪声音、直达幽冥的孔洞、房子里的大蟒蛇、腐臭味道的河流、结尾的红脸怒婴。
文中的冲突和转折很多,结局很让人心口发堵。夜里一个人读完《黄雀记》,又随手翻了翻苏童其他几部关于少年成长的小说,忽然觉得香椿树街有种吊诡的感觉,像盗梦空间一样,在一个个诡谲的梦境中切换。
祖父,是香椿树里具有喜感色彩的一个人物,在黄雀记具有诡异的气息的画布上,是偏亮色调的存在。看到很多情节时会觉得祖父可爱,但祖父身上发生的事情,却又能让我们对生老病死有一些共鸣。丢了魂的祖父,是老年人轮回宿命心理的夸张描写。祖父感觉寿命将至,不停的拍遗照,做好离开人世的万全准备,同时却又惧怕死亡、逃避死亡。这样矛盾的情感,必然有一个崩塌的临界点,一次照相机的快门闪动,足以将老人的魂灵吓飞。
掉了魂的祖父,放大了自己的恐怖情绪,尤其惧怕死后遇到祖宗的谴责,所以寻到祖宗的骨头,就成了祖父生活里的唯一要务,仿佛只有寻到被丢弃埋葬的祖宗骨头,自己的魂灵才能完整,自己才能硬气的、不带遗憾的离开。
绳结,也在小说中地位也很重要,《黄雀记》里让保润和丢了魂的祖父,给我们表演了丰富的束缚技艺,有文明结、民主结、法制结等几十种样式,随着祖父的表现、心情而变化,故事的转折,也是因为保润在夜晚用绳子绑了仙女。绳结,是一种病态的束缚,人不听话或病了以后,才需要绳结来捆扎制服。绳结是个隐喻,细细想想,我们身上不是也有很多绳结吗?只是你我平时看不到而已,夜深人静思度时,每个人都会发现,自己也如同黄雀记里五花大绑的祖父,被工作、生活中一根根看不见的绳索捆绑、牵引向一眼能望到的尽头。
不是所有的错误都可以修正的,意外从照片开始,结局或混沌不明。保润把少女的照片撕碎扔进祖父卧室的洞孔,交给陌生的祖先,少女在黑暗中坠落、恸哭,祖先们密集的苍老的幽灵们叹息。祖父诡谲的病情,让保润在荷尔蒙激增的少年期就不得不去井亭医院照顾祖父,在这里,他遇到了改写自己命运的柳生和仙女。
春天是险象环生的季节,祖父是危险的,擅长穿越时空与祖宗秘密的会面,他被严禁挖掘、他被捆绑,用各种花式的绳结捆扎成井亭医院的模范病人。愤怒的保润,把仙女捆绑留在井亭医院水塔的顶层,仙女遇到了居心不良的柳生。水塔是仙女失贞事故发生的地方,是土豪祭拜观音的地方,是保润试图重圆自己和仙女跳小拉旧梦的地方。
或许,多年前那晚的水塔之上的天窗,有黄雀的冷眼窥探,水塔之下的地底,有祖宗的幽暗叹息。三人的命运,在那一夜风云突变,保润锒铛入狱,柳生荡尽家财,白小姐沦落风尘。命运的列车路过了保润的春天,白小姐的夏天,柳生的秋天,飞驰的终点,是三人的冬天,结局令人悲伤。
命运在很多时候,无疑是恶毒的、睚眦必报的,柳生照顾祖父、白小姐远走他乡,却还是被命运无形的绳索套住拖回香椿树街,和保润牢牢的捆扎在一起,或许是命运应许保润的诅咒而扔出的绳套,而保润的无法消解的怨恨,把自己也捆扎进去,愈挣愈紧。绳结打开之时,三个魂灵都已如同那撕碎的照片,破碎、坠落在在那幽暗的孔洞之中。
这命运的绳结,我觉得应叫审判结,也可以叫黄雀结,被绳结套住的小人物,悲剧的命运是无从逃离的、是业障之果,这里难免又有些宿命论的意味在里面。
小说结尾非常仓促,像是一曲小拉还没放完,舞步却戛然而止,感觉没有尽兴,应当还能宣泄更多情绪,还能展开更多剧情,可能是篇幅控制,可能是刻意为之,我相信后者。
毕竟,美好的事物总是容易消逝的,苏童在大家情绪到九分时关了火,小说以仙女失踪、祖父抱着怒婴结尾,留下了疑团、遗憾、还有期待,交由读者自己去体会。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条香椿树街,品读苏童,思绪也飘荡在那条乌有之街里,自己的童年记忆和那些少年的青春混杂在一起,奔跑、挥洒、冒险,直到消散在晴空里。
黄雀记读后感【篇7】
苏童所着《黄雀记》,很简单的故事,讲了三个八十年代的青少年之间的纠缠,有懵懂的感情,更主要的是侮辱、伤害和救赎。
小说分为三个部分,保润的春天、柳生的秋天、白小姐的夏天,保润、柳生、白小姐便是这部书的三个主角。保润和柳生是香椿树街的邻居,他们的共通之处是家里都有一个住在精神病院的人,而白小姐则是在精神病院工友家长大的孩子。
起初是从保润开始的,保润的爷爷总有些奇奇怪怪的念头,后来就住进了精神病院,于是偶尔陪床的保润便和白小姐有了交集,青春发育期的保润,对白小姐是有些朦胧的好感的,只是木讷不善言辞的保润不会讨女孩子的喜欢,而柳生则是能摆平白小姐的,阴差阳错,在那个春天发生了一起强奸案:未成年的白小姐被强奸了,现场保润和柳生都去了,保润知道自己没强奸白小姐,所以即使被警察抓去,他也没有怎么害怕,可是,案件的结论却是保润是强奸犯,因为白小姐指认的保润,就这样保润被判了 10 年。这 10 年中,真正的强奸犯柳生表面上看过得很滋润,有车、有钱,也有围在周围的人,特别是能时不常地为他喜爱的白小姐跑前跑后。但心底里柳生活得很不滋润,一方面他要承担起照顾保润爷爷的义务,因为他知道自己冤枉了保润,所以就有帮保润赡养爷爷的义务,同时他对白小姐的百依百顺也是出自当初自己的行为的救赎。女主角白小姐是受害者,同时她也是伤害保润的主角之一,她为伤害保润而内疚,躲避着伤害自己的柳生却又享受着惩罚柳生的快感。
小说的结果看着似乎是各自回到了人生的正轨,保润出狱了,和柳生成了朋友;柳生还在帮着白小姐,但自己也准备结婚了;白小姐怀了别人的孩子,在生与不生的纠葛中,住在柳生帮助找到的保润的房子里。结果的结果是保润不知是醉了还是蓄谋,反正还是在柳生结婚的时候把柳生杀了,而白小姐终于还是生下了那个孩子,人们都说那个孩子是红脸孩子,不知真假。
整个小说都是日常琐事,经历过那个时代的人,对那些琐事会有些似曾相识的感觉。只是在铺陈的琐事中,环环相扣,前后相连,没有疲沓,没有累赘。
我在想这个小说名黄雀记,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每一件事情都是有其前因后果的。人生在世,所有的脚步应该都是自己迈出的,不论你是年幼还是年老。而由此引起的后果都必将由自己承受。柳生如此,白小姐如此,保润也是如此。
黄雀记读后感【篇8】
《黄雀记》乍看书名便想到“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当然,本书与黄雀一点关系都没有,而是借用黄雀来代表一种“可能是危险”,“可能是罪与罚”,“可能是命运”。
香椿街上一所精神病院里发生的故事,讲述了那个时代背景下小人物的爱恨情仇,也隐喻了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漫长的政治社会。无论是社会底层还是乡村居民,整个民族都是被绳子捆住手脚的。
丢了魂的爷爷在香椿街到处挖魂,暗示着整个时期人们无处安放的灵魂。
保润、小仙女、柳生之间复杂的爱。保润对小仙女的爱是青涩的爱,十八岁少年初尝爱的味道,却不知如何去爱。柳生对小仙女的爱是市侩的爱,是社会化的小市民的形象,是凭借本能的爱。小仙女的爱是社会化的爱,是带有一个个筹码的爱。爱变得飘渺,成为社会化符号,与身体的关系并不确定。这样的女性命运,值得悲悯。
爷爷的魂丢了,却活的最久。
保润的魂丢了,大概是十年牢狱后,物是人非。父亲去世,当他面对爷爷不记得他时候他痛苦的要发疯,当他被母亲改嫁抛弃的时候他已经麻木不仁,当他逼迫仙女还债跳小拉的时候他咬牙切齿。
柳生的魂丢了,他的母亲时刻提醒着他,他的幸福是捡来的,是侥幸获得的,要夹着尾巴做人,他活在保润的影子里,一直帮他照顾着爷爷。最后他用命还了保润的债。
小仙女的魂丢了,她的魂丢在了繁华虚荣的假象之中,丢在了伤痛的回忆中。
故事让人忧伤,结局赋予婴儿以希望:他离开了蒙难者的母亲,到了安详的老人怀里。(吴全义)
黄雀记读后感【篇9】
小说《黄雀记》是苏童的香椿树街系列的一个延续。讲述了20世纪80年代发生的一起错综复杂的青少年犯罪案,作者从三个当事人的不同视角,组成三段体的结构,写他们后来的成长和碰撞,三个人相互纠缠的命运及其背后的时代变迁。作者以隐忍的写作态度,别致的细节刻画,鲜活饱满地还原了大时代的芸芸众生相。
如果说苏童的《河岸》写的是过去,《黄雀记》写的则是当下这个时代。小说情节并不复杂,故事的引子是“照片”。为了使自己身后能有个依据,“祖父”年复一年地为自己拍遗照。这一举动令儿媳十分恼火,于是生活中争执不断。祖父家的祖坟不在了,祖宗的照片也不在了,连存放祖宗两根骨头的电筒也没了,祖父”的魂也丢了。为了找魂,祖父挖遍了香椿树街所有的冬青树,被送进了精神病院。为祖父找魂,随之在井亭医院上演了一出青春闹剧。电影票,旱冰鞋,水塔,兔子,绳子,把仙女、柳生和保润的命运捆绑在一起。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小说里并没有黄雀,它似乎是一种真实而虚幻的存在。想必书名呼应的也就是三个主人公无法圆满收场的悲剧命运的一种隐喻。那么,究竟谁是黄雀?在保润的春天里,作者用细微的笔触描写了三位青春期躁动、懵懂无知的少男少女形象。少年保润为了对蛮横无理的仙女实施报复,将仙女捆绑在水塔之上,没想到最终对仙女实施强暴的却是他的朋友柳生,保润被指控犯罪而锒铛入狱。同样,柳生的命运也好不到哪里去,他自绝青春,每天夹着尾巴做人。尽管他的家人花钱买通仙女,使他暂时逍遥法外。但是内心尚存的一丝恐惧、不安和内疚,使他的灵魂一天都不得安生,过早踏进了人生的秋天。
