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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小说

发布时间:2023-01-01 来源:互联网

关于读后感小说900字精选。

读后感大全推荐更多专题:“读后感小说”。

我们常常从阅读当中启迪心灵,开拓眼界。作者写的作品使我们更富有理性。在阅读完作品后,我们应该将感悟书写下来。如何在写作品的读后感时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我们的读后感大全特意搜集并整理了读后感小说,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后感小说(篇1)

《长裙子短袜子还有一顶蓝帽子》是曹文轩《马戏团》这本书里的其中一篇文章。读了《长裙子短袜子还有一顶蓝帽子》,让我知道了这样一个故事:舒袖、杜珊珊、唐蔓、夏萤她们在同一所寄宿学校上学,并且同住一间屋子。每到星期天她们就要穿上自己最漂亮的衣服回家,可是却在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她们的衣服就没有了,一到星期一她们的衣服都回来了。星期天,学校放电影,她们宿舍的人都去了,只有舒袖没有去,过了一会儿,舒袖背着一大包东西出了校园,夏萤对那两个人说:我们跟着舒袖一定能查出偷我们衣服的那个人。果然,他们跟到了一片小树林。发现舒袖穿着她们三个人的衣服走了出来,她变得那么美丽,她们骂舒袖臭美,穿着偷来的衣服还到处炫耀。这时来了一个老婆婆给她们讲:原来舒袖家一直很穷,买不起衣服,总穿得破破烂烂的。有一天,财主家的傻儿子看见舒袖穿得破破烂烂的就上去又摸又撕,舒袖恼了就给了傻子一记耳光,傻子就回家找他老子了,他老子来了后舒袖就告诉他是傻子先欺负我的,他老子就问围观的人:是这样的吗?他们一声不出,都怕得罪了傻子他老子。从此以后舒袖老呆呆的,嘴里还一直说着“衣服”。夏萤她们听完后觉的舒袖很可怜,就原谅了她。

通过这个故事,我想对舒袖说:你不能因为家里穷买不了好衣服,就偷别人的衣服穿。但是你学习好让我佩服,我也要好好学习争取考上一所好学校。

我想对傻子和他老子说:你们不能仗势欺人、仗钱欺人。

我还想对围观的人说:你们太自私了,一点正义感也没有,不在关键的时候帮舒袖说一句公道的话。

读后感小说(篇2)

看沈石溪的文章,经常会出现的一个地点——阳光大马戏团,我想这应该是作者经常到这儿去观察这些可爱的动物们了。

《老虎哈雷》初看这篇文章,觉得动物园或马戏团的动物真没意思,不但没有了动物们的本质,本来凶猛的老虎也变得温顺了。而且动物园的驯养员也在驯养这些凶猛的动物的时候方法也用得真多。可细细看完全文后却有了不一样的感觉,原来野兽也是有感情的……

阳光大马戏团要加一个新节目:老虎钻火圈;这是整个故事的开始。

一般野兽天生都怕火,所以想让老虎克服对火的畏惧,勇敢地从烈焰中钻过去,并非易事。马戏团用了很多方法都没有成功,在高导演想要放弃时,驯兽员老章提出了一个建议:把从小饲养哈雷的宋大妈接来试试看,哈雷的妈妈是一只患有心脏病的母虎,产下哈雷就死了,而哈雷从小就是宋大妈饲养的,宋大妈对于哈雷来说就是妈妈这样一个角色。这时宋大妈却因为那个瘾君子(这里是说吸毒)的儿子被动物园开除,因为儿子犯毒瘾了,偷了动物园的一对小孔雀去卖。所以马戏团在找到她时发了不少功夫,找着她时是在垃圾场。

久别重逢,“母子”相会,情景应该很是感人。遗憾的是,他们之间隔着燃烧的火圈,不管宋大妈怎么呼唤,哈雷也只是在火圈的另一边踯躅徘徊,伤心的呜咽着,克服不了对火天生的畏惧。试了好多遍,在所有的人都要泄气了时,宋大妈想到自己有段时间因为对儿子太失望,经常会对着哈雷哭诉、诉苦,想出了一招“泪水攻势”,没想此法,一试见效。哈雷和宋大妈之间有一种特殊的感情,所以哈雷只要一看见宋大妈哭泣就会“激动”,这不但帮它客服了对火圈的恐惧,顺利的完成了钻火圈这个节目,而且还帮宋大妈得到了份不错的工作。

到这里我有一个疑问出现了,像老虎、狮子这类食肉野兽怎么可能会同情人类和人类产生感情呢?

一位动物行为学家给我们做了解释:解剖学证明,老虎半岁龄到一岁龄,是智力发育的高峰期,也是培养行为模式、形成行为特征最重要的年龄段,对动物来说,一旦养成某种行为模式和行为特征,终其一生也不会逆转。

看了这篇文章大家都会明白,宋大妈和哈雷之间的关系就像现实生活中的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情感是一样的,这种感情甚至可以超越生育之情,虽然我们会经常说一个成语“血浓于水”,但是养育之恩却也是不能忘怀的。

“生之苦、生之痛;养之切、养之恩”,我在把“生育之恩”和“养育之恩”做对比时在网上搜出来的,同时我也搜到了很多对这两种感情的辩论,到底“生育之恩”和“养育之恩”哪个更重要,我觉得“生育之恩”和“养育之恩”同样重要,看到这十二个字,我联想到了好多年前看过的一部电视剧《搭错车》,剧情讲的就是一对养父女之间发生的所有故事。不知道你们有没有看过这个电视剧!这部电视剧让我记忆犹为深刻,就好像电影《妈妈再爱我一次》一样。其实《搭错车》、《妈妈再爱我一次》还有《老虎哈雷》这篇文章同样都在教我们要知恩,感恩。

读后感小说(篇3)

凡卡的童年是那么悲惨,而我的童年呢?在家里,爸爸妈妈把我当成”掌上明珠”,对我无微不至:遇到了委屈,一家人为我出气。真是含在嘴里怕话了,捧在手里怕摔了。稻草人读后感 稻草人的读后感 在学校,教师像慈母一样诲人不倦地为我辅导。这难道不是鲜明的对比吗?

在文中他拥有的都只是虚幻,他希望爷爷来接她,但那是不可能的,由于他的信爷爷收不到。

凡卡在寒冷的冬天,缩成了一团和他相比,我们住在温暖的房间里,身穿温暖的衣服,读我们而言“寒冷”这个词,我们还不太相识。他其时是非常的饥饿,可我们感受到过饥饿吗?中午,怙恃已为我们预备好了饭菜,放学后,怙恃已经为我们准好了点心,“饥饿”这个词对我们来说实在是太陌生了。童年相差十万八千里啊!童年本来应该是人生最美好的岁月,无忧无虑的,过着幸福的生活。然而凡卡却不能在没好的生活中生活,他小时候就怙恃双亡了,他睡觉时不像我们一样睡在床上,他睡在过道里。当老板的孩子哭时,他还要给孩子摇篮。他每天吃的饭太差了,早晨只有一丁点儿面包,只有中午有一点稀粥,下午呢,又是一丁点儿面包。这点饭谁能吃得饱啊?如今,这些饭都是喂牲畜的饭小凡卡还经常被老板荼毒,没有理由就打小凡卡。凡卡的童年是何等悲惨啊!

他希望爷爷来接她,他想他的爷爷,而我们呢?被亲人爱护着,这些亲人的庇护被我们视为理所当然,对他来说:亲人的庇护是想得到而得不到的。

凡卡的童年是那么悲惨,而我的童年呢?在家里,爸爸妈妈把我当成”掌上明珠”,对我无微不至:遇到了委屈,一家人为我出气。真是含在嘴里怕话了。

读后感小说(篇4)

不久前便拜读了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记忆深刻的是书中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追寻艺术梦想的道路上,表现出对人情与人性的摒弃和过分自私的态度。也总是想起里面的一句话“只有诗人同圣徒才能坚信,在沥青路面上辛勤浇水会培植出百合花来。”

斯特里克兰德生活过三个地点:英国伦敦、法国巴黎、塔希提岛,也在这三个地方分别经历了三个女人:妻子艾米、朋友的妻子布兰妮、土著少女艾塔。

伦敦,土生土长生活了四十几年。有一份在证券公司稳定且收入不错的工作,一双聪慧乖巧的儿女,妻子艾米贤惠且知书达理。留下一张纸只字片语,就轻而易举抹掉了前面走过的人生轨迹。

巴黎,凭着对绘画的一腔执念,沉迷于梦想一发不可收拾。过着穷困潦倒的生活,变得不近人情,一切与己无关。病重时得到了朋友妻子布兰妮的悉心照顾,恼恨的是凭着自己无所谓心理下毁掉了朋友的生活甚至布兰妮的生命。他还能摊摊手说,这与我有什么关系呢?不堪一击的生活,以及被生活压迫下人性的丑陋。梦想又是什么呢?

之后经过马赛到达塔希提岛,这是他灵魂出窍之后得到升华的地方,在这里他与心中的梦想毫无阻隔。有着一个默默守护他,忠诚于他梦想,叫做艾塔的土著少女。即便是他快到生命终点,也无损他绘画才能的发挥。梦想可以实现,但原来如此艰辛!

看完这本书后,我的心绪一直久久不能平。这样的男人不是典型的渣男吗?他的出走,做丈夫做父亲的责任去了哪里?抢走朋友之妻,人性的底线在哪里?这些让我感到愤怒,任何对梦想的追求都不应该是自私甚至脱离道德的借口。

文末描述了斯特里克兰德病死后盛名,把视角又重新拉回到了他结发妻子与一对儿女身上。她们心里压根没有想过要关心斯特里克兰德这些年的遭遇,倒是因为他的盛名,极力标榜曾经的关系,假装付出和理解。如果没有盛名,他们是否还愿意提起这个曾经丢弃她们的人?如果没有原谅,何必假装美好?人性的碰撞果然脆弱,道貌岸然的面具在现实对比下显得如此不堪一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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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亨利短篇小说900字精选


关于写作品读后感你有什么困惑的地方吗?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读后感是将自己把所读的感受最深的内容写出来的一种方式。考虑到你的需求,读后感大全编辑特意整理了“读后感亨利短篇小说”,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后感亨利短篇小说(篇1)

第一次接触到欧亨利的小说是在课本上,那篇《最后一片常春藤叶》实在令人难以忘怀。意料之外却又情理之中的温馨结局,合上书本,我的眼角湿润了,心房温暖了。此后,我便爱上了他的小说。欧亨利在他的作品中倾注了自己的一片苦心、一片真情。他的故事中有社会的弊端与不公,也有富人的阴险与狡诈,从多个侧面揭露了社会的黑暗面,鞭挞了人间的不平事。他的作品中更有普通人的辛酸与无奈、呼唤与抗争,也有小人物的善良与真诚、友谊与爱情,字里行间表现出他对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普通人的同情和理解。

生活真是作弄人!读完《麦琪的礼物》我不禁发出感慨。麦琪卖掉长发,为丈夫买了一条表链;而丈夫却卖了金表,只为换来一把配得上妻子秀发的梳子。精心准备的礼物无了“用武之地”,真是傻得可爱的人儿啊!贫寒夫妻之间发生的有趣故事,让读者既遗憾又宽慰。这就是欧亨利的魔法,难怪他的作品被称之为“带笑的眼泪”。美好的感情总让人得到安慰,哪怕生活的担子再沉,肩上也会充满力量。在生活中,不会风平浪静,我们难免会遇到坎坷,自己学会应对最重要,但同时他人的关爱和鼓励对我们战胜困境也十分重要。所以,多关怀身边人吧,用真诚的雨露,体贴的和风,宽厚的土壤,善意的阳光去培植和呵护友情、亲情和爱情的花朵,使之绚烂,芬芳你的生活!

平凡的人也能伟岸。其貌不扬又臭脾气的老贝尔曼,是位失意的画家。平常生活中,他显得粗鲁又固执。然而,当邻居琼西患病奄奄一息,等待与最后一片常青藤叶一起飘陨时,他却在一个风雨之夜,在墙壁上完成了其毕生最杰出的作品——一片永不飘落的常青藤叶。琼西获得了生的勇气,而老贝尔曼却患上伤寒去世了。结局又是那番峰回路转,带着几分伤感意味。画家老贝尔曼的形象一瞬间高大起来。小说是虚构的,但它却是真实生活的写照。

读后感亨利短篇小说(篇2)

《欧·亨利短篇小说精选》是美国短篇小说大师欧·亨利作品的选集。书中,社会上那些巧取豪夺,坑蒙拐骗,利欲熏心,尔虞我诈的“上流人物”,“得意之徒”们的丑恶行径,被揭露无遗。通过他们的种种表现,形象逼真,不拘一格地向读者展现了“文明社会”的黑暗与滑稽本质,弱肉强食与天良丧尽的现实,并喻示在金钱万能,唯利是图的生存环境中,人性的异化和畸变。

然而在众多对丑恶人性的描写之中,也不乏许多使人肃然起敬的“小人物”,让人对荒诞,滑稽的故事漠然一笑之后,感慨万千。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两位感恩节的绅士》这篇文章,它让我真正领略到了人性的魅力。

故事讲了两位美国绅士——其中一人根本不能称之为绅士,他只能说是一个常年受饥饿折磨的穷人。在他们之间有个奇怪的约定——每年感恩节,穷人便会坐在联邦广场喷水池对面人行道旁边东入口右面的第三条长凳上,等待着老绅士的到来。老绅士来了之后,会带这位饥肠辘辘的穷人饱餐一顿。这就是他们之间神圣的约定。对老绅士而言,一顿饭钱简直微不足道,但是,他却从其中找到了助人的乐趣。而穷人的目的也并不完全是在于那顿丰盛的饭菜,更重要的是能使一位老人如自己所愿。

这个传统延续了九年之久,第十年的感恩节,穷人照惯例走在去约会地点的路上。可出乎意料的事发生了。半路上,穷人被一幢住宅的管家请进了门,并可以享受一顿丰盛的大餐。原来住宅的主人——两位老太太,也有一个奇怪的传统——在正午把第一个饥饿的路人请进门,让他大吃大喝,饱餐一顿。饥饿的穷人抵挡不住事物的诱惑,畅开肚子,吃了起来。当他心满意足地走出住宅时,才想起了和老绅士的约定。但他还是如约与老绅士碰了面。老绅士将他带到了一处餐厅,穷人为了不扫老绅士的兴,只能装作饥饿难奈地狼吞虎咽起来。尽管穷人那时只剩下挪动身子和呼吸的确力气了。穷人吃完后,老绅士付了帐,两人便道了别。

故事的结局是——两人在回家的路上都晕了过去,被送进了医院。穷人是因为吃得太撑,几乎撑破了胃,而老绅士,一位在前些日子还家财万贯的富翁则是因为三天三夜没有吃东西,身体脱虚,而在路上倒了下来。

读这篇文章就好像是在嚼一只橄榄,甜味中带了一丝酸涩,让人在漠然一笑之后,思索良久。

文中的主人公,充其量不过是两个“小人物”,然而反映初等推己及人,相濡以沫的人性魅力却是那些“大人物”,“权贵们”所无法匹敌的。

那位老绅士在身上只剩下一点钱的情况下,完全可以不去赴约,但是他看重的不是金钱,而是诚信,他宁可饿死也不愿意食言。相比如今社会上一些只要自己利益受到损害就不择手段的人来说,老绅士的人性魅力显露无遗。再看那个穷人,尽管吃不饱穿不暖,没有受什么教育,但是他比任何受过良好教育的“权贵”都充满魅力——那是人性的魅力,他可以对老绅士说自己已经饱了,可他为了圆老绅士的心愿,咬紧牙关,把饭菜吃得干干净净。也许这很可笑,可是却是不是多么伟大,多么令人钦佩!

读了这篇文章,我知道了人性的伟大力量,我也立志要像那两个绅士一样,不求活得轰轰烈烈,但求真真实实,充满意义,有所追求!!!

读后感亨利短篇小说(篇3)

户外天气晴朗,阳光明媚,白云飘飘,微风吹拂。我合上《欧亨利短篇小说选》回味着欧亨利是美国最着名的短篇小说家之一。被文学界誉为曼哈顿桂冠和美国现代短篇小说家之父。欧亨利的短篇小说,被誉为美国生活的幽默百科全书。无论在反映社会生活的深度与广泛,还是在艺术表现技巧的方面,都有着经典性的意义。

《麦琪的礼物》:德拉和吉姆是一对穷夫妻,穷得响叮当。与众不同的是,德拉和吉姆各有一样世上少有,人间无双的宝贝德拉的美丽秀发,能让珍珠无光;吉姆的金表,能使金银失色。明天要过圣诞节了,德拉很想给吉姆买一份圣诞礼物,可是她数来数去,到底还是只有这么多一元八角七分!德拉很失望,这时她突然想到了自己的秀发,德拉咬咬牙,来到收营各色头发的商店,用自己的褐色头发换了二十美元。走遍大街小巷,德拉挑中了一件宝贝白银表链。回到家,德拉将自己剪过得头发理齐,等候吉姆回来。谁知吉姆一回家,德拉才知道,自己和吉姆的礼物都派不上用场,因为吉姆将金表卖了,换钱给德拉买梳子,德拉将秀发卖了,换钱给吉姆买表链!

麦琪是绝顶聪明的人,他发明了送圣诞礼物。而在这次圣诞节中,德拉夫妇是最聪明的,他们就是麦琪!钱并不是万能的,感情是最重要的。德拉夫妇之所以是麦琪,并不是因为他们卖宝贝有多么聪明,而因为他们夫妻的感情融洽,互相深爱着对方。

《最后一片叶子》:苏和琼西是两个画画的姑娘,她们是非常要好的朋友。然而有一年,琼西被传染了肺炎,只有十分之一的希望治愈。琼西觉得外面常春藤的叶子一落,自己就完了。苏安慰她,把住在楼下60高龄,一生失败,整日喊着要创作一幅杰作的画家贝尔门找来了。

贝尔门听说了,十分可怜琼西。一晚风吹雨打,常春藤上的叶子几乎都落了,只剩下最后一片叶子了!琼西很惊奇,她觉得自己一定会像那片叶子一样顽强的活下去!不久,贝尔门也生病了,全身湿透了,只病了两天就去世了,琼西好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贝尔门怎么会全身湿透?后来,人们发现了一盏灯笼、梯子、画笔、调色盘和绿黄色的颜料。一切都明白了!那最后的叶子是贝尔门画上去的!贝尔门并不是一个失败的画家,他用一片叶子点亮了琼西姑娘生命的火焰,那最后一片叶子就是史上最伟大的杰作!

这本短篇小说选还有很多非常有趣的故事,我以后再介绍给大家!

读后感亨利短篇小说(篇4)

每次读完他的小说,眼前总会浮现出一双深邃的眼睛,紧盯桌子上的稿件,行书如行云流水一般,笔锋一转,画龙点睛。戛然而止,他捧起稿件,轻轻地读,微微笑出声来,——他便是“美国的莫泊桑”欧亨利。

1862年1月11日美国北卡罗来纳州一个小镇上,一个婴儿“呱呱”地哭着出生。“是个男孩!”他的医生父亲兴奋地在旁搓着手,走过去安慰脸色苍白而洋溢着快乐的妻子,——威廉?西德尼?波特诞生了,他便是未来的欧亨利。

身体虚弱的母亲没能给他太多的母爱,便在他幼年时撒手人寰,次后他便与父兄移居祖母和姑妈家。姑妈激发了幼小的他对文学的兴趣,父亲传授他医学知识,他很快在亲人的关爱中长大,并在19岁获得药剂师的行业执照。

20岁,他移居到西部,感受到西部的风土人情,在他的记忆和小说里刻下重重的一笔。22岁后他因工作交替而奔波7年,终于当上银行出纳员,有了妻子和孩子。

好景不长,仅仅三年后,他便被法院离奇传讯。次年,他潜入拉丁美洲避难。可两年后,因妻子病重便回到妻子身边并受到传讯。妻子死后,他离开孩子,进入监狱,并在医务室工作。

工作之余,他开始写短篇小说贴补孩子生活费用。期间,他使用笔名欧?亨利,从此,欧?亨利这颗新星冉冉升起,在文学的夜幕中划出了一道璀璨的星痕!

读后感亨利短篇小说(篇5)

如果说长篇小说是作者为读者架构了一个广阔斑斓的世界,让我们得以在那些鲜活角色的人生中畅游,那么短篇小说则更像一架显微镜,通过生活中的典型片段,辐射出整个社会的深刻意义。而深谙写作技巧的作家,虽用简短的字句,却也能让我们如同在观看一幕幕精妙的戏剧,在感叹其讽刺意味的同时,被其中艺术化的结构布局所折服。

欧.亨利最成功的无疑是独树一帜的“欧.亨利式结尾”。它的巧妙之处便在于“情理之中、意料之外”。欧.亨利擅用伏笔,为最后反转剧情或揭示主题的高潮埋下一个个暗桩,却又与剧情结合得无比自然,为结局的冲击力打下“情理之中”的基础,使读者深感惊奇却又不突兀。这样经过“蓄势”写法的酝酿,到结尾处揭示出故事本质的真相,仿佛是由无数骨牌精心堆叠成的画卷,只在最后一刻才倏然展露出它摄人心魄的壮丽奇绝。

另一方面,欧.亨利擅写社会底层的小人物。或许不仅仅是由于小人物的命运才有错综复杂的戏剧性,也正是因为无数不见经传的小人物,在时代浪潮的冲刷和重压下,才谱写出了真实的时代。国王与贵族的荣耀由历史记录,可那些挣扎在生活边缘的劳苦大众,他们的笑与泪又由何处可知,他们的善美又由谁来讴歌?我国的《诗经》可说是一部包罗万象的诗歌合集,里面不乏反映老百姓辛劳疾苦与情感风俗的内容,而美国作家欧.亨利的短篇,亦可以说是来自另一个国度,用不同语言写就的“诗”,它同样充盈着感性与激昂,使人感觉如同骑着一匹不羁的野马,穿过幽深的隧道,又忽而闯入一片开阔的田野,黑暗处令人压抑,光明处又令人欢欣,读到最后,笑中带泪,泪中含笑。

读欧.亨利的小说不能不联系当时的美国社会背景。美国南北战争后,资产阶级兴起并开始壮大,资本的集中使大资本家们掌握了社会大部分资源,各种权利也在本应民主平等的天秤上倾斜。垄断资本主义的齿轮在不停高速滚动,阶级固化也挤压着老百姓生存的空间,使整个社会不断被腐蚀。欧.亨利本人就出身社会底层,跌宕复杂的生活经历使他对小人物心酸的生存状况深有所感。艺术来源于生活,这是对他作品最好的诠释。

他在文中曾写道:“任凭人们怎样谩骂,这座城市始终是沉默、冷酷和庞大的,人们说它是铁石心肠,说它没有恻隐之心……”这句话很准确地概括了当时高速发达的资本主义世界,科技经济的进步却使人心变得空漠,社会风气变得浮躁,一切都向金钱运作靠拢,道德感的丧失,真善美的稀缺,让人潮涌动的城市变得冰冷。作文欧.亨利笔下的人物,一般来说有几种命运:一种是不温不火的啼笑皆非,带有讽刺的喜剧性,如《忙碌经纪人的浪漫史》;一种是碌碌无为,自甘堕落的悲剧,如《警察与赞美诗》(同时也批判了法律的不公与国家机器的腐朽)和《带家具出租的房间》(人性中追逐利益的阴暗以及小人物走投无路的毁灭);还有一种是歌颂人性至美一面以及崇高情感的,如《麦琪的礼物》,《最后的常春藤叶》。每一个故事都有批判性和揭示性,它们冷眼旁观着人性和社会中被腐蚀蛀空的洞,却同时也用悲悯修补着人们的希望。正如鲁迅的批判作品不光是旨在抨击,更重要的是试图呼唤这个世间的公正清明,拯救人性中本不该堕落麻木的部分。

读欧.亨利的短篇小说,是一种享受。每一篇并不冗长的故事读来更能体会到文学放松身心的功能,但同时也给人留下充足的思考空间。慢慢研读这本书,如同进行一趟趟短途旅行,终点昭然若揭的时候,你会突然希望这条路更长一点,把惊喜的礼物留得更久一点。

读后感亨利短篇小说(篇6)

生活真是作弄人!读完《麦琪的礼物》我不禁发出感慨。麦琪卖掉长发,为丈夫买了一条表链;而丈夫却卖了金表,只为换来一把配得上妻子秀发的梳子。精心准备的礼物无了“用武之地”,真是傻得可爱的人儿啊!贫寒夫妻之间发生的有趣故事,让读者既遗憾又宽慰。这就是欧亨利的魔法,难怪他的作品被称之为“带笑的眼泪”。美好的感情总让人得到安慰,哪怕生活的担子再沉,肩上也会充满力量。在生活中,不会风平浪静,我们难免会遇到坎坷,自己学会应对最重要,()但同时他人的关爱和鼓励对我们战胜困境也十分重要。所以,多关怀身边人吧,用真诚的雨露,体贴的和风,宽厚的土壤,善意的阳光去培植和呵护友情、亲情和爱情的花朵,使之绚烂,芬芳你的生活!

平凡的人也能伟岸。其貌不扬又臭脾气的老贝尔曼,是位失意的画家。平常生活中,他显得粗鲁又固执。然而,当邻居琼西患病奄奄一息,等待与最后一片常青藤叶一起飘陨时,他却在一个风雨之夜,在墙壁上完成了其毕生最杰出的作品——一片永不飘落的常青藤叶。琼西获得了生的勇气,而老贝尔曼却患上伤寒去世了。结局又是那番峰回路转,带着几分伤感意味。画家老贝尔曼的形象一瞬间高大起来。小说是虚构的,但它却是真实生活的写照。

读后感亨利短篇小说(篇7)

契柯夫,欧亨利,莫泊桑这三个耳熟能详的名字想必每个人都知道,作为世界三大小说之王的他们用细腻的笔触描绘了那个时代的黑暗与沧桑。在这个第一次在初中度过的秋天里,我有幸读到欧亨利的小说。

在欧亨利的笔下,每个人都被刻画得淋漓尽致:富人的贪婪,穷苦人民的善良,社会的黑暗……当翻开第一个故事《麦琪的礼物》时,我不由得为这对年轻夫妇感到悲哀,2人昔日感到彼此珍贵的东西到现在却成了无用的东西;但我又为2人感到欣慰,因为他们得到了比表链和梳子套装更珍贵的东西——爱,他们告诉我们要尊重他人的爱,学会去爱他人,这难道不是人与人之间相处的基本规则么?

我用一丝惋惜翻去麦琪给予的礼物,展现在眼前的是《警察与赞美诗》,文中的苏比想去监狱熬过冬天,几次惹是生非。当听到赞美诗想改邪归正时,却被意外的逮捕。这出乎意料的结局,令人感到捧腹有心酸。

欧亨利借苏比的故事反映了当时社会的无情与残酷。主人公借助许多坏事扰乱社会,这也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下层人民的精神痛苦。

欧亨利为了表达对资本主义社会的不满,把手中的笔当作武器,大量运用穷富的对比手法,揭示自己作为一名作家对这个社会爱莫能助的忧伤。

欧亨利的作品中,幽默代替了酸楚,流露出自己对被命运捉弄的穷苦人民的悲惨情绪。

如今的社会早已不是那个颓废的年代,不再有那么多饱尝辛酸的人民。读着欧亨利的小说,我可以想象出那个年代的悲惨,一个个画面浮现在眼前……我不由得为欧亨利先生由衷敬佩。

白夜小说读后感900字(精选8篇)


读后感大全专题“白夜小说读后感”为你推荐以下内容。

您了解写作品读后感的大体框架吗?合上手里书,种种画面在脑海翻飞,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考虑到你的需要,编辑特地编辑了“白夜小说读后感”,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白夜小说读后感 篇1

喜欢买书,尤其05年之后几乎完全采用了网上购书模式,不仅因为方便、实惠,更因为可以大量浏览挑选的感觉。

正是这种习惯,在购书网站熟悉了一个作家,名叫东野圭吾,日本人。因为其大量的推理侦探小说,在该类目,总位于畅销榜,并且因为高产,几乎占据了榜单的大半壁江山。

侦探推理类小说一直是我的最爱之一,但在很长时间内,我却从未订购过这位号称大师的作品,许是因为心理一直存在一种未必合理的观点:高产作家往往难以创作出真正的精品。

不过,直到今年7月,终于还是没忍住好奇,有了尝试的冲动。第一次选择,挑选了东野圭吾公认的巅峰之作--《白夜行》,从书名来看,一部完全不知所以然但却名气甚大的作品。

结果,两天时间读完。

实事求是讲,尚没有一口气读完的酣畅淋漓感,但确实令人耳目一新。

首先是故事结构及讲述方式,给人一种厚重、精妙感。

故事从头到尾,横跨将近二十年。两主人公11岁登场,直至30岁落幕。期间童年、少年、青年各个阶段充满诡异、辛酸和矛盾,却唯独缺少浪漫、温情和善良。这是整篇作品的基调,也是令人直至最后为之动容的所在。

人物出场频繁,但却相对突兀;故事情节顺序描述,但却并不连贯。初看,有如一个个碎片,杂乱无章,其实却内在逻辑严谨。

其以人物和情节的点滴呼应勾串而起,而勾串手法则是遍布通篇的伏笔,犹如散落但却依然串着的珍珠一般,保持着核心线索的若隐若现,令读者既不彻底迷失,又不至缺乏悬念。对于分寸感的拿捏,不失为大师水平。

其次故事注重社会和时代背景的带入,而这往往是大师与业余的最大差别。

大师级作品,哪怕是鬼故事都一定存在大量有血有肉的价值集合,以便于各种的预设的离奇、荒诞又都能合情合理,发人深省,该部作品正是这样。

依本人看,本书所谓的案件悬念,并不特别出彩,比较出彩的反倒是对人性的推理。

从头至尾最引人悬念的,不是情节而是人物。为什么男孩、女孩,会有那么诡异的童年,那么冷漠的少年,乃至极具城府的成年?

这种无法遏止的种种猜测和质疑,就像毒瘾一样,引人入胜的同时,也越发渲染出主人公的神秘、纠结以及深深压抑的痛苦。这种痛苦伴随着情节展开,也伴随着主人公的成长展开,同时痛苦自身也在成长。从起初单纯的恐惧、愤怒乃至报复感,逐渐生长出枝枝蔓蔓的复杂性格、心态和气质,并由此渗透入成长的经历和记忆,进而扭曲了自己、伤害了别人。

两个案子中,分别失去亲人的孩子,均坚强的生存和成长起来,他们就像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一个风光迷人,一个晦涩阴沉。但十数年来每每出现的离奇、诡异,却又让你总能时不时感觉到二人之间似是而非的一种关联,可这种感觉却又无法真实捕捉,直到最后真相大白的一刻。

然而,那一刻又真的真相大白了吗?二人的交集被证实了,可是过程到底又是怎样?无限联想留给了读者,无限回味也留给了读者,好作品的典型特征。

20年前男孩为了解救女孩,行凶杀人,对象就是自己的父亲,那年他才11岁。此后,男孩、女孩实际成为彼此最为默契和信任的亲人,她们相依为命,她们相互成就,她们相互奉献,她们相互保护。

一个通过美色套取商业机密,一个通过机密实现地下创富,并兼用暴力手段为对方扫清障碍。

男孩子的爱是真挚,深沉的,从最初11岁就敢冒谋杀罪名保护女孩,至十数年来甘作一个影子悄悄守护在女孩身边,乃至最终30岁甘为保护女孩(不被抓住犯罪证据)奉献自己的生命,无不体现得深刻,体现得壮烈。

女孩子我无法断定是否存在一样的爱情,但至少她是心存最彻底的感激和信赖感的,就像女孩子所说,他的人生从来都是行进在没有阳光的夜色当中,男孩是她在黑暗中,内心中唯一的太阳,白夜行之意,至此明朗。

一段无法拿在太阳下晾晒的爱情,是扭曲的,它注定了悲剧式收场;但也注定感人肺腑,因为它克服了足够辛酸的苦与痛。

那么追根溯源,这一切又是如何产生,扭曲的根源又在哪里?

这一切还要追溯到20年前。一双双罪恶之手伸向一个只有10岁的小姑娘,更令人不可思议的竟是由其生母主导,而母亲那种为了家庭的迫不得已感,令小姑娘无论从能力还是道义上都失去了反抗机会,这种童年的扭曲经历,给出了成年后扭曲人格的最佳注解。

也许正是这种沁入内心深处的冷漠,使得她最终连暗夜最后一颗蜡烛的熄灭也可以表现得淡定、漠视。

最后,面对男主人公从高楼的一跃而下,她的漠然转身,虽然或许保全了自己,却也就此浇灭了灵魂的最后一丝余温。

白夜小说读后感 篇2

白夜行,即在明亮的夜色中行走.看起来似乎是个矛盾的标题.

在这之前,我看过了京极夏彦的《络新妇之理》,应该说结构上有相似之处:通过一层层描述(各配角视角),错综复杂的关系(诸多事件),勾画出主人公(作为反派)的庞大内幕.

白夜行的主角有两人:男主桐原亮司和女主唐泽雪穗.一个在明,一个在暗.

从二十年前的大阪杀人案开始,他们就一直是一种共生的状态.亮司帮雪穗除掉学校的障碍,雪穗则为亮司偷取软件程序作为维生买卖.这一切的过程都没有通过主人公的视角来完成,但是诸多的角色角度观看后,却可以让人对这个推理结论深信不疑.

先来说雪穗吧.这个女子也许真正当得上妖狐这个称呼.贯彻全文的是对她容貌的赞美,以及几乎没有对她不动心的男性,文中多次提到,她充满了夺人的光彩.但是这样的她一路走来却给周围的人都带来了不幸.是诅咒?不,其实这些不幸,都是她主动造成的,为了自己的前程未来,她从一开始就对母亲见死不救,对同学施以诡计,对养母安乐死,对丈夫隐瞒偷窃.

我一直很好奇她到底是为了什么的理由,文里并没有给出太好的答案.但是我似乎在《络新妇之理》另一本小说看到了原因.《络新妇之理》的织作茜说为了寻找自己的安身之处.这个理由同样适用于雪穗.从她被母亲把自己的身体卖给恋童癖开始,她就失去了人生的太阳,堕入黑暗.在黑夜中的挣扎,无需像阳光底下一样规矩.所以她可以攻于心计,也可以戴上假面.

但是只要是人的话,还是会向往阳光吧,这一点,从她对一成隐约的爱意就可以感受到:一成也许对雪穗来说是特别的,从来都是焦点的她,被忽略冷落.反而是身边朴素的女伴获得了一成的青睐.比起假面的华美,这个男人更喜欢纯洁朴实,而这恰好是雪穗没有的东西.于是对雪穗来说,这个男人也许可以让她揭下面具,去真实地爱,真实地拥有太阳,拥有白天.

可是最后,事情没有往这个方面发展.雪穗的阴暗面让一成退避三舍.于是她也只能继续走自己的夜路.直到亮司在结局的时候死在自己面前,她的世界才轰然倒塌她一直以为自己的夜路是被恨意所照亮,却忽略了天空中并不太明亮的月亮.

直到失去了才明白,值得她去爱的人,一直在身边.

桐原亮司.在文中和雪穗的形象可以说完全相反.他完全不讨人喜欢,每次出场也净干些不干净的事情.但是当雪穗的妖艳魅惑背后露出丑陋的一面时,亮司却在冷酷无情的性格中偶尔露出了一丝温情,正是这丝温情让人感觉到了这个男子把自己的心意深深埋住.

随着故事的进展,我们渐渐明白了,他所作所为,都是为了那个女子,所有会弄脏自己的行为,都由他来接手.从一开始的刺杀自己的父亲,解救雪穗开始.他也获得了雪穗的帮助,但是说到底,一个是舍命守护,一个则把对方看作生存的依赖而已.

永远都在暗处,默默地守望着对方.这又是为了什么?是替父亲的赎罪吗?不,完全说不通.无论是他对父亲的厌恶程度,还是他早已还了数倍的报偿.那么是为了自己的前程?但是他却把自己置于危险的地带,并且轻易抛弃安稳的生活.

其实,是爱吧.

爱是什么?是怜悯?是赎罪?我不太明白.但是当年幼的雪穗举目无亲的时候,也许亮司是这样想的:这个女孩只有由我来守护她.

亮司在和园村友彦道别的时候说过,希望你们一直手牵手走下去.雪穗又对自己的店员说,希望在白天行走.其实合起来就是,手牵手走在太阳底下这是很多书页上的副题.

我又想,如果当初亮司可以主动走出来,拥抱住雪穗,会怎样?那应该就成偶像剧了吧?

