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挑选的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心得分享。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作者在作品中用流畅的语言,叙述了相关情节,我们也经常会从其他人的读后感中领略到作品的奥妙!一篇属于自己的这个作品读后感该怎么写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帮大家编辑的《精心挑选的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心得分享》,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精心挑选的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心得分享【篇一】
阅读《霍乱时期的爱情》,第一次没有因为西方文学中常见的长篇累牍的铺陈觉得烦——这话其实不对,人家马尔克斯先生压根就没有把太多的笔墨花费在铺陈上,小说一开始,直接就进入了叙述状态:来自安的列斯群岛的流亡者、儿童摄影师赫雷米亚·德圣阿莫尔在六十岁生日到来之前服毒自杀,作为他交情最深的朋友,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进入死者房间闻到的是一种苦杏仁的气味,这让他想起爱情受阻后的命运。根据朋友的遗嘱,医生见到了怀着仰慕和谦卑的温柔陪伴了他一生女人——作为医生他最好的朋友,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竟然不知道这位摄影师有这样一个女人,女人平静地跟自己的爱人下完最后半盘棋,然后留下他一个人静静地迎接死亡。这是小说中出现的第一份传奇爱情。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搅乱了医生的弟子庄严豪华的从业二十五周年纪念午宴,紧接着,一只飞出笼子的鹦鹉不仅把医生装饰华丽而舒适无比的家弄得乱七八糟,而且要了医生的命。在医生的葬礼结束以后,他的医生费尔明娜·达萨送走最后一位客人,正准备用最后一丝力气关上大门时,看见了身穿丧服站在空荡荡的客厅中央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后者颤抖而又庄重地将帽子放到胸口的位置,让许久以来支撑他活下来的相思之苦一股脑儿迸发出来:
“费尔明娜,”他对她说,“这个机会我已经等了半个多世纪,就是为了能再一次向您重申我对您永恒的忠诚和不渝的爱情。”
沉浸在对亡夫的思念中的费尔明娜,其实同样无法忘记那段长久而受阻的爱情。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沉迷在对费尔明娜的爱情之中,为了逃避这份爱情带来的痛苦,他一次一次地寻找着“黑夜里的小鸟”,并把跟这些女人的交往记录下来,“只因为缺少那一个女人,他便希望同时和所有的女人在一起”,尽管所有的女人加起来也代替不了费尔明娜。你很难想象,为了心中的爱情,弗洛伦蒂诺愿意付出任何代价——金钱或者人情,又或者这位店主一生最想得到的东西——只求他把那么镜子卖给自己,其目的就是因为镜子里的那片天地,他爱恋的形象曾在那里占据了两个小时之久。不仅如此,为了配得上他的花冠女神,弗洛伦蒂诺费尽心机当上了内河航运公司的老板,并且精心打造了一座爱的宫殿,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漫长等待之后,在自己已经八十岁高龄的时候,终于收获了守候一生的爱情。在小说的结尾,“新忠诚号”在返航后调转船头,重新驶向黄金港,再次踏上他们的爱情之旅,一直走,一直走,走到一生一世。
“世界上没有比爱更艰难的事情了。”(《霍乱时期的爱情》,第225页)。既然如此,作家就要小心翼翼、并充满激情地对“爱”加以思考。这种思考主要还是落实在费尔明娜、阿里萨、乌尔比诺三个人物身上。小说中的费尔明娜容貌美丽、自负而又自尊,被称为“戴王冠的仙女”。费尔明娜无疑是幸运的,因为阿里萨和乌尔比诺两个男人都追求、崇拜她。幸运的费尔明娜是小说中举足轻重的人物。阿里萨和乌尔比诺都是在第一次见面时就爱上了她。对阿里萨来说,“那偶然的一瞥,引起了一场爱情大灾难,持续了半个世纪尚未结束。”在阿里萨狂热的激情席卷之下,费尔明娜也狂热起来。但由于她父亲的阻挠,二人的感情受到了重创。不过,两人没能结合的根源并不在此:它或许缘自费尔明娜热情冷却之后的一种远距离静观、或许缘自生命之本能、或许缘自人性的弱点、或许缘自世俗的诱惑……总之,作家没有对爱情河流中的礁石视而不见。费尔明娜只以一句“不必了,忘了吧”就轻易地将阿里萨送入到爱情漩涡里达五十年之久。马尔克斯的这一笔处理,出人意料而又相当真实,干脆利落而又余味悠长。
事实上,不仅是费尔明娜,也不仅是马尔克斯,在《飘》中,玛格丽特·米切尔借助于斯佳丽表达了同样的认识:经过了战争的洗礼和生活的艰辛,她才发现,她一直深深地爱着的阿希礼其实并不是生活中的阿希礼本人,只不过是她自己披在阿希礼身上的一件美丽的外衣。而费尔明娜之所以在一趟旅行之后告诉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不必了,忘了吧”,正是因为她在某一个瞬间发现,她爱上的不过是一个幻影;五十年以后,她依然认为,“二十岁时的火热躁动是某种高贵而美丽的东西,但绝不是爱情”。既然如此,有什么理由责怪费尔明娜呢?因为爱,所以爱;反之,因为不爱,所以不爱。爱情就是这么简单。
想说的很多,但好像又什么都说不出,除了感动,为了一场旷世绝恋。也许,我更希望这样的情节不仅仅属于小说。
抄录几段话,作为这篇笔记的结束:
有两部书写完后使人像整个儿被掏空了一般:一是《百年孤独》,一是《霍乱时期的爱情》。——加西亚·马尔克斯
在我小说的许多地方,都有对爱情的恐惧。我有这样一种印象:爱情小说是一种感觉,这种感觉伴随着恐惧,有些恐惧的时刻不仅在恋爱关系中表现出来,而且在性关系中也是如此。——加西亚·马尔克斯
如若没有在这条河上的航行,就没有爱情可言:这样航行的最好产物就是那些把我们破损不堪的灵魂归还给我们的作品,而这其中不可置疑地包括这部炫目且令人心碎的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托马斯·品钦
这部多姿多彩、时间跨度为五十年的悲欢离合的巨著,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爱情的方式、表现、手段、痛苦、愉快、折磨和幸福。它堪称是一部充满啼哭、叹息、渴望、挫折、不幸、欢乐和极度兴奋的爱情大全。——安东尼奥·卡瓦耶罗
精心挑选的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心得分享【篇二】
马尔克斯的书总会给人一种厚重、真实却又遥不可及的感觉。仿佛一直置身于西班牙那种魔幻的色彩之中。不管是《百年孤独》还是《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完这么多书之后我仍然不敢对这本书下定论,正如读过它的人所说,这本书中穷尽了爱情的所有可能,高尚、浪漫、庸俗、龌龊、忠贞、背叛、刺激、安稳、羞怯、放荡
书名虽然为霍乱时期的爱情,但全文其实与真正的霍乱其实并无太大的关系。真正的霍乱其实出自男主Alisa的口中:虽然在你眼里爱情不过是一场幻觉,但在我心里却是一场名为霍乱的疾病,为了病愈,我心甘情愿的等待了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里面的每一天都是值得的。而故事的最后,两个人也真的在一艘挂着象征霍乱旗帜的船上体会到了自己心中的平静。在不停的往返于黄金港的蒸汽轮船上,Alisa说出了浪漫至极的“一生一世”。
反复回味这段荡气回肠,跨越半个多世纪的爱情故事后,其实还有很多困惑一直萦绕在心头。
1费尔明娜为什么会突然拒绝阿里萨?
年少时期两人互通书信,甚至已经在信中确定了婚期。但他们始终都没有发现,两人心中的对方都只是自己幻想出来的完美的形象。或许福音花园那位一直默默守候的骑士在那个闷热的下午送去第一封情书的时候,少女被他的这种年少的鲁莽和勇气折服,并渐渐迷失了自我。但幻想出来的形象终究没有照进现实。正如当费尔明娜去“代笔人走廊”闲逛时,阿里萨心中想的:这不是花冠女神该来的地方。而费尔明娜也曾说过,阿里萨给她的感觉就是一个一直存在的影子,并不真实。所以当两个人再次相见时,费尔明娜的梦破碎了,她不想也不能将眼前这个如同影子一般的人同自己心中幻化出来的那个为他演奏小提琴曲的少年视为一人。
2费尔明娜和医生的婚姻真的幸福吗?
毫无疑问,这对夫妻在旁人的眼中无疑是幸福的典范。丈夫出身名门,医术高超,受人尊敬。妻子美丽大方,个性十足。但其中的心酸只有两个人自己才清楚。
其实当费尔明娜答应父亲要嫁给医生的时候,并不是出于爱。一部分是出于对父亲的屈服,还有一部分是对于阿里萨的逃避。而医生娶费尔明娜也只是单纯的觉得她漂亮,对她并没有很深的感情。
但是随着岁月的流逝,两人之间也逐渐培养出了默契,仿佛一切也不是那么糟糕,就像医生的人生信条一样:婚姻最重要的是稳定。但费尔明娜不这么觉得,她是个浪漫的人。因而当知道医生出轨的时候,她几近崩溃。很多人都说当医生最后放弃的其他人,又重归费尔明娜身边是因为爱,可我不这么认为。医生只是在追求自己所谓的稳定,在他最意乱情迷的时刻,他也没有想过要打破这种稳定,而是想着怎么样才能不被其他人发现的继续欢愉。
但是当最后医生去世之前,看着费尔明娜的眼神,我相信他是真的发自内心的在说:我爱你。但是这种爱是医生认为的爱,而不是费尔明娜最向往的爱。所以当你问他们两个人的婚姻,充斥着各种争吵、出轨和问题之后真的幸福吗,我的回答是:他们是幸福的,但不是浪漫的,是没有激情的。
3阿里萨的等待真的算是等待吗?
我相信在最初的几年中,阿里萨是真的想为了费尔明娜保持童真的。直到最后悲伤的情绪过度的放大,导致了他的放荡。但其实归根结底,是对费尔明娜的念念不忘。这颗种子种的太深,已经肆无忌惮的遍布在他心中的每一个角落。所以在他得不到她的情况下,他只能选择迫切的需要一切其他的东西来填补内心的空缺。于是他开始寻欢作乐,企图用其他的肉体来填补自己内心精神的空缺,但往往都于事无补。每每激情过后,剩下的是对于费尔明娜更深的思念。可“性”这个东西就像一个恶魔一样,一旦沾染便不可收拾。不可否认在阿里萨与他众多情人私会的片刻,他的内心是被她们占据的,但这都不是阿里萨认为的“爱”。他的爱是浪漫的,是孤注一掷的,是感动自己的漫长的等待。为了让这种求而不得的痛苦减轻,他试着去“爱”其他人,但之后又发现任何人都不可能代替费尔明娜。
从某种意义上来看,我认为他在精神上是一直在等待的认为他是在等待的,但不是那种眼中皆是你,四下不他人的清冷,而是一种几近病态的对自己的折磨。因为太爱却又求之不得,只能通过不断的放纵自己,从而得到片刻的喘息,因为在阿里萨的心中,没有任何人可以和费尔明娜相比,哪怕只是匆匆一眼,或者最普通的问候在他的心里都能激起千层了浪花。他的等待是他自己的精神世界的等待,除了寄给费尔明娜的信,他从不向任何人袒露心声。
对于我而言,我觉得他的这种等待,一方面半个多世纪的紧闭内心,只为了一个人而敞开,是极度浪漫的;另一方面,为了满足自己精神世界的洁癖,而不断是去放纵自己的肉体,这种做法对于其他人来讲是不公平的,是极其残忍的。
4最后他们为什么在一起了?
首先,面对着一个男人跨越半个多世纪的坚持和隐忍等待,即使不接受在心里也是一种对自己极大的肯定。你要相信,总会有人山高路远,为你而来。
其次,当医生去世后,面对着生活中的琐碎,以及外界的种种压力。费尔明娜其实早已不堪重负,这其中疗愈她的,给她继续生活下去的信心的,是阿里萨的信,以及他的陪伴。所以,在生命的最后阶段,费尔明娜被阿里萨的成熟气质,以及深刻独到的思想见解所折服。
两个年过七十的老人,在一艘永无止境的轮船上,重新萌发了爱情。阿里萨心中的白月光终于在历经了半个多世纪后,洒在了他内心平静的水面上。他们在宁静中超越了激情的陷阱,超越了幻想的无情嘲弄和醒悟的海市蜃楼,超越了爱情。最终驶向了心中平静,浪漫的远方。
或许爱情真的像霍乱一样,一经沾染就会让人癫狂。浪漫的人终其一生都在苦苦找寻自己眼中的爱情。爱情,并不是单单只有激情和性,在多巴胺逐渐退去的年岁里,更多的是一种惺惺相惜的陪伴和相互搀扶着给予生命的力量。我们可以说男女主的故事并不是我所想象的爱情的模样,但是在他们的世界中,费尔明娜最终找到了内心的平静和生活的希望,阿里萨穷尽一生完成了自己极度浪漫的追逐,最后的“一生一世”,任谁读了,都会在心中点亮一盏浪漫的灯吧。
精心挑选的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心得分享【篇三】
在我感慨自己居然花半个月才看完这本书的时候,直到阿里萨说出那让人尘埃落定的四个字—“一生一世”时,我又感到不舍。
我承认,我是喜欢阿里萨这个角色的,不管他与多少个女人性交,不管他放纵过多少次肉体的狂欢。不管过去了多少年,他见到费尔明娜的时候还是会像一开始那样小鹿乱撞,想起那个遥远的十二月的下午,费尔明娜给他回信说“可以”并说“会永远爱他”。
即便是在多年以后,他再一次与费尔明娜在电影院相遇“他贪婪地呼吸着费尔明娜吐出的空气,根本无心在意电影情节”。
他在53中短暂得爱过一个又一个不同类型的女人,可是当他从肉体的狂欢中挣扎出来的时候,他还是会无可抑制的想起费尔明娜,他仅靠着回忆生存,靠着他与费尔明娜过去和他一封封书信以及那冒险旅行中靠电报诉说衷情的浪漫。还有当日清晨风中那曲只属于他们的华尔兹。
回忆到最后,那些越来越模糊。可是那么多年里,他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对费尔明娜的爱也从未停止过对费尔明娜的思念。即便是亲眼看着费尔明娜微微隆起的小腹,挽着丈夫的手举止优雅,出落大方成为贵族夫人。他说胡话,烧的不省人事,像染上了霍乱一样,持久蔓延,不能治愈。
但也就是在那个时候,他下定决心要好好活着,要熬过时间,等到马尔比诺医生死去,直到自己的命运得到费尔明娜的庇护。
53年的漫长等待是爱吗?仅凭一段短暂而又热烈的回忆苦苦等待半个世纪这算“爱”吗?回忆总是会夸大事实,不停地放大好的,抹去坏的。让人仅凭那些被时间冲淡得只剩下微弱轮廓的回忆苦苦坚守。
阿里萨爱的是那段回忆,还是费尔明娜爱的是16岁的费尔明娜还是以后每个时刻的费尔明娜?
