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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三三

发布时间:2023-02-24 来源:互联网

[推荐]读后感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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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作品后,我们的思想被作者带领着遨游。读后感是建立在读的基础上进行的,编辑为大家精心整理了读后感三三,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读后感三三(篇1)

中国有四大名著《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和《红楼梦》,部部皆是精彩绝伦,而作为一个女孩子,前三部对我而言没有多大兴趣,它们涉及到了军事、政治、神话,所以最吸引我的非《红楼梦》莫属了。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多得又让人不得不佩服,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呢!

这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不完善,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可以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被淡忘了,她们又何苦进宫呢?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的艰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这一出出的悲剧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收民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痛恨。

《红楼梦》这本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

读后感三三(篇2)

《论语》是孔子智慧凝成的结晶,它使我们深深感受到了儒家思想的博大与精深,体会到了中华文化的深邃之美。

五年级时候,我开始读《论语》。论语中的经典句子让我受益匪浅。写作时,我常常把在《论语》中诵读过的经典句子运用到我的作文中来。比如要写珍惜时间的句子时,我马上想到了这一句:“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描绘学习的快乐时光,“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马上出现在我的脑海里。

而在整本《论语》当中,孔子对“孝”阐述最使我难忘。孔子非常重视父母子女间的感情交流,并强调子女对父母的尊敬、爱戴和赡养。孔子认为孝不能停留在物质奉养上,他认为仅是物质上的奉养是不够的,还得在感情上对父母表示真诚的尊敬和爱戴。在《论语》中他说:“今之孝者,是为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这是教导我们:百善孝为先,如果对父母在感情上不尊敬和爱戴的话,仅是物质上的奉养,否则与动物有什么区别?古代的黄香就做得很好,他小小年纪就会在寒冷的冬天里,为父亲温暖被子。这看似一个普通的行为,其实包含着黄香对父亲深深的爱。

不过,孔子对“孝”的最高的要求是立身。孔子认为:“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这句话告诉了我们子女在父母生前按照父母的意愿行事,在父母死后继承他们的遗志,这才是真正的孝道。而周武王和周公旦继承文王的遗志讨灭了商纣王,因此孔子赞扬他们的行为是真正的孝道。

孔子对孝顺的要求深深地震撼着我的心灵,我不禁想到了自己的平时的所作所为,与古人比起来,我差远了。虽然我还没有到赡养父母的年龄,但是我在精神上也没有做到孝顺父母。很多时候我都会耍性子,因为一点小事情和爸爸顶嘴。学了《论语》后,我进一步认识到这真是很不孝顺的行为,自己的行为也有所改变。父母都说我变乖了,看来《论语》的力量真大哦!

让我们热爱经典吧!与经典同行,与圣贤为友!

读后感三三(篇3)

《百年孤独》被称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之著”。它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代表作。读完,书中病态的孤独,形形色色的畸形人格,漂浮在我的四周,久而不去。

书中的人物霍·阿·布恩帝亚本是一个勤恳务实、富有创造力的人。但由于他错误地对科学和求知痴迷,炼金术,上帝铜版照片……他完全发了疯,所以他是个孤独者。

他的妻子乌苏拉是个闪烁着母亲一切美好品质的妇女。在我看来,她其实就是这个家族的地基。整部书都是她忙碌的身影,这个女人的身上拥有着另一种孤独感。

我想全书最悲哀的人物莫过于布恩帝亚的次子奥雷良诺了。他发动了无数次的武装起义,却都无果。所幸命很大,躲过了埋伏、暗杀以及枪决,顽强地活了下来。但活下来也许才是对他最大的折磨。他痴迷于做小金鱼,反复不停地做,就如同对于炼金术的痴迷。

书中的人物无不充斥着孤独感。这也许正是作者想要对我们表达的,这个家族的孤独性给整个家族带来了毁灭。同样,这个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的家族也象征了当时的社会。或许作者正以此书来表达自己对拉美民族共同团结,摆脱孤独的强烈愿望。

读后感三三(篇4)

我读了《小王子》这本书,书中讲的是一个从B612号小行星来的王子,去了7个星球旅行,在旅行中他遇到了各种不同的人:要别人服从自己命令的国王;要别人崇拜自己的爱虚荣的人;为忘记自己难为情而喝酒的酒鬼;为占有星星而毫不停息的商人;还有个奇怪的点灯人和一位地理学家,最后小王子来到了地球。在地球上他先遇到了一条蛇,蛇告诉小王子,它会帮助他回到他的星球,然后他遇到了狐狸,并且驯养了它,之后小王子又在沙漠中遇到了因飞机发生事故而落在沙漠里的飞行员,他与飞行员一起在沙漠里生存,最后小王子想回家了,就让毒蛇咬死自己,就这样小王子回到了自己的星球。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一个道理:人只能用心灵去观察,去感受。要知道,光靠肉眼是不可能看到本质的东西的,而且要懂得做人不能只想自己,要做个负责任的人。举个例子,世界上的中华龟很多,但只有我的是独一无二的,因为只有它是我驯养成过的,所以,我的是独一无二的。记住,凡是你培植过,驯养过的一切,你对它们是负有责任的。你为你的东西花费了时间,它才会变得重要。

我喜欢《小王子》这本书,更喜欢小王子这个人,因为他是个善良、快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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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读后感(精选范文)


我初读《三三》是因为沈从文喜欢这样叫张兆和,而且这本小说是写于他们的热恋期间,我想着应该会有个不同于翠翠的好结局,但是三三是沈从文的理想主义,是他心里乡土文化的持守者,那个白脸男人就好像是城里文化的代表,这就注定他们的结局只能这样了。无论结局如何,至少在三三平淡的生活中能遇见那个让她心里泛起淡淡涟漪的人,有些人能遇见就已经足够了。《三三》这篇文章,有三个点特别吸引我,一是沈从文把三三这个小女生的心里世界和情感变化写的特别细致,二是他把感伤的结局写的特别平静,三是这个故事背后折射了很多哲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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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初见白脸男人时,听那个白脸男人夸她漂亮,笑着跑去了,出于好奇她又故意跟在他们后面,听他们讨论自己该嫁人了,她用指头塞住耳朵,听管事先生说让白脸男人可以去做磨坊主人,脸上发着烧,心里有点生气,这是她情窦初开的开始。她把这件事保密不告诉妈妈,但心里十分高兴,听妈妈说要去送鸡蛋,她假意说他们是坏人,妈妈问她为什么说他们是坏人,面对妈妈的问题她红着脸不回答。最后她还是陪妈妈去送鸡蛋,白脸男人注意到她,她有些紧张的说不出话来,看见城里女子在照顾白脸男人,听妈妈说读过书的人就是不一样,她还长得体面,三三心里有些许醋意。

三三最后一次去见白脸男人的时候还和母亲讨论过城里的事情,这时她是期待的,听到白脸男人去世的消息,心里一跳,想去看最后一眼他,但听别人议论那个城里女人是他的衣服,她脸白白的就走了,回到家,心里好像掉了什么东西一样,极力去记忆这失去的东西的名称,却数不出。从初见时的欣喜,到后来的淡淡忧伤,不喜不悲,这期间三三心动过,脸红过,吃醋过,期待过,失落过,沈从文把三三的心里世界描绘的很细致,让人不由得和三三-起脸红,一起失落,他把三三对爱情的憧憬和最后的无疾而终衔接的很好。

《三三》的结尾,三三望着那篮子,就蹲到地下去数着那篮里的鸡蛋,数了半天,到后碾米的人,问为什么那么早拿鸡蛋到别处去,送谁,三三好象不曾听到这个话,站起身来又跑出去了。简单平静的语调,没有歇斯底里的咆哮,却隐忍着内心巨大的悲痛,逝去的不仅是白脸男子,还有三三纯真的爱情和美好的憧憬,这个结局,能想通,也能接受,但还是会难过,沈从文最擅长用最平淡的语气,去讲述一个含有淡淡忧伤的故事,故事的最后看似平和却有一丝感伤。.不知道《边城》里的翠翠等来那个夜下唱歌的少年没有,但是她还有个期盼,她还可以守着这个期盼度过漫漫的岁月,可是不同于翠翠,三三的爱情还未开始就已结束,那个男人成为她平淡生活中唯一的波澜,就只出现一瞬,就己足够她用余下的时光去回味,如此淡入淡出,拿不走,抹不掉。

白脸男人的突然出现与离去,对三三是产生了一些影响,她对城里生活有过期待,对爱情有过幻想,她也对城里与乡镇的差距自卑过,但这不是她生命的全部,她的生命里还有妈妈,还有溪水,有碾坊,有她童年的美好回忆,还有余下的人生。她难受的都没有痕迹,那个男人的只是她人生一个小部分,纵然有些许失意,最后三三还是能多诗意的过完以后的人生。故事的最后所有的一切都会回归平静和释然,他们的生活都还要继续,所有的失落和感伤都会在平静的人生中淡化。(曾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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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三三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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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三三 篇1

一个饱读诗书的人,学识就渊博,书读多了,就有真才实学,有了真才实学,他就与众不一样,是什么不一样呢?是气质,是修养,是人品,是浑身流溢的书香味。“胸藏文墨虚若谷,腹有诗书气自华”,这就是爱读书的人的写照。

爱读书的人,不管走到那里都是一道美丽的风景。他可能貌不惊人,但他有一种内在的气质:幽雅的谈吐超凡脱俗,清丽的仪态无需修饰,那是静的凝重,动的优雅;那是坐的端庄,行的洒脱;那是天然的质朴与含蓄的混合,像水一样的柔软,像风一样的迷人,像花一样的绚丽……

读书是人的立身之本。对于书,不一样的人会有不一样的品味,不一样的品味会有不一样的选择,不一样的选择会得到不一样的效果,因而演绎出一道人与书的风景线:

有的人,读书是为了获取知识,增长才干,他们比较注重思想性强、有哲理、有深度的书。书提高了他们的人生境界,使他们生活得很充实。这样的人本身就是一本书,一本耐人寻味的好书;

有的人,读书是为了愉悦身心,陶冶情操,他们喜欢读唐诗宋词,读古今中外优美的散文,在悠哉闲适中修身养性,铸就淡泊平静的一生。这样的人像似一首诗,清新素净,可爱可敬;

还有的人,读书只是一种娱乐和消遣,或者只是附庸风雅,他们热衷于缠绵悱恻的言情故事和影星、歌星名人的花边新闻。他们比较实际,有点儿俗气,但好在他们毕竟读点书,能通晓一些事理。

喜欢读书的人,学历可能并不高,但他必须有文化修养。有文化修养的人大都知书达理,处事冷静,善解人意;

经常读书的人,一眼就能从人群中分辨出来。异常是在为人处世上也会显得从容、得体;

经常读书的人,一般不会乱说话,言必有据,而每一个结论会经过合理的推导得出,而不是人云亦云,信口雌黄;

经常读书的人,他们有高智商,做事会思考,恰到好处地应对未知;

经常读书的人,他们能把无序而纷乱的世界理出头绪,抓住根本和要害,从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科学地拒绝盲目;

经常读书的人,他们做的每一步都是深思熟虑过的,很少犯错误。这些都是平时乏读书的人所欠缺的。

爱读书的人都很美,有些爱读书的人还美得别致:

因为他爱读书,足以怡情,其怡情,最见于独处幽居之时;

因为他爱读书,足以博彩,其博彩,最见于高谈阔论之中;

因为他爱读书,足以长才,其长才,最见于处世判事之际。

一个崇尚知识的社会阳光灿烂,一个热爱书籍的民族活力永驻,一个善于引导读书的学校宁静和谐,一个勤于阅读的人生绚丽多彩。

读书直接促进着一个人的成长提高,读书拓展着一个人的人生宽度,读书涵养着一个人的精神气质。我们几乎能够说,读书是万能的,不读书是万万不能的!

朋友们,让我们都捧起书本,读书吧!用一颗豁达的心去读书,才能体味书中的微妙之处,汲取书籍中的养料。一本好书,相伴一生。

世界上最动人的皱眉是在读书苦思的刹那,而最自然的一刻是在读书时那会心的微笑;人生最大的凄凉,莫过于退休的时候才猛然发现自我还没有认真地工作过;而最大的悲哀,则是临去的刹那才发现自我从未与书交过朋友。

最庸俗的人是不读书的人;

最吝啬的人是不买书的人;

最可怜的人是与书无缘的人。

人不是因为美丽而可爱,而是因为可爱而美丽。我相信爱读书的人都是美丽的,我喜欢读书,我更喜欢爱读书的人!我赞美你———爱读书的人!

读后感三三 篇2

“简爱”、“简爱”,反复念叨着这两个字,当初的我尚且不知这个名字是根据女主角的名字直译成中文而来,以为这是书的灵魂,只见它但笑不语,盈盈一笑中,无限风情倾泻而出,令人情难自禁地轻轻抚上,随即被勾入书中的世界……

在暴雨的怒吼声中,我第一次见到了她,是的,只有我见得到她,她看不到我,我静静地站在她的身后,那个小小的她。看着她在暴雨中无助地独立,看着她在舅母家后受那愚蠢的表兄妹的欺凌,看着她被舅母横加指责后在黑暗的小屋中抽泣悲号,我心疼却无能为力,因为我不属于那个世界,那个由夏洛蒂创造出来的世界……

我以为她会被打垮,会在如此不平的环境中如同尚未绽开便被折下的花蕊般默默地凋零,但是,感谢上苍,即使她一无所有,她仍有她的自尊倔强保护武装着她,当她的`表兄殴打她时,她勇于回击;当舅母嚷着叫自己的孩子远离她时,她高喊“他们不配和我在一齐”;当她被囚禁在空房中时,想到自己所受到的折磨,从内心发出了“不公正”的呐喊。

之后被送到孤儿院了,在阴暗恶劣的孤儿院环境里,她仍就不甘屈辱和不向命运妥协……应对冷酷的校长和摧残她们的教师深恶痛绝。她对好友海伦说:“假如她用那根条子打我,我要从她手里把它夺过来,并且当面折断它。”

时光荏苒,当初的小女孩已长成一个亭亭玉立的窈窕淑女,她静静地伫立在阳光,淡淡一笑,就像太阳花般坚强。在在乎的师长离开后,她豁达地挥一挥手,转身将背影留给了这个她呆了8年的地方,关心的人已经不在,还有什么好留念的呢?

我始终站在她身后看着她,看着她充满期望的投出成为家庭教师的自荐信,眼角是掩不去的自信风华,看着桑菲尔德庄园的女管家聘用了她,看着她与学生:一个不到10岁的女孩阿黛拉·瓦朗的互动交流,看着……

一个阴天,男主角:经常在外旅行庄园的主人罗切斯特出现了。在他最尴尬无助的时候,飘过的她听从善良的内心呼叫,朝他伸出了纤纤细手,在两手交握的刹那,命运的红线将彼此绑定……

读后感三三 篇3

这个假期我读了《狼王梦》这本书,它主要讲了母狼紫岚一心想让他的宝宝们成为狼王的愿望和所做出的努力的故事。讲述母狼用机智对付大白狗,而好不容易生下自己的孩子五只小狼,但是因为马虎与疲倦使得其中一只小公狼被冻死,而且母狼紫岚仅剩的三只小公狼黑仔、蓝魂儿、双毛又连招不幸,相继死去,使母狼紫岚想让他们成为超狼,成为狼王的狼王梦变成泡影,然而,不幸再次发生,她仅剩的一只母狼媚媚又和最低地位的公狼吊吊相好,母狼紫岚为了子孙可以成为超狼咬死了吊吊,让媚媚与上好的狼卡鲁鲁相好,生下了一窝小狼崽,而且,母狼为了子孙的安全,与金雕同归于尽

这个故事让我非常感动,因为,他写出了母爱的伟大,他让我知道了,母亲永远是爱孩子的。文中母狼紫岚为了把自己的子孙后代培养成超狼、狼王,宁愿牺牲一切。她为了让双毛从自卑中站起来,她宁愿做一只奴隶狼,她宁愿把好吃的东西都给双毛吃,他宁愿折掉一只腿,为了媚媚的孩子,他宁愿与金雕同归于尽

狼王梦读书笔记

读后感三三 篇4

我喜欢读书,读过的书不知有多少,但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三岁时妈妈给我讲过的那本幼稚的画书《卖火柴的小女孩》。

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一个小女孩在大街上走着,叫卖火柴。她的鞋子丢了,而她的火柴却一根也没卖掉每当我的妈妈抱着我,用颤抖的声音讲到这里的时候,我都会天真地问她为什么要去卖火柴?妈妈说:因为她家里很穷,如果不卖掉火柴的话,她的爸爸就会打她。我根本听不懂,所以就撒娇的说:我不听这个了,这个不好玩!

直到现在我才明白,我跟那个小女孩比起来,是多么幸福啊!我每天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上课,回到家中有丰盛可口的饭菜等着我,家里人都会送给我温馨的问候。

以前,我总在想:我会不会跟卖火柴的小女孩一样啊?今天我醒悟了,我不会跟她一样,因为我有疼爱我的父母,关心我的祖辈,最关键的是我生活在一个和平盛世的年代里。

卖火柴的小女孩,我希望你能来到我们身边,我们共同生活,一起学习,我一定会让你高兴起来的!

