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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活着有感

发布时间:2022-01-30 来源:互联网

《活着》的最新读后感范本。

读完《活着》,有一种热泪盈眶的感觉,或许这就是人生真实吧。人活在世上,总是会有不幸与挫折,但除了挫折之外,还有希望与勇气。你在读完《活着》之后有没有什么想写的感悟呢?请您阅读读后感大全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活着》的最新读后感范本》,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活着》的最新读后感范本(篇一)

“人生就像心电图,一帆风顺,你就挂了。”这句话在之前对我感触不大,可在看了余华的《活着》后,我才真正的理解,是挺讽刺的,一帆风顺,灾祸也就真的来了,不顶风而行,不逆游而上,你只会被摔着粉身碎骨,人生就是一场闹剧,就像硬币的两面,一半好一半坏,只有好和坏拼凑起来,才会是一块完整的硬币,才会是人生。

在那个充满阳光的下午,福贵讲起了他自己:他以前是一个富少,成天往城里跑,烟花巷子里,睡错了床,他挺悠闲的,他知道自己有资本,但烟花巷子太温柔,他真正爱着的是让他后悔一生的赌场,或许是他傻吧,自己挖了个坑把自己坑进去了,我在想,如果那天晚上他和家珍走了,会变得不一样吗?怎么可能会不一样,他的性子,他所生活到现在的一切没有变,又会变什么呢?他输了,因为他只看到自己有什么,却不知道自己已经失去的太多了,他的父亲知道后,没有打骂,他把地产田地换成了铜币让福贵扛过去。徐家出了两个败家子,牛变成了羊,羊又变成了鹅,鹅有变成了鸡,到最后连鸡也没有了,福贵的爹也去了。

福贵也不在是以前的福贵了,他要养活自己,他租了五亩地,从早忙到晚,妻子被接走了,福贵变了,他的命是苦的,但无悔啊!他认为自己的妻子是最好的,儿女是最孝顺的,哪怕到最后,只剩一只牛陪着自己。

我没经历过那段时代,我不懂,但有庆的死却让我泣不成声!不过或许,在这个动乱的年代,死去或许能少受点苦,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亲人相继离去,福贵的生命也失去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年头,他看着亲人一个个离去,我不知道他怎么想,他进述时,还是那么宁静,是麻木了?就像看一本书,或许带给你或喜或痛或麻木不仁的感觉,可人生也还要继续过,还是会出现新的章节,可那有那么容易就过去,失去亲人的痛苦怎么能够忘却,只是暂时想不起来罢了,但那种撕心裂肺的痛,又岂能是我们能够理解的?

表面上的安静并代表真正的安静,内心的波涛汹涌才是真的。其实,老人“福贵”讲述自己四十年前自己,让我觉得,最快的是时间,最慢的也是时间,春去冬来,一年就过去了,四十年间,有太多的遗憾,或许我不该去批判一个人的人生,因为我不是他,我不该去批判一个人的选择,因为我没经历过。

《活着》的最新读后感范本(篇二)

这本书篇幅不长,大概十二三万字,情节紧凑,所以一口气便读完了纸质版。整篇小说余华没有煽情。每一个沉重的悲剧都是痛苦的,每个人都感受到孩子死去般的麻木力量。偶尔有轻松的、优美的、善良的时刻。《活着》是一次残忍的阅读。余华不遗余力地展示误导的命运如何摧残人的生活。

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一次次在绝望的边缘徘徊,但是他却有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当他发现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但昔日患难与共的春生,他选择了埋葬仇恨,他们之间互相感激,互相仇恨,但是谁亚无法抛弃地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即使是在绝境面前他依旧劝解朋友要坚强地活着,只要活着,只为能够活着。

我们现在的生活中无疑也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也挫折,有的时候我们确实很难以承受,然而每当我想当福贵他依旧感恩生活的时候我就会自惭形秽,觉得自己与福贵的差距,或许我无法在经历这些苦难之后得到内心的升华,然而我却可以通过对福贵经历的观察感同身受,活的同样的感慨!

