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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童话故事快乐王子有感

发布时间:2022-09-28 来源:互联网

分享著名童话故事快乐王子个人心得范文分享。

《快乐王子》是一篇内容非常感人的童话,在我们读完这个非常吸引人的童话后,可以通过文字把心中感受写出来,写一篇《快乐王子》读后感。该如何才能将一篇《快乐王子》读后感写好呢?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分享著名童话故事快乐王子个人心得范文”,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分享著名童话故事快乐王子个人心得范文【篇1】

我有一本童话故事书,里面有一个“快乐王子”的故事让我非常感动。

快乐王子是一座城里的雕像,他站在高高的圆柱上,全身都贴着薄薄的金叶子,眼睛是用蓝宝石做成的,腰间的剑柄上还有一颗闪闪发光的红宝石。让我感动的不是他的漂亮,而是他有一颗金子般的心。当他看到很多穷人受苦却又没办法帮助他们,他难过得流下了眼泪。后来他让他的朋友——一只飞翔的小燕子帮忙把自己身上的宝石、金叶子送到需要帮助的人手上。虽然快乐王子变得难看了,全身伤痕累累,但他看着人们幸福地生活,心里感到无比的安慰。

如今,玉树人们面临着地震带来的灾难,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像“快乐王子”一样,献出爱心,帮助玉树的人们重建美好家园。

分享著名童话故事快乐王子个人心得范文【篇2】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快乐王子》这一本书。这是李福根出版的他向我们介绍一个会救人的雕像,就是快乐王子。它心地善良, 付出了自己的生命,救了其他人。

一只燕子飞来,要在王子的脚下做窝,他看见远处的小街上有一对母子,孩子病了,没钱看病。王子让燕子把剑上的红宝石给那一对母子,小燕子就照着做了。他又看见了一个年轻人,在一张铺满纸张的书桌前写作,但冻得写不下去了。王子让小眼睛给他,燕子不愿意,可王子非让燕子做,燕子只好照做……

读完这篇故事后使我感受到了,要乐于助人,因为帮助他人,他人快乐,自己也很快乐 。

分享著名童话故事快乐王子个人心得范文【篇3】

《快乐王子》这本书很好看,讲的是一个小王子的雕像和一只小燕子的故事:

一只和同伴一起飞往埃及的小燕子决定在快乐王子的雕像上过夜,受快乐王子的委托,小燕子把他身上的红宝石给了一位裁缝母亲,把他的一颗用蓝宝石做的眼睛给了一个正在写剧本的小伙子,把他的另一颗眼睛给了卖火柴的小女孩,又把他身上的金片给了其他穷苦的人们,同时让他们有了生存的意志力,而快乐王子却变得全身灰暗无光,于是小燕子决定一直陪着他,给他讲很多故事。到了冬天,小燕子受不了寒冷,被冻死了,顿时,快乐王子的心碎了……第二天政府发现雕像变得灰暗无光、旁边还有一只死鸟的时候决定把雕像拆掉并烧了,奇怪的是,王子那颗破碎的心却怎么也烧不掉,只好把它们扔到了垃圾堆。

一天上帝让他的一位天使去找这个城市里最重要的两样东西,天使找来了那颗破碎的心和死鸟……

这个故事很感人,让我学会了互相帮助,建议you也去看一看哟!

分享著名童话故事快乐王子个人心得范文【篇4】

《快乐王子》是英国作家奥斯卡·王尔德写的最著名的童话之一,是雨点姐姐推荐我才知道有这么个作家,雨点姐姐还笑话我说你连王尔德的书都没看过,真是孤陋寡闻!于是我让妈妈赶快买了这本书,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

故事讲的是一只燕子在休息的时候遇到了一个王子的雕像,他在活的时候每天无忧无虑,人们都叫他快乐王子。现在他死了人们把他做成一个雕像放在城市上空一根高高的.圆柱上。结果他看见许多受苦的穷人,特别伤心,就央求小燕子把他身上的宝石全部拿走去帮助他们。最后小燕子被冻死了,快乐王子的心也碎了的感人故事。

只要人人都付出一点爱,世界就会变成美好人间!我也会这么做的。

分享著名童话故事快乐王子个人心得范文【篇5】

我津津有味地读完英国著名作家奥斯卡。王尔德所着的《快乐王子》,被书中的王子和小燕子深深感动。

“快乐王子”的塑像本来立在市中心,本来身上缀满了薄薄的纯金箔片,他的眼睛是两粒闪亮的蓝宝石,一颗大大的红宝石在逃剑柄上闪闪发光,可为了帮助清苦是我人们,他在小燕子的帮助下,把纯金箔片和宝石送给了需要帮助的人们。最后,小燕子冻死了,而快乐王子也破烂不堪了,最后被拆除了。虽然他们最终死了,但他们始终是快乐的。因为他们给别人快乐时,自己也得到了快乐。

我从快乐王子身上,不禁想到默默耕耘、无私奉献的老师在桃李满天下时是最快乐的,中国女排的姑娘们在顽强拼搏后得到冠军,不仅给祖国和人民挣得荣誉,自己也流下了快乐的泪水。我经过5年的勤奋练琴,终于通过钢琴七级考试的时候,也是最快乐的。

快乐是付出中得到的,你付出得越多,你得到的快乐越多。让我们每个人都快乐地生活。

我的收获:向王子一样,学会付出,即使最后死去,仍然有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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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著名短篇小说伤逝个人心得范文六篇


书籍如同一把钥匙,它能帮助我们开启心灵的智慧之窗。在读了鲁迅写的《伤逝》以后,不禁为作者精湛的笔法所触动,写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您是否正在想怎么样才能写好《伤逝》的读后感呢?急您所急,我们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分享著名短篇小说伤逝个人心得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分享著名短篇小说伤逝个人心得范文【篇1】

我原是没资格对鲁迅的《伤逝》发表任何感慨的。从前没有,那是因为十二、三岁的年龄还不懂得涓生的的矛盾和子君的凄然;现在不应有,那也是因为太过体验他们的思想弱点,感叹鲁迅先生的细腻描写,而惭愧自已不知该如何表达?

从昨晚掌灯时分,一口气读到凌晨,一遍一遍,再逐字剖析着,就恍若文中的涓生和子君就是现实中的他和我。早上上班时,我还拉住一个同事,不管她愿不愿听,也强硬将整个故事的心理情节给她复述一遍。不知是我讲的字句不漏还是她也有触语生情的心态,总之,她听得入神,连连称这与现代的爱情婚姻没有什么区别。我便说,也许爱情原本就是没有时代没有年龄没有国度的吧。但一想到现实中的他,那个连因为,因为我已经不爱你了!都不敢说的他,我心里便黯然了再回到电脑边,我怎么也坐不住,我听到我心里仍然在不停地诉说着

《伤逝》是鲁迅先生唯一以青年恋爱和婚姻为题材的作品,这是一篇悲情小说。作者以涓生手记的形式,回顾从恋爱到感情破灭这一年的经历,用涓生的切身感受来抒发他曾有的热烈的爱情,深切的悲痛和愿入地狱的悔恨。

虽然涓生的故事发生在五四年代,在那个黑暗社会里,恋爱和婚姻问题不可能是一个独立的问题,他们感情的破灭似乎还可以归罪于社会解放的过程。那么现在呢?21世纪的爱情,创造在一个更进步更自由的时代,他们不会再经历涓生的社会迫害,不必为人必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的苦恼,也无需为求生而象涓生那样向着这求生的道路,是必须携手同行,或奋身孤注的决择。但是,我们今天的爱情,却因更加自由,一任的梦想还是重复着涓生的故事,一样的爱了,逃了,最后抛弃他们曾经深爱过的女人,任她们自生自灭

从涓生的个性心理描写,我真实地感受到相爱至分手的残酷,而血淋淋的爱情正是那个提倡爱情必须时时更新、生长、创造,最后却为了求生而离开子君的涓生亲手埋葬的。涓生因为尚未忘却的翅子的扇动,这在文中多处提到,而他又以为他的翅子又因子君只知捶着一个人的衣角而比先前颓唐得多于是决定那便是虽战士也难于战斗,只得一同灭亡。在决定着他们只有分离才能开辟新的道路时,他又意识到----我突然想到她的死,然而立刻自责,忏悔了这个时候他有一丝不舍,其实,他早预到子君没有了他,只有死。因为子君她自始自终,还希望我维持较久的生活就算这样,涓生还是因为早晨的时间多,而计划在闲谈中,故意提起往事,似一个隐形的坏孩子,把那翻在心里折腾过的所谓不虚伪的真话对子君说了出来,而子君听后她的脸色陡然变成灰黄,死了似的。直到子君却不再来了,而且永远,永远地!,涓生这才意识到当初以为将真实说给子君,她便可以毫无顾虑,坚决地毅然前行,一如我们将要同居时那样。恐怕是错误了,因为子君她当时的勇敢和无畏是因为爱。涓生最后虽然也悔恨和悲哀了,但却只能换来子君永远的空虚,欢欣、爱、生活已经全都逝去了。这个时候,我想人只有在失去时才感到存在的可贵,这句话便是真理了。

再回顾涓生对待子君爱情的过程,这里可以看出他矛盾自私的阴暗面。追求子君的时候照见我含泪握着她的手,一条腿跪了下去,如此经典的场面在21世纪已经视为珍宝,更何况在那个世俗的年代。也难怪日后竟成了子君温习的必修课,我的言辞,竟至于读熟了的一般,能够滔滔诵。。而涓生后来却只当作是浅薄可笑的电影一闪。如此纯真热烈的求爱形式,竟被涓生自已践踏了。其实我也不怀疑那个场面的真实,只是很明显,涓生冲动的,甚至是不负责任的浪漫热情,只能维持到得到子君的爱时,就成了被质问,被考验的负累了。

他们相爱的时候,涓生是这样形容的,去年的暮春是最为幸福,但就算如此愉悦时,他们走在路上,他仍会觉得到时时遇到别人的探索,讥笑,猥亵和轻蔑的眼光可见,子君给他的幸福并没有坚定他的爱情,他的勇气在很早时段都已经暗地里隐藏着不稳定性。可恨的是,这个时候涓生并没有显示出在分手时所谓真话的勇气,我想倘若涓生真是那种是的,人是不该虚伪的,那么他当时更应该对子君讲出他的心态,似乎在后来的描述中,他的各种对子君不满情绪他都有所隐瞒,当然除了分手那一次来了个真实的。如果在当时寻住所的路上,他也来个真实的表白,或许会让子君明悟一些,或许将不会有后面的草率同居,更不会淹没子君死的悲剧。因为当时境态的子君却是大无畏的坦然如入无人之境,子君的爱是那样的纯真,那样的执着,她的眼里只有他,她的世界唯有爱情。

分享著名短篇小说伤逝个人心得范文【篇2】

从《伤逝》看鲁迅和朱安自由的爱情一直是人们永恒的追求,爱情的自由是人们在追求过程中最大的享受,自由的婚姻是沉溺爱情中的男女最大的期望,婚姻的自由只有与子偕老的人才能理解!

