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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牙读后感500字

发布时间:2022-09-28 来源:互联网

小编分享:白牙读后感汇集七篇。

“眼前直下三千字,胸次全无一点尘”书是人类的明灯,帮助人们打开黑夜的大门。经常读书的人会学会自我思考,从无序纷乱的世界理出头绪。观看一本书之后,我们对于作品每个人都会有不一样的感受。一篇读书心得应该包含哪些内容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进行整理的“小编分享:白牙读后感汇集七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白牙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白牙》。

白牙是一头灰色的小狼,幼年跟着印第安人住在一起。为了生活,它不得不与小狗和山猫搏斗,虽然他战无不胜,但他还得向有棍棒和枪的人屈服。被美人史密斯买走后,他开始憎恨人类,因为史密斯把他拴起来,用棍棒打他。最后,是真正关心他的主人——斯科特安慰了它。白牙曾经救了斯科特的命,却狠狠地咬伤了美人史密斯。

达尔文曾说过:对所有生命的爱,是人类最高尚的品格。现在好多人根本不懂得这种爱,反而把伤害动物的行为当成乐趣——把小鸟关在笼子里,让它失去自由;把斗牛当成了娱乐……有人觉得我们不应该伤害可怜的动物,我认为,可怜的不是动物,而是我们人类。人类自以为是世上最聪明最高级的动物,是世界的主宰,可以驯服动物,可以驾驭动物。其实人类和动物之间是应当平等的,难道动物之间就没有感情吗?难道人类之中就没有卑微和弱小吗?其实,动物是很通人性的,文中的白牙既知道“报恩”,也知道“仇恨”。它认为斯科特是它的主人,它的财产以及它的亲人,都属于主人,不管主人遇到什么危险,它都会挺身而出。而对伤害过它的人憎恨一辈子。

我想起一则报道:根据科学家的研究发现,土拔鼠的叫声听似平常而短促,但表达的意义却很多。叫声的强弱、高低不同,表达的含义就不同。何等聪明!简直难以想象,所以我们一定要爱护动物,动物也有自己的内心世界,我们必须尊重。只有尊重动物,动物才能尊重我们。

不要再乱砍乱伐,污染环境了,给动物们创造一个美好的生存环境和宁静的家园。让人和动物在这个世界上和谐相处。

白牙读后感

With the first charpter did not understand what was happenning till i got to read the whole book. Well here Jack i thing wrote this book relating this to humans though he used dogs ,just like what he wrote in the Call of the Wild. He is really an interesting writer who wrights interesting novels or books. After reading this story about white fang you will see how good the book is. This particular story is about a dog named White Fang. White Fang takes place in 1897 in a forest and an indian village. Also, White Fang ends up in California. White Fang, a half-wolf half-dog mix, has only had love when he was a puppy, and I would barely call that love. I believe this book is a realistic fiction novel. It has real life situations, for a wild wolf. For example, when White Fangs tries to hunt during a famine, a time when food is scarce, he gets attacked by a vicious, angry lynx, a cougar-like animal. I myself, could only relate to Weedon Scott, White Fangs late owner. He saw White Fang hurt and tried to help him. It's the same with me. I like to care for animals. White Fang was tormented all through cub-hood by Lip-Lip, another puppy in the indian village. Lip-Lip would always get other puppies to gang up on White Fang. This is how White Fang became the most fierce animal in the indian village. When Lip-Lip, White Fang and many other dogs run away, Lip-Lip becomes frail from lack of food. White Fang, living in the wild once before, was taught how to hunt and that the law of the wild was eat or be eaten. Lip-Lip was always provided with food and never had to hunt. I think the most extrordinary part is when White Fang gets his revenge on Lip-Lip after they run-away. This book was a great novel that got me hooked. I would recommend this book for grades fourth-sixth. If you are too young, you won't understand the book and if you are too old, it will seem babyish. I believe this book will whisk you away to a whole other life.

白牙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杰克伦敦的动物小说《白牙》。这本书写的是一只小狼白牙从小被父母抛弃,最后被主人司各特所救。白牙为了感谢他的救命之恩,不惜生命代价拼死保护主人的事。

我非常喜欢白牙。首先,因为它很勇敢。当它妈妈和母山猫决斗时,白牙明知自己太小,斗不过母山猫,但它却毫不犹豫地和妈妈一起打起母山猫来。遇见比他大的斗牛犬时,它也不退缩,立马冲上去与斗牛犬打斗起来。

其次,白牙很有自觉性。当它第一次吃了别人养的鸡挨了主人的打后,它就再也不去伤害鸡了,因为白牙知道这样主人就不会再打它了。即使主人故意将它放进鸡笼也不例外。

白牙也很独立。它从来不依靠母亲,从小就自己单独猎食,有时还会帮母亲猎食。长大后母亲被带走了,白牙从来没想过母亲,自己独立生活,练就了打斗的好本领。

最让我感动的是白牙知恩图报的精神。当它被司各特他们所救后,就自告奋勇地担当起了保安,不让陌生人进屋。后来白牙被带回了司各特的老家加利福尼亚,白牙还不让心存报复的杰姆进屋伤害大家。虽然它咬死了杰姆,但它自己的伤也很重,差点还丢了命。

但我觉得白牙也有美中不足的地方。它在印第安人的狗群里时,只会跟狗们打架。它应该与狗们和睦相处才对,即使狗来欺负它,也不该用武力解决问题。但白牙教会了我很多!

白牙读后感

《白牙》这本书出自于美国的,杰克·伦敦之手,这是一本和动物有关的书,讲述了一只小灰狼最终变成一只驯养犬的故事。

白牙,妈妈是一条狗,爸爸则是一匹狼。白牙从小和妈妈在一起,有一次,它跟随着母亲第一次遇见人类,白牙在篝火和食物的诱惑下,白牙有了他的第一位主人。但是,白牙的第一位主人,并不爱惜白牙,常常无视白牙,白牙总是被狗群欺负,渐渐的,活泼的白牙变得性格乖僻。

有一次,白牙的第一位主人染上酒瘾,白牙就被活生生地,卖给了它的第二位主人。

白牙的第二位主人非常残忍,见白牙是一匹狼,又比较喜欢打架、斗殴。就不停用鞭子抽打白牙,要么让白牙和别的狗打架给人看,要么就把白牙,放进狭小的铁笼子里供人观赏。偶然的一次机会,白牙碰到了它生命中的救星,它的第三位主人。

白牙的第三位主人,用爱、用温暖,燃烧起白牙爱的火花。

希望大家喜欢这本书,只有你们亲自去看,才能感受到这本书的乐趣。

白牙读后感

我特别喜欢《白牙》一书,尽管我已经看过多次,还要再拿出来细细品味一番。不瞒你说,这次我又有新收获了呢!