无论怎样,生活总要继续。只要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或者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活着》的最新读后感范本(篇三)

读毕,合上书页,那种大梦初醒的懵懂,与心中难胜的酸涩,无处排解,也无人可与共情同感。再翻开这本书,心中的波澜仍久久不能平息,苦难、压抑、沉痛、悲惨......

那个老人在无限好的夕阳下淡然地讲述着一个关于活着的故事,他的脊背和牛背一样黝黑。生活似乎没有放过那个老人,丝毫没有给过他喘气的机会。从风光的少爷到落魄的穷人,一次次的绝望,在死亡的边缘,又拼命地活着,经历了亲人一个个的离去,仍拼命地活着。

那个老人就是福贵,一个贯穿全书可怜又可恨的人,或许是他不知珍惜的挥霍无度,透支了他这一生的幸福,以至于前半生的“甜”,要用后半生的“苦”来偿还:因赌博而败掉所有家产,历经自己父亲的死亡,进城为母亲找郎中却被抓去做壮丁,几经波折回乡时母亲早已去世,女儿凤霞因一场高烧变得又聋又哑,儿子有庆因献血过多身亡,凤霞也在难产中结束了生命,妻子有珍也在三个月后去了。命运并未停止曲折——福贵又亲历了女婿二喜和外孙苦根的死亡。

当读到苦根去世的时候,我以为福贵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也会随之消逝时,使我出乎意料的是福贵对一切的坦然。我细细思索,如果福贵也离开人世,那“活着”又作何意义呢?余华在序言中写到: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那么一切又是情理之中。

晚年的福贵铅华褪尽,较之于青年、中年的他,多了几分闲趣,一份释然。“今天有庆、二喜耕了一亩,家珍、凤霞也耕了有七八分田,苦根还小都耕了半亩。你嘛,耕了多少我就不说了,说出来你会觉得我是要羞你。话还得说回来,你年纪大了,能耕这么些田也是尽心尽力了。”读到这里时,本来已经盈着泪水的眼眶止不住地倾盆而下,是掺杂着怜悯、感动、敬佩的泪。即使身处黑暗满身疮痍,也能在某天等到透进黑暗缝隙的微小光芒。福贵啊,可真是个鲜活的英雄,不甘屈于生活之下,奋力跃然其上。

活着的意志,是福贵身上唯一不能被剥夺走的东西。至少还活着,泪已流尽,绝望也已消遁,剩下的属于坦然。于是这位老人与命运达成和解,他铭记自己的一切,他不打算选择逃避,选择遗忘,选择“木讷”,他知道,逝者已矣,生者如斯,活着,比什么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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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在人间》的读后感范本


一本好书,就像新的世界,让我们沉浸其中,废寝忘食,网络上,很多都在谈论高尔基写的《在人间》,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读后感记录下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最新《在人间》的读后感范本”,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最新《在人间》的读后感范本【篇一】

雄鹰忍受一次次从峭崖上摔下的痛苦,才有了飞翔天际的一刻;河石接受一次次海浪的撞击,才有了浑然光滑的形体;雨燕接受一次次风雨的打击,才有了高歌飞翔的本领。一沙一世界,一歌一天堂。

渴望成功,追逐成功,平凡的我们必须花两倍甚至数倍的精力,忍受常人不能忍受之寂寞,之痛苦,并且咬紧牙关,不半途而废,认准方向,成功定会向我们走来。

当我读完高尔基写的《在人间》这部小说,我被这部小说深深地吸引住了:《在人间》写的是高尔基十一岁时因外祖父家破产出外谋生的经历。他在鞋店,圣像作坊做过学徒,在轮船厨房里打杂过,过着非常沉重而且苦闷的生活,但他每天都用剩下的时间来读书,有时甚至几天几夜都不睡觉。而读书使他找到了慰藉,他如饥似渴地阅读大量文学作品,并且心中始终向往着新的生活。

