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琵琶行读后感范文

发布时间:2022-07-21 来源:互联网

热门范文:琵琶行读后感范文优选五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在阅读写的作品时,我们会得到一下启发和知识。写一篇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作品后的心得体会。在写读后感时怎样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热门范文:琵琶行读后感范文优选五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琵琶行读后感(篇一)

浔阳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瑟瑟。诗人在浔阳江上孑然一身,忽然一阵琵琶声过,秋花残叶瑟瑟作响。诗人虽字乐天,此时却遭贬浔阳,苦于仕途。此时忽听琵琶声,便谱写了一段不朽的《琵琶行》。

琵琶声时而急切,时而舒缓。低眉信手续续弹似在回味京城繁华烟云的生活;而冰泉冷涩凝绝则诉出了人生低谷的凄凉。诗人未见其人先闻其声,而心中早已是波涛汹涌。弦声起落之间唤起了他无限的心事:我,乐天,也曾年少得意,风生水起;而今却沦落到如此地步,可悲!可叹!

突然,琵琶声断,琵琶女出现在了眼前。未等诗人开口,她便描述起了自己的悲惨经历:才华遭妒,家庭破碎!不禁引出诗人一句: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诗人此语,不仅是对人生的感慨:感慨世事不公,同病相怜;更是对社会的质问有才之人,真情之人都沦落到这等地步,而欺上瞒下、阴险狡诈之人倒能逍遥自在,为何?为何?

琵琶行本是一场寂寞之行,是道出诗人愤懑之行,却更影射了当时社会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所语的是奸佞当道,正义无处伸张的黑暗现实。诗人就如在这黑暗中前进,身处黑暗却心向光明。可他终归一人,无法战胜黑暗,却遇到了他的同道之人。江州司马青衫湿,所哭的是自己的悲惨境遇,是琵琶女的人生不幸,更是为朝政的黑暗。

虽是如此,琵琶行更是一场告别之行:诗人被驱逐出了长安那个万千士人明争暗斗的中心,却开启了自己一段全新的生活;与琵琶女的相遇虽是感慨同病相怜,不更是觅得知音相伴,更是一种慰藉吗?是的,诗人也是这样做的。他没有就此消沉,而是继续发挥自己的才智,用自己的赤子之心,努力着

六年之后,白居易身任杭州刺史,写下了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的诗句。西子湖畔,政通人和,朝气蓬勃。

乐天还是那个乐天,诗人其实还是曾经那个少年,没有一丝丝改变;他用自己的行动践行了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的人生轨迹。

对照诗人的人生,仿佛如一面镜子一般折射着我们每个人的生活,其实我们谁又没有过满腔热血而又跌入深谷的经历呢?记得八年级时,因为自己成绩还算优秀,老师便安排我管理很多的班级事务;刚开始我也满腔热情,觉得自己事事都能俱到。可期末退步的成绩却如冰水浇在了我的头上。起初我也曾感到无力,那感觉就像沉入刺骨寒水,又似置身狂风暴雨中。我能做什么呢?读了这首诗后,我明白了:如果我不能去改变这个世界,但我可以转而求其次,充盈自己的个人生命,在一方小天地做好自己:不能管理好整个班级,但我可以提醒小组内的同学专心学习;与其不满于某些课代表不合理的管理,倒不如及时完成好每一项学习任务叫他人无话可说……其实做好自我,不正是坚持信念的第一步吗?

正是如此,与其在没有光明的宫殿中去斗争,不如在平凡中力展宏图让希望之花不是在寒冬中死去,而是在潜滋暗长中结出果实。

《琵琶行》,是一场对过往的追忆之行,是悔念叹息之行,更是化悲痛为动力的行动,是在人生路上寻求新的道路,带上理想、信念踏上新的征途。

乐天如此,我,更是如此!

琵琶行读后感(篇二)

《琵琶行》作于他贬官到江州的第二年,作品借着叙述琵琶女的高超演技和她的凄凉身世,抒发了作者个人政治上受打击、遭贬斥的抑郁悲凄之情。在这里,诗人把一个倡女视为自己的风尘知己,与她同病相怜,写人写己,哭己哭人,宦海的浮沉、生命的悲哀,全部融和为一体,因而使作品具有不同寻常的感染力。

诗前的小序介绍了长诗所述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琵琶女其人,和作者写作此诗的缘起,实际上它已经简单地概括了后面长诗的基本内容。左迁:指降职、贬官。湓浦口:湓水与长江的汇口,在今九江市西。京都声:首都长安的韵味,一方面指曲调的地域特征,一方面也是指演技高超,非一般地方所有。善才:唐代用以称琵琶演奏家。命酒:派人整备酒宴。悯然,伤心的样子。恬然:安乐的样子。迁谪意:指被降职、被流放的悲哀。作者说他被贬到九江一年来,每天都很快乐,只有今天听了琵琶女的演奏,才勾起了他被流放的悲哀。这种说法是写文章的需要,读者当然不会相信他。长句:指七言古诗。

《琵琶行》全诗共分四段,从“浔阳江头夜送客”到“犹抱琵琶半遮面”共十四句,为第一段,写琵琶女的出常其中的前六句交代了时间,这是一个枫叶红、荻花黄、瑟瑟秋风下的夜晚;交代了地点,是浔阳江头。浔阳也就是今天的九江市;浔阳江头也就是前边序中所说的湓浦口。交代了背景,是诗人给他的朋友送别。离别本身就叫人不快,酒宴前再没有个歌女侍应,当然就更加显得寂寞难耐了。这里面“主人下马客在船”一句句法稍怪,其意思实际是主人陪着客人一道骑马来至江边,一同下马来到船上。“醉不成欢惨将别,别时茫茫江浸月”。这里的景色和气氛描写都很好,它给人一种空旷、寂寥、怅惘的感觉,和主人与客人的失意、伤别融合一体,构成一种强烈的压抑感,为下文的`突然出现转机作了准备。其中蹬后八句是正面写琵琶女的出场:“忽闻水上琵琶声,主人忘归客不发”。声音从水面上飘过来,是来自船上,这声音一下子就吸引了主人和客人的注意,他们走的不想走、回的不想回了,他们一定要探寻探寻这种美妙声音的究竟。“寻声暗问弹者谁?琵琶声停欲语迟。移船相近邀相见,添酒回灯重开宴。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这里的描写非常细致。由于这时是夜间,又由于他们听到的只是一种声音,他们不知道这声音究竟来自何处,也不知演奏者究竟是什么人,所以这里的“寻声暗问”四个字传神极了。接着“琵琶声停”表明演奏者已经听到了来人的呼问;“欲语迟”与后面的“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相一致,都表明这位演奏者的心灰意懒,和惭愧自己身世的沉沦,她已经不愿意再抛头露面了。这段琵琶女出场过程的描写历历动人,她未见其人先闻其琵琶声,未闻其语先已微露其内心之隐痛,为后面的故事发展造成许多悬念。

从“转轴拨弦三两声”到“唯见江心秋月白”共二十二句为第二段,写琵琶女的高超演技。其中“转轴拨弦三两声”,是写正式演奏前的调弦试音;而后“弦弦掩抑”,写到曲调的悲伧;“低眉信手续续弹”,写到舒缓的行板。拢、捻、抹、挑,都是弹奏琵琶的手法。霓裳:即《霓裳羽衣曲》,唐朝宫廷中制作的一个舞曲名。六:当时流行的一个舞曲名。从“大弦嘈嘈如急雨”到“四弦一声如裂帛”共十四句,描写琵琶乐曲的音乐形象,写它由快速到缓慢、到细弱、到无声,到突然而起的疾风暴雨,再到最后一划,戛然而止,诗人在这里用了一系列的生动比喻,使比较抽象的音乐形象一下子变成了视觉形象。这里有落玉盘的大珠小珠,有流啭花间的间关莺语,有水流冰下的丝丝细细,有细到没有了的“此时无声胜有声”,有突然而起的银瓶乍裂、铁骑金戈,它使听者时而悲凄、时而舒缓、时而心旷神怡、时而又惊魂动魄。“东舟西舫悄无言,唯见江心秋月白。”这两句是写琵琶女的演奏效果。大家都听得入迷了,演奏已经结束,而听者尚沉浸在音乐的境界里,周围鸦雀无声,只有水中倒映着一轮明月。

琵琶行读后感(篇三)

天涯明月琵琶

送客的人、被送的人都已经走了,琵琶女回到自己船上,携着琵琶,还携着刚才诗人白居易写下来、送给她的一首《琵琶行》。

舱中红烛幽暗,舱外月光已斜。就着那一点点摇曳的红光,她展开了诗卷。得阳江头夜送客她一句句读了下去,忽闻水上琵琶声,是说我的琵琶了。。她不去想自己当时弹的什么曲子,且看下去: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她羞涩地笑了。当时,她真以为他是什么轻薄子弟。幸亏客人用语斯文声调有礼,不然自己真不会露面呢。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哎呀,诗人把自己的琵琶声写得太好了。从前也有不少人赠诗,但没有一个人能把曲子形容得这么动听的。自乐天,嗯,好像是个大诗人吧,以前仿佛也听过这个名字。

她接着看下去。看到写自己身世那一段时,只轻轻叹了口气。适才,月光笼着寒水,正是夜半凄清的时候,她曾为之哭泣过,可现在,她已淡漠了。毕竟,往事已成云烟,偶尔回忆起来掉两滴泪,过了也就没什么了。何况,夫妻别离在她而言也不是特别的痛苦。商人伴在她身边时,或许还要难过几分呢。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她握卷的手一颇。这句话似乎扣中了她的心扉。她木然坐着,眼泪落在那将嫩尽的红烛芯子上。烛焰颤动得更厉害了,烛泪凝结,斑斑累累。她叹了口气,放下了诗卷,起身来到舱口,凝望着暗蓝的空中一点孤星。月儿已残,昏黄地挂在柳梢头,眼见将落了。只有那点熹徽的星光,仿佛海水里将融的薄冰一般,漂浮着,闪烁着。浪拍打着脚下的船,一起一伏的涛声中,船夫俱已睡了。江面上只余几只打鱼的小船,也是漆黑的一片。她怅然望着刚才诗人的大船曾停泊的地方,那儿现在只有来自各方各地的水,汇聚着,摇荡着。这些江水,她想,从山里来,从河里来,从溪里来,从思乡妇人的眼泪里来,它们彼此也一定是都不认识的吧。可如今,在一起摇摆,一起拍着岸,一起送船行到远方去,又有谁去分辨它是雨水、它是花下的泉水、它是咸咸的泪水呢?说不定,其中的一滴曾在我少年时的纱窗前落下,另一滴洗过我脸上的脂粉,还有的便是我刚才落的泪,可我都认不出辨不清了。

她怅怅然地想了一会儿,想不清楚,也没什么特别的意思。

一回头,舱中一片黑暗,红烛已燃尽了。可也不十分黑,因为展光已现,水面上波光清明,远远的有晨鸡在鸣了。只是鸡鸣后又归于疏朗,寥廓的天幕上孤星依旧闪着光。

歌女不太懂诗,也没学过历史。她不会去想,这些水已经流了千万年了,它们相聚、相依又相离也是极平常的事;千万年后,假如这一片江面还存在的话,不相识的人在这里相聚相逢也是极平常的事。她只是怀了那片无名的怅惘在心里,回舱里轻轻取了那只琵琶出来,坐在舱口,望着那浩浩荡荡的水面,随手一划。琵琶声洒落一江,月便消失在天的角落里了。

琵琶行读后感(篇四)

浔阳江头,歌女拨弦泣身世。

冷月江边,骚人吟诗诉谪情。

——题记

自从离京,生活恬然自安,直到今夜……

秋风清,秋月明,浔阳江头两岸的枫叶和荻花,诠释着秋天的萧瑟,天地间一片肃杀。我本来江边送客,客人将要离去时,听到琵琶的声音,仔细的听,像是长安城流行的曲子,颇有帝都的味道。

我于是登船,向江中的琵琶声靠近,“弹者为谁?”我向着那声音轻轻的冒问了一句,琵琶声戛然而止,弹琵琶者想要回答,却又停止,听她说话的声音,便可知这是一女子,“敢问姑娘,可否移步鄙人的船中,再弹一曲?”我呼唤着她,过了一会儿,她终于肯出来,抱着琵琶,半遮着自己的面容,我赶忙将她请进船中,命人重新准备酒菜,将灯芯捻大一些,她坐下,先是调弦校音,没有曲调,却掩抑着浓浓的愁思,她校音后,低眉随手弹着,像是诉说着我的一生没有实现志向,她续续的弹着,说尽心中无限的愁思。

她的琴技极其高超,先是弹了《霓裳羽衣曲》,而后又弹了很有名的曲子《六幺》,弹奏大弦时,像是嘈嘈的急雨,弹奏小弦时,像是切切的私语,大弦小弦一起弹奏时,像是大珠和小珠落到玉盘里的声音,悦耳清脆……

一曲终了,她起身,自己介绍说本来是长安城一歌楼的歌女,在教坊中更是实属第一部,每天生活逍遥自在,用镶着金花的银簪子打着节拍,今年欢笑复明年,可是时光总无情,暮去朝来颜色故,之后,再也没人听她的曲子了,她委身嫁给商人,而商人重利,早早的出发去浮梁卖茶,走了以后,便日日独守空船,突然梦到少年时的辉煌快乐,便弹几声琵琶。

她刚要告辞离去,我叫住她,“姑娘留步,可否由我写成《琵琶行》,姑娘再弹一曲?”她犹豫了一会,转身回到自己原来的位置。

“别有幽愁暗恨生,此时无声胜有声……”

一曲终了,满座客人皆哭泣,而我的青衫,早已湿……

枫叶荻花,浔阳江上琵琶语。

离愁谪恨,海角天涯沦落人。

——后记

琵琶行读后感(篇五)

其实在众多诗人之中,我并不喜乐天,无关才情,只因他薄情冷酷,不善体贴人心。将文人的架子摆了个十足,虽有鸿鹄之志,仲永之才,却终难摆脱世俗的枷锁,穷有一身酸臭的腐儒气息。全然不似易安、李白等人。其诗词名篇之间,是难得的真性情。我却独爱这首他这一首《琵琶行》,犹爱那一句“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隽永直白,点破人心。落寞洒脱之意不加渲染便透纸而出,令人心悸。

但其实乐天一生大都富贵安乐,并无战乱流离之苦,老年更是坐享美酒佳肴,比起柳永、杜牧的半世漂泊,重光、杜甫的国仇家恨,他简直太幸运了。一生当中的苦难屈指可数,其中最为严重的大抵就是那次贬官浔阳,但也正是因为这次贬官,他才写下这首《琵琶行》,让千年后的我轻吟浅诵,心中大恸。这样悲凉真切的诗句出自他之手,实在让我啼笑皆非,让人顿感意料之外。

但静下心来,细读《琵琶行》,却又觉得一切都在情理之中。茫茫月色,清清江水,悠扬飘渺的琵琶声涉水而来,宛如一名幽怨的闺阁女子凄婉一笑,动人心弦,惊动了这一江瑟瑟的荻花,乱了诗人一片漂泊的心。然后,一切都变得顺理成章,歌女身世凄凉,诗人遭遇可悲,可怜人见可怜人,惺惺相惜之感自然应运而生。低沉的弦音掩映着歌女悲伤的情思,好似在哭诉平生的不幸,敛眉低头,琴音倾斜而下,又似说尽心中无限的惆怅。区区二十八字,使我似乎又重回那个清冷的秋夜,淡淡的月光,如烟如雾,就像那剪不断理还乱的愁绪,丝丝缕缕,伴着琴音,扣人心弦。也就难怪诗人一个七尺男儿,也潸然泪下,泪湿青衫了。同是天涯失意之人,且让我纵笔挥洒,写下一曲《琵琶行》略表同情,也不枉这一番“良辰美景”。也算是对自己这样天涯沦落之人的一种告慰和抒发,只是不知乐天这一贬,是幸,亦或不幸?

