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小学生读后感 初中读后感 高中读后感 四大名著读后感 中外名著读后感 读后感600字 读后感800字 读后感1000字
你的位置: 读后感 > 读后感范文 > 罪与罚读后感作文 > 地图 > 罪与罚读后感作文

罪与罚读后感作文

发布时间:2022-09-12 来源:互联网

[推荐]《罪与罚》读后感范文汇编(7篇)。

多读书使我们变得更加才智博学,是一种成长。每个人在看完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不同的看法和见解。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怎样将自己的独到见解写进读后感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推荐]《罪与罚》读后感范文汇编(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罪与罚》读后感(篇一)

该说,这是一本非常值得那些为着自己的能力而骄傲、而痛苦的人读的书。

该书的主人公认为凭着自己的能力和思想,能够随意决定其他人的生与死,天才具有通过牺牲弱者和平庸者的生命来实现自己的伟大目标的权利,在天才面前,他只为自己立法,而不需要听从一切世俗的道德和法律的约束,为了能够让人类获得进步,天才即使一时伤害了普通人,他的这种行为也是合法的,有道理的。

正是这种思想,驱使了主人公完成了他的那次为了验证这个思想而去实施的杀人。但最后,他自己却无法忍受由此而来的孤独,也无法说服自己杀人的目的,并通过与救助那些平凡人的过程中,逐渐被平凡人的感情所感化,最后通过自首、服苦役而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这本书里面,作者批评了当时盛行于欧洲的功利主义、实证主义、科学主义、庸俗唯物主义的观念,倡导了人性和情感的力量,尤其重要的是,他通过揭示那些普通人的喜乐,普通人身上不平凡的地方,以及非凡者身上平凡的地方,最终打消了自康德以来,一直在哲学界中存在着的那种理性者有权利为自己立法,因而有权利不顾普通人的感受来强加给他们意志的歧视性的做法。在陀氏的作品中,极力揭示的是那些看似微不足道的人、事背后那些感人至深,异常复杂的东西。如果缺少了这些关切,那么任何一个天才所要拯救世界的理想,最终也将不可避免地蜕变成为一个暴君独裁专制的借口

《罪与罚》读后感(篇二)

前几天,我去借书,借到了一本漫画的《罪与罚》感觉很有趣,就读了起来。

书中讲的是:拉斯柯尔尼科夫原来只是一个贫穷的大学生,离他住处不远的当铺中的老板娘是个贷款者,心狠手辣,拉斯柯尔尼科夫实在穷的没钱花了,在一天晚上杀害了她,因为恐惧,他也杀死了老板娘的异母妹妹。内心的极度恐惧爬上了他的心头,在这之后,他的内心都很惶恐不安,使他紧张得昏过去,在他的心里,罪恶感如同藤蔓一样,把他紧紧缠住。变为杀人犯之后的`拉斯柯尔尼科夫,他的内心和精神上都忍受着极大的折磨,痛苦的他,无法选择。但是,他选择去承认,去自首。最后他向索尼娅说出自己的罪行,在索尼娅的鼓励下,他又在广场向社会、向人群承认自己的罪行,然后去自首,去服刑,从而走向了解脱。书的结尾拉斯柯尔尼科夫和索尼娅相遇了,他们决心相信上帝,获取精神上的新生。

这本小说给了我一个信息,那就是,当人犯罪以后,不管你怎么为自己辩护,你的良心并不会轻易放过你。所以,与其争辩,不如决心悔改。当人决志悔改之后,所有的心理负担都会立刻消失。所以,解除痛苦的最好方法就是认罪。 看了这本书,我突然想起偷我家钱的小偷,想告诉他:如果你是实在没钱花了,我允许你偷,不过,你要用自己劳动的双手再把钱还给我!!!

《罪与罚》读后感(篇三)

当看完杜斯托也夫斯基的《罪与罚》后,心中不时感到震撼与感动。在《罪与罚》中,男主角拉斯科纳夫以其聪明绝顶、却与世隔绝的头脑,建构出一个学说:超凡伟人往往有犯罪的天性,因为他需要建构新制度,这种建构势必带来毁坏;也因此,伟人的犯罪是合理的。他不仅建构这个学说,并且身体力行。他相信自己也可以成为拿破仑,但是他跟当年的拿破仑一样,因身世贫困没有机会,拿破仑努力争取机会,甚至因此流人血;而他,也需要机会。因此他杀了早让人议论纷纷的刻薄老妇,抢其钱财。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他被迫还杀了另一个无辜、受苦、可怜的老妇。拉斯科纳夫内心深处的理想抱负绝非自私自利,反倒是博爱的。但是,为达到理想而有的手段,却导致一场轰动社会的谋杀案。所有的检调人员,全从牟利角度解释这谋杀案,直到一个也酷爱研究思想的检察官出现,他立即将调查方向转向,透过拉斯科纳夫的论文,找到行凶的动机。

拉斯科纳夫自承他相信“伟人的福音”,当他说出这观点时,连他的朋友都觉得太激进,因为当时社会上普遍的信念是“社会福音”,也就是只要社会制度完善,人都将安居乐业不再犯罪。想想我们不也正是处在这样的信念下的吗?杜斯托也夫斯基透过《罪与罚》中的对话,先知卓见的提出他的质疑:罪恶真的只是社会问题引发的吗?还是在人性深处尚有其他邪恶,是导致犯罪的因子?犯罪跟社会体制的不完善,真的是等号相关?拉斯科纳夫显然不相信改善社会制度之路,他认为这世界就是需要伟人,伟人配拥有权力,伟人也够资格在破而立的过程中犯罪。这些问题不由得引起我的深思,这些问题的答案是什么呢?而这本书另一个让我引发深思的地方是,社会中的弱者,精神中有无私奉献与爱的人却在引导着救赎之路。日记

《罪与罚》中,这个人物就是梭娜。有几段拉斯科纳夫与梭娜的对话精彩万分:男主角拉斯科纳夫再有痛苦,都绝不泄漏一丝一豪情感,但是他却在最紧要关头,找到梭娜坦承是他犯案,梭娜尽管为自己的好友之死哀伤不已,却温柔的凝视拉斯科纳夫,然后围抱他的颈项,紧抱住他。

拉斯科纳夫问梭娜:“你为何不骂我,却拥抱我呢?”梭娜命中拉斯科纳夫内心深处要害的回答:“因为全世界没有比你更不快乐的人了!”而这时,拉斯科纳夫心一软,两颗眼泪蕴藏在他的眼眶中,就要掉下了。当拉斯科纳夫问她这一生的苦难,上帝的回答是什么?梭娜仅只是念完新约圣经中拉撒路死里复活的故事。

就在念圣经的这一刻,贫困的房间幽暗的烛光照著凶杀犯与。梭娜以其弱者之爱,不自觉的引领拉斯科纳夫走向救赎之路。拉斯科纳夫问梭娜:“你不会离我而去吗?”梭娜回答:“不会,无论你到何处,我都随著你。。。。,”甚至她也在非理性的情感中,知道拉斯科纳夫需要她的接纳与爱,她遗憾的说:“为何你不早来,我为何不早些遇到你呢?”男主角剖心相告后,问梭娜:“你觉得我卑贱么?”梭娜说:“不,你只是在受苦。”最后,拉斯科纳夫向梭娜要十字架,梭娜给了他,并说:“我们一同受苦难,也一同挂十字架阿!”就是在杜斯托也夫斯基小说中,一再出现的,是“主动选择悲悯苦难、选择与他人一齐受苦”,这是十字架精神,而十字架精神永远呈现著吊诡:“在软弱的地方显现其刚强。”而一个能看见所谓的强者内心深处的痛苦的人,往往自身也负荷著巨大的苦难。

在邪恶世代中辨识良善!

《罪与罚》读后感(篇四)

最近在看一本书叫《罪与罚》,刚看完两章而已,对其中人物的悲剧人生就已经让我心生难过了,先抛开主人公不谈,说说马尔梅拉多夫此人,他曾经是一个九等文官(相当于军队中的大尉),因酗酒丢了工作,致使家徒四壁,甚至自己十几岁的`女儿为了救济一家,成为了妓女,可即便如此他仍旧死不悔改,只要家中还有一点钱或物,都要拿去换酒。但就是这样一个无可救药的人,内心深知自己为家庭带来了什么灾难,愧疚、难过、痛苦、懊悔,但就是没有办法戒酒……像戒毒一样困难,读这个人物让我深感无力,所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可能就是说他了吧。

但是仔细想想,每个人可能多多少少都会有一些瘾难以戒掉吧,明知道这是不好的。

比如烟酒毒瘾大概是最常见的瘾,也是全世界痛恨的瘾,这些基本上都是触犯法律的,很多国家会明令禁止、法律控制。因为这他们危害巨大。

比如追小说,电视剧等等,偶尔的娱乐可以,但若是没完没了的追剧,时间、工作、学习等都会受到影响。

贪吃,暴食无度的人,是有暴食症的,吃东西会让人产生愉悦的感觉,但是一旦超过了身体负荷,久而久之是一定会生病的。

网瘾,除了学习和工作等必要的时候外,如果长时间的上网,就已经成了一种瘾,这种瘾很普遍,现在的年轻人几乎都要中招,即便是我们的父母辈,也有很多机不离手的,手机把我们的碎片化时间利用了起来,走路,坐车,等人,随时都可以看和玩,使得我们过度的依赖它,这种及时性娱乐让人上瘾,没日没夜的看,对我们的身体伤害其实很大。

追星族,这一群人是让我更加担忧的群体,这里引用一位作者提出的以下内容:

布热津斯基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曾提出"奶头乐效应"。当时在美国旧金山举行过一个集合全球500多名经济、政治界精英的会议,其中包括乔治·布什、撒切尔夫人、比尔·盖茨等大名鼎鼎的全球热点人物。精英们一致认为,全球化会造成一个重大问题——贫富悬殊。这个世界上,将有20%的人占有80%的资源,而80%的人会被"边缘化"。届时,有可能会发生马克思在00年前预言的所谓的你死我活的阶级冲突。

布热津斯基表示,谁也没有能力改变未来的"二八现象",解除"边缘人"的精力与不满情绪的办法只有一个,便是推出一个全新的战略"tittytainment",即在80%人的嘴中塞一个"奶嘴"。娱乐明星就是奶嘴最好的形式之一,通过大量的明星综艺和电视剧,夹杂着他们的花边新闻,让吃瓜群众看得开心,不用去深沉的思考痛苦的现实。因为消遣已经占据了工作之外的大部分时间。

这就是"奶头乐"战略,但即使没有平台的引导,占据头条的会是谁呢?

很遗憾,我认为依然会是这些小鲜肉和当红小花们。真实生活很痛苦啊,如果现实社会那么好玩,谁会来玩游戏,来看偶像剧呢?王者荣耀和偶像剧又孰高孰低?

换言之,TED演讲,新闻联播,名校公开课,何尝不是另外一种奶头乐呢?沉浸其中的人,到底是收获了真正的知识,还是收获了认同感,恐怕呈现的最终结果也还是二八分化。

虽然我不追星,但是我仍然会喜欢看一些娱乐新闻,久而久之感觉浪费了很多的时间,实际上除了八卦之外,什么收获都没有。而现在追星的大多数都是青少年,花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去追那些和自己不会产生任何联系的明星们,得到了什么呢?假若如此沉沦下去,毫无节制,最终将走向何处呢?

其他已经影响到他人甚至上升到犯罪的一些成瘾我就暂且不说了,毕竟是少数吧。以上这些就足以毁掉人本身。所以做人,真的要时常警醒,学会控制自己的行为习惯,学会自律,因为放纵自己,就等于身在地狱而不自知。

《罪与罚》读后感(篇五)

拉斯科尼科夫,大学生,因着贫困中途退学,依靠母亲的抚恤金生活。租了一间像衣柜的斗室,衣着寒酸,穷困潦倒。虚荣心极强,骄傲,不甘心平凡,自命不凡!有野心,尤其崇拜拿破仑。好高骛远,对于教书赚两个小钱根本看不上,所以宁可在陋室里空想,也不愿意教书赚两个小钱。同时又富有正义感和同情心,有时候也很冷酷无情。摆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人物,但这就是最真实的人。

作者用一整章的内容都在写他杀人之前内心非常激烈的挣扎。杀人的念头在他心里一次次的燃起又一次次的放弃。否定他去杀人的理由是因着他良心的不安,那是卑鄙的。而支持他去杀人的理由是他自己的一套理论,根据这套理论杀人可以说不是犯罪,甚至是正义的。杀人不是最可怕的,你杀了人,然后在用一套理论证明你杀人是对的,这才是最可怕的。

根据这套理论,人被分为两类人,平凡的人和不平凡的人,平凡的人是平民老百姓,他们没什么权利,他们的义务就是俯首帖耳。不平凡的人是统治者或新社会的建立者,是立法者,他们甚至不受法律的约束,可以为所欲为。这些不平凡的人都是呼风唤雨的人物,都是开国立业的大人物。这些不平凡的人无一例外都是手上沾满鲜血的刽子手。但他们非但没有受到法律的惩罚,反而受到人民的崇拜,名流千古。所以你看,根据这个理论,杀人没有什么啊,你看那些最被人们尊敬最伟大的人物,哪一个不是杀人如麻,只要为着好的目的,为人民谋福祉,杀人是正义的。为了好的目的,可以做错的事情。当然这些好的目的只是犯罪的借口,是我们心里的诡辩和自欺而已。

这就是拉斯科尼科夫的理论,乍一看很有道理。因为整个人类历史就是这样过来的,确实整个人类历史都在践行这套理论。只有强者才有权利,弱者是没有权利的,谁是统治者,谁强大,谁就是法!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只有最后的赢家才配拥有一切的权利。没有绝对的善恶,只有强弱。

始祖亚当和夏娃在伊甸园里犯罪堕落的本质就是要自己独立做主,分别善恶。换言之,就是不再以上帝为王为主,拒绝上帝的统治,而想自己当家做主,自己定立善恶的法则。就是说,什么是善、什么是恶我自己说了算。当人离开了上帝,不在尊上帝为王,人自己定立善恶的标准的时候,就会给这个世界带来灾难。当人拒绝上帝的统治时,人就想要撺掇上帝的宝座,自己封神,为了那一个宝座,争战杀伐。人脱离上帝的善恶标准而自己定立标准的时候,杀人却变成了正当的。拿破仑,希特勒,秦始皇,以及历代所谓伟大的君王等等,所有这些为着追逐权利,为着登上宝座而所造成的灾难,都是因着不尊上帝为王的缘故。只有无所不知,完全公义的上帝才知道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当人妄图代替上帝决定善恶的时候,结局注定悲惨,也是对上帝的僭越。

我们知道这个世界没有完全的公义,法律也是为着普通人所设立的。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只是骗人的把戏,你见过皇帝受法律制裁的吗?要是统治者犯法怎么办呢?就没有更高的法来制裁他吗?我们相信有,那就是上帝完全的律法。有很多不信神的人也会说:正义会迟到,但从来不会缺席。也有人说,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我想,若没有一位完全公义的上帝主持正义,你的这些正义的盼望又如何实现呢?

《罪与罚》读后感(篇六)

鲁迅先生曾言马克思的《资本论》,陀思妥夫斯奇的《罪与罚》等,都不是暇末加咖啡,吸埃及烟卷之后所写的。《资本论》虽提不起兴趣拜读,但是《罪与罚》还是可以看看的。

故事前面很是平淡,重点介绍了拉斯柯尔尼科夫的生活现状,讲述他生活现状,当拉斯柯尔尼科夫开始他的杀人计划,故事开始“罪”的篇章也就走向高潮,转向“罚”。

神经上的折磨与摧残,故事我最喜欢的片段是拉斯柯尔尼科夫和波尔菲里之间关于“论犯罪”中平凡的人和不平凡的人的解读,让我产生了极大的共鸣,总会有一些平凡的人以为是不平凡的人来做一些不平凡的事,这就是社会的现实,很难想象,当时作者就会这么有趣的论述。

故事中索尼娅的出现是必然的,当罪行开始,惩罚降临,总要设定一个解决的人,索尼娅自身妓女出身,却带着极大的圣母普世光环,是对拉斯柯尔尼科夫的救赎,也是作者提出的一种宗教式的解决方案,虽然拉斯柯尔尼科夫选择自首而非自尽,但是拉斯柯尔尼科夫最开始的一年也是完全不相信宗教的,甚至一度怀疑自己自首的决定是否正确。总的来说,这本书带的我的更多感触的是当时的社会情况真的令人发疯,而且频繁在文中出现的疯,温饱富足才能思考进步,而贫穷只会使人走投无路而自掘坟墓。或许我们每个人曾经都是拉斯柯尔尼科夫,都有过自命不凡的幻想,但是我们终究不会去做拉斯柯尔尼科夫这样的杀人勾当,但是我们也会做些苟且之事。毕竟人呀,这种卑劣的东西,什么都会习惯的。

《罪与罚》读后感(篇七)

书本中描写叻陀思妥耶夫斯基对拉斯科尔尼科夫犯罪前后的心理。拉斯科尔尼科夫是一个典型的具有双重人格的形象:他是一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穷大学生,一个有正义感的青年,但同时他的性格阴郁、孤僻。他在公园碰见被人骚扰的年轻女子,他用他自己仅剩的几个钱为她付车费送回家。在马尔美拉陀夫被马车撞伤的时候,他把他送回家,看见他们连举办葬礼的钱也拿不出来,又拿出母亲今天刚寄来的钱送给他们一家孤儿寡母。要知道那些钱是来之不易的,是拉斯科尔尼科夫的母亲以养老金作抵押向别人借的,是他所有的钱。但同时他又是一个让人难以琢磨的人,阴郁、孤僻···他让贫穷给压垮了,他欠了女房东一身债,怕和她见面,甚至害怕见到任何人。总是像猫儿样从楼梯上悄悄地过去,偷偷溜掉,让谁也别看见他。这个年轻人心里积聚了那么多愤懑不平的怒火,他蔑视一切,所以尽管他有青年人特有的爱面子心理,有时非常注意细节,可是穿着这身破烂儿外出,却丝毫也不觉得不好意思。

《罪与罚》中写的最多的就是罚,“罪”只是仅仅占了全书的前面两章,而“罚”贯穿了大半。不是身体上的惩罚,而是比这更严厉的道德的惩罚。所以法律只是我们一种惩戒犯罪的一种途径,而另一种就是人内心心灵深处的谴责。有时候法律不能使人认识大自己所犯的罪,而心灵深处的谴责则会让人更明白自己所犯下的错误。

拉斯科纳夫自承他相信“伟人的福音”,当他说出这观点时,连他的朋友都觉得太激进,因为当时社会上普遍的信念是“社会福音”,也就是只要社会制度完善,人都将安居乐业不再犯罪。想想我们不也正是处在这样的信念下的吗?杜斯托也夫斯基透过《罪与罚》中的对话,先知卓见的提出他的质疑:罪恶真的只是社会问题引发的吗?还是在人性深处尚有其他邪恶,是导致犯罪的因子?犯罪跟社会体制的不完善,真的是等号相关?拉斯科纳夫显然不相信改善社会制度之路,他认为这世界就是需要伟人,伟人配拥有权力,伟人也够资格在破而立的过程中犯罪。这些问题不由得引起我的深思,这些问题的答案是什么呢?而这本书另一个让我引发(深思的地方是,社会中的弱者,精神中有无私奉献与爱的人却在引导着救赎之路。

《罪与罚》中,这个人物就是梭娜。有几段拉斯科纳夫与梭娜的对话精彩万分:男主角拉斯科纳夫再有痛苦,都绝不泄漏一丝一豪情感,但是他却在最紧要关头,找到梭娜坦承是他犯案,梭娜尽管为自己的好友之死哀伤不已,却温柔的凝视拉斯科纳夫,然后围抱他的颈项,紧抱住他。

拉斯科纳夫问梭娜:“你为何不骂我,却拥抱我呢?”梭娜命中拉斯科纳夫内心深处要害的回答:“因为全世界没有比你更不快乐的人了!”而这时,拉斯科纳夫心一软,两颗眼泪蕴藏在他的眼眶中,就要掉下了。当拉斯科纳夫问她这一生的苦难,上帝的回答是什么?梭娜仅只是念完新约圣经中拉撒路死里复活的故事。

就在念圣经的这一刻,贫困的房间幽暗的烛光照著凶杀犯与妓女

梭娜以其弱者之爱,不自觉的引领拉斯科纳夫走向救赎之路。拉斯科纳夫问梭娜:“你不会离我而去吗?”梭娜回答:“不会,无论你到何处,我都随著你。,”甚至她也在非理性的情感中,知道拉斯科纳夫需要她的接纳与爱,她遗憾的说:“为何你不早来,我为何不早些遇到你呢?”男主角剖心相告后,问梭娜:“你觉得我卑贱么?”梭娜说:“不,你只是在受苦。”最后,拉斯科纳夫向梭娜要十字架,梭娜给了他,并说:“我们一同受苦难,也一同挂十字架阿!”

就是在杜斯托也夫斯基小说中,一再出现的,是“主动选择悲悯苦难、选择与他人一齐受苦”,这是十字架精神,而十字架精神永远呈现著吊诡:“在软弱的地方显现其刚强。”而一个能看见所谓的强者内心深处的痛苦的人,往往自身也负荷著巨大的苦难。

hdH765.com更多读后感扩展阅读

《史记》读后感范文汇编7篇


读书之法,在循序渐进,熟读而精思。读史记,可以陶冶我们的性情。趁热打铁,趁着我们刚刚读完作品,我们可以把自己最真实的感觉写下来。那这读后感怎么写才能给后人启迪呢?以下内容是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整理的“《史记》读后感范文”,请继续阅读本文相关内容!

《史记》读后感范文 篇1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说的真是一点不错。一本好书就可以让人明白很多的道理。一本好书可以让人陷入深深的沉思。每读完一本好书就会让人豁然开朗。是书让人类走上了进步的阶梯,有了今天这欣欣向荣的世界。书这无声的预言家,预知着未来,预知着中国的梦。

司马迁为了完成《史记》,忍受了别人无法忍受的奇耻大辱,受到了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打击,但他还是完成了《史记》,实现了自我生命的最高价值,启发和滋养了一代又一代的文学大师,被鲁迅评价是“无韵之离骚,史家之绝唱”。

翻看《史记》,不知怎么,心中有一种感动,仿若穿越时空的界限,将那些在历史上投下或多或少身影的人,投到了我的心中,依稀看见那个时代的残血夕阳……

史记中有许多个经典小故事。如烽火戏诸侯、刘邦的故事等。看史记故事,看每一篇故事我都会有不同的感受。看商纣王与妲己的故事,我为比干的直谏而感动。为商纣王的残忍而心酸。看到商纣王对妲己的痴迷为她做的一切。我心中充满了气愤。看到武王伐纣的故事,我感谢他的义举,因为他拯救了一方百姓。

看时,我有时会把自己当做故事中的人物,有时我会想如果我是妲己,我会劝商纣王以国事为重。如果我是商纣王,我会专心务国,以国事为重。

史记作者司马迁的坎坷人生让我感动万分。司马迁生于公元前145年,大约死于公元前90年,子长。司马迁出身与史官世家。汉武帝天汉三年曾因李陵事件被被捕下狱。司马迁痛苦万分,曾想过一死了之。可他并没有那样做,因为他想到自己历经千辛万苦创作的史记还没有完工,所以打消了这个念头……

看《史记》就仿佛在作一次足不出户的历史旅行,领略了那个时代的一切,回顾了各种令人难以忘怀的历史事件。体会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

 

《史记》读后感范文 篇2

《史记》是由司马迁撰写的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自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史记让我了解到了许多故事,如:为人们尝百草的神农氏(炎帝)、平定天下大乱的轩辕氏(黄帝);十三年三过家门而不入的治水英雄大禹。

还有春秋战国时期的管仲射伤齐桓公,但还被齐桓公重用,完成了齐桓公当时的春秋霸业,这体现出了齐桓公的大度,才让诸侯臣服他;廉颇与完璧归赵的蔺相如故事,蔺相如在渑池相会上维护了赵惠文王的尊严,赵王让他当了大官,他也知道廉颇嫉妒,但为了国家利益忍气吞声,最后竟让廉颇主动负荆请罪。辅佐汉高祖刘邦建立汉朝的大将军韩信在少年时因别人威胁,忍受了胯下之辱,也受过一位漂母的恩惠,当上大将军后不忘报恩,送了那位漂母许多酒菜,还赏给她一千两黄金

看完《史记》就仿佛看了一步宏伟的历史巨片,深深的被其中的人物所吸引了,也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不愧是被鲁迅先生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史记》读后感范文 篇3

站在历史的面前,我们都是旁观者。历史可以改变一个人一生的命运,同样的,每个人都能去创造历史。但是一部千古绝唱的史书,只有一百三十篇。诚然机会均等,名垂千古的永远是少数。他们的天赋抑或是人品,都是一种“超能力”。

“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让凶悍的匈奴人闻风丧胆,数年不敢妄动的大将军,便是李广。当只率领百人误入敌人腹地,被弓箭手包围的时候,当士兵们“大恐,欲驰还走”的时候,李广只有一个字:“前!”果敢又不武断,佯装诱兵,使敌人误以为大敌当前,急忙撤军,从而得以巧妙的全身而退。善用计谋临危不乱的大将风度,是李广将军的法宝之一。

“士卒不尽饮,广不近水;士卒不近食,广不尝食。”对于士兵,从不苛刻霸道,军中生活让人人感到方便,却从来没有发生过意外。因此,李广才能深得士卒敬重,士卒也都愿为他拼死作战。不是作威作福,而是同甘共苦。将士们有士气,在百姓那里自然也有口碑。

让人不解的是,为什么忠诚报国,为人正直的李广将军却从未被封侯,并且命途多舛,落得一个自刎而死?

我想,除了不够幸运,大概是和李广追求完美的性格有关。《史记》中写道:“度不中不发,发即应弦而倒。用此,其将兵数困辱,其射猛兽亦为所伤云。”他不会做没有把握的事情,难免会因为保守而错失一些绝佳的机会。因此他也多次被敌人包围,身陷绝境,导致被贬谪。骁勇善战的将军却总是缺少酣畅淋漓的胜利,随着年龄的增长,李广老将军便愈发的暗淡了。

即便有这样的遗憾,也没有人不去敬重他。毕竟他为大汉朝出生入死,年过花甲依然请缨“先死匈奴”。当李广的死讯传来,所有的人都为他哭泣。再没有一个人拥有“射虎中石”的箭术,再没有那样一颗忠贞不渝的心让所有人敬仰,再没有一个三朝元老“飞将军”。没有霍去病的锋芒毕露,也没有卫青的功成名就。但是“桃李不言,下自成蹊”,此言虽小,可以谕大。

 

《史记》读后感范文 篇4

“虽背《春秋》之义,固不失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是大文豪鲁迅对《史记》这一经典名着的称赞,《史记》无愧与这个称赞。中华上下五千年,一共二十六史。《史记》正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在史书中的地位无可替代,而太史公司马迁也因这本书而流芳百世,名垂千古。

《史记》主要描述了从中国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约公元前3000年)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共三千多年的历史。它包罗万象,及其生动地描述了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物,这其中有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大禹;有破釜沉舟,一代英雄项羽;有统一六国,功大于过的秦始皇;还有“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屈原,他们都仿佛出此刻了我的眼前,太史公极高的文学素养让读者在阅读这本书时,不禁神游其中,怡然自得,就像回到了那段沧桑的历史中。

黯淡了刀光剑影,远去了鼓角争鸣,多少英雄逝去。在《史记》中,我最敬佩,也最印象深刻的一对人物,正是廉颇和蔺相如。刚开始时,因为蔺相如完璧归赵,立下了大功。廉颇认为他只是呈口舌之利而已,居然地位比自己高,所以很是不服,蔺相如怕和他产生矛盾,就总是躲着他。之后,廉颇明白了蔺相如的良苦用心,就背上荆条,向他请罪。他们最终成了好朋友。这就是大家耳熟能详的负荆请罪的故事。

读了这个故事,我不仅仅感慨万千:如果蔺相如没有让着廉颇,而是跟他争斗,廉颇如果没有知错就改,而是顾及面子,不像蔺相如认错的话,那赵国早就衰退了。由此可见宽容大度和知错能改有多么重要。在生活中,如果别人犯了错误,我们就应宽容他,原谅他;而如果我们自己犯了错误,就就应知错能改,像别人承认错误。有一次我弄坏了别的同学的东西,同学不明白是谁干的,大发雷霆,但是我没有犹豫,毅然向他承认了错误,他也原谅了我。试想,如果我没有向他承认错误,我有可能就失去了这个朋友。

“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太史公虽然被施了宫刑,但他仍然自强不息,奋发图强,以顽强的毅力,

就像凤凰涅盘重生似的,不破不立,他忘记了屈辱,最后完成了《史记》这一不朽的经典。他这种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读着《史记》,淡淡的油墨芳香扑鼻而来,令人神清气爽。品读《史记》,回味无穷。

 

《史记》读后感范文 篇5

《史记》是我国文化的灿烂瑰宝,它的作者是古代著名文学家司马迁。《史记》中有许许多多的经典故事,每看一个都会有不同感受,其中,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周幽王烽火戏诸侯了。

周幽王残暴无道,丧尽天良。可他独独喜爱宫中的一位女子——褒姒。为了让她开心,周幽王不惜一切代价,甚至把军国大事当儿戏,点亮烽火,迫使全部将士匆匆赶来,就为了博褒姒一笑!可长期以往,将士们渐渐对他失去了信任,到战争真正来临的时候,将士们已经完全不相信周幽王了,全都不愿前往,最后被匈奴杀得片甲不留。看到这儿,我十分气愤,周幽王为一代君主,却只知道吃喝玩乐,残害百姓。我们可不能学他,做人必须诚实,不能欺骗,玩弄别人,不然终究会自尝恶果。

另一个让我回味的,就是聂政以身报仲子。聂政与严仲子交上了好朋友,为了讨伐侠累,他只身来到韩国,在众目睽睽之下刺死了侠累,最后自毁容貌而死。这段故事感人不已,聂政侠肝义胆,是一位了不起的烈士,而言仲子独具慧眼,善于识人用人,得到了大家一致的认可与赞扬!