当你读完这段文字,也许你会被高尔基渴望读书,拼命读书的精神所感动,也会为高尔基为了读书所遭受的屈辱,欺凌而落泪。

是的,无论是他的毅力、惜时、持恒,还是他面对逆境不屈不挠的精神,都照耀着我前行。

他的毅力告诉我:毅力不能放在嘴上说,它是沉默中一小步一小步不间断的跨越,它是意志力支撑下的持久的行动。檐上水滴之力微不足道,但它却能穿透石块;愚公年老力衰,子孙势单力薄,但他们却敢于向巍然的太行、王屋两山开战;兔子跳跃迅捷,乌龟爬行缓慢,但龟兔赛跑乌龟竟能折桂。这看似不可思议事情由于毅力的支撑而变成现实。也许你的力量很小,但只要你拥有了锲而不舍的毅力,便没有不可征服的高峰;也许你的智力驽钝,但只要你拥有了坚忍不拨的毅力,便没有不可逾越的障碍。“行百里者半九十,”坚持到最后一刻的才是胜者,让我们从小事做起,磨炼自己的意志,锤炼我们的毅力,为自己的人生写出最美的篇章。

最新《在人间》的读后感范本【篇二】

《在人间》描述的是主人公阿廖沙1871年到1884年的生活。这段时期为了生活,他与外祖母摘野果出卖糊口,当过绘图师的学徒,在一艘船上当过洗碗工,当过圣像作坊徒工。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历尽坎坷,与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人们打交道,他有机会阅读大量书籍。生活阅历和大量的阅读扩展了阿廖沙的视野。在小说中,描绘了俄国社会一个时代的历史画卷。这是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写少年时他正式走上社会,工作阶段的生活。用细致的语言刻画了下层社会人们的悲惨生活,描绘了一个半孤儿(阿廖沙父母双亡)怎样奋斗,在社会上艰苦生存,并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经历。

《在人间》是一本不同的小说,不是描写贵族舞会似的生活,而是一本贫民贴心的读物,跟着主人公去经历底层社会的种种。在无法抗拒的压力下,人们似乎只能选择堕落。每人都有各自的生活经,懂得怎样去敷衍与游戏。在肮脏的环境与低俗的思想里,在狭隘的天地与无聊乏味的日子里,调情与似乎成了大家唯一有趣的嗜好。"大家都相互欺骗着,这里面没有爱,大家都只是胡闹而已。"爱情已经完全扭曲为一种简单的肉体上的依存,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大家不都过的很正常吗?谁叫社会所需要的只是他们能够提供简单的劳力而已。

这本书中有一段故事、几句话深深地震撼着我:“晚上大家都把蜡烛拿到寝室去了,我没有钱买蜡烛,就自己动手制作灯。我把蜡盘上的蜡油都搜集起来,装在一只沙丁鱼罐里,加上一点长明灯的油,再用棉线做成灯芯,这样就完成了。有了灯,我就可以沉浸在读书的喜悦之中了。”“书就好比一座美丽的园子,里面什么都有……”“我只是觉得这种生活,让我有了寄托,有了奔头。”读了这些真实、纯朴的语句,使我感受到高尔基是那么酷爱学习,从书中让他明白了许多真理,他一直渴望上学,渴望着新生活的到来!

最新《在人间》的读后感范本【篇三】

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们到一百岁还忘不掉的信念。

读了高尔基的《在人间》,你才能真正地了解19世纪末期沙皇统治俄国时的黑暗和猥亵,龌龊。作品中主人公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这一形象既是作者早年生活的写照,也是俄国人民,特别是处于社会下层的劳动人民经过磨练后走向新生活的典型。在读这本书的第一遍的时候,我还看不懂,所以不是很喜欢这本书。只是觉得有趣罢了。读第二遍时,我隐约能感受到阿廖沙的委屈与痛苦,那是一种无法形容的心路历程,是一种另人可怜的童年。