白夜小说读后感 篇3

高中时候看过朋友推荐的电视剧,对剧情有一些记忆,看书的时候难免会有一些上帝视角,所以一直恨不起来雪穗和亮,真希望是先看到小说,比电视剧更深刻,更悲痛。

两个缺爱的小孩,因为图书馆里的相遇,成为了彼此的“光”,彼此灵魂的依靠。每个人都不是完全正义的,所以才被利用,被陷害,这就是人性,没几个人是真的可怜。

雪穗因为幼年时期被人践踏,一心向往上层社会,不惜牺牲任何人,拼尽一切努力追求名和利,动用一切资源为亮创造存活于世的财富,隐瞒和掩饰亮的种种罪行,耐得住寂寞才能守得住繁华,她的可悲之处是所有感情都见不得光,装得太久,早已不懂爱,需要超出常人的意志力带着失去“光”的阴影,苟活于世。

亮的“光”是雪穗,因为爱的太扭曲,所有会使这光暗淡的障碍都要全数清除,为了使雪穗更强大的发光发热,完全牺牲了自己,就像一个谎言需要十个谎言去掩盖,周围人和环境的步步紧逼,促使他犯下一个又一个罪行,终于暴露了自己,最后毫不犹豫地牺牲了自己,保全了雪穗,可以说只要雪穗在人间行走,亮就永远见不得光。

让我不得不想到了,这才是真的“人间失格”,生而为人,他们欠多少人一句“对不起”,但又有多少人,也欠他们呢。

白夜小说读后感 篇4

慕名已久,终于沉下心来看《白夜行》这本书。

作者从一开始仿佛就没有想瞒着读者那最初的案子的凶手究竟是谁,并且通过无数个小细节来一点点的暗示读者,愚钝如我也终于在与前文相呼应的铃铛声出现时反应了过来,那一刻心中异常震惊,无法想象这一切是一个小女孩做的,甚至还在心中为她找了很多个理由,作者只是想把我们误导到那个方向之类的。

越到后来事情越加明朗,内心开始对小男孩和小女孩产生了极其厌恶的情绪,一件件悲剧因他们而发生,把自己遭遇到的痛苦都尽数回报给那些夺走女孩耀眼光辉的人,女孩拼命的想维护自己光鲜的形象,还未看到结局时我完全无法理解她怎忍心为了此牺牲掉她身边的人的一生,我开始站在道德的至高点去批判她。

在知道一切的由头的那一刻,我的心中无比沉重而震撼,无法想象男孩看到父亲时的内心,更无法想象女孩被男孩救走后以什么样的心情面对的那位所谓的母亲,心疼却又无法对他们的所作所为释怀(突然想到了男孩最初那段时间从事的工作以及迟泄许是也与这些有关吧

突然心中有一个疑惑,女孩那个时候心中的人真的是一成?还是说其实是亮司,后来之所以侦探去调查的时候女孩说起的名字是一成是因为女孩早就觉得一成可能看透了自己因此产生了怀疑故而一直关注一成怕其对自己不利?

白夜小说读后感 篇5

花了两天断断续续终于看完了,不得不佩服东野圭吾的写作能力。故事一切罪魁祸首起因还是两个孩子的父母。两个缺爱的孩子,没有人教会他们怎么去爱,没有人教会他们如何正确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

一个杀死父亲,一个害死母亲,我想经历种种的?这一刻,两个人终于一辈子都捆绑在一起了。雪穗说,我的天空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这里的太阳就是亮司吧。

雪穗的故事就是一个悲惨的穷人家的美女怎么通过手段让自己的身份漂白,用肮脏的手段获取事业的本金之后洗钱成功并成就了自己的事业的故事。

雪穗和亮司两人是相爱的.,也是互利共生的,因为他们两个的灵魂完全是相互依赖的。如果这个世界上有女人能让亮司高潮的话,就只有唐泽雪穗。如果这个世界上有男人能让雪穗愿意为他用手或者口的话,就只有桐原亮司。

亮司的自我了断,就是为了把雪穗推到光明的地方,让她以后能永远在阳光下生活。虽然失去你,但我仍然会坚强的活。因为这样才不浪费我们,你为我做的一切。

白夜小说读后感 篇6

第一次阅读推理小说——白夜行读后感600字:

第一次看推理小说,以前看的书籍与之有关的类型基本上都是犯罪、警匪类,第一次看推理类的,看完之后,果然“别有一番风味”。

小说讲述的是两位饱受家庭、社会摧残的“小情侣”,在坎坷凄凉的命运下,在心理渐渐滋生出恶的果实,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位也各自长大,但周围的环境却一直被吊诡的事件所笼罩着,一段凄凉的爱情;一对枪虾和虾虎鱼的故事;一位追查二十年案件的老刑警;一件件看似毫不相关却令人发指的犯罪;一场人性的考验与救赎……

一个位是救赎者;一位是夺取者。在不断的夺取和救赎中,一桩桩案件离奇发生,在变幻莫测的剧情里,不变的只有那人性的复杂……

看完小说后,其实心中有许多疑问,之后查知乎、逛豆瓣,疑惑也就慢慢解开了,看完他们的文章和帖子后,发现原来,看推理小说,看一遍是不够的,要多刷几遍,因为书中,每一个毫不起眼的字,每一句无关紧要的话,每一个谨小慎微的动作,每一个细思极恐的细节,每一段扣人心弦的情节,每一段难以捉摸的故事,都是有深刻含义的,是作者深思熟虑后,埋下的伏笔,每一个字,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细节,每一段情节,每一段故事,都有前因后果,都是与前后文相对应的所有问题的答案在原文中都有,只要仔细去找就一定能找到。

原来,推理小说,是这麽看的!同时我也挺敬佩东野圭谷先生,对于写作的态度,真的是极其的认真:书中所有与现实有关的细节(包括新闻事件、历史事件等等),在现实生活中,都能证实到,所以说,大师不愧为大师,必有它的过人之处。

白夜小说读后感 篇7

东野圭吾是我比较喜欢的作家,他作品中的人物大多是边缘化的,《白夜行》中的男女主在书中属于暗线Boss,他们没有正面的交集,也没有关于他们内心的描写,而是通过种种细节暗示来表现他们类似虾枪和虾虎鱼的关系,那是共生的羁绊。

书中争论最多的就是唐泽雪穗到底爱不爱桐原亮司,我认为雪穗是爱亮司的,从他们的服装店名R&Y可以看出雪穗是深爱着亮司的,因为童年黑暗的经历,让两个人都无法以真面目示人,雪穗野心勃勃,一心想要加入上流社会,她和亮司两个人分工明确,一明一暗,亮司为了能让雪穗跻身上流社会,在背地里做尽了肮脏不堪的交易,而明面上看起来,只是雪穗身边一直巧合的发生着不幸的事情。

认为雪穗不爱亮司的人,可能是对他们分工的不认可,毕竟光鲜亮丽的是雪穗,而亮司则一直深陷黑暗的泥沼,如果警察笹垣润三没有步步紧逼,让他们熬过了追诉期,以当时雪穗的地位和亮司的能力,他们完全有机会以全新的身份活下去。可惜,他们做的事太过肮脏和绝情,不留余地,不遗余力地伤害了一个又一个身边的人。注定了他们悲伤的结局,这是一场无望却坚守的凄凉爱情。

这本书我是一口气读完的,当时看到结尾雪穗头也不回上楼,那是最绝望的背影。他们之间的感情从头至尾就是我无法理解的纠缠,比爱情深厚,爱情是世俗又善变,但他们之间的关系牢不可破,扭曲的关系让常人无法理解,更像是一个人的灵魂被撕裂成了两半。

这本书读完会有后遗症,一种压抑的感觉引发思考。其实我一直觉得他们之间有爱情,而且亮司更爱雪穗,对于亮司不仅有爱情还有补偿的成分,偿还自己父亲带给雪穗的伤害,亮司绝不允许任何人威胁到雪穗的生活,当他意识到自己的存在会给雪穗带来麻烦时,他选择杀死自己以保护雪穗的安全。这是种比爱情和亲情更深的羁绊,他们是不可分离的。可是,有时候我又觉得他们两个过于冷漠和残忍了,为了目的不择手段,两个主角做的事有时候让我觉得无比恶心,不可原谅。但仔细一想,到处都透着悲凉与绝望。

当白玫瑰染上鲜血,终将像铁锈般凋零。

白夜小说读后感 篇8

幸福的人用童年治愈一生,不幸的人用一生治愈童年,雪穗无疑是最不幸的那一个,她一生都行走在没有光的日子里,亮司是她唯一的光。诚如雪穗对夏美说的那句,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可随着这光的消逝,雪穗将永远置身于暗日里了。

为亮司叹息,为雪穗叹息,这世上没有如果,有些事发生了便是发生了,两个孤独单纯的灵魂在残酷的现实里相互依存,就如虾虎鱼和枪虾般,一旦一方不在了,另一方还能存活多久?结局雪穗没有回头,她如何回头,她不能回头,她只能在暗夜里继续前行。

尼采说,当你凝望深渊的时候,深渊也在凝视着你。雪穗和亮司在杀死恶魔的时候,其实,他们已然变成了恶魔,在往后的岁月里,他们无所不用其极,处心积虑的保护着彼此那颗脆弱的灵魂,代价是以伤害无辜的他人为前提。我们无法责怪他们,只会深深地思考人这个东西,这世界真的存在天堂和地狱。有的人从小就活在黑暗里,像在白夜里行走。

沈石溪动物小说读后感900字精选


有哪些精彩的作品读后感值得我们学习?作品是作者写的,他惜墨如金,文笔篇幅虽不长,内容却是相当出色洗链。写读后感可以加深我们对书籍的印象。经过整理,读后感大全编辑为你呈上沈石溪动物小说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沈石溪动物小说读后感【篇1】

话说书是人们进步的阶梯,是人们的老师,也是人们的寻求知识,探索奥秘的向导。但我觉得书是让我们走进世界,走进生活,实现梦想的天使。

就拿我来说吧,就非常的喜欢看书,一看就是好几个小时,而且常常会被书中的情节所感动,不是咯咯大笑,就是热泪盈眶,大家说我真是一个十足的小书迷。就像最近我迷上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里面许许多多动人的故事总是历历在目。

例如《黑天鹅紫水晶》这个故事讲述的是一名名叫约翰、威廉斯的年轻动物学家在一次森林探索中看见了一只失去丈夫,还下了五个蛋的黑天鹅,并给它起了个好听的名字——紫水晶。本来他只想让紫水晶陪他玩几天,拍好袋狼的照片,但在几个月相处的一次次经历中,约翰和紫水晶的感情变深了,他充当着丈夫角色来保护紫水晶和它的孩子。后来紫水晶虽然死了,但他还是履行着对紫水晶的承诺,守护着四只幼崽,直到它们长大。

又例如《斑羚飞渡》这个故事中讲述的是一群斑羚,被狩猎队所追杀,逃到悬崖边。当“斑羚们发现自己陷入了进退维谷的绝境”时,虽然它们有多么的惊慌、无助,但是到了最后斑羚群凭借娴熟的跳跃技巧,以牺牲老斑羚的生命为代价,成功地完成了山涧上的飞渡,赢得了种群的生存机会。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还有许多许多故事,但让我感触最深的还是这两个故事,因为从这两个故事中,让我明白了不管是人与动物之间,还是动物与动物之间,都承载着爱与承诺,爱与梦想,还有最真挚的信任。以前的我总觉得动物是没有感情的,而且什么都不懂,有时还会伤害人,就连我们家的小狗小白我都不敢接近它,虽然我的梦想是和小白做朋友,可是总是跨不出这一步。至从看了那么多的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后,我对小白态度也改变了许多,会喂它吃东西,帮它洗澡,给它打扫狗屋,和它一起玩……渐渐地我发现小白喜欢我了,我回家时它总会在门口咧开嘴用力地摇着尾巴欢迎我,我做作业时它会安安静静的蹲在旁边陪着我,我去骑自行车时它会奔跑着跟着我,还会听我的口令,跟我做游戏。

小白让我明白了,只要你付出爱,付出劳动,动物也会信任你的,和动物做朋友也不是一个不能实现的梦想。同样,在生活中,往往会遇到许许多多的困难,这时如果你心怀梦想,学会坚持,那么再难的困难也都会克服的,胜利的曙光也会照亮你的。

沈石溪动物小说读后感【篇2】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共四篇)

篇一:沈石溪动物小说——《老虎哈雷》读后感

看沈石溪的文章,经常会出现的一个地点——阳光大马戏团,我想这应该是作者经常到这儿去观察这些可爱的动物们了。

《老虎哈雷》初看这篇文章,觉得动物园或马戏团的动物真没意思,不但没有了动物们的本质,本来凶猛的老虎也变得温顺了。而且动物园的驯养员也在驯养这些凶猛的动物的时候方法也用得真多。可细细看完全文后却有了不一样的感觉,原来野兽也是有感情的……

阳光大马戏团要加一个新节目:老虎钻火圈;这是整个故事的开始。

一般野兽天生都怕火,所以想让老虎克服对火的畏惧,勇敢地从烈焰中钻过去,并非易事。马戏团用了很多方法都没有成功,在高导演想要放弃时,驯兽员老章提出了一个建议:把从小饲养哈雷的宋大妈接来试试看,哈雷的妈妈是一只患有心脏病的母虎,产下哈雷就死了,而哈雷从小就是宋大妈饲养的,宋大妈对于哈雷来说就是妈妈这样一个角色。这时宋大妈却因为那个瘾君子(这里是说吸毒)的儿子被动物园开除,因为儿子犯毒瘾了,偷了动物园的一对小孔雀去卖。所以马戏团在找到她时发了不少功夫,找着她时是在垃圾场。

久别重逢,“母子”相会,情景应该很是感人。遗憾的是,他们之间隔着燃烧的火圈,不管宋大妈怎么呼唤,哈雷也只是在火圈的另一边踯躅徘徊,伤心的呜咽着,克服不了对火天生的.畏惧。试了好多遍,在所有的人都要泄气了时,宋大妈想到自己有段时间因为对儿子太失望,经常会对着哈雷哭诉、诉苦,想出了一招“泪水攻势”,没想此法,一试见效。哈雷和宋大妈之间有一种特殊的感情,所以哈雷只要一看见宋大妈哭泣就会“激动”,这不但帮它客服了对火圈的恐惧,顺利的完成了钻火圈这个节目,而且还帮宋大妈得到了份不错的工作。

到这里我有一个疑问出现了,像老虎、狮子这类食肉野兽怎么可能会同情人类和人类产生感情呢?

一位动物行为学家给我们做了解释:解剖学证明,老虎半岁龄到一岁龄,是智力发育的高峰期,也是培养行为模式、形成行为特征最重要的年龄段,对动物来说,一旦养成某种行为模式和行为特征,终其一生也不会逆转。

看了这篇文章大家都会明白,宋大妈和哈雷之间的关系就像现实生活中的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情感是一样的,这种感情甚至可以超越生育之情,虽然我们会经常说一个成语“血浓于水”,但是养育之恩却也是不能忘怀的。

“生之苦、生之痛;养之切、养之恩”,我在把“生育之恩”和“养育之恩”做对比时在网上搜出来的,同时我也搜到了很多对这两种感情的辩论,到底“生育之恩”和“养育之恩”哪个更重要,我觉得“生育之恩”和“养育之恩”同样重要,看到这十二个字,我联想到了好多年前看过的一部电视剧《搭错车》,剧情讲的就是一对养父女之间发生的所有故事。不知道你们有没有看过这个电视剧!这部电视剧让我记忆犹为深刻,就好像电影《妈妈再爱我一次》一样。其实《搭错车》、《妈妈再爱我一次》还有《老虎哈雷》这篇文章同样都在教我们要知恩,感恩。

篇二:沈石溪动物小说读后感

一提到沈石溪大家应该都不陌生,他就是咱们中国的动物大王。

他写了许多的动物小说,相信大家都喜欢他的书。尤其是我,读过他的书后我有很大的启发。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那些质朴、还原动物本真的故事,给我带来震撼,这也是我为什么喜欢沈石溪的小说的原因和沈石溪的魅力所在。沈石溪的书让我明白了自然界不只有青山绿水,还有这弱肉强食的故事天天上演。沈石溪说过:在牛舍每天产奶机器;每天在鸡舍里生蛋的那叫生蛋机器;把猪养肥了杀掉吃了那叫产膘机器。而人家西双版纳的农家里那是马无厩、猪无圈、鸡无舍、牛无栏,动物们都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

并且他以雄浑又细腻、粗犷又稳重的文风,生动展现了野生动物的传奇故事,既有有动物的野性之美,又有野生丛林的味道。

最后我想全世界的人发出呼吁:让我们保护动物,和动物们做好朋友吧,让动物陪伴我们永远活下去!

篇三:沈石溪动物小说之《狼王梦》读后感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总能牵动我的感情,生动而深刻,仿佛与书中的主人公面对面倾听他们如泣如诉地讲述自己的经历一般感动人心。而这篇文章要介绍的一个故事——狼王梦,则让我亲身体会到了狼儿们对梦想的坚持——

主人公母狼紫岚为了完成自己与已失去的伴侣黑桑成为狼王的梦想,将全部精力投到四个孩子——公狼黑仔、蓝魂儿、双毛与母狼媚媚身上,努力将他们培养成像黑桑一样英勇善战的狼,打败现在的狼王洛戛成为新一代狼王。可命运似乎在捉弄她,紫岚用尽所有心血培养出来的王位继承人选黑仔和蓝魂儿都因意外死去,好不容易打造出的双毛虽然勇敢地打响了王位争夺战,却也在千钧一发之际被唤醒了奴隶的本性以失败告终。紫岚只剩下了媚媚唯一一个女儿,可命运的戏弄仍未停止,媚媚爱上了败落的公狼吊吊,紫岚在杀死吊吊后又痛苦地发现自己的女儿爱上了自己的心上人卡鲁鲁,但为了让狼王之梦继续传承,紫岚毁灭情爱成全梦想,付出自己的生命为4个狼孙争取了生命。多么感人的故事!但在现实生活中,或许没有几个人会为了遥不可及的梦想努力一生、抛弃一切、甚至奉献生命,而一匹狼却打破了这个“禁忌”,她叫紫岚。尽管被命运一次次捉弄,但永不放弃,在某些人看来很傻,但这正是我们要学习的。

每一篇沈石溪的作品都很深刻,但我认为,《狼王梦》将带给读者最深的感触。

篇四:沈石溪动物小说《红飘带狮王》全集读后感

《红飘带狮王》是沈石溪写的长篇小说,讲了非洲大草原上一个和狮子有关的略带伤感的故事。

蜂腰雌狮原本在帕蒂鲁狮群,但因为对于新上任的狮王“杂毛”残忍的行为——把所有未长大的小狮子全部咬死。所以离开了帕蒂鲁狮群,成为了一个流浪狮子。在流浪的过程中,蜂腰雌狮遇到了雄狮红飘带,他们组建成了一个小家庭,蜂腰雌狮决心要把红飘带培养成一头勤劳的雄狮,没有原来那些雄狮的懒惰,可是帕蒂鲁狮群的狮王杀死了它们的孩子,红飘带深受打击。但当他们这个迷你狮群又加入了无鬣雄狮这个成员时,红飘带地位迅速提升,又变得骄傲起来。红飘带夺得了帕蒂鲁狮群的王位,却又辜负了蜂腰雌狮,杀死了未长大的小狮子,这让蜂腰雌狮很是悲伤,所以离开了狮群,继续流浪狮子的身份。

结局是悲伤的,让我的心情很沉重。不仅是对无辜的小狮子的哀悼,也是对蜂腰雌狮寂寞的感伤。既然改变不了大局,那就尝试着改变自己。如果蜂腰雌狮可以这样想,那么也许结局就不会这么悲凉了。雄狮保护狮群,雌狮负责捕猎,每当有一个新的狮王,就会把以前那些小狮子咬死,这本来就是大自然给予的规律,是改不了的,最主要的是以大局为重。不过蜂腰雌狮敢于挑战的精神也值得我们学习,它没有在一开始就轻易否定自己,对自己没有信心,而是勇敢的尝试。可以说,蜂腰雌狮也是伟大的。在自己的小宝贝两度被杂毛害死后,它表现出了自己柔弱背后坚强的一面,没有气馁,而是伺机行动,在象群攻击帕蒂鲁狮群时,用智慧赶走了象群,赢得了雌狮们的尊重,帮助红飘带登上王位。红飘带又重复了那残忍的行为,蜂腰雌狮坚决地走了,离开了狮群。

看了这本《红飘带狮王》,很奇怪,更多的是对蜂腰雌狮的尊重,让我的坚强又增加了一些。

沈石溪动物小说读后感【篇3】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狼王梦》,它是由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一只母狼对小狼的给予的伟大母爱,想让狼儿们当上狼王。

事情是这样的:在草原东北端一块马蹄形臭水塘边,卧着一只母狼。它的名字叫紫岚,她怀孕了,而且快要分娩了。紫岚忧虑狼崽是否能平安出世是否有足够的奶水。她怀孕后,食量大的惊人,总是吃不饱,而且一直没有捉到可口的动物,饿极了只能用老鼠充饥。

一天,紫岚想到了一个奇妙的主意,在附近,有一个养鹿场,它想去叼一只鹿补补身子,那天晚上,紫岚叼了一只鹿后反回洞里。可是,如果叼回洞的话,鹿血已经变冷,所以它吸完血再回去。路上下起了大雨,紫岚只能露宿了。在路上,它就生了。一共五只狼崽,由于太粗心落叼了一只。等它发现时,已经晚了。

那几只狼崽,三公一母,一只叫黑仔,一只叫蓝魂儿,一只叫双毛,母的叫媚媚。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四只狼只剩下了媚媚。不过,媚媚将会继续繁殖,来完成紫岚的狼王梦。

沈石溪动物小说读后感【篇4】

在一个百无聊赖的下午,我再一次翻开了《牧狼》。

这是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是母狼白莎,它因为追香獐而被困居在了一座浮岛上,但是这座浮岛就是一座活动的坟墓,岛上只有几棵树和它。三天,四天,五天……已经过了,不知多少天,饥饿的它,身体已经衰弱到了极点,连嗷叫声也没有了?终于,浮岛靠岸了。白莎生了一场大病,它到了西双版纳,这里没有它的同类。我真为它担心,它要怎么活下去呢?

它遇见了一只狗,狗天天都会给白莎肉吃,让我惊讶的是白莎没有吃它,还生下一只小狼。可是后来小狼丢了。白莎花了几年才找到小狼。

我十分佩服白莎,它在浮岛上没有食物,但是它坚强地活了下来。我都不知道它是怎么活下来的。后来我想它一定是有钢铁一样的意志,有绝不放弃的信念吧!

母狼白莎对小狼的爱也让我感动,它为了找那只丢失的小黑狼,跛了一条腿也要继续找,就是拼了命也要把小狼找回来。看到它,我想到了自己的母亲。有一次我走走丢了,妈妈发疯似的到处寻找,找了这里找那里,几乎把整个小区都问遍了,后来在一家店门口找到了我,看到我时,她都快急哭了。抱着我,哭着让我以后不要走丢了。每个孩子都是母亲的心头肉啊!原来天下所有的母爱,都是一般的无私与伟大。

这本书中的故事引人入胜,主人公白莎也让我们记忆深刻,我推荐大家去阅读。(江琪涵,宁波东海实验学校)

沈石溪动物小说读后感【篇5】

读《狼王梦》有感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叫《狼王梦》的好书,它有两个故事组成,一个是《狼王梦》,另一个是《疯羊血顶儿》。这两篇故事让我百看不厌。

《狼王梦》主要写紫岚,为了让儿子成为狼王,用尽办法也没有实现,只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的身上,为了保护狼孙的安全,与鹰搏斗,最后和鹰坠入深谷,同归于尽。这让我看到了母爱的伟大,人类社会父母望子成龙,没想到动物世界亦是如此,让人感叹!

《疯羊血顶儿》写了血顶儿亲眼目睹了母亲,为保护自己葬身狼口。为了给母亲报仇,血顶儿与狼展开了一场生死对决。羊怎么能战胜的了狼呢?血顶儿虽然死了,但是我觉得值,要是换成我,我也会这么做的。

在这两个故事里,我觉得动物和人类一样,都有深深的感情,尤其是母爱,都是一样的无私与伟大。动物妈妈,她们虽然不会说话,但她们用行动证明了一切。我们的妈妈,为了我们日夜操劳,为我们献出了青春,为我们熬白了双鬓。我们一定要懂得感恩。血顶儿是一只羊,尚懂得回报,何况我们人呢?

尊敬父母,孝敬父母。让我们用行动来证明吧!

沈石溪动物小说读后感【篇6】

读后感的作文1100字沈石溪动物小说读后感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讲的虽然是写动物的,但是这当中的一个个喜怒哀乐、好玩、忧伤、神奇、令人难以置信的故事还是会带给人们许多的启示。

《斑羚飞渡》带给我很深的感触。这应该是作者沈石溪的亲身经历。作者那时还在西双版纳的村寨中生活。有一次他们打猎,将一群斑羚围的到了伤心崖上。斑羚们走投无路,前面是深不可测的悬崖,后面是绞肉机一般的猎狗和黑洞洞的枪口围成的封锁线。这时,斑羚分成了两拨,一拨是年老体弱的老羊,一拨则是年轻力壮的大羊和半大的羊。作者和猎人们不敢轻举妄动,生怕斑羚集体跳河被冲走。只见老斑羚和年轻斑羚同时跃起,但老斑羚比年轻斑羚稍稍低了一些。在都要落下去的一刹那,年轻斑羚在老斑羚身上一蹬,成功飞到了对面,而老斑羚却笔直地坠落山涧。接下来所有的羊都依葫芦画瓢飞了过去。这座以老斑羚的死亡为代价,以老斑羚的生命作为桥墩的生命之桥是何等的神圣。作者和猎人们都看呆了,连猎狗都停住了吠叫。看到这,不禁被斑羚的智慧和这种牺牲自我的精神所震撼。一群斑羚,在陷入绝境时明白宁可牺牲一半,也不能都牺牲了。我在想,同生共死同甘共苦固然是有必要的,但是有些时候是必须要牺牲一部分人的,要不然就会彻底失败,成为别人的猎物。

《象警》向我们展现了一幅各种动物和平相处的景象。在罗梭江大湾塘的树林边缘,一大群动物拥在这个个都是口渴难耐,眼巴巴地望着罗梭江,原来江中有鳄鱼,谁都不可能闯进去的。就在这时,象群来了,鳄鱼们看大象来了,纷纷逃走了。动物们非常高兴。大象在水深一米的地方拦起一道椭圆的警戒线,每隔几米就有一头大象守卫。动物们在水中嬉戏、玩耍,一幅和平欢乐的景象。红毛豺对于眼前的马鹿无动于衷,而马鹿对身后的红毛豺似乎一点儿也不感到害怕。作者也进去洗澡,打算用藤条来一个顺手牵羊。一条红毛豺喝了饱水,对前面的小马鹿发动了进攻,结果招来大象的一顿揍,打得落花流水,揍得屁滚尿流,哀嚎着逃上沙滩。作者扔掉了藤条。一头盘羊玩的太高兴了,要闯出警戒线,大象善意的鼻子拦住了它。一条鳄鱼企图入境,被大象鼻子拍得翻了肚皮。看到这,不禁被各种动物和谐相处的场面所迷住了,仿佛自己就置身于大湾塘中。上岸时,一只小斑羚又顽皮地回到水中,鳄鱼又游回来了,这时,大象往小斑羚身边一站,鳄鱼又不敢过来了。这些大象真的非常尽职尽责,为小动物们开辟了一块天地,维护小天地里的秩序,保卫小天地的安全,履行自己神圣的使命。

沈石溪动物小说还讲了很多他年轻时在云南西双版纳插队时的故事,很多都是非常感人的,比如沈石溪的很多狗狗都是为了他牺牲的,灾之犬花鹰、无名的猎狗,还有一只猎鹰飞回寨子报信,救了被困两天两夜的沈石溪无数感人的故事不由地打动着人心。还有很多沈石溪的生死时刻,一个作家,就算是一个人有这么多生死攸关的事情也不再多数。书中还有许多十分好玩有趣的事情,非常的有意思。

沈石溪动物小说读后感【篇7】

暑假里,我读过许多书,《残狼灰满》、《三国演义》、《哈利波特》等等,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沈石溪写的《混血豹王》。

人们常说才狼虎豹是凶神恶煞,万恶之首,但读了《混血豹王》后,我发现豹并不像人们所说的那么坏。他们身上闪耀着的光芒令人心生感动,肃然起敬。

文中讲一个人发现了豹的踪迹,便通知村里的人。很快,村里组建了一支浩浩荡荡的队伍,开始上山围剿豹。在这场力量玄虚的斗争中,豹子们一点都不怯场。所有的公豹冲锋陷阵,拖延时间;母豹们一刻不敢停歇,叼着一只只小豹子送到安全地区。

毋庸置疑,这场战争最终是两足行走的人们取得了最后的胜利。豹子家族以卵击石,牺牲惨重。但是他们为了家族而战,为了子女而牺牲。他们团结一致的凝聚力,他们甘于奉献的精神,他们一往无前的气概都让许多人汗颜。

有许多人经常用“你连禽兽不如。”来骂人。其实生活中很多人都是这样的,他们虽然比动物有一个聪明的大脑,比动物多了许多书本上的知识和学问,可是他们的许多行径却不敢恭维。想想韩国客轮沉没,船长不顾他人死活,只想着自己仓促逃生,遭到无数人唾弃。在英勇无私的豹子面前,难道他不应该自惭形秽吗?还有在新疆一个影剧院,舞台幕布着火,许许多多在场的领导只顾自己逃生,还交代“学生不要乱动”,结果造成许多和我一样大小的孩子们葬身在无情的火海中……

我觉得我们抛开高等动物所有的优越感,应该换个角度来看动物,把他们当一面镜子,好好反思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我们会发现动物许多地方堪为人师,值得学习。

沈石溪动物小说读后感【篇8】

暑假里,我读了一沈本《王妃黑叶猴》的书,这是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系列中的一本,写的是一个叫布朗猴群的黑叶猴王妃丹顶佛,后来猴群灭绝了,只有王妃丹顶佛和她的儿子血臀幸存了下来,投奔到了另外一个名字叫云雾猴群的地方。但是云雾猴群只接纳丹顶佛,不接纳血臀。丹顶佛为了让云雾猴群接纳血臀,讨好云雾猴群的王妃,尽可能的为别人服务,历尽了千辛万苦,终于让云雾猴群接纳了血臀。

丹顶佛是一个勇敢的人,敢于和云雾猴群的猴王抗争,不伤害血臀,还在蛇咬血臀时救了血臀。

丹顶佛还是一个聪明的人,当云雾猴群的猴王追她要血臀时,她就爬到一棵树上,把血臀放到一个树洞里,用一个破鸟窝抱在怀里引诱猴王上当,还在迷路时用路上各种标记回到了云雾猴群。

丹顶佛还是一个不怕牺牲的人,当蛇过来时,她把血臀给了别人照看,自己和蛇搏斗,还有当猴王要杀血臀时宁愿自己受伤也不愿意让血臀受一点伤害。

丹顶佛还是一个不言放弃的人。当她让云雾猴群接纳血臀的计划失败时,但是她没有放弃,还是想办法让云雾猴群接纳血臀。

我们应该像丹顶佛一样生活中遇到困难时,不言放弃,勇敢地去面对,哪怕失败了,也不应该灰心,要努力地去尝试解决困难,总有一天可以把困难克服掉。

沈石溪动物小说读后感【篇9】

读狗王有感沈石溪动物小说《狼王梦》读书笔记

《母狼紫岚》读书笔记

这篇动物小说主要讲了:母狼紫岚在一个狂风骤雨的夜晚诞下了五只狼崽,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但有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的疏忽,死于暴风雨中。它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正是因为这个愿望是紫岚死去的丈夫黑桑的心愿。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它一次次失败,三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自己也已步入老年。最后,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女儿所产的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一只以前吃掉自己儿子的,想吃掉自己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了。假期里,我读了一本好书,名字叫《我的动物朋友》。

       这本书讲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在童年和青少年时代养的一些动物的故事;比如有野猪王黑旋风、牧羊豹三点金、弃犬花鹰等等...在众多的动物主角中让我最感动的是大白兔汤圆。 

       开篇第一个就是关于汤圆的,它是作者在小时候养过的一只大白兔的名字,它不光长得可爱,而且陪伴小主人度过了孤独的学前时光,是沈石溪不可或缺的童年伙伴。

      当时人们的生活很困难,养兔子玩不是目的,最终的想法是杀了吃肉,所以每逢有客人来访,爸爸妈妈就开始动脑筋要设计杀兔子,可一次又一次都被作者识破,他不但挽救了大白兔的生命,还用无尽的泪水换回了父母对汤圆的特赦令,赢得了给汤圆养老送终的机会。     

       幸福平静的生活被一只大疯狗打破,作者在借书的途中不幸遭遇了疯狗,就在这万分危险的时刻,一向胆小的汤圆挺身而出,拼死与疯狗搏斗,疯狗终于被咬死了,但伤痕累累的汤圆也出现了被传染的症状,恐惧的人们纷纷拿起棍棒想要杀掉它,汤圆仿佛看清了自己的命运,为了不让主人一家为难,主动跳进附近的老虎灶,葬生火海的汤圆最后的回眸是定格在被救的小主人身上。 

       这是一只多么有情有义的生灵,它不惧天敌,为了救主人,英勇无畏地作战,为主人争取逃跑时间,用自己的生命换取主人安全,令人从心底喜爱与难以忘怀,何时我也能幸运地拥有一位这样的动物朋友!

沈石溪动物小说读后感【篇10】

最近,我们在老师的推荐下,阅读了沈石溪动物系列小说,我在深深折服的同时不禁产生了一些感叹。

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这类主题,触及到我们久已掩饰的一些人性层面,引发了我们看动物小说的读者对人自身的生存状态的思索。从我读了几册沈石溪动物小说后,突然产生了一个念头:“人还不如动物”。在读沈石溪动物小说之时,我仿佛有一种跋涉于沙漠巧遇甘泉的惊喜感觉。威尔逊所创立的社会生物学说惊世骇俗的观点对我有一种振聋发聩的效应,劳伦兹与莫利斯这两位杰出的动物学家对动物世界所做的精湛研究,为我看动物小说故事开拓了一个崭新的视角。

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刺破了人类文化的外壳和文明社会种种虚伪表象,毫无遮掩地直接表现了丑陋与美丽融于一体的原生态的生命。人们打猎,利用弹弓追捕鸟儿,遇到猎物,捕杀猎物,还残忍地扒下猎物的皮毛,拿到集市上,换取金钱;饭店里为了能够有一个招牌菜,不惜一切代价,用网抓住正在飞翔的小鸟,用麻袋捕捉为人类灭除害虫的青蛙;人们在吃的鱼翅都是来自鲨鱼的身上,这就像在大自然身上切割下一块肉来满足人类的需求。

你如果对动物友好,动物也会对你友好,我们与动物应该有一个朋友的关系,以朋友的身份来与大自然中的每一个生灵友好地相处,或许你更能知道动物的语言和心情。

当明日的黎明来临时,世界将是一片五彩斑斓,没有任何污染的家园。让我们顺着黎明的曙光,期待美好的明天!

关于读后感感恩亲人900字精选


读书对读书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情,看过作品之后,我有很多启发。写读后感的好处,那就是可以加深对内容的理解,如何将一篇作品读后感写得尽善尽美呢?以下由栏目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读后感感恩亲人”,如果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话,请关注本站!

读后感感恩亲人【篇1】

暑假我读了《感恩亲人》这本书,让我最难忘的就是《第100个客人》这个故事。它讲的是一位老奶奶和她的小孙子来到饭店里,老奶奶叫了一碗牛肉面给孙子吃,孙子问:“奶奶,您真的吃过饭了吗?”老人回答:“当然。”说着指了指自己嘴里的萝卜泡菜。小男孩放心了,眨眼的功夫,他便把一整碗面全吃光了。老板看到了这个情形,到结账时便说:“恭喜您成为我们店的第100位客人,今天的面不要钱。”老奶奶感激地笑了笑。

第二天,那个小男孩拉着他的奶奶进了饭店,说:“奶奶,这次轮到我请客了。”说着点了一碗牛肉面,自己却像奶奶那样,嚼着一块萝卜泡菜……

这个故事中小男孩的一片孝心感动了我。我十分羞愧,这个小男孩为了请他的奶奶吃东西宁愿自己饿肚子。而我,却常常因为饭菜不喜欢吃而向外婆发牢骚。

读了《感恩亲人》这本书,我明白了,要感谢身边的亲人,是他们在我伤心的时候安慰我,是他们在我困难的时候帮助我。今后,我会用自己的行动来感恩我身边所有的人!

读后感感恩亲人【篇2】

这刻骨铭心的85个故事,最让我感动的是一个扎着长辫子姑娘。她是一个美丽的长发姑娘,她梳着长发想着出嫁的日子,想着未来的幸福生活。长发带给她无穷的想象和期待。

然而,为了照顾弟弟妹妹,她毅然剪掉了自己心爱的头发。她的辫子里包含的是辛劳与奉献啊!当我们身处逆境时,是谁在鼓舞我们奋勇向前?是亲人!当我们遇到风雪时,是谁为我们遮风挡雨?是亲人!当我们苦恼无助时,是谁在我们身旁倾听?是亲人!当我们获得成功时,是谁为我们欢呼喝彩?是亲人!当我们犯错误时,又是谁给以严厉的批评?是亲人!感恩=倾听尊重回报珍惜……。怀抱一颗感恩的心,犹如在生命的旅途中点燃了一盏明灯;怀抱一颗感恩的心,犹如掌握了人生宫殿一门门的钥匙;怀抱一颗感恩的心,犹如在人生的海洋中拥有了一艘坚固的船;

怀抱一颗感恩的心,犹如鸟儿拥有了调节平衡的尾巴。

读后感感恩亲人【篇3】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叫《感恩亲人》的书,书中讲述了85个刻骨铭心的亲情故事。有饱经风霜、一心想着儿孙的外婆,有和蔼可亲的爷爷,也有任劳任怨的妈妈……每一个故事,都会给我一个深深的震撼。

我记得书中有这样一个故事:在一场大火中,一个小男孩被烧伤了,做完手术后,他的祖母鼓励他进行康复训练。祖母拿出许多硬币,一共是2角5分,她对小男孩说:“只要你站起来一次,我就给你一个硬币。”就这样,几个月之后,小男孩完全康复了。后来,他问母亲:“祖母的硬币是从哪儿来的?”“我想,那都不是她的。”母亲说。

祖母用一枚枚充满爱的硬币使孙子得到了康复,见证了一位老人对孙子浓浓的爱,为了孙子,她不辞辛劳,只是希望孙子能过得更好。面对祖母的一片爱心,我们应该学会感恩,用我们感恩的`心去报答她。

看着书中的祖母,我不禁想起了我的妈妈。有一次,我因为和妈妈吵架而跑了出去,不知过了多久,突然下起了蒙蒙细雨,没过两三分钟,天上就下起了倾盆大雨,突降的大雨使我的衣服都湿透了,这时,我又想起了在和我斗嘴时,妈妈那几句狠心的话,它深深刺痛着我的心,一瞬间觉得好委屈,甚至怀疑她到底是不是我的亲生母亲,几颗豆大的泪珠不知不觉已滴落在地上,我觉得越想越气,便不顾一切地在大雨里大哭、大喊起来,哭累了,喊累了,觉得又冷又饿,便蹲在路边不知所措。这时,我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在向我慢慢靠近,是妈妈!妈妈快速向我走来,说:“丹丹,是妈妈不好,我的语气可能是重了一点,但我的出发点是好的呀!你饿了吧,我给你做了几道平时你最喜欢吃的点心,赶快回家洗个澡,换身衣服,不然你会生病的!”听了妈妈的话,我觉得很惭愧,这十三年来妈妈为我付出了那么多,却不求回报,我不但不感谢她,居然还惹她生气,真是太不应该了!想到这儿,我忍不住想对妈妈说:“妈妈,对不起!”

