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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声告白读书心得

发布时间:2022-10-11 来源:互联网

美国长篇小说无声告白经典读后感合集(6篇)。

光明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作者伍绮诗在无声告白中用流畅的语言,叙述了相关情节,很多优秀的读后感,就来自于作者及时地将自己的阅读心得记录下来,应该怎么写好一篇无声告白的读后感呢?请您阅读读后感大全编辑辑为您编辑整理的《美国长篇小说无声告白经典读后感》,相信您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美国长篇小说无声告白经典读后感 篇1

刚看完《无声告白》这本书的时候,并没有什么确切的感受。只是觉得,对于人物的人格和内心的表述,作者把握得十分准确。

然后就没有什么想说的了。

隔了一些日子回想起来才觉得,其实这个故事深深触动了我。

这个故事讲述的是一个最普通的女性的命运。故事的悲剧性在于,有些人一直试图与命运抗争,可是却一次又一次被命运拉回来,以爱的名义,以婚姻,家庭,责任的名义。真的,就像碰触毒品一样,对有些女性来说,婚姻和家庭这种东西一旦碰触,就无法回头。

我总是说女人生孩子之前一定要慎重。因为孩子就像一根线,一旦出生就种植在了你的脑海里,无论走到哪里都会牵绊住你。当然,这种牵绊有可能是极其幸福的,比如我认识的两个女性,生了孩子之后就全身心地扑在孩子身上,每天生活中的重心就是孩子,并表现出了极大的满足感和幸福感,也以此为人生中莫大的成就,那么她们的人生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悲剧。

而《无声告白》中的女主角玛丽琳,她一生都想摆脱母亲的期待,不屑于像母亲那样把做一个完美的家庭主妇当成理想。她想要成为一名医生,一名真正的职业女性。但当她在大三那年的课堂上与作为教师的华裔男子相遇之后,就像所有坠入爱河的女性一样开始了恋爱,并怀了孕结了婚。然后她就不可避免地堕入了一连串的家庭琐碎生活中。煮饭,带孩子,照顾老公,被迫中止她的学业和梦想。

对于我的朋友那样的女性来说,这可能真的是完美生活的温馨开启。但是对于玛丽琳这种有野心有抱负又具有天赋的女性来说,她很难在庸常的婚姻生活中找到自己的价值,也被心中的理想折磨得寝食难安。终于有一天,她试图逃离,她放下两个孩子和老公,独自跑到外面去租了公寓,并报名了社区大学想继续完成她的学业。然而,她又失败了,就在考试的前夕,她发现自己又怀孕了。

玛丽琳一次又一次地被命运拉回属于她的人生轨迹。而在玛丽琳看来,自己是被命运一次又一次推出了自己原本设计好的人生。而对此一切,玛丽琳的丈夫似乎一无所知,他只是安于家庭生活,爱着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做着他那一份教书匠的工作。因为是华裔,丈夫詹姆斯一生都在试图融入美国社会,成为最普通的一个美国公民。而恰恰相反的是,玛丽琳并不甘于平庸,她想与众不同。两个人从内心深处对生活就有着截然不同的期待,命运却让这两个人相爱并生活在了一起。

重新回归家庭的玛丽琳,内心并没有真正妥协。她开始拒绝做饭,又把自己全部的野心和梦想寄托在了女儿莉迪亚身上。她把莉迪亚当作了另一个自己,要求她热爱理科,并热切期盼她有一天能成为一名真正的医生。莉迪亚为了博得母亲的欢心,也害怕母亲再次离家出走,全然失去自我地配合着母亲,直至有一天承受不住这样的压力而投河自尽。

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每个人都仿佛身处一个皆然不同的世界。每个人都有说不出来的痛苦,每个人都无处宣泄。长子内斯用拼命读书考上大学来摆脱这个令人窒息的家庭,小女儿汉娜一直是被忽略的那一个,她在家中就像一个隐形人,而她最大的愿望只是有人能注意到她。丈夫詹姆斯终于在女儿自杀后爆发,与自己的助教婚外情。每个人看起来都极其无辜,詹姆斯无法理解妻子,更加不知道妻子内心真正想要的生活和真正的渴望。莉迪亚更是无辜,她只是为了讨好母亲,却被母亲的巨大人格所吞噬,内斯是她最后一根稻草,但内斯要去读大学开始自己的人生,莉迪亚绝望无助,最终选择了了断自己。

美国长篇小说无声告白经典读后感 篇2

“莉迪亚死了。”这是这本书的第一句话。刚过16岁的莉迪亚是詹姆斯和玛丽琳的女儿,她有一个哥哥内斯和一个妹妹汉娜,这个看上去温馨和睦的家庭因此笼罩在悲伤的阴影中。随后这个家庭曾经和现在的一切都在作者笔下徐徐展开,而我觉得最巧妙的是书里每一句看似无用的废话,其实都可以连接上导致莉迪亚死亡的逻辑,最开始我认为这本书讲的太啰嗦了,现在收回这无知的想法。

父亲詹姆斯是中国血统,有着黄种人的特征因而从小在学校被孤立;母亲玛丽琳从小有着当医生的梦想,然而在大学没毕业的时候义无反顾与詹姆斯结婚当了家庭主妇,因为新郎的黑头发黄皮肤这场婚礼没有得到她单亲母亲的祝福反而让玛丽琳与母亲断绝关系。

上面这段背景看似废话,但实际上是莉迪亚死亡的根源之根源:父亲因为从小被孤立,他对女儿的期望就是交很多朋友;母亲把当医生的愿望强加在女儿身上。你可能会问就这些怎么可能导致莉迪亚死亡?她不喜欢可以不做嘛。这要从她母亲的一次离家出走说起。在内斯和莉迪亚还小的时候,玛丽琳厌倦了家庭主妇的生活想完成当医生的梦想,但詹姆斯不同意,于是她偷偷回到学校去完成学业。在每天等待母亲消息的不安中,莉迪亚反省着自己是不是哪里做错了让母亲不愿意回来,并暗自发誓如果母亲回来的话,她做什么都听她的话。玛利亚果然回来了——并没有完成学业,而是因为发现自己怀孕了——带着不甘。但莉迪亚以为是上帝听到了自己的祷告,从此害怕失去父母成为她最大的恐惧,做什么事情都刻意去满足父母的心。

这本书里的三个孩子都敏感、善良又可怜。

内斯是被经常忽视的一个,他嫉妒妹妹得到的宠爱——他考上哈佛还没有莉迪亚测验成绩不好更让父母关注——因此他甚至把妹妹推到河里,当然那一瞬间他就后悔自责了,这件事也并没有让第三个人知道。这样的家庭环境里他想的只是考上大学逃离。

莉迪亚承载着父母的期望,没有朋友的她装作整天和朋友打电话,不喜欢医学的她强迫自己啃那些书。她的不快乐只有内斯懂,内斯是她唯一的依靠,在被哥哥推到河里是一瞬间她甚至感激他使自己得到解脱,因此内斯考上大学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汉娜是被讨厌的存在。她的出生是不讨喜的,他的父母并不想要第三个孩子,特别是玛丽琳——这个孩子的出现彻底毁了她的梦想。在家里父母常常忘了给她摆餐具,她甚至连话也不敢插,常常躲在桌子下。我最心疼的角色就是汉娜,她被母亲叫了名字都那么惊喜,醒悟过来的父亲抱了她一下她都会激动到流泪。她是这个家里小天使般的存在,治愈了伤痛后的家庭。

读到后半部分,我并没有像之前一样,为懦弱自卑的詹姆斯咬牙切齿、为喋喋不休神经质般的玛丽琳感到厌烦,仔细一想,这本书写实得可怕,没有完美的父母,千千万万的父母都是詹姆斯和玛丽琳,有着那么几个突出的特点,而恰好这影响了孩子的命运!

前文我并没有用到“自杀”的字眼,虽然警察判定莉迪亚的死亡为自杀,但我解读到作者的用意并不是这样。我认为莉迪亚做好了改变的打算,她像是完成一种仪式地划船到湖心,在靠岸时像是要靠别过去似的跃向岸上,也许是她不会水害死了她。实际上她终于做好了重新开始的准备,命运改变就在一瞬间。写到这我又为莉迪亚感到痛心不已。

每个人身上都有着父母的映射,我现在才深刻认识到这个观点的正确性。我想等到我为人父母之时,我会时刻警惕莉迪亚这样的悲剧。最大的感想就是不要把自己的梦想、爱好强加给孩子,与其让孩子替你完成梦想来换取自己那一点点成就感不如自己重新高考来的快乐(围笑)。当然上上句话是为了营造气氛瞎扯淡的,我不想要熊孩子,科科。

(结束的有点突然所以尬写这么一段)由于时间紧这篇写得很仓促,排版也没有好好搞,下次不会这样了我检讨一下。另外好久没更新了,当时说的每周更一篇也是啪啪打脸,生疼啊。前一段也确实被主题限制思路了,现在想开了随便写吧反正没人看。下期会延续这个话题,谈谈我父母对我的影响有哪些。

美国长篇小说无声告白经典读后感 篇3

《无声告白》是美国的香港第二代移民伍绮诗耗时六年写就的第一本长篇小说,文字很细腻,写作也很清新自然流畅。

对于我来说,我读这本书,读到了很多,有很多共鸣,描述詹姆斯心境时所说,虽然詹姆斯生在美国长在美国,但他却没有一刻觉得有家的感觉,我觉得这是中国人在国外生活的群像,出国后,我们能发现自己与我们的国家紧密相连,我们努力学习,努力工作,努力打扮自己,不敢放松。别人觉得我们宅,我们自闭,我们只会读书。那就要更努力去社交,保持好成绩,出门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这样的紧张也是在提醒着我们,这一方水土,是战场,不是家。

而对于这里面的感情描写我也觉得非常的细腻,作者在描写詹姆斯和玛丽琳初见时在詹姆斯的办公室里,玛丽琳观察到对面人五官的细节,动作的细节,那种小鹿乱撞的紧张,看着伍绮诗的文字,似乎眼前有了画面,似乎心跳也随着加速了。

总之,这本书有着神奇的魅力,看着看着就会深陷其中,并不是为了知道后面的结局,而是这样的文字就是一种舒服的感受,不知不觉就想一直看下去。

美国长篇小说无声告白经典读后感 篇4

人生,可以如李白般快意潇洒,“鲜衣怒马少年时,一日看尽长安花”;人生,也可以像元冕般淡泊名利,“不要人夸好颜色,只留清气满乾坤”;人生,还可以似陶渊明般悠然自得,“采菊东篱下,悠然现南山”。但无论如何,我们都应铭记一点:我们要活出个性,活出精彩!莉迪亚就是这样一个活出个性和自我的女孩。

“莉迪亚死了,可他们还不知道。”这本叫作《无声告白》的书开头只是这样寥寥几个字,故事由此展开:莉迪亚的妈妈玛丽琳是詹姆斯眼中的随波逐流者,莉迪亚的爸爸詹姆斯在玛丽琳眼中是与众不同的,两个人的期待同时交织在莉迪亚的身上,莉迪亚只能无奈地承受着一切压力,犹如牢笼中的小鸟渴望蓝天和白云。回顾莉迪亚的一生,虽然痛苦却又快乐。这痛苦是漫长的,因为一直以来她都活在别人的期待中,挣脱不开,这期待像积雪,一片一片地压在她小小的脊背上;这期待如刀刃,一寸一寸地划过她白嫩的肌肤;这期待似枷锁,一点一点地禁锢她的思想。她开始失望,痛苦,绝望,麻木。好似一切的快乐都离她而去了,留下的只有无言的痛苦。

人们摆脱痛苦的方式有两种:一种人会选择接受现实,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淡忘,而另一种人却会选择摆脱束缚,重获心灵的自由。莉迪亚是一个勇敢的人,在许多压迫把她压的喘不过来气时,她选择直视心灵的痛苦,甩开这些贴在她身上的标签。虽然故事中的她因意外溺水而死亡,但在她生命终结之时,她的心中尽是快乐与自由。

你看,每日小心翼翼,忧谗畏讥的可怜人只能感受到无尽的苦与不可名状的痛,而不在意别人看法,坚定自我的聪明人却活得精彩而又自在。无论如何,你都应该明白,如果从一开始你的出发点就只是顺应群众,讨人喜欢,那你就得准备在任何时候,任何事情上妥协,最终你将可能一事无成。我们不能保证,你不在意别人的眼光生活就会成为伟人。但是我们可以细想一下,哪一个伟人从一开始是成功的?哪一个伟人没有年少轻狂时?可他们不也都是面对着别人的流言蜚语和冷嘲热讽,一步一步登上巅峰的吗?