读第三遍时,我开始迷上了这本书。我视乎可以进入阿廖沙的人生路程,去陪他一起走过这条黑暗之路。我甚至可以进入阿廖沙的身体,去他童年的路上走走、看看。去和他一起打工、一起借书、一起抵挡那些恶言恶语。多读几遍,我发现我是多么地憎恨沙皇,憎恨那个19世纪末期的俄国。同时我十分可怜那些处于社会下层的劳动人民,例如阿廖沙。阿廖沙小小的年纪就要去打工、工作,还时常被人辱骂、暴打,却一直在坚持着读书与学习,从来没有放弃过读书的信念。因为身份和家庭的关系,他过早地去各种地方打工,却在打工的时候想尽办法借书看。他过早地接触这些人情世故,过早地接触一些猥亵、龌龊的事。

高尔基精湛的写法,常常使我身临其境,也去想想如果当时我就是阿廖沙,我会怎么去做?没有任何一朵玫瑰花,可以永留芳香。唯有书中的智慧永世长存!多读读书吧,读读高尔基的《在人间》吧!这种令人惊叹的笔锋,不是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模仿的;读高尔基的《在人间》,给你不一样的惊人感受;读高尔基的《在人间》接受一次心灵的洗礼,一次精神的震撼!

最新《在人间》的读后感范本【篇四】

在最近,我读了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在人间》。这本事中阿廖沙的许多做法和心里所想到的,使我感触很深。

这本小说主要描写了主人公阿廖沙为了生活,与外婆贩卖野果,做过绘图师的学徒,在船上做洗碗工,在圣像坊做学徒等人生经历。在人生的道路上,他饱尝生活的艰辛,与形形色色的社会任务打交道,并在此期间阅读了大量书籍。书籍扩展了阿廖沙的视野,充实了他的头脑。他决心“要做一个坚强的人,不能为环境所屈服”。怀着这样的信念,阿廖沙离开家乡,奔赴喀山进入大学,走上了坚定的人生之路。

阿廖沙真的让我有所感动。他那么小就独立生存,并不害怕别人的辱骂和歧视,坚持将自己的生活走了下去。他坚定,刚毅,顽强,有远大、执着的追求。他为了挣钱,仅仅十一岁就出海,在船上做洗碗工;在荒山野林里捡果子,为了生存,他什么都做过。在母亲去世的时候,他没流一滴眼泪,甚至暗暗发誓要养活唯一亲她爱他的外婆。他这种坚韧不拔的精神怎能不使我感到敬佩呢?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想起了我自己。虽然我的生活条件比他好,但我却不如他。他遇到困难会迎难而上,而我却选择退缩。我总是选择简单的事情来做,有时也会做的一塌糊涂,一旦失败便流下眼泪。可是阿廖沙呢?从头至尾他没有掉过一滴眼泪,而且努力奋进,为自己的理想奋斗着。但我却没有,经常偷懒。对此我感到很愧疚。

读了整本书,我明白有些事情并不需要大人来帮忙,其实我们自己也可以完成,就是自己不努力。我们要学会用自己的眼光去看待这个世界,为自己的理想奋斗才是自己的目标。我们要学会坚持,而并不是偷懒。从小学会吃苦,长大才会成为一个有用的人。加油吧,总有一天会成功!

《敬畏生命》的最新读后感范本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当不同的人在看完作品后,相信也会有对于它的专属心得体会,作品中那些触发思考和情绪的地方,让人不得不一吐为快!一篇优秀这个作品读后感怎么写呢?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敬畏生命》的最新读后感范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敬畏生命》的最新读后感范本(篇一)

最近,我有幸拜读了著名学者王一方的医学人文专著《敬畏生命》,作者结合大量的现实问题和医患关系等阐释了一针见血的反思与批判,利用医学人文精神在病患与医生的理解的鸿沟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