苏童在这部小说里,将家族生命的倔强和衰颓,懵懂的青春形态和变态,局促的现实尴尬和纠结,以他一贯如散文化优美的文笔,牢牢抓住读者的眼球。
英国作家狄更斯在《双城记》里说,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喧嚣的时代,人心浮躁。当精神在空气中变得非常稀缺,灵魂即无处安放。有人因为追名逐利,一再践踏道德伦理的底线,有人非常稀缺,灵魂即无处安放。有人因为追名逐利,一再践踏道德伦理的底线,有人在生活中找不到心灵的出口,精神的麻醉剂也只剩物质与利益的诱惑了。事实上,丢魂和拜金通常是同时发生的。小说中的仙女也是一位灵魂“出窍”的女子。她大胆,任性,不知世事深浅,又仗着自己长得漂亮,在新奇与欲望的世界里张牙舞爪。她小时候被精神病院的老花匠领养,接着成为风光一时的公关白小姐,后来又意外怀孕,为了报复台商又生下了宝宝。
年少纯真懵懂的爱,年少羞涩不敢承认的爱,年少张扬贪婪的爱,一起葬送了三段美好的青春。“她看见了自己绛紫的魂,一绺一绺散开的魂,一绺一绺绛紫色的魂,它们缓缓上升,与天上的白云融为一体。”死神并不接受白小姐的堕落寻死,从中也可以看出作者对她的命运寄予了同情,但并不是宽容。
祖父,可以说是通篇小说中的幽灵和光线,是整个故事的色彩。对来世的恐惧,应和了很多中国式老人对生命和生活的看法。对于一个丢魂的老人来说,作文畏惧的从来都不是死亡,他由于子孙不孝,让他为自己的后事操碎了心。“一个人无法张罗自己的葬礼,身后之事,必须从身前做起。在精神病院里的祖父未必是真正的疯子,而是与外界的一种远离和疏远。他最后变成了一个一无所有的老人,甚至是一个连灵魂都没了的老人,死亡对他已不足惜,他唯一困惑的是没了魂。保润、仙女、柳生,一个杀人、一个丢了性命、一个失踪,唯有祖父活成不朽,“在时间和水滴的销蚀中完好无损”。这位丢了魂的独孤、绝望的老人,在无尽的黑暗中尝尽人间百苦,最后却不得善终;与家庭不和,送入精神病院;孙子身陷囹圄;白发人送黑发人,最终落得孤苦伶仃的窘境。
通观全书,看似柳生成了保润的黄雀,可是兜兜转转,最后,保润又做了柳生的黄雀。而真正的黄雀却是潜伏在人心深处的精神危机、道德危机以及信仰危机。而这种危机无时无刻不对人们的命运虎视眈眈。精神危机很大程度上来源于信仰失位,信仰危机反过来又左右了道德底线。保润的绳艺最终捆缚了自己,兔笼使自己成了笼中的小兔,自作聪明的柳生最终走上了不归路。在某种意义上,最后的黄雀就是每个人自己。
在《黄雀记》里,作者给出了“人该怎么活下去这一沉重命题,这来源于作家的社会责任感和对底层人群的悲悯与关怀。而小说也从一个侧面告诫我们:时代给了我们所有的可能,任何人都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黄雀记读后感【篇10】
苏童《黄雀记》读后感2000字:
《黄雀记》讲述的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发生的故事,通过三个不同的当事人的视角组成三段体结构——保润的春天、柳生的秋天、白小姐的夏天,写出他们后来的成长与不停碰撞或说是三个受侮辱与被损害的人的命运,是以悲剧贯穿,展现出人性的卑劣与善良,反映了这个社会的变迁,主题涉及罪与罚、自我救赎、绝望与希望。“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在绝望与希望中挣扎,却总也摆脱不了命运的捉弄,也许这就是书名的隐喻所在吧。丢魂是故事的主线,是作恶的借口,也是对人性恶的一种解释。保润把魂丢给了爱情,仙女把魂丢给了花花世界,柳生把魂丢给了对美的幻想,祖父把魂丢给了过去。丢魂,既是对人性的批判,也是人性的丧失。
文章源于祖父的丢魂,正是祖父的丢魂使保润、柳生、小仙女三人之间有联系,有了情感纠葛,而这一切又源于井亭医院的水塔,同时这个水塔既是他们之间一方面的结束,又是另一方面的开始或说是延续。
保润一家因祖父的所作所为而对其感到厌弃,儿媳的恶毒,儿子怕儿媳而不能善待祖父,甚至有时选择逃避,保润则显得有些冷淡,也无所谓关心与不关心,最后祖父被送到井亭医院。后来,父亲丢魂中风离世,母亲远走改嫁,保润照顾祖父,为不让祖父挖树而采用捆绑的方法,后将捆绑“玩”成了一种乐趣,心里扭曲无疑。后来保润喜欢上仙女,却因仙女的种种作为,而使他感到无颜,保润便向她要回自己的八十块钱,最终是将刁蛮的仙女绑在水塔之上,却被柳生强奸,而柳生一家人用金钱收买了仙女一家,一起将保润送进监狱。保润坐牢十年既冤枉也不算冤枉。这里的仙女是蝉,保润是螳螂,柳生是黄雀。
保润出狱后,祖父不认得保润,保润却说“毕竟是世上唯一的亲人”,体现了保润内心柔软的一面;后来又将自己家的房子租给了怀孕的小仙女,也体现了他善良的一面。保润和小仙女的恩怨在水塔那一天结束,他们之间源于小拉,也结束于小拉。
仙女,她高傲冷漠的看待这个世界。她的出生是一个悲剧的开始,父母遗弃,幸运的是被井亭医院的花匠收养,并宠爱着。她的童年、青春是孤单的,只有动物陪伴,这时的她是善良的,只是对世界有些冷漠,这时她应该也是快乐的,直到在水塔被保润捆绑,柳生强奸,她的一切都开始破碎了,也转变着。保润进监狱后,柳生在外夹着尾巴做人,仙女也远走他乡,开始漂泊,摇身一变成为在井亭医院照顾富家公子的白小姐,并对柳生颐指气使,这里保润是蝉,柳生是螳螂,仙女是黄雀。而这一切转来转去又回到了最开始的地方,也透露出仙女的命运,她的悲剧性生活,但她依旧孤傲地面对这一切,她小心翼翼地保护自己,是对自己的一种善待,也是为了能继续“歌舞”生活,但依旧没能幸免,最后还是怀孕了。怀孕的仙女又回到了她出生的地方——香椿树街,并被柳生安排在保润屋檐下,直到诞下红脸婴儿。
红脸婴儿既是新一代,也是上一代的遗传因子。红脸婴儿是耻婴,也是怒婴。他湛蓝的眼睛很纯洁,又象征着一点希望。白小姐说等她回来再看婴儿的脸,也许是婴儿反映了她的内心,怒是对未来的愤怒、无望;耻是对现实的羞愧。后来仙女再次回到了开始的地方——水塔,她遗弃了孩子,消失了。命运的轮回总是如此相似,仙女的沦落让人感到惋惜,也让人心痛,她的生活态度过于消极,也成为沦落的原因之一。仙女的丢魂是为自己所作所为寻找的一个借口,同时,她也是一个可怜人。
柳生有些虚伪,但又有真诚。虚伪:帮保润追仙女,却虚化保润的家庭;他喜欢仙女,却又对保润说不喜欢。真诚:对待怀孕的仙女;在井亭医院再见仙女后的举动。
柳生在水塔下犯的错误,却让自己称兄道弟的保润去承担,体现了他人性的卑劣。保润出狱后二人竟又称兄道弟,仿佛之间的恩怨并非存在,然而却是真实的存在,只是选择了逃避,让事情就这样过去,直到柳生结婚那天才发现这些帐必须清算,而这一次的清算就让柳生丧了性命,保润用刀桶死了柳生,失踪了,仙女被疑为幕后凶手被邻居赶下水。这里柳生是蝉,仙女是螳螂,保润是黄雀。从这里也可以看出有些债,不能让他人去承担,只能由自己来清算,否则必定损失惨重,柳生的丢魂是对他懦弱的一面,虚伪的一面寻找的借口。
祖父,四大皆空,没有记忆,成为生命长存的人,不肯死去,他见证着这一切。他的生命长存,却又被束缚,被自己丢魂的痛苦束缚,被想寻回忆,却寻不得束缚。他的生活成为一潭死水,活于束缚的痛苦之中。文中那句“对不起你们都将消失,只有我长寿无疆”是对祖父最好的描述。最讽刺的是他们谁都不是胜利者,祖父被子女当成疯子送到井亭医院,儿子死了,儿媳走了,孙子屡犯重法,柳生被刀捅死,小仙女消失,只剩祖父守着发臭的身体活着,他抱着红脸婴儿安静地坐在水塔旁,一老一少轮回至此完成,而这一切并非预示着结束,我想应该是另一种新的开始,也可以说是对未来保留的一点希望。
祖父从一开始的蝉变成最后的黄雀,走到最后,或许他一直是蝉,禅……
黄雀记读后感【篇11】
第一次读苏童的书,文章分三部分以三个主人公为主进行的,却以第三人称来描述,使得我们只能猜测主角的心理活动。第一章节比较枯燥,开始看时不禁烦躁,这都什么捆绳啊,精神病院啊!祖父只是想要照遗照怎么就那么遭恨呢?母亲对祖父嫌弃,可是祖父对你好你怎么后来变那么坏,要捆绑爷爷呢……一连串的事件,让我对初始的保润没有丝毫好感。
故事大概是因祖父丢了魂开始寻找藏着祖先骨骸的手电筒,谣传为一条街的掘金热,祖父因此进了精神病院,而保润顺理成章入住医院监督祖父不老实的挖掘,修炼成出神入化的捆绑技术。这个技术是重头戏。为了追仙女儿,结识了宽裕的柳生做了朋友。因着仙女的贪婪霸着保润金额不菲的80元,被绑起来,柳生趁机侵犯了豆蔻仙女,最后因买通关系使得保润冤狱十年。出来后,看起来关系平平,却在柳生负了仙女后将其杀害,仙女也受累早产下怒婴(脸色被大面积红色胎记覆盖)后出走结束。想来也是最完美的结局。可细想一下,仙女怕是依然会沦落风尘吧。
象征的隐喻很多,而我却更多的关注故事的进展,太过肤浅的我。只看到人们的满腔热血地看热闹对逼着孕妇仙女下河逃离的冷漠形成的鲜明对比。而仙女因着年少的不幸就此凭借美貌走上了不归路,我们该给予同情吗?贪图享乐的仙女自年少便已定型,有没有被强奸,到最后都该是殊途同归吧。让人寒心的是仙女最后渴望安定,尝试问柳生要不要和她过日子遭到了拒绝,如果没有再次的负心,老实人保润或许不会再去报十年前的纠葛了。
