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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经典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1-14 来源:互联网

「必备」活着经典读后感1000字汇总6篇。

一本好书就是人生道路中的一盏明亮的指路灯,引导人们向正确的理想目标走去。通过阅读作者写的作品,获得不同寻常的心得感悟时,只要我们用心感受书中的文字,一定可以触摸到温度的变化,在心中引起波动。您最喜欢谁写的作品的读后感呢?下面由我们帮大家编辑的《活着经典读后感》,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活着经典读后感【篇1】

花了一天半时间吧,把《活着》看完了。也似乎又懂得了些什么道理。联想到有些轻生的人十分不该,就在前些天,新车站楼顶还有人嚷嚷着要跳楼,我虽不清楚原因,但相信与福贵一比,定相差甚远。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作者余华在书的一开始就点明主旨,也为之后的记叙作铺垫。

作品采用主人公福贵自述的方式,福贵生动的日常语调及其对命运的屈服,向人们展示了将苟活作为生活目标的状况,使作品更深刻。其为我们提供了如何生活,尤其是如何在困境中求生的理念。

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先后离去,一次次徘徊在绝望的边缘,但他却有着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

在他发现害死他儿子的凶手之一是春生时,他深明大义,也明白冤冤相报何时了。当春生面临绝境时,福贵也依旧尽了朋友的职责,劝他要坚强地活着。

作者没有发泄,没有控诉或揭露,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恶的一视同仁。

在我们遇到困难时,要想想福贵的经历,我们就一定会鼓起勇气继续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确有不公平,有人可以享尽荣华富贵,而有人只能与福贵一样劳累一生。在不公平面前,任何的抱怨、逃避都是徒劳,我们可能需要学习福贵身上随遇而安的精神。

生活给予我们太多无奈与困惑,像福贵那样经历了许多仍然顽强生存下去,他对生存其实并无明确认识,只是以一种动物般的求生本能使他延续生命。但他在暮年却能以一种洞察人生的乐观来对待生命,这一点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种生活的启迪。

活着经典读后感【篇2】

读了余华的《十八岁出门远行》之后,开始对余华有点产生兴趣。课间同学还不停的讨论着。不知谁说他的小说《活着》很有味道,太好看了。于是我抱着一丝好奇借了这本书。10月5号下午,本着无聊便看了起来,谁知道一看就是一下午,知道把它看玩。

《活着》是一个名叫福贵的老人用一天时间对其一生苦难的叙述。在近四十年里,他经受了人间的很多苦难,面临了与一家四代人的生离死别,他本应该死掉,可他活着,甚至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正如作者余华自己所说的那样: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不死,让人很是迷惑,可是他活着,有着自己存在的价值,有着自己活着的意义,有着自己的不死。作者只是用了普通的叙述方法,但却有种特殊的渲染效果。越读越有沉重感。而这种沉重感并非故事情节本身所造成的。而是作者用最普通甚至于冰冷的语气去描述不寻常的事情。

而这种沉重以至于难以自拔的感觉就悄悄地潜入我心里。也正因此有人描述说余华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起初,他吸引我的只是福贵的经历,即小说的故事情节。然后是作者的写作风格和特点。直到看到最后,看完了一本书,再回过头来看看作者的简介、别人的评语我又有了新的感觉。

回到本质,我一直在想《活着》的目的何在。仅仅只是为了写小说而写吗。各种人有各种人的说法。有人说他只是为了让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而还又人说: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面对现实的。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可以算作意义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

《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这里。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内容,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小说的最后写到过了xx年,徐福贵和老牛福贵居然都没有死,他们活着。福贵赶着福贵去犁田,在吆喝福贵的时候嘴里也喊着所有死去亲人的名字,好像他们也都是些驾着轭正在埋头犁田的牛。

其实人生就像田地。需要有人来耕作。春天播种自己的苦难,夏天则等待自己的苦难,秋天再慢慢的收获自己的苦难。冬天用苦难去品味自己的苦难。最后等待来年继续播种苦难,直到收获苦难的希望。因为他们就是我们自己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读完这本书,我哭了好几次,泪水打湿了一大片枕巾。第一个让我流泪的地方是有庆给他老师输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地方。多么懂事、可爱的小孩,每天上学前、放学后都去割草放羊,羊就是他的另一半,而且还那么孝顺好学!这不仅让我想起了我的童年生活。我的童年也是和羊一块长大的。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有庆被活活愁死的悲剧呢?我想可能是这个社会现实造成的吧!作为当时的医生,能救活县长夫人是能得到好多好处的,而救不活却可能招来祸患!而一个平常农家孩子的命能值几个钱?臭死了大不了赔几个钱!在他们看来有庆的命就像一只羊、一头猪,用得上已经很好了!这不仅有让我想起了几年前看的一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所以或者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煎熬!但不管怎样,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像富贵一样,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坚强的活着!

活着经典读后感【篇3】

暑假里,我在妈妈的推荐下,读了余华的《活着》。

小说以“我”一位旁听者听一位老人讲述他过去经历的形式展开,老人用平静的口吻讲述了他自己充满悲剧色彩的一生。老人叫富贵,年轻时是一个地主少爷,经常在城里吃喝嫖赌,无所顾忌的胡闹很快让他倾家荡产,变成了一文不值的穷光蛋。他从此一蹶不振,日子越过越穷苦,但厄运总是追随着他的脚步。他的父亲在从老宅迁到茅屋的当天一头栽入了粪坑;为生病的母亲到城里买药时,他自己被抓壮丁,饱尝颠沛流离、飘无定所之苦之后,终于死里逃生,回到了家,但母亲已病故;儿子在一次意外的采血事故中被冷漠的医生夺去了生命;女儿凤霞因为一次高烧,失去了说话的能力终于长大成人却死于了难产;妻子家珍死于软骨病;女婿二喜死于工地的事故;死神连他年仅7岁的外孙苦根都不肯放过。身边的亲人一个一个相继死去,他亲手埋葬了父亲,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四十年后,他仍然活着!并买了一头老牛,取名“福贵”,与它相依为命。

看完后,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着是我,我会不会继续活下去。想起初一时我们学过一“凡是人间的灾难,无论落到谁头上,谁都得受着,而且都受得了。”在这个世界上,的确每天都在发生着灾难。当灾难没有落到我们自己头上时,作为旁观者,我们往往不敢设想这灾难落在自己头上怎么办。但事实上,一旦这种情形发生,你就必须承受,往往也就能够承受。

在我们老家对面有一个老公公,已经风烛残年了。每次我回老家,总能看到他一个人坐在墙角晒太阳,安静平和。妈妈曾告诉我,这个公公苦难的一生,他的父亲在他小时候被抽壮丁就再也没有回来;他的弟弟在刚好成年时因受不了生活的痛苦上吊而死;他有两个儿子两个女儿,小儿子在一次晚自习回家时不慎掉到万苍初中前的溪里淹死了;大儿子儿媳雷雨天气时在野外割麦被电死,留给他们一个10岁的孙子;他的妈妈伤心绝望一病不起,离开了他;后来妻子也因痛风去世。两个女儿远嫁他人,这个公公历经磨难,带大了他的孙子。听完后,我想这简直就是现实版的《活着》,看着祥和的老公公,我肃然起敬。活着,才是道理。活着,才有希望。

记得中国达人秀里的无臂钢琴师刘伟也曾经说过“要么赶紧死,要么精彩的活”,表达了他对生命的深刻感悟。无臂的他16岁学习打字;19岁学习钢琴,一年后通过了七级钢琴考试;22岁挑战吉尼斯世界记录,一分钟打出了233个字母,成为世界用脚打字最快的人;23岁不仅成为中国第一个达人,而且还登上了维也纳金色大厅舞台,让世界见证了中国男孩的奇迹。他还用双脚敲打出来的自述传记《活着已值得庆祝》,诠释了精彩的活着。活着才是硬道理,并且要有尊严地活着、要有价值地活着……

人生在世,活着,才有希望。

活着经典读后感【篇4】

平静的近乎冷酷的笔触,余华用他哲学的思考为我们勾画出了血肉丰盈的福贵;艰难的近乎残忍的人生,福贵用他那杯具的命运向我们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与活着的意义。

鲜红的封皮,一本《活着》,我几乎是哽咽着踏在福贵的人生之路上,每走出一小步,我都能感受到苦难的沉重,感受到泪水的微不足道。空气中处处弥漫着绝望的叹息,精神的支撑似乎随时会被瓦解,会在眨眼间烟消云散。福贵几乎时时身陷生与死的边缘,痛苦的挣扎,忍受着至亲们一个个的离去,在一次次期望的破灭中坚忍不屈的依旧活着。

以往看过一部电视剧《笑着活下去》,很喜欢这个剧名,“笑着”是一种人生态度,“活下去”则是要去践行的生命状态,“笑着活下去”则是以一种乐观的心态去对待生活与实现生命,而这,也就是所谓的人。

很多人之所以在人生中困惑与不安,或许是因为他们把人生复杂化了,活着,其实就是最简单化的人生,也是人生得以实现的基本前提。活着的意义就在于活着本身,它没有额外的喧嚣浮华与功名利禄,它仅仅是生命的延续,是最自然的生存状态,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之后我找回了自信心,找回了面子,有了立足之地,大家对我有了几分羡慕,自然有了表现自我的机会。我的心境如同拥有了一切一样兴奋。庆幸当初我没有做愚蠢事儿啊!

在福贵输光了祖上留下的所有家产时,福贵的母亲这样对他说:“只要活的欢乐,穷也不怕”。是的,有什么可怕的呢活着已经是一种幸福,而能够欢乐的活着,也许就是人生莫大的追求了,其他的虚名浮利都只是身外之物,只是迷乱了双眼的一时虚幻。对于失去了所有亲人的福贵来说,活着是简单的幸福,一步一个脚印,孤零零的走下去。

活着经典读后感【篇5】

夏日午后,一位老人,一头老黄牛,两个进入垂暮的生命将那块古板的田地耕得哗哗翻动,犹如水面上掀起的波浪。活着就好。

从骄奢_逸的纨绔子弟到白发苍苍种田为生的老人,从家庭圆满到身边只有老牛相伴,这几十年到底经历了什么,只有福贵知道。

当人们期待着的一件好东西到来的时候,它往往来的既迟缓又艰难,而且它还附带着一切人们在幻想里没有顾及到的现实的灰尘。“鸡养大了变成鹅,鹅养大了变成羊,羊养大了又变成牛,日子还得好好过下去。”在福贵的眼里未来的日子总是美好充满希望的,可是现实呢,母亲妻子因病而死,儿子为了救女校长抽血抽死了,女儿产后大出血死了,二喜被两排水泥板夹死了,孙子因为吃了过多的豆子活活撑死……悲剧接踵而至,令人无法喘息。幻想在现实中一次又一次的破灭,最终只剩下一头老牛与福贵相依为命。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没有抱怨,只有希望。

如果福贵在年轻的时候能够珍惜他原有的生活,他的一生又会怎样,福贵不知道,我们也不知道……张爱玲曾经说过:“在这个光怪陆离的人间,没有谁可以将日子过的行云流水。但我始终相信,走过平湖烟雨,岁月山河,那些经历劫数、尝遍百味的人,会更加生动而干净。时间永远是旁观者,所有的过程和结果,都需要我们自己承担。”残酷其实是我们宿命的一部分,但残酷和希望从来就是孪生兄弟,生离死别的残酷现实没有将福贵击垮,在大风大浪之后他依旧顽强的活着,为了心中永远不灭的希望。我愿意相信,有一天,福贵会过上好日子。

《活着》本身没有什么华丽的语言,有的只是朴实平淡的自述,一个平凡人物的一生却蕴含着无穷无尽的力量。小说中的每一个人物都让我们感动:始终相信“人只要活的高兴,穷也不怕”的母亲、对福贵不离不弃的家珍、勤劳的凤霞、善良的二喜……生命中最困难的时刻曾经有过他们的陪伴,福贵是幸运的。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生活不易,活着就好。

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了。

两个福贵的脚上都沾满了泥,走去时都微微晃动着身体。笑着,唱着。这日子还得好好过下去……

活着经典读后感【篇6】

《活着》讲述了福贵一生的悲欢,表达了福贵一生的起落盛衰,读它,我们会顿悟活着的更深层次的意义。

人要靠记忆来慰藉,要靠倾诉来释然,要靠平静来概括,要靠回首来彻悟。

悲怆的残阳微弱的呼吸着,无意感染了那一个午后的黄昏,带着些许的惆怅,带着些许的悔悟,带着些许的淡然,福贵讲述了自己的一生。

枯草衰杨,曾为歌舞场。曾经像一部经典被缩成了记忆。年少的福贵是富少,有着刘村人所不能及的生活,享受着他人所不能享的尊宠。人往往在满足和拥有中堕落,福贵也变得焦躁不安了,烟花柳巷像无形的磁场,福贵一步步陷进其中,当他让青楼女子背着穿梭在大街上之时,他不顾一切,包括他妻子的父亲。他也许从未想到此刻的逍遥只是昙花一现,也许他从未感觉到烟花易冷时的凄凉。他不顾娇妻,他忘怀于纸醉金迷的世界。人总是忘乎所以,放浪形骸,当一切浮华都成为过去时,繁华也就悄无声息了,福贵不知道自己正在给自己挖陷阱,这一陷,福贵再也没有出来过。

烟花柳巷太柔情,而***才是富少挥手洒金的地方。福贵比钟爱他的妻子还要钟爱于赌场,天下人熙熙攘攘皆为利,而金钱就是利的实体。赌场上的输赢就像梦一般若真若幻,福贵不知道他正在输掉自己的人生。叹息之余,我感叹人生换位的易,福贵不再是富少了,他的前半生充满了奇幻。当他把家财输地一无所有之时,父亲并没有大打出手,相反他的父亲很平静。其实,人表面的平静是虚伪的,人内心的惊涛骇浪才是真实,福贵父亲的死恰恰给了我们这样的启示。

人一旦被上帝关注,那么他得到的不是垂青,就是遗弃。那一抹悲伤的气氛还未退却,又增加了一份妻离之痛,家珍之父罗鼓声张的接走了女儿,带着福贵未出生的孩子。福贵木讷了,哑然了,没有说一句话。男人一旦犯错就难以让人原谅,男人一旦倾家荡产就少了拥有时的霸气,福贵看着妻子走了,默默耕种着租来的五亩地,他要养活一家人。人往往在容易活的时候不安分地活,而在难以活下去的时候又要竭力地活下去,福贵学会了耕地,看着年迈的老母蹒跚在旁福贵心中也许很痛;看着伶俐的女儿凤霞,福贵也许在狠狠地咒骂自己。我一直认为:亲情是人内心中无形的线,看着亲人为自己所累时,人的自责会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福贵也如此。福贵的人生轨迹从圆滑优美的弧线变的曲曲折折、颠簸不平了,而他在一直竭力的想要好好的活。此时的福贵叫富贵,带有点讽刺性的悲凉,但此时的福贵很真实,很认真的在活着。

人一旦真实得活着,那不真实也变的真实了。正如余华自己说的: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只要活着就有希望,是他带给我们最重要的信息,坚持活着,再苦再难也要活着,因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讲述着一个生命中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藏着些微的却如金子般闪亮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其实,自己的生活别人难以懂,别人的生活自己也不会刻意去懂,在这个时代中,我们都要好好地活着,无需惧怕死亡和时代的局限,只需真实的活在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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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关于《大学》读后感范文1000字汇总3篇


书本教会了我们很多知识和道理。当阅读了作者的作品之后,大家都会新的见解,读后感是对阅读作品后,写出最真实的想法。你是否对写一篇作品读后感不知从何落笔?编辑陆续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大学》读后感范文,欢迎大家阅读收藏,分享给身边的人!