爱因斯坦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一个人所能做的就是做出好榜样,要有勇气在风言风语的社会中坚定地高举伦理的信念。”这就正如同哥白尼提出“日心说”,他在寻求真理的过程中,面对着教皇的迫害,教会的公开侮辱,各路天文学家的挖苦与反对,哥白尼都仍是一个人无畏地站在风口浪尖,无论是什么样的刁难,都没有使他放弃追逐真理的步伐,终于,在历经了这么多的磨难后,他所支持的日心说终于得到人们。

如果一开始他在别人的冷嘲热讽下就退缩;如果一开始他在别人异样的目光下就羞愧;如果一开始他在别人无情的迫害下就放弃;那么真理的面纱,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揭开?无论是追求真理还是追求梦想,我们都应毫不动摇地坚定自己的目标,面对别人的嘲笑不畏惧不退缩,只有这样,我们离梦想才会越来越近。

可是放眼现实,越来越多的人已经忘记了如何为自己的梦想而付出,犹如温室里的花朵,不能忍受丝毫不适应的风雨。他们总是追逐所谓的时尚,随波逐流,没有自主观点,一味地顺应大众……这些人永远处于人生的“舒适区“,什么问题都不思考,什么目标都不追求,那最后的结果也只是提前“死亡”。

芸芸众生中当然也有许多人活出人生风采,他们有更强的自主创新意识,在生活中不断突破自己。例如尼克胡哲,他生于澳大利亚,天生没有四肢,这种罕见的现象,医学上取名“海豹肢症”。因此,他受到了许多人的冷嘲热讽,然而他并没有因此而灰心,骑马、打鼓、游泳、足球,尼克样样皆能,在他看来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他拥有两个大学学位,是企业总监,并且还于20xx年获得“杰出澳洲青年奖”。他为人乐观幽默、坚毅不屈,热爱鼓励身边的人,年仅32岁,他已踏遍世界各地,接触逾百万人,激励和启发他们的人生。

其实现实生活中,我们更需要的是一颗敢于面对风言风语而无所畏惧的心。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和险阻,也依然坚信:生活其实处处有阳光,但阳光之前总是要经历风雨的。不要害怕生活中的狂风暴雨,坚强地面对一切吧,坚信总会有出现阳光的那一天。我们要竭尽自己的能力,活出风采,我们就是那颜色不一样的人间烟火!著名的中国企业家陈欧说过这样一句话:“梦想是注定孤独的旅行,路上少不了质疑和嘲笑,但,那又怎样,哪怕遍体麟伤,也要活得漂亮。”是的,我们要活的漂亮!你若盛开,清风自来!

美国长篇小说无声告白经典读后感 篇5

故事围绕莉迪亚的失踪展开,莉迪亚是家庭主妇玛丽琳的大女儿。

玛丽琳的母亲是一个地地道道喜欢做家务的家庭妇女,父亲在玛丽琳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了这个家,但母亲从来都是顺从命运的,她是那么的平和,甘于平庸。这让玛丽琳从小在心里就有了决不想成为母亲这样的人的想法。表现在玛丽琳不跟其他小女孩一样喜欢上家政课,她喜欢上手工课,在玛丽琳眼里她不能理解母亲每次做完一件小小家务活的那种成就感,她觉得这种成就感是莫须有的。而她不甘平常的心态也让她喜欢上了在大学课堂上讲课的教授,并且在下课后主动亲吻了教授并与之发生性关系。这倒也符合母亲的想法,母亲一直觉得女孩就应该早点嫁人,安安分分的待在家里。

可没想到的是在结婚的当天,母亲却说了心里话,她觉得玛丽琳不应该嫁给教授詹姆斯,因为詹姆斯不是一个白人,他有着中国血脉。这让母亲觉得她以后的家庭会适应不了这个遍地都是白人的环境,他们的家族会不合群,也因为这件事情,玛丽琳和母亲决裂了。

玛丽琳和詹姆斯结婚是出于爱情,玛丽琳无疑是勇敢的,她是一个敢于追逐爱情追逐梦想的人,所以她会在大学主修了只有一个女生的物理学科,在发现有了詹姆斯的孩子以后,果断的告知母亲并中断学业,想着以后再把课程修完。

可在玛丽琳以为自己能够很快的回归学习,她却在生活里逐渐快变成了母亲那样的家庭主妇,一方面是她舍不得孩子,一方面是詹姆斯作为一个不是白人和男人的自尊,他不同意玛丽琳出去找工作或者重新去学习,他觉得自己能够照顾好这个家庭,不需要玛丽琳去赚钱,但玛丽琳哪里是一个心里定得住的女人,最后她在刺激下还是选择离开了这个家庭,去继续自己的学业。

而最后她由于怀孕和思念又重返家庭时,这个家的每个人心里状态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丈夫詹姆斯本就由于从小家境贫穷和不是白人所遭受到的歧视让他终其一生都想要获得别人的尊敬和爱戴,而白人妻子玛丽琳的主动接近和最后嫁给了自己让他获得了肯定。可在肯定的同时他心里也是害怕的,他内心一直以来都是自卑的,幸福来得太突然,让他害怕妻子有一天会发现自己其实是配不上她的。这一切在妻子回来以后他更加的害怕,她觉得妻子可能并不爱他了,他在心里觉得他并不值得被爱。这也是为什么他后来会出轨的本质原因,他想报复妻子,报复自己的幻想中的妻子对他的瞧不起,其实妻子玛丽琳从来就没有看不起他,所以人啊,终其一生还是绕不出自己画的边框。

而大女儿无疑是很有责任感的一个小女孩,这从她最后的自杀自白中可以看出,她内心是深深恐惧这个家的破裂,所以她希望自己能让这个家一直凝聚在一起不要散,而协助她完成这个心愿的就是自己的哥哥内斯。

在玛丽琳归来以后她明白自己的梦想幻灭了,她明白她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实现自己的梦想了,所以她把希望寄托在了大女儿莉迪亚的身上,她希望女儿能成为她梦想中的女人,所以她会为女儿制定很多的学习计划,她无节制的干涉女儿的生活,就像操纵机器人一般的操纵着她。

也许你会觉得这个母亲真的很残忍,但是却并不是这样的,每一次玛丽琳让莉迪亚去学新东西的时候总是会问她是不是她自己很想学。我们不知道如果当莉迪亚回答不想的时候母亲会怎么做,因为在文中,每一次莉迪亚的回答都是我特别乐意去做,因为懂事并且有责任感的莉迪亚始终坚信自己这样做会让家庭更加的和睦,母亲有对她的期望就不会离开这个家,那么这个家就永远都是和平的。而且她还有一个倾吐的对象那就是哥哥内斯,只是内斯并不像妹妹一样希望家庭和睦,在他心里自己其实才是最重要的,他不想像妹妹一样为别人而活,他不想去做出这样的善意却又对自己残忍的牺牲。也许由于他在这个家本来也不受重视的原因吧,因为父母几乎把所有的期待都寄托在妹妹莉迪亚的身上,而对自己的成就却视而不见,这也是内斯后来为什么会想逃离这个家庭并且开始不配合妹妹的原因吧。内斯和妹妹是两个极端,一个为自己而活,哪怕父亲会把自己喜欢的航天的书籍撕掉自己还是会偷偷的藏在枕头下学习,哪怕大家对自己的学习成绩不重视,但自己最后还是通过努力考上了哈佛大学。

内斯或许才是作者认可的,不可否认妹妹莉迪亚是一个有责任,爱别人的人,可是莉迪亚却是最终造成悲剧的主角,她到死前都是在为别人而活,她把这个家庭的快乐当成了自己的信仰。最后当她发现自己的成绩根本就不能支撑父母的期望,自己一直以为所维护的家庭和睦却让自己发现了父亲出轨助理路易莎,最后哥哥也否定她的做法,他的世界慢慢的坍塌了。

这些是她从小一直维护到大的,可最后她发现这幸福是那么的不堪一击,最后她迷茫了,她开始学会了反抗,可是这种反抗其实也不是在为自己而活,她想通过和叛逆的杰克发生性关系来反抗自己的哥哥还有一直希望她乖巧懂事的父亲和希望她能当上医学生的母亲。但最后当她发现杰克是喜欢自己的哥哥的,她明白她最终还是没有找到自己活着的理由,她应该为什么而活着,所以她走向了另一个世界。

她说如果再活一次她会勇敢的向父母表达自己的想法,她不想再像过去那样恐惧的活着。

我想这本书作者想向我们表达的就是人应该把希望和信仰寄托在自己的身上吧,我们不应该去为谁而活着,人都应该先要为自己而活着,创造快乐的源泉应该是自己,而不是别人,否则当有一天你寄托的东西坍塌了,你也就毁灭了,就像不曾活过一样。每一个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人都应该找到属于自己的不可摧毁的信仰和力量。

美国长篇小说无声告白经典读后感 篇6

阅读完《无声告白》一段时间了,让我再次追忆在书中的场景历历在目,讲述的是一位小时候偷渡到美国的华裔,在小时候因为皮肤,家人的因素,在学校倍感孤独,或许是因为自卑感,可望成功,把“成功”嫁接在了子女的身上,用这样的“成功”来获取别人赞赏的眼光,肯定自身的价值,这部小说在种族,文化,男女平等上,子女教育上都描述了作者主观感受,估计小说描述的是作者本身。

小说中的母亲玛丽琳,因为在哈佛大学遇到了历史课的华裔老师詹姆斯,为此感到亲昵,为此陷入了爱情的蛋糕里,把自己的梦想和目标抛弃在了一旁,文章只有几章描述了两人在上课的认识,到办公室的恋爱,到结婚,以及结婚前玛丽琳的母亲对她说的话,为此两人的感情只是短暂,而平常,从乍见之欢,到平平淡淡。

文章的可怜的女孩莉迪亚,因为母亲的离家出走,让莉迪亚发现了,母亲在去为祖母处理后事的时候,而拿走的食谱,在发现后,发现了母亲在书上留下的泪痕额,心里就说无论怎样要让母亲开心,在母亲离开的是时候开始钻研,在母亲回来的时候,玛丽琳为了在莉迪亚身上看到了以前小时候的样子,喜欢学习的样子,就开始从小教育莉迪亚,到莉迪亚死去前,也没有发现莉迪亚的异样,内心里只想把莉迪亚培养成以前当医生的样子,而从来不顾及莉迪亚的感受。

从圣诞礼物来看,玛丽琳只想在孩子身上,得到自己想得到的东西,也可以看的出这种类似中国教育而畸形的家庭,只想在孩子身上看到成功,努力的把自己想要的,认为好的,灌输在孩子身上,从孩子身上获得成功感。书中一句话: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反观莉迪亚的父亲,因为自己的交际失败,送给孩子的都是一尘不变的交际书,对待莉迪亚的同学,也都是夸夸其谈自己的感受,不在乎女儿和女儿同学的感受。莉迪亚成了维系母亲和父亲的纽带,既要满足母亲对她的高要求又要,安抚父亲对友谊的渴望。最后莉迪亚投降了,从小到大的习惯驱使着自己硬着头皮向前走,一旦路走不下去了,到了无法忍受,不得不解决,而又无人商讨的时候,只好选择死亡,一了百了。

在小说中,每个人都有心中的梦想,在现实中都举步维艰。当成人梦想遭到现实的困境时,当成人解决不了自己内心的痛苦,这种愤愤不满,这种失魂落魄,就会嫁接到孩子身上。

其实道理都懂,却仍过不好这一生。为什么?因为你不去按照道理去做,去行动。

去做正确的事情,不要为自己找借口,懒惰懈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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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读伍绮诗的长篇小说无声告白有感集锦


一个人在读过每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一些收获和体会,在阅读作者伍绮诗写的无声告白时,脑中不停的有新的想法,写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无声告白中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读后感大全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品读伍绮诗的长篇小说无声告白有感,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品读伍绮诗的长篇小说无声告白有感【篇一】

看书的目的不尽相同,我比较肤浅,只是看情节和内容。经常联系自身情况,一一对应,看自身是否存在同样的问题,或者有没有值得我学习的地方。

本书来源于生活,作为文学创作,有些夸大或者走极端。生活中我们遇到要放弃或者走极端的情况,最后,因为种种,还是安于现状。

还是老话题,对于孩子,我们是爱的,巴不得把能给他们的都给他们。只是,我们对他们还有附加的期望,期望他们成龙成凤,觉得他们比我们强,如果自己有未完成的梦想,期望他们能为我们实现。只是,孩子们真的比我们强吗?我们的愿望会成为他们的愿望吗?书中的女儿,被妈妈的爱与关注压得喘不过气失去自我,有多少人走的路是自己选的?只有真正的喜欢,才会坚持不懈,才会排除万难,就如书中的哥哥,为了喜爱的物理,考上理想中的学校,为了理想中的一切奋斗!