《史记》中还有很多了不起的人物,如:文武双全的伍子胥,聪明机智的晏子,善用兵计的孙武等等。在他们的身上也发生了许多感人的故事,有兴趣的话可以去看看哦!

总之,这本书给我产生了许多积极的影响,明白了许多深刻的道理,让我对历史有了更深的印象,所以,我十分喜欢这本书,书中的人物会带领你走入他们的世界!

 

《史记》读后感范文 篇6

近日,我又回顾了《史记》。在这次阅读中,我的收获及感受都与上次大不相同。

《史记》这本书,记载了从传说中的皇帝到汉武帝元狩元年,大约三千多年的历史,与北宋司马光所著的《资治通鉴》合称为史学“双壁”,文学家鲁迅称其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在《史记》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毛遂自荐》。这个故事给我最大的启发是:不管遇到什么困难的事,都要有勇气尝试,不能连推荐自己的勇气都没有。一个人只有尽了100%的努力,就算没有收获,也不会留下遗憾。生活中,我也要善于毛遂自荐,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锻炼自己,磨练自己,让自己更上一层楼。

《鸿门宴》这个故事我也同样喜欢。主要说了项羽想利用吃饭的机会杀刘邦,让项庄舞剑,意在蓄谋杀害。但项羽优柔寡断,刘邦识破诡计,借上厕所之机在侍卫护送下逃跑。因为项羽的优柔寡断,把大好河山拱手让给了刘邦,最终自己无颜见江东父老而在江边自刎。我从中懂得了“该断不断,必受其乱”的道理。我以后做事要干脆果断,不拖泥带水,练就雷厉风行的办事习惯。

《勾践卧薪尝胆》这个故事我也读得津津有味。一听故事名字就可以知道故事的大意。越王勾践被吴王夫差打败后,在屋内挂一苦胆,每天都要尝尝苦胆的味道,以激励自己,力图雪耻。最终勾践一举打败夫差。生活中,我们也要发扬卧薪尝胆的精神,激励自己,永远进取。五年级时,我的英语成绩跌入了最低谷,创下了79分的记录。徘徊、失意之后,我提起精神,在Sarah老师帮助下,虽然没有天天尝苦胆,却时刻提醒自己,要奋发、要图强。现在已经提升到98分。

《史记》里面,太多的故事都让我难忘,太多的故事都让我深思,它不仅仅是一个个生动的历史故事,同时也是人生中的一条条让我受益匪浅的道理。

《史记》读后感范文 篇7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说的真是一点不错。一本好书就可以让人明白很多的道理。一本好书可以让人陷入深深的沉思。每读完一本好书就会让人豁然开朗。是书让人类走上了进步的阶梯,有了今天这欣欣向荣的世界。书这无声的预言家,预知着未来,预知着中国的梦。

《史记》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全书共一百三十篇,分为本纪、书、表、世家、列传五种形式。传记的一种,主要记诸侯之事。作者是西汉时期的司马迁。《史记》约成书于公元前104年至公元前91年,本来是没有书名的,司马迁完成这部巨著后曾给当时的大学者东方朔看过,东方朔非常钦佩,就在书上加了“太史公”三字。“太史”是司马迁的官职,“公”是美称,“太史公”也只是表明谁的著作而已。班固的《汉书·艺文志》在著录这部书时,改成《太史公百三十篇》,后人则又简化成“太史公记”、“太史公书”、“太史公传”。

《史记》最初没有固定书名,一般称为“太史公书”,或称“太史公记”,也省称“太史公”。“史记”本来是古代史书的通称,从三国开始,“史记”由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名。近人梁启超称赞这部巨著是“千古之绝作”(《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鲁迅誉之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汉文学史纲》)

 

月度推荐:没有上锁的门读后感范文汇编(7篇)


古人曰: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我相信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读后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对社会上某些丑恶现象的抨击、讽刺。那么,一篇优秀的读后感范文怎么写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月度推荐:没有上锁的门读后感范文汇编(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没有上锁的门读后感(篇一)

我读了一篇关于母爱的文章《没有上锁的门》。

文章写一位母亲和她的女儿住在一个小山村的一所小屋里,每天晚上,她们都把门锁得严严实实,就去睡觉了。有一天,女儿因为厌倦了乡村生活而离家出走,只给母亲留下了一张纸条:妈,我走了,不要来找我,别担心我。10年后,沦落风尘的女儿回来了。她站在门口,叫了好几次门,也没有人开。她轻轻一推,门开了。女儿进了屋,看见母亲蜷缩在床上,睡着了。妈!女儿含着泪叫了一声。母亲醒了,女儿扑进她怀里哭了好久,突然好奇地抬起头问:妈,今晚你怎么没锁门?母亲回答:这10年来我一直都没有锁门,就怕你晚上回来时进不来。

在我们的生活中,母爱也无处不在。一次,我发烧到38度多。妈妈很着急,忙着给我用湿毛巾降温,喂我吃药,再送我去医院打针。晚上,我的温度终于降下来了,妈妈很高兴。以后几天,妈妈每天都给我量体温、吃药,送我到医院打针,我觉得很感动。

这个故事发生在青海。一辆运水的车正行驶在公路上,要给缺水的地方送水。突然,一头母牛跑到车前,司机急刹车,骂道:谁家的牛?快滚!可它就是不动。司机下车去赶它,但它就是不走。牛的主人来了,他用鞭子狠狠地抽打老牛,老牛哀叫着,浑身鲜血淋漓,但它坚决不挪动半步。一个战士看不下去了,冒着受处分的危险,接了一小盆水,放到老牛面前。老牛没有喝,它对着石头后面叫了一声,一头小牛出来了。老牛用慈爱的眼神看着小牛喝光了盆里的水,就跟着主人走了。

读了《没有上锁的门》,我明白了,母爱是无私的,为了孩子,母亲做什么也愿意。

没有上锁的门读后感(篇二)

今天,我读了一个故事《没有上锁的门》。短文主要写一对母女,她们常年生活在一座偏僻的小山村里。母亲因为深怕遭窃,夜晚总在门上锁三道锁。但女儿却厌恶一成不变的乡村生活,她向往都市。一天早上,女儿偷偷离开母亲到都市去了。

但孤身一人的她在城市里无依无靠,根本无法生活,最终只好靠卖身为生了。

十年后,女儿终于不堪忍受孤独凄苦的生活,又回到了小山村,回到了阔别十年的家里。此时已是深夜,她却看到自己家里亮着微弱的灯光,试着轻轻一推门,门竟然打开了!女儿非常诧异,母亲不是一向锁三道锁的吗?怎么轻轻一推门就开了呢?惊醒的母亲告诉她,为了让女儿晚上回家能进门,十年来每晚都亮着一盏灯,十年来从没锁过一道锁。女儿哭泣了,她来到自己的房间里,屋里的摆设一如当年。母亲锁了门,熄了灯,和女儿安然睡去。

看完故事,我被故事中的母亲感动了。为了让女儿方便进门,她竟然不顾被盗的危险,十年没锁一道锁!直到女儿平安归来。如果母亲依然锁门,那深夜归来的女儿又将去向何方呢?

是啊!母爱是永远不会枯竭的!十年啊,为了女儿,母亲可以十年不锁门、不熄灯。这不是母爱又是什么呢?无论何时何地,母爱都像一团热火温暖着我们的心田。不光是这位母亲,天下的父母都是一样啊!

可是,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我们做儿女的能理解父母的心吗?很多儿女总认为这是父母应该做的,但真正能理解父母、孝敬父母的又能有几个呢?

没有上锁的门读后感(篇三)

读了这个故事,我就在想:以前所有读过的故事都比不过这个故事,它是我读过的千千万万的故事中印象最深的,描写最朴实,最真实,而且能给读者极大震撼的故事。

刚开始读这个故事,我被这位姑娘对父母的不敬而愤怒,继续读下去,愤懑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更多的感动。母亲的宽容与主动沟通,用爱将女儿冰冷的心捂热,挽救了一个正一步步走向深渊的姑娘。

一个个感人的情节让人记忆犹新。我联想到实际生活,觉得十分惭愧,平时,妈妈要是严厉地批评我几句,我有时就会倔强地顶几句嘴,妈妈虽然表面没有流露出来,但是,听了我的顶嘴,她的心一定很痛吧!在这里,我要对妈妈说一声:对不起!

故事告诉我,不要一时冲动而下了茫然的决定,那样,只会使自己受到更大更多的伤害,同时,也给别人制造了伤痛。家长孩子之间发生纠纷是很正常的事,只要双方能坐下来,静心谈心,沟通,心灵的纠结很快会解开。而不像故事中的姑娘一样,双方产生矛盾。幸亏姑娘的妈妈宽容了她,不然的话,姑娘早已落入深渊。

所以说,家长与孩子之间的沟通是多么重要啊!让我们携手家长,一起建起沟通的桥梁吧!

没有上锁的门读后感(篇四)

母亲,似一泓清泉,清澈透亮;母亲,如一盏明灯,指引我走向成功的大路。今天,我欣赏了家喻户晓的“母爱”,有了很大的感触。

在乡下的一个小农庄里住着一对母女,女儿为了想去外面那个华丽世界,悄然离开了自己的母亲,过了几年,女儿回到了家,见门吓了一跳,没有上锁,询问了一下母亲,才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感动得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读完这篇文章,泪水湿润了我的眼睛。好一位伟大的母亲,文章中的母亲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她可以为了女儿重新改定雷打不动的约定。在生活中,能有谁能够做到像文章中的母亲一样,为女儿付出如此大的牺牲,即使付出也得不到回报。儿女们更加是冷漠,甚至不负责的竟将老人送去敬老院。让老人在院中度过了一生的“青春”。

在家庭中,儿女们的所作所为更是令人厌恶。他们指挥母亲干这干那,做不好还骂起来,母亲难免会伤心难过,他们的一生不是为了自己,是为了儿女。他们任劳任怨的为我们服务,那汗水中的心血为我们磨废了多少,钱挣了不自己花,那我们还求什么呢?母亲是我们的启蒙老师,是一部“手机”,联通了大千世界,呵护我们,那我们更要及时说出“我爱你,妈妈!”让她们的心石可以平安地、顺心的落一下地。

我们学校曾经举办了“感恩我们要行动”活动,当我拉起了母亲的手,细细的看着,那一双布满老茧的手,留下了岁月不饶人的痕迹。妈妈的手以前很滑,我总喜欢依偎在妈妈的身旁,而她则用手抚摸我的脸颊,渐渐地,我长大了,随着年级的增长,作业的加多,使我不再像小兔子一样喜欢靠着妈妈。我离她越来越远了,而她的手,每天都浸泡在水中。已经变得粗糙了,变得“难看”了。妈妈的脚步尾随我升入六年级,她一刻也没有停息过,不停地走动。

在母亲伤心时。说出自己的决心,远大的斗志,用成绩来报答母亲;在母亲的年迈下,多去辅助她,做她贴实的小背心;在母亲看不清字时,让我们做起她的小眼睛······

母亲的一生为我们付出了太多太多了,只有用实际,用劳动成果来报答母亲,“感谢有你,母亲!”

没有上锁的门读后感(篇五)

门在晚上的时候我们通常都会上锁,可有一位母亲为了等出走的女儿十年都没有锁门。

小村庄的偏僻小屋里住着一对母女,女儿在母亲睡觉时离家出走了,十年后她回到家里,发现门没有锁,母亲在地板上上睡着了,母亲十年都没有锁门,然后她们又恢复到了十年前的样子。

母亲不都是这样的吗?为了我们这些子女着想。平时家里有些好东西都给了我们。曾几何时,我们彻夜不归,母亲在家里急的团团转,而我们却在外面开心地玩,浑然不知母亲的着急。母亲的爱如同春雨一样滋润着我们的心田,如同灯光一样照亮了我们前进的道路。不知从何时起,母亲的头上又多了几根白发,眼角又多了几条鱼尾纹。就像文中的母亲一样,为了让突然回家的女儿能够进门把自己天天在晚上上三道锁的习惯给打破了,哪一个母亲不是这样的呢为了自己的孩子可以付出一切,可我们呢?吃完饭就直接走了,也不帮母亲把碗筷收进厨房,平时向父母要钱却不知道那些钱是父母辛苦劳动换来的,平时吃完东西就把包装纸乱扔却不知道母亲打扫一遍会有多辛苦。

世界上所有的债务都可以还清,但我们欠母亲的情是我们一辈子也还不清的。

没有上锁的门读后感(篇六)

没有上锁的门:母爱故事

一对母女居住在偏僻小巷里,母亲非常担心遭到盗窃因此每晚都会在门把上加上三道锁;女儿非常厌倦这种贫苦的生活,她想要到大城市,想要到自己幻想中的华丽世界去。

某天清晨,女儿为了追求那虚幻的梦离开了母亲身边。她趁母亲睡觉时偷偷离家出走了。

「妈,你就当作没我这个女儿吧。」可惜这世界不如她想象的美丽动人,她在不知不觉中,走向堕落之途,深陷无法自拔的泥泞中,这时她才领悟到自己的过错。

「妈!」经过十年后,已经长大成人的女儿拖著受伤的心与狼狈的身躯回到。

她回到家时已是深夜,微弱的灯光透过门缝渗透出来。她轻轻敲了敲门,却突然有种不祥的预感。女儿扭开门时把她吓了一跳。「好奇怪,母亲之前从来不曾忘记把门锁上的。」母亲瘦弱的身躯蜷曲在冰冷的地板,以令人心疼的模样睡著了。

「妈~妈~」听到女儿的哭泣声,母亲睁开了眼睛,一语不发地搂住女儿疲惫的肩膀。在母亲怀里哭了很久之后,女儿突然好奇问道:「妈,今天你怎么没有锁门,有人闯进来怎么办?」母亲回答说:「不只是今天而已,我怕你晚上突然回来进不了家门,所以十年来门从没锁过。」

母亲十年如一日,等待著女儿回来,女儿房间里的摆设一如当年。这天晚上,母女回复到十年前的样子,紧紧锁上房门睡著了。

家人的爱是希望的摇篮,感谢家的温暖,给予不断成长的动力。

没有上锁的门读后感(篇七)

妈妈是个看守门户的人,每次出门都会把门锁上,可是这一次……

在一个炎热的中午,我走在回家的路上,边走边想:“妈妈今天加班,爸爸去西安了,我没有带钥匙,我怎么回家呀!”我站在楼下等妈妈,我等了好久,也不见妈妈回来,我急得眼泪都快流出来了。我慢吞吞的朝楼洞走去,决定去楼上的阿姨家吃饭,路过家门口时,我看见门没有锁上,我想:“是妈妈忘锁门了,还是小偷进去了?”我小心翼翼地靠近家门,我发现木门也只是轻轻的虚虚掩着,妈妈平时门锁的可及时了,今天是怎么了?我从门缝里看见茶几上放着一张纸条,我推开门轻轻地走了进去,拉起纸条仔细地看了看,上面写着:“妈妈要加班,爸爸去西安了,做好的饭菜在厨房,去上学时,记得穿件厚点的衣服……”我看了这张纸条,才知道妈妈也害怕,但是,她更害怕我放学回不了家。

妈妈,您是我的好妈妈,我的泪水也因你的爱而涌出。

[推荐]秦腔读后感范文汇编


真正的读书源自内心的热爱,这份爱纯粹天然。阅读了一本书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感悟。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是一种常用的应用文体。那么,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一篇读书笔记呢?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推荐]秦腔读后感范文汇编”,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秦腔读后感(篇一)

《秦腔》是贾平凹第十二部长篇小说,它以一个陕南村镇为焦点,讲述了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农民的生存状态,通过一个叫引生的疯子的眼光,书写了对农民沉重的负担、农村耕地的丧失以及农村文化的失落所寄予的深层忧虑与深切同情。作者以凝重的笔触,解读中国农村20年的历史,集中表现了乡村价值观念、人际关系和传统格局巨大而深刻的变化,是一卷中国当代乡村的史诗。

贾平凹的这部小说以切身的体验、散漫的叙述和细微的描写展示了作者的家乡在近几十年的人生百态。其中秦腔是小说中的一条隐性线索,它始终贯穿于小说的整个系统。 秦腔一方面是作者所关注的中国传统文化的象征,它在当今的发展的工业文明中被分解甚至消亡;另一方面也象征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也随着秦腔的失落和它的忠诚守护者夏天智的下葬而被抛弃。在现实的生活层面,秦腔已经变成了乡下宴席上的文化点缀和出版社文物发掘的对象。在夏家老一辈那里,秦腔几乎是他们生活的一部分,他们唱呀,乐呀,秦腔给予他们太多的精神慰藉,他们既有的一种生活方式也因此得以维持。而新一辈却并不喜欢,尤其是经现代文化教育出来的新型知识分子夏风,不仅不喜欢秦腔,甚至认为那是一种落后的文化形态而远离它。抛却了原来的生存方式,新的生存方式却没有建立起来,在这个新旧交替的时代,清风街的人们无所适从了。而作者自己也感到了迷茫,故乡一直是贾平凹思想和情感依恋的对象,如今他说我清楚,故乡将出现另一种形状,我将越来越陌生。我决心以这本书为故乡树起一块碑子。故乡从此以后将不再是他的精神家园,他的故乡情结将就此结束。

在当代文学中,能够以如此艺术手笔刻画出中国农村现实的困境的,《秦腔》是唯一的,它必将以其独特性增添中国当代文学史的厚度。这部小说与他以往的小说有所不同,明是作者的一种新的尝试,是他自我超越的一种努力的表现。他用原生态叙述,流连式的画面展现了故乡的千姿百态。在这里我们看不到完整的、圆熟的故事情节,有的是生活的琐碎和人生的悲欢离合。贾平凹自己说《秦腔》写的是一堆鸡零狗碎的泼烦日子,是还原了农村真实生活的原生态作品,甚至取消了长篇小说惯常所需的一些叙事元素,他认为这是他长期以来一种写作试验。而李建军就此对他的这种说法大加批评,说他的这种有意取消长篇小说惯常所需的一些叙事元素后, 必然会使他写出一部似是而非、不伦不类的怪物。因此,他对这部新作口诛笔伐,再次引发争论。

针对《秦腔》的这种叙述方式,本人的理解是,贾平凹有意取消的是小说的故事性,取而代之的是琐碎的生活细节。小说从夏风和白雪的婚礼写起,中间穿插了各式人等的人伦物理的生活,突显了夏天义、夏天智、夏君亭、白雪、引生、赵宏生等人物的思想和个性,最后以众生无所着落的凄凉结局落幕。整部小说阅读下来,在我们的头脑里,只有一个一个形象清晰的人物在活跃着,却无法构思出一个个完整的故事来,故事性在小说中得以消解了。

我们写小说,看小说,都对小说的故事有一种殷切的期待,长期以来,故事性就成了我们阅读小说时无意识的期待视野。但现在,小说发展到了今天,故事性是否依然是它的一个必需元素呢?我们不得不反思,是不是还有更多的可能呢?我们知道在日益进步的工业文明带来了人们生活方式的变化,与此同时这种生活方式的变化直接体现在人们休闲方式的改变。曾经的那种完整故事的小凄凉结局落幕。整部小说阅读下来,在我们的头脑里,只有一个一个形象清晰的人物在活跃着,却无法构思出一个个完整的故事来,故事性在小说中得以消解了。小说叙述和阅读是否依然能够得以维持呢?

今天文学受到冷落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小说受到了来自电视、电影、网络等视觉文化的冲击,曾经的小说读者,转移了阅读阵地,都去阅读那更直观、更刺激的视觉文化了。那么,以故事为依托的小说究竟还能走多远?我们知道,一部小说是很难去与一部电影、电视连续剧比较故事吸引力的。电影、电视可以轻而易举编造出许许多让人流连忘返的人生故事,并且通过观感体验性好的图象来传输,让人们感受到阅读的快感。

面对这种冲击,我们是否还坚定地认为只要有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的小说,就可以叫得上我们所认可的优秀的小说吗?当然不是。恰恰相反,依赖于故事建构起来的小说究竟还能走多远,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许多西方现代的小说,就有突破小说故事性、建构一种新的小说叙述的趋势,这也是他们的一种有意识的创新和突围,力图找到一种新的适合于时代的小说叙述方式。从这个角度来说,《秦腔》的出现是很有意义的一种尝试。

秦腔读后感(篇二)

秦腔读后感(一)

看完了贾平凹先生的小说《秦腔》。看了后怎么说呢,没有太多的悲喜哀怒。书中,作者沿袭了他一贯的文字风格,即特有的贾氏行文笔调。粗俗,耐看,却也极具秦地方言韵味。

然而,个人感觉这本书有点虎头蛇尾,前半部分精美绝纶,到了后面则多少有点毛糙。特别是夏风和白雪的孩子没**这一情节,感觉有点严重失真。且不说这样的事会不会在现实中发生,单单这一情节,即与作品中没有太多的关联。夏风,这个从农村走出去的年轻人,虽然从思想上开始脱离小农思维,但在大的方面还是继承了农村人的优良品质的。再说他的父母,在村中也是威望极高的人,还有白雪,看完作品,我实在想不出他的孩子没**的原因。贾是不是想用这一笔来继续吸引读者的眼球,增加作品的性?

看完这部作品,我不由得想起了路遥的《平凡的世界》。仔细揣摩,这两部作品存在着关联。《秦腔》在时代上是可以和《平凡的世界》对接的。然而,路的作品在表现社会变迁方面是比较突出的,典型的。不管从文字上,还是主题上,都是特别干净的。相对而言,《秦腔》在这方面则远不如,贾试图从清风街的变化来表现时代的变迁,来表现这种变迁给农村,农民,农业带来的影响,可是,我们细读后发现,他却没有把这种变化很深刻的揭露出来。我们也可以通过文字的描写,看出贾在创作中的矛盾心理。在关于这部作品的创作经历中,作家几次谈到了内心所受的折磨,我想,很有可能就是关于这部分的取舍不定。《秦腔》横空出世,好多评论家都给与了极高的平价,说其是一部史诗般的作品,然而,贾氏在后半部分上的迂回,则必然缩小了其史诗的价值。

应该说这是一部悲剧气氛较浓的作品。可以看出贾氏对过去农村生活还是有向往的,他对于农村、农业、农民在改革的大潮中的迷失还是心有不忍的,对于同新认识新思想的作作最后一搏的人是心存敬仰的,然而,这些必将成为历史。

我一直感动于贾氏敢用最原始的语言表现最真实的农村,仅管这让其身心受尽了煎熬。我也曾痴迷于贾氏文中的那种神密感,如作品中的张引生。应该说这部作品在高度上应该和《白鹿原》是平起平坐的。

秦腔读后感(二)

起初对《秦腔》感兴趣,一则仰慕贾平凹的盛名,二则由于茅盾文学奖的效应。小说的主人公我,是众人眼里的另类。《秦腔》中我是个疯子,他不同于常人,却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秦腔》以我(即疯子引生)的视角描绘了清风街的全景图,有风俗民情、有世事沧桑、更有人生命运之起伏。书中塑造的男女老少各色小人物,无不性格鲜明,几乎每一个都可以在社会里找到原型。小人物的悲欢、他们的生活片段都显得那么真实。清风街的风云变迁,难道不是中国农村的一个缩影?

读罢《秦腔》,一声叹息。小说的结局是很悲哀的,清风街的贤人夏天智在满怀忧患中去世了,跟他一样扞卫者乡村传统文化的夏天义也遭遇天灾,这些德高望重的前辈的离去,带走了乡村的某种珍贵的信仰。我的叹息不仅为清风街,也为我的家乡。小时候在农村,很喜欢那些节日:元宵啊、除夕啊、冬至啊、端午啊,还有那一年一度的社戏。每逢节日,都是小孩子们最开心的时候。乡村的节日气氛,热闹隆重而又庄严神秘,远非城市可比。而固守着这种文化的,正是那些虔诚的老人们。

可是岁月不饶人,当年的小孩已经成人,时过境迁,节日气氛渐渐平淡,唯有家人相聚的亲情依旧温馨如昔。坦白的说,《秦腔》不是我喜欢的小说类型。它的语言风格,感觉过于粗俗,说它粗话连篇并不为过。而且他看到的一些人一些事确也龌龊,粗俗的描述反而更贴近事实,这样的语言风格才吻合主人公的性格。除了语言风格过于粗俗,故事情节的铺排也有点紊乱,不够引人入胜。我想这也是跟第一人称的写法有关吧,因为引生是个疯子,他发疯时思维就不太清楚,他的讲述显得紊乱也就不足为怪了。

掩书而思,《秦腔》中乡干部强行收缴农业税费而引发的群众冲击政府事件,让我热血沸腾、义愤填膺,恨不能跳进书中,冲在人群最前面,砸了那些暴吏的腿脚。看来我是有严重的暴力倾向的,这种暴力倾向源自对公平正义的维护。农民自古以来是中国社会中最吃苦耐劳忍气吞声的阶层,逆来顺受,默默煎熬,只有在被逼无奈走投无路的时候才会一改柔弱性格奋起反抗。而我于白雪情真意切始终如一的单恋。为之感怀,源自对真挚情感的同情和祝福。爱情是人类最美的情感之一。小说末尾,白雪一改以往闪躲的表情,微笑着看着我,多少留下了些许默默温情。

小说以《秦腔》为名,将秦腔贯穿始终,在我看来是与小说的主旨紧密关联的。秦腔,即农村,即土地。秦腔越来越没人听,剧团倒闭,本雄纠纠气昂昂的秦腔演员摆起了小摊,甚至走街串巷干起了吹鼓手,在丧礼上表现得比孝子贤孙还要卖力。农村越来越没人愿意待,土地越来越没人愿意种,年轻人纷纷外出打工,农田大面积荒芜。秦腔的式微与农村的困境,都因时代的发展、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而起。淳朴变得油滑,踏实变得浮躁。太过于沉重了,说点其他的吧。贾平凹在小说叙述中用了很多怪诞手法,比如我能看见每个人头顶的火焰,我能与我面对面地站在一起,我让老鼠去白雪家它便去了,等等。比较符合我疯子的精神状态,也贴合了农村人崇神信鬼的心理习惯,颇有些传奇色彩。

秦腔读后感(篇三)

起初对《秦腔》感兴趣,一则仰慕贾平凹的盛名,二则由于茅盾文学奖的效应。小说的主人公我,是众人眼里的另类。《秦腔》中我是个疯子,他不同于常人,却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秦腔》以我(即疯子引生)的视角描绘了清风街的全景图,有风俗民情、有世事沧桑、更有人生命运之起伏。书中塑造的男女老少各色小人物,无不性格鲜明,几乎每一个都可以在社会里找到原型。小人物的悲欢、他们的生活片段都显得那么真实。清风街的风云变迁,难道不是中国农村的一个缩影?