爱是这个世界上最捉摸不透的事情,因为你无法分清,你爱的是回忆还是当时的他,还是爱他是的那种感觉。
但是当阿里萨在轮船上下意识的寻找费尔明娜的手,望着她干瘪的皮肤,身上散发出的老年的味道,他还是抑制不住自己对她那种向往的冲动。
他曾说“世界在变,习惯在变,风尚在变,一切都在变,唯独她没有变”。她是会变的,从年轻的珠光红润到老年的步履蹒跚,岁月没有丝毫不忍在那张他最爱的脸上刻下痕迹。她会变,只是他不明白,不变的是他对她的爱。
有人反感阿里萨,反感他不断地强调自己对费尔明娜的爱情有多忠贞,却又与此同时与太多女人性交。正如他自己陈述道“只有在享受激情的同时,才能冲淡他因为失去费尔明娜的痛苦”。可每当他享受狂欢时,狂欢结束的时候,他仍会在无数个短暂欢愉的片刻,陷入对费尔明娜的无尽思念。他可以随便和一个寡妇上床,随便爱上一个人之后又把她抛弃。
但在被费尔明娜拒绝以后,无数个被思念吞噬的夜晚,他都未曾试想过打破费尔明娜平稳而又安定的生活,直到那漫长的半个世纪以后,乌尔比诺医生戏剧性的死亡。
他才重新以另外一种方式进入费尔明娜的生活,摒弃了以往那些他背的熟烂的酸腐诗句,用一种历经沧桑以后对苍老,生命的独特见解安慰费尔明娜。从上一次他们这样亲密无间,在山茶花上用大头针刻下她名字时已经过去了半个世纪。
没有经历过一起生活,一起面对,浴室里没有香皂这种繁琐的事情,他们更像是一对经历了生活磨练的老夫老妻,在宁静中超越了激情的陷阱。
与乌尔比诺医生不同,当我读到乌尔比诺医生死前用尽最后一口气说出“只有上帝才知道我有多爱你”时,为他的爱感慨,可在他葬礼的那天,阿里萨尽心尽力准备一切,半个世纪以后再次向她重申“他忠贞不渝的爱”时,我才明白。
这是马尔克斯给爱情开辟的另外一种可能。
他赋予就这个故事一个合乎人满意的结果,为爱情注入了另外一种经历,漫长等待以后的有可能。
乌尔比诺与费尔明娜之间的是经历生活烦琐,考验风雨以后的爱。爱情要么生来就会,要么一生不会。正如当时萨拉,诺列诅咒般的骂道“她为了钱而嫁给一个她不爱的男人,这是下下策”。乌尔比诺能带给她的是尊严,安全感,和谐,这些东西或许不是爱情。
或许相加起来,又似乎等于爱情。它能维持她的骄傲,使她时时刻刻抬头挺胸像母鹿般行走。因为婚姻中最重要的不是幸福,而且安定。
很显然,费尔明娜是爱这种安定的,爱这种安定带给她的安全感。而,年少时,和阿里萨那种迅速狂热而又短暂的爱情带给她的炽热浪漫也是她所爱的。只不过阿里萨不同于乌尔比诺,他卑微,瘦小,忧郁。以至于她无法接受现实中的他,与她爱情不符合的他。
而半个世纪以后,再次见到阿里萨,他已经成为了航船公司的老总,为了心爱的费尔明娜,换上了一身白色的西装。
中途发生过什么已然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关于爱情,一开始是你,结局也是你。
如果当初阿里萨没有去洛伦索家送电报,就不会透过窗户看见正在教姑姑读书的费尔明娜,也就不会爱上她,也不会在以后的53年里,躲在花园里偷偷望她。
好在阿里萨爱得足够深,
可以迈过时间,死亡,绝望,等到最后,并且比任何时候都坚定,自信得说出五十年前就已经准备好的话,用漫长的坚守对抗命运与妥协,直到说出“一生一世”四个字。
没想到居然写了2000字。哈哈哈哈三年前写的读书笔记,现在看起来还是很有感触,只是有的地方可能思路不是很衔接。
精心挑选的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心得分享【篇四】
我一度也涂涂写写,同样为此困惑,写作这件事,本质上不是一件太过麻烦的事情,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对于讲述一个漫长的故事是如此没有耐心。写出来的东西总是关注在结果之上,主人公去了哪里,做了什么,怎样了,然后结束,都不愿意多一点心思停留在蓝天白云以及那张扶手磨出底漆颜色的民国太师椅上。巴黎评论有关作家访谈的集子,读着便能体会那许多文坛巨擎在创作中的辛酸历程,不是说他们在路上的时候,不是说他们在战火纷飞中的时候,而是他们拖来一张凳子,摆开架势却在打字机上寸步难行的时候。我深知其中苦痛,脑海中随时不时有关于离奇情节意图变成完整的故事,但是每当自己意欲从脑海中将他们拽离至纸面上时,却总是为开头的铺垫所击垮。描写了天气,描写了城市,主人公姨夫隔壁邻居的斑纹猫咪已经叼走了窗台上的鱼,但是主人公还没有献出那制胜的一吻,我如同一个急躁的读着,急于知道故事的结局甚至等不及自己将它写出来。
慢慢的我才意识到,自己总是在试图编造一个别人的故事,写作此时对我实则还只是一种故事的操练,然而当生活衍生到某个阶段,便会突然意识到那些平静绵长的犄角旮旯,藏着作家自己的故事,如同你头发蓬乱的那个早晨,你没有说爱我或者恨我,这个没有一封情书,没有一个悲剧,亦没有一场冒险的早晨,你那在头顶一寸处招展纠结的乱发,却招引了我所有的气息。它们各自为伍的样子,让我想起前一个夜里从你处听来的话语,“忘了吹干头发就进了被窝”,在睡眠与睡眠之间,你的句子和你的头发将时空的两头连结起来,构成了延续的故事的主体。这个故事向前回溯,穿过所有早晨与夜晚,勾起每一句道别,直到你最初出现时的样子,静静的在那里等待时间的开始。所以作家并非具有让故事自由生长的力量,他们拿起笔的时候,故事就已经写就了,顺着记忆找到那些连结的节点,找到你一个朦胧的词语;找到你不在的清晨,案头的一盆仙人球,找到我们置身于其中的时刻,才将其娓娓道来。我们读爱情故事,在世间的那一千个爱情故事里,元稹写取次花丛懒回顾的时候,一定是从京城的烟花从中走过,手中细撵着108颗佛珠坐在堂前看着发青的石板地时发出的叹息;马尔克斯散步的时候,一定倾耳听着有人谈及某位故人与丈夫生活在另一篇屋檐下的飞短流长,直到一天其人守寡的音讯来临而在脸上露出释然而离奇神色。归有光写完一副书法抬头从窗口望出去,杂草丛间依稀几棵枇杷树的婆娑摇曳必然会从清晰变得有些模糊。潘安转过屏风之际,恍惚觉得案头的砚台上那摊墨迹仿佛是新近磨就,脑海里想起儿时父亲讲述世间有一种比目鱼,双目在侧相伴而生的故事,那时还只是有趣。一千个道听途说的爱情故事里,作家用的是别人的名字,创造一座虚构的城市,从没有在一起的恋人相聚了,开场即死去的人们幸福的生活下去,故乡的电影院永远再买同一场电影的票,即使进口处的霓虹灯已经有一半亮不起来,但你并未洞悉其中奥妙,而是当主人公抚摸着女主的后脑勺感受到一小块突起的骨头硌手却爱不释手的触感,坐在一米外就感受到前一天夜里河边秀发里青草的气息从身后飘来,或者给一件挂在衣架上破旧的衬衫穿上外套,拂去灰尘,你捧着书卷突然跌入所有这些时刻,你才真正看到这个作家生命里属于自己的时刻,你突然理解,所言非欺也。
精心挑选的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心得分享【篇五】
不等待,是我很多时候冲动的表现形式。但《霍乱时期的爱情》让我看到了一个长达53年的爱情等待,让我懂了,“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加西亚。马尔克斯,以一本《百年孤独》深深打动大学时代的我的作家,再一次凭借《霍乱时期的爱情》让我放弃了去食堂吃饭,忘记了下班打卡,只为看完这本小说,看到男女主角最终选择在内河挂着霍乱黄旗的轮船上为爱漂泊一生一世。
马尔克斯的作品人名是中国读者的第一困难,直至此刻,码字写读后感的我仍不能在不依靠书本的情况下写全那些生动鲜活人物的名字。受人尊敬的医生,幸福的女主角,那个可怜的人,真高兴,认识了你们,更深的了解到什么是爱,如何去爱。
看书的时候不可避免的想起了一个好友,对她说的话,我总是有点左耳进右耳出的味道,当初她告诉我,她觉得真正的爱情就是在我们孤身一人垂垂老矣时,不经意遇到了那个在你记忆深处的人,并且最终在一起的感情。并有人似有似无的用签名回应了:Someday,wewillbetogether!这一举动让她潸然泪下……
看了这部小说,我忽然觉得当时的她是不是也是看了这本书后的感觉,打电话求证,无人接听……
我丝毫不怀疑女主角与医生之间的爱恋,他们幸福的婚姻,而医生那智慧的婚姻相处生活方式也非常令人称道,对恩爱夫妻的诠释虽让我惊讶,但细细想来也颇有道理。
享乐抛弃名誉,敢大胆享受生活。
书中最幸福的那个人儿,费尔明娜。达萨,在我的观念里,毋庸置疑,尽管她是这么一个人:有一个小时候就失去生命离她而去的母亲,有一个疼爱她却被他父亲驱逐走而病死的姑妈,有一个有重大污点令她蒙羞的父亲,有一个曾经背叛过她的大男子主义的丈夫,有一个导致她退学的私生子身份的初恋情人,有一个难以相处尖刻古板的婆婆,有一个和他丈夫有染的交好闺蜜……
很有可能,你会惊呼,这样的人居然还是书中最幸福的人,没错,是她!一个七十多岁却最终又和那个初恋男友相守的人。生活不是琼瑶小说,人人都能不工作,天天花前月下,甜言蜜语。生活本就充满种种不堪和痛苦,和那么多你不得不面对并必须解决的问题,但在这其中享受生活,享受爱情,才是主旋律。
一个医生和一个诗人般气质的人为爱所变现出的言行举止一定是大不相同的,但费尔明娜拥有了他们最为完整的爱,也深深爱着他们,被你爱的人深爱,便是这世上最幸福的事。
那拥有诗人气质的佛罗伦蒂诺。阿里萨总让我想起徐志摩,诗人的爱总是情真意切,令人难以拒绝,但有时候他们的情感也会被自己幻想出来的浪漫景色扼杀,那种爱可以撼动山河感动宇宙,却容易跨不过柴米油盐,而佛罗伦蒂诺。阿里萨却用53年的别样等待换来了与挚爱的费尔明娜相伴度过余生。书中还有这样一句话:人腰部以上是灵魂之爱,腰部以下是肉体之爱。诗人坚守了灵魂只属于挚爱的人,却用肉体慰藉了更多的人。
医生的贡献不仅仅局限在他与费尔明娜的小家,更为这个多次遭受霍乱瘟疫的城市贡献了自己的知识智慧,令人敬仰,然而他也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放纵了肉体之爱。这一点因为男女有别,我确实很难理解,因为在女人,灵魂之爱和肉体之爱是相结合的,但为什么在男人那里却可以随意肢解……
河牛
这些让人颓丧的面貌令我也很揪心,但最终是爱,让佛罗伦蒂诺。阿里萨做了一个大胆而伟大的决定,永远航行,永远……不让自己最爱的人上岸,面对那些会让她颤抖的流言蜚语,就在船上度过余下的生命。小说最后是这样写的: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以来的日日夜夜,佛罗伦蒂诺。阿里萨一直都准备好了答案。“一生一世。”他说。
看完最后一页,我仰面缓了几分钟的神,阳光透过窗户射进办公室,多么美好,没有眼泪,有的只是满满的幸福,不仅仅因为小说,更因为生活。
我不是一个空想家,不会想张衡那样看着天空数星星,不会钻研宇宙奥妙,所以对于科幻世界,除了喜欢里边那些情感,对科幻,我不会有很大兴趣,大概是奇思妙想的细胞有限。但我非常在意当下,相信自己的感受,相信自己看到的,体验到的,所以相比文艺青年无比向往远方,我更珍惜现在,也就是西余朋友所说的善于构建自己的世界。
终于打通了朋友的电话,求证结果有些失落——她当时写那段签名不是因为这本书……但立刻重振精神,强烈推荐了这本书。会有那种想法的人,更应该看看这本书,感受这里边无处不在的爱情,无处不在的爱,父母之爱,兄弟姊妹之爱,朋友之爱,恋人之爱,甚至赤裸裸的肉体之爱,但我坚信,只要有爱,世界就不会一片荒芜凌乱,即便爱也会犯错,会痛苦,我是绝对的真爱至上拥护者。
加西亚马尔克斯
从中学开始,我就有写信的习惯,很庆幸,因为西余朋友的存在,我的这一习惯仍旧保持着,希望自己也能坚持下去,等到白发苍苍好希望自己也能写一部《那时,这时》的书,记录一生的`历程,因为我也真心希望自己能够证明——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hdh765.coM更多读后感小编推荐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
自开读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就有一种放不下的感觉,于是,即便是在这样一个少见的排满"外交活动"的繁忙周末,还是忍不住一口气读完了通篇小说。仿佛跟随着一章荡气回肠的交响乐经历了一场跌宕起伏激情壮阔的人生之旅。
马尔克斯是个名副其实的文学大师,他沿袭着“百年孤独”以来一贯的语言风格,用词洗练而精准,韵律感十足,画面感极强,人物个性鲜明生动,呼之欲出,最难得的是他惯用犀利加幽默的语言方式嘲讽世事,叙述现实社会残忍,用充满了浪漫主义情怀而又不乏人性温暖的笔触描写着现实社会最真切的伤痛。
书中的男主人公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用尽一生的守候和柔情去追逐人生最本初的爱情,从二十二岁开始,直到七十多岁的高龄,他说"…总共是五十三年七个月零是一天…“,他用自己一生始终不曾改变的热情温暖着一个个冰冷的日夜;终于,在人生暮年,在永不回头的挂着霍乱警示旗帜的客船上,收获了自己人生的终级温暖。他,是个奇迹,是个把爱情当成了人生的信仰的人;而爱情,谁说不是人生的一种信仰呢?
这种守候幸苦吗?是值得吗?我们总会这样无耻而世俗地去追问。那么什么样的人生是值得的呢,在这短暂而又充满无奈的人生里,究竟还会有些什么会让我们欲罢不能,百折不回,心怀向往而又满怀激情;爱情,我以为,算的上是其中之一,尤其是把爱情当做一种信仰,难道,追逐信仰的人生不是幸福的吗?
听过太多对于爱情的否定、绝望甚至愤怒,那么,等一等,静下心,好好想想,那被否定的,真的是爱情吗,还是……裹着爱情糖衣的欲望?扪心自问,我们有多少人真的曾经去爱过?真的懂得爱是什么?真的感受过爱情那生生不息的脉搏在身上最真切的跳动过?我们去爱的,是爱情,还只是,仅仅只是自己?真心去爱一个人,把爱情当成信仰去仰慕另一个灵魂注定会是幸福的,这就仿佛一颗流浪的心遭遇了上帝,于是就有地方去寄托忏悔、忧伤、喜悦和苦痛,它让灵魂有了的依靠,为人生最宝贵的珍藏找到了稳妥的保险箱。那么从这一点上来说,弗洛伦蒂诺又是幸福的,他是个幸福的老傻瓜。
那么,弗洛伦蒂诺是爱情的圣人吗?不,特别当你对照东方式的伦理,他简直就是万恶不赦;这两个耄耋老东西,一个是个从不间断猎艳的老淫棍,一个是新寡的伪贵妇;但是,弗洛伦蒂诺不管是跟风流的寡妇厮混,还是跟年纪尙幼的教女夹缠不清,都从来不曾有一时一刻迷失自己对费尔明娜达莎绝对的爱恋,对此,他从不曾有过一刻的怀疑,一刻的迷失,他一直默默伴随着费尔明娜从懵懂少年走向成熟,直至走向绝望的衰老。如果不是一场意外让费尔明娜终于成了寡居的妇人,终于在弗洛伦蒂萨小心翼翼的引领最终认清了自己的真实感情,弗洛伦蒂萨还是一样会坚守。从这个角度说,弗洛伦蒂萨是伟大的,他对于信仰的珍视,是用一生去守候的。
而这,也正是马尔克斯的伟大之处,他让弗洛伦蒂萨一身凡尘,一身的人间烟火,他可以就是你,可以就是我,可以是我们生活中每一个最真实的凡夫俗子,他没有被绑架到道德的高位上去自言自语,他如此生动鲜活的生存于芸芸众生之中;而弗洛伦蒂萨之于爱情,就是人之于信仰,不管是多么多么卑微的生灵,多么微如草芥的生命,只要是源自灵魂深处最真诚的信仰,都一样闪烁着神圣的灵光,一样可以光芒万丈,让人扼腕嗟叹。
读过霍乱时期的爱情的感受分享(5篇)
静下心阅读一本书的时候,我们就好像进入到了另一个世界一般。在读后了作品,对于作品里的情节非常感兴趣,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那些心得体会记录下来,一篇优秀这个作品读后感怎么写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帮大家编辑的《读过霍乱时期的爱情的感受》,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读过霍乱时期的爱情的感受【篇一】
花了两天时间看完了《霍乱时期的爱情》,真的是有些毁我三观的一本书。
“安全感、和谐和幸福,这些东西一旦相加,或许看似爱情,也几乎等于爱情,但他们终究不是爱情。”
马尔克斯做了这么多否定,但爱情究竟是什么他自己也没说清楚,只留下一句“灵魂之爱在腰部以上,肉体之爱在腰部以下。”
我想可能要借用他《百年孤独》的那句话吧:“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以往的一切春天都无法复原,即使最狂热最坚贞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瞬息即逝的现实,唯有孤独永恒。”
是不是爱不重要,有没有爱也不重要,毕竟最后的最后人就是孤独的啊
马尔克斯这哪里是写爱情,这明明是对爱情的讽刺
读过霍乱时期的爱情的感受【篇二】
我一度也涂涂写写,同样为此困惑,写作这件事,本质上不是一件太过麻烦的事情,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对于讲述一个漫长的故事是如此没有耐心。写出来的东西总是关注在结果之上,主人公去了哪里,做了什么,怎样了,然后结束,都不愿意多一点心思停留在蓝天白云以及那张扶手磨出底漆颜色的民国太师椅上。巴黎评论有关作家访谈的集子,读着便能体会那许多文坛巨擎在创作中的辛酸历程,不是说他们在路上的时候,不是说他们在战火纷飞中的时候,而是他们拖来一张凳子,摆开架势却在打字机上寸步难行的时候。我深知其中苦痛,脑海中随时不时有关于离奇情节意图变成完整的故事,但是每当自己意欲从脑海中将他们拽离至纸面上时,却总是为开头的铺垫所击垮。描写了天气,描写了城市,主人公姨夫隔壁邻居的斑纹猫咪已经叼走了窗台上的鱼,但是主人公还没有献出那制胜的一吻,我如同一个急躁的读着,急于知道故事的结局甚至等不及自己将它写出来。
慢慢的我才意识到,自己总是在试图编造一个别人的故事,写作此时对我实则还只是一种故事的操练,然而当生活衍生到某个阶段,便会突然意识到那些平静绵长的犄角旮旯,藏着作家自己的故事,如同你头发蓬乱的那个早晨,你没有说爱我或者恨我,这个没有一封情书,没有一个悲剧,亦没有一场冒险的早晨,你那在头顶一寸处招展纠结的乱发,却招引了我所有的气息。它们各自为伍的样子,让我想起前一个夜里从你处听来的话语,“忘了吹干头发就进了被窝”,在睡眠与睡眠之间,你的句子和你的头发将时空的两头连结起来,构成了延续的故事的主体。这个故事向前回溯,穿过所有早晨与夜晚,勾起每一句道别,直到你最初出现时的样子,静静的在那里等待时间的开始。所以作家并非具有让故事自由生长的力量,他们拿起笔的时候,故事就已经写就了,顺着记忆找到那些连结的节点,找到你一个朦胧的词语;找到你不在的清晨,案头的一盆仙人球,找到我们置身于其中的时刻,才将其娓娓道来。我们读爱情故事,在世间的那一千个爱情故事里,元稹写取次花丛懒回顾的时候,一定是从京城的烟花从中走过,手中细撵着108颗佛珠坐在堂前看着发青的石板地时发出的叹息;马尔克斯散步的时候,一定倾耳听着有人谈及某位故人与丈夫生活在另一篇屋檐下的飞短流长,直到一天其人守寡的音讯来临而在脸上露出释然而离奇神色。归有光写完一副书法抬头从窗口望出去,杂草丛间依稀几棵枇杷树的婆娑摇曳必然会从清晰变得有些模糊。潘安转过屏风之际,恍惚觉得案头的砚台上那摊墨迹仿佛是新近磨就,脑海里想起儿时父亲讲述世间有一种比目鱼,双目在侧相伴而生的故事,那时还只是有趣。一千个道听途说的爱情故事里,作家用的是别人的名字,创造一座虚构的城市,从没有在一起的恋人相聚了,开场即死去的人们幸福的生活下去,故乡的电影院永远再买同一场电影的票,即使进口处的霓虹灯已经有一半亮不起来,但你并未洞悉其中奥妙,而是当主人公抚摸着女主的后脑勺感受到一小块突起的骨头硌手却爱不释手的触感,坐在一米外就感受到前一天夜里河边秀发里青草的气息从身后飘来,或者给一件挂在衣架上破旧的衬衫穿上外套,拂去灰尘,你捧着书卷突然跌入所有这些时刻,你才真正看到这个作家生命里属于自己的时刻,你突然理解,所言非欺也。
读过霍乱时期的爱情的感受【篇三】
我真是一个悲观的读者。
《霍乱时期的爱情》从名字看,这本书说的就是爱情,看完整本书,真是稀奇古怪的爱情。有让人厌恶的、让人唏嘘的、让人崇敬的,无论是什么样子的爱情都符合人性。有一种“看啊,这就是人,这就是男人,就是女人。”的感叹
阿里萨在被夺走了爱情后,与无数的女人发生关系,但是仍然说他为自己的爱情守住了忠贞。
菲尔米娜就像所有现在那些17/8的小姑娘一样,看来无论是18世纪还是21世纪,小姑娘的想法永远是一样的。通过信件的沟通,看到了自己幻想的、虚构的爱情,并未这个想象的虚幻提升自己、改变自己,让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的当家人。而在时隔多日后,由于再一次看到自己真实的恋人,所有的幻想崩塌。
让我再一次思考,灵魂和皮囊,哪一样更重要。很多人说,没有好的皮囊,谁会关心你的灵魂。但是这本小说告诉我们,当你充分理解并且喜爱某个人的灵魂,也认同自己的灵魂与之契合。当发现皮囊没有配上这份灵魂的时候,一场爱情也必将是失败的。比起这种幻想,那些阿里萨看上的寡妇来的更为真实。而她们都不是菲尔米娜。
再说乌尔比诺医生,这个一开始我把他当做男主角的人。在抓一只鹦鹉的时候,以81岁高龄离世。他是一个有文化、有学识、有素养的医生,他对菲尔米娜可以说是一见钟情。当然对于一个医生,对自己的女病人产生这种情愫,是非常不专业的。这也为之后他中年后的不忠埋下了伏笔。是的,就如乌尔比诺医生这样的绅士。可以用任何的优美的褒义词描述的人,仍然会不满足于家庭生活,对自己的女病人产生所谓的爱情。但他纠结于自己的名声、家庭的束缚,他也不敢去追求这段爱情。
乌尔比诺医生和菲尔米娜之间是不是有爱情。我觉得可能在他们刚结婚那段时间,有身体的关系后,是存在爱情的。但是结婚之前,并没有。用现在的话说,他馋她的身子。而她只是由于适当的时间出现了适当的人。或者闺蜜的争抢,让她突然起了好胜心。或者父亲的推波助澜。也就是说促成一段成功婚姻的,不是爱情,而是天时地利人和,是因缘。
书中最后,阿里萨等待了53年。这是很令人钦佩的。而他在这段时间内,也有过无数的“爱情”。由于他的顽皮害死了有夫之妇,那个为他而死的14岁少女,那个船长的情妇,那个唯一没有上过床,但是能够完全理解他的灵魂伴侣。他的爱情太多了。而他认为,这些只是一种消遣,不是爱情。他的爱情只有菲尔米娜。而我觉得这只是一种执拗。