黄雀记?螳螂捕蝉 黄雀在后,谁是黄雀呢?线索太隐晦,很多读后感上升到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小人物的苦苦挣扎。不管社会背景如何,这种荒诞的生活在如今的现实生活中总是频繁的。保润捆绑了仙女,柳生成为黄雀。柳生背负良心债自以为还清了,却在新婚夜遭到保润杀害。从本该热情洋溢的青春期起就背负着压抑的内心,是偶然也是必然,保润在父母影响下对祖父的矛盾心理,仙女作为领养的孤女缺乏父母的爱和管束,柳生家境富裕生得俊美,活该纨绔……
看完还是比较压抑的,思路混乱,碎碎念消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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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人的故事读后感 篇1
不同于《罗马人的故事》前3本,本卷用人物传记体例,透过凯撒的成长历程,窥探共和国从鼎盛(国土面积)到衰亡跌宕起伏的历程。
首先要明确的是,老太太是凯撒的粉丝,从情绪上来说,夹杂着人格吸引,为其洗白、喊冤以及小心谨慎的批评,甚至有时还有些许亲昵。对于跨过卢比孔河动机之描述,情绪感之强烈,感觉放在任何人身上,都无法拒绝。
以人物传记去做一个宏大叙事,有一种身临其境真实感,甚至跟着凯撒的视线,有感同身受的的带入感。然而也有其局限性:除凯撒以外的人物自然成为配角,比如西塞罗、庞贝这样的大人物;平行空间发生的事件只能作;插叙而略显突兀。
主观情感倾向。除去用琐碎的笔墨进行庞大叙事,印象特别深刻的是几个花絮片段:日耳曼民族与高卢人从信仰、社会形态、生活方式的巨大差异;凯撒与女人:让女人们“不怨恨”才是凯撒周旋其中的法宝。
凯撒与金钱:巨额债权人的弱势,刷新了我对于借贷关系这件事上的认知。
罗马人的故事读后感 篇2
每一个民族都会追溯自己的起源,而大多数民族的起源也都逃不出神话传说,现在,我们来说一说罗马的起源。
在荷马的《伊利亚特》中,阿伽门农和阿喀琉斯率领希腊军队攻打小亚细亚的城市——特洛伊,这场战争进行了10年之久,在最后,希腊的将领奥德修斯设计了一个巨大的木马,而特洛伊人以为这是希腊人放弃战斗,在撤退前留下的,于是,就把这个木马带时了坚守10年的城门。结果,躲在木马中的希腊士兵在深夜从木马里悄悄地走了出来,潜入城内的希腊人与城外里应外合,攻陷了特洛伊城。
而罗马人将自己与特洛伊战争联系了起来,按罗马人的说法是:在特洛伊沦陷时,特洛伊王的女婿埃涅阿斯带着少数几个家人成功逃离了特洛伊,而这个埃涅阿斯之所以能够逃脱,是因为他是女神维纳斯和凡间的男子所生的孩子,所以,他母亲不希望看到自己的儿子和希腊士兵兵戎相见。(这里八卦的联想一下,可不可以由此推断,那个和维纳斯生下埃涅阿斯的凡间男子应该就是希腊人,哈哈哈哈。)
埃涅阿斯带着家人乘船离开,一路来到了罗马附近的海岸,不久后,当地的王非常欣赏埃涅阿斯,就把自己的女儿许配给了他,这样,埃涅阿斯就在这里落了根。埃涅阿斯死后,一直跟随他逃亡的儿子阿斯卡尼俄斯继承了王位。又过了30年后,阿斯卡尼俄斯离开了当地,在另一个地方建造了一座名叫阿尔巴隆迦的新城,这就是后来罗马的前身。
罗马人说自己是特洛伊人的子孙,而据史料记载是罗穆路斯在公元前753年建立了罗马王国,并成为了罗马的第一任国王。而特洛伊城沦陷是公元前13世纪前后的事情,那么,这期间就出现了400多年的空白,由此,也可以说罗马人对自己的起源一说,其实是有着漏洞的。
但这些漏洞对于那么久远的事来说,又似乎可以忽略不计,而且,在人类起源这一领域,大多数民族也都是以神话传说来想象、填充那段历史的。所以,罗马人这样做也无可厚非。那么,罗马的第一个国王是罗穆路斯,他是真正有史料记载的真实人物,但对于他的来历,罗马人就又有了想象的空间。据传说罗穆路斯的母亲是一位公主,公主的叔叔在篡夺了王位后,就送公主去做了专门服侍神的神子。有一天,这位公主在河边睡着了,这时,战神马尔斯乘她熟睡之际占有了她,随后,公主生下了一对双胞胎,分别叫罗穆路斯和瑞摩斯。
之后,双胞胎被公主的叔叔装进木桶放到了河里,木桶漂到了河边的草丛里。这时,一只狼听到了婴儿的哭声,于是用自己奶救活了两个婴儿。在再之后,这两个婴儿被附近的牧羊人养大。长大后的这两兄弟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于是,杀死了国王,并建立了自己的国家----罗马。后来,两兄弟发生了冲突,于是,罗穆路斯杀死了瑞摩斯,成为了罗马的第一位国王。
罗穆路斯的出生很传奇,而他的死也同样很神奇,据说,在公元前715年的一天,罗穆路斯正在检阅军队,这时,天空突然乌云密布,狂风暴雨让人睁不开眼睛,而在雨过天晴后,国王罗穆路斯再也不见了踪影,于是,作文人们说国王被神召到天上去了。
罗穆路斯是罗马的第一个国王,不论他的出生还是死亡都带着强烈的神话色彩,可以说他是罗马历史从神话传说到历史人物的一个节点,在他之前的历史,罗马人只能靠神话传说来填补,但在他之后,罗马就真正脱离了神话传说的时代。
罗马人的故事读后感 篇3
第七册比较长,一直在上下班通勤的时候听书,总计用时20小时,前后用了5周听完。
这一段历史,读来无趣,也读来有趣。
读来无趣,是这段历史既没有恺撒征服高卢、力战庞培那金戈铁马的激昂,也没有奥古斯都建立帝国政治经济基业那运筹帷幄的精彩,有的只是如历史上千篇一律的帝王将相们争权夺利、杀妻弑母、荒淫享乐的桥段。
另外不知是原著还是翻译的原因,这一册的文笔是不太出彩的。在我这个已经过了“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年纪,也只有抱着“却道天凉好个秋”的心态,来读这一段历史了。从这个角度说,似乎有点无趣。
读来有趣,是指我喜欢盐野七生老太太的史观。好的史观是什么?我认为是存疑、不人云亦云、倾听多方的表述,得出自己的观点(这个观点还应该是建立在完整逻辑基础上的开放的观点)。
这套《罗马人的故事》做到了这一点,讲到著名的卡里古拉,历史上评价他是荒淫无度的'昏君,皇帝不是神、也不是鬼,而是同样具有七情六欲的人,盐野七生对卡里古拉的评价就拉回到了人的高度。
讲到尼禄,我们更是听到这个名字就想到杀妻弑母的暴君,可曾想他也是擅长文学、诗歌、热爱体育并参加歌唱比赛的文艺青年?能理解这位文青皇帝心结的人,也许只有几百年后写出“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独自莫凭栏,无限江山”的另一位帝王李后主了。
老太太敢于对其他史学家的结论进行质疑,并提出她的理由,这点很难得,这是读这一册最大的收获,从这个角度说,这一册读得就很有趣。
其实,读书也是一样,都知道“尽信书不如无书”,可有几人能做到呢?
博览群书不难,难的是塑造一种平心静气的气质,难的是形成一种包容尊重的品格,难的是在高层次形成逻辑闭环,还能始终保持不断打碎自己的开放心态。
与朋友们共勉!
罗马人的故事读后感 篇4
看到屋大维的时候,无论是他那个时代的罗马人,还是现在正在看这段历史故事的我,都会不断的拿他和凯撒去做各方面的比较。
拥有智慧、说服力、忍耐力、自控力和坚强意志的凯撒,有强大的个人魅力和感染力,获得了太多人的喜爱和敬佩,和他比起来,屋大维身体虚弱经常病病殃殃、个头不高、也不擅带兵打仗,在战场上屡战屡败、但就是这么一个看起来像弱鸡的年轻人,这个天才之后的凡人继承者,有一点比凯撒强,那就是政治智慧。
从安东尼在罗马人民面前大声读出凯撒的遗嘱时,18岁的屋大维才正式走进人们视野。在所有人都不看好的情况,他想尽办法争取了广大人民群众和共和派领袖西塞罗的支持、还和安东尼、雷必达成立后三头同盟,战败杀死凯撒的主谋,结束了埃及托勒密王朝,逼的埃及艳后和安东尼双双自杀,最后结束内战,制定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使罗马在不知不觉中走向了凯撒曾经规划的方向:罗马帝国统治下的和平,而他,成了奥古斯都、成了执政官、成了大元帅、国父、罗马帝国的开国皇帝、成了神君。
由伟大的凯撒设想出来的但不被人接受的路线,奥古斯都最后都逐一实现,并且获得了人民的支持。
他是怎么做到的?
凯撒的名言:人不管是谁,都无法看清现实中的一切,大多数人只希望看到自己想看到的和想要的现实而已。
奥古斯都选择了让人们去看他们愿意看到的现实,而他自己却始终面对真正的现实,向目标迈进。
他先交出一些已经没有意义和效力的权利赢得人心和好评,利用人家的感激换取一些表面上或者当时看似没有意义的权力,但日后能发挥很大影响力的权益,他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合乎当时共和体制,都合法,神不知鬼不觉的,悄悄的耐心的把所有想要的权力一个接一个的搞到了手,他嘴里喊的是罗马人民和元老院都极力维护的共和政体,脑子和脚走的却是能保证超级大国高效运转的帝国主义道路。
结束内战后,在他的努力下,罗马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消减军备、人口普查、对元老院进行裁员、建立代替元老院做决策的内阁、创立“国税局”、货币改革、军事改革、税制改革等等,这一系列改革,更适合已经是庞然大物的罗马。
公元前63年出生,公元14年去世,享年77岁,这就是盖维斯·屋大维·奥古斯都。
罗马人的故事读后感 篇5
精彩而又值得反思的时代!