关于《大学》读后感范文【篇1】

“成功的花/人们只惊羡她现时的明艳/然而当初它的芽儿/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雨。”——冰心

当我读完《我的苦难,我的大学》这本书时,我深深地舒了口气,泪水再次溢满眼眶,悄然滑落,这已不知是第几次因赵美萍的遭遇触动内心那根小小心弦。我不知该如何讲述赵美萍传奇的人生经历,也许脑海中突然浮现出的那首冰心的小诗,最适合不过了吧。

《我的苦难,我的大学》这是一本震撼人心、催人奋进的励志之书,是一本挑战苦难人生的纪实佳作,讲述了作者对命运的顽强抗争,最后梦想成真的故事。

巴尔扎克曾经说过“不幸,是天才的晋升阶梯,信徒的洗礼之水,弱者的无底深渊。”风雨过后,眼前会是鸥翔鱼游的天水一色;走出荆棘,前面就是铺满鲜花的康庄大道;登上山顶,脚下便是积翠如云的空蒙山色。人生要尽力的度过每一关,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轻言放弃。作者赵美萍做到了,她不仅没放弃,而且实现了人生的华丽转身。出身卑微、家境贫穷、年幼丧父,这些没能阻碍他的茁壮成长。砸石头、服务员、服装流水线女工,这些没能压垮她的顽强意志。她一步步的前进,怀着“一定要出人头地的”坚定信念,终于在大上海走出了属于自己的地盘。处在那样困难的环境,我们很难想象作者赵美萍是以怎样的毅力,怎样的执着,怎样的坚强面对所处的困境。作为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我们,遇到一丁点困难,又是抱怨,又是哭诉,当我们真的面对这种困境时,又会以怎样的姿态面对?是放弃?是逃避?是颓废?还是匆匆了结自己的生命。因此,这就是赵美萍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顽强不屈。

“经历是一笔财富,苦难是一座金矿!”,我敬佩她的顽强拼搏的意志,永不服输的性格,最敬佩的是她那好学求知的精神。在艰苦的打工生涯中,她没有放弃求知的欲望,没有放弃她的挚爱—读书。打工生涯艰辛忙碌,但她仍挤出时间读书考证,生活环境艰难困苦,但她仍执笔耕耘理想种子。作为当代大学生,有衣食无忧的生活环境,有传道授业的老师陪伴,有书香四溢的宝库——图书馆,有优美舒心的校园,有激动人心的各种竞赛,这么多的良好条件,本应看到的是积极向上的面孔,不断进取的学生,如饥似渴的阅读。然而,现在到处都是低头族,电子书已经代替了纸质书。手机通信已经代替了面对面交流,人们开始浮躁,不再静下心来认真做事。其实,当你迷失自己时,想想正在辛苦劳作的父母,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努力?想想身边所提供得良好环境,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学习呢?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演算使人精密,哲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学修辞使人善辩。”既然阅读有那么多好处,我们何乐而不为呢?图书馆是个宝藏,其中珍品等待我们去发现。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们要好好把握现在,利用种种有利条件,去创造属于我们的辉煌明天!

关于《大学》读后感范文【篇2】

有志者,事竟成,那无志者呢?今天,我读了《我的苦难,我的大学》这篇小说,使我对“志”的理解更近了一步。

这篇小说主要写了:主人公赵丽萍从一个农村小丫头,立志要打拼,结果步步高升,成为打工妹,技术员,编辑最后小有名气。

如果说人生是一条路,那么苦难便是这条路上的坎;如果说人生是一袋面,那么苦难便是一个筛子;如果说人生是一条通向成功的大道,那么苦难就是通向成功路的奠基石、

到这里,我不由想起了模范共青团员刘玲。刘玲是北京五十五中的学生,七年前,她患了骨癌,左腿胫骨被烤成“木炭”,钻心的疼痛是她夜不成寐,但她仍乐观向上。她趁同学们不在时为大家做贡献。老师同学心疼她,但她仍然这样去做。住院时,她碰到一个病友,因无药可救而乱叫。她走过去,为那阿姨唱了支歌,歌声感动了不少的人,其中就包括那位阿姨。她自知自己已无法扭转病势,但仍手不离书,生怕丢了功课。

刘玲的事给我们大家都点亮了思维,难道穷人,乡下人。相貌不好的人就干不得大事业吗?比如我,脸上有粉刺,相貌不佳,可相貌不佳又怎样?我还不是活了14年,何况学习成绩也不错。从我小时候,心中就埋下了这样一颗种子:提升实力,让别人看得起自己,用实力挽回自己丢失的尊严。而如今,我实现了,我在初一(2)班立足了,也成功挽回了自己在以前丢失的尊严。可见,人有了志向,无论在哪,努力去做,就能成功。

强者,可以忍辱负重,但就对不能忘记。你在苦难中前进,就是在磨砺中前行。难怪,作者会把苦难比作大学!

关于《大学》读后感范文【篇3】

《我的大学》是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之一,是一部有着深刻教育意义和巨大艺术魅力的作品。高尔基的自传体三部曲是高尔基最卓越的作品之一,也是世界无产阶级文学的宝贵财富。小说以其现实主义写实风格和热情勇敢的生活态度征服了全世界无数读者的心。它问世之后产生了广泛的影响,鼓舞着无数渴望光明和知识的年轻人勇敢前进。作品叙述了少年的“我”怀着上大学的愿望来到喀山,梦想破灭之后,不得不为生存而劳碌奔波,住“大杂院”,卖苦力,与小市民和大学生交朋友。他进入了一所天地广阔的“社会大学”,在那里学到了在有围墙的大学里学不到的知识,经过痛苦的思想探索,终于成长为一个革命知识分子。《我的大学》至今仍受到读者的热烈欢迎,激励了几代人从高尔基的作品中汲取追求光明的勇气和信念。

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读了《我的大学》这部文学作品后,我深有感触。这本书不仅让我了解了主人公青年时代的生活及命运,而且还向我们展现了世纪之交广阔的时代背景下一代人的成长历程。

基出身贫寒,有着不幸的童年。他捡过破烂,当过学徒和杂工,受尽了欺凌与虐待。就是在这悲惨而又艰苦的生活中,高尔基仍如生命力顽强的小草,艰难的生长并且绽放。我多么渴望像高尔基那样,做一棵“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小草啊!多么渴望像他那样,到知识的海洋中去遨游。同高尔基相比,我真是羞愧万分。平时在学习中遇到一点挫折我就难以面对,甚至会半途而废。

主人公那种强烈的读书欲望以及顽强的学习精神,使我想到了自己:家中厚厚的书,却让它们闲着,难道是“书非借不能读?”不,自以为知识已经很丰富了,可恰恰相反,不是说“学无止境”吗?难道只有在逆境中才能更好地成长?不,当我读完这本书后,才真正明白:“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道理;才真正体会到只有勤奋学习,长大后才能有所作为

过程不是像白杨一样由时间直直地拉离地面,也不像瀑布一样清清爽爽地径奔幽深的潭底。如果说人的思维是草,那么,成长就是这株草的幼芽在时间与空间里蜿蜒招展的结晶。成长在短时期内真的不具有有机性和完整性,尽管理想是牵引成长的一条线,它存在,但不清晰,甚至辽远而迷茫,有好多闪光的片段散落在这条线之外。只有当回首时,在得与失、喜与忧的反复回味中,我们才会真真切切地听到自己拔节的声响,仿佛一条绳子自然而然地拉直。

这部书是1923年完成的,此时作者已55岁。对于一个投身革命且年过半百的人,用笔真切地再现少年时代的生活,他笔下流出的全是记忆的精华,含着倔强而又谦诚率真充满智慧的气度。我一遍又一遍地阅读,心总被某种东西激荡着,思维的火花一次比一次闪亮,我不能抑制自己,我要留住这些火花——这些成长的箴言。《我的大学》——我的大学!在上大学之初接触了这部书,然后能再大学的实际生活里反复地体会其中的意味。

《经典常谈》的读后感1000字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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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作品的读后感模板是什么样的呢?读一本书,我们的心中肯定是有一些感触的,读后感包含着书里精湛的思想。读后感大全小编收集并整理了“《经典常谈》的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经典常谈》的读后感 篇1

朱自清这部书所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传统的四书五经,十三经等着作。囊括了经,史,子,集四部的一些最广为流传,最为经典的着作。在朱自清的这本书的书目编排顺序上依次是:说文解字,周易,尚书,诗经,三礼,春秋三传,四书,战国策,史记汉书,诸子,辞赋,诗第,文第。书中自序中说各篇的排列按照传统的经史子集的顺序,并按照传统的已经将小学书放在最前头。所以这样一个比较循序渐进的次序也让读者能更好地来理解该书的宗旨。朱先生也说,要读懂这些书,特别是经,史,子,集就必须先从理解字义开始,所以他选择把《说文解字》放在第一位,真可谓是用心良苦。

纵观通篇,朱自清不但对每一本着作都做了精辟的解释,并且在对某些着作的阐述上也加有了他自己的一些认识。比如在《礼》第五中,朱先生说道:天生万物,是个很古的信仰,但最普遍的还是祖先的信仰,直到我们这个时代,这个信仰还是很有力的,但大部分可以说是风俗习惯,这些风俗习惯有一些也可以说是生活的艺术。在《尚书》中,朱自清对几千年来关于《尚书》的真伪也做了自己的考证,确定伏生的《尚书》为最原始的真本,但即便如此,朱先生还是建议我们对这29篇要分别看,因为中间也有一些文章是战国时人托古之作。所以,这样严谨的态度也恰恰可以为一些刚接触这些着作,或者即将接触这些着作的人提供了一个更为客观、更为辩证地来了解、认识这些着作的渠道。

朱自清的这本书虽然称作为经典常谈,但在我看来其实这本书不仅仅是单纯意义上的经典常谈,更深远地来看,其实还包含着经典导读这更深一层次的含义。众所周知,在国际化程度不断地深入每个人生活时,我们的生活也充斥着许多新生文化,以至于年轻一代对我们华夏文化的关注越来越少,面对日益增多的泊来文化,已经很少在有家庭再给孩子接受传统教育了。所以能以这样的方式来为我们的古代文化做一个诠释、代言,一定程度上也能让我们的华夏文化得以更好地流传。

《经典常谈》的读后感 篇2

最近我读了朱自清先生撰写的《经典常谈》一书,朱先生离开我们已有62年了,他作为我国现代作家以及他的优秀的散文作品《背影》、《荷塘月色》等永垂在我的心中。看了这本书,就觉得书中字里行间都闪现出他那种嚼饭哺人的孜孜不倦的精神,使人对其追怀不已,并为其只有50岁的生命而惋惜。

作者在书的序言中阐述了何谓经典,经典就是我国的传统文化遗产由中国文字记载下来的东西。然后说明经典都包括哪些书籍,这些书籍共有十三种。这十三种书籍的作者,产生的原因,书的内容,及该书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分别逐一地作了介绍,这种夹叙夹议的过程就构成了全书的内容。这本书既可以看做是散文集,又可以看做是教科书,因为朱先生在书的序言里说,经典训练是中等以上教育里的必要项目之一。他的这一主张得到当时教育部的认可和教育界许多人士的赞同。

如果把接触经典的人比作游客,那么朱先生很像一位向导。当游客想要参观一个岩洞时,他先在洞外给讲说一番,让游者心里有个数,不至于进了洞去感到迷糊。他可真是个好向导,自己在里面摸熟了,知道岩洞的成因和演变,能按真际讲说,绝不会说这儿是二龙戏珠;那儿是八仙过海,是某高士,某仙人塑造的,求真而并非猎奇的游客自然欢迎这样的向导。

《经典常谈》的读后感 篇3

“经典名著”就是我们中小学生必不可少的一门课程,这是我第一次接触,虽然之前也看过,但是真正接触的时候,却还是感觉有太多东西要去看的,以前都不明白,但是经过一个假期的努力,以前的一些看起来不是那么简单的。

“经典名著”就是我们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之一。这些财富都是我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精华,这些财富也是我们中华民族的宝贵精神财富之所在。

读了《经典常谈》之后觉得这门课很有意思,这门课不仅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一种升华,也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一种传承。《经典常谈》是中华传统文化精华的一个展示,它让我们了解到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深刻内涵,也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读完这本书,我对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有了更深的理解,也让我们了解到中国传统文化是我们现在的主要精华,我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不仅是中华民族的精华之宝,也是我们今后的人生道路上的精华。

《经典常谈》的读后感 篇4

皓首穷经典,青灯书常谈——朱自清的《经典常谈》读后感2000字:

脑子和书都是好东西,脑子是天生的,经不起折腾,书是别人写的,总归是该拿来多读。我读书有个习惯,有趣的书大多坐着读,一口气读完,腰不酸腿不疼还特有劲。而不有趣的书我得躺着读,读着读着也许就困了,刚好把书和被子一起盖上。机缘巧合或者不巧,朱自清先生的一本《经典常谈》落入了我床头的待读书堆里。大概是出于对书名的理解不够透彻,亦或是心中遗留着求学时对“熟读并背诵全文”的敬畏,一直到很久以后我才打开这本书。然而刚刚翻过序,我就被“仓颉泄露了天机,却将人教坏了”这样的句子吸引,之后便像瘾君子吃到久违的鸦片一样,一口气把它读完——并且读完后发现自己是坐着的。

以上便是这篇读后感的由来了。

但凡是读后感,写的人总是会例行公事一般地介绍一下作者,一来显得做学问严谨有序,二来可以表一表对著作版权的尊重,三来——三来不可明说,要是作者生平颠沛起伏又多风流往事,还能加上一两段纪实描写,不仅能吸引那些喜好八卦但不知《周易》的读者,无形中还能起到凑篇幅的妙用。

依我浅薄的阅历,大体上人们说起朱自清先生,往往都会说到《荷塘月色》和他那背影苍老的父亲,就好像一说起鲁迅,则都说《狂人日记》和他那会使钢叉的好哥们闰土,一说起钱钟书,则都说《围城》和他那很会写书的夫人。思之原因也非常朴素——他们都是中小学教材上的红人,他们所作的那些课文大多数人没背过也抄过,没抄过也读过,没读过也听语文老师苦口婆心地拿着考卷讲解过。至于《且介亭杂文》《管锥编》《人·兽·鬼》这些有趣的书集,自然是读者甚少也不被“流行”的,这便是我们过去教育的风格。

朱自清先生著这本《经典常谈》,也许正是认识到了在他那个时代,我们过去的教育在某一个方向有所缺失,或者太超前,或者太落后——总之不在中间。朱先生在序里说:“经典训练的价值不在实用,而在文化。”这句话放在哪个时代都是受用的。不论是学生还是学者,平民还是教授,在求知的路上,人们总会错过一些,迷失一些。而这本《经典常谈》,正是引导那迷途之人,迷茫之人,去“见识经典一番”的指明灯。

《经典常谈》可以算是一部“指南”,朱先生将中国古典文化中的精粹一一梳理成篇,仿佛列了一个书单。而他对这份指南的度把握得也非常耐人寻味。论《尚书》,他不征引这部被称为“中国最古的记言历史”的古典中的人言,却不惜笔墨地叙述《尚书》流传的曲折,探究今古文之争的渊源,让人不禁好奇,是怎样的一部《尚书》,能在千百年里演绎出如此惊心动魄的史迹。谈《史记》,他也不拿那些流传千古的列传本纪说事,却讲太史公一生如何坎坷,如何发愤,如何终成一家之言,在史记的大身影下画出了司马迁的小身影——他和《史记》一样伟大。这也让读者不禁想去窥一窥那部“无韵之离骚”的华彩。