读后感三三 篇5

为进一步提高教师自身素质,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根据本学期工作安排,我园在全园教师中开展了以“潜心读书、丰富内涵、促进发展”为主题的读书活动。

一、宣传发动,明确读书活动目的

1、营造读书氛围,让广大教师从优秀作品中汲取营养,开阔视野,丰富知识,从而提高教师的文化底蕴和文化修养,使教师成为“有思想的教育者”。

2、学习教育经典理论,更新教育观念,丰富教育智慧,促进教育创新。

3、搭建教师交流平台,切实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实现教师专业水平和幼儿园办园品味同步提升。

4、探索新形势下教师读书活动的特点和规律,重点充实幼儿园图书室教育理论方面的书籍,让图书室成为教师最向往的地方。

5、创建幼儿园学习型组织,以教师的读书行为引领幼儿形成良好的读书习惯。

二、领导重视,行政支持

为了确保读书活动有效、深入、有序地开展,我园成立了以园长任组长,各中层领导、学年组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根据活动目的,层层落实责任,分配任务,制定了便于操作的活动计划,使得读书活动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确保了读书活动落到实处,顺利实施。

三、完善图书建设,组织教师交流研讨

幼儿园本学期购置了大量新书,完善了园内图书室的建设,读书活动领导小组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推荐必读书目,指定阅读书目和自选书目,教师们在精读必读书的基础上,有计划地进行阅读,撰写读书笔记和读书心得。园内还利用校园网的网络平台,开设了“读书论坛”,发布读书信息,交流读书体会,开展在线讨论等活动,同时与其它有关的读书网站建立链接,为交流读书心得与开展网络阅读提供便利。

四、结合教育教学,组织读书活动

我园还根据本学期“园本教研制度建设”实施方案《以课例研究为载体,提高园本教研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组织全园教师寻找阅读有关课例研究方面的书籍,选择其中一方面研究内容,重点学习,反复阅读,并组织开展了“专题研讨”活动,将自己在阅读中的感受与收获与同行分享。这样,以点带面,在有主题、有目的的读书活动中,教师们营造出了种“相互尊重、积极主动、共同发展”的教研文化氛围,研究习惯和意识都增强了。

五、及时总结,不断进步

通过读书活动,教师们从内心深处接受了这项活动,也喜欢上了读书,他们在读书过程中把感受都记录下来,并随时把学到的新思想、新方法运用到教学中。幼儿园定时对读书活动进行了全面总结,树立典型,推广先进,对“多读多思、以读长知、以读增智、读写结合、以读促教、卓有成效”的教师给予鼓励表彰。同时,幼儿园建立了教师读书档案。

读书活动是一项长期、有效、文明、健康的教育工程,需要每个教师持续地投入极大的热情。今后,我们将在全园进一步深入地开展读书学习活动,营造浓厚的读书氛围,培养良好的读书习惯,完善我园的读书机制,倡导“读书明理、读书求知、读书成才”的新风尚。

读后感三三 篇6

“生活中其实没有幸福或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的活着”富贵就是这样一个人,年少的他自私自利,因嗜赌而输光了家里所有的财产,因为他的为所欲为,父亲离他而去,不久母亲也撒手人寰,使他与贫穷·痛苦结下了不解之缘。

读完这本书,我便一直纠结于作者为什么要给富贵安排如此悲惨的结局,不给读者留下一丝喘息的机会,但细细想想,作者传递给了我们的确确实实是一种正能量,“人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富贵在命运的浮沉着不断的挣扎,他活着仅仅是想自己和家人能平平淡淡地静静地活下去,然而,上天似乎注定要与他作对,父亲,母亲,妻子,儿子,女儿,女婿,他的六位亲人离开了他,最后甚至连他的小外孙,他最后的希望也被剥夺了,当种种苦难一件件的加于他的身上,他仍然有好面对命运,乐观的活着,

静静的活着。

活着无论经历痛苦也好,快乐也罢,都是命运所赋予我们的,当我们无力去面对他的时候,不如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苦涩会给我们带来坚韧,喜悦会赠与我们希望,无论如何,活着就是一种希望。

三三读后感


三三读后感(一)

沈从文的小说追求主要表现在两方面:1对完美人一性一的追求。2把完美的人一性一与完美的社会和完美的大自然融会贯通起来,构成特有的湘西世界。在沈从文的小说里湘西的自然风光总是浓墨重彩的一部分。这也是沈从文小说的总体灵魂与基石。在沈从文的笔下【三三】里的主人公是一群善良,真挚,美丽的人,无论他的身份是农民。地主或者是小业者,沈从文以美好的人一性一反观常与变的湘西世界,构成了他特殊的文化思辨。这种独特的审美意境在中国现代小说史上也是独树一帜的。

看完沈从文笔下的人物你会深刻的体会到女人是水做的。小说里的三三也不例外,沈从文把三三描绘成一个善良,纯真,含蓄纯朴的女子。这也是中国文化价值观对完美一女子的评价与要求。从三三的身上我们可以看到沈从文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人生追求。十五岁的三三依然保持着孩子般的纯真与纯朴,完全不被尘世的所沾染,整日与河里的鱼和溪边的鸭子为伴,三三的心事河里的鱼比母亲知道的还多,如果这些不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是完全不能做到的。

三三在自家的河里划分势力范围不准外人来钓鱼,我们显然可以看到三三的私心但这私心之下确实三三的纯真与善良,她从来没有真正的阻止过钓鱼者,只是回去告诉一妈一一妈一,把这些事当做了母女两人的趣事,被三三阻止的钓鱼者也没有因为三三的阻止而生气,并且不自觉的和三三开起了玩笑,在沈从文的笔下就是在这种有着利益冲突的面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是和谐的,不管是三三和钓鱼者都是善良的。

三三的故事从本身来看是一个一爱一情的悲剧,城里白脸男子的突然死去,粉碎了三三对一爱一情的幻想与渴望,但我们从小说里却看不到一点一爱一情悲剧中的悲的味道,沈从文之所以乐意写一爱一情悲剧,他认为这是理想中的现实,善良美丽的一爱一情被影像毁灭,在美丽理想的世界里也会让人感到忧愁,沈从文巧妙的利用一爱一情悲剧把现实世界与理想的湘西世界相连,这也是沈从文小说独特一性一的体现。

从小说中我们可以看到沈从文对理想湘西世界的赞美与渴望,但三三母亲对城里生活的渴望我们是可以显而易见的,这是城里人与乡下人的距离感,所产生的隔阂与不了解造成的,三三的母亲羡慕于城里的生活,但她不知道城里人的生活并不是她表面所看到的那样的舒服,她不知道城里有更多的人想逃离那里,希望和她们一样过着自一由,祥和的生活。

三三读后感(二)

看完沈从文的【三三】之后,我感觉【三三】带着很浓烈的【边城】的味道,同样些湘西村寨;同样淳朴的少女,翠翠,三三;同样怅然若失的年少感情,读起来别是一番风味!

三三本身也是一个一爱一情的悲剧,自己深一爱一的男子突然死去,三三那一爱一情的梦瞬间粉碎,她的幻想和渴望瞬间崩塌但从文中,我们却感觉不到什么悲伤的味道,沈从文非常巧妙地利用了一爱一情悲剧来把现实与理想的世界相连接。因为沈从文认为这是理想中的现实。

驹于三三来说,她的世界是残酷的。外面的世界不断照常变化着,这是她曾经开启往后再也无法打开的一扇门,也许,她还没来得及完全打开,门就紧紧地关上,她再也没机会看到门后面的世界。

绝三三也和她的母亲一样,曾经想着到外面很远的地方,邂逅过一段来不及开始的姻缘,也想过出去就再也不回来了。但后来却嫁给碾坊的主人,在丈夫死后,成为碾坊的主人,满身糠灰,过着一日复一日的平静的生活,因为她知道自己再也不可能走出去了她早就放下所有,深深的扎根在这片山水之中。但,谁又知道她心中是否后悔了,遗憾了?

其实,也许母亲的命还是三三的命运,也许三三会成为像母亲一样的女人,最后自己静守。

孰不知,人生是一场残酷的游戏,有喜,有怒,有哀,有乐那只不过是生活的调味品,并没有影响她的道路,路是由自己走得,只要自己坚定信念,不再像母亲一样重蹈覆辙但,人生没有完美的人生,每个人都会有一点瑕疵,缺陷,但却正因为这些小瑕疵,人生变得更完美

时光的潭水即使在多么激荡的波澜后也会平静如初。而那些经年的哀伤,也沉在潭底,被人遗忘,但永久在本人的心中,在她的凝望或深思中,在她夜深的梦中,那抹哀伤如一抹霞光,折射在水面上,照见曾经的岁月。

沈从文先生,感谢你,给我带来那么多的感悟,我明白人生并不是你想的一样完美,有些瑕疵是必要的,那么我们就可以朝着瑕疵前进,做一个完美的人。

沈从文先生,感谢你!

三三读后感(三)

初秋已至,天气开始慢慢转凉,我随手翻一动着沈从文的小说集【阿丽思中国游记】,从【柏子】开始一篇篇往下读,不觉的在身一体内外产生一种反差,似乎周围的空气渐渐由墨蓝色变为浅蓝色,而内心则是由冷冰冰变为暖洋洋。沈从文的文字像一股暖风,措不及防地吹在了我的心上。

一篇名为【三三】的小说,用三三这柔柔一弱弱的、让人不由自主的压低声音读出的两个字就足以勾起我无限探寻的好奇心。

玖过【三三】的人都知道这小姑一娘一住在杨家堡,父亲早逝,与母亲两个人相依为命的守着磨坊过日子。母亲,磨坊,养鸡,池塘,就是生活的全部。一日,领事带着一个城里青年来养病,一向隔世的三三遭遇了这场在劫难逃的一爱一情,男青年最终病逝,可三三的一爱一没有死去,这段情将久久的缠绕着三三,也将久久的缠绕着我们这些心疼三三的读者。

这篇小说首先打动我的是它的语言。母亲,管事,城里青年,白帽女子也都是主要人物,他们都比三三年长,说出来的话多显得温和老道,是软一绵绵的;而三三的话语是直接而简洁的,是硬一梆一梆的,这一软一硬的言语狠狠的抓住了我想要继续阅读的心,也把三三至真至纯的一性一格跃然纸上。

调皮时三三会说:一娘一,一娘一,你瞧,有人不讲规矩,钓我们的鱼,你来折断他的竿子,你快来!,我家里的鸡纵成天下二十个蛋,我也不会给你一个蛋吃,可是我不卖给你,不想你的钱,你搬你家大块金子来,到场上去买老鸦蛋吧,三三生气似的大声说就算我小气也行。我把鸡蛋喂虾米,也不卖给人!我们不羡慕别人的金子宝贝。你同别人去说金子,恐吓别人吧。

任一性一时三三会说,一娘一,带我去看,又象是命令又象是请求的说着,一娘一,那你明天要她拜你做干一娘一吧。她读过书,一娘一近来只欢喜读书的,三三不回来了,三三永不回来了。

害羞时三三会说,谁去送他们鸡蛋,一娘一,一娘一,我说他们是坏人!一娘一,你真奇怪,欢喜同老婆子说空话,人家媳妇不媳妇,管你什么事!。

这种孩童类的语言是我所万分喜一爱一的,孩子的语言是贵族式的,直接、鲜活而不刻板的,就像三三,她语气中透出那种半点不由人的傲气,我让你做你就得做的颐指气使的气焰,是多么的具有生命力。而随着年龄的增长的我们,渐渐的开始被社会现实磨得圆滑,渐渐地在不知不觉中开始说一些不痛不痒的话,那种人本一性一流露出来的童真也离我们越来越远,不由感慨,人最大的可悲之处莫过于不能做真正的自己。

再来谈谈一爱一情,一爱一情是【三三】的主题,虽然也涉及到男主角得病去世一类韩剧里的俗套剧情,三三最终也只是得到一种未果的一爱一,但是沈从文把男主角的死写的很淡很淡,一笔宕开了读者的视线,而刻意凸显了三三如花朵般未发泄开来的一爱一,就如【红楼梦】中秦可卿言语的那样,这种未经过发现开来的一爱一才最真实,最炙烈,一旦发泄开来,真情就不为真情了。

那如指缝中一抽一出的悠长的丝丝痛苦在几天之内让我总是记挂着这个小姑一娘一,她是那样的令我感到熟悉,温暖感动一如茨威格笔下【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女主角,一中一西两个小姑一娘一,在一爱一情面前却是相同的,一样是初恋,一样是无以名状的一爱一,一样的无人指引帮助的一爱一,让我忍不住跳出来的为三三叨叨几句【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台词: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比得上一个孩子暗中怀有不为人所察觉的一爱一情,因为这种一爱一情不抱希望,低声下气,曲意逢迎,热情奔放。这和成年女人那种欲一火炙热,不知不觉中贪求无厌的一爱一情完全不同。只有孤独的孩子,才会把全部的热情聚集起来。我毫无阅历毫无准备,我一头栽进我的命运,就像跌进一个深渊。

茨威格的这几句让我的情思干脆而彻底地投入了三三无疾而终的一爱一情。生活因其千变万化而一精一彩,也因其千变万化而令人感到恐惧,没有变化,就遇不见城里男青年,因为变化,男青年最终幻化成一个美梦,不,也许他本来就是一场梦。

谁的青春不是与梦相随的么?谁都不是带着鲜花和伤疤一路成长的么?愿天下所有的三三都带着真实的自己一路走好。

《三三》读后感800字


沈从文三三读后感


【篇一:沈从文《三三》读后感】

看完沈从文的《三三》之后,我感觉《三三》带着很浓烈的《边城》的味道,同样些湘西村寨;同样淳朴的少女,翠翠,三三;同样怅然若失的年少感情,读起来别是一番风味!

三三本身也是一个爱情的悲剧,自己深爱的男子突然死去,三三那爱情的梦瞬间粉碎,她的幻想和渴望瞬间崩塌但从文中,我们却感觉不到什么悲伤的味道,沈从文非常巧妙地利用了爱情悲剧来把现实与理想的世界相连接。因为沈从文认为这是理想中的现实。

对于三三来说,她的世界是残酷的。外面的世界不断照常变化着,这是她曾经开启往后再也无法打开的一扇门,也许,她还没来得及完全打开,门就紧紧地关上,她再也没机会看到门后面的世界。

而三三也和她的母亲一样,曾经想着到外面很远的地方,邂逅过一段来不及开始的姻缘,也想过出去就再也不回来了。但后来却嫁给碾坊的主人,在丈夫死后,成为碾坊的主人,满身糠灰,过着一日复一日的平静的生活,因为她知道自己再也不可能走出去了她早就放下所有,深深的扎根在这片山水之中。但,谁又知道她心中是否后悔了,遗憾了?

其实,也许母亲的命还是三三的命运,也许三三会成为像母亲一样的女人,最后自己静守。

孰不知,人生是一场残酷的游戏,有喜,有怒,有哀,有乐那只不过是生活的调味品,并没有影响她的道路,路是由自己走得,只要自己坚定信念,不再像母亲一样重蹈覆辙但,人生没有完美的人生,每个人都会有一点瑕疵,缺陷,但却正因为这些小瑕疵,人生变得更完美

时光的潭水即使在多么激荡的波澜后也会平静如初。而那些经年的哀伤,也沉在潭底,被人遗忘,但永久在本人的心中,在她的凝望或深思中,在她夜深的梦中,那抹哀伤如一抹霞光,折射在水面上,照见曾经的岁月。

沈从文先生,感谢你,给我带来那么多的感悟,我明白人生并不是你想的一样完美,有些瑕疵是必要的,那么我们就可以朝着瑕疵前进,做一个完美的人。

沈从文先生,感谢你!