从作者本人来看,我是很不屑鲁迅先生的婚姻的,一个思想的救赎者,却救不了朱安的人生,一个黑暗社会中举着火把的人,却不肯点亮朱安房间的灯!自由是爱情的必要条件,俗话就是两情相悦,在这一点上,鲁迅先生把完整的自由的自己全部给了许广平,且不论许广平对鲁迅是爱慕还是敬仰,在鲁迅先生的诸多支持者中,这是一个自由的爱情,带来了一份自由的婚姻,他们也享受到了爱情的自由,但是!他们绝对没有得到婚姻的自由!在朱安的心中,鲁迅是她的天,是她一生的依赖,她看许广平就像是亲妹妹,她看海婴就像自己的儿子!她为鲁迅付出了一生,而在鲁迅心中的朱安是什么分量呢?大概也就是个名义上的妻子,事实上的老妈子吧!

婚前的涓生和子君就像鲁迅和许广平,婚后的涓生和子君就像鲁迅和朱安,我暗自猜测,这是不是鲁迅先生良心发现而写下的忏悔!朱安的一生是悲哀的,在她的生命里,几乎没有飞扬的时刻。她仿佛是一颗锈了的图钉,最初被钉在哪里,一生就只能钉在哪里,无可奈何孤独老去。时代的列车,轰轰然朝前驶去,我们站在车上,望着车尾那些渐渐远去的人影,不经意间,依稀还能望见朱安那哀愁的眼神,在夕阳的余晖里,淡淡地闪出一线光,瞬间又暗下去。这眼神里,囊括了一代旧式妇女的命运写真。遭遇了鲁迅,我以为他会待她好,起码可以给她一个女人最低的要求!但是她被遗弃了,就像子君被涓生遗弃了一样!在追逐爱情的美好甜蜜的过程中,子君是个新时代女性,她会被娜拉吸引,那个真正勇敢的女性,她以为自己能像娜拉一样洒脱,自由!然而她一心追逐的自由的婚姻却成了她挣脱不了的桎梏,当一个人把自己禁锢住,除了他自己,没有第二个人能解放他,子君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

从文章中看,涓生和子君之间没有了爱情,于是就放弃了婚姻,在现在看来,放弃婚姻是最好的选择,两个人从此都自由了,不用再虚伪的面对虚伪的对方,有了更广阔的天空,生活会更美好,可是,子君死了,至于是怎么死的,我们不得而知,但冥冥中感觉跟涓生逃不了干系。这让我很难明白。我并不认为子君的死与涓生有莫大的关系,甚至我觉得,子君的死更大程度上是不能承受内心的自我否定,这自由的婚姻是她一心认定的要追求的,追求到的那一刻她就等于给自己设了一个牢笼,结局是这自由的婚姻并没有带给她婚姻的自由,涓生直白的说出我已经不爱你了!这时的子君只想逃离这个牢笼,但是逃离出去的她要去哪里呢?一旦逃离,就是对自己的否定,她已经无处可去,不逃出去就得一辈子面对这个牢笼,就像一个已经梦醒的人,明知道无法再沉溺梦境,但醒来又无路可走,这时的子君,除了选择死亡,还有什么更好的选择呢?换句话说,子君的死是必然!与子君不同的是,朱安在周家默默的活着,朱安能在周家呆着的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他们的婚姻并不建立在爱情上,朱安留下来是为了责任和道德,但是那样的活着跟活着牢笼里有什么区别?当鲁迅死后,抗战后期,朱安生活困苦,想出售鲁迅藏书,宋紫佩跟友人前来劝阻,朱安冲宋紫佩说:你们总说鲁迅遗物,要保存,要保存!我也是鲁迅遗物,你们也得保存保存我呀!当真凄凉入骨。她在黑暗里沉默太久了。但是她说的不对,她不是鲁迅的遗物,而是遗弃物!

钱理群说小说的重心不在那失败了的爱情本身,而是涓生所面临的两难选择,对于他们之间无爱的现实,是说还是不说?这也是终身折磨着鲁迅的人生困境之一如果说鲁迅借由爱情想表达自己的困境,我想鲁迅先生已经找到了解决的办法了,那就是披露真实的心,那就是从梦中醒来,哪怕没有路可走,涓生最后的选择是将真实的重担卸给对方,鲁迅先生在说真话方面是无畏的,他与许广平同居的事实就是最好的真话。

许广平是新时代女性,她看重爱情更甚于婚姻,可能很多人都欣赏着许广平宽广的胸怀!都欣赏着鲁迅不离婚,对朱安尽责尽义。但是她的胸怀,他的不离婚,在我看来都是对朱安的伤害!他不离婚,从另一方面看就是让朱安不得不恪守封建的道德,当然,对于朱安来说,离婚也是她无法承受的,许的胸怀,让朱安对许广平有着一种歉疚,朱安死的时候还在称赞着许广平,在我看来这是一种悲哀,这种悲哀不全是鲁迅跟许广平造成的,更是朱安自己造成的,就像是子君把自己逼到绝路上。

总之,子君是死了,涓生还活着;朱安是悲剧的,鲁迅还有许广平。如果说《伤逝》是涓生和子君的爱情悲剧,不如说是子君的悲剧,涓生的悲哀!因为鲁迅先生说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事物摧毁给人看子君一心追求的美好的自由婚姻被摧毁了,看这悲剧诞生的人是涓生,他是悲哀的!面对子君的死,涓生会忏悔,会痛苦,会难以释怀,但是几年以后,十年以后,几十年以后,如果涓生突然发迹了,他的婚姻会怎么样?他的生活会怎么样?

虽然不能断定,但必定会改变,而这一切的改变都与子君无关了!伤逝也是有一个时间限定的!想一想这以后的情景,又是一个悲剧!像鲁迅先生自己写的《娜拉出走以后》,离家出走很简单,很常见,可是,出走以后呢?这个玩偶似的女子,有了自己的思想,但她没有看到自己的四肢仍然被牵扯着!自由,不是她能奢望的!一场梦醒了,要寻求自由,就要离开,就要出发,但是突然间面对着无路可走的困境,人生该怎么办?人该怎么面对自己?子君选择了死,得不到自由也不肯回头;朱安选择了活,得不到自由那么就默默承受悲哀!如果得不到自由!我们该何去何从?

分享著名短篇小说伤逝个人心得范文【篇3】

子君走了,涓生说:“如果我能够,我要写下我的悔恨和悲哀,为子君,为自我。”

“伤逝”,子君的伤,涓生的伤,也勾起了我的伤。

子君爱涓生,是那样地热烈,那样地纯真。在那个受旧思想束缚的年代,一个弱女子为了追求自我的感情,不惜与家人反目。我不明白当她分明坚决地说出:“我是我自我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又需要多大的勇气。艰苦的生活,子君没有半点抱怨,她总是用笑容去遮掩她的不乐。为了她爱的人,她倾注着全力去做饭,日夜的操心,她就这样终日汗流满面,短发都粘在脑额上,两只手也粗糙起来。然而最终的最终,她还是没有得到那份本应属于她的感情,子君几乎付出了全部,然而还是输给了现实。

涓生爱子君吗?我想爱吧!爱开始的子君,爱逝去的子君。如果有这样的女子为你付出全部,爱你多于爱自身,我想你也是爱的。只可是之后经历了一些事情,某种东西蒙蔽了那份纯真的爱吧!生活越来越拮据,油鸡们逐渐成为肴馔,阿随也被送走了,涓生看子君的颓唐,感叹人是多么容易改变呵!当涓生孤身枯坐,回忆从前,竟觉得大半年来,只为了爱—盲目的爱吗,—而将别的人生的要义全盘疏忽了。第一,便是生活。人必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世界上并非没有为了奋斗者而开的活路。如果说子君变了,那涓生必然变了,并且变得更加彻底。感情与生活,为何硬要这样联系呢?子君没有错,涓生没有错,只是感情太过脆弱,输给了生活。

我同情子君,也为子君感到不值。那样纯真的人儿,只是为了寻求她的感情,她付出了全部。不管生活多么困苦,她都竭力地呵护着她的爱人,然而结果是他不爱她了。精神上的打击要比物质上的打击更加沉重吧!子君的离开是必然的,她已经没有任何留下的理由。子君死了,她连惟一的期望都破灭了,生存对她又有何意义,活着对她就是一种精神上的煎熬吧!或许有一天,涓生会明白子君的苦衷吧!他会发现子君没有变,子君一向都是那么爱他,子君的付出是那么地无私,以至于连回报都忽视了。可是,子君等不及涓生的觉醒了,她是那样地,带着悔恨,永远地逝去了。

感情为何如此脆弱?无辜地被扣上“罪恶”的头衔。当所有的矛头指向感情,我们也只是悲哀地选择结束。是感情的错?还是我们不够坚持?当感情遇上现实,感情就被扼杀了,怪现实太残酷,还是感情太脆弱?其实感情没有错,现实也没有错,错的是我们自身,我们总是主观地把感情和现实联系在一齐,为了生活,好像就非要抛弃感情似的,所以感情输给了现实,是那么地无奈。

得到的总是被当做理所当然,还挑三拣四,为何要等失去后才明白珍惜呢?失去了,再多的悔恨,也是于事无补。得到的就是最好的,得不到的,那本就不属于你。一个人不可能十全十美,你一向挑她的小毛病,就不会发现她的优点。如果你努力发现她的好,那么她的小瑕疵也近乎完美了。

佛说:“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修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相遇,相识,相知,难道还要相离吗?一份感情,的确来之不易,为什么不能好好珍惜呢?不要用其它的理由去扼杀感情,感情真的很脆弱。两个人在一齐,就是要不断地磨合,学会包容,学会理解。

涓生悔恨了,可是子君不在了。珍惜为你付出的人吧,同时要有颗感恩的心,懂得去回报。感情就是那么脆弱,需要双方的共同的呵护。输什么,也不能输了自我。

分享著名短篇小说伤逝个人心得范文【篇4】

一、幸福的暮春

匈牙利是人裴多菲曾经说过:生命曾可贵,爱情价更高。在《伤逝》的页面里,涓生和子君的爱在起跑线处就是这样的状态,淋漓尽致的诠释了这一句唯美的诗。

相遇在人海,偶然的回眸,眼里饱蘸的深情一泄而出。寤寐思之,对方的一颦一笑。岁月里,笑颜,清眸,英姿,似缱绻的云朵,静静萦绕。为了这一段美好,两个年轻人开始疯狂的捍卫爱情。

子君和叔叔闹的不可开交,和几个挚友绝交。亲情、友情,为爱情敞开一条大道。炽热的爱,像一团火呼呼的窜出,窜出封建社会的樊笼。他们抛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束缚,欣然走到了一起。

春暖花开之时,子君守着心里的柔情,果敢的迈出了第一步。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子君和涓生的爱情之花在这个季节开的那样灿烂,强有力的呐喊是花朵肥沃的养分。这年暮春是幸福的,因为子君是爱涓生的,是那样真诚、热烈。

奈何?这已是暮春。

二人开始为自己的将来忙碌开来。涓生用去了筹款的大部分,子君卖掉了她唯一的金戒子和耳环。终于,换来了宁静的时光。

二、 彷徨的深秋

挣脱了束缚的子君忙碌起来,小油鸡、阿随,成了她生活的一部分,整日还要忙着做菜。终日汗流满面,短发贴在脑额上,两只手也粗糙起来。涓生徘徊于工作局与家之间,每每还要帮子君生炉子、做饭、蒸馒头。生活趋于另一种方式,与理想逐渐分离开。涓生似乎觉察,他开始怀念和子君冲突的乐趣,怀念和解后重生般得豁然;也开始不高兴她和官太太的暗斗,痛心她近来的怯懦.