我又是一口气看完这本书的,看完时,我心中还是感动至极。这本书讲述了一只名叫白牙的狼狗的故事。白牙诞生于荒野,父亲在它出生不久时就战死了,它半大的时候母亲也被买了。白牙是兄弟姐妹中唯一一个活下来的,它有着坚定的意志和顽强的生命。白牙从小便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长大,为了生存不得不与狗、山猫等进行残酷的战斗,一次又一次的磨练使它战无不胜。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它被一个印第安人捕获,并屈服在他的棍棒和拳头的力量之下。后来白牙被卖给一个白人,被迫成为一只凶恶的斗狼。在一次决斗中,对手实在强大,白牙频临死亡,这时,新主人把它从死亡线的边缘拉了回来,并用仁慈和爱驯服了它,使白牙变得忠诚、善良。白牙又帮主人打死了夜晚偷偷潜入主人家的偷袭者,虽说救了主人和主人的家人们,但白牙身受重伤,但凭着它顽强的生命,白牙活了下来,可以和同类或主人玩耍了。小说描写细腻生动、感人至深。

小说最后,白牙为什么变得忠诚、善良?是因为主人对它的仁慈和爱呀!是白牙对主人的信赖呀!如果主人对它不仁慈,不爱它,白牙也不会信赖主人,那么白牙就要继续臣服在人类的棍棒之下,稍作反抗,就又是一阵棍棒的毒打......我闭上眼睛,不敢再想下去了。幸好主人对它仁慈和爱,不然白牙为什么拼上自己的性命去救主人呢?那白牙的主人不就......其实,白牙完全可以不救主人,可是,白牙对主人的爱已经达到了无法用语言描述的地步,所以,白牙愿意搭上自己的性命去救主人。

想着想着,我不由自主地低声说道:仁慈和爱,不就能创造出美好的境界吗!

白牙读后感

《荒野的呼唤白牙》讲述了一只名叫布克的狗的故事。布克出生在文明开化、生活优裕的美国南部地区,后来被贩卖到严寒的北方,成了一只雪橇狗。为了生存,布克的原始本能“复苏”了,它渐渐的学会了祖先的生存方法,懂得了棒子和牙齿的法则,最终回归荒野,成了狼群的首领。

《白牙》讲述一只名叫白牙的狼狗的故事,白牙诞生于荒野,在幼年的觅食过程中学会了凶恶和残忍。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中,它被一个印第安人捕获,并屈服在它的棒子和拳头的力量之下。后来被卖给了一个白人,成为了一只凶恶的斗狼。在一次决斗中,白牙奄奄一息的时候,新主人将它解救出来,用仁慈和爱驯服了它,最终使他变得善良、忠诚。

在这两个故事中,我更加喜欢荒野的呼唤,从原来生活优裕的一只狗,被贩卖到严寒的北方,为了生存而是应了荒野,最后成为了狼群的领袖。杰克·伦敦为我们这些神经麻木的读者创造了一只有思想、有智商、有感情的一只狗。

在《荒野的呼唤》这个故事中我知道了:在险恶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中,只有勇于向命运抗争的强者才有生存的可能。

在《白牙》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只要你用仁慈和爱对待动物,定会换回它对你的信任和忠心耿耿。

白牙读后感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叫《小灰狼白牙》的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杰克·伦敦,讲述了一只名叫“白牙”的小灰狼在爱的驯化下,从孤独、封闭的荒野中走出,最终变成一只驯养犬的故事。

它原本是荒野中拥有1/4狗血统的狼,在与人交往的过程中,历经种种磨难和曲折,最终遇到了慈爱的主人斯科特,最终走出了荒野,过上了驯养的生活。

在这篇小说中,使我感受最深的——爱。因为有爱,使白牙走出了荒野;因为有爱,使白牙过上了驯养的生活。这一切都是因为有了爱。只要心中有爱,并真心的为他。不管是人,还是动物,都会被感化,不管是残暴,还是温柔,都能被理解。

“白牙内心的喜悦,巨大的爱在心中汹涌澎湃,挣扎着要表现出来——它突然把头往前一伸,埋在主人腋下,只露出两只耳朵,不再嚎叫,只是轻轻地推动着脑袋,紧紧地依偎在主人身边……”这是何等感人的“爱”的场景!因为主人斯科特付出了许许多多的爱,所以白牙才会被爱所感化,以它的爱回报主人的爱。白牙爱主人,爱得很深很深,并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挽救了主人的生命。

我想平时的生活也是一样,只有付出爱,才能够得到爱的回报。爱是伟大的,因为有爱的滋润,万物才充满生机;因为成长之路有爱的陪伴,我们才能健康成长。爱能够融化人们心中寒冷的坚冰,爱能够指引人们走上正确的道路,爱能够照亮人们的心灵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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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分享:诸葛亮读后感合集七篇


“书当快意读易尽,客有可人期不来。”书是阳光,能照耀万物之灵。博览群书的人,往往知识丰富,能集众家之所长与其身。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你印象深刻的读书心得是哪一篇?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编分享:诸葛亮读后感合集七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诸葛亮读后感(篇一)

周瑜去世时曾留下一句感叹“既生瑜,何生亮”这是否说明能料知“过去未来”的诸葛孔明能力就大于周瑜呢?

小说一般都带有艺术性,个中人物也总是少不了有作者的感情亲疏在里面。而诸葛亮就是一个渗入了太多作者的感情色彩在里面。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过去与未来了如指掌。大到人的思想,小到一只蚂蚁。世间万物好象尽在“玩弄”之间。躬耕于南阳的诸葛亮在南阳就真的能学到如此本事吗?也许不怀疑的是诸葛亮的确有“惊鬼泣人”的本事。但他在三国演义里所主持的历史事件也太传奇了些吧。正如易中天先生所说的“也许诸葛亮的确是位有能力的指挥者,但他并不一并是杰出的军事家”,“草船借箭”让野心勃勃的曹操一兵一卒都不敢发。供手相让十万支工箭。“火烧赤壁之时更是能够纽转四季,把在当时根本不可能有的东南风给“借来”了。也“顺便”把赤壁的主要功劳也夺走了。所以后人云“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深秋锁二乔”,“空城计”更是把一代英雄谋略家司马懿吓跑了,十多万大军居然按兵不动。事物总带有传奇色彩,三国的作者更是把诸葛亮棒上了智慧的顶层。从中也加入了一些不可能发生的事。目的只是让诸葛亮的传奇人物构造更加的神奇。

诸葛孔明也确实有他独有的能力之处,他能“征服”关羽,张飞这样名将。能让“常胜将军”赵子龙对他敬佩有加,的确要有过硬的能力。未出南阳时就能道出未来的三分天下的局势。二十八岁出山的他更是让一无所有,还碌碌无为,停留在强敌的要胁彷徨之中的刘备建立自己的皇权。其中必不可少的是诸葛亮的大力支持。但要说最聪明者,最会运筹帷幄者未必就是诸葛亮。因为周瑜有能力十七岁就当上东吴的都督,较起诸葛亮的成名早上十一年之久。况且东吴也定不会选个庸者当统帅。致江东人民安危于不顾的。再者在曹操集团里还藏有姣龙。司马懿的存在无疑这又是诸葛亮的一心头大患。诸葛亮在三国中的事迹就算有多精彩,但毕竟他是作者一“感情人物”我们有时会用怀疑的眼光去看待。但像司马懿,周瑜等这样的人才并没有过多的让作者在感情上有所关注。所以他们的一行一动。所用的一计一谋往往具有很高的真实度。