读罢《秦腔》,一声叹息。小说的结局是很悲哀的,清风街的贤人夏天智在满怀忧患中去世了,跟他一样捍卫者乡村传统文化的夏天义也遭遇天灾,这些德高望重的前辈的离去,带走了乡村的某种珍贵的信仰。我的叹息不仅为清风街,也为我的家乡。小时候在农村,很喜欢那些节日:元宵啊、除夕啊、冬至啊、端午啊,还有那一年一度的社戏。每逢节日,都是小孩子们最开心的时候。乡村的节日气氛,热闹隆重而又庄严神秘,远非城市可比。而固守着这种文化的,正是那些虔诚的老人们。

可是岁月不饶人,当年的小孩已经成人,时过境迁,节日气氛渐渐平淡,唯有家人相聚的亲情依旧温馨如昔。坦白的说,《秦腔》不是我喜欢的小说类型。它的语言风格,感觉过于粗俗,说它粗话连篇并不为过。而且他看到的一些人一些事确也龌龊,粗俗的描述反而更贴近事实,这样的语言风格才吻合主人公的性格。除了语言风格过于粗俗,故事情节的铺排也有点紊乱,不够引人入胜。我想这也是跟第一人称的写法有关吧,因为引生是个疯子,他发疯时思维就不太清楚,他的讲述显得紊乱也就不足为怪了。

掩书而思,《秦腔》中乡干部强行收缴农业税费而引发的群众冲击政府事件,让我有些义愤填膺,恨不能跳进书中,去砸了那些暴吏的腿脚。农民自古以来是中国社会中最吃苦耐劳忍气吞声的阶层,逆来顺受,默默煎熬,只有在被逼无奈走投无路的时候才会一改柔弱性格奋起反抗。而“我”于白雪情真意切始终如一的单恋。为之感怀,源自对真挚情感的同情和祝福。爱情是人类最美的情感之一。小说末尾,白雪一改以往闪躲的表情,“微笑着看着‘我’”,多少留下了些许默默温情。

秦腔读后感(篇四)

《秦腔》到底是怎么样一本书呢?为何获得茅盾文学奖?我是带着这两个疑问购买和阅读它的。当然,阅读完后,依然无法给出自己的答案和诠释。我可以说我完全是将《秦腔》当作一本小说在看,我没有深思作者写此本书的用意,此本书到底是反映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刚开始读它的时候,觉得它里面出现的人物就像《红楼梦》里的人物一样多和复杂,可慢慢读它,你就会发现,其实它一点也没有像《红楼梦》那样详细的去描述人物的个性特征,也没有《红楼梦》里那样难以理清人物关系和背景,那样纠结。

可是我为它感动了,我完完全全融入到它里面的情节里,我能真实的体会和理解,而且相信《秦腔》里所讲述的每件事,所形容的每一个人,每一个人的语言、动作及对待事情的态度,因为那都是真实的写照。贾平凹写《秦腔》,从书名看难免让读者想象到戏剧,可它完全是讲述了陕西秦南棣花镇的真实写照。其实《秦腔》里的内容又何尝不是整个农村的写照呢?怎能单单指棣花镇呢?贾平凹说他写《秦腔》真的完全是想记住农村,记住记忆里的故乡,害怕忘却,我相信。因为就算中国现时还是有那么多的农村仍然存在,依然发生着相同的农村故事。我读它,也勾起了我农村生活的回忆。

读《秦腔》让我想起,曾看过的路遥写的《平凡的世界》,印象很深刻,也有类似的感受,可不同的是《秦腔》里头真的有很多粗俗的字眼,相对来说《平凡的世界》就要纯净很多,《秦腔》的结局让我有点出乎意料,却又意料之中,以悲剧收场。

下一部我想看看《白鹿原》。

秦腔读后感(篇五)

为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翻开《秦腔》,一股浓浓的乡土气息扑面而来。

《秦腔》一书,主要写清风街上农民生活的变化,书中涉及一百多个人物,有总是傻乎乎地和植物讲话的引生、献身党和人民的老校长夏天智、退休回家的老干部夏天义、心地善良的白雪……围绕着“秦腔”,众多形象各异的人物一一展现在我面前。

随着现代工业文明的入侵和渗透。渐渐地,人们似乎忘记了自己的根,遗失了精神家园。印象最深的一个情节是:

丁霸槽酒楼开张,请来秦腔剧团,演员在台上“自娱自乐”,而台下的观众参差不齐的打瞌睡,但,当夏中星抱着吉他在台上唱起流行歌时,台下竟掌声如雷。那一刻,源远流长的秦腔,似乎成了用完的手纸,被人们丢弃乃至遗忘,取而代之的,是那空洞的流行歌。老干部夏天义暴跳如雷,呵斥人们已忘了本,忘了秦腔,可最终也只能徒留一声叹息。

这样的情景多么熟悉。犹记起儿时与外婆坐在戏台下,看着穿古装的演员们在台上长袖善舞,咿咿呀呀,外婆看得津津有味而我却昏昏欲睡,我实在是耐不住它那一字一句的抑扬顿挫,慢悠悠地唱腔和动作,总满足不了我急切、躁动的看戏心理。

电影《霸王别姬》中说:“戏如人生。”似乎灵魂只有经过了岁月的锻造和淬炼,才看得懂戏,才懂得那一字一词里暗藏着的绵长的情思和丰富的韵味。

某次偶过乡村的戏台。“地老天荒情凤永配痴凰,愿与夫婿共拜相交杯举案”……长平公主此时的爱与恨、痛与悲、喜与欢,交织缠绵,在这一刻如流水般蜿蜒淌出,流过我几近荒芜的心田,那一刻,我似乎听到花开的声音。这是经典粤剧《帝女花》。原来,这是我的根,它扎根于生我养我的故土,早已融入了我的生命,我又怎能轻易地丢掉它?!

王开岭说:“我们唱了一路的歌,却发现无词无曲。我们走了很远很远的路,却忘了为何出发。”在工业越来越发达、生活节奏越来越快的今天,别忘了,在繁星点点的夏夜,搬张凳子,静静坐在戏台下,去倾听,来自千百年前的先人的吟唱——那或许是我们躁动的灵魂的安眠曲!

《资治通鉴》读后感范文汇编(7篇)


读书好似爬山,爬得越高,望得越远。每当看完司马光写的资治通鉴,总能在书里学到新的知识,如果读书时只是囫囵吞枣,那么是写不出合格的读后感的。读完资治通鉴后,想要写一篇好的读后感,需要具有怎样的因素呢?栏目小编花时间特意编辑了《资治通鉴》读后感范文,仅供你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资治通鉴》读后感范文【篇1】

《资治通鉴》由北宋司马光主编的一部多卷本编年体史书,共294卷,历时19年完成。主要以时间为纲,事件为目,从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写起,到五代后周世宗显德六年征准南停笔,涵盖16朝1362年的历史。

《资治通鉴》里的故事多得数不清,每一个都精彩至极,但我最喜欢的是《陶侃爱惜光阴》。

古今能成大事者,必然是惜时如金,勤奋不懈的,东晋名将陶侃就是一位这样的人物。他曾对人说:“大禹那样的圣人,犹自珍惜寸阴,我们这样的常人,更应珍惜每一分光阴,绝不可以整日闲游烂醉,活着无益于当世,死了不能传名于后代,那样做完全是自暴自弃。”陶侃字土行,父亲本是吴国的杨武将军,死得很早,吴国败亡之后,陶侃由鄱阳移居到庐江,家中生活一直很贫苦。可陶侃爱惜光阴、发奋自强。正因为这样,陶侃受到了当时的名士范逵的抬举,做了江夏太守,后来因为抓住了乱贼王敦,平定广州叛乱有功,被封为柴桑侯,食邑四千户,又做了荆、雍、益、梁州刺吏和征西大将军等职位。

陶侃职位高了,但他并不像当时大多数的官僚一样贪图安逸奢侈的生活而是勤于职守,孜孜不倦。

《资治通鉴》这本书使我爱不释手,陶侃从一个出身寒门的小吏,靠着高尚的德操和勤勉的品格,治军四十一年,建立了当时及后人所景仰的功勋,多么令人敬佩啊!我也要学习陶侃那爱惜光阴的品格和努力学习的精神。

《资治通鉴》读后感范文【篇2】

《资治通鉴》是我国一部伟大的编年史书,作者是我们耳熟能详的司马光。这套书非常厚重,五号的字,足足有4本,每本4000页,虽然译文占了很大的篇幅,但还是可见司马光在编此书时付出的艰辛和努力。

第一次看到《资治通鉴》这本书是在我六岁的时候,那时我在书房乱翻,无意间看到了外包装是金黄色的《资治通鉴》。我小心翼翼地打开一看,发现里面都是些“臣光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的东西,我一点儿都看不懂,最后我还是找到了一点有意思的东西——地图。这张地图生动地向我展示了战国时期中国势力的分布,非常好看,看完这一本,又接着看第二本……半天看下来,我对春秋、战国、汉朝、南北朝乃至宋朝的地图都了如指掌,还了解了中国朝代的变化,这对以后的我有非常大的帮助。

后来,我渐渐长大了,对于《三国志》、《史记》等古籍的了解也越来越多,那本在我小时候帮了我很多忙的《资治通鉴》也被我重新诵读,里面那些我小时候还不怎么理解的字句现在都准确地知道了。我知道了“臣光曰”的意思其实是“臣司马光说”;“天尊地卑,乾坤定矣”的意思是“天尊贵,地卑微,于是阳阴由此确定”。

我还发现了里面的许多非常好看的故事,比如汉高祖刘邦灭秦立汉的故事就很好看,那里面讲了楚汉相争的故事,日前在热映、我也看过的电影《鸿门宴》就是根据这里改的。我最敬佩的就是刘邦,他有怀仁之心,很会笼络人心,最终逼使项羽自杀、创造了四百年汉朝。不过我觉得项羽太不懂得收买人心了,老是杀人,后来竟使旷古奇才韩信投奔了刘邦。在最后,项羽被刘邦围在乌江时,不听乌江亭长劝:“江东虽小,地方千里,众数十万人,亦足王也。愿大王急渡!今独臣有船,汉军至,无以渡。”可他却说:“天之亡我,我何渡为!”然后就自刎了。这多可惜啊!项羽也是一代英雄,逃回江东之后,好好治国,还是可以反攻的,何必如此呢?

在我阅读《资治通鉴》的这里的时候,甚至是阅读原文时,都非常地流畅,我不得不佩服司马光。他用词既简练又传神,让人一看就懂。

《资治通鉴》这本伟大的编年史书应该永远受到我们的热爱与敬仰。

《资治通鉴》读后感范文【篇3】

在浩瀚烟海的中国历史典籍中,如果要寻求更大的格局、境界,那就必须要读更多的历史。其中,《资治通鉴》是千百年来大浪淘沙的案例库,是历史上高人面对各种复杂挑战的应对技巧、成败得失的充分总结,所以读史就像读棋谱一样,琢磨棋路,琢磨前人的经验。

《资治通鉴》以其“体例严谨,脉络清晰,网罗宏富,体大思精”著称。作为宰辅和帝师,司马光编纂历史的宗旨绝不止于讲述历史故事,而是为了“资治”,所谓“专取关国家兴衰,系生民休戚,善可为法,恶可为戒者,为编年一书”。他通过有体系地讲述历史上的政治兴衰和军事得失,总结治国理政的经验和教训,以便为包括皇帝在内的读者,提供历史的借鉴。

《资治通鉴》里司马光提出了领导力三原则:仁、明、武。仁是“修政治、兴教化、育万物、养百姓”;明是判断力,也就是对道义、发展路径、个人贤愚的判断;武是执行力,司马光说:“武者,非彊亢暴戾之谓也。惟道所在,断之不疑,奸不能惑,佞不能移,此人君之武也。”通鉴中不仅仅是史实的记载,其中所表现的帝王术,以及权斗生存都足以看出封建社会下的贵族欲望逐利。读通鉴更让人唏嘘的是在古辈生活的艰难和智慧。史料中的一个"蝗",其背后是饿殍遍野;一句胜归,又有多少人的流血漂橹……

一段岁月赋予文明的发展,那么这段岁月就会变成一个精彩的文明历程。

《资治通鉴》读后感范文【篇4】

《资治通鉴》是我国历史巨著,讲述了我们古代国与国之间的故事,其中有很多的人物给我们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我一向不喜欢看历史,但当我翻看《资治通鉴》的时候,里面的内容却深深的吸引了我。我耐着性子看了下去,我读它的目的是:首先对我国古代历史有一定的了解,其次主要学习《资治通鉴》中人物的谋略,我们处在现代社会,虽然没有战争,但也十分有必要的去学习。在现代社会,我们不妨用古人的谋略来分析当代社会的局势,这对我们认识事物有很大的帮助。古今中外,好多人的谋略,为人处世之道不得不让人佩服,它可以扭转乾坤、化腐朽为神奇,只有一个字可以形容,那就是一个“妙”字,这就是我对《资治通鉴》的评价。

有人善于摸透人们的心理特征,从而达到预期的目的,有人善于用兵……这些都是我们值得学习的。古代历史留给我们不仅仅是历史,而是给我们留下了处事的经验和方法……

《资治通鉴》读后感范文【篇5】

当我拿到《资治通鉴》这本书时,我仿佛看见,历史向我打开了一扇金光闪闪而厚重的大门。

《资治通鉴》问世于北宋年间,是由著名史学家、文学家司马光主持编纂的。我从小只知道“司马光砸缸”的故事,还不知道,他竟然是这样一个了不起的人物!

司马光前前后后总共花费了19年的时候,完成了这部史书巨著,主要的编纂工作全由他一个人负责,书里面的每一字每一句都是他的心血结晶。他为了这部书殚粗竭虑,《资治通鉴》成书后不久,他就因病去世了。

翻开这本书,第一个故事,就是“韩赵魏三家分晋”。智家想立智瑶为继承人时,智果曾经说过:智瑶有好多优点,但却有一个致命的缺点--心胸狭隘,不能宽厚待人。但是智家不听智果的劝告,智果为了躲避灾难,脱离智氏,改姓为“辅”。

果然跟智果说的一样,智瑶狂妄自大,他说:“灾祸只能由我带给别人。我不给他们降临灾祸就罢了,谁敢给我呢?”但是,愚蠢的智瑶却被韩赵魏三家瓜分了智家的土地,灭掉了整个智氏家族,只有改姓的智果得以幸免。

书中说,一个人多次犯错误,结下的仇怨不会在明处,应该在它表现出来之前就提防,贤明的人处理小事都非常谨慎。这就是平时老师教我们的“骄傲使人落后,谦虚使人进步”差不多吧?自己满足已获得的成绩,并且狂妄自大起来,这样的人,怎么才能持续进步呢?

《资治通鉴》的每个故事里,一个个活灵活现的英雄人物,用他们的人生经历,喻之有理地向我讲述了浅显又深奥的人生道理,三寸之舌比百万之师还要厉害的毛遂,有气魄有担当却英年早逝的英雄霍去病,坚忍不拔、忠于朝廷的苏武,忍辱负重、崭露头角的韩信……历史的长河兴衰盛败,都会发人深省,令后人受益良多。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一部《资治通鉴》让我了解了历史,也懂得了更多做人、做事的道理。

《资治通鉴》读后感范文【篇6】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资治通鉴》这本书,在书中,我认识了昏庸暴虐的秦始皇;机智聪慧的孔伋;巧言击破六国合纵的张仪;贤德明智的齐威王;热爱祖国能言善辩的蔺相如;勇敢无畏的荆轲;足智多谋的韩信;猛悍刚强的项羽。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人是以人才为宝的齐威王。

齐威王刚刚即位的时候,整天饮酒作乐,不理朝政,各国纷纷入侵齐国,出现了“诸侯并伐,国人不治”的局面。后来他翻然悔悟,下定决心“不飞则已,一飞冲天;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当时,周王室势力十分衰弱,各诸侯大臣都不来朝拜。但齐王仍然坚持朝拜周王,这一举动深深感染了百姓,夸赞齐王贤德。 齐王十分注重人才的识别和利用。一次,齐王询问大臣地方官政绩如何,大臣们都称赞阿城大夫,指责即墨大夫。后来,齐王派人去两地巡查,发现事实与大臣所说相反,说明阿城大夫贿赂大臣,不好好治理阿城,齐王十分气愤,杀死了阿城大夫和称赞他的大臣们。而即墨大夫认真治理即墨,不贿赂大臣,受到了齐王的嘉奖。

从这个故事中可以看出齐王不受蒙蔽,以人才为宝,经过一系列整顿和改革,齐国逐渐强大,开始称雄于诸侯。到齐威王末年,齐国成为诸侯国中最强盛的国家。齐威王也因善于纳谏用贤、励志图强而名著史册!

我十分佩服齐王,他是一个心系百姓,积极培养人才,不徇私枉法,赏罚分明,理智果断,顾大局,识大体贤德的好君王。

《资治通鉴》读后感范文【篇7】

孙子说:“不动如山,动如雷震。”赵国常与匈奴交战,每每失利,赵王改派李牧把守边疆。李牧每日犒劳将士,不允许出战,连续几年赵国都没有什么损失,赵王和匈奴都以为李牧怯懦。由此匈奴军队军纪开始松散,越来越缺乏组织,以致士气大减。赵国将士们每日接受赏赐却没有机会为国家效力,都愿意一战,后来大破匈奴军队。这就好比在收到别人攻击或排挤时,不要立即报复,要学会忍耐。表现出自己宽容大度的一面,对身边支持自己的人多多施以恩惠,有更多的人支持自己才是最重要的。若他以为你胆小懦弱,更加骄横,这就可以找准机会给予致命一击,此所谓“出其不意,攻其不备”。

干大事而惜身,见小利而忘命,非英雄也。自古以来,能成就大事的人,他们的胆识绝对不是常人能及的。敢作别人之不敢作,敢为别人之不敢为。此外一点,就是不贪图小利。智襄子是晋国四卿之一,因为贪图小利,向韩康子、魏桓子、赵襄子三大夫勒索土地。韩子、魏子都惧怕他,赠予了土地,唯独赵子不与。智襄子率魏韩攻赵,反被赵魏韩灭族。由此可见,不管自己势力再强大,占别人的小便宜多了,时间一久必然会引起公愤。

无信、无惠,则无人和,就是天人相助也无济于事。作为一名领导要清楚三点。其一,无信不立,应当首先立木取信。人性是贪婪的,但也是有良知的,何不让他们占一些便宜以达到取信的效果。其二,拿出自己的一半东西,来分与他人,“小惠未遍,民弗从也”。其三,再从自己的反对者的薄弱环节开始游说,阐明利害,可以大大的动摇其原本的反对决心。这一切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的确立并维护内部秩序。当内部不稳定时,只可守,不可攻。守,可结秦晋之好;攻,只会众不敌寡。这也是为什么火烧赤壁可胜,投鞭断流却败。

君不尸小事,臣不专大名。作为上级,要顾及的应该是大的方面,小的方面交给部下去办就可以了,不必事事操劳。作为下级,在别人手下办事,要谦卑恭敬,不能抢了上级的风头。

读过此书使我获益匪浅,这些政治、军事故事,让我明白了做人做事都要有一定的套路。人生就好似一场战争,拥有明确的战略和灵活的战术,运筹帷幄之中,方能决胜千里之外。

分享范文:《艾青诗选》读后感范文汇编(7篇)


阅读一本好书,就好像在眼前展开了一个新世界,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为了更好地领悟书籍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读后感是人们从书中得出的一些启发和心得。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一篇的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分享范文:《艾青诗选》读后感范文汇编(7篇)”,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艾青诗选》读后感(篇一)

将《艾青诗选》捧在手中,感受近代历史的痕迹。

一本橘色的书皮的背后,满载着中国男儿的坚强,勇敢,他们不屈的精神深深地烙印在我们心中。凶狠残忍的帝国列强对我们国家所犯下的一切罪恶,将无法抹去。艾青以他苍劲有力的诗句述说着历史的悲凉。

艾青的《春》:春天了,龙华的桃花开了,在那些夜间开了,在那些血斑点点的夜间,那些夜是没有星光的,那些夜是刮着风的,那些夜听着寡妇的咽泣,而这古老的土地呀,随时都像一只饥渴的野兽,甜吮着年轻人的血液,顽强之子的血液,于是经过了悠长的冬日,经过了冰雪的季节,经过了无限困乏的期待,这些血迹,斑斑的血迹,在神话般的夜里,在东方深黑的夜里,爆开了无数的蓓蕾,点缀得江南处处是春了。

人问:春从何处来?我说:来自郊外的墓窟。作者将战争的胜利比作春天,用了多个那些以及将将土地比作野兽,吸着血,可以从侧面写出敌人的残忍,激烈,死伤惨重,表现出战争胜利的来之不易,是用无数战士的血液换来的,表达了艾青对勇敢无畏,坚持不懈,爱国的战士的赞美和敬佩。

艾青笔下的每一段诗歌都诉说了一段故事,表达对战士品质的赞美,对战争的痛恨。最后呼吁人们和平,反对战争。读着艾青的诗,朗诵着艾青的句子,有种浓浓的爱国情谊涌上心头,眼前拂过战争的一幕幕,不禁握起拳头。

艾青是善良的,他笔下的每一个人的初心都是善良的,是战争的无情,冷漠的改变了他们。人们长时间生活在利益的争斗中,死伤不计其数,战争,也是另一种形式的利益争斗。我们应该保持初心,反对战争,人之初,性本善。

我和艾青一样,让勇敢无畏的人成为我们的榜样,让我们站起来,反正战争,不要在利益的世界里被污秽沾染,我们要保持一颗单纯善良的心。

《艾青诗选》读后感(篇二)

读了艾青,我才第一次真真切切地体会到“精神”这个词。它不一定非得是黑夜里肆意燃烧的火焰,也不非得是黎明到来时的曙光。一人、一纸、一笔,就足以道精神。

正如鱼的化石,面对外界的事物变换始终沉默不语,但你却不难想象在数万年前,这条鱼儿在水里是怎样欢快地游。这就是精神,更是灵魂。你能从鱼骨中看到江河湖泊,亦能从人眼中看出精神的光芒。

艾青如此。正逢新旧社会交替。面对旧社会的黑暗与恐怖,艾青从不吝啬自己的鄙夷和痛恨,同他又极力追逐光明与希望。他的精神,是《启明星》,驱散黑暗;是《向太阳》,向往阳光;是《春天》,期望美好;是《雪莲》,纯洁地面对人间丑恶。世间污浊我独清,一把烈火向光明!

我何不想拥有这般精神?谁人不想拥有这般灵魂?

小时候看到街上的叫花子,眼神中没有半点希冀,也看不见追求。我也曾听到,一些小商小贩,商讨着等了以后开大超市。我开始思考,人是靠什么活着。读了艾青,我明白了,人活的就是精神。一个人的所作所为,再怎样伟大,也只能影响当代。而如果是他精神的伟大,却可以影响一批人一辈子。这就是精神的力量。

对于艾青来说,生命不息,战斗不止,他与黑暗的斗争永远不会结束。对于他的精神来说,驱逐黑暗,迎来光明是他一生的追求。

新时代的人们,谁都得拥有这般灵魂!

我们作为新时代的少年,必须有着艾青般的魄力与追求,在追逐光明的时候,不忘以自己的精神传递黎明的曙光。同时,我们更要有一个饱经风霜、不屈不挠的灵魂,不论踏足山巅,还是跌落低谷,我们都要时刻记着:精神不倒,人也不败。

《艾青诗选》读后感(篇三)

一个有骨气的中国,一段有骨气的光阴,都在艾青的笔下挥洒的淋漓尽致。

慈母深深情,乳儿记心怀——《大堰河我的保姆》。这是一首感人的抒情诗,这首诗描绘了大堰河为作者付出的辛勤及自己一生的悲惨命运。结合作者的背景看,大堰河更像是一位亲生母亲,每天洗衣做饭,晒谷,打扫,干着做不完的农活。在作者受伤时给予抚慰,替作者医治包扎。可他并没有喊过累叫过苦,只因她深爱着自己的乳儿,默默地为他付出。她一生都含着笑,直到坠入死亡的深渊,她流泪了,却只是因为乳儿不在身旁。作者把大堰河比作大地的母亲,对大堰河深切的思念淋漓尽现。读艾青的诗,我感受到拳拳的真情与深深的思念。

士兵的生命是属于战争的——《他死在第二次》。这首叙事诗讲述了一个士兵抗战受伤后再次奔赴战场,把生命交给战争的全过程。这首诗歌的字字句句都是对祖国的满腔热情,其中有一句话:“一个士兵是必须在战争中受伤,伤好了,必须再去参加战争。”可能有人会觉得这是个死循环,并不公平。可我却认为这是一种面对战争毫不畏惧的勇气、一种为国家做贡献的途径。其中两个必须,是下了多大的决心,生死不过在一念之间,又是什么?能让这个士兵养好伤后又重赴前线,战死也无悔呢?是被迫?不,这是一种“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边山”的信仰!读艾青的诗,我感受到拳拳赤子之心。

读艾青的诗,悟出许多道理,更贴切的了解旧中国,让人的灵魂,不,连肺腑也受到震撼!

《艾青诗选》读后感(篇四)

存在于诗里的美,是通过诗人的情感所表达出来的、人类向上精神的一种闪灼。这种闪灼犹如飞溅在黑暗里的一些火花:也犹如用凿与斧打击在岩石上所迸射的火花。——艾青如是说。

艾青曾去法国留学,跟着恩施林风眠学诗歌,几年的异国他乡生活,使他的诗收到了俄罗斯后现代主义以及一些文艺复兴时期名家们的影响,但同时,欧洲的法国同样动荡不安。在这期间,艾青作了两首“在地狱里创作出来的诗”。一首是《巴黎》,另一首便是收录于《艾青诗选》中的《马赛》。

《马赛》创作于1933年。马赛是法国的第一座城市,从罗马时期起,便是战火与掠夺下的产物。19世纪,以描摹500名烈士奔赴巴黎一路壮歌支持***而流传后世的《马赛曲》闻名于世,作为法国的国歌飘扬于历史的长河,那是一个国家发展而来的高光时刻,同样也是艾青内心中的法国情节。但在20世纪,马赛便进行了殖民扩张,愈发繁荣稳定。艾青说,那是地狱。

从诗中来看,无处不是人民的斗争,无处不是矛盾与挣扎,无处不是从胸腔最炙热的鲜血中迸发出的怨恶与诅咒。“无定的行旅已把我抛到这,陌生的海角的边摊上了”——是时代,是历史,是时间,是人心,推动着身在异乡的艾青,被绑架,被侮辱,被迫害,在马赛对东方国家进行殖民扩张时,艾青作为黄种人,作为中国人,可想而知受到了怎样的霸凌,而后半句更是使人联想到已经变了性质的马赛,将人民逼迫至绝路抛弃在边缘地带的惨淡情形!