如果年少时的书信是热情的、羞涩的、炽热的,那么垂暮之时的他们,是坦荡的、三观契合的,一种灵魂交织在一起的感觉。这是书里所表达的。
我看到最后,并不觉得这本书里面并没有什么长久的爱情。夫妻之间是习惯,情人之间是肉欲,等待53年是求而不得的执着,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只是阿里萨的执着胜于常人。
所以爱情真的胜利了吗?像霍乱或者任何疾病一样,只会被生活消灭。
读过霍乱时期的爱情的感受【篇四】
因为我太懒了,开博这么久了才有一两篇文章,所以我就把一篇假期作业--读书报告,放上来。由于字数要求20xx以上,我拼接了一些从网上下的资料。不过那些个人评论是我写的,相信读者可以看得出来。
最近,有位朋友向我推荐了一本书。说是他不久前才看完的,很有感触。他想和我探讨一番,于是让我也阅读一下。这是由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编著的。
提到马尔克斯,人们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他那获得诺贝尔大奖的。而这部作品正是作者在获奖后,经过呕心沥血的两年创作,诞生的又一佳作!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的是小说写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爱的故事。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经过各种人生曲折之后,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故事其中又穿插了不同类型的爱情,而透过各种爱情,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小说表现的是哥伦比亚的历史,是哥伦比亚人自己破坏哥伦比亚的历史。
有评论说,这是“我们时代的爱情大全”,“一部爱情专著,一部涉及当时政治观点,穿插着爱情,霍乱和战争的故事”。
于是我怀着强烈的好奇心,随着作者的笔触,进入到故事中。在经过五天细细品味后,我完成了对这本书的阅读,可这书里的故事却带给我无限的感触和遐想……
书中的阿里萨,是个为爱痴狂的男人。他在一次与费尔米纳的意外邂逅后,爱上了她。在那棵开篇被意味幽怨与隐痛气味的苦扁桃树下,阿里萨终于把长达七十张纸的情书交给了费米尔纳。费米尔纳也接受了他热烈而矜持的爱情,在那减去一半的情书中激切寻找那份想望的热烈。白山茶花是他们的定情花,纯洁美丽充满青春气息,之后阿里萨等待费米尔纳回信时患上了类似霍乱的相思。阿里萨读费米尔纳第一封信是边吃玫瑰花边读完的。他母亲担心他吃了太多玫瑰花后会拉痢疾,减弱抵抗力患上真正的霍乱。阿里萨寄费米尔纳头发,费米尔纳寄他成为标本的叶子,蝴蝶。阿里萨写着发烧的情诗,而费米尔纳写着清淡平常的家务。爱情爆发的不可收拾。
曾经也为爱疯狂,这是霍乱时期爱情最闪亮见证。费米尔纳离开那座埋葬她爱情的城市之前,给阿里萨信中夹着自己剪掉的头发。旅途之中他们的爱情仍在狂热继续,实在太藐视当时爆发的一种病症:霍乱了。相思病态类似霍乱,可能是马尔克斯故设的意外。也给读者造成不经意的意外,霍乱之所以用于这场爱情的恍惚意义。
在阅读过程中,我一直在揣测:费米尔纳与阿里萨是真的相爱吗?特别是在费米尔纳旅行后,与他第一次相见后说“不必了,忘掉吧”。这就是两年相爱的结果吗?一句话把阿里萨打入了地狱。
很多年以后,在费尔米纳新婚的那天晚上,年轻的阿里萨躺在“那艘不该载他的被忘却的轮船的甲板上”,发高烧,说胡话,那时他想起他的初恋情人,流了眼泪,也许是因为思念,或许是因为痛苦,也或许是两者交集,绝望充满着他的内心,复杂的心情随着前去马格达莱纳河流域的船只渐行渐远……当阿里萨把提琴放进盒子,头也不回地沿着死一般寂静的街道回去的时候,已经觉得他不是次日清晨要出走,而是觉得仿佛在许多年前他就带着决不回头的决心出走了,于是他又似乎“有勇气忘掉过去,并且继续生存了”。我原以为他可以忘了她,可对费尔米纳的爱是那么深刻而强烈,他做不到。于是他开始了等待,漫长的等待。
他等待着乌尔比诺--费尔米纳的丈夫,离开人世的那一天。在五十一年九个月零的等待后,他终于有机会向她再次表明自己的心迹,但又遭到了拒绝。阿里萨又耐心地用两年时间与费尔米纳通信,最后和她登上了“新忠诚号”轮船,开始了等待以久的旅行。
我实在佩服阿里萨那磐石般坚定的耐心,他也等来了他要的结果:小说结尾,阿里萨和费尔米纳逆流而上,在船上升起了霍乱标志的黄色旗帜,再没有什么人可以来打扰他们。船长询问这样漫无目的的航行还要继续多久?这个愚蠢的家伙在费尔米纳的睫毛上看到初霜的闪光,在阿里萨的脸上看到勇敢无畏的爱,然后,阿里萨公布了他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已经准备好了的答案:“永生永世!”这实在是难令人不动容。
可我总觉得,费尔米纳答应了阿里萨,是因为老年后的孤独与寂寞。甚至她和乌尔比诺之间也没有爱情,他俩的结合是各取所需——他要她的美貌与傲气;她要他的尊贵与显赫。在之后的生活中,他们更多的是依赖。当发现丈夫有外遇时,她的愤怒曾使我以为是出于爱。可后来发现,那是因为她的自尊遭到践踏。或许他们之间是有爱情的,只是他们没发现,我也没发现罢了……
马尔克斯在阿里萨与费尔米纳这条主线外,又安排了其他的故事,但都没逃脱“爱”这个主旋律。在五十年的时间跨度中,马尔克斯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的爱情方式: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而随着书中人物的遭遇,你也会跟着他们或喜,或悲,或无奈。
我不禁赞叹马尔克斯那神奇的手笔,用细腻的情感描写出那么生动的人物与情感。还有他通过人物,隐秘地表达了自己堪比箴言的看法:
“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
“软弱者永远爱情的王国,爱情的王国是无情和吝啬的,女人们只肯委身于那些敢做敢为的男子汉,正是这样的男子汉能使她们得到她们所渴望的安全感,使她们能正视生活。
“她从来没有想到,好奇也是潜在的爱情的变种。”
“一个人最初和父亲相象之日,也就是他开始衰老之时。”
“社会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胆怯,夫妻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反感。”
“找出儿童和成年人之间的差别,对她来说殊非易事,但分析来分析去,她还是更喜欢儿童,因为儿童的观念更真实。”
读过霍乱时期的爱情的感受【篇五】
花了七个月才看完第一遍,然后又用一天迅速过了一遍。总的说来,我并不为自己的效率感到耻辱,因为与其说是我的拖拉,不如说这正是马尔克斯作品的一贯风格。说到“一贯”就有点不好意思了,毕竟除了这部作品,我读过的也只有《百年孤独》而已。当然,读完这部小说,我可以确定自己会成为即将出版的其余小说的忠实读者。
阅读马尔克斯,很多人都免不了产生和我一样的感慨吧,那就是——小说居然还能这么写!为了避开啰里吧嗦的恶习,我简要概括一下:一、相较于叙述故事,作者更热衷于描绘世界;二、鲜有对话,但只要一开口便属金玉良言;三、庞沛如川流、精密似针尖的细节描写,以及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四、以局外人的第三只眼俯视大地,并不介入(或者说“沉溺于”)人物的情感;五、遍布每个角落的黑色幽默。
又回到我的效率问题。《霍》并不以情节取胜,和《百》相同,进度中的任何一次中断都不足以引起对之后情节的好奇。但与此相对的是,无论何时从何处接续,抑或任意翻开一页,我总能毫无障碍的阅读下去。引起我兴趣的不是还会发生些什么,而是当下文字所描绘的无限逼真的人物个性和相对处境,由于进行了拉美式的夸张,这种现实赢得了一个响当当的名号——魔幻现实。身心舒畅时每天十来页,疲劳低落时每天三五页,缓慢享受这一过程真真是极好的。
情节说来也很简单,可以用一个没有逗号长句来概括——这是一个男孩儿因为年少时与相互爱慕的女孩儿因种种原因分离而后苦苦等候半个多世纪最终重逢的故事。看起来像是琼瑶式的苦情戏加上大团圆的结局,事实当然并非如此。我看到的不是男女主人公心心念念、自怨自艾、梨花带雨、伤春悲秋,而是途径懵懂初开的童年、变幻莫测的青年、渐趋平和的中年、颓然老去的暮年,各自穿越时间长廊抵达彼岸的人生历程。而这样的人生除去一些文学夸张的成分,正是我们每个人的已然走过而且有待完成的普通人的一生。
有人说这是一部爱情的百科全书,囊括了爱情的所有表现形式,我则更倾向于把它看作人生的百科全书。岁月在每人身上镌刻下不同的印迹,而重合的部分则被马尔克斯悉心撷取,投射在了三个主人公(还有女主人公的丈夫)平凡而又传奇的一生当中。我一直认为,好的文字是让别人了解你的同时,看到他自己。马尔克斯就是这样一面充满魔力的镜子,他拨开世俗世界的重重迷障,让你直面赤裸裸的现实,备受煎熬,勉力挣脱,心魂甫定,喟然长叹,而后重新点燃生活的勇气,整装待发,杨帆起航。
这篇小说既是一卷写实的胶带,又是一个传奇,一则神话(很有《飞屋环游记》的意思),男主人公便是其中的诸神之神——朱庇特(该说法在书中自寻)。马尔克斯极尽荒诞之幽默以免男主人公坠入感情挫败的无底深渊,使得时隔半个世纪他重新站在她面前的一幕好似一个滑稽的笑话。
但正如长大后的麦兜所言,现实一点都不好笑,错过便是错过,失败就是失败,甚至没有一句辩白,没有半句解释。自此的岁月,他在幽暗逼仄的回廊徘徊,在空荡荒芜的原野行走,在黎明的窗舷下吞咽苦涩的浓咖啡,在日暮的甲板上谛听汽笛的呜呜声。日复一复,年复一年,命运之轮来回碾压,黑暗的重量让他喘不过气来。万念俱灰之际,光线缓缓浮上地平线,暖意渐渐收拢过来,天使和魔鬼竞相为他指引道路,他在高耸的云端和湿热的泥土间颠沛起落。居住在同一个城市,他望向十八岁时高傲的光环渐渐陷入琐碎的平庸,自己却在不停更换着伴侣填补爱的空洞,在这间隙之中见证时间无情的流逝,等待远在大地尽头的机会。幸运地,他等到了。
千回百转之下,在她的丈夫罹难的葬礼上,他又获得了重申爱情的权利。这时,他年少的炽热早已荡然无存,骨子里的阴郁气质也早已烟消云散,生活积淀的睿智帮助她摆脱了丧偶的苦痛。他们踏上了也许是生命最后一次的旅程,过往的情愫在夜半的船舷上渐次复苏,在死神的阴影下共享迟到半个世纪的温馨。他们燃起与垂垂老矣截然相反的雄心,像孩童一般挥舞爱的旗帜。“她看到的是他不可战胜的决心和勇敢无畏的爱,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
作者:马尔克斯。蒋宗曹,姜风光译。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作者简介】
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GabrielJosdelaConcordiaGarcaMrquez,1927年3月6日2014年4月17日),是哥伦比亚作家、记者和社会活动家,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人物,20世纪最有影响力的作家之一,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作为一个天才的、赢得广泛赞誉的小说家,被誉为二十世纪文学标杆,加西亚马尔克斯将现实主义与幻想结合起来,创造了一部风云变幻的哥伦比亚和整个南美大陆的神话般的历史。代表作有《百年孤独》(1967年)《霍乱时期的爱情》(1985年)。
【诺贝尔获奖演讲词】
《拉丁美洲的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于1982年在诺贝尔文学奖领奖台上的演讲词,收录于演讲集《我不是来演讲的》。这篇演讲里面总结了他多年创作所要表达的共同主题,剖析了拉丁美洲孤独的社会现状以及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法,是马尔克斯孤独主题的一个概述性的总结。
随麦哲伦一道进行首次环球航行的佛罗伦萨水手安东尼奥皮加菲塔,途经南美时如实记下的所见所闻,竟好似一部奇思妙想的历险记。他说见过肚脐长在背上的猪,雌鸟伏在雄鸟背上孵蛋的无爪鸟,以及形似鹈鹕、勺形喙的无舌鸟。他说见过骡头、骡耳、骆驼身、鹿脚、马嘶的怪物,还说曾给在巴塔哥尼亚遇上的第一个土著照镜子,那大个子土著一激灵,被镜子里的自己吓得魂飞魄散。
在这本篇幅不长、引人入胜的小书里,甚至已能窥见现代小说的萌芽,但它还远非当年最令人瞠目的史料。西印度群岛的史学家们留下了更惊人的书山文海。令人垂涎的黄金国,本是虚构的产物,却常年出现在不少地图上,位置形状随绘图员的臆想千差万别。为了寻找永葆青春泉,传奇人物阿尔瓦尔努涅斯卡维萨德巴卡耗时八年勘察墨西哥北部,远征队员痴念成疯,同类相食,六百人去,五人生还。还有很多其他的不解之谜,如一万一千头各驼一百磅黄金的骡子,从库斯科出发去赎还印加国王阿塔瓦尔帕,可一头也没到达目的地。后来,殖民时期,卡塔赫纳出售过一批在冲击土上饲养的母鸡,鸡胗里发现了金粒。我们那些开国者的黄金热,直到不久前还阴魂不散。上世纪,有个德国代表团研究在巴拿马地峡建造跨洋铁路的可能性,下结论说这地方铁少,要建,就得用金。
我们摆脱了西班牙人的统治,却没摆脱疯狂。安东尼奥洛佩斯德圣安纳(安东尼奥洛佩斯德桑塔安纳)将军三任墨西哥独裁者,曾为自己在糕点战争中失去的右腿举办隆重的葬礼;加夫列尔加西亚莫雷诺将军如专制君主般统治了厄瓜多尔十六年,死后身着戎装,胸前挂满勋章,端坐在总统宝座上供人吊唁;马克西米亚诺埃尔南德斯马丁内斯将军,萨瓦尔多的暴君,神智学者,曾惨无人道地一次性屠杀了三万农民,还发明了检测食物是否有毒的钟摆,下令用红纸罩住路灯,以防猩红热;特古西加尔巴中心广场上的弗朗西斯科莫拉桑将军像,其实根本是奈伊将军像,是从旧货市场淘来的二手货。
十一年前,当代著名诗人、智利的巴勃罗聂鲁达曾用诗歌辉耀此地。那之后,拉丁美洲亦真亦幻的新闻如潮水般涌入了心地善良抑或居心不良的欧洲人的视野。在那片广袤的土地上,有胡思乱想的男人,有载入史册的女人,永不妥协的精神铸就了一段段传奇。而生活在其中的我们,从未享过片刻宁静。一位普罗米修斯式的总统③曾困守在火光熊熊的总统府,孤身抵挡一支军队,直至战死;另一位高尚的总统与一名重塑民众尊严、推行民主制度的军人死于两起至今原因不明的可疑空难。
五次战争,十七次军事政变,还冒出一个恶魔似的独裁者,打着上帝的旗号率先开展了拉丁美洲当代的种族文化灭绝。与此同时,两千万拉美儿童不满两岁夭折,超过一九七零年以来欧洲出生的人口总数。镇压与迫害造成的失踪人口近十二万,好比乌普萨拉全城市民不知去向。难以计数的孕妇被捕后,在阿根廷监狱分娩,婴儿被军政府秘密送养或送进孤儿院,至今下落不明。为了让此类事件不再发生,约二十万拉美人民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其中有十多万葬身于尼加拉瓜、萨尔瓦多、危地马拉这三个中美洲恣意妄为的小国。若以相同的比例换算至美国,相当于四年内横死一百六十万人。
智利本是好客之国,居然也有百分之十的人口一百万人亡命天涯。乌拉圭是个两百五十万人口的小国,在拉美国家中文明程度最高,却也流放了五分之一的人口。自一九七九年起,萨尔瓦多内战几乎每二十分钟就制造一名难民。拉美各国的流亡者与难民,加起来比挪威的总人口还多。
我斗胆认为,是拉丁美洲异乎寻常的现实,而不仅仅是其文学的表现形式,引起了瑞典文学院的极大关注。现实并非纸上之物,它就在我们身边,每天左右无数生死,同时也滋养着永不枯竭、充满了美好与不幸的创作源泉,我这个四处漂泊、思乡心切的哥伦比亚人只是蒙幸运女神的眷顾。现实是如此匪夷所思,生活在其中的我们,无论诗人或乞丐,战士或歹徒,都无需太多想象力,最大的挑战是无法用常规之法使别人相信我们真实的生活。朋友们,这就是我们孤独的症结所在。
如果连我们自己也被难倒,那么,生活在地球这边、理性至上、沉醉于自身文化的人自然就更无法明白我们了。不难理解他们会坚持用衡量自身的标准来衡量我们,忘记了生活的苦难因人而异。自我追寻的路上荆棘丛生、鲜血淋漓,他们走过,我们在走。用他人的标准解释我们的现实,只会让我们变得越来越陌生,越来越拘束,越来越孤独。可敬的欧洲如果想想他们的过去,再来对比我们的现在记起伦敦花了三百年才建起第一道城墙,又花三百年才有了一位主教;罗马迷失了两千年,才由一位伊特鲁里亚国王确立其历史地位;如今爱好和平,出产有孔奶酪、精密钟表的瑞士,十六世纪还在以雇佣兵的身份血洗欧洲;即便在文艺复兴顶峰,神圣罗马帝国军队中的一万两千名德国雇佣兵也曾对罗马烧杀抢掠,刺死八千罗马人也许会更理解我们一些。
托尼奥克勒格尔的梦想是将纯洁的北方与热情的南方融为一体,五十三年前,托马斯曼曾在此地对此大加赞赏。今天,我无意再次扮演这书中的角色,但我相信,头脑清楚的欧洲人,同样为建设更人道、更公正的伟大国家而奋斗的欧洲人只要彻底修正看待我们的方式,就能给我们提供更好的帮助。对于梦想在世界民族之林拥有一席之地的人民来说,如果支持仅限于声援,没有落实成合法的行动,我们的孤独感是丝毫不会因之减少的。
拉丁美洲不情愿、也没有理由成为任人摆布的棋子,此外也不会去幻想西方国家能打心眼儿里支持我们独立、独特的发展计划。航海技术的进步缩短了美洲与欧洲的地理距离,却加大了彼此的文化距离。为什么文学上的独特性可以被全盘接受,却对我们独立自主、举步维艰的社会变革疑虑重重、全盘否决呢?为什么认为欧洲发达国家在本国推行的社会公正无法在不同条件下、以不同方式成为拉美国家的奋斗目标?不,历史上众多的战乱与伤痛,源于世世代代的不公和无休止的苦难,而非千里之外的诡计阴谋。可许多的欧洲领导人、思想家偏不信。他们忘了自己也曾年少轻狂、锐意进取,幼稚地以为不听两个超级大国的摆布,只会走投无路。朋友们,瞧,我们有多孤独!面对压迫、掠夺和遗弃,我们的回答是:活下去。无论洪水、瘟疫、饥荒、灾难,还是连绵不绝、永不停息的战火,都无法战胜生的顽强,生命对死亡的优势。
如今,这优势还在扩大,而且速度越来越快:世界年净增人口已达七千四百万,相当于纽约人口的七倍。人口大多出生在贫穷国家,其中当然包括拉美。与此同时,最繁荣的几个国家却积聚了足够大的破坏力,不仅能将现存总人口毁灭一百次,还能将在这个倒霉星球上存在过的所有生物尽数毁灭。
也是在像今天这样的一个日子,我的导师威廉福克纳在这里说:我拒绝接受人类末日。如果我还没有充分认识到,三十二年前被他拒绝接受的巨大灾难,如今在人类历史上已首次从科学角度成为可能,我会愧对这个他曾站过的位置。这令人震惊的现实在人类史上曾经只是个乌托邦式的空想,而我们这些相信一切皆有可能的寓言创造者有权相信:反转这个趋势,再乌托邦一次,还为时不晚。那将是一种全新的、颠覆性的生活方式:不会连如何死,都掌握在别人手里,爱真的存在,幸福真的可能,那些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也终于永远地享有了在大地上重生的机会。
【读书摘抄】
我去旅行,是因为我决定了要去,并不是因为对风景的兴趣。
人不是从娘胎里出来就一成不变的,相反,生活会逼迫他一次又一次地脱胎换骨。
易得的幸福无法持久,这点体会更多地是源自教训而非经验。
心灵的爱情在腰部以上,肉体的爱情在腰部往下。
诚实的生活方式其实是按照自己身体的意愿行事,饿的时候才吃饭,爱的时候不必撒谎。
他还太年轻,尚不知道回忆总是会抹去坏的,夸大好的,也正是由于这种玄妙,我们才得以承担过去的重负。
世俗的好处:安全感、和谐和幸福,这些东西一旦相加,或许看似爱情,也几乎等于爱情。但它们终究不是爱情。用一块没有泪水的海绵将有关他的记忆彻底抹掉,让他在她记忆中所占据的那块空间里长出一片罂粟花。
真正的爱情需要什么?需要两个人在一起是轻松快乐的,没有压力。
爱情,首先是一种本能,要么生下来就会,要么永远都不会。
我们最常见的美德之一就是对自己的不幸逆来顺受。
任何年龄段的女人都有她在那个年龄阶段所呈现出来的无法复刻的美。她因年龄而减损的,又因性格而弥补回来,更因勤劳赢得了更多。
费尔米纳,我等待这个机会,已经有51年9个月零4天了,在这段时间了,我一直爱着你,从我第一眼见到你,直到现在,我第一次向你表达我的誓言,我永远爱你,忠贞不渝。
趁年轻,好好利用这个机会,尽力去尝遍所有痛苦,这种事可不是一辈子什么时候都会遇到的。
生活规律得仿佛生了锈一般,既让人轻蔑,又让人害怕,但同时也是一种保护,让他意识不到时间的流逝。
她提醒他,弱者永远无法进入爱情的王国,因为那是一个严酷、吝啬的国度,女人只会对意志坚强的男人俯首称臣。因为只有这样的男人才能带给她们安全感,他们渴求这种安全感,以面对生活的挑战。
任何年龄的爱情都是合情合理的。
读《霍乱时期的爱情》有感
《霍乱时期的爱情》主要讲述的是作者创造的“一种与这种乌托邦相反的现实”。
曾经看了加西亚·马尔克斯《百年孤独》一书的片段就深深迷上了这位哥伦比亚作家,他匪夷所思的想象力和令人惊叹的语言表达能力让我心潮澎湃。只是遗憾地是一直都没有机会看完这本书。放假前去图书馆借书,偶然看到他的《霍乱时期的爱情》,毫不犹豫就借了。近来有闲翻看,一下子就沉湎其中,再一次被他的精神世界所震慑住了。
《霍乱时期的爱情》主要讲述的是作者创造的“一种与这种乌托邦相反的现实”。如果说《百年孤独》由于描写了拉丁美洲最残酷的真实而显现了魔幻的、似真非真的特点,那么,这本描写爱情的奇书却因为描写一个存在于未来或幻想中的世界而显现了朴实的、绝对确实无疑的品质。当缺乏洞察力的评论者把小说的简朴明晰的叙事方式看作是传统现实主义的胜利的时候,你能说他读懂了这本描写爱情的书吗?