三国并不缺乏有能力之人,在我们关注一人才时要学会用辨识的眼光去看待。不要墨守成规。

诸葛亮读后感(篇二)

刘备三顾茅庐,终于用实际行动感动了诸葛亮,诸葛亮开始帮助刘备统一天下。诸葛亮是一个爱动脑筋的人,常常想出一些办法使敌人大败。他通过草船借箭、火烧赤壁、计取荆州、三气周瑜等计谋帮助刘备占有一番天下,最后他鞠躬尽瘁,为国家奉献了一生。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做事必须真诚,一心一意地干好一件事,不能一件事没干完又去干别的事,考虑事情要非常仔细、周到、全面,才能把事情做好。

诸葛亮读后感(篇三)

三国志是一本历史书,三国里我最佩服的人物就是诸葛亮,读完《诸葛亮传》之后我更佩服他了。

诸葛亮是三国时期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蜀国的丞相,他字孔明号卧龙。记得在刘备三顾茅庐时曾说过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这句话的意思也就是说我有了孔明,就像鱼有了水。因此更加说明了诸葛亮在当时的地位。

为什么我那么欣赏诸葛亮呢?是因为诸葛亮是一个国家统治需要的忠臣,是一个能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忠臣。诸葛亮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能文能武,足智多谋,并且一生谨慎,鞠躬尽瘁。他火烧新野,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巧摆八阵图,七擒七放孟获,空城计,七星灯,以木偶退司马懿这些都是令人叹服叫绝,意想不到的。如果当年刘备听了他的劝告没有伐吴,也许三国之后不是晋,而是刘备复兴的汉朝。

诸葛亮他又远大的志向,他聪明过人,他爱民如子,他是刘备的得力助手,他忠诚于主,他奖罚分明,他用兵如神,他深得军心、深得民心,深得民心者得天下。

诸葛亮,后人都把它比作榜样,他流芳百世,就是因为他的精神可贵。我也要向他学习,将来做一个回报社会的人。

诸葛亮读后感(篇四)

诸葛亮这名字真可谓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之所以流传广泛,就我总结,有以下几点:

其一,诸葛亮忠心之度,用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有过之而无不及也。诸葛亮本生在隆中,后经徐庶介绍,效忠于刘备,从火烧新野到六出祁山,无不是诸葛亮出谋划策。如果说,在蜀汉的鼎盛时期,诸葛亮是为了荣华富贵的话,那在大意失荆州和火烧连营白帝城刘备驾崩后足以见其忠心了。那时,诸葛亮完全可以夺阿斗之皇位,自封为王,但是因为刘备的嘱托,他却要支持辅助阿斗,六出祁山,成就霸业。为了汉室的大业,为了天下的老百姓,诸葛亮付出了太大,太多的精力,53岁就死于军中,真是出师未捷身先死,常使英雄泪满襟。

再者,诸葛亮乃是千年一遇的奇才,什么事都能有所预见,未出毛庐能预见三分天下之格局他虽无张飞之猛,关羽之勇,可凭他那治国的才能和用兵如神的计谋比起来却毫不逊色。比如七擒七纵孟获,诸葛亮不是一昧的屠杀生灵,而是运用智慧,攻心为上。此类事情,如空城计,用镇静自如、弹琴饮酒的姿态,赶走了百万雄师。气死周俞吓走活仲达令我不得不佩服他。

其三,可惜的是,因为智者千虑,必有一失,而诸葛亮失的偏偏是最重要的军事基地──街亭。这是用人不当,忘记了先帝的再三叮嘱:马稷言过其实,不可重用。这就证明,人难免有错误。

在那时,诸葛亮能具有这样的才智,忠心,真是不可多得的奇才。可惜,未能成大业啊!

诸葛亮读后感(篇五)

诸葛亮出生在琅琊阳都,有一个哥哥,两个姐姐,后来,又有一个弟弟。诸葛亮从小聪明好学,虽然没有老师,但他仍然坚持自学,边耕种边求学。诸葛亮和黄承彦的女儿成了亲,很欣赏她的才华和人品,对容貌根本不屑一顾。后来,刘备三顾茅庐才把诸葛亮请出山当军师,刚开始,将领们对诸葛亮很怀疑,经过第一场战,众人对诸葛亮心服口服,最后,诸葛亮死于旧疾。

从中有一副对联可以概括诸葛亮一生的功绩:收二川,排八阵,六出七擒,五丈原前,点四十九盏明灯,一心只为酬三顾。上联收西蜀,定南蛮,东和北拒,中军帐里,变金杜驳神卦,水面偏能有火攻。下联。

从中我悟出了,人要好好学习,才能像诸葛亮一样聪明,上知天文,下知地理。

诸葛亮读后感(篇六)

读了若虚写的长篇小说《诸葛亮传》的第一部,我的感触很深。

不要被挫折和困难打倒。没有哪一个人的人生中不经历痛苦和挫败的。面对挫折,你不应该感到悲伤、难过。你应该抬起头来,面对现实,反过来再想一想,挫折是不是给到你什么教训和启发,教会了你什么,改变了什么。其实,每一个人的成功都离不开挫折,每一个成功者都是从一个失败者走来的,关键在于你是否能在一次次挫折中坚持下来,而且能从一次次失败中总结出一切成功的元素。

比如说英国作家夏洛蒂三姐妹,小时候的生活十分贫困,长大后还当过家庭教师。可是,尽管这样,姐妹们心中却有一个相同的且不变的梦想——用笔敲开幸运之门。经历过重重阻挠的三姐妹,根本没有打算放弃,而是走上了写小说的文学之路。她们坚持不懈,终于用三本著作-《简·爱》、《呼啸山庄》、《艾格尼斯·格雷》,震惊全世界,用成功捍卫住了自己应有的尊严!

“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只要勇敢地面对一切,并持之以恒地向着目标奋斗,成功终会属于你!