现实有些无奈,有些意外,但爱,真的不容易,在一起,那么就别怀疑,一起努力实现各自的梦想,共同的愿望!

愿我们善待自己,也尊重他人的梦想。

品读伍绮诗的长篇小说无声告白有感【篇二】

阅读完《无声告白》一段时间了,让我再次追忆在书中的场景历历在目,讲述的是一位小时候偷渡到美国的华裔,在小时候因为皮肤,家人的因素,在学校倍感孤独,或许是因为自卑感,可望成功,把“成功”嫁接在了子女的身上,用这样的“成功”来获取别人赞赏的眼光,肯定自身的价值,这部小说在种族,文化,男女平等上,子女教育上都描述了作者主观感受,估计小说描述的是作者本身。

小说中的母亲玛丽琳,因为在哈佛大学遇到了历史课的华裔老师詹姆斯,为此感到亲昵,为此陷入了爱情的蛋糕里,把自己的梦想和目标抛弃在了一旁,文章只有几章描述了两人在上课的认识,到办公室的恋爱,到结婚,以及结婚前玛丽琳的母亲对她说的话,为此两人的感情只是短暂,而平常,从乍见之欢,到平平淡淡。

文章的可怜的女孩莉迪亚,因为母亲的离家出走,让莉迪亚发现了,母亲在去为祖母处理后事的时候,而拿走的食谱,在发现后,发现了母亲在书上留下的泪痕额,心里就说无论怎样要让母亲开心,在母亲离开的是时候开始钻研,在母亲回来的时候,玛丽琳为了在莉迪亚身上看到了以前小时候的样子,喜欢学习的样子,就开始从小教育莉迪亚,到莉迪亚死去前,也没有发现莉迪亚的异样,内心里只想把莉迪亚培养成以前当医生的样子,而从来不顾及莉迪亚的感受。

从圣诞礼物来看,玛丽琳只想在孩子身上,得到自己想得到的东西,也可以看的出这种类似中国教育而畸形的家庭,只想在孩子身上看到成功,努力的把自己想要的,认为好的,灌输在孩子身上,从孩子身上获得成功感。书中一句话: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反观莉迪亚的父亲,因为自己的交际失败,送给孩子的都是一尘不变的交际书,对待莉迪亚的同学,也都是夸夸其谈自己的感受,不在乎女儿和女儿同学的感受。莉迪亚成了维系母亲和父亲的纽带,既要满足母亲对她的高要求又要,安抚父亲对友谊的渴望。最后莉迪亚投降了,从小到大的习惯驱使着自己硬着头皮向前走,一旦路走不下去了,到了无法忍受,不得不解决,而又无人商讨的时候,只好选择死亡,一了百了。

在小说中,每个人都有心中的梦想,在现实中都举步维艰。当成人梦想遭到现实的困境时,当成人解决不了自己内心的痛苦,这种愤愤不满,这种失魂落魄,就会嫁接到孩子身上。

其实道理都懂,却仍过不好这一生。为什么?因为你不去按照道理去做,去行动。

去做正确的事情,不要为自己找借口,懒惰懈怠。

品读伍绮诗的长篇小说无声告白有感【篇三】

《无声告白》这本书给我的感触会比《岛上书店》多很多,为什么要拿这两本书比较因为看的时间很接近,也因为有人说这两本书类型相似。

像亚马逊修改推荐所说的那样,这本书探索了身份危机、人生成就、种族、性别、家庭以及个人道路。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不是本文中的家庭关系,而是玛丽琳的梦想与家庭羁绊的矛盾。她一向都有一个梦想,为了这个梦想也付出了许多,个性是处在女性的地位还比较低的社会时,她是有多大的勇气要做到“与众不同”。

但是,她遇到了他,一个与她不同国籍的教授,在她看来他是多么的“与众不同”。之后因为怀孕结婚了,婚后她或许暂时忘了她的梦想,之后她意识到自己没有正事可做,想要出去工作被丈夫阻止了。之后她母亲去世了,想起了母亲过的生活,她对自己发誓,决不能活得像母亲那样。

她想去实验室当助手,那个人却笑着回复她说,不明白她是认真的,因为她还有孩子和丈夫要照顾。看到那里,我为她感到悲哀,同时我也恐惧我可能的婚后生活。有了家庭的束缚,自己的追求怎样办自己想做的事情还能去做吗因为就算在现代,多半还是“男主外,女主内”的思想。做“家庭主妇”、“相夫教子”并不是我追求的生活。

看到她最后遇到有一位女性做到了她一向追求的事情,她觉得不可思议,她觉得她原本也能做到,所以她要实施她原计划的时候,我为她感到高兴,觉得她做的个性棒。可惜最后,她却因为怀孕等束缚放下了她的计划,把她自己想要而做不了的事情寄托在了她女儿身上。我想,这很悲哀,却很现实。

文中有一段这样的话“你以前爱的那么深,怀有那么多的期望,最后却一无所有。孩子不再需要你,丈夫不再想要你,最后只剩下你自己,还有空荡荡的房间。”这很凄凉,也是女人一生很悲哀的一种状况,我不想过这样的生活,即使只有自己一个人,只有空荡荡的房间,我也要过的快乐、愉悦。可能因为这个跟我生活比较相关,所以印象最深刻。

对于家庭关系,我想的比较多的是以后对于孩子的相处模式及教育方式等。因为我的家庭关系比较和谐,没有这么多的危机,我一向觉得很温暖,只是我们比较缺乏交流吧。当然,我也不是没有不满过,因为可能存在的“重男轻女”和他们的传统思想。而且我也在思考着,我读大学是出自于我自己想读,还是由于他们想让我读。其实我想过放下的,可此刻却很庆幸自己没有放下,可能这也有利有弊吧。

还有好多好多感触写不完,就再续吧。

品读伍绮诗的长篇小说无声告白有感【篇四】

对于这本书,我想我看完后感触很多。家庭中有爱,但不要用所谓的爱捆绑住彼此。

莉迪亚,用自己的死进行无声的告白,最后唤起了家人彼此之间的直面问题。多么可爱的小女孩,面对母亲的离开,自责自己是不是因为自己的错,不听话让母亲离家出走,最后为了让家庭的完整牺牲自己,压抑自己,到真真解脱想通时却死了。

玛丽琳,因为从小母亲的影响,梦想没有实现,梦想成为医生,却被家庭牵绊,我想这是无数个家庭主妇面临的问题。我希望我以后不论怎样,一个女人都不可以太依赖人,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事业。作为父母,我们不能把我们所谓的成功强加给孩子,尊重孩子,爱孩子。最后,你是个美丽的女人,为了家庭的完整原谅的丈夫,生活中需要宽容。

詹姆斯,你生活在种族歧视的环境下,努力学习美国文化,考入哈佛,明明自己很优秀,却因为自己是黄种人,不能再哈佛任教。在你的身上你也有我值得学习的地方,一直努力的学习,司徒融入这个社会。你从小自卑,懦弱,为了拜托妻子离家出走的痛苦,女儿的死去,你用性欲麻醉自己,你动手打孩子,你对妻子大叫,说就当一切没有发生。

汉斯,因为父亲的影响性格隐藏的自卑,为了逃离这个家,凭借自己的努力考取哈佛,在家的时光里,安慰妹妹,给你占位子,陪她一起吃饭。

汉娜,多可爱的小家伙啊,在家中一直都是多余的存在,却是最明白的,读者一直站在她的立场看问题,看着看着不由自主的心疼那个小家伙。

家人一直一定要袒露心怀,不要用所谓的爱捆绑住任何人。

品读伍绮诗的长篇小说无声告白有感【篇五】

“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

一念是成就真正的自己,一念却是终结自己,所谓“一念天堂一念地狱”,不幸的是,《无声告白》所选择的是“地狱”。压抑沉重的几小时里,跟随着莉迪亚的死,展开一个个鲜活的人物:来自底层家庭备受种族歧视的华裔父亲,来自单亲家庭想要突破性别歧视有所成的母亲,莉迪亚认为唯一理解她的却同样没有朋友内向的哥哥,一直不被关注到敏感安静的妹妹。

谁造成莉迪亚的死亡呢(自杀)?正是以爱的名义,“谋杀”了她的至亲之人。可是,又怪罪不起,在随后的每个人成长背景描述之中,父母兄妹每一个又都是可悲之人。获得终身教授、娶了白人妻子、儿女乖巧优秀的父亲,终究是没有祝福没有朋友在那个年代受歧视的中国人,他的自卑造成了寄厚望与女儿莉迪亚有更多的朋友;为了爱情放弃梦想的母亲更自然而然的将成为医生的梦移架到莉迪亚身上;父母以爱的名义始终未曾真正了解她的内心;而唯一和她相同处境的哥哥,却因为父母的爱、关注永远在莉迪亚身上,即使他优秀到通过哈佛的申请,父母也只因莉迪亚的考试不及格而忽视他,他想逃离,离开这个让他感受不到温暖的家,可是对莉迪亚而言,哥哥的“背叛”是她最后的稻草折了;妹妹则是个永远的小透明,她敏感懂事,隐藏许多大人的秘密。

也许很多人会痛心原生家庭,但这个小家庭,无非也是当时社会的产物。结尾并不那么黑暗,在无奈过后,我还是挺喜欢这个不完美的结尾,毕竟父母间是有爱的,他们是相互理解的,哥哥最后看到了朋友,看到了小妹,相信他们永远都是怀念着莉迪亚的。

人生不就是这样,这个世界没有完全的公平,学会承担,学会克服,学会改变。

品读伍绮诗的长篇小说无声告白有感【篇六】

七月份看完第一遍,九月份因为要送给别人做礼物于是重新看了一遍,整理了笔迹。

它讲的是一个混血家庭的故事,说起来比较复杂:詹姆斯李是个在美国出生的中国人,从小就害怕别人觉着自己和周围人不一样,极度自卑;玛丽琳是她的妻子,纯正美国人,梦想是当医生,在当时的美国社会医生大多是男人,极少数才是女人。但她一直在努力追寻梦想,可以说是在做自己,所以追求的是与别人不一样。然后他俩结婚了。其实我一直在怀疑两个人之间的羁绊到底是不是爱,李娶了一个美国人,这证明他跟周围人没什么区别,因为纯正美国人娶得也是美国女人,这是我认为他被玛丽琳吸引的原因;同理玛丽琳之所以选择李,我觉得她可能在李的身上找到了与众不同的感觉。这样想就觉得很可怕:玛丽琳最怕平庸普通,可李看上的也许就是她的普通;李最怕与众不同,可玛丽琳看上的也许就是他的与众不同。多讽刺!