我无法评说,只觉得通篇诵读下来,从开始的送友离别到后来的对酒听曲,我最爱的亦还是那句“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是啊,诗人从贬谪此地之时,一切便有了开始的理由,不必相识,更不必相知。相逢,便是缘分,相惜,便是幸运。但愿那轮江上的明月,能永照大地,照尽天下失意之人,沦落之人,让我也能有幸在某一天,某一地,相逢一位与我同样失意的天涯游子,把酒言欢,畅诉衷情,共同感受那苍凉月色之下的丝丝暖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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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琵琶行》读后感


白居易《琵琶行》读后感

《琵琶行》作于唐宪宗元和十一年(公元816年)秋,时白居易四十五岁,任江州司马。白居易在元和十年以前先是任左拾遗,后又任左赞善大夫。元和十年六月,唐朝藩镇势力派刺客在长安街头刺死了宰相武元衡,刺伤了御史中丞裴度,朝野大哗。藩镇势力在朝中的代言人又进一步提出要求罢免裴度,以安藩镇的反侧之心。

这时白居易挺身而出,坚决主张讨贼,认为否则国将不国。白居易这种主张本来是对的,但因为他平素写讽喻诗得罪了许多朝廷的权贵,于是有人就说他官小位卑,擅越职分。再加上有人给他罗织罪名,于是贬之为江州司马。

江州的州治在今江西省九江市。司马是刺史的助手,听起来也像是不错,但实际上在中唐时期这个职位是专门安置犯罪官员的,是变相发配到某地去接受监督看管的。这件事对白居易影响很大,是他思想变化的转折点,从此他早期的斗争锐气逐渐销磨,消极情绪日渐其多。

《琵琶行》作于他贬官到江州的第二年,作品借着叙述琵琶女的高超演技和她的凄凉身世,抒发了作者个人政治上受打击、遭贬斥的抑郁悲凄之情。在这里,诗人把一个倡女视为自己的风尘知己,与她同病相怜,写人写己,哭己哭人,宦海的浮沉、生命的悲哀,全部融和为一体,因而使作品具有不同寻常的感染力。

诗前的小序介绍了长诗所述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琵琶女其人,和作者写作此诗的缘起,实际上它已经简单地概括了后面长诗的基本内容。左迁:指降职、贬官。湓浦口:湓水与长江的汇口,在今九江市西。京都声:首都长安的韵味,一方面指曲调的地域特征,一方面也是指演技高超,非一般地方所有。

善才:唐代用以称琵琶演奏家。命酒:派人整备酒宴。悯然,伤心的样子。恬然:安乐的样子。迁谪意:指被降职、被流放的悲哀。作者说他被贬到九江一年来,每天都很快乐,只有今天听了琵琶女的演奏,才勾起了他被流放的悲哀。这种说法是写文章的需要,读者当然不会相信他。长句:指七言古诗。

《琵琶行》全诗共分四段,从浔阳江头夜送客到犹抱琵琶半遮面共十四句,为第一段,写琵琶女的出场。其中的前六句交代了时间,这是一个枫叶红、荻花黄、瑟瑟秋风下的夜晚;交代了地点,是浔阳江头。浔阳也就是今天的九江市;浔阳江头也就是前边序中所说的湓浦口。交代了背景,是诗人给他的朋友送别。离别本身就叫人不快,酒宴前再没有个歌女侍应,当然就更加显得寂寞难耐了。

这里面主人下马客在船一句句法稍怪,其意思实际是主人陪着客人一道骑马来至江边,一同下马来到船上。醉不成欢惨将别,别时茫茫江浸月。这里的景色和气氛描写都很好,它给人一种空旷、寂寥、怅惘的感觉,和主人与客人的失意、伤别融合一体,构成一种强烈的压抑感,为下文的突然出现转机作了准备。其中蹬后八句是正面写琵琶女的出场:忽闻水上琵琶声,主人忘归客不发。声音从水面上飘过来,是来自船上,这声音一下子就吸引了主人和客人的注意,他们走的不想走、回的不想回了,他们一定要探寻探寻这种美妙声音的究竟。寻声暗问弹者谁?琵琶声停欲语迟。

移船相近邀相见,添酒回灯重开宴。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这里的描写非常细致。由于这时是夜间,又由于他们听到的只是一种声音,他们不知道这声音究竟来自何处,也不知演奏者究竟是什么人,所以这里的寻声暗问四个字2024传神极了。接着琵琶声停表明演奏者已经听到了来人的呼问;欲语迟与后面的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相一致,都表明这位演奏者的心灰意懒,和惭愧自己身世的沉沦,她已经不愿意再抛头露面了。这段琵琶女出场过程的描写历历动人,她未见其人先闻其琵琶声,未闻其语先已微露其内心之隐痛,为后面的故事发展造成许多悬念。

从转轴拨弦三两声到唯见江心秋月白共二十二句为第二段,写琵琶女的高超演技。其中转轴拨弦三两声,是写正式演奏前的调弦试音;而后弦弦掩抑,写到曲调的悲伧;低眉信手续续弹,写到舒缓的行板。拢、捻、抹、挑,都是弹奏琵琶的手法。霓裳:即《霓裳羽衣曲》,唐朝宫廷中制作的一个舞曲名。六:当时流行的一个舞曲名。

从大弦嘈嘈如急雨到四弦一声如裂帛共十四句,描写琵琶乐曲的音乐形象,写它由快速到缓慢、到细弱、到无声,到突然而起的疾风暴雨,再到最后一划,戛然而止,诗人在这里用了一系列的生动比喻,使比较抽象的音乐形象一下子变成了视觉形象。这里有落玉盘的大珠小珠,有流啭花间的间关莺语,有水流冰下的丝丝细细,有细到没有了的此时无声胜有声,有突然而起的银瓶乍裂、铁骑金戈,它使听者时而悲凄、时而舒缓、时而心旷神怡、时而又惊魂动魄。东舟西舫悄无言,唯见江心秋月白。这两句是写琵琶女的演奏效果。大家都听得入迷了,演奏已经结束,而听者尚沉浸在音乐的境界里,周围鸦雀无声,只有水中倒映着一轮明月。

从沉吟放拨括弦中到梦啼妆泪红阑干共二十四句为第三段,写琵琶女自述的身世,自述早年曾走红运,盛极一时,到后来年长色衰,飘零沦落。沉吟:踌躇,欲言又止的样子。敛容:指收起演奏时的情感,重新与人郑重见礼。虾蟆岭:即下马岭,汉代董仲舒的坟墓,在长安城东南部,临近曲江。从十三学得琵琶成以下十句极写此女昔日的红极一时。她年纪幼小,而技艺高超,她被老辈艺人所赞服,而被同辈艺人所妒忌。王孙公子迷恋她的色艺:为了请她演奏,而不惜花费重金;她自己也放纵奢华,从来不懂什么叫吝惜。就这样年复一年,好时光像水一样地很快流走了。教坊:唐代管理宫廷乐队的官署。

第一部:如同说第一团、第一队。秋娘:泛指当时貌美艺高的歌伎。五陵:指长陵、安陵、阳陵、茂陵、平陵五个汉代皇帝的陵墓,是当时富豪居住的地方。五陵年少:通常即指贵族子弟。缠头:指古代赏给歌舞女子的财礼,唐代用帛,后代用其他财物。红绡:一种生丝织物。钿头:两头装着花钿的发篦。云篦:指用金翠珠宝装点的首饰。击节:打拍子。歌舞时打拍子原本用木制或竹制的板,现在兴之所至,竟拿贵重的钿头云篦击节,极言其放纵奢华,忘乎所以。等闲:随随便便,不重视。

从弟走从军阿姨死以下十句写此女的时过境迁,飘零沦落。随着她的年长色衰,贵族子弟们都已经不再上门,她仅有的几个亲属也相继离散而去,她像一双过了时的鞋子,再也没人看、没人要了,无可奈何只好嫁给了一个商人。商人关心的是赚钱,从来不懂艺术和情感,他经常独自外出,而抛下这个可怜的女子留守空船。人是有记忆的,面对今天的孤独冷落,回想昔日的锦绣年华,对比之下,怎不让人伤痛欲绝呢!夜深忽梦少年事,梦啼妆泪红阑干。其实即使不作梦,也是一天不知要想多少遍的。浮梁:县名,县治在今江西景德镇北。红阑干:泪水融和脂粉流淌满面的样子。

从我闻琵琶已叹息到最后的江州司马青衫湿共二十六句为第四段,写诗人感慨自己的身世,抒发与琵琶女的同病相怜之情。唧唧:叹息声。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二语感情浓厚,落千古失落者之泪,也为千古失落者触发了一见倾心之机。自我从去年辞帝京起以下十二句,写诗人贬官九江以来的孤独寂寞之感。他说:浔阳地僻无音乐,终岁不闻丝竹声。住近湓江地低湿,黄芦苦竹绕宅生。

其间旦暮闻何物?杜鹃啼血猿哀鸣。春江花朝秋月夜,往往取酒还独倾。岂无山歌与村笛,呕哑嘲哳难为听。地势荒僻,环境恶劣,举目伤怀,一点开心解闷的东西都没有。其实这在很大程度上都是由诗人自己的苦闷移情的结果,我们对比一下《水浒传》里宋江赞赏江州的一段话,他说:端的好座江州,我虽犯罪远流到此,倒也看了真山真水。我那里虽有几座名山古迹,却无此等景致。诗人的悲哀苦闷完全是由于他政治上受打击造成的,但是这点他没法说。他只是笼统含糊地说了他也是天涯沦落人,他是谪居卧病于此,而其他断肠裂腑的伤痛就全被压到心底去了。这就是他耳闻目睹一切无不使人悲哀的缘由。

接着他以一个平等真诚的朋友、一个患难知音的身份,由衷地称赞和感谢了琵琶女的精彩表演,并提出请她再弹一个曲子,而自己要为她写一首长诗《琵琶行》。琵琶女本来已经不愿意再多应酬,后来见到诗人如此真诚,如此动情,于是她紧弦定调,演奏了一支更为悲恻的曲子。这支曲子使得所有听者无不唏嘘成声。多情的诗人呢?看他的青衫前襟早巳经湿透了。促弦:紧弦,使调子升高。青衫:八、九品文官的服色,司马是从九品,所以穿青衫。

这首诗的艺术性是很高的,其一,他把歌咏者与被歌咏者的思想感情融而为一,说你也是说我,说我也是说你,命运相同、息息相关。琵琶女叙述身世后,诗人以为他们同是天涯沦落人;诗人叙述身世后,琵琶女则感我此言良久立,琵琶女再弹一曲后,诗人则更是江州司马青衫湿。风尘知己,处处动人怜爱。

其二,诗中的写景物、写音乐,手段都极其高超,而且又都和写身世、抒悲慨紧密结合,气氛一致,使作品自始至终浸沉在一种悲凉哀怨的氛围里。其三,作品的语言生动形象,具有很强的概括力,而且转关跳跃,简洁灵活,所以整首诗脍炙人口,极易背诵。诸如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别有幽情暗恨生,此时无声胜有声;门前冷落车马稀,老大嫁作商人妇;夜深忽梦少年事,梦啼妆泪红阑干;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等等都是多么凝炼优美、多么叩人心扉的语句啊!

白居易本来就是一个关心下层人民,同情人民疾苦的诗人,这次他又用浅近流转的语言描写了一个动人怜惜的风尘女子形象。由于这首诗,白居易的名字2024也就更为家喻户晓、妇孺皆知了。三十年后唐宣宗在为白居易写的一首诗中说:童子解吟《长恨》曲,胡儿能唱《琵琶》篇。连少数民族的儿童都能背诵,稍有文化的汉族人就更不用说了。

读《琵琶行》有感1000字


湓浦口闻琵琶,后江中听琵琶女诉世之苦,同是天涯沦落人,江州司马作此篇,以歌赠之。

看,转轴拨弦已有情;听,大弦小弦错杂弹;知,琵琶女身世之苦。她以高超演技弹奏琵琶,琴声是那样的低沉抑郁,是那样的轻细急促,是那样的清脆圆滑。诗人为她再次演奏而流泪,从琴声中呈现出她凄苦哀怨的形象,使人为之哀,为之伤。

回想少时欢乐,常于梦中落泪;晚年沉沦,商人重利轻离别;如今她漂泊沦落。她年少是那么的快乐,轻松随意打发时光,是一位娇美的琵琶女,使人诚服与嫉妒。晚年,弟弟当兵,家人逝去,都弃她而去,随后那个负心郎又弃她而去。无依靠,守空船,心中凄凉悲伤之情时常涌现心头,夜中难寐,使人为之哀鸣。恰如《窦娥冤》中,“满腹闲愁,数年禁受,天知否?”天不知琵琶女的情由,她多次于梦中哭醒,心中满腹闲愁,难以挥去。吾读之,欲落泪,双眼浸湿,好似身临其境,亲耳闻之诉说。吾同情于她,却束手无策。

江州司马也有同样的遭遇,他借琵琶女塑造自身横遭贬谪。他抑郁寡欢,在政治上的坎坷失意,是因遭受政治迫害而感伤、愤懑。他感伤有多少人知?官场的黑暗令多数失意者气愤,就因为有多数的“小人”存在,那是无法想象的压迫,曾伤过多少人,害过多少人,数也数不清。幸逢知己-----琵琶女,她感伤诉忠,诗人感伤于己,同情于她,悲愤于官场,在那一夜回想那么多不幸的经历,怎不叫人皆掩泣呢?

哎,一位衷心于国,却未被重用,反而被贬,真叫人心痛。缺少发现“千里马”的眼睛,想想多悲哀啊!

追溯上千年历史,别说当日有,今日无。

如今,失意人也有不少。农村青年,苦苦奋斗十几年,本来看到前方的道路那么的明亮宽敞,憋了十几年是该松口气了。可步入社会,那么有才的一位年轻人,被眼前一幕惊呆,有才还不行,有条件有背景能“优先”,真让人心痛。还有,头条新闻中,本来两口子带着生重病的儿子到医院治疗,谁会知道他丈夫弃妻而去,那个负心郎后从医院消失,再也没回来。可想而知,只留下一位09后的女子照顾孩子,想想她受了多大的打击啊!真令人同情,令人伤感,令人愤怒。

哎,其实上社会并不是十全十美,但你不得不适应这样的社会,适应这样的环境,也就好像适者生存一般,那样的残酷,那样的令人心寒。有些人有些事,也许每天都在上演,众人的同情、愤怒也不在少数,关注人数慢慢增多,我相信社会也会变得更美好更和谐。席慕容《野生百合》有一言“生命也许就是这样的吧,无论是欢喜或是悲伤,总值得我们认认真真地来走上一趟。”无论生命怎样的悲欢离合,我们都要认真地走。说不定哪一天会有机会在众人面前光彩夺目呢。

感之情,也感之写作特色。

不得不惊叹,落笔的巧妙,就在“送客”,续而通过“寻声”“邀弹”“询问”等一系列相关联,一层层地推进情节。每个情节都是一个场面,惊心动魄,这样的结构让人身临其境。不仅仅是结构美,形象类比及音乐描写也美 ,它们散发出一种强大的感染力。诗人的怀才不遇与琵琶女的不幸遭遇进行了类比,最后融为一体,还能突出鲜明的人物形象。你看,那精彩的音乐描写,用了许多比喻句,也用了形象感很强的拟声词,反衬了音乐效果的渲染。

这样的写作特点,使作品自始自终沉浸在一种悲凉的氛围。语言又生动形象,吸引了读者,互融的情感也令人怜爱。这样的千古绝唱,让我们后世不断的深入了解,感知其情感。

当年她红颜琵琶,使人也有一时盛名;如今两者都落为失意之人。今朝有幸相逢恨晚同是天涯沦落人,岂不令人悲伤凄切呢?倘若“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花鸟为其伤,何况我们呢?江州司马与风尘缠身的琵琶女同病相怜,这样的生命悲哀,真叫人落泪两行。

一歌一曲,一句一段;一言一行,一人一情。层层深入,人心感之,意味深长。身入其中,久而不拔。

热门精选:吃狼奶的羊读后感范文优选五篇


古人曰: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每个人对于优秀的书籍,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通过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读后感是阅读一本书之后,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受记录。你收集了多少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热门精选:吃狼奶的羊读后感范文优选五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吃狼奶的羊读后感(篇一)

这本书讲的是,母狼乌云飞不幸失子,养育了一只偶然发现的小羊,起名叫“流火云‘’。但被狼群发现,在帮助流火云逃跑时,被狼群吃掉。流火云结交了伙伴‘’小黑角”与小黑角共渡难关,历经了千辛万苦,加入羊群,流火云成为了群中的英雄羊。在流火云抗击羊群的过程中,由于头羊“麻花角”妒忌心理,把流火云推下了蛤蟆岩,流火云的头永远挂在了神女峰上。

由羊,我想到了人。这不正和人一样吗?我们也要做一个纯洁善良,向往和平的人。虽然是和平年代,但是我们也不能任由性格软弱该需要公平和正义的时候还要和邪恶势力对抗。

在人生的道路上,我相信我们也都会遇到各种挫折·迫害,误解,嫉妒。但是我们应该用正义的力量来赢得尊重,信赖和友谊。

吃狼奶的羊读后感(篇二)

这个暑假,我读了沈石溪作品--吃狼奶的羊,看过之后有很多感想,下面我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下这本书和想法。

这本书讲的是,母狼乌云飞不幸失子,养育了一只偶然发现的小羊,起名叫 流火云 。但被狼群发现,在帮助流火云逃跑时,被狼群吃掉。流火云结交了伙伴 小黑角 ,与小黑角共度难关,历经千辛万苦加入了羊群,流火云成为了群中的英雄羊。在流火云抗击狼群的过程中,由于头羊 麻花角 度嫉妒心理,把流火云推下了蛤蟆岩,流火云的头永远挂在了神羊峰上。

一只吃狼奶长大的羊,身体中有一半羊的基因,一半狼的基因,血管里流的是羊血,却又从小受狼文化的熏陶,精神世界有狼的影子,既有羊的温婉品性,又有狼的强悍气质,是一只英雄羊。

这只英雄羊纯洁善良,向往和平,不屈淫威,追求公平。它以自己的善良正义赢得了尊重、信赖和友谊,但也遭到过强敌的迫害,受到过同类的误解和嫉恨。

最终英雄羊虽然以悲剧性的方式结束了生命,但它追求正义和公平的精神犹如生命中的一束礼花,划破宁静的黑夜,闪耀璀璨的光华,让芸芸众生看到了新的希望。

吃狼奶的羊读后感(篇三)

我读过《淘气包马小跳》,也读过一个勇敢的小姑娘《绿野仙踪》,但我最爱看的还是沈石溪写的《吃狼奶的羊》。它生动形象有趣,又充满了狼的爱心和羊的智慧,让我记忆更加深刻。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羊,它长大了狼群,那就是灵活,智能,保存一群羊,并且是在头嫉妒,所以为了节省时间,当你按下头狼杀死。

我一会儿自己开心,一会儿伤心,一会儿又为这只羊叹息。我在这只羊上看到了一个勇敢,它的不懈不断努力,我在它身上学到了我国许多其他东西,读书学习就应该像它那样需要奋斗,吃一份苦,得一份甜。

这本书很危险,我从惊险中看到了挣扎,从挣扎中看到了快乐,我觉得生活就是这样。

这只羊还是婴儿的时候就被母狼救了,在这只母狼身上,我看到了她为了自己的美食牺牲了多少。

当我看到巨大的喜悦,她的母亲说:“所以,把你的力量,看到像他们学习课外书!”