之后艾青便描绘了在马赛,所谓的繁华,所谓的工业化,所谓的经济繁荣。本质是混沌不堪,是压在人民脊梁上的血鞭,是帝国主义毫无人性的打压。在人群向着所谓灯塔而无血无肉的麻木向前时,艾青知道,他们不过踏在底层人民的尸体上向上一层层叠加着伤痕罢了。而艾青则是站在底层劳动人民及工人审视着这个混沌不堪的社会。“像唯一的骆驼,在无限风飘的沙漠中,寂寞地寂寞地跨过——”艾青的语言无疑是撼动人心的,纵使无限风飘,却仍无法动摇骆驼坚实的目光,脚踏实地的脚步,身处的是沙漠,脚下踩的,与骆驼的本质并无异,同样也是尘埃,所以在逝去的灵魂下跨过去,跨过去,不忍伤害每一个普通且平凡的生命。“放射着混沌的愤怒,和混沌的悲哀——”这时的太阳,是眼睛,是民众的眼睛,是艾青的眼睛。

接下来便是厚重且沉痛的批判,是愤怒并无所畏惧的指责,是痛彻人民心扉而深刻到刻在骨子里的诅咒。工业强大又何用,工人们面黄肌瘦,将繁琐的会话,屈服的手势,醉酒的空瓶埋葬在工厂厚重的浓烟之下。它们是盗贼,是绑匪,艾青甚至将自己比作米虫,看啊,那些是异国来的看尽马赛罪恶与富贵下的暴力的旁观者,有些甚至是掠夺与剥削下的受害者,那些高楼大厦、琼楼玉宇皆是帮凶,甚至是轮船,引渡着成百上千的旅行者见证1933年的秘密。

但艾青并没有对这片土地绝望,它是地狱,但仍然不舍,依旧依恋,也许是这片土地上的人民足够孤独,也许是纪念百年前温存的理性与艺术的遗骸。尽管如此,离别的最后,马赛,还是堕落的,是“盗匪的故乡”,是“可怕的城市”,这是艾青所以帝国主义原则性的批判与反对,虽然要学习外国的先进知识与思想,但是对于违背人道的,虐待人民的,坚决抵制,绝对拒之门外。这是地狱里关于艾青的一朵火花,他带回了中国,归属于世界,应当被时代所认识。

地狱里的火花,是世界的宝物,是我们应当存于心的敬仰与坚持。

《艾青诗选》读后感(篇五)

“艾青是一个有自由感的诗人。他不像一些现代诗人标榜的那样唯在纸上自由地栖居,作为一个歌手,他要和大堰河的儿女们一道摆脱枷锁,争取地面的自由和幸福……”这是诗人林贤治对艾青的评价。这么高的评价,这究竟是怎样的一位诗人呢?我怀着疑问,翻开了《艾青诗选》,开启了寻求答案之旅……

《艾青诗选》收集了艾青20世纪30年代到70年代末的主要诗篇。30年代末到40年代中期可谓是“艾青的时代”。这一阶段是中华民族危机最为深重的时期,诗人几经辗转抵达延安,接触了社会底层人民,并目睹了他们的苦难现实。因而艾青这一时期的作品多书写国家民族的苦难,表达忧患意识,抒发对底层劳苦人民的同情,感情基调凝重深厚。

艾青的诗歌中不仅蕴含着赤子的真诚,还蕴含着感情的真挚,是艾青心中情感的最真实的写照,是艾青的诗歌之所以动人的最根本的要素。每次看《艾青诗选》时,我总会被艾青那平凡却带着强烈爱国情怀的文字给打动。好像艾青就站在我的面前,深情地朗诵着这一首首诗,表达着对祖国和人民最深沉的爱。

读完《艾青诗选》,我真正认识到了一个“用生命为祖国颂唱”的艾青,“一生关心劳动者生活”的艾青,最重要的是我想我得到的不仅仅是那个时代的悲惨生活的写照,更多的是关于那个时代的思考以及对现在生活的思考,就算少了艾青所说的那清晰的“盼望”,我也会找寻近期的“盼望”,盼望着我以后理想生活的到达。

又反思一番,要实现自己在未来的美好生活,重要的是什么?是说说而已?是自我欺骗?……这些只会让自己的生活越来越糟,只有自己坚持不懈地努力,付出自己的青春,再加上一颗平静的心,自己未来的美好生活才会实现。所以现在,努力吧,少年!

《艾青诗选》读后感(篇六)

早上起床,我起来拉开窗帘,打开窗户,外面正下着雨,下面还有两三个打着雨伞,微小的像米粒一样的人,东一个西一个,让我不禁想到了前几天看的《艾青诗选》中有意思的一篇小短诗:

“雨天,不让大家衣服淋湿;

晴天,我是大家头上的云。”

这是《伞》中的一个小片段,这样一个简短明了的小诗,却让我映象如此深刻,短短的几句话中就有那么大的吸引力。

艾青的诗非常俱有画面感,他描写出来的东西好像就在我的面前一样,他的诗是对照真实的人物、事件、物品写下来的,又正是因为这个真实性,才更好的表达了他内心的丰富情感,有时他的悲伤,他的快乐,他的期待都流露在了这一行行的文字中,甚至是在读的时候也会被他那多彩的情绪给传染了,在他悲伤时会为他的遭遇而愤愤不平,在他高兴的时候会想为他欢呼。

对于镜子来说“有人喜欢它,因为自己美;有人躲避它,因为它直率;甚至会有人,恨不得把它打碎。”当我读艾青这首诗时,我觉得他很幽默,但不同的人看着又有不同的感受,有些人看着会特别心酸,为什么会那么真实呢?基于真实情况,艾青的诗又反应在了一些日常生活上我们或许不会去注意的一些事情上。

艾青的诗歌是形象派的,里面有日常生活,革命战斗的精神,丰富的艺术描写手法成就了他诗歌的特点。

艾青的诗还具有象征性,从《火把》中就能看出来,“这一具具的火把象征的正是那革命的热情”。

《艾青诗选》一本非常好的书,它并不亚于其他的或是小说,却有一股自己独道的风味。

《艾青诗选》读后感(篇七)

一首首沉郁苍凉的诗歌从他的笔下流淌出来。在笔尖与纸的触碰与摩擦间,他对祖国、土地与人民的爱倾泻而出。字里行间他深沉地唱出了祖国与土地曾经遭受过的种种灾难。这位“太阳”与“火把”的歌手,影响了一代又一代青少年的思想,他便是被人们称为“归来的诗坛泰斗”——艾青

在《大堰河——我的保姆》一诗中,艾青沉重悲壮的怀念了他儿时的保姆——大堰河。大堰河是中国悲苦的劳动妇女的一个缩影。他忍受着地主们的压迫、醉酒丈夫的欺辱,同着自己一生数不完的艰难困苦含泪离开了人世。至死她口中呼唤的依旧是孩子的名字。大堰河把她孩子画的花花绿绿的“关云长”贴至灶旁。即使在梦中,他梦见的依旧是孩子娶了娇美的媳妇,亲切的喊她“婆婆”,大堰河是勤劳的,她从不抱怨什么,只是含着笑劳动,通身闪耀着中华民族坚强、勤劳的光芒。艾青在表达自己对昔日保姆的怀念与不舍时,也揭露了社会的黑暗、人民的多灾多难,以及自己对美好生活的无限展望。

艾青在法国留学时,受到了象征主义的养分,在他的诗歌里,意象十分丰富。艾青对“光”“黎明”这一系列代表新生的意象有一种特殊情感。在那个国土沦陷、民族危亡的关头,他满怀对祖国的挚爱与对胜利的渴求,表达了对未来的希望与对新世界的展望。“光”是温柔的、是明亮的,象征着知识、智慧与自由土地,象征生他养他而又多灾多难的祖国及辛勤劳作于土地上的人民。

太阳也是作者抒发自己情感的一个主要载体,在不同时期,艾青使太阳的形象也有着不同的风采。在20世纪30年代,诗人用它揭露和控诉这个畸形的社会,抒发了自己的不满与愤怒,在抗战前夕则用它激励全国团结一心,觉醒起来,投入战斗,争取胜利,在人们奋起抵抗时,诗人用太阳表达自己欢喜,兴奋的心情。太阳亦是中国光明前途、革命必胜信念的象征。“太阳”的到来则代表了新的希望与生机。

诗人艾青作为一个觉醒的知识分子,时刻用他的笔提醒人们一定要奋起抗战,取得革命的最终胜利。他的笔触细腻,唱响了无数人的内心世界。在诗歌中,他把叙事、对白与抒情有机结合到了一起。不拘一格的自由书写与歌唱使他获得了自己的语调,是一次“语言的解放”。

艾青以“民族的忧患为己任”的写作主场,把诗歌与显示相结合。他对民族的痛苦与希望的歌唱,唤起了一个时代的巨大共鸣。因此艾青的诗歌对人们而言,也极具感召力。中国十世纪三、四十年代,被称为“艾青的时代”。

2024读后感推荐 缘缘堂笔记读后感范文汇编(7篇)


常言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人的成长离开不开书籍营养的滋养,在阅读作者的作品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其实最好的阅读收获,是将心得写成读后感分享给周边的人,写作品的读后感,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根据大家的需求,小编特意准备了“2024读后感推荐 缘缘堂笔记读后感范文汇编(7篇)”,供大家收藏参考,希望能提供一些帮助。

缘缘堂笔记读后感(篇1)

丰子恺是弘一法师的得意弟子,受其影响,思想里便多了一些豁达和仁爱。或许从画家的角度去领悟丰子恺先生会更合适一些。他寥寥几笔的人物写意画独具一格。但我更关注于他的文字。

小时候家里管得很严,而母亲识字不多,常常仅凭直觉把教课书以外的统统归为“闲书”,是不让我看的,那时候是初二吧,好不容易借到了一本《缘缘堂随笔》,自然被母亲列为禁书,便只得偷偷地看,印象最深的是里面一篇《口中剿匪记》,这篇写于前,丰先生牙齿不好,要拔掉,丰先生便把它们比作土匪,不但不干活(咀嚼食物),还要为害一方(让旁边的牙齿也跟着坏掉),更主要的是让主人痛苦,于是和土匪毫无区别,自然就要铲除,丰先生联系到当时的社会现状,把拔牙写成了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情,语言风趣幽默,立意别具一格,以致多年后的今天,回想起来还历历在目。

记得当时急切地想把它推荐给一位要好的朋友,而书需要还了,无奈,我连夜在灯下抄了一遍,第二日手酸得抬不起来了,送给朋友时却未引起共鸣。待丰子恺有了自己可爱的儿女,他文字里的乐趣就更多了,他自身的童真也表现得淋漓尽致,先生非常善于观察生活,观察人物(这一点在他的画里也得以体现),加之他豁达的性格,想活得轻松一些、开心一些,丰先生便是榜样。

缘缘堂笔记读后感(篇2)

最近看过了丰子恺先生撰写的《缘缘堂》,感受颇深。作者用幽默、轻松与自然的语言,具体描写了在缘缘堂,无忧无虑的儿童生活与家庭生活,使读者体验了一段心灵的轻松旅程,而且书中还收录了许多作者对各种事物不同角度的评价,有的使人耳目一新,有的值得人细细品味,其中的哲理与思想让我对普通的事物和现象有了一些新的认识。

书中印象较为深刻的一篇文章是《吃瓜子》,本文就是谈论了人们“吃瓜子”这一话题,读来颇有一番讽刺味道。生活中可见许多有闲阶级的人们以吃瓜子来消磨时光,作者便抓住这一点,以他们娴熟、灵巧的动作来写,将其刻画得淋漓尽致,使读者不禁会心一笑,来细细品味这其中所反映出的现象。文中最后一句话:“我本来见瓜子害怕,写到这里,觉得更加害怕了”,实在值得琢磨一番。那时许多中国人都整日里无所事事,常以吃瓜子来消磨着宝贵的时间,他们的技艺几乎到了精湛,表面上看起来很有趣,似乎很值得中国人来炫耀,其实不然,这其实大大说明了当时中国人们的“闲”,对什么事都不去关心,只是每日消磨、虚度时光,国家的形势实在值得担忧。

因此写文章、日记等,不一定非要是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情,素材就在自己的身边,在一点一滴之中,其实我们只需将这些普通的家常小事挑选出来,毫不掩盖地记录下来就可以来,并不需要对事情进行无谓的夸张与美化,真实、自然的事物才是最美的。

缘缘堂笔记读后感(篇3)

内容简介:丰子恺在20世纪20年代后期开始散文创作。此期他主要写家庭生活。尤其是儿童生活。作品充满了生活的情趣和天真的童趣。此本《缘缘堂随笔》是丰子恺先生的第一本散文集。1931年由开明书店初版。其所收文章不多,但篇篇精到,大都是叙述他自己亲身经历的生活和日常接触的人事。文风率真朴素,意境平和幽远,内容富有诗趣,亦不乏理趣。

《缘缘堂随笔》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其实读这本书,是在大学的时候,把那套黑白封面的书一起读完的,还有《城南旧事》一起的。终于,又想起来了,于是,买了,再次读,感受文字的魅力,感觉那份情感。当然,还有那时人们的真挚的情感,比起现在的虚假来说,当时的情怀,是那么美好……

缘缘堂随笔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子恺的小品文里既是包含着人间隔膜和儿童天真的对照,又常有佛教的观念,似乎,他的小品文尽都是抽象的,枯燥的哲理了。然而不然,我想这许就是他的小品文的长处……朴实平淡的文字,就如在和作者话家常,说着说着便进入了作者的生活,跟着先生经历着,被熏陶着,等出来便有了不一样的心境。

缘缘堂笔记读后感(篇4)

一本薄薄的《缘缘堂随笔》也让人掩卷漫思、受益良多。

人生是一张罗织的网,丰子恺认为大大小小的一切事物都被牢结在这网中,所以我想把握某一种事物的时候,总要牵动无数的线,带出无数的别的事物来,使得本物不能孤独的明晰的显现在我的眼前,因之永远不能看见世界的真相所以我想找一把快剪刀,把这个网尽行剪破,然后来认识这世界的真相。许地山缀网是为了生存,非子恺要剪破是为了更好的生活,无论是补网也好,是剪网也罢,他们都是热爱人生又想看清人生的本质。

一个渐字道出了人生的演变过程,也点破了生活轨迹变化的秘密。难为丰子恺能悟出这个含义深厚的渐字!芸芸众生又有几人看到自己是在不知不觉中渐渐由生走向死?又有几个看到自己是在渐渐的由无知走向丰满?不管人性善还是人性恶,每个人都在渐渐中接受了生活给予他的影响,从而渐渐成善或成恶。自然界的有无、荣枯,人生中的贫富、升降都含在一个渐字中。这宇宙中没有什莫是永恒不变的,只不过因为渐渐而模糊了人们的感觉,直到沧海桑田、今非昔比,才因为惊讶而感叹良多。

渐是无形的,你看不到她轻轻挪移的脚步,渐又是有形的,多年后你会惊诧她改变世界的巨大力量;渐能掩盖很多变化,使身在其中的人感觉不到,局外的人也难于感觉到。因此,当一个人奋斗一生逐步走向人生的巅峰时,我们不会觉得惊诧,因为他付出的努力与艰辛人们可以一幕幕地回想起来,虽然那些都已成为过去,但依然清晰。同样,当一个人从温柔富贵之乡中逐步走向破落衰败,只要其中经历了几十年,人们在感叹的时候,也觉得没有什么稀罕了,很多平民百姓正是希望有一些变数,使他们不至于永远处在社会的最底层,当然,他们在祈祷上苍时,并没有求佛不给那些富贵之家关照。事实上,一个家庭顺延几代之后,就会有一些崛起与落差,少有十代都富贵而谦和的,因此,社会上流传这样的说法:家无三代富,清官不到头。这是规律,这也是伤感,这更是无奈没有读懂人生的无奈。

正因为人生是如此短暂,即使你能活上百来岁,或者与彭祖一样以八百岁为人生之秋,对于浩渺的宇宙来说也是短暂的。人都是时间这一辆永恒列车上的一员,不同的是,有的人从这里上车,有的人从那里上车,有的人在这里下车,有的人在那里下车,每一站都有人上下,如果人们的人生如同上下车一样,那便是圆满:上车便是喜悦,下车更是喜悦。达到这一境界是异常难的,不是有很多人因为在车上打瞌睡,一不小心该下车时却未下车,这于人生来说也许不是很大的悲哀,人们只是这样说:好死不如赖活着,但这样的生命没有多大价值。那些在车上不安分的人,甚至危害乘客安全的将会被提前逐下车,于人生来讲,那便是生命的结束。

因为时间的顺延性与不可逆转性,人生便是唯一的,也可以说是一次性的,从这一角度讲,人生真不如南山脚下一株草,枯草逢春又添绿,人生枯老无再春。既然这样,我也能理解庄子面对妻亡这一世人公认的大打击为什么会鼓盆而歌:人从生到死,都是自然的,如同四季更替,万物更新。万物的存亡都有定数,严格地讲,世界上没有永恒的物质,更难有永恒的精神与信仰。

自然和谐的总是最美的,因为它们保持本质的纯洁。最美的人是儿童,因为他们拥有最纯洁的本质。儿童的一颦一笑无不是由心使然,举手投足都不曾造作。丰子恺从他那四个燕子似的儿女身上悟出了儿童的高贵和伟大,甚至觉得不配为其父。丰子恺感叹于儿童的称心而言,感叹于儿童乐观丰富的生活,更感叹于我们本来也是同他们那样的,谁造成我们这样呢?成人,是在生活中蒙了灰尘污垢的,眼睛才会浑浊,心灵才会蒙纱,进而惯用虚造的心态和眼神,于是,世界就走了样。世界何其大,一人一心思,一人一顾虑,就足以让一个世界生出无穷的世界,让一件事幻成无穷的事。追究是谁造成大人不能称心而言,不就是人类制造的生活本身吗?

曹操临沧海而叹:对酒当歌,人生几何世人只当是劝人及时行乐,错矣。他是在警醒人们人生短暂,在人生的短暂中应当创造无限的功业。丰子恺在《晨梦》中诠释了广为人叹的人生如梦,也是在警告世人不要在如梦人生中失去真我。人生已被反复了数千遍,都像昙花泡影的倏现倏灭。这便是为了人生的饱暖的愉快,恋爱的甘美、结婚的幸福、爵禄富贵的荣耀,把我们骗住,致使我们无暇回想,流连忘返,得过且过,提不起穷究人生的根本的勇气,糊涂的死。

丰子恺是一个佛教徒,所以他的文章散漫中见出空灵之性,平淡中见出不凡的彻悟。一粒沙中看世界,半瓣花上说人情,正是那些些微的小事出动了他敏感的心弦。他赞美着儿童的纯真,赞美着万物的神奇。一花一世界,一叶一如来,自然中包含着多少人类不能企及的智慧。罗丹说: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或者,人世并不缺少深刻,而是缺少丰子恺这样的思考吧。

缘缘堂笔记读后感(篇5)

这本书的作者是我国现代画家、散文家、漫画家和翻译家,丰子恺先生。缘缘堂本为作者原来家的房子,这里便当做书名来用。

本书是一本散文集,每篇佳作都可以独立成章,令人深思。这本书原为好友送我,实在难得,所以倍加珍惜。丰子恺先生的写作,没有鲁迅、老舍般的溢于言表的嘲讽,而有同样令人深思,同样使人们在黑暗中觉醒,看到光明。他的语言亲近随和、易懂言简,犹如无所不懂的知己。正是因为上述原因,每当我翻开此书,总是轻轻地、一页页地认真看。

还记得看的第一篇文章是《忆儿时》。作者通过举儿时养蚕、吃蟹、钓鱼三件有趣的事情,一方面说明了自己童年的快乐、丰富,但着重于通过使用间接反复因此这回忆一面使我永远身神往,一面又使我永远忏悔等修辞手法,来表达对自然万物的同情和热爱生命的呼吁。紧接着的一篇《私塾生活》,是通过写自己在小时候进私塾读书的生活,来道出教育的封建落后,扼杀了无数代中国孩子,以及私塾先生的腐败、残酷、和贪婪,因为先生们大都吸食鸦片,并且对待孩子都很严厉,所以将下学归家的孩子们比作牢狱中释放的犯人,也就理所应当了。在给小朋友解释鸦片时,丰子恺先生字里行间显出随和、温柔,而且意思简单易懂。本书主要是写自己儿时和给孩子们的,于是就不得不提到自己对孩子们的看法。《给我的孩子们》、《儿戏》、《送阿宝出黄金时代》就是代表作。作者认为,儿童是最淳朴、天真的,他们没有掩饰自己,而是将全部想法说出,并喜欢通过自己的方式方法解决问题。正是因为此,作者最喜欢的是孩子,最不希望他们长大,变成另一种让人失望、厌恶的人。在文章《渐》中,作者明白了为什么人们会在不知不觉中衰老、成长、发展是因为渐,让人们在不知不觉中度过,使得作者感慨人生短暂一刹那便是永劫。《生机》中,作者通过借物喻人,借水仙花三次垂危,最后绽放花朵,比喻人要生机不灭,才能重新带来生机。作者还从车厢中看到了人的自私自利,社会的黑暗

太多经典的故事在丰子恺笔下写出,太多深刻的感悟在文章中蕴含,令人难以忘怀。

缘缘堂笔记读后感(篇6)

一直就很想去看看散文兼漫画大师丰子恺久负盛名的大作《缘缘堂随笔》,可是有时间的时候没有精力,有精力的时候又没有时间,只能利用一些拼凑的零散时间,终究不能全部看完,挑着看了大部分。

有人说,他写的东西存在着个人主义色彩,我认同这点,但我想问,每个人写的东西,或多或少不都倾向于个人色彩吗?我喜欢他的散文,他将人的直观感受用一种几近哲学的语言写的让你感觉是那么深刻却又贴近人心。例如“我——我们大人——的举止的警惕,是为了身体手足的筋骨已经受了种种现实的压迫而痉挛了的缘故”。再如在《儿女》篇里,大人与其子女由于岁月的间隔,其生活方式的描写“因为我那种生活,或枯坐,默想,或钻研,搜求,或敷衍,应酬,比较起他们的天真,健全,活跃的生活来,明明是变态的,病的,残废的。” 大人与子女或者小孩的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是显然不同的,我时常羡慕那些五六岁天真烂漫的稚童,喜欢便是喜欢,我就是要得到什么东西,张口就来,想打你就打你,而我们大人生活在一个假话圈里,就像作者在《作父亲》那散文里,作者的小儿子元草听到担担子卖小鸡的过来了,便一股脑儿地往外冲去,连膝盖摔破了也惦记着那小鸡。作者在与老板说价过程中,体现了大人的“智慧”,而小孩子们一个劲儿地直嚷嚷要小鸡。而老板定是吃住了这点,便不肯让价。最后生意没有做成,作者教育还在道:“你们大家说好来好来,要买要买,那人就不肯让价了!”小孩子听不懂大人说的,也不能理解大人的思维,作者最后一句话没有说出来,因为下面的话是“看见好的嘴上不可说好,想要的嘴上不可说要。”可是,在这一片天真烂漫光明正大的春景中,作者怎舍得用这种思想去玷污那烂漫。

作者的散文多是对家庭,孩子,亲友而写的随性之感,记录着他的孩子们那么多天真烂漫的时刻,回忆着自己的成长 ,并有关于其对住所缘缘堂的深刻感情。当缘缘堂被暴寇所毁,作者在《告缘缘堂在天之灵》中写道:你是我安息之所。你是我的归宿之处。我正想在你的怀里度我的晚年,我准备在你的正寝里寿终。在这一散文里,作者不仅抒发了对于暴寇侵占缘缘堂的愤恨,更是表达了列强肆意侵略摧毁我国领土的愤怒,将其散文从个人主义提升到了爱国主义,从而使整个散文集提升了一个高度,赋予了它爱国主义的浓厚色彩。并在篇末,表达了“最后的胜利快到了!你不就一定会复活!我们不久一定团聚,更光荣的团聚”这一希冀。

“我有馨香携满袖,将求麟风向天涯”,这就是丰子恺。随性,艺术,漫不经心却时常有惊人之笔,这就是丰子恺的散文。

缘缘堂笔记读后感(篇7)

《缘缘堂随笔》是丰子恺先生的一部书,这部书分成四小册,每小册有许多小故事,篇篇短小精炼。四册叠在一起是厚厚的,实际翻开却毫无负担,每篇故事笔墨不重,大多三四页。偶有一两篇长些,语言也毫无累赘之感,读到结尾反意犹未尽了。

“过年”,可谓是其中的长篇了,每段讲述了一件件小事,把过年里每天的习俗都交代得干干净净、明明白白。丰子恺先生写的过年,连年酒上摆鸡的摆法都有讲究。鸡头向着谁,谁要免职,所以上菜的时候要特别当心。过年廿三晚上要拜灶神,家家烧赤豆糯米饭,送灶后要忙着打年糕。廿七夜过年,是个盛典,白天要忙着烧祭品,晚上要买花炮来放。这花炮种类繁多,有雪炮、流星、金转银盘、水老鼠、万花筒等好看的花炮。从它们的名字就不难想象光彩夺目的样子。廿七的夜晚,远近各处的炮竹之声不绝,丰先生廿七夜的感受与我们是不同的。我们窝在家里,一脸不耐的抱怨炮竹声恼人,丰先生却形容“想见这时候石门湾的天空中定有无数年菩萨餍足了酒肉,腾空驾雾归天去了。”同是爆竹声中的夜晚,一个如此无趣,一个却带着奇幻的色彩,神秘而美丽。

文中我们感受了一个熟悉的传统节日里遥远的传统习俗,复杂而绚烂,繁琐而热闹。依稀记得儿时的我们虽然过着简朴的年却也是有着种种童趣和年味的,一群伙伴会在夜晚提一盏灯笼走在夜色中,虽然忘了那时的童谣,却还是有一丝韵味的。那时的烟花也是简单的,一盏蝴蝶烟火都能让我们看的欢呼雀跃,但时下漫天的烟花纵然绚丽却少了观众。镇上的人家已经没有了送灶神、烧猪头、摆年酒等习俗。无奈传统节日的氛围越来越淡,如今过年,几乎都是几家人聚在一起吃饭,各自回家,孩子们不是看电视就是玩游戏,大人们则大多在打牌麻将中消磨时间。似乎只有打牌能让气氛活跃起来,更时尚的过年方式就是外出旅游了,我宅在家里无趣,倒是发现古镇上一些环境、节目都透着年的热烈气氛,只是走到哪里都是人头攒动,匆匆折回算是感受了一番年味。

“过年”蕴含了生活中的文化,展现了一段段故事,讲述了许多人的辉煌与黯然淡,也讲述历史的厚重。丰先生常从漫不经心的闲谈中点出文章的主旨,洒脱的文字中透出深意。借书中一段话“这部作品的魅力已入他的抒情漫之。初读十分清浅——像清茶,然细细玩味,竟余味无穷——如米酒。”

高中生假期读罪与罚的优质读后感范文汇编(6篇)


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在阅读作者的《罪与罚》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是时候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来把《罪与罚》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了。那么《罪与罚》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我们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高中生假期读罪与罚的优质读后感范文”,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高中生假期读罪与罚的优质读后感范文 篇1

《罪与罚》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极其穷困的大学生,因痛恨当铺老板娘的盘剥,愤而行凶——杀了老板娘,却自以为是伸张正义。但以后的日子里,他饱受杀人的恐惧,良心的谴责。最后,他醒悟了。在家人、朋友的帮助下,投案自首。

其实那位大学生有正义感是好事,可我认为他用了一种最极端的方式去伸张正义,结果事得其反。变成了杀人凶手。有时候,在做一些事情之前,要想清楚这些事该怎么做,事情才能做得更好,更完美。而那位大学生正是因为太恨老板娘,头脑发热,才杀人行凶的。

但主人公毕竟是受过教育,有良知的一个人。他在杀人后十分不安,就怕自己被抓。这时,我想他已经明白,自己即使逃脱了,也会不安地度过一生。于是,大学生首先把杀人的事实告诉了自己的爱人、亲人、朋友。并最后告诉了警官。这也是这本书要告诉我们的第二个道理:在你犯错后,一定要勇于去承担责任,而并不是去逃避。因为这样,你的一生都会充满恐惧。

所以,我们一定要用大脑思考后才能做事。哪怕做错了,也要敢于承认事实。这也就是《罪与罚》要告诉我们的道理。

高中生假期读罪与罚的优质读后感范文 篇2

陀思妥耶夫斯基是俄国著名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罪与罚》是他的一部最深刻最富于现实意义的作品,是一部催人泪下的社会悲剧,是一部发人深省的哲理小说。他以犀利的笔触无情的剖析那个时代俄国的社会现实,深入地触及社会底层的各个角落,令人窒息的感到,走投无路就是小说的主旋律。种种社会的原因把穷苦无告的人们逼到左右为难、进退两难的困境。