经历那次“吵架”之后,我们母女俩的感情更多了,当妈妈疲惫不堪的时候,我会主动帮妈妈捶背,当妈妈伤心时,我会去安慰她……从中,我悟出了一个道理:感恩不一定要口头表达,生活中很平常的小事,就无一例外地体现了感恩。

如果每个人都学会感恩,那么社会就会多一份和谐,生活就会多一份美好,家庭也会多一份快乐!

读后感感恩亲人【篇4】

最近我读了《感恩亲人》这本书,被其中的一个故事深深的感动了,被那份人间真情深深地感动了。

那位为了外孙女不经意间说起的一句话,而回老家后天天出去挖野菜,一心盼望外孙女能来吃野菜饺子的姥姥;那位在大雪纷飞、寒气逼人的雪天里,沿着凹凸不平的山路,踏着没膝的大雪,弯腰背着一捆柴一步步走来的姑姑;那位为了能为孙子营造一个健康的童年,而蜷缩了xx年大拇指的爷爷……。

一位位无私奉献的亲人,一个个真情洋溢的故事,一篇篇感人肺腑的文章。以美的故事、美的情感、美的语言震撼着我的心灵,启迪着我的感悟,激发着我的亲情,引领着我的思绪渐渐地扩散……,自己又何尝不是!我出生后爷爷奶奶身体都很健康,爸爸妈妈都外出打工,所以,爷爷奶奶就“理所当然”地肩负起了养育我的主要任务。

听说我出生后的头四个月是“日夜颠倒”的,主要是由爷爷奶奶轮流着整夜整夜地哄着我。自打我懂事起就记得是爷爷每天早早地起来,骑自行车送我去幼儿园,遇到天气寒冷或是风雨天,爷爷都会把我武装得严严实实的,不让我受一点风吹雨淋。

爷爷小时候家里很穷,12岁那年父亲又病故了,还在读小学五年级的爷爷只好回家务农,面对生活的艰辛,在那个穷苦的年代里,当年的爷爷能做的也就是无奈地独自坐在门槛上大哭了一场而已……,后来是在部队里才补的文化课。所以现在爷爷奶奶是特别的希望我能好好学习,总是鼓励我去参加各类培训班的学习,说我们的生活条件好了,只要对我的成长有利,化多少钱都值得。可是他们自己却省吃俭用,爷爷总是喜欢到附近的河里去洗衣服,说是因为家里地方小,衣服不太洗得干净。每次饭桌上,看着爷爷那双长期浸泡冷水而变得棕黑色的双手,我常常会有一种心酸的感觉……。

去年11月下旬的一个傍晚突然接到爷爷奶奶在回家的路上出了车祸的电话,说爷爷受了伤,奶奶已送医院抢救,突如其来的晴天霹雳我不知如何是好,在赶往医院的路上,心里不断地涌现出与爷爷奶奶相处时的一幕幕情景……,酸热的泪水不停地往外涌,怎么擦也擦不干……,爸爸妈妈一路搂着我安慰着我……。好在吉人自有天相,爷爷无大碍,奶奶一个月后也出了院。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感恩并不是一定要等我长大参加工作后,给为我的成长付出心血的爷爷奶奶送上一份份厚厚的大礼来报答他们对我的养育之恩,我完全可以从平常的生活中来学会感恩,我不能再把爷爷奶奶为我的付出和辛劳看作是理所当然了,我应该尽可能地做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来减轻爷爷奶奶对我的操心,以一颗感恩的心!真诚地感恩爷爷奶奶!真心地祝福爷爷奶奶健康长寿!并发自内心地向爷爷奶奶说一声“谢谢!”。

读后感感恩亲人【篇5】

有一种感情叫血浓于水,感恩从心开始,让爱温暖人间,感恩,是心灵里开出的一株花。“感”是茎叶,“恩”是花朵。人人心存感恩,心灵便能百花满园,世间便能处处充满花香,若心中没有感恩,那世间就不会有爱存在。

《感恩亲人》源于你的深情,源于你的重义,源于的知书,源于你的明理,源于你的乐观,源于你的纯朴,源于你的胸襟,源于你的智慧,源于你的知恩,源于你的图报。

劲草感恩疾风,是因为疾风赋予了它更加顽强的生命力,落花感恩流水是因为流水让它看到了更加美丽的大千世界我感恩对手,是因为对手赠与我坚强的毅力与不懈的精神,帮助我跨向成功的彼岸。

在生活中,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装满了对亲人沉甸甸的爱,而亲人给予我们的爱更是沉积在我们内心的最深处,无时无刻都给予我们最温暖的能量。

感恩亲人,不忘父母赠与生命之恩;感恩老师,牢记老师培养教导之恩;感恩朋友,难忘朋友同舟共济之恩;感恩自然,感激自然哺育万物之恩;感恩生活,珍惜生活丰满灵魂之恩;感恩对手,尊重对手逐鹿较量之恩;感恩故乡,常念故乡滴水养育之恩;感恩陌生人,感谢陌生人慷慨无私之恩。

读一本《感恩亲人》,学会感恩,学会人生之道。

读后感感恩亲人【篇6】

春天带着泥土的气息开启了四季的新一个轮回,树儿发出了新芽,花儿含苞欲放。树叶青了又黄,黄了又青,岁月啊,它唯一带不走的是真情。

每当我读过《感恩亲人》这本书的每一篇文章后,我都会情不自禁潸然泪下,因为每一篇文章都洋溢着亲人的深深关爱。当哥哥抹着头上的汗水,目送去上大学的妹妹;当姐姐用长发换来的钱为弟弟买了一碗热腾腾的面;当姑姑在大雪纷飞的冬天,扛着一袋面深一脚浅一脚地来到我家门前;当离别的火车一声鸣响,有多少人的眼泪夺眶而出。这一切都因为我们背负的不仅是行囊,还有亲人深深地爱,因为我们即使有一天远走他乡,也走不出亲人呢心和期待的目光。

我深深地记得,《泪湿奖状>>这篇文章中的哥和弟因为家穷,只能供其中一个读书的情况下互相谦让,哥让弟读,弟让哥读。最终,弟隐瞒了考试成绩第一名的真相,而把读书的机会给了哥。文章处处散发着浓浓的兄弟情谊,真是难得可贵。还有斑白的头发、慈祥的面孔的姥姥给儿时的作者讲大灰狼的故事,姥姥不会用华丽的言语表达自己的思念,她只会用她的小脚一步一步走向女儿和外孙女。

没有疲惫,也没有怨言,只将那思念用自己的脚去丈量,去缩短。或许,外孙女只是不经地说要回姥姥包的野菜饺子,可这却成了姥姥一直牵挂的事。姥姥的思念,弟弟的义无反顾地牺牲自己成全对方,他们的真情令我们感动。

我们常常记得那些惊天动地的大事,却来不及去写一些身边的亲人。在亲人身边撒撒娇,撅撅嘴,他们会挠挠你的小鼻子,说你可爱,对你微笑。他们的一举一动,把亲人的爱融进我们的血液,在慢慢的人生旅途中时刻温暖着我们。当我们阅读这些故事时,需要像饮茶一样细细去品味。或许读者读者。我们的心灵便彼此起伏:时而内心翻滚,时痛哭流涕,时而回忆起自己的亲人、自己的成长。就让感动如同春雨,滋润心灵,长出一颗更坚硬、更善良的心灵之树。把花朵献给亲人,给他们以希望;把果实献给亲人,给他们以骄傲;把树根给亲人,给他们以安心;把绿荫给亲人,给他们以安心。用善良的心去行动,去感染更多人,去爱需要爱的人,我们的亲人一定会在背后露出甜蜜的笑脸。因为他们的爱让我们懂得了回馈,学会了感恩。

亲情是大音希声,是大爱无言,让我们去珍惜亲情、感恩亲人吧。

读后感感恩亲人【篇7】

爱心是一种责任,感恩是一种智慧。时间的天空有一颗星星永远闪,那就是亲情,它是我们一生一世割舍不去的情缘。没有人可以衡量亲情有多少伟大,他只能对我说亲情遍布整个宇宙!《感恩亲人》这本书,真实而感人,里面包含了千千万万种人间真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读完《灵魂深处的感动》这个故事时,要不是我忍住眼泪,早已大声痛苦了。姐姐忍不住手绢的诱惑偷了钱,弟弟代姐姐受责;因家里贫困弟弟放弃上学的机会,出去打工挣钱供姐姐读书;弟弟怕丢姐姐的面子,以老乡的身份见姐姐,把钱交给她;最后在弟弟的婚礼上,弟弟说他最敬爱的人就是他姐。姐姐的回答是我这一辈子最感谢的人就是我弟!一下子姐弟俩拥在一起泪流满面。姐弟是亲人,流着同样的血;姐弟是朋友,在生活中互相扶助。姐弟俩的亲情,实在可贵,我深感亲情的力量!亲情的力量足以使一个女孩走出深山老林,成为社会的一部分人才。

我感叹亲情的伟大!《爱之壳》中的父亲总是责骂那淘气的孩子踩了他那心爱的花,但他却又在背后偷笑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父亲。蚌的外壳是坚硬的,可你一旦打开那外壳,就会发现它的肉是柔软的。亲人的爱又何尝不是这样?亲人的爱有时也是有外壳的,她看上去扎眼,听起来刺耳,可你一旦打开那外壳,就会发现爱是多么的柔软,而且一定有一颗凝结着爱的珍珠。浪看似凶猛,其实当你真正去接触它,却发现它的内在其实并不可怕,,有了浪船才能行驶。

火看似那么耀眼,炽热,但当你真正感到需要它时却发现它一点也不那么凶狠,有了火,人才能生存。我们要用一颗感恩之心面对生活,生活才会更美好,更有意义。感恩之心是人类心田中最真。最美。最善的种子。一颗感恩之心能结出千千万万朵智慧的花朵。拥有一颗感恩之心能让你生活变得与众不同。只要你有一颗感恩之心爱就在你身旁,有爱的地方,就会有感恩!

读后感感恩亲人【篇8】

带着泥土的气息开启了四季的新一个轮回,树儿发出了新芽,儿含苞欲放,。树叶青了又黄,黄了又青,岁月啊,它唯一带不走的是真情。当哥哥抹着头上的汗,目送去上学的;当用长发换来的钱为买了一碗热腾腾的面;当姑姑在大纷飞的,兜里装着热乎乎的鸡蛋送到我的;当别离的火车一声鸣响,有多少人的眼泪夺眶而出。这一切都因为我们背负的不仅是行囊,还有深深的;因为我们即使有一天远走他乡,也走不出亲人哪关心和期待的目光。他们的爱细水长流,伴随着我们的。

《亲人》告诉您,,是一坛陈年老酒,甜美醇香,是一幅传世名画,精美隽永,是一首经典老歌,青楼温婉,是一方名贵丝绸,细腻柔滑。

因为家庭成分不好(富农),经常在生产队里挨批斗,因此的身体不好,年轻时就很少去生产队干活。大我二十岁的大哥七、八岁就开始和一起料理,大哥长大后,就是家里的顶梁柱,。我上开始父亲就得了脑血栓,失去能力,母亲要护理他,也不能下地干活。分家另过的大哥大嫂担当起了供我上学的重任。哥哥嫂子春种秋收,种地剩的钱给我交学费,买学习用品以及我的日常开销。因为家境,我上初中时冬天穿着一件姐姐和三哥哥穿过的,袖子和衣襟都上了补丁的蓝色棉袄。

这件事让我犹新,在泉头中学上学时,们在教室里认真的上早自习,陈拿起我放在椅子上的棉袄,指着上面的补丁,在过道上边走边让全班同学看,还不时的笑,我的脸顿时红了、觉得浑身发热,一下子就低下了头,顾不上看同学的表情,当时觉得是一种耻辱。放假和家人学了这件事,大嫂听了,拿出编炕席剩下的40元钱给我,我花了37元钱买了一件红色的航空棉棉袄。这是我长这么大买的第一件新棉袄。这件棉袄我格外,我珍藏了很久大哥、大嫂的这种情谊深深地鼓励着我、着我,影响着我如何做事、做人。

之后,每当回娘家,和大嫂谈论起婆媳之间怎样相处时,她都告诉我,谁都有双层,对待婆婆和自己的母亲一样,大嫂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对我母亲特别好,胜过我这做女儿的,她质朴的话语时常在我耳边萦绕。

父、母去世已多年,逢年过节回家看望大哥、大嫂时都格外亲近,见面时总是问寒问暖,有说不尽的,在一举一动,一颦一笑中都饱含着浓浓的亲情。没有大哥大嫂的鼎力支持,就没有我的今天,大哥、大嫂我你们!

和他们在一起时候,我走不出亲人的爱;和他们分开的时候,我走不出对亲人的思念。血浓于水,亲人的爱已融进我的血液,在漫漫旅途中时刻着我。

〖预览〗亲人要问世间谁最值得怀恋那一定是亲人要问谁在你伤心时给你安慰那一定是亲人亲人是伟大的是你在遇到挫折时鼓励你是你在困苦境遇里帮助你啊,亲人是世间最伟大的人亲人他,矮矮胖胖的身材,下巴上参差不齐的胡子,再加上一颗地中海风格的脑袋,组装成了一个特别的老头子。他独一无二;他绝无仅有。他是我的忘年交;他是我最好的朋友。我跟他之间从来都是无话不谈,虽然我们年龄相差很大,可是在我们的字典里,从来都没有“代沟”这个词。从我生下来的那一刻起,我幼小的心灵就感应到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会有一个男人,一直守护着我,直到他生命的衰竭,他有一个代号叫“爸爸”。那个叫“爸爸”的男人对我而言,他不仅是我的亲人,更是我的朋友最好的朋友最知心的朋友。至今,我依然记……

〖预览〗亲人他,矮矮胖胖的身材,下巴上参差不齐的胡子,再加上一颗地中海风格的脑袋,组装成了一个特别的老头子。他独一无二;他绝无仅有。他是我的忘年交;他是我最好的朋友。我跟他之间从来都是无话不谈,虽然我们年龄相差很大,可是在我们的字典里,从来都没有“代沟”这个词。从我生下来的那一刻起,我幼小的心灵就感应到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会有一个男人,一直守护着我,直到他生命的衰竭,他有一个代号叫“爸爸”。那个叫“爸爸”的男人对我而言,他不仅是我的亲人,更是我的朋友最好的朋友最知心的朋友。至今,我依然记得!五岁的时候,他手把手地教我骑自行车,在不断的摔倒中,是他一直在鼓励我;在我想要放弃的时候,是他给了我力量和信心。至今,我依然记得!那次,我在游泳池里……

〖预览〗亲人张颖,一个平凡的女子,一个寻常的姐姐,她对弟弟的爱就像钟表的时针与轴心的关系,时针时时刻刻围绕轴心转动,蓦然回首,却发现她走过的路是那样的艰辛与漫长。她对弟弟的爱无法用天平来称量,因为她的爱没有重量;不能用尺子丈量,因为爱得长度,尺子无法触及。她对弟弟的爱就像是普通的乐器奏响一曲震惊四座的绝世音乐,是平凡的却又是不平凡的。姐弟之间的亲情感人至深,夫妻之间的亲情更令人动容,他们用平凡的心,平常的事谱写了非凡的爱之音。‘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这是夫妻间真情的承诺。郑州‘西瓜哥’常赞,用它六年如一日的行动,对这句话作出了诠释。‘西瓜哥’常赞,是今年关注度颇高的任务,因为他的事迹感动着万千人。妻子身患重病,他不离不弃,靠……

〔感恩亲人读后感〕

读后感感恩亲人【篇9】

这是一本充满爱的书籍,里面珍藏了210篇充满爱的文章。我读后,心里更是充满爱,充满感恩之情。

这本书中,令我最难忘的就是那篇名叫《头顶下的逃生者》的文章。它讲述了在xx年冬天,在一幢居民楼起火救人之时,一位孕妇竟从10余米高的楼上头朝下跳去,结果头破血流!她在临终前,说自己怀着九个月的身孕,这么跳,孩子不会死!顿时,书前的我惊呆了:在千钧一发之际,这位母亲毫不犹豫的把危险留给了自己,为的,不过是那还未出世的孩子。这无私的母爱,这伟大的母爱,令人感动,令人敬仰!

一位母亲,她愿意用自己的生命去换取孩子的生命。那么现在,我们作为妈妈的心肝宝贝,我们做到感恩了吗?一盆洗脚水,便可让妈妈无比感动;一次病榻前的守候,便可让妈妈泪眼朦胧;就算是一次漫不经心的问候,也可让妈妈露出一个欣慰的笑容……妈妈,给予我们很多,我们,回报妈妈少之甚少。

每每看到一些儿女对父母的抱怨、不理解,甚至是打骂,我心中就会涌起一股对那些人瞧不起的情感。对父母都不理解、不感恩,那么我想,他们今后在社会上也不会有立足之地。

读完这本书,让我觉得,父母就犹如一根蜡烛,他们的根根白发就好比滴滴蜡油,都是无私奉献过的痕迹。

记得有一首诗中曾写过:“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感恩,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它不是我们的一句夸夸其谈、豪言壮语能完成的,是一个值得我们用一生去履行、去兑现的承诺!

关于优秀出来读后感900字精选


书籍一直都是我们的精神食粮,作品中有不少让自己感慨万千、感触颇多的情节值得分享,那么我们有可能就会想用文字的方式记录下来。你会选择收集作品模板来帮助你写作嘛?有请阅读栏目小编为你编辑的优秀出来读后感,请马上收藏本页,以方便再次阅读!

优秀出来读后感【篇1】

正如本书的封皮内容简介所说的“一位风趣幽默的‘麻辣教师’不仅‘征服’了一群又一群调皮捣蛋的‘问题学生’,而且还在短时间内把他们调教成了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他用了什么绝招?”带着这个疑问我读了这本书。

克拉克的这本书所关注的很多问题正是为人父母者和为人师者经常忽略的细节。他的这些规则,无论你是一位母亲、父亲、教师,都可以运用。作为一名教师,我会使用本书中的一些规则,去帮助学生应对现实的挑战。

作者克拉克的真诚、执著与睿智,让我敬仰,尤其是他对学生的奉献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他对学生倾注了无限的关爱,但同时又是威严的。

这本书最让人感动的,就是克拉克那种对教育坚持到底的信念,以及他一心一意为学生付出的热情。这本书我阅读的很及时,因为当我开始觉得缺乏动力时,它成了我最好的“燃料”,使我又有了最初的热情。

优秀出来读后感【篇2】

一:说话要讲礼貌

回答问题时要用“好的,老师”或者“不,先生”这样的尊称,如果只是用点头或者其他的方式表达是或者不是,那是不可取的。

我们培养学生不仅要成才,更要成人;不仅要智商高,还要情商高。要让我们的孩子情商更高,其实就是说话得体,说话得体的前提就是要有礼貌。从上海培训回来,上海特级教师的情商训练课令我印象深刻,感慨我们也要对高中生的情商进行训练。那么就从说话有礼貌开始吧!

二:眼神沟通很重要

当有人和你说话时,眼睛要注视着他;有人发表意见时,你的身体和脸要正对着他。当发表自己的观点时,眼睛要注视着对方会获得更多对方的关注。用眼睛注视对方,不仅表明你很自信,同时表明你很尊敬对方。

当上课时,如果用眼睛紧盯着老师,会大大提高课堂的效率。这让我想起了自己上高中时,眼睛总是时刻注视着老师,关注老师的一言一行,听课效率很高。

三:真诚祝贺获胜者

当班级某个同学获得进步时,其他同学应该给予真诚的鼓励。鼓励会让进步者感受到自己的价值。班级形成相互鼓励的氛围,在高中这条枯燥的道路上多了许多优美的风景。但是同时也要注意对学生的鼓掌进行训练——鼓掌至少保持三分钟,同时确保两个手掌充分接触,以便掌声足够响亮!

优秀出来读后感【篇3】

我们知道,中国是礼仪之邦,讲文明,懂礼貌,是我们中国人的传统美德,然而,我们小学生又因为有一些不良的习惯而丢失了一些礼仪,今天,我要通过这个视频把我们同学丢失的礼仪找回来。

视频里讲的是一些小学生的家庭礼仪、校园礼仪、就餐礼仪等。其中,就餐礼仪给我的启发最大。

视频里面,同学们有序地排好队,拿饭,就坐下来安静地吃,他们不吵不闹,细嚼慢咽,吃完后,把撒在桌上的饭粒捡干净,慢慢地走到泔脚桶边,把吃剩的饭菜倒进去,他们放盘子时,轻轻地,一点声音都没有,再走出饭堂去。

相对来说,我们吃饭的时候就差多了。我们进去的时候,队伍排得歪歪扭扭,当两路队变一路队时,男生们都仗着自己身高马大,抢到女生前面;吃饭时,有的狼吞虎咽,有的在和别人说话,有的就在那里坐着,不说话也不吃饭。同学们吃完饭后,饭粒撒到桌子上,也不擦,端着盆子就跑,饭菜洒在地上,顾也不顾。还有些同学,饭只吃了一点点就倒掉,太浪费了!同学们倒泔脚时,有的几乎倒到了外面,碗和勺子扔在篮子里,放餐盘时,重重一摔,也不看看盘子的纹路是否对应,就一甩手,走掉了。

我们的就餐礼仪还要多学习,更要把这种礼仪传承下去,做一个合格的中国人!

优秀出来读后感【篇4】

第一次听到《优秀是教出来的》这本书的名字时感觉怪怪的,优秀当然是培养出来的,这本书到底想要说明什么呢?于是冥冥之中就对这本书充满了渴望。

一拿到这本书,我就迫不及待地翻阅起来,结果出乎意料的是我没有那种“眼前一亮”的感觉,相反觉得作者罗恩克拉克先生所描述的教育场景,所提的要求都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说话先要讲礼貌、主动询问表关心、乘坐公车不吵闹、见到老师问声好,完成作业不拖延等这些不都是我们老师平时经常强调的吗?书中没有长篇累牍的大道理,有的只是些微不足道的小细节。但是再次拜读第二遍的时候,我不得不佩服作者的这种对事业执著追求的精神。对于一个小学老师来讲,《优秀是教出来的》确实是一本不可不读的好书,让我对教育又有了一层新的认知。作者抓住教育过程中容易被人们忽视的细节,既对孩子严格施教,又用爱心和热忱赢得了他们的爱戴和尊敬。克拉克老师不仅仅仅将注意力放在提高孩子的学习成绩上,而且更加注重培养孩子的良好习惯和教养。

作为成功的教育者,作者在书中没有谈及如何教书、如何分析教材、如何准备教案,而更像是在谈论如何为人处事、待人接物。一个个活生生的例子生动形象,作为读者丝毫没有感觉枯燥乏味,相反感觉作者所描述的就在我们身边,亲切自然。书中讲述的创造奇迹的55个细节确实常常被人们忽略,而正是细节创造了奇迹,成就了辉煌。书中提倡对孩子要从小在平时的一点一滴、一举一动中体现出尊重孩子、宽容孩子、赏识孩子,并了解孩子的内心世界,让孩子从生活中学习,从鼓励中学会自信、从宽容中学会耐心、从赞美中学会感激、从接纳中学会自爱、从赏识中学会行动、从分享中学会感激、从诚实中学会真理、从公平中学会正义、从关心中学会尊重、从保护中学会信任、从关爱中学会友善……

在日常的'工作中,罗恩克拉克的几点做法给了我不少启示。例如:一个“问题”学生已经很多天没有交作业了,罗恩克拉克和他家长联系了多次都没有联系到。有一次总算联系到了,克拉克就把这个不好的消息直截了当地告诉了这位学生的家长,想得到这位家长的支持。没有想到的是这个家长听完了竟然说:“我孩子在家里也一向如此,你就将就一下吧”。这个回答真是让克拉克哭笑不得。也许是克拉克他自我认识到了自我的这种和家长的交流方式有待改善,所以在另外一个学生犯错误的时候,他改变了策略。他首先是耐着性子给这个家长拨通了电话,与第一个学生的处理方法不一样的是他没有直接向这位家长“告状”,而是向这位家长违心地说他的孩子这段时光表现如何如何好,这位家长听了以后自然十分高兴,表示要老师对他的孩子必须继续严格要求,家长会极力配合。过了两天,克拉克再次拨通这位家长的电话,这一次向这位家长陈述了孩子这两天的不好的表现,家长当然十分气愤,当即表态,用心配合老师的工作,回家必须批评教育自我的孩子。看完罗恩克拉克的处理方法,真是佩服他的别具匠心。事在人为,同样一件事情,不一样的处理方法就会有不一样的结果。所以今后我们在工作中必须要有所创新,在对待后进生问题上必须要赏

识和批评相结合,多渠道地转变后进生。优秀是教出来的,一般的人对于这个教育都有一种狭隘的理解:那就是学校教育。其实不是这样的。家庭和学校的共同努力才会使我们的孩子变得优秀。

总之这位老师的做法让我更深切的感受到教育的魅力,教育的机智和教育的挑战。

优秀出来读后感【篇5】

最近我阅读了《优秀是教出来的》一书,细细品位 罗恩先生撰写的十几则小故事之后 , 犹如一股清泉涌入我心。整本书并没有很多的理论分析,取而代之的则是这十几则叙述着罗恩先生自己真实经历的小故事,但就是这朴实的十几则小故事却让我深深感受到了教书育人所需的人文精神 那就是 细心、爱心和耐心 。

一、教书育人需细心

我们教师面对的是一群幼小的儿童,他们正在汲汲可求的了解外面的世界,同时也在学习如何在这个繁杂的社会中生存。他们的各种良好习惯其实都是在学生时代,特别是小学阶段养成,这就要求我们教师,必须注重学生学习和生活的每一个细节,做到细心的纠正和培养他们的良好习惯。也许有些教师总不屑一顾事物的细节,太自信 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殊不知,育人工作就是从学生的日常行为和学习习惯抓起。认真对待每一件关于学生的小事,促使学生珍惜时间、自觉学习、不畏艰难、勇攀高峰,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学生才能一步一步地走向社会,走向成功。

打开书的第一面,我们会看到罗恩先生提到的〈说话先要讲礼貌〉。联想平时自己在学校的日子,我经常会发现,我们的孩子如果是自己班上的,他会主动的与你打招呼,而非本班的学生机率就小了很多,学生对老师尚且如此,更何况对学校的后勤工作人员又会怎样呢?这其实就是我们常常忽视的众多细节的一个缩影。如果我们平时也能细心地观察到这点,及时地教育自己的学生,告诉学生对别人尊敬一分,别人也会回敬你一分。懂礼貌是做人的最基本的一点。那么在我们校园中一定会出现很多很多的笑脸。学生们也能体会到互相尊重所带来的愉悦。

二、教书育人需有爱心

爱是一种责任,爱更是一种力量,一种化腐朽为神奇的力量!教育根植于爱。一个人心中有爱,才会有工作的深情和热忱,才会真诚地呵护学生,才会对学生有一份发自天性的牵挂。书中风趣幽默的 麻辣 老师 不仅用爱 征服 了一群又一群调皮捣蛋的 问题学生 ,而且还在短时间内把他们调教成了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他在对孩子严格施教的同时,也用爱心和热忱赢得了他们的爱戴。看着罗恩记录下的感人故事,我想了很久,发现每每写年度工作总结时,我都会来上一句: 我关爱班中的每一位学生。 但我真做到了吗?其实我做的远远不够。在《改正错误经历》一篇中,罗恩根据孩子的年龄特征,给予了学生的无限的爱心,罗恩他才真正做到了 我关爱班中的每一位学生 。

我想下学期我也要多与学生走在一起,从以培养师生感情为重点,让我赢得学生的更多信任,走进学生的情感世界,为了我的教育工作能成功,也为了能让自己尝到被学生爱的喜悦与激动。

三、教书育人需有耐心

在看了《优秀是教出来的》这本书后,我认识到了我的耐心还不够。罗恩这些年转化后进生所用的耐心,我想到了我班上经常不写作业的学生 , 他们时常令我火冒三丈 , 对比罗恩先生这又算什么呢?通过自己的悉心教育,学生的学习习惯一定会有改变的。就像罗恩所说的: 只要你能投入,转机总会出现,成功就回在眼前。 路漫漫其修远兮,我想我应该耐心的继续努力。

合拢了《优秀是教出来》一书,闭眼回想着,一个个感人至深的故事历历在目。敬佩罗恩对学生付出的的细心、爱心和耐心,羡慕罗恩得到了那么多学生爱的回报。我会把我所学到的这 三心 用在我今后的教学教育中。

关于读后感重返狼群900字精选


在闲暇时看作者写的作品的时候,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奇的想法,写读后感能让学生的思想更加的成熟。你是否正在搜寻作品读后感范文呢?读后感大全特意收集和整理了读后感重返狼群,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读后感重返狼群 篇1

很多年以前,若尔盖大草原遍地青草,了无边际,仿佛就是一个自由的天堂。可到了很多年后的今天,这样的美好早已不知飞往何方,只剩下处处可见的围栏和一条笔直黝黑的高速公路。人类束缚了草原,令圣洁美好的草原从此风光不再;人类束缚了狼,使鼠兔、鼢鼠繁衍过度,危害草原;人类束缚了太多的生命,最终只能被大自然吞噬。

《重返狼群》讲述了一位成都女画家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救活了一只刚出生的小狼,经过短暂的都市生活后,决定带小狼重返草原,回归狼群的真实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作者李微漪和小狼格林,他们之间情同母子,血肉相连,拥有一段令世人赞叹不已的人与狼相互关心,和谐相处的经历。当奄奄一息的格林,听到她的一声长叹,摸索着一步一步投入她怀中时,他们就注定结下了不解之缘。从小开始,李微漪就任格林自由发展,不约束,不限制它,并在喧闹的城市中,一点点地培养它的狼性,使得格林能在离开狼群九个月之久后,独自在野外生活,重新回到狼群的怀抱。每一个看过这个故事的人都惊叹,“这是一个史无前例的奇迹!”我思索着,为什么前几例放狼回归狼群的例子都以失败告终?我想,也许有很多天时、地利的因素,但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因为李微漪不束缚格林,真正像狼妈妈养狼一样地去养它。这就是自然的力量!不去约束它,反而使它更好地成长。

《重返狼群》中有这样一幕,李微漪带着格林再一次回到狼山时,原本被信奉佛教的牧民称为最圣洁的净土的地方,此时却被利欲熏心的牧民当做自己的冬季牧场,用一条长长的围栏围了起来。这净土一般的狼山都被人类霸占了,狼在若尔盖草原上还有属于自己的一片空间吗?当人类为了利益,为了狼皮,利用种种方法,用捕猎夹、毒药来杀害一匹匹草原的守护者——狼时,这个草原的平衡就已被打破了。狼的数量在逐年减少,鼢鼠和鼠兔少了天敌狼的威胁,大量繁殖,最终只能导致若尔盖草原青草不再,尘沙漫扬。

在喧闹的城市生活中,有许多人也许忘了生命的真谛,就像一只被利欲紧抓在手心的风筝,永远挣脱不了利欲的束缚,只想着飞得更高,占领其它生命的领地,给自己带来更多的机会和利益。我想,当我们真正舍得放开束缚其它生命的绳索时,束缚我们自己的绳索就可以被解开了。

读后感重返狼群 篇2

我非常喜欢一篇名叫《重返狼群》的书,读了四遍。书的主人公是一只父母双亡的草原小狼。它和“狼妈”李微宜共度了9个月的艰苦生活,终于重返狼群。没有人能够想象狼妈训狼法的风险有多大?用“九死一生”来形容十分形象,养活一只小狼十分艰辛,多次都危及生命。事实上小狼格林经历了不下十几次的死里逃生,就连狼女自己也多次与死神擦肩而过。最让我深深感动的是,在一次次死亡的威胁下,狼妈李微宜任然咬紧牙关,没有退缩,没有心软。她甚至为了小狼能够重返狼群,做好了自己可能成为狼群聚餐时的“一道主菜”的精神准备。李微宜不仅胆量超群,而且智慧也很超群,她竟带着只有3个月大的格林来到獒场,要知道獒可是狼的天敌啊!然而狼妈不惜几次冒着小狼命丧獒牙的危险,使小狼格林学会了察言观色,寻找保护伞,如后表示臣服……李微宜的这些努力小狼看在眼里暖在心里,一天狼妈生了重病,小狼格林竟把自己唯一的存量半只野兔给了李微宜。这是多么感人啊!最后狼妈成功把小狼放归狼群,放归到了属于格林自己的家。

看完这本书我沉默了许久,我心里想为什么这么多人对某种动物有偏见呢?难道《伊索寓言》中狼或狐狸都是反面角色,他们难道就应该被别人视为不仁不义者,白眼狼,狼狈为奸吗?有些人说狼残忍总是吃一些可爱的小动物,可你想想一批狼难道不吃肉,只会乖乖跟在一群羊后面吃草吗?有些人说狼残忍,但他们不想一想活剥狼皮更加残忍。所以请大家不要对任何动物有偏见,跟不要伤害动物。

今天我走在大街上,突然看见一个男人的皮包上挂着一条棕色狼尾巴!这尾巴在风中一摇一摆好像在说:“可恶的人,你们竟把我们的尾巴给拔下来当装饰!”我在远处还偶然听到那个男人笑着对朋友说:“我最爱狼了,做生意就要有狼性,看我这狼尾巴,多好看。”听到这话我心里顿时我冒三丈,你就是这样爱狼的吗?你什么时候从狼的角度想一想,你难到不知道它们是多么痛苦吗?你爱它就是用它的皮当装饰的吗?你难道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愚蠢?

记得还有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了一位歌唱演员在唱齐秦的歌《狼》之间她身上披着一身狼皮,嘴里唱着“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她不感到这非常残忍吗?为了收益高,为了更漂亮,为了更像狼,就把狼皮披在身上。那你还不如唱我是一个残忍的人呢!

好了说到这里我请大家不要对狼,或一些名声不好的动物有偏见,它们也许是被逼的才吃可爱的动物,它们又也许自己天生聪明而被别人看成了狡猾。更不要去伤害他们,他们的皮毛也许真的十分漂亮美丽,也许真的十分温暖舒适,可这也是属于它们的,请不要为此去残忍的杀害它们,我们都要做个有爱心的人,拥有一颗爱护动物的心。

读后感重返狼群 篇3

用了几天时间读了李薇漪写的纪实文学《重返狼群》,很喜欢这本书,更羡慕她的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侣。

李薇漪从草原带回一只没有了父母的小狼,精心饲养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却详实的记录了小狼的成长以及狼自身所拥有的气质,看过这本书让我更加知道了狼的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狼山上生活,和它一起打猎,忍受饥饿,寒冷,恐惧,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能做到这点,真让我佩服,她在书中说了一句我认为很经典的话,她说一个拥有赚钱能力的人何必急着去赚钱呢,她是拥有着赚钱能力的人,所以她做着一个自由职业者,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她说不明白有的人每天都在匆匆忙忙的挣钱,却没有时间享受生活是为什么,我想应该这样回答她,因为是没有赚钱能力的人,所以要在自己身体可以的时候用自己的辛苦去赚钱,赚来的钱又不敢花,是怕失去身体的本钱时候无力支撑以后的生活,我就是这样的人,一个没有能力的人。

书在最初讲了这样一头狼让我很震撼,一头公狼因为偷吃了牧人的羊而遭到围捕,踩在夹子上的公狼毅然咬断了自己的一条腿,用三条腿逃到一个石缝中躲藏,猎人就把刺刀绑在棒子上向石缝中猛刺,直到没有了声音才将狼拉出来,发现狼头已经血肉模糊,刺刀从口中直没入颈部,但狼牙死死咬住刀柄,竟然拔不出来,一只眼睛已经冒了,头皮没有一个好地方,猎人说这是因为狼一直都是直接面对刺刀,每一刀下来它都是用嘴去咬,这就是狼的狠和坚强,如果是狗会将屁股对着猎人采取逃避的姿势,猎人因此得到了价值不菲的狼皮,后来它们诱捕母狼,多长投毒设陷阱都没有成功,可后来他们发现母狼死了,临死时母狼用牙撕碎了自己后背的皮,猎人说母狼是自愿踩到夹子上的,因为刚生育完的母狼在寒冷的冬天根本无力狩猎也无法养活小狼,所以它决绝的选择了自杀,但是它不愿猎人得到自己的皮所以自己撕碎了自己,这就是狼。牧人说狼若不是为了哺育小狼绝不会冒险偷羊,这是父爱吧,公狼为了养活自己的妻儿甘愿如此,这才是个男人。狼是一夫一妻,失去另一半的狼将终身不娶,母狼用这种方式表达了自己的忠贞也表达了对人类的怨恨,书中的小狼就是这对狼的唯一幸存的孩子。

小狼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也有悲伤,同过详尽的描写将狼的智慧和勇敢,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小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艰辛的但是它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为了让狼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爱,母爱!