玛丽琳的妈妈一生都在做普通家庭妇女,一辈子围绕着厨房。她不同意这段感情但玛丽琳一定要嫁,于是玛丽琳结婚之后,他们再没联系直到玛丽琳的母亲去世。这个家庭一共有三个孩子,大儿子内斯、二女儿莉迪亚和小女儿汉娜。前两个孩子出世之后都很顺利,算是家庭和睦。在生第三个孩子之前玛丽琳的母亲去世了,她去母亲家里整理遗物,发现母亲这一生什么都没留下来,算是受到了刺激,她决定继续以前的梦想,她要完成未完成的学业。她把母亲的家当全部收拾掉了,只留下一本烹饪书,本意是来提醒自己不要向母亲那样过一辈子。

回到家之后,她收拾了行李不辞而别去追求她的梦想。儿子在这期间迷上了天文学,当他忘记了母亲的离开而兴高采烈的告诉父亲自己的兴趣爱好之后,李给了他一耳光!忘了说这几个孩子除了二女儿的眼睛是蓝色的以外,其他的都是黑眼睛,所以自然而然的二女儿是这个家的中心。受了一耳光的儿子自此决定以后一定要离开这个家。二女儿在这期间发现了妈妈带回来的烹饪书,她误读了玛丽琳的意思,决定只要妈妈回家她什么都听妈妈的。

在外求学的玛丽琳因为发现自己怀上了第三个孩子被迫回家了。她心死了,她知道回家就再也不能继续她的医生梦了。然而机缘巧合之下,她发现其实自己可以培养二女儿,更巧的是二女儿早就在心里许下了“她什么都听妈妈的”诺言。于是,这个家庭的悲剧自结婚起始到现在已不可挽回。

长期为了迎合母亲而学着自己根本不理解的课程的女儿,同时还要在爸爸面前营造出一种我有很多朋友的假象,父亲长期的自卑和希望融入周围环境的心态使得他无比在意女儿的人际关系,不堪重负的女儿最终选择了自杀。而给了二女儿致命一击的是她的哥哥。哥哥曾经在母亲回来之后的一天里,将这个妹妹推进了湖里,那一瞬间哥哥明白了自己对于妹妹的恨和嫉妒,而妹妹非但没有责怪哥哥,反而因此明白了在这个家中,眼前这个男孩和自己一样痛苦,只不过她负担的所谓的爱太重,而他则正好相反。后来哥哥考上了哈佛就要离开这个家,莉迪亚失去了一个了解她懂她的人,她无法在这个家里独自负重前行,选择了自杀。

小女儿汉娜的出场不多,但是她在这个家庭里面算是一个相对正常的人物。但是她很小就明白她不是这个家的中心,她也不想引起别人的注意。所以姐姐离世导致母亲崩溃的时候,她也不敢去抱抱妈妈,尽管她非常想这么做,但她不会。

大概的故事情节就是这样。巧妙的是书上是从女孩的死亡开始揭开这一层层真相的。

读完之后我就是觉得很恐怖。一个病态的家庭!其实它也涉及到真实的做自己还是遵循他人和世界的要求活着。在很多其他的书籍的宣扬理念中,甚至是现今社会的所谓鸡汤都在宣扬活出自我!而《无声告白》看完之后你会发现,无论做自己还是合乎所谓规范都没有好下场:妈妈玛丽琳坚持做自己,结果非但没有成功还害了自己的孩子;女儿莉迪亚一心活成妈妈希望的样子,最后竟然自杀了。

所以如何在这个社会中生存下去?如何平衡活出自我和融入环境成了一个引申出来的问题。

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我们每天都在重复相同的动作,甚至每个人的人生阶段也别无二致。和所有人一样,没有自己的独特之处就是一件不好的事情么?我以前是这么以为的。可是有时候想想跟这个世界相处就得去习惯这个世界的运行方式,所以趋同不是一件坏事。但是,趋同不代表被同化!趋同仅仅是为了跟这个世界和平相处,平稳地活下去。但是心底里永远都要清楚我要的是什么?我自己最想做的是什么?我最希望过什么样的生活?成为什么样的自己?不一定就能改变什么或者能达成目标,但是最起码活着的每一天都有奔头。

长篇小说尘埃落定经典读后感6篇


我们常说读书可以陶冶情操,可以获得进步,《尘埃落定》中的相关情节,读了以后让人不断地回味!那么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篇关于作品的读后感,怎么才能避免将《尘埃落定》读后感写的如同流水账一样呢?请您阅读读后感大全编辑辑为您编辑整理的《长篇小说尘埃落定经典读后感》,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长篇小说尘埃落定经典读后感【篇1】

想为一部好的小说写些什么是一件困难的事。犹如身处一座精美而恢弘的宫殿之中,无论面向何方,都无法将四周的辉煌一同描述下来。太多的惊艳和震撼,如风、如雪、如川流,轰轰烈烈地在脑中回旋、飞扬、激荡。理智的解说往往显得无力,思绪与灵魂不可遏制地升腾。

《尘埃落定》,正是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无处不流露着作者在语言上的敏锐及创作上的才华。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阿来曾在访谈录中写道,“我只是把民族化作为一个视角,无论我的小说还是散文,我都希望读者关注它们的故事及内涵,而不要仅仅将他们视为特殊民族的特殊图景”。由此可见,阿来必定在作品的情节描述及人物刻画上投入了更多的热情。这一点可以从《尘埃落定》中体现出来。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最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和性欲,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如此神奇的眼睛,拥有它的二少爷又该是怎样的人呢?首先,他是尊贵的公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其次,他是众人眼中的傻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世人称他傻,但并不代表他真的混沌愚蠢。相反,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织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终究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群自认为聪明的人,整日用那“傻乎乎的劲头”为毫无意义的事上窜下跳,费尽心机——只有傻少爷的心底一片透明。他知道金钱和权力只不过是过眼烟云,也看到了笼罩在古老旧制上的惨淡夕阳,因此他将意念放在更单纯而深远的地方。他的思想与言行脱去了“聪明人”的虚伪矫饰,干净得像高天中的流云,并时时闪现出未来的光弧。简单地说,他活在自我空灵的世界里,满是大彻大悟的清醒。书中有一句话来解释这种境界:“一个傻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往往不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不恨,因而只看到基本事实。”我倒觉得并非如此。傻少爷不是麻木不仁,他对太多东西付与深情,只是忘记了仇恨。他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故乡的每一寸土地,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美丽浪漫的侍女卓玛,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地位低贱的伙伴尔依……他的生命中充满了真诚与亲善,消融了嫉妒和仇怨。“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将视线拓展,而恨将其阻塞”,于是,他能够以广阔的胸襟包容世事的突变与讹移,在众人挣扎呻吟之时跨越历史的玄机。大智若愚,怕就是这样的人吧?“我想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来像个傻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说来也有趣,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或许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二少爷最后的感叹,更证明了一点:他是宽厚而睿智的,只是世俗的灰尘将其扭曲了。

对于这个怪诞甚至有些夸张的人物,大家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行为神乎其神,与现实的轨道脱离得太远了,有人则认为,正是他的天马行空,才让这部基于现实的魔幻主义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这个傻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的存在,才让小说中的种种荒诞成为了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波澜与光华。傻少爷,不失为一个感人的、成功的形象。

重读这部小说是在去滇藏的旅途上。三年后对这部作品的再次品味,不仅没有带来厌倦,反而更进一步地体会到了其中的韵味和深意。经过香格里拉的时候,听到悠扬的长调从粗重的男声里流淌出来,忽然觉得,阿来的《尘埃落定》,正是用心在歌唱着。于是,闭上眼睛,真的听到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长篇小说尘埃落定经典读后感【篇2】

早知道《尘埃落定》获得了中国第五届矛盾文学奖,读罢更觉得不愧是当代文学中的经典作品,最近从网上看到,它又被教育部推荐为中国中学生必读书目的建议作品之一,心中甚感欣慰。记得一位作家说过:“在书面前,有两种文盲。一种是完全目不识丁的人,另一种是已经识字了,可是只读儿童读物和智力低级的读物。而这两种文盲之间并没有什么区别。”在很多人越来越热衷于只接受报刊杂志漫画书等文化快餐,有些人喜欢暴露了给人看隐私的这个时代,我还是希望有人能够静下心来,读一读象《尘埃落定》这样有着华丽的文体和深刻的思想的好书,在夜深人静之时,仰望星空,巡视内心,做些有益的思考。因为一个失去了思考的人是可怜的人,一个失去了思考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因此我们渴望更多的象小说《尘埃落定》这样引发人们思考的好书能够横空出世。

用了几天的时间,一口气读完了阿来的长篇小说《尘埃落定》,自己仿佛也变成了小说中藏族土司的傻儿子,很长时间都痴痴呆呆地沉浸在小说史诗一般的浪漫神秘的异质情调中,被小说字里行间挥发出来的那种深厚浓郁的人类和宗教情感所震撼,被小说所包含的深沉厚重的藏族文化底蕴所折服。如今,象这样让人越读越放不下的小说佳作越来越少了。因此,如同喝到了一口馥郁浓香的陈年老酒,忍不住要从心底大叫一声“好——-!”然后直书胸臆,把自己的感受写出来和大家分享。

一、小说独特的视角拓展了小说的叙事空间,带来了新颖奇特的叙事方式和欣赏效果,让人如饮甘澧,耳目一新。

记得有位英国小说家写过一本小说,叫《平面国》,讲一个两度空间的国家。两度空间,就是只有平面,像这张纸一样。他说那个国家的国民都是几何图形,有的是圆的,有的是方的,有的是扁的,有的就是一条线。圆的最高贵,三角的最奸诈,那个点儿最贫穷。有一天在这个国家里,突然出现了一个点儿。大家都很惊奇:怎么没有经过怀孕就出现了?这个点儿很奇怪,越变越大,最后变成了一个圆,最高贵的圆,举国都震惊。然后这个圆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个点儿,消失了。这件事没看见的人不相信,看见的人也难以相信。真实的情况是怎么发生的呢?原来是一个三度空间的球,穿越这个两度空间。它刚一接触的时候是个点,在穿越过程中,越穿越大,变成个圆;然后它越穿越小,变成个点,消失了,它穿过去了。

《尘埃落定》也正是这样,巧妙地虚构了一个在现实中有些犯傻但同时又有着聪明人所不及的先知先觉的预言本领的藏族土司的傻儿子,获得一种超越了三维空间的视觉效果,如小说中所说:

“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因此傻子有着超人一般的眼光,灵魂能够脱离沉重肉体的束缚,轻飘飘地飘到空中,引领读者看到他的目光所及之处,经历了最后一个藏族土司在时代浪潮中从兴盛走向灭亡的历史过程,剖析了人类所普遍具有的种种的人性,感受到傻子眼中的一个沉溺梦幻般的世界。在傻子眼中,声音,色彩感觉的描述都象披上了一层魔幻般的轻纱。比如:

“水从高处的盆子里倾泻出去,跌落在楼下石板地上,分崩离析的声音会使她的身子忍不住痉挛一下。水从四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惊心动魄。”

“我只一伸腿,绸缎被子就水一样流淌到地板上。来自重叠山口以外的汉地丝绸是些多么容易流淌的东西啊。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芒一起流走了。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闪烁的光锥子一样刺痛了心房”,

“我听到风呼呼地从屋顶上刮过。那感觉好像一群群大鸟从头顶不断飞过。”

“我看到天空的深蓝里泛起了浅浅的灰色。云彩丝丝缕缕被风吹动,比贴着墙根游走的蛇还快。”

看,在傻子眼中,水从高处落下发出的是分崩离析的声音,丝绸是神光离合能够流淌的水,吹动的劲风是成群在飞的鸟,天空飞移的云彩比贴着墙根游走的蛇还快。这时,文字不再是枯燥的文字,而变成了一个个机灵古怪的精灵,跳着曼妙的舞蹈,“轻巧而富有魅力,充满了灵动的诗意”(《尘》获奖评语)。另外,傻子所具有的未卜先知的预言能力也让人很容易联想起《百年孤独》里那预示一个家族兴衰的古老的羊皮卷手稿,更增加了小说由始至终的神秘色彩。

二、与文体优美新颖的艺术性相比,小说《尘埃落定》所揭示的丰富深刻的思想内涵则更是它的独特之处。

小说塑造了聪明人和傻子两种不同类型的统治者,在聪明人眼中,人是要按骨头分出三六九等,“骨头沉重高贵的人是制作这种规范的艺术家。骨头把人分出高下。土司。土司下面是头人。头人管百姓。然后才是科巴(信差而不是信使),然后是家奴。这之外,还有一类地位可以随时变化的人。他们是僧侣,手工艺人,巫师,说唱艺人。对这一类人,土司对他们要放纵一些,前提是只要他们不叫土司产生不知道拿他们怎么办好的感觉就行了。”而在傻子身上,却天生的有着和那些聪明人不同的一种悲天悯人的性格,在他看来,“即使是奴隶;有人也有权更被宠爱一点。对于一个统治者,这可以算是一条真理。是一条有用的真理。”正是因为这个,他对下人们一些哪怕是犯上的行为也不以为然,照样和他们嘻嘻玩耍。他还把他的下人们引见给那些高高在上的土司,让他们在这些土司面前露出有尊严的面容。聪明的统治者可以把奴隶看成任何的东西,就是不肯把他们看作人,他们要求奴隶无条件服从,而傻子说:“看看吧,这些自以为聪明,自以为漂亮有头有脸的人要体面而不要忠诚,”傻子没有看轻奴隶,在大饥之年,向土司父亲提出减轻老百姓赋税的建议。因此他得到了最宝贵的忠诚。聪明人只能看清楚人眼前的那么一步两步,而傻子却总能看到更远的地方,但在聪明人看来应该聪明的地方却有莫名其妙地变傻了。聪明人用尽心机,处处碰壁,傻子看似无心,却犹如神助歪打正着,无心插柳柳成荫。当傻子干完一件件深得人心的政事回到家乡时,出现了这样的景象:

“两个强壮的百姓突然就把我扛上了肩头。猛一下,我就在大片涌动的人头之上了。震耳欲聋的欢呼声从人群里爆发出来。我高高在上,在人头组成的海洋上,在声音的汹涌波涛中漂荡。两个肩着我的人开始跑动了,一张张脸从我下面闪过。其中也有麦其家的脸,都只闪现一下,便像一片片树叶从眼前漂走了,重新隐入了波涛中间。尽管这样,我还是看清了父亲的惶惑,母亲的泪水和我妻子灿烂的笑容。看到了那没有舌头也能说话的人,一个人平静地站在这场陡起的旋风外面,和核桃树浓重的荫凉融为了一体。

激动的人群围着我在广场上转了几圈,终于像冲破堤防的洪水一样,向着旷野上平整的麦地奔去了。麦子已经成熟了。阳光在上面滚动着,一浪又一浪。人潮卷着我冲进了这金色的海洋。

我不害怕,但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如此欣喜若狂。”

一种叫做人民,叫做百姓的洪水把他卷走了,这段傻子被人流托举着欢呼着游行的场面,让人不能不想起每个人都耳熟能详的那句话: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傻子说:“他们是真正的归附与我了,我的运气好,运气好的意思就是上天照顾,命运之神照顾,谁也不会把我怎么办!”看到此,很容易让人联想起中国古代最朴素的天人合一的思想,主宰一切的是创造一切的神秘的力量,凡是真正聪明的统治者,都懂得顺乎天意,应乎民心,因为民心在很大程度上就代表了天意,就象傻子所说:“老百姓相信的事情总是要发生的,就算听上去没有多少道理,但那么多人同说一个话题,就等于同时愤动了同一条咒语,向上天表达了同一条意志。”老子《道德经》里有一句话: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尘埃落定》揭示了这样一个真理,天地万物人都要遵循一切按照那个看不见也摸不着,却实实在在存在着的客观规律办事,替天行道,即便是一个在常人看来的傻子。老天也会辅佐之。否则,悖逆天道而行,再聪明的人,也只能受到道的惩罚。

长篇小说尘埃落定经典读后感【篇3】

这本书里本来没有爱情,只有欲望,许多赤裸的欲望。傻子对欲望的表白很直接,因为他傻。见到塔娜之后,他才很想坐下来好好说说话儿,好象找到了自己的所爱。而这个漂亮妇人不是贞的,多次背叛了他,傻瓜也心痛了。漂亮妇人象罂粟花,是有毒的,让人象吸了一样麻醉。其实,小说一样开始就有一个不祥之兆,人们被有毒罂粟花麻醉了;麦其土司为了一个漂亮妇人央宗杀死了自己对忠诚的查查头人,央宗很少说话,也没有仇恨,只会用美色吸引这个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男人。如嘎济活佛预测的一样,一切祸源起于美丽而有毒的罂粟花,来自美丽的诱惑使人无法拒绝,欲望麻醉了,理性死了。

这个边境小镇染了这片土地从未有过的梅毒,这是欲望的诱惑带来的。傻瓜二少爷本来不明白人世的诱惑,而身边有了娜塔之后,就被迷惑了:作文网由傻瓜变成了疯子,疯子又变回傻子,这与电视剧改编过的《尘埃落地》完全不同。爱与权力、仇恨、欲望诱惑交织在一起变成了有如罂粟花一般美丽,让人欲罢不能,久食伤神。

傻子的母亲临终前吞了大量的鸦片,没有痛苦的死了。在她死之前说出了自己的身世:她做过妓女,从一个下贱的女人变成了土司太太,变成了一个正经女人。

傻子是自己躺在床上被仇人杀死的,刀子,锋利的刀子,像一块冰,扎进了我的肚皮。不痛,但是冰冰凉,很快,冰就开始发烫了。傻子也是麻醉的,麻醉他的是仇恨,因为被仇恨杀死的人———不痛。血滴滴喀塔地落在地板上,店主朋友哑声说再见;傻瓜的灵魂便与:欲望、诱惑、权力、聪明与仇恨一道说再见,他最后想喊一声塔娜,终于也没喊出声。

长篇小说尘埃落定经典读后感【篇4】

当我读完《尘埃落定》后,便被这本特别的书吸引住了。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一个汉族的太太生了一个傻孩子。出人意料的是,人人都认为这个与现实格格不入的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小说的故事情节精彩丰富,跌宕起伏,引人入胜。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老麦其有两个儿子,一个聪明勇敢,理所当然,他被大家看成了最理所当然的土司继承人。另一个,是的,与大儿子不同,他天生愚钝,成天混在丫鬟仆役的队伍之中,但另一方面,正式应为他一直和身份卑微的人们在一起,他也清清楚楚地看见了奴隶们的悲惨生活。

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土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当然,他们家也成为了土司中的霸主。当然,奢侈总是要受人妒忌的,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想要得到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二公子却想着要种麦子。

于是,在漫山遍野的罂粟原野上,倔强地出了几株青青的麦苗。由于过多的罂粟,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了空前的规模。二少爷开仓卖粮。不久,二少爷就飞黄腾达了起来。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的雏型。这个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认为他应该是一位英雄。

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视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腥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名党残酷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倒塌了。纷争,仇杀消弭了,一个旧世界终于尘埃落定。傻少年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同时又是最有远见的。上天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常人眼中的傻子却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的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形象过于戏剧化,有点脱离现实的轨道;而又有的人认为这部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但我认为:正是有了这个名不符其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折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才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士在崩溃之前最后的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尘埃落定》是一直用心编织的民谣,每当我闭上眼睛,仿佛真的听到了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我喜欢这本书,它把生命写的很深刻,而不怎么提人生。

就像我拼尽全身力气去追逐我想要的,权力,金钱,美色,回头却在一切就要到手的时候死掉了。世上只有一种人不怕死,那就是等死的人。

我喜欢它有时近于恶心的话语。它说,刀插进肚子里,肠子就流出来了,于是,屎也跟着流出来了,于是,人就在活着的时候开始变臭。于是无论多高贵富有的人都开始被嫌弃,不只是因为臭,更因为很快就死了。

当历史落在时间长河上,可以叫沧海桑田,当它落在一个人的生命里,就有了尘埃落定。因为,时间总会洗尽铅华,但只在你身后,它洗不掉你眼前的满目尘埃。

越繁华,就越凄凉,越高贵,就越卑微。越让人惊叹,就越让人唏嘘。

我也好想自己就是那个傻子,富有,善良,单纯,聪明,仁厚。用傻子的眼睛去看世界,世界就一直单纯着,也用另一种方式存在着。

不舍得这个世界,而这个世界所有美好的,悲哀的我都体验过了。无论灵魂飘荡到哪里,这世界都在生命里。因为就是它充满了我的灵魂。

尘埃,我也不过就是尘埃,又或者,连尘埃都不是。

看完这本书,只为生命。只流一滴眼泪。

长篇小说尘埃落定经典读后感【篇5】

欲望与权力生死与存亡清醒与混沌

都将随着一个独特的视角阐释出来也都将随着新时代的到来轮回更替在另一个天地里发现异质色彩的传奇与浮华在其背后是一种命运的悲哀是一种慨叹岁月的沧桑也是一种自知天命的安然与平静土地、女人、权力、金钱、“我”、“土司”、“罂粟”、“梅毒”、“战争”、“复仇”、“欲望”、“背叛”…都是历史或光荣或黯淡的符号在阿来的解构中变得可感而又可悯阅读之后有种无名的苍凉感或许是不仅仅是人的死亡带来的而是历史的轮回覆灭新生的必然之中掺杂的消亡吧或喜或悲都交给尘埃去落定一切吧但是悲凉过后却是另一种使然和完满尘埃落定之后是一种安然定稳不再因为外在的物欲、情欲、生欲而沉迷挣扎那些已然成为泡沫漂流空气之中一切皆空也成影我在死时看透生我在生时看透死“我”是一个傻子却比任何智者更明智更懂得命运“我”是尘埃中的一粒在宣布一个时代的结束和一个伟大时代来临之时我在复仇者的手下完成了最后一次清醒的预见最后一次生与死的坦然“我”已落定

长篇小说尘埃落定经典读后感【篇6】

我从心底对藏文化有一种探知的欲望,来源于对这种亲近而神秘文化的无知和兴趣,特别是去年到了青海,今年又看了几部庆祝西藏民族解放的记录片,于是便从书架上找出了这一本唯一与藏文化有关联的小说,一读便无法释手了。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长篇小说活着经典读后感范文汇编6篇


读完《活着》,有一种热泪盈眶的感觉,或许这就是人生真实吧。人活在世上,总是会有不幸与挫折,但除了挫折之外,还有希望与勇气。你在读完《活着》之后有没有什么想写的感悟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读后感大全编辑整理的“长篇小说活着经典读后感范文”,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长篇小说活着经典读后感范文(篇1)

《活着》当时拿到这本书的时候,并不知道其中的内容关于哪方面。但是当我看我之后,却给了我超级震撼的感觉,会让人有所思索,有所回味,并且久久不能忘记,铭记于心。

《活着》讲述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老人的人生感言,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小说的叙述者“我”在年轻时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在夏天刚刚来到的季节,遇到那位名叫福贵的老人,听他讲述了自己坎坷的人生经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福贵因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部队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过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哑巴。

我相信有血有泪的人,看了这本书,都会落泪,而且是多次落泪,虽然书中的文字朴实无华,但是就是那一个个人物的故事,悲惨的故事让人心生酸泪。虽然这本书我看了有一段时间了,但是我还是能想起那段让我印象非常深刻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这段话虽然很朴实,但是我们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不就是在平平淡淡的话语中产生的吗,我不敢想象当事人听到这句话的感受,起码当我读到这句话的时候,我是流泪了的,我觉得这句话有感人的地方,有酸楚的地方。

这部小说的许多内容还充满黑色幽默的意味,对官僚义、大跃进运动和文革等方面都进行了辛辣的讽刺,如富贵的儿子给县长老婆献血却被抽血过量而死等内容,然而这种讽刺却是绝望的、无奈的、令人心酸的。

我们常常会想活着的意义是什么?当然,这本书会给我们呈现不一样的答案,活着是为了承受痛苦吗?起码在书中我看到了这样的观点,最后主人富贵和老牛生活在一起,我不知道作者这样安排的意图是什么,也许是在告诉我们说,人和动物都是平等的。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是我们还是要勇敢的生活下去。 去履行我们应该履行的义务、权利,用我们的责任心去做一些应该做的事情,感恩也许就是活着的意义。

长篇小说活着经典读后感范文(篇2)

我们为了什么活着?为父母,为学习,为了感受世间百态……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不论为了什么,我们都应该好好的,坚强的活着。

福贵原来是那么富裕,享尽多少荣华富贵,可是命运不会让人一帆风顺,他挥霍无度,最终将家产败光,父亲的离世使福贵渐渐收敛了脾气,开始对家人好。小时候曾被他当马骑的长工告诉他“要饭的皇帝也是皇帝,你没了钱也是少爷”。从战场上逃回来的福贵深知活着不容易,他不再颓废下去,接受现实,脱掉绸缎换上了粗布衣,从砖瓦房搬到了茅草屋,开始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然而,命运仍觉未尽兴,儿子,女儿,妻子相继离世,只留福贵一人在着世上,与一头老牛那头他用最后的家当在菜场救下的待宰的牛相伴,孤苦伶仃,一贫如洗,渡此余生。虽然晚年落寞,可他并没有放弃,为了自己和家人坚强的活着。一生一世一人一牛。

福贵的人生大起大落,老天与他开了个天大的玩笑,这个玩笑使他遍体鳞伤。可他还是顽强的活下去。

也许,命运会捉弄你,请不要放弃,请你一定坚强的活下去,即使这一生到头只有你一人。因为我们活着就是为了活着。

长篇小说活着经典读后感范文(篇3)