诸葛亮读后感(篇七)

《诸葛亮传》主要写了三国时期诸葛亮的平生经历,以及魏蜀吴三国的争斗。

在人们的眼中,诸葛亮是一个神通广大的人。在《三国演义》和《三国志》中,都有对诸葛亮的称赞。诸葛亮之所以能成功,是因为这几点:

一、他会用人。看过《三国演义》的人都知道,蜀国的败落是因为诸葛亮不会用人,但事实证明诸葛亮一直是蒙冤受屈的。比如说得到诸葛亮赏识的姜维,原只是一个小官位,但诸葛亮一眼看出姜维的能力,以至于发挥了姜维不但骁勇善战、而且足智多谋的这块金子。再比如说赵云,诸葛亮同样看到了他的能力,以至于赵云成为诸葛亮今后最好的合作对象。

二、诸葛亮有智慧。在赤壁之战中,诸葛亮利用吴国的孙权和大将周瑜、鲁肃等人的疏忽,巧占荆州。周瑜和孙权大怒,周瑜又让孙夫人出嫁,来杀刘备,但诸葛亮派赵云前去,成功避开锋芒。

三、他战斗经验丰富。正是因为诸葛亮拥有丰富的作战经验,才抵挡得住司马懿的团团进攻,好几次让司马懿吃了败仗。

四、礼贤下士,法道兼济(法律、道德兼用),懂得治国安邦。吴蜀再次联合以后,进入了短暂的和平期。而这时,诸葛亮减税增收,减少百姓税收,打击贪官,大批生产蜀锦,建设诸葛堰、煮制井盐。短短数月,这些资源已经为蜀国支起了巨大的护盾。之后,诸葛亮又立“宪法”制定“八务”“七诫”“六恐”“五惧”其目的在于使一切制度化,不需要特别努力,大家就能遵从。

诸葛亮的哲学,人们至今还在研究,我们要向诸葛亮学习,学习他的成功之道。读后感》

小编分享:子夜读书心得(篇七)


“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书是雨露,能滋润干枯之心。读书,可以让你掌握知识,而知识就像呼吸一样,吐纳之间,可以见人的气质与涵养。在观看了优秀的书籍之后,心中都会感触颇多。你印象深刻的读书心得是哪一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收集的“小编分享:子夜读书心得(篇七)”,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子夜》是茅盾的长篇小说之一。文章通过对主人公吴荪甫的事业兴衰与性格变化、周边人物的交错事件的叙述,还原了中国30年代上海的大致原貌。

文章的一开头,写的是主人公吴荪甫的父亲吴老爷子因为在家乡的农村革命运动躲到上海,却被上海都市与乡村生活截然不同的繁华和光怪陆离所吓坏猝死。

这里就交代了文章的背景--中国的30年代,一个繁华至极又黑暗不安动荡的时代。而吴老爷子这个"封建主义的僵尸"的死,众人对吴老爷子的死不以为然,正是象征着封建地主阶级被挤出历史舞台,以及资产阶级的兴起

吴荪甫是一位民族企业家,经营着一家丝厂。因为当时正值经济危机,所以吴荪甫和一干人建立了益中信托公司便于资金运转。但不久吴荪甫的家乡双桥镇发生变故,引起了大量农民罢工反抗。于是吴荪甫雇佣了屠维岳,指使他通过蒙骗分裂工人平息工潮。

在这里,工人罢工反抗资本家的残酷剥削,最终却被欺骗并毫无改变的结束了工潮的事件,表现了吴荪甫唯利是图的阶级本性和工人阶级的生活悲惨和被动地位,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不安和资本阶级对工农民的压迫。

之后吴荪甫因为企图扩大民族企业,与依仗外国的金融资本的赵伯韬产生了矛盾,而且竞争愈演愈烈形成对立局面。赵伯韬野心极大,企图吞并吴荪甫的益中信托公司。几次较量下来,益中信托公司量亏损,吴荪甫变卖资产希望力挽狂澜改变局面,但在赵伯韬操纵局势刻意的为难和同伙的叛变下,最终吴荪甫彻底破产。

吴荪甫代表着中国的民族企业,在当时世界经济危机、军阀混战、农村经济严重破坏的背景下崛起,又在帝国主义的侵略下动荡、企图改变现状。虽然最终覆灭,但表现了吴荪甫敢于反抗帝国势力控制的一面,也就预示着中国在帝国主义和国内反动派支持下的资本主义只会导致国家更加殖民化。

《子夜》的语言简洁细腻,文中运用大量的细节描写。如在吴老爷子进城时的所见是"汽车发疯似的向前飞跑。""几百个亮着灯光的窗洞像几百只怪眼睛。"形象生动地表现了吴老爷子这个封建主义看见资本主义的取代时的惊讶和惶恐。

《子夜》是一个时代的缩影,揭露了阶级之间的斗争,社会的黑暗残酷,和人们心中的不安苦闷抑郁。它是我国无产阶级文学运动中出现的第一部成功的长篇小说,它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是记载了一个时代悲剧的过程。

小编分享:中班教育笔记范本汇集


“读书百遍,其义自见。”书是人类的明灯,帮助人们打开黑夜的大门。读书的人会对社会事件和文化多样性有更丰富的认知,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优秀的读书心得在哪可以看到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小编分享:中班教育笔记范本汇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朱自清荷塘月色读后感【篇一】

“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从这开头就可以读出作者心绪不定,为外面的.事情所烦恼,可能就会想方设法去发泄。“忽然想起日日走过的荷塘,在这满月的光里,总该另有一番样心情吧。”那就去赏月光下的荷塘。在那你就会发现一切。

在第三段里“这一片天地好像是我的;我也像超出了平常的自己,到了另一世界里。”“一个人在这苍茫的月下,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便觉是个自由的人。”从这里可以读出作者渴望一片宁静的吵杂而复杂的世界,渴望一片言行自由自在的天地。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第四段写荷塘,“曲曲折折的荷塘上面,弥望的是干田的叶子。”“叶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舞女的裙。”文中用了比喻和拟人的词突出了视角上的曲线美,把叶子比作舞女的裙,让人联想到少女的翩翩起舞。“微风过处,吹来缕缕清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有着渺茫的歌声似的。”这句话一开始读时觉得感官上有些矛盾,不合常理,缕缕清香本是嗅觉闻出来的,然而后面却说仿佛高楼上有着渺茫的歌声,歌声是听出来的,怎么会有呢,这也许就是文学艺术写作的艺术手法吧,把不同种类的感官功能沟通融合在一起,微风过处,远处时隐时现的歌声也和在荷花的香味了,一起让人神魂缥缈,有着仙境般的感觉!“叶子底下是哗哗的流水,遮住了,不能见一些颜色;而叶子却更见风致了。”充分发挥了朱自清的想象力,因见叶子极美的风致,虽然叶遮住了荷塘,但仍能感受到底下的那动听的流水声,因有流水的滋养,荷塘才会开得旺盛。这段文章中有静态有动态,动静皆宜,把整个荷塘的景由静态写成动态,给人留下极美至神韵的景象!让你回味无穷!!

整篇文章能读出作者渴望美,并通过文字构建了心中的美!