【篇二:沈从文三三读后感】

沈从文的小说追求主要表现在两方面:1对完美人性的追求。2把完美的人性与完美的社会和完美的大自然融会贯通起来,构成特有的湘西世界。在沈从文的小说里湘西的自然风光总是浓墨重彩的一部分。这也是沈从文小说的总体灵魂与基石。在沈从文的笔下《三三》里的主人公是一群善良,真挚,美丽的人,无论他的身份是农民。地主或者是小业者,沈从文以美好的人性反观常与变的湘西世界,构成了他特殊的文化思辨。这种独特的审美意境在中国现代小说史上也是独树一帜的。沈从文《三三》读后感

看完沈从文笔下的人物你会深刻的体会到女人是水做的。小说里的三三也不例外,沈从文把三三描绘成一个善良,纯真,含蓄纯朴的女子。这也是中国文化价值观对完美女子的评价与要求。从三三的身上我们可以看到沈从文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人生追求。十五岁的三三依然保持着孩子般的纯真与纯朴,完全不被尘世的所沾染,整日与河里的鱼和溪边的鸭子为伴,三三的心事河里的鱼比母亲知道的还多,如果这些不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是完全不能做到的。

三三在自家的河里划分势力范围不准外人来钓鱼,我们显然可以看到三三的私心但这私心之下确实三三的纯真与善良,她从来没有真正的阻止过钓鱼者,只是回去告诉妈妈,把这些事当做了母女两人的趣事,被三三阻止的钓鱼者也没有因为三三的阻止而生气,并且不自觉的和三三开起了玩笑,在沈从文的笔下就是在这种有着利益冲突的面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是和谐的,不管是三三和钓鱼者都是善良的。

三三的故事从本身来看是一个爱情的悲剧,城里白脸男子的突然死去,粉碎了三三对爱情的幻想与渴望,但我们从小说里却看不到一点爱情悲剧中的悲的味道,沈从文之所以乐意写爱情悲剧,他认为这是理想中的现实,善良美丽的爱情被影像毁灭,在美丽理想的世界里也会让人感到忧愁,沈从文巧妙的利用爱情悲剧把现实世界与理想的湘西世界相连,这也是沈从文小说独特性的体现。

从小说中我们可以看到沈从文对理想湘西世界的赞美与渴望,但三三母亲对城里生活的渴望我们是可以显而易见的,这是城里人与乡下人的距离感,所产生的隔阂与不了解造成的,三三的母亲羡慕于城里的生活,但她不知道城里人的生活并不是她表面所看到的那样的舒服,她不知道城里有更多的人想逃离那里,希望和她们一样过着自由,祥和的生活。

【篇三:沈从文《三三》读后感作文】

清澈蜿蜒的河水,碧蓝碧蓝,澄明如练的天空。杨家碾坊外的一群水车,就同一群游手好闲人一样,成日成夜不知疲倦的咿咿呀呀唱着意义含糊的歌

《三三》以这样安闲清新的场景在我眼前展开,在淡淡的叙述中仿佛走进了俏丽的三三的世界。

堡子里唯一碾坊的主人是杨家三三和她的妈妈。哭里笑里,三三还是伴着猫儿鸡鸭、潭里的鱼虾一天天的长大了。堡子是一片乐土,自给自足。那里的一切景致都葱郁迷人,秀美幽雅。三三的生活如潭里平静的水,澄明似练。和《边城》里的翠翠一样,三三纯朴而天真,美丽而善良。她们如山涧水旁的自由之花,听凭生命季节的自然更替,而无自发的自觉思索,却依着自己的生命本性单纯朴实地生活着,她们如此朴素,活得自在而坦然,面对简单的日常生活,她们在自己的习惯中获得幸福,却不乏美好感情的想象,从幻想中得到快乐。

沈从文对这片土地和这里的人是充满热情和爱意的,他把堡子最动人的一面展现给了我们。相对应的,通过间接描写和侧面描写,作者也描绘了一幅都市生活图,城市在文章里给人的印象始终是模糊而遥远的。从《萧萧》等作品中,我们认识到沈从文其实看到了湘西那样的自给自足的村落里有着蒙昧封闭、保守落后的一面。但是,沈从文始终愿意用清淡的散文笔调去书写那样的一种自然美,用温柔的笔调,酿就小说清新、淡远的牧歌情调。对这片土地,他始终怀着赤子的热爱。

城里少爷的出现带来了乡下和城市的差异,总管和城里男人的奚笑让这位自尊心极强的小姑娘感到生气。她懂得这种差距,并且用自尊极力维护自己。城里的看护问了她很多关于乡下的一切,尽管她同样对城里有很多好奇,却没有问身边的周小姐,俨然扮演了一回智者的形象。在梦境里,三三更是幻想要狗把这人吓落到水里。也是梦里,管事的先生和城市少爷想用手中的金钱从三三这里换取鸡蛋,是用一种不屑和满不在乎的口气和三三交易,三三因为人家用金子吓唬他,用一种高傲的姿态告诉他们,搬你们家金子来,我也不卖给你。后来两人还在三三的面前出丑,被大狗追赶,滑落水中,一脸狼狈。

三三从头到尾没有跟城里的男人过多的接触,但对城市和城里人她是十分好奇的,她和妈妈甚至幻想了一座用极大的巨石垒就的城。出于这种好奇,她产生了一种朦胧的爱恋。她心里觉得城里人漂亮,也渴望见识那样的生活。而现实呢,她跟她的妈妈还是要守着碾坊,偏不到城里去。虽然,她们有过那样的梦。

当她听到周围的人逗自己说把三三嫁给城里男人时,当她碰到城里男人同管事先生说着一件关于自己的行为,又不能叫人走开,又不能自己走开时,三三就非常着急,觉得自己的脸上像霞一样。三三确实好奇过,脸红过,心扉确实开过。

小说末尾,城里来的少爷突然死掉了。然而生活还在继续,当城里人从他们的视线中消失的时候,他们的生活注定还要回归平静。至于那没有结果的爱恋,或许是因为城里男人的突然死去,或许是因为病态的城市与边城古镇之间的隔阂与差异,反正三三和妈妈经过短暂的失落之后随即走向了释然。这,也许是最好的结局。就像《边城》,傩送的出走、翠翠的等待以及那里的一切,都是出自于最本真的灵魂,至善至美。沈从文用这样的方式理想地展示一种朴素真诚的人性美。《三三》也一样,短暂的插曲,然后回归平静,有失落,却绝没有把都市与边僻的地方置于对立和矛盾中。这,也许是最好的结局。

【篇四:读沈从文《三三》有感】

初秋已至,天气开始慢慢转凉,我随手翻动着沈从文的小说集《阿丽思中国游记》,从《柏子》开始一篇篇往下读,不觉的在身体内外产生一种反差,似乎周围的空气渐渐由墨蓝色变为浅蓝色,而内心则是由冷冰冰变为暖洋洋。沈从文的文字像一股暖风,措不及防地吹在了我的心上。

一篇名为《三三》的小说,用三三这柔柔弱弱的、让人不由自主的压低声音读出的两个字就足以勾起我无限探寻的好奇心。

读过《三三》的人都知道这小姑娘住在杨家堡,父亲早逝,与母亲两个人相依为命的守着磨坊过日子。母亲,磨坊,养鸡,池塘,就是生活的全部。一日,领事带着一个城里青年来养病,一向隔世的三三遭遇了这场在劫难逃的爱情,男青年最终病逝,可三三的爱没有死去,这段情将久久的缠绕着三三,也将久久的缠绕着我们这些心疼三三的读者。

这篇小说首先打动我的是它的语言。母亲,管事,城里青年,白帽女子也都是主要人物,他们都比三三年长,说出来的话多显得温和老道,是软绵绵的;而三三的话语是直接而简洁的,是硬梆梆的,这一软一硬的言语狠狠的抓住了我想要继续阅读的心,也把三三至真至纯的性格跃然纸上。

调皮时三三会说:娘,娘,你瞧,有人不讲规矩,钓我们的鱼,你来折断他的竿子,你快来!,我家里的鸡纵成天下二十个蛋,我也不会给你一个蛋吃,可是我不卖给你,不想你的钱,你搬你家大块金子来,到场上去买老鸦蛋吧,三三生气似的大声说就算我小气也行。我把鸡蛋喂虾米,也不卖给人!我们不羡慕别人的金子宝贝。你同别人去说金子,恐吓别人吧。

任性时三三会说,娘,带我去看,又象是命令又象是请求的说着,娘,那你明天要她拜你做干娘吧。她读过书,娘近来只欢喜读书的,三三不回来了,三三永不回来了。

害羞时三三会说,谁去送他们鸡蛋,娘,娘,我说他们是坏人!,娘,你真奇怪,欢喜同老婆子说空话,人家媳妇不媳妇,管你什么事!。

这种孩童类的语言是我所万分喜爱的,孩子的语言是贵族式的,直接、鲜活而不刻板的,就像三三,她语气中透出那种半点不由人的傲气,我让你做你就得做的颐指气使的气焰,是多么的具有生命力。而随着年龄的增长的我们,渐渐的开始被社会现实磨得圆滑,渐渐地在不知不觉中开始说一些不痛不痒的话,那种人本性流露出来的童真也离我们越来越远,不由感慨,人最大的可悲之处莫过于不能做真正的自己。

再来谈谈爱情,爱情是《三三》的主题,虽然也涉及到男主角得病去世一类韩剧里的俗套剧情,三三最终也只是得到一种未果的爱,但是沈从文把男主角的死写的很淡很淡,一笔宕开了读者的视线,而刻意凸显了三三如花朵般未发泄开来的爱,就如《红楼梦》中秦可卿言语的那样,这种未经过发现开来的爱才最真实,最炙烈,一旦发泄开来,真情就不为真情了。

那如指缝中抽出的悠长的丝丝痛苦在几天之内让我总是记挂着这个小姑娘,她是那样的令我感到熟悉,温暖感动一如茨威格笔下《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女主角,一中一西两个小姑娘,在爱情面前却是相同的,一样是初恋,一样是无以名状的爱,一样的无人指引帮助的爱,让我忍不住跳出来的为三三叨叨几句《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台词: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比得上一个孩子暗中怀有不为人所察觉的爱情,因为这种爱情不抱希望,低声下气,曲意逢迎,热情奔放。这和成年女人那种欲火炙热,不知不觉中贪求无厌的爱情完全不同。只有孤独的孩子,才会把全部的热情聚集起来。我毫无阅历毫无准备,我一头栽进我的命运,就像跌进一个深渊。

茨威格的这几句让我的情思干脆而彻底地投入了三三无疾而终的爱情。生活因其千变万化而精彩,也因其千变万化而令人感到恐惧,没有变化,就遇不见城里男青年,因为变化,男青年最终幻化成一个美梦,不,也许他本来就是一场梦。

谁的青春不是与梦相随的么?谁都不是带着鲜花和伤疤一路成长的么?愿天下所有的三三都带着真实的自己一路走好。

《三三》读后感:瑕疵构造完美


《三三》读后感:瑕疵构造完美

高二(16)李淑婷

看完沈从文的《三三》之后,我感觉《三三》带着很浓烈的《边城》的味道,同样些湘西村寨;同样淳朴的少女,翠翠,三三;同样怅然若失的年少感情,读起来别是一番风味!

三三本身也是一个爱情的悲剧,自己深爱的男子突然死去,三三那爱情的梦瞬间粉碎,她的幻想和渴望瞬间崩塌......但从文中,我们却感觉不到什么悲伤的味道,沈从文非常巧妙地利用了爱情悲剧来把现实与理想的世界相连接。因为沈从文认为这是理想中的现实。

对于三三来说,她的世界是残酷的。外面的世界不断照常变化着,这是她曾经开启往后再也无法打开的一扇门,也许,她还没来得及完全打开,门就紧紧地关上,她再也没机会看到门后面的世界。

而三三也和她的母亲一样,曾经想着到外面很远的地方,邂逅过一段来不及开始的姻缘,也想过出去就再也不回来了。但后来却嫁给碾坊的主人,在丈夫死后,成为碾坊的主人,满身糠灰,过着一日复一日的平静的生活,因为她知道自己再也不可能走出去了.....她早就放下所有,深深的扎根在这片山水之中。但,谁又知道她心中是否后悔了,遗憾了?

其实,也许母亲的命还是三三的命运,也许三三会成为像母亲一样的女人,最后自己静守。

孰不知,人生是一场残酷的游戏,有喜,有怒,有哀,有乐......那只不过是生活的调味品,并没有影响她的道路,路是由自己走得,只要自己坚定信念,不再像母亲一样重蹈覆辙...但,人生没有完美的人生,每个人都会有一点瑕疵,缺陷,但却正因为这些小瑕疵,人生变得更完美......

时光的潭水即使在多么激荡的波澜后也会平静如初。而那些经年的哀伤,也沉在潭底,被人遗忘,但永久在本人的心中,在她的凝望或深思中,在她夜深的梦中,那抹哀伤如一抹霞光,折射在水面上,照见曾经的岁月。

沈从文先生,感谢你,给我带来那么多的感悟,我明白人生并不是你想的一样完美,有些瑕疵是必要的,那么我们就可以朝着瑕疵前进,做一个完美的人。

沈从文先生,感谢你!

[推荐]夏至读后感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在我们上学时,语文老师也会要求我们多读一读书籍作品。对于网络推荐阅读作品,相信您在阅读之后会有专属自己的收获,其实最好的阅读收获,是将心得写成读后感分享给周边的人,一篇优秀的作品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推荐]夏至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收藏,分享给身边的人!

夏至读后感 篇1

《夏至未至》是80后作家郭敬明的代表作品之一,全书以青春校园为题材,讲述的是一个名叫浅川的虚构城市中,有一群年轻人在这里成长,故事就在这里开始。

接下来,几个高中生各自开始了他们曲折的人生路程:立夏因为喜欢傅小司的画作而逐渐喜欢上傅小司;傅小司因为一场美术大赛而一举成名;阳光开朗爱笑的陆之昂因为母亲的去世而性格大改;遇见因追求自己的梦想而高二辍学,离开自己喜欢的人开始北漂。

接下来,他们都毕业了。立夏和傅小司上了同一所美术大学并正式交往;陆之昂为了完成母亲的遗愿而去日本留学;遇见因为找不到伯乐而继续北漂;程七七因为一场歌唱比赛而一炮而红,成为知名的女歌手。

傅小司与立夏大学毕业后在同一家公司上班,立夏成了傅小司的助手兼另一半;陆之昂从日本回来后也和立夏傅小司在一起工作;遇见的男友段桥意外发生车祸死亡。

本以为之后是宁静的生活,可命运又给他们开了个巨大的玩笑:立夏因为程七七的挑拨离间怀着绝望和悲伤永远离开了傅小司,和另一个爱慕她很久的男子成婚;傅小司因为别人的污蔑名气大不如前,并因为找不到立夏而陷入无限的痛苦之中;陆之昂为了帮助傅小司洗刷冤屈而一时冲动误杀了人开始了逃亡生涯,却最终被捕,判了无期徒刑;程七七为了得到傅小司不择手段的背叛了立夏和遇见。

本书的结局可谓是十分悲惨的。如果当初傅小司没有在美术大赛崭露头角;如果立夏当初没有喜欢上傅小司而是先喜欢上和她最后白首的那个男子;如果当时陆之昂没有那么冲动的杀了人;如果程七七的妒忌心没有那么重;如果当时遇见没有选择北漂,是不是一切都会变得不一样?

答案是不唯一的,但至少要比原先的结局要好得多。

可是,生活中并没有那么多的如果。相信一切从头来过的话,结局还是一样。

我个人感觉,这结局的大部分的责任在于傅小司的犹豫和懦弱。

如果他当时鼓起勇气对对他表白的李嫣然说“不”,也许李嫣然就不会与立夏反目成仇;

如果他在程七七的的情书的情书曝光了解到真相说“不”,也许程七七就不会背叛立夏;

如果他能在立夏离开之后锲而不舍的寻找她解释清楚事情的真相,也许立夏就不会和别人结婚,错过这段美好的初恋;

如果他当时下定决心不让陆之昂牵扯进这件污蔑事件,也许陆之昂就不会入狱,永远失去了自由;

如果他当时极力控制陆之昂的情绪,对这件污蔑时间放着日后再解释清楚,也许陆之昂就不会因为兄弟情义而杀人。

一切虽是傅小司无心挑起,可最大的症结还是他。

这本书最悲惨的人物,是陆之昂。

立夏有了归宿,傅小司有了名望,而陆之昂……只有冰冷的监狱。

有时我一直在想,促使陆之昂杀人的原因是什么?

情义,为了从小到大的兄弟情义。

陆之昂从小到大就一直在帮助傅小司,给了他安慰与鼓励,还为了傅小司,放弃了自己喜欢的立夏,撮合立夏与傅小司。最后他为了傅小司入狱,他没有半句怨言,想的还是希望傅小司不要因为自己的事情感到自责。可傅小司,却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昔日的好兄弟入狱自己却无能力。

有时真的为陆之昂感到不值,在我看来,傅小司不值得他搭进去一生的自由。

究竟什么时候,再能看见,你在阳光下大笑的样子?

究竟什么时候,再能看见,你骑着自行车穿过高大香樟的样子?

究竟什么时候,再能看见,你昂头喝下一罐可乐的样子?

究竟什么时候,再能看见,你安静坐在教室里做题的样子?

究竟什么时候,再能看见,你坐在阳光下弹钢琴的样子?

究竟什么时候,再能看见,你有说有笑的样子?

究竟什么时候,再能看见,你面对亲人去世绝望的样子?

究竟什么时候,再能看见,你执笔画素描的样子?

究竟什么时候,再能看见,你打球时大汗淋漓的样子?

究竟什么时候,再能看见,你陪伴傅小司帮助他度过一个有一个难关暖心的样子?

《夏至未至》欠我们一个陆之昂。

青春欠我们一个陆之昂。

夏至读后感 篇2

也就是在那次我被老师打动了,老师介绍小四的《夏至未至》时,只说了一句话:“那个女孩教会我爱,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我就在想:这是怎样的一部书?后来有机会买到了夏至未至,才发现,小四的思维中充满了浓浓的忧伤,无尽的悲哀,到最后差一点落泪,结局最好的还是遇见,也只有遇见和自己心爱的人在一起了,久久不能忘掉的悲伤,陆之昂的结局最后是这样,我想每一个读者都不会想到他为了傅小司而去杀人,进了监狱。合上这本书,闭上眼睛脑海里回想着书中刺人的文字,伤得很彻底。我每次看书都是这样,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对书这么痴迷。我最爱揣测别人的心思,以及猜想人物在想什么,我这到这样很无聊,但已在不知不觉间养成了习惯。

在《夏至未至》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夏至和傅小司,夏至是一个乖乖地,很有上进心,善良的女孩子。傅小司则是一个成天冷冰冰的样子,学习很好。我经常在想如果没有冯晓翼的官司,也没有程七七的手段,一切的一切会不会改变?