朱先生无疑是很懂人心的,他的这部《经典常谈》,虽为“指南”,却只告诉你南方很有趣,而不告诉你南方的具体模样。他只跟读者介绍经典,却不把经典直接搬出来给读者看,既保留了原著的神秘,又从更立体的角度推广了那些著作,引导更多的读者去向往经典,去研读经典,足见其用心之良苦,笔力之精道。在读完《经典常谈》后,我就去把书柜里积灰了的那套《史记》重新翻了出来。很久以前对它只是粗粗略读,如今我依着朱先生所说,去书中品读那些作者对“天道的无常,世道的无常”有感而发的抑扬之辞,体会到了过去未曾感悟到的、历史之外的情韵。“经典训练的价值不在实用,而在文化。”我想我所体会到的那种意外的情韵,也许正是朱先生所指文化里的一部分。经典不仅是学术的,历史的,它更是人文的,智慧的,是一个民族的情怀。

朱先生是作家,也是诗人,更是一名学者,他对经典的理解,以及在著书时的考究都非常严谨。因此对于这本《经典常谈》,我觉得光拜读是不够的,拜读完了还要百度——去找寻那些原著篇章、青史典故细细品味。书中提到的《四书》《五经》《战国策》《史记》《汉书》等典籍,任何一部都是常人穷毕生之力也难以研读透彻的。一叶可障目,一叶亦可知秋。朱先生敢于编撰这样一本《经典常谈》,足见其博览群书,学富五车的底气,也能让人感受到他对国学、对中华文化的一种坚持和珍爱,实乃学者典范,让我十分敬佩。

在这样一部充满“学术”气息的著作中,朱先生的文笔还时不时地透露出一种智慧和幽默。不像钱钟书式的机智戏谑、讽刺辛辣,朱先生的幽默平缓轻松,又通俗有趣。他在《战国策》里写到苏秦连横失败,“妻子、嫂嫂、父母,都瞧不起他”,他发奋努力,夜里读书“倦了要睡,用锥子扎大腿,血流到脚上”,后来合纵功成,“父母郊迎三十里,妻子低头,嫂嫂爬在地下谢罪。”在朱先生笔下,寥寥数行就把“引锥刺股”的故事讲得通俗易懂,妙趣横生。他写屈原著《离骚》,因为屈原“是个富于感情的人”,悲愤而发,“东一句,西一句,天上一句,地下一句”,“就像人在疲倦或痛苦的时候,叫‘妈呀!’‘天哪!’一样;心里乱极了,闷极了,透一口气,自然是顾不到甚么组织的。”也是几句俏皮易懂的话语,就把《离骚》的韵律特点和屈原的感性形象丰满地展示了出来。书中类似的桥段还有许多。如今《百家讲坛》栏目中红极一时的易中天、王立群等教授都以平民视角、通俗风趣的方式来谈历史、谈文化、谈学术,朱先生早在几十年前就已经在自己的书中开展了,我对先生的这份敬佩之情不禁又加十分,达到了二十分。

《经典常谈》是一部有趣、丰满的书,它讲历史,讲古人,讲文化,它是“常谈”而不是“长谈”,不啰嗦也不说教,只是告诉你,那边放着一些书,它们很老,很旧,里面沉淀着许多东西,欢迎你去看。

皓首穷经典,青灯书常谈。在读《经典常谈》的那个夜晚,我仿佛看到一位学者,他伏在案前,耐着性子,把那些宏伟而磅礴的羁绊,一笔一划地写到纸上。他单薄的身形摇曳在光里,那仿佛是巨人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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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常谈》的读后感 篇5

这个暑假我读完了朱自清先生的《经典常谈》一书,该书主要介绍了我国古代文学的基本知识,囊括了朱自清先生对于例如四书五经等一系列诸子百家作品的独到见解,可谓是国学入门书,让我深有感触。

朱自清先生的这本书的书目编排顺序上依次是:说文解字,周易,尚书,诗经,三礼,春秋三传,四书,战国策,史记汉书,诸子,辞赋,诗,文。书中自序中说各篇的排列按照传统的经史子集的顺序,并按照传统的已经将小学书放在最前头。所以这样一个比较循序渐进的次序也让读者能更好地来理解该书的宗旨。朱先生也说,要读懂这些书,特别是经,史,子,集就必须先从理解字义开始,所以他选择把《说文解字》放在第一位,真可谓是用心良苦。

通观整本书,朱自清先生不仅对于每一部着作都做了精辟的解释,其中更包含了他自己独到的见解。

《经典常谈》的读后感 篇6

最近我读了朱自清先生撰写的《经典常谈》一书,朱先生离开我们已有62年了,他作为我国现代作家以及他的优秀的散文作品《背影》、《荷塘月色》等永垂在我的心中。看了这本书,就觉得书中字里行间都闪现出他那种嚼饭哺人的孜孜不倦的精神,使人对其追怀不已,并为其只有50岁的生命而惋惜。

作者在书的序言中阐述了何谓经典,经典就是我国的传统文化遗产由中国文字记载下来的东西。然后说明经典都包括哪些书籍,这些书籍共有十三种。这十三种书籍的作者,产生的原因,书的内容,及该书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分别逐一地作了介绍,这种夹叙夹议的过程就构成了全书的内容。这本书既可以看做是散文集,又可以看做是教科书,因为朱先生在书的序言里说,经典训练是中等以上教育里的必要项目之一。他的这一主张得到当时教育部的认可和教育界许多人士的赞同。

如果把接触经典的人比作游客,那么朱先生很像一位向导。当游客想要参观一个岩洞时,他先在洞外给讲说一番,让游者心里有个数,不至于进了洞去感到迷糊。他可真是个好向导,自己在里面摸熟了,知道岩洞的成因和演变,能按真际讲说,绝不会说这儿是二龙戏珠;那儿是八仙过海,是某高士,某仙人塑造的,求真而并非猎奇的游客自然欢迎这样的向导。

相传中国文字是黄帝的史官叫仓颉造的。见地上印有兽蹄和鳥爪的痕迹有了灵感,开始造字。仓颉泄露了天机,却将人教坏了。所以他造字的时候,“天雨粟。鬼夜哭。”人有了文字,会变机灵,会争着去做那些容易赚钱的商人,辛辛苦苦去种地的人变少了。天怕人不够吃的,所以降下米来让他们存着救急。鬼也害怕这些机灵人用文字制他们,所以夜里嚎哭;文字原是有巫术作用的。但此传说是在战国末期才有的,那时的`人并不都相信;如《易》和《系辞》里就只说文字是“后世圣人”造出来的。这“后世圣人”不止一人,是许多人。文字不断地在演变,说是一人独创,是万不可能的。识字是教育的初步。《周礼》《保氏》说贵族子弟八岁入小学,先生教他们识字。秦以前字体非常庞杂,贵族子弟所学的,大约只是官书罢了。秦始皇统一了文字,小篆成了国书,别体渐渐淘汰,识字便简易多了。

始皇为了统一文字,教李斯作了《仓颉篇》七章,赵高作了《爱历篇》六章,胡母敬作了《博学篇》七章。但字体以当时通用的小篆为准,便于原来的籀文略有不同。汉初,教书先生将这三篇合为一书,单称《仓颉篇》秦代的三种字书都不传了。

东汉和帝时,有个许慎,做了一部《说文解字》。这是划时代的字书,囊括了历代的各种书体,他保存了小篆和晚周文字,让后人可以朔源沿流。研究文字的形音义的,以前叫小学,现在叫文字学。从前的学问限于经典,所以说研究学问必须从小学入手,即从文字学入手。

造字和用字有六个条例,称为六书。一是象形;二是指事;三是会意;四是形声;五是转注;六是假借。详略。

汉字从秦代开始演变成各种书体,真(正、楷),行,草,隶,篆书体的来历及发展。

就从这第一课的内容来看,应该说很丰富的了。从文字的产生,发展。文字的构成,各种字体的演变。介绍得一清二楚,有关的传说故事讲得生动活泼,好像就在眼前。从这本七万七千字的书中看出作家的知识之渊博,文笔之圆熟,真令人叹服。读了这本书之后,那句开卷有益的成语应验了。我感到受益匪浅:对于我们祖先留下的文化遗产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更加清楚地了解了何谓经典及这些经典的来源发展及其对社会的影响。朱先生那个时代可能还没有古为今用一词,但他写这本书的初衷还是为了倡导国民继承祖先为我们留下的文化遗产,提高国民的文化素质。因此朱先生把这本书命名为《经典常谈》,既然是常谈,就是说我们不能忘记这些经典,也就是说,无论什么时候学习这些经典都是有用途的。

《经典常谈》的读后感 篇7

最近读了朱自清先生的《经典常谈》一书,自朱自清先生逝世已六十余年年,看了这本书,书中字里行间都闪现出他嚼饭哺人孜孜不倦的精神,使人追怀不已,并为其短暂的生命而惋惜。

书中从普及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目的出发,对《说文解字》、《周易》、《尚书》、《诗经》、三《礼》、《春秋》、三传、《国语》、《大学》、《中庸》、《论语》、《孟子》等十多种中华文化经典和诸子百家思想,以及诗、文、赋等文学体裁进行了深入浅出的介绍和分析,为广大青年解读中华文化经典开启门径。语言简洁明快,把握精髓,是难得的导读精品。

作者在书的序言中阐述了何谓经典,经典就是我国的传统文化遗产由中国文字记载下来的东西。然后说明经典都包括哪些书籍,这些书籍共有十三种。这十三种书籍的作者,产生的原因,书的内容,及该书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分别逐一地作了介绍,这种夹叙夹议的过程就构成了全书的内容。这本书既可以看做是散文集,又可以看做是教科书,因为朱先生在书的序言里说,经典训练是中等以上教育里的必要项目之一。他的这一主张得到当时教育部的认可和教育界许多人士的赞同。

《经典常谈》的读后感 篇8

厚积薄发方见识深——读朱自清的《经典常谈》有感1500字:

浩瀚的书海一直延展至天际,终于凝缩成一个点。在宇宙般无垠的书海中求索、吸收、消化,萃取精华凝成一本书,那就是我正捧在手心里的《经典常谈》。这巨大的工程,全凭一个人的努力来完成。这伟大的工程师,就是朱自清先生。

人有如沧海一粟,但集天地之精华。《经典常谈》亦如灵气的人一般,乃浩瀚书海中的一颗璀璨明珠。

《经典常谈》以通俗流畅的文字,按历史发展的脉络梳理了从仓颉造字开始到《周易》《诗经》《春秋》、四书五经、诗、辞、文、赋的经典内容,为读者提供通览国学精华的指南。其中所呈现的内容,有我曾用心通读过的,有偶尔翻阅未曾细细品味的,还有从未涉猎的。朱先生在文中提到,担心一些人以为读了这本书就不必再读书中所罗列的原著了。我倒觉得这种担心大可不必。因为正如本书作者的写作宗旨——使经典普及于一般人。

人们若想从经典中汲取一定的营养,对此有个大概的了解,那么此书已将各类经典之精髓一一呈现,读之自然受益匪浅;若是国学的一般爱好者,正能从此书中得些经验,激发一探原著的兴趣——我对其中一些已经粗略读过的著作又提起了再读的兴致,而某部尚未接触过的则已然排入我的读书计划之内,这也应当是作者的初衷之一吧;若要对其中某些或是所有的经典内容进行研究的,那此书则更能助力研究人员,使其易于把握方向、紧扣主题,无论是研究前的热身、研究过程中的比对,还是研究即将出成果时的总结,都值得借鉴。由此可见,朱先生研究国学经典而凝成的这本精华巨著,对不同层面不同需求的人都会大有助益,真乃善莫大焉!

在《经典常谈》的阅读过程中,我不仅常被朱先生的研究精神、独到见解所感动,也不时为书中所介绍的一些经典作品的成书过程以及精彩内容所打动。司马迁因受李陵案牵连,在遭受污及先人、见笑亲友的宫刑之后,忍辱负重,继承先业,综括三千多年君臣士庶的行事,“合一炉而冶之”,历时十四年之久,终于写就一部大书——《史记》,“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为了完成先父遗志,为了体现自身价值,司马迁不轻言放弃,甘愿忍受屈辱,让自己死得其所,“重于泰山”,其中的艰辛困苦有谁知!

从朱先生的介绍中得知,“四书”(《大学》《中庸》《论语》《孟子》)为古人统一的标准的小学教科书。那时先生不讲解,只让学生背,不但背正文,而且得背朱熹的小注。只要囫囵吞枣地念,囫囵吞枣地背;不懂不要紧,将来用得着,自然会懂的。这不无科学道理,脑神经科学研究表明,孩子的小学阶段即6到13岁,正是人记忆力的黄金时期。在这个阶段选择古代圣贤的智能精华,进行经典诵读,加强知识积累,将经典内容存入大脑记忆,会烙印在潜意识里,会受到经典的潜移默化,能陶冶性情,使心性向善、向上。朱子认为,人有人心和道心,人心是私欲,道心是天理。人该修养道心,克制人心,这是心法。朱子教人读“四书”,为的是成人。滋养心根,学会做人,才能更好地做事。作为小学教师,我们从先贤身上所获得的何止是知识,所感受的何止是人格魅力,更有一些永不过时的观念和方法。读《经典常谈》,所获是多角度多方面的。

另外,本书的附录《唐诗三百首》指导大概,在全书中也占了相当重的分量。朱先生以自己的博学多才,为我们一一呈现了泱泱诗海中的精华所在,如平仄押韵的诗歌创作方法,用典的优劣,唐代著名诗人的艺术风格、代表作,以及一些典型诗作的创作背景、意义、与相关作品的对比等等等等。这些,对提升我们小学语文教师的文学素养、教学能力都有着很大的帮助。

读过《经典常谈》,掩卷之余,感慨良多。朱先生潜心研究的治学精神,为当代所稀缺;朱先生厚积薄发的学者风范,为我辈所景仰。愿你我在朱先生这位“资深导游”的引领下,能畅游经典之胜境,汲古代圣贤之智慧,为我所用,为今所用。

《经典常谈》的读后感 篇9

读完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它不仅仅是所谓的经典常谈,更是一本对于经典着作的导读。

纵观世界,现在全球一体化已经深入我们的内心,世界市场也已经初具规模,在我们的生活中,充斥着各种新的文化,作为新时代的我们,已经越来越少的在关注我国的传统文化,越来越少的家庭会给自己的孩子接受最传统的教育,越来越少的孩子了解我国古代还有如此精妙的作品,当然这也包括我自己。在读《经典常谈》这本书之前,我只知道我国古代有一段时期百家争鸣那段时期出现了大量的优秀作品,但我并不了解它们,直到我读了这本书我才知道,我国古代的作品,是我国历史上最璀璨,也是留给我们最宝贵的一笔财富。

虽然,我们目前无法改变这些我国的传统文化正在走向没落的现状,但我相信就目前而言经典是不会消失的。如果我把经典比作一个景点,那么这一景点一定需要一个向导,而朱自清先生的这一本书正好充当了这一角色,他在这本书中详细介绍了何谓经典,更介绍了这些经典可以流传千古的原因,在这本夹叙夹议的书中,我了解了我国古代经典的博大精深。

《经典常谈》的读后感 篇10

今天在我家的书店买书,书的封面还是那么的醒目。我看过之后,真的很感动。我的妈妈告诉我,《经典常谈》读了两遍,其中一遍是一本《经典常谈》,一本是《论语》。

《论语》一书是孔子的弟子、弟子和弟子共同成长的故事,它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论述了孔子的仁爱和学习的基本原则。

孔子的《论语》一书,是儒家学派中的经典之作,它有着许多的经典,它的内容十分的丰富多彩,包括论语、孟子、三国、天书等等,其中论语包括了孔子思想、学说、伦理、伦理和道德等五方面内容。论语的内容十分的丰富多彩,包括了孔子教学等方面的内容,包括了孔子治学思想、学说和教学思想的传播、道德理念的渗透、思想精髓的培养、思想理念的形成、教学方法的创新及教育的创新等内容。