朱自清荷塘月色读后感【篇二】

请注意今天的来源,我读了朱自清的荷塘月色。

朱自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美丽、安静和自由的感觉。他作品中的莲花栩栩如生。它是多么美丽啊。 一丝不苟,就好像空气中的尘埃粒子在梦中遇到了微风和阴郁的莲花。 生活仍然需要一些感情。 在月球的夜晚,作者独自走在清华公园的风景是如此的优雅和别致:月光像流水一样安静地倾泻在这片叶子和鲜花上。 一动不动,意味着一种清晰的文学美。 难怪作者喜欢这个,因为荷塘的清新。 在这样一个安静的夏夜听青蛙的声音是多么令人愉快。 清华大学的隐蔽角落里有泥泞而未染的莲花,这是一种享受。 荷塘月的美丽可以让人忘记悲伤。 在本文中,我看到作者的背景战争没有自由。 在如此恶劣的条件下,作者朱自清表达了他对旧社会的反对和不满,但在荷塘的美丽中忘记了悲伤的环境。 你真的可以放心。 当我和作者一起欣赏鲜花和观赏月亮时,我深深地陶醉了。

在这个时候关闭这本书,对你周围的琐事的尴尬和无知完全消失了,只有你几乎享受到的感觉是自由的。 似乎繁荣和失败的观众仍然是未完成的。

朱自清荷塘月色读后感【篇三】

我读完《荷塘月色》,我很喜欢朱自清的作品,令我陶醉。我打开书一看,我一看“荷塘”这个地名,我便想起去年的暑假前,我一个人到奶奶家旁边的花园观赏荷花的情景。那宁静的画面让我至今想起来还恍如昨日。记得那天晚上我在家里一个人,感到寂寞,也像朱自清先生一样寻排遣,我背着手踱着出了家门,我想起那个美观的小花园。我独自走在曲曲折折地小石头路上,抬头一看,看见有满月的光很美好的。

我缓缓地走在路上,弥望荷塘的四面,远远近近的都是树,有的明亮可辨,有的阴阴暗暗,而最多的是郁郁葱葱的松树。令人看起来多可怕!但我有点勇气走下去,走着走着,豁然开朗!啊!原来在荷塘的周围都是铜枝铁干一样的树,中间的荷塘里有不少荷花的花蕾,像安睡的样子。我只好轻轻地走步。走到荷塘的旁边,坐下一看,荷塘有田田的叶子,层层的叶子中间,朵朵粉红色的花,中间露出几丝淡黄色的花蕊,还有的荷花白如玉石。微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使我心旷神怡!

突然,一朵荷花里有灯光闪烁,变成粉白的荷花灯,仿佛宝莲灯似的,真漂亮!我非常不可思议!我想知道里面是什么东西?打开一看,哇!是一个萤光闪闪的小萤火虫,我好奇地看着它,萤火虫慢慢地飞落在我的胳膊上。萤火虫悄悄地跟我说:“你不要寂寞,多来看荷塘一下。”萤火虫又飞来舞去地回去了。我有点心灰意冷,我站立转身沿着荷塘走回去。我观赏完荷塘,大饱眼福,恋恋不舍地离开荷塘。

朱自清荷塘月色读后感【篇四】

通过阅读朱自清的《荷塘月色》,我被他笔下的景色所吸引住了。在他的笔下,荷花亭亭玉立;月光皎洁明亮;池塘虽不见鱼,但水流脉脉,构成了一副宁静而又和谐的画,时刻透出朦胧的`美。朱自清是一位著名的散文学家,他笔下的荷花无不体现“美”的景色,他能把荷塘四周都带动起来,令文章显得更“活”、更生动、更有趣、更和谐,他写的这篇《荷塘月色》使我深深的陶醉在其中,这篇散文最与众不同的是:在其中作者曾多次运用了拟人、比喻的修辞手法来描写荷花,令荷花有了“生命”,就像姑娘那婀娜的舞姿;作者还运用了市局来抒发对荷花的喜爱之情,但更深的含义却是自己念念不忘的故乡,因此美景,思乡之情便油然而生了。

读完后我完全沉浸在荷塘月色中,不仅陶醉、向往,还觉得很和谐,很美丽,就像做了一个梦。我非常的喜欢这篇朱自清的散文,因为是它让我再一次回味了荷花的美。

朱自清荷塘月色读后感【篇五】

这篇散文,听着悠扬的纯音乐读是再好不过的了。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这篇文章只粗略看一遍就能感受到的美感。写月的,写路的,写荷塘的穿插在各个段落中,加上独特的意境,是想象不到的画面。

第一段开头,“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完整的展现了作者心中的烦躁与焦虑,对比后面的景色更衬托出荷塘恬静的感觉。“在这满月的光里,总该另有一番样子吧”让读者在短短一句话中,带着期待来阅读作者第一次在夜里看的荷塘,新鲜的视角也让读者倍感期待。

在接下来的三四段,作者运用大量排比和比喻句,将夜中荷塘独特的景致饱满的展现出来,相较之下,后面对于树“乍看像一团烟雾”一类的描写也是别有一番风味。在树与荷的影中,读者情不自禁的联想起那美丽的场景,那月下孤寂而清冷的荷塘,同样孤寂的作者,让人不论何时读这一段,都能立刻看到这月夜下的荷塘。

最后点了采莲一题,两首诗词引用在文中恰到好处。如果听着音乐,那么在音乐结束之际,文章应该也品味结束了。作者心中念着荷塘和莲花,不知不觉也到了家门前,一个美好的结尾,也让读者有美好的回味。

朱自清荷塘月色读后感【篇六】

画家用最普通的笔,勾勒出最美丽的图画,作家用最朴实的语句,写出最耐人寻味的意境。没有华丽的词藻,也能把美展现地淋漓尽致;没有过多的修饰,但也能让我们思想和心一起飞到他的世界。

这就是我读朱自清先生作品的感受。其实,我最想与大家品读的就是他的《荷塘月色》。文章的头几句就把情境从家里的温馨的景象慢慢地转换成了月下孤凉的夜晚。

夜晚那条曲折的小煤路,那些杨柳都给人一种悲,更有一种害怕的感觉。

荷花,象征着“出淤泥而不染”的韵致,我想,朱自清先生也像荷花一样吧,洁身自好,他为了排遣心中的抑郁才会在夜深时独自享受这月下的荷塘美景。一个人,静静地看,悄悄地行,一切是那么地安静。脑海里可想,可不想。白天里一定要做的事现在都可以不理会。这是多么好的事啊!