10月9日,涓生被工作局辞退。

昏暗的灯光下,涓生瞥见子君凄然的脸,纠结于近日她的变化,踌躇着不知如何措辞.仿佛,自己也变得懦弱。彷徨于二人的怯懦,终不见来时的欢笑,也望不清前方的路。

生活每况愈下,萧瑟之日,子君与涓生的爱情之花在凄厉的秋风中摇曳。

分享著名短篇小说伤逝个人心得范文【篇5】

《伤逝》是鲁迅先生唯一的一部感情小说,小说短短一万多字却生动地描述了子君与涓生从相恋同居到感情破灭的全过程。语言简短有力,思想资料深刻庞杂。

涓生和子君他们单纯追求个性解放,感情至上,走个人奋斗的道路,最终造成了杯具。

作者以“涓生手记”的形式,回顾从恋爱到感情破灭这一年的经历,用涓生的切身感受来抒发他曾有的热烈的感情,深切的悲痛和愿入地狱的悔恨。

涓生的故事发生在“五四”年代,在那个黑暗社会里,恋爱和婚姻问题不可能是一个独立的问题。

从涓生的个性心理描述,我真实地感受到相爱至分手的残酷,而血淋淋的感情正是那个提倡感情必须时时更新、生长、创造,最终却为了求生而离开子君的涓生亲手埋葬的。

回顾涓生对待子君感情的过程,那里能够看出他矛盾自私的阴暗面。追求子君的时候“照见我含泪握着她的手,一条腿跪了下去……”。也难怪日后竟成了子君温习的必修课,而涓生之后却只当作是浅薄可笑的电影一闪。如此纯真热烈的求爱形式,竟被涓生自已践踏了。

涓生冲动的,甚至是不负职责的浪漫热情,只能维持到得到子君的爱时,就成了“被质问,被考验”的负累了。

他们相爱的时候,涓生是这样形容的,“去年的暮春是最为幸福”,但就算如此愉悦时,他们走在路上,他仍会觉得到时时遇到别人的探索,讥笑,猥亵和轻蔑的眼光……可见,子君给他的幸福并没有坚定他的感情,他的勇气在很早时段都已经暗地里隐藏着不稳定性。

总之,《伤逝》中子君是个杯具性的人物,她对感情的盲目纯真一开始就奠定了她的杯具色彩。涓生的“无爱之爱”又起了一个催化剂的作用,加深加快了她的杯具化进程。

分享著名短篇小说伤逝个人心得范文【篇6】

昨天看了《伤逝》,有点怅然。记得大一__时,高中老师说我们是涓生和子君,小资产阶级的理想与脆弱,经不起生活的考验。他说子君养小鸡当宠物,后来还是杀掉吃肉。我那时并没有在意他说的话。

初中时代读鲁迅,有点反感。不过我和邻座最喜欢《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一句话:“倘若按住它的脊梁,便会啪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来...”这是斑蝥。那时前面坐了一个很瘦的男生,眼睛大大的,脑袋也大,脊背总是弯着,而且,经常放屁。记得我不时拍打他瘦削突出的脊背,喊他的名字,只听得“噗”,他转过身来...于是我们给他起名为“斑蝥”,这个绰号用了三年。那时我和一个叫明玉的女生特别好,她长得很漂亮,皮肤很白,但是汗毛比较重,于是我们叫她“monkey",后来上历史课,学到苏联文学史,她灵机一动给斑蝥起了个俄国名字为“斑斯夫斑蝥斯基”。斑蝥气了,转过身来恶狠狠地说:“明玉就叫‘毛斯毛夫斯基毛斯毛’”!

后来到了高中,我有一阵子特别迷鲁迅,觉得他简直就是我最崇拜的作家,那时看他的文章,觉得特别好,尤其是心理描写,最喜欢他的《狂人日记》。当时觉得那个狂人的心理他怎么就能描摹得那么真切呢?难道他亲身经历过?而我,之所以觉得《狂》很好,是因为那时心里状态很糟糕,看着鲁迅的描写,好像被人看穿了一般......

不过,我那时仍然觉得他的文字欠佳,没有许多文学家那样的灵性和气势。后来看了他写的《明天》,其中阿五帮单四嫂抱孩子那一段描写,仍是心理的,真是太准确了,鲁迅想必很细心敏感的,不然不会如此。

伤逝的结构是很别致的,没有一点斧凿的痕迹,就像一个人在面前细细絮絮地诉说,忏悔,还不时抹眼泪。我才发现鲁迅的文字是极好,他本来是学理,学理的人写文章就是这样,不潇洒浪漫,但是严谨准确,说他的文锋犀利,除了思想以外,文笔也是如手术刀一样利落精确。你不了解这个涓生,但是从他的话语中,可以逐渐把握他的性格,他眼中的子君也很真切。仿佛他俩是你隔壁的邻居,你见证了他们因为爱情走到一起,听到他们的小鸡和房东太太的鸡们混在一起喳喳叫,看到他们的“阿随”栖息和瘦弱地喘气,后来被主人用黑布一蒙头,推进一个不很深的土炕......这一切都是变化着的,由爱情到后来不爱了。

鲁迅说爱情第一要生活,没有生活爱情也会磨灭。他说的话我信的,于是想自己当初是否就如子君。

而我现在,读到《伤逝》里“爱情是需要时常更新的”,才发现自己以前认为只要不被破坏,就一直完好。是错了,不进则退,没有永恒。

克氏说,人们爱的时候,多是用头脑而不是心。人的头脑太发达,进化了心灵的真纯,有时人是在用心爱,但也不再是最初的无私。人们付出爱,是为了得到爱情,人们渴望爱情,其实是在渴望被爱。那么多人感叹找不到真爱,真爱不住在他们心中,因为他们不够真,也没有去爱。

想必鲁迅是很懂得爱的,才能写出《伤逝》,逝去,即是渐渐地消失。如影随形的爱情,慢慢游走,自私的人不要只会悲伤。

分享著名小说追风筝的人个人心得范文集锦(6篇)


一本好书可以充实我们的生活,愉悦我们的精神,阅读完卡勒德·胡赛尼写的追风筝的人后,心中犹如涨潮的潮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我们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如何在写追风筝的人的读后感时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以下是编辑为大家收集的“分享著名小说追风筝的人个人心得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分享著名小说追风筝的人个人心得范文 篇1

该书是美籍阿富汗人卡勒德·胡赛尼所写,《追风筝的人》是全书围绕风筝与阿富汗的两个少年之间展开,一个富家少年与家中仆人关于风筝的故事。网上说它是关于背叛和救赎的书,而我认为它是一本人生成长传记,记录了主角的童年,少年,不惑之年。

它的优点在于语言简洁,叙事条理清晰,没有对情节进行太多跌宕起伏的修饰,当剧情展开其中的温情与残酷时,又会有一种冲击感使得读者仿佛置身故事当中。网上评论说:这部小说值得瞩目,因为它不仅是一部政治史诗,也是一个关于童年选择如何影响成年生活的极度贴近人性的故事。单就书中的角色刻画来看,这部初试啼声之作就已值得一读。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可以是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我们都是追风筝的人。

这本《追风筝的人》使我感慨,人生道路上坎坷颇多,一不小心就会摔跤、松手,让手里的“风筝”飞走。一旦它飞走了,想要把它寻回就不容易了。唯有不忘初心、坚定信念、脚踏实地走好这条人生路,才能紧紧捉住手中的“风筝”,不让它飞走。

一本好书能让人获得极大的满足,更能使读者开阔视野、坚定信念、提升精神境界。找一本好书,抛开身边的纷扰细细品读,亦如书中有一情节说到“他从来不抬头看天上的风筝,一直跑着就好像一直都知道风筝会去哪”。我找到了这本好书《追风筝的人》,你呢?

分享著名小说追风筝的人个人心得范文 篇2

为你,千千万万遍。人都有自私的丑陋,而人最不可饶恕的犯罪则是盗窃,其他所有的犯罪都是盗窃的变种。当你杀人后,你盗走了他的生命,盗走了他妻子的丈夫,盗走了他孩子的爸爸。当你说谎,你盗走了别人获知实情的权利。所以说,盗窃是一切犯罪的原始。每个人都有贪婪,只希望所有的美好只属于自己一个人。可用背叛换来的这些美好又显得是那么的惨不忍睹,良心的谴责又怎能体会到那种得到的快乐?有些时候正是因为我们自私而失去了面对困难的勇气,阿米尔的懦弱将自己生活了十多年的仆人伙伴赶出了家门,同样他的这种懦弱断绝了爸爸和他伙伴爸爸四十年的感情。你有没有一个朋友,不论发生什么,他都为你遮风挡雨为你牺牲?懦弱的阿米尔做不到。这种为朋友牺牲的勇气在自私的笼罩下是看不到的,抛开私欲,朋友就在身边,一句谎言,一句嘲笑,这都是自私!