书名胜者的迷思,说的是罗马在强大起来以后所面对的问题,我在上一本汉尼拔战记中就曾想过为什么汉尼拔会失败,那么这本书其实就是站在罗马的角度回答了这个问题。而且站在今天这个民粹主义盛行的时刻,看这本书就又有了新的意义。
格拉古兄弟,马略,苏拉,庞培,我们先来分析一下这几位主角的性格特征:
格拉古兄弟古道热肠却又冒失轻率,本来以他们的贵族之尊,家世显赫,实际上有很多渠道达成他们的目的,但是他们却采用了最冒进的方案,非常类似于俄国的十二月党人,背离了自己的身份,却为自己统治的人发声,同时高估了平民权力基础,低估了群众人性的丑陋,这可能与他们所受的希腊式教育有很大的关系。我想现在很多大学生下基层面对的应该也是这种情况,为人民服务是恐怕是世界上最难的事情。
马略勤劳上进,但又贪婪残暴,在他的身上能看到很多中国农民企业家的影子,有很高的军事才能,并且因为自己平民的出身很能拉近与士兵的感情。但是当大事临头的时候感觉都是被绑架的一样,做了许多自己不情愿的事情,本来可以急流勇退,却偏偏要参与到自己不擅长的事情,而且他和苏拉很多时候又是互为瑜亮的这种嫉妒,把这种情感带入到政治中,并且被民粹所裹挟是可怕的。假使雅典公民投票杀死了苏格拉底只是展示了群氓政治的愚蠢,那么这次公元前的政治杀戮第一次向我们展示了它的可怕,甚至跟两千年后的法国大革命相比它都是幼稚的,巴黎的暴动和恐怖政治至少留下了新的制度,而马略却什么也没有提出来。反对一切是简单的,但是总要做一些什么来证明反对的有效性,打碎一个旧的制度自然需要依靠革命的恐怖,但是恐怖的革命是为了建设新的制度,人民在发泄自己的情感过后总要回归有序的生活。。。我举得马略可能并没有思考这个问题,这一切可能在等待那位少年。。。
苏拉在作者的笔下是个英雄人物,作为旧制度的维护者,假使他是恺撒的敌人,而不是庞培,那估计很有趣。相比马略,他虽然不是军事天才,但是却是成熟的政治家。在处理问题时,甚至很有古希腊斯多葛主义的影子,据说苏拉很喜欢亚里士多德的哲学,不知道是否受此影响,他的政治手段也很高明。但是他所设计的制度,和他所追求的理想是精英寡头政治,而他实现这个政治愿景确是依靠独裁和军事手段,正像作者说的:在人类世界,真正参透真理的人往往是少数,由此就出现了一个现象——任何改革若想获得成功,在手段的选择上往往不能随心所欲。
至于庞培,虽然他号称是苏拉的学生,但是目前看起来他只是学到了苏拉的政治手段,而没有学到其政治理想,犹如一个跳梁的小丑,在贵族和平民之间游荡,靠着军功和掠夺讨好平民阶级,但是和福利政策相比,国家财政的健全化应放在更为优先的位置,不知道他在和凯撒的较量中会提出怎样的政策。。。
其实本书的作者是非常钦佩苏拉的,在他的笔下苏拉甚至是华盛顿似的人物,拥有最高权力却选择放弃,给了他很高的评价,这可能与作者的政治心态有关。但是以我国的靠青年学生的理想主义,又是民粹运动起家的风向,苏拉的寡头精英政治是很难得到认可的,反而是格拉古兄弟这种有点民粹的年轻人却得到了很高的评价。我这里就以苏拉的墓志铭为例,这里作者实际上还特别标注了,应该是作者特别想强调的:
对朋友来说,没有比苏拉更好的人;对敌人来说,没有比苏拉更恶(作者)
“友人的帮助,敌人的加害,我都已全数奉还。”(Wikipedia中文)
“没有一个朋友曾给我太多好处,也没有一个敌人曾给我太多伤害——但我都加倍的回敬了他们!”(百度百科)
这里应该说的是一个意思,但是从这句话的翻译就可以看出不同的语境,果然历史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
但某种意义上,民粹就像浪潮,既有人道和民主的理想色彩,又有群氓的恐怖和短视,浪花一开始的引导者往往是格拉古兄弟,拉法叶这样的贵族中的道德高尚者;而让它爆发恐怖的力量的则大多数马略罗伯斯比尔这种来自平民,信奉暴力的追逐者;其间夹杂着庞培,富歇这样的投机分子;而最后攫取胜利果实的却又是凯撒,拿破仑这样能建立新秩序的独裁者。
罗马人的故事读后感 篇6
对罗马的印象一直停留在罗马斗兽场、条条道路通罗马、十二铜表法里面。
偶然看到有人在推这套著作,买了第一本来读。这本书写的非常浅显易懂,文字略啰嗦。印象比较深的一是罗马的包容态度,一般人对待信仰,基本都排外的,但罗马人从不排挤其他民族的神,他们甚至还会积极主动引进其他民族的神。这种态度也扩展到他们对待战败国和战俘的态度,同化战败国。
二是他们创设的“陶片放逐法”,每年一次罗马市民可以将希望放逐的人写在陶片上,在市面大会上进行投票,每年只要过半数,就有权把市民认为其权威和权力将会威胁到罗马的市民驱逐出国外10年。这本来就是为了防止独裁而设立的,但后来演变成政治斗争的一种手段,在公元前417前这个制度被废除。
罗马政体是这本书的重点,罗马的国王从来没有世袭,即便是王政阶段,也是市民大会投票选举。我们一直的政体王政、贵族政体和民主政体都能在罗马政治制度设计中有体现。罗马政体主要由市民大会、元老院和执政官组成。比较灵活的是在战时或瘟疫等重大事件出现时,可以选出独裁官,处理一切事物,有效弥补了灵活与秩序的缺陷。
罗马人的故事读后感 篇7
《罗马人的故事2:汉尼拔战记》描述了自公元前264至公元前146迦太基最终被灭亡之间罗马开始称霸地中海的历史。在第一次布匿战争前,迦太基一直是地中海的霸主,汉尼拔在第二次布匿战争前8年,也是所向披靡,战争的主导权一直在汉尼拔手中。但是为什么胜利的天平还是倒向了罗马呢?我觉得这与罗马用500年时间建国的建立的强大基因的上升趋势是分不开的。
首先,不用说罗马的统一战线联盟体制,它不是简单的罗马和其他城邦国家的集合体。罗马联盟的架构体系分四类,首先第一类是盟主罗马,该国居民只要是自由民,不分贵族平民,一律享有罗马市民权,他们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且有义务服兵役。第二类是自治城市,罗马授予这些自治城市的居民以“无选举权的市民权”,他们不享有罗马国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除此之外的所有事情上,享有和罗马市民相同的权利。第三类是罗马殖民地和拉丁殖民地。主要是战略要塞,战士和当地女子通婚后,生下混血儿,以此进行同化。第四类是同盟城市或同盟国。罗马承认他们完全的国内自治,罗马允许他们拥有双重国籍。对于罗马联盟中的自治城市、殖民地、同盟国都没有义务向罗马交纳年贡或租税,但他们必须提供兵员。罗马与同盟者之间建立起的各种关系,不是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而是共存共荣的关系。他们既不是榨取,也不是利用,而是信义。同时,罗马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与这些同盟国实行了统一的规划和建设,使它们成为有机的统一体。
其次,罗马独特的共和政体的政治体系,通过执政官制度、元老院制度和市民大会,基本消除了国内的对立关系,因为只有罗马本国自由民才享有市民权,所以罗马自由民的参与意识还是很强的。军事天才西庇阿按照规定是不能在30岁那年成为执政官的,但是那年的市民大会,他被选举为执政官之一,元老院也只能接受。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取得第二次布匿战争的胜利没有那么快的到来。
当然,这一切都源于罗马人的开放与包容。罗马人从不追究战败者的责任,罗马人也从来没想过自己必须在任何领域都是第一,伊特鲁里亚人依然在土木事业上施展他们的才华,意大利南部的希腊被委以通商业的职责,艺术、哲学、数学领域,罗马完全寄托在希腊人身上,罗马人还热衷学习希腊语。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在一步步的征服过程中,罗马也渐渐在迷失,以前一向对被征服者仁慈的罗马人,也渐渐变得暴戾起来,史无前例的将科林斯、迦太基和努曼提亚等被征服的城邦夷为平地。也许罗马想要这样的惩罚来警戒其他的同盟者,然而历史表明,这样的夷为平地副作用太多。而罗马的共和体制,也在一步步滑向帝国的深渊,当然这时期的罗马,还在处于胜利者的亢奋中。
罗马人的故事读后感 篇8
《罗马人的故事1: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是日本作家盐野七生《罗马人的故事》系列作品(共15部)中的第一部,讲述的是古罗马从公元前753年建国到公元前270年完成了意大利半岛统一的五百年间的历史。
罗马的确不是一天建成的,五百年对古罗马人来说,才刚刚开始。
那么,古罗马人究竟是一些怎样的人?
其智力不及希腊人,
其体力不及高卢人和日耳曼人,
其技术不及埃特鲁利亚人,
其经济不及迦太基人,
但为什么古罗马人能够一一打败对手,建立并维持一个庞大的罗马帝国?
关于古罗马兴盛的要因,三位希腊人分别是这样认为的:
狄俄尼索斯认为是宗教影响了罗马人的见解。罗马的宗教与其说是用来约束人类的,不如说是用来保佑人类的。这一宗教没有狂热崇拜的倾向,所以,更容易与其他民族建立起相互包容的关系,而不是对立的关系。承认其他宗教就是承认别的民族。
波利比乌斯认为罗马兴盛的要因在于罗马确立了独特的政治体系。像王政、贵族政体、民主政体,都比较容易倾向于代表共同体的一部分利益。但是,罗马人不执著于政体。波利比乌斯把罗马兴盛的要因归结于罗马共和政体所特有的政治体系。那就是通过执政官制度、元老院制度和市民大会有效利用王政、贵族政体和民主政体的优势。由于确立了这一独特的政治体系,罗马消除了国内的对立关系,建立了统一的体制。
普鲁塔克则明确指出罗马兴盛的关键在于他们采取同化失败者的生活方式。
其实我认为,他们说的都对,而且三点缺一不可。特别是罗马人的开放与包容与同时期的希腊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希腊的雅典与斯巴达两个城邦的互不相容,正是希腊衰落的一个原因。
这本书的故事,很有看头,但是我们的目的不是看故事本身,而是在寻找经验,寻找启发,寻找如何在当今的全球化世界里确定自身的目标。另外,如果比较同时期的中国历史,会发现很多有意思的问题,也会引起你更多的思考,更多的假设,假如中国这样做,会怎样呢?