我不想用过多的篇幅写那些精彩的片断,因为读完这本书后,我更羡慕的是李薇漪可以那样自由的生活,在草原在狼山独自坚强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样浪迹天涯,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而我喜欢的风景就是草原,荒漠,雪山,古迹,也许我的身体里住着孤独,我想过那样的生活,我希望自己有一天可以行走在*** ,走在无人的荒漠,走着走着就死在那里或者就死在***台,让我的肉体风化或者让秃鹫吃掉,连骨头也不剩一块,就这样的消失,消失的无影无踪,我不喜欢躺在冰冷的停尸间被人瞻仰。就这样的无痕迹多好,但是看了这本书,我知道我可能都去不了***了,我的身体无法在那样的环境生存,也许我挺不过高原反应,也许我也无法忍受炙热和寒冷,我的身体越来越走向衰弱,虽然我还并不老,但是我深深的知道我在下坡路奔跑的那样快,所以我希望明年,明年可以去***,去若尔盖草原,趁着我还可以走动,完成我心中的梦想。

读后感重返狼群 篇4

寒假期间,我阅读了一本与狼有关的书,名字叫《让我陪你重返狼群》,顾名思义,这本书讲述的是作者李微漪在若尔盖大草原上收养了一只狼,并取名“格林”;渐渐的“格林”长大了,于是李微漪就把这它带到了草原上,训练它,培养它,只期待哪一天能送这头狼回狼群。

年轻的女画家李微漪在这片草原上写生,听闻当地有关于狼的事情,些许是命中注定,便与这头小狼偶遇了,而这头小狼刚刚失去了父母兄弟,还未睁开眼睛就要断气的小狼。当李微漪见到这头小狼时,一声悲痛长嚎,小狼竟然动了动耳朵,奇迹般的活了过来!小狼求生的目光触动了李微漪内心的最柔软的地方,李微漪紧紧抱住这只幸存的小狼,带它回到了城里。从此视它为亲子,抚养它,陪伴它,领会它,训练它。

但钢筋水泥林立的繁华都市并不是野性草原狼的真正家园。但为了狼的尊严,自由和满心满眼对原始故土的向往,于是带领着格林再一次来到了若尔盖草原上,让格林练习捕猎,并与藏獒面对面,和藏獒交锋时,小狼格林总是屡战屡败,屡战屡败。落下全身伤痛,但并非全无益处,这会让格林在战斗中成长。在这段时光里,李微漪感受到了狼的爱,炽热,纯粹。他们母女俩相依相守,如影随形。

终于有一天,远处传来一声威严而不容质疑的狼嚎,这是狼王接纳家族成员的声音,紧接着,狼群的嗥声时不时在旷野回响,格林听到了亲族的召唤,终于在深深的雪中拔出了前腿,迈出了离开人类重返狼群的脚步。

读后感重返狼群 篇5

狼,是我最喜欢的动物。之所以喜欢上他们,就是因为李微漪的《重返狼群》《重返狼群2》。《重返狼群2》讲述了成功放回狼的李微漪回到了四川,却突然发现网友跟她说格林被抓了!李微漪大吃一惊,急忙叫上好友亦风奔往若盖尔大草原,去营救格林。一路上,救了“火燕”一家、看到了狐狸宝宝的悲惨命运,还有那些汉人和被“汉化”的藏人肮脏的心;经过“老狼”《狼图腾》作者姜戎的帮助鼓励下——1年多了,李微漪和亦风终于找到了格林……

环境的变化,随着历史时钟的前进,有许许多多数不清的动物遭以灭绝的危难。而21世纪,将有更多的动物会将离开。而这一切,都是自诩文明的我们所制造的。请,保护最后的动物朋友,那些无言却是最忠诚的朋友。

有一年,我与朋友去动物园玩。看见了一匹老狼,与百科全书上描述的截然不同,老狼的脸上布满沧桑,失去了草原霸主的气质,在草原称霸的“法宝”牙齿早已被食物链顶端的人们给夺取了,尖利的爪子变得平整,就连最后的反抗利器都没有了,整个笼子变得忧愁。老狼无助地趴在那里,玻璃隔离墙上全然不清,唉,是被爪子抓的痕印,有篇文章说:无自由,宁愿死。

我摇了摇头,前面就是动物表演的地方,我们走进去,巧了,他们还在彩排,我饶有兴趣地趴在窗户外面看。“啪”的一声,鞭子毫不留情地打在万兽之王的背上,红痕突显,万兽之王怒吼一声,表示反抗。可是这样,也无济于事。惨无人道!

动物朋友在历史的长廊已经留下了深深的痕迹,有现象表明,平均每一分钟,就会有一种动物灭绝!

请尊重他们,并且守护他们,也将守护我们的蓝色星球。

读后感重返狼群 篇6

一本好书,就像夜空中的点点星光,会在无边无际的黑夜中带给你审美的力量;一本好书,就像黎明前破晓的曙光,给你希望的光芒;一本好书,就像雨后散发着芳香味道的的花田,站在这美丽的花田中,你的情操会受到无尽的陶冶。在我们的生活中,一本好书是多么重要啊,好的书,能使你受益匪浅,一生都会受益于它。

过年在我班小书虫的推荐下,我阅读了一本小说,是一本与狼有关的书,它的名字叫《让我陪你重返狼群》。顾名思义,这本书讲述的是作者李微漪收养了一只狼,渐渐的,这只狼长大了,于是李微漪就把这头狼带到了草原上,训练它,培养它,只期待那一天能送这头狼回狼群。

我读了这本书,这部描写狼的书一会儿让我冷汗淋漓,一会让我热血沸腾,一会儿又让我潸然泪下。最让我感动和意想不到的是小狼格林竟然在狼女的帮助下成功回归了狼群,以及狼女和格林为此目的所表现出的大胆进取和不怕冒生命危险的狼性格。

此书还进一步颠覆了中国人心目中狼凶狠、狠毒、忘恩负义的恶魔形象。我相信大多数的中国人绝对想不到,那头小狼在吃羊吃兔的时候总是会给妈妈留下一条腿;在狼妈病倒后,小狼会在窗前焦虑守候,还会刨出野兔喂妈妈;在狼妈遭遇藏狗追咬时,拼死奋战,不惜负伤累累;在雪山上没有粮食时,日夜狩猎,养活狼妈。

这本书中,我最佩服李微漪。要是换成我,我可能不忍心让格林那么小就把它送进獒场,我可能会因为狼山上没有人而选择放弃,我可能因为舍不得格林离开而给格林带上铁链……

李微漪善良,因为它救了格林,她善敢,因为她把格林送进獒场,她理智,知道作为狼最大的愿望是自由……

读后感重返狼群 篇7

“还有什么比活命更重要?”

这个问题,我叩问过,却无法回答。我很困惑,直到我读了《让我陪你重返狼群》,才拥有了答案。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写了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遇了一只濒死的小狼。李微漪的一声悲痛长嗥,将小狼从生死边缘拉了回来。

那,或许是母性的力量。

小狼触动了李微漪心中最柔软的地方,她把小狼带回成都,并给他取名叫格林。

“我给他取名叫格林,英文“green”,因为他的眼睛是绿色的,只是不知道他还记不记得他出生的那片绿色的草原。”

格林是只草原狼,与城市格格不入,经历了数不清的惊险事件后,格林在城市待不下去了,狼嚎被邻居举报,格林又急切地渴望自由,李微漪下定决心,将格林带去了草原獒场,并约定:陪他重返狼群。

獒场的藏獒既狂暴,又对狼深痛恶绝,但格林凭一己之力化敌为友,在庞大的獒群中赢得了一席之地。可在獒群中,狗性占据较多,格林在其中逐渐被熏陶成了一只平庸的狗。李微漪心急如焚,咬牙和老友亦风一起将格林带到了草原深处一片荒芜的狼山生存。

在狼山,格林找回了自我,并成功重返狼群。

送狼千里,终有一别。

李微漪流着泪,舍不得格林离去,这时,亦风开口了:“还是带回来吧……外面太危险了……还有什么比活命更重要啊!”

还有什么比活命更重要?

李微漪看着格林盛满荒原的眼睛,明白了答案:

“自由。”

是啊,自由远比活命更重要。爱他,就给他自由!

格林走了,为自由远行。

自由,可能带着欢笑,可能带着泪水;自由,幸福,激动伴随着痛苦,失落;自由,超越万物,超越生死。为了自由,可以放弃所有;为了自由,可以丢下一切。

“格林宁可一文不值的流浪,也不愿价格不菲的被高贵囚禁。”

为自由远行,为自由而奔向远方。自由的快乐,是没有自由的人万万想不到的。无论自由带来我们多大的危险,它仍旧以难以抵挡的魅力向我们频频招手。自由温柔而迷蒙,危险而狂野,但仍然遮不住它惊心动魄的美。

自由,是野性,坚毅的,冷血无情却还留有一丝温存。自由,是希望的曙光,是世界的色泽,是所有的精彩!

读了《让我陪你重返狼群》,我明白了世界上最重要的东西——自由。离开腐朽与约束的第一步,就是自由。格林为自由远行,但风雪又抹平了自由的痕迹,好似什么,都没发生过。

自由,简单,无声却庄重。无论对人,对狼,对任何生灵而言,自由胜于一切。

“雪后的天空重现碧蓝和空灵,起伏的远山仿佛是温顺的巨浪的脊背。若尔盖在一片素白中恢复了寂静,在这圣洁的草原上,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

那,什么比活命更重要?

自由!

读后感重返狼群 篇8

这是一本以命换来的书,完全颠覆了狼在人们心中的形象。该故事讲述了一件这样的事:本书作者李微漪来到了诺尔盖草原写生,竟阴差阳错地救了一只小狼。它触动了她内心最柔软的地方,于是,作者养了这只小狼并带它回城疗伤。最终,为了小狼的自由,她返回草原,历尽千辛万苦后成功将小狼放归狼群。

在现代,狼在人们心中一直是凶狠、狡诈的象征。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白眼狼……大家注意到没有,“狼”和“狠”只有一点之差?再狠一点就是狼!人们猎杀狼、憎恨狼,但有没有想过狼给我们带来的好处?

狼,猎食老弱病残的牛羊,完成自然法则中对物种优胜劣汰的筛选,避免物种退化。

狼,严格控制繁殖过快的食草动物对草原的危害。

狼,捕猎大型猎物,其剩余狼食可帮助鹰、秃鹫、狐狸等动物熬过严冬。

狼,不是草原的害兽,自然界最可怕的不是“兽行”,而是“人为”!

谁会想过,在“妈妈”患病卧床时,小狼在草地中挖出它的“救命粮”给“妈妈”吃?谁会想过,在“妈妈”崴伤脚,无法走路时,小狼花费几小时,赶一匹马来接“妈妈”?谁会想过,在“妈妈”被三条大狗追咬时,小狼奋不顾身,挺身救母,不惜负伤累累?谁会知道,小狼吃猎物时,总会留条腿给“妈妈”……

无论草原多么凶险,一人一狼,相依相守,始终向大草原深处走去……

读后感重返狼群 篇9

《重返狼群》,看到这个题目,我瞬间想到了姜戎的《狼图腾》,狼图腾就讲述了一头野生狼被人类圈养,基本磨灭了狼性,用仅存的狼性,被铁链勒死的悲惨故事。难道作者要悲剧重演吗?翻开首页,看到作者被誉为“狼女”,我平静下来,期待着狼女养狼的故事。

父母双亡的小狼在无依无靠的情况下,用装死平静的耗时间,等待死亡。主人公李微漪想见见小狼,不惜长途跋涉,却发现所有的狼都死了。绝望的长啸让小狼崽子好像感受到了双亲的呼唤,结束了装死,睁开眼睛,获得了“重生”。主人公和男友为小狼做了该做的一切,给小狼足够的食物;给小狼自己的名字“格林”。可是,随着小狼越长越大,都市生活显然并不适合小狼,小狼孤寂的狼嚎也诉说着小狼的心事。于是,妈妈般的李阿姨陪着小狼来到草原,过了长达九个月的半野人生活。最后顺利的让小狼重返家园。很辛苦,但她没放弃。她是善良的“妈妈”,热血沸腾,愿意给予他人关爱。狼就是狼,并非它类。

半狼半狗就不可能是狼,为了自己的孩子,她卷上铺盖,来到狼山,和小狼相依为命。在这段相处中,我愈发觉得狼并不是前人所说的“狼子野心”“狼狈为奸”的动物,他们的感情比任何食肉动物都丰富。有谁知道,小狼猎到食物,总会给亲狼剩下一些,这种爱,是我们的百善之首,有些人还做不到,就将狼视作可耻的动物,真好笑。

不管是李阿姨生病时候的野兔;还是狼山上不离不弃的提供肉食品;甚至是最后一次见面和拥抱,我都能体会到狼的一身热血。狼能揣摩出狼亲对他的爱,他们是很懂感情的动物。李妈妈尊重狼的野性,不像陈阵一位的掠夺。狼不管从生理还是心理来讲,都不是冷血动物,他们有着细腻的情感。

还好小狼碰到的是可以吃苦耐劳的李微漪阿姨,如果碰上一些纸醉金迷的暴利不良商贩,不知道你还要受到什么。李微漪阿姨是一位很睿智的女人,她把自己的爱,全发挥在小狼身上,那一种母性的温柔,填补了小狼已逝的双亲。其实并不是有奶便是娘有爱一样是娘。她努力让小狼恢复狼性,渴望让小狼过上真正的狼的生活,她是一位伟大的美丽女性。

读了挺多关于狼的故事,我一直有一个问题:为什么人想办法达到目的是聪明机智;而食肉动物为了温饱问题想办法得到食物就成了狡猾。狼不管是五感还是应变、反应能力甚至运动能力都比人强得多,为什么狼不是人类的老师而是坏蛋?告诉我,腐朽偏激的古文化到底误解了多少伟大的动物?

放回草原的格林,不知道会不会在遇到捕狼架··他的未来,我还是很担忧。

读后感重返狼群 篇10

李微漪的《重返狼群》看完,久久难以平静,一种许久不曾有过的感动伴随着巨大的精神震撼升腾起来,格林最后离开它日夜相伴的狼妈重返狼族时一步一回头的情景,是那样的历历在目,每每想起,嗓子梗得生疼,那是一种怎样厚重的情感,才能让人与狼之间有着如此巨大的依恋与不舍!他们共同历经无数次的九死一生,一路相伴走到最后的离别。还记得在大雪封山,粮尽弹绝,面临生死威胁的时候,格林日夜狩猎,维持着自己和人类妈妈的生命。狼是一种何等护食的动物,却能忍着饥饿将它猎到仅有的肉食和它的人类亲人分享。这种信任和爱,却也是狼妈用普通人无法想象的巨大牺牲换来的,狼妈与格林的这种厚重的母子深情,也深深地改变了我们根深蒂固的恶狼观念。作者说,她明白会遇到怎样的狼,却不明白会遇到怎样的人!在人迹罕至的大草原,在冰天雪地的狼山,当饥饿威胁到生命时,他们期望能够遇到人,却也最怕遇到人,猎杀狼的那些人带给他们的只有死亡。当以前绿草繁盛的若尔盖草原湿地变成如今沙化严重狼迹罕至缺水干燥生物链严重断裂的恶劣环境时,他们想要重返狼群是何其的困难!

我们此刻越来越没有信仰,什么都不信,什么都不敬,唯对利益顶礼膜拜,每一天为着一点点蝇头小利做着大逆不道的事,嘴上喊着恶狼,却不知人类自己才是世界上最可怕的种族。

应对不断恶化的环境,我们人类真的需要反省自己,需要学会与懂得敬畏自然,尊重生命,感恩活着!对于自然界的其他物种,给他们留点生存的余地!

读后感莫泊桑小说集900字(精选10篇)


我们怎样才能更好地写出来作者的作品后?作品这本书让很多人都爱不释手,想要记录从书中所得收获可以写读后感,为此,你可能需要看看“读后感莫泊桑小说集”,有需要的朋友就来看看吧!

读后感莫泊桑小说集 篇1

寒假里,我阅读了《莫泊桑短篇小说集》。这本书,是莫泊桑一生小说的集结,其中的许多篇章都流传甚广,影响了许多读者。而莫泊桑本人,也是一位伟大而不浮夸,张扬而不俗的文学天才,甚至可以说,他是十九世纪法国的“短篇小说王”。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羊脂球》和《项链》。

羊脂球是个妓女,一向不受人们待见,特别是那些虚伪自大的人。文章的开头到结尾,一直都在用形象、巧妙的语言刻画那些看似贵族人的嘴脸,而身份低微的羊脂球却是一个善良而大方的人,她愿意与那些瞧不起她的人分享食品。

这个胖姑娘虽被人叫做妓女,但她仍有一颗爱国之心。当时一名普鲁士军官扣留了羊脂球和那些“贵族”,要求羊脂球陪他过夜,羊脂球拒绝了,但这又引来了其他人的不满,他们自私心太强,逼羊脂球牺牲自己,可怜的羊脂球,这个胖姑娘不得不做出了让步。但这并没有换来他人的感谢,他们个个换了一副脸,个个疏远她,不屑与她讲话。

在现在的社会中何尝没有这样的事?翻脸不认人,在需要别人的时候毕恭毕敬,不需要别人的时候便把别人远远地甩在后面。就像《羊脂球》中那些所谓的上流人,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丝毫没有感到羞愧,而是恬不知耻地任凭自己的内心肆意妄为。

所以现在的人都应该思考一下,当我们面对利益时,是应该“见利忘耻”,还是要坚定自己的信念,做一个正直的人。

读后感莫泊桑小说集 篇2

莫泊桑是“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之一。

首先,莫泊桑擅长细致入微、生动形象地刻画人物。他的大多作品篇幅不长,但总能把人物刻画得栩栩如生,只用一两个小故事,人物活脱脱跳出来了。

比如《项链》的女主人公,因为虚荣去借项链,然后丢项链,最后穷尽一生去赔偿项链等。这些都没有庞大的场面,只是寥寥几笔,女主人公虚荣又任劳任怨的性格特点便跃然纸上。

莫泊桑笔下很少有富家子弟和英雄,大多是普普通通的小人物。而正是这些底层小人物的生活境遇,更容易把人性展现的淋漓尽致。那些在人们看来的小人物身上,却时常散发着人性的光芒。比如出生低微的羊脂球,却能与他人分享食物,面对普鲁士兵,却能保持尊严,最后为国献身。《羊脂球》并不是一个简单自我牺牲的妓女的故事,而是法兰西遭侵略时,连妓女都在反抗,而贵族却推三阻四等别人出头。两者比较,高下立判。

莫泊桑虽去世百年,但他教会我们如何看待事物每一面,看待人性的丑与美。

读后感莫泊桑小说集 篇3

今年寒假,我读了《莫泊桑短篇小说集》。这本书主要由莫泊桑的三十篇短篇小说组成。莫泊桑的短篇小说,着重描写了人间百态:人情冷暖、世态炎凉。从他的作品中,我们可以深刻了解19世纪法国的历史、文化和习俗。而他对人性的剖析又是那么的.深刻。在这本书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我的叔叔于勒》这篇。

在这篇小说中,作者以第一人称描写了一个破落的中产阶级家庭。他们的生活拮据、困窘。但他们又幻想着能过上富裕、体面的生活。他们全家都期盼着远在美洲的于勒能给他们带来大笔的财富,让他们从此过上体面、富裕的生活。这时,于勒在他们心中,就成了神一样的存在,成了他们的精神寄托。他们无比盼望着于勒的归来。

可是,一个偶然的机会,他们遇到了真正的于勒——一个衣衫褴褛的牡蛎贩子。这时,神的形象轰然倒塌。他们唯恐被于勒认出来而避之不及。他们对于勒无比嫌恶,甚至连“我”给了于勒一点小费,都被父母亲责骂。

这篇小说,通过对“我”的父母对于勒前后的截然迥异的态度,充分反映了当时法国人的势利、庸俗和冷漠。

这虽然是一篇写于19世纪的小说,但其中的人物性格,在我们现今的社会中,也不乏存在。莫泊桑通过对这种社会丑恶现象的深刻揭露,从而来教育人们应该积德行善,富有爱心。他的作品,对我们现在的人们,同意有着深刻的教育意义!

这真是一本好书啊!

读后感莫泊桑小说集 篇4

暑假中,我读了《莫泊桑短篇小说集》这本书。每当读完一篇,或让人哭,或让人笑,但都会引发你深深思考。

由书名便可知道作者,作者莫泊桑,法国作家,19世纪后半叶法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与俄国契科夫和美国欧·亨利并称为“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代表作品有《羊脂球》、《在旅途上》、《我的叔叔于勒》等。

芥川龙之介这样评价莫泊桑:“莫泊桑像冰,也像冰糖”,我很赞同,我理解为:莫泊桑的作品大可分为两类,一类为批判、讽刺虚荣心和拜金主义的;另一类为赞颂劳动人民和赞美爱情的。

《我的叔叔于勒》属于第一类“讽刺拜金主义”类的小说,主要写了:“我”的叔叔于勒年轻时不务正业,挥霍钱财,被认为是“流氓”,被送往美洲。于勒叔叔到美洲后,赚了点钱,在人们心中便成了一个诚实正派的人,两年后的一封信又成了菲利普一家的福音书。菲利普一家渴盼有钱的于勒早日回来,二姐因此找到了未婚夫,并在婚礼后出国旅行。在轮船上,他们遇到了一个像于勒的买牡蛎的人,在船长那得到了证实后,决定远离他。在返程时,也改乘了另一艘轮船。读完后,第一感觉只觉讽刺,菲利普夫妇的拜金主义已经泯灭了人性,当听说于勒富有时,他们将于勒看成“福星”,当发现于勒穷困潦倒,他们对于勒唾弃不止。让我感动的是书中的“我”,当他知道买牡蛎的老人是叔叔于勒时,并没有对他百般避让,而是在结账时还给了他半个法郎的小费,这足以让我们知道即使在黑暗的环境中,也总有手捧光明的人。“我”即使在一个拜金主义的家庭中,也仍保留人性,保留作为人最基本的善良。

《在旅途上》则属于第二类“赞美爱情”类的小说,主要写了:一位伯爵夫人独自前往法国,在前往法国的火车上,她遇到了一个闯进车厢的男人。到达法国后,伯爵夫人不时与他相逢相遇,夫人总向对方投以微笑,伯爵夫人拒绝与他约会,知道他的姓名,与他交谈。她认为那样会破坏这种奇特的友谊。因此,伯爵夫人与那位男子一直保持这样的关系,知道伯爵夫人离世,那位男子才抓住她的手,久久地吻着不放。小说最后,写到了“听故事的一个女人低声喃喃说:这两个人,并不如您所想的那么发傻……他们是……他们是……”,引人思考。对于此处,有两种猜想,一种为男子是伯爵,伯爵夫人患的是失忆症,且不能点破,不能让她想起,所以伯爵才用一个陌生人的身份照顾她;还有一种是,男子与伯爵夫人在很多年前是情侣,因为一些原因而分开,所以也不外乎文中说“认识他似乎已经有二十年了”。不管是哪一种,这都是一段美好的,令人赞美的爱情。

这两篇是我最喜欢的两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中的“我”值得我们学习,纵使所处环境有多么不堪,可能决定你的人是自己,你若善良,无人可让你成为恶人;你若诚实,无人可让你欺骗;你若无邪,世界也会美好。

读后感莫泊桑小说集 篇5

莫泊桑所写的小说反映了当时社会人性的冷漠、刻薄,社会思想的不成熟、不公平,对底层劳动人民的蔑视剖析,反映了当时人虚荣骄傲的人性弱点,从中让我们得到了这些启示。

在读《西蒙的爸爸》时,我深刻的感到当时人封建思想的浓重,西蒙虽是个小孩可却承受了外界对他强大的压力――说他没有爸爸,小小的身躯哪经受的住那样唾沫星子的狂轰乱炸,他的心渐渐扭曲让他有了跳河的想,也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名身材高的工人菲利普来到了他的身边,给他了力量并答应做他的爸爸,这让西蒙的脸上又重回了往常微笑。这篇文章让我深刻了解当时西蒙母亲与西蒙两人在当时的镇上受尽别人的冷嘲热讽,受尽别人白眼那种痛苦而又挣扎的心情,西蒙在学校又受尽同学嘲笑,被同学殴打,只因为他没有爸爸。就算一个父亲去世的孩子在西蒙面前也得意洋洋的说;我的爸爸在墓地里。这一句句的生硬的话语把西蒙的心深深刺痛了,可世上也有善良的人――菲利普,他让这个小家庭摆脱厄运的缠绕,让他们的脸上重回快乐。

当今的社会我想与莫泊桑笔下的社会也差不多吧!也有欺凌弱小、专横跋扈之人,也有富有爱心体谅他人的人。在去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地震后,民众自发的捐款捐物活动接连不断,这一次重大地震把我们中国人的心紧紧的连在了一起,让我们看到患难见真情,团结让我成为可以抵御一切困难的万里长城。

真善美是世界上永恒不变的美德,莫泊桑所写的每一篇都没离开过它,他希望世界上的人都有美好的品德。

在我们所学过的《项链》中,描绘的是一个爱慕虚荣的女人――玛蒂尔德。女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她有了华丽的衣服后又想要珠宝首饰来引人注目。当时也就是这样的社会,社会中的女人只要凭相貌就能找个好人家一生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她们的资本就是长相,可玛蒂尔德是个例外。莫泊桑花了很大的篇幅写玛蒂尔德为了能在宴会上吸引众人的眼球,在宴会之前精心的打扮,她对赞扬的渴望,对进入上流社会的向往,都是为了与后文玛蒂尔德丢了项链之后一改以往性格,变得勤劳、善良、节俭、朴素形成强烈的对比,并提出个人观点赞扬玛蒂尔德敢于承担、坚毅的品格,对她以前总有不切实际的想法表示否定。从玛蒂尔德这个小人物映射出当时社会风气的堕落,人们只是寻求物质上的满足而在精神上去是低下的。

读了莫泊桑的文章让我更认真的审视自己和这个社会,去掉人性的贪念,虽然这很难,但去掉一点去掉一点,这个社会会变得更加和谐。

读后感莫泊桑小说集 篇6

在新的一年,读新的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19世纪法国著名作家莫泊桑描绘了一个又一个动人的景色和故事,别人所写不到的他几乎全写到了。令我回味无穷。

我最喜欢的故事是《西蒙的爸爸》这个故事讲了西蒙因为没有爸爸被别人嘲笑,他实在忍不住这么大的压力,就像跳河自杀,在千钧一发之际,菲利普来到了西蒙的身边,答应他做了他的爸爸。这让西蒙恢复到往常的开朗。这篇文章让我深刻了解当时西蒙母亲与西蒙两人在当时的镇上受尽别人的冷嘲热讽,受尽别人白眼那种痛苦而又挣扎的心情,西蒙在学校又受尽同学嘲笑,被同学殴打,只因为他没有爸爸。就算一个父亲去世的孩子在西蒙面前也得意洋洋的说;“我的爸爸在墓地里”。这一句句的生硬的话语把西蒙的心深深刺痛了,可世上也有善良的人——菲利普,他让这个小家庭摆脱厄运的缠绕,让他们的脸上重回快乐。当今的社会也有欺凌弱小的人,也有富有爱心体谅他人的人。

就像20xx年汶川大地震一样,地震发生不久,全国各地许许多多的爱心人士都献爱心,捐款,把我们中国人的心紧紧连在一起,让我们看到患难见真情团结让我成为可以抵御一切困难的万里长城。真善美是世界上永恒不变的美德,莫泊桑所写的每一篇都没离开过它。

让我们多读读这本书,寻找当今社会的缺陷和人类道德的不足,再去创造一个崭新的生活吧!

《莫泊桑短篇小说集》读后感550字

《莫泊桑短篇小说集》收入了多篇莫泊桑的代表作品,其中包括《项链》《羊脂球》等经典名篇。

本书中短篇小说所描写的生活面十分广泛,它们构成了19世纪下半期法国社会一幅全面的世俗图,包括普法战争,巴黎的小职员的生活与法国诺曼底地区的城乡风光与琐事。所以当你在读这本书的期间,肯定会被莫泊桑那引人入胜的情节所吸引。

当然,莫泊桑在写作的道路上并不是一帆风顺,在他还未成名时,便遇到了一个令他焦急万分的问题。原来,他从小酷爱写作,并孜孜不倦地写下了许多作品,但这些作品并没有什么特色,因此一直没有成名。莫泊桑很疑惑,便去找他的师父福楼拜,希望能通过福楼拜的、指导解决这个问题。于是福楼拜便让他去观察自家门前来往的马车并记录。然而,莫泊桑并没有发现马车有什么好写的。于是,他登门再次拜访,通过福楼拜的又一次的点拨,莫泊桑终于找到了写作的技巧,从门前经过的马车身上获得了丰富的材料。在那之后,他通过孜孜不倦的学习与努力,积累了许多素材,并以短篇小说《羊脂球》一举成名,成为了“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的其中之一。

读完,《莫泊桑短片小说集》,让我明白了他为何会举世闻名,同时也让我若有所思,一个小职员与著名作家之间的联系少而极少,但莫泊桑硬是让一个小职员变成了小说巨匠。并让我们明白了只要肯付出努力,就会有收获!

读后感莫泊桑小说集 篇7

其实,文学作品本来不应该这样子浅薄地进行排前排后。但我又不是什么公众人物, 所以才且说无妨。

头等的当然应该是深刻揭露人性,写得入木三分、读后翻然醒悟的几篇名篇:《羊脂球》《我的叔叔于勒》《项链》。

《羊脂球》揭示了那种乌合之众的“爱国”,就是“慷他人之慨”,最后连修女也看不起羊脂球,这是入木三分。放眼现代职场,遍地都是这种案子,把脏活累活给年轻人干,回头还瞧不起他们。只要换个角度,羊脂球就是千千万万的地位低贱的年轻员工啊。

《我的叔叔于勒》展现的无非就是:成王败寇,当你失败的时候, 所谓的亲戚或者家族一样会唾弃你!跟家族、老家报喜不报忧,每个都市里奋斗的青年,估计都是这样的。换个角度说,叔叔于勒就好比那个时代去大城市打工的年轻人。后来混的不好 ,也不敢回老家。叔叔于勒估计自己早就想到了这个结局,于是乎才那么死心塌地的做一个流浪水手的吧。叔叔于勒,其实就是今天的北漂、深漂啊!

《项链》开头的几大段真是写的好啊,把都市女性普遍存在的虚荣感写得入木三分。“她没钱打扮,但她却认为自己像贵族沦为平民一样不幸幸”“她自以为本应生而享有一切美丽繁华之物,而如今熬在心寒之家”“她现在不愿再去探望那个富裕的同学了,因为每次从那回来,她都会感到更痛苦”!

除了以上三篇名作,我觉得能列第二档的是:《勋章到手了》《修软垫椅的女人》深刻的写出了不同阶层的歧视,与不同阶层的意识错位。《西蒙的爸爸》《巴蒂斯特太太》《绳子》写的显然是下层人民的人言可畏,写出了乡村社会的舆论与迂腐。我最喜欢的还是《巴蒂斯特太太》,女主人公到死了也无法摆脱“污名”,其实摆脱不了的是观淫癖的乡村舆论,最近的一本书《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也引起大家的关注。

我觉得这一版很好的是收入了作者描写自己精神分裂症的《奥尔拉》,值得大家看一看。

读后感莫泊桑小说集 篇8

莫泊桑是19世纪法国著名作家,他一生孜孜不倦地写下了许多经典作品。今天,我读了一篇关于莫泊桑年轻时学习写作的'故事——《莫泊桑拜师》。

《莫泊桑拜师》这篇文章主要写了莫泊桑通过拜师学艺,遵从师教,不懈努力,终于成为闻名于世的伟大作家的故事。其中有两点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写作就要肯吃苦,勤练习。”这是法国作家福楼拜对莫泊桑的教导。是啊,从古到今,哪一位伟人不是经过刻苦的努力,“苦读十年寒窗”才取得成功的?成功又有哪一次是属于那些懒惰的人呢?居里夫人的生活条件那么差,可她依然在艰苦的条件下夜以继日地工作,终于在沥清渣中提取出了镭元素;女作家张海迪,虽然身有残疾,但她依然刻苦学习,为我们创作、翻译出了许多好的作品。俗话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学习靠勤奋,如果你不肯多练、多写,又怎能把学到的知识充分吸收呢?如果我们只是完成了自己的义务,就不再肯吃苦,那么知识就得不到有效的巩固,学了忘,忘了学,岂不是更累?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你若平时不肯下功夫学习,到考试时才抓起课本“突击”,这样做既对大脑有害,在考试时也不能很好地发挥。反之,你若平时刻苦努力,将功课学得扎扎实实,到考试时不慌神儿,有信心,自然能考出好成绩。

“青年人贵在坚持,才气,就是坚持写作的结果。”这句话告诉我们:无论做什么事,都应该持之以恒,因为这是成功的必经之路。我认为,学习不仅要勤奋,而且要坚持到底,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学习靠勤奋,勤奋靠坚持,如果我们不能持之以恒,保持勤奋的学习态度,那么即便你在那一小段时间里再努力、再刻苦,也不会有很大的成效。说到这里,我联想到了自己。我向来做是只有三分钟热度,本来立下雄心壮志,每天写一篇日记。开始两天,我还能坚持每天一记。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开始没了耐性。记日记的次数日益减少,变成了两天一记、三天一记……最后,连笔都懒得动。读了这篇文章,我决心向莫泊桑学习,把记日记当成一种快乐的事情,坚持下去。我相信,我的一定会“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莫泊桑拜师》这篇文章令我很感动,激我奋进。今后,我要以莫泊桑为榜样,在求学的道路上,敢于攀登,奋勇向前!

读后感莫泊桑小说集 篇9

在新的一年,读新的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19世纪法国著名作家莫泊桑描绘了一个又一个动人的景色和故事,别人所写不到的他几乎全写到了。令我回味无穷。

我最喜欢的故事是《西蒙的爸爸》这个故事讲了西蒙因为没有爸爸被别人嘲笑,他实在忍不住这么大的压力,就像跳河自杀,在千钧一发之际,菲利普来到了西蒙的身边,答应他做了他的爸爸。这让西蒙恢复到往常的开朗。这篇文章让我深刻了解当时西蒙母亲与西蒙两人在当时的镇上受尽别人的冷嘲热讽,受尽别人白眼那种痛苦而又挣扎的心情,西蒙在学校又受尽同学嘲笑,被同学殴打,只因为他没有爸爸。就算一个父亲去世的孩子在西蒙面前也得意洋洋的说;“我的爸爸在墓地里”。这一句句的生硬的话语把西蒙的心深深刺痛了,可世上也有善良的人——菲利普,他让这个小家庭摆脱厄运的缠绕,让他们的脸上重回快乐。当今的社会也有欺凌弱小的人,也有富有爱心体谅他人的人。

就像2008年汶川大地震一样,地震发生不久,全国各地许许多多的爱心人士都献爱心,捐款,把我们中国人的心紧紧连在一起,让我们看到患难见真情团结让我成为可以抵御一切困难的万里长城。真善美是世界上永恒不变的美德,莫泊桑所写的每一篇都没离开过它。

让我们多读读这本书,寻找当今社会的缺陷和人类道德的不足,再去创造一个崭新的生活吧!