整本书中最喜欢的往往是给我感受最多的:

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个女孩,教会我爱,他们曾经出现在我的生命里,然后又消失不见。可是,我不相信他们是天使,他们是世间最普通的男孩和女孩,所以我就一直在香樟树下等待着,因为我相信,他们总有一天会回来,回来找我,教会我更多的事情。读到这我不仅潸然泪下,一个普通的男孩,女孩会在一个人的生命中留下不可磨灭的痕迹,这也是很困难的吧。所以这让我深深地记住了它,把它刻在我灵魂的最深处,默默的体会它带给我的忧伤。

夏至读后感 篇3

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终于看完了《夏至未至》。整个下午,就在心与文字的抚摸间,慢慢退后。

那是一个安静的下午,是一个安静得无声无息的世界——只有我与一本书,静静的感应着彼此的呼吸,默默存在。

那些谈谈忧伤的文字就在这个下午积蓄成一股庞大的力量,当它猛然迸发时,以力不可挡之势,轰地就占据了我的整个心灵,像是潮水越过了警戒线,冲向那早已不堪负重的独木桥……心灵已经被填满,以至于无法抽出意识去辨别那划过脸颊的,到底是什么。

想来,可能从来没有一本书,能给我带来如此大的震撼。那根根麻木已久的神经,那颗冷漠已久的心,就这样被巨大的声响唤醒。就像是身体里沉睡已久的野兽,在某一时刻猛然苏醒。

少年渴望的友情,少年萌动的情感,少年时的那份懵懂与执着……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的充满力量,又是那么的令人痛彻心扉。

或许,那些轰轰烈烈的场景,曾经出现在我们的梦中,然后遗失在黑暗的角落,但是,立夏他们永远也走不进我们的生命。他们只是轻烟一样,美好却又飘渺的存在着。但又或许,他们就在我们身边,从未离开过。只要我们相信。

是的,我相信,并期待着。

窗外的阳光暖暖地漾在心底,恍惚又回到一年前的那个夏天。离别的气息便扑面而来时,让我感觉陌生而又遥远。挤出熙熙攘攘的人群,以前共同走过的点点滴滴,都随思绪涌现……可那时,我就要带这一段段美好的回忆,奔向一个陌生的城市……

——就算分离得再遥远,可是头顶上,都还会是同一片星空吧,所以,无论什么时候,我们都不能觉得孤单。

毕业,一个沉重的话题,我却渐渐学着扬起嘴角去释怀。

一直喜欢《夏至未至》中那一个天使的故事。不管他们是不是出现在我生命中的天使,我都固执地相信:他们其实一直在我身边,从未离去。

——那些我们以为发生过的事情,其实从来就没发生过。那些以为爱过的人,却永远地爱着我们。

突然地,就好怀念夏天,突然地,就爱上了夏天,一发不可收拾。

这里没有那香樟的浓郁气息,但是,当我穿过那厚重的浓阴时,也许有一种声音,会荡漾在心底最柔软的那个角落,然后,轻轻唤醒那沉睡的记忆……

——那么近的地方,却是离得最远的夏天。

那些男孩,教会我成长。

那些女孩,教会我爱。

夏至读后感 篇4

九月将至,夏日流亡。

相信每一个人,都会喜欢夏天。因为夏天生气勃勃,给人一种希望,给人一种阳光。

相信每个人,都会喜欢这样的青春少年时光。单纯,每个人都忙于学业,好像没有真正的忧愁。

相信每个人,都会遗憾于结局。曲终人散,曾经的感情都化为乌有。都有的青春都埋葬于时间之下。

谁都会向往开头的高中时光,它单纯,明亮,干净。因为每个人的内心本质是纯真的。往往纯真的东西会重重的敲击人的心灵深处,唤起埋葬已久的善良和纯真。

仿佛时刻可以看到在冰冷的冬天,傅小司和陆之昂穿着单薄的衣服行走。都是为了耍酷。还有他们可以总是稳拿级部第一第二。傅小司放学后给立夏补化学。青春的误会,只要是解释,烦恼就没了。

无论是那一刻的定格,都可以构成一幅叫《青春》的美妙画卷。那样清晰,单纯。纯的不敢去碰触,一碰就会碎掉。

鲁迅先生说过:“悲剧就是把美丽的东西毁灭给别人看。”

无论对么单纯总会有进入社会的一天。总会被人嫉妒,猜疑的一天。

就像构成《青春》这幅画,总要给世人看,总要接受他人的批评和夸奖,总是用物质的眼光来评判这幅画,总要拿去拍卖,把它和金钱相衡量相提并论。

再白净的画也有被被污染的一天。越白净,污染越明显。

他们都是天国降临的天使,为什么要进入人间来经受命运的生死离别,轮回之苦呢?

就像是海水冲过沙滩,沙滩上的沙子,会被海水给渐渐冲刷掉,但在沙滩上总会留些世间最美丽的贝壳。就像是岁月不断冲刷我们的人生,在人生中总要留下那最宝贵的记忆。

经历了沧桑后,又不免开始感时伤怀。殇。

时间使这些天使不再单纯,不变的是校园外浓郁的香樟树。它们见证了他们的青春,却无法改变他们的人生。这是他们人生中最宝贵的,不会磨灭的,再怎么经历,人的内心都会留下那样一片净地。在那里,有我们的回忆,我们的玩伴,真心爱我们的人。

一切都扑向盛大的死亡。

这是人生的一部分。人生可能有很多部分组成。我们看到的是最浅显的一部分。离和合。

立夏、陆之昂是傅小司人生中的过客吗?不。不是的,他们曾经轰轰烈烈的出现在傅小司的生命里。即使没有在一起,也不会从他的生命中消失。喜欢一个人不一定要和他、她,在一起。人最宝贵的就是感情。

死亡后,

那浓郁的香樟树下,

白净帅气的男生,可爱清秀的女生,仍在这片土地上,学习,奋斗,一起画画,喝可乐。柔软的发丝仍在风中飞扬着的青春。

这一切都没变。

夏至读后感 篇5

我是知道《夏至未至》这本书的。可是,若要让我写出现在的季节,我便也只好说——夏至未至。

很早前,几个同学便约好放假去爬山,好不容易盼到放假了,早晨起来时,天空还晴,吃完饭,刚装好爬山的东西时,便乌云密布,电闪雷鸣,不一会,雨便下起来。

我知道今天的爬山计划一定泡汤了,便坐在窗前看起了正对面的敖包山。雨天有很多的雾。请他时,看着山腰上开满的桃花,很是漂亮。但雨天看起来,那似白似粉竟模糊起来,隐隐约约,飘忽不定。像是没有景物的海市蜃楼,竟也不比晴天逊色!

但那山脚处的树,却在牤牛河的映衬下,在雨中的雾中格外显眼,那树上叶子的颜色,是夏天的浓绿,又是春天的似绿似黄,远远望去,那桃花和绿树像是一幅浸了水的山水画!但这一切,却又放在了北方的小镇。

雨还在淅沥沥的下着,雾也散去了一些,丁香花的香气在雨中顺着我开启着的窗子,一丝一丝的浸进鼻中。经雨冲洗过的小镇,越发显的宁静。一个还穿着工作服的工人,一手举着伞一手拎个布袋,匆匆走过对面的街道。他一定想在雨天没活

夏至读后感 篇6

一直很看不起那些青春小说,永远都是一个套路。男女主角要么是极度的相貌俊美才华横溢,要么是干净阳关面容俊美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校花校草,要么是叛逆泄气性格不羁打架闹事无恶不作的不良少年,而书中最显著的青春文字特征则是一段轰轰烈烈的恋爱,并且最后在一起永远是极端优秀或叛逆的两个主角,再加上书上搞笑无厘头无意义的庸俗情节,整本书顿时变得与市井上的漫画书相差无几了。其中最让我瞧不起这类小说的最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一本书读下来除了诸多个无厘头的笑点毫无作者本人对青春的想法,读者也丝毫领略不到青春,这一人生的大转折点应由思考与内心刚刚萌芽的美好情感。对这类书,我只认为它们仅仅描写了一段有爱情的幼稚童年罢了。

可这本书却似乎不同。光是名字就耳目一新——《夏至未至》。我怀揣着一丝好奇与期待慢慢翻开它,翻过一页页微卷的书角,浸在幽默属相中,时而微笑,时而噙泪,时而愤怒,时而欣慰,最后带着一种淡淡的伤感与深深的思考,合上书页。

我的脑海中有着前所未有的安宁与寂静,仿佛刚刚跟随在书中的那些少年从高一迈向大学,又进入社会;他们的眼睛由一开始的清澈单纯到后来的浑浊,仿佛在一汪清泉中倒上了颜料,倒上了社会中腐臭的垃圾。我看到了他们的友情、亲情;看到了他们的对挫折的不屑,对侮辱的愤怒,对小事的感动,对胜利的喜悦;看到了他们无忧无虑充满纯真的校园生活,看到了他们扭曲真相充满陷阱的职场斗争;看到了他们的坚强与软弱。我看到了那几个少年由校园中的凤毛麟角走向社会的毁灭;我还看到了,多愁善感五味杂陈的青春。

相比较郭敬明的其它作品,《夏至未至》没有《小时代》的犀利尖锐,没有《幻城》的梦幻飘渺,没有《悲伤逆流成河》的残酷凄怆,它淡淡忧伤的文字十分宁静透彻,如同被泉水洗涤过的悠扬笛声,纯净、唯美、沁透人心,仿佛只是把一段生命铺在你眼前,平静地讲述出来,却带给人内心深处剧烈的撼动。

有的大作家写青春,如席慕容,充满对爱与生命的感悟;又如韩寒,文笔犀利尖锐,带有浓郁的黑色幽默感,直道世态炎凉。而郭敬明的青春文学则一直带有淡淡的忧伤,结尾则像是被悲伤与痛苦刷洗过的平静,是一望无际的安宁,并非那种沉浸在绝望中的死寂,而是饱受社会上黑暗的侵蚀后那种“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的大彻大悟的心境。到底青春该如哪种?我只能说每个人的青春都是不一样的。但就我理解,青春虽然不至于有成年后在社会上混出来的腹黑与城府,但也不应再停留在搞笑的儿戏上面了。这是一个奇妙的阶段。从童年到青年的过渡就像抽丝剥茧般,自然、缓慢且绵密;从青年到成年,肩上开始担着人情世故,社会的黑暗像是盐粒,撒入清水般的青春中,逐渐溶解,到最后表面上看不出一丝痕迹,可许许多多的腹黑、城府与手腕却渐渐融进了内心。

但无论在青春这段日子里发生了多少变化,无论这段日子把一个纯真的童年带向了哪里,无论这段日子是辉煌华丽还是平淡无奇,亦或是残酷沉重,归根结底,它只是一段有点特殊的日子罢了。有人说如果把人的生命看成一天的话,青春就像一天中早上八九点钟的时光。试问有谁特意把八九点钟从一天中圈出来单独重视呢?恐怕八九点钟的时候有人还在蒙头大睡吧。可难道你能说那些蒙头大睡的人就没有八九点钟的时光吗?他们一样有。他们也一样过了一天。只是他们的一天可能平淡无味罢了。因此,其实我们也不用刻意地策划青春,更不用为已经逝去的青春悲哀,要知道那只是一段日子。

正如书中我最喜欢的那句话一样,“他们的头发长了短了,衣服新了旧了,他们站在大地上哭了笑了。那个大大的太阳依然每天在这个城市升起,把他们的影子拉长再缩短。于是岁月就这么轰隆隆地碾过了一个又一个生命中的切片。”谁敢说,青春不是这样,轰轰烈烈又平淡宁静地从生命中走过呢?

夏至读后感 篇7

《夏至》同样有着和《梦里花落知多少》一样惨烈的结局,不同的是《梦》的大起大落,大喜大悲。《梦》的节奏让人感觉来不及体味便已泪留满面,而当看到《夏至》中程七七做的那些对不起立夏,对不起遇见的事,看到陆之昂为了傅小司从日本回国,还为了他错手杀人入狱,看到立夏因七七的欺骗而误会小司,忍痛离去,看到曾经美好的风景被撕得惨烈,我好想哭,可是哭不出来。竟想到小刚的一句歌词:“想哭的我却怎么哭也哭不出来。”竟是这种感觉,哭不出来的我像是对不起此时的心情,直到郭敬明在最后将所有人的心里话道出来时,哭得泪留满面。遇见在和青田分手后遇到了段桥,段桥死后又嫁给青田,段桥像陆叙。立夏在离开小司后,和一个很爱她的男人结婚,立夏像林岚。小司像谁呢?之昂又像谁呢?本来就是两个故事啊!其实《夏至》似乎比《梦》惨烈,只是被作者安排上了安静的尾音,绵长而温柔地,在世界的角落里被风扩大成响亮的呼喊。多了一个七七这样曾经要好的朋友,却没被发现的反面人物,是呀,许多事还是可以提起,许多人还在眼前,只是要在前面加上“曾经的”这个定语。十年!

作者没有放过书中的每个人,更没有放过我们》。他让每个人物都在命运的潮水中偏离自己的航道,而我们只是作为无力的观看者在一边,听见自己的叹息声,却还是走过辛酸的一站,走过无奈的一站,走过悲哀的一站。随之发现自己竟早已在精神上被施与苦刑,灵魂也好似受过了鞭笞。

看完这本书,我感觉到累,是不是哭累了呢?当我十年后,二十年后再回头来看自己走过的痕迹,会是怎样的呢?想到这里我很伤感。我真的太感情用事了,一本小说总是会让我暂时的脱离轨道,像一个差点儿就走火入魔的习武者。在繁忙中忘记了忧伤时,会觉得阳光明媚,冲劲十足,可是一遇到小说里共鸣的忧伤,就又会沮丧万分。

韩寒说:“我学到的东西终身受用,你们学到的东西等拿到文凭后就大都不受用了。只要自己快乐就好。”

郭敬明说:“青春是一道明媚的忧伤。”

青春到底是什么呢?生活又是什么?人生呢?

人生,是不是一部看不懂却被感极而泣哭得一塌糊涂的电影呢?

之后,打电话给家里,给朋友,听到他们的声音感觉安心很多,似乎害怕自己突然就失去了他们,怕生活的电影突然断电。

夏至读后感 篇8

评郭敬明的小说需小心谨慎,因他粉丝众多,且力量极大,有毁天灭地之能,所以我如履薄冰的说几句,点到即止。

郭敬明是一个轮廓模糊的人,他身上的标签很多,争议也大,没办法用一两个词来界定。有人告他抄袭,欣赏他的人则解释那是艺术的再创作;有人笑他整容,于是拥护者站出来说爱美之心,何错之有。

作为写手,郭敬明最受争议的是他的写作风格,很多人不客气的评价太矫情了,系高中生水准,不配享有如此大的名气,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也的确写出许多优美的话语,高中生一说,实在太苛刻。

“作家”二字在我心里份量挺重的,我一直认为作家应肩负许多光荣的社会使命,或抨击,或劝诫,或写实,或大胆创新。文心雕龙里说:“文之为德也大矣,与天地并生者何哉?夫玄黄色杂,方圆体分,日月叠璧,以垂丽天之象;山川焕绮,以铺理地之形:此盖道之文也。”大概也是讲思想才是文章的核心一类。

尽管有人诟病他写作的立意,但郭敬明确实火了,不管你愿不愿意承认,这都是一个了不起的本事。因为他对目标读众的心理把握极准,他知道怎样的文字是受欢迎的,何种的情节是讨喜的,什么样的人设是能最大限度激发读者想象的。

一个人无论多努力,总有人不喜欢自己,因为众口难调。传世经典也不见得人人喜欢,被抨击的一文不值的文章,也可能有忠实拥趸。我对郭敬明持中立态度,但他能抓住大众心理的本领,值得我学习。

这本《夏至未至》是典型的郭氏风格,书名我没太看懂。他是在问“夏天到没到啊?”

夏至读后感 篇9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永无止境的学习似乎模糊了我的视线,连眼前微薄的感动也突然变得若隐若现,以致使很久也没有尝试过感动的滋味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快节奏的生活不断变化着我对细节处的留心,即使拥有了再多的感动,在我的心海里,也只是一时的浪潮,浪潮过后,一切恢复平静。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当郭敬明的《夏至未至》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时,总是会不自觉的拿起来翻阅着,即使是从当中的任何一页看起,也能够体会到其中蕴涵的丝丝触动,心里也就像是微风过境,唤醒出一片片的生机盎然,久违的感动,我也重新感受到了。

一部感人至深的小说,对于我来说总是一种惊喜,我也可以不厌其烦的反复阅读一遍,两遍,三遍,感觉它不仅仅只是单纯的人物情节环境,我更看中的这本小说所展现出来的一个你我都未曾踏足过的世界,在书中的人物被命运的大手痛击了一下时,我背过身,悄悄的抹去了残留眼角的泪水,我其实也想了解一下他们是如此的悲伤。在他们开怀大笑时,我也会跟着哈哈大笑,生活中有泪有笑,这才算是有意义的生活,不是吗?在他们从意志的低谷重新一步一步的爬上来时,我也想起了现实生活中所需要的,不就是他们那种顽强的'精神吗?无论你是一帆风顺还是一路泥泞,只要坚持了属于自己的那一份执着,最终一定会超越自己的。在他们面对着艰难的抉择时,仔细想想,其实人的一生不就是抉择的一生吗?不断思考,不断衡量,不断抉择,就这样不断的再重复着一次又一次那些对于我们来说意义都不尽相同的选择。我想,这样的一部小说,教给我的,不仅仅是这些吧!

在我的心中,一直期盼着有这样的一部小说,它能让我在静静散步的途中回想起来,接着慢慢的忆起当中某年某天所发生的事情,接着再次因为他们而触摸到了感动。我想,《夏至未至》也许能够填补这个空白吧!它是由我最喜欢的作家郭敬明所著的,当我安静的翻阅着《夏至未至》时,仿佛也从现实世界里抽离出来,回归到他们的世界里,时间似乎就这样流逝走了,是流向了一个更漫长的未来,还是倒流回曾经那个动人心弦的故事当中?看这本书的过程中,我从来都是旁观者,既无法触摸他们,也无法和他们交流,只能做的,也就是见证着命运的车轮是如何轰隆隆的朝另一个未知开去,而他们却一无所知。见证着他们是如何像扯线木偶那样被上天玩的遍体鳞伤,而又无力还击。也见证着他们如何完美的演绎出了一场缓慢而忧伤的故事。人生本来就像一场变幻莫测的风雨,一切都无法预知,也许就是一个瞬间,就足以颠倒人的一生。尽管我只是一个旁观者,但也足以让我感极而泣!