我看得我们越来越需要投入,连妈妈说的话声都没有可以听见,直到把书看完了。

外面的风呼呼地吹,我长长地叹了口气,心中久久不能平静……

我想:我要向他们文中的羊呀狼呀学习,千万不要向头儿学习,我一定要不断努力提高学习,坚持积极向上。

吃狼奶的羊读后感(篇四)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到用时方恨少......自小我就明白,要通过阅读来不断地提高自己。今天,让我来介绍一本对我受益匪浅的书,这本书是沈石溪爷爷写的动物小说——《吃狼奶的羊》。

这本书写了母狼乌云飞不幸失子,在一次偶然的发现,它养育了一只的小羊,起名“流火云”,可是被狼群发现并围攻了。母狼乌云飞在帮助流火云逃跑时,被狼群凶狠地吃掉了。后来,逃离的流火云也结交了新朋友“小黑角”,他两同甘共苦,并逐渐长大。终于,它俩共度难关,历经千辛万苦加入羊群,流火云也因自己的勇敢和团结,成了群中的英雄羊,可羊群里的另一只头羊“麻花角”十分妒嫉它。那天,流火云再一次带领羊群抗击狼群,谁知,麻花角竟然狠下毒手,把流火云推下了蛤蟆岩。大家都知道是麻花角暗中加害,它们把流火云的头挂在了神羊峰上,以此来纪念这只英雄羊。

品读了这本书,我深受启示:我们要做一个纯洁善良的人、向往和平的人。在邪恶面前,我们要有一颗正义的心,要有一颗战胜邪恶的心。从此,我也立志要不断努力进取,成为夜空中那颗最闪耀的星星,成为天空中最灿烂的一缕阳光,照亮自己,温暖你、我、他!

吃狼奶的羊读后感(篇五)

当我看见题目时,我心想:这只羊吃了豹子胆啦?还敢吃狼奶?

我便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

读完这本书,我才知道:母狼乌云飞是狼中的王妃,她是一只年轻漂亮的母狼,身上灰色的狼毛卷曲如飘动的乌云,她给头狼金卡黑在石洞里生下了四只狼崽。金卡黑为了让小狼吃奶长得壮些,就带领狼群,冒雨外出打猎,他为她们带回了狼最爱吃的马鹿肉,可正当乌云飞吃得正欢时,大雨把石洞上的石头、沙子、灌木冲了下来,把狼崽埋在了洞里……

乌云飞因为失去狼崽的痛苦很想发火,于是,她狠狠的在金卡黑的肩胛上咬了一口,独自在黄土凹奔跑。她无意中看见了一只装睡得小羊,推了他一把:“喂!喂!别再装睡了好吗?睁开你的羊眼看看,狼来了,狼来了啊!”乌云飞想一口咬断小羊的颈窝,可是刚刚准备咬断小羊的颈窝,小羊便闻到了奶香,管它是谁,有奶便是娘,小羊吃起了狼奶,于是乌云飞便每天偷偷来黄土凹给它喂奶,乌云飞给小羊起了一个名字:流火云。

它是吃狼奶长大的羊,身体中有一半羊的基因,一半狼的基因,血管里流的是羊血,却又从小受到狼的教育,精神有狼的影子,既有羊的温婉品性,又有狼的强悍气质,是一只英雄羊。这只英雄羊纯洁善良,向往和平,不屈xx,追求公平。它以自己的善良赢得了母羊的尊重、信赖和友谊,但也遭到过强敌的迫害,受到过同类的误解和嫉恨。最终英雄羊以悲剧性的方式结束了生命……

他真是一只英雄羊呀!但他却被嫉恨他的头羊麻花角折磨,可是,麻花角自己想过没?当自己被流火云赶出羊群自己的感受会怎样?当自己被流火云撞下蛤蟆岩,撞进狼群,让狼群拼命撕咬你,你自己的感受会怎样?当你自己被流火云……自己的感受会怎样?流火云一点也没激怒你,一点也没惹你,反而有恩于你,你却把流火云撞下蛤蟆岩,撞进狼群,让狼群拼命撕咬流火云。多么让人敬佩的羊就这么被你毁于一旦……

吃狼奶的羊读后感(篇六)

我酷爱看书,每当我看到一本好书,总会感觉到:有一缕阳光照进我的心里,让我的心灵敞亮!

暑假里,我又读了一本震撼人心的书——《吃狼奶的羊》。一听书名,你一定觉得奇怪吧,我要告诉你们,书的内容写的很悲壮,但却能唤醒人的良知。

这本书讲的是:母狼乌云飞刚刚痛失儿女,在散心的时候遇见了刚出生几个小时的小羊羔,乌云飞母爱泛滥,母爱泛滥,把小羊羔当成了自己的孩子,并取名流火云。乌云飞每次都躲着狼群来给流火云喂奶,可是毕竟纸包不住火!好景不长,乌云飞给羊喂奶的事就众狼皆知了。后来,因为一些原因,流火云竟与狼群一同生活!流火云身上流的是羊血,可是从小受到的却是狼族文化的教育。它的性格有羊的温柔善良,有狼的强悍勇猛,拥有双重性格的它注定是一只不平凡的羊。流火云不断成长、强大。青年时,它遭到狼群攻击,乌云飞为保护它而牺牲。后来流火云趁乱回到羊群中。它的表现让众羊十分敬佩,但也招来头羊的嫉妒。在一次与狼群抗击的过程中,头羊因极度讨厌流火云,把它推下蛤蟆岩,落入狼口。最终流火云这只英雄羊以悲剧性的方式结束了生命。

读完这本书,我心里百感交集:对乌云飞伟大的母爱感到震惊,对头羊自私自利感到厌恶,对英雄羊流火云的死感到惋惜……

我感慨,羊之所以会被狼吃掉有两个原因:一是羊太过软弱,狼见了会更加肆无忌惮;二是羊不团结,只要遇到强大的敌人就像一盘散沙。而且,每只羊都是自私的,他们一遇到敌人就跑,他们想:只要我跑的快,死的就不会是我了。所以我们应该学习流火云那股不服输的劲儿!

英雄羊流火云的生命是短暂的,但它追求正义和公平的精神犹如生命中的一束礼花,划破宁静的夜空,闪耀着璀璨的光华,让善良的人们看到了新的希望。

我是沈W, 感谢你能看完。

[热门]《乌塔》读后感范文优选5篇


《乌塔》读后感(篇一)

我听到乌塔这个名词,就觉得很新鲜,乌塔是不是一座黑黑的塔?还是一座停着很多乌鸦的塔呢?读完课文以后,我大吃一惊,原来,乌塔是一个小女孩的名字。

“爱孩子,为什么就不能让他们单独出门?”这句话引起了我的注意,中国的孩子像一只风筝一样被父母拽在手里,而德国的孩子却可以像小鹰一样在天空中自由地翱翔。中国的孩子大多在家里都像小皇帝、小公主一样,“捧在手心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而德国的孩子个个都是从小到大闯出来的,特别勇敢,特别独立。“这次趁暑假游历了欧洲,已经去了法国、瑞士、奥地利,在意大利去了威尼斯、米兰、佛罗伦萨,最后还要去希腊。’我有点惊讶:‘你一个人吗?’‘当然’。她很自然的回答道。”读了这段话,我不禁佩服乌塔勇敢又独立的精神。

中国的孩子有电视、有儿童图书、有游乐园,孩子们很快乐。可是德国的孩子们认为光从电视中认识的世界总不完美。就像我一样,我经常从电视、电脑上看见过北京,但只有我来到北京亲自感受,它的美才更深深地感动了我。

她还说,自己用了三年时间准备了这次旅行,阅读了很多与这些国家有关的书籍;为了挣旅费,每个周末去帮餐馆或超级市场发广告单,每个周末还到别人家里陪小孩玩。乌塔做事好有计划啊!我们要向她学习如何有效的制定计划和有效的规划时间。

读了《乌塔》这篇课文,我认识了做事有准备有计划,聪明、喜欢旅游、勇敢、独立、合理安排时间的乌塔。

《乌塔》读后感(篇二)

今天,我学习了《乌塔》这篇文章。我诧异于乌塔,一个14岁女孩,如此周密的旅行计划和强大的自理能力。

她用三年的时间准备了这场旅行,阅读了许多国家的书籍,然后设计好这次旅行路线和日程。而且他未从父母那里要一分钱,都是自己周末去餐厅打工,假期到别人家陪小孩来挣得旅行费。她胆大,心细,热情,独立。

想想生活中的我们,每次旅行都有爸爸妈妈陪同不说,而且衣服用品都是由爸爸妈妈准备,我们几乎从未参与。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很多时候,我们忽略了旅行的意义。旅行真的应该是说走就走吗?我们真的了解名胜古迹背后的故事,人物的事迹和当地的风土人情吗?我们每次是否都做了最详细的攻略,最周密的安排,了解旅行地点真正的生活。以后,每次旅行前我都要做攻略了,旅游后用相机,用纸笔记录下点点滴滴。

乌塔自己打工,负担了全部的旅行费用。三年啊,何其漫长。周末市场活动是我挣的第一笔钱,三年,我能有这么大的毅力去坚持吗?爸爸妈妈会放心吗?我们真的有能力干好一份工作吗?那天,妈妈让我刷碗,我一看盘里的油渍,心不甘情不愿。撇撇着嘴,嘟囔着,为什么让我刷呢?自己体会过,才知道原来觉得很简单的事情,干起来也不是想象中的容易,才能体会到爸爸妈妈平时照顾我的不易。而乌塔,坚持了三年,这份毅力太值得我们学习。

乌塔每到一个地方,会查询当地警察局的电话,以防有不测发生。平时大人总教育我们不和陌生人说话,也害怕遇到坏人被欺骗。但如果真遇到了,我们会有办法应付吗?看来,我们还真得学习乌塔。

世界真的很大,到底有多大?小的时候,我从地图上看到,世界很大。上小学以后,数学老师用数字告诉我,面积很大。旅行以后,我发现一个小小的目的地,也要比我想像的大。从电视和书本上感受到的世界是不同的,身临其境,才能真正感受到世界的美。

我要学习乌塔,不依赖父母,学会独立生活。你的世界,你不努力,谁能替你坚强和闯荡?

《乌塔》读后感【篇三】

学习了《乌塔》这篇课文,我认识了一个自立自强、细心、有胆量的全新面孔,她就是年仅十四岁、独自一人游历欧洲的德国小姑娘乌塔。

这篇课文主要讲了乌塔一个人游遍全欧洲的故事。乌塔用了三年的时间筹备旅行,为了 挣旅费,她利用课余时间去发广告单或陪小孩玩。 “每到一地先查警察局的电话号码,再给家里打个电话或寄张明信片。”读到这句话时,我已经面红耳赤了。自己平时做事冲动,也没有周密的计划;不像乌塔这样做事井井有条,考虑全面,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怕家长担心自己出事而打个电话报声平安······这些事都归功于她的努力和认真、独立与自信。想到这里,我心里又多了份自责。

是的,一般我们在家里就是看书、玩电脑、写作业、看电视, 或只在近处玩耍, 几乎没有家长让自己的孩子独自出来旅游。很多同学成了家里的“小公主”、“小王子”,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好”日子。我们的家长爱我们,时刻怕我们走丢、怕饿着、冻着、摔着,因此,我们常常被他们带在身边。

中国的家长:“风雨之后见彩虹”。哪怕让孩子碰碰钉子、摔摔跟头,也要给孩子一个独立认识世界的机会呀!也让我们寻找一下自己身上的“彩虹”。

家长们,您是想让您的孩子变成风雨中挺拔的小草还是温室里娇嫩的花朵;想让他变成狂风暴雨中展翅飞翔的雄鹰,还是铁丝笼里漫无目地的金丝雀?

向乌塔的父母学习,该放手时就放手吧!向乌塔学习,让我们在生活中自信、自立、自强。

《乌塔》读后感(篇四)

今天我们老师给我们讲了乌塔这篇课文,学完以后惊讶,因为那里面的乌塔才14岁就要环游欧洲了,而且是个小女孩,太厉害了,我很佩服乌塔。那么我就跟你说说我的感受吧!

我的感受其实很简单,就是:我觉得乌塔是个很能干的小女孩,而且能独立准备好去欧洲的东西,而且旅游费是她自己干活挣得,不是向父母要的,所以我们老师给我们说:那里面的乌塔是一个热爱生活、热情大方、独立自主的一个可爱的小女孩,我还有几个问题想要说,就是乌塔的爸爸妈妈难道不担心乌塔吗?还有就是乌塔要是被坏人抓住了怎么办,乌塔要是被掏心脏了怎么办,那她的爸爸妈妈岂不是很担心吗?为什么乌塔的爸爸妈妈不跟他一起去呀?是吧!

我喜欢这一篇课文,我们要学着乌塔的那种独立自主、热爱生活的精神,再见了。

《乌塔》读后感【篇五】

读过《乌塔》这篇课文后,我获益匪浅。从这当中,我认为乌塔是个独立的小孩,她以便提前准备此次旅游,自身提前准备了三年的時间呀,在这里三年里,她将会勤奋地学习英语,做一个计划表,把每一分每一秒的時间都订完要做什么了,并且去旅行必须的钱财都不依靠爸爸妈妈。再从我的具体情况看,我认为我和她类似,还记得那一次,父母很晚回家了,我一个人在家里待着无趣无比,并且家中又乱七八糟的,因此一个好点子就从脑海中里闪出:把家中清扫整洁给父母一个意外惊喜。因此我也举起扫帚一丝不苟地刚开始打扫,我先扫最脏较难扫的餐厅厨房,走入餐厅厨房,我一下子愣住了,尽收眼底的是:青菜叶稻米都掉在地面上,桌子上撒满了水……我一点一点地扫,扫到小米粒,如何扫都扫不太好,将会由于稻米都粘再地面上了吧!没法,只能一点一点地捡了,跟废弃物作战了好长时间才获胜,然后……做了家务活后,父母也恰好回家,她们看到了这一干净整洁整洁的家,感觉十分出现意外也十分高兴,母亲抱住我,赶忙夸我:“闺女,太棒了!真能干!”我的心里也甜滋滋的。念完这篇课文,我认为大家也应当迅速行动,把念头付诸实践,做好自己的小主人。

[热门]景阳冈读后感范文五篇


读书之所以是一种乐趣,是因为读书使我们积极思考。阅读了一本书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感悟。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写读后感应该抓住书籍的哪些精髓来写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热门]景阳冈读后感范文五篇》,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景阳冈读后感【篇一】

今天,我看了四大名着之一《水浒传 》,他是我国著名的古代长篇小说,写的是北宋末年以宋江 为首的一百零八人在水泊梁山奇异的故事,有《景阳冈》、《黑旋风杀四虎》、《武松醉打门神》形象描绘农民起义从发生、发展到失败的全过程。人物有李逵初心、武松勇猛利落、林冲忍让。

在印象最深的是《景阳冈》,讲了武松过景阳冈,在没过景阳冈前,他来到一家叫三碗不过冈喝完酒过冈了!傍晚,武松过冈了,在一座古庙的榜文见到景阳冈出现了一只老虎,走了一会,武松又觉得自己很累,想睡会儿,当他醒来时见到一只老虎在他面前,武松马上用自己小棒打老虎,小棒不小心断了,断成两截,武松打了老虎几下,把老虎打在地上,然后大力打了老虎几拳,老虎喷出鲜血,武松见了马上用断的小棒打了几下老虎,直到他断气。

读了这个故事,我感到武松机智、勇敢,打败老虎,我要多锻炼自己的勇气,多做运动。

景阳冈读后感【篇二】

《水浒传》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是施耐庵。《水浒传》中有许许多多的英雄好汉景,《景阳冈》中的武松就是其中之一。

《景阳冈》中的武松,清河县人。一次武松要去县治,中午的时候,武松走得肚中饥饿,来到挑着一面招旗的酒店,店上面写道三碗不过岗。别人只吃三碗就醉了,可是武松前前后后吃了十八碗,依然没有醉倒;而且武松一个人吃了四斤牛肉,要是放到现在,肯定算是一个大胃王。

店家劝告武松,山有猛虎不要过冈,武松不听劝,到了冈上才得知真有虎。因为爱面子,上山和儿大虫斗争,武松躲过了大虫的一扑,一掀,一剪,最后把大虫打死了,可以看出武松多么孔武有力,大虫来了他也临危不惧,真是镇定自若。

武松打虎这一场面,写了武松的气概:明知山有虎,偏向虎行山,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这种遇到困难,不退缩的精神更值得我们学习。

我们生活中,也有许多拦路虎,可是我们看见了只会退缩或逃避。我们应该学习武松的精神,比如我们学生遇到了不会做的题,应该去问老师。遇到困难,我们应该临危不惧,面对它,战胜它。

我们面对困难,无论做什么都不要慌张,要积极面对。

景阳冈读后感【篇三】

我们本学期学了很多课文,例如《祖父的花园》.《猴王出世》.《草船借箭》等等,但在我的脑海中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景阳冈》。

《景阳冈》这篇文章写的是一路去往县城的武松。

武松一路去往县城,途中看见一家酒馆,于是,他打算进去喝点小酒。进去之后,武松要了三碗酒和二三斤牛肉,武松喝完酒后,又叫酒家来第四碗,酒家便过去告诉武松,“俺们家的酒,虽然是村酒,确比老酒的味道更烈,但凡客人来我店中吃了三碗便醉了,过不去前方的山岗了,因此叫做三碗不过岗,所以过往的客人到此,只吃三碗,便不在加酒”。武松不相信,依旧要求酒家来酒,酒家无奈,只好继续给武松倒酒。武松喝完酒后,准备继续上岗,确被酒家叫住,酒家告诉武松,山岗上有一只大虫,经常杀害上岗去的老百姓,叫武松明日在走,武松不听。酒家只好叫武松去看看榜文,武松并不在意继续上岗。