少年时代朦胧的爱情幻影竟如此刻骨铭心,以至于半个多世纪之后,一对濒临死亡的老人重新寻找并发现了它的全新的意义。这个令人惊异的故事里充满了一切由于爱情而变得荒诞不经的胡话、痴言,在那个像得了霍乱症一样的恋人的乖张与惊惶里,那种一般说来显得如同爱情一样非现实的、难以捉摸的东西,却成了的真实--就像弗洛伦蒂诺·阿里沙这个一生放荡的老人的那句毫无疑义的谎言“我为你保持了童贞”一样自然而真实。
这是多么的不可思议!按照费尔明娜·达萨的说法,这些句子的有用之处不在于它们的意义,而在于它们清晰明理的力量。难道你能不喜欢作者的这种想像与创造的勇气吗?因此,马尔克斯笔下的爱情既不起源于这个世界,也不归宿于这个世界。从头至尾,爱情就是这个世界的异己力量。
看完后我查了一下写作背景,这时正是马尔克斯凭《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第三年,但他并没有为声名所累。他曾说过《百年孤独》所带来的声名的威胁,让他特别反感。在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成为举世瞩目的作家之后,他没有飘飘然,而是让围绕着自己的光环在心中黯淡,他因此于世俗生活中保持着一颗平常之心。作为一个文学大家,他那犀利的目光从狭窄坎坷的人性通道中穿过,以自己父母的爱情经历为蓝本,发现了充满暗礁、充满风浪但又壮阔浪漫的“爱情”的海洋。在经过两年多的默默写作后,作家终于奉献给了世人一部非常之作——《霍乱时期的爱情》。
描述《霍乱时期的爱情》的读书心得2024
随着时间流逝,总有那么一些作品让我们记忆深刻。当不同的人在看完作品后,相信也会有对于它的专属心得体会,最好的心得其实是自己“产出”一篇属于自己的读后感!您抓住了作品的哪些精髓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描述《霍乱时期的爱情》的读书心得2024”,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描述《霍乱时期的爱情》的读书心得2024【篇一】
最初想读这本书是因为作者马尔克斯称这本书是他最好的作品,是发自内心的创作。也很多次在微博上看到许多大V安利过这本书,可学校图书馆一直借不到,终于还是买了一本。很喜欢这本书的封皮,典雅高贵的红色,《百年孤独》是黑色,两本书的书皮看起来像姊妹篇,都值得阅读和收藏。
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豆瓣书评有个点赞极高的短评:不夸张地讲,这本书包含了所有有关爱情的全部答案,全部。阅读这本书的好处是,让人重新开始相信爱情;坏处是,让人意识到,即便相信也无济于事。受这段话的影响,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一直保持着一种敬畏感,这种感觉又让我对它敬而远之,不敢读。
这本书讲了一段跨越半个多世纪的浪漫的爱情故事,男主阿里萨饱受爱情的折磨,为等待他的“花冠女神”又减轻自己心灵伤痛,他在情感上忠贞,在肉体上放荡。就像薰衣草的话语一样,“等待爱情”成了他一生的宿命,霍乱、女人、事业、死亡......岁月无情的流逝让他对生命和爱情有了更深刻又热烈的理解。
描述《霍乱时期的爱情》的读书心得2024【篇二】
很早之前就听说过这本书,当时觉得不感兴趣,一直没有读。
为什么这周突然想聊这本书?
因为偶然看到“十点阅读”的一个课程:每天花30分钟跟着行业大咖听一本书,从2020年01.01-2020年12.31,一共365本,坚持在社群打卡。
仔细想想,自己读一本书至少要花十天半个月甚至一个月。一年下来,真正读懂的书屈指可数,所以想尝试一下听老师讲解的方式读书。
于是就买下了这个课程,当作是2020送给自己的新年礼物啦。
话题有点跑偏了,总之就是这周听了大师讲解完《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书后,就特别吸引我。
所以决定本期和大家聊聊这本书,并分享书中写到的几种爱情方式和可能性。
初识的爱情
爱情和霍乱一样,一旦入侵只能沦陷。
男主的名字是弗洛蒂诺·阿里萨【阿萨】,女主叫费尔明娜·达萨【明娜】。
阿萨是当地有名的船主的私生子,不爱说话,总是带着一副眼镜,非常消瘦,给人一种很可怜的感觉。女主是有钱人家的女儿,就读于当地的贵族学校,高傲且美丽。
一次偶然,阿萨见到了明娜,便一见钟情。
于是他开始不厌其烦的向明娜表达自己的爱慕之情,在明娜来往的路上假装看书,只为了创造与女神相遇的机会,给明娜疯狂写情书。
时间一久,阿萨引起了明娜的好奇心,然后两人开始通过写信互相了解,关系也随之变得越来越亲密。
不久,明娜也深深的爱上了阿萨,于是他们陷入了热恋之中,开始每天互相写信给对方。
在通信两年之后,阿萨在信中向明娜求婚了。明娜回道:“我同意结婚,只要你保证不逼我吃茄子。
这一切都看似美好又顺利。
可当阿萨本人出现在明娜眼前时,她失望极了,因为身旁站着的的这个男人和自己想象的完全不一样。明娜瞬间决定要和他结束这段交往了四年的恋情。
原来一直以来明娜爱的并不是阿萨,而是这么多年来通信中自己幻想出来的那个人。
这其实特别像刚陷入爱情中的我们,容易把爱情和对方想象的太美好,喜欢一个人的时候觉得他全身都会发光,压根没有任何缺点。
但当现实来临时,才恍然大悟自己爱的只不过是自己想象中的他。
幻想的爱情美过于现实,但终将破灭。
分裂的爱情
在很多男人的世界里,性与爱是分离的。
当阿萨得知明娜结婚后,悲痛欲绝。他一边疯狂的去找各种情人“在肉体上”与她们融合一体,一边“在心里”又死心塌地的爱着明娜。
他认为自己只是在肉体上对明娜不忠,并不影响自己在心灵上爱着明娜。
这就好比一个人对你说:“我的心里都是你,但这并不影响我和别的女人约会。”
他的爱情是分裂的,他认为:爱是爱,性是性。灵魂之爱在腰部以上,肉体之爱在腰部以下,爱与性之间没有直接的联系。
我觉得这就是胡扯。你会认同性和爱是分离的这种观点吗?我相信,大多数女生是不可能认同的。
虽然阿萨也保持着与女人相处的界限,那就是不和她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结婚。
但那只是为了自己能够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迎接明娜的到来。
即使阿萨的这种爱情观颠覆了我的认知能力,不过我觉得既然作者能够将这种爱情描述出来,那我相信世界上一定是有心存这种理念的男人的。
存在即合理。
虚假的爱情
貌似幸福婚姻的背后藏着的是一个女人不为人知的心酸。
和阿萨分手之后,明娜嫁给了一位上流社会的医生【比诺医生】。
比诺医生并不是真的爱明娜,只是觉得娶了这样一位高傲又美丽的妻子可以满足他的虚荣心。
而明娜愿意嫁给比诺医生是因为他可以向她提供一些世俗的好处:安全感,和谐和幸福。
于是,这两个人就假借着爱情的名义开始了他们的生活。
婚后的明娜每天都像生活在牢笼里,面对婆婆的指责,丈夫的出轨,她什么也没做,只是对一切逆来顺受。
无论内心怎么煎熬,在外人面前她永远会展现出一副幸福的模样,让所有人都误认为他们是幸福美满的一对。
这样的爱情实在太虚假,让人无法接受,但不管怎样这是明娜的处理方式。
有人看清了婚姻的真实面目,愤然离去,但也有人会用自己的方式退让或隐忍,没有对与不对之分,只是选择的不同。
如果爱情还需要假装,那我宁可不要。
忠贞的爱情
用半辈子的坚守,赢得一生一世的相守。
明娜的丈夫在82岁时因为爬到芒果树上抓鹦鹉摔倒去世了。
在比诺医生去世的当天晚上,阿萨出现了。
他向明娜重申了他爱的宣言:“费尔明娜,这个机会我已经等了半个多世纪,就是为了能再一次向你重申我对您永恒的忠诚和不渝的爱”。
面对突然出现的阿萨,明娜刚开始是避而远之的。
但是通过阿萨的努力和坚持,她被感动了,他们又重新在一起了,这时明娜已经72岁,阿萨78岁。
在生命的暮年,阿萨和明娜再次相逢。虽然他们告别了年少时的热烈,但两颗爱的心依然为爱跳动着。
后来,两人一起踏上了旅行的轮船,阿萨为了两人的世界不被打扰,身为航运公司董事长的他命令船长在船上插一面只有在霍乱发生时才插的黄旗。
当船长问男主:我们要这样在海上走多久时,男主的答案是:“一生一世。”
读到这里,我又觉得男主是一个很痴情的人,能够坚持喜欢一个人长达半个多世纪。
结局让我相信:“所有爱情始终是爱情,不会因为生活在一起太久而变化,它只会在距离死亡越来越近的时候,爱得越发浓烈。
结语
用5个字来总结这本书就是:“写尽了爱情”。
看完之后,虽说不能让我对爱情有多么深刻的理解,但至少让我见识到了这世间千奇百怪的爱情形式。
个人觉得,这本书非常值得一读。相信我,打开它,你一定会有所收获。
描述《霍乱时期的爱情》的读书心得2024【篇三】
七月份,还处在疫情期间,听说《霍乱时期的爱情》在疫情期间销售20万册,姐妹们一致表示在新冠疫情肆虐全球之际选择共读这本世界名著。豆瓣书评有个点赞极高的短评:不夸张地讲,这本书包含了爱所有有关爱情的全部答案。阅读这本书的好处是,让人重新开始相信情;坏处是,让人意识到,即便相信也无济于事。受这段话的影响,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一直保持着一种敬畏感,这种感觉又让我对它敬而远之,不敢读。作者马尔克斯称这本书是他最好的作品,是发自内心的创作,于是还是满怀期待的翻开了这本书。
读后从写作的角度,我觉得很喜欢作品中的这几个特点:一、作者不仅仅只是叙述故事,而是在世界的大环境下展开描绘;二、出神入化的细节描写,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三、文笔隽永流畅,生动形象;四、语言幽默诙谐,可读性强。
全书内容其实用一句话便可概括,就是一个男孩儿因为年少时与相互爱慕的女孩儿因种种原因分离而后苦苦等候半个多世纪最终重逢的故事。如果结合现实来看,书中我们更多看到的是主人公途径懵懂初开的童年、变幻莫测的青年、渐趋平和的中年、颓然老去的暮年,各自穿越时间长廊抵达彼岸的人生历程。而这样的人生除去一些文学夸张的成分,正是我们每个人的已然走过而且有待完成的普通人的一生。女主人公费尔明娜的一生让人羡慕,有一位地位及高且到死一直深爱自己的丈夫,还有一位在感情上钟爱自己一生,暮年陪着自己的执着男人。阿里萨一辈子未婚,感情上始终爱着费尔明娜,可肉体上却与600多名女性有染,让我感觉很压抑,很变态。细细想来,这是真的爱吗?好像只不过是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和变态的自我满足。我觉得阿里萨绝对不是一个爱情的守护神,而是一个爱情的野心家。这本书让我稍稍有些感动的还是乌尔比诺医生对妻子的费尔明娜爱,贯穿在生活中的每个细节和柴米油盐中,这或许是我的内心总是渴望一些灿烂光明的东西吧。
在作品中马尔克斯穷尽这个题材的一切可能:暗恋、初恋、失恋、单恋、等待、殉情、丧偶、婚外恋、夫妻亲情、露水姻缘、黄昏暮情、老少畸爱……这本书如同一场饕餮盛宴,让我们品尝各式各样爱的味道,这种各式各样的爱离不开一段如马拉松式的爱情长跑这条主线,沿途的各类风景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却始终不偏离主干道:初恋、失恋、单恋,漫长的等待最终迎来了黄昏暮情。似乎所有的菜肴都是为了这最后端上来的主食而准备,旨在让这所谓“一生一世”的爱恋能让人产生心灵的震撼。但是等到这主食端上来,我的胃已经被各式菜肴填满了,好像是无可奈何地硬着头皮拿起筷子夹进口里细细咀嚼,只是因为文字本身的吸引和阅读的惯性。虽然马尔克斯的烹饪技巧让我觉得能一口吞下精心制作的爱情大餐,可又觉得这道爱情大餐过于丰盛,五味俱全却又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滋味。还不如淡而无味的白米粥和山间涓涓流淌的小溪流让人心旷神怡,耳清目明继而回味无穷。
总之,作品将大师的创作魅力展现的淋漓尽致,水平能力有限,认识难免狭隘偏颇。作为一个平凡的女人,我还是崇尚一生一世只爱一人的平静生活,因为我觉得真正的爱情不需要引起强烈的心灵震撼,而是如春风化雨,沁人心田。当然,如若没有,就应该另当别论了,但至少我们应该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爱情的存在。
描述《霍乱时期的爱情》的读书心得2024【篇四】
今天刚刚读完,我在书末尾处写下写下跨越时间刻度的伟大爱情
然而我晚上细细回想
才明白此书只要表达的这等肤浅的意义,好似才悟得一些东西
如果说世界没有一成不变的人,那自然也就不会有一成不变的爱情。就像费尔明娜对茄子的感受一般。
于是全然明了,所谓人追逐一生的爱情不过是热烈时期才能幻想出的空中楼阁,一但时间轮转,那绝美的建筑瞬间就会在回忆中变了一副模样。人类的局限莫过于此,感情记忆永远促使我们去寻求自己不同时期的安定之所。于是,世俗所定义的伟大爱情必然不复存在了。爱情在书中如被肢解了一番,无论是青春事情少年少女不知天高地厚的冲动,成年后追逐稳定的幸福,亦或是肉欲对心灵的鞭挞还是道德伦理对生命的束缚,这些都是所谓爱情所必然经历的种种挑战。
一切都会变,一切都不是永远美好。
书中最后的一生一世的诺言,费尔明娜绝不是唯一对象,看起来荒缪不已,却也让人感动。
而这份感动到源头,必是让人感受到了真正伟大的爱情。
是的现实中爱情是不存在的,但这艘舰船上存在。
轮船早已不再是世俗中的轮船了,她成为了一个理想的国度。在那里人们不再遭受名誉与伦理的束缚忘记过去自己犯下的种种罪孽甚至不为人知,只存在永恒的生命和热烈。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的理解心得推荐
读书使人充实,思考使人深邃,交谈使人清醒。假期时我们观看了作品,相信您对于作品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最好我们可以用读后感文章的方式,将阅读中的体验记录成文。我们该如何去写这个作品的读后感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的理解心得”,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的理解心得【篇一】
我一度也涂涂写写,同样为此困惑,写作这件事,本质上不是一件太过麻烦的事情,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对于讲述一个漫长的故事是如此没有耐心。写出来的东西总是关注在结果之上,主人公去了哪里,做了什么,怎样了,然后结束,都不愿意多一点心思停留在蓝天白云以及那张扶手磨出底漆颜色的民国太师椅上。巴黎评论有关作家访谈的集子,读着便能体会那许多文坛巨擎在创作中的辛酸历程,不是说他们在路上的时候,不是说他们在战火纷飞中的时候,而是他们拖来一张凳子,摆开架势却在打字机上寸步难行的时候。我深知其中苦痛,脑海中随时不时有关于离奇情节意图变成完整的故事,但是每当自己意欲从脑海中将他们拽离至纸面上时,却总是为开头的铺垫所击垮。描写了天气,描写了城市,主人公姨夫隔壁邻居的斑纹猫咪已经叼走了窗台上的鱼,但是主人公还没有献出那制胜的一吻,我如同一个急躁的读着,急于知道故事的结局甚至等不及自己将它写出来。
慢慢的我才意识到,自己总是在试图编造一个别人的故事,写作此时对我实则还只是一种故事的操练,然而当生活衍生到某个阶段,便会突然意识到那些平静绵长的犄角旮旯,藏着作家自己的故事,如同你头发蓬乱的那个早晨,你没有说爱我或者恨我,这个没有一封情书,没有一个悲剧,亦没有一场冒险的早晨,你那在头顶一寸处招展纠结的乱发,却招引了我所有的气息。它们各自为伍的样子,让我想起前一个夜里从你处听来的话语,“忘了吹干头发就进了被窝”,在睡眠与睡眠之间,你的句子和你的头发将时空的两头连结起来,构成了延续的故事的主体。这个故事向前回溯,穿过所有早晨与夜晚,勾起每一句道别,直到你最初出现时的样子,静静的在那里等待时间的开始。所以作家并非具有让故事自由生长的力量,他们拿起笔的时候,故事就已经写就了,顺着记忆找到那些连结的节点,找到你一个朦胧的词语;找到你不在的清晨,案头的一盆仙人球,找到我们置身于其中的时刻,才将其娓娓道来。我们读爱情故事,在世间的那一千个爱情故事里,元稹写取次花丛懒回顾的时候,一定是从京城的烟花从中走过,手中细撵着108颗佛珠坐在堂前看着发青的石板地时发出的叹息;马尔克斯散步的时候,一定倾耳听着有人谈及某位故人与丈夫生活在另一篇屋檐下的飞短流长,直到一天其人守寡的音讯来临而在脸上露出释然而离奇神色。归有光写完一副书法抬头从窗口望出去,杂草丛间依稀几棵枇杷树的婆娑摇曳必然会从清晰变得有些模糊。潘安转过屏风之际,恍惚觉得案头的砚台上那摊墨迹仿佛是新近磨就,脑海里想起儿时父亲讲述世间有一种比目鱼,双目在侧相伴而生的故事,那时还只是有趣。一千个道听途说的爱情故事里,作家用的是别人的名字,创造一座虚构的城市,从没有在一起的恋人相聚了,开场即死去的人们幸福的生活下去,故乡的电影院永远再买同一场电影的票,即使进口处的霓虹灯已经有一半亮不起来,但你并未洞悉其中奥妙,而是当主人公抚摸着女主的后脑勺感受到一小块突起的骨头硌手却爱不释手的触感,坐在一米外就感受到前一天夜里河边秀发里青草的气息从身后飘来,或者给一件挂在衣架上破旧的衬衫穿上外套,拂去灰尘,你捧着书卷突然跌入所有这些时刻,你才真正看到这个作家生命里属于自己的时刻,你突然理解,所言非欺也。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的理解心得【篇二】