读后感莫泊桑小说集 篇10

我仰慕莫泊桑先生已经好久了,但又迫于时间关系,长时间没能拜读他的小说集。如今终于能在学小说的时候打开这本书。想了解他小说的特点,先得了解这位法国大作家。莫泊桑是19 世纪后期法国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他的小说《羊脂球》《项链》等,都是从生活中取材,以小见大概括出生活的真实,被誉为短篇小说大师。

《羊脂球》是他的成名作,讲述了普法战争期间一行人逃出鲁昂的故事。路上,马车被一队普鲁士军官扣下,在牺牲了羊脂球之后却各得其利,还认为是羊脂球这个下贱女人耽误了他们的行程而鄙视她。小说以羊脂球这样一个被牺牲的妓女形象歌颂了法国人民对抗普鲁士侵略者的凛然正气,同时通过前后对待羊脂球的态度转变辛辣地讽刺了统治资产阶级人物。在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面前,他们选择了后者,也选择了狼狈为奸和思想的极度扭曲。莫泊桑敢于直面种种世俗偏见,歌颂一个妓女的形象,并对比她的高尚行为与统治阶级的卑鄙行径,足以看出他的才学和胆识。这篇小说也证明了他的短篇小说之王美称,仅仅5 天的时间,用严谨的结构,简练独到的描写,让一件小事将法国上层人物的可耻嘴脸表露无疑。而这篇小说的结尾是典型的莫泊桑式结尾,情节急转直下,看似冷淡的文字却用有力的笔触奏出了羊脂球心中感情泛起的巨大波澜,写出了全篇小说的最强音,这也是莫泊桑的伟大所在。

再以《项链》为例,莫泊桑小说批判和讽刺的对象不仅仅是上流社会和统治阶层,对罗塞尔夫妇这种小资产阶级人物也不例外。马塞尔蒂本是一个社会中下层人物,却仰慕上层社会,好不容易有了一次参加晚会的机会,还弄丢了借来的项链,花费了10 年的青春还回一条项链,却又得知那借来的项链本就是假的。初读《项链》我们可能怜悯这位罗塞尔夫人,但是不难看出莫泊桑对她的批判。马塞尔蒂年轻时拥有她的梦想,可这样的梦想完完全全地是一种虚荣心的体现,深处中下层却梦想着追逐名利和荣耀。他看到女佣在做家务时产生了想入非非的想法,所以也看出了她对平常生活的不满足。但是当他负债累累,却又怀念起过去那种生活。有追求是好事,但是过度就会使得其反。

在莫泊桑笔下,我能读到他对贵族们寡廉鲜耻的抨击;对小资产阶级爱慕虚荣风气的讽刺,对拜金主义丑恶风尚的鄙视和对穷苦人民悲惨命运的同情,还有他浓浓的爱国情怀。莫泊桑的特点,正是那种非凡的捕捉生活的能力,在平凡的小事中发掘出发人深省的篇章,他不像老师福楼拜那样思维缜密,也不像同时代更胜一筹的左拉那么睿智,但是他的文章短小精悍,包罗万象,读一读会有不少收获。

精选欧亨利小说集读后感900字系列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在读作者的作品时我陷入了忘我状态。这个时候就要静下心来写一篇读后感来吸收这些知识。我们应该从哪些角度分析作品的内容呢?为此,编辑特意呈上“欧亨利小说集读后感”,供你阅读参考,并请收藏本页面!

欧亨利小说集读后感【篇1】

《欧亨利短篇小说精选》是美国短篇小说大师欧亨利作品的选集。书中,社会上那些巧取豪夺,坑蒙拐骗,利欲熏心,尔虞我诈的上流人物,得意之徒们的丑恶行径,被揭露无遗。通过他们的种种表现,形象逼真,不拘一格地向读者展现了文明社会的黑暗与滑稽本质,弱肉强食与天良丧尽的现实,并喻示在金钱万能,唯利是图的生存环境中,人性的异化和畸变。

然而在众多对丑恶人性的描写之中,也不乏许多使人肃然起敬的小人物,让人对荒诞,滑稽的故事漠然一笑之后,感慨万千。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两位感恩节的绅士》这篇文章,它让我真正领略到了人性的魅力。

故事讲了两位美国绅士其中一人根本不能称之为绅士,他只能说是一个常年受饥饿折磨的穷人。在他们之间有个奇怪的约定每年感恩节,穷人便会坐在联邦广场喷水池对面人行道旁边东入口右面的第三条长凳上,等待着老绅士的到来。老绅士来了之后,会带这位饥肠辘辘的穷人饱餐一顿。这就是他们之间神圣的约定。对老绅士而言,一顿饭钱简直微不足道,但是,他却从其中找到了助人的乐趣。而穷人的目的也并不完全是在于那顿丰盛的饭菜,更重要的是能使一位老人如自己所愿。

这个传统延续了九年之久,第十年的感恩节,穷人照惯例走在去约会地点的路上。可出乎意料的事发生了。半路上,穷人被一幢住宅的管家请进了门,并可以享受一顿丰盛的大餐。原来住宅的主人两位老太太,也有一个奇怪的传统在正午把第一个饥饿的路人请进门,让他大吃大喝,饱餐一顿。饥饿的穷人抵挡不住事物的诱惑,畅开肚子,吃了起来。当他心满意足地走出住宅时,才想起了和老绅士的约定。但他还是如约与老绅士碰了面。老绅士将他带到了一处餐厅,穷人为了不扫老绅士的兴,只能装作饥饿难奈地狼吞虎咽起来。尽管穷人那时只剩下挪动身子和呼吸的确力气了。穷人吃完后,老绅士付了帐,两人便道了别。

故事的结局是两人在回家的路上都晕了过去,被送进了医院。穷人是因为吃得太撑,几乎撑破了胃,而老绅士,一位在前些日子还家财万贯的富翁则是因为三天三夜没有吃东西,身体脱虚,而在路上倒了下来。

读这篇文章就好像是在嚼一只橄榄,甜味中带了一丝酸涩,让人在漠然一笑之后,思索良久。

文中的主人公,充其量不过是两个小人物,然而反映初等推己及人,相濡以沫的人性魅力却是那些大人物,权贵们所无法匹敌的。

那位老绅士在身上只剩下一点钱的情况下,完全可以不去赴约,但是他看重的不是金钱,而是诚信,他宁可饿死也不愿意食言。相比如今社会上一些只要自己利益受到损害就不择手段的人来说,老绅士的人性魅力显露无遗。再看那个穷人,尽管吃不饱穿不暖,没有受什么教育,但是他比任何受过良好教育的权贵都充满魅力那是人性的魅力,他可以对老绅士说自己已经饱了,可他为了圆老绅士的心愿,咬紧牙关,把饭菜吃得干干净净。也许这很可笑,可是却是不是多么伟大,多么令人钦佩!

读了这篇文章,我知道了人性的伟大力量,我也立志要像那两个绅士一样,不求活得轰轰烈烈,但求真真实实,有所追求!

欧亨利小说集读后感【篇2】

我认为至今为止有三位伟大的短篇小说大师,他们分别是来自法国的莫泊桑的巴尔扎克,还有来自美国的欧亨利。

其中我最喜欢得便是欧亨利短篇小说集,从初一到现在为止,我一共读了四遍。记得读第一遍时,感觉真的是味同嚼蜡,苦涩难懂,只读一点就止步了,后来又仔细的读了几遍,读的遍数越多,就感觉这本书变的有趣了。

我也从文中体味到了作者对世界的感情与对周围世人的不解,我读了之后最大的感受就是:作为一个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你就对他人对社会有一份责任,这份责任不是他人强加给你的,而是自己应该承担的。

我想在真实生活里他也是同他的作品集里的大多数正面人物一样,具有相同的品德,且我认为他的人生目标并不象世人所说的那样肤浅,我相信他不是那种人,再他的作品里,我看出他还是对世界和生活充满希望的。但是他却好象并不希望将这种感情表现出来,至于这其中的原因,我就不得而知了。

他的小说虽然短小,但是如若细读起来却意味深长,并且一些常常被人遗忘的词语中其实暗藏着作品对其的深刻的评价,虽然我水平有限但是仍然能丛中窥其一二,作品可以说是一个作家的思想结晶,这一点在他的身上得到了集中的体现,他一生所著的作品虽然称不上很多。但却都可以称的上是精华之物。

对于他的作品内容我只能说说我读了之后的感受,那就是“粗(初)读苦涩,细读甘甜。”现在的我因为水平的关系,还不敢于其作品枉下自己的评论,这样是对大师的不敬。

最后,我希望大家都去读一读这部小说,如果你细细研读的话,你就会同我一样品味到其中的乐趣。

欧亨利小说集读后感【篇3】

意间翻动了《欧亨利短篇小说集》。我被欧亨利充满戏剧性的结尾深深地打动了。开始,故事是风平浪静的,正当我享受作者笔下小人物的细腻生活时,情节却突发奇变,成就了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结局。最后,让人惊奇之余却为小人物的悲凉遭遇而凄然一笑。这就是欧亨利式引人深思的黑色幽默吧!

他的每篇短篇小说都是那么的经典,那么地发人深思。我最喜欢的便是意味深远的《警察与赞美诗》了。

文中,一个名叫索比的流浪汉,由于无家可归又饥寒交迫,便千方百计想到牢狱里去。牢狱里温暖,有皇粮吃,又不用再到外面去乞讨。为此,他去豪华饭店打算吃一顿,然后呢,承认自己身无分文,渴望能被抓去监狱;他故意打碎玻璃,还站着不逃,等着警察来抓;他入室抢伞,又侮辱伞主人,希望能罪加一等然而这一切都没能如愿,他所做的这一切,都没有让他进入牢狱,享受所谓的温暖、皇粮、住所。

但当他在赞美诗音乐的熏陶下觉醒,在他下定决心好好做人,改邪归正时,警察将他逮捕。

结局还是那样神秘不测。读完后,我哑然失笑。流浪汉的命运真是令人啼笑皆非又沉思良久。

欧亨利笔下描写的都是不起眼的小人物,却把他们都刻画得如此淋漓尽致,如此生动,如此令人喜爱!他们也有缺点,也会自私,也会粗鲁。但欧亨利笔下的他们却让我们在小说中体会到每个人本质的淳朴善良,人性的复杂,更令所有人动容。

欧亨利的《警察和赞美诗》揭露并讽刺了虚伪的资本主义道德、反人道的法律。我觉得学习也是如此。机会是公平的,它给每个人受教育的权利,抓不抓得住就看你要不要去抓。如果连你自己都不想要去抓住机会,那么给了你也是白给。机遇遇到却不把握,是蠢材;不遇机遇却懂得把握,是人才;既遇机遇又懂得把握,是天才。

欧亨利小说集读后感【篇4】

第一次接触到欧亨利的小说是在课本上,那篇《最后一片常春藤叶》实在令人难以忘怀。意料之外却又情理之中的温馨结局,合上书本,我的眼角湿润了,心房温暖了。此后,我便爱上了他的小说。欧亨利在他的作品中倾注了自我的一片苦心、一片真情。他的故事中有社会的弊端与不公,也有富人的阴险与狡诈,从多个侧面揭露了社会的黑暗面,鞭挞了人间的不平事。他的作品中更有普通人的辛酸与无奈、呼唤与抗争,也有小人物的善良与真诚、友谊与感情,字里行间表现出他对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普通人的同情和理解。

生活真是作弄人!读完《麦琪的礼物》我不禁发出感慨。麦琪卖掉长发,为丈夫买了一条表链;而丈夫却卖了金表,只为换来一把配得上妻子秀发的梳子。精心准备的礼物无了用武之地,真是傻得可爱的人儿啊!贫寒夫妻之间发生的搞笑故事,让读者既遗憾又宽慰。这就是欧亨利的魔法,难怪他的作品被称之为带笑的眼泪。完美的感情总让人得到安慰,哪怕生活的担子再沉,肩上也会充满力量。在生活中,不会风平浪静,我们难免会遇到坎坷,自我学会应对最重要,但同时他人的关爱和鼓励对我们战胜困境也十分重要。所以,多关怀身边人吧,用真诚的雨露,体贴的和风,宽厚的土壤,善意的阳光去培植和呵护友情、亲情和感情的花朵,使之绚烂,芬芳你的生活!

平凡的人也能伟岸。其貌不扬又臭脾气的老贝尔曼,是位失意的画家。平常生活中,他显得粗鲁又固执。然而,当邻居琼西患病奄奄一息,等待与最后一片常青藤叶一齐飘陨时,他却在一个风雨之夜,在墙壁上完成了其毕生最杰出的作品――一片永不飘落的常青藤叶。琼西获得了生的勇气,而老贝尔曼却患上伤寒去世了。结局又是那番峰回路转,带着几分伤感意味。画家老贝尔曼的形象一瞬间高大起来。小说是虚构的,但它却是真实生活的写照。我们身边就有小说中平凡但却伟岸的人在。舟曲的特大泥石流灾害中,涌现了一大批平民英雄,他们无私、英勇,让人敬仰。

欧亨利的小说就像一座耸入云端的高山,它割断了昏晓,让善与恶、美与丑鲜明比较。每每遇到让我感动或气愤的事情,我都会翻开欧亨利的小说,那强有力的文字魔法,使我不禁微笑着落下泪来。

欧亨利小说集读后感【篇5】

在欧亨利的笔下,每个人都被刻画得淋漓尽致:富人的贪婪,穷苦人民的善良,社会的黑暗当翻开第一个故事《麦琪的礼物》时,我不由得为这对年轻夫妇感到悲哀,2人昔日感到彼此珍贵的东西到现在却成了无用的东西;但我又为2人感到欣慰,因为他们得到了比表链和梳子套装更珍贵的东西爱,他们告诉我们要尊重他人的爱,学会去爱他人,这难道不是人与人之间相处的基本规则么?

我用一丝惋惜翻去麦琪给予的礼物,展现在眼前的是《警察与赞美诗》,文中的苏比想去监狱熬过冬天,几次惹是生非。当听到赞美诗想改邪归正时,却被意外的逮捕。这出乎意料的结局,令人感到捧腹有心酸。

欧亨利借苏比的故事反映了当时社会的无情与残酷。主人公借助许多坏事扰乱社会,这也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下层人民的精神痛苦。

欧亨利为了表达对资本主义社会的不满,把手中的笔当作武器,大量运用穷富的对比手法,揭示自己作为一名作家对这个社会爱莫能助的忧伤。

欧亨利的作品中,幽默代替了酸楚,流露出自己对被命运捉弄的穷苦人民的悲惨情绪。

如今的社会早已不是那个颓废的年代,不再有那么多饱尝辛酸的人民。读着欧亨利的小说,我可以想象出那个年代的悲惨,一个个画面浮现在眼前我不由得为欧亨利先生由衷敬佩。

欧亨利小说集读后感【篇6】

《欧亨利短篇小说集》读后感1000字:

最近,我再次翻开了《欧亨利短篇小说集》,收获颇丰。欧·亨利原名威廉·希德尼·波特,美国著名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是美国现代短篇小说的创始人;与法国的莫泊桑、俄国的契诃夫并称为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

他出生在美国北卡罗来纳州的一个小镇,父亲是名医生,母亲在他三岁时就去世了。他待过西部农场,去过拉丁美洲,当过歌手、戏剧演员、制图员、记者等等;这些丰富的生活阅历为他日后的写作积累下了丰富的素材。

欧·亨利的小说大致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哲理讽刺类。这类小说大多语言诙谐幽默,通过讽刺某些人和事来阐述想要表达的哲理。

比如《公主与美洲狮》里那个牛仔,为得到农场主女儿的芳心而编造谎言,最后沦为笑柄。《汽车等候的时候》里的女收银员,装成贵妇人向一位年轻人吹嘘自己的身世,抱怨上流社会种种不公,殊不知那位年轻人才是真正见过世面的富人。

我最喜欢的一篇是《寻宝记》。主人公与情敌古德洛共同喜爱的姑娘“不辞而别”;就在此时,一张意外得到的藏宝图却让两人结伴而行。大学毕业的古德诺常常卖弄自己的学识,并嘲笑主人公的市井身份。即将到达目的地时,古德洛却因发现藏宝图可能是伪造的而大发雷霆,退出寻宝。读后感·坚持到最后的主人公确实没有找到价值三十万美元的十驮金币银币,却在目的地重逢了跟随昆虫学家父亲搬迁至此的那位美丽姑娘。

第二类是温情治愈类。这类小说最大的特点就是“含泪的微笑”,着笔善良的人们为他人着想的一面,描写人们内心的美好。

如《最后一片藤叶》里的老画家,为了给病重绝望的姑娘带来希望,在大雨天往墙上画上一片藤叶,自己却受寒过世。《爱与牺牲》里的年轻夫妇,为了支持对方追寻理想而甘愿让自己受苦。

还有那篇著名的《麦琪的礼物》。德拉和吉姆是一对贫苦的年轻夫妻;德拉有一头宛如瀑布的褐色长发,吉姆则有一块精致华丽的金表。在圣诞节,德拉剪下自己的长发为吉姆买了一条崭新的白金表带,吉姆却卖掉金表为德拉买了一套小巧玲珑的玳瑁发梳……

在欧·亨利的小说里,我们可以看到人生百态:可喜与可悲,可怜与可恨,可敬与可耻……或许我们会鄙视《华而不实》里贫穷却装成一个纨绔子弟的建筑师,或许我们会赞扬《重新做人》里改过自新为救人抛弃自身功名的罪犯。

欧·亨利的小说就像一盏盏明灯,照亮人们前进的道路。道理我们都懂了,那就努力去做自己认为对的人吧!在自己的故事里书写精彩的篇章,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欧亨利小说集读后感【篇7】

暑假中,我利用空闲的时间读了欧亨利的短篇小说集,其中让我留下深刻的是《命运之路。这一系列,这是关于人与路的选择问题。

这篇文章所描述的是戴维为了他的诗人之路而离家,在一个叉路口时戴维共有了三种选择:向左的路,向右的路以及当中的路。每一条路都象征着一种不同的人生。我很喜欢这篇文章,我也从中读到了不少人生体验。下面就来说说我的感受吧!

写作文就如行路一样,有的人浩然正气,仰天长舒;有的人昂首阔步,气势凌人;有的人亦步亦趋,低声徐吟。但是不管她们怎样走,他们都要走在自己的路上!

是否记得轰动文坛的《赤兔之死》,我曾经读过这篇文章,我真得很喜欢这样的文章。但是在这篇文章出来以后,所有的人都争先恐后的走到了反古的道路之上。每一个人都把我国几千年的历史运用上去,但是无奈之时,则是我国的几千年的历史都不够后人用作写作之力

例。其实别人的路不是我们可以学习的,所以我们不如开辟属于我们自己的的路吧!我们要记得:自己的路是来源于前人,而又不是拘泥于他们,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走出自己的辉煌。我们的作文也要走出自己的道路,做创新的人,不拘泥于前人。

有时候觉得人生总是走得很累,就如戴维一样,要选择岔口,立起

航向,每走一步,好要调整自己的步伐,走累时在休息的时间内,我们总忍不住回首看看人生路上属于自己的那一串脚印,然后与他人比比,有可能弯曲的你自己都不敢相信,有可能脚印浅的连你自己都不敢认同。头脑不免觉得又闷又热,眼前也甚是迷茫。那一句道路该怎样走扯得神经发酸,那么想想虽然在臭气熏天的垃圾里骄傲地说:劳动就是美丽的,尽自己最大努力了就无悔的叶辛防范,再念念那句天空没有留下我的痕迹,但我飞过此种话。

欧亨利小说集读后感【篇8】

《欧●亨利短篇小说集》读后感

合上最后一页,心中仍为欧●亨利那妙语连珠的结尾深深折服。欧●亨利,作为世界三大小说巨匠之一的他,以生动而又不乏趣味的语言,深深地吸引了读者的眼球。

然而在众多对丑恶人性的描写之中,也不乏许多使人肃然起敬的“小人物”,让人对荒诞,滑稽的故事漠然一笑之后,感慨万千。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两位感恩节的绅士》这篇文章,它让我真正领略到了人性的魅力。

故事讲了两位美国绅士——其中一人根本不能称之为绅士,他只能说是一个常年受饥饿折磨的穷人。在他们之间有个奇怪的约定——每年感恩节,穷人便会坐在联邦广场喷水池对面人行道旁边东入口右面的第三条长凳上,等待着老绅士的到来。老绅士来了之后,会带这位饥肠辘辘的穷人饱餐一顿。这就是他们之间神圣的约定。对老绅士而言,一顿饭钱简直微不足道,但是,他却从其中找到了助人的乐趣。而穷人的目的也并不完全是在于那顿丰盛的饭菜,更重要的是能使一位老人如自己所愿。

故事的结局是——两人在回家的路上都晕了过去,被送进了医院。穷人是因为吃得太撑,几乎撑破了胃,而老绅士,一位在前些日子还家财万贯的富翁则是因为三天三夜没有吃东西,身体脱虚,而在路上倒了下来。

合上书本,我沉思了。那位老绅士在身上只剩下一点钱的情况下,完全可以不去赴约,但是他看重的不是金钱,而是诚信,他宁可饿死也不愿意食言.相比如今社会上一些只要自己利益受到损害就不择手段的人来说,老绅士的人性魅力显露无遗.再看那个穷人,尽管吃不饱穿不暖,没有受什么教育,但是他比任何受过良好教育的“权贵”都充满魅力——那是人性的魅力,他可以对老绅士说自己已经饱了,可他为了圆老绅士的心愿,咬紧牙关,把饭菜吃得干干净净.也许这很可笑,可是却是不是多么伟大,多么令人钦佩!

欧●亨利的故事,有笑,有泪,而更重要的是那含蓄着的道理:“一个人的信用,究竟对谁很重要?

关于水浒传读后感900字精选


吃饭不嚼不知味,读书不想不知意。当我们通过阅读作者写的作品,获得了一定的心得体会时,撰写读后感时最好直接将观点写在篇首,并以此来进一步引申。您是不是很头疼该怎样写出精彩的作品读后感?在此,你不妨阅读一下关于水浒传读后感,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关于水浒传读后感(篇1)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令我激动的名著《水浒传》。

《水浒传》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讲述了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人在水泊梁山起义的故事。其中,我觉得最精彩的部分就是《林冲棒打洪教头》,这个故事说的是林冲受高太尉陷害被发配到沧州充军,路上来到柴进家休息,与洪教头比武的事。

看了这个故事,心胸狭窄而武功又不如林冲的洪教头看见胸怀宽广而又武功高超的林冲,洋洋得意非要和林冲比武,最后却被林冲一棒狠狠地打趴在了地上。没有真才实学的人在有真才实学的人面前狂妄自大终会被打败。在我们生活当中,也有许多像洪教头一样没有真才实学而又狂妄自大的人。这让我想起了一件事。

期待已久的的体育课到了,老师正在教小明学投三分球,我在一旁不停地练习希望能投得更准。过了多久,小明终于学会了投三分球。于是,他就飞快地回到班上向平时和他打球的几个同学发起了挑战,结果和小明打球的几个同学被他打得落花流水。下课了,小明打败几个同学后就在班上洋洋得意,同时他知道我打球也不错,就向我发起挑战。我不想和小明纠缠,就当做没有看见走开了。后来,在小明的死皮赖脸非要向我挑战的情况下,我无可奈何就答应了。我和小明来到操场,大家即随其后。我和小明比投三分球十个谁中得多谁就赢。比赛开始了,我先投,在我小心翼翼地投球下,我投中了七个球。接着,轮到小明了,由于他投得太大力一个球都没有中,在他投完最后一个球时,竟然累得趴在地上,众人见此场景,哈哈大笑起来。小明满面羞愧,灰溜溜地离开了。

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没有真才实学就在别人面前狂妄自大,我们千万不能当那种人,我们要知道人外有人、山外有山,不然终会有人站出来打败你的。

关于水浒传读后感(篇2)

《水浒传》是一部非常经典的中国名著,与它相媲美的还有《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号称中国四大名著。看到这本书我就想起了刘欢的好汉歌。梁山好汉他们个个侠肝义胆,敢报天下之不平,其好爽的性格光彩照人,令世人敬仰。这本书中以大量的笔墨塑造了林冲、鲁智深、武松等一大群梁山英雄的形象。小说中智取生晨纲、大闹清风寨、倒拔垂杨柳等一系列故事情节都描写得绘声绘色,引人入胜。

《水浒传》这本书讲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条好汉被官逼民反,后聚义梁山泊,梁山泊的壮大,震惊了朝野上下。徽宗派太尉陈善保前往招安,梁山泊义军接受招安后,正遇辽兵侵犯,宋江受诏破辽。于是大军北进,攻下檀州,夺回蓟州,智取霸州,占领幽州,兵围燕京,辽主请罪投降。宋江班师回到京师,徽宗下诏,令宋江去平定河北田虎和江南方腊。在平定方腊军的过程中,义军损失惨重,虽然最后擒获了方腊,大功告成,但却阵亡72条好汉。回军途中,鲁智深在杭州六和寺坐化,残废的武松不愿回京,就在这里出了家。离开杭州后,林冲瘫痪,杨雄、时迁、杨志病死,燕青又悄然离去。到了苏州,李俊、童威、童猛又离去。等到大军回京驻扎陈桥驿时,只剩下20余名头领。蔡京、童贯、高俅、杨戬4大奸臣待宋江等封官之后,他们设计用水银害了卢俊义,用毒药掺入御酒药死了宋江和李逵。就这样,一场轰轰烈烈的农民革命在悲剧中结束。

看完《水浒传》我的感想梁山一百零八条好汉抗击辽兵,讨伐方腊起义军浴血奋战,可最后还被奸臣迫害致死。这深刻揭示了中国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腐朽,及统治阶级的罪恶。中国近代史上,多少大义凛然、视死如归的革命烈士,用他们的满腔热血,为中华之崛起上下求索,才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祖国。这些革命人士是新中国的英雄,我们将永远铭记着他们,他们的革命事迹也将永远载入史册。奥运赛场中,许多奥运健儿强忍着伤痛,奋力拼搏,为国争光,五星红旗一次一次在奥运场馆中升起。作为90后的一名青少年,也要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努力掌握科学知识,长大后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一份力量。

关于水浒传读后感(篇3)

关上《水浒传》的那一刻,我心中感慨万千。一时间,我不愿开口说一句话甚至是一个字。

水浒传里没有太多如《三国演义》中的诸葛亮一般算尽千机之人,亦没有《红楼梦》宝黛钗的凄美爱情故事,更没有那神魔在的《西游记》世界背景,但它有那巾帼不让须眉的扈三娘、孙二娘、顾大嫂,有巧计戏敌的智多星吴用等人,有好汉们路见不平一声吼的热血!

在水浒中,官官相护似乎是常事,这也导致了后来的官逼民反。人民没有权利更没有申诉的渠道,有时候就连妻女被占也只得咽下苦果。你们道是为何不伸冤?还不就是之前的那一句老话:官官相护。且说那林冲上了梁山,与官为敌,可不是官逼的?回看如今社会,和谐美满,便知民主存在与否了。在共产党的执政下,人们的权利正被不断地完善,而实现民主的渠道也越来越多。至于官官相护的问题?如今反腐盛行,官官自危,谈何相互帮助?这也告诉了我们一件事:无民主,不国家。没有民主撑着的水浒里,便只剩乱世可有了。

一缕思绪渐渐飘远只觉一阵和风吹来,卷起片片落花穿过那时空回廊。那阵风将我带到了那个令人热血沸腾的世界《水浒传》的世界。看山神庙肆虐的风雪,观鲁智深倒拔杨柳树,叹及时雨宋江一怒杀其妻,与武松来几碗美酒玩得尽兴之时,却不禁感到可惜,这个世界少了民主是多么的遗憾啊!看一众好汉们与敌方对打时多么淋漓尽致!那一点寒芒先到,随后枪出如游龙!好不快哉!只悲那古往传奇多别离,大多黎民百姓既受饥又受欺,妻离子散,哭声传去多远?好不怒哉!这也难怪江山要乱,皆为那恶官们所逼的啊!且说那好汉中的柴进、林冲等人,原本也为官,更是好官,到最后却被害被逼,最终成了好汉的一员。自古以来,都是君舟民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的水是需要民主的。帝兮帝兮,愚矣!纵一生短若潮汐,也应过得有意义才是。

水浒如棋局: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皇帝不实行民主,实在是一大败笔。没有百姓。何谈江山。身为官员,却只想到眼前的利益,不顾百姓的生死,这也是一大败因。好汉们分道而行,我不是没有遗憾的感情的。然而他们终归缺了什么,这所谓起义,也就失败了,许是环境使然,许是性格使然,大约在一开始便注定这结局了罢!

刀剑纷纷中,是谁一身布衣携风尘?英雄好汉们咤叱在千军万马间,豪情天纵!兵刃既接,还在等什么从夕阳残血里破茧成蝶?耳边兵戈之声吞噬着荒野,待马蹄踏碎落叶后,只余那城阙在战火中呜咽。于此,城外的老树枯藤下,昏鸦却是不肯安生。多年之后,谁又肯把这事撰写?走过好汉们走过的长街,恰好落了雨,不久便细雨绵绵。战乱过后,还有几人记得那些年?问谁还能借我回眸一眼?去逆流回溯水浒的那些年。曾为民主、为百姓、为自己一战的好汉们终究是不在的。飞花散落在美好季节的时候,风吹柳,落花也盈了满袖。品一口香茗,却问有谁将这《水浒》的悲欢收敛。

再回神时,泪早已打湿了衣襟。我不禁喝道:呔!来一碗民主!

关于水浒传读后感(篇4)

《水浒传》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他的作者是施耐庵。

这本书主要写了北宋末年,朝廷黑暗,民不聊生,有一伙人在梁山泊替天行道,各路好汉纷纷响应,成了一百零八将的故事。这108人都是顶天立地的好汉,他们天不怕地不怕,做起事来干脆利落。鲁智深拳打镇关西、宋公明三打祝家庄、武都头醉打蒋门神等等,都是脍炙人口的名篇。让人读起来心生钦佩。有一首《好汉歌》这样唱道:。水里火里不回头哇。路见不平一声吼哇,该出手时就出手哇。风风火火闯九州,唱尽了108将的勇气,但是他们不光有勇,更有谋。

在智取生辰纲时,晁盖和吴用定计是智则智取,力则力取。在黄泥冈上,七个人扮做卖枣子的客商,百胜扮做卖酒的。先喝了一桶酒给杨志看,又在另一桶酒中假装偷了几瓢饮,吴用拿药在瓢中,又舀了一瓢,百胜又把酒抢来倒在桶中,让杨志相信把送的人都麻醉了,劫走了生辰纲。这表明了吴用的神机妙算,事事有把握。在生活中,我们有许多时候还是要用到这个巧字,做事要有计划,不能像无头苍蝇一样乱做。有些事情我们不能一直“硬碰硬”地用一个思路,或许你换一个思路,难事就简单了。

有一次和爸爸打赌背《逍遥游》,我想一口气吃成胖子,一天背出来,抱着一本《庄子》死记硬背,背得我眼冒金星,头脑昏昏,还是没能背出,心里直埋怨庄子,心想虽有庄子,且不能背,吾独且奈何哉!后来我改变了策略,先熟读一段,理解意思后再背。第二天先温习这一段,熟读下一段,按照昨天的方法,滚动背诵,没几天《逍遥游》就被攻克了。同时,我还听别人吟诵,来把握它的韵律和节奏,这样我就可以出口成章了。

从读《水浒传》这本书我体会到:当我们遇到困难和挑战时,我们要有接受挑战的勇气,更要有解决困难的智慧。

[参考]关于清朝的读后感900字精选


书籍好比一架梯子,它能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读书对于我们个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对我们思想也会有一定的影响。阅读作品后,我被作者描绘书写的情景吸引,印象深刻,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那些心得体会记录下来,优秀的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够写出来呢?经过搜索整理,小编为你呈现“[参考]关于清朝的读后感900字精选”,供您参考,并请收藏本页!

关于清朝的读后感【篇1】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在书店里看到了这本书《正说清朝十二帝》,于是就毫不犹豫地买下了。因为我相信读过之后一定会使我对清帝有一个更透彻、更全面也更严谨的认识。没读过之前,我对清太祖努尔哈赤的印象只是一个建国大英雄,拥有雄才武略。现在我才知道,他成功的背后原来还有那么多鲜为人知的故事―也正是这些鲜为人知的故事深深地震撼了我的心灵。

自古以来,中国曾涌现多少杰出的帝王,像秦皇、汉武、唐宗、宋祖都建立过不朽的功绩,为世人所称颂。但是努尔哈赤始终是中国甚至国外历史学家们所更钟情于研究的对象。这是因为中国长期以来都是由汉人统治的,像努尔哈赤这样由少数民族入主中原、统治以汉族为主的、人口众多的多民族国家,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努尔哈赤一生经过十二次大的战役,打了十次大的胜仗。先是统一了女真各部,继而统一了东北全境,成为后金大汗,为今后大清王朝的建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这是十分来之不易的,这过程中的艰苦卓绝,我想只有努尔哈赤大汗本人才能体味得到吧,

我们现在生活在一个非常和谐非常幸福的社会里。家庭和睦,受到良好的教育,不愁吃穿,可谓是无忧无虑。和我们现在相比,努尔哈赤青年时期的生活简直是无法可想,幼年丧母,继母寡恩,祖父和父亲同时死在明军攻城的炮火中。为了得以生存,努尔哈赤吃尽了苦头―挖人参,采蘑菇,拣棒子,摘木耳,拾松子,然后将拾来的东西运到抚顺马市去卖,才维持了生活。和他相比,我们真是幸运得多,可是他却能成就那样一番大事业,其中成功的原因不得不令我思考。也许正应了逆境出人才这句话吧,努尔哈赤甘于吃苦,父、祖的死更对他今后的人生道路产生了决定性的作用。他的成功,我认为一个很大的前提应该是苦难生活对他的磨砺:继母的寡恩,使他很早就养成了独立的性格;马市的交易,使他大开眼界,广交朋友;父、祖蒙难,刺激他毅然摆脱常人的平庸生活,踏上亡者的征服之路二他的经历告诉我一个人要成功,吃点苦只会有百益而无一害。因此,当我再遇到什么挫折的时候,我都会想一想天命大汗努尔哈赤,这样我就会怀着一颗平常之心去应付每一件事了。

努尔哈赤成功的秘密也可以归为这四个词:天合、地合、人合、己合。努尔哈赤的性格是他一个很大的优点。对他人的和气,对自己的和气,不仅有助于各个民族的团结,还有助于健康长寿。不同于明万历帝的好发脾气、荒淫无度以及皇太极的任性、高血压。努尔哈赤值得我们学习。今后在待人处世上,我要像努尔哈赤那样和气待人、顾全大局、心胸开阔,才能干成一番大事业!

努尔哈赤的晚年不太尽如人意,打了一生中最失败的一场仗。可是细想想,他与袁崇焕的这场仗,完全是以卵击石之举―以矛攻炮,必亡。这场战争若影射到现代生活中,苦戒我们要随时保持竞争心理,面对强大的敌人不可自不最力,否则只会自取灭亡。

总之,读过《正说清朝十二帝―天命汗努尔哈赤》之后,我不仅对历史有了深一步的了解,还可分析出许多做人真谛,真是令我受益一生啊。

关于清朝的读后感【篇2】

寒假里,我看了一套书,名曰《明朝那些事儿》,一共七本。

写的是大明创业,从朱重八一个不起眼的农民,到太平盛世的洪武大帝朱元璋,看他如何演绎他的传奇一生。朱重八身世惨淡,生下的朝代是大元,当朝皇帝昏庸无能,朱重八的父母就是千千万万饿死的百姓之一。所以他改名朱元璋,就是诛元璋,寓意消灭元朝,是大家共知的,璋是一种玉,可以用来做锋利的武器。

朱元璋在他的父母死后开始造反,他广结各路英雄,击败了陈友谅和张士诚两路大敌,最终改朝换代,建立了明朝。朱元璋的一生坎坷,当过农民、乞丐、和尚,最后当了大皇帝。之后也干了不少大事,废除了丞相和锦衣卫制度。

永乐年间,出了一个人,叫马三保,是大家都不熟悉的,当他被皇帝赐姓为郑氏,又因生于和平年间,就成了人人皆知的郑和,他的故事是大家耳熟能详的。

明朝最后一个皇帝崇祯皇帝,也是朱氏集团的最后一个接班人,被清朝皇太极灭了后,大明就此被大清取代了。

不断地改朝换代,也就有不断的战争,搭上了无数生命。不是人们所希望的!