走着,走着,朱自清先生才开始欣赏着月下的荷花美景。田田的叶子,亭亭玉立的舞女,羞涩地朵儿,还有零星般得光点,真是光与荷花的完美结合,映出一幅令人陶醉的《月下荷塘》一般的水墨画。

光,渐渐地暗了些,周围从荷塘变成树丛。黑影,渐渐铺在地面上,显得那么和谐。蝉声和蛙声打破这死一般的安静,一唱一和,不厌其烦。两首词把朱自清先生的情绪凉了下来。我也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这仿佛又回到起初的心神不静。

作者回到了家,我的文章也看完了,荷塘月色的美丽令人暂时淡忘忧愁。这字里行间,充满了作者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和谐社会地期待。在有着大好的生活条件下的日子,我们真的应该好好珍惜。

朱自清荷塘月色读后感【篇七】

今天,我又一次捧起《美文集》,品读朱自清先生的《荷塘月色》――那荷塘的月色和月下的荷塘。

老师说:经典文章必有隽永之处。但尽管老师点点滴滴讲得很透,自己字字句句背得烂熟,那也是“组团游古迹”――知道名胜典故的多,顿悟美景佳处的少。不“咂摸”、“细嚼”、“慢咽”是绝难体味到它那舌底生津、齿颊留香滋味的。其实无需再谈作者如何以景色描写寄托着自己的真情实感,也不必赘述他对语言的巧妙运用。更不用感叹于文章比比皆是的比喻、通感、叠字等文法典范。我读《荷塘月色》,品出最多的是文中“三气”――厚重的“气韵”、摄神的“气度”和难忘的是“节”。

比如读到:路是幽僻、寂寞的,月和云是淡淡、朦胧的,树影是参差、斑驳的,树色是阴阴的,远山是隐隐约约的,而蝉声与蛙声虽然热闹,但却与“我”无缘;接着又想到古人采莲的盛况,惦起江南,感慨颇多。如此等等,文中的月色既不像江南的清新婉约,又不是塞外的萧杀悲凉,这样的韵味、这样的手笔,“写的”一波三折、“读的”一咏三叹。

再读到因“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引出去荷塘,赏塘中月色,进而引出江南采莲的旧俗,令“我”惦起江南,最后又回到家中。从情到景,复又归情,是记游,又是抒情。作者却写出了思绪从不静、求静、得静到出静的感情经历。心绪不宁地散个步、又融于平平静静的一段景。这般以静饰闹,正是举重若轻的气度。读到“正如一粒粒的明珠,又如碧天里的星星,又如刚出浴的美人”,绘出了淡月辉映下荷的美质。“微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以听觉、嗅觉、视觉相互通感穿杂,令人思维跳跃,联想翩翩。这般以闹饰静,又是种举轻若重的气度。虽不是史家的如椽巨笔,但也如金石家的从容调度,无论阳雕阴刻,纵横捭阖间大师气度跃然文中。

而文章读来最为难忘的是气节。在中国人眼中,月亮寓意着思乡、团圆、慰藉、温柔等等,温馨而纯洁。荷花更是以“出污泥而不染”的节操成为名士气节的象征。由此想到朱自清晚年身患严重的胃病,他每月的薪水仅够买3袋面粉,全家12口人吃都不够,更无钱治病。当时,国党勾结美国,发动内战,美国又执行扶助日本的政策。一天,吴晗请朱自清在《抗议美国扶日政策并拒绝领美援面粉》的宣言书上签字,他毅然签了名并说:“宁可贫病而死,也不接受这种侮辱性的施舍。”这年8月12日,朱自清贫困交加,在北京逝世。临终前,他嘱咐夫人:“我是在拒绝美援面粉的文件上签过名的,我们家以后不买国党配给的美国面粉。”可以想到作者心绪不宁下的走走,却为何对“荷塘”、“月色”情有独钟,这与骨子里的宁折不弯的风骨是有渊源的。

所以,品味《荷塘月色》,就要品出个中的三气滋味。如果把它比作画,切勿浓墨重彩,还是淡笔轻勾,水墨淋漓的好,比作书法呢?碑隶太拙重,行草太张扬,最好是蝇头小楷才显得精致,如是词曲,琴瑟喧闹了些,二胡幽怨了些,最贴切的还是雨中那一缕笛音。

朱自清荷塘月色读后感【篇八】

小学的时候,我就读过朱自清的散文集,其中的《背影》、《匆匆》、《春》等作品都是我喜欢的。尤其是《荷塘月色》一文更令我爱不释手,我几乎背下了文章的每个段落。暑假,当我走进清华大学,再次捧读先生的这篇抒情散文时,竟感到自己离朱自清老先生那么近,心里也颇不平静。

那天,我依旧和妈妈来到清华园,坐在池塘边我拿出朱自清的散文集,轻声地为妈妈朗读了《荷塘月色》。这是一条幽僻的路白天也少人走读着读着,我似乎觉得阴森的小路在柔美的月光下显得不再令人害怕,作者一边独处,一边欣赏美丽而令人陶醉的荷塘月色。一阵微风吹过,淡淡的荷花香也令我为之一振,放眼望去池塘中那一大片盛开的荷花,在阳光的照耀下格外妩媚动人。我仿佛又听到了作者的声音我看见了荷塘,田田的荷叶,零星在荷花,风中的花香,真令人心旷神怡。夹着薄云的淡淡的月光泻在叶子和花上,浮在荷塘上,作者用光与荷花为读者呈现了一幅美丽的风景画,栩栩如生,淋漓尽致。我不仅在作者笔下尽情的赏花观月,而且还置身其中,我陶醉了突然美丽的、柔美淡薄的月光消失了,四周围着蓊蓊郁郁的树,树间透着光,可是光却是如此的无精打采,这时的主角几乎成了热闹的蝉和蛙,可是作者却什么也没有。虽然我很难体会作者当时的无奈和彷徨,但我的心仿佛也随作者回到了起初的不宁静

朱自清在先诉说了自己的不宁心境后,描写了一个宁静的与现实不同的环境??荷塘月色,通过对传统的出污泥而不染的荷花和高寒孤洁的明月的描绘,象征性地抒发了自己的洁身自好和向往美好新生活的心情。他为排遣心中的郁闷,夜深独享月色下的荷塘美景,一个人,静静地看,悄悄地行,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他觉得自己是个自由的人,这一切都是自己的,白天里一定要做的事,一定要说的话,现在都可以不理。并深情地发出了内心的声音:这是独处的妙处,我且受用这无边的荷香月色好了。

读完了这篇文章,我意犹未尽,内心久久不能平静。朱自清先生是我国现代着名的散文家、诗人、学者、民主战士。从这篇文章中我可以感受到作者对追求美好生活的渴望,对黑暗现实生活的厌恶和憎恨。他在那样恶劣的环境下,不被白色恐怖所屈服,与白色恐怖作斗争,而我生活在这么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中,更应该好好的珍惜现在的生活,努力学习、奋发向上。荷塘月色的美丽可以使人暂时忘记忧愁,对美好生活的憧憬拉进了我和作者的距离。希望以后我再与荷塘相见时,已能真正读懂作者不宁静的内心了。

朱自清荷塘月色读后感【篇九】

我家有一个大书柜,里面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童话、绘本、小说应有尽有。但是,每次我都会不由自主抽出《荷塘月色》,这可是我最爱的一本书。

它的封面是一朵娇艳的在碧绿的荷叶上,好似漂浮在梦幻般的荷塘上,再配上“让震撼心灵的华彩美文,滋养我们的精神生命”的这句话,真是充满了诗情画意。

尽管它没有精美的插图,只是由生活的感悟、故人旧事、行走的踪迹、思索人生几个部分构成,但每次捧起它,我就再也放不下来。

其中,我最喜欢读《荷塘月色》这篇了,它让我想起了《西洲曲》:采莲南塘秋,莲花过人头;低头弄莲子,莲子清如水。“曲曲折折的荷塘上面,满是田田的叶子。”读着这些优美、传神、令人心旷神怡的文字,我似乎也走到了一片月光下的池塘边,看到了一池的荷花,自己也变成了那一朵最美丽的荷花。“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这是多么美丽的画面,我好像也沐浴着皎洁的月光,做起了一个荷塘月色的梦。

这本书我已经看了一遍又一遍,每次阅读都有惊喜,我在《背影》中感受到的温暖,《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让我无比骄傲,《生命的价格—七毛》令我重新思考生命的价值......