费尔米纳在爱情的燃烧与旅行中生活的磨砺成长了起来,成熟让她获得了更多她向往的自由,她的身上也散发出更多成熟的魅力。但是这份成熟也让爱情的冲动与幻想与她渐行渐远,一瞬间的成长,一刹那的顿悟,如梦初醒,寥寥数语,结束了在阿里萨心中矢志不渝的永恒的爱情。看到这里,我有些恍惚,我知道这份爱情被赋予了太多幻想,这让这份爱情摇摇欲坠,但我总觉得,结束是不是来得太突然了些?难道说,爱与不爱有的时候仅仅是在一念之间?作者:Strickland先生根本就不是在找月亮,他更像是一个被梦胁迫的人。
毛姆太过用力(也有可能刻意为之)地去描绘这个人的生活,他的确成功的把Strickland先生描绘成一个神的生活,可是哪有人真正把月亮和六便士一刀两断。
读到目前为止我依然对此有距离感,大概这样的人只能在小说里见到吧。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的理解心得【篇三】
不知为何,读《霍乱时期的爱情》时我总觉得一种复杂的孤独。
这种孤独来得不很浓烈,却连绵而刺痛,带着竭力的迷惘,放纵以及一些克制,在书中几乎所有角色的整段生命中留下身影。
是,所有人都在岁月的流逝中成长了,或是说变化了。蓄上了胡须,抹重了妆容,社会性地使自己长大。但在生活面前无人不是孩子。
它们依旧需要别人的陪伴,不必倾诉,只是陪伴,哪怕甚至不肯在自己的心灵中给那个陪伴者留下窗户。它们依旧不懂爱情,哪怕已经经历了数段爱情,并自我信服于自己对爱情的思考。
它们还会躲在厕所里抽烟,把往事割裂,打碎,企图使之彻底消失,它们要么压抑,要么发泄着自己堆积过剩的情感,却只能得到自己并不期许的回应。
有的人告诉自己不要去爱了吧,因为害怕伤害。有的人则把自己的心悄悄藏起,五十年如一日的保存。
在这样一个时代,疾病,衰老,死亡。贫穷,战乱,瘟疫。生活中的一切苦难,都在吞噬着人们去爱的能力,将人囚禁在孤独的小屋中。也同样只有爱,才能在短暂的片刻,消融孤独,与人心灵的平静。
或许在此时,死亡已不再成为生命的终点,而成为了升华。没有任何力量再能阻挡相爱的人相偎,灵魂共枕之时,苦杏仁的气味灿若星辉。
我想,确实如此,每个人都天生拥有,并且不会丧失爱人的能力。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的理解心得【篇四】
最初想读这本书是因为作者马尔克斯称这本书是他最好的作品,是发自内心的创作。也很多次在微博上看到许多大V安利过这本书,可学校图书馆一直借不到,终于还是买了一本。很喜欢这本书的封皮,典雅高贵的红色,《百年孤独》是黑色,两本书的书皮看起来像姊妹篇,都值得阅读和收藏。
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豆瓣书评有个点赞极高的短评:不夸张地讲,这本书包含了所有有关爱情的全部答案,全部。阅读这本书的好处是,让人重新开始相信爱情;坏处是,让人意识到,即便相信也无济于事。受这段话的影响,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一直保持着一种敬畏感,这种感觉又让我对它敬而远之,不敢读。
这本书讲了一段跨越半个多世纪的浪漫的爱情故事,男主阿里萨饱受爱情的折磨,为等待他的“花冠女神”又减轻自己心灵伤痛,他在情感上忠贞,在肉体上放荡。就像薰衣草的话语一样,“等待爱情”成了他一生的宿命,霍乱、女人、事业、死亡......岁月无情的流逝让他对生命和爱情有了更深刻又热烈的理解。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的理解心得【篇五】
刚开始打开《霍乱时期的爱情》,特别欣赏和羡慕费尔明娜和乌尔比诺医生的婚姻状态,像一场战争、像一种游戏......书中道出了婚姻的许多本质。费尔明娜曾说:社交生活的关键在于控制恐惧,夫妻生活的关键在于控制厌恶。作为一个已婚两年的我来说,渐渐会感受到这些,因为两个人长期在一起,看到对方的所有,婚姻的真实面貌慢慢就会变成越来越接近世俗和彼此较劲的一场游戏。但是这些不妨碍他们继续相爱,反而会增加某种黏性,我把它称之为亲人间的纽带。
继续读,读到弗罗伦蒂诺.阿里萨的出现,那个热烈、纯真的诗人般的少年,在见到费尔明娜的第一眼起,他的失眠、紧张、焦虑......就伴随了他一生。这里让我惊艳的有两个点:一个是马尔克斯描写关于弗罗伦蒂诺的母亲发现儿子坠入情网后,鼓励他要充分享受爱情带给他的感受,不论是痛苦还是欣喜,都要去接受,因为世上没有几人能尝到真爱,并去真正经历这些过程。还有一个点是弗罗伦蒂诺被费尔明娜拒绝后,虽然一开始经历了很痛苦的一段时间,但是他的内心却是一直忠诚于费尔明娜,并坚守自己给她的承诺。他并没有因为自己的爱想要去占有和破坏费尔明娜的生活,而是选择一直默默守护在有她的地方,并且静静等待乌尔比诺医生死亡的那一天。最后瘦骨嶙峋的两位老人终于结合,这种结合我认为是形而上的,是普通人所不能企及的。
最后,我想说,无论如何这真的是一本伟大的史诗般的书籍!故事的原型人物是马尔克斯的父亲,他是一名报务员、诗人和小提琴家,正是弗罗伦蒂诺的原型。包括里面姑妈的设定、阿里萨在福音花园夜拉小夜曲......等等这些细节也都是真实存在的。所以真的,作家就是有非凡的能力,能把生活变成艺术。
我所能想到,上天给一个年轻人最棒的礼物,大概是“热爱艺术”。越是用心孤苦的,越是能抵御世俗。
霍乱时期的爱情心得感悟(5篇)
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我想您对作者写的作品,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读后心得,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该如何才能将一篇这个作品读后感写好呢?急您所急,读后感大全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霍乱时期的爱情心得感悟”,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霍乱时期的爱情心得感悟(篇一)
我在星空下牵起你的手,在海边和你翩翩起舞。但是多年之后回忆起这些瞬间,我却无法说清,让我念念不忘的,究竟是你手心的温度还是灿烂的繁星,是你翻飞的裙摆还是低沉的潮声。我不知道我爱的是你,还是和你在一起的感觉。
阿里萨无法说出,他怀念的是诺丽埃加还是在诺丽埃加的家里时,午后阳光中的点点尘埃。至此,我终于可以说出,即便此时阿里萨已经快三十岁了,他依然是个少年。
因为,年少时的爱情是盲目而且没有道理的。很多时候男生说话时有点磁性的嗓音,女孩头发上洗发水的香气,都可以成为喜欢一个人的理由。你和TA在一起很舒服,仿佛TA这里就是能让你的心灵停靠的温暖的港湾,TA能理解你,你们志同道合。但是很多时候,这样的人,也许是上天派来的朋友,却被年轻的人们误认为是爱情。诺丽埃加是能让阿里萨短暂忘记费尔明娜的众多女人之一,阿里萨和她的感情,同样是热烈而疯狂的。只是有时候阿里萨会质疑爱的源头在哪里,是诺丽埃加本人,还只是和她在一起那种安静的感觉,还是她能够理解他的想法的温柔。
爱一个人和喜欢在一起的感觉,是不同的。如果因为和一个人舒服而认为这是爱情的话,那么当这种舒适不复存在,这个人也会随着变得面目可憎。甚至人们会质疑,自己究竟为什么会爱上她。而真正的爱情,即便是带来了痛苦,也让人甘之如饴。而阿里萨对费尔明娜的感情,已经在长长的岁月中,缠绕在他每一个细胞里。即便这思念让他痛苦,让他怀疑,让他自卑,即便看到费尔明娜变成了富太太,看到了费尔明娜逐渐发福的腰身,他仍不改初衷。
我不同意诺丽埃加的认为,两种爱是可以分离的说法。如果他爱的只是繁星,那么谁都可以让他在星空下牵起手来;如果他爱的只是大海,那么他不会对每一个在海边陪他跳舞的人刻骨铭心。而他爱的人,即便乌云密布,即便海潮汹涌,他也愿意勇敢牵起她的手。爱情让人有了软肋和铠甲,即便卸下了铠甲却让人刺中了软肋,当事者也只会无奈地笑一笑。
有的人说不上哪里好,但就是谁都替代不了啊。
霍乱时期的爱情心得感悟(篇二)
我都不敢说自己读懂了这本书。
很可笑,像宿命一般。五月份遇到初恋,被多巴胺洗脑的六、七月,我们交换书单时,他向我推荐了这本书。我看了个开头,觉得冗长啰嗦,便放下了,想着以后再看。这一放,就捱到了分手。漫长的冬天紧随着他的离开而到来,带给我的寒意甚于往常。我感觉自己似乎从未走进他心里。后知后觉般开始想要探究他,怀着无比急切的心情,在一个雨夜甚有仪式感地读完了整本书。
怀揣着对他的探究,我几乎是一边读、一边在揣测他读这本书的心情。他将自己代入了男主角吗?他是否也有一个深藏心底、未能得到的初恋?哪些句子唤起了他的共鸣?他曾经有过一段婚史,并对此讳莫如深,如今的他对待爱情是什么态度呢?是不是也和故事里的男主一样曾经沧海,此后遇到的人都是替代品?那么我呢,从结果来看,我是否也成了那些众多的“过客”之一呢……
无从知晓。
那么好吧,我只能一知半解地谈谈对这本书的感受。因为夹杂着他带给我的感受,所以并不能客观。
整体框架并没有什么新意。概括来讲,就是穷小子爱上了白富美,并且未能免俗地始于一见钟情,碍于门第无法如愿,从此开始了漫长等待。女神嫁给了地位相当的医生,他历经千帆、却终身未娶。终于熬到医生去世,在年迈昏昏时,抱得迟暮美人归。
我不太喜欢这个故事,也并不觉得有何伟大之处。Maybe男性作者心中都有一个逆袭、迎娶白富美的梦想吧。看的过程中不断让我想起《了不起的盖茨比》。随即又想起初恋的微信名“withinandwithout”,有趣的是,当初他添加我,问候的第一句话便是“i’mwithinandwithout”。显然他是看过《了不起的盖茨比》并且很有感触的,那么想必,他一定是对此类主题深有共鸣。
该怎么描述呢?我试图换位思考,将自己转换为男性角色。可能是一种延迟带来的满足感,一种类似复仇的快感。在籍籍无名的年轻时代遇到高不可攀的女神,心驰神往却无能为力,只能眼睁睁看着她落入别的有钱有权的男人的怀抱。自卑、愤怒、不甘、懦弱、羞怯、嫉妒、占有欲……所有这一切凝成一股向上的力量,让他无比渴望追逐财富、权力、名声,他并不认为这是女神贪慕虚荣、意志力薄弱、对爱情不够忠贞,反而认为这是现实教给他们的第一课,默认这是世界运行的法则——只有拥有相当的地位,才配获得拥有爱情的权利。“花冠女神”成了他的精神支柱,如同盖茨比的那束绿光,吸引着他不断向上攀登、攀登,并且自我感动、自我陶醉,在无数个为之努力的日日夜夜里,尽管他们可能不曾一刻放弃与其他异性的欢愉,但依然认为自己孤独、长情又可怜。
不同的是,盖茨比的黛西更为脆弱肤浅,或者说,纯粹。她是那么的利己,可以短暂地感动于盖茨比为她打造的梦境,但当意识到危险来临,会毫不犹豫地抛弃那些负累。可怜的盖茨比花费巨大心力不过是刚刚拿到上流社会的入场券,而那个上流社会却是黛西和她的丈夫与生俱来就属于的那个世界。说到这,又让我想起若干年前《读者》上的某篇知名文章,大概是“我花了多少年才和你们坐在一起喝咖啡”,真是可悲。出身没得选,所以穷小子们对女神的渴慕或多或少夹杂着某种补偿心理,通过征服女神来弥补年少时期内心自卑的缺失感。
这种感情能称之为爱吗?我不清楚。并且就《霍乱》这本书而言,我真的感受不到女主角有任何可爱之处,除了美貌,以及她高于男主的出身天然为她加的光环。又或许这两点已经足够?因为我读完觉得她性格平平,才智也一般。也有可能正是因为没有朝夕相处,男主角才能一直保持自己对她的爱吧,’cause距离产生美,有多少心动爱侣是在琐碎生活中归于平淡、相看两厌的?男主这种被迫分离,从某种角度上来说是幸运,至少保证了”人生若只如初见“,因此女神可以一直是他初见时的那个”花冠女神“,根本没有发现彼此缺点的机会。也因此暮年相遇对他们来讲可能是最好的结局,因为留给两人的时间实在不多,近乎须臾。而倘若中途结伴,漫长的岁月中肯定还是会彼此消耗——纵然道德严谨如医生也在婚姻生活中出轨,寻求过别的刺激。哈哈,从这个角度来解读,一切就变的陡然现实起来,毫无浪漫可言了。
老实说,我也习惯暗恋,喜欢上的都是想象中的对方。年少时翻来覆去地读《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也真实地上演过长达几年的暗恋,totally被自己的伟大长情感动,对方一无所知。结局自然是惨淡收场了。不过我由此获得的经验是,暗恋说到底是自怜、自恋,你爱上的也不是真实的对方,而是陶醉在这种状态中的自己,满足自己的表演欲,一个长情而得不到回应的角色,悲剧又迷人。
后来我便一直警惕,告诫自己这实在不利于获得幸福,再一次差点要跌入这种单方面的表演欲中时,我脑中的弦陡然绷紧,也坚决地及时止损了。再往后便是遇到初恋。初见他完全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可最终被他的温柔坚定打动(后来发现可能也只是某种表演吧),终于决定投入一段真实的恋爱。但相处过程中还是犯了错误,将我的理想型“mrdarcy”强加给他,在发现他并不匹配时感到失落,但又一次次不由自主地去美化他,然后又提醒自己,我不能这样下去,他是他自己,不是我想象中的那个完美对象……反复交替啊,我可能真的不会爱人,太累了。回头像隔世一笑便算。遗憾的爱才是难忘怀的吧。
诶,明明是想分析他的心理,去证明他的虚伪,结果倒变成自我剖析、检讨了。呵呵,这段感情真的太莫名。不过很有可能还是我自己的过分解读。anyway,也许对于追寻爱情的人来说,在一起意味着结束,而分开才是最好的选择,至少保证TA在你心中的绝对完美,而这完美会随着时间变得越来越刻骨铭心。用喜欢的一段歌词结束吧,“并未在一起亦无从离弃,不用沦为伴侣,别寻是惹非,随时能欢喜亦随时嫌弃,这样遗憾或者更完美”。
霍乱时期的爱情心得感悟(篇三)
我觉得真是一本被书名局限到了的名著。因为它名叫《霍乱时期的爱情》,也是由一个人的爱情穿插起来,可是,在这本书里,如果只关注爱情、只研究爱情,那真的是太肤浅了,也偏离了路径。
我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加西亚不是在写爱情,而是在写一个人与生俱来的孤独,或者说他是以爱情为媒介来表达一个人一生的孤独感,一个人一生的无望之路。
在这本书里,我真的感觉不到任何深刻、美妙的爱恋,包括阿里萨。我只感到每个人终其一生的孤独,刻骨铭心的孤独。
医生爱不爱费尔明哪呢?一个临终的时候对你深情说“你永远不知道我有多爱你”的人,你能说他不爱吗?可是他却婚内出轨,而且是那么炙热,那是对费尔明哪从未有过的感觉。可是,他选择了回归,回归到一个合适的人的身边,心灵孤寂的过一生。
费尔明娜爱不爱医生呢?谈不到爱,起码是习惯、是合适的,她对多年的婚姻是感到满意的。她嫁给医生从来就不是因为爱,只是因为条件合适。但是,她对婚姻是满意的,并且从未想到过阿里萨,她亦孤独。
在这样的婚姻里,双方都满意,却又都感到心灵上的孤独,也都因为孤独而酝酿着潜藏的愤怒,这种愤怒终于在老年时爆发了。只因一块肥皂是否摆放在浴室里,两人产生了最大的婚姻危机,差一点分开。最后,却又都委屈着自己,又继续着心灵上的孤独之旅。
费尔明娜爱年轻时的阿里萨吗?也不爱。阿里萨对她而言不过是个幻想,破灭了也就算了。婚姻多年中,她从未想起过阿里萨和她的爱情。
阿里萨爱年轻时的费尔明娜吗?爱,对他而言,费尔明娜是他不可求得的理想。他爱后来的费尔明娜吗?有爱,可是,更多的是一种执着,费尔明娜是他对生活的追求,是理想,如果,他放弃了费尔明娜,那么,他的人生似乎也就没有了目标,没有了意义。就类似于盖茨比对黛西的感情一样,不过是一种感情的寄托和幻想罢了。你当然可以说这是爱情,可是,我到觉得他只是把费尔明娜当作精神支柱而已,他没那么爱她,他之所以表现的那么爱她,只是为了用她作为理想,支持自己走下去。有了费尔明娜这个理想的符号,他便觉得自己的灵魂不是孤独的,是可以通过得到一个人的爱情而得到慰藉的。他一直走在解决孤独,寻求慰藉的路上。而那些露水姻缘们,只是身体的欲望,只要有费尔明娜这一理想,他的心灵就有机会摆脱孤独,获得救赎。
阿里萨是全书里唯一一个为摆脱心灵的孤独而努力的人,他一辈子都在追理想中的费尔明娜,在摆脱孤独的路上前进。但是,医生和费尔明娜都因为要屈服于现实,而抛弃能慰藉自己心灵让自己摆脱孤独的人。
最后,医生意外死亡,让阿里萨有了机会再次追求费尔明娜,并且成功了,他的心灵终于得到了慰藉,有了陪伴,似乎不再孤独了。可是,他们的爱情得不到理解,或者说他们的人生、他们摆脱孤独获得救赎的方式得不到世人的理解,于是,只能挂起霍乱的黄旗,漂泊于海上,永不停泊上岸。他们终于用这样一种孤独、绝望的方式摆脱了世间的一切,获得了心灵上永恒的陪伴,摆脱了那刻入人骨髓的孤独绝望之感。
读完这一切,你还觉得这本书写得不好吗?还觉得不能理解吗?