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彼得堡的贫民区,在一座公寓的斗室中住着一个穷困的大学生拉斯科尔尼科夫。他原本在法律系就学,但因困辍学,靠着母亲和妹妹从拮据的生活费中节省下来的钱维持生活,已经很久没有交房租了。房东停止供食,催租甚紧。这个时候他遇到了马尔美拉陀夫,他是个因失业而陷入绝境的人,他的长女索尼娅被迫当了街头妓女。尼科夫听了,他不想像这样任人宰割,他想要“证明”自己是一个“不平凡的人”。有一个心狠手辣放高li贷的老太婆,尼科夫计划着要杀了她。一晚,他趁他一个人在家的时候,闯进老太婆的房间,将其杀死。但是这时她的妹妹正好从外面赶来,尼科夫在慌乱之中也将其杀死。第二天清晨,他收到传票十分恐惧,当知道是追缴欠款才松了一口气。事发后,他病倒了,几天不省人事,后来并有所好转,但是内心却一直处于更痛苦的矛盾冲突中。马尔梅拉多夫因车祸身亡,尼科夫将身边仅有的钱接济孤儿寡母。律师卢仁因为没有成功娶到尼科夫的妹妹而怀恨在心,想要诬陷索尼娅偷钱,但是尼科夫揭穿了他的无耻行为,因此索尼娅十分感激他。杀人事件之后,虽然他没有露出痕迹,他无法摆脱内心的恐惧,感到美好的感情泯灭,是比法律惩罚更严厉的良心惩罚,他意识到他自己的“实验”失败了。他怀揣着痛苦的心情来找索尼娅,受到其宗教思想的感召,并且在索尼娅的劝说下,说出了犯罪真相和动机。在索尼娅的劝说下,向警方自首。他被判八年的苦役,来到了西伯利亚。不久之后,索尼娅也来到这里和他相聚。他们决心以忏悔的心情承受一切苦难,然后获得精神上的新生。

书中最让人津津乐道的是尼科夫犯罪前后的心里描写。他具有典型的双重人格,他心地善良、乐于助人、有天赋、正义感,但是同时拥有阴郁、孤僻的性格。他在马尔美拉陀夫被撞后,看见他们连葬礼的钱也拿不出来,又拿出母亲今天刚寄来的钱送给他们一家孤儿寡母。可是这些钱是他的母亲以养老金作抵押向别人借的,是他所有的钱了。但他又让人捉摸不透,他蔑视一切,有时候却非常注意细节。正是这种双重人格之间的激烈冲突,使得他不断动摇在对自己的“理论”:做“平凡的人”还是“不平凡的人”的肯定和否定之间。

“罪”是开头,只占了一章,后面写的全是“罚”。“罪”是贫困生活和触目皆是的社会不公。“罚”,他现实逃避惩罚,再来接受精神上的惩罚和折磨,也是指自首后的服刑。最后把“罚”导向救赎,从索尼娅一人认罪,到向广场上的人认罪,尼科夫灵魂摆脱煎熬,走向解脱和救赎。

通过尼克尔,作者揭露了资产阶级的“弱肉强食”原则对小资产接济知识份子的毒害,批判了这一原则的反人道主义的实质。

小说场面转换很快,场景的推移很迅速,主要情节过程只用了几天的时间,在浓缩的时空中容纳了丰富的思想内容,小说的时代色彩和政论色彩十分的鲜明。小说的结构方面,因果到历史叙述模式的退场和以对话和独白为中心的新的结构的建立。在对心理现实主义的推进,尽量不脱离人物自我意识以及最大限度挖掘人物潜意识的心理描写,以“复调”对“独白”的超越。

高中生假期读罪与罚的优质读后感范文 篇3

围绕着灵魂的拷问和救赎,《罪与罚》开始了直逼人心的解剖。冷峻峭厉的文笔,让人读得异常艰难;深入骨髓的文字,无情地展示人性的虚伪、冷酷、残忍和搏斗。

19世纪的俄国文学灿烂辉煌、光彩夺目,涌现出像普希金、屠格涅夫、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等享誉世界的文学大师,让后人敬仰不已,陀思妥耶夫斯基就是其中非常杰出的一位作家,他们被冠之以批判现实主义作家。笼统地讲,这大体不错;但从细微处看,从文字魅力看,从语言的圈套来看,从人物塑造来看……从各个方面来看,用心品鉴,我觉得这远远概括不了陀氏的风格。

有人说《罪与罚》,是一部卓越的社会哲理小说。与许多俄国同时代的小说一样,作者在《罪与罚》反应了俄国当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探讨了贫穷与犯罪等一些社会问题。

有人说《罪与罚》,是一本社会心理小说。小说以主人公拉斯科尔尼科夫犯罪及犯罪后受到良心和道德惩罚为主线,展现了拉斯科尔尼科夫在杀害了放高利贷的老太婆及其妹妹丽莎维塔后挣扎、焦虑、忏悔、亢奋、抑郁、颓废的复杂内心,复杂的心理活动交织出现,呈现出令人难以想象的巨大心理落差和事件的跌宕起伏,让人惊愕与困顿……

然而,我倒觉得《罪与罚》是对人类灵魂的拷问和救赎,是对不合理现实的控诉和愤懑,更是对人类自身的前途和未来进行了艰难的探索与瞭望,正是对人类命运前途的不懈揭秘才更显得谜团重重,深陷其中难以自拔……从这维度上来说,撼人心魄的心路分析使之具有了更为形而上意义上的文学价值和享受。

按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人有三个层面——本我、自我、超我。

本我是在潜意识形态下的思想,代表人最为原始的、属满足本能冲动的欲望,如饥饿、生气、性欲等;本我为与生俱来的,亦为人格结构的基础,日后自我及超我即是以本我为基础而发展。本我只遵循一个原则——享乐原则意为追求个体的生物性需求如食物的饱足与性欲的满足,以及避免痛苦。弗洛伊德认为,享乐原则的影响化是在人的婴幼儿时期,也是本我思想表现最突出的时候。

自我是人格的心理组成部分。这里,现实原则暂时中止了快乐原则。由此,个体学会区分心灵中的思想与围绕着个体的外在世界的思想。自我在自身和其环境中进行调节。弗洛伊德认为自我是人格的执行者。

超我是人格结构中的管制者,由完美原则支配,属于人格结构中的道德部份。在弗洛伊德的学说中,超我是父亲形象与文化规范的符号内化,由于对客体的冲突,超我倾向于站在“本我”的原始渴望的反对立场,而对“自我”带有侵略性。

围绕着主人公——拉斯科尔尼科夫,陀思妥耶夫斯基塑造的一系列人物极其形象鲜明地呈现了出来。

杀死放高利贷的老太婆表面上看没有明显的动机,而实际上拉斯科尔尼科夫则认为她是社会的毒瘤,铲除她理所当然,客观上无意识中又杀死无辜的丽莎维塔,这既是逻辑的圈套,也是语言的圈套,更是生活的圈套,还是作家的圈套。

表面上看来拉斯科尔尼科夫是作为一个救助者出现在马尔美拉多夫的家中,他先是把受伤了的马拉美拉多夫护送回家;在其死后又出资帮助其孤儿寡母安排葬礼;在索尼娅受到陷害时又助其洗清冤屈。卡捷琳娜甚至将其当成家里的靠山和救星,指望着他能够帮助她开办女子寄宿学校,从而彻底摆脱贫穷悲惨的命运。而实际上马尔美拉多夫一家才是拉斯科尔尼科夫的拯救者。当拉斯科尔尼科夫救助重伤的马尔梅拉多夫后,之前痛苦不堪的心灵却因一个怜悯和救助而有了全新的感觉,心中产生了一种生命感和力量感,觉得自己的生命并未和那个老太婆一起死去。而索尼娅正是他最终获得拯救的“圣母”。

斯维德里盖洛夫,这是一个老奸巨猾的享乐主义者,所做的每一件事情,哪怕去栽赃陷害别人,只要对他有利他就去做,而从斯维德里盖洛夫的行事说话来推断,他很可能年轻时和拉斯科尔尼科夫一样,曾经很狂热,也很聪明博学,但当一切梦想破灭后,他所选择的道路就是纵欲和享乐,但是当他对漂亮女人的无限欲望在杜尼亚那里受到挫折之后(他甚至想强奸杜尼亚,但最后一刻放弃了),他就意识到自己的生命终归虚无。

卢任要娶拉斯科尔尼科夫的妹妹杜尼亚就是因为她贫穷而且美丽,所以能把她很方便收做自己的奴隶,并且还要她感激他,把他当作恩人。

陀氏的小说世界,揭示了一个残酷扭曲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面充满着人和人之间的对峙和战争,伴随着吵闹和咒骂,甚至是癫狂的呐喊,无怪乎鲁迅这样的作家也说妥思妥耶夫斯基太伟大,但是只敬服,却总不能爱。

在《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事》一文里,鲁迅说:“一读他二十四岁时作的《穷人》,就已经吃惊于他那暮年似的孤寂。到后来,他竟作为罪孽深重的罪人,同时也是残酷的拷问官而出现了。他把小说中的男男女女,放在万难忍受的境遇里,来试炼他们,不但剥去了表面的洁白,拷问出藏在底下的罪恶,而且还要拷问出藏在那罪恶之下的真正的洁白来。而且还不肯爽利的处死,竭力要放它们活得长久。而这陀思妥耶夫斯基,则仿佛和罪人一同苦恼,和拷问官一同高兴似的。这决不是平常人做得到的事情,总而言之,就因为伟大的缘故。但我自己,却常常想废书不观。”

眼下,艰难地阅读这本小说,正暗合了某种心理,在这种心理和生活的压迫下,《罪与罚》刻骨铭心,这是很多年轻人无法理解的,也许有些书注定要用心才能读得通……

高中生假期读罪与罚的优质读后感范文 篇4

刚好之前读完了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宁纳,这两个人都是堪称小说界的四大天王之一。

相比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利宁娜,罪与罚是十分入味好读的,罪与罚读起来就像在看一个情节紧凑,跌宕起伏的侦探故事,而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宁纳真是半天才能翻一页纸,常常一个普通情景的描写有红楼梦细节描写般的繁琐冗杂即视感,里面的主要出场人物传说有150位,而且名字加上姓非常长,看起来不把读者给淹死不罢休之感。但是读完后真个画面感非常震撼,给人以深刻的思考。由于罪与罚里面男主角具有像分裂人格般的双重人格,自然而然对罪犯的心理和人性描写也比较多,总体而言,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语言功底还是比托尔斯泰要扎实。

两者的共同点我想就是把故事放在第一位,没有考虑太多语言上的问题。刚好也读到了毛姆对这两位作家的描述:’人们总就写作分风格小题大做,我们想要写的再好一些,我们努力把文章写的简单,清楚,精炼,我们力图句子的平衡,有节奏。大声朗读,看它们听起来好不好。然而事实上,从古至今,最伟大的四个小说家:巴尔扎克,狄更斯,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写作的时候根本不关心语言,事实证明,如果你会讲故事,创造人物,设计情节,而且如果你真诚,具有激情,那么你的语言如何根本无关紧要。’当然,我觉得毛姆也是一个把故事放在语言形式前面的作家,但是同时他的语言也非常简练,生动得令人喜爱。

里面和安娜卡列尼那一样有很多宗教的问题,关于人性与救赎的主题是换汤不换药。 但罪与罚比较侧重的是探索一个人的灵魂。主角拉斯科尔尼科夫有一点人格分裂的倾向,他内心是非常善良的,但是他的行为体现出来有时候让人觉得他的躯体是被恶魔占领着的。他的善良体现在:他明明非常贫穷,但是却可以去救助寡妇卡捷琳娜,他也会为了救火,烧伤自己也要去抢救一个小生命。所以以至于他杀了债主老太婆都是那么显得那么冠冕堂皇,因为老太婆常常压榨穷人的钱财,因为他家中有着贫穷得不得不牺牲自由,要嫁给一个狼心狗肺的彼得洛维奇的妹妹还有为了要让他顺利完成学业不得不砸锅卖铁的老母亲,刚好他也病得厉害,神志不清,他毫不犹疑拿了斧头砍死了老太太,老太太的无辜妹妹偶然遇上这一幕,也被他砍杀了,杀了后。他以为可以拿到很多钱,可是老太太只有很多珍贵的首饰和珠宝,他抢到了又不敢拿去换钱,只好藏在一个石头底下,然后接下来一直都活在惶惶不安的日子中。故事有他和警察波尔菲力斗智斗勇,还有他发病起来陷入噩梦中的各种光怪陆离的世界里,善良的朋友拉祖米欣怎么照顾患病的他,还围绕着和他一样贫穷的阶层发生的故事(遇上贫穷得不得不卖淫的妓女索非亚,帮助她并爱上了她),最后,在亲友灌输了一些列的宗教教条下,不信教的男主角还是去自首,获得最后的安宁与救赎。

首先让我感叹的是,恶与善真是一念之间的选择,而不是一个人固有永恒不变的性质。男主角在常人看来是非常善良和崇高,以至于连警官波尔菲力在面对一些很明显指向凶手是男主角线索的时候,他都觉得是自己的问题,是自己怀疑错了,所以最后即使他已经知道男主角是凶手,他也只是劝他去自首,因为他是从心底觉得男主角是个很善良正直的男人。其实,现实中很多变态杀人案件里面有很多在亲朋好友看起来是老实淳朴的人,绝不可能做这件事的人。所以,也许,善不能保持在一个比较连续的状态,不是我们所理解的那样,善良的人不可能偶尔做出一个在常人看起来非常’恶’的事情。那如果一不小心冲破了那条线呢?就要否定以往全部的善了吗?所以这也大概是为什么法律之外还要有人去审判,有人文关怀在这里面吧。

人间苦难至极,这里作者提供了两种的造福人类的方法:1.改造社会。2.完善自我。主角拉斯科尔尼科夫憎恨社会的贫富差距过大,厌恶社会的不公,决意亲自改造社会。他在年轻的时候就在一个杂志上发表了一套理论,在他看来,历史由两类人创造,一种是超人,他们通过流血建立新的一个社会新的秩序,而让社会上另一种人,常人,去遵守,常人的义务就是遵守规范。比如历史上的拿破仑就是属于’超人’,他在血流成河的土地上建立新的国家,他的功绩无疑是被后代人所歌颂和赞赏的,虽然可能他手上沾满了无数无辜人的鲜血。主角拉斯科尔尼科夫觉得自己也是属于像拿破仑一样的超人,他觉得自己有义务去冲破社会常规道德的束缚建立一个更加和谐的社会。

但是,冲破那层社会所强加给人的约束的代价是沉重的,其实一个人在社会道德规范下能够做的事情很多,个人的发展空间很大的,如果一开始拉斯科尔尼科夫能从自身出发改造自己,而不是去改造社会,或许他一想从自己的缺陷着手也许会有一个更好的结果。

主角拉斯科尔尼科夫的恶不是像通俗的人一样的本性的恶,他是思想的恶,他做恶首先是本着一个美好的愿想,但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就是,无论是出于善还是恶的目的,都不能去做恶,因为在书里面我们可以看到:主人公虽然由那套自己自以为合理为善的准则去做恶,没有受到任何一点良心的谴责,但后面的罚无疑也是存在的。爱他的人时不时守着煎熬,还有无辜的人作为他的替罪羊,他最后进监狱导致母亲病逝。为了制造善而引发一系列的恶显然是得不偿失的。

主角最后从沉湎幻想回归现实生活的历程就是他最后的救赎。他从‘改造社会’走向‘完善自我’。

我会给这本书80分的书,不读也没什么损失。

高中生假期读罪与罚的优质读后感范文 篇5

最近我读了一部有关社会心理的小说。小说描写了贫困交迫的大学生罗佳·拉斯柯尼柯夫因痛恨放贷款的老板娘的盘剥,愤而行凶,却自认为是伸张正义。然而由于杀人的恐惧、良性的谴责,使其饱受心灵的煎熬,整日心惊胆战,最终在爱人、朋友、家人和警官的帮助下投案自首。

这部小说谱写了不朽的长歌。小说中的罗佳啊!你是个大学生应该很有自判能力的,当我读到:“他们说的没错我这么做是为了伸张正义,是为了补救更多的贫困大学生,就不会有那么多跟我一样的大学生受苦受难了。”这句话你表面上是在在同情别人,其实你是在虚掩自己脆弱不敢的负面心理。后来我又读到:“卡琳达——你的妹妹,比尔——你的妹夫他们整天奔波在外是为了什么,是为了你啊。”罗佳你有那么多的亲人、朋友,你为什么不珍惜却去干出那么蠢的事。而且那老太婆有肺炎过不了多久就会死的你想为了一个对社会百害无一利的人需要用一个英才去除掉他呢?

罗佳啊我为你惋惜!

高中生假期读罪与罚的优质读后感范文 篇6

青年拉斯科尼科夫杀了两个人,一个是计划内的,一个是计划外的。

事实上,在整个犯罪过程中充满了计划外因素,某种恐惧使他连大门没关这个严重的事实都忽略了。

放下斧头那一刻起他就崩溃了:“难道是我杀死了老太婆吗?我杀死了我自己,而不是老太婆。

拉斯科尼科夫有一套自己的犯罪哲学,他把人分为两类,一类是平凡人,他们只是繁衍同类的材料,必须俯首帖耳地做奴隶;另一类是非凡的人,他们是统治者,可以不受法律和道德的约束,甚至可以随意杀人。

为了把自己和家人从贫困病苦中拯救出来,也为了实践一下自己的那套理论,他举起斧头,结果了两条人命。

杀了人之后,拉斯科尼科夫的生活便堕入一种地狱般的焦躁。

三种来自不同方向的审判紧紧擭住了他。

一是代表法律和社会力量的审判官波尔费利,一是代表上帝之爱的索尼娅,最后就是来自拉斯科尼科夫内心的无时无刻不在进行着的道德谴责。

这三种力量最终把拉斯科尼科夫摧毁,他选择了自首,从而在监狱生活中获得解脱。

妥氏采用强大的心理分析和戏剧性的对白把这么一个故事讲述的一清二楚,并不遗余力地坦露出他对书中每位角色的同情,不堪生活重负酗酒身亡的小官吏,为了谋生出卖肉体但却拥有高尚品格的,为爱折磨走上自杀之路的富有鳏夫,还有这位初出茅庐,未能了解到生活的全部,便向魔鬼屈服的自命不凡的主人公。

再来谈谈这位主人公,妥氏在书末写道:“虽然他对自己做了严格的审判,他那变得冷酷的良心并没有从他以往的所作所为中找到特别可怕的罪恶,除了那个任何人都会碰到的简单的失策以外。

他感到羞愧,是因为他拉斯科尼科夫,由于某种盲目的命运的判决,才如此无望无声无息而又愚蠢地毁灭了,如果他想使自己的良心多少得到一点平静,那就只有俯首帖耳地向这个判决的荒谬屈服。

至此,作者才终于点透对罪犯的最后审判,这位拉斯科夫尼科夫,他之所以接受惩罚并不是出于对所犯罪行的忏悔,而是大难临头束手无策的妥协,在他的内心深处,自己的那套犯罪哲学依然在发挥效用,“那些人成功了,因此他们是对的;而我呢,失败了,所以我没有权利迈出这一步。

[推荐读书心得]《调皮的日子》读书笔记100范文汇编7篇


当我们通过努力终于做到了博览群书,心中的知识便会融汇贯通形成自己的认识,读经典书籍作品对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就有很大的帮助。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不禁为作者精湛的笔法所触动,这个时候就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读后感记录下呢?以下是小编吐血整理的“[推荐读书心得]《调皮的日子》读书笔记100范文汇编7篇”,敬请阅读,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帮助!

《调皮的日子》读书笔记100 篇1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调皮的日子》,内容十分精彩。是秦文君老师的作品,主人公是“我”——外号为“智多星”的朱多星和调皮的弟弟——小沙。还有爱牙齿胜过一切的姑父和胖得像熊的亲戚一样的姑妈,还有他们的同学:总是考倒数第一的林第一、大队长曹小娇和“铁哥儿”张潇洒。他们爱穿绿裙子的班主任——洪老师。还有“我”因拨错了一个电话号码而交到的朋友——金妞

这里面有“好好姑妈”、“笨蛋姑父”、 “小傻表弟”、“绿裙子老师”。这本书由五十一个不同的故事而编成的,内容精彩、生动,十分有趣,我非常喜欢。

聪明顽皮的朱多星,有点娇气的小沙,勇敢活泼的金妞,认真懂事的曹小娇,贪玩识广的林第一,虚荣傻气的张潇洒,小猫朱咪咪,小狗宝贝蛋,蟋蟀大仙......故事里的主要人物就这样一个个出现在我的面前.

《调皮的日子》写的就是在这群人的身上发生的种种趣事.比如林第一为了逃避期中考试假装咳嗽,可一听老师说身体不好就别去郊游他的咳嗽马上就好了;小沙尿床了,朱多星和他合伙骗大人说是橘子汁打翻了;朱多星和小沙为了练就"半分钟吃掉两个烧饼"的高超本领,赢得卖饼小贩100元的奖励,天天去买烧饼吃,眼看功夫就要练成,小贩却不见了;小沙不想上理发店理发,朱多星给小沙理发,最终小沙被迫去理发店剃了个和电灯泡一样亮的光头;姑夫想增肥,两个孩子向班上最胖的同学要了一份食谱,想用5元钱卖给姑夫,姑夫看了食谱后,却跑去找胖同学,帮他治牙病。

我觉得《调皮的日子》这本书每一个故事都体现了一个小男孩调皮的生活,让我们感受到童年的快乐,顽皮是每个孩子的天性,一个人有了顽皮的性格,才会感受到童年的快乐,有时候家长会批评或阻止孩子的顽皮,然而他们可知道有多少人在调皮的同时,体会到了人生的真理,让我们在生活困难面前以一些调皮的小性子来挑战困难。

《调皮的日子》读书笔记100 篇2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童年。这本书的作者是高尔基。

这本书讲了高尔基在童年时,亲眼目睹自己爸爸的死亡,阴险的舅舅们分外祖父的财产,妈妈和继父的打架争吵。看着这一切发生,高尔基并没有多么害怕,因为他有他的慈祥的外祖母,还有他的好朋友好事情。尽管他们后来都不在了,但至少他们存在过,所以高尔基并不孤单。

《调皮的日子》读书笔记100 篇3

今天,我看了《聪明的小公鸡》这个故事。故事是这样的:一只小公鸡正在玩,突然,从他身后窜出一只大野猫,张嘴就要吃它,小公鸡急中生智,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大野猫上了当,小公鸡逃走了。我想:“大野猫好笨哪!小公鸡好聪明哪!小公鸡爱动脑筋,脑子越用越灵活,能很快想出好办法来逃生”。我要学习小公鸡!大野猫不愿动脑筋,脑子老不用可就便废了,我才不学习大野猫呢!今后,我要多动脑筋,多读书,用丛书中学到的知识来克服各种困难!充实丰富自己,多长本领,长大后用所学的知识,开动脑筋,为社会多做贡献。

《调皮的日子》读书笔记100 篇4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书名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书中有这样一个故事:海伦的大学生活非常艰苦。开学了,同学们的课本都发下来了,只有海伦课本——盲人用的书还没回来。海伦只好请同学上课时把老师讲的课文内容和必要的知识拼写在他的手上,可由于老师讲得太快,同学们写的也太快,海伦吃不消了。她想放弃,但同学们都鼓励她坚持。告诉她只有坚持不懈才能成功。话虽这样说,可做起来太难了,我开始为她捏了一把汗,原本以为她坚持不下来,结果出乎我的意料,她坚持下来了,她成功了,她让所有的同学刮目相看,让我们骄傲、敬佩。是啊,坚持就是胜利,坚持的力量太伟大了。

记得小时候,妈妈让我学游泳。可是我那时太小,不敢下水,怕淹了自己,爸爸就鼓励我,说不论做什么,只要自己对自己有信心,勇敢、大胆、坚持,没有做不成的事。就说你现在学游泳吧,不要怕喝水,谁学游泳时不喝几口水呀,就看你敢不敢,还有就是要坚持,坚持是成功的首要秘诀,要想成功学会游泳,就必须坚持。于是,我鼓起勇气走进了游泳池,第一天我学会了憋气,第二天我学会了在水上漂,第三天我能在水里游了,当时我很高兴,心想这么快就会了。其实我错了,我所会的是最基本的,最难学的是换气。第四天就是学换气,这天让我有放弃学游泳的念头,因为我总学不会,还不停地喝水,让我感到恶心。第五天当妈妈把我送到游泳馆时,我哭了,就对妈妈说了我的想法,我原以为妈妈会骂我,可是妈妈就说了一句话,坚持,会好的。直到第十天,虽然每天都喝了不少水,但是再也没有想放弃的念头,我坚持下来了,我学会了游泳,我成功了。妈妈为我高兴,我也感觉自己很了不起。

其实,每一个人都有渴望成功的欲望,并由此而产生追求成功的热情。衡量人生热情持久的标尺就是毅力,有保持足够持久的动力,即具有足够的毅力和耐力成功才有希望。

《调皮的日子》读书笔记100 篇5

《调皮的日子》这本书里有许多生动、有趣人物。主人公是朱多星、小沙、姑父和姑妈。

朱多星的爸爸妈妈外出打工了,就把他留在了小沙家里。他和小沙是一对亲密的伙伴,两个人都很调皮。有一次,小沙偷偷请朱多星帮他剪头发,还说剪得好就给他五元钱,结果朱多星把小沙剪成秃子,小沙竟然也没怪他,天天戴着个大帽子。小沙还是个大财迷,他在金石滩上把钱包弄丢了,结果用了他一上午的时间也没有找到,最后还是姑父给了他一点小补偿。

姑妈是一个整天笑嘻嘻的大胖子,她胖得你无法想象。小沙他们一直想试着故意惹她不高兴,结果姑妈还笑嘻嘻的说:“这两个孩子多顽皮啊!”

姑父是个牙医,谁做什么他也要管。而且每次过年他送小沙和朱多星的礼物竟然总是一套电动牙刷,虽然这个礼物很贵重,但是哪个小朋友会喜欢呢?偶尔,小沙他们趁姑父还没有送电动牙刷的时候,试着向他讨压岁钱,可都被无情拒绝了!

我在这本书里感受到了,一个人有了顽皮的性格,才会感受到童年的快乐,有时候家长会批评或阻止孩子的顽皮,然而他们可知道有孩子在调皮的同时,体会到了人生的真理。让我们在生活困难面前以一些调皮的小性子来挑战困难。

《调皮的日子》读书笔记100 篇6

读书笔记100字

我是陈语,阅读日期:xx年12月16日,我和妈妈一起读的书是《中华文化传承》。读了这本书,我想说:这本书由饮食文化、康乐文娱、文学作家、名篇佳

作、伦理道德、经济贸易、交通传讯、科学技术这八大组成,其中伦理道德让我印象深刻,尽忠职守应该克己本分,专心工作。在古代,臣子要终于君主,而

君主也要对百姓忠心不二。

《调皮的日子》读书笔记100 篇7

1、在苦恼中成长,一切悲哀,如加以诗情和智慧去涂染,将都成为深深沉沉激动的美丽。那些关于成长的美好片段风串成一曲欢快的旋律,悬挂在心里,在怅忙的回忆中轻轻地吟唱着……

2、有时候,无所事事的时候,凝望远方,看着那参差不齐的屋顶,红砖黑瓦,看着那电线杆上站着的几只麻雀,看着那在冬日里依旧挺立的青松,突然发现,生活亦是这般美好,也只有在静静凝望的时候才能品味出这种意境吧。

3、有家的人真幸福!没家的人很可怜!有了家,我们就有了依靠,因为家有我们的父母,再大的困难,他们也用自己的身躯为我们挡着o在这充满爱的家,我家是心灵的依存,唤着浪子回头,载着游子思念家的赤红的心。

4、友谊就像是一朵永不凋零的花,开放着我们青春奔放的热情,它宣告着少年一切美好的感情,就像我与她一样,在互相信任的基础上开出了一朵无言的花。曾经播下的中子,是否已经结出了友谊的瓜果?在喧闹中,我聆听岁月静好,与朋友一起度过的日子,就算是哭也是开心的。

5、勇敢,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所惧怕的事情或物品,每一个人也还会有极限,所谓极限,其实是我们以胆怯为名,给自己限定了一个高度,认为自己不可能突破这个高度!