我花了一上午在图书馆读余华的《活着》。我也不知道该怎样去点评福贵这个人,说他悲剧,他却渡过了更为悠长而黑喑的一夜,开朗而顽强地活著;说他好运,他又亲自安葬了自身全部的家人,只剩一头比他年龄还大的病牛陪着我。实际上,福贵的人生在什么时候代表了我们中国人的生命之道:从大地主铅华到败血女被压迫,从被强迫去战斗到中国人民解放军再会,回到家的人民公社化健身运动,大炼钢书里有很多有目共睹的地区,但如今一直回旋在我脑子里的是福贵的孩子有庆给镇委书记的闺女捐血时被活生生抽死的情景。我好像见到有庆嘴唇发乌,脸色苍白地细语着头昏,我好像触碰到他要想抽出来那被医生死死的握紧的都是骨骼的手。我好像就在那般一个情景中,要想上来帮一把有庆,却被哪些阻拦着,只有眼巴巴看见,心发憷。实际上有庆是否代表着那时候要想解救我国的有识之士呢,她们一腔热血被时代活生生吸干,变成有权利阶层的特色美食。

界面一转,是老人福贵和他的惠州房产网福贵。我看到2个福贵一样乌黑的背脊在余辉中发亮,听见老人用混浊的声线在宽阔的原野间传来:青少年去流荡,中老年想掘藏,老年人做僧人。一本书以老人的描述主导,创作者与我全是旁听者,坐着中午的山上上,听老人默默地历数。如同创作者常说,非常少有些人能那么详尽地叙述自身的一生,我觉得这大约是由于福贵这半辈子都用在怀恋过去了,一个人守着七个人的人生,持续在脑子里播映,不管大小。正如书上所说,老人福贵责备惠州房地产网福贵道。今天有庆,家珍耕了两亩地,苦根也小,耕了一亩地。你上了年纪,不用说丢脸了。我疑惑,本来这儿就仅有一人一牛,哪里来的那么多姓名?福贵得意地表述说,:假如它(牛)了解仅有它在耕种,便会懒惰的。呵,多么的趣味而忧愁的界面,实际上福贵和他的牛一样,她们都幻想着自身的家人仍在,因此从不曾忘掉。

小故事的最终,傍晚已经稍纵即逝,夜晚天降了。我看到宽阔的农田坦露着牢固的胸口,那就是招唤的姿势,如同女性招唤着他们的子女,农田招唤着夜晚到来。我长时间停留在小故事里,现在暂时是少年时代蛮横的儿子福贵,暂时是得了软骨病不能工作而哭的家珍,暂时是饿死的苦根。我好像是要想忍住不哭的,但却又感觉连福贵自身都从没抽泣过,我又在这儿流着谁的眼泪呢?

原先,《活着》就是最好是的好运,也是较大的胆量。

长篇小说活着经典读后感范文(篇4)

“人生就像心电图,一帆风顺,你就挂了。”这句话在之前对我感触不大,可在看了余华的《活着》后,我才真正的理解,是挺讽刺的,一帆风顺,灾祸也就真的来了,不顶风而行,不逆游而上,你只会被摔着粉身碎骨,人生就是一场闹剧,就像硬币的两面,一半好一半坏,只有好和坏拼凑起来,才会是一块完整的硬币,才会是人生。

在那个充满阳光的下午,福贵讲起了他自己:他以前是一个富少,成天往城里跑,烟花巷子里,睡错了床,他挺悠闲的,他知道自己有资本,但烟花巷子太温柔,他真正爱着的是让他后悔一生的赌场,或许是他傻吧,自己挖了个坑把自己坑进去了,我在想,如果那天晚上他和家珍走了,会变得不一样吗?怎么可能会不一样,他的性子,他所生活到现在的一切没有变,又会变什么呢?他输了,因为他只看到自己有什么,却不知道自己已经失去的太多了,他的父亲知道后,没有打骂,他把地产田地换成了铜币让福贵扛过去。徐家出了两个败家子,牛变成了羊,羊又变成了鹅,鹅有变成了鸡,到最后连鸡也没有了,福贵的爹也去了。

福贵也不在是以前的福贵了,他要养活自己,他租了五亩地,从早忙到晚,妻子被接走了,福贵变了,他的命是苦的,但无悔啊!他认为自己的妻子是最好的,儿女是最孝顺的,哪怕到最后,只剩一只牛陪着自己。

我没经历过那段时代,我不懂,但有庆的死却让我泣不成声!不过或许,在这个动乱的年代,死去或许能少受点苦,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亲人相继离去,福贵的生命也失去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年头,他看着亲人一个个离去,我不知道他怎么想,他进述时,还是那么宁静,是麻木了?就像看一本书,或许带给你或喜或痛或麻木不仁的感觉,可人生也还要继续过,还是会出现新的章节,可那有那么容易就过去,失去亲人的痛苦怎么能够忘却,只是暂时想不起来罢了,但那种撕心裂肺的痛,又岂能是我们能够理解的?

表面上的安静并代表真正的安静,内心的波涛汹涌才是真的。其实,老人“福贵”讲述自己四十年前自己,让我觉得,最快的是时间,最慢的也是时间,春去冬来,一年就过去了,四十年间,有太多的遗憾,或许我不该去批判一个人的人生,因为我不是他,我不该去批判一个人的选择,因为我没经历过。

长篇小说活着经典读后感范文(篇5)

我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我爹指望我光耀祖宗,他算是看错人了,我啊,就是这样的命。年轻时靠着祖上留下的钱风光了一阵子,往后就越过越落魄了,这样反倒好,看看我身边的人,龙二和春生,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活着》

活着为了什么?当然,有很多人毫不犹豫的会说活着为了享受眼前美好的生活读完《活着》,我的心情十分沉重,阖上书感到隐隐不快。小说讲的是大少爷徐福贵嗜赌成性,妻子家珍屡劝无效,带着女儿凤霞回娘家。当夜福贵输光全部家产,父亲给他气死。一年后,家珍带着女儿及手抱的有庆回家,福贵痛改前非,走埠演皮影戏维生。适逢国共内战,福贵先被拉俘当兵,后被俘掳。好不容易获释回乡,庆幸一家团圆。后来,福贵因家产输光未被划入地主成分,但生活让他失去了儿女等亲人,最后剩下的惟有活着……读完后我深深感受到了活着的艰辛,活着的痛苦。“我该为谁而活,我为什么要活着。”那几天我想的只有这样的一个问题,那鲜红的封面深深地刺激着我,开始重新去体味活着的含义。我总认为人生最大的悲哀的莫过于地静静地等待着死亡的那一刻,可当我再读《活着》,我才明白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你眼睁睁看着身边的一个个亲人慢慢死去,你却毫无办法,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这才是人生最大的悲哀。福贵只剩孤零零的一个人,但他坚持活着。我慢慢地读懂了,他在经过了人生百态后,学会了坚持,学会了忍受,为了活着而活着。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成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但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也更是我所需要的。上天给予我们生命,同时给予我们苦难与幸福。但,不管怎样,生命仅仅只是存在的形式,苦难与幸福只是其中的小插曲,为了自己而活着,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 在苦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苦难!

长篇小说活着经典读后感范文(篇6)

寒假有时间,又读了一遍《活着》,再读还是想要流泪,但明显理智很多。可书中还有几处太过扎心。一处是福贵送凤霞回那有钱人家时,父母强忍不舍,凤霞也是懂事,明明那么想念弟弟,不想离家,但是不哭不闹跟着福贵去那个有钱人家继续给人干活,可就在他们到了那户人家门前时,作为父亲的福贵忍不住伸手摸摸女儿的脸蛋,凤霞也伸出小小的手摸摸父亲的脸,当女儿的手碰触到福贵脸颊的时候,他再也狠不下心,直接带凤霞回家。太有画面感了,没有任何言语,但只是这么两个动作,却把这对父亲和女儿的情深、无奈、依恋、痛苦和坚忍诉说的淋漓,几乎瞬间眼睛发酸,止不住泪流。

再是一处“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外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洒满了盐”福贵背着患病的可能时日无多的家珍,来到村西头儿子有庆的坟上,家珍一直到夜深露重还不肯回去,福贵强行背着她回去,回去经过有庆常光着脚哧溜溜奔跑的小路。一位失去儿子的父亲,一定也是想起那个乖巧、善良、纯真、瘦弱却健康的儿子,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洒满了盐,疼痛是不能想的,越想可能越疼,像是伤口上撒盐。

原本以为家珍活不下去了,病重又失去唯一的儿子,可福贵说“你怎么舍得丢下我们?”一个晚上福贵想要关灯,但是家珍不让,想好好看看福贵,第二天早上,家珍竟然说要喝粥,我在想她是多么深爱这个男人这个家,虽然最爱的儿子没了,对她如同雪上加霜,但她还是找到了活下去的力量“我想天天看到你们”活着再苦,也苦不过天人永别,勇气和力量是源于爱和不舍。

第一遍读,只觉得他太苦了,他身上的任何一件事都可以压垮一个人,但是他还是活下去了。人也许就是这样,不会存在真正的绝望,在命运的玩笑下,只会一步步退让,绝望中有希望,希望幻灭之后,还有再卑微一点的新的希望,只要活着就有希望,就像他在送走最后一个也是唯一一位亲人的时候,他还是去买回了牛,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是无法想象的,我们能说他坚强吗?恐怕是不能的。书中说到,所有的亲人都是他亲手掩埋的,最后一个走也挺好,他可以再无牵挂,无忧无惧了,他在平静的等待死去,活着和死去,对他意义不大的我想,但是可以活着,就是对死去的人的一种纪念,所以他可以平静的讲述自己的一生。他的一生有过混账,有过富贵,更多的是有过苦难和爱,苦难给了他最好的妻子和儿女。

长篇小说读后感


长篇小说读后感(一)

莫言小说《红高粱》,其大致情节是这样

在山东高密县东北乡一带,生活着一群有血性的人种。有个叫戴凤莲的女子,该当要出嫁的年龄了,爱财的爹妈将她许配给烧酒作坊单家做媳妇。哪知单家之子患有不治之症麻风病,流脓血淌黄水谁嫁他谁就毁了。轿子头余占鳌实际上是土匪头子,也许是出于拯救戴凤莲的目的,在她嫁到单家没两天,他就将单家父子杀了,并在高粱地里要了她。

戴凤莲留住准备散伙的长工们,成了烧酒作坊的新主人。为头的罗汉大叔,继续主事。他还负责饲养东家的两头大黑骡子。

日本人说来就来。进村抓民夫为他们修公路,刘罗汉与骡子一起被抓去。公路横跨墨水河,河上原木桥不行了,不可以载重汽车,要修石桥。罗汉大叔搬石块过程中遭遇监工毒打,产生逃跑念头。夜间本已成功脱逃,因要一同解救出骡子而再次被捉。日本人将刘罗汉剥皮示众,激起民愤。

一民女喜欢上余司令下属任副官,前往找他时误入余司令叔父处,并遭其强奸。任副官以离任相要挟,要求正法余大牙。千兵易聚,一将难求。余司令为严肃军纪,挥泪斩叔。

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小说集中笔力,讲述一次抗击日军的伏击战的经过。余占鳌率部队在公路两侧的高粱地里埋伏,准备狙击从桥上经过的日本人的汽车队,为罗汉大叔报仇。戴凤莲亲自为部队战士送饭,途中被前来的鬼子枪弹击中。余占鳌与敌人激战,烧了敌人汽车,击毙鬼子一少将,双方伤亡惨重。戴凤莲血洒高粱地,成为抗日烈士。

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戴凤莲在弥留之际,有一段对生命的留恋和热爱的话: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天,你既然给了我,就不要再收回,你宽恕了我吧!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什么都不怕。但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多看几眼这个美丽的世界。

这些发自肺腑的充满思想光辉的语言,丰富了小说的意蕴,增添了小说的阅读魅力。


长篇小说读后感(二)

全书描写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人在山东梁山泊聚义的故事。

《水浒传》中的人物绰号较丰富,智多星指吴用,也被成为赛诸葛。他智取生辰纲,足智多谋、神机妙算。还有鲁智深也有许多本领:拳打镇关西、倒拔垂杨柳,大闹野猪林。嫉恶如仇、侠肝义胆、粗中有细、勇而有谋、豁达明理。