加西亚不论是《霍乱时期的爱情》,还是《百年孤独》,都写着这种人生的孤独与绝望,他没有直接写,却在全文中弥漫着这些气氛,这就是他的伟大之处,也是我喜欢他的地方。
霍乱时期的爱情心得感悟(篇四)
不等待,是我很多时候冲动的表现形式。但《霍乱时期的爱情》让我看到了一个长达53年的爱情等待,让我懂了,“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加西亚。马尔克斯,以一本《百年孤独》深深打动大学时代的我的作家,再一次凭借《霍乱时期的爱情》让我放弃了去食堂吃饭,忘记了下班打卡,只为看完这本小说,看到男女主角最终选择在内河挂着霍乱黄旗的轮船上为爱漂泊一生一世。
马尔克斯的作品人名是中国读者的第一困难,直至此刻,码字写读后感的我仍不能在不依靠书本的情况下写全那些生动鲜活人物的名字。受人尊敬的医生,幸福的女主角,那个可怜的人,真高兴,认识了你们,更深的了解到什么是爱,如何去爱。
看书的时候不可避免的想起了一个好友,对她说的话,我总是有点左耳进右耳出的味道,当初她告诉我,她觉得真正的爱情就是在我们孤身一人垂垂老矣时,不经意遇到了那个在你记忆深处的人,并且最终在一起的感情。并有人似有似无的用签名回应了:Someday,wewillbetogether!这一举动让她潸然泪下……
看了这部小说,我忽然觉得当时的她是不是也是看了这本书后的感觉,打电话求证,无人接听……
我丝毫不怀疑女主角与医生之间的爱恋,他们幸福的婚姻,而医生那智慧的婚姻相处生活方式也非常令人称道,对恩爱夫妻的诠释虽让我惊讶,但细细想来也颇有道理。
享乐抛弃名誉,敢大胆享受生活。
书中最幸福的那个人儿,费尔明娜。达萨,在我的观念里,毋庸置疑,尽管她是这么一个人:有一个小时候就失去生命离她而去的母亲,有一个疼爱她却被他父亲驱逐走而病死的姑妈,有一个有重大污点令她蒙羞的父亲,有一个曾经背叛过她的大男子主义的丈夫,有一个导致她退学的私生子身份的初恋情人,有一个难以相处尖刻古板的婆婆,有一个和他丈夫有染的交好闺蜜……
很有可能,你会惊呼,这样的人居然还是书中最幸福的人,没错,是她!一个七十多岁却最终又和那个初恋男友相守的人。生活不是琼瑶小说,人人都能不工作,天天花前月下,甜言蜜语。生活本就充满种种不堪和痛苦,和那么多你不得不面对并必须解决的问题,但在这其中享受生活,享受爱情,才是主旋律。
一个医生和一个诗人般气质的人为爱所变现出的言行举止一定是大不相同的,但费尔明娜拥有了他们最为完整的爱,也深深爱着他们,被你爱的人深爱,便是这世上最幸福的事。
那拥有诗人气质的佛罗伦蒂诺。阿里萨总让我想起徐志摩,诗人的爱总是情真意切,令人难以拒绝,但有时候他们的情感也会被自己幻想出来的浪漫景色扼杀,那种爱可以撼动山河感动宇宙,却容易跨不过柴米油盐,而佛罗伦蒂诺。阿里萨却用53年的别样等待换来了与挚爱的费尔明娜相伴度过余生。书中还有这样一句话:人腰部以上是灵魂之爱,腰部以下是肉体之爱。诗人坚守了灵魂只属于挚爱的人,却用肉体慰藉了更多的人。
医生的贡献不仅仅局限在他与费尔明娜的小家,更为这个多次遭受霍乱瘟疫的城市贡献了自己的知识智慧,令人敬仰,然而他也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放纵了肉体之爱。这一点因为男女有别,我确实很难理解,因为在女人,灵魂之爱和肉体之爱是相结合的,但为什么在男人那里却可以随意肢解……
河牛
这些让人颓丧的面貌令我也很揪心,但最终是爱,让佛罗伦蒂诺。阿里萨做了一个大胆而伟大的决定,永远航行,永远……不让自己最爱的人上岸,面对那些会让她颤抖的流言蜚语,就在船上度过余下的生命。小说最后是这样写的: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以来的日日夜夜,佛罗伦蒂诺。阿里萨一直都准备好了答案。“一生一世。”他说。
看完最后一页,我仰面缓了几分钟的神,阳光透过窗户射进办公室,多么美好,没有眼泪,有的只是满满的幸福,不仅仅因为小说,更因为生活。
我不是一个空想家,不会想张衡那样看着天空数星星,不会钻研宇宙奥妙,所以对于科幻世界,除了喜欢里边那些情感,对科幻,我不会有很大兴趣,大概是奇思妙想的细胞有限。但我非常在意当下,相信自己的感受,相信自己看到的,体验到的,所以相比文艺青年无比向往远方,我更珍惜现在,也就是西余朋友所说的善于构建自己的世界。
终于打通了朋友的电话,求证结果有些失落——她当时写那段签名不是因为这本书……但立刻重振精神,强烈推荐了这本书。会有那种想法的人,更应该看看这本书,感受这里边无处不在的爱情,无处不在的爱,父母之爱,兄弟姊妹之爱,朋友之爱,恋人之爱,甚至赤裸裸的肉体之爱,但我坚信,只要有爱,世界就不会一片荒芜凌乱,即便爱也会犯错,会痛苦,我是绝对的真爱至上拥护者。
加西亚马尔克斯
从中学开始,我就有写信的习惯,很庆幸,因为西余朋友的存在,我的这一习惯仍旧保持着,希望自己也能坚持下去,等到白发苍苍好希望自己也能写一部《那时,这时》的书,记录一生的`历程,因为我也真心希望自己能够证明——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霍乱时期的爱情心得感悟(篇五)
最初想读这本书是因为作者马尔克斯称这本书是他最好的作品,是发自内心的创作。也很多次在微博上看到许多大V安利过这本书,可学校图书馆一直借不到,终于还是买了一本。很喜欢这本书的封皮,典雅高贵的红色,《百年孤独》是黑色,两本书的书皮看起来像姊妹篇,都值得阅读和收藏。
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豆瓣书评有个点赞极高的短评:不夸张地讲,这本书包含了所有有关爱情的全部答案,全部。阅读这本书的好处是,让人重新开始相信爱情;坏处是,让人意识到,即便相信也无济于事。受这段话的影响,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一直保持着一种敬畏感,这种感觉又让我对它敬而远之,不敢读。
这本书讲了一段跨越半个多世纪的浪漫的爱情故事,男主阿里萨饱受爱情的折磨,为等待他的“花冠女神”又减轻自己心灵伤痛,他在情感上忠贞,在肉体上放荡。就像薰衣草的话语一样,“等待爱情”成了他一生的宿命,霍乱、女人、事业、死亡......岁月无情的流逝让他对生命和爱情有了更深刻又热烈的理解。
人类最伟大的爱情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心得
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我想您对作者写的作品,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读后心得,最好的心得其实是自己“产出”一篇属于自己的读后感!有关这个作品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人类最伟大的爱情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心得”,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人类最伟大的爱情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心得(篇一)
我不喜欢医生,因为他有过出轨,在我的意识里,出轨,哪怕只一次,也是不可原谅的。
我也不喜欢弗洛伦蒂诺,因为他的爱近乎病态,一边标榜为她保留童真51年,一边用本子记录了622个与他有较长“恋情”的各种女人,我不懂爱情,却也觉得这不是爱。与其说他爱她,不如说他爱那种以为自己爱她的感觉,人是有受虐倾向的。
我最不喜欢的是费尔米娜,她既不爱自己的丈夫也不爱弗洛伦蒂诺,她只是在各个时段需要符合当时期待的男人而已。
虽然书中主角没有一个具有人格魅力,甚至可以说都挺糟糕的,但是这恰恰是真实的人。标榜忠贞却控制不住自己身体的男人们,在追求者们选择最适当的去结婚而不算真爱的女人们,在漫长婚姻中彼此忍受的夫妻们……
在我看来,这本书写到极致的并不是爱情,而是衰老和死亡“衰老往往是从一次摔倒开始的”,还有婚姻的真相“夫妻生活的的关键在于学会控制厌恶”。
在二十几岁的年纪读懂这些好绝望啊。有多么期待和一个人彼此深爱一生不厌弃,就有多么明白这种期待的无望。
人类最伟大的爱情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心得(篇二)
很早之前就听说过这本书,当时觉得不感兴趣,一直没有读。
为什么这周突然想聊这本书?
因为偶然看到“十点阅读”的一个课程:每天花30分钟跟着行业大咖听一本书,从2020年01.01-2020年12.31,一共365本,坚持在社群打卡。
仔细想想,自己读一本书至少要花十天半个月甚至一个月。一年下来,真正读懂的书屈指可数,所以想尝试一下听老师讲解的方式读书。
于是就买下了这个课程,当作是2020送给自己的新年礼物啦。
话题有点跑偏了,总之就是这周听了大师讲解完《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书后,就特别吸引我。
所以决定本期和大家聊聊这本书,并分享书中写到的几种爱情方式和可能性。
初识的爱情
爱情和霍乱一样,一旦入侵只能沦陷。
男主的名字是弗洛蒂诺·阿里萨【阿萨】,女主叫费尔明娜·达萨【明娜】。
阿萨是当地有名的船主的私生子,不爱说话,总是带着一副眼镜,非常消瘦,给人一种很可怜的感觉。女主是有钱人家的女儿,就读于当地的贵族学校,高傲且美丽。
一次偶然,阿萨见到了明娜,便一见钟情。
于是他开始不厌其烦的向明娜表达自己的爱慕之情,在明娜来往的路上假装看书,只为了创造与女神相遇的机会,给明娜疯狂写情书。
时间一久,阿萨引起了明娜的好奇心,然后两人开始通过写信互相了解,关系也随之变得越来越亲密。
不久,明娜也深深的爱上了阿萨,于是他们陷入了热恋之中,开始每天互相写信给对方。
在通信两年之后,阿萨在信中向明娜求婚了。明娜回道:“我同意结婚,只要你保证不逼我吃茄子。
这一切都看似美好又顺利。
可当阿萨本人出现在明娜眼前时,她失望极了,因为身旁站着的的这个男人和自己想象的完全不一样。明娜瞬间决定要和他结束这段交往了四年的恋情。
原来一直以来明娜爱的并不是阿萨,而是这么多年来通信中自己幻想出来的那个人。
这其实特别像刚陷入爱情中的我们,容易把爱情和对方想象的太美好,喜欢一个人的时候觉得他全身都会发光,压根没有任何缺点。
但当现实来临时,才恍然大悟自己爱的只不过是自己想象中的他。
幻想的爱情美过于现实,但终将破灭。
分裂的爱情
在很多男人的世界里,性与爱是分离的。
当阿萨得知明娜结婚后,悲痛欲绝。他一边疯狂的去找各种情人“在肉体上”与她们融合一体,一边“在心里”又死心塌地的爱着明娜。
他认为自己只是在肉体上对明娜不忠,并不影响自己在心灵上爱着明娜。
这就好比一个人对你说:“我的心里都是你,但这并不影响我和别的女人约会。”
他的爱情是分裂的,他认为:爱是爱,性是性。灵魂之爱在腰部以上,肉体之爱在腰部以下,爱与性之间没有直接的联系。
我觉得这就是胡扯。你会认同性和爱是分离的这种观点吗?我相信,大多数女生是不可能认同的。
虽然阿萨也保持着与女人相处的界限,那就是不和她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结婚。
但那只是为了自己能够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迎接明娜的到来。
即使阿萨的这种爱情观颠覆了我的认知能力,不过我觉得既然作者能够将这种爱情描述出来,那我相信世界上一定是有心存这种理念的男人的。
存在即合理。
虚假的爱情
貌似幸福婚姻的背后藏着的是一个女人不为人知的心酸。
和阿萨分手之后,明娜嫁给了一位上流社会的医生【比诺医生】。
比诺医生并不是真的爱明娜,只是觉得娶了这样一位高傲又美丽的妻子可以满足他的虚荣心。
而明娜愿意嫁给比诺医生是因为他可以向她提供一些世俗的好处:安全感,和谐和幸福。
于是,这两个人就假借着爱情的名义开始了他们的生活。
婚后的明娜每天都像生活在牢笼里,面对婆婆的指责,丈夫的出轨,她什么也没做,只是对一切逆来顺受。
无论内心怎么煎熬,在外人面前她永远会展现出一副幸福的模样,让所有人都误认为他们是幸福美满的一对。
这样的爱情实在太虚假,让人无法接受,但不管怎样这是明娜的处理方式。
有人看清了婚姻的真实面目,愤然离去,但也有人会用自己的方式退让或隐忍,没有对与不对之分,只是选择的不同。
如果爱情还需要假装,那我宁可不要。
忠贞的爱情
用半辈子的坚守,赢得一生一世的相守。
明娜的丈夫在82岁时因为爬到芒果树上抓鹦鹉摔倒去世了。
在比诺医生去世的当天晚上,阿萨出现了。
他向明娜重申了他爱的宣言:“费尔明娜,这个机会我已经等了半个多世纪,就是为了能再一次向你重申我对您永恒的忠诚和不渝的爱”。
面对突然出现的阿萨,明娜刚开始是避而远之的。
但是通过阿萨的努力和坚持,她被感动了,他们又重新在一起了,这时明娜已经72岁,阿萨78岁。
在生命的暮年,阿萨和明娜再次相逢。虽然他们告别了年少时的热烈,但两颗爱的心依然为爱跳动着。
后来,两人一起踏上了旅行的轮船,阿萨为了两人的世界不被打扰,身为航运公司董事长的他命令船长在船上插一面只有在霍乱发生时才插的黄旗。
当船长问男主:我们要这样在海上走多久时,男主的答案是:“一生一世。”
读到这里,我又觉得男主是一个很痴情的人,能够坚持喜欢一个人长达半个多世纪。
结局让我相信:“所有爱情始终是爱情,不会因为生活在一起太久而变化,它只会在距离死亡越来越近的时候,爱得越发浓烈。
结语
用5个字来总结这本书就是:“写尽了爱情”。
看完之后,虽说不能让我对爱情有多么深刻的理解,但至少让我见识到了这世间千奇百怪的爱情形式。
个人觉得,这本书非常值得一读。相信我,打开它,你一定会有所收获。
人类最伟大的爱情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心得(篇三)
花了七个月才看完第一遍,然后又用一天迅速过了一遍。总的说来,我并不为自己的效率感到耻辱,因为与其说是我的拖拉,不如说这正是马尔克斯作品的一贯风格。说到“一贯”就有点不好意思了,毕竟除了这部作品,我读过的也只有《百年孤独》而已。当然,读完这部小说,我可以确定自己会成为即将出版的其余小说的忠实读者。
阅读马尔克斯,很多人都免不了产生和我一样的感慨吧,那就是——小说居然还能这么写!为了避开啰里吧嗦的恶习,我简要概括一下:一、相较于叙述故事,作者更热衷于描绘世界;二、鲜有对话,但只要一开口便属金玉良言;三、庞沛如川流、精密似针尖的细节描写,以及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四、以局外人的第三只眼俯视大地,并不介入(或者说“沉溺于”)人物的情感;五、遍布每个角落的黑色幽默。
又回到我的效率问题。《霍》并不以情节取胜,和《百》相同,进度中的任何一次中断都不足以引起对之后情节的好奇。但与此相对的是,无论何时从何处接续,抑或任意翻开一页,我总能毫无障碍的阅读下去。引起我兴趣的不是还会发生些什么,而是当下文字所描绘的无限逼真的人物个性和相对处境,由于进行了拉美式的夸张,这种现实赢得了一个响当当的名号——魔幻现实。身心舒畅时每天十来页,疲劳低落时每天三五页,缓慢享受这一过程真真是极好的。
情节说来也很简单,可以用一个没有逗号长句来概括——这是一个男孩儿因为年少时与相互爱慕的女孩儿因种种原因分离而后苦苦等候半个多世纪最终重逢的故事。看起来像是琼瑶式的苦情戏加上大团圆的结局,事实当然并非如此。我看到的不是男女主人公心心念念、自怨自艾、梨花带雨、伤春悲秋,而是途径懵懂初开的童年、变幻莫测的青年、渐趋平和的中年、颓然老去的暮年,各自穿越时间长廊抵达彼岸的人生历程。而这样的人生除去一些文学夸张的成分,正是我们每个人的已然走过而且有待完成的普通人的一生。
有人说这是一部爱情的百科全书,囊括了爱情的所有表现形式,我则更倾向于把它看作人生的百科全书。岁月在每人身上镌刻下不同的印迹,而重合的部分则被马尔克斯悉心撷取,投射在了三个主人公(还有女主人公的丈夫)平凡而又传奇的一生当中。我一直认为,好的文字是让别人了解你的同时,看到他自己。马尔克斯就是这样一面充满魔力的镜子,他拨开世俗世界的重重迷障,让你直面赤裸裸的现实,备受煎熬,勉力挣脱,心魂甫定,喟然长叹,而后重新点燃生活的勇气,整装待发,杨帆起航。
这篇小说既是一卷写实的胶带,又是一个传奇,一则神话(很有《飞屋环游记》的意思),男主人公便是其中的诸神之神——朱庇特(该说法在书中自寻)。马尔克斯极尽荒诞之幽默以免男主人公坠入感情挫败的无底深渊,使得时隔半个世纪他重新站在她面前的一幕好似一个滑稽的笑话。
但正如长大后的麦兜所言,现实一点都不好笑,错过便是错过,失败就是失败,甚至没有一句辩白,没有半句解释。自此的岁月,他在幽暗逼仄的回廊徘徊,在空荡荒芜的原野行走,在黎明的窗舷下吞咽苦涩的浓咖啡,在日暮的甲板上谛听汽笛的呜呜声。日复一复,年复一年,命运之轮来回碾压,黑暗的重量让他喘不过气来。万念俱灰之际,光线缓缓浮上地平线,暖意渐渐收拢过来,天使和魔鬼竞相为他指引道路,他在高耸的云端和湿热的泥土间颠沛起落。居住在同一个城市,他望向十八岁时高傲的光环渐渐陷入琐碎的平庸,自己却在不停更换着伴侣填补爱的空洞,在这间隙之中见证时间无情的流逝,等待远在大地尽头的机会。幸运地,他等到了。
千回百转之下,在她的丈夫罹难的葬礼上,他又获得了重申爱情的权利。这时,他年少的炽热早已荡然无存,骨子里的阴郁气质也早已烟消云散,生活积淀的睿智帮助她摆脱了丧偶的苦痛。他们踏上了也许是生命最后一次的旅程,过往的情愫在夜半的船舷上渐次复苏,在死神的阴影下共享迟到半个世纪的温馨。他们燃起与垂垂老矣截然相反的雄心,像孩童一般挥舞爱的旗帜。“她看到的是他不可战胜的决心和勇敢无畏的爱,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人类最伟大的爱情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心得(篇四)
《霍乱时期的爱情》,就是近似于霍乱般无缘无故、疯狂错乱、不可名状的爱情。
一、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诶,不行啊,孩子还是无法克服被作业支配的焦虑,555先码一下,等我写完作业再来更。
算了,我回来了,无心学习,还是来唠嗑吧。
男主喜欢上女主,是惊鸿一瞥。
我见过你,我爱上你。
这座城市天生就适合恋爱,你天生就适合我灵魂。
于是他疯狂地给女主写情书,热情恳切、矢志不渝。
女主终于被打动了,她爱上了书信中的男主。
这时候,他爱上的她,是从肉体到灵魂的完整的她;而她爱上的他,只是存在于她幻觉中的他。
当他们第一次见面,爱情的幻梦就此破碎。
男主因太紧张而出现类似霍乱的状态,而女主,在瞥见男主的那一瞬间,就对自己这段朦胧的初恋宣告了死刑。
他,原来和我想象中的不一样。
没有那么玉树临风,潇洒倜傥,反而显得笨拙呆板,浑身散发着一种狂乱而危险的气息。
类似于今天的大型网友奔现车祸现场。
二、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心人易变
女主关上了初恋的门,却打开了婚姻的窗。
她和一个受人尊敬的老实人结婚了,
医生,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最让人有安全感的职业了吧。
男主给女主的变心找过很多理由,姑妈阻拦、社会压力、对自己不满意,但是他永远不会明白,女主只是在那一瞬间,突然长大了。
突然意识到狂热至极的感性爱情是一种不可控的因素,它太激烈,足以摧毁人世间的一切秩序。
而她突然就意识到自己略显单调贫瘠的灵魂无法承受得起这份狂热,突然明白了,支撑生活正常运行的东西,不是爱情,而是稳定。
于是她嫁给了一个各方面都符合社会期待的人。
她选择了在婚姻中培养爱情,或者哪怕没有爱情,也要过上稳定、有秩序感的生活。
这里不得不佩服女主的聪明、果敢和毅力。
我一直觉得,爱情就是一种幻觉,它来得快去得也快,如果男女主真的在一起了,那么她们将很快落入平庸的俗套之中,根本不可能产生如此惊世骇俗的故事。
男主肯定很快就会厌倦,他会发现原来自己那么热烈爱着的一个人,竟然是如此的普通,她有这么多的缺点。
在日复一日的琐碎消磨中,男女主的爱情根本持续不了多久就会枯萎。
婚姻和爱情是不一样的,在选择结婚对象这件事上,女主做得很对。
三、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整个故事的起源,就来自女主的觉醒,以及她对男主的抛弃。如果没有这一点,以后的故事都将不复存在。
女主的拒绝,使她成为了男主心中永恒的白月光,他得不到她,便企图在其他女子身上寻找慰藉。
他前前后后共与六百多个女子上床,用远超出自身需求的肉体之爱的满足来对抗精神之爱的虚无。
他带着对女主的执念活了一辈子,始终没有找到可以寄存这份爱的合适女子。
在这样放纵、堕落的生活里,他不断思考、修正自己对于爱的认识。
他无疑是一个深情的人,对女主而言;
他也是一个无情的人,对所有曾对他产生过感情,或被他玩弄过感情的人而言。
我其实一直无比疑惑,为什么他在睡了那么多女人之后,在肉体已经如此不纯洁之后,还能信誓旦旦地认为,他的精神依然是纯洁的,他对女主的爱依然纤尘不染?