在论语中孔子提出了孔子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三思而后行。这些话,说的是孔子是非常有道理的。孔子在学习的第一个阶段,就提出了学而不厌的学说。这个学说中,孔子的学说,不仅是孔子对学生的传授,而且包括自己的学识、能力、修养、性格都有自己独特的看法,这是我们中国古代的经典之作。在论语中孔子提出的“不求甚解,但求精于圣人”,就是说,孔子的论语中,孔子提出的“不求甚解,但求精于圣人”,并用他的学说,提出了“知不足而改之,知困而奋,不患难而上学”等学的真理。这些学说中,孔子提出的“不患难而进取,知难而上进”,不仅是对孔子的学说提出的,更是对我们中国现代的经典之作出的最大的批判。

读了《论语》的书,我们可以看到孔子的学识、修养、性格都是值得我们去学习借鉴的,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也要向孔子学习,不要再去做一些别的什么事情了。

经典常谈的阅读心得1000字汇总


读后感大全精选栏目推选:“经典常谈阅读心得”。

经典常谈的阅读心得(篇1)

一份来自作家榜的礼物又一次载着它独一无二的光华,如片片樱花飘落,绚烂美丽,曾经的《瓦尔登湖》、《老人与海》、《浮生六记》、《儒林外史》……带来的经典阅读让人手不释卷,在富有哲理的感动中领悟笔者内在的灵魂。

我与作家榜的又一次约会中遇见了童年的美好记忆,那遥远却永远熟记心间的美丽文字,曾经牵动了多少少年未泯的童心,随着年龄的增长未曾忘却些许,大约永远不会随着岁月的年轮褪色稍许,永葆着其灼灼如华的“青春”。

花枝招展的春天,云蒸霞蔚的花团锦簇,“吹面不寒杨柳风”。月光如水的夏夜里静静走过的荷塘月色,莲叶田田,一首《采莲赋》吟诵出一个热闹风流的季节,“夏始春余,叶嫩花初,恐沾裳而浅笑,畏倾船而敛裾。”还有那借着笔者晶莹的泪光,看见的那抹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匆匆一瞥间便能泪盈于睫。

然而这次的文章不同于记忆深处的瑰丽文字,处处透出笔者深沉的文学功底,博览群书之后的深思熟虑、信手拈来。将晦涩难懂的古文经典娓娓道来,由中国汉字的源头说起,甲骨文以及象形文字的发明有其深远的意义和影响,古人的聪慧以其绝无仅有的文字方式衍生出了炎黄一族,子孙生生世世、代代相传将这种文字发扬光大,易经、尚书、诗经、三礼、春秋、战国……源源不绝的古籍流传至今,不愧为人间文化瑰宝,其间的精神、人文熠熠生辉,而由朱自清先生引经据典地解读出来令人豁然开朗,让文字在心田流转、在笔下徜徉是何等的惬意。

《诗经》作为千年之前朗朗上口的民间流传,“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亘古绵长的悠远直入人心,有着田园的纯净甜美、直抒胸臆的坦诚不做作。而孔子时代,断章取义,演绎为做学问做人的道理,将一首首朴素纯美的诗歌升华到另一个高度,“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原本比喻美玉如华,却用来引导学生做学问要斟酌推敲、锲而不舍。

《史记》作为司马迁的呕心力作,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恢弘庞大,列二十四史之首。“自出机杼,创立规模,驾驭各种史料,”司马迁贯穿经传,集百家杂语,成一家之言,“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善叙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

书生的酸气,似乎由来已久,因了才气而自命清高者,古今芸芸。司马迁的耿直招致酷刑,余生致力于奋笔疾书,字里行间悲戚之心可见一斑。“纤云四卷天无河,清风吹空月舒波。沙平水息声影绝,一杯相属君当歌。君歌声酸辞且苦,不能听终泪如雨。”韩愈感同身受,被贬的壮志未酬,千山暮雪,抚节悲歌,偏映却孤单影只。“丞相祠堂何处寻?锦官城外柏森森。映阶碧草自春色,隔叶黄鹂空好音。三顾频烦天下计,两朝开济老臣心。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杜甫有感而发,空怀“致君尧舜”的政治理想,但仕途坎坷,一腔热血无处洒,心内泪涟涟。

“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也;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也。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朱自清原名自华,取自苏东坡的“腹有诗书气自华。”而其一生才气逼人,直如其名。且“文如其人,风华从朴素出来,幽默从忠厚出来,腴厚从平淡出来。”绝代风华,两袖清风,一处闲愁,淡泊一生。“扶眼繁花尽,临醉入清风。”

经典常谈的阅读心得(篇2)

《经典常谈 文艺十六讲》选取的是朱自清先生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有关经典古文丛书介绍和文艺杂谈的一些短篇。朱自清,原名自华,号秋实,后改名自清,字佩弦。原籍浙江绍兴,出生于江苏省东海县,后随祖父、父亲定居扬州。1919年开始发表诗歌,出版过多部散文集、诗集和杂文集。自幼继承父辈的家学渊源,积极参加新文学运动,在社会动荡时期,又写就了不少杂文,针砭时事。他不仅是是中国近代的散文家、诗人,也是一位以笔为武器的民主战士。 他也研究古典文学,以认真严谨的态度从事教学和文学研究,曾与叶圣陶合著《国文教学》等书。

作为一名普通读者,我对他最熟悉的作品还是散文,例如语文教材中选编的《背影》《荷塘月色》片段,他的文字清丽隽永,善于融情入景即景抒情,情感真挚而朴实自然,意蕴悠长,令人回味不止。朱自清喜爱古典诗词,对古典诗词非常熟悉。他写散文时能信手拈来使诗词的意境与散文的意境融为一体在散文中创造诗情画意的境界。在《诗的语言》一篇中,他就提出“普通人多以为诗是特别的东西,诗人也是特别的人。于是总是觉得诗是难懂的,对它采取干脆不理的态度,这实在是诗的一种损失。其实,诗不过是一种语言,精粹的语言。”这段话结开了我一直以为对诗的误解,总以为诗相比较小说、散文等其他文体,是难以理解的,因此总是敬而远之。但朱自清认为诗与文并无明显的分界,“散文中有时有诗。诗中有时也有散文。”同理,文学中的美亦无定论,不仅诗要美,文也要美,都因时代而定。他的散文就体现了诗词之美,既有韵律之美,也蕴含了丰富的情感。

他是新文化运动的有力支持和参与者,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十九世纪二十世纪之交是个新时代,新时代带来了新文化,产生了不同于士大夫阶层的知识阶级。在《论雅俗共赏》中,追溯了雅俗共赏的渊源,以前的文学欣赏和创作主要是文人雅客的事情,但自唐朝安史之乱以后,门第垮台打破了社会等级的固化,“士”和“民”之间的流通多了起来,宋代印刷术的发达,士人和学校的增多,都促使文化的普及高于以前的朝代。语录、传奇的流传大概起于民间,使得古文和诗都逐渐走上雅俗共赏之路,传统文化的变迁贴近了普罗大众。到了近代,这种改变愈加明显,白话文的提倡,以前不上士大夫台面的词曲和小说戏剧都有了正经地位,欧化的新艺术等,都涌入了几千年文化的古国。对此我们的态度是,不仅要雅俗共赏,更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关于学习了解文学的方法,在《论百读不厌》里略有涉及。他提出“经典文字简短,意思深长,要多读,熟读,仔细玩味,才能了解和体会。”古人有云:“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这个建议时至今日,仍极有价值。在这个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时代,文化也有了速食快餐的倾向,微信、网络里的碎片化信息瓦解了人们阅读长篇文学作品的耐心,各种平台的领读人带着大家分段分篇提纲要领般地阅读书籍,阅读与文学鉴赏成为一门交易,只要能够快速得到其中的知识即可,不再求精求实,不再花费大段时间一点点自我领悟。个人觉得有些遗憾。因为流传下来的经典作品经历了时间和不同阅读者的锤炼,需要花费时间沉静下来慢慢阅读,逐字领会。在序言里,朱自清还提到了经典训练的必要性,“经典训练的价值不在实用,而在文化。”。自近代白话文逐渐兴起后,对于古典文化的侧重就减少了,虽然现在开始提倡读诗词,重温经典,但一般大众对于古典书籍的了解寥寥。在经典常谈中,朱自清对于《说文解字》、《周易》、《四书》、《春秋》等古典作品进行了讲解,追本溯源他们的历史和经典意义,文章深入浅出,考据行文严谨,易于理解。无论是成人,或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都可以按图索骥,通过文章里的介绍,选取自己感兴趣的经典,进行深入的阅读。正如他所说,希望读者把本书当作一只船,航到经典的海里去。

经典常谈的阅读心得(篇3)

说起来凑巧,前段时间我刚考完《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以及《现代汉语》这两门课。

看完这本书,真的好像是对我的这两门功课的深入了解以及巩固。

这本书,主要分两部分,第一部分,就是经典常谈。

第一部分从普及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目的出发,对《说文解字》、《周易》、《尚书》、《诗经》、三《礼》、《春秋》三传、《国语》、《大学》、《中庸》、《论语》、《孟子》等十多种中华文化经典和诸子百家思想,进行深入浅出的介绍与分析。

按我个人喜好来说,其实我挺喜欢朱自清先生这样夹叙夹议地写经典的。夹叙夹议,不但对每一本著作都做了精辟的解释,并且在对某些著作的阐述上也加有了他自己的一些认识.。这样看起来,会有趣很多,而且也不会枯燥。

朱自清在自序上市这样说的,书中各篇的排列,按照传统的经、史、子、集的顺序,并按照传统的意见将“小学”书放在最前头。各篇的讨论,尽量采择进人新说;这中间并无编撰者自己的创见。所以,他把“说文解字”放在了最前头,从而逐篇解读国学经典。这样办虽然不能教一般人直接亲近经典,却能启发大家的兴趣,吸引大家往国学经典的道路上去。

看完这一部分,你会发现,以前捋不清的一些知识,在作者的整理下,你会有一种豁然开朗而相见恨晚的感觉。讲真,我要是早点看到这本书,说不定我前段时间考的《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就不会这么惊慌了。哈哈。

再来说说,这本书的第二部分,也就是文艺十六讲。第二部,是我最喜欢的一部分。朱自清先生,单独解读了“文学”。

什么是文学,答案有很多,但都不能成为定论,朱自清说,文学的定义得根据文学作品,而作品是随着时代的演变随时代堆积的。因演变而质不同,因堆积而量不同,这种种都不影响到什么是文学上。朱自清先生,用了好几个例子,来阐述他的观点:什么是文学,得靠作品,靠时代说话。

新文化运动初期,胡适先生认为“达意达得好,表情表得妙就是文学”。“明白”是条理清楚,不故意买关子,而“动人”就是具体写法。再说当时的文学型类,注重强调白话诗和小说的地位。白话新诗在当时是没有地位的,而小说在当时也只能占少数地位。所以,这两者要想发展,必须经过斗争,需要和只重古体近诗与骈散文的传统作斗争。

再往后,文学的型类,从新诗和小说到散文,再到杂文。这些都是要有一个过渡时期,以及一定的思想传统斗争的。正因为有了这些的传统斗争,促使那个时期的文学观,更加接近了传统文的意念接近了,从而胡适对文学的观点,又再一次引起了大家的注意。

紧接着,作者又花了一些笔墨,简述了文言文与白话文之争。围绕“如何接受文学遗产”这一个话题,进行铺垫,引出得弄清自己的立场,在弄清古文的立场,才分出那些该保留的,那些该扬弃的观点,不要人云亦云。还有要认清崇拜与欣赏的不同,欣赏是情感的操练,可以增加情感的广度、深度,也可以增加高度。欣赏的对象是直接影响到情感上面的。

然后就是关于了解和欣赏能力训练的讨论。了解和欣赏是中学国文课程中重要的训练过程。字字了解之后,才能到不求甚解的境界。朱自清先生以他三十年的教学经验,结合了自己的创作心得,分别从“雅俗共赏”、“百读不厌”、“歌谣里的重叠”、“诗与幽默”等等篇章,通过这“十六讲”从细节处帮助大家了解文学的由来以及文学的应用、来启发读者进行思考,从而帮助读者吸收经验以及提升个人写作能力。

“词的意义”,“句子的复沓和倒置”,“诗的形式”,“诗的语言”等等,从细节推敲,以小见大,举一反三,妙不可言。看完这一部分,你就会感觉到原来每一个词,每一句话,每一首诗,作者落笔钱都是有讲究的,有目的的,并不是随便写的。读完这一部分,一定会有所收获。

纵观整本书,我的最大感受就是收益匪浅。本书通俗易懂,文章提到的素材很丰富,足见作者的深入了解功力了得。想要了解国学的,不妨可以考虑看一下这一本书。语言简洁明快,把握精髓,是难得的导读精品。怪不得,这本书会被誉为“读书指南和写作指南。”

经典常谈的阅读心得(篇4)

这个寒假我读完了朱自清先生的《经典常谈》一书,《经典常谈》是朱自清先生在20世纪30年代末到40年初代为中学生撰写的一部分。这本书主要介绍了我国古代文化的基本知识,还包括了朱自清先生对四书五经的独有的理解。

朱自清先生的《经典常谈》全书共13篇主要包括《说文解字》,《周易》,《尚书》,《诗经》,《三里》,《春秋三传》,《四书》,《战国策》,《史记汉书》,《诸子》,《辞赋》,《诗》,《文》,还有系统性的介绍了中国古代文学的发展与历史脉络。

朱自清先生的《经典常谈》这本书,内容简洁精辟,语言流畅不仅有高度和深度,更有大众所能接受的广度,还有这是一本写给中学生看的书。所以普及性和通俗性较为强等。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文》因为文字不同,体现出了国家和民族的书面表达方式和思维是不一样的。文字使人们进入有历史记录的文明社会。而且文字是语言的符号是不可缺少的部分。

读完了朱子清先生的这本书后,我更加深入的理解了读经典的意义。读经典不仅仅是要学习知识而是通过阅读古代经典汲取先贤的智慧,丰富自己的精神世界等。

这本书的主题思想是为了给希望读经典的中学生做个向导,指点阅读的门径,让他们面对豪如烟海的古代典籍?至于茫然无措。

这本书对经典的梳理与讲解,不仅通俗流畅,深入浅出,更是白华文通俗流畅的典范,容易激发读者阅读经典的兴趣,从而亲近经典,了解经典。可以说是《经典常谈》是读者概览中国古典文学的不二之选。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如果你们喜欢阅读经典书籍,我向你们推荐这本书希望大家能喜欢。

经典常谈的阅读心得(篇5)

这本小书,虽只是佩弦先生一家之言,不能说没有纰漏、亦不能尽信,但作为一本国学导读,还是相当经典的。细细品味这十三篇文章,愈发感到羞愧。作为一个中国人,对国学的了解竟然只在皮毛!