当你向你的“朋友”求助时,他对你说:“为你,千千万万遍”。那么,恭喜你,他是你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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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追风筝的人》这篇文章对我来说是一个沉下心来读书的开始,一个深入思考的开始,追风筝的人读后感。不得不承认,在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几乎对读书丧失了兴趣。经常是拿起一本书--放下。看起来,我与书无缘了。但总会有一个转折点的。当我看到《追风筝的人》这个书名,引发了我无限的联想。又看到它的封面——黄昏的天空。一层层斑斓云彩中有一片蔚蓝天空,仿佛把人带到更深更广远的世界。一只拖着长长尾巴的风筝在天空中翩翩起舞。因为一个书名,因为一个梦境,我买下了它。

故事的开始,在阿富汗。说起这个我们的邻国,并不是一个太平世界。我们总会把它与战争、难民、死亡联系在一起。让我们想起的总会是一张张惊恐的脸,没有轻松,更不会有笑容。这不是什么童话故事,也并非喜剧。

似乎一切都是注定的。阿米尔和哈桑,是一对从小一起长大的主仆,或者说伙伴。阿米尔少爷会说的第一个词是爸爸,而哈桑会说的第一个词是阿米尔。那将是他们一生最重要人的名字。阿米尔为了得到爸爸全部的爱,不惜陷害哈桑一家;哈桑为了自己的主人,受尽耻辱,最终奉献出生命。

是阿米尔错了吗?他胆小、懦弱、自私,看到哈桑被阿塞夫一群人欺负,却装不知道。但他在逃跑的那一刻,心里是多么复杂。最终他确定“为了赢回爸爸,也许哈桑只是必须付出的代价,使我必须宰割的羔羊……他只是个哈扎拉人,不是吗?”事实不是这样的,哈桑还是阿米尔同父异母的亲弟弟。然而这个被爸爸一生深埋的秘密揭开时,哈桑已经死在战争的枪下。

是他错了吗?当我们读完这本小说,无不为他的不幸所悲伤,为他的忠诚、纯真、善良所感动。但经历了一系列事情,看到主人对他的态度,哈桑还会认为这一切值得吗?他为什么还要一次次的献身?难道他也认为自己只不过是一个低贱的仆人吗?还是为了朋友阿米尔,他情愿付出一切,我们不得而知。这也许对他来说是一个美好的结局吗?

但有一点可以确定,无论是阿米尔还是哈桑,都没有错,他们原本都是纯真善良的孩子。因为种族,使他们有了高低贵贱之分,被逼向世界的两极。这个故事震撼了每一个人的心灵,他向我们再一次发出最深的呐喊:我们要和平!我们要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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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话在我脑海里跳动着……哈桑对阿米尔的忠贞;法里德对阿米尔的信任;阿米尔对索拉博的爱……这一幕幕的情景如幻灯片似的在我脑海里放映,它们在我心中点燃了一把温暖的火苗。

故事的背景唤起了我生而为人的基本人道主义。生活在城市,每天只能与灰色的天空对望,与拥挤的街道擦肩而过,两点一线的生活已经把我制服的死死的,现实的人情世故把我原有的爱、恨、喜、怒、哀、乐一点一点的带走了。时间久了,我好似一具行尸走肉。当我看到这本书,看到生活在阿富汗的人民?D?D种族歧视,生活苦不堪言。我的怜悯之心顿时泛滥。印象深刻的是有一位中年男子到街上卖自己的四肢,还不停的与客人讨价还价。他们所做的这一切都只是为了生存,为了活着。残酷的现实逼迫他们注定没有使用自己身体的权力。

我也为阿米尔最后的赎罪感到欣喜。

其实。仔细想想,我们有为自己的过错而弥补过吗?我貌似没有,只是一声惋惜,一句安慰就抛在脑后。主人公阿米尔却做到了,当他享受安逸的生活时,并没有忘记他的罪过?D?D对哈桑的背叛与讽刺。他冒着生命危险把哈桑的儿子从敌人手里救出来。可见他的良心一直存在。

主人公阿米尔最快乐的时光就是和哈桑在一起,他们各自追逐着风筝,但一个却在班路“失踪”了。也许那句话是对的?D?D有的人一旦错过,就是一辈子的后悔。所以,请且行且珍惜。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的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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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作者并没有很华丽的文笔,她仅仅是用那淡柔的文字细腻的勾勒了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却给我以震撼。

这本书中有这样一句话:阿富汗有很多儿童,但没有童年。卡勒德·胡赛尼大获成功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他写出了这样一句话:即使在最黑暗的夜空,依然有最璀璨的星星在闪烁。这片土地因保守的思想令人压抑,又因对宗教不移的信仰让人明朗;这片土地因战争令人绝望,又因古老的传统让人希冀:这片土地明显的阶级观念令人沉重不堪,又因美好、单纯的思想让她的儿女义无反顾地坚守着这片"灾难深重的土地"。这本书一直在传递这样一个思想:珍惜爱,珍惜和平。这本小说让其作者于06年获得联合国人道主义奖,受邀担任联合国难民署亲善大使,因为这位拿着美国绿卡的医生,原为阿富汗移民。

这是一本令人震撼的小说,看完后也让我有很多感想,其实,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应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风筝,它可以代表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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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咱们诞生的一刻起,从咱们踏上人生旅途的一刻起,咱们开端挑选。那些无量的挑选将会与你一同走向绵长的人生道路。

就像追风筝的人相同,咱们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只美丽的风筝,它有时是抱负,有时是期望,有时也是品格。咱们已然挑选了它,便要无悔地去追,追的一同,也要对自己的判别担任,不然,它将会成为毕生的惋惜、悔过,即便是自责,也无法弥补,只要加倍的去补偿,去赎罪。

在《追风筝的人》种,叙述了一位阿富汗大族少爷阿米尔与一同长大的家丁哈桑情同手足。但是,一次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凄惨的事,其时阿米尔挑选了逃跑,在过后令他感到苦楚,他逼走了哈桑……成年后的他无法宽恕自己其时的变节,再度踏上故土,期望为老友尽最终一点力,但在一同,他发现一个谎话,儿时恶梦再度重演,阿米尔做出了严重的.挑选……

变节往往是一会儿的决议,但救赎却是一条绵长的路。两者之间通常会夹杂着一个词:懊悔。由于曩昔的永久都是曩昔,不管怎么也无法抢救,所以懊悔便是人心灵上的一种责怪。

当今社会,在寻求进步,在寻求人上人的一同,咱们也会苍茫,苍茫着四周,咱们该去做什么?该怎么面临不断的挑选?该怎样在挑选中让自己的心灵无悔?一个左右为难的挑选,在一会儿的决议中现已决议了自我的命运,但在一同,一个小小的转机也将再次改变命运,这是仅有一条能从变节再次踏上好人的路,也是仅有一个加以补偿的方法。但这种时机并不多,重要的是对自我挑选的无悔。

风筝只要一只,英勇的追吧,去追回自己的抱负!但也不要忘掉,面临偶遇的挑选,不要愧对品格,让心灵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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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一本好书,可以净化我们的心灵,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假期时我们观看了《尘埃落定》,相信您对于作品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读后感记录下呢?考虑到您的需要,读后感大全特地编辑了“分享著名长篇小说尘埃落定个人心得范文”,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分享著名长篇小说尘埃落定个人心得范文 篇1

我从心底对藏文化有一种探知的欲望,来源于对这种亲近而神秘文化的无知和兴趣,特别是去年到了青海,今年又看了几部庆祝西藏民族解放的记录片,于是便从书架上找出了这一本唯一与藏文化有关联的小说,一读便无法释手了。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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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于隐

欲望起尘埃,时间归罗定。在喧闹人世,我们是如阿来《尘埃落定》中的主人公一般做一个聪明的“傻子”还是让自己的聪明展现出来呢?我想,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答案。但于我而言,展现自己的聪明才智,远比“深藏不露”要来得更有意义。

当今时代,是一个充满机遇的时代,但机遇往往给了有准备的人,而有准备的人无疑是聪明人,而非隐藏自己聪明的“傻子”。一个人遮遮掩掩,不以自己的聪明才智示人,而是整天装疯卖傻,那么这个人得到他人欣赏而遇见机遇的机会微乎其微。

那么,是什么让那些原来聪明的人选择了隐藏自己的聪明呢?原因不外乎有三。其一,信奉枪打出头鸟,担心太过招摇而被人嫉恨。要我说来,这类人的担心纯属多余,毕竟现实不是电视剧,羡慕肯定有,嫉恨却是远远达不到的。其二,觉得在某些人面前不需要展现自己的智慧。这类人往往狂妄自大,认为自己的聪明已经凌驾于世人之上,在他人面前展露智慧并无多大用处。其三,一个字,懒!担心展现出聪明后,会有大堆事务找上门来,打扰自己悠哉游哉的生活。

展露聪明,意味着更多的机遇,展露聪明,意味着能得到更多的锻炼的机会。而隐藏聪明,意味着你将与无数机遇失之交臂,意味着你将逐渐失去本有的聪明,最终泯然众人。喧闹人世,何不让此喧闹为你而闹?展现自己的聪明才智,做最真实的自己!

分享著名长篇小说尘埃落定个人心得范文 篇3

《尘埃落定》是阿来1998年发表出版的,这部作品讲述了藏族的土司制度的兴衰历程,具有很高的藏族历史文化价值,并且带有浓厚的科幻色彩。

这部作品有很多处都描写了麦琪土司的二儿子与侍女的`情节,有些地方描写得比较露骨,而有些地方则写得很含蓄,但是看起觉得很可笑,因为能把那样的情节写得那样的和谐。

麦琪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是麦琪土司与藏族女人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二儿子是麦琪土司酒醉后与一个汉族女人所生,但是二儿子却是个“傻子”。但文章中却多次描写“傻子”少爷与侍女桑吉卓玛的情节,作者为什么要在小说中多处描写?