这样的爱,放在小说里让人觉得很浪漫;如果是在现实生活中,估计只会让人感到恐怖吧。
我还是坚持,如果没有“得不到”,就不会有这样的爱,人性本来如此。
多少人曾在深夜里怀念过那个自己深深爱过却无法得到的人,但是他们也只是怀念而已。
该过的生活照样过,该结的婚照样结。
小说与现实的差距正在于此。
小说的主人公敢于对抗世俗,追求自我,而现实中的我们却只能埋没理想,蝇营狗苟。
为了弥补内心深处的缺憾,于是我们将自己的感情投射到了小说主人公身上,借着他们的爱恨情仇、跌宕起伏,来丰富自己的生活。
四、诚知此恨人人有
也许大部分人的生活,都跟女主和医生一样吧。跟随着世俗的标准,一步一步,过上那种平淡安稳,无可指摘的生活。
从年少夫妻的浓情蜜意,逐渐过渡到左手摸右手的亲情模式,再到互相怨恨却互相迁就的无奈,与跃跃欲试想寻找新刺激的负罪感。
有一句话怎么说的,在一对夫妻共同生活过的千千万万个日夜里,彼此都曾经有过无数次想掐死对方的冲动。
彼此都曾经渴望过亲密无间的结合,与对方的身体和灵魂同时融为一体,但在无数次试探、放弃、怀疑、绝望之后,终于残忍地发现:
每个人都只能是他自己。
合为一体的尝试注定失败。
能够互相尊重、包容、体谅,便已是最大的仁慈。
医生弥留之际对女主说他一直深爱着她。
在我看来,他爱的不是女主,而是他自己,是和女主共同生活过千万个日夜的他自己。
所以,女主和医生的爱告诉我们什么?
也许是,在婚姻里面,爱是最不可靠的东西。
唯有尊重与包容,才是相安无事的法宝。
五、当你老了
丈夫死了,头发白了,初恋来了。
女主真的好幸福。
被丈夫保护了一辈子,被男主爱了一辈子。
但是在花好月圆的美好大结局之外,我们读者究竟能从这本书里收获什么呢?
看这本书的那一天阴雨绵绵,我在图书馆负一楼熬完了一天的光阴,合上书的那一刻,突然涌起一种不可明状的冲动:
我要跟别人分享一下这本书。
于是拨了前男友的电话,七嘴八舌地把这本书讲给他听。
他听完很义愤填膺地说了一句:这男主不就是个渣男吗?睡了六百多个女人,还说自己纯洁地爱着女主,怎么可能呢?
“为什么不可能?”
“因为男生不可能对上过床的女人没有一点感情。”
“那就是说不爱的女人你是不会跟她发生关系的,对吗?”
“这个,不一定,万一人家强迫我呢,也是可以接受的。”
“那你会爱上她吗?”
“不知道。但至少,会有一点怜惜之情吧。”
综上,男人都是大猪蹄子!
人类最伟大的爱情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心得(篇五)
今天刚刚读完,我在书末尾处写下写下跨越时间刻度的伟大爱情
然而我晚上细细回想
才明白此书只要表达的这等肤浅的意义,好似才悟得一些东西
如果说世界没有一成不变的人,那自然也就不会有一成不变的爱情。就像费尔明娜对茄子的感受一般。
于是全然明了,所谓人追逐一生的爱情不过是热烈时期才能幻想出的空中楼阁,一但时间轮转,那绝美的建筑瞬间就会在回忆中变了一副模样。人类的局限莫过于此,感情记忆永远促使我们去寻求自己不同时期的安定之所。于是,世俗所定义的伟大爱情必然不复存在了。爱情在书中如被肢解了一番,无论是青春事情少年少女不知天高地厚的冲动,成年后追逐稳定的幸福,亦或是肉欲对心灵的鞭挞还是道德伦理对生命的束缚,这些都是所谓爱情所必然经历的种种挑战。
一切都会变,一切都不是永远美好。
书中最后的一生一世的诺言,费尔明娜绝不是唯一对象,看起来荒缪不已,却也让人感动。
而这份感动到源头,必是让人感受到了真正伟大的爱情。
是的现实中爱情是不存在的,但这艘舰船上存在。
轮船早已不再是世俗中的轮船了,她成为了一个理想的国度。在那里人们不再遭受名誉与伦理的束缚忘记过去自己犯下的种种罪孽甚至不为人知,只存在永恒的生命和热烈。
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阅读笔记5篇
随着时间流逝,总有那么一些作品让我们记忆深刻。阅读作品的过程中,我们沉浸在作者笔下所描述的情节中。我们可以通过文字把心中感受写出来,写一篇读后感。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这个作品读后感呢?下面是编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阅读笔记”,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阅读笔记 篇1
花了两天时间看完了《霍乱时期的爱情》,真的是有些毁我三观的一本书。
“安全感、和谐和幸福,这些东西一旦相加,或许看似爱情,也几乎等于爱情,但他们终究不是爱情。”
马尔克斯做了这么多否定,但爱情究竟是什么他自己也没说清楚,只留下一句“灵魂之爱在腰部以上,肉体之爱在腰部以下。”
我想可能要借用他《百年孤独》的那句话吧:“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以往的一切春天都无法复原,即使最狂热最坚贞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瞬息即逝的现实,唯有孤独永恒。”
是不是爱不重要,有没有爱也不重要,毕竟最后的最后人就是孤独的啊
马尔克斯这哪里是写爱情,这明明是对爱情的讽刺
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阅读笔记 篇2
费尔米纳在爱情的燃烧与旅行中生活的磨砺成长了起来,成熟让她获得了更多她向往的自由,她的身上也散发出更多成熟的魅力。但是这份成熟也让爱情的冲动与幻想与她渐行渐远,一瞬间的成长,一刹那的顿悟,如梦初醒,寥寥数语,结束了在阿里萨心中矢志不渝的永恒的爱情。看到这里,我有些恍惚,我知道这份爱情被赋予了太多幻想,这让这份爱情摇摇欲坠,但我总觉得,结束是不是来得太突然了些?难道说,爱与不爱有的时候仅仅是在一念之间?作者:Strickland先生根本就不是在找月亮,他更像是一个被梦胁迫的人。
毛姆太过用力(也有可能刻意为之)地去描绘这个人的生活,他的确成功的把Strickland先生描绘成一个神的生活,可是哪有人真正把月亮和六便士一刀两断。
读到目前为止我依然对此有距离感,大概这样的人只能在小说里见到吧。
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阅读笔记 篇3
阅读《霍乱时期的爱情》,第一次没有因为西方文学中常见的长篇累牍的铺陈觉得烦——这话其实不对,人家马尔克斯先生压根就没有把太多的笔墨花费在铺陈上,小说一开始,直接就进入了叙述状态:来自安的列斯群岛的流亡者、儿童摄影师赫雷米亚·德圣阿莫尔在六十岁生日到来之前服毒自杀,作为他交情最深的朋友,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进入死者房间闻到的是一种苦杏仁的气味,这让他想起爱情受阻后的命运。根据朋友的遗嘱,医生见到了怀着仰慕和谦卑的温柔陪伴了他一生女人——作为医生他最好的朋友,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竟然不知道这位摄影师有这样一个女人,女人平静地跟自己的爱人下完最后半盘棋,然后留下他一个人静静地迎接死亡。这是小说中出现的第一份传奇爱情。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搅乱了医生的弟子庄严豪华的从业二十五周年纪念午宴,紧接着,一只飞出笼子的鹦鹉不仅把医生装饰华丽而舒适无比的家弄得乱七八糟,而且要了医生的命。在医生的葬礼结束以后,他的医生费尔明娜·达萨送走最后一位客人,正准备用最后一丝力气关上大门时,看见了身穿丧服站在空荡荡的客厅中央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后者颤抖而又庄重地将帽子放到胸口的位置,让许久以来支撑他活下来的相思之苦一股脑儿迸发出来:
“费尔明娜,”他对她说,“这个机会我已经等了半个多世纪,就是为了能再一次向您重申我对您永恒的忠诚和不渝的爱情。”
沉浸在对亡夫的思念中的费尔明娜,其实同样无法忘记那段长久而受阻的爱情。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沉迷在对费尔明娜的爱情之中,为了逃避这份爱情带来的痛苦,他一次一次地寻找着“黑夜里的小鸟”,并把跟这些女人的交往记录下来,“只因为缺少那一个女人,他便希望同时和所有的女人在一起”,尽管所有的女人加起来也代替不了费尔明娜。你很难想象,为了心中的爱情,弗洛伦蒂诺愿意付出任何代价——金钱或者人情,又或者这位店主一生最想得到的东西——只求他把那么镜子卖给自己,其目的就是因为镜子里的那片天地,他爱恋的形象曾在那里占据了两个小时之久。不仅如此,为了配得上他的花冠女神,弗洛伦蒂诺费尽心机当上了内河航运公司的老板,并且精心打造了一座爱的宫殿,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漫长等待之后,在自己已经八十岁高龄的时候,终于收获了守候一生的爱情。在小说的结尾,“新忠诚号”在返航后调转船头,重新驶向黄金港,再次踏上他们的爱情之旅,一直走,一直走,走到一生一世。
“世界上没有比爱更艰难的事情了。”(《霍乱时期的爱情》,第225页)。既然如此,作家就要小心翼翼、并充满激情地对“爱”加以思考。这种思考主要还是落实在费尔明娜、阿里萨、乌尔比诺三个人物身上。小说中的费尔明娜容貌美丽、自负而又自尊,被称为“戴王冠的仙女”。费尔明娜无疑是幸运的,因为阿里萨和乌尔比诺两个男人都追求、崇拜她。幸运的费尔明娜是小说中举足轻重的人物。阿里萨和乌尔比诺都是在第一次见面时就爱上了她。对阿里萨来说,“那偶然的一瞥,引起了一场爱情大灾难,持续了半个世纪尚未结束。”在阿里萨狂热的激情席卷之下,费尔明娜也狂热起来。但由于她父亲的阻挠,二人的感情受到了重创。不过,两人没能结合的根源并不在此:它或许缘自费尔明娜热情冷却之后的一种远距离静观、或许缘自生命之本能、或许缘自人性的弱点、或许缘自世俗的诱惑……总之,作家没有对爱情河流中的礁石视而不见。费尔明娜只以一句“不必了,忘了吧”就轻易地将阿里萨送入到爱情漩涡里达五十年之久。马尔克斯的这一笔处理,出人意料而又相当真实,干脆利落而又余味悠长。
事实上,不仅是费尔明娜,也不仅是马尔克斯,在《飘》中,玛格丽特·米切尔借助于斯佳丽表达了同样的认识:经过了战争的洗礼和生活的艰辛,她才发现,她一直深深地爱着的阿希礼其实并不是生活中的阿希礼本人,只不过是她自己披在阿希礼身上的一件美丽的外衣。而费尔明娜之所以在一趟旅行之后告诉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不必了,忘了吧”,正是因为她在某一个瞬间发现,她爱上的不过是一个幻影;五十年以后,她依然认为,“二十岁时的火热躁动是某种高贵而美丽的东西,但绝不是爱情”。既然如此,有什么理由责怪费尔明娜呢?因为爱,所以爱;反之,因为不爱,所以不爱。爱情就是这么简单。
想说的很多,但好像又什么都说不出,除了感动,为了一场旷世绝恋。也许,我更希望这样的情节不仅仅属于小说。
抄录几段话,作为这篇笔记的结束:
有两部书写完后使人像整个儿被掏空了一般:一是《百年孤独》,一是《霍乱时期的爱情》。——加西亚·马尔克斯
在我小说的许多地方,都有对爱情的恐惧。我有这样一种印象:爱情小说是一种感觉,这种感觉伴随着恐惧,有些恐惧的时刻不仅在恋爱关系中表现出来,而且在性关系中也是如此。——加西亚·马尔克斯
如若没有在这条河上的航行,就没有爱情可言:这样航行的最好产物就是那些把我们破损不堪的灵魂归还给我们的作品,而这其中不可置疑地包括这部炫目且令人心碎的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托马斯·品钦
这部多姿多彩、时间跨度为五十年的悲欢离合的巨著,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爱情的方式、表现、手段、痛苦、愉快、折磨和幸福。它堪称是一部充满啼哭、叹息、渴望、挫折、不幸、欢乐和极度兴奋的爱情大全。——安东尼奥·卡瓦耶罗
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阅读笔记 篇4
我一度也涂涂写写,同样为此困惑,写作这件事,本质上不是一件太过麻烦的事情,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对于讲述一个漫长的故事是如此没有耐心。写出来的东西总是关注在结果之上,主人公去了哪里,做了什么,怎样了,然后结束,都不愿意多一点心思停留在蓝天白云以及那张扶手磨出底漆颜色的民国太师椅上。巴黎评论有关作家访谈的集子,读着便能体会那许多文坛巨擎在创作中的辛酸历程,不是说他们在路上的时候,不是说他们在战火纷飞中的时候,而是他们拖来一张凳子,摆开架势却在打字机上寸步难行的时候。我深知其中苦痛,脑海中随时不时有关于离奇情节意图变成完整的故事,但是每当自己意欲从脑海中将他们拽离至纸面上时,却总是为开头的铺垫所击垮。描写了天气,描写了城市,主人公姨夫隔壁邻居的斑纹猫咪已经叼走了窗台上的鱼,但是主人公还没有献出那制胜的一吻,我如同一个急躁的读着,急于知道故事的结局甚至等不及自己将它写出来。
慢慢的我才意识到,自己总是在试图编造一个别人的故事,写作此时对我实则还只是一种故事的操练,然而当生活衍生到某个阶段,便会突然意识到那些平静绵长的犄角旮旯,藏着作家自己的故事,如同你头发蓬乱的那个早晨,你没有说爱我或者恨我,这个没有一封情书,没有一个悲剧,亦没有一场冒险的早晨,你那在头顶一寸处招展纠结的乱发,却招引了我所有的气息。它们各自为伍的样子,让我想起前一个夜里从你处听来的话语,“忘了吹干头发就进了被窝”,在睡眠与睡眠之间,你的句子和你的头发将时空的两头连结起来,构成了延续的故事的主体。这个故事向前回溯,穿过所有早晨与夜晚,勾起每一句道别,直到你最初出现时的样子,静静的在那里等待时间的开始。所以作家并非具有让故事自由生长的力量,他们拿起笔的时候,故事就已经写就了,顺着记忆找到那些连结的节点,找到你一个朦胧的词语;找到你不在的清晨,案头的一盆仙人球,找到我们置身于其中的时刻,才将其娓娓道来。我们读爱情故事,在世间的那一千个爱情故事里,元稹写取次花丛懒回顾的时候,一定是从京城的烟花从中走过,手中细撵着108颗佛珠坐在堂前看着发青的石板地时发出的叹息;马尔克斯散步的时候,一定倾耳听着有人谈及某位故人与丈夫生活在另一篇屋檐下的飞短流长,直到一天其人守寡的音讯来临而在脸上露出释然而离奇神色。归有光写完一副书法抬头从窗口望出去,杂草丛间依稀几棵枇杷树的婆娑摇曳必然会从清晰变得有些模糊。潘安转过屏风之际,恍惚觉得案头的砚台上那摊墨迹仿佛是新近磨就,脑海里想起儿时父亲讲述世间有一种比目鱼,双目在侧相伴而生的故事,那时还只是有趣。一千个道听途说的爱情故事里,作家用的是别人的名字,创造一座虚构的城市,从没有在一起的恋人相聚了,开场即死去的人们幸福的生活下去,故乡的电影院永远再买同一场电影的票,即使进口处的霓虹灯已经有一半亮不起来,但你并未洞悉其中奥妙,而是当主人公抚摸着女主的后脑勺感受到一小块突起的骨头硌手却爱不释手的触感,坐在一米外就感受到前一天夜里河边秀发里青草的气息从身后飘来,或者给一件挂在衣架上破旧的衬衫穿上外套,拂去灰尘,你捧着书卷突然跌入所有这些时刻,你才真正看到这个作家生命里属于自己的时刻,你突然理解,所言非欺也。
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阅读笔记 篇5
如果不是担心通宵阅读严重影响健康,打乱正常的生活秩序,我想能用一个晚上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与《百年孤独》不同,这本书的写法确乎是现实主义手法,题材又是爱情,加之作者超强的文字功底和翻译者较高的翻译水平,阅读这本书确实毫不费劲,文字直接就从眼里钻进脑子里,闯进心灵。概言之,这是一本可读性极强的书,也是工作以来可以让我一口气读完的少数几本书之一。
不过读完之后,却异乎寻常的平静,没有心灵的震撼,只是口中泛起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难道这就是作者让我们品尝的其所谓的“一生一世”的爱情的况味?