看到朱自清先生的名字,第一印象就是背影和背影,平实的言语,真挚的情感。如朱自清先生前言所说,要做一个好向导,作为后辈游览了景之后方能说此向导是否名副其实。毋庸置疑,朱自清先生这样的向导的令人无比信服。散文大家朱自清闲话说文解字、周易直至诗、古文,深入浅出,娓娓道来,评释引申,读来畅快。

平平说出,曲曲说出,只像对朋友说家常话,并不在字面上用工夫,而自然达意,委婉尽情。评价经典虽然都点到为止,但都切中要害,还一点也不掉书袋,实在难得。行文明白晓畅,观点融合各家,还是比较公允,讲评相得益彰,非常耐读,也解决了不少过去囫囵吞枣、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问题。

内容不乏考究却又深入浅出,散文风格不自觉间能引人入胜,虽说之前对诗四书五经战国策楚辞史记汉书汉赋乐府诗明清八股也有极为浅显固执的印象,但通读此书,才对所谈国学经典的背景、发展和内容以及各自间的演化有几分了然感觉,特别是柳宗元的《封建论》豁然开朗将之前谈及的鬼治主义、德治主义、礼治主义、法治主义彻底串联,楚辞汉赋乐府诗唐诗宋诗的演化将诗联接起来,文又将经史子合并讨论,诸多经典就在这社会变革间真伪相存详略相间。

不仅仅是国学经典的通识科普,更是朱自清先生的个人阅读书评啊。这让我这囫囵吞枣式读书,藉读书回避现实中不能承受之伤的人情何以堪。这才是真正的读书。旧书新翻,依旧经典;常谈匪易,足荫后学。对非文学专业的人而言,此书不啻于一部简明文学史;对文学专业的人来说,此书叙述之扼要,观点之通融,编排之平易,立意之敦实,愈久弥稀,足可借鉴。现在不缺高头大册,就缺这样的大家小作,既通俗,又学术,看似雕虫,实为雕龙,倘非高手,诚不能为。

这是一本国学的入门绍介。以极短的篇幅梳理了浩瀚的经史子集及百家杂说,提要钩玄,高屋建瓴,尤对百代以来文脉衍变的解析更是独到而精确。近代大师大家通读原典,引证考释俱是信手拈来,如今学人对于阅读原典恐怕都只是一鳞半爪罢了。读完这本书,一方面见识到了朱先生深厚的国学功底和可爱朴实的文笔,另一方面激发了我读《诗经》《楚辞》和《史记》的热情。不过,于我来说,《诗经》简单些,但是难以把握意味实质,只得表面和音律的情趣;《楚辞》有些晦涩拗口,但着实有先民自然可爱之情志;《史记》尚未有时间看。以我浅薄的知识,难以得之皮毛,实在是可惜的事情。

小时候读朱自清的散文,被打动的是情,后来会了一点文体审美,觉得他的文写的也是极好,再后来知道了他还会教书,会写论著,当然旧学功底和外文本领也是不弱,好生敬佩。到现在,原来民国那些小说散文诗歌都是一绝的大师们个个也是教书论述著文的好手。

经典常谈的阅读心得(篇6)

最近我读了朱自清先生撰写的《经典常谈》一书,朱先生离开我们已有62年了,他作为我国现代作家以及他的优秀的散文作品《背影》、《荷塘月色》等永垂在我的心中。看了这本书,就觉得书中字里行间都闪现出他那种嚼饭哺人的孜孜不倦的精神,使人对其追怀不已,并为其只有50岁的生命而惋惜。

作者在书的序言中阐述了何谓经典,经典就是我国的传统文化遗产由中国文字记载下来的东西。然后说明经典都包括哪些书籍,这些书籍共有十三种。这十三种书籍的作者,产生的原因,书的内容,及该书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分别逐一地作了介绍,这种夹叙夹议的过程就构成了全书的内容。

这本书既可以看做是散文集,又可以看做是教科书,因为朱先生在书的序言里说,经典训练是中等以上教育里的必要项目之一。他的这一主张得到当时教育部的认可和教育界许多人士的赞同。

如果把接触经典的人比作游客,那么朱先生很像一位向导。当游客想要参观一个岩洞时,他先在洞外给讲说一番,让游者心里有个数,不至于进了洞去感到迷糊。他可真是个好向导,自己在里面摸熟了,知道岩洞的成因和演变,能按真际讲说,绝不会说这儿是二龙戏珠;那儿是八仙过海,是某高士,某仙人塑造的,求真而并非猎奇的游客自然欢迎这样的向导。

我权且将此书当做教材,按章节课序来介绍书中的题目:

第一课说文解字

内容略第二课

周易内容略

第三课尚书内容略

第四课诗经内容略

第五课三礼内容略

第六课春秋三传

内容略第七课

四书内容略

第八课战国策内容略

第九课史记汉书

内容略第十课

诸子内容略

第十一课

辞赋内容略

第十二课

诗内容略

第十三课

文内容略

下面以第一课说文解字为例简要介绍一下文中的内容:

相传中国文字是黄帝的史官叫仓颉造的。见地上印有兽蹄和鸟爪的痕迹有了灵感,开始造字。仓颉泄露了天机,却将人教坏了。

所以他造字的时候,“天雨粟。鬼夜哭。”人有了文字,会变机灵,会争着去做那些容易赚钱的商人,辛辛苦苦去种地的人变少了。

天怕人不够吃的,所以降下米来让他们存着救急。鬼也害怕这些机灵人用文字制他们,所以夜里嚎哭;文字原是有巫术作用的。但此传说是在战国末期才有的,那时的人并不都相信;如《易》和《系辞》里就只说文字是“后世圣人”造出来的。

这“后世圣人”不止一人,是许多人。文字不断地在演变,说是一人独创,是万不可能的。识字是教育的初步。

《周礼》《保氏》说贵族子弟八岁入小学,先生教他们识字。秦以前字体非常庞杂,贵族子弟所学的,大约只是官书罢了。秦始皇统一了文字,小篆成了国书,别体渐渐淘汰,识字便简易多了。

始皇为了统一文字,教李斯作了《仓颉篇》七章,赵高作了《爱历篇》六章,胡母敬作了《博学篇》七章。但字体以当时通用的小篆为准,便于原来的籀文略有不同。汉初,教书先生将这三篇合为一书,单称《仓颉篇》秦代的三种字书都不传了。

东汉和帝时,有个许慎,做了一部《说文解字》。这是划时代的字书,囊括了历代的各种书体,他保存了小篆和晚周文字,让后人可以朔源沿流。研究文字的形音义的,以前叫小学,现在叫文字学。

从前的学问限于经典,所以说研究学问必须从小学入手,即从文字学入手。

造字和用字有六个条例,称为六书。一是象形;二是指事;三是会意;四是形声;五是转注;六是假借。详略。

汉字从秦代开始演变成各种书体,真(正、楷),行,草,隶,篆书体的来历及发展。

就从这第一课的内容来看,应该说很丰富的了。从文字的产生,发展。文字的构成,各种字体的演变。

介绍得一清二楚,有关的传说故事讲得生动活泼,好像就在眼前。从这本七万七千字的书中看出作家的知识之渊博,文笔之圆熟,真令人叹服。读了这本书之后,那句开卷有益的成语应验了。

我感到受益匪浅:对于我们祖先留下的文化遗产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更加清楚地了解了何谓经典及这些经典的**发展及其对社会的影响。朱先生那个时代可能还没有古为今用一词,但他写这本书的初衷还是为了倡导国民继承祖先为我们留下的文化遗产,提高国民的文化素质。

因此朱先生把这本书命名为《经典常谈》,既然是常谈,就是说我们不能忘记这些经典,也就是说,无论什么时候学习这些经典都是有用途的。

经典常谈的阅读心得(篇7)

当看到这本书的作者是朱自清先生时,我首先想到的居然不是他那篇著名的散文《荷塘月色》。反倒是那个最近在网上流传的有关于橘子的那个暗骂人的梗。偏巧这本《经典常谈.文艺十六讲》的作者正是朱自清先生。朱先生大概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曾经所写下的那篇饱含父子亲情的《背影》放今天变成了一句骂人的巧话。

“我去买几个橘子,你就站在此地,不要走动。”这句话虽然在初中的语文课本上就已经见到过,可是还是不知道被用来坑了多少人。这年头若是你没有认认真真的好好读几本书,真的是被人骂了不知多少次还不明就里呢。所以说阅读还是十分重要的一件事,并且一定要读经典之作,否则就容易在不知不觉间沦为别人的笑柄。

顺着当下国学兴起的热潮,也曾经凑热闹四书五经、诗词歌赋、经史子集的也买了不少书回来。不过不要说是完全阅读理解透彻了,就是大致翻翻都没有看完几本。为什么弄成贪多嚼不烂的局面?因为看不懂啊!老祖宗留下的东西是好,可是也是几百上千年前的产物了,说白了就是代沟太多太深,没有个明白人来为自己指点迷津,单凭一腔热血去琢磨,想要领悟其精髓,还真的是一件十分不容易的事情。

所以得找位大师来指点一下自己。朱自清先生的这本书一共分为两个部分,分别是“经典常谈”和“文艺十六讲”。经典长谈从最基本的《说文解字》开始讲起,之后历述《周易》、《尚书》、《诗经》、《春秋》、等我们熟悉名称却又不熟悉内容的经典国学之作。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文字为我们剖析古文中的精彩篇章,让读者明白如何去读经典文学,轻松且顺畅的了解国学经典中的精华部分。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可是为什么当下有许多人书看了不少,说起话来滔滔不绝,可一到下笔写文章就驴头不对马嘴不知所云了呢?说到底还是对文字的掌控力不够啊!在此书的后半部分《文艺十六讲》中,朱自清先生将为读者讲述什么是文学,教授读者如何了解并欣赏文学与你一同分析古今中外知名作者的文学作品,一针见血的点出其中的精彩之处,讲述自己的心得体会。通过这一篇篇细致详实的文章带领读者去领悟文字创作的精要,在阅读中学会掌控文字。真正做到“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说到底,读与写,其实是彼此带动,相互作用的。只读不写,难以真正的将感悟化为己用,只写不读又难以让人吸取更多的内涵营养。关于如何去读,如何去写,朱自清先生在这本书中都已经为我们讲了许多,至于能学到多少,就看个人领悟了。

经典常谈的阅读心得(篇8)

这个暑假我读完了朱自清先生的《经典常谈》一书,该书主要介绍了我国古代文学的基本知识,囊括了朱自清先生对于例如四书五经等一系列诸子百家作品的独到见解,可谓是国学入门书,让我深有感触。

朱自清先生的这本书的书目编排顺序上依次是:说文解字,周易,尚书,诗经,三礼,春秋三传,四书,战国策,史记汉书,诸子,辞赋,诗,文。书中自序中说各篇的排列按照传统的经史子集的顺序,并按照传统的已经将小学书放在最前头。所以这样一个比较循序渐进的次序也让读者能更好地来理解该书的宗旨。朱先生也说,要读懂这些书,特别是经,史,子,集就必须先从理解字义开始,所以他选择把《说文解字》放在第一位,真可谓是用心良苦。

通观整本书,朱自清先生不仅对于每一部着作都做了精辟的解释,其中更包含了他自己独到的见解。

经典常谈的阅读心得(篇9)

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朱自清先生,喜欢他的文章,他的文章似乎很有感染力,深深地吸引着我。所以收到这本书时我是很高兴的,刚一收到时,我就迫不及待的去书中遨游一番,迫切的去体会朱自清先生笔下的世界。

读书时我们常常迷惑,常常存在着许多疑问,譬如,对于我们如何阅读国学经典?这本书的作者朱自清通过生动有趣的语言,把晦涩难懂的古文经典一一解读剖析,写成一部通俗易懂的《经典常谈》。自说文解字说开去,再讲易经、尚书、诗经、三礼??短短十三篇精彩导读,让我轻松读懂十三部国学经典精髓,瞬间打开阅读经典的全新视野,读了这本书,有种耳目一新的感觉。

另外书中还教会了我如何提升写作能力?朱自清以三十年教学经验,结合自己的创作心得,让我领悟“如何注意每个词的意义,每一句的安排和音节,每一段的长短和衔接处”,是为《文艺十六讲》,收获颇多。短短十六讲,篇篇都经典,读完后您会惊喜发现,控制文字是一种愉快,也是一种本领,最重要的你会发现,读了这本书你会发现文字是那么的美好,那么的吸引你。

对我个人而言,我最喜欢这本书中诗经这一部分了,因为我个人爱好诗经,喜欢那种韵律美,我觉得自己读诗经是一种莫大的享受,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提一杯茶,拿着一本书去树林中静静地品读,是世间最快乐的事情了,偶尔再伴有小鸟的鸣叫,那就更加美好和安逸了!我觉得世间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此。

对于易经这一点知识,我似乎兴趣不很大,看的时候很费解,用的世间也不多,这让我明白了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另外,我也深深地明白了对于自己不喜欢的事情,纵然可以放弃,但是也不能完全的放弃,也应该试着去钻研自己不感兴趣的知识点,俗话说“读的多了,知道的才多”我深刻的了解到,对于自己感兴趣的事情,我们应该坚持去做,对于自己没有兴趣的事情,我们可以试着去培养兴趣,只有这样,我才能更好的去学习和了解更多的知识,才能更加优秀,更加的知道自己需要的是什么,喜欢的是什么。

以前我读过《尚书》,所以对于这本书中的尚书部分记忆犹新,对它别样对待,自从两年前开始读《尚书》,我对此书的兴趣《尚书》喜欢感一直不减。这次有机会再次读尚书,我很是激动和开心。有朋友问我,《尚书》不是很难读吗?你怎么看得津津有味?难道你全都能理解吗?我摇摇头,对他说,并非我古文很好,而因为难易是相对的,古人曾道“为之则难者亦易矣,不为则易者亦难矣”。

我觉得《尚书》文辞古奥,但是《经典常谈文艺16讲》这本书中语言通俗易懂,可以很快,很简单的就了解读懂书中的知识点。甚至可以说,要了解中华民族的形成,也必须读尚书了解尚书。然而这本书中介绍了一些尚书的知识,这是很不错的。渐渐的我发现了,通过读这本书,我渐渐的了解了一些尚书方面的知识点,知道了一些很经典的知识,读古文可以让我得到跟好的熏陶。我爱诗经和尚书。

读的书越多,我越会发现,读书时的我似乎是最快乐的,每次我不开心时,去书中总能找到快乐,书好像是我的快乐的源泉,让我深深地陷在其中,无法自拔,我爱读书,更爱这本书。

寻路中国的读后感1000字汇总6篇


常言道:“读书贫里乐,搜句静中忙。”我们平时多多少少都是读过一些书的,语文老师会在我们读完一本书后布置一篇相关作文,用来记录文章中自己喜欢的句子以及阅读文章的感受,那么,你有没有收集优秀的读后感呢?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寻路中国的读后感1000字汇总6篇”,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寻路中国的读后感 篇1

理解巨变中的中国,发现角落里的中国---读《寻路中国有感》

知道《寻路中国》这本书,是在看了柴静的一篇博客之后。从这篇博客里,我知道了有一个美国人叫作彼得?海斯勒,他是《纽约客》驻北京的记者;他在中国工作和居住了xx年,还为自己起了一个中文名字叫作何伟;他还写了一本书叫作《寻路中国》。

《寻路中国》还有一个副标题是从乡村到工厂的自驾之旅。其实这个副标题已经很好地总结了这本书的内容,因为这本书的三个部分就是:城墙村庄工厂。第一部分城墙写的是何伟从东海之滨开始沿着古长城一路向西,横跨中国北方的自驾旅程和旅行中的见闻;第二部分村庄写的则是处于巨变之中的中国的乡村和乡村中的人;第三部分工厂则是写由一个多山的渔村到一个新兴工业区的浙江丽水和里面的工厂、小人物。

我觉得何伟很了不起的一点是他能够真正耐心细致地写中国的小人物和他们的命运,而不是像一些外国作家样从宏观的角度或者是从政府、政策层面来写中国,甚至是为了吸引眼球,以一些极端的事例来写中国。读到何伟笔下的人物和事件,任何一个中国人都很难去怀疑它的真实性。读完后你就会知道:这就是中国人,这就是中国人发生在中国大地上的事情。

何伟在书中写了许多中国的小人物和他们的故事,这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他在三岔村的房东魏家人。魏家人所生活的三岔村距离北京有一个多小时的车程,三岔村拥有何伟朋友眼中最壮观的长城。虽然三岔村离北京很近又有雄伟的长城却也没能改变这个村子穷苦的现状。三岔村里的人大部分都搬走了,或者是出去打工了。而何伟的房东魏家则是这个村剩下的人家里最为富有的,男主人魏子淇也是这个村里文化水平最高、最精明的人。魏子淇是个农民,以种植核桃树为主,曾经外出打工几年后回到家乡,专心务农。在三岔村贫困的日子里,中国的汽车产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随之而来的是一条公路修到了这里。