因为爱,小司,之昂,立夏,遇见,他们走到一起,因为爱,他们放弃了彼此。时间是伟大的治愈师,你相信么?

有些记得,有些不记得,都是所在身体或深或浅的刺。提醒我们,要珍惜彼此相依的日子,无论多久,都是美丽和记忆。

泪眼迷蒙中,我突然想起小学毕业同学分离的场景。小学是我人生中最美好的日子了,我们尽情的放纵,玩耍。可是,分离的日子终究到来。昔日的好友聚集在一起互赠礼物,然后简单的说句再见,彼此擦身而过。也许当时已经忘记眼泪是什么了,只有以前的记忆在彼此的脑间跳动。而那些记忆或许早已以往在那个夏天……但那个无忧无虑的过程,我们享受的,我们对得起失去的记忆。

沧海桑田,物是人非。

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

那个女孩,教会我爱。

那本《夏至未至》,给了我一个夏天的感动。

夏至读后感 篇10

看完这本小说心里有一丝说不出的苦涩,不知道是因为之昂的结局不应该还是因为七七太坏,或许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另一面吧。

对于结局我表示有些不解,这本书的结局本可以很`快乐’的结束,可是没有。郭敬明说:不知道该如何去解释这样的形式。

淡淡忧伤的文字显得格外宁静而透彻,文中多次提到香樟树,虽然我没有见过但感觉很美,不是简单粗框的美,是那种很细腻很柔和的美。

我挺遗憾最后立夏没有和小司在一起,因为他们的爱情是没有物质需求的,那是很存粹的爱情很圣洁。他们一起经历了那么多的甜蜜那么多心酸,感觉很不应该。

对于之昂,他是受害者,我认为是的,到最后他都没有明白他的朋友是个怎样面孔,他对于命运的安排什么都做不了。

遇见是一个即幸运又可悲的女孩,出身的不幸并没有使她气馁,尽管最后七七为了不希望让她成名干了见不得人的勾当,但她还是坦然面对了。不过对于她结局我想说,她是幸福的,或许吧…

七七,和他们几个人一起长大,在最后的时候做了一些坏事,这些事都是正确的之前是对她自己来说,不得不说她是一个自私的女孩,尽管她很优秀。

小司,你永远都无法长大吗?不能看清是非?或许只是笔者的想法,还是感慨他的冒失。或许他是一个天才,或许那只是运气…

或许这本书算不上完美不过,总归还是很棒的。

夏至读后感 篇11

起雾是冬天的事儿,可我却想说一个夏天的故事,起初写下标题并没有太多想说的,因为时间已经让我不善言辞。

人总是喜欢凑热闹的,好像是天性使然,后来,原本平庸的日子也能因为人最初的某些情感而变得看似重要了。日子平静,无常,多了温馨,多了感动,自然也少不了些许莫名的遗憾,不是为谁,也不是为杂七杂八的事,可能就是一个天气而已,譬如今天阳光不如昨天好,有时候自嘲也不失初衷,就像我渴望阳光,却又那么害怕阳光,对它的害怕就如同我的皮肤,被灼伤直至凹凸不平,褪去却怎么也恢复不了如初那般模样,何时起,医生竟开始说夏天的我,对紫外线过敏,也许,就在那时,我开始将渴望变成了恐惧,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每到夏天,我将自己封闭,包裹在黑暗下,好像这样就不会过敏了,尽管你们看来矛盾,可我自己明白那是一种怎样的温暖,也是怎样的荒凉。

很久之前,久到我还在20岁之前的时间里,有人说你所渴望的温暖并不是每个人需要的,你见过大片大片的向日葵在田野里燃烧的那种荒凉么?当然,顺其自然就好,渴望终归是欲求所为,既然喜欢阳光,那就先温暖自己,让自己变得足够好的时候,别人才会感受到的吧。

今天回来有人留言说我很久没有写东西了,什么时候日志会更新,看到陌生朋友喜欢我的文字,我有些感动,斜倚在沙发,然后恍如时隔多年,公交车停留在了那个充斥香樟气味的城市,一个穿着白衬衣的男孩骑着单车等待红绿灯,他长得很干净,眼睛却雾蒙蒙的,对,他就是傅小司,而我望向窗外,起雾了,他却在人群中如此耀眼,此后的日子就未曾散去。

这是《夏至未至》中我印象最深的画面,也是故事的主线,这本书我珍藏了一年,后来断断续续看了两年,却也只看了一半,后来我没打算看了,因为我仿佛看到了结局,夏至终究未至,就让书里的人物都停留在那个香樟城市,停留在学习的日子,无关遇见的离开,无关小司的梦想,无关之昂的改变,无关青田的逃离,无关七七的追逐,却想不起无关立夏的什么,也许无关的太多,只留下有关的,那是对祭司的狂热和小司的陪伴,却不是不离不弃。这个寒假我重拾起这本书,很多细节都忘了,花了两个晚上睡前的时间重新看,终于看完了,如你所料,每个人都无法回到最初,都有了自己的责任和使命,同时有了太多成长蜕变的代价,却都不曾后悔。于是,我在想,如果当初每个人没有那么要强,没有那么固执,就没有未至的夏天的了。

我开始酝酿着一件事,那就是我想从去小司追梦的路上开始有个改变,我想记录下我心中对于这个夏天最美的结局,少了要强,固执的棱角,多了理解,宽容的气量,这个夏天还是可以来到人们心中的,来到小司的心中。

窗外起雾了,立夏靠着小司的肩膀,余光望着那条他曾等待红绿灯的路,用低沉许久的声音说“小司,你一直都知道的,我喜欢你,可是你却不知,我很早就喜欢祭司”。“嗯?”小司正要问,立夏仿佛躺在自己的记忆里,自顾自地说“后来在演出画画时看到你的署名,我的心就像你的眼睛雾蒙蒙的,之后和之昂那家伙陪你第一次离开北川去上海的日子记忆犹新,我看到了本属于我一个人的不知名画家祭司在那一刻光鲜亮丽,所有人都喜欢他的画,我真心替小司开心呢,可心里有些许的失落和难过,你就像冬日里的暖阳,让人无法抗拒,可是,那一刻,我仿佛看到了夏天,你开始有了光芒,我害怕”。

[推荐]狮子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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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一般是指看完某一篇或者某一本书后的心得体会,仔细阅读过作者写的作品之后,脑中有了许多新的想法。阅读过程中所产生的迷思,可以用文字记录成读后感。读后感大全小编特意收集和整理了狮子读后感,或许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狮子读后感(篇1)

绘本《图书馆狮子》是美国知名童书作家米歇尔努森的作品,她本人在图书馆工作多年,她认为图书馆是一个充满无限可能的神奇地方,它的大门始终敞开,欢迎所有的人光临。一看到这本书的题目我就被它深深地吸引住了,忍不住一口气读完。我想到了规则和怎样遵守规则。

01

课堂上,和以往一样,一听说是绘本课,同学们都欢呼了起来!看到题目,很多同学都把它想成了一个童话故事。可是,这个故事没有惊险情节,它在看似平淡的叙述中,带给我们心灵的触动和震撼。

有一天,图书馆来了一头威武雄壮的大狮子,把大家吓坏了!图书管理员马彬先生不知道该如何办,惊慌失措地向馆长报告。面对惊慌失措的马彬先生,馆长麦小姐的反应相当镇静,只问一句他有违反规定吗?

图书馆是一个规定很多的地方,比如不能跑动,不能大声说话,保持安静,不打扰别人等。

马彬先生找不到狮子违反规定的表现,于是,在麦小姐的允许下,大狮子就留了下来,开始和其他小朋友一样,看书、听书、爱书、与书为伴的幸福生活。孩子们很喜欢他,觉得他是馆内最舒服的靠垫;馆长麦小姐也很喜欢它,因为它是一只不吵不闹,乐于帮助别人,且守规定的狮子。

有一天,不知道什么原因,一向安静的狮子突然对着马彬先生不顾一切地大吼起来

马彬先生非常生气,狮子扰乱了其他人的阅读,违反了图书馆的规定。他快步走向麦小姐办公室,边走边喊狮子违反规定了!狮子违反规定了!

可是当他发现麦小姐摔倒在地上,不能动弹,旁边又没有一个人的时候,他才意识到原来狮子是去向他求救,去救麦小姐。

面对生气的马彬先生,麦小姐说:有时候,只要有正当的理由,就算在图书馆,也可以打破规矩。而此时,我们可爱的狮子却因为自知违反了图书馆的规定,黯然伤神的离开了图书馆,再也没有回来。

大家开始怀念大狮子,包括马彬先生,他决定做点什么。终于在一个下雨的天气里,马彬先生找到了蹲在图书馆门口,渴望进入图书馆的狮子,再次把它带进了图书馆。就这样,曾经违反规定的狮子又回来了!小朋友们,包括麦小姐都欢呼了起来。

02

其实,这只大狮子就是我们自己。

但在我们的图书馆及其他公共场所,我们很多人对于这些规定几乎没有什么遵守意识:小孩子和家长们随便从书架上拿书,一次三四本、五六本的拿,看不看先占上再说;看完了,也不主动放回书架,乱扔在阅读桌上,别人想看的书在书架上也根本找不到。小朋友们在图书馆里,随便跑动,随便讲话、玩笑,吃东西,多数家长也是听之任之。

我们的图书馆也是有阅读规定的,但馆里没严格约束执行,很多人也熟视无睹。这种环境下,只是靠少数有规则意识的家长的说教自己的孩子,根本没有什么效果的,因为孩子会反问,为什么其他人可以那样做,而我却不行?

如何让我们学会遵守公共场所的规定,正是我们的教育严重欠缺的。

03

听话的守规则的孩子好像是大人眼中的好孩子,但现实却是,这些孩子在面对特殊情况的时候,反而更容易受到伤害。就像这只狮子,他为了救麦小姐而违反了图书馆的规定,出于内心深处对规定的敬畏之心,驱使它自动离开了那里。

20xx年的韩国客轮沉船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事故中丧失的304人中,大多数都是16至17岁的中学生。事故发生时,他们被告知待在原地以保障安全,于是,这群遵守规则,听话的孩子就老老实实的原地等待,白白的错过了自我救助的好时机。后来据记者调查发现,活下来的几十个孩子中,几乎都是采取了自救措施,没有执行船长的要求。

04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让我们的孩子学会遵守规则非常重要,但同时让我们的孩子知道,在什么情况下规定是可以打破的也同样重要!

《图书馆的狮子》,用水粉画般的图画和生动有趣的故事,在没有说教的情况下,让我们学到了这些,这就是绘本的魅力。

狮子读后感(篇2)

今天老师给我们讲了一篇故事,名字叫《温情的狮子》。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既温馨、又略带悲伤的动人故事。有一只刚出生的小狮子,刚一出生它的爸爸妈妈都生病死去了,只留下了可怜的小狮子。动物园里的人给它找了一只刚刚生过小狗的狗妈妈,狗妈妈每天都一心一意地照顾它,小狮子看到一天天老了的狗妈妈,心中在想:为了我妈妈付出的太多了,为了照顾我它把自己的孩子都不管了,我以后要好好地照顾妈妈永远不分开。

有一天小狮子被送到杂技团里要表演节目去了。它和狗妈妈分开了,狗妈妈感到伤心失落极了,它一点也舍不得离开小狮子。小狮子被接到杂技团表演各种节目,成了杂技团里的大明星,每一天都有着不一样的演出。

可是它念念不忘狗妈妈的养育之恩,甚至用它的生命保护狗妈妈,而且在善良的狗妈妈的关爱和养育下,变得有情有意。狮子和狗并非是同类,更没有血缘。但是在爱与被爱之间,狗妈妈待小狮子如同亲生儿女,精心哺育。狮子本来就是凶悍的猛兽,可是在善良的狗妈妈的关爱下,变得有情有意,知恩图报。

从这个故事当中,让我懂得了动物也知道感恩,虽然狗妈妈不是自己的亲生妈妈,但是狗妈妈养育了它。让我很感动,我以后要好好的爱妈妈每一天。

狮子读后感(篇3)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孤独的小螃蟹》,它是一本有很多小故事组成的,可好玩了,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一个小故事是:《长头发狮子》,因为这个故事中的小狮子充满了坚持不懈的勇气!

“金色的长发,是我的骄傲,我希望这个优秀的特点,能够一代一代的传下去……”他常常怎么想。他就是长头发狮子的爸爸——狮大王。他十分想要个儿子!过了不久,狮王后怀上了小宝宝,狮大王每天除了批阅公文,剩下的时间就是用来坐着思考:“怎样才能让我的儿子长出漂亮的金发呢?”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了,狮王后几乎每天都要吃生发油和护发素拌玉米穗。他发现自己的头发反而亮了许多、而且也长了许多。那么,狮大王的儿子会长出金色的长头发吗?

几个月过去了,狮王后生出了一个怪物,小宝宝浑身长着头发,让人以为是堆干草!为了能让别人相信他是一头好狮子,便决定用自己的头发去帮助别人。他用头发帮小猪盖草房,用头发帮松鼠种蘑菇,还用头发写字,还在一个最冷的冬天用头发帮大家做毛衣,还挨家挨户的把毛衣送到所有动物的家,让大家相信他,他是好狮子!最后他成为了所有动物公认的森林大王。

他的爸爸也领会到了,做事可不能在贪心了,否则我还是会犯错误的,最后他居然把专门带他理发的十八位理发师全派去做别的事了通过读这一篇故事,我懂得了:无论做什么事,只要有信心,不怕困难,就可以成功!不管怎样都不能贪心,否则就会像狮大王一样遭到惩罚的。而且,我们还不能骄傲。

狮子读后感(篇4)

今天我们学了《狮子和鹿》这篇课文,文中讲述了鹿在池塘边喝水时,看见自己倒映在水面上的身影,尤其是那对像珊瑚一美丽的的角,却发现自己的腿很难看,于是抱怨起自己的腿来。当凶猛狮子来抓它时,它凭借着强有力的长腿才让它狮口逃生,而那对美丽的角却挂在树枝上甚至差点让自己丢掉了性命。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有许多事物都是这样的,比如:每年八月十五中秋节的时候,我们买的月饼都非常贵,其实月饼本身并不太贵,只是因为它的包装非常漂亮,所以,价钱也就高。其实我们吃的是月饼,包装再华丽也没有什么用处。而我们吃完月饼,包装盒也都扔掉了。

从《狮子和鹿》这篇课文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不能以貌取人,外表的美不是真正的美,我们要追求心灵美。看东西也不要只图美丽,更要讲究实用。

狮子读后感(篇5)

我喜欢的故事是《长头发狮子》,我很喜欢故事里的主人公,长头发小狮子,因为他勇敢,有着一颗坚持不懈的勇气。

过了不久,狮子王后怀上了小宝宝,狮子大王每天除批阅公文,剩下的时间就是用来思考:“怎样才能让我的儿子长出漂亮的金发呢?”时间一天天的过去了,狮子王后几乎每天都要吃生发油和护发素配的玉米穗,几个月过去了,狮子王后生出来了一个小怪物,小狮子浑身长满了长长的金发,让小动物们以为他是一干草,小狮子为了让别人相信他不是一只凶猛的狮子,就决定用自己的头发来帮助有困难的人。

小狮子用头发帮小猪盖草房子,用头发帮小松鼠种蘑菇,用头发写对联,在最寒冷的冬天用头发帮小动物做毛衣,还挨家挨户的'把毛衣送到所有小动物的家,让大家直到他不是一只凶猛的狮子。

在一次评选森林大王时,小狮子成为了大家公认的森林大王。

这个故事告诉我了一个道理;只有乐于助人,才能获得大家的尊重。

红与黑推荐读后感


书是钥匙,能开启智慧之门。一篇故事一篇心得,人们在阅读了一篇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体会。读后感的表达方式灵活多样,基本属于议论范畴,在读后的基础上发感想。写读后感不仅加深我们对书的印象,更加促进我们思考。你印象深刻的读后感是哪一篇?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红与黑推荐读后感”,欢迎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小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

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映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

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

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孔乙己读后感推荐


读后感,一般是指看完某一篇或者某一本书后的心得体会,作品这本书当中对于情感的抒发,相信已经让很多人感动。如何能写好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呢?以下是一些有关“孔乙己读后感”的资料供大家了解和学习。

孔乙己读后感 篇1

孔乙己到底是什样的人,众说纷纭,看看孩子们的评价,不得不佩服,现在孩子的眼界一定比当年的我们开阔。

其实看完后,我最想问也是最纠结的问题是:孔乙己到底值不值得我们可怜?看全文,好像是该可怜他的,他在文中的命运到底是怎么样的?在笑声中出场,在笑声中退场,然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看起来,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

但我觉得,孔乙己其实是一个自卑且虚荣的人物。和别人(短衣帮)聊天,分茴香豆,教伙计写字,为自己辩解,每一个场合,他都在卖弄学问,看似是一个高尚的读书人,实则在掩护他那颗自卑的心。最后一次出场,是以一种颓废不堪的形象登场的,他褪去了代表身份的长衫,换上了破夹袄,最终放弃了他“读书人”的尊严与固执,在用手一步步走回去时,孔乙己早就不是什么读书人了,语言再和“读书人”沾不上边了。又或者,他从来就不是一个合格的读书人,从一开始替人抄书,连人,书籍,纸和笔砚一同消失开始,我就给他贴上“好喝懒做”的标签了,再到后面教伙计写字的片段时,可以看出孔乙己是的迂腐的人了。最后,被丁举人打折了腿,才褪去平时的傲娇,只说了一句“不要取笑”。看到这时,我嘲讽地笑了,当初,孔乙己并不认为窃书有错,自诩清高的为自己辩解“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的时候,他就已经不配做个读书人了。

只是,孔乙己当真一无是处吗?给孩子们分茴香豆,教伙计写字。其实,他也是个善良的人,那么问题来了——到底是什么导致了孔乙己如此悲惨的下场?当时的社会的人心,可笑而可悲。

有没有发现,孔乙己到哪都是别人嘲笑的对象,酒馆的客人,伙计,掌柜。孔乙己的出现,总伴着笑,嘲笑,就好像,孔乙己生下来就是给别人嘲笑的,到死也是在嘲笑着,作文到死也是在嘲笑中,一辈子都是个没有尊严的可怜虫罢了,这跟当时的社会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当时的人们冷酷无情,互相嘲笑,读后感.永远都是个看客。孔乙己为什么没有尊严?因为他科举没有中,同样的都是读书人,丁举人和孔乙己之间的关系,就好像“摔下来的可怜虫”和“爬上去的胜利者”。

于是,丁举人可以肆无忌惮地打断孔乙己的腿,孔乙己却无法反驳。我突然又想到一个问题“孔乙己真的无法自力更生吗?”文中是这样描写他“身材高大”,他是有能力自己生活的!可“又脏又怕的长衫”有毫不留情地告诉我们“他根本没有努力!”他在自我放任,自我安慰。呵呵,这种人,当然将一无是处。

孔乙己的塑造,是畸形的,不管是身体上,还是思想上。这篇文章,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迂腐,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麻木不仁,精神思想昏沉对不幸的冷酷,对当时人们自欺欺人的态度的描写,从侧面反映社会的阴暗,对社会的批判。

看到这样一句话,深有感受“孔乙己的路不知道从哪里开始,但却知道在哪里结束,一段岁月的冷漠,一个旧制度的腐朽,一个时代的没落。”这应该就是作者想表达的吧!