马尔克斯曾经低调地表示,这是一本关于爱情的小说。与此同时,他在暗地里鼓足了野心,要穷尽这个题材的一切可能:暗恋、初恋、失恋、单恋、等待、殉情、丧偶、婚外恋、夫妻亲情、露水姻缘、黄昏暮情、老少畸爱……
的确他做到了,这本书如同烹饪大师精心制作的一道爱情大杂烩,让我们品尝各式各样爱的况味,这种各式各样的爱穿插于一段如马拉松式的爱情长跑中,沿途的花花草草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来不及欣赏更谈不上品味。好在虽歧路众多却始终不偏离主干道:初恋、失恋、单恋,漫长的等待最终迎来了黄昏暮情,似乎所有的菜肴都是为了这最后端上来的主食而准备,旨在让这所谓“一生一世”的爱恋能让人产生心灵的震撼。只可惜等到这主食端上来,我的胃已经被陆续填进去的各式菜肴填得满满的,无论这主食是多么诱人,却不得不无可奈何地硬着头皮拿起筷子夹进口里细细咀嚼,只是因为文字本身的吸引和阅读的惯性,或许潜意识里还是不想扫作者的兴。
这本书让我稍稍有些感动的还是医生对妻子的爱,尤其是新婚初夜的那种耐心的等待,一步步地引导。或许是我的内心总是渴望一些灿烂光明的东西吧。其他的爱,尤其是纠缠一辈子的那种伺机而动的单恋,让我感觉很压抑,很阴郁,很变态。那不是爱,而是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和变态的自我满足。阿里萨绝对不是一个爱情的守护神,而是一个爱情的野心家。他像一个影子一样活在这个世界上,追逐着爱情的生香活态却以他的自私与阴郁玷污了纯碎的爱情。当然私生子的.出身和初恋的失败令人同情,单恋和暗恋的压抑需要寻找发泄的突破口,这都可以让人原谅,但是黄昏暮情中的情却让人怀疑,幸福的获得不是靠情的动人而只是靠心思与技巧。
打字机打出的恰如其分的商函式信件又怎么能让人产生爱的想象,精心挑选的白玫瑰规避了爱的含义,这时候他对她的追求已经没有了热烈和真挚的爱而只是费劲心思想得到而已,与其说他是追求者不如说是一个阴谋家,乘虚而入,费劲心思,最后,他终于成功了。他得到了她,相隔半个世纪他们终于走到了一起,且两人在行为上和心灵上似乎达到了高度的默契,她不用任何表示,他都能猜出她的心思,这暮年晚情看起来温馨而幸福。但即使是两个老人看似温馨的黄昏恋也无法感动我,看穿了,说白了,不过是一种彼此需求的满足。更深层次地探讨,这不像是作者所言的“老式的幸福的爱情”,给我的感觉,更像是一个政治家的一次高明的外交,我甚至怀疑,作为一位主张“介入”,声称自己一生中的所有行为都是政治行为的作家,马尔克斯笔下的爱情,会不会只是一个别有企图的政治托词。
说实在的,这个精心虚构的三角恋故事,还不如真实发生的林徽因、金岳霖和梁思成三人之间的感情让人心灵震撼并得以净化。黄昏暮情因精心布局而感觉过于造作不够自然,还不如我爷爷奶奶一辈子平平淡淡的感情让我觉得真挚而亲切。“一生一世”几个字作为此书的结束也让我觉得有些仓促而草率。我不喜欢那种阴郁而压抑的暗恋单恋和费尽心思历尽曲折而最终获得的爱。我认为:爱总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和生活的琐屑逐渐消磨至平淡随着生命的日渐衰老最后变成彼此的相互依赖。因此,从内心里我是希望作者能够安排女主角在丈夫死后面对初恋情人的追求毅然而然地拒绝,守寡至死。就如同看《红楼梦》时希望贾宝玉在掀开盖头发觉新娘不是林黛玉时毅然决然地冲出家门去庙里做和尚一般。以后的情节发展是我不想看到的。续作不过是狗尾续貂,继续编故事感觉就有些勉强与牵强。
虽然马尔克斯自称这是他最好的作品,是他发自内心的创作,虽然这部书被誉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纽约时报》评价它光芒闪耀、令人心碎,但我不觉得这是大师的成功之作,光怪陆离而非光芒闪耀,读之让人压抑而不是令人心碎。虽然他的烹饪技巧让我觉得能一口吞下他精心制作的爱情大餐,但是我却觉得这道爱情大餐过于丰盛和庞杂,五味俱全却又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滋味,让人难以消化,还不如淡而无味的白米粥和山间涓涓流淌的小溪流让人心旷神怡耳清目明继而回味无穷。我想如果书中不出现三角恋而是以医生和女主角的爱情婚姻故事展开情节,或许更能打动我。真正的爱情其实不需要引起强烈的心灵震撼,而是如春风化雨,沁人心田。
最新《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感悟范本
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读书是我们的兴趣喜好,读好书则是我们做人的行动指南。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以后,相信心中有不少的心得,我们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您是否正在想怎么样才能写好这个作品的读后感呢?读后感大全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最新《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感悟范本》,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最新《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感悟范本(篇一)
爱情其实存在于人们的想象之中,你相信,它存在,它就存在,你不相信它就不存在。
就好像年轻时候的费尔明娜对阿里萨的喜欢,她根本就不了解那个少年,他只是坐在长凳上拉小提琴,注视着他,她就怦然心动,对他倾心,互写情诗,但是见面之后,她恍然明白,她喜欢的只是一个幻影,并不是他这个人,他们甚至都不了解对方,都不认识对方。
而阿里萨,他是一个私生子,他的母亲只会尽全力的,溺爱他,阿里萨缺少爱情的浸润,他十分孤僻,当他遇到费尔明娜的时候,他仿佛被爱神击中,开始茶饭不思,相思成疾,我一直很不能理解,一见钟情是真实存在的吗?他只是惊鸿一瞥费尔明娜的活泼明媚,就一下子爱上了她,爱情就这么肤浅吗?而后的50年里,他和各式各样的女性发生肉体关系,但是他心中一直都在等等乌尔比诺医生死亡的那天,在他70岁的时候,乌尔比诺医生终于死亡了,他也再次找到了费尔明娜,他们终于许下了一生一世的诺言。
看到这里我的疑惑爬满了心头,费尔明娜到底爱不爱阿里萨?如果他爱,为什么当初只是匆匆一瞥?觉得这个男人配不上自己,还是觉得这个人和想象中的不一样,就毅然决然的放弃了,走向了医生的怀抱,那为什么几十年后阿里萨,希望和她共度余生,并且殷切的和她通信拜访她,就欣然接受了他?或许不是爱情,她只是要陪伴吧。
而医生呢,就是印象中的一个木讷的古板的人,如果没有遇到费尔明娜,他或许会找到一个门当户对的妻子过一生,他的叛逆,只在他遇到了费尔明娜,开始离他预想的轨道有一些偏差,而他们结合之后的日子,一如想象平静美好和谐,也会有磕磕绊绊,而且医生居然还出轨?我一直以为医生这样道德至上的人不会犯这种原则性的错误。
这本书叫,霍乱时期的爱情。让我从头至尾都没看见爱情,单纯的想象、欲望、生活,这就叫爱情吗?
一开始我,以为这本书,讲的是费尔明娜和乌尔比诺医生的故事,直到看到医生死亡,开始讲阿里萨的故事,我才恍然大悟,原来阿里萨是主角吗?几十年的感人爱情就是他和费尔明娜吗,可是费尔明娜已经结婚了呀,而且她一开始不是拒绝了他吗?50年,50年之后再爱也叫爱情吗?
我觉得这,三个人里面没有一个人得到过爱情,阿里萨一直在寻找他想象中的爱情,费尔明娜亲手把自己的爱情断送,用温情的陪伴来替代爱情的存在,而沃尔比诺医生从来就不懂爱情。
我一直认为爱情应该是完美的,而这本书中所写的爱情简直千疮百孔,不忍卒读。一度看得很生气,想弃了,但是作者写得又那么的真实,仿佛是真正发生过的,就在我们生活的世界的某一个角落,真实存在过的。
或许我们大部分人都是这样的吧,找到一个差不多的对象,看起来和谐美好的过一辈子,也会有争吵,也会有瞬间的幸福,但更多的是陪伴。
最新《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感悟范本(篇二)
很早之前就听说过这本书,当时觉得不感兴趣,一直没有读。
为什么这周突然想聊这本书?
因为偶然看到“十点阅读”的一个课程:每天花30分钟跟着行业大咖听一本书,从2020年01.01-2020年12.31,一共365本,坚持在社群打卡。
仔细想想,自己读一本书至少要花十天半个月甚至一个月。一年下来,真正读懂的书屈指可数,所以想尝试一下听老师讲解的方式读书。
于是就买下了这个课程,当作是2020送给自己的新年礼物啦。
话题有点跑偏了,总之就是这周听了大师讲解完《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书后,就特别吸引我。
所以决定本期和大家聊聊这本书,并分享书中写到的几种爱情方式和可能性。
初识的爱情
爱情和霍乱一样,一旦入侵只能沦陷。
男主的名字是弗洛蒂诺·阿里萨【阿萨】,女主叫费尔明娜·达萨【明娜】。
阿萨是当地有名的船主的私生子,不爱说话,总是带着一副眼镜,非常消瘦,给人一种很可怜的感觉。女主是有钱人家的女儿,就读于当地的贵族学校,高傲且美丽。
一次偶然,阿萨见到了明娜,便一见钟情。
于是他开始不厌其烦的向明娜表达自己的爱慕之情,在明娜来往的路上假装看书,只为了创造与女神相遇的机会,给明娜疯狂写情书。
时间一久,阿萨引起了明娜的好奇心,然后两人开始通过写信互相了解,关系也随之变得越来越亲密。
不久,明娜也深深的爱上了阿萨,于是他们陷入了热恋之中,开始每天互相写信给对方。
在通信两年之后,阿萨在信中向明娜求婚了。明娜回道:“我同意结婚,只要你保证不逼我吃茄子。
这一切都看似美好又顺利。
可当阿萨本人出现在明娜眼前时,她失望极了,因为身旁站着的的这个男人和自己想象的完全不一样。明娜瞬间决定要和他结束这段交往了四年的恋情。
原来一直以来明娜爱的并不是阿萨,而是这么多年来通信中自己幻想出来的那个人。
这其实特别像刚陷入爱情中的我们,容易把爱情和对方想象的太美好,喜欢一个人的时候觉得他全身都会发光,压根没有任何缺点。
但当现实来临时,才恍然大悟自己爱的只不过是自己想象中的他。
幻想的爱情美过于现实,但终将破灭。
分裂的爱情
在很多男人的世界里,性与爱是分离的。
当阿萨得知明娜结婚后,悲痛欲绝。他一边疯狂的去找各种情人“在肉体上”与她们融合一体,一边“在心里”又死心塌地的爱着明娜。
他认为自己只是在肉体上对明娜不忠,并不影响自己在心灵上爱着明娜。
这就好比一个人对你说:“我的心里都是你,但这并不影响我和别的女人约会。”
他的爱情是分裂的,他认为:爱是爱,性是性。灵魂之爱在腰部以上,肉体之爱在腰部以下,爱与性之间没有直接的联系。
我觉得这就是胡扯。你会认同性和爱是分离的这种观点吗?我相信,大多数女生是不可能认同的。
虽然阿萨也保持着与女人相处的界限,那就是不和她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结婚。
但那只是为了自己能够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迎接明娜的到来。
即使阿萨的这种爱情观颠覆了我的认知能力,不过我觉得既然作者能够将这种爱情描述出来,那我相信世界上一定是有心存这种理念的男人的。
存在即合理。
虚假的爱情
貌似幸福婚姻的背后藏着的是一个女人不为人知的心酸。
和阿萨分手之后,明娜嫁给了一位上流社会的医生【比诺医生】。
比诺医生并不是真的爱明娜,只是觉得娶了这样一位高傲又美丽的妻子可以满足他的虚荣心。
而明娜愿意嫁给比诺医生是因为他可以向她提供一些世俗的好处:安全感,和谐和幸福。
于是,这两个人就假借着爱情的名义开始了他们的生活。
婚后的明娜每天都像生活在牢笼里,面对婆婆的指责,丈夫的出轨,她什么也没做,只是对一切逆来顺受。
无论内心怎么煎熬,在外人面前她永远会展现出一副幸福的模样,让所有人都误认为他们是幸福美满的一对。
这样的爱情实在太虚假,让人无法接受,但不管怎样这是明娜的处理方式。
有人看清了婚姻的真实面目,愤然离去,但也有人会用自己的方式退让或隐忍,没有对与不对之分,只是选择的不同。
如果爱情还需要假装,那我宁可不要。
忠贞的爱情
用半辈子的坚守,赢得一生一世的相守。
明娜的丈夫在82岁时因为爬到芒果树上抓鹦鹉摔倒去世了。
在比诺医生去世的当天晚上,阿萨出现了。
他向明娜重申了他爱的宣言:“费尔明娜,这个机会我已经等了半个多世纪,就是为了能再一次向你重申我对您永恒的忠诚和不渝的爱”。
面对突然出现的阿萨,明娜刚开始是避而远之的。
但是通过阿萨的努力和坚持,她被感动了,他们又重新在一起了,这时明娜已经72岁,阿萨78岁。
在生命的暮年,阿萨和明娜再次相逢。虽然他们告别了年少时的热烈,但两颗爱的心依然为爱跳动着。
后来,两人一起踏上了旅行的轮船,阿萨为了两人的世界不被打扰,身为航运公司董事长的他命令船长在船上插一面只有在霍乱发生时才插的黄旗。
当船长问男主:我们要这样在海上走多久时,男主的答案是:“一生一世。”
读到这里,我又觉得男主是一个很痴情的人,能够坚持喜欢一个人长达半个多世纪。
结局让我相信:“所有爱情始终是爱情,不会因为生活在一起太久而变化,它只会在距离死亡越来越近的时候,爱得越发浓烈。
结语
用5个字来总结这本书就是:“写尽了爱情”。
看完之后,虽说不能让我对爱情有多么深刻的理解,但至少让我见识到了这世间千奇百怪的爱情形式。
个人觉得,这本书非常值得一读。相信我,打开它,你一定会有所收获。
最新《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感悟范本(篇三)
爱情只是一瞬间的心动与其他什么无关
马尔克斯说《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他最好的作品,是他发自内心的创作。是不是他最好的作品我不知道,但是这本作品确实很值得一读。在每天被纸醉金迷的短视频轰炸,被低劣的情感法则洗脑的时候,于是我们不禁发问:爱情难道是一场攻防战吗?这更令我们对木心《从前慢》中一生只爱一个人的爱情既怀疑又期待。
虽然这本书在疫情的时候很火爆,但是可能会令大多数人失望的是《霍乱时期的爱情》并非在霍乱的危机之下,男女主超越死亡的爱情。与此相反,以我们现代的爱情观念,我们甚至会觉得这本书是在毁掉我们长久以来所形成的爱情观。
费尔明娜·达萨,父亲是个通过一些见不得人的生意发财的暴发户。达萨小的时候被父亲逼着在至圣童贞奉献日学校上学,所以达萨受过良好的教育。但迂腐的教条,刻薄的校长让她想要逃离,产生了自由的萌芽。与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这个纯情穷小子的相爱也是费尔明娜自我意志的苏醒。
存在于两个人之间的是青涩的爱情,双方都会把自己心中虚构的、思慕已久的、许多本不属于对方身上的优点强加在对方身上,同时它给足费尔明娜·达萨想要的自主选择。
我称之为冲动,尤其是这种年少时的冲动,会麻痹少年并不坚定的理智。就像大多数影视作品的情节一样,两个人的爱恋被达萨的父亲发现。
阿里萨是个穷小子,这显然不符合达萨父亲把女儿嫁给贵族的期许。站在父亲的立场上,我甚至觉得达萨的父亲没错。达萨的父亲是做走私生意的,可能以前颠沛流离的生活让他记忆犹新,更好的家庭的确可以让女儿过上更好的生活。
在费尔明娜父亲的安排下,他们两个多年未能相见,再见时遇到了达萨第二次自我意志的觉醒:青春褪去,再一次触摸现实与未来,费尔明娜猛然意识到自己必须的选择必须为未来负责,如果选择了弗洛伦蒂诺,那么她的后半生将是可以预见的清贫与荒芜。
彼时的他们奋不顾身地爱着彼此,而此时,现实不得不使他们重新考量这份爱情。爱情第一次向现实低了头,一段爱情的结束,必定是从一方的自卑开始。
费尔明娜觉得自己失去了死心塌地爱一个人的冲动,面对乌尔比诺与弗洛伦蒂诺羞怯婉转的告白截然不同的自信告白,费尔明娜选择了他。
两人最初以为双方是因为爱情在一起的,但是现在发现不是。马尔克斯是这样写的:
在那个年代,富有有很多好处,当然,也有很多坏处,但半个世界的人都对它梦寐以求,认为它是获得永生的最可能的途径。
显然,结婚以后的费尔明娜并不快乐,结婚那时,她才刚刚隐约望见地平线上一个崭新的世界,一切都在向她招手致意——除了挫折:
在她突然成熟的时刻,她拒绝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但他(就好像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影子,始终笼罩在她不幸福的婚姻之上。
弗洛伦蒂诺的堕落是从一艘要逃离达萨,远离这座城市的船开始的。在那个狭小的甲板上,一个陌生的女人从背后抱住他,夺走了他的第一次,他从男孩生了男人。
从那此短暂的欢愉之后,他仿佛打开了一个新世界。
他成了猎艳高手,爱上了找寻夜鸟的那种感觉,虽然在最开始他可以在贩卖夜鸟的地方安静地写送给费尔明娜·达萨的情诗,而现在,他找寻夜鸟只是希望能够忘记费尔明娜·达萨,哪怕只有一刻。
他同船长的情人偷情。
他同夜鸟偷情。
他同街上的陌生女人偷情。
甚至,他还有自己低俗的恶趣味:
他陷入巨大的空虚之中。他以为自己的空虚只是因为自己单纯,因为自己太天真。可当他一步步成为自己少年时最讨厌的人时,他依旧空虚。
这种对费尔明娜的爱,使得所有的夜鸟都成了达萨地替代品,可惜比没有人能懂,也无人看穿。
所以在乌尔比诺医生死后,弗洛伦蒂诺才迫不及待地在身穿丧服的费尔明娜面前说:
“嫁给我吧,我等这一刻等了五十年”
他的确爱费尔明娜,比任何人都要爱。在向费尔明娜·达萨做最后表白的那刻,我觉得弗洛伦蒂诺就像一个单纯爱着自己心上姑娘的少年。我想费尔明娜·达萨也是这样想的,年少的爱情不曾受到偏见,贞洁,别离的改变,兜兜转转又回到了她的身边。经历了痛苦的内心挣扎,费尔明娜最终还是答应了弗洛伦蒂诺,此时的她仿佛找到了童年时遗失的宝物,不曾有过的快乐在她的身上出现。
此时再看书的扉页引用的哥伦比亚盲人音乐家莱昂德·罗迪亚斯的“这些地方走在众人之前,他们已经有了自己的花冠女神“我们看出这是对一段羁绊几十年的爱情的总结。
书的结尾也很有意思,费尔明娜跟弗洛伦蒂诺雇了一艘小船,挂上黄色的帆布表示船上有人得了霍乱,胡维纳尔医生毕生都在消除霍乱,他们逃离现实的方法,却是胡维纳尔所想要消灭的。
远离陆地,自由飘荡。仿佛船上是自我意志,靠岸就成了现实,马尔克斯给了这种爱情超越现实与偏见的力量。
爱情究竟是什么?爱一个人究竟是爱他的精神还是身体?
到了这里我们就已经有了答案,《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一部拨乱返正的作品,在所有人都在把很多很自我的东西强加在爱情上面时,它告诉我们,爱情就是爱情,只在于一瞬间的心动,同别的什么无关。
大脑不能干涉爱情,意志不能缠着爱情,个性不能假定爱情是一种象征性的东西,自我也不能妄图去占有爱情。
除此之外,《霍乱时期的爱情》也简单地提了一下对死亡的看法。
开篇经常和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一起下象棋的最好的朋友自杀身亡,这个朋友曾因战争致残。他死亡的原因也很简单,他不想让其他人看到他衰老不堪的样子,尤其是被挚爱之人看到,所以一定要在60岁以前死掉。
死之前,他还与一个女人有过短暂的爱情,因为这个女人,他差点动摇。同样是因为爱情,这个女人同意了他的自杀行动。
他最终还是践行了他的誓言,像一个战场上流尽鲜血、战斗而死的战士。
朋友的死让乌尔比诺医生大为震撼,因为医生自己是一个胆小的人,正因为见证了太多的死亡,他才对死亡有着一种莫名的恐惧,甚至还几年如一日地重复着他的养生之法,这是将死之人对死亡的觉悟。
但是死亡并不是一个终点,而是一个过程。即使我们并不想变老,不想承受时间流逝的痛苦,可是我们清楚,任何人都无法阻止这不可逆转的岁月洪流,与其在矛盾的煎熬中度过余生,不如用极大的热情去热爱生活,这是对死亡必然到来的尊重。
作家创作作品,我们赋予意义。我想这才是读书的真正意义。
最新《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感悟范本(篇四)
我不喜欢医生,因为他有过出轨,在我的意识里,出轨,哪怕只一次,也是不可原谅的。
我也不喜欢弗洛伦蒂诺,因为他的爱近乎病态,一边标榜为她保留童真51年,一边用本子记录了622个与他有较长“恋情”的各种女人,我不懂爱情,却也觉得这不是爱。与其说他爱她,不如说他爱那种以为自己爱她的感觉,人是有受虐倾向的。
我最不喜欢的是费尔米娜,她既不爱自己的丈夫也不爱弗洛伦蒂诺,她只是在各个时段需要符合当时期待的男人而已。
虽然书中主角没有一个具有人格魅力,甚至可以说都挺糟糕的,但是这恰恰是真实的人。标榜忠贞却控制不住自己身体的男人们,在追求者们选择最适当的去结婚而不算真爱的女人们,在漫长婚姻中彼此忍受的夫妻们……
在我看来,这本书写到极致的并不是爱情,而是衰老和死亡“衰老往往是从一次摔倒开始的”,还有婚姻的真相“夫妻生活的的关键在于学会控制厌恶”。
在二十几岁的年纪读懂这些好绝望啊。有多么期待和一个人彼此深爱一生不厌弃,就有多么明白这种期待的无望。
相信《精心挑选的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心得分享》一文能让您有很多收获!“好读后”是您了解读后感的必备网站,请您收藏hdh765.com。同时,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