这条公路的出现改变了魏子淇。在想到公路可以将更多的城市旅游者送到乡下体验农村生活之后,魏子淇决定开农家餐厅,餐厅确实经营得不错,也有了一定的收入。在越来越多的城里人来这里休闲时,魏子淇多次扩建了住所,扩建了鱼塘,也扩展了很多业务,后来他成了村里最有钱的人。然后魏子淇又人了党。但他也会时常一个人抽闷烟,因为扩建意味着贷款更多,他的压力也就更大了。魏子淇就是何伟笔下巨变的中国里那些为了改变自身命运而努力的农民的缩影。

魏子淇的儿子魏嘉是整本书中最令我心痛的人。

魏嘉是整个三岔村里唯一的孩子,村里有孩子的人家都搬走了,魏嘉的童年就是一直自己在村子里乱逛和玩耍,他去上学的时候特别抗拒,只是因为从来没有见过学校,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小孩。在他第一次国庆放假回家的时候他生病了,何伟没有说他到底得了什么病,只是描述了他的身体上出现了许多淤痕,到了后期一直流鼻血,口腔也开始出血。魏嘉的病最后痊愈了,可是魏嘉看病期间,魏家人所遇到的难关更让我感受到一股深深的无力感一看病难,辗转几个医院,被医生刁难,不知来源的血液,髙昂的医疗费。这些都是何伟所看到的压在中国普通民众身上的重担,也是我们能够切身感受到的现实社会中仍然存在的问题。

魏嘉的病最后终于治好了,他也回到学校上学了,魏嘉是一个幸运的孩子。

城墙,目睹中国历代君王从兴盛到衰亡的历程。何伟沿着长城向西,寻找那些不知名的城墙,听着当地人充满自豪地说着曾经的故事。当地人与何伟交谈时笑道,这些故事,十几年来第一次来询问的竟是一个外国人。他不知怎么回答,也只是笑了笑。

村庄,是中国近三十年来改革变迁的见证。何伟走进一个又一个村庄,这些地方和他所看到的中国古装剧中展现的集市、马车、熙熙攘攘的茶馆有着天壤之别。何伟看到的村庄中,只是一些老人和未成年的孩子,还有极少数的妇女。当问及男人去哪里了的时候,村里人非常自豪而又坚定地说道?.都去城里打工了,娃啊,等你长大,就能和爸爸一起去打工了。更有年长一些的村民指着远方:旁边的许多村落已经没有了,可能未来,现在的村子也会成为历史吧。

工厂,告诉我们中国经济大增长的原因。何伟见到了这些企业里的工人,和他们谈生活的改善,也看到了这些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挣扎。而这些现状,至今仍在中国的各行各业里发生着。

如果说城墙代表了历史,村庄代表了过去,而工厂则代表了现在还有未来。

《寻路中国》在中国读者中一直有着很高的口碑,大多数读者因为好奇一个美国人如何看中国而打开这本书,但是何伟用细腻写实的笔触写出了一些中国人都不曾发现的中国细节,使得这本书在中国读者中广受赞誉。

其实何伟不只写了一本《寻路中国》,在中国多年的生活中他所写的最具代表性的三本书《江城》《甲骨文》《寻路中国》被书迷们称为他的中国纪实三部曲。《寻路中国》或许并没有像《江城》那样对一个城市进行深挖,也没有像《甲骨文》那样对中国的政治有深刻的剖析,甚至可能还有人觉得《寻路中国》纯粹只是一本外国人在中国自驾游的流水账。可是三本书之中还是《寻路中国》给我了最大的震撼。

在我过去xx年的人生中,没有去过太多的地方,也没有见过太多的人。我三分之二的人生在学校中度过,周围最多的是老师和同学。我所看到的中国大多来自新闻报道和书本。在看这本书之前我一直觉得自己至少是了解中国的,一直觉得自己对中国社会是有人文关怀的。可是看完这本书我才明白自己还只是一个生活在象牙塔里面的小女孩而已,我还不够理解中国,还不够理解这个自己一直生活着的国家。

理解中国,从宏观上、数据、新闻报道中看到的永远只是一个片面的中国。真正的理解中国,需要我们去发现角落里的中国,去品味角落里的中国。

寻路中国的读后感 篇2

寻路中国,一个外国人在中国的奇妙旅行,从一个外国人的视角来观察中国,里面的故事我们都很熟悉,那些故事就是我们身边的故事,但是某些故事在外国人看来是那么的不可思议,但是中国人习以为常,但是当我读到这些故事的时候,想起身边的事情,发现很多的事情都是那么的不同寻常

《寻路中国》的作者是一个美国记者,他的中文名是何伟,通过在中国接触最普通的中国人了解中国的发展和变迁,他住在离着北京市区很远的一个农村,是为了在那里观看长城,在农村住的经历,通过最普通的一个农民生活的变迁来了解中国的发展对于普通人的影响,那个农民弃农经商,有着聪明的头脑和对新事物的适应,但是对于某些老的观念还一直保持着,比如孩子的名字等等,体验中快速变化的中国中的变与不变,还有在这种变化中中国人保留的和接受的东西,在他的故事中没有什么名人,都是最普通的人,通过他接触的人了解到各种人推测出中国的现状,只有普通人的变化才能更好的说明中国是否发生了改变,又有什么改变,这些改变是好还是坏的。他写这个文章不是为了批评,而是为了记录下快速发展下的中国,在一个外国人的眼中的样子,有些现象是我们很难留意到的,但是何伟通过自己细腻的的观察都记录了下来。

有的时候我感觉外国人比中国人更关注中国的文物和人文,何伟开车走长城线,想看看现在的中国长城的保护情况的,但是中国现在的人很少关注这个,大部分关注的都是钱,或者说现实的生活。还有北京有个动物保护所也是一个老外志愿建立的,还有在广西支教的人,也有老外的身影,但是更多的应该是本国的人在默默的坚持,但是我还是很佩服这样的志愿者,超脱了国家,达到了为了人类的思想程度

中国人有一种强大的爆发力,当人们认定一个方向之后,那股子冲劲会爆发出惊人的力量,中国改革三十年的成果就是一个明证,中国还有一种保守的思想,遵循着传统,有的时候传统跟不上社会的发展,所以会有各种糟糕的事情发生。

作者不仅仅关切着那些正在消亡的村庄,也在思考着中国的未来。

寻路中国的读后感 篇3

《寻路中国》读后感800字:

何伟在他的这本书里,分为了三个阶段来写中国。分别是“城墙”、“村庄”和“工厂”。其中,“城墙”是作者沿着长城自驾游的时候的所见所感。“村庄”是作者在北京附近的一所小村庄中租了一间房子后与村民的交往。“工厂”则着重描写了在浙江一个经济开发区中的一个工厂的起起落落。

何伟的书读起来有一种很舒服的感觉。或许是因为他是外国人,看待中国时总是下意识地与美国比较,这样,他笔下的人物就更能反映中国人所特有的特质。同时,很重要的一点在于他描写的人物都是一些小人物,在我们身边随处可见的。他对于这些人怀着一种尊重,总是带有想要去理解他们的心态与他们交往。

说起来,书中有许多令人熟悉的东西。每当看到这样的地方时,不禁会心一笑。那些温暖的事情就在我们的身边,但是我们却常常忽视。他的书就有一种这样的魔力,能够把你带回到那个情景,让你回忆起那个时候的快乐来。

我印象最深的是何伟在农村里租房子时遇到了一个小孩子,他在上一年级,放了假之后,学校总是会发一个小册子,上面显示了成绩,老师、同学对你的评价和你自己的自我评价等等。

何伟是这样描写这一段的:“不过,家长和同学也有评价的份儿。有一项甚至要求魏嘉进行自我评价,其中有一部分是一些未画完全的人脸,要求学生根据自己的表现画上嘴巴——笑脸、严肃、哭脸等。到二年级的时候,魏嘉已经找到了这部分的规律,在‘生活有规律,能照顾自己’以及‘能够使用常见工具’这两栏画上了严肃地笑脸,在‘参加集体公益活动’这一栏画了个非常严肃的嘴巴。在第五项——‘尊重劳动成果’上,他画了个大大的哭脸。”

看到这里的时候,脑海里浮现出了我当年也是这样的在册子上画着脸,和其他同学相比,我画的脸还是有一些难看的。虽是如此,当时我也是十分认真地考虑了该画什么类型的脸,考虑自己的实际表现的同时,还会尽量往好的方向联想,以满足自己小小的虚荣心。想想当时,真的是天真啊。

寻路中国的读后感 篇4

内容简介:我叫彼得·海斯勒,是《纽约客》驻北京记者。这本书讲述了我驾车漫游中国大陆的经历。2001年夏天,我考取了中国驾照,在此后的七年中,我驾车漫游于中国的乡村与城市。这七年也正是中国汽车业的高速发展期,单在北京一地,每天申领驾照的新人就有一千多,其中有好几年,乘用车销售额的年增长率超过了百分之五十。仅仅两年多的时间,中国政府在乡村所铺设的公路里程数,就超过了此前半个世纪的总量。《寻路中国》一书有几条不同的线索。它首先叙述了我由东海之滨沿着长城一路向西,横跨中国北方的万里行程;另一条线索集中讲述了一个因中国汽车业的高速发展而发生巨变的乡村,在这里,我特写了一个农民家庭由农而商的变化经历;最后,则是中国东南部一个工业小镇的城市生活场景。书中所描述的这种由农而工而商、乡村变身城市的发展,正是1978年改革以来中国所发生的最重要的变化。

寻路中国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他的洞见 我们的反思转自11.01.26东方早报 文:石剑峰 寻路中国 [美] 彼得·海斯勒李雪顺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1出版 33.00元 网络上最近流行这么一段话:“当美国的新兴城镇刚刚开始成型时,第一拨居民往往是商人和银行家,跟他们一起来的还有律师。当人们还在住帐篷的时......

寻路中国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子曰:“乡原,德之贼也。”———— 《论语·阳货》 当我初次读彼得.海勒斯的这本《寻路中国》时,感觉到一些迷失:如此荒谬的中国现象,在我看来曾如此习以为常,也许麻木才是这个高速发展高速抛弃的时代最荒诞的事情。 如果要用简单的几句话来概括这本书,我想首先这是本有趣的书。在书中的第一部......

寻路中国的读后感 篇5

《寻路中国》的作者是外国人。《寻路中国》的观点是外国人的观点。这是我读这本书的原因之一。有人说,也许外国人的观点比较客观一些,这是对的。你可以在这本书看到,作者对中国政府的不满,对现在制度的不满,对当今官员腐败的不满。对中国城镇化速度的感慨,对中国农民家庭由农而商的感慨,对中国工业小镇巨大变化的感慨。

《寻路中国》是其中国纪实三部曲之一,不同于前两部对中国政治、文化的研究,它探讨了中国经济、探究个人对巨大变革的应对方法。一是作者驱车,沿着长城一路向西,从北京到内蒙古,横跨大半个北方的所见所闻。二是通过作者生活的一个在北京郊外的落后乡村的巨大变化,描述了村里农民家庭转农为商的过程,和村里基层政治竞争的过程。这也是本书的特点。因为同样是研究国家的核心议题,但不是通过着名的政治文化事件来解读,而是在微观上,普通中国人的身上,汽车道路里程上,以个人的观点,以一叶落而知天下。我作为一个读者,也被其深深吸引。因此,我推荐这本书。其它的就不剧透了,还请各位抽空去了解。

寻路中国的读后感 篇6

这本书是上课时候老师指定的小组读物,2个小组读一本书,分别做pre。另一组同学硕和你喜欢这本书,对我们组pre时提出的“和平队”涉嫌文化侵犯他国不认同。我们组认为这本书存在俯视感和judge中国人行为。当时我反驳另一组同学“书里提到的旅游店故意损坏物品让旅客赔款或者买东西,中国人确实会做出这样的行为”时候只是提出另一点是因为作者的字里行间显然不认同中国制度,不认同土地国家所有制。今天突然想到了另外的回答,但是只能写到来了。

西方小说里也会描写特别老奸巨猾的商人,比如《悲惨世界》中的泰纳迪埃夫妇,他们俩的店有多恶心大家都知道。那为什么现在媒体经常宣传外国人做生意开店多么诚实不卖假货,甚至香港的店都没有假货?

大概2点原因:1是教育,2是经济。经济好了也就不需要走这些旁门左道了。但这种行为不是中国人特有,这是人的问题,不是中国人的问题。

那为什么作者只是事实描述他在中国的这些所见所闻就让我反感?因为他这本书是中国游记,他写出这些内容会让人觉得这是中国人的特质,中国人就是这么不讲诚信,说谎。

课上还有另外两组同学读了这位作者的《江城》,那本书里作者的俯视感和偏见比这本书更严重。

看上去很客观,实际上戴着有色眼镜。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里也讲出了中国人不好的特质,但是那确实是中国人传统文化,中国社会的特质。而这本书不是。

「必备」读后感别相信任何人1000字汇总11篇


读书最直接的成效体现在读后感里,读完作者的作品,部分情景一直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怎样有规划性地写一份作品读后感呢?你也许需要"读后感别相信任何人"这样的内容。

读后感别相信任何人 篇1

读书过程中没有特别的“波澜起伏”和“惊涛骇浪”,只是在跟着克丽丝的日志描述以及每一天全新的她继续着故事…预料之中而又出乎意料。介绍说是悬疑小说,但在我看来缺少了悬疑必要的的元素与情感渲染,只是纯粹地讲述了一个失忆症患者在热心医生(当然他也抱有自己的想法与目的,也算是互利吧)的帮助下通过记录日志来慢慢找回自己的回忆,找回自己的人生与失去的生活。唯一值得慨叹的则是克丽丝面对每日全新的自己以及枕边看似最亲近实则最陌生恐惧“丈夫”的艰难吧。本该最相信亲近的人却一直以来欺骗着自己,为自己编造着虚幻的生活情节,这大概是最令人悲愤的事情。换个角度想想,每个人都是以爱之名义做着自己认为对对方好的事情,但迈克的爱过于病态与自私了。社会伦理道德自有它的正确与值得推崇之处,还是不要违背,当欲望与诱惑呼之欲出之时还是将其打压下来更好,世间万物有因必有果。故事结束了(结局还算圆满,让人感到欣慰),小说终归是小说,体验了女主复杂艰辛的心路历程之后回到现实。我很幸运。我愿相信身边爱着的你们!我愿相信这世间的真善美[爱心]

读后感别相信任何人 篇2

《别相信任何人》读后感一一剑锋

这本书的作者是位写作高手,故事不多但情节跌宕起伏,人物不多却让人画面感十足。整本书描写了一位失忆症患者的自我康复历程,其中对婚姻,男女关系进行了评判。在替女主人公揪着心的状态下,我压抑地读完了,有些话题想与大家共同探讨。

第一,失忆是不是好事?现代人的通病是健忘,工作压力大,牵扯精力的琐事多等等,让我们总有些丢三落四,这是好事还是坏事?与工作而言是坏事,领导交代的事项被遗忘,后果怎样我们都清楚。但生活中,患有小失忆,不失为是件好事,每天早上醒来都是全新的自我,昨日的烦恼随着梦境散去多好啊,我们每天不能背负着忧愁前行,也不能秉持着骄傲自满,眼光过高或过低都会摔跟头,把心态放平,把目光放平,坚持自己走下去,应该不会是件坏事吧。