关于清朝的读后感【篇3】

清朝一个统治中国三百多年的王朝,给中国人留下了太多的惊讶与沉痛。晚期的清朝留给我们的映像是腐败无能,带给中国人的是屈辱灾难。但无论从电视上还是史书上我们都看到清朝从开始的努尔哈赤到后来的皇太极,康熙,雍正,乾隆个个都是雄才大略。虽说后来的几位皇帝不及父辈们的辉煌但他们却也是勤政的皇帝。

不得不说一句话时势造英雄也不得不说英雄成时势。努尔哈赤在仇恨的襁褓中诞生了新王朝后金。而皇太极,康熙,雍正,乾隆更是对女真崛起入主中原并建立了一个繁盛的王朝做出了巨大贡献。

翻开历史我们会看到这样一个事实:一个人一旦跟皇位扯上关系就很难再讲感情。努尔哈赤从创业阶段便举起了屠刀,为了权势他一杀亲弟二杀长子。而我们更知道的是康熙年间的九子争嫡,最终四阿哥胤禛继承大统,而雍正继位后对亲兄弟的也是容不下的。

后妃们的那些争宠的事有的人是为了权力为了地位。但也有人只是想在深宫中活下去,有自己的一片立脚之地。一入宫门深似海,当成了那个角色,到了那个环境就会被影响,就会去学那里的生存法则。皇宫也就是我们的一个小的社会圈子,要想活着并活得好很难,生存技巧有时必要的学学。明哲保身不是所有人都有的能力。

其实之所以会对清朝的历史感兴趣是因为近来电视上对清穿大戏的热播,见识了皇子之间的争位,后妃之间的争宠,臣子之间的争权。各种明争暗斗,尔虞我诈。但电视剧的真实性不高于是便想了解真实的历史是怎样的。书读罢,脑中仍在徘徊着,心里还在想着人物的影子。是努尔哈赤建后金是天时地利人和,但若没有他的勤恳,没有他的勇猛,没有他的征战哪里来这新的政权。康熙登位年仅七岁,一个小孩想在那个被虎视眈眈的位子上坐稳又有多少困难;当一个十几岁的少年感到了危险,擒鳌拜,他又需要多大的智谋与胆略。得江山容易守江山难,坐上皇位若不能驾驭就会变得如傀儡一般,就会置天下于危机之中。所以皇帝们勤勤恳恳的守着那份家业。所以雍正才会有累死一说。

我们虽说不会有皇上们那么高的地位那么大的权力,但我们也会有自己的机会,会有自己该得到的,会有自己失去的。我们也学学皇帝们在自己的位子上做自己的事;自己的机会没来时努力地准备着;机会来时要敢打敢拼,敢捉住,是自己的就去争取;得到以后要懂得维护,珍惜它;要让自己把可以做到的事做到自己可以的最好。

关于清朝的读后感【篇4】

最近,我看了一套书《明朝那些事儿》,它的作者是当年明月(石悦),这本书讲述了从1344年到1644年这三百年间关于明朝说一些事情,以史料为基础,以年代和具体人物为主线,并加入幽默风趣的语言和小说的笔法,对明朝的十七个皇帝、王公权贵和其他的小人物的命运进行一个全景描述,尤其是对官场政治、战争、帝王心术的笔墨最多。还加入了21世纪最流行的字眼,连朱元璋也时不时说说股份这样的金融词汇。里面还有精彩的古代宫廷尔虞我诈,权谋之术、战争之术、诡诈之术、惊心动魄的故事

其中,有许许多多的人物,比如:打倒阉党的徐阶、土木堡事变后力挽狂澜的于谦、文武奇才王守仁

看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在古代宫廷里的生活是要非常小心的,一个不小心就要人头落地,而且有许许多多的人都盯着皇位,皇上很辛苦,也有些很胆小,被奸臣所利用,比如天启(朱由校)、嘉靖(朱厚熜)不是所有的皇帝都像朱棣那样皇帝、太监、大臣成了一个三角形,好多的故事都是的这里面好多的人物读来都栩栩如生,仿佛这些画面都出现在脑海里,虽然明朝最后被清朝给灭了,但是《明朝那些事儿》就会让读者们感到明朝就出现在眼前,即便明朝灭了,但是这就是历史。

当年明月将《明朝那些事儿》写的幽默风趣、诙谐、有时令人心情舒畅,让人不由自主的拿起书

关于清朝的读后感【篇5】

说到清朝的皇帝,挂在嘴边的无非就是康熙、雍正、乾隆等。在我们自己的心目中清朝是一个不争气的时代,它葬送了我们五千年的悠久历史和文化,它埋没了我们华夏民族的荣誉与自豪。所以从内心来说,对清朝是排斥的,对清廷是痛恨的。唐代的繁荣,汉朝的安宁,似乎更是我们津津乐道的事情。就连残暴的秦始皇也有着他令人欣慰的一面,中华民族的统一有他不可磨灭的贡献。

《清朝皇帝那些事儿》拣选清朝皇帝生活片断,通过紫禁城中的生活细节描摹不为人知的帝王隐秘,展示权力塔尖上的皇帝们的悲喜人生,我们会发现生活幸福与地位身份并不一定成正比例关系。

《清朝那些事儿》大体以时间为顺序,全方位的介绍了清朝各个年代的政治、军事、制度、文化、艺术乃至礼仪、饮食文化等。它主要分为:清太祖努尔哈赤篇、清太宗皇太极篇、清世祖顺治篇、清圣祖康熙篇、清世宗雍正篇、清高宗乾隆篇、清仁宗嘉庆篇、清宣宗道光篇、清文宗咸丰篇、慈禧篇、清穆宗同治篇、清德宗光绪篇、宣统篇和大清杂谈十部分。

但每部分的时间顺序并不十分鲜明,且许多故事是发生在那个年代但跟当时的皇帝没多大关系,还有一些是讲一些着名历史人物的事儿。

以正史为第一手材料,以小说的文本方式,这本书详尽讲述了一个个短小却血脉清晰的故事。通过一个个小故事,又分门别类地堆积起每个君王时代的逸闻秘史,系统又完整,塑成了一个个君王清晰立体的帝王生涯轮廓。局部文本貌似戏说,却有铁的史实为依据。一个逝去时代的缤纷史实,无论宏大或卑琐,全都清晰逼真地呈现在读者的视域中。

尽管文中对于各类事实描述的并不详尽,作者的初衷也就是作为老百姓的历史常识的推介,但却让我们对大清的概貌有了一个系统的、全面的了解。

这本书最大的特点就是通俗易懂,生动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生活面貌。但这本书里几乎没有作者自己的鲜明的见解,给人的感觉就是单纯的把一些史料进行整合,有些故事在其他材料中早已出现过,而有些故事作者并不能保证它的真实性,也就是说这些故事到底是出自正史,野史还是民间传说我们不得而知。

这本书让我了解了很多关于清朝的名人轶事、清朝的宫廷礼仪和传统。以史为镜,历史中许多人的高尚气节是很值得我们学习的。同时,这些品质也有很多方面是不可取的,忠君中的愚忠,还有像道光皇帝那样的节俭,虽然初衷是好的,但在执行过程中的尺度未免有些过度,结果反而适得其反。

我很喜欢康熙帝。我觉得作为帝王,康熙帝不仅是一位明君,更是一位能君。他对孝庄的孝顺,对疆域的扞卫,对人才的运用,对知识的渴求,对子女的教诲都很让我佩服。读书。读史的作用就在于可以从历史中学习同时也从历史中汲取教训!

关于清朝的读后感【篇6】

内容简介:清朝历史三百年,给我们留下了众多扑朔迷离的谜团:努尔哈赤的长子褚英为什么被杀?下嫁的大清公主幸福吗?玄烨是怎么当上皇帝的?宫女是要在宫里呆一辈子吗?宦官和宫女能“成亲”吗?安德海是如何死的?李莲英到底又是怎么死的?清朝是怎么选美的?满汉真的不能通婚吗?鳌拜是怎么死的?曾国藩真的是癞龙转世?袁世凯是怎么死的?孝庄是不是嫁给了小叔子多尔衮,她死后为何不进清皇陵?道光的陵墓为什么在西边……太多的谜团吸引着后人去揭开那神秘的面纱,一睹其真实的面目!

图说清朝三百年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大清王朝十二帝,在清朝近三百年里,他们究竟干了些什么?幽居深宫的后妃,在太液池边面对月光倾诉了多少哀怨?延续大清血脉的皇子公主,为争夺皇权爵位在金銮殿前留下了多少刀光剑影?还有那陪伴君王身侧的宦官宫女、官场沉浮的肱骨大臣,他们为大清三百年的青史,留下了几丝痕迹?……图说清朝三百年,说的是一个逝去时代的缤纷史实,留下的却是深刻而不失生活的况味。

图说清朝三百年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我们每个生活在现世的人们其实还是对于这个三百年的朝廷充满着好奇。我们也许看过了不少的文字版本记载,但是我们并没有能够很详尽地找到一本真正归纳总结了清朝那时候的人活着事的书籍。然而,现在居然有了这么一本书,可以来弥补我们的这个小小的缺陷了。《图说清朝三百年》看书名,我们便可以对书中的内容有了一个大致的圈定。这是一部话说清朝的书籍。而这部书籍的一大特色便是有别于其他的历史类书籍,它全方位地采用了图说的形式来展现一个过去的朝廷。读这样的书籍,读者可以更加形象和直观地认识那个时代的演变和发展。引用书中编辑的评价,这本书就是通过独特的视角来审视末日王朝,全方位展示清朝世态万象。通过这本书的阅读,我看到了很多以前的史书并不能看到的清朝故事。很多的内容其实都是题外话。但是,正是诸多的题外话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清朝故事。没有这些又怎能让我们认识一个真真正正的清朝历史呢?一个朝代的内容和话题实在是太多太多。而图文并茂的展示,让我们读者可以有一种全新的感知和震撼。尤其是书中的很多话题也许以前还并非如此归纳总结般地展示在我们的面前。

关于清朝的读后感【篇7】

《明朝那些事儿》就是一颗烁大的金子,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起初看标题,以为是写的是一些风流往事的杂书,也就没太在意,可网络上频繁的爆光和群众的评论依然那么火热。于是也就看了起来,好东西一下就被吸引了,本人也略喜欢阅读历史,看过《世界通史》、《资治通鉴》、《中国皇帝传》等能记得起名的书籍。明朝那些事儿作者那种写作风格很幽默诙谐,把史书通俗化、现代化,加入个人心里思考,把无趣的历史写得更生动。整书看完之后,心里很是感慨,想写点什么,却不知从何说起,以前我比较喜欢唐朝和清朝前期两个朝代,但看完明朝之后,心情为之澎湃,对里面的一些历史人物特别的崇拜 。 王守仁(1472-1529),字伯安,号阳明子,世称阳明先生,故又称王阳明 。 心学派的倡导者,知行合一的实践者,我的偶像,四句教心学的精髓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 让我顶礼膜拜的至理名言。以 57岁的年龄结束了自己的一生,感叹命运短暂,生命不可以重来,当时生活条件比较差,医疗水平也相对落后,如果让我们的偶像多活20年,我估计他的影响力定可以与老子、孔子相媲美。

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 这句话我记得应该是出自唐朝太宗对魏征逝去时说的一句名言。历史、万物都存在自然规律,谁也逃脱不了自然规律的法则和轮替。这也是我读完明朝这段历史的一个感悟。

关于清朝的读后感【篇8】

前段时间,电视上正在热播(宫锁心玉)这部电视剧,他说了清朝的一段历史。我看了一点后,便对清朝的历史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于是,请妈妈就帮我买了一本(清朝十二帝)。

这本书的作者是阎学年先生。他真实客观地讲述了清朝十二帝的身世、家庭、性格、素质、悲喜与成则。他们有的雄才大略,有的大治不凡,有的大刀阔斧。有的软弱无能。

这些皇帝中,我最欣赏康熙大帝。他的童年多灾多难:八岁丧父,十岁丧母,还出过天花落下一脸麻子。但是他却在这样的灾难中,培养了自立、自强、自信的精神。他八岁登基,十四岁亲政,成为一代少年天子。他智勇双全,擒拿鳌拜;他运筹帷幄,削平之番,兴修水利

读完这本书,我掩卷沉恩:康熙帝之所以成为历史上杰出的皇帝,是因为他从小就玄下了宏伟的志向:唯愿天下太平,生民乐业,共享太平之福而己。

我们这一带青少年学生,肩负着是祖国繁荣昌盛的历史重任,只有从小树立远大志向,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像康熙大帝一样,勤奋好学,刻苦钻研,成为一个学贯中西、博古通今,长大后对社会有所贡献的栋梁之才。

关于清朝的读后感【篇9】

我读了一本书叫《正说清朝十二帝》,里面讲了清朝十二个皇帝的所作所为。

第一位皇帝是大家最熟悉的爱新觉罗努尔哈赤。他是开国者,但他在没有当上皇帝就撒手而去了。只留下了他的十六个儿子和还未建造好的清朝。

第二位皇帝名叫爱新觉罗皇太极。由于在他父亲晚年实行了一些错误政策:大量迁民、按丁编庄、清查粮食、强占田地、满汉合居,这引起辽东汉民强烈反对,皇太极平定了汉民,为清朝建立了汗马功劳。公元1643年,仅五十二岁的皇太极悄然离世。

第三位皇帝便是爱新觉罗福临。年号为顺治。福临幸运地当上了皇帝,而这位皇帝还没来得及自己处理事务就撒手人间了,那一年才24岁。

第四位皇帝是爱新觉罗玄烨,史称康熙大帝。他聪明过人,从除鳌拜就可以看得出。鳌拜原是辅佐康熙的大臣,但他过于猖狂,康熙抓住他以后免了他的死刑,从宽处置。

第五位皇帝是爱新觉罗胤禛。年号雍正。雍正是一代明君,但他留下许多未解之谜。有人说雍正是篡位而不是传位的,谜终究会揭开它神秘的面纱。

第六位皇帝名叫爱新觉罗弘历。他25岁登基,在位60年,太上皇当了4年,享年89岁,是中国历史上有了文字以后最长寿的皇帝。他就是大名鼎鼎的乾隆皇帝。乾隆是一代明君,他和康熙、雍正一起创建了清朝康雍乾盛世。

第七位是一位昏庸的君主,他使清朝由盛转衰,他名叫爱新觉罗颙焱,史称嘉庆皇帝。

第八位是道光皇帝,他叫爱新觉罗旻宁。在道光年间,清朝在鸦片战争中失败,签订了《南京条约》。

第九位皇帝是咸丰帝。在咸丰年间,清朝签订了《北京条约》,圆明园被焚掠。

第十位皇帝是爱新觉罗载淳,年号同治。他是昏君,就在同治年间,中国被-迫走向世界,世界走进中国。

第十一位皇帝是光绪帝。他在位时甲午战争失败,清朝和日本签订了《马关条约》。

第十二位皇帝是爱新觉罗溥仪,年号宣统。继位时年仅三岁,六岁退位,清朝灭亡。

我觉得清朝的皇帝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忧国忧民、开创盛世:比如皇太极、玄烨、胤禛、弘历。二是昏庸无道、安图享乐:比如嘉庆、道光、咸丰、同治等。

中国从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嬴政称皇帝,到1912年宣统退位历时2132年,有492位皇帝。溥仪退位,既是大清皇朝的终结,又是中华帝制的终结。辛亥革命与宣统退位是中华历史上划时代的大事件!从此,共和代替帝制,民-主代替君主。

关于清朝的读后感【篇10】

这几日近乎疯狂地阅读《明朝那些事儿》。从壹一直到现在的陆(未出版的部分见作者的博客)。从我自己的角度来说太喜欢了。

网络时代成就了许多草根专家,这位当年明月(尽管才27岁)只是凭着自己的喜好,阅读了大量的典籍,用一种轻松真诚地方式为我们描述明朝的整个(目前刚写到万历十五年)历史画卷。用他自己的话说,历史应该可以写得好看。而事实上,他做到了。其实这也不出奇,非专业出身的人,凭借自己浓厚的兴趣,往往可以把事情做得更好。

应该说,当年明月在写作的过程中,除了用现代人(尤其是年轻人)比较接受的叙述方式以外,能够把一个个脸谱化的人物描述得如此鲜活,在于他在阅读典籍的过程中不是单纯地了解历史,而是认真地体察这些历史人物的性格和内心。这是全书的关键。用作者自己的话说,其实历史人物也是人,都有自己内心的挣扎和坚持。当然不管是好人还是坏人,只要在历史上能留下印记的,一般都是比平常人要更聪明的。我想从这个角度切入,应该受到了作者十分推崇的明代思想家、教育家和军事家王守仁先生心学思潮的影响,这点我们在文中能明显感受到。

对于大多数如我一般被应试教育所裹挟的人们,对于我国历史中浩如烟海的文化、思想精华,并未有太多的涉猎。由此看来,基础教育中的历史教科书是时候应该反省了。我想如果当初的历史课是以《明朝那些事儿》的方式来教授,那么会有更多的人愿意沉下心来对我们民族多年的历史有更多的了解。

以这种易于接受同时又真诚严肃的叙述方式,在时光的交错中,可以看到几百年前那些先辈们面对抉择时内心的挣扎、隐忍和坚持,无论是北京保卫战中坚定无畏的于谦,还是隐忍多年最后铲除奸党的徐阶,或者是才华满腹心忧天下的张居正,他们也有自己的犹豫和欲望,都是一个个真实的血肉之躯。有许多读者(尤其是男生)都说,在陪伴这些人物走过一个个大风大浪之后,留下了眼泪。大概是自以为冷漠地生活着,而在这里,内心中的真实找到了共鸣。而这些鲜活的人物和客观存在的历史史实,比小说中杜撰的,一定更有说服力。

过去在提到明朝,我可能更多想到的是一个封建中央集权达到极致的统治,明后期开始,中国的国运开始走下坡路。那么,如果仅以这一观点作为前提,是不可能看到书中的一些有趣的贴近人心的分析的。而当年明月做到了。因此,我们面对一个命题,应该通过更广泛的阅读和思考来获取分析的工具,然后越过一些既定的权威和结论去看待,才能得出更让自己信服的结论。方法论的问题,才是关键。这一点,是我从本书本身的知识以外的另一体会。

另外,需要提到的是,整部作品也是一部很好的厚黑学教材,建议那些专心权谋的人完全不必去读什么官场小说,把几百年前的这些人如何斗争的技巧学会就不错了。当然,真正能够会的,一定要是聪明人。因为他们中随便走出一个,都才华横溢,十几岁能中进士的大有人在。所以,比如我吧,看了之后觉得自己简直就是个白痴。当然,白痴有白痴的好处,那就是做好自己的本分就好。

关于清朝的读后感【篇11】

同样身处深宫,相似的身份,命运却可以有天壤之别。有一生享受皇帝的尊敬,死后哀荣倍至、有丈夫爱怜入骨,却又不见容于周围环境,以至红颜薄命,空使皇帝夫君几欲追随而去、有生前无人注意,不得不为了家族的利益陪葬,但即便无辜生命的陪葬,也换不来一个与君王同墓的身份......一入侯门深似海,何况深宫?一生尽凭命运拨弄。除去那些幸运的,也许这些深宫红颜最好的归宿,就是用一颗平静的心忍耐一生、清寂一生,无欲无求,也算是一种清福吧。不论是生前尊贵、死后哀荣,还是生前孤寂、死后冷清,她们惟一共同的一点,也许就是,活的太累太不易。因为环境(政治的需要、皇帝丈夫的垂爱、母以子贵......)、因为性格、因为......很多的因为。

或者我可以简单重复尽人皆知的一点,女人,天性与政治的阴冷强横是不相容的。但仅凭我所有的一点可怜的历史知识,就有很多的反证。汉有吕雉、邓太后,唐有武则天,清有孝庄、慈禧,这都是直接参与政治的后宫女性,还不包括那些间接影响政事的皇宫嫔妃们。同样是女子,她们又是怎样抛却女性天生的软弱,来支撑一个王朝的兴衰?看了几页孝庄,深深佩服这些铁腕女性的坚强与智慧,绝非寻常女子所能望之项背。所谓儿女情长,英雄气短,也许确实如此。她们的一生,少有帝王的爱怜,却能将自己从狭隘的深闺幽怨中拔出,以非同寻常的眼界、智慧和胸怀望向更远的辽阔疆土,在其中纵横驰骋,红颜莞尔间天地变色......关掉页面的一瞬间,想到或许我们也可以让自己活的不那么太狭隘,太沉醉于儿女情长,稍稍开阔一点,会有另一个不同的世界吗?

一瞬间的想想而已,软弱狭隘、过分儿女情长的天性,注定了我们容易在感情中陷于卑微。字打到这忍不住自个乐了,让我两个小时绞尽脑汁,杀死无数脑细胞凑出的几百个字,最终结尾稍一放松就又转到“情”字上,呵呵,这就是女性儿女情长现成的例子啊。无奈,却又是带一点小幸福的无奈。各有各的活法吧,高兴就好。

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精选9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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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精选【篇1】

跟对人很重要,可惜狗不能主宰自己的去向。在第一个主人麾下,他们一同创造了旅程的记录。因为主人有破纪录的目标,有作为一个政府的信使经历了各式各样的危险,从不退缩的性格,有对狗儿们赏罚分明和爱护。在第二个主人手下,没有了创纪录可言,像机器工作一样死板,但毕竟还有基本的爱护,所以他们历尽艰险还是完成了任务。在第三个主人手里,繁重的任务,心毒手狠地对待,彻底把巴克变成了皮包骨头,经历了生命最重的磨难。物极必反,在最后的主人桑顿手里,巴克得到了爱——其他人照顾狗是出于责任感或商业利益,他照顾狗却如同在照顾自己的孩子。

曾听过一句话:这辈子所有的挫折与困难是为了某一时刻幸福降临所做的铺垫。桑顿给了巴克灵魂的救赎,就像一个闯荡多年的青年遇到了携手走入婚姻的至爱。十分怀疑他们上辈子是一对情侣,这一章我看的版本名字为:只为一个人的爱。如果你想感受生命的炙热与美好,就好好读这一章吧,太多的美好不能详述,与狂热赤诚的爱有关,与死亡面前的不离不弃有关,与灵魂的信任有关。

书名揭示了结局。在淘金之旅中,身体内的野性使巴克与狼奔跑在银色的月光之下(结识道上的兄弟),在主人消失后终于甩掉最后的羁绊与狼共舞(成为黑社会老大)。最后变成当地了传说,使伊哈特人毛骨悚然地悲叹。这一结局也折射出作者渴望冒险的性格,身体不时不是充斥着野性奔腾的血液。十三岁时他曾经只身驾驶小船穿过暴风雨中的旧金山湾;十七岁时他上了一捕猎船做水手,经过朝鲜、日本,到白令海一带去猎海豹;即使有了丰厚的经济收入,但他仍不满足于平静的生活。一九零六年,他建造一艘船,自己驾着去环游世界,走到了澳大利亚。

杰克·伦敦与海明威一样是我喜爱的作家,而他们都在自杀中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但我认为他们在结束生命前都是怯懦的,无法面对生活的艰辛鼓足勇气地活下去。对海明威而言,他没像《老人与海》中老头航行到家即使鱼只剩下光光的脊骨也安然沉沉地睡去;对杰克·伦敦而言,他没像《热爱生命》中被人们发现时“只是一股劲地向前蠕动。”

希望每个人都能在人生的旅途中坚持到底,在七老八十时回忆着年轻时的坎坷与美好,对着膝下的孙辈安然地说:“给你讲一个故事,故事里的人从来没有放弃……”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精选【篇2】

关于野性的呼唤英语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它原本毫无忧虑的'生活在美国南方,却被家里的仆人偷偷卖到了阿拉斯加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目睹了一次惨象后,它开始遵循“大棒”和“利齿”的法则,并逐渐成为了一条优秀的雪橇犬。后来,它遇到了它真正喜欢的一个叫桑顿的人。他们去东部寻宝,桑顿却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在为桑顿报了仇后,巴克回归了大自然。

"The call of the wild" the protagonist is a dog named buck. It had no worries of life in America south, was a family servant secretly sold to Alaska as a sled dog, after witnessing a sight, it begins to follow the "stick" and "teeth" principle, and gradually become a good sled dog. Later, he met a man named Thornton it really like. They go to the eastern treasure hunt, Thornton was killed by indians. In revenge for Thornton, Buck returned to nature.

故事中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象征,在严酷的生存环境中有着坚强的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它来到新的环境中后并不愿意受其他强者的控制,而是努力适应,不断斗争,成为了新的强者,体现出了“适者生存”这条法则。它虽然是条狗,但如果换作我们,也未必能在那样残酷的环境中生存下来,更不可能成为那里的强者。所以,我们在现实中也该像巴克那样顽强、不屈、不放弃希望,毕竟,在未来的社会中,我们也可能会经历挫折、翻天覆地的变化,而如果我们能有巴克那样的精神,才可能使我们成功。

The story of Buck's image is a symbol of a strong survival wisdom, strong will, tenacious survival strength and agility in the harsh living environment. It came to control the new environment after is not willing to suffer other strong, but efforts to adapt to, continue to struggle, become a new strong, reflects the "survival of the fittest" this rule. Although it is a dog, but if for the rest of us, may not be able to survive in such cruel environment down there, are less likely to become strong. So, in reality we should like buck as tenacious, unyielding, don't give up hope, after all, in the future society, we may also experience changes in frustration, turn the world upside down, and if we can have the buck that spirit, it may lead us to success.

而现在,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有大的作为。

Now, if we encounter a little frustration was down, so is also not a dog, nor as large in the future.

双语对照翻译不正确取消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精选【篇3】

读完这篇小说,萦绕在心间的是久久的感动。为巴克,为戴夫,为巴克的一个个主人,也为时不时呼唤着巴克的那种野性。

巴克在被园丁曼纽尔系上绳子的那一刻起,它的厄运就开始了。说是厄运,其实是好运。因为如此,它才有可能回归野性。到后来它明白:棍棒是一个启示,这是它进入了原始法则天地的入门课程,而且它是半途而入的。生活的残酷现实呈现出其更为狰狞的一面,并且,当它毫不恐惧地面对现实狰狞的面目的同时,它本性中潜伏的全部狡诈被唤醒了。就这样,巴克被人猛然推出了文明的天堂,扔进了原始的中心。

巴克的野性在冰天雪地中一次一次残酷的杀戮中赤裸裸地被唤醒,在“棍棒与犬牙法则”下,巴克学会了原始的狡诈特性。而巴克注定要做一名领导者的,从队伍的领头狗,到群狼的首领,它都干得很出色。从一头温顺的狗到一头充满野性的狼,唤醒它的不是别人,正是人类自己。

杰克·伦敦用他的生花妙笔,深刻地揭露了大自然的无情、残酷及冰冷。巴克被唤醒的是野性,我们呢,我们被唤醒的又是什么?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精选【篇4】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小说,读其他一些书时,有时看一会儿会玩会手机吃点东西换一下脑子休息会儿,读这个,看了这段就迫不及待接着往下看的劲儿,让人欲罢不能,也正是这缓慢而有序的过程,使得这种呼唤有力而影响深远。

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狗,因那时的淘金热,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狡猾与欺诈,之后它自己将狡猾与欺诈发挥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它最后最后确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巴克与最后的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他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它又多次不惜性命地营救了它的主人。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十分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并且成为了狼群之首。

“桑顿死了,这给它留下了无限的惆怅,这多少有点像饥饿,但是饥饿能用食物来填补,可是惆怅却使它疼痛了又疼痛。”桑顿是巴克爱的人,不同于对之前遇到的一些人一些狗的喜欢,是爱。作者让我们能以动物的独特视角去审视这个世界,通过狗来折射人类的生活和行为,通过人对狗的善恶来揭示人性的美丑。纵观巴克的一生,它自始至终都没有得到过人类平等的尊重和爱。

故事里,狗也有不一样的性格:有温顺随和的、有友善的、有的尖刻外向的、有很有威严的、有阴险狠毒的、有胆小怕事的、也有喜爱偷懒装病的。这些狗,其实也就如同一个人类社会的缩影。人类之间有竞争,狗之间也有竞争;人类有需要肩负的职责,他们也有。他们,也是人类灵魂的再现。他们有野性,人类,也有。每个人内心深处,其实都向巴克一样,潜藏着一份最深层的,最原始的,又不易被人们发觉的野性。现代人的生活,受到各种规则压制太久,不再能看到野性,只能看到一只只被驯服的家兽。而有野性的人,是不羁的,是充满活力的。他们不为机械化的工作生活所困扰,充满了积极向上的精神。他们敢爱敢恨,有残忍也有仁慈,有憎恶也有挚爱,而且他们从不吝于表达自己的情绪。他们的灵魂,敢于响应远古时期的呼唤;他们的灵魂,是属于自然的。他们,是人类的巴克。

这本书教给我们的精神,不战胜困难誓不罢休的毅力以及对自由的渴望,还有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里,残酷世界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我们要变的更强!

野性,可能是一种残忍的东西,但也是一种很单纯的东西。它能够让一条礼貌狗享受杀戮的快乐;也能够让一条血腥的狗,对一个人无比忠诚,但说到底,它最终带来的,或许是一种灵魂的归属吧。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精选【篇5】

不得不说,它作为一条狗,活出如此风采,当真是霸气了得。

充沛的阳光,精美的食物,并没有懒惰它的气魄。被辗转带到冰天雪地的遭遇,也没有拖垮它的身体。适应力和顽强的生存欲望,在它的身上体现的可谓是淋漓尽致。为真心疼爱它的主人赢得一千六百美元的赌金,是它懂得感恩的赤诚之心。最后化身为狼,是它最棒的结局!它就像一位尖子生交给老师的答卷,完美,无一丝瑕疵。

我一直以为,因为杰克?伦敦的过于崇拜达尔文等人的学说,所以在作品中,也会体现出来,而这如果用在人类的活动上,就显得有些粗暴和过简了,可如果用在动物小说上,便是完美的契合。我想他肯定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海狼”的结局那么悲惨,而巴克却获得了美满的成功。

不过,巴克也应该承受这些,为了这些,它付出的也太多,适应,说着简单,可是要做起来,却是有着天大的困难,其他雪橇狗的悲剧,就可以说明这一点。当我看到狗们为了适应食物的短缺,消化能力增强,“将吸收来的每一丝营养运输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到最远的角落,让每一个细胞吸收”的时候,心中不由心酸,想想自己有的时候晚饭没吃饱,半夜从睡梦中惊醒时肚子如被千万只虫子撕咬般的感觉,敬佩的同时,也生出了一丝同情。

当然,也有运气的成分在其中,狗儿们刚长途奔涉后又被几个愚蠢的人买去强迫继续奔波时,巴克不就是因为被桑顿发现并护住了才免逃一死吗?不过细想,为什么会被护住呢?不还是因为巴克以前的功劳吗和它那强健的身躯吗?有果必有因。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精选【篇6】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真的是太感人了。

巴克原是南方法官家的爱犬,经过几经周折,踏上了前往阿拉斯加淘金之路。但巴克是一条南方的狗,在北方又很难适应这样恶劣的环境,如何融入到雪橇犬的生活,但是经过不断走跑,和从没经历过的打打杀杀,巴克成了队长,没有人能比的过巴克。

巴克是一只惹人喜爱的大犬,它经历过的挫折,都是无法想象的艰难。

这一个写的好:古老的渴望在心中骚动,原始的自游在暗自激荡,在冬日昏沉的长眠中,野性的热血再一次沸腾。

巴克是一条狗,连狼也怕巴克,要是我有一条像马克一样的狗,那就太好了,可是有时候巴克非常可怕,会咬死人。

巴克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在经历各种磨难之后,他内心原始的野性被呼唤出来,终于走向了荒郊野外。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精选【篇7】

故事以一只名叫巴克的狗为主人公,巴克从悠闲自在的宠物狗变成狡猾而又凶猛的雪橇犬,最后,他被一位叫约翰。桑顿的人从苦难的工作生活中解救了出来。他又变成了约翰。桑顿最忠实的伙伴。好几次约翰。桑顿快要命丧黄泉时,巴克就勇敢地把他救回来。然而,命运多难,在巴克的一次森林外出时,一群印地安人把他的主人杀害了。巴克无处可归,于是他再一次从狗变成了狼群的首领。

巴克是一只多厉害的狗呀!它从富足安逸的田园生活到冰天雪地里在棍棒和饥饿中负重跋涉的苦役犬,巴克的生活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我看来很多狗有这样的变化很可能会受不了,甚至会发疯,可巴克不仅没有发疯,反而脱颖而出,成为了雪橇犬中的头领。如果巴克是个人的话他会怎么样呢?有这样顽强意志的他可能会创造一个无比强大的帝国,称霸世界;他可能会造出了不起的发明,推进人类的科学发展;也有可能成为勇敢的战士杀人如麻。

巴克是一只多厉害的狗呀!他竟然能把狗与狼的天敌关系转化为朋友关系,他是怎么做到的呢?首先,他拥有比狼更厉害的本领。而且他没有去攻击狼反而向狼表示友好,从而得到了第一个狼朋友,接着其他狼见到它强大的实力后也对他表示臣服了。

如果我要成为巴克那样强大的人,那我就也要有强大的本领,所以我要多锻炼,让自己更强壮;我要好好学习,那样就能让我脑力更发达;我要多观察事物,这样就能让自己见多识广。我要努力向这个目标前进。

有关于城南旧事读后感900字精选


我们特别从网络上整理了有关于城南旧事读后感,阅读作品这本书的时候,很多人都沉浸在他细腻的故事情节当中。或许我们应该将看法记录下来写进读后感里,这样更利于我们去理解作品的层次,想必大家都有为作品读后感而苦恼过吧?还请多多关注我们网站!

有关于城南旧事读后感【篇1】

全书由英子一个人引起,以英子纯洁的眼睛观察着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记录了英子七岁到十三岁的成长经历,从英子的视角旁观着成人世界的悲欢离合,像惠安馆的疯子秀贞,约英子看海的小偷,骑在毛驴上的奶妈,最终离她而去的父亲,她凭着微妙的记忆,将年幼时围绕她发生的生活就是记录下来。

不得不承认,读《城南旧事》时,我的内心是沉重的,那是一个令人伤感的时代;善良的女子被深爱的人抛弃,让人同情怜悯的人被世俗的眼光鄙夷,原本正直的青年被迫向生活屈服,深沉的母爱因为生存而面临痛苦的选择,年仅13岁的孩子因为家庭变故挑起生活的重担,然而,伤感的心头有时又会涌起一丝丝的温暖,因为失散六年的母女竟又重逢,因为一个被生活压弯了腰的青年竟然和一个天真的小姑娘许下“我们看海去”的美丽约定,因为所谓“门不当户不对”的两个年轻人在那个年代最终走在一起,因为爸爸对英子说过的话“不要怕,无论多么困难的事,只要硬着头皮去做就闯过去了”,这样的纯净美好,这样的温厚醇和,这一切一切让我感动不已,心潮涌动。

《城南旧事》使我回想起我的童年,使我更加珍惜我所拥有的一切,这本书也给了我许多的人生启示,它教给我面对弱者时要有同情心,面对困难时要有责任心,面对挫折时要坚强勇敢,面对亲情友情时要懂得感恩回报,《城南旧事》使我长大了许多,成熟了许多,这本书定会成为我人生永久的回忆。

思绪像进入了记忆的海,越来越来清晰:那些定格在似水年华中的风声,那些飘飞的凤凰花絮,还有你的微笑?我不想等待,只想再爱。在青春之书里,我们同在一行字之间。如果,还有下辈子,你会选择我吗;本来想写一些别的文章,但此时的我抑制不住心里对你的思念时间过了那么久该结束的结束该开始的开始该忘记的忘记我却还无法消除对你的记忆转眼间已经三年了从相识相知相爱,我们义无反顾的为彼此付出了所有最终还是没能走到最后如果我说当初的离开我不是故意的,你会信吗。

有关于城南旧事读后感【篇2】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一首令人怀怕的《离别》,从《城南旧事》中轻轻传入我的耳中。

本书主要讲了六个章节:“冬阳、童年、骆驼队”“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

本书的叙述方法选择了第一人称,以英子的口吻来讲述身边邻居的悲吹离合。在一件件事情中,她逐渐长大。我们知道英子的世界是单纯的,是有奇思异想的,是充满疑问的。透过她那童稚的双眼,却道出了人生的艰难与不易。

英子家还算不太穷,却没有去学校念过书,只能待在家中千活。相比之下,身处太平盛世的我们总要比她们强吧。有吃有穿有住,没有那一个是冷着了,饿着了,有的人家还有汽车或是摩托车。我们为什么不发奋读书,做一个新时代的好接班人呢?对此,我觉得我们应该学习英子她的乐观、坚强,总不能做一朵朵温室的花朵,经不起社会上的风风雨雨,所以,我们要乐观,要经的起社会中一切将你打倒、打败的竞争挫折,你能重新站立起来,一鼓作气打倒它吗?也许你能,也许你不能。所以我们要坚强的面对这一切的风雨。

本书满含着怀归的基调,将多层次的情绪色彩,以一种不着痕迹的手法表露出来。对那个时代的人们来说应是怀旧的,对现在新时代的少年来说,应是带着从前人们的期望完成今天新中国的美好的蓝图。

缓缓的流水,缓缓行走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

有关于城南旧事读后感【篇3】

这本书是一部自传体小说,作者林海音透过英子(作者小名)童稚的双眼,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她将英子眼中的北京南城风光融入到作品当中,描绘了作者懵懂的童年生活。

疯女人秀贞、井边的伙伴妞儿、蹲在草丛里的小偷、反对封建思想的兰姨娘、陪伴在身边的奶妈宋妈、使“我”走向成长的慈父......这些人伴随着小英子走过她六到十三岁的童年。童年一去不返,但是作者笔下丰富多彩的老北京生活,却触动了无数读者。当然,我的童年也是十分有趣的。

记得小时候,大概是一二年级吧,经常有几天下午放学后回到家,看见妈妈在和一个陌生人议价,地上摆着一摞报纸之类的东西。一问才知道是收垃圾的,一个月来几次,不过这周比较频繁。又有一天,妈妈收拾好废旧报纸、纸箱后,我十分感兴趣,便自告奋勇拿去门口准备“做交易”。当时,我自以为学了许多知识,就学着妈妈与门外的阿姨说了起来。我尽力地将价钱往下压,她爽快地答应了。事后我才知道是她给我钱而不是我自己付,价钱自然是越高越好。现在回想起来,自己可真是天真。

还有一次,妈妈买回来一些辣椒,被我看见了。她说小孩子别吃,很辣。我心想:红红的东西怎么会辣呢?苹果那么甜,西瓜是多么香,还有西红柿、火龙果......妈妈肯定是不想让我吃。于是,不懂事的我便带着恶作剧的心理偷偷尝了一个。一会儿,喉咙便一阵发烫,感觉嗓子冒起了烟,辣得我火冒三丈,火烧火燎。赶紧抄起水杯猛一阵喝水,结果喝到肚子都涨了,还是辣得难以忍受......