孔乙己读后感 篇2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和别处不同,做工的人,傍晚散了工,喜欢花点铜钱,买上一碗酒,加一些茴香豆或者小菜,慢慢品尝。文章里就喝酒的气氛还有这样的描述:穿短衣的顾客站门边,几下就喝完了酒,而穿长衫的,才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慢慢坐喝。看了这样的文字我就想,为什么会这样呢,读了后面的文字,才知道这就是当时社会阶层的真实写照,穿短衣的多是些穷苦的下层人,穿长衫的多是一些有钱人。

孔乙己就是这样的人,迂腐而穷困。虽然他还是一个秀才,但考了很多次状元,都没能考上,最后把自己考得穷困潦倒。尽管如此他却是站着喝酒的唯一穿长衫的人,虽然他的长衫很破旧,但他始终觉得自己就是以前有点钱,现在落魄的读书人。

暑假里,我无意读到了鲁迅的《孔乙己》这篇文章,认识到了一个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社会低层,受到科举制的毒害读书人形象,也看到了它内心深处的善良,和它那悲惨的人生。

同时,拿孔乙己当取笑的把柄那些“看客”,体现出了他们对不幸者的冷漠无情、麻木不仁,也是导致孔乙己悲惨结局的一种原因。同是我也想到我们生活的社会里也是否存在着那种“看客”?

想到这,我联想到看过的一则新闻:7月17日凌晨,23岁跳某从工地收工回家,回家路上不甚摔倒在路中央,路人邓某看见了想上前扶一把,但旁边的好心人的“劝诫”,没有上去。突然一辆装土车险些碾压,随后一辆出租车撞到,拖行十米远,最后倒在血泊中,当场身亡。邓某听到这消息后后悔不已。

当一双眼睛在无助的四处张望,希望能够有一双友爱的手帮他一把,但希望终究还是希望,最后倒在血泊中。旁边的人就像在看一场电影,当车子把人拖到十米远,电影到达了顶峰,最后溅了看客们一身血!

如果能及时上去扶一把;如果没有那好心人的“劝诫”;如果能有一条道德底线。但如果,没有如果,那一条鲜活的生命已不负存在。人们看着那血泊,可能还在庆幸那人还好不是我,不是我的亲戚。那倒在血泊中的不只是一个正值花季般的生命,不只是一个没有温度的尸体,而是乘载着中国五千年的文明!

“看客”原来只是鲁迅笔下孔乙己、祥林嫂、阿Q身边的人,现在为何在我们生活中出现?当好心把摔倒的老人送到医院,反过来成了肇事者,大善沦为大恶。当儿子在机场用刀捅母亲,但没人敢上去扶一把,最后还只有外国人敢上去帮。猫小乐在他的作品中,当阿衰看到老人摔倒时,只能和老人一同倒在地上,阿衰固然好笑,但是什么让阿衰只能这样做。中国的道德文明开始直线下滑,造成了人们不做好事,不敢做好事的现象。

我最终还是希望那些所谓的“看客”始终只出现在鲁迅笔下,不要在我们生活再造成血的悲剧。

孔乙己读后感 篇3

《孔乙己》这篇文章,在初中的语文课程学习中占据了很重要的位置。它是一篇脍炙人口的文章,出自鲁迅的笔下,描写了一个名叫孔乙己的读书人在残酷的生活下无情压迫下,最终走向堕落的故事。

孔乙己其实是鲁迅他哥哥的原型,那个咸亨酒店也有实地。刚开始,孔乙己对生活充满了信心但是他总是喜欢咬文嚼字。有时,他明明偷了邻居家的书,却毫不承认,对着别人却皇而堂之地说:这是我在借别人家的书,我是一名读书人,这不算偷,不算偷。在别人的啼笑皆非中,他只能灰溜溜的离之而去。其实这样的人,在我们生活中比比皆是,他们嗯只靠嘴皮上的功夫,而没有实际行动,一定不会成功。

还记得这篇故事中有这样一则故事吗?孔乙己买了一盘茴香豆,在回家的路上,有些小孩纷纷来抢他手中端着的茴香豆盘子。他不给,便说:不多乎,不多哉,不多矣。这些小孩们听不懂什么意思,反而变本加厉,孔乙己没有办法,将茴香豆给了他们一些,用手赶紧紧紧的捂住,继续说:不多乎,不多哉,不多矣。这样的一个短小精悍的描写,将孔乙己的形象表现得淋漓尽致,他的内心本质的善良,还有他较真的性格也也跃然纸上。

《孔乙己》这篇文章中,集中了鲁迅在写法的精华。最后一句话:这孔乙己也确实大约是死了吧。这句话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有些矛盾,是否定,一种还是肯定?细细品读却是一种对旧社会黑暗腐朽的文化制度,读书人的悲叹之情以及无限的怜悯。

作为一部传世经典,《孔乙己》中蕴含着许许多多的精神力量及传奇魅力。只有细细品读中,方可领悟那深厚的价值。

孔乙己读后感 篇4

“笑”析

李靖瑶

笑”字是贯穿《孔乙己》全文的线索,但这里的“笑”却有不同的含义,

“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这时的“笑”总让人发出疑问,他是做什么的?为什么人们会笑他?”就这样我带着悬念往下读。

“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读到这时,我才知道是孔乙己因为偷书被吊着打,众人因此笑他。可是这好笑吗?当一个读书人因穷闲去偷东西,结果被发现后被吊着打,我们不应该感到同情、悲哀吗?世态的炎凉及人们的冷漠让我倍感心寒。再看孔乙己,却也是一个好喝懒做,自命清高的人,当自己偷了东西时,死不承认,只能用“之乎者也”的什么话来搪塞过去。

“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孔乙己虽然穷,但是他很善良,会把自己买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们。之后孔乙己却在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的面前展现自己的才华。孩子们笑起来,天真无邪,但是又可以看到孔乙己有多么迂腐!一个善良的人就这样被封建科举制度所毒害。

“掌柜仍然同平常一样,笑着对他说……”当看到这个“笑”字,我非常气愤,因为此时孔乙己因为偷了丁举人的书,已经被打折了腿,丧失了行动能力,但酒店老板见到他的第一件事却是以开玩笑的语气问他:“又偷书了?”毫无人性,麻木不仁。年关时,酒店老板想到的是孔乙己还没还酒钱,到了第二年端午,酒店老板还是只想着孔乙己没有还酒钱,直到中秋,孔乙己一直没有来,酒店老板想着的还是孔乙己的酒钱。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当时的社会该有多黑暗,一个读书人认定了只有读书才能出人头地,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不愿干活,好吃懒做,爱慕虚荣,自命不凡,却也做着偷书这种事,直至被打断腿,丧命。周围的人在看到孔乙己的悲惨遭遇时,只顾笑他,孔乙己的经历可能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笑话,也可能没有人再记得他,毫无同情。酒店老板更是可怕,凶狠,麻木不仁,在看到孔乙己被打断腿后,不仅嘲笑他,还一直念念不忘孔乙己欠的酒钱,毫无善良可言。最悲哀的,便是“我”这个小伙计,把孔乙己看作“讨饭一样的人”,不尊重孔乙己,甚至回过头去不理会……

世态炎凉,让人不得不感叹生在了这个温暖,有人情味的时代,人们互帮互助,相互鼓励,这让我想起来前几日网上的一句话——“我家的百香果可甜了,明年给你寄点去吧”,这是一条在一位得了癌症的人,觉得自己坚持不下去发的视频下面的评论,因为那时百香果要到第二年才会成熟,网友希望那个人可以振作起来,看到世间还有美好善良,坚持与病魔斗争,感人又暖心。

希望世界上多一些温暖的笑。

孔乙己读后感 篇5

静心拜读完鲁迅的《孔乙己》,那老头就像从纸里走出来,活生生立在我面前,挂在脸上的那幅表情,带着几份欲言又止的呻吟。

孔乙己的一生不被世人所理解,他活得痛苦又寂寞。他到咸亨酒店喝酒,不仅仅是借酒精麻醉自己,他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哪怕是一句嘲笑“孔乙己你又偷书了”,哪怕是教小伙计写“茴”字,哪怕是把自己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们,至少他可以涨红了脸分辨,至少他可以洋气地回答“回”有四种写法,至少他可以在一群孩子面前,用长衫的大袖口遮住盛豆子的盘子,说“不行不行,没有了没有了。”

也许在咸亨酒店的一切,是孔乙己生活中最鲜活的一部分,他需要这份鲜活,来温暖他单调的命运。可是尽管这样,有他的日子酒店的气氛活泼热闹,没有了他,酒店的日子却也一样,没有人关心他是否还有钱买酒吃,被人打得严不严重。于是在寂寞而痛苦的日子里,他开始变得颓废,从“排出九文大钱”到最后“用手撑地走到酒店”小说结尾淡淡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个老头的命运戛然而止。

一开始,孔乙己是个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学,于是因此放弃了另谋他路。暂且不说什么原因使他没有考中秀才,但当初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考取功名吗?也许是他并没有做好考中秀才的准备,抑或许他再坚持考一年两年说不定就能考上了,所以说,从读书人的角度讲,孔乙己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个失败者。如果说社会封建制度,他完全可以不读书呀?他读了书不也年年有的是秀才举人当官发财吗?社会选拔的就是有才学和能力的人,依照后文所说孔乙己“好吃懒做”,这样的人当然考中不了,幸然孔乙己还比较聪明,考取不了功名却写得一手好字,开始做起了替人抄书的活,能勉强维持生计。

可是抄书也不是轻快活呀,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总得一字一字地不停抄,抄完了还得低三下四地向主家讨价钱,孔乙己大抵是受不了这束缚,干脆偷掉了几本书到当铺当掉,这钱来得又快又实在,这又和社会制度有什么关系呢?上天赋予他两张大手写得一手好字,他却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窃之事;如果说当今社会制度变了,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小偷偷了价值连城的古董人们赞叹他偷盗技艺精湛而赞叹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书”的坏毛病传出去,就再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一下子断了孔乙己的财路。

这可怎么办呢?别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可以凭自己的体力混口饭吃,或许是帮别人拉车,或是到酒店打杂之类的。可他偏偏不,他宁愿偷了书,被人家打出伤来,再潇洒地到咸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钱”,温一碗酒再要盘茴香豆。血汗钱就这样被他自己挥霍掉,而他却丝毫没有想过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是读书人吗?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吗?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随地都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他可以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给别人说句好话继续抄书,他甚至可以去帮工人抬水泥包,到饭店打杂……他还可以借抄书的机会学习,然后再去考试,但是这一切中的一项他都没有尝试过,或是尝试过却失败了,他就因此挫败,沦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样。

可这一切真的是怪社会风气不好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关心他人的死活是善举,不闻不问也不是错误。冷酷的封建社会,不也有像咸亨酒店的老板和伙计一样活得自食其力、像咸亨酒店里间的富人活得逍遥自在的人吗?而现代开放的社会,不也不乏像孔乙己这样自暴自弃的底层人士吗?

所以啊,上天给人的机会是均等的,抓住它,改变的是自己的命运。而不是因为有了孔乙己这样不善待机遇的人,给了我们机会来抱怨世界;何尝不问问你自己:当初为什么不珍惜?

孔乙己读后感 篇6

“像我这样孤单的人,像我这样傻的人,像我这样不甘平凡的人,世界上有多少人!”最近听起这首歌便想起了他---孔乙己,那个唯一一个穿着长衫站着喝酒的“读书人”,于是便旧书重读,其中最大的感受便是如歌中所说“像他这样优秀的人,本该灿烂过一生”!

正如大家所了解的一样,他有着高大体型,青白的面色,深陷的带着伤痕和蓬乱的白色胡子,以及满嘴的“之乎者也”!长衫是他的标志;面子是他的一切;好吃懒做也是他悲剧人生的直接原因!但这一切在重读后竟有了别样的感受,我想:或许长衫是他对身为一个读书人最后的挣扎;爱面子是他对尊严的渴望;好吃懒做也是他逼不得已的选择!

这并不是我在为他狡辩或者辩解某些由他自身犯下的错误,而是在当时那个年代,无数读书人被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所毒害,被科举制度所约束,再加上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精神萎靡贫乏,有几人会因为一直坚持走向辉煌?有几人会有真正的人生?又有几人在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在那个时代背景下,无数的人选择妥协,随波逐流,最后只剩下几个像孔乙己这样:在无奈中苟延残喘,同时被他人耻笑,过着别人所不理解,自己也不怎么满意的人生!

或许他所生活的年代变了,统治者变了,社会背景变了,他的人生也就会变得光明,变得充希望,起码不会落下因偷书被丁举人毒打而死的结局!可是没有如果,他在哄笑中出场,也在哄笑中死去,他这一生让人同情,但对他来说也算是不虚此行了吧,起码他曾喝过酒吃过茴香豆,也曾与众人因窃书一事争辩过,也曾因“我”对“茴”字的学习并不热情而惋惜过……

在鲁迅先生的笔下他就是这样,让人悲哀的同时也让人感慨他生不逢时,痛恨当时年代的腐败!或许每个时代造就的人也是不同的,他们是那个时代的受害者,而那个时代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受害者而无法进步!其实说到底,这些都是人们自己对自己的惩罚!无关年代,无关情感,无关外界的一切,都是自身的原因!

读过这篇小说,我们是否都应该去反思,反思一下自己,也思考一下我们应在这个社会中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思考一下,想我们这样的人,应该如何过一生?是否要像孔乙己那样被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又是否去作为一个真正的“人”去“灿烂”的过完此生?又是否……这一切都是你的选择!而你的选择也决定了你的一生!