总之,这是一本值得推荐你去看的书。
罗马人的故事读后感 篇9
我最近看了一本书,叫《罗马人的故事》。这本书很详尽的讲了古罗马的历史。虽然我现在还没有看完,但是我发现了古罗马在当时成为一个强大的帝国,与他们的习俗非常有关。
我注意到,很多民族在征服了其他国家或者民族之后,做法都出奇的相似。有的国家劫掠一番之后就带着大批的战利品离开了,有的国家还会掠夺一部分人民用作奴隶。但是我觉得这样的做法并不能使战争带来的收益最大,他们放弃了一样很大的资源,就是土地。古罗马的人民在各个大小战役中,给予战败国本国的公民权,或者通过缔交拉丁同盟的方式来扩张自己的版图。但是我认为,罗马能从一个蕞尔小国,发展为如此庞大的帝国,善于同化别的国家只能说是表面上的原因。究其根本我认为是当时罗马人开放包容的内心。
早在罗马王政时期,罗马人包容的传统就已经被打下了。当开国君主罗慕路丝死后,继任他的就是刚刚被同化入罗马的外邦人努尔。自此之后,直到王政时代结束,罗马王的位置经常会给并非罗马本土的人。后来罗马王政虽然陨落了,但是罗马人的开放包容保留了下来。一直持续到后来的罗马共和国时期,也就是罗马开始统一意大利南部以及西西里岛的这一时期了。罗马人不仅给予战败国本国的公民权,而且甚至允许他们持有双重国籍。而且平等对待所有的民族,就连修路,也会为新加入罗马同盟的城邦而继续延长。这些种种举措,不仅使罗马得到罗马联盟的爱戴,更使得西西里岛的叙拉古等城邦直接投靠了罗马联盟,最后才进一步赢得了布匿战争的胜利。
这种思想,也为罗马带来了强大的凝聚力。他们包容所有来投奔的民族,所以所有人都将罗马视为自己的母邦。有着与之共存亡的决心。所以在汉尼拔接连大破罗马军队之后,罗马还会有前仆后继的公民自愿参军。
这包容的思想,一直延续到罗马帝国时代以前,我认为这就是罗马可以打败迦太基,日耳曼等众多强国的原因。
罗马人的故事读后感 篇10
罗马人的故事,第三册,只有三章
格拉古兄弟
马略和苏拉
庞培
我觉得最有趣的是第一章,盐野应该把对西庇阿的喜爱延续到了他的外孙。对于格拉古的父母也不吝篇幅详细描述了,尤其不吝对西庇阿女儿−格拉古兄弟母亲−的赞美。格拉古兄弟被教育成了正直的青年,一心只想为市民做点事,为罗马尽心,而没有其他的政治抱负。或许眼光犀利,看到了问题的症结,但过于理想化了,无论是农地还是公民权,在当时都是不能动的奶酪。即使赔上他们的热血,兄弟两的提案还是被速度的废除了。护民官这个职位也被元老院所忌惮,苏拉后来的一系列针对,证明了这点。
格拉古兄弟的母亲,中年丧子,,但没有一蹶不振,她还是一个优雅的女性,无数的人造访她的居所,她的沙龙让我想起了林徽因的客厅。敬佩坚强的女性!
第一章反思了罗马的迷茫,格拉古,马略,苏拉,或许庞培都考虑过如何让它正常高速运转,虽然马略,庞培没那么有政治目标。格拉古兄弟或许对年轻人的更有启迪意义,在一个大机构里如何生存发展并施展才华。
马略,在书中不出彩,不过他也是解决了自耕农的失业问题,稳定了这些以前的罗马中坚力量。另外打仗确实也打得不错。
苏拉,有趣的多,他开创了很多罗马的第一,第一次武力夺取罗马,无期限的腐败官……辉煌的战绩,独裁者,但又不眷恋权势,他的改革包括了罗马的各个方面,虽然他死后8年,苏拉体制就被苏拉派颠覆了。苏拉致力于修补罗马这个到处洞的破口袋,终无果。
马略和苏拉,两个政敌,腥风血雨的年代。
庞培,由战争起势,倚仗了家族雄厚的资金实力。用自家的钱就可以轻易组起几个军团的人,果然是没人能阻止他在罗马一往无前的步伐。不过,他打仗也确实有两把刷子,也善于外交攻势,天生的指挥者。小亚细亚,也是靠他才能平定下来。苏拉很喜欢他,不过也是他最后彻底颠覆了苏拉体制。但是他也没有什么明确的政治纲领,或许他就是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3总体没有2精彩,可能那个迷茫的时代,本来就没布匿战争时期充满了干劲吧,毕竟那个时候罗马在上升,充满了力量。期待恺撒,期待新的精彩。
罗马人的故事读后感 篇11
或许是前任皇帝安东尼的太无所做为,罗马帝国经过20年的安稳日子后迎来了多事之秋。奥理略皇帝一上任,先是东边的帕提亚挑起了战事,后来是北面的日耳曼民族,几百年来,这些地方从没有让罗马省过心,一直在不断地打,又不断地谈,但始终没有一个长期的解决办法,这国与国之间的和谐相处真得很难。对帕提亚来说,本来就是发达国家,要与罗马平起平坐,对日耳曼民族来说,是落后一点,但发达的罗马要分杯羹给他们。为了帝国的安全,只能选择战争,战争耗尽了国库,也损耗的皇帝的身体,最后奥理略是死在了前线,不过皇帝的亲征提振士气,赢得了民众的敬佩。更值得一提的是在战时,皇帝与自己对话,写成了留传至今的《反省录》,这一著作充满着对果敢、谦逊、仁爱等优秀品质的追求,为后人提供了珍贵的学习资料。
然而遗憾的是他的接班人,儿子康莫徳斯,虽然做了刻意的培养,还是没有成材,他没有坚定的信念,也缺乏强韧的精神,以自我为中心。他的行为自然招致反对,于是暗杀活动接二连三,这更加剧了他的疑心,而身边仅有的可信任之人也是阳奉阴违,并利用手中权力卖官,使得帝国歪风邪气上升,最后他死在自己最亲近的几个人手下。元老院也没有好脸,授予他纪录抹煞刑。要说这能怪谁呢?19岁上任,除非是绝顶聪明的人,他又能有多少积淀呢?罗马历史上这种很年轻接班的皇帝基本就没有成功,先皇要是真能反思一下皇帝的接班情况,那历史肯定不会是这样子。
康莫徳斯死后,帝国进入动荡时期,先是沛提那克斯接任,按道理他是资格比较老的,而且也迅速做了些拨乱反正的工作,作文可惜还没有控制住局面,即被禁卫军挑起的事端杀死,仅在位86天。元老院又旋即指定了朱利亚努斯为新皇帝,这下可炸锅,因为新皇帝资历浅,多个边境行省不承认其这件事,并在下面士兵的鼓动下各自宣布自己登基为皇,这下整个罗马帝国乱了,随即进入全面内战,最后用胜者为王来选择谁当皇帝。
自己人打自己人,这是最不忍直视的现实,却一次又一次重演,好在最具智慧的谢维勒赢得最后胜利,他是一个读书较多的人,据说帝国仅有的雅典和亚历山大的两所大学他都念过,他上任后没有杀太多的人,并且稳固了帝国的边境,然而他強化军事力量的作法使帝国权力开始向军事化方向转型,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从此帝国的动荡不断加剧,并开始由盛转衰。
卓有成效的个人管理读后感1000字通用
读后感大全相关专题:“卓有成效的管理读后感”。
书籍教人明理,给予人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以及价值观,作品这本书的情节吸引了很多读者。你最近写过作品的读后感吗?我们向大家提供了卓有成效的个人管理读后感。
卓有成效的个人管理读后感(篇1)
要想提高管理者的绩效和成就,使工作达到令人满意的程度,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提高有效性。学过三体系的应该都知道,要想保证体系正常运行,有效性就是其中一个重要特性。
管理者在用人的过程中当然可以在各方面任用能力特别强的人,知识特别丰富的人。但是在实际招聘过程中我也发现这两类人才太难以找到了。我们也不可能为此专门培养一批啥都会干的超人,而只能运用现有的人才来经营我们的组织。
全才当然是我们梦寐以求想要找到的人,但是现实也总是会无情的打脸。我们任用的人才,充其量也只是在某一项能力方面比较优秀。若人才的某一项能力较强,自然在其他能力方面就不免平平了。
所以,我们必须学会一种建立组织的方式:若某人在某一重要领域具有一技之长,就要让他充分发挥这一特长。我们不能一味拔高能力的标准来期望管理者的绩效,更不能期望万能的天才来达成绩效。我们只能通过改进工作的手段来充分发挥人的能力,而不应该寄望于人的能力突然提高。不管我们多么急需具有广博知识的人才,在知识的改进上所花费的努力,往往都大于我们可能获得的回报。
卓有成效的个人管理读后感(篇2)
实事求是的说,在接到院办要求写读后感时,我多少有些懈怠情绪,这源于对标题狭隘的理解。但当我打开文档章节,读到推荐序时就深深地被其吸引,原因来源3个方面:
1、不是纯粹的心灵鸡汤类;
2、不是强行教导灌输式;
3、语言平实,话语逻辑性强,实际案例影射出日常工作的操作流程。
进入正式章节,我的思维完全处于一种共鸣且汗颜的状态,《卓有成效的管理者》给我带来的冲击犹如醍醐灌顶,从而产生如下三个方面的感悟:
1、理性人际关系的思考:良好的人际关系,必须具备利他性,相互成就。常怀之心,彼此忠诚有效的人际关系,着眼于奉献。认同相互沟通、团队合作、自我发展、培养他人的理念。
2、管理者自身的思考:管理者,首当其冲就是对自己的有效管理,打铁还需自身硬以实践行为垂范以正视听,从而有效帮助下属,协作同行,协助上司,形成团队合力,使工作卓有成效。
3、如何卓有成效的思考:时间管理如何做到有效性,不被次要事情所束缚,要事优先如何做到条理清晰,在规定的时间内能给团队作出怎样的贡献。
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应善于冷静思考,不能为适应工作而不知思考,也不能单凭感觉而失去理智分析,不然,作为执行层面的角色永远得不到锻炼和进步。
仅靠天赋异禀,工作努力或知识渊博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必须亲自实践得到经验,哪怕是教训,都是必须的经历。我们应该把追求成效当成一种习惯,务实的做一个行动派,并自信地告诉自己:成为卓有成效的管理者是可以学会的。团队需要个人为其作出贡献,个人需要把团队当成实现人生目标的载体,两者相辅相成。人生上一新台阶,卓有成效必须学会。卓有成效的管理才算有真正的意义。
相信自己:做一个卓有成效的管理者,我能行!