《城南旧事》的结尾里,主人公英子告别童年岁月,逐渐成长为一个坚强独立的少年,迈步走向新的生活。童年,是冬日的暖阳,是雨后的彩虹,是滋润的雨水。每个人都有他的《城南旧事》,每个人都有属于他自己的童年。

有关于城南旧事读后感【篇4】

少年,是个晶莹剔透的梦。梦里的天地明朗纯净,梦里的人儿单纯善良,没有喧嚣,没有争吵,没有勾心斗角。少年用纯真的眼眸,静静地看着这浑浊的世界。他们不懂大人的成熟,大人也不懂他们的单纯。少年能轻而易举地看到,那形形色色的外表下跳动着的脆弱的心。

“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还。冬阳底下学骆驼咀嚼的傻事,我也不会再做了。可是我是多么想念童年住在北京城南时的那些景色和人物啊!我对自己说,把它们写下来吧,就这样,我写了一本《城南旧事》。”这是《城南旧事》的作者林海音对自己的故事所写的序言。她因为想念童年的时光,就回到了英子的童年,回到了北京城南的那条小胡同里,回到了故事的开始。

她忆起了天真烂漫的英子,忆起了在惠安堂前苦苦等候女儿的“疯女人”秀贞,总是斜着嘴笑的兰姨娘,打理事务的宋妈,严肃的德先叔叔,还有井边的小伴侣妞儿,以及到最后都分不清是好人还是坏人的年轻人。在英子纯真的眼中,世上没有大人们所谓的那些危险与邪恶。她觉得秀贞贤淑又善良,是她亲切的三婶,并非人们口口相传的“疯子”;她觉得草堆里的年轻人勇敢又坚强,虽然是个小偷,但英子年幼的心里,对他抱着满满的友善。在英子的童年里,她并未看到平凡世事下的不平凡,她感觉到的,是周围人的亲善友爱和未知世界的无限美好。这双清澈的眼眸中,可能充满了对现实的懵懂,所以不曾领悟人心的黑暗,但正是这种单纯的观察,洞悉了大人们所看不到的真实。

淡淡的笔墨中,作者流露出一股轻松与随意,像是在茶香弥漫中,向人娓娓道出自己的童年,她所深深怀念的童年。可在一番回忆之后,文字中又流露出一股莫名的哀愁。

曾经的英子是多么的单纯与善良,她可以毫无畏惧地接触大人们口中的“疯女人”,从而感受到她疯癫的外表下对女儿无尽的思念与慈爱。在迁居新帘子胡同后,她结识了一位家境贫寒,为了供弟弟上学而不得不偷窃的年轻人。她分不清他是好是坏,但内心却很喜欢他。因为单纯,她可以毫无顾忌地与他做朋友,而不会因为他偷窃的表象便排斥、厌恶他。但是,在生活的磨砺下,英子渐渐看到了现实的阴险与残酷,并逐渐在现实中长大、成熟。当父亲因病去世时,英子默念:“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了。”这一刻,英子正式告别了自己的童年。

有人说,告别童年,意味着自己已经褪去无知的内心,趋向成熟、懂事。是否领悟了现实的阴险,才算是所谓的成熟?是否懂得为自己戴上面具,冷眼旁观悲欢离合,才叫做懂事?少年时,我们因为单纯,不懂世界的复杂,眼睛也还未被偏见蒙上布纱,所以才能够正视一切,不会因为片面之词便怀抱敌意,不会人云亦云看不清事实。少年时,我们纯粹地接近别人,不为任何目的,只是单纯地想要了解某个人。少年时,我们清澈无暇,所以看见了大人们所看不见的事实。奈何现实总是在不断的泪水与哀痛中,将我们一点一点地从少年梦中抽离,无奈我们,不得不将自己融入这片浑浊之中。

当少年不再少年,《城南旧事》告诉我们,我们只能秉持一颗纯粹的心,回忆自己的少年,然后告诉自己:我们也曾少年。

有关于城南旧事读后感【篇5】

离开的童年——读《城南旧事》有感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每一个人的童年都不一样,虽然不能留住童年的时光,但是我们可以让童年在心灵深处永驻。

故事中英子生活在北京城,她一直跟妞儿一起玩耍,一直跟秀贞说话,一直让宋妈帮她梳辫子,英子经历了许多事,我仿佛看到了英子的童年。《城南旧事》没有惊心动魄的情感波折,但是一样可以让人沉浸在心中的那个世界。“惠安馆”中的“疯女人”秀贞被别人躲着,但是英子敢接近她,这就是孩子,她并没有想别的,只是因好奇,而想去看。童年,就是拥有一颗童年的心,可以不必理解,但用自己的方法去温暖。

英子的童年里出现了很多人,比如妞儿、秀贞、兰姨娘、她的父母、宋妈等等,但是随着时间推移,那些人都离去了,她长大了。英子的童年去哪里了?是跟着骆驼的铃铛走了,还是跟着逐渐穿不上的衣服走了,还是跟着那个满身是伤的妞儿走了。童年在意识到的时候就已经走了。

我的童年中有她的影子。读到文章中那个英子眼中的老北京,我仿佛处在那个没有变动的街道,我的思想却不再是从前。从前认为“童年就是学习和考试”,现在觉得说着这句话的时候,就是童年。

时间沙漏下的沙子不知不觉中多了起来,躺在沙漏下的是我拿不回来,却永远在我记忆中的东西。让我们好好珍惜仅剩不多的童年吧。

有关于城南旧事读后感【篇6】

童年是美好的,如同一朵美丽芬芳的花朵。我们增长一岁,花斑就掉落一瓣。花瓣落完了,我们的童年也就结束了。到那时,我们就会怀念那美好的童年,细细回味着那时的酸、甜、苦、辣。

《城南旧事》是林海音的一部“怀乡”作品,书中的一个个故事都表现了作者怀念童年、思念家乡的思想感情。在这部作品中,作者成功的运用了儿童的视角进行故事叙述——借主人公英子的眼睛,描绘了一幅北京的风景人情画卷。同时,也表达出作者本人对人生和生命体验的多重感受。故事里,作者将英子眼中北京南城的风光融入到字里行间,在展现真实热闹的市民生活之余,架设了一个明晰的时空背景,呈现着成人世界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道尽了人世间复杂的情感和真实的人性。

书中的一个个故事,一句句言语都深深感染着我:《惠安馆》中,小英子并没有因为秀贞的“疯”而感到畏惧,并和秀贞成为了朋友,还想尽办法,让好朋友妞儿和秀贞母女相认。她的善良、淳朴,富有同情心的本质,都已在我心中生根发芽;《我们看海去》中,小英子蹲在草丛中与小偷的约定,又展现了英子的质朴、年幼时分不清好与坏的童真;《兰姨娘》中,聪明机智的英子做了一回月下老人,为兰姨娘和德先叔牵线搭桥,给她们带来许多快乐;《驴打滚儿》中,宋妈失去孩子但顽强不屈的精神,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中,英子的爸爸因得了重病去世了,小英子也就从此告别了童年,走向社会,走向生活。

童年如一条溪流,川流不息,一去不复返,思绪却如潮水般涌出。英子的童年是美好的、愉快的,所以她才对童年生活如此留恋,回味无穷。成长的过程中,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城南旧事》,属于自己的快乐时光。

曾经那个愿为我千千万万次捡风筝的人已经逝去

曾经那个愿为我千千万万次捡风筝的人已经逝去,人生中错过了就不会再得到,也许我们会忏悔,会救赎,但这些似乎都已经晚了。每当放飞风筝的那一刻,我们应该问问自己我们是否真的珍惜过我们所拥有的一切。

有关于城南旧事读后感【篇7】

说到童年,我首先想到的就是林海音的《城南旧事》这本书。《城南旧事》

是以林海音7岁到13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自传体小说,描绘了20世纪20年代主人公小英子在北京城南经历的童年往事。

这本书的,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冬阳·童年·骆驼队》这篇文章,讲了在一个寒冷的冬天,英子家门前来了几头骆驼。英子从来没见过骆驼,为了珍惜这段看到骆驼的机会,她特意搬了一把椅子,目不转睛地看着。直到骆驼队走得没有了踪影,才恋恋不舍地走进家门。就在之后,英子就每天追着宋妈问:“骆驼队来了吗?”

我读完了这篇文章,想了想,以前自己为了玩,没有好好学习,在学校上课,还想着时间过去得快一点儿。现在想一想,我觉得我以前是不对的。现在的生活和读书的机会都是来之不易的,机会只有一次,要珍惜现在读书的机会。如果不珍惜,将来后悔的不是别人,而是我自己。

每当我看到这篇文章时,就会想起这件事。在一个星期六的早晨,妈妈把我从热乎乎的被窝里拉了出来,让我去上课。可是我不想去,于是心生一计,趁妈妈去开车时,一溜儿烟跑到了楼道里。当妈妈回来时,发现我不见了。妈妈提着嗓子,拼命地喊着我的名字找我。看到这个情景,我不禁有点心疼,正想着要不要告诉妈妈。可是如果我现在下去,就要去上课,上课那么无聊,枯燥。我不想去上课,所以我并没有下去找妈妈,而是安静地躲在楼道里。我本想等妈妈走了再回家,可是过了没多久,妈妈找到了我,让我去上课。我蹲下身子,摇了摇头,对妈妈说我不要去上课,可妈妈却骂了我一顿。无奈之下,我一边哭一边去上课。现在回过头来一想,我当时是不对的。妈妈辛辛苦苦地赚钱给我报补习班,我却不去上。我这样既浪补费了妈妈的钱,还浪费了学习的机会啊!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我们要紧紧抓住现在读书的机会,努力汲取知识,朝着自己的目标不断前进,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不能让将来的自己后悔。

有关于城南旧事读后感【篇8】

古人云:“布衣暖,菜根香,还是读书滋味长。”这句话的意思是:布衣暖得一时,菜根香只香得一时,而读一本好书的滋味却可以保持得长久且受益终身。

这个暑假,我读了老师推荐的一本好书——《城南旧事》。本书作者林海音,生于1918年,逝世于20xx年。在世83年间,创作多部长篇小说和短篇小说集。成为了台湾儿童文学的一段辉煌。她的代表作有《晓云》.《春风》.《孟珠的旅程》.《城南旧事》。其中《城南旧事》最为著名。

《城南旧事》这本书讲述了小英子童年期间在北京城南的一座四合院发生的许多事情,它通过英子童稚的双眼,为我们讲述了成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直率,道尽人世间复杂的情感。

当我读到惠安馆的疯女秀贞与英子的结识,英子为了帮她寻子高烧不退,将妈妈的金镯子赠予秀贞做盘缠等,不仅让我觉的旧式女性的悲惨,还有封建思想带来的影响是多么的可悲。

在我们“看海去”中,英子遇到了杂草堆里的小偷,原来他是为供弟弟上学才无奈去做小偷的哥哥,英子不仅没有歧视他是小偷而且还和他成为了朋友,英子是如此的天真善良!

面对热情奔放的兰姨娘,英子为了保卫自己的家庭,努力将德先叔与兰姨娘撮合在一起;照顾英子的宋妈因为孩子遭遇不幸,返回了家乡;还有因病去世的爸爸......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是英子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人物。毕业典礼那一天,英子代表六年级学生领取毕业证书,告别一去不复返的童年,期间英子也经历了成长的变故。

童年是美丽的,像天空的晚霞,童年是纯真的,像一块无暇的白玉。童年的往事像沙滩的沙子,多得数不过来,当海水轻拂便一去不复返,只留遐想在天边。

读完《城南旧事》除了勾起我对童年的回忆和留恋,还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让我知道人与人之间不仅要有助人为乐的精神,更要有怜悯之心,对一些特殊的人和事更不能带有歧视的眼光。每个人都要有一颗善良的心去对待一切人和事,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像英子这般淳朴善良、富有爱心,那我们的世界才会更美好。

点评:童年是纯真的,童年是难忘的,童年是人生中最美的一段时光。小作者回忆了《城南旧事》中一个个让自己难忘的故事,体会到了英子淳朴率直、天真善良的美好品质,表达了自己的希冀与追求。

有关于城南旧事读后感【篇9】

“童年是一条船,满载五彩斑斓的梦;童年是一条路,一路洒下欢声笑语,让人流连;童年是一本书,记载着美好愉快的时光……”。童年是曾经的天真可爱,是美好记忆的开始,也是人生旅程的起点。童年是梦中的真,真中的梦,是一辈子也抹不去的记忆。林海音写这本《城南旧事》,也是她对童年生活的美好回忆和不舍情怀。看了此书后的我心潮起伏、思绪万千。在我看的过程中,书本里好似暗藏了一块磁石,仿佛这一行行的字灵动起来,使我如痴如醉、悲欢离合。看到入情处的我时而眼圈泛红,时而嘴角上场,为书中的人物开怀大笑;时而眉头紧锁,主人公的可怜令我牵肠挂肚……

书本讲了xx年代末,六岁的小姑娘林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是英子结交的第一个朋友。秀贞曾生下的女儿小桂子被家人扔到城根下。英子得知小伙伴妞儿的身世很像小桂子,又发现她脖颈后的青记,急忙带她找秀贞。秀贞与女儿相认后立刻寻找爸爸,结果母女惨死在火车轮下。英子九岁那年得知宋妈的儿子两年前掉进河里淹死,女儿被丈夫卖给别人,不明白宋妈为什么撇下自己的孩子来伺候别人。后来英子的爸爸因病去世,随着爸爸的离开,真正地体会到了自己的责任,真正的长大了。相比之下,虽然我的童年过得无忧无虑,但英子的童年却过得十分精彩,她的童年是戏剧化的,但却是很真实、纯朴。英子会用一颗善良的心对待每一个人,在她看来每个人都是相同的,这种难得的想法、美妙的意境使人不忍心打破。

古今中外,像英子拥有十分精彩的童年的人数不胜数。如:善于观察勤于思考的爱迪生;思想深邃、学识渊博的达芬奇;面对困难,毫不退缩、热爱音乐——贝多芬;音乐天才——莫扎特等。

达芬奇是意大利的一位著名画家。小时候,教师拿出一个鸡蛋说:“请你画出两个一模一样的鸡蛋,能做到吗?”达芬奇想:画鸡蛋这有何难呢?达芬奇从这边看,那边看,怎么也画不出两个一模一样的鸡蛋。于是他去问老师,老师告诉他千万个鸡蛋从不同的角度看是不同的鸡蛋。达芬奇记住了这句话,不仅用手去画,而且用心灵去画,几十年后他终于成为了一名大画家。

再来说说我的童年趣事吧。那时候的我还小,外公要我“喝”多点墨水就会和他一样有学问了。第二天,我得意洋洋跑去书房,找到练毛笔的墨水,打开瓶盖,颜色黑糊糊的。心想:有学问多威风,大家都会对我刮目相看的!于是我一咬牙,喝了点,“呸!苦死我啦!”臭烘烘的液体噎得我直翻白眼。这时外公走过来,大吃一惊,问我在干什么,我张着嘴,露出两排黑色的大牙朝外公炫耀。外公才告诉我“喝”墨水是指多读书学知识,成为有学问的人,听后我才恍然大悟。

童年就像一个百味瓶,里面装着酸甜苦辣,各种味道。童年像一个万花筒,绽放着无数耀眼美丽的光芒。童年就像一个五彩斑斓的盒子,里面装满了每个人的童年趣事,那段回忆谁都无法抹去,不曾忘记,那就把它藏在心间,视为最珍贵的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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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小说(篇1)

前一段时间阅读了译林出版社出版的《卡尔维诺文集》,包括了卡尔维诺的绝大部分作品。本来阅读卡尔维诺是为了写篇论文的,后来发现自己水平太低,写不出来,但读过他的作品后对卡氏还是不由得喜欢上了。

总体来讲,阅读卡尔维诺是一种很新奇的体验,好像在一个陌生的国度徒步探险,一路上迎接你的都是奇谲瑰丽的画面,令人目不暇接。不像读很多其他作家的全集,读着读着就觉得乏味厌倦,因为作者总是难免在不同的作品里重复自己,尤其是在写作风格上。卡尔维诺虽然也是一个风格鲜明的作家,但他的小说就题材内容和表现形式来讲可以说是相当丰富多彩。他在探索小说写作的无限可能中不断地挑战自我,也给读者留下了宝贵的文学财富。卡氏的小说像一块晶莹剔透而又坚不可破的水晶,其结构完整严谨,增一分则太肥,减一分则太瘦,如水晶般浑然天成,无需装饰。卡尔维诺的语言也是恰到好处,流畅自然,在阅读中能够感觉到作者思维的迅捷敏锐,写作也仿佛一气呵成,不磕绊,不拖沓。

卡尔维诺的作品中我最先读到是他早期的几部短篇小说,当时只是因为其篇幅短小,比较利于在睡前随便翻开读一读才看的。出乎意料的是我一读起来就被卡氏丰富大胆的想象力以及小说幽默风趣的故事情节所吸引,我觉得《马科瓦尔多逛超级市场》、《糕点店的盗窃案》、《弄错了的车站》等故事既妙趣横生又发人深思。可以说是这些小说滋润了我呆板枯竭的思维,向我敞开了一扇通向奇异的艺术花园的大门。

要说卡尔维诺的作品中我最乐意读的还是《我们的祖先》三步曲,包括《分成两半的子爵》、《树上的男爵》和《不存在的骑士》。可能很多读者跟我一样也喜欢这三部小说吧,我认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我们的祖先》采用了比较传统的写作方法,更易被大众读者所接受,但这决不意味着这部作品平庸,相反,这三部小说却极富张力。表面上看小说讲述的是过去发生的事情,或者说作者把故事发生的时间安排在了过去,使得作品看起来像历史小说。而对于历史故事,普通读者都或多或少地熟悉并乐于接受;小说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这一点也类似于以情节取胜的传统小说;此外,作者高超的文学造诣也是让读者为之倾心的最重要因素。凡此种种构成了《我们的祖先》大众化的原因。然而它决不是通俗小说,细心的读者能够从中读出丰富的哲学内涵。在小说的字里行间经常能够找到闪烁着智慧光芒的语句,而小说背后的哲学思想更是若隐若现,发人深省。尤其是《树上的男爵》,它看似平淡无奇,讲述的是一个人一生的故事,唯一独特之处是这个人不像普通人一样,他生活在树上。然而卡尔维诺正是利用了这看似荒诞不经的设计,为读者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来审视人类的生存状态。总之,《我们的祖先》读后既令人拍案叫绝又让人掩卷沉思,是值得一读再读的好作品。非但如此,为了更好地理解书中提出的问题,勤思好学的读者很有可能还会因此找来其它的相关书籍深入阅读,从而丰富自己的知识,我想这也是好书的一个长处所在吧。

卡尔维诺的代表作要数后现代作品《寒冬夜行人》了。读这部小说确实是一种与众不同的体验。小说不同与传统的小说,不采用线性的叙事方式,据评论说体现了作者时间零的创作理论。对于这个理论我并没有搞清楚,而小说新颖的形式确实是一种不错的尝试,也是对传统小说的挑战。它颠覆了作者与读者的传统关系,给读者一种全新的阅读体验。虽然谈不上对这部小说有多么喜欢,但对其探索精神我还是不由得心悦诚服。

另一部带有鲜明实验性质的小说是《命运交叉的城堡》,它是作者运用了符号学理论,历经数年呕心沥血创作完成的。小说选择了塔罗牌作为一个符号系统,利用牌上的图画(符号)杜撰故事。小说的最大成功就是将符号学与文学较好地结合起来,因此很多符号学专家对这部小说赞赏有佳。从小说的内容等方面看,作者为了能够将符号学运用到作品中,确实发挥了极大的想象力。但就文学性而言,这部小说显得滞重枯燥,并不耐看。

卡尔维诺的其它重要小说还包括《看不见的城市》、《宇宙奇趣》以及早期作品《通向蜘蛛巢的小路》、《烟云》、《阿根廷蚂蚁》等。《看不见的城市》故事发生的时间是过去,但却体现了对现实问题的思考。《宇宙奇趣》充满了奇思妙想,读起来非常有趣。

除了小说以外,卡尔维诺的另一部重要作品就是在他死后由他妻子整理的《美国讲稿》。这部讲稿本来是卡尔维诺应邀去哈佛讲学的演讲稿,但因其猝然死亡,演讲未能成行。《美国讲稿》是卡尔维诺的小说创作观的集中体现,他为2000年以后的小说创作开了一剂良方,其理论价值不可忽视。

卡尔维诺是个严肃而勤奋的作家,他有强烈的作家使命感和对文学的炽烈的热爱,在他并不算长的一生中一直坚持思索和开拓小说创作的无限可能,他的作品也成为文学宝库的奇葩,绽放异彩。

读后感小说(篇2)

——《警察的赞美诗》

当人们真正想要努力去做了,上帝偏偏又开始吝啬了,反悔了,赖皮了。

一场“戏剧”的结束,意味着另一场“戏剧”的开演。对警察而言,只是去例行公事;对读者而言,只是将近结尾;对生活而言,只是个小插曲;对编剧而言,是个不错的情节;对观众而言,只是对得起一张票;对索比而言,是对生命的新想法地靠近,是为他先前的“无知”付出的代价,是为他不懂的珍惜从他手中逃脱,也许可以扭转他命运的“机遇”而对其藐视所得到的教训的最终结果。 如果他会怪任何人,那么证明他的确活该;如果他只怪自己,那么他就能大声地对自己说:“三个月,也不算太久,我会珍惜并且把握住每一天的光阴。幸福,其实并没走远,只是我忽略了。等着吧……”

幸福,其实并没走远。没错,主宰幸福的有很多,机遇是其中的一个。不要等到上帝不耐烦了,毕竟他也有喜怒哀乐,给你个下马威,到那时,就好象太没“人情味”了。受苦的可是自己。

珍惜周遭的人或物,它们每天都在改变,只是我们太忙,没看见。机遇,就好比是遇到的机会,是件好事。好好把握,将它的好处发挥至极,则是一件“美”事。一个人的生命中会有形形色色的状况,每一个状况所具有的意义却是截然不同,大相径庭。选择不同的状况,就会有不同的人生,不同的命运,不同的变化……所以,我们要将机遇“透明化”,完全看清,这样,才不会误入歧途啦。

读后感小说(篇3)

在人生中必然会遇到许多让你受益匪浅的书,而《夏洛的网》就是其中的一本。本来一开始,我并没有什么兴趣去看这本书,在我的眼中,这只是和其他所有书一样的一本,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但在我偶然翻到这本书其中的一幕时,我便下定了决心去读这本书。

这是一篇凄美的童话故事,书中主人公之一的小猪威尔伯的未来竟然是成为熏肉火腿,当时他已经和蜘蛛夏洛建立起了最真挚的友谊,作为一只猪,悲痛绝望的威尔伯似乎只能接受任人宰割的命运了,然而,看似渺小的夏洛却说:“我救你。”当我读到这里时,我缓缓的合上了书,闭上了眼,心中却在想:夏洛不管有多么大的毅力,他毕竟只是一只蜘蛛啊!但接下来的事,让我感到不可思议。夏洛用自己的丝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网上文字,彻底扭转了威尔伯的命运,终于让他在集市的大赛中赢得特别奖,和一个安享天年的未来。但,这时,蜘蛛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在看到这时,我不禁流下了眼泪,心里默默的想:夏洛,你为了你最好的朋友却奉献了你的生命,值得吗?夏洛的声音仿佛在我耳边回荡:“值得,人生,一定要让它过得有意义,而奉献,正是让人生变得精彩的其中一个因素!”这本书使我懂得我了做人要学会奉献,虽然夏洛在走的时候并没有人来陪伴她,但她的心中一定是温暖的,因为她这一生过得很有意义!她虽然走了,但她努力织网救威尔伯的身影已经深深的印在了我的心中,是我心中挥之不去的一个身影!

读后感小说(篇4)

《边城》是一部很耐人寻味的作品,无聊时我也是随便拿来读读,可是当自己静下心来读时就被小说中的情节吸引了。当我真正的把《边城》这部小说读完后,却让我心灵为之颤动回味无穷,小说展现了那一方山灵水秀天人和-谐的边陲小镇里,时时处处洋溢着淳朴,正直的人性美。

在这部小说中,沈老用很多的笔墨来描写小城的自然风景,为小城营造了一个和-谐宁静的气氛。这优美的环境,烘托出了小城中人们的朴实热情的性格。这里没有名利场的硝烟,没有商场的变化莫测。有的只是淡薄名利诚恳老实的人性光辉,也许这正是沈老沉寂在自己的世界里。用他自己特有的生活经历和感受陈述着边城一个美丽的淳朴的故事。内心纯净澄澈也表现出来边城生活的单纯和宁静,反映了湘西山民淳朴善良的人性美。《边城》的人物是沈老人性理想化的体现者,都坦诚质朴充满人情。翠翠天真善良活泼可爱,老船夫正直淳朴坚诚实,正像作家在小说中写道:“这些人既重义又能守信自约,既便是妓娼也常常较之讲道德知羞耻的,城市绅士还更能相信了。正是作家人性理想和优美健康的人生形式张扬,《边城》理想社会是在“人性美”的基础上建起来的。在小说中我们可以看到作家对于人类淳朴美丽的永远倾心,对于健康诚实的赞颂,对于愚蠢自私的极端。

淳朴的爱情,善良的人。在沈老的笔下,用那朴实的手法写出一个真实美丽的爱情故事。探索了少男少女间最纯洁的爱情和生活关系,把人的情爱和智慧相结合,揭示了人类社会那真挚的一面。在沈老看来爱情是生命得以优美健康地延续的唯一保证,因而在《边城》中,生命的乐章是借助翠翠和二老缠绵排恻的爱情故事而出的。在这部小说中有与现代文学史上的其他作家截然不同的,同样也是展示了沈老独特的审美态度和个性的处理少男少女间的爱恋,在沈老的小说里没有妇女解放的现代意义,也没有冲破封建家庭追求自由恋爱的主题,更没有追求个性解放,人价值的新女性。也许沈老要肯定的是人性,是以本能欲望为前提的自然淳朴的爱,这种爱是人与自然融合后的生命体现。正是这份人与自然的融合让生命能在爱情中找回了自然之美;翠翠的聪明善良纯洁具有美的体态和温和的脾性,二老勤快大方英俊勇敢强健,他们彼此相爱,相互钟情;他们的相爱的基础是发自然的天性及淳朴的品性,是边城人纯洁的爱与美的化身。虽然彼此也曾误会和斗气,可是翠翠也依然在绵长的等待,或许正直是在痛苦中追求幸福;因为这才是自然淳朴的爱。

同样在《边城》中也潜隐着人性的悲哀,似乎沈老在创作《边城》目的,是在于发现美的人性,阐述美的人性,颂扬没的人性。但是在小说中笼罩着一种似雾非雾的不开也抹布去的阴湿和悲哀。总是觉得作家有点强颜欢笑;景物虽然很美,人们那淳朴的人性美也很真。可也还是隐隐有一种凄凉。

在《边城》中我看到了沈老理想世界,可是当我离开小说回到现实时;抬头看看今天的我们生活的世界,感觉到那《边城》的人与自然和-谐的社会离我们越来越远了。在心中有一种莫名的伤,在这个钢筋水泥的森林里住惯的我们似乎少了许多,生活中的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也不在有温情,或许这样的社会注定要用名与利来衡量人与人的感情。

读后感小说(篇5)

《爱的教育》小说读书体会篇1

在暑假里,我读完了一本《爱的教育》,感受到了安利柯的父母对他的爱,感受到他的老师对他的爱,他是在爱的灌溉下成长的。他有着父母、老师这么无微不至的关爱,他是如此的幸福啊!其实在现实中我们也是如此。

在我们的生活中,常常能够见到“爱”。同学、朋友之间的友爱,父母、老师对我们的关爱,我们也是在爱的灌溉下成长的,在我们被爱的同时我们也要学会爱别人。爱是无私的,爱是纯洁的,爱是温暖的,爱是感激的,爱在我们身边,它无处不在。在《爱的教育》这本书里,一篇是安利柯的父亲给他写的,其中让我记忆犹新的是“亲子之间的爱,是人间所有的感情中最神圣的东西,破坏这感情的人,实是世上最不幸的。”这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让我懂得父母对我的爱是很神圣的,我们还需要去理解父母,爸爸妈妈上班那么辛苦,我们要为他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替他们分担一些小家务,让他们也感受到我们对他们的爱。

《爱的教育》中有一篇故事《感恩》也是安利柯的父亲写给他的,安利柯的父亲总是在用一些道理来教育他的孩子怎么样学会感恩,懂得感恩,让他换位思考,让他懂得尊敬自己的老师。他的父亲说了这样的一些话“意大利全国五万的小学教师,是你们未来国民精神上的父亲,他们立在社会的背后,以轻微的报酬,为国民的进步、发展劳动着。你先生就是其中一人,所以应该敬爱。你无论怎样爱我,但如果对于你的恩人——特别是对于先生不爱,我绝不欢喜”“无论何时,总须爱先生啊!先生的名字,永远须用了敬意来称呼,因为除了父亲的名字,先生的名字是世间最尊贵、最可怀慕的名字呢!”父亲用这些话来告诉安利柯,要记住对我们有恩的人,要尊敬自己的老师,不论何时都不能忘记!在成长过程中必须要记住老师,俗话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老师就像蜡烛,燃烧自己,照亮别人。”老师是我们成长路上不可缺少的人,一路上有老师的教导,才不会迷失方向;一路上有老师的关注,才更加地自信勇敢。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许多多大大小小的爱,有一些爱是细腻的,有一些爱是温暖人心的,有一些爱是能让我们时时刻刻都能触动我们,有一些爱并不是那么惊天动地,而是感人肺腑。每一个人都有着自己独特爱别人的方式,我们要知道,在我们爱别人的同时,也已经被爱包裹着。

爱一直陪伴在我们身边,它也一直在鼓励我们在以后的道路上前进!

《爱的教育》小说读书体会篇2

花了整整一个月的时间,我终于把这本厚厚的《爱的教育》读完了。读完后我的感触是——爱是生命的全部。

这本书是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写的。它以一个小男孩——安利柯的日记记录方式,透视出日常生活中学校和家庭、老师和学生关系的方方面面,歌颂了父母、兄弟姐妹间天伦之爱的伟大。

这本书的文字虽朴实,所描写的也是极平凡的人物,但故事中流露出人与人之间真挚的情感,总让人感动不已。例如马尔科万里寻母的故事,文中讲到因为负债累累,马尔科的妈妈决定去工资丰厚的布宜诺斯艾利斯工作。妈妈刚离开时,和家里还保持着联络。可是自从家里收到一封写着“我生病了”的信后,就再也没有妈妈的任何消息。家里人用各种方式寄去的信也都石沉大海。收不到妈妈的来信,家里更冷清了。父子三人每日以泪洗面。马尔科想妈妈想得快死了。终于,13岁的马尔科自告奋勇决定去找妈妈,马尔科的坚持使父亲相信了这个理解力并不逊于成年人的孝子一定能成功。筹备好一切,马尔科开始了万里寻母的旅程。途中他历尽艰险,尝遍辛酸,最后在医生的帮助下,马尔科和妈妈终于重逢??读到这里,我不禁为马尔科对母亲深深的爱肃然起敬。再想想自己,一直那样无知,只要一发生芝麻绿豆大让我犯难的小事,就常常把火往妈妈身上撒,真是太不应该了。

“爱”是我们常挂在嘴边的词,可有时候,我们常会忽略周围亲人们给予给我们的爱。这些渗透了爱的生活事无处不在,无时不在,

就因为它平常我们竟反而不去在意。如果你认真体会,你就能感觉到有爱是多么美好。朋友们,请你带着一颗圣洁爱心,投入到自己的生活中来,你会发现,只要自己付出了爱,生活就可以变得更美好。请乘上爱的小舟,走出属于自己的爱的人生。

《爱的教育》小说读书体会篇3

寒假前,我的老师向我推荐了一本非常好看的书,这本书的名字叫《爱的教育》。我一买来就迫不及待地翻开书看起来。在这本书里,我读懂了关爱,怜爱,相互同情,相互体贴,相互尊重。

这本书描写了很多可爱的少年,他们有的家庭贫困,有的身有残疾,当然也有一些是沐浴在幸福中的。他们从出生到性格都有迥异之处,但他们身上却都有着一种共同的东西——对自己的祖国意大利的深深的爱,以及对亲友的真挚之情。这里面不能忽视的是每个月老师读给那群少年听的精神讲话。这一个个小故事,不仅使书中的人物受到熏陶,同样让我这个读者也被其中所体现出的强烈的情感所震撼。而面对我们的教育,爱应该是教育力量的源泉,是教育成功的基础。

主人公恩里科在充满爱的家庭里茁壮成长,也学到了许多。爱,一个多么熟悉的字。里面包含着有父母亲对你的爱,有晚辈对你的敬爱,还有好友对你的友爱。要想获得他人对你的信任,就得尊重他人。是啊,爱,是神圣的,是纯洁的。但为什么爱就在心头却表达不出口。书中人与人之间流露出的真挚感情,让我感动不已。

总之,爱的教育是治疗心灵创伤的良药,是打开学生心扉的钥匙。被爱的人才懂得去爱人,爱给人力量,给人温馨,也给人幸福。书中给我的启示是每位老师要做一个温柔的严师,用充满爱意的语言来严格要求自己的学生,这样的教育往往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

《爱的教育》小说读书体会篇4

读着《爱的教育》,我思绪万千;合上《爱的教育》,我心潮起伏。书中那些栩栩如生的人物仿佛正站在我的眼前,时时感动着我,让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有时,我自己仿佛也成为了其中的一员,看看他们,想想自己,我感到自愧不如。

记得有一次,我遇见一个伸手向我乞讨的小孩子,我竟然冷漠地在他面前走过。记得有一次,我遇见一个伸手向我乞讨的小孩子,我竟然冷漠地在他面前走过。和卡罗内一比,我感到自己是多么残忍,多么渺小呀!虽然我上前掏尽所有的零钱给他,也挽回不了他那残酷的生活现实,但至少可以给他灰冷的前途送上一丝温暖吧。在处理与同学的关系上,我有时也会因为小事而与他们吵架。其实,在世界上,处处播撒着爱的花粉。就拿这一次四川发生里氏8.0级大地震来说,从人们知道这个噩耗的那一刻起,援助之手就源源不断地伸向灾区。俄罗斯、日本等国也向四川派去了救援队、医疗队。人们纷纷向地震灾区的人们捐款捐物,希望帮助他们早日重建家园;学生们也把买玩具、吃零食的钱省下来,捐给灾区的小朋友们,希望他们能在日住上楼房,早日重返教室。这就是爱,毫不吝啬金钱,毫无保留地奉献爱心。

中国的大文豪孔子曾说过:“仁者爱人。”有仁者之心的人,首先必须具有一颗美好的爱心。朋友们,让我们学学卡罗内、洛贝谛他们吧,多献出一点爱,用爱的钥匙,去打开人们的心扉,那么阳光将照耀到世界上的每一个角落!

《爱的教育》小说读书体会篇5

当我热血澎湃的读完这本小说时,不知不觉我已经热泪盈眶,书中那些勇敢、善良、聪明、坚韧的形象一遍又一遍的浮此刻我的脑海中:品性纯真、善良的安利柯;富有正义感的卡隆;总是得第一的德罗西;获取了金牌从而改变了自己的命运的波列科西;孝顺、勤奋的克莱地;知恩图报的克罗西;学习刻苦的斯代地。

《爱的教育》的作者亚米契斯是意大利作家,民族复兴运动时期的爱国人士,曾参加过意大利解放战争,退役后担任军事刊物的记者,发表了许多特写、报道及短篇小说,后汇集成《军营生活》出版。

这本书是小学生安利柯四年级时的日记,其中记录了他在学校、家庭、社会生活中所见、所闻的各种各样的感人小故事。透过这些小故事,作者在最平实、朴素的字里行间歌颂了人类最伟大的情感:爱。同时,这部小说还反映了当时意大利中下层人民穷苦的生活,醇厚、朴实、友爱的品德,以及他们善良、勇敢、宽大、无私的博爱精神。

那些平凡、真实的故事,足以让我们感受到几乎无从挑剔的各种伟大的爱亲情、友情、师生之情等,处处流淌着或温馨、或浓郁的真情。虽然我没有拥有过和书中完全一样的经历,但想想自己身边的人,我同样感受到了类似的感情,这都是我过去从来没有重视过去的。我还发现,其实爱就在我们身边,只要我们怀有一颗善良的爱心,就必须能够感受得到。发现爱、感受爱、付出爱、分享爱,让我们身边的每个人都能沐浴在爱的温暖中,这就是《爱的教育》这本书带给我的启迪。

《爱的教育》是一本值得收藏的好书。它通过平凡和琐碎的生活事件,展现人性的善良和纯真,也体现了各种各样的“爱”。我读了《爱的教育》这本书,更学会了如何去爱。

《爱的教育》小说读书体会篇6

我读过一个本书——《爱的教育》。这本书中我最喜欢书中的卡隆,因为他有一颗纯净而又高尚的心灵。

现在我们来听一个故事吧!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小朋友们在大走道上打雪仗。小朋友们玩得正高兴的时候,不远处传来了一声尖叫,原来是一位老人被雪球击中了。扔雪球的那位小男孩不敢向老人承认错误,怕被老人责骂。这时,卡隆对男孩说:“快去承认错误,小孩子是不可以说谎的。”最后,在老师和同学的帮助下,小男孩还是迈出了向老人承认错误的一步。

爱是什么?不会有答案,但是我们深深地知道,爱不是占有,而是发自内心的关怀与呵护。同学们的友好交谈,老师们的鼓励,父母无微不至的关爱,一个萍水相逢的微笑这些都是爱。

我也做过这样的事情。那天,我看见别人老是带钱买东西吃,于是我就偷偷地拿了姥姥的钱,在学校买了两包无花果吃,回到家里,姥姥就问我:“李昕,你有没有拿我桌子上的钱?"我不敢正视她的目光,忙低下头,轻声说:“我……我没拿。”可是这件事使我心事重重,我想去告诉姥姥是我拿的钱,可是又怕被姥姥责骂。最后,我鼓起勇气向姥姥承认了我的确拿了她的钱。姥姥没有怪我,还带我去买了好吃的。通过这件事让我懂得了要有一颗勇敢承认错误的心灵。

爱的教育这四个字说起来很简单,做起来却很难,安利柯的父母和老师教会我们如何去爱。

《爱的教育》小说读书体会篇7

《爱的教育》是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所写的,主要讲述了主人公安利柯在一个学期中所记的日记,以及每月一次老师所讲的关于意大利少年的故事。

我是一口气把它读完的。我走进安利科的生活,目睹了他的生活,目睹了他和他的同学们是怎样生活、怎样学习的,是怎样去爱的,我发现爱中包含着对生活的追求!