鲁智深在《水浒传》中是出场很早的人物,第三回《史大朗夜走化阴县、鲁提辖拳打镇关西》就是他的第一次亮相。他原是渭州经略府的提辖,名叫鲁达。鲁达的出场是因九纹龙史进寻找师父王进而导出的。东京80万禁军教头王进恼了高俅,高俅想乘机打击王进以报宿怨,王进私走延安府,途中逢史进,结成师徒,后来依然前往延安投奔老种经略府,九纹龙史进为救少华山朱武、陈达、杨春三个头领。中秋之夜,大闹史家村,从华阴县出走,在少华山小住。不久离开少华山去延安府寻找师父史进,却误到小种经略府所在的渭州,在茶坊里遇见鲁达。鲁达听说史进要找的的久已闻名的王进,一见如故,引为知已,便邀史进一同上街喝酒。二人要往酒楼的途中。又碰上了正在耍枪卖膏药的李忠,因为李忠是史进的开手师父,便又拉了李忠同上酒楼。

武松(行者)血刃潘金莲、斗杀西门庆、醉打蒋门神、大闹飞云浦4、血溅鸳鸯楼、除恶蜈蚣岭。崇尚忠义,勇而有谋,有仇必复、有恩必报(不足:滥杀无辜)是下层英雄好汉中最富有血性和传奇色彩的人物武松在血溅鸳鸯楼,杀死西门庆等人后,在墙上写下了八个字2020:杀人者,打虎武松也。

《水浒传》中的许多英雄豪杰,武艺高强,敢作敢当,为朋友两肋插刀,有些精明能干的人。

有许多英雄豪杰的人是我们学习的,我们也应该做一些有利于人民的人,为同学复习功课,帮助同学做有困难的事,要互相帮助对方。


长篇小说读后感(三)

近期,我读完了俄19世纪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又一大着作《复活》。

复活,故明思意指死去的人再一次或得生命,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有这种事。我对托尔斯泰颇有了解。其并不是一个科幻作家,因而我怀着兴趣翻开了这本书。

书中讲述了一任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一个女仆卡秋莎玛丝洛娃发生了爱情。聂赫留朵经历了军旅生涯后,精神上受到了污染,以至后来对卡秋莎玛丝洛娃做出了无法弥补的丑恶行为,并抛弃了她,至使其堕落。在多年后,两人以犯人和陪审员的身份重逢于法庭,做为陪审员的聂赫留朵夫良心深受谴责。为了赎罪,他开始了对玛丝洛娃的救助。在为此奔波的途中,聂赫留朵夫亲眼目睹了俄国农民的痛苦与贵族的压迫。最后救助终末成功。于是,聂赫留朵夫决定与卡秋莎玛丝洛娃同赴西伯利亚流放地。这时的他感到精神上受到了复话。

读过后,我仍不大理解,在片刻沉思后。才渐有所悟:

精神是肉体的支柱,有些人虽仍活在世上,却只是行尸走肉。受人唾骂。相反之,有的人虽已死去上百年,然而即使再过上千万,他(她)的精神依然永存于世,受到世人的敬仰。

在堕落的人中,也有从新洗清自我的人。书中男主角聂赫留朵夫,就是一个从纯洁无邪的少年,在经历了军旅生涯后,堕落一时,最后终于在精神上恢复了自我。这又体现出了当时俄国政治的腐败。

我曾经读过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甚是精彩。望大家也看一下。还有对大家说的:在看一类名着之前,最好看一下作者介绍。有助于大家理解。

长篇小说《红与黑》读后感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长篇小说《红与黑》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进我校恬静的图书馆,脚步下意识地停留在世界名著一栏前,一本红色的“书脊”映入我的眼脸,情不自禁的拿出这本书,轻轻地抚摸,《红与黑》三个字豁然在封面的中央,脑子里一下闪现出于连的影子,这个在中外文学长廊人物画像的“向社会宣战的不幸儿”,怎样与红色和黑色两种颜色联系在一起呢?

也许是书的题目吸引了我,还是什么原因,我只借了这本书便匆匆离开,只想一口气读完,好明白为什么,然而读书是一件“谋心”的事,急是不可取的,归根结底,是要让我们的灵魂得到安顿,心智得到开启,精神得到寄托,情操得到陶冶。这本书我读了三遍大约用了一个月,才体会到一点味道,品得对不对味,我自己一点感受而已。

我首先了解名著的背景,这样有助于我更透彻地理解原著的深刻内涵。《红与黑》起初的标题为《于连》,1830年定名为《红与黑》,并有副标题“1830年纪事”。称之为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作,是因为它最早体现了这一流派的基本特征。小说直接吸取现实题材,反映现实斗争。

1827年的《法院公报》上登载一个27岁的青年家庭教师枪杀了自己的女主人的案例,启发了司汤达,但小说的故事已与生活中的案件有了很大的不同,作者用他长期以来对复辟王朝时期生活的观察,联系当时的实际,注入他对社会矛盾的认识,使《红与黑》成为一部反映复辟与反复辟斗争的形象历史。

作品中的“红”代表了充满英雄业绩的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特别是拿破仑皇帝;“黑”代表了教会恶势力猖獗的复辟时期,还有的认为“红”与“黑”,代表着军装与道袍,宝剑与十字架,军人的荣耀与僧侣的黑暗,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

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中长篇小说读后感


中长篇小说读后感(一)

读了莫泊桑的《项链》,对于玛蒂尔德这个人物,我更多的是同情而不是厌恶。

诚然,玛蒂尔德这种追求虚荣的举动,在我们看来是可笑而恶又可悲的。但她生活在那样一个虚伪的制度下,那样一个崇尚虚荣的社会里,这种想法也是无可非议的。在当时的社会里,那些占统治地位的大人物们讲究排场,崇尚虚荣。玛蒂尔德身处如此环境内,渴望自己和那些显赫人物有相同地位是十分正常的。所以,我们不该嘲笑她,她是值得同情的。

有了对她的同情与理解,我们就能发现她性格中好的一面,也就是那潜在意识的反抗。如果她像那些那些安于本分的人们一样相信自己的命运上帝安排的,唯有逆来顺受的生活,那么她就不会想去挑战命运和承载梦想了。事实上,她也有过成功的快乐:那天的舞会上,她不是那样的美丽活泼、风度翩翩压过了所有上层女士吗?虽然这样的快乐是短暂的,但毕竟是她对命运的一种反抗。

如果有人说玛蒂尔德的这种勇气完全是靠虚荣心支持着的,那我绝对不会同意。因为,如果这样的话,她无论如何不会熬得过这艰辛的十年,她无论如何不会用自己的美丽容颜和青春年华去换取虚荣虚荣心绝不会是一个人奋斗整整十年的精神支柱。如果有人说她这样完全是自作自受到走投无路是逼出来的,我也不会同意。为什么她没有被逼上绝路,没有被逼得失去信心呢?要知道,几万法郎,在肩上各种各样的高利,还有维持两人十年生活的费用,对于玛蒂尔德这样的清寒家庭实在是一座吃人的坟墓。但她战胜了自己、战胜了命运,是她倔强的不肯向命运低头的性格的胜利,是她那种反抗精神的胜利。作为十九世纪的一个弱女子,能有如此精神和勇气,实在令人敬佩。


中长篇小说读后感(二)

读过了《狼图腾》,我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草原狼把我从平静的生活一下子带到了西部草原的深广与另类的生活感受,让我觉得我的血液在扩张、在膨胀、在向往----

在环环相扣的狼故事的紧张氛围中,蒙古狼卓越的智慧、机警的作战、坚强的意志、忘我的忠义、浓厚的亲情历历在目,还有以毕利格老人为代表的蒙古草原的游牧文化也是文明悠长。主人公陈阵养的小狼活灵活现,把狼性的热爱生命与顽强的忍耐力更刻画的栩栩如生:在对待食物上,小狼对喜爱的食物居然可以先观察在偷袭;对烈日的暴晒,小狼能想出用挖洞的方法隐藏身体;对脱离家园的迁移小狼可以一次次宁死不屈的和牛马车抗争也不妥协。对着野性十足的小狼,我却油然而生敬意与怜爱之情。

难忘《狼图腾》中狼的自由强悍的进取精神,也更难忘狼为了胜利宁可玉碎不可瓦全的牺牲精神,在狼性中,我感悟到了人性生存的精神意义。下面,我就从三方面谈谈我从这本书中得到的感悟吧!

一、发扬团队精神

草原上,草原狼是最团结的群体。这种团结是在千百年实地作战的经验中得出的生存之道。因为在强者生存的大草原上,孤军奋战只能是自取灭亡。蒙古狼争夺食物的战场就是死亡的前线,群狼有组织、有纪律、有忍耐、有章法、有配合,在头狼的指挥下,从容作战,不抢功,也不贪利,个个凶猛强悍,杀气腾腾,这种气势就压倒了弱者。

在雷电和黑暗的掩护下,狼群以飞箭的速度直插马群中央,随即中心开花,然后急转掉头,又冲向四周的马群,把马群冲的七零八落,冲成了最有利于狼群各个击破的一盘散沙。

暂时后撤的狼群行动有条不紊,它门不急于去吞食已经倒毙的猎物而是趁马倌和儿马子重新整队的时候,分头追杀东南方的散兵游勇。

从书中的描写中可以看出,狼的集体作战攻势锐不可挡,对战果也是力求最大,也决不盲目贪多恋战,不乱阵脚。狼群在头狼的统一指挥下,进则同进、退则同退、协同作战、无往不利。

为了集体的胜利,狼的牺牲精神更让人钦佩有嘉。当发现猎人时,为了保护大批的狼群,会有两只狼做诱饵把猎人引开,以牺牲自己来保全集体;还有丧子的母狼,可以用自杀式的攻击方式重重的悬挂在马的侧腹做最后的殊死的拚杀。这种不计较个人利益,把生死置之度外的高度集体主义精神真是可敬可佩。

人类社会,我们也是生活在集体的大家庭中,为了集体的荣誉,我们是不是也要学习狼的团队精神呢?我们也要以集体利益为重,放弃自己的小利益。在工作中对自己的职责尽心尽力,不逞英雄主义,不好大喜功,不脱离集体。在行动上,要中心明确,一切行动听指挥,发挥团队作战的最大优势。只有这样,才能在困难面前无坚不破。

二、危机意识

危机,是锻炼强者的摇篮。广阔的草原,危机四伏。草原狼在冬季漫长、冰天雪地的恶劣环境中学会了在冰窖雪窖中储存食物;在捕杀猎物中学会了气象与战术;在生存的危机中学会了选择生育地点的隐蔽与逃生;在精装减负中选择了残杀弱病伤员。狼,凶猛、强悍;狼,也更智慧与善战。在生与亡的死亡线上,强者存,弱者亡,这就是自然的生存法则。

所以,危机存在于每个事物中,也是我们人类的生存法则。国家要富强,企业要发展,也必须学会在危机中强盛。因为世界也选择强者。国家不强就要被列强瓜分;企业不发展就要濒临破产。而人呢?不进取,也就是自甘被淘汰。所以,改革,就是要把人变的更强。不要惧怕改革,我们要学习狼的不息、不淫、不移、不屈的狼的精神和狼图腾精神,以更坚韧的毅力对待改革,接受锻炼,在危机中成长,壮大。

三、生态平衡的意义

从蒙古草原的食物链上,我们看到了蒙古狼的自然价值。狼是捕杀大批黄羊、旱獭、老鼠的杀手,从而保护了草原上最珍贵的草资源。狼对动物的腐尸也是乐此不疲,既清洁了草原,也预防了病菌的传播。草原有草,才能抵御风沙、大旱;草原有草,才有牛羊的食物,才有人的生存啊!

所以,在草原上,狼杀黄羊不杀绝,狼打旱獭专打大不打小。蒙古人打狼、打獭子更是不赶尽杀绝。这些草原的规矩,都是为了更好的生存。

连狼都知道保护的草原生态平衡,我们聪明的、高智商的人类不是更应该保护生态平衡,为我们后世的子孙留下美好的家园吗?

有树才能抵御风寒,有水才能净化空气,有草才能减少风沙,我们的地球,就是我们美丽的家园。生长在地球上,我们就有义务让这自然的生态平衡更趋于自然啊!