王一方认为"只有敬畏生命,才能真正地体会作为医生的使命。"当过医生的王一方曾陪过一位中年女工程师走向死亡,那种在生的饥渴和挣扎中显现的生命的庄严感,整个过程持久震撼着他的心灵。他说,其实每个医务工作者都应该到殡仪馆骨灰陈列室里看看,那些冰冷的骨灰盒与盒盖上笑容可掬的照片上的残酷映照,会让人更好地理解生命的诞生和死亡,理解自己在生死之间工作的性质。

读了这本书给我的启示很多,医学人文精神是医学的灵魂,是对生命的尊重和关注,医生永远不能忘了,除了要有专业的理论和实践知识外,更应该需要有菩萨一样仁慈的心胸,关怀和爱护病人,让他们感到更幸福、更自在。医疗工作关系着千家万户的生命健康,血液工作更是关系着患者的生命安全。我是一名平凡的血站护士,虽然没有工作在临床第一线,但我们却也行走在用鲜血铸就的道路上,奔跑在采供血战线的最前方,用自己的双臂撑起一个又一个生命的重量。在我们工作的平凡的岗位上,其实我认为"敬畏生命"最好的注解和诠释,就是一种精神,一种态度,一种责任。

多年来,在采血车上和发血室的工作经历,也让我更懂得生命的可贵。每每感受到献血者的拳拳爱心;接到医院检验科的关于重病患者需要血、血小板用来抢救生命的电话;每每看到家属们满含希望、近乎乞求的眼神……我知道,作为一名血站的医务人员,在这里"敬畏生命"就是需要我们怀着高度的责任心对待我们的工作,对我们服务的对象不论是献血者、还是医院、病人高度的负责。我们做每一件事情,都要去仔细地考虑:我的所作所为是否会对病人的生命造成无意中的伤害?我的言语是否会伤害到献血者?我应该如何去减少这些伤害或者把这些伤害降到最低限度?我们的行为举止、我们的一言一行必须对献血员负责、对病人的生命负责。在这里,"敬畏生命"就是需要我们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让自己拥有专业的理论知识和技术服务社会。在这里,"敬畏生命"就是需要我们医务人员在任何情况下不放弃希望,争分夺秒,备足血源,抢救病人的生命。在这里,"敬畏生命"就是需要我们医务人员在在各种自然灾害、公共突发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面前挺生而出。在这里,"敬畏生命"就是更需要我们医务人员用爱心、耐心、细心、真心去对待献血员、对待医院、对待每一位需要输血的病人,从点滴小事做起,把件件实事做好,做到责任面前无小事,少一些计较、抱怨,多一些积极、责任。在这里,"敬畏生命"就是在工作中遇到困难,经历辛酸时,想到躺在医院饱受折磨的病患、无私奉献的献血员,我们更应该微笑勇敢面对,没有害怕,没有退缩,没有逃避。

读了这本书之后,让我更加觉得作为血站这个集体中的一员,我是何等的幸运和自豪。今后,我会把采供血事业作为终生职业,把无私奉献作为毕生追求,用勤劳的双手成就属于自己的这个"救死扶伤"、"敬畏生命"、"尊重生命"、"尊重生命"的梦想。

《敬畏生命》的最新读后感范本(篇二)

本文讲述“我”在一个下午正在湖边看书,忽然发现树在不断传送纤维,随着风儿大团的纤维在空中飘散。这是树儿生命的延续啊,“我”当即被这种不计成本投资的生命所打动。

读了这篇文章,我很震撼。那些树所传送的所有纤维中,可能只会有极少一部分会落地生根,但它为了哪怕再渺茫的希望,也会尽全力去拼搏,只是为了完成它来到这个世界上真正的'使命、真正的意义。我觉得人活着,尤其是在年轻时,就要付出努力、汗水,也要有不怕失败的决心,肯去奋力一搏,即使失败,也问心无愧。