6、一袭思念的霓裳,起舞在婉约的宋风里,诉着一腔的细腻思情。古韵声声,缠绵着心中不灭的梦魂。满眼忧伤的风尘,在你走过的浸满离愁的尘世,遗落一地哀戚的痕迹。世间的繁花似锦,毫不留情的在年华的窗幔上,投下一片斑驳的剪影。

7、人生是美好的,因为我们可以从中悟出很多道理。我的人生,我自己走,我的命运,我自己掌握,我一定会通过自己让我的人生更加精彩,更加美好!

8、如果眼泪可以换成亲人的长命百岁,我愿用这轮回的生生世世所有的眼泪,去换取她的长命百岁!可是这只是幻想幻想而已!不要在胡思乱想了,人生总会与世分别的那一天,只是或早或晚,我努力的安慰自己,使自己心里平静下来!

9、生命是如此的短暂,我们要抓住生命的真谛,理解生命的意义,诠释生命的勇气,永远都不能轻易的放弃!生命不再与活的长短,而要看活得是否有意义。理想,是生命中的一部分,实际行动才是理想的真谛,整天沉浸在幻想中也未必能成大器。需要的不仅是勇气,还有行动和信心。

10、痛过了,才会懂得如何保护自己,疯过了,才会懂得学会去冷静;傻过了,才会懂得潇洒去放手。在得失之间慢慢地认识自己,明白自己。其实生活并不需要无谓的执着,没有什么就真的不能割舍,没有谁离开谁活不成。懂得放手,生活会更容易。

11、望断几世凡尘,挥洒丹青不悔。忧柔的情思,揉入幽韵的诗情画意,一双似水的娇眸,染红了痴守三生三世的唇,玲珑的瘦影,用纤指挑拨着缱绻的弦音,心酸了前世今生的眷恋。

12、心里的苦,谁也不会懂得,在微笑的背后有说不出的委屈。这只能自己默默的承受这一切,眼泪却不知不觉的滑落在脸颊,有的人却永远也不会重现,而记忆里的画面却一幕幕重现在脑海,而那种幸福的味道,确只能在追忆里品味!伪装的外表,内心的疼痛,却无法掩饰眼里的悲伤!

13、人生,好比山岭,有起有伏,有平有坦,人生,好比打破的五色瓶,有酸。甜、苦、辣、咸。我们的人生只有在磨难中品尝甘甜,在困难中获的经验,在拼搏中得到喜悦,这样,我们的人生才会更加美好!

14、青春岁月里,金钱我们可以不要,享受,我们可以舍弃,唯有宝贵的时光不可丢弃。我们脚下原本是遍地荆棘,没有我们辛勤开辟,就不会繁花似锦。

15、你的勇气是一堵墙。这是青春给你的激情,是你生存于世间宝贵的动力。世界对你而言是一片空白,你可以用自己行动的画笔,重重的去描绘。你会遇到很多困难,同时要会总结经验,培养自己的信心。

16、你的健康是一堵墙。这是青春给你的力量,是你生存于世间宝贵的风采。青春因此而充满活力,你可以努力开创你钟爱的事业。这世界很大,你可以把目光投向远处,然后执着踏上跋涉的征程。

1/2

推荐!《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范文汇编九篇


多读书使我们变得更加才智博学,是一种成长。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写一篇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读后感是人们读完书后的真情实感、独到见解。怎样将自己的独到见解写进读后感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推荐!《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范文汇编九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一】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巴克。他有着高贵的血统——父亲是一头獒,母亲是一头德国牧羊犬。这时你应该猜到了吧,巴克是一头狗。

巴克出生在南方一位法官的家里。他本应一辈子与粗野无缘,却因为嗜赌成性的园丁因为没钱赌博而被卖到了北极,充当了一头拉雪橇的下等狗。北极气候寒冷,生存条件极其恶劣。巴克作为獒犬的潜能被迅速调动起来,同时爆发出来的还有灵魂深处的野性。在这里,动物与人类都遵守着最原始的丛林法则——弱肉强食。狗与人,每天都挣扎在生与死的边缘,而我们的主人公也是一样。这群狗的首领——一头浑身雪白的丝毛犬,频频向巴克挑衅,一步步挑战巴克忍耐的极限。巴克终于按捺不住越腾越高的怒火,咬死丝毛犬,成为狗群的新首领。这支雪橇狗队被卖来卖去,最后除了巴克,全军覆没。在这期间巴克经历了一次次生与死的洗礼生存了下来。最后他毅然走入大自然,重归荒野,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读完这本书,我惊讶地发现,原来世界上还有这么原始野蛮的地方,巴克的命运一直紧紧地揪着我的心。当我看到巴克被卖到北极时,我非常气愤;当巴克终于战胜丝毛犬成为新的首领时,我又为他的勇气而赞叹。原来生命,比我想象的要顽强得多,生活也远比我想象的艰辛得多。

獒犬巴克的命运,是一部可歌可泣的生活悲喜剧,但是我们许多人的命运不也是这样的吗?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二】

最近看了一本书,名叫《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因为自己也养狗的缘故,所以这本书看起来倍感亲切。

文中描述了一只圣伯纳和苏格兰牧羊犬混血的叫巴克的狗(注:圣伯纳是瑞士名犬,被用于雪地救援,和苏格兰牧羊一样,都是出色的工作犬。)原本作为一名法官的陪伴犬无忧无虑的生活在南方的庭院,因为淘金热的出现,被佣人偷走卖到北方做了一只雪橇犬。巴克非常聪明,学习能力也极强,很快就适应了新的环境,接受了新的生存法则。它非常卖命的工作,成为了一只非常出色的排头狗。即便这么努力,巴克还是差点死于一名无知的新主人手下,幸亏后来被一名叫索恩顿的人救下。

巴克终于结束了苦难,在新主人那里感受到了真正的关爱,也开始了新的自由自在的生活。为了报答新主人,巴克也在主人危难时救了主人三次命,还为主人赢得了一笔不小的赌注。后来主人用这笔钱和同伴去寻找金矿,历经艰辛终于获得成功。

在主人和他的同伴忙于淘金事业的同时,无事可干的巴克整日在营地附近的森林游荡,感受到原始野性召唤的巴克有一天在森林里邂逅了一只狼,并与之成为了朋友。朋友邀请它跟随自己加入狼群,然而巴克舍不得主人,在自由和主人的爱之间,它选择了回到主人身边。

然而他的主人还没享受到财富带来的快乐,因为被当地的土著认为侵犯了他们的领地,死于土著的猎手之下。几天之后,当追逐野性的巴克从森林游荡回来,发现主人已死,伤心的巴克闻着现场留下的气味逐一为主人报了仇。最爱的主人已去,巴克对人类再无留念,听从内心野性的呼唤,回归森林加入狼群,并成为狼群的首领。

这是一只聪明而又爱憎分明的狗,对主人非常忠心,工作起来也敬职尽业,且有卓越的领导能力,只可惜最终怀才不遇。所以当主人去世之后,在人类社会再无用武之地的巴克,加入狼群成为了一方森林霸主。

本文虽然描写的是一条狗的成长轨迹,实际上却隐射了人类社会的生活和生存规则。原本温顺安分、不知世事险恶的巴克,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在大棒的教导下学会了偷盗、变得狡猾和霸道,并且逐渐展现了自己的野性。其实它的内心还是一直渴望着爱,渴望着被赏识的。即便它后来成为了森林霸主,每年还是会回到和最爱的主人曾经呆过的营地,默默怀念和主人在一起的快乐时光。

看这本书不能只看表面简单的故事情节,要结合作者个人的生活经历去理解。作者杰克伦敦小学毕业就去打工,做过报童和罐头工人,在街头斗殴中磨练成了小流氓头。他喜欢驾船,成为了一名优秀的水手,15岁时结识了蚝贼,跟着做起了不要本钱的买卖,后又被策反当了水上巡警。17岁做了捕猎船的水手,到西伯利亚去猎取海豹。这些丰富的经历促使他写了一篇散文《日本海口的台风》,参加一本杂志社的写作竞赛,竟然荣获了第一名,因此受到鼓励从此走上了文学之路。

他后来又曾过了一段流浪的生活,增加了他新的人生体验。杰克伦敦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他一直对读书很有兴趣,即便他做蚝贼的时候也没忘了空闲时阅读。19岁他终于有机会进了奥克兰中学读书,并在学校的报纸上发表了连载小说。他希望靠劳动为生继续读书,然而残酷的现实让他的读书梦破灭,于是他踏上了去阿拉斯加的淘金之路。他依靠出色的驾船技术获得了一笔收入,然而淘金事业却获得失败,因为得了坏血病不得不回家。《野性的呼唤》就是在这次经历后写下的。

作者自己就是从底层摸爬滚打起来,自己浑身就充满了野性,然而他也有上进心,渴望通过读书改变自己的命运。曾经他似乎做到了,也获得了一定成功,享受过短暂的风光和辉煌,然而最终还是归于沉寂。巴克的命运难道不是和他自己的命运很相像吗?所以我在叹息巴克命运的同时,也为作者的命运深深叹惜。

然而,无论命运如何,我们的内心始终应该是向阳的。就像作者在恶劣的环境下仍然坚持阅读、坚持自学、坚持写作一样,我们在任何困难面前也应该永不放弃努力,永不放弃希望和心中的光明!

因为,黑夜无论怎样悠长,白昼总会到来。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三】

读了《野性的呼唤》收获很多。通过巴克的经历和转变,让我对生活和工作有很多想法。下面来谈谈我的感受。

第一章写的是进入蛮荒。巴克本陪伴着他的主人法官生活在无忧无虑的都市里,有着欢乐和悠闲的生活。可是命运总是毫无轨迹可循,他落在了狗贩子的手里,走进了危险的蛮荒。就像我们一样,从自由自在的大学校园,步入错综复杂的社会,面对着机遇与危险,到底应该怎么样才能生活下去?第二章的大棒与獠牙的法律告诉了我们如何选择面对生活的方式。

人总是要面对现实,但又不能屈服于现实。蛮荒里没有和平,没有休息,没有片刻的安全。习惯了舒适生活的巴克,有着自己的自尊和追求。他不甘心生活的剧烈转变,在自己的脑海里总是有着很多想法,可是,现实和理想的落差带给他很强烈的冲击。当他看到鬃毛在狼一样的同伴的攻击下毫无声息的时候,当他面对大棒而无可奈何的时候,他明白了,在没有实力的时候做出抗争,下场会很凄惨。面对危险的生存环境和大棒之痛,巴克默默的忍受,默默的学习生存的技巧。因为巴克明白,只有这样活的才会长一些。在巴克身上,仿佛看到了自己。刚走出校园的我们,习惯性的带着自己的傲气,习惯了舒适的生活,面对工作时候总有很多的挑剔。很多人怕苦怕累,总想一些不切合实际的事情,幻想着高收入却不想作为。可是,现实既残酷又无情。社会就像巴克所在的蛮荒,到处充满危险,只有崇高的理想而没有行动,那么就会背社会淘汰,就像鬃毛一样埋葬在蛮荒之地。有想法就要有行动,巴克想到了自己的处境,他在沉默中学习生存的技能,所以巴克活了下来。现在的我们就应该学会转变,在转变中成长,否则,鬃毛的结局也会落到我们身上。

谈到了学习,那么应该怎么学习,怎么在学习中成长?第三章的威风凛凛的原始动物清楚的告诉我了这点。也许是巴克的身上有着祖先的强悍习性,他面对严酷的生存的条件很顽强,饥饿和严寒没有摧残巴克的意志。但这绝不仅仅是原始习性的因素,更多的是巴克具有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他在内心深处有着自己的目标,他在磨难中磨练自己。成长意味着什么?成长的路上布满荆棘,稍不小心就会伤痕累累,如果怕苦怕痛,永远不会真正的成长起来。做工程的我们,很苦很累,很多人退缩了,那么我想问问,只有工程行业苦吗?在这选择了逃避,那么其他行业也一样,关键的是内心。把这种苦当做自己走向成功的基石,尽快的成长起来,最后破茧成蝶的时候也许回想起来才会觉得自己这一路其实很精彩。生活中充满了竞争,同行的竞争,同事彼此的竞争,不学习,不努力,怎么能脱颖而出。巴克所面对的不只是残酷的生存条件,还有比他强大的首领斯匹茨。面对斯匹茨的欺压,巴克深知自己不是斯匹茨的对手,他表现的从容,不急躁,避免争端的同时尽快的成长自己。因为巴克明白,只有自身比对方强大,才有反抗做头领的资本。想想你我,有多少真才实学,想要属于自己的地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本。所以转变自己也要加强自身的学习。

人活着就要有自己的目标。第四章霸权谁属给我上了生动的一课。巴克有自己的目标,有自己的野心。当巴克在重重磨难中走出来的时候,他不再惧怕斯匹茨的欺压。巴克最终胜利了,以斯匹茨的死亡结束了这场争斗。我想到了我们自身,新一届的毕业生马上就来到,如果我们不思进取,不加强自身的学习,而当新一届的毕业生超越我们时,我们何去何从?是的,我们不会像斯匹茨一样会死亡,但是我们会被淘汰。在这个竞争如此激烈的社会,被社会所淘汰,就没有立足之地,就意味着死亡。我们要做巴克,要有目标,有野心,斯匹茨的悲惨下场清晰的告诫了我们这点。只有不断的发展自己,才能在社会立足。

成长的过程中很苦很累。第五章雪路苦役告诉了我们如何面对苦累。在一望无际的雪原上,巴克和他的同伴疲惫的前行。没有食物,没有休息,当饥饿到筋疲力尽的时候,巴克的同伴一个个的倒下,比利倒下了,很多伙伴都彻底的倒下了。巴克依然在坚持,他向着目标进发,所以他到了目的地。我们是否具有巴克的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是否心中有自己的目标,这是我们面对苦难的动力,是我们走下去的希望。

一个人内心要有爱,是大爱。这种爱既能给我们动力,也给我们希望。当巴克站不起来的时候,约翰。索恩顿救了巴克。巴克内心对约翰。索恩顿有深深的眷恋,那是一种生死相依的陪伴。正是这种爱,巴克可以在波涛汹涌的河水里有能力救下约翰,也是这种爱,巴克可以拉动一千磅的重量走一百码。巴克有自己的爱。而我们自身也有这种爱,有的是对父母亲情的爱,有的是对恋人的爱,也有的是大公无私的对社会的爱,这种爱,是我们力量的源泉,可以给我们希望,可以超越自我,让我们完成意想不到的事儿。心中有爱,当面对苦难时,我们才会积极,充满力量,战胜一切的苦难。

第七章的呼唤声声,也是巴克故事的结局。当巴克回归到原野的时候,一路的磨难给巴克生存下去的希望。自身的强大,让巴克可以给约翰复仇,可以在狼群的攻击下全身而退,最终在原野里自由的奔腾。像巴克一样,如果我们也一样强大,我们也可以在这个社会里如鱼得水,面对再大的磨难,我们也可以从容不迫应对一切。

巴克的故事结束了,当看到最后的时候,仿佛听到了巴克的嚎叫,那是回忆,也是快乐的嚎叫。生活多磨难,路,不通时,选择拐弯;心,不快时,选择看淡;情,渐远时,选择随意。坎坎坷坷人生路,淡淡然然随缘行。让我们像巴克一样,勇敢的面对一切,充实自己,成长自己,在未来的路上我们才能走的更远,才能看到更多的风景。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四】

杰克·伦敦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作品之一。他于1876年生于一个美国作为旧金山,自幼对于家境比较贫寒,生活经济困顿。他做过这些报童,当过水手,曾在阿拉斯加淘过金,甚至还蹲过监狱……正是因为这种在社会最低层的生活为杰克·伦敦的写作积累了经验丰富的素材,也毁灭了他的健康。1916年,这个时候年仅40岁,才华横溢的作家,死于自己心脏功能衰竭,而此前他已被使用各种挑战病魔进行折磨我们多年。

一个人会死,然后无非是一把灰,一把黄土。 但肉体被毁灭,但精神永存。 杰克·伦敦的精神生活在他的作品的线条中,在“野性的呼唤”中,在巴克对自由的永无止境的追求中,在狂野中,以及在油炸牛排中挣扎的老拳击手的无助但从未放弃的铁拳中.杰克·伦敦的精神是漫长的,它是对自由的真诚呼唤,内心最初的活力赞美和歌颂。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在伦敦的杰作。这个故事是根据作者在阿拉斯加冰原,作为金矿工人的生活改编的。故事的主角是一只叫巴克的毛茸茸的大狗。他从温暖的文明南方被绑架到冰冻的北极荒野,成为一个缰绳和鞭子,从事无休止的辛劳雪橇狗。在经历了多次苦难和死亡之后,他最终离开了人类的世界,在荒野中,追逐着风,寻求着自由,展现着最原始的生命力,成为了野狼群的领袖。

有人认为,这是狗的故事。有些人认为,这是狼的故事;但我认为这实际上是所有生命的活力要大力宣传在蓝天下,自由和美丽活力的故事。

但是,我们生活在社会自由的风中,呼吸着自由的空气,我们的生命却无往而不在枷锁牢笼之中。巴克教育作为其中一只狗,在人类的“文明”规则中无法进行选择通过自己的生活,作为教师一个人,更加发展有着他们同样的无奈。只是,我们必须始终没有应该可以相信,生命,应该严格按照企业生命体自身的意愿绽放。所有的生命体都有不同选择的权利和自由,选择需要服从,选择一些叛逆,选择一种高傲的生存,选择庄严的死去。所有的生命体都是利用大自然独一无二的伟大复兴创造。我们国家脱胎而出,模子就此毁灭,因此,所有的生命体就应该为学生自己的生命骄傲而昂扬,无论因为它是为了一个非常尊贵的人,还是对于一只或许被认为“卑贱”的狗。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五】

“嗷——嗷——”

寂静的夜色下,一轮明月透过树梢,高高地悬挂在夜空中。一只狗久久地呆立在水潭边,目光迷离、精神恍惚。突然,一股来自内心深处的既陌生又熟悉的嗥叫声在周围响起,它逃脱了人世间的束缚,向那声音奔去……

小说主要讲述了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教化,生活在温暖的山谷,后被卖到北部成了雪橇狗。恶劣的环境锻炼了巴克,最终赢得了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把巴克打得奄奄一息时,桑顿的解救让巴克受到温暖并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打碎了巴克对人世的留念,最终回归自然。

巴克是一只很刚强,自尊又友好的狗,温暖的生活已经根深蒂固的扎在了他的认知里,知直到看到了温顺的柯利被领头的雪橇狗斯皮茨咬死时,它终于明白了北方的生活方式:弱肉强食。饥饿是最好的老师,即使是生活在南方,它也毫不比别的狗逊色。为了活下去,巴克被迫在这险恶的环境中为生存而拼杀。当那极强的适应能力已将它磨练成一只训练有素的雪橇狗时,它心中的原始野性在慢慢回归。但巴克的适应能力遭到了斯皮茨的欺压,最终发生了战争。巴克以它机警的灵性与狡诈的凶猛最终获得了胜利。我想,正是因为巴克有这样极强的适应能力,能在恶劣环境中生存,才能使它成为头狗吧。

生活是残酷的,有奸诈,也有忠实;有文明,也有野蛮。只有更好地适应生活,让自己更加强大,才能使生命延续下去。我想,这就是巴克要告诉我们的道理。

而在我们生活中,这样能在恶劣环境中求存的例子也是比比皆是——在一次大地震中,一个年仅12岁的小姑娘被压在了层层废墟下。为了使自己保持清晰的头脑并能让救援人员发现自己,她日复一日地唱着那首简单却又有意义的《两只老虎》。她一刻不停歇,整个乡镇都能听到这灵魂演唱者的声音,直到漫长的第三天到来了,她终于被发现了。她的脸上保持着微笑,《两只老虎》的歌词仍在人们耳畔回荡……

生活就是这样,有时候没有公平的游戏法则,适应了恶劣的环境,就是生活的强者,一旦倒下去,就是生命的终结。窗外下着大雨,迷迷蒙蒙中,一个影子在忽闪忽现,它是生活的强者——巴克。“记住,一定要能在恶劣环境中求存!”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六】

狗,人类最忠诚的朋友。它们聪明伶俐,对主人友善和蔼。对于爱狗的我来说,在大好的暑假时光读一本关于狗狗的书,何尝不是一件有趣的事。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讲得是叫巴克的一只圣伯纳犬和牧羊犬混种的杂交狗,被米勒法官家的一个园丁偷走,卖到遥远的北方做拉雪橇的狗,接着遇到桑顿,最后成为狼群之首的一件事。

。在被卖到北方时,倔强的巴克不愿屈服人类,它试着去与人类对抗,也在人类的反击下明白了“棍棒与犬牙”的生存法则。巴克感到屈辱,但它不得不服从,因为在人类的面前,它知道自己是多么渺小。从这里我也明白了真正意义上的强大与弱小。在那个年代,对于人来说,狗是弱小的,是用来鞭打服从的。而对于狗来说,人是高高在上的,只有服从才能继续生存下去。可巴克不愿做一只在棍棒下“苟且偷生”的狗,从前在豪华的庭院里舒适的生活的它,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它心中的野性得到了释放。

巴克被桑顿收留,它在丛林中寻找那个野性的呼唤。当桑顿死后,它消失了,消失在丛林中回响的呼唤中。

从巴克所经历的所有事情中,我能清楚的看出,这是一只聪明,勇敢,仁爱的狗。巴克的永不屈服,让我明白了遇到任何困难都不要低头,屈服和服从不一样。屈服是放下自己的尊严,任凭别人羞辱,唾弃。而服从是在内心无数次挣扎后所表现的决定。巴克掩饰自己,是在保护自己。同时我也看清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穷人永远都要为富人做奴隶,做仆人,他们仅靠着主人给予的一点费用生活,穷人的生活在那个社会是不会咸鱼翻身,不会一夜暴富的。而富人,他们只把穷人当做狗一样使唤,他们不会料想有一天,自己会一无所有。在那个无情的年代,生命是可以随意践踏的。有权有势的人,可以在大街上活生生的打死一个只是因为一个苹果碰到自己的卖水果的农夫;身着华服,戴满首饰的贵妇,可以当着任何人的面将一杯水撒到一个穿着满是补丁的破旧衣服的乞讨老妇的脸上,只因为她认为肮脏的一双手,碰到了她的裙角。

我很佩服巴克,巴克就像那个年代特殊的一群人的代表。它从不向比自己高贵的人低下自己的头。而也就是这么一个象征性的代表,它并不被人类许可。因此,那个年代陷入了深沉的黑暗。

巴克也去开始寻找属于自己心灵深处的那份野性。不屈服不低头,它在深林中嚎叫,寻找,它和它的同伴,一群狼,在荒野中呼唤着,高唱着内心深处的野狼之歌。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七】

最近我读了一本经典的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成名作。被故事吸引,我还同时观看了电影《野性的呼唤》,其中的主人公,一只叫巴克的狗深深震撼了我。

巴克是米勒法官家中的一只爱犬,他有130磅重,身型高大,他是米勒法官家整个王国的国王,巴克经过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米勒法官家的园丁在报纸上看到1897年的美国北部淘金者发现了金矿,于是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他把巴克卖到了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

一波几折颠沛流离的生活让巴克产生了一系列的心里变化,也逐渐让他成长为坚强、勇敢,野性爆发的强者。他从刚刚被卖到狗贩子手里,在棍棒下学会屈服,到后来经历了严寒雪地的美国北部的艰难生存,克服内心的惶恐和迷茫,逐渐成长为一只拉雪橇的狗,再到后来他照顾自己的同伴,打败了自私的头狗,但心存善念,留它一条活路;在雪崩中拯救了自己的主人和整个雪橇团队的伙伴,巴克表现出了非凡的智慧和勇猛的力量!

巴克成为了领袖,但后来邮差这个职业没有了。狗们更换了主人,这个主人对狗们一点儿也不友好,不给狗吃饭,不让睡觉,还让它们日夜兼程的给他拉东西。巴克他们反抗也无果,但是巴克心中比主人清楚,他知道冰雪正在融化,再往前走,必定是整个雪橇队都要掉进冰窟窿里,巴克他们无论从身体上还是意志上,都不愿前行,这激怒了主人,他们产生了激烈的矛盾,最后巴克被一位之前相识的老爷爷相救。

老爷爷带着巴克去了地图以外的地方,他们在河水里洗澡,意外发现了河里有金子,他们特别的快乐,但也体会到金子不是全部,爱和陪伴才是!巴克在原始森林里,经常感受到一种野性的呼唤。有一次,巴克看见一只白色的狼,后面他发现白狼领导着狼群,在一次狼群觅食中,巴克救了狼群中的一只狼,狼群中的狼对巴克的勇气和力量都非常赞赏,在帮助老爷爷打败了坏蛋后,老爷爷也去世了,巴克就留在狼群中,与其他的狼一起生活,顺应了野性的呼唤,回归了祖先的号召。

巴克经历的一波三折,先是文明世界的狗的生存状态,之后在命运的逼迫下不得不改变和成长,最后回到野性。写的是狗,但也反映了人的世界,让我们体会到生命的真谛,生命是在不断挣扎中改变,并且获得意义和力量的!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八】

在今年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野性的呼唤》的书,里面讲了有许多狼和几个猎人的故事。

讲了猎人先进入北极圈,先找到了洒店住下,然后组成1个小分队,猎捕兔子,把熊皮卖钱,他们在冰上钓鱼和虾吃,天天过着快乐的日子。但有一天,他们的酒店着了大火,当时只有一人勇敢拿水把火给灭了,大家一起走到热带地区,找野果吃,喝干净的河水,里面大家一起用木头做了三间小木房,十分大,5个人一间,有一次一条船在水上,他们3个3个地运,都到另一个水岛上去了,那里空气好,食物多,水很清澈,他们又回到了原来的岛上,找来一些淡水、水果,然后就到北极圈,最后做了2辆木头车子,就回到大自然。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要保护动物,不要浪费食物和水,因为这些东西都是有限的。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九】

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着《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震撼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并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狡猾与欺诈发挥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它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巴克与最后的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他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它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并且成为了狼群之首。

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并没有将它的遭遇讲得如何惊险离奇,只将它摆在一个多样的狗的群体中,在那个群体中它品尝到了真正的狗的生活,而作者便适时地在其中插入了巴克内心的野性的呼唤及逐步复苏,愈加清晰直到暴发。在它刚被拐卖时,它总是渴望回到原来的家,可每当它见到买下它的酒店老板,每一次发自喉头的喊叫声都变成野性的咆哮,而这只是根植在它内心的野性的首次而微小的展露而已,它的第一个主义用棍子教会了它如何服从,巴克选择了承认失败但不垮下,这也只是本性告诉他的适者生存而已;跟随第二个主人,它来到北方,它努力学会了许多生存的方式,开始退化,具备了最原始的狗的特征,长期潜伏在他身上的自然本性又复苏了祖先们把古老的生活注在他体内旧有的习性重又回到他身上,于是,他仰起头,冲着星光发出狼一般的长嗥在这时,它的本性,野性已基本回来了,这是生活使然,接着,巴克的统治欲上升,它的狡猾、奸诈,使它成为狗队的首领,从而满足了它原始的欲望,它的记忆中,它更为清晰的是因遗传而来的记忆已经退化的原始天性。

虽然巴克只是一条狗,但是它艰苦卓绝的生存道路,反映了作家所生活的时代中的个人奋斗的真谛。这也是当时处于尔虞我诈的资本主义发展时期的美国社会所盛行的自然主义思潮的一种反映。它反映了达尔文的自然环境下适者生存的自然选择思想以及斯宾塞的社会进化论中的社会选择观。作者向我们揭示,在生存的道路上,在险恶的自然与社会环境下,只有精英与超人才有生存的可能。

在《野性的呼唤》中,我们发现狗与人之间关系的变化是随着人对待狗的态度的变化而贯穿整个故事始终的。但综观巴克的一生,它自始至终都没有得到过人类平等的尊重和爱。作家正是通过狗来折射人类的生活和行为,通过人对狗的善恶来揭示人性的美丑。作品表面是动物的悲鸣,实质是人性的呼喊,蕴含着人与动物之间的深情。