(一)二儿子刚生出来的时候,就被人认定为“傻子”,但是结合他后来的表现,他这个“傻子”在关键时刻可比聪明人有智慧。比如麦琪土司在麦琪的辖地的边界上修了很多的堡垒,他问他的大儿子为什么在边界上修这么多的堡垒,他大儿子没有回答正确。但是二儿子却回答正确了,说是为了存储粮食,在这一点上,麦琪土司也解释不清楚。我觉得作者需要用那样的方式来告诉人们,他们眼里的“傻子”可不傻啊。因为真正的傻子是不会做那样的事的。

(二)小说中第一次描写“傻子”少爷与侍女是在二少爷15岁的时候,这种事情也是男人懂事、成熟的标志吧。因为小说是通过二少爷的眼睛的所见、所闻和所感写的,二少爷则是小说的主线,也是他见证了藏族土司制度的兴衰历程,到民国时期的尘埃落定。因此故事也从二少爷开始懂事的时候写起。

(三)我觉得小说有这样的情节,也是吸引读者的一种方式。毕竟藏族也是少数民族,社会发展进步得比较慢,因此还没有进入文明时代,还丁柳在奴隶时代,写出那样的情节,表示可以理解,并且也是为了刚好的还原当时的真实情况。

“傻子”少爷虽然有时候很傻,但是他大智若愚,相比之下这才是真正的聪明。正因为如此,在他小的时候他才得到了他父亲以及他哥哥无私的真正的爱,甚至从来没有受到过伤害,不知道伤心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因此我觉得有时候大智若愚可以避免受到伤害。并且他有着一颗善良的心,爱戴下人,最后见证了麦琪土司家官寨由强盛到到最后的坍塌。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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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实际地讲,我是冲着它的名气和屡投不中的故事来读这本小说的。小说的开端不显山不露水,甚至有点乏味,但是当我看到大少爷相继在南方和北方修建粮仓,兄弟俩的继承人争夺战初露端倪的时候,就感到阅读是一件欲罢不能的事情了。小说的略显冗长的开端的叙述,只不过是让读者了解那个特殊时代的土地上的风土人情、人们的生活面貌以及数个世纪形成的人与人之间、人群与人群之间约定成俗的关系,以便让读者更容易看懂这部小说和逐渐被它所吸引;至于小说的结局部分,正如二少爷一边踢着栏杆一边大声歌唱的那首谶语般的歌曲的歌词,“准备好的事情没有发生,没有准备好的事情发生了”;而小说最精彩的是它的中间部分,具体地说就是从二少爷前去管理北方粮仓开始到土司大会的散场而结束,这一段描写了被人们公认是傻子实际上是一个有智慧、有胸襟、有气魄、有远见的二少爷的.创业历程。

二少爷初到北方粮仓的时候,需要面对两股势力的挑战——拉雪巴土司和茸贡土司以及他们饿极了的人民。在经过几番较量之后,麦琪家的粮食便都已不菲的价格卖给了拉雪巴和茸贡土司;虽然这昂贵的价格不是用银子来衡量的,但它却远远超过了十倍粮食的价格——拉雪巴土司付出的是两块土地和土地上的居民,茸贡土司付出的是美貌的女儿以及将来的茸贡土司的大位。二少爷的另一个功绩是开创了边境市场并在市场与汉地的贸易中获得巨大的利润。边境市场的开创的伟大意义在于:在土司们管辖的土地上,主要的社会矛盾就是以土司为中心的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当这种矛盾激化并升级为武装冲突的时候,它的结果只能有两种——要么是两败俱伤,要么是一方得利而另一方则损失惨重。贸易市场的出现,不但有效缓和了土司集团之间的矛盾,而且使矛盾转化为经济层面的竞争,并使双赢和多赢成为可能。二少爷创造的令人瞩目的功绩依靠的并不是麦琪土司家的先进武器,尽管在那样一个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弱肉强食就是它的基本法则。但是我们不难发现,二少爷没有凭借他们家强大的武力去征伐过任何一个土司或者其他势力,他也没有大张旗鼓地处决或者重罚过任何一个人。二少爷制胜的方法不是杀戮与对抗,那么他的方法是什么呢?是巧妙地引导与利用。二少爷是天生的把玩世事的高手,而麦琪土司家的资财、武力以及新近的粮食丰收,又使得二少爷能够在更高的层面上有条不紊地施展他的本领,特别是他的运用利用的功夫,更是做到了张弛有度、游刃有余。首先,他利用茸贡女土司的队伍打击了拉雪巴土司武力掠夺粮食的企图,接下来,他撤回了自己派给女土司的机枪手和投弹手,反过来利用拉雪巴土司的武力教训了茸贡女土司的骄傲。第二步,他利用那个要报仇的杀手,轻松干掉了自己的土司位置的竞争对手和情敌——哥哥。

有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几乎伴随了二少爷一生,这个问题使下人们对他狂热拥戴,而土司阶层则对他充满猜忌,这就是土司位置继承权的问题。二少爷在经营北方粮仓之际,自知承继麦琪土司的宝座无望,便将计就计地倒在茸贡女土司设下的温柔局中。茸贡女土司是一个精明强干、心狠手辣的人。她对于自己亲手促成的女儿塔娜与麦琪家二少爷的联姻一直耿耿于怀,这并不是因为她所说的二少爷是个“傻子”。茸贡女土司理想中的女婿只能是弱智的傀儡,并且在需要的时候就应当合理地死去的那一种,她绝不希望女婿是一个精明的对头。起初,她正是受了二少爷“傻子”名声的蒙蔽,而寄希望于通过自己待字闺中的漂亮女儿塔娜为诱饵,达到解决自己的辖地上的饥荒问题,当她与二少爷短暂接触以后,才认识到眼前这个人并不是传说中的“傻子”,而是一个真正的对手。这样的人选,显然是违背她为女儿设定的招婿的初衷的,然而她又不得不屈从境内饥荒的现实压力。由于将来的土司宝座旁落的危险被眼前的饥荒的现实压力所取代,使得女土司暂时接受了女儿嫁非其人的事实,这便有了后来土司们聚会的时候,她不顾危险撺掇少汪波土司带上塔娜私奔的闹剧。以二少爷的洞察力,当然看出了自己通往茸贡土司宝座的道路将会艰险异常,甚至需要付出血的代价,而这样的局面是他不愿意看到的,也就是说,这是一条走不通的道路。或许这正是他纵容仇家杀掉已经正式成为麦琪土司继承人的大少爷的主要原因。麦琪土司起初对于让哪个儿子继承他的土司大位是感到很为难的。他清醒地看出来大儿子的好勇少谋、外强中干,只是一个普通带兵官的材料,是不堪担任土司职责的;二儿子尽管作出了骄人的功绩,却总是让人感到不放心、不踏实,让人怀疑那些只不过是麦琪家一连串的好运气带来的偶然的东西。并且换一个角度去看,有些变化恰恰是二少爷的愚拙和临机不断造成的结果。再者,即便是二儿子更适合当土司,如果他决定传位给二儿子,也必然会遭到不甘失败的大儿子的强烈反对,这样一来,兄弟两难免刀兵相见。一开始,麦琪土司出于避免两个儿子为了争夺继承权而引发相互火并的后果,匆忙准备禅位给大儿子;但当大儿子被仇家杀掉以后,他没有了乱起萧蔷的后顾之忧,便重新放任了自己对权力的不可餍足的热爱,牢牢地占住土司的宝座,迟迟不愿传位给已是唯一的继承人的二儿子。二少爷一方面对于父亲的迟迟不放权深感恼火,不得不让回山寨的小尔依带话给父亲:“如果他死了,你会不会再年轻一次?”另一方面他又凭着自己对大局的了解以及黄师爷的话语得知旧的时代将要结束,麦琪土司以及茸贡土司的位置都将失去意义。尽管如此,他还是下意识的向继承土司大位的方向去努力迈进——这大概属于人类这个种群的共同弱点。

后来,二少爷又利用梅毒为枪弹,几乎使土司集团全军覆没。二少爷以傻子的名声做掩护,把自己的尖牙利爪隐藏起来。但是他对于敌手和潜在敌手的打击,却毫不手软,尽管这种打击同样是隐性的,比如对付哥哥和一群愚昧的土司。到了小说的结局部分,他还利用仇家兄弟中的哥哥——酒店老板将自己杀死。当二少爷趴在栏杆上看见酒店老板向他走来的时候,他完全有躲避和反击的机会,但他非但没有躲避,反而给酒店老板的仇杀创造条件。这就说明在此之前二少爷就下定了必死的决心。本来,军队的人并没有要处决他,原因是他的脑子“跟得上时代”,但二少爷以为“死与跟不上时代是两码事”,同样的,活着与跟得上时代也没有什么关系。二少爷选择被酒店老板杀死,一是略可平复内心对于哥哥的愧疚之情,二是这样一来,酒店老板必然要受到追究,或许能牵连出他的红色藏人弟弟也未可知,如果那样,也算是为从小一起长大的哥哥报了仇。在大少爷被那个“胆小的杀手”刺杀以后,二少爷起码有一次机会可以将杀手兄弟两人一网打尽,根除后患;但二少爷并没有这样做,就在眼皮子底下养着这股祸水,这是很耐人寻味的。对于这个不合逻辑也不合常理的现象的解释只能是——杀手兄弟是二少爷为不可预知的未来留下的一手底牌。但人算不如天算,最后,这副底牌被留给了自己。

试想以二少爷的雄才大略,如果他早出生一两百年,那么他必将成为这一大片“化外之地”上的王中之王。然而,时光的惊马已无可阻挡地奔到了二十世纪中叶,土司时代终于走到了它的尽头,于是尘埃落定,往事成空。和所有的时代以及时代中的人物都必将消亡一样,二少爷连同他的土司时代也已经淹没在历史的烟尘中——如果他实有其人的话。然而,他并非实有其人,他只是文学作品虚构的人物。正因为这个缘故,他的曾经的以巧妙地疏导而不是杀戮,以担当而不是毁坏,以多赢而不是弱肉强食的方式去生活去竞争去发展的往事,才得以被文学的形式小心翼翼地记忆和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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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日,读罢《尘埃落定》,感触良多。那是一个混乱的年代,整本书里,没有一个真正快乐的人。主人公甚至没有名字,的代号——也是他的护身符——就是“傻子”,一个有异于常人的人,生活在上世纪30、40年代的中国、某个闭塞却又面临着开放的藏族村寨。土司处心积虑扩张势力和地盘,还要防备后院起火;哥哥作为土司继承人,拼命向父亲和周围的人证明自我的实力,然后在不期然间,承受傻子比他有作为的事实;母亲有了情敌却毫无办法,整天躲在房里念经。还有那个本来就应快乐的傻子,小小年纪,就已经明白用手里的权力对待周围的人,讨好或者伤害,全凭自我的好恶。

土司制度的喧嚣直上的时候,他就看到了尘埃落定后的样貌:所有的土司都消失了,包括他们自我。在此之前,他享受着属于土司的最后荣光,虽然他没有当过一天正式的土司,却在看似不经意间,日渐取得了土司的实权。

“我”就是这些尘埃中的一分子,也以前辉煌过、爱过、恨过,并且充当了土司制度盛衰的见证者,这使我们似乎看到了《红楼梦》中贾宝玉的身影。“假做真时真亦假,真做假时假亦真。”“我”在如梦的真实中走完了自我的一生,连姓名也未曾留下,这一切看起来是多么虚幻,然而这确实是生活,它是一个社会和时代的真实的缩影,是真实生活的写照。阿来就是在这么一种如梦如幻的氛围中,用他那沉稳粗犷而略带伤感的笔调,完成了对一个特定背景下的制度的描绘和批判的,在娓娓的叙述中,他把我们带入了那五光十色、光怪陆离的境界,我们在如痴如醉之际,却突然有了一种清醒的顿悟——是啊,曾几何时,我们又何尝不是在虚幻中体验着真实,在真实中追逐着虚幻呢?