武松上了山岗后,发现了酒家说的榜文,他才相信酒家的话,武松想转头,又怕酒家笑话,只能继续前进。走了没多久,不幸的武松遇见了大虫,没办法,武松只能硬着头皮跟大虫来了一番生死较量,经过武松的殊死搏斗,最后,武松抓住了大虫,把他打死,为民除害,成了大家敬仰的大英雄。

景阳冈读后感【篇四】

“别意悠悠去路长,浪言‘三碗不过冈’。醉来打杀山中虎,扬得名声满四方。”武松“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他迎难而上,不愧为打虎英雄!我们应该学习武松那种敢于斗争、勇往直前的精神,我们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拦路虎”,不退缩,不放弃,成为现实中的“打虎英雄”。

有一次,我与几个小伙伴到公园玩,我们买票进入了“竹子乐园”,我很想玩那个用网绳造成的“山”。可是因为我当时胆小,所以不敢往上上,我就想起了老师说过的话:“无论做什么事都要坚持,不要退缩,最后就一定能成功。”因此,我就鼓足了勇气“爬”了上去。也尝试了胜利的感觉。

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们应该学习武松那种勇敢、机智、“弃,不放弃”的精神。在学习中遇到困难时,要正确对待,只有这样,将来才能闯出一番成就。

景阳冈读后感【篇五】

《水浒传》中有一篇描写水浒英雄武松景阳岗打虎的文章让我记忆特别深刻,文章写了武松在少林寺练了一身好功夫下山了,一直走到景阳岗,见到一个酒庄,上面写着:三碗不过岗,武松走了进去说:“好酒好肉全给我上!”酒店小二将店中的好酒端上来,武松一喝,畅快淋漓果然是好酒,于是多喝了一些,他吃好后将酒饭钱放在桌上就上景阳岗了,走到景阳岗才看到官府的告示,说景阳岗上有猛虎伤人,不可单身通过景阳岗,武松凭借自已有一身的好武艺,正所谓艺高人胆大,独自一人上了景阳岗,必竟是酒有些喝多了,慢慢地武松困了,就在景阳岗上睡了,突然,他梦到一只大老虎扑向他,吓得他出了一身的汗,酒也醒了不少,武松看天色也不早了,提着棍子准备通过景阳岗,这时他敏锐地感觉到异样——老虎真的来了,这是一只比一般的老虎都大的虎,它已经伤害了很多人,因此也很狡猾,老虎一开始狠狠地扑过来,武松身手敏捷地避开,老虎头也不回,用它钢鞭一样又粗又长的尾巴横扫过来,武松没料到一只畜牲竟会如此招术,慌忙就地一滚险险躲开,老虎一看还没人能逃过它这几招的,这人不简单,它不慌忙与武松斗智斗勇,武松沉着机智,经过一段殊死搏斗,终于将猛虎打死,武松也累得倒在地上。当村民发现猛虎被武松打死后,欢欣鼓舞,将武松送到县衙,授于他“打虎英雄”的称号。

武松打死老虎后,被众人追捧,又受到县府的赏识,但他没有被荣誉冲昏头脑,当知府授与他“打虎英雄”称号时,他看到当地百姓因为除去一害而开心,因此他也欣然接授,当知府奖给他银钱时,他看到当到猎户们因受虎害穷困潦倒,他当即建议将银钱分给众猎户,帮助他们重建家园,武松这种为民除害,乐于助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参考]社戏读后感范文优选五篇


初中生还处于成长的阶段,心智尚不够成熟,除了学习,更多的是要学习做人的道理。人,是富有想象力的,书籍里的文字可以催化人的想象力,一篇故事或者是一篇心得,每个人在阅读了之后都会形成自己的收获和体会。人生好似一条河,既有波澜壮阔,汹涌澎湃,也有清风徐来,水波不兴。那么,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作品的读书笔记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编辑的《[参考]社戏读后感范文优选五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社戏读后感(篇一)

“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也似的好戏了。”

我想鲁迅并不是仅仅以“鲁迅”这个身份来写这篇文章,而是以“周树人”这个人来写这篇文章。我很喜欢那种作者真情流露的文章,因为那是很感人的。《社戏》这篇文章只是单纯的记录了一个孩子的童年生活,每样事物都充满着属于自己的回忆,充满着喜怒哀乐。

我觉得这篇文章对于景致的描写并不多,但是虽然少,分量却很重。我觉得在读了这篇文章关于景致的描写过后,才真的感受到“身临其境”的感觉。“那声音大概是横笛,宛转,悠扬,使我的心也沉静,然而又自失起来,觉得要和他弥散在含着豆麦蕴藻之香的夜气里。”在整篇文章的景致描写中,我最欣赏的就是这一句话。因为只有这句话能让我想象那沉静以及自失的心,并且让我“闻”到了豆麦蕴藻之香,那种感觉实在很真实。

对于童年的回忆,每个人都各自拥有不同的风景。

我喜欢文章中所提到的小朋友们。孩子们之间的友情最单纯,没有任何污点,只是一张透明的纸。那种童年的感觉,我们到底已经遗忘了多久?

我很欣赏文章的结尾,只是单单的一句话,却能如此强烈地表达心情。我们真的应该珍惜现在的生活,不要只是纸上谈兵,而是真得“珍惜”。

我想我现在可能只能以一个读者的身份来叙述我的感受,我的看法,但是,在经历岁月的磨炼后,我一定会,不是可能,而是“一定”,会以一名艺术家的身份来发表我的感受。

社戏读后感(篇二)

鲁迅先生的社戏,我看到一种天真烂漫的东西,作者通过对童趣事的回忆赞美农民的善良与高尚。因为书上写得大多都是反映农村景物的,因此读起来就显得特别亲切,一幅美丽的“农村夜景图”仿佛映入我的眼帘:蓝蓝的天空、圆圆的明月、石板型的小桥、小巧玲珑的划船。“我”和一群活泼可爱的农村孩子来到河边,他们下船、点篙。飞一般的在月下航行,沿途的夜景真美呀!“豆麦散发出草香味,河边的小草、朦胧的月色、淡黑的群山、依稀的赵庄、婉转悠扬的笛声,还有点点渔火等等。这些本来是农村中很普通的景色,也是我们农村孩子很熟悉的,但经过鲁迅的一番艺术加工,看上去简直变成了人人向往的神仙美景了。从这里也可以看出鲁迅对农村的怀恋,对他小时候在外婆家的眷恋之情。同时更激起了我和农村孩子对自己家乡的热爱。

在鲁迅笔下,一些普通的农家孩子,都是那么可爱,纯朴,他们的思想又是那么高尚无私,真切体现当时农村孩子的风貌。在这些孩子中我更喜欢双喜和七斤,他们勇敢无私,热情活泼,热爱劳动。双喜更是个讲义气的人。七斤也常和小鲁迅玩抓蟋蟀的游戏,他们从不计较,和睦相处,成为了真正的好朋友。

我反复地读者这篇我最喜欢的小说《社戏》,仿佛感到整篇作品中的每一个词都倾注着鲁迅对农村孩子深深的爱,我真切地感受到农村孩子也是很幸福的。

社戏读后感(篇三)

读《社戏》,扑面而来的是浓郁的乡土气息,淳厚的人情。同以江南农村为背景,《故乡》描绘了现实中农村残破、凋敝的景象,《社戏》展现的则是另一幅记忆中理想的农村画卷。小说写的是“我”小时候在外祖母家和小朋友们一起去邻村看社戏的情景,处处洋溢着夏天的温馨,一切让人觉得那么和谐,自然,充满生趣。鲁迅先生的社戏,我看到一种天真烂漫的东西,作者通过对童趣事的回忆赞美农民的善良与高尚。

因为书上写得大多都是反映农村景物的,因此读起来就显得特别亲切,一幅美丽的“农村夜景图”仿佛映入我的眼帘:黑色的夜空、圆圆的明月、一座石板小桥、一只划船。“我”和一群活泼可爱的农村孩子来到河边,他们下船、点篙。飞一般的在月下航行,沿途的夜景真美呀!“豆麦散发出草香味,河边的小草、朦胧的月色、淡黑的群山、依稀的赵庄、婉转悠扬的笛声,还有点点渔火等等。这些本来是农村中很普通的景色,也是我们农村孩子很熟悉的,但经过鲁迅的一番艺术加工,看上去简直变成了人人向往的神仙美景了。从这里也可以看出鲁迅对农村的怀恋,对他小时候在外婆家的眷恋之情。

社戏读后感(篇四)

《社戏》作为一篇反映农村生活的文章,却放在了《呐喊》这部小说集中,令人感到有些奇怪。不过这就揭示了文章的另外一个中心。鲁迅不爱看剧场内的中国戏,而偏爱故乡的社戏;与鲁迅小时喜爱农村生活,都写出了农村真挚淳朴的民风。而鲁迅撰写这篇文章旨在呼吁人们:真实而高尚的生活,源于大自然的本质。在车水马龙的城市,人们的心不断地变得浮躁,唯有停下脚步,寻像农村生活一样朴实纯真的生活,才能领悟人生的真谛因为书上写得大多都是反映农村景物的,因此读起来就显得特别亲切。

作者在最后一段中写道: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鲁迅为什么会发出这样的感慨呢?原因就在于,鲁迅随着年龄的增长,进入到社会,感受到这种朴实,这种善良,渐渐化作乌有。取而代之的是军阀的压迫和黑暗的社会,正义和公正的得不到伸张。正如小说名为《社戏》并未直接写我小时所看的社戏,开头记述的却是我成年后在北京看戏的两次经历。那两次戏都没看好,反射出了当时社会的混乱、沉闷、世故、污浊,这与我少时在平桥村的自然真率生活形成了鲜明对比。鲁迅心中故乡实有两个,一是《故乡》中所描绘的现实中的故乡描绘了现实中农村残破、凋敝的景象,一是《社戏》中所展现的理想中的故乡扑面而来的是浓郁的乡土气息,淳厚的人情。他常常以理想故乡中的完美来反衬现实中的残破。《社戏》没有正面描写农村的苦难,但对理想中的故乡讴歌,也正是对现实的批判。

读鲁迅,读社戏,读那个年代的社会。

社戏读后感(篇五)

究竟什么样的社会才是作者理想中的美好社会呢?于是,作者带我们来到了一个远离尘嚣的小渔村。这里虽然极偏僻,住户不满三十家,但却是孩子们的乐土。没有封建文化的毒害,孩子们不用念秩秩斯干,幽幽南山,不受封建礼教的束缚,没有犯上的律条。在这里成长起来的孩子们天真纯洁、诚挚友爱、机智勇敢,正是民族赖以生存和持续的生命基因。这里与北京的戏园子,与纷乱嘈杂的现实社会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或许正如 王富仁 先生所说,《社戏》它里面有着嘈杂的都市生活与恬静的农村生活的对立,有粗俗自私的城里人与亲切和善的农民的对立,有愚陋倨傲的成人与聪明天真的儿童的对立,有矫饰的贵族化的都市文艺与朴素的平民化的民间文艺的对立,有充满生存竞争的纷乱社会与优美宜人的大自然的对立。这些对立,说到底,实际便是社会与自然的对立。但是,这片乐土毕竟只是作者的理想,那模糊在月夜中的大戏台缥缈得象一座仙山楼阁,令我疑心是画上见过的仙境对于这理想的社会,作者既在不懈地追求,同时也在困惑和怀疑。

【优选】高尔基童年读后感范文五篇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每个人对于优秀的书籍,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读书的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怎样将自己的独到见解写进读后感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优选】高尔基童年读后感范文五篇”,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高尔基童年读后感(篇一)

这几天,我读了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写的《童年》。它是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中的第一部,讲述了一个叫阿廖沙的孩子的童年故事。这本书对我的启发很大,它让我了解了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家庭。这本书是作者真实生活的写照,高尔基根据自我的亲身经历,再现了黑暗统治下的孩子从觉醒到长大的苦难历程。阿廖沙是一个悲惨、可怜的小孩,他的童年是在外祖父家度过的,他的生活可不像咱们此刻这样愉悦,充满阳光和爱。他的外祖父性情暴躁,贪婪、自私;两个舅舅也很自私、粗暴,这些都在年幼的阿廖沙的心里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阿廖沙是一个善于观察和十分敏感的好孩子,能辨别是非,有坚定的、不屈不挠的意志,虽然他生活在一个不太好的生活环境里,但这反而让他成长为一个坚强、正直、勇敢、自信的人。阿廖沙还是一个善良的孩子,它很同情穷人,经常帮忙他们。

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当时沙皇统治时期的困苦生活,让我知道了此刻的完美生活的来之不易。咱们要珍惜此刻的愉悦生活,钟爱生活,发奋学习,用自我的潜质和智慧把这个世界建设得更加完美。

高尔基童年读后感(篇二)

读了《童年》这本书后,我深受感动和启发。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来到外祖父家,却经常挨到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他还有一个捡来的哥哥,叫茨冈。当外祖父打阿廖沙的时候,朴实的小茨冈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每当阿廖沙问他为什么要护着他,他说:原来我是不愿意的,可到时候我的手又伸进去挡了不知怎么的,不知不觉就伸进去了阿廖沙听到这句话,更喜欢跟他做朋友了。但是,好景不长,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阿廖沙非常伤心,他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毕竟他们也是朋友呀。几年后,母亲又改嫁了,给阿廖沙找了个继父。阿廖沙就跟着母亲住了。过了不久,阿廖沙的母亲生了个小弟弟,可是,因为没有足够的钱,他的弟弟就这样饿死了。之后,阿廖沙的母亲又生了个小弟弟,阿廖沙就成了家里的保姆,细心地照顾着弟弟尼古拉。在他精心的照顾下,弟弟健康的成长。可是,在阿廖沙11岁的时候,母亲去世了。11岁的他,走上社会,独立谋生。

阿廖沙的童年是多么的凄凉悲苦。再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呀!所以,让我们一起来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吧!

高尔基童年读后感(篇三)

读了《童年的高尔基》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和高尔基相比童年,我问是多么幸福啊!

高尔基出生在一个木工家庭。5岁时,父亲病故了,生活更加艰难了,他和妈妈就住在外祖父家里。由于家境贫寒,高尔基上学只好穿母亲的皮鞋,外祖母的外套,黄色的衣衫和散退裤子。这样一身五颜六色的不协调的装束,引起同学们的嘲笑。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现在穿的全是自己的新衣服,还是高档的衣服,尽管有这么好的条件,我们却生在福中不知福,常常挑三拣四,有的衣服穿的次数多了就不愿再穿。想到这儿,我不禁有些惭愧。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为了上学,只能捡破烂换钱。每到不上学的日子,他就一大早起来,背着一个大布袋,走街串巷,捡一些破布头,烂纸片卖给废品加工厂。运气好才能有半个卢布的收入,如果运气不好呢,高尔基上学的事就没了着落。我们现在上学什么也不用操心,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相比之下,我们有什么理由不珍惜自己的幸福生活,什么理由不加倍努力学习呢?

捡破烂换来的钱成了高尔基的学费来源,但是学校里那些有钱的孩子并不理解高尔基的行为,反而嘲笑他,说他身上有一股臭味。我觉得并不是高尔基身上有臭味,而是那些有钱孩子故意嘲笑高尔基,他们才显得很臭。反而高尔基把别人的笑变成催促自己努力学习的动力。他发奋努力,刻苦读书,终于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收到了老师和同学们的喜爱和尊重。

我合上书,沉思了一会儿,不近思绪万千。

高尔基童年读后感(篇四)

我的爸爸虽然对我管教严,但是当我读完高尔基的《童年》,才明白他的童年才叫痛苦,我们是生在福中不知福。

高尔基的童年小时候就失去了许多亲朋好友,对他最好的朋友伊凡也被两个舅舅害死了,长大后也离开了许多的亲人,最疼她的姥姥也离开了他,教他知识的姥爷虽然对他凶了一点,但那都是为了他呀!

我们的读书环境已经很好了,高尔基那时候是要靠捡煤渣、拾破烂赚取一点可怜的学费,运气不好捡不到东西,那天的学也就上不成了。为什么高尔基能成为大文学家呢?我们真的这比他笨吗,其实不是的,而是高尔基他读书比我们认真了很多,学习态度也比我们好,不是说态度决定成败吗,所以高尔基成功了。我的学习态度时差时好,所以我要趁现在还是小学,下定决心调整好学习态度,因为还有一句名言: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换来的。

你们也希望成功吧?!那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高尔基童年读后感(篇五)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地叫着夏天……”听着这首歌,让我觉得每个人的童年应该就是无忧无虑,是值得收藏的。高尔基的《童年》让我深受启发,幸福的童年,不是必然的,我们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的幸福童年,“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地叫着夏天……”听着这首歌,让我觉得每个人的童年应该就是无忧无虑,是值得收藏的。高尔基的《童年》让我深受启发,幸福的童年,不是必然的,我们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的幸福童年,执着地追求理想,不怕难题,以持之以恒的立场对待学习和糊口。

《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步曲之首,它个性地描绘出俄国小市民基层的风俗人情,揭示了十九世纪俄罗斯劳动人民经受的苦难,高尔基的童年在这个历史背景下,是吃尽苦头的。阿廖沙出生在一个木工家庭,早年丧父,借居在外祖父家,十一岁走向社会,当过学徒工,洗碗工,面包工,守夜人等等,饱尝了人生的辛酸。外祖父是一个性情粗暴、自私的快濒临破产小染坊主。而两个舅舅也是同样的粗暴、自私、市侩,阿廖沙就在这样的家庭中饱受摧残。读到这,我就感到不快和压抑,每一个人心中都有恻隐之心呀。但幸好有外祖母和老长工格里戈里,他们给了阿廖沙决心信念和气力,使他看到了光明和期望,并相信黑暗终将过去。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小茨冈”也同样教会了阿廖沙如何面对糊口的艰难。

和高尔基的童年比拟,我觉得我就是一个幸福的“小公主”。在家里,父母呵护着我健康成长;在学校,老师专心地为我浇灌知识;有了难题,家人、老师、同学都会帮忙解决。不愁吃、不愁穿,糊口中在蜜罐里,我们的童年是多么地幸福,多么地快乐啊!然而,我们有时候却很率性,挑吃挑穿,有的甚至还攀比穿着;有的不懂珍惜同学之间的贵重友谊,会因点小事情跟同学闹情绪;有的不努力学习,整天陷溺于游戏和玩乐……

合上书,我思绪万千,当今的社会,文明和谐,糊口在这自由同等的社会主义社会里,我们的糊口多姿多彩,没有理由不珍惜现在的幸福糊口;糊口在这精神文明高度发展的社会主义社会里,我们没有理由不努力学习。而要努力学习,就要捉住每一寸光阴。我们不应该把时间铺张在玩网络游戏,追看肥皂剧上,我们要珍惜这拥有的一切,努力奋斗,好好学习,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让我们的祖国更加繁荣富强!