小说记述了主人公恩里科在三年级整整一学年中所经历、观察和感受到的一切,其间穿插了他的父母、姐姐写给他的话及老师给学生抄写的每月故事,通过他们来颂扬爱的美德、和高尚的心灵,教诲青少年爱祖国,爱人民,爱大自然,爱学习,爱劳动,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保护弱者,同情不幸的人。

《爱的教育》一书中描写了一群充满活力,积极要求上进,如阳光般灿烂的少年。他们有的家庭贫困,有的身有残疾,当然也有一些是沐浴在幸福中的。他们从出身到性格都有迥异之外,但他们身上却都有着一种共同的东西—对自己的祖国意大利的深深的爱,对亲友的真挚之情。这里面不能忽视的是每个月老师读给那群少年听的"精神讲话。这一个个小故事,不仅使书中的人物受到熏陶,让我同样也被其中所体现出的强烈的情感所震撼。而面对我们的教育,爱应该是教育力量的源泉,是教育成功的基础。

爱不加虚伪,不加冷藏,其实,如果我们能够静下心来,细细品味我们周围的一切,一定会发现,在这个世界上,居然有那么多人疼我、爱我、帮助我、我多幸福呀!

读后感小说(篇6)

只是觉得书写得这么好,自己又深受感动,不写点什么,似乎对不住作者,也对不住自己。但是,写点什么呢?又毫无头绪,无从说起。于是给自己一段充裕的时间,再翻看,浏览一下,回忆故事情节,作者的构思,捡拾起自己感动过的句子……

小说《追风筝的人》主要讲阿米尔,一个阿富汗富家男孩和他家仆人之子哈桑是童年伙伴,纯洁善良的哈桑对阿米尔少爷无条件地忠贞。然而阿米尔,出于软弱,或者说怯懦,在举行阿富汗传统的风筝比赛的一个冬天,在哈桑为他去追风筝而被阿瑟夫等三人强暴之时,选择了沉默。为了掩饰自己的懦弱,为了缓解自己的不安,阿米尔选择了更残酷的方式:他诬陷哈桑偷了他的手表和一些钱。阿桑被迫离开。多年来,阿米尔一直背负着良心的谴责。26年后,已在美国定居的他回到阿富汗,走上了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却发现一个惊天的秘密,原来阿桑是他的同父异母的兄弟!阿米尔最终勇敢的面对了阿瑟夫,带回了阿桑死后留下的儿子索拉博……总之,这是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胡赛尼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人性的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可以说,这部小说有两条关于背叛与救赎的线索,一明一暗。明的线索是成年的阿米尔重回故乡阿富汗,为童年的背叛赎罪;暗的线索则是,阿米尔的父亲也是一个背负谎言而生活的人,他和仆人的老婆上床,生下了阿桑。他为了自己的名声,不能也不敢和阿桑相认。一辈子活在自己编织的自责的网中,他也在期待获得救赎。他施舍街头的穷人,建了恤孤院,把钱给有需要的朋友……而最终,在阿米尔的行动中,看到两代人完成了自我救赎,获得心灵安顿。“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他们的救赎之路使我们想到,其实,在实际生活中,谁人不犯错,谁人不偷窃,只不过程度有轻有重而已。那些平凡的普通的,似乎不值得一提的小错误,小过失,别人不追究,我们自己也不放在心上。也没有产生内心的不安和自责,更没想过要怎样想尽办法去弥补。只有那些我们觉得重大的,影响恶劣的事情才会引起人们的关注和内心情感的波动。其实,正如小说中阿米尔的父亲所说:“世间只有一种罪行,那就是盗窃。……当你说谎,你剥夺了某人得知真相的权利。当你诈骗,你偷走了公平的权利。”同样,做为教师的身份,我敏感的想到:当一名教师懒散,迟到走进课堂,他便偷走了学生学习更多知识的机会和权利。当他拖延批阅作业,他便偷走了学生及时了解错误和纠正错误的权利……不论小大,都有影响,就像书中所说“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回首前尘,我意识到在过去二十六年里,自己始终在窥视着那荒芜的小径。”它告诉我们,人们要谨慎自己的言行,要诚实守信。同时,如果因为性格的弱点,人性的弱点而犯下了错误,要勇敢的像阿米尔一样耐心的诚心的,悔改,改正,天助自助者。上天只帮助那些真心帮助自己改正的人。

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每次读起,就禁不住热泪满眶。这句话,哈桑对自己的阿米尔少爷说过,阿米尔对阿桑之子索拉博说过。而在这句话所发生的场景中,像小河轻轻流淌,那么自然,清澈,透明,水到渠成的产生出这句发自心底的心声,令人感动无比。而这样真挚的情谊,无悔的付出,其实是双方都受益和幸福的事情。生活中,有一人值得你为之千千万万遍,有一人为了你而千千万万遍是多么幸福而甜蜜的事情!

作为教师,很喜欢拉辛汗说的那句话:“孩子又不是图画练习册,你不能光顾着要涂上自己喜欢的色彩。”是的,这个世界之所以丰富充盈,就是因为有所不同。每个学生都各有自己的长处和弱点。教书育人的教师其实更应该明白这个道理。不能像阿米尔的父亲一样,阿米尔的父亲喜欢足球,希望阿米尔也像他一样热爱,阿米尔的父亲不晕车,便觉得阿米尔的晕车是孱弱的表现。作为教师,也要避免仅喜欢和自己同样爱好的学生,而是一视同仁。不要努力把学生涂上自己喜欢的色彩,而是帮助涂上学生自己各自喜欢的色彩。

关于风筝的喻意,网上有许多不同的说法。有的说,风筝是他们共同的愿望,代表着真挚的友谊和兄弟情,哈桑为此追逐,为这份情谊付出所有。有的说,他们都是追风筝的人。儿时,是哈桑。长大后,是阿米尔。也许,一千个人眼中,就有一千只风筝吧。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想要追求的风筝。或许它是理想,信念,爱情,成功,事业,友情等等等等。而我们每个人都是追风筝的人。在追逐的过程中体会着生活的美好,友情的可贵,进步的快乐,生命的短暂,抑或像小说中一样,获得救赎的轻松!

读后感小说(篇7)

天马行空、奇异能量,这就是当今小学生所梦寐以求的生活。每天都生活在奇妙世界里,这也是我们最向往的方向。

而科幻就可以带你进入那里。人有特殊能量,马会飞,地球倒着转了,这就是科幻小说的特点所在。想象,是科幻的基本要求。

我也尝试过几本科幻小说。里面的内容不是用语言就能概括的。那种夸张的想象使人惊奇,使人疑惑。就应为这种好奇心的冲动而使我们探索下去

前几天,我就看了一本名叫《快乐星球》的科幻小说。

聪明、善良但却胆小、怕事的四年级一班同学丁凯乐(小名乐乐),曾为繁重的学业和生活中的不开心而愁眉不展,但在快乐星球朋友们的帮助下,乐乐逐渐领悟了快乐的正真含义。他终于在演讲比赛中讲出了心中的真话;他向欺负过自己的小霸王金刚伸出了友谊之手;他与快乐星球的朋友们互助互爱,打败了凶恶的S星球入侵者在追寻快乐的成长道路上,发生在乐乐身边的故事层出不穷,高潮迭起!

这本书给我的印象很深刻,看了这本书后使我明白了:我们每个人都要团结一心,只要团结了,就一定能战胜任何困难。我也要向快乐星球的所有人学习,坚决不向困难和挫折低头,让快乐永远在我的身边。

真实中所漏缺的,科幻中的弥补回来了。让科幻带你进入不可思议的天堂,去领会想象的快乐。以前我比较喜欢看语言类小说,可没想到的是,神秘的科幻小说却让我将自己的爱好给抛到脑后了。自然地描述、丰富的语言、浓厚的语气科幻顾名思义,科学幻想,科学,永远的思考家,也开始科幻了!

科幻,一个陌生的词;幻想,一件常做的事。当陌生人遇到常做的事又会擦出怎样的火花呢?

让想象填上你生命中的色彩,成为你的一部分吧!

读后感小说(篇8)

《老人与海》小说读书体会篇1

失败,在许多人的眼中是非常可怕的,它一旦猖狂起来,就能击溃人的斗志,让人彻底崩溃,失去生活的希望。如果失败战胜不了你,而是被你踩在脚下,那么,成功必定属于你。作家海明威在《老人与海》中塑造的那位老人就是一个敢与失败作斗争的例子。

《老人与海》主要讲了一位名叫桑地亚哥的老渔翁一次特别的打鱼经过。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打上一条鱼后,但在第二天,他非常幸运地捕获到了一条巨大的大马林鱼。那条马林鱼是他平生捕到的的一条鱼,那条鱼比他的小船还要长2英尺呢!马林鱼的身体大,力气自然也大。它拖着老人和小船在海上漂流了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来没有经历过的艰难考验。大马林鱼在大海上奋力挣扎,企图逃回大海。老人为了驯服马林鱼,精疲力竭,皮开肉绽,但他并没有向大马林鱼屈服。他凭着顽强的意志,终于把大马林鱼扎死,拴在了船头。然而,幸运并没有出现,等待老人的是更大的考验。一群嗅着血腥味而来的大鲨鱼与已经皮开肉绽的老人展开了殊死博斗。最后老人的命虽然保住了,但鲨鱼们吃光了大马林鱼,老人拖回去的最终是一副光秃秃的骨架……人生的道路是曲折坎坷的,遇到失败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我们应该时时刻刻拥有一颗坚强、不屈服的心来面对失败,成功就一定会向我们走来。

《老人与海》小说读书体会篇2

假期里,我阅读了一本曾读过的书—《老人与海》。这本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古巴有一个六十多岁的老渔夫,他的名字叫桑迪亚哥。在一次独自出海打渔时,由于运气不好,连续一个多月竟然一无所获。但饥饿和刺骨的寒风并没有使他放弃。因为他相信,最困难的时候,往往离成功最近。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老人终于钓到了一条大鱼。和大鱼周旋了几天后,老人才发现这是一条比船身大很多倍的马林鱼。老人还未来得及从兴奋中出来,一群鲨鱼被马林鱼的鲜血味道吸引了过来,也加入到了对马林鱼的争夺中。在经过和鲨鱼多次激战后,老人伤痕累累,回去以后还要忍受大家的耻笑。就算这样,他依然没有向命运低头,他最后终于带着鱼骨回到了故乡。

从这个故事当中,我们知道,每个人的人生旅途都不会是一帆风顺的,都会遇到困境。作为学校里的小朋友的我们也是如此,在学习和成长中也会遇到挫折和困难。那我们应该怎样去面对和克服困难呢?看了《老人与海》这本书后,我认为我们应该以书中的渔夫老人为榜样,在面对困难时,要迎难而上、永不放弃,尽自己的努力做到。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我们要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和努力,做到任何时候都不要向困难低头!

《老人与海》小说读书体会篇3

《老人与海》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捕鱼老人在八十四天之中没有捕到任何鱼,决定独自到远海去捕鱼。一条大马林鱼上钩了,可老人在短时间内无法征服它。但老人下了决心,奋力与大鱼斗争,直到它被绑在船边。在血腥味的吸引下,鲨鱼们一次又一次地向大马林鱼的尸体发起攻击,以至于老人的“战利品”最终只剩下一架骨骼。老人又重返家园,再一次梦见了狮子。

拼搏,老人朝着希望努力拼搏。

在宽广的海面上,痛苦一次又一次的来临,困难一次又一次的成为绊脚石。可老人退缩了吗?没有。他想过放弃吗?也许有,但在勇气与坚强信念的支持下,他还是坚持了下来。在困难面前,老人并没有屈服。老人是一个英雄,是一个战无不胜的巨人!

毅力,老人有着坚强的毅力。

他忍着剧痛,却依然在与大马林鱼作斗争,依然在完成自己的使命。毅力就是成功的保障,成功的路上不可能一帆风顺,也许困难重重,也许艰难险阻。但也不能阻挡一个有毅力的人的脚步。“困难像弹簧,你弱它就强,你强它就弱”有了毅力,就有了勇气;有了勇气,就有了克服困难的决心;有了决心,再大的困难也不成问题!

老人在神志不清时,毅力使他坚持了下来。与大马林鱼进行生死搏斗,与鲨鱼拼命抢夺,若没有坚强的毅力和坚定的决心怎能做得到呢?在拨开重重困难迷雾之时就会见到新的光辉,“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在经历磨难之后,才会变得更加坚毅,更加勇敢,才会看到新的希望。回首望去,才发现自己走过的路是多么坎坷,自己所做的事是多么不容易。并且会为自己感到骄傲,毫不后悔。看到自己留下的脚印,内心又是多么惊喜。老人看到大马林鱼的骨骼时也会有同感吧!

《老人与海》小说读书体会篇4

一个人经历了磨难和坎坷之后他就会变得更加强大。

强者只会更强,正如海明威在20世纪所著的《老人与海》海明威笔下的主人公桑地亚哥这位背负命运的老人,在海上遇困难并存的经过,最终在海上失去的结局。

“世界上最快乐的事情,就是为了理想而奋斗”而《老人与海》里就有这么一部分,桑地亚哥连续84天没有捕到鱼,第85天出海,经过三天两夜的搏斗,捕获了一条五百多磅的大马林鱼,但最终大马林鱼被吃掉了,桑地亚哥还是活着回来了。桑地亚哥活着回来了,而他所捕获的大马林鱼却被吃了,可想而知,他到底经历了什么!而然,就像我现在有的同学,在生活和学习上和思想上受到一点挫折活着就是因学校的办学条件差,或找老师或整天沉浸在那一点小小的挫折当中去,那毫无疑问他就是一个最失败的人德当中的一个,他一味地选择逃避,想找一个避风的港湾,而然,这就是现实问题,如果选择了逃避,就永远也解决不了这个小小的问题。所以他只能用嘎巴你的面对现实。

“可是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他说“你尽可吧他消灭,可就是打不败他。”这是桑地亚哥说过令我感触最深的一句话。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这句话让我明白了生活如同大海,有风平浪静,也会有海浪,更会有海啸!我不能奢求生活一帆风顺,但是,巅峰浪也不能成为我们生活中追求理想的一个障碍物。毕竟,现实生活中有太多活生生的案例,当今的亚洲首富马云亦如此,他曾三次迎战高考,前两次都因数学成绩太低以失败告终,当面对这种小挫折在它看来毫不放在眼里,再次迎战高考以超常发挥的水平,数学分数超过平常所有考试的分数,在平常人看来那点分数算不了什么,但是对于马云来说是一次巨大的转折,就因为他有这样的能去面对挫折,并战胜的挫折的精神,单凭这些就足以让他成为一个成功的人,记得一句话:“当死神露出尖牙对我们微笑时,我们能做的就是报以一笑!”正如桑地亚哥老人面对勇猛的恶鱼他毫不畏惧,给恶鱼报之以一笑。是的,当我们在生活中面对各种各样的困难与挫折时,也应该要像桑地亚哥老人一样毫不畏惧,要胜得坦荡,把挫折当成垫脚石一样勇敢踏过去,给挫折报以一笑!

《老人与海》小说读书体会篇5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做《老人与海》。

《老人与海》是海明威晚年最杰出的一部作品。故事很简单:一位名叫圣地亚哥的老渔夫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的情况下,在远离陆地的大海上遇到了一条巨大的马林鱼。经过三天三夜耐力与毅力的较量,圣地亚哥终于杀死了那条大马林鱼。可在他返航的途中,却遭受了鲨鱼的袭击,当他回到港口时,那条大马林鱼只剩下了鱼头、鱼尾和一条光秃秃的脊背。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的故事,却唱出了一首不朽的英雄主义赞歌。老人失败了,但那只是力气和身体上的失败,他的信心和希望始终未曾破灭。“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是不能被打败”,这就是我们所颂扬的“硬汉精神”。

以后,我要学习老人的可贵精神,如果遇到了困难,就要向老人一样,去努力、去坚持的把困难解决掉。这样,世界上就没有任何困难来当阻挡你前进的步伐了。

《老人与海》小说读书体会篇6

假期里读了一些书,最喜欢的还是《老人与海》这本书。这本书描写的是一个年近六旬名为古巴老渔夫桑提亚哥的老渔夫,他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被别的渔夫看作成失败者,连跟随他的小男孩也被家人叫走了。可他坚持不懈,终于在一次出海打鱼时,有一条超过自已渔般数倍的大马林鱼上钩了。由于一个人再加上年龄的关系,老人无法驯服这条大鱼,但他却始终不放弃,一直坚持跟大鱼的斗争。当最终把大鱼驯服后,却引来凶残的鲨鱼,这群可恶的家伙疯狂的吞噬着大鱼的肉。老人很累,手痛不行,他还是顽强的`同鲨鱼作斗争,最后连仅有船浆也打断了,而鱼也只剩下一副骨架和一个鱼头了。当老人精疲力尽把大鱼骨架带回码头后,老人也病倒了。

我的心深深的被老人这种坚持不懈,顽强斗争的精神打动了。老人虽然没有带回完整的大鱼,但他是精神上的胜利者。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是选择逃避,还是毫不退让,迎难而上。老人为我做出了榜样。

做为一个小学生,学习上有时会遇到各种难题,总想放下去玩会儿。但看了这本书,看看老人在面对困难时,不放弃,不气馁的精神,我觉得很惭愧。我一定会像老人一样,做个坚强,勇敢的孩子。

《老人与海》小说读书体会篇7

最近几天,我把《老人与海》这本书读完了。并从中得到了许多感悟。

本书的主人是生活在古巴的一名叫圣地亚哥的渔夫。他在一次捕鱼中与一条巨大的马林鱼相搏斗,最后失败而又沮丧地回到了家。

“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把它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它。”这句话既是对圣地亚哥永不服输,顽强拼搏精神的赞扬,也是给我了诸多启示。“冷冷的海风不停地吹着号角,海风中夹杂着一股咸咸的血腥。”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圣地亚哥竟然还能够以顽强的毅力坚持下去,这实际上就是一种硬汉精神,他正是凭着这种性格,才能够在鲨鱼群与恶劣的天气中全身而退,安全回家。

我们在生活中也是这样,很多事情并不是一帆风顺就能够做好的,都是我们要靠顽强的毅力与勇气苦苦支撑下去,最终才可能收获成功的果实。像我们考试时,如果没有背会、背熟知识点,那么我们在考试中怎么可能会考出比较好的成绩呢?没有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到时候知识点掌握不牢靠又该怎么办呢?

只有顽强与拼搏一把,我们才可能在初中的舞台上绣出我们最独特的风采。这是我从《老人与海》中感悟到的。

为了自己这学期的期末考试而冲刺吧!

读后感小说(篇9)

我老爸是个书迷,书房里放了好多书,尤其是科学方面的书最多,而且老爸没事的时候就喜欢讲给我听,在爸爸的熏陶下我也成了小书迷,看好多科学方面的书,不过我还是最爱图书馆里看到的那本《万物简史》。

星期天,我上完兴趣班之后,妈妈又带我去图书馆看书。我径直的走到科学类书架找我爱看的书籍,一本一本的看着,突然,我看到一本封面特别的书,我迫不及待把它从书架上拿下来,此书名为《万物简史》,当时我的心里揣测到,难道这本书说的是世间万物是怎么来的吗?怀着强烈的好奇心,我打开书的目录:浩瀚的宇宙、地球的大小、生命的本身……这些标题瞬间映入我的眼帘。我的小心脏“宝宝”也跟着跳起了欢快的舞蹈。我暗自庆幸,因为这就是我要找的书。

我静静地的坐下看起了《万物简史》,看着看着我不知不觉就沉浸于书中的知识海洋里,书中对宇宙哲学、古生物学、生命科学、人类学等都有非常详细的描述,还配有精美的插图。我是个二年级学生,虽然书中有些知识我不能理解,但我也从中学到到了一些知识如:世界是怎么从无到有,又是怎么产生了我们人类,从冥王星到三叶虫,从臭氧到地震,从DNA到恐龙,从天气到海洋,无所不包,无所不谈,它就是包罗万象的一本好书。

《万物简史》中的知识开阔了我的眼界,活跃了我的思维,改变了我的性格,更让我对自然科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同学们!让我们一同来阅读,寻找阅读给我们带来的乐趣吧!

小说读后感900字:欧亨利短篇小说读后感


这个故事的结局简直离谱的出奇!我说道。不由会心一笑,但却是带着涩涩的泪水的苦笑

在一盏夜灯下,今夜最后拜读完了《欧亨利短篇小说精选》,心中荡漾起层层涟漪,好像平静的湖面上丢进了块小石子,辗转反侧,有太多的感想。

或许晚上人的思想总是个性的活跃。

欧亨利是美国著名的短篇小说家,与法国的莫泊桑、俄罗斯的契诃夫并称为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大师。

欧亨利的小说充满了幽默风趣和诙谐机智。他的语言生动简练,留有想象的余地,耐人寻味。同时他小说的结尾显示了他惊人的独创性。他先在故事情节发展的过程中透露一些状况作为铺垫,埋下伏笔,但对最重要的事却一向秘而不宣,结尾时峰回路转,豁然开朗,出现了意料不及﹑画龙点睛的结局。

《麦琪的礼物》这篇众所周知的短篇小说,文中说的是一对平穷的夫妇同时卖掉自我最宝贵的东西,为对方买了所相配的东西。可殊不知那礼物都不再完美,贵重的表链没了金表就丧失了作用,华丽的发梳没了头发就不明白该用来做什么,那两个住在一间公寓里的笨孩子,极不聪明的为了对方牺牲他们一家最宝贵的东西,但在所有馈赠礼物的人当中,那两个人是最聪明的。在一切理解礼物的人当中,像他们这样的人也是最聪明的。无论在什么方面,他们都是最聪明的。他们就是麦琪。读到最后有一点感动,又有点心酸,两位相爱的人为对方不惜一切,而贫穷让他们生活的如此艰辛。可他们却又如此快乐。

欧亨利歌颂着小人物在贫困生存中的完美善良﹑相濡以沫的淳朴品格,尽管不无苍凉的苦笑;他揭露着那些社会宠儿的骄奢淫逸﹑尔虞我诈的卑劣本质,虽然表面上简单乃至调侃;他怒斥着社会的丑恶黑暗,却以鬼脸戏谑;他赞美着草原上的健美﹑剽悍的生命体现,又暗中不无逝者如斯的喟叹他的作品无一不让人在凄凉一笑后,反省深思。

《警察与赞美诗》写一个流浪汉衣食无着,想去监狱里挨过这个寒冷的冬天,有意犯法,警察却不去抓他但当他在教堂外听到赞美诗,深为感动,想忏悔过去,改过自新时,警察却把他当作无业游民抓进了监狱。主人公的反常心理,跌宕起伏的情节,出乎意料的结局,令人捧腹之余又辛酸不已。

《警察与赞美诗》的妙处在于它的合情合理的违背常理。故事中主人公的很多遭遇却都不重复,语言生动形象,但在可笑的情节下却潜藏着一条真理: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就是那样的黑白不分,是非颠倒,荒唐可笑。

欧亨利的小说可谓是在平凡中见神奇,用它那无穷的魅力深深的吸引着每个读者的眼球。

关于《恰同学少年》的读后感900字精选


读一本意义方长的书,能加深我们的理解能力,让灵魂感到冲突,作者所写的作品一书教会了读者们很多东西。你可你可以认真书写一份作品的读后感,再次回味一下书中深刻的内涵,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该怎么写呢?请阅读由小编为你编辑的《恰同学少年》的读后感,我们后续还将不断提供这方面的内容!

《恰同学少年》的读后感【篇1】

看了这部电视剧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因为他们的话语让我激情澎湃,他们的行动让我热血沸腾。我不忍心错过任何一集,哪怕是一秒,因为每一集都会告诉我们一些现代人正在遗忘着却是那最为宝贵的道理,那里面老师的很多话,都让人回味无穷。

在那时,我们中国是一个多么贫穷的年代啊!如果没有像毛泽东他们那样的有志之士,我们有怎样谈强大发达啊!就连普通的衣食住行都成困难,我很清楚的记得蔡和森和刘俊卿那次因为吃饭而引发的争吵,他们两个把饭倒掉了本无关蔡和森的事!但蔡和森却愤怒了,因为他想到的是有多少人在忍受饥饿啊!他捡起了窝窝头,没有多说什么!这时,徐特立老师走了过来,他无声的和蔡和森一起吃了起来!所有的学生被感动了,徐老师用无言的批评让刘俊卿羞愧。那时我真的被感动了!我的鼻子酸酸的,泪水在眼睛里打转。想到生活实际中,学校的食堂,每天都有一大桶饭菜被倒掉,菜不好吃就倒掉,悯农这首诗我们三岁的时候都会背,可见粮食的来之不易。饭从哪里来呀?米饭首先要……然后再……最后用麻袋子一袋袋的装好,用货车运到各大商场,米的过程就这么麻烦,何况菜呢?我们中国人口是全世界人口最多的,但是我们的国土才排第三,如果人人都这样浪费,后果不堪设想。想到这里,我们就更应该珍惜每一滴水,每一口粮食……

刘俊卿不仅如此还花钱买了一双贵鞋,这样奢侈的行为让我很看不惯,但是我们身边经常有人在攀比谁家更有钱啦?谁的衣服是名牌的?什么饭店的菜最贵啦?我们应该学习毛主席、蔡和森……他们也是贫困出生,他们却知道省吃俭用……一个又一个的精彩片段实在是太多了!完全无法用语言来全部描述。

祖国的未来在我们手上,我们要好好学习,学习毛泽东刻苦学习的品质,学习徐特立珍惜粮食的品质……做一个有用之才。

《恰同学少年》的读后感【篇2】

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这是我国革命领导人毛泽东爷爷对自己上学时经历的往事的回忆。《恰同学少年》这本书讲述了毛泽东年轻时在湖南第一师范大学读书、生活的经历。

在《恰同学少年》这本书中作者用生动的笔法刻画了毛泽东、蔡和森、萧子升等勤奋刻苦的优秀学生,以及孔昭绶、袁吉六等诲人不倦的好老师、优秀校领导等形象。我最喜爱的人无疑是本书的主角:毛泽东。他机智勇敢,乐于助人,少年时期了他和我们一样,虽然经历过风雨、见过世面,但仍然懵懵懂懂,还不懂得一些道理和规矩,因此经常会碰壁摔跤,或者办出糗事。

毛泽东的领导力和胆量是无人能及的。虽然是少年,但他已经萌发了极强的领袖意识。在他的校园中,曾来过一个名叫张干的新校长。他虽然诲人不倦,但过度地补课同学们疲惫不堪,甚至累死了一个负了伤的同学。毛泽东对校长的教育方法不满,于是他联合数百号同学,齐心协力,竟把校长赶了出去。毛泽东虽然勇敢,但因年少往往控制不住情绪,经常与老师因为意见不同而争论。

而毛泽东的机智勇敢也曾立过大功。他在第一师范大学读书的最后几年,长沙城外曾来过一支溃兵,有几千人之多。但因为怕遭遇埋伏而不敢进城。毛泽东带领学生军,以油桶鞭炮来代替重武器。他还扮成军官,进入敌军营中劝降。他面无惧色,举止镇定,通过自己的智慧与勇气,不费一兵一卒就让敌军缴械投降,保卫了长沙城。

在书中也有两个无恶不作的混世魔王,马疤子和刘俊卿。马疤子是当地的匪首,残忍、狡诈,又卑鄙。而刘俊卿和毛泽东原来是同学,但后来当上了土匪。他们磨牙吮血,杀人如麻,一心想对师范大学复仇。但邪恶之心总会遭到报应。两人最终在猴子石战役中被消灭。

读完这本书,我收获颇丰。我对毛泽东机智勇敢,无所畏惧的品格十分钦佩崇拜。更加明白了,要抵制邪恶,发扬正义。这本书还原了领袖的朝气与美好品质。我认为我们应该以毛泽东及他的同学们为榜样,努力学习,不断进取、奋斗!

《恰同学少年》的读后感【篇3】

梁启超先生曾说过:“今日之责任,全在我少年。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我非常喜欢这句话,将这句名言定作了我的座右铭。而这句话是我从《恰同学少年》这本名副其实的好书中得知的。

每每看《恰同学少年》,心中便总会热血沸腾、心潮澎湃。这本书朦朦胧胧地激起了我的理想与斗志。在这本书中,我才知道了什么是真正的师生情谊,什么是真正的胸怀天下,什么是真正的豪情壮志,什么是真正的同学情深……

有许许多多的人物在书中出现,而这些人物都是为寻求理想而奋发向上的青年。像喜欢刨根问底的毛泽东,遇事往往深思熟虑的蔡和森,常常一鸣惊人的萧子升……但深受我喜欢的便是伟大的领袖——毛泽东了!一提起他,我的脑海中便浮现出毛泽东在遇上困难时那左比右算、绞尽脑汁、冥思苦想的模样,眼前仿佛掠过毛泽东在球场上那百战百胜的英姿,心中徘徊着毛泽东对易永畦同学卧床不起时无微不至照顾的身影……一次次想起,便不由自主地佩服起来。

俗话说得好“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每个人都不可能十全十美,毛泽东也不例外,他的缺点便是太性急、太冲动了。但是这并不会影响到他驶向成功的彼岸。

“趁着这满山夜色归你我所享,烈风骤雨中,凌其绝顶,一览众山,岂不快哉!”就是这句话吸引了我的心与毛泽东和蔡和森一起在雨中奔跑着。他们在淅淅沥沥的雨中是如此豪情,是如此快活。他们两人仿佛两个狂野的战士,完全融入了雨中的自然。使我也情不自禁地想融入进去,尝尝那妙不可言的感觉,想必那感觉一定如蔡和森说的那样——“风,浴我之体!雨,浴我之身!烈风骤雨,浴我之魂!”顿时,青年们在高山之上那充满自由力量的长啸狂呼声使我震撼不已。

毛泽东是个非常勤奋的人,他的老师——黎锦熙曾说过毛泽东是师院中睡得最晚起得最早的人。由此可见他是多么勤奋,一分一秒都不放过。他曾说过:“觉可以一日不睡,饭可以一日不吃,书不可以一日不读。”他那优异的成绩是他的无数滴汗水换来的——他只要一有不会的问题,便立刻向同学与老师请教。就连睡觉之时,他手中还抱着一本书呢!在他书上那密密麻麻的笔记见证了他脚踏实地的学习态度。书上的评语与心得,字字刻出了他对学习的孜孜不倦。他不仅热衷于学习,也十分酷爱运动。一年四季,不管是狂风暴雨,还是烈日炎炎,甚至是寒风呼啸,他都始终锻炼着自己。我想,就是因为如此,毛泽东才会既富有丰富的知识也有强健的体魄,为革命事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他,从古人的“程门立雪”到“袁门立雨”,用自己的诚心感动了老师,也感动了我。他,天天坚持洗冷水澡,以此来锻炼身体,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他……

毛泽东为了自己的理想所奋斗,并且他成功了!“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谁知道今后就不是你我之辈呢?所以就要从小开始奋斗,因为我们知道——少年强则国强!

《恰同学少年》的读后感【篇4】

老师说这本书写得好,觉得我在写书的过程中可以借鉴一下,于是,我终于还是把这本书看完了。

看到开头才知道这本书是根据电视剧写的小说,之前我都以为电视剧是根据这本书改编的。

单从小说的写作技巧角度来看,这本书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险象环生,让人爱不释手。第二印象是,这类型的书确实需要很多史实辅证。第三印象是,在处理毛泽东的感情事件的时候,确实做了很大的规避。第四印象是,写到后面还是没有避免神话的色彩。

从小说传达的观念和思想来看,师生情谊确实被体现的淋漓尽致,其中的教育观之先进,师生关系之和谐堪称上下五千年之典范,令人神往。反观今之教育,却觉有退步、落后之感,发人深省,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对今天的教育的鞭笞。其次,毛泽东、蔡和森、萧子升湖湘三大才子的个性魅力也被彰显得淋漓尽致,其中,毛泽东性格张扬,天不怕地不怕,敢作敢当的性格颇具领袖风范,蔡和森平和内敛的性格亦是让人亲近,萧子升的义气、沉稳却像一块温玉……各有千秋。但如萧子升自认为的那样,一开始也没料到凭借自己那点儿能力就能让中国翻天覆地,并没想过能走到历史浪潮尖尖上,但历史却将他们推上了最前沿,凭的是什么?是他们自身杰出的才华,“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责任感,敢为人先、敢于实践的勇气。

吾辈当自强,回望现下自己的日子,那确实也是温室之中了。要加强学习,要加强锻炼,要增加实践,千万不能让自己活出个矫情、弱不禁风雨的模样。

《恰同学少年》的读后感【篇5】

在寒冷的冬季里,因为有了《恰同学少年》这本书,让我们在这个冬季的寒假里不再孤独。

《恰同学少年》这本书主要写了少年狂傲的毛泽东,俊秀儒雅的萧子升,少年老成的蔡和森和意气风发的萧三等人。他们知道要关心伙伴,爱护朋友,但是我呢?不但不关心伙伴们,而且对伙伴们大吼大叫,我生气的时候就把她们当成出气筒,冲着她们发脾气,通过她们来发泄自己的愤怒。看看毛泽东他们的行为,再看看我自己的行为,两者形成了很明显的对比。

他们还知道要把钱节约起来,花在自己应该花的地方,但是我呢?将爸爸妈妈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拿去买小摊小点上的“三无”垃圾食品吃,而买对学习有很大帮助的物品的时候,就缠着爸爸妈妈要钱,现在回想起来,觉得自己那时候真不应该。他们胸怀宽广,不会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斤斤计较,但是我呢?就算朋友是好心的,也会被我当成驴肝肺。在我眼里,朋友为我所做的一切完完全全是多余的。所以我认为我自己好不应该。

他们为了中华之崛起,为了人民之幸福,竭尽自己的所能;他们关心国家,关心人民,崇尚光明正义;他们潇洒,执着豪迈,不慕虚荣;他们豪情万丈,倔强狂傲,正义直爽;他们有勇有谋,胆识过人,自信自强;他们文采飞扬,有着顽强的意志和坚忍不拔的毅力。这是使我们中国走向繁荣富强,走向世界最重要的力量之源。

跟他们相比,我们缺少了一份远大的志向,他们天还没亮就开始跑步了,而我们都太阳晒屁股了,还躺在床上呼呼大睡。

跟他们相比,我们相差了很多。不过,我坚信,只要我们不断努力,一定可以超越他们的。

《恰同学少年》的读后感【篇6】

不知何时,窗外已是纷纷扬扬的雪,时急时缓,张扬又不失风度。飘飘洒洒,大气,潇洒,痛快!

花了好些日子看完了电视剧《恰同学少年》,很是激动,很是兴奋。就像窗外的雪一样,舒畅极了!

快步走到窗前,伸出手去,凉凉的

屋外人们打得不可开交,白菜梆子震得窗户纸哗拉拉的响,屋里却有一个人倒立于墙壁,双手触地,一页一页的翻着书本,溅在上面的一滴滴汗珠见证了其的用功与专注。轻轻地一跃,轻轻地一站。稳稳地扔掉水面上的菜叶子,一饮而尽,像一个大侠。拎起满是补丁的外套,推门而出,一句东乡打西乡,西乡打东乡。老乡打老乡,划不来呦给满腹怨言的人们留下了一个不解而又难解的深思后,慢慢的下了楼,像一个哲学家。他,就是毛泽东。

心怀天下,心有千难万疑,路漫漫其修远,他将上下而求索。他敢批判被世人都认为是学堂的学堂,敢退掉任何一个自己不愿意上的学校,只为做个有用的人,他对自己负责。

入学考试,坦然的交卷,坦然的等待放榜,即使只剩下前三名的榜未放,他也能够与朋友静坐,大嚼特嚼臭豆腐,笑道:是你的终究是你的,不是你的你强求也莫用。仲老说他的文章叽哩哇啦,好不含蓄,锋芒毕露。板仓先生说他有胆识,心有丘壑,数年之后必成非凡之大器。

他心胸开阔,不耻下问,敢于旁征博引。他向老师推荐萧子升的一笔好字,且真心的为他高兴。他能够坦荡的说出蔡和森,谁不知道你,铁路学堂的第一名,蔡大才子啊,太棒了!坦诚的眼神,真挚的目光见贤思齐。他宁愿花钱订报纸,却甘愿穿一双露脚趾的烂布鞋。但他从不会因为贫困而低人一等他驰骋于篮球场,善谈与任何人。他能够穿着一身补丁与满身华服的陶斯咏谈天说地,他能够对着鄙视他的人,依旧用坚定地眼神相谈。这就是毛泽东,从来不会自卑,从来不会妒忌他人,因为他的心中总是家国,总是大抱负,总是天下。心中没有自己的人,不会烦心,不会无病呻吟。因此,他总能精力充沛,总能专心致志进而过目不忘。他胆识过人,一手提着长袍,一手扶着礼帽,走下山来谈判。镇静的神情,坚定有力的眼神,不费一兵一卒,救长沙于危难中。他更有血有肉,自己食不果腹,依然送烧饼给小女孩,用一腔泪水于深情悼词易永畦,他孝顺父母,谨记母训,努力求学,做了一个有用的人。他为了事业,可以不谈男女私情,真心求学,实意做事。他在蔡和森与向警予的质问劝导下,在陶斯咏的泪眼背影下,亦能够理性的明白:他和陶斯咏间只是纯粹的友谊。陶斯咏梦想她的浪漫,而他执着于他的责任,所以他两两不相欠。有相同的事业,相同的抱负,相同的理想,相同的信念,才有共同的感情。即嘤其鸣也也,求其友也。

恰同学少年,当如此潇洒,明朗,豪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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