比如在生活中很多人在遇到了一个可能对于自己人生算不上什么的小挫折时,却从此意志消沉。再比如就像很多乞丐,他们在生活窘迫的时候,为什么不振作起来,去想办法谋生。哪怕从最底层干起,只要肯坚持、努力,只要怀着一份对生活的热忱,只要踏踏实实、肯等待,就没有做不成的事。就像周杰伦在《稻香》中唱的那样:“不要这么容易就想放弃/就像我说的/.”那时候,即使你的得到没有预想那么完美,你也可以骄傲自己曾付出过,就像文中那棵树那样曾为这个世界留下些什么。

我想,大家知道什么是生命了吧?生命就是充实地过好每一天,努力、拼搏支实现自己的梦想,这就是生命!

《敬畏生命》的最新读后感范本(篇三)

人拥有生命,享用生命,却并不在意生命。在这个光怪流陆离,变幻莫测的世界中,人更注重的是身外之物,金钱,权力,名望等,甚至天气,穿衣,吃饭都让人留意经心。“偶然间才觉察到生命的存在,作为负载生命的人来说,是多么可悲的事”。第一次去关注生命,为生命感到诧异和震撼,而且满心是一种折服,一种无以名之的敬畏。

“诧异和震撼”的是生命那种豪华的,奢侈的,不计成本的投资,人世间的投资都要计算成本,一本万利,最好是无本万利。但柳絮在不分昼夜的飘散之余,只有一颗种子可以长成树。在经济学看来,这是无谓的消耗,甚至被视为浪费。但生命之所以为生命,就在于它是无私繁殖后代,一代一代相传,不求回报,不炫耀自己,没有丝毫功利之心。而享受生命的人,却只追求形式而忽略了本质。

生之本质在于死,因有死之苦恼,才要乐于生,以好好的生来对待死。既然来到这个世界上,就要好好的活一回,这样才有意义,才不会为死感到烦恼;只是为了死而等死,就浪费了自然缔造的生命,抛弃了生活的机会,丧失了存在的意义。只有好好地享受了生活,对死亡才不会感到遗憾!

《乡土中国》的最新读后感范本


只要一回到生我们养我们的地方,就什么烦恼都忘记了,家乡就是有这样的魔力。乡村社会无疑是中国的传统社会,只是被越来越多人所摒弃,这是不好的行为。你在找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吗?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帮大家编辑的《《乡土中国》的最新读后感范本》,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乡土中国》的最新读后感范本(篇一)

我是来自乡村的孩子,对自己的家乡有着深厚的感情,这份感情或许就是《乡土中国》中描述的,由那份乡土本色灌溉浇筑而成的吧。

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费老从普通乡下人的“土气”入笔,一反常人对“土气”这个词的藐视,称赞“土”字用得精当,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依靠的正是土地。

也正是因为有了“土”的滋养,才有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有了聚村而居、与世无争的传统生活,才有了中国人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根源。

乡土社会的本质不是别的,正是这种“土气”。

此等的精辟见地,如果没有一种流淌在灵魂深处的传统文化意识以及乡土中国情结,恐怕是很难抒发出来。

《乡土中国》所透露的正是这种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或者说是对传统文化的社会学层面的解析。

《乡土中国》谈论了民族历史、文化对个人根深蒂固的影响。

差序格局更为深远的影响仍然是对中国人行为方式、道德观念的传统导向,“公私不分”、“私人道德”盛行,在现代化的今天也不能说是完全消解。

而这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化的转型,无疑是起着消极的作用。

根据自身的理解,本书的第一篇介绍的是背景,描述了中国的乡土本色,也就是中国的特殊性。

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殊性是什么?本篇写得非常透彻。

比如,作者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没读过本书的人或许以为这土气是贬义词,但是,其实正是因为靠土地谋生的理想使乡土社会是那么的稳定,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

费先生也顺便比较乡土中国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

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悉,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的是信用而不是法律。

《乡土中国》的最新读后感范本(篇二)