孔乙己读后感 篇7

《孔乙己》读后感 【读后感】

初读《孔乙己》,第一种感觉就是轻松,可笑。可细细咀嚼后,我辨识到这篇小说含蓄的意味很深沉。作者鲁迅写《孔乙己》为了揭出为封建科举制度所残害的读书人的病苦,同时也为了反映当时社会世态炎凉,人际关系的冷漠无情。

孔乙己是个心地善良的.人,但因为他热衷于功名利禄而酿成了逸恶劳,自欺欺人,自命清高的性格。也正因为这种性格而造成孔乙己的悲剧的产生。所以说,造成孔乙己的悲剧,完全是因为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科举制度诱使孔乙己追求功名利禄,死读书;孔乙己又不充分利用自己的营生条件,好喝懒做,终日靠偷东西来过活;另外以丁举人为首的封建统治阶级摧残孔乙己等方面都是造成他悲惨遭遇的原因。

我十分同情孔乙己的悲惨遭遇。对于他“吊着打”“打折了腿”等遭遇觉得他十分可怜。但对于这些事,难道那些民众都无动于衷吗?这就是作者的另一创作意图。

“店内外充满了快乐的空气”。这句话,我本以为孔乙己与众人都是融洽相处。而实际上只是酒客们的冷酷和麻木不仁的嘲笑。他们嘲弄孔乙己的迂腐可笑。他们不但不可怜、同情孔乙己,还嘲弄他。还有掌柜自私、冷漠的,卑鄙的嘴胜,更显出当时社会的世态炎凉,人心势利。这都是封建等级制度侵蚀民众的心灵,使民众麻木不仁。

如果孔乙己不甘失败,发奋图强,就不会有这般悲剧的出现,更不会有咸亨酒店的嘲笑声了。

孔乙己的悲剧,咸亨酒店的笑声都是封建科举制度、等级制度和封建思想文化的侵蚀的可悲世态的集合体。这就可知道当时社会有多少这类悲剧的产生,有多少人被这封建社会的制度所毒害……

孔乙己读后感 篇8

知道鲁迅先生的人,多少对他的作品有些了解,多少也知道一点儿先生作品中的人物,想必也该知道孔乙己。

孔乙己这个名字,出于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然而这并不是他的真实姓名。一个连真实姓名都没有的人物,无疑是可悲的,而故事的背景也就注定了孔乙己命运的“可悲”。

从孔乙己出场,整篇小说就带上了些讽刺和悲剧色彩,而且越往后,这种讽刺和悲剧就越明显。一部优秀的小说,它的意义和价值是要靠读者细细品出来的。孔乙己的“悲”也是读者悟出来的——有人初读这篇文章时,是笑出声来的,所以全文一定会有一个“误导”读者的地方。《孔乙己》中,这个地方已经被提示得很明显了:一个悲剧小说中,从头到尾,各行各业人的笑声。悲剧里的笑,显然有那么些不自然,又是那么刺耳,却似乎又在情理之中。

“喝酒的人看着他笑”,“众人哄笑起来”,“也都哄笑起来”,“附和着笑”,“在笑声中走散了”,“笑着对他说”,“便和掌柜都笑了”……从头一直笑到尾,笑声愈响,欢快的气氛就愈浓,孔乙己的悲惨色彩就愈浓重,以至到后来孔乙己自己都无底气了,低声地恳求道“不要取笑”。

我们不知道孔乙己年轻时的样子,但至少,他现在是悲惨的。在无情的科举制度作文/的毒害下,孔乙己真正做到了“一心只读圣贤书”,而且书的数量还是有限的,也是由于科举,导致孔乙己只重视课本,轻视劳作,甚至是排斥劳作,也滋生了他“好吃懒做”的恶习,于是钱越用越少,小偷小摸的行为越来越多,被人们嘲笑的次数也越来越多,使他的生活陷入一个死循环,最后困死在这个漩涡里。我也无法判断究竟是该斥责他,还是同情他。他的一生是一曲悲歌,只是这首歌,以笑声开始,又闭幕于笑声之中。“孔乙己总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回过头,看看悲歌中的笑声。老板打趣孔乙己时,戳其软肋,以寻求自己的快乐。由此,看来这个老板并不高尚。而围观的群众,也是一个劲地起哄。在这个势利、冷酷的年代,是不会有人站出来主持公道、宣扬正义的。他们的良知跟着笑声灰飞烟灭。

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孩子们是天真无邪笑闹无心的。这也是小说给人些许温暖的几个地方之一。孩子们是可爱的,孔乙己也是有其善良的一面的,他把善良用在孩子们的身上。而叙述者“我”,也是一个孩子,同样不乏同情之心。

再读这篇文章,我再也笑不出来。因为虽然孔乙己的悲剧有他自身的原因,但根源是因为冷酷无情的社会和罪恶的科举制度。

但愿这种笑声我们永远不再听闻。

孔乙己读后感 篇9

清末时期处于下层的小知识分子们由于当时社会的黑暗,备受科举制度的摧残,愈过愈穷,变得穷困潦倒,可是仍然瞧不起当地农民,一副旁若无人的架势,使他们成为了不高不低的地位。孔乙己就是其中的一个,他在受到科举考试的打击后,走上了偷窃的道路,在偷人东西后被发现竟还振振有词的说:“窃不能算偷。”有一次,他偷了一个大地主丁举人家里的东西,被打折了双腿,变得少言少语,很少出去,最终,他的生命走向了尽头。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百感交集,既有对孔乙己好吃懒做的讽刺也有对他可怜遭遇的同情。既有对旧社会封建教育、科举制度腐朽的批判,对地主阶级人冷酷暴虐的痛恨,也有对我们今天幸福生活的满足。孔乙己的遭遇让我们清楚的认识到旧社会的可怕,生活在那的时代的人的命运是多么悲惨啊,失去家庭,亲人,金钱一切的一切,这是我们所想象不到的,也更加的让我知道啦今天我们生活的美好。

在我们现今的社会,人人平等,再也没有了地主,包身工一类的人,每个人都享有平等念书,公平考试的权利,都能如愿以偿的上理想的学校,不再有身份高低贵贱的区别,即使是局长等官衔的子女和农民的孩子一起上学,他们也会同样的享受九年义务教育,老师的平等教学。现在的法律法规,不像旧社会那样几乎名存实亡,贪官污吏可以随意犯法,我们每个人都要尊重法律,实行法律。再一次新闻报道中,一位市长,是整个市区经济落后,人们不顾权贵,勇于举报,最终那位市长被依法判刑有期徒刑十年,审判结束后,人们高兴的欢呼起来,为这次公平审判作出赞颂。

我相信,社会在逐渐进步,孔乙己的遭遇永远不会再重演!

孔乙己读后感 篇10

《孔乙己》是一篇的短篇小说,它的成功之处在于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末期下层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

他不会营生,好喝懒做,死要面子,不肯脱下那件象征读书人身份的又脏又破的长衫,说起话来满口之乎者也,时刻不忘显示自己是与众不同的读书人。甚至当别人嘲笑奚落他时,还要一再表现出自命不凡、孤芳自赏的傲气。只有当人们触到他灵魂深处的伤痕——“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时,才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他在长期封建文化教育熏陶中,也和一般士大夫一样“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不会营生,养成好喝懒做的恶习。有时免不了做些偷窃的事,最后落到被打折了腿的惨境。

他迂腐可笑,麻木不仁,至死不觉悟。封建文化教育和科举制度不仅毒害、摧残了他的灵魂。作者在刻画孔乙己性格中可悲的东西、批判他的封建落后意识的同时,也表现了他的善良心地和对他的一定的同情心,如写他教“我”识字、给小孩子分茵香豆,他在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他还“写得一笔好字”。

这些描写,更激起读者对毒害、摧残他的封建社会和科举制度的愤恨。这是造成孔乙己悲剧的社会根源。孔乙己是一个不幸者,他生活在一个麻木、冷酷的社会环境之中。孔乙己精神上的痛苦要超过身体上的痛苦。作者将孔乙己的容貌、服饰、姿态、语言、行动诸方面交织在一起,使这个被科举制度欺骗愚弄了一辈子的下层知识分子的形象,富有立体感地展现在读者眼前:功名不就,却自命清高;四体不勤,却好吃懒做;贫困潦倒,却死爱面子;受尽摧残,却麻木不仁。在风烛残年之际,这个受“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封建思想毒害的孔乙己爬着离开了人世。

《童年》读后感(推荐)


《童年》是俄国作家高尔基的一部自传小说。今年寒假,老师要求我们读这本书。下面是关于《童年》读后感的内容,欢迎阅读!

《童年》读后感篇一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欢乐的笑声,开心的游戏,纯洁的友谊,父母的关爱……而高尔基的童年却与我们的截然相反……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阿廖沙在三岁时就是去了父亲,由母亲和外祖母带到了外祖父家,在那里,外祖父的残暴,舅舅们的无情,继父的恶毒……都对阿廖沙的心灵带来了严重的伤害,最终在阿廖沙十一岁那年,母亲去世了,外祖父也破产了他便走上社会,独立谋生。 读者作者高尔基的悲惨的童年生活,不禁想起了自己的童年:有爸爸妈妈的疼爱,与玩伴的欢笑声,那百玩不厌的游戏……都让我无比怀念,虽然高尔基没有幸福的生活,但他又外祖母的疼爱和关切,让高尔基坚强,不屈服与困难的精神与信念。外祖母勤劳,善良,他是全家的精神支柱,常常给给阿廖沙将好听的故事,也潜移默化的叫他做一个不向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读了《童年》我深深的感受到了自己的童年非常幸福,不用干苦活,没有遭到亲人的打骂,我们都是父母手心里的宝,有良好的生活条件和学习环境,不愁吃不愁穿,而高尔基要忍受着寒风暴雨度过自己的童年,我们应该庆幸自己没有生在那个年代,但是,在我们享受幸福同时也让我们少了一些付出,一些执着,一些积极,一些努力……

高尔基用他的童年告诉了我们一个真理:在阴冷黑暗的地方我们不必害怕,或许我们再跌倒的地方站起来,努力摸索着,终会从这条阴冷的小巷走到光明的大道!

《童年》读后感篇二

我在假期里有幸读了《童年》这本书。《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的第一部,主要讲述了高尔基幼年时期三岁至十岁这段时间生活的断面。

本文的主人公阿廖沙三岁丧父后被接到外祖父家。他的外祖父和两个舅舅都是性情暴躁、乖戾、贪财、自私的人。他的家里弥漫着人与人之间的炽热的仇恨之雾,大人都中了毒,连小孩也热烈的参加了一份。两个舅舅为了争夺财产,每天打得头破血流。他们的妻子和徒工也被他们害死。阿廖沙每天过着心惊胆战的日子,只有他的母亲和外祖母疼爱他。这本书奖的就是阿廖沙在这个环境中生活的事情。阿廖沙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时,虽让他在黑暗的生活中度过了自己的童年,但是他并没有被黑暗的丑事和腐蚀人的灵魂的恶势力所压倒,反而他锻炼成长为了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和自信的人我想这与他的顽强毅力是分不开的,难道他的这种品质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在平时的生活中,我们遇到点困难就害怕,就知难而退。就拿做题来说吧。每次一遇到难题,只是泛泛的看一眼就说不会,而没有仔细去理解它。最后,不是抄别人的,就是扔了不做。那时,我们为什么不去想想高尔基小时候呢?他遇到困难是怎样克服的。我们为什么不像他学习呢?

《童年》这本书主要揭露和批判了当时俄国几十纪形成的小市民的生活方式及精神特征,鞭打了小市民的卑鄙灵魂。我想我们应该庙是那些卑鄙的小人,而尊重正直善良的人,最后我要说的是:“黑暗终究会过去,我们向着光明而奋斗吧!”

《童年》读后感篇三

今年寒假,我读了《童年》这本书,《童年》是高尔基所著,它与《在人间》及《我的大学》被人们称为“自传体三步曲”。高尔基悲惨、令人怜悯的童年故事,让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故事生动地再现了十九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高尔基的童年,是在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度过的: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幼小的他过早地体会到人间的痛苦和丑恶,小小的心灵因而受到许多打击。而外祖母和那些像外祖母一样的人,保护和支持了高尔基。故事生动展示了一个充满残酷、野蛮、愚昧、污秽的令人窒息的生活,我们深深地体会到沙皇专制制度的腐败、丑恶,体会到老百姓身处黑暗而不知的奴性与麻木,以及年轻一代反抗黑暗、奴役,追求自由、光明的苦难历程。

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最让我久久难忘的是高尔基从小就善良的内心,特别是在外祖母的哺育下,生成了一颗善恶分明、是非分明、能爱能恨的灵魂。他勤于学习,刻苦耐劳,严峻的生活使他锻炼成长为一个意志刚强、有理想有作为的新人。他性格中最重要的东西是:对知识的渴望,对美好未来的憧憬。生活的困苦并没有使他退却,他坚信黑暗终将过去,未来将会一片光明。

高尔基这个形象是俄罗斯一代新人的代表,他的成长道路是俄国千百万劳动者走向革命、走向新生活的道路。我要象他一样,认真刻苦地学习,汲取广博的知识,如同即将冲锋的战士,做好出发前的准备,为了实现远大的理想而努力奋斗。

简爱读后感推荐


读读好的作品,追求的是一种气质、亦是一种涵养。人在阅读的过程中,知识与能力在同步增长。在阅读了作品后,心中感慨万千,不禁为作品所深深折服,其实最好的阅读收获,是将心得写成读后感分享给周边的人,应该怎么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呢?经过整理,小编为你呈上简爱读后感推荐,希望能帮助到你,请收藏。

简爱读后感(篇1)

假期的时候,我“奉命”看了《简爱》这本书,本来目的只是为了完成假期作业,但是后来我我就给看进去了……

简爱的样子,正如书中她自己所描述的那样:“贫穷,低微,不美,矮小。”但是和这普普通通的外貌相比,简爱的内在不知道比她的外貌要美丽多少。她有一颗善良,勇敢,执着的心,同时也是一个极力追求平等,公平的女人。她勇敢的爱上了一个社会高层的人,更勇于表达。她有一句十分有名的话:“我现在不是凭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凭着血肉之躯跟你讲话——这是我的心灵在跟你的心灵说话,就仿佛我们都已离开了人世,两人一同站立在上帝的跟前,彼此平等——就像我们本来就是的那样!”她从小就不畏强权,敢于和比自己地位高的人对抗,但同时也很宽容,很容易的就原谅了小时候对她百般不公的姑妈。也许正是因为这些好的品质,使她在经历种种磨难后,最终还是还是获得了幸福。

简爱是一名伟大的女性,她坚信地位,身份,长相不能决定一切。而这些放到现在的社会上无疑是十分讽刺的。现在有多少人登高踩低?长得好看就能高人一等,就能自以为是。我真心的希望这种现象早日消失!但是,要真正消失还早,在哪个时候真正到来之前,我们更应该学会自尊自爱,应该学会像简爱那样学会维护自己的权益。我看过一个视频:一个女孩不知怎么的惹了另外两个女孩,结果那两个女孩就把她围堵在厕所里,扇了她五十多巴掌,还恶语相加,骂的要多难听有多难听。那两个打人固然不对,但是那个被打的女生呢?长达五分钟多的视频,那个女生一句话也没说,更别提还手了!不管那个女生范了什么滔天大罪,那两个人也不应该打她,那个女生更不应该不知道还手!一点儿自我保护能力都没有。

我们应该学习简爱的那些闪光点,学会保护自己,学会维护自己的权益,学会自尊自爱!

简爱读后感(篇2)

《简爱》是英国十九世纪著名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这是作者“诗意”的生平的写照,是一部具有强烈自传色彩的作品。

这一本书的内容曲折,起起伏伏,让人意犹未尽,在作者描绘的世界中无法自拔,让我化作小使者,去一探究竟吧!

作者在文中介绍到,自己遇到了桑菲尔德的主人罗切斯特先生,并与他相爱。她大胆追爱,然而当她发现罗切斯特还有妻子时,又毅然决然离开了她所爱的人。简最终得到了叔父的遗产后,又回到了那曾经让她留恋的人身边!

作者与罗切斯特起起伏伏、一波三折的故事,体现了作者认为女性应在爱情中忠贞不移!

作者虽然身世凄凉,人生的道路曲曲折折,但始终追求自由,要求平等,不向现实低头。

文中的主人公也受尽欺负!

主人公从小父母双亡,被送到舅母里德太太抚养。主人公在那受尽欺辱,之后又被送到慈善学校!她本以为到学校生活会好过些,可却遭到了校长各种地摧残。

这说明了什么?这就是旧社会的黑暗的真实写照。各种的不平等与欺辱,都不是一个弱小的女性可以承受的!

小说阐释了作者的理想,人的价值=尊严+爱。文中的主人公不因自己的贫穷与外貌而自卑,她坚信:“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这也是旧社会所有女性内心的声音。同时,此书又显示出作者诗人般的气质,文中的情节扣人心弦,给予人身临其境般的感觉,小说扑朔迷离,让小说的水平大有提高,成为英国文坛的传奇之作。

简爱读后感(篇3)

《简爱》简爱这本书是以女主人公的名字命名的。这一本书塑造了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而其中作为突出的人物,莫过于这本书的主人公简爱。简爱自幼便失去了父母,寄养在舅舅家。在舅舅去世之后简爱受尽了舅妈的歧视与虐待。后来又被舅妈送到了一所半慈善性质的学校,在那里开始了生活。在这样的背景下成长起来的简爱,虽然十分贫穷、地位低微、相貌平平,身材瘦小。但是简爱无论在任何时候,始终保持着自尊自爱,勇敢地追求平等和幸福。

我在简爱的身上学到了许多,她生活的时代是一个男女不平等的时代,但她却是一个既坚韧、倔强、叛逆的新时代女性,同时还具备善良、稳重、宽容的品质,这种性格也是我们现实生活中的女生要学习的地方,不断的鼓励着我自己。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片段是简爱初到罗沃德学校时所发生的事情,我读出了她的坚毅、爱憎分明、敢爱敢恨,我十分喜欢她的性格,这是她使我孜孜不倦的读完了这一本书。

在今后的生活当中,我要像简爱一样面对生活,挫折以积极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这种精神,值得所有女性学习,无论遭遇多少生活的挫折,仍然积极乐观。正如海伦所说“我觉得生命太短促的,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如果我们每人都能记住它,多多去理解别人,体谅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美好的景物,乐观地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中一定会充满阳光。

脚下的路不会一直平坦,人的一生不会一帆风顺,只有勇敢面对困难和挫折,才能克服它,战胜它,最终达到成功的彼岸。

简爱读后感(篇4)

逆境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在逆境中丧失自我,找不到属于自己的尊严,如果自尊自爱,永不放弃,那么生命之花就会在逆境中绚烂地绽放!