分享著名长篇小说尘埃落定个人心得范文 篇6

写了一大半的书评,因故不得不中断输入,结果全部没了,可惜了一段用心的分析和叙述,着实不爽…

不一样的民族出身,不一样的文化氛围,不一样的生活环境熏陶出来的思想意识和表达方式,确实有些很大的差别。

身为藏人的作者,从一个自称是傻子的贵族二少爷的视角,述说了重大历史变更时期,在神秘的藏民族地区土司社会系统由鼎盛走向消亡的故事,让我们从较高的社会层面了解了那时的风土人情和世事变迁,因为并不久远,口口相传和文献资料都能够传承下来,估计当时的社会样貌真的就是那个样子。

虽然他们偏安于一隅,不被主流社会所熟知,但对其阶层划分与社会分工还是可以想象和理解的,只是书中描述的婚恋观和对女人的态度,很难让深受儒家文化教化的汉民族所接受,估计同时期的汉人一定会觉得有充足的称他们为蛮夷的理由。

自称是傻子的二少爷,有时候是真傻,有时候却是装傻,在北部边境上智斗两位邻家土司,利用手中的麦子和先进武器,巧妙地赢得了名满天下的美女,收服了数千心悦诚服的子民和大片土地,同时又建立起了连接各土司之间的繁华商贸中心和钱庄,并因此攫取了源源不断的财富,每一件都令人称道。

但在家族内部权利的纷争中,他却总是不着调,错过了千载难逢的奇迹,面对着自己水性杨花的老婆、急于上位不择手段的所谓聪明人哥哥、权利欲重不想放权的父亲,甚至是自己家的世仇,他都表现得差强人意,似乎脑中一团浆糊,全然没有了任何直面外敌时的干练和智珠在握。一个为家族事业建下功勋又不成器的少爷形象,一群为了权利、钱财、地位和美色而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角色,被清晰地勾画了出来,故事设计得也很有悬念和戏剧性,读来甚是过瘾…

分享著名长篇小说红楼梦个人心得范文大全(6篇)


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作品,才能写出“真材实料”。曹雪芹在《红楼梦》中用流畅的语言,叙述了相关情节,趁着自己的感触 ,最适合写一篇作品的读书笔记了!为什么我们不能产出一篇自己的读书心得分享与他人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分享著名长篇小说红楼梦个人心得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分享著名长篇小说红楼梦个人心得范文(篇一)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言作者痴,谁解其中味?”一本红楼,一份痴情,一幅画卷,一段历史。在现代文明高度发达的社会里,名著已离人们越来越远,能够静下心来品读名著的人更是寥若晨星。

而我,从小与红楼结缘,一本红楼被我翻看了六遍,其中的精妙之处几乎可以倒背如流。读红楼,品红楼,成为我人生中的一大乐趣。初读红楼还是在七岁,因为我家也算是书香门第。妈妈在我七岁时就让我看儿童版《红楼梦》,我好奇地瞪大双眼:“《红楼梦》讲的是什么啊?”妈妈笑着拍拍我的头:“你自己慢慢看吧!看透了就懂了。”就这样,我抱着一本厚厚的《红楼梦》走进书房,开始了与红楼为伴的日子。这是一本怎样的书啊!那么多不认识的字,在拼音的帮助下才能勉强将字句读通。这还不算,那里的人物实在太多了,老爷、太太、小姐、姑娘、丫环一大堆,好不容易记住了这个,又忘记了那个。

囫囵吞枣似的将《红楼梦》读完一遍,结果只记住了四个人:林黛玉、贾宝玉、薛宝钗、王熙凤。那林黛玉不知哪来的这么多眼泪,整天哭啊哭,然后不是写诗就是填词。我对薛宝钗没有很深刻的`印象,只觉得她人缘很好,到处做善事。不过我纳闷的是,宝玉明明喜欢黛玉,为什么后来嫁给宝玉的是宝钗呢?不过我很喜欢宝玉,他对人很好,特别是对女孩子,他还说:“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儿是泥做的骨肉。”他还真有绅士风度!再读红楼是在十岁,爷爷给了我一本《红楼梦》原著让我阅读,那书的封面印着宝黛共读西厢的图像,落红遍地,流水潺潺,宝黛两人靠在一起读《西厢记》,那画面煞是清新秀丽。

再次翻开红楼的我已经能懂得它的大致内容了。秉灯夜读,我仿佛看见黛玉葬花的凄惨,宝钗扑蝶的娇羞,湘云眠石的憨态可掬,元妃省亲时的雍容华贵。我为黛玉死时焚稿而叹惋,对宝玉终入空门不解,对宝钗无奈嫁人同情。书中人的一举一动似乎牵动着我的心弦,我与他们同悲,同喜,同欢,同乐,这一次读《红楼梦》,我了解到了这是一段悲伤得让人流泪的故事。又读红楼已然十二岁,轻抚那熟悉的封面,我又一次翻开那些似曾相识的纸页。

此时细读红楼,竟觉得词藻优美,行文清新流畅的红楼背后是另有隐喻的。也许“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的判词暗喻宝钗、黛玉两人的悲惨命运,她们也不能逃脱命运的掌控,更不能逃离那黑暗的社会,只落得一个郁郁而终,一个独守空房的下场。也许“秋花惨淡秋草黄,耿耿秋灯秋夜长”是黛玉对周围环境的真实写照,是呀,面对着“风刀霜剑严相逼”的恶劣环境,宝哥哥能给的温暖实在太少了,她梦想有一天能拥有像“渔翁渔婆”的爱情,可是这能实现吗?也许“眼空蓄泪泪空垂,暗洒闲抛却为谁”彰显着宝黛两人对爱情的执著追求,一幅鲛绡帕,寄托着彼此的思念。也许“寒塘渡鹤影,冷月葬花魂”表现的是湘云与黛玉的孤苦无依,这句诗也是贾府衰败的预兆。

其实,衔玉出生的怡红公子如何?才华横溢,孤高自许的林姑娘又如何?处事得体的皇商小姐又如何?皇贵妃的三个妹妹,富贵贾府的三位小姐又如何?最终还是死的死,散的散,她们终究拗不过那吃人的社会。此次读红楼,我有了新的收获:元春的选才凤藻宫,探春的千里东风一梦遥,惜春的青灯黄卷古佛旁,宝黛的木石前盟,宝玉宝钗的金玉良缘,以及上至元妃下至投井的金钏,屈死的晴雯,她们都是封建制度的牺牲品,“树倒猢狲散”是那个时代的必然结局。古人云“书读百遍,其义自现”,我才读了几遍呢?怎能解析其滋味?

其实我不想当一名红学家,致力研究红学,也不想与王昆仑,周汝昌齐名,只是一路走来,红楼相伴,它给了我无尽的思索,也让我体会到文学巨著的深刻的美。

分享著名长篇小说红楼梦个人心得范文(篇二)

《红楼梦》是我古代四大名著之一,它的故事内容丰富多彩。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贾宝玉,由于他一生下来嘴里就含着一块晶莹剔透的美玉,因此给他取名叫“贾宝玉”。他是天宫神瑛侍者下凡转世,与林黛玉有着“木石前盟”。

书中的很多故事让我印象深刻。其中有一情节讲到宝玉失掉通灵玉,要知道这块玉就像他的命一样重要,怎么就丢了呢?那天宝玉把通灵玉摘下来却忘记戴,等到想到那块玉的时候却怎么都找不着了。大家知道玉丢失后就屋里屋外、翻箱倒柜地折腾了半天,又问了许多人都说不知道。自从宝玉丢了玉后就生了一场大病。唉!最终也没找到那块玉。看了这个故事我觉得宝玉怎么这样不小心,这么重要的东西居然给弄丢了,真是太可惜了!所以,以后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步步留心、时时牢记、认认真真地。

还有故事的结局也挺悲惨的,宝玉居然在考状元的时候没有回家,大家都很着急,就四处去找,结果在他父亲找到他的时候看到他被一个和尚还有一个道士挟持住像飞一样的远去了。看得我是莫名其妙。

不愧是中国的四大名著,读完这本书觉得自己的知识又丰富了许多。还有三本我想着以后我一定会慢慢看完,细细去品味。

分享著名长篇小说红楼梦个人心得范文(篇三)

读罢红楼,心里酸酸的。不知是为了什么。是为了荣宁二府的家破人亡?红粉丽人的香消玉殒?还是投机分子的欺世盗名?好像每种都有一点。但总是觉得那不是全部。从一个男生的角度分析,我豁然开朗,这是嫉妒。我在隐隐之中对宝玉产生了醋意。说来也真是惭愧,但是有几个男性看到一个纨绔子弟的周围无缘无故的缠绕着数不胜数的美女而不心酸呢?

说到这,红楼梦里的感情故事还真是数不胜数。首先力推的,就是宝黛的红粉痴恋。在红楼梦里要数这两个人的感情最纯洁了。从两小无猜,青梅出马,到长大后的坠入爱河。曹公简直就是顺水推舟,让读者感到,世间又一份千古流芳的感情故事诞生了。它的出现是那么的自然,几乎没有人怀疑过,它的出现是那么纯洁,纤尘不染。但是生不逢时的感情就是痛苦的代名词。黛玉性格里独有的叛逆和孤僻,以及对世俗的不屑一顾,令她处处显得特立独行,卓尔不群。花前痴读西厢,毫无避讳;不喜巧言令色,言随心至;崇尚真情真意,淡泊名利……种种这般,都使得她象一朵幽然独放的荷花,始终执著着自己的那份清纯,质本洁来还洁去,一如碧玉般盈澈。

用一个普通人的眼光看她,最欣赏的还是黛玉的诗情画意,灵秀慧黠。黛玉每每与姐妹们饮酒赏花吟诗作对,总是才气逼人,艺压群芳。无论是少年听雨歌楼上的诗情,清寒入骨我欲仙的画意;还是草木黄落雁南归的凄凉,花气温柔能解语的幽情;无不体现出她娟雅脱俗的诗人气质。最叹息的是黛玉的多愁善感,红颜薄命。黛玉的身世,注定了她的孤独无依,而她的性格,又注定了她的寥落忧伤。纵使大观园里人来人往好不热闹,但是那里没有她能够依靠的亲人,没有她能够倾诉的知己,只有风流多情的宝玉让她芳心暗许,却又总是患得患失。于是她无奈着“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悲哀着“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套无情”,伤感着“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终落得“一缕香魂随风散,三更不曾入梦来”的凄凉结局。

与其说林黛玉在贾府的地位和自身的懦弱是杯具的起因,还不如把职责轨道万恶的封建社会以元春为首的封建集团无情的扼杀了宝玉和黛玉之间的感情。如果红楼梦真的是曹雪芹亲身经历的描述,那么我能够感受到一个失去至爱的男生的痛苦。地狱的烈火在身边燃烧,苦不堪言,使我的思想静止不前,这不是切肤之痛,却是切肤之爱。当血泪撒尽的曹公转身应对不堪回首的历史怎能不发出“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感叹!