狼图腾,我学到了很多我应该具备的品格。

狼图腾精神,也是中华民族的坚韧向上的进取精神的一种。愿这种狼图腾的精神能永远在我们中华大地上扎根,永不衰竭!狼从来都不畏惧死亡。它们为了冲垮马群,不惜牺牲老弱的狼去撕撤外围壮马的肚皮,与马同归于尽。与群狗的争斗中狼也是前赴后继,即便是战斗到最后一条也毫不畏惧。在那片草原上它们是实实在在的王者,谁与争风?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也是合作的社会,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单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把工作做好的。所以我们得像狼一样有团队意识,充分的信任工作伙伴,各司其职而又互相帮助,这样才能取得最大的利益。


中长篇小说读后感(三)

《白鹿原》已经读完了一段时间,一直未敢把自己的感想写下来,如此的作品总是让我内心陷入一种无法自拔的迷局里,困惑不已。是否是因为一个人的缘由,才有时间和精力去想这些事情?我试着解嘲下自己,让自己的内心平静,然后把自己的一点点感想写下来,也算作自己的点点纪念。

正如前几日在微博中所言,读了《白鹿原》后,对于难料的世事,叵测的人心会有不一样的认知。我无法从自身的角度去解读我所知晓的过往,于是陷入困顿中。

是我们太过于卑贱,还是这方土地太过于骄横?我们残杀同胞时没有丝毫的不忍,而驾驭这方土地的人都被奉之于神灵。亦或者,我们自千百年来都灌输着等级的观念。我们习惯了仰视高阶层者,献上阿谀;俯视低阶层者,给予怜悯。俯仰之间,便有人苦心积虑逃脱自己的阶层攀向更高的阶层。而在这攀爬的过程中,各种手段无不用其极。人性到底是本善还是本恶?我困惑于此。比之战争中残酷血腥,我更忌惮于人内心阴险狡诈的一面,也总是不解,人的内心到了什么样的地步才能如此。

千百年来,有多少鹿被假指成了马,又有多少人因此而命丧黄泉?党同伐异。非己若者,其心必异,必杀之。在党伐中,又有多少人依附于某个派系,渴望搭上穿越阶层的直通车。有人跟对了,功成名就;有人跟错了,其结果可想而知。哎,中国这个内耗无比强大的民族!生气!

可怜了那些鹿,莫名的背上了杀人的罪名。很佩服胡适写出《容忍与自由》。

于是,我常常感恩,感恩生活于这个年代,生活于这个至少屁民可以选择不参与政治争斗,还可以靠双手自食其力的年代。假若在那些动荡的年代,我是否也会被按一个莫须有的罪名被游街被示众,然后从这世上抹去,亦或者与自己至亲至近的人划清界限,还要亲自动手义正视听。从前,听到很多人移民,我都是不耻的。如今,却不同。每个人都有自己选择生活的方式,只要他自己觉得这样舒适,而又没有妨碍别人,

写了许多,却不知道自己想要说些什么。无力的吐槽

我向往美好的生活,我相信生活越来越好!

美国长篇小说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范文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阅读汤姆索亚历险记的过程中,我们沉浸在马克·吐温笔下所描述的情节中。此时可以抽出一点点时间写写读后感,分享自己的想法。您抓住了汤姆索亚历险记的哪些精髓呢?因此,栏目特意整理了美国长篇小说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范文,可能你会喜欢,欢迎分享。

美国长篇小说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范文【篇1】

我们每个人都有一段完美的童年记忆,在《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中就记述了汤姆·索亚得童年生活。

汤姆·索亚是个聪明、机智、活泼、调皮的孩子,正因为他身上的这些缺点和优点,让我们都不由自主地喜欢上了他。他和自我的朋友干出了很多令人发笑的事,被罚刷围墙,却让别人心甘情愿地替他工作,他异常喜欢做恶作剧,总把人搞的晕头转向。每当看到汤姆又在施诡计时我都十分佩服他,我不明白他是怎样想出戏弄人的好办法的,每次都让人们不得不向他投降。他虽然顽皮,但却充满了正义感,在别人遇到困难时,总是挺身而出,当波特理解审判时,汤姆立刻出庭作证,拯救了波特,他所做的一切,不管是对是错,都成了人们喜欢他的理由。

人们都说顽皮是小孩的天性,仅有顽皮才能体现出孩子的天真烂漫,如果我们的童年也能像汤姆的童年那样,过上自由自在,不受约束的生活那该多好。那样的生活真令人羡慕,整天都能够做自我想做的事,如果无聊了,再做一个恶作剧,也许看到别人气愤的样貌,会使自我发笑。为什么人们都喜欢童年?因为童年里的生活简便欢乐,即使犯了错误,也没有人会责怪你,因为你还小,不懂事,偶尔做了错事很正常,在童年里你也无需面临什么重要的选择,要决定谁先谁后,来一次剪刀石头布,所有的问题都解决了。

我喜欢汤姆·索亚,喜爱他的童年,更喜欢他的聪明机智和顽皮。

美国长篇小说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范文【篇2】

这几天,我叫了一个新朋友叫汤姆·索亚。他是一个善良爱冒险的男孩子,我每天都会被《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带到汤姆的身边,和他一起搞恶作剧,一起去洞穴冒险??他和严厉的姨妈生活在一起,一直都是姨妈头疼的“小坏蛋!”汤姆很喜欢打架,他不爱上学,但总是“诡计多端”,把姨妈罚他的工作让别人去做。我最喜欢其中的第二章:无奈刷墙,战绩辉煌。主要讲了汤姆被罚刷墙,但汤姆耍诡计,对小伙伴们说像刷墙这样的工作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干的,像他这样的人才能配得上这样的工作。最后,这些小伙伴们不仅被他骗着心甘情愿的刷墙,而且还送给他很多东西,可真谓是“战绩辉煌!”

看到这章,我不由的笑了起来,汤姆就像是我身边的这些同学们,他们一个比一个调皮,一个比一个聪明,一个比一个善良,又一个比一个可爱??那一次,我和几个朋友一起骑着自行车出去玩,玩什么呢,我们几个商量了一下,准备搞个恶作剧:我们一人骑自行车,一人跑步,一人飞快的拍别人家的门,然后赶紧跑走,那家的户主出来了,看不见人,嘴上肯定又该骂了。每当这时候我们都会被逗得笑出声来。偶尔我们也会被抓住,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我们几个也只是对他做个鬼脸。看来我们还真是和汤姆有些相似呀!

现在我就快要离开小学了,童年的美好时光马上就要过去了,那时,我们每个人脸上都挂着童真般的笑,回想起以前干的那些事可这是充满童趣呀!

《汤姆索亚历险记》使我想起了自己童年是所做过的一系列啥事,汤姆,我们永远是朋友!

美国长篇小说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范文【篇3】

我在暑假读了一本书,书名叫《汤姆索亚历险记》。

汤姆的大名叫托马斯索亚,12岁,是个淘气、爱撒谎、不爱学习的孩子。他被姨妈罚刷院子的围墙,后来汤姆想办法让别人买他的刷墙特权得到了许多东西。在主日学校里,他拿出卖刷墙特权时得到的财宝换来的条子去领取新本《圣经》,结果当有位太太考问他《圣经》内容时,他却答得牛头不对马嘴,使大家目瞪口呆。为了逃学,汤姆假装牙疼,结果姨妈把他的一颗好牙拔掉了。

汤姆和我一样都很淘气,都很聪明,但我诚实、从不逃学,汤姆爱撒谎、逃学。后来汤姆离家出走,帮他的两个好朋友:哈克和乔破了杀人案,救出波特,变得懂事了,我也要学习汤姆做一个懂事的孩子。我真想有一次汤姆那样的历险。

《汤姆索亚历险记》真好看。

美国长篇小说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范文【篇4】

花了整整一个多月的时间,我终于把《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读完了。这本书里有各种各样的人物,如:主人公汤姆、玛丽、席德、贝奇、哈克、乔埃、哈波、波莉姨妈……还有各式各样的事情,如:和贝奇订婚、去当海盗、学抽烟、去寻宝……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件事:汤姆和好朋友去黑暗的山洞里寻宝,刚开始他们挖了半个多小时流了一身汗,一无所获,挖了一天,最终挖到了宝物,他们不仅没带够蜡烛和食物,而且,就连一点回去记号也没留。这时勇敢的汤姆不怕困难,把风筝线系在一块石头上,一边放线,一边寻找出口。他们在山洞里多次被石头碰伤,可是他们不怕困难,顽强地与黑暗和恐惧作斗争。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他们带着宝藏安全地走出了山洞。

读完这本书,让我深深体会到了遇到任何事情,不仅要沉着冷静,还要动脑思考。

美国长篇小说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范文【篇5】

是否有这样一本书,让你身临其境,对书中的生活充满向往,就像一部经典的影视作品,令人百看不厌,仿佛,你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在我看来,大文豪马克·吐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就是这样的一本书。

作者以满腔热情和真挚的爱为读者塑造了小主人汤姆·索亚和他的一群小伙伴。汤姆·索亚是个成长中的孩子,他调皮,喜欢恶作剧,却又善良可爱,乐于助人。他讨厌教堂里来时干巴巴的说教,他不喜欢整天在学校里枯燥无味的生活,他希望加入海盗过新鲜刺激的生活。他总在危险时刻,挺身而出,做出懦弱的“好孩子”,体面的“优秀生”无法做出的正义行为,展示出自己的魅力。

不久之后,汤姆与他心爱的姑娘贝琪·撒切尔在一个岩洞里迷了路,整整三天三夜饥寒交迫,面临着死亡的威胁。最终,他们走出了山洞。当汤姆和哈克贝利重返山洞,找到了一笔宝藏,成了全村的英雄。面对困境,汤姆没有放弃,不断探索,这也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充满智慧、坚持不懈的小英雄形象。

没错,败而不馁,就是胜利!这让我想起了肯德基爷爷两千多家快餐店的自我推销,想起了洛克菲勒六个星期的艰难求职。他们都是经历了常人无法想象的挫折和失败,但他们永不言败,坚持不懈,不达到目标决不放弃。正如伏尔泰所说:“要在这个世界上获得成功,就必须坚持到底,至死都不能放手。”一点没错,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没有败而不馁的精神,就不会有今天遍布全球的美食——肯德基爷爷,洛克菲勒也不会成为世界石油大王。我们的学习也是如此,不会一帆风顺,总有遇到挫折的时候,这时候我们需要坦然面对挫折,仔细找出出错的地方,并加以改正,而不是一味逃避,消极下去。

虽然我们今天不会生活在庸俗保守的社会中,但是是否有想过当暴风雨来临的时候,我们的小港是否还安好,当走出了温室,夏日的酷暑和冬日的严寒,我们是否能度过?所以从现在开始,不要害怕花瓣被灼伤,请记住那只会让你变得更强!不要放弃,坚持不懈,胜利已经属于你!

美国长篇小说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范文【篇6】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名叫汤姆﹒索亚的小男孩的故事。

一开始,汤姆老是被他的姨妈教训,但也有几次是他的姨妈错了,但姨妈并没有道歉,让汤姆很生气。到了学校,他喜欢上了一个名叫贝奇的新来的女孩,于是绞尽脑汁的在贝奇面前出风头,想让贝奇喜欢上自己。贝奇好不容易才喜欢上了他。结果,他在和贝奇聊天时无意说到他也喜欢过其他的女孩,这让贝奇很伤心,跑开了。汤姆失望的回家,可怎么都睡不着觉。晚上,汤姆的朋友哈克贝利悄悄的找到他,带他去埋一只死猫,在墓地里他们目睹了一起凶杀案,但凶手在法庭上却说是另一个人干的,幸好汤姆及时指明了凶手,凶手听后,翻窗逃走了。又过了一段时间,汤姆还是没能挽回贝奇的心,也受够了姨妈的批评,于是他叫上了哈克贝利和他的另一个朋友,决定到附近的一个小岛当海盗,但没当两天他们就觉得无聊回来了。回来后他们决定去找宝藏,好不容易挖出来一个箱子,上次的凶手就来了,他带了一个小包,想把这个包埋起来,结果却发现了汤姆刚找到的宝藏,带走了。过了两天汤姆和贝奇去玩的时候,被困在了石洞里,和他们一起来的人都回家了。他们想往回走,但却越走越找不到出路。他找到了一个小水湖,让贝奇躺下休息。这时,他看到上次的那个凶手拿着火把从远处走过,他赶忙躲起来。凶手走了以后,他从背包中找出一卷线,让线垂在他走过的路上,找到了出路。汤姆带着贝奇出来后,叫上哈克贝利一起,找到了那个在石洞里因缺水而死的那个凶手,找到了他们的宝藏。

在他们当海盗时,我能看出他也幻想着自己能干出一番大事业。而在指认凶手那件事情中,他和哈克贝利明明都看到了真相,但他却知道只要他一说,凶手肯定会逃走,会在日后找他复仇,所以独自承担了责任。而在逃离石洞的时候,他能临危不乱,这才让他们逃过一劫。我读出汤姆˙索亚是一个勇敢、机智、聪明、敢于担当、有着自己理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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