卓有成效的个人管理读后感(篇3)
彼得·德鲁克,现代管理学之父,其著作影响了数代追求创新以及最佳管理实践的学者和企业家们,各类商业管理课程也都深受彼得·德鲁克思想的影响,其所著的《管理的实践》、《公司的概念》、《管理:使命、责任、务实》、《卓有成效的管理者》等著作成为众多管理者的案头必备丛书。
《卓有成效的管理者》于1966年出版,一出版即获得了一致好评,成为领导学领域的奠基之著,它告知读者:不是只有管理别人的人才称得上是管理者,在当今知识社会中,知识工作者即为管理者,管理者的工作必须卓有成效。这本书,仿如良师益友,虽然面对的是相同的事实,却能从不同的角度说出大多数人不曾想到的理念,常有茅塞顿开之感。
那么,什么是卓有成效的管理者呢?德鲁克指出一位卓有成效的管理者,一般具有以下几个特征:第一、重视目标和绩效,只做正确的事情,并只做最重要的事情。第二、作为一名管理者要擅于发挥人的长处。第三、在管理中有效地管理者必须善于做出决策,做出有效决策。
重视目标和绩效只做正确的事,并只做最重要的事情。可以简单的归位四个字:要事第一。
在管理者面前,摆着许多值得去做的工作,但管理者的时间却非常有限。因此,这就涉及哪些事情需要优先处理,而哪些事情可以缓缓再办的决策了。按照工作的轻重缓急设定优先次序,而且坚守优先次序,把握要事第一的原则。重要的事情先做,不重要的事情放一放,否则反倒一事无成。但是决定延缓一项工作,并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因为我们的“优后”,往往是别人的“优先”,如何决定优先,研究起来确实很复杂。大师在书中告诉我们在决定哪些应该优先、哪些可以延缓这个问题上,最重要的并不是分析,而是拿出应有的勇气来,遵循以下几条重要原则:
重将来而不重过去;
重视机会,不能只看到困难;
选择自己的方向,而不盲从;
目标要高,要有新意,不能只求安全和方便。
换言之,一位有效的管理者,会把主要精力集中在当前正在进行的工作上,而不会再去兼办其他工作。完成一件事情之后,他会根据情况的变化,再决定下一步的优先事项。
要想集中精力全神贯注于一项工作,首先要有足够的勇气,要敢于决定真正该做和真正先做的工作。只有这样,管理者才能成为时间和任务的“主宰”,而不会成为他们的奴隶。
我们在日常工作中更应该要把握好要事优先这一原则,每天上班的时候,第一件事是根据客户邮件的内容将今天要做的时都列出来,并标识出重要的事项,优先完成重要级别的,再做次要级别的,让每一天都过得充实而有高效!
卓有成效的个人管理读后感(篇4)
在这少数重要的领域中,如果能有优秀的绩效就可以产生卓越的成果。按照工作的轻重缓急设定优先次序,而且坚守优先次序,把握要事第一的原则。重要的事情先做,不重要的事情放一放,否则反倒一事无成。管理者专心一志,第一项原则是摆脱已经不再有价值的过去。人遭遇了重大的失败,改正并不太难,他们能检讨自己。可是昨天的失败和成功,却能留下无尽的影响,远远超出其有效期。所以有效管理者必须经常检讨他们和同事的工作计划,要经常问:“如果我们还没有进行这项工作,现在我该不该开始这项工作?”如果不是非办不可,他们就会放弃这项工作,或者将它搁置起来。至少他们不会再将资源投入到不再产生价值的过去。而对于已经投入的最佳资源,尤其是非常匮乏的人力资源,他们会立即抽调出来,转而投入未来的新机会。推陈才能出新,这是放之四海皆准的原则。其次是先后次序的考虑。
卓有成效的个人管理读后感(篇5)
本书与其他管理书籍最大的不同就是,在告知读者,并不是管理企业管理别人才是管理者,而是每一个人都是管理者,都是自己的管理者,并且管理者的工作必须卓有成效。全书共分七大部分,卓有成效是可以学会的,时间管理,我能贡献什么,发挥人的长处,要事优先,决策要素和有效决策。由于时间关系,对于本书目前只阅读了推荐序与第一部分:卓有成效是可以学会的,就此两部分做以分享。
推荐序共六章,前三个序中也提到了一些作序者自己对管理实践的体会以及对本书理念的感悟,第四篇是对本书做了一个整体介绍,后两篇序只是介绍了本书对其个人的影响,我们不过多赘述。序一中谈到了德鲁克的一个“后现代主义”观察和思考方式,即从理解全局或整体出发,寻找不同事物之间的内在关联性,达到把握和解决个别问题的目的。首先对于整件事情有个整体的把握,才可以有效的去管理,如果一件事都不清楚他包含哪些环节,需要哪些资源,该有哪些流程,那么遇到个别问题时是很难处理的,因为个别问题就是单纯的问题,但个别问题融入到整体中就是整体事件中一个节点的不足,这个个别问题所在的节点是承上启下的,通过对各环节内在联系的把握,就可以处理掉个别问题了。如我们周会中曾提出的,小地市,县或者更小的行政区域,这些区域中的各个客户单位都有联系,总会有那么一些人或是某种纽带将他们联系在一起,找到他们的内在关联性就可以逐个击破。
序二中提到了两个事,一是跟我们现行政策相同的一个理念,就是以客户为中心,培养团队意识。另一个是如何学习有效性。“谁赢得了用户,谁就赢得了一切”这跟以客户为中心是相同的。“现在要将组织与个人融为一体,组织要成为一个平台,而个人在这个平台上在为客户创造价值的同时,体现其自身价值”,我们的奖金制度改革就是为了培养团队意识,现在的竞争中想取得卓越的成就,必须有自己的强大的团队,这是无可厚非的,为了以此为目标的改革经过不断完善和优化,先进理念与自身实际结合起来,就可以形成有战斗力的团队。
在学习有效性上海尔认为是“创新—求是—创新”,个人认为再加两个环节,“学习 —创新 — 求是 — 反思 — 创新”,首先要去学习现有的管理经验,技术方法,掌握行业内得到实践检验的经验技术;然后以此为基础,结合自身特点和需求去创新,将创新成果应用于实践中,通过实践来检验创新并寻找事物发展的普适规律,内在联系;而后进行反思,总结创新在应用中的优势和不足,保留优势改进不足,去除不适用实践的部分;最后,依据掌握的规律和反思的总结成果不断完善,不断创新,最终做出卓有成效的管理和决策
第三篇序和第一章最核心的就是一个卓有成效的管理者应有的五个思维习惯。文中反复强调了一个观点,卓有成效的管理者不是天生的,而是可以学会的。对于卓有成效的管理者并没有一个标准,他们是具有不同特性的个体,但他们却都是通过实践的磨练而卓有成效的,想在实践中磨练成一个卓有成效的管理者,需要培养五个思维习惯,以下是五个思维习惯和我的理解:
1.有效的管理者知道他们的时间用在什么地方。他们所能控制的时间非常有限,他们会有系统的工作,来善用这些有限地时间。
既然所能控制的时间有限,就把有限的时间用在重要的事情和关键点上,从整体来考虑,来决策,哪些环节是难以控制的,哪些是关乎事件成败与否的,将有限的时间运用到这些事情上来,锦上添花的事没必要浪费有限的时间。
2.有效地管理者重视对外界的贡献。他们并非为工作而工作,而是为成果而工作。他们不会一接到工作就一头钻进去,更不会一开头就探究工作的技术和手段,他们会首先自问:”别人期望我做出什么成果?”
经典的以结果为导向的工作方式,也是我个人很赞同的一点。同一个结果有时可以通过不同的方法来实现,不要着眼于在过程中付出了多少艰辛,有多么多么勤奋,而要多关注做出了什么成果,无用的付出和低质量的勤奋并不值得推崇,我们的目的是取得想要的成果,所有的努力和辛劳都是为了成果,不是在过程中很累很辛苦就够了。
3.有效地管理者善于利用长处,包括自己的长处、上司的长处、同事的长处和下属的长处。他们还善于抓住有利形势,做他们想做的事。他们不会把工作建立在自己的短处上,也绝不会去做自己做不了的事。
这个跟短板理论差不多,与团队理念相结合是完美的。在花费精力去弥补自己不足的同时,更应该充分利用自己的长处,尤其是在工作上,优势互补,你做不来的我可以做,而且做的漂亮,我做不来的你可以做,而且做的漂亮,我们都做不来的,他可以做,而且做的漂亮,一个利用每个人长处的团队就是一个全是长板的木桶。
4.有效的管理者集中精力于少数重要的领域,在这少数重要的领域中,如果能有优秀的成效,就可以产生卓越的成果。他们会按照工作的轻重缓急设定优先次序,而且坚守优先次序。他们知道:要事第一!重要的事情先做,不重要的事情放一放,除此之外也没有其他办法,否则反倒会一事无成。
对不同事情分清优先级别,有时候事情会很多,同时需要处理,此时要去思考,每件事的轻重缓急,按重要和急切程度,一件一件的搞定。
5.最后有效的管理者必须善于做有效的决策。他们知道有效的决策事关处事的条例和次序问题。也就是如何按照正确的次序采取正确的步骤。他们知道一项有效的决策,总是在“不同意见讨论”的基础上做出的判断,他们绝不会是“一致意见”的产物。他们知道快速的决策多会导致错误的决策,真正不可或缺的决策资料并不多,但一定是根本性的决策。他们需要的是正确的战略,而不是令人眼花缭乱的战术。
经常被提到的一句话,不要用战术上的勤奋掩盖战略上的懒惰。战略是决策层面的,战术是实施层面的,在做决策前要明确最终目标,整合资源,权衡优劣,多因素考虑,在通向最终目标的路上应有布局有取舍,战略布局与舍弃是必要的。按照正确的次序采取正确的步骤,策略才会有效率。
可以把这五个思维习惯理解为管理者卓有成效的要素,也是本书的核心。在行动之前,我们先想清楚,我们要达到什么目的,要取得怎样的成果,要实现这个目标,需要哪些能力,哪些资源,该怎么去提升能力,怎么去取得资源,从战略角度来决策,然后去实施执行。简单说就是,想要什么,需要有什么,怎么去获得,去做吧。
以上即为我对本书前两部分的一些理解和想法。
一位卓有成效的管理者,一般具有以下6个特征:
(1)重视目标和绩效;只做正确的事情。
(2)一次只做一件事情,并只做最重要的事情。
(3)作为一名知识工作者,他知道自己所能做出的贡献。
(4)在选用高层管理者时,他注重的是出色的绩效和正直的品格。
(5)他知道增进沟通的重要性;他有选择性地搜集所需要的信息。
(6)他只做有效的决策。
卓有成效的个人管理读后感(篇6)
《卓有成效的管理者》的发表,让管理进入了真实境地,解决问题,贡献价值。因为德鲁克先生,管理变得卓有成效,因为德鲁克先生,管理者释放了自己的价值。真的很有幸,在这些企业实际的运作中,寻找到德鲁克先生,让我们在管理理论的精髓,也是企业生命的精髓里如痴如醉,流连忘返。
——陈春花
德鲁克先生对于管理领域的贡献不需要再做注释,但需要强调,对于中国的管理者来说,其价值更加宏大。一直以来,我们在管理中耗费了极大的精力,作出了极大的努力,但成效却不尽如人意。那些理论都是对的、也是真的,问题在于对管理的理解,我们自己只对了一半。
管理负有使命与潜能
管理最为重要的作用,是把人们联系在一起共同实现目标。管理具备的潜在的优势:使单个人做不到的变成做得到。通过分工,取长补短,取得比个人所能取得的效果之和大得多的整体效应,它超越个人的生命而持续不断的发展。因此,提高组织整体力量就成为管理中永恒的主题之一。如果是这样的话,管理者们承担着一个重要的使命:提升整体的力量,延续个体的生命。
你是传统管理者吗?