第二,男女朋友的界限。书中的男主人公对女主公,“爱时花溅泪,别时鸟惊心”。忽而温柔体贴,忽而拳脚相加,这真的是爱吗?!!!书的结尾告诉我们,原来他们是情人而不是夫妻,如此看来没有婚姻的约束力,男女之间的关系只会停留在原始的冲动之间。近年来,离婚率和出轨率飙高,究其原因就是国外鼓吹的“解放”,好像中国几千年来让封建思想束缚了我们,敢爱敢恨的思潮,随着改革一起到来。一些男女在惊奇中去尝试,去采那带刺儿的玫瑰,可惜大多数人会鲜血淋漓。稳定的婚姻生活才是社会安定的基础,男女之间应该保持距离,不是夫妻就不要幻想着红颜知己,感情出轨比身体出轨更可怕。

第三,爱是什么?爱是给予而不是索取,更不是占有。书中的迈克冒充克丽丝的丈夫本,利用克丽丝的失忆和她生活在一起,但始终要失去她的,不管他是花了多少心思,用了何种手段(包括让人发指的暴力)。

以上是我不成熟的几点看法,还望各位老师批评指正。

读后感别相信任何人 篇3

当记忆的海马区失去重现记忆的功能,我看到一个站在矛盾边缘的女性始终在今日追寻的睿智女神。当无关痛苦、失落、亲情与爱情的陌生的自我无法解释来源于内心的层层拷问——究竟该不该相信与自己朝夕相伴的丈夫“本”时,我从作者独特的笔触中感受到一股神秘的关于人性的深入探讨。在作者精心布置的别致的情景再现中,我频频感受到作者那贯穿整篇文本始末的惊悚与神秘感的精神刺激。行文之间,我仿佛时时能感受到作者将女主人公克丽丝周而复始的惊恐与失落的心情,濒临相信还是不相信自己的丈夫的矛盾边缘无力地挣扎时的焦躁,甚至是发现自己处在一个一个谎言之中,陷入一场又一场无尽的黑暗之中却无力拯救自我之时,女主人公内心奇迹般冷静而坚定的心像转换。而正作者用自己丰富的想象力将整个故事的真相以侦探小说的形式进行层层舒展,从而缔造了本书的女主人公能够“忆起一周以前的事”这样堪称圆满的结局。

女主人公克丽丝在一次车祸意外中大脑被撞,导致大脑海马体区的“情景记忆”功能受损,患上一种罕见的失忆症。她每天清晨一觉醒来就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地,不认识与自己日日相伴的丈夫,想不起一切有关的、无关的往日记忆。20年来,这种奇怪的失忆现象从未有过变化。20年来,女主人公克丽丝的记忆只能保持一天,每天都会忘记昨天所发生的所有事情:自己、丈夫、过往及她最爱的人。而每天醒来她所能够抓住的精神浮木也只是她的丈夫和一个连他的丈夫“本”都不知道的自称是她的心理诊治医生的陌生男人纳什,能够找到的与过往的回忆也只能借助丈夫“本”一个又一个善意的谎言来进行重现。因此,已经年届四十的她虽然四肢健全,行为及处事能力却远远低于正常孩童的水平,甚至连正常的独立生活的能力都不具备,还得时时依靠他人的照顾。看到此处,我由衷地佩服女主人公克丽丝内心始终那般地独立思考和冷静。

每天,女主人公面对的是一个她自认为陌生而令人恐惧的“陌生环境”,小心翼翼地用自己的双眼探寻着“丈夫”让她看的世界,小心翼翼地揣测身边人是人非的真实性。即便身处在一个个在她看来完全陌生的环境和人流中,主人公克丽丝却仍是表现出其极其耐心而乐观的理性思维观冷静地凝视着这个被善意的谎言所建造的世界。

她忘记自己曾经的儿子“亚当”早已死于战场,忘记了她最好的朋友艾伦,忘记了那场重要的party,忘记了自己曾经出版的小说……忘记了每一场她本该记得的美好回忆,遗失了生命中对于我们来说最最重要的部分。她所能依靠的最珍贵的回忆皆如泡沫般消失在无穷无尽的黑夜,每天等待她的将是无穷无尽的惊恐、怀疑和来自日记中曾经真实存在过而在她看来却缺乏信任的遥远之境。她没有依靠任何人,也找不到任何昔日她最亲近、最信任的好友来助她一臂之力,作为一个女性,克丽丝不仅让我看到了她身上独特的魅力:不畏困境、永不放弃、不轻易盲目地相信他人的话语。在文中多处曾提及克丽丝乐观向上,并相信总有一天她能回忆起所有过往的积极心态,而这本书带给我最大的享受便在于此。

在故事中,随着日记本上所记载的事,“本”所提供的剪贴簿,纳什医生的核磁共振造影治疗与情境治疗,似乎逐渐撞击出克丽丝某些零碎片段的记忆。紧接着克丽丝将本告诉的一段段善意的谎言进行对比和反复想象式回忆,终于在故事的结尾处能一起一周之前所发生的事情。而故事情节始末也跃然于纸上:男主人公本刻意隐瞒女主人公的身世及自杀原因皆源于爱!

为了自己悄悄在日记本上写的那句“不能相信本”,克丽丝更是多次陷入怀疑与自我怀疑之中,期间,作者在描述女主人公内心世界的整个过程中,采用了大量新颖的侦探小说叙事的手法,所到之处,作者的文笔细腻得几乎能让人压抑得几乎窒息却又不失绝望,细致却并不乏味、空洞,真实而富有感染力。作者高度结合了自己丰富的想象力和高超的遣词能力,以女主人公克丽丝每天的记忆碎片将全书的整个脉络完美地架构出来。

整个故事好像将我们带进了一个错综复杂的迷宫,层层真相一次次显现它神秘的面貌。克丽丝空白脑袋的某个角落似乎存在着模糊不清的记忆:现在所处的环境,别人所提供的信息,似乎是别人的事,自己的脑袋完全记不起任何事,即使亲如丈夫,也只是个陌生人!身处自己的家中,依然无法找回记忆中的蛛丝马迹。这些跌宕起伏的情景给了我极大的阅读冲击,使得自己仿佛置身于女主人公当时所处的情境之中。

在记忆迷失的宫殿中,在一片片空白的记忆荒原中,女主人公克丽丝假装暂时地相信“陌生人”——她的丈夫,理性地跟随治疗师纳什的脚步一点一点地帮助自己摆脱记忆难以重现的困顿之境。在找寻记忆重现,恢复过往记忆脉络的整个过程中,矛盾这个词无时无刻不出现在克丽丝的大脑中,让克丽丝困惑不已。然而矛盾感并没有真正影响到具有很高的自我判断意识和积极心相的克丽丝。相反,凭借自己一向独立的判断力合怀疑精神,在这场遍布惊悚的记忆之战中,克丽丝赢得了最好的结局。从而也使得这场由善意的爱而演变成的谎言终于圆满地诠释了爱的力量。

在这个故事中,克丽丝为了找回失去的人生,时时要与自己的记忆挣扎战斗,就庆幸自己没有这样的遭遇。我看到了女主人公克丽丝高度的理性与判断力,看到了作者高超的文笔,同时,在阅读过程中,我得到了很多关于记忆碎片的认真审视。《别相信任何人》教我看见自己的富足,更从中得到非常丰富的脑部构造,以及关于记忆与失忆的专业知识,从而对人类记忆重现这一奇特能力有了更科学的理解。在人性怀疑精神与推理能力上,这本书给了我最大的享受和最深刻的体验。其次,作者从理性的角度带领我们思考一个问题:假如你身边的亲人为你虚构了一个充满谎言的世界,你究竟该怎么办?而我想,作者在本书最后提及女主人公克丽丝已经能回忆起一周前的事情这一现象的的好转应该就是作者对这一问题的巧妙解答。

读后感别相信任何人 篇4

《别相信任何人》使英国作家沃森在参加完一个写作培训班后,写下的处女作,书一出版便成为畅销之作。全书以日记的方式呈现,小说主人公克丽丝是一位失忆患者,她每天醒来都会忘记之前发生的一切,而每天醒来,都会由一位自称是克丽丝丈夫的男人“本”来告诉她曾经发生的事,直至她再一次进入梦乡。20年来,克里斯的记忆只能保持一天,20年来,克丽丝每天都和“陌生的丈夫”生活在一起。

然而,终于有一天,克丽丝的朋友和医生发现了“本”的奇怪之处,克丽丝的日记本上也赫然写着“不要相信本”的字样,通过之后事情的发展,克丽丝渐渐寻找到了记忆,原来这位自称是克丽丝丈夫的人,是克丽丝失忆前的情人,克丽丝失忆后,她真正的丈夫离她,而她的情人“迈克”,出于对她自私的爱,将其带回到自己家中,并对她隐瞒了所有真相,甚至篡改事实。

知道真相的克丽丝内心充满了恐惧和无助。一个朝夕相处,每天为自己提供记忆的人,竟然是一个自己不能信任的人,此时此刻,对于克丽丝而言,没有什么比之前迷失在空白而慌乱的记忆荒原里,困在记忆碎片里更痛苦,更难过了。庆幸的是,女主人公克丽丝虽被严重的失忆症所困扰,但她始终能保持一颗理性,怀疑的心态去看待迈克告诉她的一切,以及她自己在日记本上记录下的一切。正是如此,才能在最后发现矛盾,揭穿迈克一手为她编纂的虚幻世界,让她能重拾记忆,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我相信,每个人在生活中都有信赖的人或事,都有支撑自己价值观的一个信念。但是,当有一天你发现,长期以来你所信赖的东西是错误的、不真实的以后,你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呢,你会心中有何感想呢?可能大多数人的内心防线会轰塌,会难以接受这个事实,但连独立生活能力都不具备的女主人公克丽丝却能勇敢地去揭穿那段虚幻的曾经,去寻找真相。她的冷静与智慧令我由衷地钦佩。

整本书除了机智勇敢的女主人公外,还有那爱得疯狂、爱得扭曲的男主人公:迈克。他是一个既可怜又可悲的人物形象,他为克丽丝创造的而一切只为满足他对这个女人变态的占有,这不是爱,这是人性的自私,为了一己私欲,毁了一个女人,一个家庭,毁了自己。

书的结局,终是温暖的。克丽丝的丈夫原谅了克丽丝的不忠,甚至为妻子着想,认为是自己忙于工作而忽略了妻子才造成这件事的发生。最后,克丽丝的丈夫,儿子又都重新回到了她身边,克丽丝在经历一场噩梦后,终回到家庭温暖的怀抱。

读后感别相信任何人 篇5

如果你怀疑,身边最亲近的人为你虚构了一个人生,你还能相信谁?

当时在书店中,书架上熙熙攘攘的书本让我应接不暇,而你却是书海中最耀眼的那一颗星,独特精致的封面一下子吸引了我的视线,大致看了序语发现它正符合我喜欢的那种类型的书——悬疑。每次看悬疑的书时,大脑的神经始终紧绷着,开始各种猜测故事发展情节,那种烧脑的感觉简直妙不可言。

我双手环抱着这本书,走到收银台买下了它,好了它现在是我的了。

《别相信任何人》……这名字也挺有趣的,不知道会带给我多大的震撼,我满怀期待的翻开了第一章,开始一条刺激的读书之旅。

在了解故事大致梗概之后,我越来越爱不释手了,原来女主人公克丽丝20年来,记忆只能保持一天,每天早上醒来,她都会忘记昨天的事情—包括她的身份,她的过往,甚至她的至亲至爱。关于她生命的一切只能由她的丈夫,一个叫本的人来告诉她。可但是有一天,克丽丝找到了自己的日记,发现第一页赫然写着:不要相信本。扑所迷离的各种故事情节让我怎么样也猜不到结果,而每到快高潮的时候,作者又以一个巧妙的手法转了个弯绕过去,这让我更恨不得翻到最后看结局,但又怕错过中间精彩的片段,于是我就继续往下看。

236千字的书我很快就看完了,当看到结局时,我震惊了,作者精妙的运用一种手法叙事,构建了一个令人后背生寒,出乎意料的高潮。了不起!读完最后一页,我仍然神经紧绷了好久好久。原来本根本不是她丈夫,本为她构造了虚拟的人生,可在经过种种人的帮忙之下,克丽丝冲出假象回到了自己的生活并也找回了属于自己的家庭。

整个故事像一个错综复杂的迷宫,作者慢慢引领着我们在这个迷宫中不断地探寻,探寻着人性的阴暗、真诚、执着和爱。所以作者的想法并不在于只讲述一个故事,而是想表达为何要去探寻真相的心情——真相可以被掩盖,但是不允许被篡改。有时候我们也许会被别人蒙蔽、欺骗,但他们只能骗得一时而骗不得一世,人性存在着背叛,但大多时候背叛者与被背叛者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看到这里,结局似乎也明朗了,执着于真相的克丽丝了解了一切回到了家人身边,真相大白,罪魁祸首迈克不得善终。

我们要相信自己不能轻易相信别人,要看到的是属于自己的世界。

读后感别相信任何人 篇6

《别相信任何人》是英国作家sjwatson(沃森)的处女作,全书是以日记的方式呈现的。

小说中主人公“克丽丝”是一位失忆患者,她每天醒来都会忘记之前的一切,而她的过去就会由他的丈夫“本”来告诉他,接下来的事她可以记得,直到她再一次进入梦乡。后来,有一位叫“纳什”的医生建议她记日记。她慢慢的把她丈夫告诉她的以及她脑海里出现的记忆碎片记了下来。她每天读着日记,慢慢的他发现了一些矛盾,她为什么会失忆?她以前是干什么的?她和他丈夫的故事?她儿子“亚当”怎么死的等等。在发现她丈夫说的跟日记本里面内容不一致时,她产生了怀疑。随着记忆碎片的增多以及医生的治疗,让他对丈夫越来越不信任。故事逐渐推向高潮。直到她丈夫发现日记本,并打她。慢慢的她朋友“克莱尔”以及医生都对她丈夫产生了怀疑,直到最后她被她丈夫又一次伤害,真相终于大白。原来她所谓的丈夫,其实是她的情人“迈克”,而她真正的丈夫在她发生事故以后选择了离开伤心地,她儿子也没有死。之所以会失忆是因为她决定跟她情人迈克断绝关系,而迈克却不愿跟她断绝关系,于是以她丈夫的名义约她到海边的宾馆里面,在她执意要离开他的时候,迈克对他下了狠手,于是她失忆了。他丈夫本照顾了她多年,却不见好转,于是把她送到了疗养院,经常去看她,但时间长了,本发现她根本记不得他,他压力很大,于是选择了离开。最后迈克以本的名义把她接回来了,并以本的身份与她居住在一起,直到知道她知道真相,他又一次打了她,并且将她的日记本后面几页撕掉,又一次带她去曾经的那个宾馆。在那里,她的记忆碎片再一次让她明白了些什么,趁迈克离开的时候,她在迈克的包里发现了撕下来的日记,她明白了真相。于是迈克再一次用强力,跟她讲清楚,并告诉她真相,将她绑起来,当面烧掉她的日记本,由于不小心,被子着火了,于是一场大火将迈克烧死,而她也受了伤,这是她朋友和儿子赶了过来,她丈夫正在赶来的路上,此刻,在送往医院的路上,她记起了一切,她失忆症好了。

本书以写日记的方式讲述一个失忆人的故事,不断地将线索一点点给出,让读着跟着失忆者的思维一步步推理,这种写作方式非常的巧妙。而这种方式能让读者有很强的代入感,并且逼着读着推理、思考,让读者欲罢不能。读者有时候就像一个侦探一样,根据一些证据推理一些东西,提出一些问题,然后又结合主人公本身是一名失忆者的角度去思考,去帮助主人公找到真相,找出真凶。所以这又像一本推理小说,值得一读!