还有要说的就是薛宝钗的感情杯具了。看到黛玉的郁郁而终,依然那么难过。可待到读完,听甄世隐说着什么"兰桂齐芳"。

分享著名长篇小说红楼梦个人心得范文(篇四)

林黛玉薛宝钗可谓贾宝玉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女人,从宝玉梦游太虚,得知“金陵十二钗”正册的头一首诗开始就注定了贾宝玉和林、薛这辈子都脱不了干系。正册上的畿语是这样说的:“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这是曹雪芹第一次将二人的命运联系杂一起。“玉带林中挂”预示了林黛玉孑然一生,孤单飘零;“金簪雪里埋”注定了薛宝钗一辈子葬送在封建社会中,不得其所。一代人,三缕魂,纠缠解不得,宿命人奈何?三人的名誉紧紧地联系在一起,躲不过,也逃不过。

一个是潇湘无暇,一个是蘅芜仙葩

在贾宝玉眼中,林黛玉是一个这样的人:“两湾似蹙非蹙罥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娴静似皎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弱女子,病美人,可怜可爱。而薛宝钗:“头上挽着漆黑有光的髻儿,蜜合色棉袄,玫瑰紫二色金银鼠比肩褂,葱黄绫棉裙,一色半新不旧,看去不觉奢华。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面若银盆,眼如水杏。罕言寡语,人谓藏愚;安分随时,自守云拙。”标准的贤妻良母的形象,是大家闺秀,气度不凡,更是封建社会中男性的择偶标准。也许是因为如此,令后来贾母更喜欢宝钗而非黛玉。黛玉就像一个瓷娃娃,让整个贾家疼着、惜着;宝钗就像一块翡翠,高贵得体,她的雍容华贵、细心聪明能为贾家撑起半边天。论外貌,两人都是绝世佳人,但论气质,则黛玉则活出真性情,做事只随着性子,不愿巴结,不愿讨好,孤高自傲。宝钗则处事圆滑,做事得体,言行举子顾全大局。在封建社会中,无疑宝钗的性子更胜一筹。

芙蓉傲岸芳自赏,牡丹雍容人皆怜

有那么一回,在贾宝玉的处所“怡红院”里林、薛都得了一句判词。林黛玉是:“莫怨东风当自嗟”即“芙蓉花”。薛宝钗的判词是:“任是无情也动人”即“牡丹”。芙蓉没有艳丽的色彩,没有扑鼻的芳香,那般的清高,那般的孤清。牡丹则是富贵的象征“自李唐来世人盛爱牡丹”,牡丹的华丽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富都爱上了这群芳之首——牡丹,黛玉如芙蓉,宝钗如牡丹,是再适合不过的了。看《红楼梦》的人都知道,林黛玉说话只随着性子,不管别人爱不爱听,她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有时不但不讨好别人甚至为了逞一时之能而出口伤人甚至是伤害了好友,而已她还容不得别人说她的半点不是,动不动就闹得梨花带雨。她之所以性情孤僻,与她的童年有很大关系,黛玉三岁时,一个瘌头和尚让她除了父母外不见他人方可平安了一世。虽然,林家人对和尚的话不太在意,但也养成了黛玉不喜热闹的性格。“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一声杜宇春归尽,寂寞帘拢空月痕。”“寒塘渡鹤影,冷月葬花魂。”黛玉所做之诗无不透露着忧郁的气息,引宝玉之花便是:“林妹妹曾经离丧,作此哀音。”黛玉幼年丧母,继而丧父,又岂能不悲?相比之下,宝钗与人随和,稳重和平,就像王夫人逼死金钏儿一事上,宝钗不仅为王夫人解脱,还想出了用财物打发金钏儿家人的法子,宝钗将她圆滑的处事手段展露无遗。平时对待下人也是松紧有度,记不过亲也不过疏,“事不关己不开口”明哲保身。宝钗幼年丧父,还有一个不长进的兄长,硕大一个薛家全靠她与母亲苦苦支撑,如此环境下长大的宝钗岂能不精明能干?宝钗曾说她与黛玉是一样的,在贾家他们同是寄人篱下,虽宝钗有母有兄,但不长进的兄弟有无又有何区别?但她们又是不一样的,一个观看人情世道、春月秋风,一个只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她们的性情又怎能相同呢?

命途多舛谁能异?

黛玉与宝玉是青梅竹马,两人朝夕相处,暗生情愫。但宝黛两人相爱却不能相守,最终成为“宝二奶奶”的是比黛玉迟来且关系更疏的宝钗。因为贾家一直爱惜着黛玉,将她捧在手心,但是终有一天他们倦了、厌了,贾家终于意识到他们想要的不是一个精致的花瓶而是一个精明能干、能够保住家业兴旺的主家母。命运的路线偏生不按两人的想法而行,两人都是得不到他们想要的结局。一个泣前尘,一个叹无缘;一个魂散销香(谐音:潇湘),一个独守怡红(注:怡红院乃贾宝玉居所),她们的缘起缘灭都因一个宝玉。宿命依旧是宿命,躲不过,逃不过。

有人说黛玉和宝钗都是封建“齿轮”下的牺牲品,牺牲的是幽魂,葬送的是幸福。或许贾宝玉的出家也有一大部分原因起于二人。许是黛、钗使他看破功名利禄、勘破红尘。他们的结局,谁也不能怨,谁也不能恨,他们是一个悲剧,也是那个时代的宿命,躲不过,也逃不过。

分享著名长篇小说红楼梦个人心得范文(篇五)

《红楼梦》又名《石头记》,这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红学一直以来被众多学者学习和研究。整本书叙事视角的独特,具有灵性的顽石,对整本书的艺术结构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读懂了这块石头,你就读懂了曹雪芹。

这块顽石是女娲补天石时,剩下的一块未用的石头,是仙界的弃石,跟我们有很大的联系。数字一直以来属于都是神秘文化的一种象征,它也是神秘文化的基础,作者对于女娲无稽崖练成的石头的描写中的数字也非常有深意,原文对女娲炼出的那块石头的描写中数字非常有趣,“高经十二丈”,“方经二十四丈”,“顽石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这是数字象征着时间和人生。“十二”可以象征为一天有是十二个时辰,十二生肖,一年有十二个月;“二十四”可以象征为一天二十四小时,一年二十四节气;“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可以象征为我们的寿命,人的一生。至于多余的那个一,他可以象征我们每一个人,许多经典名著都有很强的代入感,《庄子逍遥游》、《西游记》、《老人与海》等都会让我们联想到自己的人生路途,好像是我们自己的人生体验。文学即人学,所有文学创作都是作者的人生经历和精神路途的自述。伟大的作品,无一例外都是他们个人的遭际而形成的灵感。所以读《红楼梦》让我们更加了解曹雪芹。

分享著名长篇小说红楼梦个人心得范文(篇六)

中华文化博大精神,源远流长而中华经典更是哺育了一代又代人的成长。其中最为人们所熟知的经典便是被人们合称为四大名著的《西游记》、《红楼梦》《水浒传》及《三国演义》。这几本经典名著不论是书还是电视剧都深受人们喜爱。而我最喜欢从《西游记》和《红楼梦》了。喜欢它们不仅仅是因为书中内容,更是因为他们所给我带来的影响。上起初我并不爱看《红楼梦》,妈妈买给我看都不看,却未曾想过看完这本书的自己会为妈妈把我这本书卖了而伤心,直到自己存够了钱又买了一本才将此事翻篇。我喜欢看这本书是因为一句“满纸荒堂言,一把辛酸泪。"这本书看从内容不多,却完整的记录了一个家族由盛至衰的过程。

正因如此。我将这本书看了一遍又一遍,而每看一遍便哭一次,只是不知是因为如此强大的家族也衰落了,应了那句盛宠必衰,还是因为贾宝玉和林妹妹之间多情幻灭哭泣。我只知道,次有《红楼梦》都会有新的体会因为《红楼梦》能让读者明白人生百态,能让人们知道环境会造就人们的性格,性格影响你对一些事情的心态,林黛玉便是如此她因为体弱住入母亲娘家,认为自己寄人篱下,便成为了一个多愁善感的人正因为这多愁善感的性格使其因贾宝天娶她人而死,死前焚诗也所早含恨而终,伤心欲绝了。这本书中最让人可惜的是贾。林二人之间的爱情而贾氏一族也随着一人没落了。书中也描绘了许多奢侈生活,这便是封建时代的生活。所谓由给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可想而之贾氏一族人往后生活的艰难。

《西游记》我最先看的不是书而是动画片,可以说《西游记》陪伴了我整个童年。我先是看完了《西游记》的动画片,然后又让妈妈买了有插画的《西游记》的书,再后来又开始看《西游记》的电视剧等自己会拼音了字也认得差不多时,又买了全是字的《西游记》由此何见我对《西游记》这本书的喜爱程度了。小时候爱看它是因为喜欢孙悟空的能干及内容十分生动有趣,而现在我看到有志者,竞成的师徒四人。因为我看到了他们的不容易,历经九九八十一难,不畏艰险,只为求取真经。不论多难都朝着这个方向,在他们身上我学会了善良,知错能改。忠厚老实等等优良品格。

分享丁丁历险记个人心得范文分享(8篇)


人一生要过得有意义,就需要不断地阅读优秀的作品。在阅读了丁丁历险记后,心中感慨万千,不禁为作品所深深折服,此时就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怎么才能防止将丁丁历险记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读后感大全的编辑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分享丁丁历险记个人心得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分享丁丁历险记个人心得范文 篇1

丁丁历险记是由埃尔热写的,故事一共有22集。我最喜欢丁丁,因为他冷静、机智、聪明、勇敢、爱思考。

是一位很爱探险的人,每次都会有一些探险故事等着他,他的朋友——阿道克—阿奇博尔德船长,但是他非常爱骂人,是一位爱喝威士忌的人,每次喝到威士忌都会有力量,他还喜欢喝白兰地。

还有一位那就是特里芬—向日葵一位老糊涂,有耳背这个病。总是把丁丁说的话听错,他穿着一件绿色的外套,手拿雨伞,头戴绿色的帽子,上面刻有T——T。他有的时候很开心,有的时候很严肃。丁丁历险记每一集都会出现几个新人物。

我看了丁丁历险记的很多集,是丁丁的忠实粉丝,简称丁丝。丁丁历险记主要写了丁丁的事,我要向丁丁学习他那勇敢的精神!