德鲁克先生告诉我们传统管理者与有效管理者是有区别的。在德鲁克先生看来,传统的管理者专注于繁琐的事务中,只是关心发生的事,这些管理者所有的时间都在处理别人的事情上。换言之,传统管理者的时间属于别人。第二个特征:身处什么岗位,就用什么样的思维方式来看待问题,导致部门之间的不合作,导致“屁股指挥脑袋”的管理状态出现,更不知道整个系统所需要的条件是什么。第三:传统管理者专注于事物,忽略了人的培养,总是认为没有能够成长起来的人,下属总是不能很好完成任务。
以德鲁克先生的描述来观察,我发现大部分管理者是传统管理者特征,这正是我们管理效率不够好的主要原因。那么,有效的管理者是怎样的?对德鲁克先生观点的理解,转变我自己的语言提炼为:有效的管理就是关注时间管理,关注系统思考,关注培养接班人。
管理者的真正价值
喜欢德鲁克先生对于管理者的一个描述:管理者就是贡献价值。他给管理者定义:“管理者本身的工作绩效依赖于许多人,而他必须对这些人的工作绩效负责。”“管理的主要工作是帮助同事(包括上司与下属)发挥长处并避免用到他们的短处。”这是管理者的价值所在,如果管理者只是自己发挥绩效并替代所有的下属或者上司,那么这个管理者就不能够称之为管理者。
管理的有效性与承诺
喜欢德鲁克先生对于管理的一个描述:管理就是承诺。简洁深刻,确定明确的边界,管理就是承诺。
承诺目标。结果目标的承诺回答“做什么”以及“做到什么程度”的问题。看似简单却没有切实地认为结果目标是一种承诺。管理者对于目标的反应,决定了员工承诺的水平,决定了为实现目标所投放的资源成效。如果要实现目标,管理者必须对结果目标有明确的承诺,员工才会达成其各自绩效结果目标,以支持总目标的实现。
承诺措施。执行措施的承诺是回答“如何做”的问题。寻找到实现目标的措施,并使措施能够贴近员工的实际。不研究措施,不能够在方法上和工具上给予员工帮助,管理工作的结果和有效性就会大打折扣。员工与管理者对完成目标的方法措施须达成共识,并将执行措施作为工作的内容,确保结果目标的最终达成。
承诺合作。合作的承诺是回答“与谁做”的问题。管理需要解决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合作分工问题,没有分工与合作,管理是不存在的。为提高团队绩效,高效推进关键措施和结果目标达成,管理者就要与员工交流,确保员工愿意参与和支持承诺。
卓有成效的个人管理读后感(篇7)
看到这本书首先是被开篇的一句话所吸引,“一群平凡人,能做出不平凡的事业吗?”虽然我们都是平凡的人,但是我们都想让自己活的更有价值不是吗?《卓有成效的管理者》就告诉我们,“这是完全可以做到的,只要我们组织中的每一个人都能做到卓有成效。”这更加坚定了我们团队努力的方向。
管理大师德鲁克认为成为一名卓有成效的管理者必须具备的五大要素:有效的善用自己有限的时间、重视工作的贡献、善于发挥个人所长、集中精力于重要领域、善于做有效决策。管理者的成效往往是决定组织工作成效的最关键因素,并不是只有医院的高层管理者才算管理者,所有负责患者诊疗及服务的部门都应该像管理者一样工作和思考为提高患者诊疗及满意度做出贡献。
通过阅读,我认为关键有以下几点:
首先要把工作当做一种乐趣,重视自己对工作的贡献。
既然我们选择了医疗的行业就注定是需要付出的,注定是没有朝九晚五的工作时间,看到门诊上的医生为了解决患者的病痛甚至连午饭都吃不上的时候真的从心底佩服他们更心疼他们,有一次跟一位医生交谈问到此事,她的回答是看到患者的病痛减轻了就觉的自己做的工作是有价值比任何物质奖励来的都要好。只有把工作当做了乐趣去做你才能从中收获不一样的快乐。
其次要懂的善于利用有限的时间。
作为一名管理者我们要懂得利用有限的时间,每天要制定自己当日的工作计划根据紧急重要四象限将重要不紧急的事情罗列下来做好决策,建立了预约自己的时间才不会被别人所占用,从而就能有效的开展工作。
再次要知人善用,利用别人的长处。
一个卓有成效的管理者善于用人所长,工作、生活中,我们常常听到这样的抱怨,谁谁有什么毛病、嫉妒心强、不够勤快、或粗心大意等等。其实,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一些这样或者那样的小问题,但也都有其擅长或优点。作为一名管理者,最重要的是要发现下属身上的闪光点并将其优点发挥出来,扬长()避短。特别在带教新员工时,下属犯错其实也是我们做为管理者关注不够,他们要允许员工犯错但是同样的错误不能出现两次,多发挥员工的长处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只有团队的每个人都做到卓有成效我们才是一支强大的队伍。
最后要善于做有效决策。
作为一名管理者我们经常面临着决策和选择,我们要善于利用团队的智慧发挥头脑风暴的形式,更要注意那些持反对意见的人提出的观点,最终从不同的观点中吸取自己需要的决策点。
作为一名年轻的管理者深知自己需要学习与提升的地方还有很多,我将以管理大师德鲁克所说养成良好的管理习惯,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懂得合理利用自己的时间,以结果为导向鉴定自我目标,多发挥团队人员的优势整合资源,懂得听取不同人员的意见从而吸取自己需要的决策,调动团队人员的积极性让每个人都能做到卓有成效,打造一支强有力的管理队伍,将红房子医院建设的越来越好!作者:常州赵璐
卓有成效的个人管理读后感(篇8)
目前,在国内企业当中盛行着一种历史继承下来的文化劣根性,那就是‘结果导向’,我们并不是说结果导向这句话有问题,也不是说关注结果不对,事实往往是这样的,领导关注的是结果,而非成果,是结果而非过程。其实从辩证的角度去看,失败的结果和没有绩效的结果,其缘由都是因为过程的控制和管理失误造成的。而当今的领导们、管理者们,在面对这个问题时,往往将责任归咎到下属身上,领导不承担责任,管理者也不承担责任,最后的结果是:失败是理所当然的,国家和企业都成了失败的最后买单人。那么谁应该对成果负责,我可以告诉大家,管理者对成果和绩效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企业的管理者对企业的成果和绩效负责,国家机构的管理者对国家的成果和绩效负责,那么谁是企业和国家的管理者呢?只要是在本职岗位上发挥出自己的长处,并产生了外部环境满意的成果和绩效,无论他职位多么低下,都是一个卓有成效的管理者。
只要是管理者,无论身处何位,都必须卓有成效。我们非常清楚,中华历史文化经过了5000年,历史传承下来了伟大灿烂的文化,但也孕育出我们认为目前国家及企业的文化劣根性:浮躁、投机取巧、思想僵化,这看似微不足道的几个小问题,其实足以影响中国未来的企业发展根基。我们有值得国际社会尊重的企业吗?费尔先生通过长期的卓有成效的企业治理(主要是四个方面),给美国人留下了一个让世界尊敬的企业-贝尔公司,然而我们的企业呢,1900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有几家健在?是王守义十三香,还是国窖1573?
作为一个卓有成效的管理者,首先应该考虑的是:我能做什么?我所能创造的成果是什么?而不是我不能做什么,我不能创造什么成果。反之,考虑用人时,应该着眼于机会而不是问题,一个有效的管理者在用人时考虑的是一个面,而不是一个点,要卓有成效就一定要充分发挥自己、上司、同事、下属等的长处,而不是别人的短处,只要是这种短处和不足不对成果产生影响,则可以不考虑这种不足。
中国企业的管理者大多都很浮躁,我们就拿企业内训来说,这是一个企业必须长期坚持做下去的工作,对培养企业后备干部和树立企业管理正向价值观有着非党巨大的价值,然而在很多企业里,这项开支被认为是浪费公司财物的一项工作而被抹去。还有就是企业管理标准化的问题,在目前国内企业,还没有哪家企业敢说,自身在企业标准化建设与管理方面达到世界同行业的水平和高度。类似以上两个重大的问题还很多,都被中国的很多企业家甚至管理者给否了。这不能不说是中国企业在管理方面的悲哀;浮躁就像阿喀琉斯之踵无形的长在中国企业的腿上,侵蚀着企业的机体、荼毒着企业的环境、摧毁着国家的根基。所以卓有成效的管理者必须杜绝浮躁的习气,并坚持因事用人的原则。
要成为一个卓有成效的管理者,必须首先在思想上具备以下5个方面的素质
1、要使工作卓有成效首先必须对自己的时间进行分析和管理;包括整理时间、管理时间、统一安排时间。
2、卓有成效的管理者重视贡献,包括自己和他人的贡献,他所追求的管理是:如果管理不能产生成果和贡献,管理就是失败的;如果客户对生产出来的产品或服务的价值不认同,管理者所提供的管理就是失败的。如果管理者不能培养他人,发展自我,他所提供的管理也是失败的。有效的管理者对成果负责,而不是结果,并不是完成了工作就完了,而是要达到成果和绩效的要求,简而言之,就是内部的贡献和价值要被外部环境所认同和接受。
3、充分发挥自己和他人的长处;这是管理者在用人时首要考虑的问题,着眼于长处而非短处,有效的管理者必须时刻问自己,他能做什么?他的能贡献什么?他适合其他岗位吗?
4、要事优先原则,卓有成效的管理者在处理工作时会分出事件的轻重缓急,并会针对事件进行适当的分类和排序,因为他们非常清楚,自己不是天才,能同时处理好两件甚至几件重要的事件的人屈指可数,所以,他们会着眼于一件重要的事情,并脚踏实地的把他们做好,然后再进行第二件要事。这样组织的成果和绩效才能出来。
5、有效的决策,卓有成效的管理者都非常清楚,他们随时都会面临着决策,决策是每个管理者面对的工作,卓有成效的管理者所做的决策一般都是重大决策,所以决策的信息、要素、环境、内容、风险等都是决策所要考虑的因素。决策必然使之有效!