本性的复苏,在作者笔下循序渐进自然的协调使得整个故事一气呵成,让人欲罢不能,也正是这缓慢而有序的过程,使得这种呼唤有力而影响深远,使人不得不产生某种联想,想探究自己的本性,并想面对它。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推荐!《倾城之恋》的读后感范文汇编四篇


多读书可以提升个人的气质和精神品质修养。观看一本好书之后,我们会受益匪浅,有一些启发。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我们将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在写读后感时怎样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推荐!《倾城之恋》的读后感范文汇编四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倾城之恋》的读后感【篇一】

《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作品,原来就读过此书,可是早就忘的差不多了,最近看了根据同名小说《倾城之恋》拍摄的长篇电视连续剧,不仅重温了故事情节,而且剧中的人物形象也鲜活起来。

《倾城之恋》反应的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上海。

祖上曾盛极一时、如今家道中落的前清翰林白家六小姐白流苏嫁给当时上海滩数一数二的暴发户唐家的少爷唐一元,唐老爷骨子里根本看不起白家因循守旧、死要面子的做派,唐一元婚后依然游手好闲、拈花惹草,白流苏奔波于两家的同时,还要应对丈夫的风流新闻,心力交瘁。

经历夫妻冷战、一元纳妾、腹的孩也意外流产、协议回娘家、家人算计、自杀、离婚等等,流苏深感寒心。

偶遇印尼富商范天和的私生子范柳原,白流苏的种种表现令范柳原莫名心动。对白流苏念念不忘,于是俩人间演绎了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

给我印最深的还是白流苏,这是个受过良好教育、有着较高素质、又很有情感、语言得体、温柔善良、贤惠端庄、更具大家闺秀风范的女性,在那个年代真的是少少之又少,难能可贵

但是好人不一定有好的命运,人生的道路不一定顺畅。白流苏就是这样的命运。尽管她有着很高的素质、优雅的外表、坚韧的性格,但是偏偏遇到一元这个不争气的男人,遇到母亲守旧、一家子自私自利、又庸俗迂腐的哥哥嫂子让其受尽生活之苦。

在牢笼般的生活中,白流苏一直在跟命运抗争着。看到一元不学好,她学起跳舞做舞女,希望拉回一元。面对唐家对其设置的障碍,她找

来警察,只为了叫开大门。为了获得自由,她不畏惧唐家的要挟,找来记者,只为了制造氛围逼迫唐家离婚凡此种种,尽管似乎不符合她书香门第出身的女子,但是,在那个年代她不得不用一种看似荒唐的做法来对付令其痛苦的婆家及婆家人。而在关键时刻,她却大义救出一元。她的沉稳,她的深明大义,她的外柔内刚,让人折服。

故事结尾还是好的,白流苏和范柳原经过曲折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真是扣了主题《倾城之恋》。

白流苏的扮演者陈数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以前我曾看过她演的电视剧《暗算》,非常出色。

《倾城之恋》中陈数饰演的白流苏更是精彩绝伦,陈数简直把白流苏演活了,我觉得陈数的年龄和气质都和白流苏吻合,她的旗袍也是别有一番韵味。

《倾城之恋》的读后感【篇二】

小说《倾城之恋》中倾城的意思指的是城市沦陷这一事件,所以小说的重点是:在倾城的时候,男女主人公之间的爱恋。

之所以倾城这个时间和事件那么重要是因为,只有在那个时候,男主人公范柳原和女主人公白流苏之间才产生了最纯粹的爱。为什么这么说呢?在我看来,首先白流苏之所以想要和范柳原谈恋爱是因为想找一个有钱有地位的男人,和他结婚,获得经济上的保障,爱不爱对她来说并不重要。而范柳原是爱白流苏的,但这份爱还不够纯粹,里面有很多自私的东西。小说里就有写到他对白流苏说:我不至于那么糊涂。我犯不着花了钱娶一个对我毫无感情的人来管束我。他知道自己喜欢白流苏,知道这桩婚姻对她的重要性,但是他不想做这种划不来的事,娶一个不爱自己的人。因为他对爱情有着高标准的要求,也因为他对白流苏的真心还不够。在倾城的时候,他们把彼此看得透明透彻,仅仅是一刹那的彻底的谅解,然而这一刹那够他们在一起和谐地活个十年八年。在苦难面前,他们终于互相敞开心扉,读者也终于能感受到一点他们之间爱情的温暖和真诚。我记得有位老师说过,张爱玲是不相信爱情的,她笔下的爱情多是悲凉的,不完满的。我想这个故事也一样,且不说他们俩在倾城前那互相猜忌,步步为营的恋爱,即使是倾城那一刻出现的真爱的火花也是不能长久的,只能让他们和谐地活个十年八年。小说中柳原现在从来不跟她闹着玩了。他把他的俏皮话省下来说给旁的女人听。那是值得庆幸的好现象,表示他完全把她当做自家人看待名正言顺的妻。然而流苏还是有点惆怅这段话已经是一个暗示了。因为恋爱不易,婚姻更不易,结婚以后,爱情由热烈变得平淡再转化为亲情的这一过程,更是对双方的一个巨大考验。

另外小说也反映了张爱玲对旧社会封建思想的批判和女权主义思想。白流苏出生的家庭,居住的白公馆就是封建社会的缩影。因为生于望族,流苏始终放不下身段,即使在家里长期受气也不愿寻个低三下四的职业,怕失去了淑女的身份。家中的女子生下来也不过是等着嫁户好人家,她们没怎么受过教育,也没有谋生的本领,这就是旧社会女性的生活地位。白公馆用的是老钟,比上海所有人的都慢一个小时,这是在暗示白公馆里面的人是墨守成规的,落后于时代的,他们还在用旧社会的标准来衡量女性。白流苏离婚是因为前夫经常打她,但是家人并不重视,反而更在乎她是一个离过婚的女人的事实,从后来兄嫂们对她的冷言冷语可以看出这个家里家庭成员间的冷漠。所以白流苏奋力想要离开这个家,即使没有爱也想和范柳原结婚,这是个多么无奈而又悲壮的举动,她愿意用自己的一生来做赌注。当范柳原发来电报让她第二次去香港时,老太太让她去,她为自己的身份变得如此下贱,仿佛是范柳原可以呼之则来挥之则去的而感到悲伤,但是她没有办法,她没有青春可以再消耗了,只能在家庭的压力下屈服。这段描写令人感到心酸。其实现在也存在很多这样的情况,很多人为了满足家人的期望与不爱的人结婚,很多人给孝顺一词道德绑架,在父母的催婚下仓促结婚。之前看爱奇艺一档辩论节目《奇葩说》里面就有讨论过这个问题,确实值得我们认真思考。

张爱玲对于被束缚于旧婚姻思想和制度下的女性给予了同情和理解,从她塑造的白流苏这一角色中可以看出一点反抗精神,一点懂得争取相对的幸福的可贵。同时小说也告诉了读者,女性应该有独立的人格和经济能力,挣脱传统婚姻思想和制度的束缚。

《倾城之恋》的读后感【篇三】

她说: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小时候的一句话却料定了后半生的苍凉。

第一次听说张爱玲是看《倾城之恋》,很喜欢里面的一句话: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他也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一对平凡的夫妻,刚开始喜欢这句话,是觉得很配《倾城之恋》的主角的性格,而到了后来当我真的读了白落梅为她写的传,我知道这个天才的女人有一次命中了自己的爱情。

胡兰成果真是一个自私的男子,而张爱玲却不是一个自私的女子,但在那兵荒马乱的年代,岁月静好,现世安稳都只是一个梦,终有醒来的那天。张爱玲让柳原和流苏过上了平凡的生活,而现实却没有让他和胡兰成在一起。她说:我只是枯萎了,我感慨:幸运的只是枯萎了,若是她和胡兰成真的在一起,恐怕是要把心连根拔起吧,又是枯萎也是一种幸福,一种美好。

张爱玲是一个骄傲的女子,我常常这样想着,他仿佛年龄永远停留在了25岁之前,梳着6岁就想梳的可爱头,穿着淡紫色的旗袍,她可以赤手打败所有拿着笔的人,但是这样一个女人,却有着致命的伤骨子里的悲凉。

我不知道是不是这样,也不知道该不该这样。

太骄傲的女人内心太脆弱。

25岁以后的张爱玲过得不幸福,也确实不幸福,生命这袭长袍上蚤子多的掩盖了华美。

我从来都觉得他真的是一个天才,她为自己料定了一切,甚至死亡。晚年时她独居美国,与外界完完全全的隔离,她自己说她在躲蚤子,我想着蚤子大概是躲不掉了,会一直跟着她到死。

我从来都觉得张爱玲是个悲情人物,或许是她太高贵的出身配着太跌宕的人生,也或许是她天才的文笔配着不幸的爱情,我觉得上帝从来都不公平,他给了张爱玲一袭华美的袍子,却让它爬满了蚤子,恶心了她一辈子。

《倾城之恋》的读后感【篇四】

深色的天,几颗星子孤寂的挂在那,一闪一闪的,清冷的月光懒懒地透过玻璃窗,似不经意间映出桌上的那本《倾城之恋》,白流苏的命运便在这略带伤感的意境中漂浮。张爱玲,那个生活在最繁华的地方,又最优雅的女作家……我轻叹一口气,向窗外看去,星光点点的天空之下,艳俗的霓虹灯光和熙熙攘攘的人群慢慢地流动,恍惚间,那动荡的上海划过眼前……

一直觉得张爱玲是一个清冷的人,用一双冷寂的眼看待着世间所有的繁华,总是毫不留情面地剥开感情温情的外表,露出丑陋的本质,正如《红玫瑰与白玫瑰》中的那句话:“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致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短短几十个字,暴露了男人无情的本性,这个女人就是这样,总是在不经意间说出人世间最残忍却又最真实的话语,在她面前人与人之间最为温暖的感情,只不过是利益的表达,冰冷的交易,各取所需罢了,冰冷,又让人无法挣扎。

那《倾城之恋》也应是爱玲冰冷的笔下,唯一真实而又琐碎的爱情吧。但,这段爱情的背景,却也是在那个动荡不安时代,那个生死未知的年代。

故事从香港开始,来自上海的封建时代的白流苏,经历了一次让人窒息的婚姻,身无分文,无依无靠,在亲戚间备受讥讽,早就看尽世态炎凉的她,无意间认识了黄金单身汉或者在现在称为“钻石王老五”的范柳原,为了自己的利益,流苏孤注一掷拿自己的青春当做赌注,奔赴香港,为了博取范柳原的爱情,要争取一个真正平等的婚姻。两个自私的人在不断地进行较量,最后谁先动心?我不是很懂。但是我知道,故事的最后,流苏和柳原结婚了,两个原本没有心的人走到一起了,他那所有的俏皮话也说给其他女人听了。

这可能是这个故事的一个完美的结局了吧,但不知为何,我的心里仍然有着无名的悲凉,可能是因为书中那时不时的景色?还是那萧萧的古琴?无从回答。

对于流苏,不知该如何形容她,只知道她是美的,正如书中形容的那样:”那娇脆的轮廓,眉与眼,美得不尽情理,美得渺茫。但最让范柳原动心的不是她的美貌,而是流苏有着东方女性那一低头的温柔。”在白流苏身上,我更多地看到的是她对范柳原的经济依附关系,流苏的再嫁,结果也无非是换了一个枕边人,这与她第一次的婚姻没什么不一样。这其中的原因,我们都明白,流苏从小生活在那个“男人为天”的环境里,这样的理念让她不得不想着依附男人,流苏明白,女人只不过是男人的附属品,所以她小心翼翼,步步为营,这之间,却又透露出民国封建时期女子那无尽的悲哀。

范柳原,他是个著名的风流浪子,但谁都不会想到,在他那风流的外表之下,他又是一个孤独地的人,他有着更为宽阔的思想深度,表面看似的无情,但是这只不过是他在这个声色犬马的社会的一个伪装。他实际上也对于“一生一世双人”的爱情故事有着无限的向往,他的人生的态度只不过是他面对这无情无义,荒诞社会的一种讽刺和挑战。作为社会的“逆行者”,他不被尘世所困扰,仿佛是魏晋南北朝“自由恋爱”的续写,穿越了时光的隧道从魏晋到达民国,然而却遭遇了更为糟糕的回报,他的四处留情仿佛是对女性卑微性格的嘲讽,更像是对于无法得到而“毁天灭地”的报复。

这是一个动听而又庸俗的故事。在《倾城之恋》里,从腐旧的家庭里走出来的流苏,战争的洗礼并不能将她感化成为革命圣人,但是战争却影响了范柳原,他转向平凡而又充实的生活——结婚了。但结婚并不使他变为圣人,放弃以前的作风和生活。因而柳原与流苏的结局,虽然多少是圆满的,但却仍旧是庸俗的;但,这也是生活的发展必然趋势。换句话说,这,就是命。

喜欢爱玲带着宿命的味道说着: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但是在这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什么是因,什么是果?谁知道呢,也许就因为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这更让这个女人身上披上了神秘的面纱。

柳原曾对流苏说道:”这堵墙,不知为什么使我想起地老天荒那一类的话。……有一天,我们的文明整个的毁掉了,什么都完了--烧完了,炸完了,坍完了,也许还剩下这堵墙。流苏,如果我们那时候在这墙根底下遇见了……流苏,也许你会对我有一点真心,也许我会对你有一点真心。”白流苏和范柳原这对庸俗而又真实的男女,在战争兵荒马乱中,命运的齿轮转动把他们联系在一起,一堆普通的男女,却在此时懂得了“爱”。当看到柳原在电话里对流苏说出:”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时我忍不住哭了,这不是一份现在小说里的旷世奇恋,生死相依,它很真实,真实到让人心碎,没有那么多甜言蜜语,更多的是一股挥之不去的淡淡哀愁。

小说中,一句经典的话如今被人引用:“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但就是这一对自私的人儿,成就了一段爱情。或许,这就是张爱玲期待的爱情吧,“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过着如同闲云野鹤般的日子,做一对“平凡的夫妻”,与心中的那个他。“弱水三千,只取一瓢。”但也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要求,对爱玲来说,也只是奢望,不过是镜花水月罢了。她是一个清冷孤傲的女子,但她也有爱的时候,虽然,这一切只是那小美人鱼那翩翩起舞的舞步,虽看似美丽、轻盈,但却每走一步都有在刀尖上行走的痛。最终化为泡影……后来呢?后来啊,在大难来临的时候,为了自己的命,胡兰成跑了,他不要张爱玲了。

缓缓低下头,脖子竟有些酸痛,满眼炫目的光晃得我睁不开眼。我还是在窗前,《倾城之恋》仍然放在桌上,我走过去,发现书的下面有着我誊抄的一句话“生活是一袭华美的袍,上面爬满了虱子。”能写出这样的话,得是多大的悲哀啊!生命有着美丽的外表,但内层却让人失望透顶……我抬头望,天边只有那和90年前一样的月亮,冷冷的面向人世间的一切悲欢离合。但愿,爱玲在其他的世界,能够遇到那个真正懂她爱她的人吧!

爱玲啊,祝福你!

曹文轩的《细米》读后感范文汇编7篇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相信大家读完曹文轩写的细米以后,心中一定思绪万千,在“读”与“感”的关系中,“读”是“感”的前提,“感”是“读”的延伸。那么如何写才能起到警醒的作用呢?也许以下内容“曹文轩的《细米》读后感范文”合你胃口!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曹文轩的《细米》读后感范文(篇1)

《细米》这本书是曹文轩的著作,讲的是少年细米生来就是一个爱红脸的小男孩儿,他与表妹红藕两小无猜,一同长大,日子如清水一般自然一般自然流淌。然而,有那么一天,大河上飘来一叶巨大的白帆,白帆下飘来了一群仿佛来自天国的女孩儿。这些从苏州城里来这里插队的女知青,给平静的乡村带来了一股新鲜而迷人的气息,而其中的梅纹姑娘以她纯洁而温柔的情感与精神力量,使细米这个桀骜不驯的乡野之子步入新的成长历程。

其中,我最欣赏梅纹姑娘。

因为有一次,细米看到了一张崭新的传单,好奇的上去看。上面写着——现在博物馆即将开业,如果大家觉得什么东西比较珍贵,可以拿来展览。(注:作品也行。)

细米看到后,立马跑回了家。找出一个箱子把里面的东西全部倒了出来:有铅笔、橡皮擦、破旧的书……他看到了他做的陶艺作品,梅纹问他:“你干嘛呢?”

“我要把我的陶艺作品拿去展览,你跟我一起去吧。”

“好,马上我们就去。”梅纹说。

过了一会儿,他们出发了。

来到博物馆,老板说:“我们一定会把你的作品展览的。”

于是,梅纹和细米开开心心的回家了,几天都兴奋的睡不着觉,等待着博物馆的开张,他们一家人一起去看细米的作品。

博物馆开张了。

他们买了清晨的船票,坐上了船,他们不知有多开心。

可是他们去了之后却大禁失色,气愤的回到了家。

原来,老板的员工根本没有把作品展示出来。反而在一个垃圾桶里找到了那些作品。

他们准备跟老板去评理。老板听到了这个消息,重重的骂了那些员工,并且对细米一家人说了对不起,梅纹也原谅了他们。

几天后,老板捎来一封信,信上写着:

亲爱的细米一家人对不起:

等你们走后,一个员工对我说‘老板,他们的作品太丑了,所以,在我的劝说下,才没展览出来。’我一听,立刻将他炒鱿鱼了,因为只要是用心去做,比任何财产都宝贵。祝你们加油努力,明年再来一边。

至此

敬礼

博物馆老板

2020年5月3日

在这个故事中梅纹虽然没有说几句话,可是她却原来了那个老板,因为她知道如果再吵下去,会引发不必要的事情,所以,用自己宽大的胸怀去宽容了他们。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的明白了:当人们在恼怒下可以去宽容别人,那么他一定是一个高尚的人。

啊!我爱这本书。

曹文轩的《细米》读后感范文(篇2)

今天,我读了曹文轩的《细米》,读完后深受感动。

作者曹文轩,1954年1月出生于江苏盐城,他是儿童文学委员会委员,是中国少年写作的积极倡导者、推动者。以前,我曾读过他写的《草房子》,今天有幸读了他的另一作品《细米》。

《细米》这本书讲了细米,本来是一个单纯的男孩子,和其他所有乡村里的孩子一样,他爱脸红,喜欢在田间和同伴嬉戏。然而随着来这里插队的女知青的到来,这个叫梅纹的女子,改变了他的生活。

在书中,细米这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孩子,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是吃了睡,睡了吃。直到梅纹的出现。细米的爸爸看梅纹干不成粗活,就让梅纹做了小老师,也是细米的老师。后来,梅纹发现细米对雕刻很感兴趣,也很有天分。便亲自培养他雕刻。在梅纹的指导下,整天在木桌上用刻刀乱刻来发泄自己心情的细米,渐渐的变成一个擅长篆刻的细米,认真学习的细米。

读到这时,我想起了我打乒乓球的事。我每次遇到比我强大的对手时,我都会感到有点气馁,想:哎!好强大的对手,看来我要输了。哎!反正要输了,还不如主动弃权呢!但随后又想想,万一我能打嬴了呢?不试试怎么知道呢?就这样,经历了许多场后,我现在也能成为成功者。虽然有时也失败了,但我知道了,要勇敢,要努力,要自信!

读完《细米》后,我觉得,不管做什么事,还是遇到什么困难,我们都不要低头,都要勇于面对,放手一博,向着胜利勇敢前进!

曹文轩的《细米》读后感范文(篇3)

最近,我读了一本叫做《细米》的书,书中那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让我感慨万千。

书中的主人公名叫杜细米,他是一位校长的儿子,喜欢到处乱刻。有一天,一群苏州女知青来到了他的家乡,其中一位女知青留在了细米家,这位女知青一直教育细米,教他雕刻,也教他要尊重别人。他便从一个喜欢到处乱刻、惹事的顽皮少年成长为一个关心别人,尊重别人,助人为乐的好少年,他经历的种种磨难与考验,都是常人难以忍受的。读完这本书,想想自己的成长过程,与他相似的地方有很多。

在我五岁时,我还是一个不懂尊重别人,不懂关心别人,只知道玩的一个顽皮少年,甚至还会去贬低别人,好像整个地球都是我的一样。但过了五年后,我已知道去尊重别人,关心别人,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了,已经成为了一个阳光少年。

这本书并没有用城市做背景,也没有用高贵的人做主角,而是用乡村来做背景,用一个普普通通的乡间少年,乡土风情、乡野本色,虽然没有城市小说那么有特点,但有一种独特的乡下味道,是一种独特的写作手法,我们应该学习。

曹文轩的《细米》读后感范文(篇4)

暑假里,我读了《人体科学》、《野风车》《细米》三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细米》这本书。看着橙黄色的封面,大片大片的金黄色,一个在稻田前守望的呆呆的男孩,那是多么美啊。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本书。

这个男孩就是细米,他爱脸红,喜欢在田间和同伴嬉戏。细米很爱到处乱雕乱刻,但随意刻出的东西却常常能成为一幅幅栩栩如生的连环画,让人目不暇接。细米非常刻苦刻东西。有一次他的朋友梅纹看见细米在专心致志地刻着一只小毛驴,他的刻刀不是专门的雕刻刀,而是削铅笔的刀。细米的作品在这个房间里到处都是,桌子上、抽屉里、床底下、墙上、四周到处都是。他雕刻的画面,是那么美,真让我佩服。

看到细米的才华,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一句话名言:“天才出自勤奋。”上学期,妈妈给我报了二胡艺术班。我对二胡一点儿也不喜欢,练习二胡也十分不情愿。每次练琴一下课,我就像放飞的小鸟一样。可是,一到练琴时间,我就无精打采,所以,我拉的琴声十分难听,不是拉得断断续续,就是音调不准。和我一起练琴的有一个叫丁文清的小女孩,她和我一样大,可是她已经考了二胡六级,拉出的曲子让我听得着了迷。又一次,我妈妈问她:“你怎么拉得这么好?”丁文清自豪地说:“我每天都要练习两个小时左右。”我想,丁文清可真刻苦,怪不得拉的这么好。我要是努力,也一定会和一样拉出好听的曲子。”暑假里,妈妈天天叫我练琴,我每次都拉得满头大汗的。一次次练习,我终于拉出了像样的曲子,爸爸妈妈笑了,我的心里也像喝了蜜似的甜。暑假考级,我还得了优秀呢。我喜欢上了拉二胡,放学回家我经常拿出二胡拉上一曲,动听的琴声带给我多少快乐啊。我告诉你一个秘密,我长大了要当音乐家,拉出动听的音乐,像细米一样带给大家美的享受,当然,天才出自勤奋,想成为音乐家可没那么容易,我会像细米一样刻苦练习,练出真本领。

曹文轩的《细米》读后感范文(篇5)

这段时间,我看了曹文轩的《细米》,看了一半后,我沉浸在稻香渡那安宁的村落、寂静的麦田、旋转的风车、合理的小船、各色的鸽子、雪白的芦花和袅袅的吹烟里。

有一天,苏州城派来一批女知青,其中,有一个叫梅纹的被分到细米家,梅纹是一位雕刻家的女儿,而细米是一个顽皮的乡野男孩,

细米的妈妈总是报怨说:“这孩子,总是东刻刻西刻刻,家里已经被他刻得没一处好地方!”,并且也经常因此挨打,梅纹却不这么想,她看了细米刻的东西,觉得细米天生就有雕刻的天赋,就送了一盒雕刻工具给细米,然后教细米正确的刀法,什么时候用哪一个刀,怎样选择雕刻用的木料,教他观察身边事物细微的变化,使细米的雕刻越来越栩栩如生。后来,梅纹当了稻香渡中学初二的班主任,还担任初一、初二、初三的美术老师,梅纹带的班考试考得很差,但梅纹并没有放弃,每天晚上去学生家辅导功课,经过她和同学们的共同努力,她带领的班级一下子升到了全校正数第二名,和我们班很像呢!

从这本书中我体会到,如果你学习很差的话,就要像梅纹那样

不懈努力,就一定会有收获。

看完这本书,我不由的想起我自己,从三年级开始,我的数学成绩经常考70—80分,有时还有60分,每次一拿到试卷,我就会

心跳加速,而且,很害怕听到妈妈说我考试这么差,然后,又这个题不应该错,那个题不应该错,越是这样,我对数学的兴趣越提不起来,但是,妈妈并没有放弃,为了激发我对数学的兴趣,妈妈找

来一些数学游戏和我玩,慢慢地我的数学成绩有所提高,四年级上

学期的期末考试超过了90分,当时,我心里很美!这时,妈妈的唠

叨神功又来了,“我都说了只要你努力,成绩肯定会上去的嘛!”我和细米一样幸福,我有一个了解并肯定我的好妈妈,细米也有一个时时刻刻鼓励他的好姐姐,好老师。

《细米》这本书我很喜欢,不仅内容很贴近我们的生活,而且,

词语也用得惟妙惟肖,把一幅幅美丽的田园风景呈现在我们面前,令人神往,让我爱不释手。

曹文轩的《细米》读后感范文(篇6)

细米很会想办法。有一次细米逞能跳进河里,自己的裤头却不小心掉了,细米只好无奈的在树林里躲着。恰巧三鼻涕找到了细米,细米很机智地利用了他。说自己在等野鸭下蛋,必须把裤头脱掉才行。三鼻涕还真信了他,脱了裤头便跑向树林里,这时细米穿上他的裤头得意地游了回去。

读完这本书,真是使我受益无穷呀!细米说到做到,下决心要做的事情就一定要做到,绝不含糊,也不拖延。反过来再想想我们,明明已经下了决心,却总是动不动就改变主意,那么这还有什么意义呢?记得有一次,我下决心攻克一道奥数题。可是,不论我怎么想,怎么写,就是感觉不对。本来很简单的一件事,让我给弄复杂了,最终我还是放弃了。不一会儿,老师讲了这道题,只用了两部算式就解开了这道难题,再看看我的本子,已经写出了一道正确的算式,却放弃了。唉!意志不坚定惹的祸。

细米不小心逞能演砸了什么事情,他会想尽办法挽回,而我们呢?干等着别人帮助就不说了,还不承认是自己演砸了。和细米比一比,相差了多少呀?

这就是我读了《细米》的些许感想。这本书是那么生动,每一个人物被被刻画的栩栩如生。希望大家都来读一读这本书!

曹文轩的《细米》读后感范文(篇7)

细米是一个爱脸红的男孩子,他与表妹红藕两从小就在一起,一同长大,日子如清水一般的过去了。然而有那样的一天,传来了这么几句话,有一批从苏州来的女孩。细米不相信这些话,就跑到河边,看了又看,还没看得清楚已被人群挤到外面去了。细米怎样挤也挤不上去,他就爬上树去看,他远远看到了一片巨大的白帆正往稻香渡开来,白帆越来越近,看见了白帆下有一群仿佛来自天国的女孩。细米大声叫到:“白帆来了,白帆来了!”大家都往树上看,再往河的远处看,果真来了。细米想:这些女知青,总有一个分到我们家!

人群给平静的乡村带来热闹,白帆停在了热闹的人群前面,女知青下船了,男女老少,都自然让开了一条通道。女知青简直给稻香渡带来一股新鲜而迷人的气息,在女知青里最让人耀眼的是梅纹姑娘,以她纯洁而温柔的情感与精神力量,使细米这个桀骜不驯的乡野之子步入新的成长历程。

一位从船上走下来的毛胡子队长宣布女知青的名单,到最后一个也没有分到细米,细米垂头丧气的爬下来,翘翘是细米的狗,跟着他环绕着稻香渡村子走,他觉得没兴趣了就回家,进了自己的房间用刀刻自己的书桌,越刻就觉得不服气,刻着,妈妈就打开了细米的房门,见书桌全都是细米刻的东西,就打了细米一顿。这件事传到了梅纹那儿,梅纹知道细米喜欢雕刻,就去了细米家跟他的爸爸妈妈说:“我可以教细米雕刻吗?”细米妈妈答应了,细米就这样跟梅纹姑娘学雕刻了。细米的雕刻在梅纹的帮助下,一天天的有了长进。为什么细米的雕刻能从一块块“破疙瘩”变成一件件好的作品呢?除了梅纹的引导,更多的是因为他做事能够持之以恒。

做什么事都要坚持,要有恒心。

热!格林童话读后感范文汇编7篇


格林童话读后感(篇一)

寒假里,我看了一本《格林童话》的书,这本书里有42篇童话,这些文章帮助我进一步理解了生活,从中也获得了许多快乐。

我看过这本书后觉得这里面有好多神奇的故事,故事中的宝物,魔力往往到最后都是属于好心而且淳朴的人们,在其他的故事里,正值而勇敢的人也总是会得到幸福的。 里面可爱的白雪公主提醒我们当遇到陌生人时不要轻易地相信他,不要随便和陌生人讲话。要随时保持应有的警惕性不要掉以轻心;灰姑娘的故事告诉我们善有善报恶有恶报,防人之心不可无害人之心不能有,我们都要以诚待人;渔夫和他的妻子提醒我们不要贪图荣华富贵,在荣华富贵中迷失自己,不思进取。

通过读书我知道了,要是爸爸不在家我该怎么做,遇到陌生人时我应该保持冷静,先不能开门,让他在家里有人时再来。我觉得看了这本《格林童话》很好,心情愉快的同时还从中学会了好多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 读书使我快乐!