分享丁丁历险记个人心得范文 篇2

假期是漫长的,也是短暂的。这个暑假,你一定读了很多书吧?我就向大家推荐《丁丁历险记》(20多册),它是一本非常好看的书。现在,我就个大家介绍一下《丁丁在刚果》(第一册)吧!

年轻记者丁丁与他的爱犬米卢在火车站站台上与他的朋友们告别,原来丁丁受够了单调无味的生活,想去非洲拍照片。在刚果,丁丁找到了向导小黑人可可。一路上,丁丁与米卢遇到了鳄鱼、可恨的秘密乘客(坏人)、猴子、一大群鹿,他们到了巴包隆人领地,毁灭了想除掉他的巴包隆巫师与秘密乘客的阴谋,因为他的威信太高,成了巴包隆人的大首领。然后巫师与想杀死丁丁的秘密乘客又挑拨马土乌部落的大首领与巴包隆人打起战争,丁丁用电磁铁把箭和长矛全部吸在哪里,由于马土乌人没有这种科技,所以丁丁也当上了马土乌人的国王。秘密乘客在一棵大树下把丁丁打倒,还好,丁丁最后被一个神甫救了,当上了非洲刚果老师,在上课中,用海绵和水把一只误进学校的豹子赶跑……最后丁丁回了家乡比利时。

这本书太让我发笑了――丁丁、米卢、可可、巴包隆人、马土乌人、秘密乘客给我半个小时快乐时光。丁丁幸运、聪明、善良、可爱、机智勇敢,是一个“五好青年”。所以,他穿过了无人能过的刚果森林,得到了刚果人民的喜爱。

我觉得丁丁不特殊,我们个个也能成为丁丁。他只是有勇气、有自信。勇敢让人自信,自信也让人勇敢。

分享丁丁历险记个人心得范文 篇3

这本书讲了丁丁去黑金之国的故事。故事是这样的:

丁丁先到了一艘船上当报务员。然后他被巴伯雷尔抓住了,被他当成了人质。丁丁没过多久,就从巴伯雷尔的手下逃走了。在沙漠里漫步着……。他又遇到了杜邦兄弟,真是巧合。他们又进了一个城里,遇见了一个国王。他的孩子阿布达拉丢了。丁丁在那里遇见了奥里维拉先生(好人)和缪勒医生(坏人)。是这样的:他从奥利维拉先生手下走后,遇见了缪勒医生。丁丁打败缪勒医生后进了他家的壁炉。又遇见了缪勒医生的一个手下的人。丁丁差一点就打败那个手下人了。可惜把那个手下人打晕后,他醒了过来,趁丁丁不注意他救了缪勒医生。他们合力想打败丁丁。可惜没成功。因为警察和阿道克船长来了。只有缪勒医生逃走了。而且抓住了阿布达拉。为了夺回拉国王的孩子阿布达,丁丁和船长一起努力,从缪勒医生的手里夺回国王的孩子阿布达拉,缪勒医生也被送到了警察的手里。

这个故事就讲完了。相信大家也能像丁丁一样努力。

分享丁丁历险记个人心得范文 篇4

大家好!今天我要向大家介绍一位新朋友,他叫丁丁,他就是月球历险的主人公。“月球探险”这个故事讲的.是:丁丁、阿道克船长、卡尔库鲁斯教授和工程师弗兰克沃尔夫是怎样乘坐人类的第一枚载人登月火箭的一段历险。这个故事里的一些情节令人难忘又令人害怕,那就让我们一起来走进这个令人难忘的故事吧。

从西尔达维亚的斯波吉原子研究中心刚刚发射了人类第一枚载人登月火箭,火箭上的乘客有丁丁、白雪、阿道克船长、卡尔库鲁斯教授和工程师弗兰克沃尔夫。他们要进行人类的首次登月旅行。在旅行过程当中发生了一连串的惊险事件,比如:火箭上带的氧气只够四个人用,但是杜邦和杜庞因为时间差也被带到了火箭上,因而导致氧气不足;船长糊里糊涂地出了火箭,为了救他,大家分散了注意力,使得火箭偏离了轨道差点撞上一颗小行星。

最后丁丁他们还是平安地返回了地球。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本书既生动有趣,又耐人寻味。

分享丁丁历险记个人心得范文 篇5

《丁丁历险记》是比利时作家埃尔热的作品,他主要描写了小主人公丁丁和他的狗,在朋友的帮助下,破获一起又一起的案件。

自从读了《丁丁历险记》后,我觉得丁丁是一个十分勇敢的人,应为他不管有什么危险,都能从容面对,他还在死亡和危险中一次又一次的逃脱,打败他们。让他们害怕,恐慌,让真相大白于天下,让所有人都知道他们的罪行,这些邪恶都跑不了丁丁的手掌,而面对他们的则是幽暗的牢笼,丁丁的英雄事迹十分多,帮警察抓到了不少坏蛋,使他在各地都有了名声,也让他受到大家的欢迎。我也想像丁丁一样那么勇敢坚强,可我正好跟他相反,他勇敢我懦弱,他坚强我胆小,什么都不如他,我如何才能和他一样呢?

我想平常我就应该努力的锻炼自己,对仍何事物都要仔细认真的观察,努力训练自己的胆量,对任何坏人坏事都要勇敢的站出来,这样我才能做到丁丁那样,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处的人。

分享丁丁历险记个人心得范文 篇6

我的第一个寒假开始了,在这个寒假里老师给我们安排了丰富的寒假活动,我根据活动的安排阅读了“新华书苑”里推荐的书籍《丁丁历险记》的书。在以前我就看过这套书,但都是看画,不知道里面所写的内容。自从我上了一年级认识了好多字以后,这次我可以认真读一下书里的内容了。读完之后我觉得还是很有意思的,比光看画有意思多了。

《丁丁历险记》是一套22本的丛书。讲的是一位小记者名字叫丁丁,他和小狗白雪以及他的好朋友阿道克船长去好多国家探险,在朋友们的帮助下不怕困难,不害怕危险和各种困难作斗争的故事。在许多国家历险的时候还结交了好多朋友并帮助警察抓到了很多的坏蛋。我真的很喜欢丁丁和小狗白雪。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是《红色拉克姆的宝藏》,故事讲的是丁丁和阿道克船长要去海里寻找250年前的红色拉克姆的财宝,遇到了一个奇怪的科学家,科学家的耳朵不好用,每次丁丁问东他答西,总是答非所问的,特别搞笑。但是他制造了很多的机器,其中有鲨鱼潜水艇给丁丁帮了很大的忙,丁丁用这艘潜水艇找到了传说中的沉船。经过大家的配合一起最终找到了拉克姆的宝藏。其中在故事结束的时候一句话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善始必善终”。

我很佩服丁丁的勇气,他是个很勇敢的人而且还很聪明。遇到困难总是开动脑筋想办法解决。当危险来临的时候总是可以化险为夷,他也是幸运的。我要向他学习,遇事情多动脑筋,不怕困难,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持之以恒。

分享丁丁历险记个人心得范文 篇7

寒假期间,我终于把岳叔叔给我买的全套《丁丁历险记》全部看完了。这套书主要讲述了记者丁丁为了维护正义而和他的朋友在世界各地的冒险的故事。每当想起这套书我就会心潮澎湃,不仅仅因为故事情节的惊险曲折,还因为丁丁和他的朋友们之间的纯洁真诚的友谊!这套书还使我明白,一个人要想成功就离不开别人的帮助。

丁丁是一个记者,但他从不记录别人告诉他的东西,而是亲自去调查,不怕艰难险阻,不怕任何势力。他到过中国,到过印度,到过刚果,还去了月球,这其中会有很多的危险和困难。但丁丁为了正义却不辞辛苦,甚至不顾生命的危险。丁丁去世界各地历险的过程中,也总会得到朋友和别人热心的帮助。

丁丁是正义的化身,他和他的两个朋友军犬白雪和幽默忠实的大胡子船长阿道克,一起去解救被绑架的向日葵教授,他们要应付威严的印加王,又要面对残忍的果贡佐拉侯爵。每一次丁丁的对手都很强大,可他从不退缩,而是勇敢地迎上去。

丁丁的勇敢和坚持不懈真的值得我学习呀!以前我碰到什么难题总是躲过去,有解决不了的问题总是想到让妈妈帮助。再想想丁丁,和他遇到的困难想比,我那点儿困难算什么呢?以后我也要像丁丁一样,勇敢地面对一切困难!做一个勇敢坚强的好孩子!

分享丁丁历险记个人心得范文 篇8

今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字叫做《丁丁历险记之月球探险》。这本书讲述了丁丁这个年轻的小伙子与他的伙伴船长,与两个教授,还有他的宠物坐上了第一个登月火箭。但是,糟糕的是,有两名警察突然从底舱冒了出来。两名警察原本是要守护登月火箭的,结果他们把消息中的凌晨一点看成了中午一点。另外另一个国家试图把这个高科技的火箭带回自己的国家研究。于是他们威胁了一位教授做他们的奸细,而且再把另一位间谍带上登月火箭。所以,现在他们的难题原本是四个人加上小狗需要的氧气,就算那个间谍不在这些氧气也不够用了。

登上月球了之后,一位教授和船长和两名警察都出去了。就在这时,另外一名教授就打开了装间谍的箱子,让这名间谍出来把丁丁打倒,控制火箭回地球。但是就当他们吧丁丁打到的时候,丁丁又醒来了,他发现了发动机在运转于是它剪断了发动机的控制线,并且抓住了教授和间谍。等出去考察的船长们会来了之后,他们便马上审问间谍,当一切事情的真相大白的时候,危机又出现了。危机就是虽然丁丁利用剪断发动机控制线的方法让火箭无法以外得启动。但是,这个方法又可以让他们回不了地球。而且就算他们吧火箭修好之后会了地球,但是,由于氧气少的原因,他们到了地球上的时候可能已经没命了。但是,虽然知道了结果几乎是很惨的他们还是坚持不懈地修火箭回地球。

最后由于他们的努力,他们终于回到了地球。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要努力了,就一定会有收获。也告诉了我们,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你看,当丁丁他们这一伙人知道了他们几乎是不可能会地球的,但是因为他们的努力,他们奇迹般地活了下来。而且,要乐观冷静地去面对每一件事情,对自己有希望,对生活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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