读后感别相信任何人 篇7

英国作家S。J。沃森的《别相信任何人》是在一种急速的状态中读完的,对于我的内心来说,真的是有一种一下子就想明白真相而不可得的感觉,一方面,感觉上这个失忆的人本身真的有问题,一方面感觉这个纳什医生另有所图,还有一方面就是总觉得这个本不是真的本,在这种犹疑中,在这种与主人公一起迷茫与无助中,一步一步地艰难地走向真像,也或许曾经听过这个故事,但却从来没有这么切近地知道故事的每一个具体的细节,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我们是无法用我们的手笔来描摹出如此复杂的过程的,这也正是我们无法真正达到名家的水准的原因。236千字的篇幅,让你无法知道它需要多么大的容量,而正是由于这种细到微处的描写与展开,让我们感悟到了人性中的善恶交错的复杂性,更看到了对于自己感情的追求,我们的无力和无耐之感,在复杂而貌似单一的生活面前我们常常显得束手无策。

原来我们每一个在面对这个世界时,有多么无助,我从来不知道,因为我们有爱。

我们生下来就有爸爸妈妈,虽然他们常常唠叨地让我们心烦,可因为我们在爱的包裹中,我们总是任性而胡为,甚至常愿意冲出这种爱的包裹,可当我们独立面对世界时,当我们身边没有爱我们的人时,那种无助那种无力,真的是彻骨的寒冷,正如作品中的主人公克丽丝一样,当她身处一个陌生人的房间里,什么都不知道时,她内心的惊惧和内心的怕该有多大,只有身临其中的人才会知道,把我们自己这样抛开,不也一样就是一个无助的孤独的灵魂吗?当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时候,我们才会感受到自己原来如此孤独。

我们思想和行为总是处于不断地变化与动摇之中,很多时候,我们常常会偏离自己的轨道,可我们依然恣情胡为,这难道也是人的本性的一部分。我们总是想让自己的生活充满变化性,可对于别人来说,我们常羡慕那些随心所欲的人,我们更喜欢那些在社交中左右逢圆的人,可对于我们的亲近的人,我们总是教育他们要严格遵守些什么,而对于自己的一言一行呢?却一定要符合自己的要求,到了一定的年龄阶段,我们总是觉得远处的东西更好,我们总是觉得别人更亮,而自己所拥有的却一无是处,自己拥有的总不及别人,那种不满足总是发自于内心而不能自拔,我不知道我们还没有什么,可我知道我已经拥有了什么,拥有了这些我已经很足够,我已经在人生的旅途中感受到一种莫的感谢之情,用一颗感恩的心灵来对待我所拥有的一切就是当下我要做的,如果谁违反了这种人生的规则,我想我宁愿不再拥有一无是处的它。

对于我们爱的人和爱我们的人,我们常常熟视无睹,因为太过于现成,我们从不觉得它存在的重要性,可当我们失去它时,一切又都已经晚了,人难道就是这样喜新厌旧的动物?

总是看到别人的配偶能够做的很多,能够做的很到位,而总觉得自己的配偶为什么就不能做到呢?总是觉得自己因为配偶的过多管束而无所作为,总是觉得自己的因为配偶的原因而一事无成,可就是不知道你自己永远是你自己,为什么把一切责任推给别人呢?无能的人的借口罢了,如果总是把借口推给别人,那一定是也有了不用行动的责任人了,这种人指望它什么呢?作品的克丽丝的不幸福是自己的思想和行为的直接结果,如果没有她的婚外情,一切都不会发生,生活仍然如平常一样幸福而平淡,可她偏偏要拿不平淡来给自己开了一个无法承受的玩笑,这难道不是个人的悲剧的原因吗?

当人们无力做一些事的时候,我们都会试图抓住一些什么?难道我们缺少的就是精神的支柱吗?

我们不能做的事,我们常常找借口要做一做,我们明知没有的事,却拿它来推到别人的身上,我们明明对自己没有信心,却偏偏对别人提出要求,我们明明一无所能,却认为是别人妨害了自己,我们不能娱乐,于是找理由推到最亲近的人身上,我们无力改变把一切责任都推给了别人,其实我们就是无法面对自己的软弱罢了!

也许一时的拖延和迷失就会使我们失去一切,可我们何时又能警醒呢?

我们永远都是懒惰的动物,却不肯承认自己,比如作品中的迈克,对于别人的有夫之妇,他偏偏用一种不良的心态去面对,因为开始的不良,导致了此后的更多的不好事情的发生,直接导致了他人和自己的不幸福,可他永远也不会明白,一切的不幸福缘于他自身,他从开始就已经走错了。

幸好,有那么多善良而理性的人们,医生纳什、密友克莱尔、真正的丈夫本,正是这些善良而坚持的人让主人公得以有一个良好的结局,我想种什么因就会结什么果,一切都不过是自己在做罢了!

掩卷,虽然它是一篇小说,但带给我们的思考却久久不能想透,我们永远都不能在生活中游戏自己,更不要误以为自己的人生掌控在别人的手中,理性与不理性只在一念之差,否则你将不堪回首!

读后感别相信任何人 篇8

不可否认的是,如今的悬疑类小说越来越难写了,毕竟大多数题材都被前辈们反复咀嚼到毫无滋味,而读者们也被那些称之为大师的作品培养的越来越刁钻。但是,沃森的《别相信任何人》还是让我感觉到了一些新鲜,为此,我花了足足一个晚上的时间来跟随沃森走进他的故事。

沃森是个讲故事的好手,尤其在渲染气氛方面。故事讲述,一个每天早上醒来便会忘掉之前二十多年记忆的女人,在她身旁是一个叫本的自称是她的丈夫的男人,每一个清晨,本都会大致复述她为什么失忆,她是个怎样的人,她有过怎样的生活。还有一个神秘的医生,每天都会给她打来电话,提醒她记得去衣柜的鞋盒里面拿出日志本来,记下每天所能想起的事情,而那本日志本的扉页上醒目的写着——不要相信本!

为什么为什么这个医生提醒她不要相信她的丈夫。她究竟是如何失忆的,为什么那些在日志里写下的闪现的记忆总和本的叙述有出入。她是否要相信本每天为她用一些残缺的照片和语言构造的世界,还是主动的去寻找真实的自己。她很迷茫。一开始我也不相信本,我很奇怪为什么本要欺骗他位置构造一个不同的人生我也曾有一刹那以为他是因为爱她不想让她受到伤害。可“本”就确信她不会想起过去发生的一切事情的发展总是会出人意料。

其实我觉得这是本虎头蛇尾的书,不可否认的是,故事的前半段很吸引我,随着她将之前记下的日志一篇篇的展现在我眼前,故事的气氛也被作者恰到好处的控制在一种犹疑,随时充满变数的气氛中,但是随着真实世界递过来的线索越来越多,越来越逼近真相时,作者却显然开始失去耐心,太多的巧合出现,巧合的确是组成一个充满悬念的故事的很重要部分,但是,在这个故事里,巧合也来得太多。尤其是,在直面真相那一刻,凶手和被绑的受害者在一间着火的屋里,没有任何相关的人及时赶到,最后居然是凶手被大火烧死,但受害者却只受了点轻伤,拜托,受害者是被绑着手脚的!而且,作者也没有花任何笔墨来描写凶手究竟是怎样被烧死的,他只是很牵强的被烧死了!悬疑小说总是看完后还会有想不明白的地方,呵呵。

好吧,一切都是为了伸张正义,为了所谓的大团圆结局。

不过,就算这样,这本书还是对得起腰封上的那些溢美之词,也对得起我为之所花费的时间,它总是还有那么点足够吸引人的与众不同的。

读后感别相信任何人 篇9

不喜欢看小说,原因有两个,一是自己买了一本书,看小说的速度是很快的,通常也就是1-2天左右就看完了,看完之后总觉得自己买书花的钱不值得。而是因为上班原因,看书的时间只有每天晚上2个小时左右。但小说的故事连贯性是很强的,有的时候,自己知道应该睡觉了,但被一本好的小说吸引住的我本身自制力就很差,所有就不顾一切的看下去,弄的第二天的自己十分疲惫。

因为自己看小说的时候是品味不出来小说表达的另外的意味的,我太关注于小说本身的故事情节,所有现在的我依然只能简单地理解为什么《西游记》、《水浒传》、《三国演义》是四大名著之三,但对《红楼梦》还是有些自己的见解的——我的意思是说,如果把《西游》、《三国》、《水浒》换成另外三本在当代有一定意义的作品的话,加上《红楼》,我认为那也是中国文学作品的四大名著。

《别相信任何人》小说本身讲述的是一个人的记忆只能维持24小时,从开始到结尾,她始终用日记本来追寻自己生活的世界的真相,直至抓住了那个造成她这个现象的凶手的一个故事,说实话看完小说之后,我非常不理解为什么这本书会在当当、京东、淘宝图书栏中名列前茅,写读后感的时候,本想按这本书的大概故事构思一个故事,来表达社会上一些群体的麻木,但刚动笔的我,便放弃了这个想法,与其说自己不想构思,倒不如说自己总想借各种理由老表达自己对社会的片面而不成熟的看法,想想自己一个处于道德至低点的人,还是不煽风点火,添油加醋为好。

因为自己看的小说少得可怜,上一次看小说还是在青少年时期,所有一下评论不具备非常大的客观性,但就小说而言,是非常成功的,作者从一开始就给读者制造了一个特殊的环境和特殊的故事情节,然后通过一个日记本开始故事的发展,故事发展中留下了很多可以供读者思考的现象和语句,但最终回到现实以后一天发生的事情确实那么的突然,故事的温度急剧上升,我本人就是在故事的最后也就是高潮部分罕有的看到了晚上将近十二点,最后故事在平稳和可供读者思考和回味中结束,我认为这是一部成功的小说,拍成电影的话,我想一定是更加精彩的。

如果一定要说出从这本小说中学到了什么,我想应该是作者的文笔,作者通过小说人物所看到的周边的环境来暗示故事的发展。这种描写贯穿全文,那些看似平常的事物和环境以及一些很平常的小事,也在无形中增加了故事发展过程的神秘感,这是非常让我佩服和应该认真学习和思考的地方。

读后感别相信任何人 篇10

我们的大脑像一个神奇的硬盘,可以刻录下我们每天经历的事,自动忽略一些缓存的信息不至于影响它的运行速度,它的分区正常运转,我们的生活才能正常的进行。但是我们却不能像真的硬盘那样手动的去删除一些不想要的信息,于是很多人都羡慕鱼的记忆,只因为转瞬即逝。可是如果真的没有了硬盘中的信息,我们的生活真的如想象中美好吗?

《别相信任何人》所讲述的正是一个失忆人所面临的困扰。20年来,克丽丝一旦进入熟睡状态中,她的记忆就会清零,也就是说她的记忆只能保持一天,每天早上醒来,她都会完全忘记所有的事,对于她来说,所有的东西都是全新的,记忆的空白让她只能依靠身边知道她所有经历的本。面对这样的一天,我想没有人会接受这种疑惑,虽然有一个人会为你解释一切。纳什医生的出现似乎是本说辞的证明,在他的帮助下,克丽丝开始写日记,也是因为这个日记她知道了以往的记忆,慢慢的把剧情推向了高潮。这本书是一个悬疑小说,号称是一部挑战心理极限的小说。确实如此,因为我用了一下午加一晚上将这本书读完后,大脑昏昏沉沉的,除此之外没有任何感受,有些乏味,但是对于这个故事的创意我觉得特别值得回味。

这个故事中总共有克丽丝、本、迈克、纳什医生、克莱尔、亚当六个人,通过这六个人之间纠缠的情感关系,以及作者打乱的时间顺序,让这个简单的故事变的复杂。作者通过克丽丝失忆这个源头,用写日记的方法让剧情逐渐深入,只是结构和一般的悬疑小说一样,在故事的最后解开谜底。

这本书的题语:别动情,别认真,别让自己陷进去。让文艺青少年们对它产生了兴趣,其实畅销书也仅限于此,宣传力度够大就可以了。初看题目时我也这样以为,以为是情感小说,但接着看下面一本挑战你心理承受极限的小说,为你层层揭开人性的残酷真相,还是猎奇的吸引力比较大。当看到伏尾区时,注释解释是伦敦的地名,在那一带经常发生一些灵异事件。结果看到最后也没有出现一起灵异事件,理由应该是这是一部心理描写为主的小说,是在心理上起到恐怖作用,但是我没有体会到。

对于本,他是以正面人物出现的,但是他说的因为爱克丽丝,误解她见不到他就会很开心,于是对她放弃了照顾。事实上他也知道克丽丝的病况,但是他还是离了婚,有了新的家庭,和别的女人生活在了一起。我不知道这样的人是否值得以正面形象出现。迈克是克丽丝的情人,因为克丽丝对家庭的愧疚回心转意,让迈克产生了嫉恨,在克丽丝与本的一次旅行中伤害了克丽丝,才使她最终失忆。可是之后的20年都是迈克在照顾克丽丝,他每天早上醒来都要面对一个空白的人,还要不厌其烦的讲述无数次讲过的事,我想迈克心里也是特别后悔的,他愧疚做过的一切所以更想掩埋这些事,他只想和克丽丝生活在一起,可是克丽丝的记忆终究是通过日记恢复过来了,她知道了一切,而他最终也失去了她。或许作者是刻意来刻画迈克的行径的,一种黑暗的心理,以此来制造一种恐怖效果。

对于推理悬疑类的小说我一般都是看一遍知道结局就OK了,所以不会有很深的理解。

这本书对于我来说收获就是思考了很久如果我失忆后会怎么样,最后结论是我不想失忆,失忆这个东西对于一个群居型的人来说着实是一种折磨,周围的人知道你所有的事而你却一无所知,这才是最可怕的。我想不管是好的坏的事情,都是我们经历过的,其中的酸甜苦辣是只供我们自己品尝的,像大家想的那样放弃哭得辣的事情,那生活岂不是很乏味,更何况我们压根不能去选择,所以珍惜吧,不论正经历着什么。

读后感别相信任何人 篇11

失足少女浪子回头 犯错是要承担后果的教科书……缺失的两星算是给作者大片无聊的铺垫和有些地方明显难以自圆其说的漏洞。

所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克丽丝固然有自作自受的嫌疑,然而最根本的悲剧还是来自于迈克扭曲变态的心理。世间大多数类似于此以爱为名的违法犯罪行为,终归不过是给满足一己私欲找到一个还算漂亮的借口罢了。

只是感叹感情这种东西,一辈子时间太长,既然一开始有了相爱的勇气,又为何偏偏缺乏相知相守的耐心。矛盾和冲突像女主那样自己一个人躲进咖啡厅逃避是没有用的,即便是挂着独处和写作的名头,一段在争吵、挣扎、迷茫中选择冷战而不是面对面交流的感情注定只有两种结果,一种是逐渐在这种情绪中沉沦,迷失最后必定分离,另一种就是本书这种,错误选择引发的半生苦难成为了克丽丝和本的最终交流方式,即便之后他们明白了彼此依旧深爱着对方可以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了,可是就比之再好的化妆品也抹不掉脸上那道疤——那道伤痕,你见或者不见,它都在那里,不来不去。

所以我们作出的每一个决定,都应是深思熟虑的结果,尤其是当这些决定背离了我们所处社会的基本道德观念的时候——老祖宗传了两千多年的东西,哪能真的没有一点儿道理,这本身就是文明延伸的产物和象征。这部书应该和蝴蝶效应一起看,一个当初一时冲动所做的不起眼的决定,他所造成的代价,很可能大到会让人承受不起。可能这个世界上终归是好人居多,这句话没错,可是谁又能保证我们不会遇到这样的人呢?人生最怕的两个字,就是万一。

也许我们会对这种历尽磨难得来的相知相守十分钦慕和敬佩,可即便这样,为何当我们看到干净到一尘不染的感情时,听到青梅竹马的传说,会感觉世界如此美好,眼见皆是晴天?

我喜欢阅尽世事历经沧桑的女人,但我愿你,天真无邪,涉世未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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