每次阅读都让我如痴如醉,这真是一本难得的好书。

小编分享:拇指姑娘读书心得(篇一)


“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读书不仅仅是获取广泛的知识,陶冶情操,还能缓解焦虑,调节情绪。阅读了一本书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感悟。优秀的读书心得在哪可以看到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小编分享:拇指姑娘读书心得(篇一)”,仅供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假期里我读的童话故事有很多,我喜欢的童话有:《海的女儿》、《丑小鸭》、《母亲的故事》、《皇帝的新装》等等。《拇指姑娘》这个故事是我最喜欢的。

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从前有一个女人,她希望有一个小丁点孩子,但她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可以得到,所以她请教一位巫婆,巫婆给她一颗大麦粒说:“把这粒大麦种在花盆里,过不了多久就会长出你想要的东西。”

她回到家里,把这颗大麦种在花盆里,不久就长出了一朵郁金香,郁金香绽放开了里面就有一个非常可爱的小姑娘,她还没有一个大拇指的一半长,所以大家都叫他拇指姑娘。

一天夜里,一只老癞蛤蟆把拇指姑娘偷走了。他让拇指姑娘做他儿子的媳妇。拇指姑娘坐在荷叶上哭,鱼儿很同情拇指姑娘就咬断叶子的杆。叶子带着拇指姑娘漂啊漂啊

后来一只甲壳虫叼起她飞到树上,说:“她很美”。可是甲壳虫小姐们说:“她很丑。抓她的甲壳虫也不愿意要她了,将她放到一朵雏菊上。

冬天,拇指姑娘冷得发抖。他去向田鼠讨要一点麦粒,老田鼠喜欢拇指姑娘

田鼠的邻居是鼹鼠,鼹鼠邀请拇指姑娘散步。

角落里躺着一只冻僵的燕子,拇指姑用草叶编了一块厚厚的毯子救活了燕子。

田鼠要把拇指姑娘嫁给鼹鼠。拇指姑娘不愿意嫁给鼹鼠,伤心的哭了。这时,燕子飞来了。决定把拇指姑娘带走。

燕子把拇指姑娘带到一个美丽的国度,遇到小小的国王,他请求拇指姑娘做他的王后,拇指姑娘害羞的答应了,人们送给拇指姑娘一对翅膀,这样拇指姑娘就可以在花丛里自由的飞来飞去。这才是拇指姑娘应该生活的地方。

读了这个故事我感觉:拇指姑娘虽然外表上看起来那么柔软无力,遇到很多困难,但她却不屈服于现实,在别人的帮助下,一次次的逃脱了困难,最终获得了快乐幸福的生活。在学习中也一样,遇到困难想办法克服,通过自己的努力,就能取得好成绩。

热门读书心得:骆驼王子读后感汇集七篇


“古来学问无遗力,少壮功夫老始成。”书是一股清泉,沁人心脾。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人们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有没有哪些优秀的读书心得可以作参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热门读书心得:骆驼王子读后感汇集七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骆驼王子读后感

我很喜欢看书,我最喜欢看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寒假里我又读了一本沈石溪写的《骆驼王子》。

书中讲述的是一匹半大骆驼,在四匹成年骆驼的保护下像个王子一样,无忧无虑地生活。

半大骆驼在这个小小的群体里,是关注的焦点,是生活的中心,享受着种种特殊的待遇。四匹成年骆驼寸步不离地守在它身边,给我的感觉就像是一群忠于职守的保镖在负责保护某位重要人物。我想这就是作者给这匹半大骆驼取名叫“骆驼王子”的原因吧。

好事做过了头就变成了坏事,爱过了头也就变成了害。在四匹成年骆驼过分的溺爱下,“骆驼王子”丧失了独立生活的能力,找不到水源,分辨不出什么食物有毒。

五匹骆驼里它长的最高,模样最英俊,毛色最鲜亮,仅从外表看,完全是匹发育成熟的成年骆驼了。可事实上,它在群体中仍然像匹还没长大的小骆驼,处处受到照顾。

这篇小说告诉我们不能什么事都依赖家长,同时也告诉家长要学会放手,不要过分溺爱孩子,错过了养成独立意识的年龄阶段,性格就会定型,好比泥坯在炉窑里烧成了畸形,就无法再纠正了。就会像外表看起来高高大大、气宇轩昂的“骆驼王子”,但行为却表现得像匹未成年的小骆驼。

骆驼王子读后感

本文是沈石溪写的五只野骆驼的生活故事,野骆驼有一个习惯就是爱护弱小。可是就因为这个习惯让骆驼王子成了一个永远长不大的骆驼。有一次,骆驼王子已经到该独立的时候了,可是因为其他成年骆驼十分溺爱。把骆驼王子一次次要去独立的路阻拦,结果在一次和云豹打斗时骆驼王子十分不勇敢全家死了两只,因为伤心跑走一只,只有骆驼王子和一只雌骆驼。后来骆驼王子又十分不懂事,雌骆驼也离他而去。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独立否则会一事无成!

骆驼王子读后感

我非常喜欢看沈石溪的小说,每次去书店,我几乎都会买一到二本他的书。也写了不少有关他的小说的读书笔记,这一次我看的是《骆驼王子》。

《骆驼王子》这本书写了一只名叫骆驼王子的骆驼,从珍贵的稀少的野骆驼,变成了集市上随处可见的家养骆驼的故事。这只叫骆驼王子的骆驼,不但很软弱、很胆小,而且还非常的心胸狭隘。他害怕一只比他小得多的灰狼,怕只需要高抬贵蹄就可以杀死的雪豹;他不可以看到他的妈妈不宠爱他却宠爱别的小骆驼;他只晓得如何去接受关爱,却不懂得如何去关爱别人;他还因为自己的胆小导致一个大家庭四分五裂。但是,是谁让他变成这个样子的呢?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四匹经常给骆驼王子所谓的关爱的成年骆驼。要不是成年骆驼们像保镖一样,从小就围着骆驼王子;像训练有素的间谍一样的跟踪着骆驼王子;像行星一样的绕着太阳般的束缚着骆驼王子;要不是骆驼王子离群出走时,成年骆驼用自虐的方法留住骆驼王子,也许骆驼王子早就成为了一匹顶天立地的成年骆驼,闯出了一片属于自己的广阔天地。