热门读后感:《浮躁》读后感范文优选四篇


多读书使我们变得更加才智博学,是一种成长。我相信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读后感可以是受书中的内容启发而引起的思考与联想。值得推荐的优秀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热门读后感:《浮躁》读后感范文优选四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浮躁》读后感(篇一)

看完这部小说颇有感触,这个世界真的很复杂,各种势力交织在一起,各种丑恶行径让人嗤之以鼻,为了生存又不得不融入其中。不管怎样,还是需要一颗'浮躁'的心。

小说中的金狗,虽然没有很好出身,从小又不受管束,文化程度也不是很高,当过兵没打过仗,在他们那个村算是见识比较广的一个人。对朋友重情重意,对自己的工作尽心尽力,是一个爱憎分明,嫉恶如仇的人。对雷大空包含惋惜之情,对福运深表同情,对小水既爱又怜惜。在这里不免要说一下小水,她的遭遇也很悲惨。她从小就父母双亡,跟着伯伯长大,她还有一个外爷,和金狗一起长大。嫁的第一个男人新婚那天就死了,嫁的第二个人就是福运,本以为可以安安稳稳过一辈子,很不幸福运被黑熊咬死了。

福运、雷大空、金狗、小水他们四个是很好的朋友,福运是最实诚的一个人,总是任劳任怨,却从没有什么怨言。同时他也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是哪一类人。他虽没有金狗那份才学,却总是保留着自己那份纯朴;虽没有雷大空的圆滑,却有着自己的立场。总之,他的死留给我的是痛惜。

雷大空虽然圆滑,但对朋友是两肋插刀。对恶势力是又爱又恨,他利用那些高官们的权利谋取利益,从这一点来看他对他们有依赖性。为了在商界挣得一席之地,还是向他们低头了,最后搭进了自己的性命,我替他有些不值。凭他的社会阅历和灵活的头脑,好好干一定会干出一番事业的。

金狗是一个杰出的小伙子,用村上的话说,他是州河上的强人。然而无论在爱情上,还是在人生上,他的生活都是带点苦涩的。我们可以看到,贯穿全文的是金狗与小水的欲爱不能的爱情悲剧。虽然他们最终结合了,但是其间经过了多少辛酸曲折,多少创伤眼泪,是我们作为读者的所不能忍心看下去的。金狗是一个有着自己信念的人,不管是在爱情上,还是在人生,事业上,但是金狗作为一个人,也有着他个人的私心。金狗从州河上的强人变成州城报社的记者后,一方面努力的工作,切实履行记者的职能,虽然因此得罪了领导;另一方面,在他认识到记者的宣传,暴露效果作用有多大后,他又利用自己的权力去揭那些与他或他们祖上,村上有仇的官员的黑锅。他想打击报复他恨的人。金狗是按照他的路在走的,虽然小说中并没有把他塑造成一个无私而高大的英雄。金狗这人是活的,他的灵魂是活在我读者心中的。他的一切举动都可以是预料之中的,但又会让我觉得不可思义或敬佩不已。

《浮躁》读后感(篇二)

《浮躁》是贾平凹的长篇小说,该小说写于1986年6月,当时我只有14岁,现在读起这篇文章多多少少勾起了我那少年时期的隐隐约约的回忆。

该书记述的是在陕西一个偏远的小山村发生的一件件事情。那个山村叫仙游村,大一点的镇叫做白石镇,再大的地方就叫州县,没具体名称。仙游村是个靠山临河,地理位置非常优越的地方,当时交通不发达,所以那时候是比较闭塞的。村中有田家和巩家两个大的姓氏。小说就围绕这两个姓氏和村中的杂姓的斗争展开了。

小说的故事从清朝末年开始到80年代中期结束,跨度很大,各个时代的变革写的很真实,在写小水、金狗和福运等同田家、巩家斗争的过程中,赞美了山村百姓的高尚品德。整个故事情节和人物,让我回忆起了沈从文的《边城》,在贾平凹的《浮躁》中也体现了那种边陲小镇的人情美,人性美。

我非常喜欢小水这个女孩子,作品中她真的是个菩萨,从她的相貌到她的心灵,完全没有被世俗沾染,真的是最纯净的,让人生出敬畏之感,金狗爱小水,但又怕小水,就是小水的性格中有"菩萨"的一面,而田英英就不一样,在金狗的眼中,那是个小兽,兽性占了大半,所以,能把金狗拉到床上,主动投怀送抱。这又让我想起了《红楼梦》中的林黛玉,她也是小水一类的人物,大半时候,菩萨式的人物的下场都是很悲惨的,不知道为什么。

我在阅读《浮躁》的过程中,始终把这篇小说的人物和《边城》中的人物混淆起来。例如:小水----翠翠; 金狗----大老(天保);福运----二老(傩送);韩文举----爷爷 等等。我都能找到相对的。

呵呵,我真的不希望贾平凹老师的作品是抄袭沈从文老师的。

这里借用《边城》里的最后一句话:这也可能是巧合,也可能永远不是巧合。

我还有一点不太理解,《浮躁》这篇作品,把80年代的社会现实以及社会弊端揭露淋漓尽致,为什么我们的执政者视而不见呢?其中有些丑陋的社会现象,现代社会中也还是比比皆是啊!!这样的一部作品为什么没引起社会的注意,没能起到它该起的作用呢?????

此正是:闲来无事读书,胡言乱语评点。

《浮躁》读后感(篇三)

《浮躁》是贾平凹第二部长篇小说,具有他鲜明的乡土写作风格。贾平凹是当代文坛屈指可数的大家,他的散文和小说成名已久。高中时曾读过几篇贾平凹的散文,后来读过他的小说后才逐渐了解他的写作风格。他是一位文化名人,必然也饱受争议。他因为小说《秦腔》因为获得“茅盾文学奖”而名噪一时,而当初也因为一本《废都》被禁而毁誉参半。读过他的小说后我个人认为《浮躁》是其中读、最有引人深思的一部小说。虽然称自己只是一位农民,但他却用最敏锐的眼光观察着生活,观察着政治改革带来社会的深刻变革。

浮躁的水、浮躁的心、浮躁的城镇与乡村、浮躁的人们重复着爱恨情仇与悲欢离合,真善美与丑恶的斗争,权利与金钱的争夺。贾平凹的《浮躁》讲述了80年代改革开放中一个农村的青年人和他周围的斗争的故事。

书的前面有一段作者的序言:“这仍然是一本关于商州的书,但是我要特别声明:在这里所写到的商州,它已经不是地图上所标志的那一块行政区域划分的商州了,它是我虚构的商州,是我作为一个载体的商州,是我心中的商州。而我之所以还要沿用这两个字,那是我太爱我的故乡的缘故罢了。” 《浮躁》写了发生在商州的故事,这个商州是作者虚构的一个地名,或许根本不存在。作者笔下描写了一条特殊的河——州河。“我的这条州河便是一条我认为全中国的最浮躁不安的河。”作者这样说道。小说的故事是关于州河边上几个青年人金狗、雷大空、小水追求自己的命运的故事。州河的北岸是两岔镇,河南岸是不静岗和静虚村。两岔镇是有名的贫困镇,而静虚村里有巩姓、田姓两大家大户人家,田、巩两家上辈因为组织游击队,他们亲戚不少成了国家干部。巩宝山是州城专员,田有善是白石寨县委书记,田中正是两岔镇乡长。田、巩两家在乡里作威作福,而且暗地里争权夺利。小说的主人公金狗出生在静虚村,他胆子大,而且读过书,服过役,有着天生的领导能力,受到田家欺压后立志要出口气,改变自己的命运。复员后带领乡里的年轻人组织了河运队,共同致富,田中正却干涉插手为己谋利。金狗把握住机会到州城里做了报社记者,成为两岔乡的名人,他利用媒体的便利大胆揭露田巩两家的违法行为,使他们得到了应有的处分。金狗的好朋友雷大空也不甘于平庸,做起生意,最后却走到钻法律漏洞办空壳公司诈骗挣钱,也成为乡里最有钱的人。田、巩两家趁机报复,使雷大空被捕入狱,利用人际关系将其害死,金狗也受到牵连而入狱。小水想尽办法最终帮金狗脱离关系,惩治了田家。小说的最后,作者描写了另一场洪水即将到来。

由于篇幅有限,不能把这一篇几十万字的小说讲的清楚。贾平凹在书中描写了80年代改革开放后一群人特定的心态——“浮躁”,从金狗到雷大空,到村里的年轻人。农村改革在年青人中激起了浪潮,这些人都希望能成为时代的弄潮儿,在这次浪潮中改变自己的命运。然而这个过程是漫长而痛苦的。主人公金狗有自己的思想,不想受到别人的牵制,他看到了底层官僚阶级的黑暗从而本能地去反对抗争,正是这个抗争的过程使他感到困惑、迷茫,甚至不知道自己所揭露的是对是错。小说多处描写到金狗的心理。作为一个乡下人来到州城,他时常感到孤独困惑,金狗的这种心理是复杂与矛盾的。对于雷大空,也是想出人头地,但他没有金狗的机遇,也没有金狗的才华,不过他也是尽己所能做生意挣钱,成为有钱人来证明自己的价值,面对金钱的诱惑,他逐渐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到最后人财两空,他自己也是认为罪有应得。

小说的情节虽然有特定的年代,但这个话题却没有褪色,如今“浮躁”这一个词似乎越发流行了,几乎成了一种病态的现象向各个领域蔓延。“浮躁”的心态在生活中随处可见。产生浮躁的原因是什么呢?贾平凹的小说《浮躁》告诉我们这种心态一部分是由于政治体制改革影响的。改革开放解放了人们的思想,使人们的思想活跃起来。就像一颗石子激起千层浪一样。在文中贾平凹借助金狗和考察人的对话说明了自己的观点:

“这地方穷呀,越是穷的地方,天下的变化最能关联到他们的切身利益。我近来常想这么一个问题:现在的国家政策是好的,土地承包解决了农民吃饭问题,而允许和提倡搞商品经济,这也是对的,但现在有些人一搞起生意来,竟一下子身裹万贯,而这些钱差不多是靠一些不正当的手段得到的。如果这样下去,个人或许是富了,但国家的经济却受到损失,以致出现市场物价上涨,贿赂严重,社会风气不好。这些现象是主流还是支流,是好事还是坏事,我也拿不准,一时感到振奋,一时感到忧虑,写报道也不知如何写。当然,这也是我学历浅,知识窄,水平低所造成的原因,您能说说你的高见吗?”

那人说:“你这些问题想得太好了,我也是带着这些问题才出来考察的。以我个人之见,党的现行政策的基本方向无疑问正确,中国发生的变化,尤其农村的变化,足以证明这点。但是,我们毕竟是在毫无可以借鉴经验的情况下这样干的,好比人在一条曲曲折折的隧洞走,看到了前头的亮光只说明方向对,可随着生活的进一步变化,这里边同时暴露了许多问题,如解决不好,也有可能导致别的危险。总之,改革是艰难的。” 中国历史上长期是封闭式的封建主义国家,解放以来虽然是社会主义性质,但封建主义沉淀的东西太深太厚,现在一经脱离这种封闭状态,经受商品经济的刺激而获得活力,这就像浪潮一样,一下子冲开传统生活的堤岸,向新的天地奔腾而去。在变革中,人的主体意识大大觉醒了。一些人认识到了自己的存在和价值,而同时他自身的素质太差,这就容易使他把方向搞错,把路子走歪,这也就是之所以有人为了自己挣钱而不惜任何手段去坑集体,坑国家。金狗同志,您觉得这话有没有道理?”(摘自《浮躁》第二十一章)

反观现代我们周围的浮躁之风,其原因正如书中所说一样:主体意识的觉醒与高昂和一些人自身素质低下这一矛盾造成的。

另外我再谈谈对小说语言的感受。我并没有任何语言鉴赏功底,此处只略谈自己所感。贾平凹的文笔很朴实却很有质感,对于在农村生活过的我来说有很大的吸引力。他用自己的文字描绘了一幅很具有乡土风情的生活画卷。读这些文字大有酣畅淋漓之感,虽然有人说贾的描写过于琐碎,而且文中出现很多神鬼意象。我认为这就是贾平凹的写作风格把,只有这样的笔触才能真正写出乡村,写出生活,在农村确实有不少封建迷信,对鬼神的迷信与崇拜也正是封建思想的残余,这过程是传统与现代文明相互冲突融合的过程。我相信任何一个有过乡村生活经历的人都会喜欢贾的这种写作方式。

不论当时和现在人们的心态如何,我们可以看到作者对未来还是抱有希望的。就像他在一开始描写州河的那样——

“浮躁当然不是州河的美德,但它是州河不同于别河的特点,这如同它翻洞过峡吼声价天喜欢悲壮声势一样,只说明它还太年轻,事实也正如此,州河毕竟是这条河流经商州地面的一段上游,它还要流过几个省,走上千里上万里的路往长江去,往大海去。它的前途是越走越深沉,越走越有力量的。”

“对于州河,我们不需要作过分的赞美,同时亦不需要作刻薄的指责,它经过了商州地面,是必由之路,更看好的是它现在流得无拘无束,流得随心所欲,以自己的存在流,以自己的经验流。”

我们的改革之路还年轻,缺少经验,我们不需要过分的赞美,也不需要刻薄的指责,就让它以自己的经验发展吧。

《浮躁》读后感(篇四)

《浮躁》是贾平凹的一篇优秀的长篇小说,是一篇引人深思佳作。小说讲述了80年代改革开放中一个农村的青年人和他周围的斗争的故事;浮躁的水、浮躁的心、浮躁的城镇与乡村、浮躁的人们重复着爱恨情仇与悲欢离合,真善美与丑恶的斗争,权利与金钱的争夺。虽说写作的内容具有一定的时代色彩,但是对现代人的生活也有很多的思考意义。

小说的故事是关于州河边上几个青年人金狗、雷大空、小水追求自己的命运的故事。州河的北岸是两岔镇,河的南岸是不静岗和静虚村。两岔镇是有名的贫困镇,而静虚村里有巩姓、田姓两家大户人家,田、巩两家上辈因为组织游击队,他们亲戚不少成了国家干部。巩宝山是州城专员,田有善是白石寨县委书记,田中正是两岔镇乡长。田、巩两家在乡里作威作福,而且暗地里争权夺利。小说的主人公金狗出生在静虚村,书中是这样描写的“金狗生世奇特,其父以为有鬼祟,欲送寺里做佛徒,一生赎罪修行。韩文举跑来,察看婴儿前胸有一青痣,形如他胸前墨针的“看山狗”图案,遂大叫此生命是“看山狗”所变,自有抗邪之气,不必送到寺里,又提议孩子起名一定要用“狗”字。结果查阅家谱,这一辈是金字号,便从此叫了金狗。”他胆子大,而且读过书,服过役,有着天生的领导能力,受到田家欺压后立志要出口气,改变自己的命运。复员后带领乡里的年轻人组织了河运队,共同致富,田中正却干涉插手为己谋利。金狗把握住机会到州城里做了报社记者,成为两岔乡的名人,他利用媒体的便利大胆揭露田巩两家的违法行为,使他们得到了应有的处分。金狗的好朋友雷大空也不甘于平庸,做起生意,最后却走到钻法律漏洞办买空卖空的空壳公司诈骗挣钱,也成为乡里最有钱的人。田、巩两家趁机报复,使雷大空被捕入狱,利用人际关系将其害死,金狗也受到牵连而入狱。小水想尽办法最终帮金狗脱离关系,惩治了田家。金狗和小水也生活在了一起,追求自己的命运,小说的最后,作者描写了另一场洪水即将到来。

贾平凹在书中描写了80年代改革开放后一群人特定的心态——“浮躁”,从金狗到雷大空,到村里的年轻人。农村改革在年青人中激起了浪潮,这些人都希望在这次浪潮中改变自己的命运,然而这个过程是漫长而痛苦的。主人公金狗有自己的思想,不想受到别人的牵制,他看到了底层官僚阶级的黑暗从而本能地去反对抗争,正是这个抗争的过程使他感到困惑、迷茫,甚至不知道自己所揭露的是对是错。小说多处描写到金狗的心理,作为一个乡下人来到州城,他时常感到孤独困惑,金狗的这种心理是复杂与矛盾的。对于雷大空,也是想出人头地,但他没有金狗的机遇,也没有金狗的才华,不过他也是尽己所能做生意挣钱,成为有钱人来证明自己的价值,面对金钱的诱惑,他逐渐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到最后人财两空,他自己也是认为罪有应得。

小说的情节虽然有特定的年代,但这个话题却没有褪色,如今“浮躁”这一个词似乎越发流行了,几乎成了一种病态的现象向各个领域蔓延。“浮躁”的心态在生活中随处可见。产生浮躁的原因是什么呢?贾平凹的小说《浮躁》告诉我们这种心态一部分是由于政治体制改革影响的。改革开放解放了人们的思想,使人们的思想活跃起来。就像一颗石子激起千层浪一样。在文中贾平凹借助金狗和考察人的对话说明了自己的观点(个人认为这段内容正是本书的核心内容):

“这地方穷呀,越是穷的地方,天下的变化最能关联到他们的切身利益。我近来常想这么一个问题:现在的国家政策是好的,土地承包解决了农民吃饭问题,而允许和提倡搞商品经济,这也是对的,但现在有些人一搞起生意来,竟一下子身裹万贯,而这些钱差不多是靠一些不正当的手段得到的。如果这样下去,个人或许是富了,但国家的经济却受到损失,以致出现市场物价上涨,贿赂严重,社会风气不好。这些现象是主流还是支流,是好事还是坏事,我也拿不准,一时感到振奋,一时感到忧虑,写报道也不知如何写。当然,这也是我学历浅,知识窄,水平低所造成的原因,您能说说你的高见吗?”