《简爱》讲述了一个名叫简爱的女孩的故事,她在没有父母的情况下过着贫穷的生活。但是她坚信自己不能选择财富,但可以选择生活,努力学习,努力工作,最终会有独立的财富和亲人。每个场景都非常令人惊叹,使人坚强。

简爱说过这样的一段话,给我的印象很深,也很能体现她的性格。她说:“如果大家老是对残酷,不公道的人百依百顺,那么那些坏家伙就更要任性胡来了,他们会什么也不惧怕,这样也就永远也不会改好,反而越来越坏,当我们无缘无故挨了打,我们一定要狠狠地回击。”我很赞成简的这种说法,因为自尊、自重是做人的最起码的要求。是自尊,支撑一个卑微女性不断奋斗的自尊!简.爱的高尚品质感染了一代又一代的读者,也震撼了一个又一个的心灵。只要对世界充满了希望,不屈服于逆境,自尊自爱,哪怕你是一朵野百合中,也会收获属于自己的春天。正如常言道:“人不可有傲气,但不能无傲骨。”傲骨即是自尊,它能催人奋进,战胜困难,使心中的道德得到升华。

但是海伦彭斯,她的观点与简是截然不同的。海伦主张凡事能忍就忍,这样自己快乐,别人也会对你好一些。我觉得海伦的这些话在我们看来是很让人不可理解的。但是她的宽容、忍让以及她那博大的胸怀,是令人钦佩的。我们无需去评价她的话,至少我们应从中悟出些什么。我很喜欢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了,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只要我们每人都能记住它,多多去理解别人,体谅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美好的事物,乐观地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中一定会充满阳光。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闪光点,给我不同的感悟。珍惜自己已拥有的,不因没有而自卑,但因拥有而满足!在生活中,我们要学着在逆境中站起来,一次失败就如白板上的一个黑点,我们应该去看那一片白板,而不是去注重那一个黑点。有尊严的人会不断奋进,战胜逆境,无尊严的人会在逆境中停滞不前,丧失自我。我们不要去畏惧他人的权势,更不能因攀权贪财而弃了自己的尊严。乐观对待生活,善待自己,面向阳光。

简爱读后感(篇5)

这本书的女主角简爱是一个失去父母的孤儿,在舅母的虐待下,她坚强的生活着,努力的反抗着,她追求自由,不想再受到别人的打骂和侮辱。舅妈把她送到劳渥德学校,她很高兴,以为终于可以摆脱恶运了,现实确实得到了一些改观,在劳渥德学校的生活让她喜忧掺半,并通过一些所见所闻受到了很多启发,从朋友海伦身上她看到了什么是坚强,什么是忍耐,自己在学习和摸索中日益成长、成熟。在劳渥德的最后两年,简·爱当了教师,但她觉得失去了很多东西,她想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所以她另外找了份工作——家庭教师。在一个送信的夜晚,他认识了罗切斯特先生,并帮助了他,后来才知道罗切斯特就是她当家庭教师桑菲尔德家的主人,经过熟悉和了解,他们彼此产生好感,爱上了对方。在这期间简·爱不计前嫌,原谅了曾经伤害自己的舅母,陪伴她直到去世。

当简爱即将成为罗切斯特的新娘时,才知道罗切斯特已经有了妻子,虽然那是个疯女人。简·爱很伤心,她无法接受这一切,道德与良心的谴责让她离开这个地方。出走的路上历尽艰辛甚至流浪,但这并没有打垮简·爱,她巧遇表哥一家,开办了自己的学校,为孩子们带来知识和快乐。因为她从心底始终牵挂着罗切斯特先生,于是又回到了桑菲尔德,经打听得知,罗切斯特的`妻子在自己疯态引起的一场大火中死去,在那次灾难中罗切斯特为救人双目失明,并一只手残疾。简·爱找到了罗切斯特,告诉他,即使他残疾了,她依然爱他,决定要和他永远的、幸福的生活在一起。我很佩服简·爱这种不屈不挠、永远追求自由自在幸福生活的精神。

她前后经历的种种事情,以及她宽容豁达的性格,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她敢于反抗、敢于追求、敢于争取,从小就自立自强、自尊自爱。虽然她容貌不漂亮,出身很平常,又一无所有,但她的气质不卑不亢,处事待人朴实谦和,让周围的人都很佩服。她追求自由、平等的生活,可命运似乎有意磨练她,让她经受一次次的困惑和压力,但最终,她战胜了命运,收获了幸福,命运优待了这个善良、坚强、勇敢的平凡女子,使她的一切因自己的努力而改变,变得日益美好起来。我们要学习简爱这种自尊自爱、坚强独立、不被困难所吓倒的精神,我们要追求自己的人生理想,权衡自己手心里的幸福,把握人生的每一个精彩瞬间,使自己活得有滋有味,苦中有乐。

简爱读后感(篇6)

“一本书像一艘船,带领咱们从狭窄的当地驶向日子无限宽广的海洋。”“读一本好书,便是和许多崇高的人说话。”看,赞书的语句不计其数!是啊,书像一只小鸟,带咱们飞进常识的天空;书又像一艘大船,领咱们入常识的海洋。我看过许多书,可是给我留下最深形象的,仍是归《简·爱》莫属。

简·爱是一个小女子的姓名。她的日子与咱们这些孩子的日子几乎便是大相径庭。由于爸爸妈妈双亡,她只好住在舅舅家。可是不过多久,爱她的舅舅逝世了,她成了一个剩余的人。暴虐的舅妈不光让她不停地做家务,还让简·爱去伺候她的那个被宠坏的表哥,因而,她常常遭到优待。后来,她的舅妈乃至是把她送到了女子学院,扔掉了简·爱这个“包袱”。可是简·爱很刚强,她靠自己的才调找到了一份很好的作业。她教得非常超卓,得到了别人的欣赏,可是,令人意想不到的工作发生了……

“我快要疯了!怎样会这样,怎样会这样?”这是简·爱在文中所说的一句话。你听了后或许会不明白,简·爱她究竟怎样了?让我来告知你吧,简·爱的爱人在与她进行婚礼的时分,被别人揭露他本来有一个疯妻子!读到这儿,我的心中泛起了一股怜惜心,简·爱是多么不幸!简·爱,我怜惜你!我刻不容缓地往下看:“可是,简·爱她却忍耐住了,她来到别的一个城市,与命运之神持续搏斗着……”

她的叔叔逝世了,她承继了叔叔的一大笔产业!啊,这便是否极泰来了!她回到了她的爱人身边,照料他,与他夸姣地日子着……

读完这本书后,我被简·爱的那种刚强的精力所感动!是啊,简·爱不便是像竹子相同,“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吗?她那种百折不挠的精力与我形成了明显的比照,要是我的话,一遇到什么困难、波折就哭鼻子。看来,我确实要学习简·爱那种百折不挠,刚强的质量啊!

朋友们,捧起《简·爱》来细细品味吧!它就如一杯香浓的咖啡,令人喝了后久久回味;又像一位杰出的教师,教训你刚强做人的道理,让人收获颇丰!《简·爱》是咱们的益友,咱们的良师!

简爱读后感(篇7)

我越是孤独,越是没有朋友,越是没有支持,我就越尊重自己。

——题记

今年寒假,我重读了《简·爱》,深深地感受到书中的女主人公简·爱的一生是黑白相间的,黑在她悲惨的命运,白在她高尚的品德:她被舅母一家欺负,但她从未被他们打败,舅母将其赶出去,但她依旧能坚持自己的'那一份尊严,在舅母生命的最后时刻得到了舅母的和解与尊重。她一开始在伍洛德义塾被误解,但她没有自暴自弃,凭借着自己的清白,向所有的人证明自己是被冤枉的。她因此赢得了同学们和老师们的尊重和喜爱。后来她去到了桑菲尔德庄园,被罗切斯特先生捉弄,被达官贵族们鄙视。但她并没有为这些打击而动摇,反而更加勤恳地工作,用自己的高尚品格赢得了罗切斯特先生的爱。

在最后,她却又被命运所捉弄,无法与自己所爱的罗切斯特先生结婚,离开桑菲尔德庄园却差点饿死,但最终他还是回到了罗切斯特身边,那个已经失去了以前的妻子、庄园和健康的罗切斯特先生。再也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她和罗切斯特先生结婚了。故事在他和罗切斯特先生平等地举行了一次小小的婚礼而宣告结束。

作者用整本书向我们述说着自己的主旨:自尊自爱。屠格涅夫说过:“自尊自爱,作为一种力求完善的动力,是一切伟大事业的渊源。”是的,唯有自尊自爱,我们才有可能赢得他人的尊重与理解和支持;唯有自尊自爱,我们才能获得美好的未来;唯有自尊自爱,我们才能成就更好的自己。

放眼现代社会,自尊自爱,方能完善自我,方能成就事业。不用说先前的绿地高管和秘书张雨婷被张雨婷的丈夫实名举报事件,更不用说网红们为了赚流量而化的“家暴妆”,无不应了那句“谁自尊,谁就会得到尊重”。

无论是学习、工作还是恋爱,我们都应该像主人公简爱一样,自尊自爱,这样才能在学习上学有所成,在工作中一帆风顺,在恋爱里得偿所愿!

简爱读后感(篇8)

俗话说:一日无书,百世荒芜。在这个寒假中,我废寝忘食的阅读了《简爱》这本书,我被书中那此起彼伏的故事情节深深吸引。

《简爱》是一部英国文学史上的经典之作,小说的主人公简爱自幼时父母双亡,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小小年纪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嫌弃;表姐们的嘲讽;表哥的侮辱和毒打……最后被抛弃,送进了环境恶劣的洛伍德学校,在学校中最好的朋友也因病去世。然而在这些不幸和苦难面前,她并没有退缩,而是勇敢顽强地面对,最终简爱取得了全校师生的理解,就这样八年过去了,毕业后简爱成为了一名家庭教师,他有幸遇到了罗切斯特先生,在面对贵族小姐和绅士时,他始终保持着高贵的尊严,最后他成功找到了自己的真爱,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是的,简爱她富有激情,坚强不息,越挫越勇,我们亦因如此,面对挫折,我们要坚强克服,这样才能拨开云雾见青天。六年级的上学期,对我而言是一个刺眼痛心的学期,这学期的“快乐杯”阅读比赛和奥数比赛,虽然早已感到考得不够好,可当面对连三等奖都没拿到时,我还是难以接受,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回家的路上我忐忑不安,也无法面对事实,这时我望着辽阔无垠的天空,我突然想起一句话:失败了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敢面对失败,我下定决心,要更努力的学习,在哪里倒下去,就从哪里站起来,为了查缺补漏,我在寒假中买了大量的练习题,经过了寒假的努力,我已经熟能生巧了,现在无论是奥数还是阅读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我还会继续努力的。

《简爱》不愧是书中的瑰宝,他的精神感动了我,每个人都会遇到挫折,它就像一块大石头,等着你去打它,当我遇到挫折时,我不会被轻易打倒。朋友们你们也一样,不管你们遇到什么挫折,都要有战胜困难的勇气,而且那块大石头,正等着你们和他做斗争呢!

简爱读后感(篇9)

《简·爱》的问世以往轰动了十九世纪的文坛,它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有一种抑制不住的冲动,驱使人拿起这本书,随之深深感动,心灵也为之震颤。《简·爱》讲了一位叫做简·爱的小姑娘,正当她幼年只时,她,成了孤女,他失去了父母。从此,他被送到他姨妈家,过着天天被欺负痛苦难熬的生活。偶然一个机会,她被送到了一所条件艰苦的学校。毕业后当了一位家庭教师,去了罗切斯特的庄园,开始了为妇女事业的平等和社会的和谐而奋斗……

谁能明白在当时英国妇女的地位与她们艰苦的生活呢?谁又能明白一个去了贵族家庭的妇女在童年、青年时期所受的苦呢?简·爱那充满这痛苦却又有着非凡意义的一生,看起来既壮丽而又伟大,可在这一面的背后,他又付出了多少?她倔强的脾气与天生的要强好胜,为自己挣得一席之地,然而,通过当时的英国社会,那小小的一席之地又蕴含多少艰辛与努力啊?

“你以为,就因为我穷,低微,不美,我就没有心,没有灵魂吗?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完全一样有一颗心。要是上帝也赐予我美貌和财富的话,我也会让你难以离开我,就像我此刻难以离开你一样!”每次读《简·爱》的时候,都会被这段话所震撼。

一个孤女带着对平等的.渴望和对社会的满腔热血,得到的又是什么呢?在学校交了一位朋友,却因妇女学校不受重视而得瘟疫死亡,想得到幸福生活却遭人百般阻挠……一个社会得不到平等,是得不到和谐的!“至少我们经过坟墓平等的站在上帝面前!”我为简·爱而倾倒。喜欢她在地位比她高的所谓上流社会人士面前表现出的那种不卑不亢的态度,喜欢她在应对爱时表现出的的那种自尊自强的精神,心中不禁感叹在距离她所处的年代提高了二百年的现代,又有几个女子有勇气为了自己的尊严而对一个心爱又富有的男子说不呢?简·爱就能够!在她的身上时刻闪现着一种独立人格的壮美与崇高!

简爱读后感(篇10)

你可曾想象过,如果有一天你突然失去所有依靠,不得不寄人篱下,面对房主的鄙弃、嘲弄、欺侮,你会选择忍气吞声还是奋起反抗?如果有一天,你无限信任的学校变得阴冷潮湿,三餐不能果腹,而你却无力改变也无法逃离,你是自怨自艾还是坦然接受?如果有一天,你心仪的那个他或她,无论金钱还是地位都远超于你,你会悄然离去还是率性追求?

英国作家下绿地勃朗特通过《简·爱》,以主人公的视角向我们讲述了这位孤女在面对这些问题时作出的选择。简·爱从小便失去了父母,被寄养在舅舅家,可祸不单行,唯一疼爱她的舅舅很快也离开人世。舅母并不喜爱她,表哥经常无缘无故的对她拳打脚踢。幼年遭受的虐待没有使她的性格变得软弱,反而激发了她的反抗意识,塑造了她坚毅的性格。无论是在里德家,在洛伍德学校,在洛菲尔德庄园,她始终没有放弃对尊严的追求。就像她自己所说:“你以为因为我贫穷、低微、不美、矮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完全一样有一颗心!”简·爱就是这样一个看似毫无过人之处的女孩,却也能凭借坚定的信念和独特的人格魅力获得幸福。我们生活在平等自由的时更不应该轻易放弃散发自己的光芒。

简·爱独立坚强的人格魅力,让《简·爱》这本书成为感动世界的经典,这个名字也永远被铭记在人们心中。但作者创作这部小说仅仅是赞颂了主人公高尚的品质吗?夏绿蒂生活在十九世纪中叶,那时的英国人民的思想转折正面临新的开始。有无数像简·爱独立坚强的人格魅力,让《简·爱》这本书成为感动世界的经典一样生活在困苦中的女孩,她们好似掉入了迷宫,面对自己未来的人生感到无限迷茫,而夏绿蒂希望成为解救她们思想的人,激励她们为了自由与和平而奋斗,也呼吁她们真正独立起来,为自己而活。这本书仿佛茫茫大海中的一盏明灯,给无数人指明方向。即使是在已经建立平等社会的今天,读起来依然令人感动。

合上书,我的眼前浮现出简·爱那张平庸却坚毅的脸,她笑着眨眨眼睛,像在对我说:“再平凡的人也能创造不平凡。”

简爱读后感(篇11)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矮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跟你一样充实!——《简·爱》夏洛蒂

《简·爱》这本书,想必大家都很熟悉,本书所描写的是男主角罗切斯特和女主角简曲折动人的爱情故事传说,简从小就生活在舅妈家,她却不受欢迎,有一天,终于忍不住了,大骂表兄是,还和他打了起来,结果被关进‘可怕的红房子’,后又被舅妈送到洛伍德学校接受教育,在那,她认识了被宗教所毒害的海伦和善良的谭波儿小姐,并在洛伍德学校生活了八年,她毕业后,几乎是本能的动作,她在报上登了求职广告,到桑菲尔德当家庭教师,还认识了罗切斯特,经过一段时间,他们相识,相爱,直至婚礼上的意外,简出走。四天的流浪,简被沼泽山庄收留,又在不远的莫尔顿村当了老师,然后竟发现沼泽山庄是她姑妈家,而圣约翰三兄妹是她的表兄表姐!圣约翰自己是一个被宗教驯化的人,他也要驯化简的天性,要求简嫁给他,简在宗教和人性中,最终选择了后者。简因想念罗切斯特,所以匆匆赶去桑菲尔德看他,没想到那里一片废墟,疯女人也烧死了,然后又去芳丁庄园见到了眼瞎手掺的心上人,他们如如愿以偿的结了婚,大团圆!

简是一个无财无貌的人,却凭借着她的艰苦奋斗,克服一切困难,从弱者渐渐成为强者,并追求到了她想要的幸福,夏洛蒂用她笔下的简告诉了我们:相信自己的心,跟着它走,尽头便是幸福!

[推荐]守株待兔读后感


古人曰: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观看一本书之后,我们对于作品每个人都会有不一样的感受。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作品后的心得体会。写好一篇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推荐]守株待兔读后感”,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读了《守株待兔》这个寓言故事,让我受益良多。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一个农民在田里种地的时候,想休息一会儿,就走到大树旁休息了,看见有一只兔子撞倒在被砍掉的大树旁,农民跑过去看见那只兔子昏了过去,就把它带回了家,把兔子给做成菜,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后来农民决定不再种地,在大树桩旁守着,等兔子撞上来,时间一天天地过去,兔子没等到,反而庄稼都死光了。回想一下现实生活,我也深有体会。

这个农民不明白,只有通过辛勤的劳动,才能够结出丰硕的果实。天上不会掉馅饼。想想以前的我,也很像这个农民,三年级的时候,我语文的成绩都是不下九十分,我以为努不努力都没关系,成绩肯定不会下降,然而事实就是这么残酷,我的语文成绩直线下降,我后悔极了,我当初不应该骄傲自大,在那之后,我改掉懒惰的习惯,好好地学习,终于我的成绩上去了,期末考试拿到了九十九点五分的好成绩。我也终于明白了“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只有不断地辛勤劳动,才能结出丰硕的果实,学习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不劳动,就不会有收获。

正如故事中的农民不懂得事情发生的偶然性,却把它误认为是经常发生的必然现象,最后落得个田园荒芜,一无所获。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的轻松,想靠碰运气过日子。这样是得不偿失的,所以无论在生活中还是学习上,我都要做一个脚踏实地、勤奋有为的人。

感谢您阅读“好读后”的《[推荐]读后感三三》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好书的读后感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读后感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