我们一直在谈MBO,以目标为导向,以人为中心,以成果为标准,目标管理的根基必须是脚踏实地,兢兢业业,而不是投机取巧,很多时候,我们都非常崇拜一个知识渊博的专家和学者,总是认为他们必定卓有成效,然后事实证明,最没有成效的往往就是这些人,因为从知识-成果是要经过一个转化过程的,这个过程也可以叫做一个系统工程,断然不是投机取巧就能够做好的。人们的认知给这些人套上了光环,其结果,卓有成效变成了无效,浪费了企业宝贵的资源而没有实际的成果。所以企业和岗位都不需要天才,有效的管理者如果能让平凡的人做出不平凡的事,他的工作一定是卓有成效的。
如果我们沿用中国目前这种教育体制下造就的管理者,其创造力肯定在大学时代已经全部剥夺了。剩下的只有‘思想僵化’,作为一个有效的管理者,思想僵化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它会束缚你的管理,近而蚕食你的成果。如果思想僵化,你很难做到卓有成效,思想僵化最显着的体现是拒绝改变与创新,固步自封,缺乏团队的横向沟通与合作,凡事只重视表面,而不尊重本质。思想僵化是卓有成效的死敌,两者不能存在于一个有机的组织体系当中。思想僵化有时往往会伪装成‘重视原则’,作为一个有效的管理者一定要识别出这种伪造的思想和作风。
德鲁克先生与郎咸平教授对我的影响很深,他们虽然各自在不同的领域,但有一点是相通的,那就是管理的有效性问题,过去人们总是追求卓尔不凡,我的理解是,卓越如果是由平凡的人创造出来的,那才是管理的最高境界。过去我们总是纠葛在管理的细枝末节,总是觉得每天很忙碌,但实际绩效却平平,那都是因为没有仔细地最自己的岗位和工作的有效性进行总结和反思造成的。比如,你学会记录时间吗?你坚持每天将每个时段做的事情进行记录了吗?你分析过这些时段所做的工作那些是有效,那些是无效吗?你学会管理时间吗?你学会删除无效的事件,然后将整理出来的时间进行管理吗?每个人的精力和时间都是非常有限的,你学会将重要的事件用一整块时间去处理吗?人最难管理的就是自己的时间,特别是管理者,要想卓有成效,就必须对时间进行分析和管理。
这个时代注定不会产生伟大的卓有成效的管理者的,因为人们关注点早已偏移,即便管理者过程的有效性根本没发挥作用,也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将这个看似已经失控的过程,转化为成果,至少在当下这片土地上,这种化腐朽为神奇的力量是存在的,这是这个时代最伟大的产物,也是这个时代悲哀。市场竞争、世界范围内的竞争总有一天会告诉我们正确的答案,其实答案已经远远的在哪里等着,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只是有些人假装‘鸵鸟’罢了。
最后,我的总结是,一个卓有成效的管理者必须首先做好组织沟通的工作,同时重视团队的协作与贡献,自己要不断的努力发展,并要为企业、下属、岗位培养接班人。再卑微的工作,只要其产生了令外部环境满意的成果和贡献,他就是一个“卓有成效的高层管理者”。
卓有成效的个人管理读后感(篇9)
最近对管理类的书比较有兴趣,向朋友问了一圈,推荐了各种各样的书都有。我觉得目前有一本就特别适合,这本书就是《卓有成效的管理者》。
首先我知道什么是管理者,管理者是能够凭借职位和知识,对组织有贡献的责任;能够实质影响组织营业能力及达成目的的人。因为管理者并不简单,管理是一门非常有学问的东西。
作为管理者其实也会面临很多问题。一个组织决不能像生物一样,以自身的生存为目的,如果能延续后代就算成功了。组织是社会的一种器官,只有能为外部环境做出自己的贡献,才能算有所成就。作为管理者经常会面临时间不属于自己,很容易局限于组织内部等问题,管理者自身要努力与外界保持联系。
《卓有成效的管理者》认为时间是一种特殊的资源,要掌握好时间安排,必须做到,记录,管理,安排时间的能力。明白那些事情根本不必做,哪些事情可以让别人代做。然后分析浪费时间的原因。在管理团队时要懂得相互沟通,增加团队合作,懂得自我发展,适当培养他人。管理者不是用来投主管之锁好。他们知道,一个红得发紫的女明星能有票房,让她发脾气又有什么关系。
作者认为有效的管理者不会问:“他能跟我合得来吗?”他问的是:“他贡献了什么”。另外管理者需要做决策,那么就应该清楚的知道什么事情应该做,什么事情不应该做。遇到问题要分析问题的原因,找出根本问题,然后解决这些问题。
通过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优秀的管理者应该要具备沟通的能力和冷静的处理事情的能力。这是一本好书,对我们很有帮助。
卓有成效的个人管理读后感(篇10)
我以为《卓有成效的管理者》作为管理学的经典著作,读起来会很吃力。没想到从一开始阅读,我就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住了。作者彼得。德鲁克用通俗的语言、生动的案例把管理学中深奥的道理阐述的清清楚楚。下面我从两个大的方面谈谈我阅读这本书的心得体会。
第一个方面是“改变自己”。
回顾我自己的教育教学管理经历,离彼得。德鲁克所说的卓有成效还有非常遥远的路程。要想让自己的教育教学有所进步,就必须从思想理念上改变自己,因为思想是行动的指南。
首先,改变对自己身份的认识。彼得。德鲁克告诉我们,教师既是一名知识工作者也是一名管理者。我们只有清晰的认识到这一点,我们才能跳出专业的束缚。用管理学的知识来审视我们的过去,从而找到改变自己的必要性。
接着,我们要改变对“有效性”的认识。管理的有效性是以结果为导向的。彼得。德鲁克告诉我们:在组织内部,根本不会有成果产生,一切成果都存在于组织之外。这就需要我们用更加开阔的视角来审视教师工作的有效性,不要总是陶醉在内部的假象中。作为教师,我想我们的教育教学有效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学生是否满意、家长是否放心、是否符合时代的需要,我们在工作中应该多关注这三方面的反馈。当然,认识有效性,核心是要认识到“卓有成效是可以学会的”这一观点。认识到这一点,我忽然有一种“开悟”的感觉。原来一切我们所崇拜的人、一切成功者、一切卓有成效者并无异于我们的地方,这些全是后天可以学习和培养的。换言之,我所教的学生、我周围的同事甚至我自己,都是可以通过学习变得卓有成效的,这真的非常令人振奋!
再次,我们要改变对“贡献”的认识。谈到贡献,在我们固有的观念里,贡献总意味着自我牺牲,结果一定是悲壮的。其实,彼得。德鲁克告诉我们“贡献”不是这样的。他说:“个人能否有所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要看你是否重视贡献。重视贡献的管理者必然会同时启发他人寻求自我的发展”。按照我的理解,个人和组织就是一个有机体,个人与组织荣辱与共、唇亡齿寒。
最后,我们要改变自己对识人用人方面的旧观念。彼得。德鲁克说:“充分发挥人的长处,才是组织存在的唯一目的。人的缺点几乎不可以改变,只能设法使其不发生作用。”当我们抓住学生的缺点不放时、当我们对同事看不顺眼时、当我们对下属横挑鼻子竖挑眼时、当我们对领导充满抱怨时,我们就应该好好反思是不是我们的旧观念在作祟了。这种观念不改变,我们的工作如何能变得卓有成效呢?
第二个方面是“管理自己”。
观念的改变,要落实到行动的改变。“管理自己”其实就是落实行动。
管理自己首先要管好自己的时间。时间是组织中最稀缺的资源,有效的管理好时间是使工作变得卓有成效的前提条件。
管理自己接着要管理好自己的人际关系。作为一个公立学校的教师,人际关系是很难处理的。干好了,别人说你巴结领导有野心;干不好,别人说你尸位素餐做摆设;态度和悦一点,别人说你没魄力和稀泥;态度严厉一点,别人说你狐假虎威摆架子。那真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怎么办?彼得。德鲁克已经告诉我们:“没有成效的交往哪怕是和谐相处也是伪装;取得成效,即使疾言厉色,也不会影响人际关系。”“强调贡献的沟通,可以促成合作。”“同事之间相处,不问他是谁,而要问他能为组织贡献什么。”这样的理念在书中还有很多很多,我就不一一列举了,只能自己慢慢去阅读和体会。
管理自己还要提高自己的判断能力和决策能力。判断不是武断,决策也不是搞一言堂。正确的判断和决策是基于科学和理性,而它的方法是实践与调查。
总之,结合我自己的实际,我觉得要想使自己的教育教学卓有成效,就要从“改变自己”和“管理自己”这两点上下功夫。
卓有成效的个人管理读后感(篇11)
管理学鼻祖、大师德鲁克的经典著作《卓有成效的管理者》在案头,系统读了三遍,每次都有深刻感受。
脑力劳动、知识工作者组成的团队的管理如何做到卓有成效?领导者能力是天生的,还是后天培养的,回答是卓有成效是可以训练出来的,关键在掌握方法、总结提高。
管理者要靠别人(下属)的工作取得成绩、获得成功,必须能决策、用人和自我管理。管理者要管好自己,才能管理好别人,一群普通的人,如果有一个好的领导者管理者,也可能是一个优秀的团队。
一个团队、项目的领导者、管理者要从整体出发,必须在“善用时间、关注结果、善用人长、要事第一、有效决策”五个方面下功夫。
此五项说起来容易,做起来不容易,无不关系到个人的认知、领悟、沟通,总体掌控能力。
“善用时间”,从角色、使命、目标出发,按重要性安排个人的时间。时间对所有的人来说,是一个常数,要提高时间利用率,必须记录、分析、诊断、提高个人时间安排,并进一步提高团队时间使用效率。
“关注结果”,关注个人和他人做事的结果(而非过程和态度),做任何事情要以终为始,精确计划。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善用人长”,每个人都有长处、短处。为人处事,包括领导与被领导,要多关注个人的长处、发挥每个人的长处。
“要事第一”,如果无法分辨哪些是重要的事情,我们会陷入无穷的烦劳无穷的琐事,因为总会有各种问题存在。追求完美的人会累死、追求个人表现和享受但不顾及别人的人,也会陷入困境。从项目管理角度来看,重要的事情,就是你为了得到结果而必须完成的关键任务。
“有效决策”,有效决策是困难的,因为我们的认知、眼界、魄力。修炼有效的决策能力,必须掌握足够的信息、规则、文化。个人决策必须顾及周围的影响,团队决策必须考虑合作者、关系者。
知易行难,只因知之不深,行之不切。只有不断实践、思考、修炼,才能提高管理能力,心平气和,举重若轻,成就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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