那人说:“你这些问题想得太好了,我也是带着这些问题才出来考察的。以我个人之见,党的现行政策的基本方向无疑问正确,中国发生的变化,尤其农村的变化,足以证明这点。但是,我们毕竟是在毫无可以借鉴经验的情况下这样干的,好比人在一条曲曲折折的隧洞走,看到了前头的亮光只说明方向对,可随着生活的进一步变化,这里边同时暴露了许多问题,如解决不好,也有可能导致别的危险。总之,改革是艰难的。”中国历史上长期是封闭式的封建主义国家,解放以来虽然是社会主义性质,但封建主义沉淀的东西太深太厚,现在一经脱离这种封闭状态,经受商品经济的刺激而获得活力,这就像浪潮一样,一下子冲开传统生活的堤岸,向新的天地奔腾而去。在变革中,人的主体意识大大觉醒了。一些人认识到了自己的存在和价值,而同时他自身的素质太差,这就容易使他把方向搞错,把路子走歪,这也就是之所以有人为了自己挣钱而不惜任何手段去坑集体,坑国家。金狗同志,您觉得这话有没有道理?”(摘自《浮躁》第二十一章)

反观现代我们周围的浮躁之风,其原因正如书中所说一样:主体意识的觉醒与高昂和一些人自身素质低下这一矛盾造成的。

“浮躁”在字典里解释为:“急躁,不沉稳”。在精神发展赶不上物质进步的现代社会,想要避免这样一种不健康的心理状态,是需要自发地对自己的心理知识构成进行丰富的,已达到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并重的良好情况。但是说着容易,真正做起来还是要有足够的耐心与毅力的。

【热门读后感】《梅花魂》读后感范文优选(5篇)


读书真的是一件很辛苦又很快乐的事情。阅读了一本书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感悟。通过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是一种常用的应用文体。怎样将自己的独到见解写进读后感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热门读后感】《梅花魂》读后感范文优选(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梅花魂》读后感【篇一】

梅花在百花凋零的冬天开放,它不畏严寒、饱经风霜,深受人们的赞颂和喜爱。以前,我们学习了一篇文章《梅花魂》,使我的感触很深。

这篇讲了“我”的外祖父身在异国,小时候,外祖父教“我”读唐诗宋同时,情不自禁地哭了;“我”在墨梅图上留上个手影,外祖父大发睥气,刮去污迹;“我们”快回国了,外袓父因年纪大无法回国,痛哭流涕。临行前外祖父送“我”了一块绣着梅花的手绢,让“我”像梅花一样,要做个有品格的人,外祖父虽然身在异国,似他的心永远在祖国,外祖父虽然老了,但他那颗热爱祖国的心永远不会老像“外祖父”这样有气节的爱国人士还有很多,如:我国著名的桥梁建筑师茅以升,建了许多有名的桥。国外有许多人仰慕他的才华,请他到国外去,许诺洋房、金钱、小轿车,可是茅以升都拒绝了,坚持回到当时还很贫穷落后的中国。

读完这篇文章,我领会到了什么是梅花之“魂”,我们也要像梅花一样坚忍不拔,保持梅花的品格,保持中国人的气节,永远地热爱着自己的祖国,为祖国作出贡献:梅花精神将永远永远地传下……

《梅花魂》读后感【篇二】

寒假里,我读了《梅花魂》这一篇文章,书中“外祖父”那一颗赤子之心在我的脑海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作者与外祖父一起生活在国外,但身在异乡的外祖父却仍然深深地热爱着祖国。外祖父的家中有一幅墨梅图,老人分外爱惜,不许任何东西玷污他,因为在老人的心中,梅花代表的是中国精神,是中国品质,更是中国魂。

外祖父很爱国,每当他读到了有关思乡的诗时,眼中便会出现几朵泪花,心中也会出现一片波澜。老人长期没有祖国母亲的温暖,正与“自己”深深地思念祖国的情感相吻合,所以感到非常心酸。回国之前,作者告诉祖父自己要回去时,外祖父又痛哭了起来。离别之时,外祖父再一次眼含泪水,上船传递给“我”手绢。三次流泪,让外祖父的思乡之情越来越深厚,也让外祖父的爱国情怀越来越浓厚。

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很爱国,并用各种方式诠释着我们的爱国情怀,包括我们身边的环卫工人。他们每天辛苦地清扫大街,是为了让各条大街变得更加干净,也是为了让我们伟大祖国的每一寸土地变得更加美丽。他们是用实际行动让祖国变得更加美好,也是爱国的一种表现呀!

中国人,中国魂,让我们拥有梅花的秉性吧!让我们一起把心中的赤子之心“点燃”吧!

《梅花魂》读后感【篇三】

《梅花魂》通过讲述作者身在他乡的外祖父唯独热爱梅花的故事,表现了一个在外华侨对祖国深深的热爱之情。

梅花是中国的名花,作者的外祖父喜欢梅花的骨气和灵性,喜欢他不怕寒冷的品格,不怕风欺雪压的气魄,它象征着中华民族坚强的民族精神,象征着神州大地不屈的民族魂。一幅墨梅图,牵出一个华侨对祖国深深的眷恋和爱意。他不是一个小气的人,面对墨梅的心境,或许,只有和他有着同样感觉的人才会清楚,那些人的身体中,也同样流淌着华夏民族的血液。

中国人是有骨气的。古往今来,中国就有很多人像梅花一样,有着铮铮铁骨,有着不屈的脊梁,鲁迅就是其中一个。面对帝国主义列强的欺凌,他把笔化作利箭,《呐喊》,《彷徨》,《朝花夕拾》,一次次刺向敌人的心脏。他具有梅花一样的傲骨,他用一个革命者的不屈告诉侵略者,中国人是不会低头的。

“自在飞花轻似梦,无边丝雨细如愁”,那两行热泪淌下来了,一颗炽热的中国心却在跳动,永不停息。作为一名小学四年级的学生,我深深明白,在未来的生活中,我们还会遇到数不胜数的困难和磨难,让我们像梅花一样,学会坚强,学会成长,用我们的行动报答我们伟大的祖国,用我们的赤胆忠心延续“梅花魂”。

《梅花魂》读后感【篇四】

读完《梅花魂》这篇课文后,我的脑海中常常浮现出一阵阵的遐想。课文中多次提到了梅花,令我不得不为梅花的精神而肃然起敬。

梅花是我国最有名的花,旁的花,大抵是春暖才开花,它却不一样,不畏严寒,傲霜斗雪,在寒冷的冬天开出芬芳的花朵。正是“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梅花的品格,梅花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在生活中,我们呢,碰到一点困难就退缩,甚至轻言放弃,不像梅花,即使风欺雪压也毫不惧怕。

可几千年来,我们中华民族出了许多有气节的人物,如:刘胡兰、李大钊、宋学义、王二小、林则徐……他们为了人民的利益,祖国的利益,坚强不屈,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他们的精神不就是梅花精神的真实写照吗?我们应该向他们学习,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中国人。只有这样,才能使祖国兴旺,才能使祖国发达,才能使祖国强大!

《梅花魂》读后感【篇五】

有人喜欢美丽的,富有深深情意的玫瑰,有人喜欢高贵迷人的牡丹,有人喜欢洁白无暇的荷花,当读了陈慧瑛写的作品——《梅花魂》这篇文章时,我被梅花的精神而深深的震撼了。

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时:“我”有一位在东南亚星岛的外祖父,他能书善画,在星岛文坛上颇负盛名。外祖父有一副梅花图,他非常珍爱,那一次“我”在上面留了一个脏手印,还大骂了妈妈呢!外祖父非常想念家乡,为此外公伤心的哭了几次……

“读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春草明年绿,王孙归不归”“自在飞花轻似梦,无边丝雨细如愁”当外祖父深情的念完这首诗后伤心落泪,我想起自己的祖国,是呀!我们自己就出生在自己的家乡,没有什么可思念的,所以,我们是如何也体会不出外祖父哪种思乡之情,如果我们不好好的去珍惜,保护自己的家乡,哪才叫生在富中不知富呢!

回想起外祖父喜欢梅花,梅花,是最有品格,有骨气,有灵魂的花儿。旁的花都是春天才开放,而梅花却愈是寒冷愈是风欺雪压,花开的愈精神愈秀气,是的,梅花那坚仞不拔,和风雪战斗的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学习!

同学们,我们是未来世界的顶梁柱,从现在开始,学习梅花的精神,保护好我们的家乡,不辜负人们的希望。

《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优选范文五篇


《红星照耀中国》是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根据1936年6月至10月在中国西北革命根据地进行实地采访的所见所闻而作的一部文笔优美、纪实性很强的报道性作品。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希望大家喜欢。

《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1】

只要还有一口气,就要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到底。轻轻合上书,嘴里却依然咀嚼着这铿锵有力的话语

阅完《红星照耀中国》这本经典著作,我的心灵是震撼的,坚定的,沉重的,更是自豪的!

红军勇士

有一种无所畏惧的勇士,叫红军;有一种坚不可摧的堡垒,叫红军;有一种所向披靡的力量,叫红军《红星照耀中国》很好地诠释了这一点!它,让世人知道,红军是永不言败的,他们的信念是无法动摇的!

在这本书里,每一个章节,每一段故事,每一次描写,无不将红军所拥有的优点,所展示的面貌,所蕴含的力量表现得淋漓尽致,给读者心灵以强烈的震撼。

从作者刚来到中国,到进入红区,与红军领导人交谈,再到最后的感慨,都十分具体真实,纪实性很强,简单的叙事中穿插了各种政治术语,时而妙趣横生,时而严谨认真,从两方面突出了红军具备而其他人所不具备的特点坚韧不拔,英勇无畏。

细节感悟

细细品味这本书后,印象最深的还属那段长征。

那他到底有多么震撼?还记得作者在此章节的最后,用一个再好不过的词来形容长征触目惊心!是啊,长征的数据触目惊心,长征的经历触目惊心,就连长征的每一时每一刻都是那样触目惊心!

渡大渡河,过大草地,翻大雪山哪一段故事不触目惊心?哪一个细节不触目惊心?然而,红军战士们却毫不畏惧,从不放弃,万众一心,在这段布满荆棘的道路上杀出一条血路来!一次次的绝地逢生,一次次的转危为安,只因他们是无所畏惧的勇士,坚不可摧的堡垒,所向披靡的力量!

传奇致敬

历史的脚步,在这里驻足;革命的航船,从这里起航。

往事随着时光渐渐淡去,而红军却永远被历史铭记。

《红星照耀中国》,它以不一样的口吻,不一样的角度去向人们叙说这段传奇的故事,让这段传奇在历史的长河里闪耀,永不熄灭;它也告诉世人:红星,不仅仅照耀中华大地,也照耀整个世界,照耀这个世界上的所有人民,让全世界感受到红军的力量,乃至中国的力量!

《红星照耀中国》中的红军,是一段传奇,一段无法抹去,永远闪耀的传奇!让我们在这里,向传奇,致敬!

长夜里,红星闪闪驱黑暗;寒冬里,红星闪闪迎春来;斗争中,红星闪闪指方向;征途上,红星闪闪把路开。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这些红色战士,不仅谱写了长征这样举世罕见的伟大史诗,更是铸就了无与伦比的精神丰碑。

读史使人明智。再一次翻开眼前记录传奇的书本,再一次重温这传奇的经典,回首那传奇的时代我为我们所生活的这个时代而骄傲,让我们不懈努力,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为富国强民而奋斗!

《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2】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再读《红星照耀中国》在漫长的假期赋予我新的时代意义。于字里行间,我感受到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与书中的伟人为伴,我汲取到前行的力量;在安定中重温历史,我懂得了感激和珍惜。透过斯诺的文笔,红军彰显了如下三点伟大的人格魅力:

一、自律之美

吸鸦片在红军队伍中是禁止的,且吸香烟的战士很少。作者邀请战士们吸烟时,他们多数谢绝。有些战士喜欢玩一种叫做识字牌的游戏,帮助不识字的人学习基本汉字;此外,有些战士喜爱集体游戏,譬如唱歌;更多的红军战士学习军事战术和人体卫生等。这就是后方正规红军战士有组织的生活,并不十分刺激但却极其严格自律。有一幅漫画前些日子在网上流传,画面是一个女子躺在床上玩手机,形如抽鸦片的姿势。此画描述的情形不无道理,因为玩手机许多亲人之间的关系正在变得疏远,因为玩手机沉迷于魔兽世界有些同学性情大变并荒废学业。只有像红军一样自律,心怀远大目标并持之以恒,我们才能离梦想更近!

二、爱民之美

江海之所以能为百谷之王者以其善下之,一大批优秀领导人物为红军赢得民心赢得了天下。毛泽东等领袖与战士们同吃同住,亲力亲为,在各大战役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领导作用,其间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等都以歌曲的形式成为我党我军爱民的见证。同时,红军在对敌人方式的和态度上,也体现出其爱民之心:中国人不打中国人和同我们一起打回老家去的口号影响了东北军的全体官员,促成了张学良军队与红军的合作。正是这种兼容并包的同理心使得红军化敌为友,拥有了源源不断的新生力量。当今社会竞争激烈,如何缓解我们这个时代的焦虑?拥有一颗同理心,以爱为前提去化解矛盾不失为一种可行的方法。

三、坚韧之美

两军相争勇者胜,强渡大渡河是最能体现红军坚韧的历史事件。安顺场以西四百里,峡谷高耸,河流又窄又深又急的地方,就是有名的铁索悬桥泸定桥。仓皇的敌人把煤油倒在桥上烧了起来,这是多么骇人的高温!面对处于高温的铁索桥,脚下湍急的河流,敌军的密集轰炸,赤脚的红军没有丝毫胆怯,而是冒着敌军的炮火蜂拥爬上了铁索,扑灭了火焰并铺上新板。红军团结一致的坚韧在气场上压倒敌人并取得决定性的胜利!这种坚韧,为我们提供了生生不息的精神力量和砥砺前行的丰厚动力。

人无精神不立,国无精神不强。以红军精神为指引,我们才能明是非,知进退,才不会像乱港分子那样为美英所利用成为历史上的跳梁小丑。当年,红军苦中作乐,被斯诺称为最幸福的中国人;今天,我们沐浴着时代的丽日和风,更该为了理想一往无前,成为最坚韧的如初人。为了新的征程,让我们拥有一颗勇敢的心,一起昂首出发!