我喜欢《格林童话》这本书。因为它给我带来了快乐,而且还给我带来丰富的知识,教会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

灰姑娘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她的继母特别不喜欢灰姑娘,还有两个姐姐嘲笑她,讽刺她,她们的心都特别地黑,特别地怀,可是灰姑娘并没有因为这样而改变她的善良,而是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下生活,最终获得了幸福。

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你只要把自己大胆地展示出去,你就一定能更上一层楼的!

我喜欢白雪公主的善良纯洁,她的继母开始很喜欢她,可是她不想任何人比她美丽一点点,白雪公主越来越美,越来越白,最后继母想杀死她,却被远方的王子救活了。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人类不能起忌妒之心。

《渔夫和他的妻子》故事告诉我做人不要太贪心,否则一无所有;《青蛙王子》故事教导我做人要诚实守信;《小红帽》故事则让我看到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还是做好人好......《格林童话》中的故事个个精彩。

《格林童话》是一本好书,我特别喜欢。

格林童话读后感【篇二】

昨天我读了一本叫《格林童话》的书,这是雅科布·格林和威廉·格林写的一本童话故事作品集。

这本书一共有33个童话故事。这本书是一本充满童真童趣的书。有《莴苣姑娘》《睡美人》《白雪公主》《青蛙王子》……那是一个个天真烂漫的童话世界。

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睡美人》这一篇童话故事,讲述的是在很久以前,王后生下一个女孩,王上请女巫参加宴会,有一个女巫没有请,那个女巫闯了进来“祝福”了小公主。小公主长大了,却种下了魔咒沉睡了一百年,一百年后,来了一位王子,把公主吻醒了,公主苏醒了,整个皇宫同时也醒了,风吹了,树叶动了,狗叫了,马叫了,鸽子飞走了,王上和王后也醒了。他们看见王子抱着公主走下了楼梯,王上和王后很高兴,便将公主许配给了王子,给俩人操办了一场盛大的婚礼,最后他们两个人获得了幸福快乐美好的生活呢!

一个个家喻户晓、精彩动听的故事,就像一颗颗璀璨的`星星照亮着我们的童年。我们在这些故事中感受真善美,学会知错就改,并且变的勇敢而坚强。现实的世界有光明也有黑暗,而童话世界更多的是美好,我们要用纯洁透亮的眼睛去看世界,便可以使这个世界天真无邪。

格林童话读后感【篇三】

赵心悦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格林童话》,这本书非常好看,里面有很多有趣的故事,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聪明的格蕾特》。

主人公格蕾特是一名穷苦人出生的厨娘,一天,主人要请一位朋友到家里吃饭,于是让格蕾特烤两只鸡给客人吃。格蕾特烤好了鸡,她觉得烤鸡真是太香了,忍不住想尝一尝。于是她对自己说:“作为一名厨娘,应该先尝尝鸡的味道怎样?”于是她吃了一口,接着她又想:“反正已经吃了一口了,干脆再吃一口”,结果不知不觉她把整只鸡都吃完了。她仍感到意犹未尽,她又想:“既然第一只鸡已吃完了,索性把第二只鸡也吃了吧!”于是她又津津有味地吃了第二只鸡。这时主人叫她给客人上菜了,她想了一个好办法,她骗客人说:“我家主人要切下你的耳朵来吃,你赶快逃走吧!”客人一听,吓坏了,于是赶紧悄悄溜走了。

过一会儿,主人来了,他问:“客人到哪儿去了?格蕾特说:“客人有急事,吃完烤鸡就先走了。”这个故事真是有趣,我认为格蕾特实在太机智了,她出身于穷苦人家,没吃过什么美味,虽然有点贪嘴,也情有可原,更可贵的是她用自己的智慧解决了一个难题,给自己解了围,我们要学习她善于动脑筋、想办法的好习惯。不过,她骗人总是不好的,小朋友们可不能学她这一点,会骗人可不是好孩子哦!请你也来读一读《格林童话》,你一定会喜欢上这本书的!

格林童话读后感【篇四】

童话,是人们不可拒绝的,童话,是人们所盼望的。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生活的世界像童话般的不可思议,像童话般的幸福与美好。

其中,我记忆最深的就是《渔夫和他的妻子》的.故事:从前,有一位渔夫和他的妻子,是靠打鱼过日子的,生活得很贫穷,只有一条破船。有一天,渔夫去打鱼,打到了一条比目鱼,这条比目鱼是一位王子,是被巫婆施了魔法的。王子请渔夫把他放回大海,渔夫就把比目鱼王子放回了大海。渔夫把这件事告诉了自己的妻子,妻子贪心地说:"你这个笨蛋,你干嘛不向他要一茅屋呢?快去啊!快快去向他要一间茅屋去啊!"渔夫去找比目鱼,比目鱼一口答应了。渔夫的妻子还想要一座更漂亮的房子,比目鱼都一一答应了。渔夫的妻子越来越贪心了,接着,要做国王、教皇,比目鱼都答应了。但又过了几天,渔夫的妻子又想做上帝,想让太阳、月亮也听她的指挥,可比目鱼没有答应,最后,又恢复到了原样。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不可以贪心,如果贪心的话,你就会变成了一个很贪的人。凡是靠别人过日子的,最后,不利的还是自己。以后,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掌握更多的知识和本领,做一个靠自己的本领好好生活的人!

格林童话读后感(篇五)

我利用暑期时间又看了一遍,得到了与以前不同的感受。也许,有些人会认为童话很幼稚,纯属虚构,但我却觉得童话里面富有哲理。以前我看这本书,只看故事情节,忽略了它的寓意。而现在再看这本书,我有了深刻的体会:做人要善良。

善,这个字眼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它是一种传统美德,是心灵美的体现,是来自灵魂深处的东西。生活中常常会看到这样的景象:在公交车上,有人毫不犹豫地让座;在商店里,有人把多找的零钱义无反顾地还给营业员;在街头,有人会伸出援手,把兜里的钱或多或少投进乞丐求讨施舍的碗里,……这,都是善的表现。

善良的人终究会有好的结果,所谓"善有善报"就是这个道理。中这则故事中的主人公灰姑娘,尽管受尽了继母与姐姐们的欺负与侮辱,但依旧心地善良,最终获得了幸福。中的鞋匠,他虽然不富裕,心却很善,把挣到的钱救济穷人,结果小天使们为他创造了奇迹,他的生意越做越红火。我还听说这样一件真实的事:有个好心的农妇从贩子手里买下了一只野鸭,并细心照料它。最终,野鸭为那个并不有钱的农妇创造了一笔不菲的财富。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善良的,恶毒的人总会遭到惩罚,中的王后就是很好的例子。她千方百计,不择手段地伤害白雪公主,末了却被那颗妒忌心活活气死。妇孺皆知的大灰狼,想吃小山羊,不但没有得逞,还白白搭上了性命,正是应验了那句"恶有恶报"。

让我更深地了解了人性,了解了人性的真、善、美,同时也了解了人性丑陋的一面。一个人失去了善良,就等于失去了灵魂,失去了人性,就等于行尸走肉。愿每个人都成为善良的人,这样,世界才会真正成为爱的人类家园!

格林童话读后感(篇六)

《格林童话》是大家都非常熟悉的童话名著,是德国语言学家收集、整理、加工民间故事而成的故事集子,对于我们来说,不仅阅读起来非常有乐趣,而且童话故事带给我们的启发可以指导我们的人生,让我们的道路走的更好,提升自身修养,创造美好人生。

格林童话中有很多我们耳熟能详的故事,例如:《灰姑娘》、《白雪公主》、《小红帽》、《青蛙王子》等,而我最喜欢的是白雪公主。

主要内容:白雪公主讲述的是一个美丽善良的公主,受到人们的爱戴和尊敬,并尊称为白雪公主,但是嫉妒心十分严重的王后却不满自己的美貌被她抢了风头,因此就想办法毒害她。当白雪公主受到王后的虐待,就逃到了森林里,并在那里遇到了七个小矮人,这些小矮人也非常善良,对白雪公主非常好,照顾着生病的她。王后问魔镜“魔镜魔镜,谁是这个世界上最美的女人?”结果魔镜的回答让王后再次失望,于是决定伪装成巫婆去害死公主,吃了毒苹果的白雪公主后来被王子救了。王后的计谋没有得逞,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读了这个故事,让我学会了大度和拥有虚怀若谷的胸怀,一个人越是大度和善良,就越是得到他人的尊敬和拥戴,而且我们要放下自己的嫉妒心理,真诚的赞赏他人的长处和优点,不能被虚荣心占据了心灵,这样会让自己变得狭隘和阴暗,就像王后一样。

以后我要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做一个胸怀坦荡的人!

格林童话读后感【篇七】

我是湘西大山里一个普通家庭的孩子,我非常喜欢读书,特别是渴望读到一些生动有趣的课外书。好多次在梦里,我梦见爸爸妈妈给我买来很多很多的课外书,也梦见学校有了图书室,我和同学们高高兴兴的去借。然而,每次醒来却发现这都是梦,我幼小的心里是多么的遗憾啊!家里因为贫穷,买不起课外书,学校也因为落后没有图书室。我们大山里的孩子是多么羡慕城里那些有很多很多课外书读的孩子呀!

今天是一个神奇的日子,让我多日的梦幻成真!上午第一节课,语文老师走进教室笑呵呵地对我们说:“同学们,美国欣欣教育基金会给我校捐赠了大批图书,学校开办了图书室,课外你们可以去那里借书看。”同学们听了,立刻沸腾起来,个个欢呼雀跃,拍手叫好!

一到中午,同学们就怀着迫不及待的心情来到了学校图书室。我快步走进去一看,哇,真有好多好多的书啊!我挤到童话类的书柜面前,忽然惊喜的看到——《格林童话》!我连忙向管理图书的老师借了出来,欢欢喜喜的拿会教室,津津有味的读起来。语文老师给我们介绍过有名的《格林童话》,我早就渴望读到它。我一口气读了《白雪公主》、《小仙人》、《聪明的兄妹》等五、六篇。写得真精彩!

我感到自己就像进入了一个个童话世界,有趣极了!其中我最喜欢《聪明的兄妹》这篇,它讲述的是:一对小兄妹的母亲死了,母亲为他们找的继母十分狠心。由于家里穷,继母想把兄妹俩丢进森林里饿死他们。第一次,聪明的兄妹俩用小石子沿路作记号,从森林里找回了家;第二次,他们被继母丢到更远的森林里,并且又遇上了恶毒的老巫婆,想要吃掉他们,但聪明的兄妹俩没有被吓倒,他们用勇敢和智慧烧死了老巫婆,又找回了家,这时继母已死,他们和父亲一起愉快的生活。

我真佩服这小兄妹两人,也祝福他们与父亲能够永远快乐的生活。从这个童话中,我想到,今后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被吓倒,而是要用我们的勇敢和智慧去战胜困难;我还想到,做人要心地善良,好人总会有好报,而坏人终归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这本《格林童话》真是太好了,整整一个中午我都舍不得放下它。这就是我这个山里孩子读到的第一本课外书。我们从心里感谢欣欣教育基金会,是她圆了我们读课外书的梦!使我们能够学到更加丰富的知识,开阔视野。在她的帮助和鼓励下,今后我们一定会更加努力的读书学习,长大了多为祖国和人类社会作贡献!

写作示范:《漂亮朋友》读后感范文汇编(7篇)


阅读一本好书,就好像在眼前展开了一个新世界,在阅读写的作品时,我们会得到一下启发和知识。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读后感可以是受书中的内容启发而引起的思考与联想。在写读后感时怎样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写作示范:《漂亮朋友》读后感范文汇编(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漂亮朋友》读后感【篇一】

这几天我闲来无事便尽情陶醉在法国著名作家莫泊桑写的《漂亮朋友》这本书里。之后使我对作者所处的环境和当时的社会有了较深的了解。这部小说的不朽价值,在于成功地塑造了一个野心勃勃的“当代英雄”的典型。小说的主人公杜洛华先生刚出道时,还是铁路局一个寒酸的小职员,但是曾几何时,他已把众人踩在脚下,成为赫赫有名的官方书记,大财阀瓦特的女婿,《法兰西生活报》的总修改,是什么让这位“漂亮朋友”平步青云,这部小说就是在回答这个问题。

珍爱朋友,朋友相聚,酒甜歌美,情浓意深,我感谢上苍赋于我这么多的好朋友。在社会生活中没有一个人能够失去朋友孤立的生活在这个社会里,翻开小说的第一部,杜洛华这个漂亮朋友已赢得不少人的欢心,他有能说会道的嘴会让所有的人跟着他转,在我们的周围,也绝对少不了这样的人。“百年修得同船渡”两个人成为好朋友,那是上天冥冥之中注定的,是可遇而不可求的缘分,茫茫人海,浩瀚的宇宙中,两个人相遇,相识,相知是多么的难啊!我不敢说拥有朋友的人就必须幸福,但我坚信,没有朋友的人必定终生孤独!杜洛华被其所认识的人尊称为“漂亮朋友”那应是一种自豪,他的朋友也在一个个的变多,在名流中留下自己的影子,《漂亮朋友》让我更深一步的了解到我们并不是需要像杜洛华那样表面和自己朋友,内心却在想如何能够和他们一样平步青云。当时的社会只在乎如何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这部小说命题为《漂亮朋友》却是作者所有作品中现实性,批判性最强的一部小说。虽然小说中所有的人都会左一个“漂亮朋友”,又一个“漂亮朋友”叫主人公,但是他的内心真的是“漂亮吗?”他真的算是一个“朋友”吗?

朋友,在你寂寞的时候,他是你最贴心的依靠;在你悲哀的时候,他是你最忠实的听众,在你的心感到寒冷的时候,他用肩膀为你撑开了整个夏天,让你怎样也感觉不到冬日的严寒;在你绝望的时候,他会为你颠覆一个世界,只为你一个开心灿烂的笑容……朋友,他是你大旱夏季里唯一的雨,也是你穿透万里黑暗唯一的光。《漂亮朋友》却让我从另一个角度来明白了“朋友”,主人公杜洛华正是靠这种所谓的“朋友”一步一步登上高峰,论学识,他连中学毕业会考也不曾透过,文笔和中学生一般拙劣,进报社的第一篇文章,他也不得不请福雷斯蒂埃夫人替他炮制。难道就正因他有一副漂亮的脸蛋吗?使他赢来了一个又一个的荣誉。友谊是天上的流星,美丽而光辉,但是在这部小说里我看不到一点光辉的影子。社会生活中,难道只剩这种了吗?不,当然不是,我们每个人都有朋友,不是“漂亮朋友”杜洛华靠朋友一步一步爬上去。

曾在一部书里读过这样一句诗:“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刻,为此,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他让我们结一段尘缘”尽管这是描述感情的,但我固执的认为,友情也一样,不知前生要经历多少苦难才能换来今生的挚友《漂亮朋友》中的人物让我深深不能忘怀,只惜杜洛华并没有拿出真心,尽管其他人都对他肝胆相照,因此我认为读了《漂亮朋友》这一本书也让我更加珍惜朋友的存在,决不能像书中的主人公杜洛华那样仅正因别人称他“漂亮朋友”就利用一切朋友!

《漂亮朋友》读后感【篇二】

读了《漂亮朋友》后,抬头望望那天空,便感觉到天真美呀!其实,天空并不那么美丽,但是,它却不会矫揉造作、东施效颦;它会持续自己的清纯;它不会因一度的失意而郁郁寡欢逐日清沾。

生活上,父母是重要的,同时他们也是最可爱的,他们工作艰苦,发奋奋斗,不就为我们有完美的环境,有很好的经济条件吗?世上最疼爱我们的莫过于父母啊!父母又何尝不是美丽的?

学习上,老师是美丽的,他们为了培育祖国的下一代,不辞辛苦,呕心沥血,他们把所有的精力全放在了教育学生的事情上,是啊!老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他们怎能不是美丽的。

是的,世界上可爱的人很多,但他却留下了可耻的印象也以自己的容颜,骗取了赞扬与支持,他以自己的容颜成为了一个暴发户,难道金钱,比一颗诚实美丽的心更重要吗?金钱是重要的,有大部都是为了金钱而奋斗,我不敢说我学习不是为了挣大钱,但我可明确的说:“我是漂亮的!”正因我有一颗诚实美丽的心,我虽然“见钱眼开”,但是,我将它视为一种学习的动力,以满足我奋斗的目标。

美与丑只是一字之差,但这一字却相差了十万八千里。漂亮与丑陋不是外表的竞争,而且在生活中的一举一动,有很多心地善良的人得到了社会的回报,他们以自己独特的美得到了一切的财富。

《漂亮朋友》读后感【篇三】

杜洛瓦以胜利者的姿态,牵着《法兰西日报》老板瓦尔特女儿苏珊的手,迈步走进婚礼的殿堂。就是这个杜洛瓦,不久前还是一个一名不文的穷小子,生活窘迫的他,曾经为该不该喝一杯啤酒来解渴这个问题,而毫无目标的满大街边走边抉择。因为他深知自己任何一点奢侈都可能导致明天的生活发生危机。灯红酒绿映衬下的巴黎,打扮妖冶的女子时不时的发出诱人的姿态,他捏着口袋里已被他反复摩擦有些发热的几个钱币,知趣的回避开这些诱人目光。因为他现在迫切解决的是饥渴的问题,别的奢望在他看来还是神话。

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就在杜洛瓦为该不该喝啤酒抉择之际,恰巧碰上了他的老战友弗雷斯蒂埃,由此他的命运轨迹发生了变化。在弗雷斯蒂埃的斡旋下杜落瓦成为《法兰西日报》的一名记者。

成为记者的杜洛瓦有了更多和上层社会接触的机会,上层社会那种悠闲自得的日子像磁石般的吸引着他,他绞尽脑汁的要加入他们的行列。他整日间的琢磨,终于寻到一条通往上层社会的通道。他研究发现那些在大众面前满口仁义道德的上层社会人士,伪善面具的背后却是一些男盗女娼的龌龊行径。此时杜洛瓦虽然无钱、无名、无背景但他却有着很多人没有的优势,“漂亮的外表和能言善变的伶牙利口”。此后他凭借这一优势,先后将一个个貌似庄严神圣不可侵犯的贵妇人跨在身下。如:马莱尔夫人、弗雷斯蒂埃夫人、《法兰西日报》老板瓦尔特的夫人。这些人不仅成为他的胯下玩物,同时还为他步入上层社会摇旗呐喊。

杜洛瓦成功了,但他贪婪的欲望似乎没有停止。当他亲眼看老板瓦尔特利用报纸操纵政局,实现倒阁阴谋,使马蒂厄当上了外交部长,瓦尔特也因此成为巨富。此情此景使杜洛瓦的贪欲之心再次爆发。为了再上一个层级,他又一次将目标锁定在瓦尔特女儿苏珊的身上。善于工计的杜洛瓦首先巧妙设计将对他来说已无利用价值的马莱尔夫人、弗雷斯蒂埃夫人、《法兰西日报》老板瓦尔特的夫人逐一抛弃。然后用自己那副漂亮的外表和能言善变的伶牙利口对涉世不深的苏珊发起进攻。在巧如舌璜、风流倜傥的杜洛瓦面前苏珊只能束手就擒。

书中展现的那个时代背景,确实很适合杜洛瓦这样的人。杜洛瓦不失时机纵横捭阖的实行他的厚黑战略,在这个像是特意为他搭建的舞台上尽情的展示魅力,最终成为名、利、色兼收的大赢家。

现时社会人们的功利色彩越来越重,有些人为了达到以己目的,可谓不择手段,一批男男、女女式的“杜洛瓦”纷至沓来。我时常纳闷!中国在很多方面落后西方,一直试图赶超却总是赶不上。唯独在效仿杜洛瓦这点上我们确实后来居上。杜洛瓦式的成功路径是社会的悲哀!这样的人越多给社会和人民造成的危害就越大。莫泊桑100多年前就用他锋利的笔来揭示讽刺这一丑恶行径。但这一行径随着社会的发展始终没有减退的迹象,现在有些地方似乎越演越烈。

《漂亮朋友》读后感【篇四】

小说还成功塑造了一个现代冒险家的形象,他就是杜洛瓦,为了获得巨额财产和社会地位,他不择手段,短时期就飞黄腾达了。杜洛瓦的本钱是拥有一副漂亮的外表,他利用自己的优势努力获取上流社会妇女的芳心,使他们都愿意服务于自己,成为他向上爬的工具。在杜洛瓦的盛大婚宴上,教士用献媚的词句向他祝福:“你们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你们最为富有,也最受尊敬。特别是您,先生,您才华超群,并通过您的道德文章而给芸芸众生以指点和启迪,,成为民众的引路人。你身上肩负着伟大的使命……教士的话代表社会、官方对这个冒险家的赞许,但从中也露出了无情的、辛辣的讽刺。

《漂亮朋友》通过一个冒险家发迹的经历,深刻揭示了第三共和国的政治、经济复杂现象,不愧为十九世界末叶法国社会的一幅历史画卷。

《漂亮朋友》读后感【篇五】

昨天晚上,我读了《漂亮朋友》这本书,这是法国著名作家莫泊桑写的一部中篇小说。看完之后,我陷入了沉思……

这部小说的不朽价值,在于成功地塑造了一个野心勃勃的“冒险家”的典型。这个冒险家不是在东方的殖民地进行投机活动的人物,而是不择手段爬上去,在短时期内飞黄腾达,获得巨额财产和令人注目的社会地位的无耻之徒。小说的主人公杜洛华先生刚出道时,还是铁路局一个寒酸的小职员,可是曾几何时,他已把众人踩在脚下,成为赫赫有名的官方书记,大财阀瓦特的女婿,《法兰西生活报》的总编辑,是什么让这位“漂亮朋友”平步青云,这部小说就是在回答这个问题。

杜洛华的如愿以偿,在于他抓住了两个机会。第一个机会在报馆。他在报馆的青云直上还得益于和女人的关系才使他当上了“社会新闻栏”的主笔。利用女人发迹是杜洛瓦的第二个、也是最具有特色的手段。他的本钱是有一副漂亮的外表,在女人眼中,他是个“漂亮朋友”。他敏感地发现原政治版主笔、病入膏育的福雷斯蒂埃的妻子玛德莱娜与政界人物交往频繁,文笔老练,抓住她便可在报馆站稳脚跟,于是他大胆地向她表示,他愿意在她丈夫死后取而代之,他果然如愿以偿,当上了政治版主笔,成为新闻界的知名人物。与此同时,瓦尔特的妻子成了他的情妇,他在瓦尔特身边有了一个人替他说好话。接着,由于倒阁成功,他获得十字勋章,他的姓氏变成了有贵族标记的杜·洛华。但当他得知瓦尔特和拉罗舍-马蒂厄发了大财,自己只(读后感 ) 分得一点残羹以后,顿时勃然大怒,一个计划在他心里酝酿成熟了。他毅然地抛弃了瓦尔特的妻子。随后他侦察到自己妻子的诡秘行动,导演了一场捉奸的闹剧,一下子把拉罗舍-马蒂厄打倒了,又与妻子离了婚。最后,他一步步接近瓦尔特的小女儿苏珊,把她拐跑,威逼瓦尔特夫妇同意他娶苏珊。老奸巨猾的瓦尔特虽然气恼,但头脑是清醒的。他认识到杜洛瓦并非等闲之靠,此人将来一定能当上议员和部长;他感到不如息事宁人,顺从杜洛华的意愿。因此不顾妻子的坚决反对,应允了杜洛华提出的要求。在杜洛华盛大的婚宴上,教士用近乎谄媚的辞句向他祝福:“你们是世间最幸福的人,你们最为富有,也最受尊敬。特别是您,先生,您才华超群,并通过您的道德文章而给芸芸众生以指点和启迪,成为民众的引路人。您身上肩负着伟大的使命,您要给他们做出表率来……”教士的话代表社会、官方对这个流氓恶棍式的冒险家的成功表示赞许,但从中也透露出作者无情的、辛辣的讽刺与抨击!

“杜洛华”这个人物形象,真的令人回味无穷!

《漂亮朋友》读后感【篇六】

他没有任何才能,不具备任何真材实学。他唯靠自己那年轻的美貌来获取自己的地位,可以说他有着一身招摇撞骗的本领和取悦、勾引女人的特长。他的虚伪是他前进的步伐。

在当时的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时代政治黑暗,社会腐败,上流人物堕落,谁丧尽天良就能飞黄腾达,根本无需真材实料。

杜洛华利用女人的单纯,善良来满足梦想。华尔特夫是最悲残的一位情妇,在被杜洛华抛弃之后,竟成了他的岳母,这一切都都是在痛苦中经受忍耐的。她却不知自己只是杜洛华向上攀爬的阶梯而已。

在这部小说中莫泊桑赤裸裸地暴露了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暑期资产阶级政客的卑鄙无耻,资本主本政治的肮脏腐朽和为了达到个人目的不异一切代价的无耻勾当。只要有利益,贪婪、自私的存在,就会有“漂亮朋友”的存在,表面光鲜,漂亮动人的背后定有肮脏,不可告人的秘密。

在我生活中的朋友永远都是重情义。我和朋友之间坦诚相待。没有利用,只有真诚。朋友遇到困难,我热心帮助;我遇到挫折,朋友给予慰抚。我生活中的朋友,没有向“漂亮朋友”类似令人唾弃与憎恶的人。

《漂亮朋友》读后感【篇七】

这天,我读完了《漂亮朋友》这本书,这本书主要写了:乔治·杜洛瓦原本是一个退伍军人,他的资本仅仅是一副漂亮的外表。然而正是这位漂亮朋友让《法兰西生活报》的老板娘瓦尔特夫人、政治主编的妻子马德莱娜以及巴黎上流社会的交际花德·马莱尔夫人神魂颠倒,同时还诱拐了老板的小女儿苏珊。

我觉得这本书中的主人公乔治·是一个很“坏”的人。当他娶了苏珊后,却还和他的情-妇来往。他还利用他交往的女人,如愿以偿地由实习编辑当上报社的政治主编。

我还认为这本书中的女人都有一点傻。乔治·杜洛瓦给玛德莱娜说几句好话马德莱娜就嫁给了他,苏珊也被乔治·杜洛瓦所诱拐。

说还成功塑造了一个现代冒险家的形象,他就是杜洛瓦,为了获得巨额财产和社会地位,他不择手段,短时期就飞黄腾达了。杜洛瓦的本钱是拥有一副漂亮的外表,他利用自己的优势努力获取上流社会妇女的芳心,使他们都愿意服务于自己,成为他向上爬的工具。在杜洛瓦的盛大婚宴上,教士用献媚的词句向他祝福:“你们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你们最为富有,也最受尊敬。特别是您,先生,您才华超群,并通过您的道德文章而给芸芸众生以指点和启迪,成为民众的引路人。你身上肩负着伟大的使命……教士的话代表社会、官方对这个冒险家的赞许,但从中也露出了无情的、辛辣的讽刺。

感谢您阅读“好读后”的《[推荐]《罪与罚》读后感范文汇编(7篇)》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好书的读后感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罪与罚读后感作文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