看完这本书,我想对溺爱我们孩子的大人们说:请你们不要太溺爱我们,否则会适得其反的;会导致我们胆小、懦弱、心胸狭隘的。会使我们不能独立,成为一个真正有自己思想的人。

骆驼王子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骆驼王子》,它的作者是大名鼎鼎的动物作家——沈石溪。这本书主要讲了一群野骆驼的出现、生活和毁灭的过程。读后,我深受教育。

这篇小说讲的是:作者在考察动物时遇到一小群野骆驼,它们后面跟有一对雪豹,当野骆驼最终被雪豹围住时,它们没有丝毫撤退的意思,原来中间有一只半大的骆驼。作者帮助它们赶走了雪豹,和骆驼交上了朋友。后来经过一系列反复斗争、生活、猜想后,在死亡的阴影里落下了帷幕。

从这篇小说中,我知道所谓的“骆驼王子”其实就是一个“骆驼孩子”,因为它总溺没在父母的爱里,所以它胆小、懦弱,什么事都依赖父母,它不会生存,遇到其他猛兽时就像个孩子一样只知道又跳又蹦,寻求父母的保护。父母的溺爱使它放弃了一切想法和独立生存的大好机会,所以它是使这个族群毁灭的导火索。我不由想到了自己,我们现在要尝试面对生活,不要过分依赖父母,因为总有一天我们都要独自面对生活。否则就会像“骆驼王子”一样被生活淘汰。

骆驼王子读后感

我的感悟爱,请您放手

它,是名副其实的王子,父母百般溺爱,家族小心呵护;它,不需吃苦,只管享受;不需动脑,只管服从;一只胆小懦弱的骆驼,一个自私狭隘的王子,一个能力低下的弱智儿。为了享受舒适,它放弃了自由。可悲,可叹,可怜……

以前,我也像骆驼王子那样被爸爸、妈妈、奶奶关爱着。然而,随着我的慢慢长大,爸爸、妈妈开始转变教育观念,开始对我放手了。

爱,就请您放手!我们要做敢作敢为的“野骆驼”,而不要成为软弱无能,面对困难束手无策,退缩不前甚则逃避的“家骆驼”。

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父母,把孩子含进嘴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掉了。对孩子的溺爱不亚于骆驼王子的父母。对孩子提出的任何要求都可以满足。

我们要早一点学会自强自立,不做“骆驼王子”,让我们记住骆驼王子的教训,父母要学会对孩子放手,孩子要学会独自承担成长中的苦与乐。

亲爱的爸爸妈妈,爱我们,就请您放开您的手!

文/申琦阅读箴言:

阅读的最大理由是想摆脱平庸,早一天就多一份人生的精彩;迟一天就多一天平庸的困扰

骆驼王子读后感

读完这本书,我才深深地体会到了一些我们这些小孩子体会不到的东西。

我们常常哭着喊着要东西,当然,这两个字“东西”包含着很多的含义。比如,男孩无非是要:玩具手枪、冒险类书籍以及一些玩具汽车什么的。女孩无一例外:芭比娃娃、漂亮的衣服和裙子……

要这些东西时,我们似乎认为,这是爸爸妈妈应该做的,他们有必要为我们购买这些我们喜欢的东西。

在蜜罐里泡大的孩子并不好,我最讨厌那样的孩子,不会自己梳头、穿衣服、遇到自己干很困难的事就留给爸妈,也没有想过他们已经很累了,这样做是不是会百上加斤?

他们又不是非要这样,他们完全可以不赐予母爱、父爱。他们可以不管,谁说不行呢,留守儿童天天呆在家里,自己做饭,什么事情都要自己来处理……最重要的一点是,他们整天趴在窗台上,望着通往家的那条路,望着爸爸妈妈工作的那个方向,静静地想着,他们已经模糊的容貌……

骆驼王子读后感

以前我认为大人与小孩只差18年的岁数,只要我18岁了,也是大人。但自从我读完《骆驼王子》之后,我彻底推翻了这种想法。

《骆驼王子》讲了一个骆驼群里因太宠爱群中的小骆驼骆驼王子,在青春期不让它独立,不让它去闯荡世界,去成家立业,使骆驼王子变得懦弱、自私,永远是个孩子,所以令种群灭亡的故事。

骆驼王子其实与正常的骆驼没什么两样,它的不成熟是在俗称青春叛逆期的阶段定型的。在叛逆期中,骆驼王子也有出走独立的行为,可所有成年骆驼都把它当孩子,不让它长大,而青春期就像未烤制的瓷器正在可在造的阶段,一旦在青春期形成依赖心理,以后性格就像烧制后的瓷器想改就难了。就因为成年骆驼过分的溺爱,让骆驼王子在风险为零的情况下不敢拯救同伴,不敢走出群体建立自己的人生,还和没断奶的小骆驼置气。成年骆驼有的死亡,有的出走,骆驼王子也因生存不易投靠了人类。

青春期叛逆也是人类要经历的过程,青春期的孩子总爱和父母顶撞,因为他们总感觉自己不小了。动物的青春期是为了独立,而人的独立可是所有生命里最慢的了,现在的孩子,十二岁不会洗衣服,十五岁不会自己做饭,二十多了有的还没有工作,所谓的啃老族,就是不会独立的人。现在不管家里是贫穷还是富贵,都不会委屈孩子,孩子擦伤了,大人就紧张慌乱,孩子要什么,就满足他,孩子哭,就一个劲的哄,衣服脏了,有多少大人让他们自己洗?一个个温室里的小花,怎么独立?大人总对儿女恨铁不成钢,可大人偶没有想过自己是否合理的引导孩子成钢,有没有让儿女自己安排过人生。

看完《骆驼王子》,我第一个想到的是我的楠楠小姑。小姑25岁,虽然生在农村可平时就像个小公主。他小时候大冬天要吃雪糕,它的妈妈我姑姥姥惯她,让我姑姥爷半夜去大街上找,小姑14岁辍学,一直被父母养着,拿父母的钱染头发,粉色、紫色,经常喝酒,喝完就和姑姥姥吵架,还喝伤了身体,得了羊角疯。其实姑姥姥如果小时候不太溺爱小姑,让她自己去独立,小姑也不至于那么失败。小姑在亲人眼里,是个不懂事的小孩。

大人与小孩的差别就在于能否有主见的独立生活,在精神上摆脱对父母的依赖,离不来父母,你再大也是个精神侏儒,可以自理生活,你再小也是生命的光彩,放弃靠山,走向成熟,人生的变化,就看此时,由孩子走向大人,只需一点独立的精神。

感谢您阅读“好读后”的《小编分享:白牙读后感汇集七篇》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好书的读书心得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白牙读后感500字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