革命红星熠熠生辉《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3】

初识《红星照耀中国》,是在酷热的七月天,蝉鸣于周边响起,室内,我的心却时常澎湃,无法平静。翻开这本书,红色的扉页让我的思绪同斯诺一起回到了伟大的红色之路

埃德加斯诺原本是美国新闻记者,他关注中国人民的苦难,于1936年只身冒险前往陕西苏区,以他充满热情生动的笔触,记述了日渐成熟的中国共产党一点一滴,描绘了坚韧不拔的共产主义战士,让我们看到老一辈共产党人的精神光辉,看到共产党人代表的希望。

历史的画卷在我面前展开,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我又听到了红军战士为着信仰拼搏冲锋的呐喊了。二万五千里长征,崎岖坎坷,敌军有九十万军队,红军只有十八万军队;敌方有先进的装备,而红军的装备极其匮乏落后;他们仍然以超凡的智慧和勇气转移地点,巧妙与敌人周旋,红军以钢铁般的意志和团结的精神,创造了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奇迹飞夺泸定桥,四渡赤水,正如作者所言,这是历史本身丰富而灿烂的精华。一遍遍温读历史,和平年代的少年思绪被带回到硝烟滚滚战争时代跌宕起伏。

斯诺笔下描绘了许多普通的红军战士,个性各异,却淳朴可爱。他们保持着简单、纯洁的信仰,他们或许不知道什么是马克思主义,但他们愿意跟着共产党去解放全天下受压迫的农民,这些纯洁质朴的革命信仰,让他们追寻红军,前赴后继走过了万长征,爬雪山,过草地,牺牲了年轻的生命也无怨无悔,埋骨何须桑梓地,人生无处不青山。我的限入了沉思,信仰的光辉充实了我的心灵。

历史的接力棒,已交至我们手中。我们正值青春年华,是祖国的接班人,初中生活或许忙碌而充实,浸泡在题海的日子里,我们已来不及细细品味回顾这段历史的魅力。与《红星照耀中国》的相遇,唤醒了我内心的爱国热情。红军坚韧不拔、革命乐观主义精神再次深深烙在我的记忆中,勇往直前精神将伴随着我成长。岁月易老,精神永存。

夕阳西下,晚霞染红了天空,轻轻合上书,思绪回转,心情仍然久久不能平复隔着近半世纪的历史烟云,革命的红星在我心里仍熠熠生辉。

红色的天际------《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4】

当第一缕阳光照进来时,红色的扉页被悄悄翻开,白纸黑字,字字分明。屏气凝神,倾听它的絮语,听!是埃德加斯诺走过中国时的脚步声,是人民对和平的殷殷期盼声,是中国共产主义对共产国际的热切响应声。在这个大步迈进先进化,民主化,现代化建设的时代中,读《红星照耀中国》这样一本好书是再好不过的。

带着一些未获解答的问题,埃德加斯诺踏上了去西安的慢车从而用他的汗水浇注成了一部不朽的著作《红星照耀中国》。

埃德加斯诺自1936带着无数个当时无法理解的革命与战争的问题,冒着危险来到了苏区,正是他这一行为,使他注定成为采访苏区的西方第一新闻记者。他一生虽没有享尽荣华富贵,但是他将无数个珍贵的答案保留下来,震惊了全世界。可以说《红星照耀中国》是忠实描绘中国红色区域的第一本著作,无可比拟,那种精神,那种力量,那种欲望,那种热情,一个接一个地被我们窥知。斯诺是人们永远不能忘怀的,在种种冒险中所引起的激情和中国人民真挚的情感,所以说红星照耀中国,甚至还照亮了全世界,带着一份憧憬与期待,来到那个世界。

毛泽东,彭德怀,周恩来,林伯渠他们勇敢斗争,生活的形象深深地在我的脑海刻下了烙印,二万五千里长征期间,伴随着冒险、探索、发现、勇气和胆怯、胜利和狂喜,艰难困苦,英勇牺牲,忠心耿耿,许许多多革命青年的身上散发着一种乐观主义精神,洋溢着不屈从,不畏惧的勇敢色彩,似一团火焰,不会熄灭,命运一次又一次地向这些人抛出困难,又不只一次地给予他们眷顾,一场旷日持久的免不了再次打响。戎马倥偬,也在所不辞,在大渡河上方,有条有名的桥叫淀定桥,有着百年的历史,铁索悬成,用厚木板做墙面,狡诈的敌军早在到达时,撬走了二分之一的木板,空空如也的铁索,并未吓退红军,他们果断出去,在对方援军到来前,历尽千辛万苦把桥占领,投出手榴弹,将敌人无情扼杀,长征离我们很近又很远的名词,让所有人震颤,这是军事史上最伟大的业绩之一,他不但继承了民族精神,而且丰富和发展了民族优秀,不断为之增添新的内容,激励着我们。至于为啥有如此大的成就,那在于他们的初心一如往昔。

我的内心澎湃亦激动,他们作为我们的伟大领袖,何不为之自豪?相信只有毛泽东的诗才能将这一切演绎得淋漓尽致:

红军不怕远征难,万军千山只等闲。

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

金沙水拍云崖暖,大渡桥横铁索横。

更喜岷山千里雪,三军过后尽开颜。

一本书闭,今日之中国,已经能成为自立根深,独立强大的国家了,而遭人凌辱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这不就是红军心之所向吗?他们身上的韧劲会一直在我们心中,我们诞生在和平年代,自然没有感受过战场的残酷,但并不意味着我们就可以无法无天,更应抓紧时间一心一意扑在学业上,一丝不苟,更应追求坚持不懈的精神,大无畏的气魄和顽强不屈的品性。历史已成过去,像红军一样,勇攀知识的高峰,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红色的天际映衬在红色的扉页上,显得更加耀眼闪亮,我仿佛看到了中华民族的发展无比光明。

《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5】

有个叫斯诺的美国人不远万里,怀揣对中国革命的无数问题,为探索红军真实情况进入苏区并实事求是地进行了采访记录,这样的中国给他以强大震撼。而这本书给我的震撼同样也是巨大的。

在文章开始,斯诺提出了问题,同样也是我所疑惑的。

那一些战士们战斗得那么长久,那么厉害,那么勇敢。他们到底是一些什么人呢?他们运动的革命根据是什么呢?究竟是怎样的希望,怎样的目标,怎样的梦想,让他们成为顽强到难以置信地步的战士的呢?我从质疑到明白到感动。首先我跟随作者来到了延安,遇到了鼎鼎大名的周恩来,从他那说话的口气中,深切地感受到它是一个平易近人、温文尔雅、细心热情的人,他还那么博学多才,作战策划之时,他头脑冷静,善于分析推理。我认识了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的主席毛泽东,他是具有丰富才华与具备多样性知识的博学人物,他那中国农民质朴率真的性格,富有生动的幽默风趣让人更易接近,然而他却是一位天才的军事家和政治战略家,正是他们这些红星拯救了中国。他们共产主义信念是无比的坚定,他们拯救被压迫的人民,他们大无畏的胸怀让敌人无比畏惧,他们永不言败,战无不胜。

我读这本书印象最深刻的却是称呼少年先锋队员时用的小鬼这个词,它充满着感情色彩,让同志的关系更为融洽,反而映衬着红军们的伟大。这些队员不仅是一群清纯的青少年,更是一群年轻的中国红星,他们来到了保安,坚持奋斗,继承红军精神,他们不就是我们吗?

我们要传承宝贵的红军精神,不怕苦不怕累、坚韧勇敢,知道自己来的初心,时时用立下的宏志鞭策驱动自己,更要知道自己要前进的方向,肩负的使命,为中华民族复兴贡献自己的力量。

红星照耀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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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之所以是一种乐趣,是因为读书使我们积极思考。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后的想法写下来。我们将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写读后感应该抓住书籍的哪些精髓来写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月度推荐:司汤达《红与黑》范文优选五篇”,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司汤达《红与黑》【篇一】

第一次读《红与黑》是在学生时代,懵懂的年华,自然不能很好地理解其中的精髓。记得当时的我,看着这本书,怎么也弄不明白它到底好在哪里,能立于世界名著之林。老实说我甚至有些反感,把不道德的爱情写得如此传神,把贵族小姐矫揉造作写得如此淋漓尽致,我真怀疑那作者一定也是个风流种子。马虎看了一下情节,了解了大概,便束之高阁不再问津了。

如今年近不惑,自认为欣赏水平有所提高,便重新拾起《红与黑》,看看是不是还是那样无法接受。没料到我竟深深地痴迷进去了,一口气读完不算,还把有些篇章反复地阅读,细细咀嚼着里面的滋味。每一次的感悟都能让我和作者走进一步,好像在与之交谈。真是与当年大相径庭,我不禁为那时年少幼稚的我而感到好笑。

再一次解读《红与黑》,我为它巨大的`魅力折服,我惊叹于作者细腻的笔工,那些传神的心理描写简直让人无法相信这是在虚构小说,而所有一切的发生竟又显得那么自然,那么合情合理,好像就是顺其自然,直到瓜熟蒂落。

这部小说不仅让我看到了那个时期的广阔的社会画面,更让我了解到了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社会状况。当然这也是故事发生的必要背景,没有这些一切的叙述都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了。

小说的主人公“于连.所雷尔”,是一个平民出生的小伙子,因精通拉丁文而进入市长家当起了家庭教师,自卑而又傲慢的他鄙视贵族阶层,痛恨他们的所作所为,但心底里又渴望挤进贵族阶层。他勾引市长夫人,继而又为市长夫人的真情所动。在事情败露后,他不得不离开,进入神学院学习。之后又通过别人介绍进入了伯爵家当起了秘书,后又与伯爵的女儿产生了私情,正当他一步一步走上光明前景之时,市长夫人的一封信使他顿时失去了一切,痛恨之余,他向曾经深爱的女人开枪了。坐在监狱里,他进行了深深地反思,使得自己的心灵逐渐纯澈起来,而他与两个女人的爱情也得到了最圆满的诠释。用他的话,他最后的时光是幸福的,他得到了两个最高贵女人的真爱。也许只有在最后的时间里,他们才会剥去面具,真正地流露出内心世界,从而停止了彼此间的猜忌,让爱散发出最真诚最原始的火花。真是叫人感慨万分!

说实话,我同情德.雷纳尔夫人。单纯的她从不知爱情的滋味,鄙视自己丈夫的言行,却又以为世界上所有的男人都是如此而甘心服从着。她高贵美丽却毫无贵族的傲气和虚假,善良温和,心里充满着爱。也就是如此,她才会在现实和爱情里徘徊痛苦,她甚至憧憬着甘愿放弃市长丈夫,放弃一大笔遗产,要和于连过清贫的生活,这难道不是她最真的爱情吗?于连向她开枪,她仍然可以原谅,甚至希望自己死在心爱的人的抢下,这是她对无望爱情的一种解脱。在于连被判死刑后,她不惜放弃名利和地位,为于连奔波。在最后的日子里,她陪伴着于连,毫无顾忌地一起幸福着。最后,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她抱吻着孩子静静地去了。我无法责备这样的女人,我为这样的女人掉泪,我甚至佩服她的勇敢。她或许是背叛了丈夫和孩子,或许用恶毒话说是与人通奸,然而,她是最纯洁的,她的心里除了爱没有一丝的杂念。若不是他的市长丈夫为着她拥有一笔巨大的遗产而采取隐忍态度,她完全可以去寻找自己的幸福。当然,这只是故事外的假想了。总之,虽是扭曲的爱情,却也悲壮得令人心痛!

与市长夫人相比,德.拉莫尔小姐就显得完全不同了。她的爱是火辣辣的,是令人眩晕的。德.拉莫尔小姐生性高傲,厌恶贵族阶级的虚伪,是一个阶级叛逆者。她一方面喜欢于连,一方面又碍于自己的贵族血统,所以让于连感到她的捉摸不定和善变。但最终,她还是放弃了尊严,成了爱情的俘虏,真心实意地和于连相爱了。为了爱情,她愿意放弃贵族的身份,同于连一起远走高飞,去过贫穷的日子。而当于连枪击市长夫人被判死刑后,她不惜自己高贵的身份,抛头露面到处为之说情,一心只为救出心爱之人,她也是值得敬佩的。

小说的结局非常得悲凉,但却很美很美。虽然,于连是那个社会的牺牲品,但他是幸福的。他带着两个不寻常女人的挚爱走向死亡,他的内心是平静的,也是满足的。

看完这部小说,我不知道自己究竟为之流下了多少同情的眼泪,但我知道自己更明白了“爱情”的真谛。我为不幸的爱情落泪,更为自己的所得兴庆。合拢书本的同时,我也告诉自己,从此不再有忧伤和烦恼,没有什么比两个相爱的人厮守终身更重要的。

司汤达《红与黑》【篇二】

从前,我之所以读一本书是因为它来到了我的手边,而书的主人又有耐心等待我一口气或分几天读完它。后来,通过网络,也约略知道近来新出的哪几本书是值得一读的,可我也往往只关注自己感兴趣的,偶尔在浏览的网页上碰到一两本好书也都是大概的翻翻,很少有时间和心情静下心来看,相逢或相违全凭运气。再后来,我有用借书卡借来了一本《红与黑》。

《红与黑》是19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先驱者司汤达的代表作。司汤达是在“资产阶级胜利之后,立即就开始敏锐而明确地表现它的特征的第一个作家”,也是在法国美学领域里,提出批判现实主义理论的第一个作家。

小说主人公于连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在于连十九岁那年被市长聘为家庭教师,不久,和市长夫人恋爱,事情败露后被迫到神学院投靠神父。后来在教派斗争中神父失败,于连也不能继续留在那里,于连又被介绍给宫廷大臣当秘书。从此,于连打开了进入上流社会的大门。于连十分能干,受到侯爵的赏识,为他发了勋章,于连因此参加了贵族们的反动会议,甘愿为贵族效劳。与此同时,于连也得到了侯爵女儿玛蒂尔德的爱情,并迫使侯爵承认他们的结合。正在这时侯爵的政敌想方法让市长夫人写了一封揭发信,侯爵接到信后断然否定了自己女儿和于连的关系。于连气愤之极,枪击了市长夫人。尽管玛蒂尔德等人竭力营救,于连仍被判处极刑。

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及最终的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近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小说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

于连是世界名著《红与黑》中的主人公。对其形象分析在文学理论界有种种评说,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人认为,他虚伪、阴险,踩着女人的肩膀向上爬,是一个地地道道的阴谋家、野心家。也有人认为他是当时反对封建权贵的勇士资产阶级个人奋斗的典型代表。更有人认为他是拿破仑时代的悲剧英雄。

对于书名人们曾经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 红 ”是 德·莱纳夫人的鲜血,“黑“是玛蒂尔德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生的不懈追求,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真正价值的生存状态吧!在短短一生中为自己规定了许多角色,为能演好这些角色,他不能不虚伪,装假,直至作出违心之举。而死亡的临近却给了他一次机会,让他卸去一切伪面具,露出一个真实的美好的自己。往日的野心、幻想、奋斗以及为此而设计的种种伪装统统失去了迷人的光彩。于连终于在死亡面前知道了自己追求的是什么。他对德·雷纳尔夫人说的那番话是真诚的:“你要知道,我一直爱着你,我只爱你一个人。”当一个人知道他能为什么去死的时候,他便也知道自己应为什么去活。

司汤达《红与黑》【篇三】

漫漫寒假到来,本是忙忙碌碌的上学时光一下子变得轻快、悠闲,时间老人睡着了吗?可是渐渐地,无聊也开始蔓上心头。偶尔间,翻开书页,一下子被《红与黑》抓住了心扉。这本书讲的虽然是一个爱情故事,但却给我带来了很大的感触。

它的作者是法国的司汤达。小说主人公于连虽然出身贫民,但天资聪颖。一个意外的机遇让他得到了良好的教育,也因此见识到了上流社会的浮华生活。因为要面对复杂的环境,所以于连非常矛盾:一方面他通过自己坚持不谢的努力得以跻身上流社会,无疑给他带来了非常大的成就感,也因此激起了他的野心;另一方面他又有很重的自尊心,他经常称自己“出身低微,但并不卑贱”。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曾经遇到的那一幕:一天下午,我照常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突然看见了一堆人围在一起,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好奇心立刻驱使我跑了过去。一看,只见一位穿得流里流气的中年大叔正在抢一个乞丐碗里的钱,惊奇的是,四周围观的人竟然没有一个去阻拦他,只是津津有味地看着这场景或胆小地躲在人群之后。中年大叔仿佛料到没人会出来主持正义,便更加凶狠地与乞丐争斗起了破碗。眼见着乞丐越来越吃亏了,终于一位老奶奶站了出来:“孩子,你有手有脚的,干嘛拿人家乞丐的钱呢?这不是在丢自己的脸吗?”可是,中年人不理睬老奶奶的话,继续抢夺乞丐的钱。或许是老奶奶的冲锋在前,人群开始一起指责大叔的错误行为。终究是理亏,大叔渐渐抵挡不住众人的指责,灰溜溜地停止了霸道行为。没想到这时乞丐说了一句话:“我虽然很穷,但是我并不卑贱,我也有我的尊严,我们都是平等的,你不能这样欺负我。”围观的人听到了他的话,瞬间响起了欢呼声。

而这,也正是于连的“理想自我”:绝对不许一个未来英雄被轻视,所以当他自己也做错事情,当他的内心深处意识到自己的不道德行为时,他会为自己以前的所作所为忏悔,他会大彻大悟,恢复自己善良的一面。

同样,我们的生活也是如此,在邪恶与正义的较量中,即使邪恶会暂时占上上风,但正义终究会胜利。所以我要在以后的生活里,以真心待人,不虚情假意地对身边人伪善,因为,如果这样做了,那么回报我们的,必定是别人的冷落。

司汤达《红与黑》【篇四】

读完《红与黑》,我感触最深的就是作者超多运用心理描述的手法将主人公于连、特·瑞那夫人和玛娣儿特三个人的性格特征展透过写主人公于连这样一个下层青年奋斗失败的故事,反映出大革命之后的法国的社会现状。

首先,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极其矛盾的人物。他自尊自爱而又自卑,勇敢而又懦弱,真诚而又虚伪,追求自主却又表现出种种屈服和依附,激情而不失冷静,可也傲慢冲动。简单的用几个的词来概括于连的经历就是“出身于平民、较高文化、有幸任家庭教师、有胆量与两个上层女人产生爱恋、一时冲动枪伤深爱的女人、被判死刑。”

他之所以杯具,不仅仅仅是因为他所处的时代,也因为他的矛盾性格。他的自尊自爱首先表此刻当父亲告知他将要去市长家里做家庭教师时,他立即表示不愿意做仆人,即使又打又骂也不想沦落到与仆人同桌吃饭的地步。同时也表此刻他善于学习并且不断学习上。无论在市长家还是在伯爵家,他都懂得珍惜和上层社会的人接触的机会,懂得揣摩他们的心理,学习他们那些相对文雅的言行。此外,他的自尊自爱还体此刻两次感情经历上,应对两位姿色迷人的上层女人,他没有一开始就屈从依附、即使之后有也是在确认对方的爱意之后。应对第一次被玛娣儿特甩后,他悲哀难过、却没有抛却自尊向玛娣儿特求爱。相反的是,他透过另一种方式让玛娣儿特彻底折服于自我。

说他自卑,一点也不为过。初入市长家,他总感觉家里的侍从孩子等都看不起他的出身。他敏感到对自我吃饭坐的位置都觉得是别人瞧不起他。而这种敏感正因为自我平凡的出身所致。

在感情面前,他也自卑。无论是与瑞那夫人还是与玛娣儿特,他一开始都倍感怀疑,他怀疑的理由恰好来自于他认为自我的出身和地位远不如她们的其他追求者。哪怕处于热恋中也多次因为他自卑所致的敏感而悲哀。

家庭的苛待与社会上层人士的蔑视,造就了他敢于反抗的勇敢性格。对家庭的反抗,体此刻他充分利用分分秒秒看书,哪怕是帮父亲干活,哪怕被父亲打后,也不甘于做个木匠。对社会的反抗,主要体此刻两份感情上。在与瑞那夫人恋爱时,书中这样描述过“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能够告诉他,是感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在对待与玛娣儿特的感情上,作者不止一次写到过他因玛娣儿特对他的爱意感到自豪,也不止一次拿此与身份地位高的夸泽诺侯爵比较过。

但他性格中也表现出懦弱妥协的一面,个性是在他的虚荣心、个人名利得到满足后,更容易表现出他的懦弱与妥协。在得到侯爵赏赐的十字勋章后,他曾一度以为自我已经能够跻身于上流社会摆脱平民身份后,就同他最蔑视的特权阶级同流合污。

司汤达《红与黑》【篇五】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感情的描述,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感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感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司汤达是善于从感情中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感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这是当时阶级角逐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对德·雷纳尔夫人之后的确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但开始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因此,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感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狂欢"和"喜悦",是报复心理的满足。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感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任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深刻影响。她认为,如果再有一次大革命,主宰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朝气的平民青年。同于连结成伉俪,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能够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感情。但是,于连的两次感情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格的塑造,匀称的艺术结构和白描手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就,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家称为"现代小说之父"则是因为他在《红与黑》中表现了卓越的心理描述天才。现实主义作家都强调细节的真实,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着重刻画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惜笔墨,感情心理描述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

热门精选:《物种起源》读后感范文优选


读书真的是一件很辛苦又很快乐的事情。我相信每个人看了优秀的书籍后,内心都一定会有所触动。为了更好地领悟书籍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写好一篇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热门精选:《物种起源》读后感范文优选”,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物种起源》读后感(篇一)

今天,我读了《物种起源》,这本书是达尔文写的。是达尔文论述生物进化的重要著作。《物种起源》大概是19世纪最具争议的作品,达尔文用其仔细的观察及丰富的想象力,在这本书中详细描写了生物物种由简单到复杂,由单一到繁多这样的一个演变过程。《物种起源》就象是一棵树不断能长出新的枝条,在生物的演变过程中,新的物种分枝会在原有的基础上产生出来。但毕竟整本书也就是在探讨物种的问题,这是假设有了生命以后的事情。

在这本书中达尔文的观点是遗传变异过度繁殖生存斗争适者生存,这点我非常同意他的想法。生物有进化,物种也有变化,本不是达尔文首先发现的;进化学说,也不是达尔文创建的,在他以前已有着漫长的历史。不过达尔文加上他观察所得的新材料,总结和发展了进化学说,提高了它的科学性,彻底击毁了科学思想界中的宗教统治,建立了生物学的真正基础。在解释万物及生命起源的时候,所有的理论都是要靠信心来接受的,也既是说,都是信仰。要接受不相信上帝的信仰,应该是需要更大的信心,需要克服更大的障碍,因为这些信仰里实在是包含了太多的未知因素。

我认为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很适合我们中小学生阅读,我们还应该学习达尔文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

《物种起源》读后感(篇二)

是谁击破神创论的天空,将世界从上帝的手中挣开;是谁以锐利的双眼,看穿时空的阴霾,寻找物种间的联系与存在;是谁以一句“物竞天择”的呐喊,唤起整个大崛起的时代。也许隨着时代日显其不足,但传承给后人的,并让后人抚卷感叹的始终是那弥漫在字里行间的对科学的严谨与热爱。

少年顽劣,浪子回头。达尔文年轻时用他父亲的话说“除打猎、养狗、抓老鼠以外,无所事事”相对他的兄弟姐妹来讲或者用中国父母常讲“别人家的孩子”来说达尔文可算是一事无成的败家子。可是就是这个常人眼中的败家子却成为英国伟大的科学家、博物学家,进化论的奠基人。参加“贝格尔号”舰的全球远航,成为流传后世的的伟大人物,我不禁感叹人的命运是由自我决定的。

大巧若拙,埋头著书。在达尔文那个时代,人们普遍都理解创造论,相信上帝创造世界、并一次就创造出所有的生物,同时上帝也赋予每种生物各自的主角,而每个物种的设计都十分完美,所以物种是永恒固定不变的。这种错误的观点在宗教的神环下成为人们精神的枷锁,于是在这种情景下诞生了。

本书中讨论过的生存斗争,对于变异究竟怎样发生作用呢在人类手里发生巨大作用的选择原理,能够应用于自然界吗我想我们将会看到,它是能够极其有效地发生作用的。让我们记住,家养生物有无数轻微变异和个体差异,自然状况下的生物也有程度较差的无数轻微变异和个体差异;同时也要记住遗传倾向的力量。在家养状况下,能够确切他说,生物的整个体制在某种程度上变为可塑性的了。正如所讲人类用有计划的和无意识的选择方法,能够产生出并且的确已经产生了伟大的结果。

暗夜磨剑,终露锋芒。达尓文的有如一场席卷世界的海啸,狠狠地撞击在“神创论”的壁垒上,将千百年来的宗教脸上神秘而高贵的面纱狠狠地撕下。从而联接起一个伟大而充满理性的时代,这是只属于人的时代,神的荣耀开始寂灭于尘埃。正是因为《物种起源》出版,人类才第一次把生物学建立在完全科学的基础上,以全新的生物进化思想了“神创论”和“物种不变”理论,而生物普遍进化的思想以及“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进化机制成为学术界、思想界的公论。

改变世界,真理永恒。科学永远是真理与实践的孩子,而非强权与臆测的玩物,“吾爱吾师,但吾更爱真理”希腊先哲早在千百年前就有这振聋发聩的话了。当达尔文应对教会的刁难,应对无知者的嘲笑,面强权的胁迫。他没有低头,也不会低头,他以一种“真的勇士”的姿态,艰难的前行,昂扬的前行。他用自我并不坚实肩膀扛了这个世界的明天,孤身一人站到了诸神的对立面。这才是真正科学,真正让人类社会提高的科学。

反观当下中国,应试教育大行其道,论文互抄,研究成果互窃,科学研究充满了权钱交易与利益制衡,大学不再是象牙塔,科研院成了官场,没有学会做人便作学问的人比比皆是,当一个国家一个民族都没有一种敢向与不合理存在挑战的精神,都没有静下心来,埋头作学问的毅力,那么何谈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何谈雄踞世界民族之林。

真的科学是容不是一点杂质的,而真正爱科学的人也不会让它有一点杂质的,所以各位年轻的朋友行动起来吧!用信念与毅力去谱写一首壮丽的科学之歌,为我们祖国正在发展科研事业贡献属于自我的一份力量。

《物种起源》读后感(篇三)

《物种起源》这本书几乎无人不知,但读起来真的不好“读”,不明白是因为翻译的问题,还是原著的确如此,总之读不通、读不顺、读不懂。我受到查理芒格“普世智慧”的指引,按照查理·芒格的理论该书应当属于“硬科学”范畴的,再加上《物种起源》这本书的伟大性,是一本真真正正“改变人类”的巨作,带着一份对巨著膜拜敬畏之心,翻开了这本“连思索加写作”用了近27年的作品。

《物种起源》核心理论之一:由于自然选择仅能经过累积微小的、连续的、有利的变异来起作用。换言之,自然界会保留物种微小的、连续的、有利的变异。这种有利的变异是自然选择的结果,有利的变异为了适应环境,得以生存。

“适者生存”大家再熟悉可是的大道理。

今日想说说,“适者生存”的背后理论:自然界最终保留了那些微小的、持续的、有利的变异。这也就告诉我们,每一个人、每一个公司或组织,都会因为“生存竞争”而需要不断地、持续的进行自我精进,或者称为“自我进化”,这种精进、进化是微小的、持续的,不是巨变的,换句话说,我们每个人或公司组织的学习、提高、自我完善、自我优化是依靠于点点滴滴的改善来开展的,而非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不要小看每一点滴的学习和积累,从当下事、小事开始,集中精力的去做好,坚持一份匠人精神,心平气和,不急于求成的投入与付出,必须会迎来“自然选择”的“生存的适者”。

有一种观点,我们每一个人出生后,并没有完成自我的进化,虽然从生理上携带了父母的基因,但这并不是自我的完整基因,还需要后天的学习、提高、精进、完善来实现自我的进化,最终构成自我的最完整优势基因,直至个人生命终止,才能停止自我进化,把自我完整基因传给后代。想想所有的公司、组织也是一样的,注册成立了以后,还需要持续的经营、改革、改善来完成组织的生存发展。

在《物种起源》一书中,异常强调了变异的过程是微小的、连续的,这就是说,我们不断地自律、学习、精进;组织持续的优化、调整、改革这一切都是潜移默化、永无休止的,不能够停歇。在生活中有那么几次,我心血来潮想学英语,于是买书、报名上课……妄想经过一鼓作气成为英语高手,最终七七八八花了不少钱,没有两个月时间,学习的活力冲动散去,一切回归从前。猜想很多朋友在减肥、健身上是否也会有过类似的经历?

这就是达尔文在书中所说的——“自然界中无飞跃”。

既然“自然界仅能经过那些微小的、连续的、有利的变异起作用”,我们为何不坚持专注、安下心来,心无旁骛的投入到自我的学习与工作中,专心致志的提高自我的专业水平呢?

《物种起源》读后感(篇四)

我买了一本由达尔文着、舒德干等人译的《物种起源》,这是一部影响人类科学发展进程的绝世经典,我一直希望能一睹这本百年巨着的风采,终于有闲暇静下心来仔细阅读一番。

在《物种起源》中,达尔文以丰富的研究资料,严谨的科学论述,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引人入胜的文笔,向全人类庄严宣告了物种发展的伟大理论进化论。在此之前,人类有关物种发展的认识一直笼罩在唯心主义宗教统治的阴霾中。人们认为人类以及地球上的各种生命都是至高无上的神明所创造的,神主导一切!各个物种都是孤立的,其间没有任何亲缘关系。在那个年代,违背教会之难,难于上青天。但乌云遮不住真理的光芒;黑暗无法阻拦人类追求真理的脚步。总有那么一批坚持真理的人,不畏教会等反对组织的压迫,坚持真理,经过几个世纪,几代人艰苦卓绝的奋斗,真理终于战胜谬误,人类终于见到了科学的曙光。达尔文就是这样一个为追求真理而不懈努力的人。

书中主要探讨了一个问题什么是生命的起源?达尔文用其仔细的观察及丰富的想象力,在该书中描写了生物物种由简单到复杂,由单一到繁多这样的一个演变过程。就象是一棵树不断能长出新的枝条,在生物的演变过程中,新的物种分枝会在原有的基础上产生出来。达尔文相信所有的物种都是由简单的生命单位演变而来,但最初的生命是怎么来的呢?一个不常被人提及的事实是达尔文认为它们是被创造的。

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所体现的认真精神非常值得钦佩。当他谈论到一些问题时,由于版面的限制,无法进行再多的论述,虽然书中提到的事例已足以证实他的观点,但他仍告诉读者,他在其他的文章中已有或将有对此问题更深入的论证。我想,对这种问题,能够不敷衍,充分体现了达尔文对科学认真、严谨的态度。

书中的很多内容值得我们去思考及争论,也有更多地方值得我们去敬佩和学习,其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这样一句话:作为一个科学工作者,我的成功取决于我复杂的心理素质。其中最重要的是:热爱科学、善于思索、勤于观察和搜集资料、具有相当的发现能力和广博的常识。我将以这句话为目标,将结合自己的教学,更进一步地深读此书,为自己充电。

《物种起源》读后感(篇五)

科学是神秘的,也是美丽的。它既是反映现实世界的本质和规律的知识体系,又是改造世界、造福自身的伟大力量。从我们学习的哥白尼的日心说、牛顿的力学理论、爱因斯坦的相对论、蒸汽机的发明,到我们熟悉的因特网技术、基因工程,这些科学理论的诞生与应用都促进了社会的文明与进步,也深刻地影响人们的生活甚至精神世界。

读过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后,更加了解了达尔文的进化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不仅仅是说大自然,我们人类的生活亦是如此。达尔文的著作不仅使生物学和人类学发生了革命,同时也改变了我们对人类在世界的位置的看法。他经过多年的探究、搜索事实,思考问题,再加上耐心的记录、总结,从而写成科学巨著。从这部书中,我不仅看到生物之间复杂的关系和大自然的奥秘,更看到了令我敬佩的科学精神,那是达尔文身上的遇到难题不放弃、永不放弃的坚持,对科研的执着,以及严谨、实事求是的精神,这些都源于他对科学的热爱。读罢这篇文章,我对科学产生了很大的兴趣。而我更要学习达尔文的科学精神与品格。马克思说:“在攀登科学的山路上,没有平坦的大道,只有不畏劳苦、沿着陡峭岩壁攀登的人,才有希望达到光辉的顶点。”是的,探索科学是一件艰苦的事业,但发现与探索科学的过程又是充满无穷乐趣的。而这乐趣又吸引科学家们不断探索,不断进步。

人们发现科学,在科学世界里探索,不仅仅是为了满足自身需求、征服自然,更是为了解决人类生存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从而让人们更好的生活,让社会更和谐。正如达尔文的进化论不仅阐释了生物的进化原理,也极大地影响了人们的思想。

《物种起源》读后感(篇六)

挑战上帝

威尔伯福斯主教站起来,以一种嘲弄的口吻,炫耀、滔滔不绝地向我们阐述进化论思想空洞无物。然后,带着一种傲慢的微笑,转向自己的对手(赫青黎),说他恳请知道,究竟是从祖父一边还是祖母一边,对手宣称自己是猴子的后代?

无论这段对1860年6月30日英国自然科学协会牛津会议的叙述是真是假,它的象征意义远大于其实际意义。人类历史从这篇《物种起源》导言开始,翻开了崭新的一页。那是对上帝的叛离与挑战的漫长而艰辛的过程。

哥白尼、达尔文、弗洛伊德分别从夭文学、生物学和心理学角度给人类的那喀索斯(自恋)情结以沉重打击。我以为其中以达尔文的抨击尤为有力。他以严谨的态度与大量实质性证据,支撑起自然选择理论,其精神体现在两本主要著作―《物种起源》和《人类起源及其性的选择》中。这样一来就令人信服地用一双代表时间的漫长与选择的偶然性的自然之手,将原本自傲地呆在上帝创造顶点的人类一把揪了下来,为此,他已经受了来自无数虔诚卫教者的猛烈攻击。作为第一个走出神学迷雾并比较清晰地看清自身面目(有时甚至是狠琐与自卑)的人,达尔文无疑具备了超凡的毅力和勇气。

诚然,达尔文的理论尚有许多缺点和漏洞,这给后来的质疑者与反攻者提供了机会。我却相信,作为一种首先打破权威与世俗禁锢的理论,它本身就代表了敢于自我否定、自我完善发展的开放态度和反叛精神。因此,当法国古生物学家P.T.deChardin提出的有神论进化论出现在我眼前时,我精神为之一振。这与对观点本身的赞同与否并无多大关系。问题的关键在于一种对思想的清新气息与广阔无垠的理论空间的渴求与冀盼。我想,这个世界的魅力所在就是其无限的可能性,能够随时在你碎不及防时给你一阵倾盆大雨或一声晴天霹雳,无论你喜欢与否。

这就是我读完这篇文章后的感觉,它就是那道划破黑暗的闪电,但是,它闪耀至今。可能,仍将继续。

《物种起源》读后感(篇七)

物种起源的读后感,来自国美图书的网友:我们大家都知道达尔文写过一本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书——《物种起源》。学过一些基础生物学知识的人也都知道这本书里的一些基本概念:自然选择、生存斗争等等。但问一下周边的人,阅读过《物种起源》这本书吗?读过这本书中文翻译版的人寥寥,读过英文版的更是凤毛麟角,屈指可数。在这本书的绪论中,达尔文介绍了促使他提出进化学说的两项重大的科学实践活动。一项是1831年达尔文以博物学者投身历时5年的贝格尔号舰的环球旅行。另一项长期的实践是他在作物的人工培植和家养动物人工饲养上直接和间接的工作经验。书的第一章《家养状况下的变异》正是后一项长期科学实践的生动体现。自然界中的微小变异很难观察到,而家养状态下的变异相对比较容易观察到,也更为人们熟悉。达尔文采用类比的方法,由显而微,先易后难,显示了他高超的科学论证技术。这本书的第一至第五章是这本书的最重要部分。在这部分内容中,达尔文创立了他的进化论理论的精髓——自然选择理论。在第一章中,达尔文专门讨论了家养状态下的变异。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大量的遗传变异。接着,第二章进而讨论了物种在自然状态下的变异。自然选择是一个重大的主题,不是一下子可以说清楚的,而且自然选择过程是一个非常缓慢的过程。在这一章中,达尔文举出了大量事实来论证自然状态下变异的普通性。第三章《生存斗争》可以说是达尔文自然选择理论的关键。没有生存斗争,就没有自然选择。达尔文把生存斗争看作是马尔萨斯理论在动植物界的具体运用。因为每种生物繁殖的个体数远远超出其可能生存的个体数,所以常常会引起生存斗争。于是,任何生物的变异,无论多么细微,只要在复杂多变的生存条件下对生物体有利,就能使生物获得更多的生存机会,于是就会被自然选择上了。第四章《自然选择;即最适者生存》是达尔文进化理论的灵魂。在这一章中达尔文着重论证了各种各样生存斗争中表现出来的适者生存,即生活环境对有利变异的选择作用及选择的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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