《乡土中国》我没有读之前心里就想乡土中国是一种以怎么样的形式反映出来的当时的时代背景,当我读完了《乡土中国》之后给我的答案是脑袋里出现一幅画面里面有的父亲和母亲辛勤劳动的背影和我家乡父老乡亲他们在田地里播种辛勤劳动的画面呈现在我的眼前,泪水悄悄的滑落下来打湿了我的衣服我开始想家人以及家乡的人民和山山水水了。虽然农村没有像城市那么的繁华但有宁静清新的空气有朴素人民,灿烂的微笑待人友善,他们懂得珍惜生活和努力创造财富。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给我们打开了认识中国农村的一扇大门。

有人也许以为这本书写的早了,对于现在的情况很不实用,我觉得倒不是。这本书的理论价值到现在还闪烁着光辉。至少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读过哪本社会学的著作在理论和语言上胜过这本薄薄的小书。

有人认为费孝通在这本书最主要是提出了,"礼治秩序"及其"差序格局"这两个概念。我倒是觉得他的成果是把乡土中国的根子挖出来了,指出来为什么我们最近百年的变迁会如此之艰难。

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性是什么?先生在第一篇已经很好指出来了。比如他就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土气不是贬义词,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很稳定的,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他也顺便比较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习,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是信用而不是法律。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他在谈论文字下乡的问题里面,他认为,在乡村社会很大程度上是不需要文字的,经验的传播往往是手把手的教,在一个地区住的几百年,世世代代面临的问题很大程度都是一样的,解决的办法都是一样,不需要什么理论,什么创新。当然先生在这两篇文章里面分析很多,也很深刻。

"差序格局"是费先生的独创,在书中,他打了个比方,将西洋的"团体格局"和中国的"差序格局"区分开来:西洋的社会有些像我们在田里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属于一定的捆、扎、把;而中国的社会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

通过这个比喻,费先生把中国传统社会的特点形象具体地表现出来了:

《乡土中国》的最新读后感范本(篇三)

《乡土中国》这本书是费孝通先生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后期,根据他所讲授的“乡村社会学”的内容所写成的。他想通过此,追究中国乡村社会的特点。这本书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乡土中国》这本书包含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与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十四篇论文。“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句话是本书所有内容的出发点。乡土性并不是中国所有阶层的特性,但是却是传统中国最基础的特性。

关于这本书,费氏在这本书的后记中写道:“《生育制度》可以代表以社会学方法研究某一制度的尝试,而这《乡土中国》却是属于社区分析第二步的比较研究的范围。”它是费氏在“乡村社会学”课上所讲内容的整理,除后记外,全书共14部分:“乡土本色”略论了乡土社会的概况,为不甚了解乡土情形的读者简要搭建了中国乡土的框架;“文字下乡”与“再论文字下乡”两篇则从时间与空间角度分别阐述了传统乡土中文化的传递方式,从而引出礼治之适用于较少变动之传统社会和法治之适于变动较为剧烈之经济社会;“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和“家族”三篇又成一体,通过团体格局与差序格局的概念来比较作为中西社会结构基本单元的团体与社区,并引申出了中西结构其本质的不同;“男女有别”、“礼治秩序”与“无讼”三篇承前之礼治话题,从立法角度来具体考察分析乡土社会的秩序;“无为统治”、“长老统治”、“血缘与地缘”与“名实的分离”四篇则通过考察乡土中权力的归属将权力分为四类:横暴权力、同意权力、教化权力、时势权力,横暴权力类于传统之军政权力,同意权力类于今之法治的和平暴力,教化权力类于宗教教化之权而时势权力颇有卡理斯玛统治之列;最后一篇“从欲望到需要”则从经济的角度,以其动机是否为单纯生存需求为界,辨析现代社会与乡土社会之经营目的的不同。

中国传统社会作为一个高度集权的的社会,中央集中了全国最高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力。然而,从中央发起的改革却鲜有不失败的,更有些甚至直接威胁政权的统治,许多理论上明可强国富民的统治甚至直接危害了统治的根基。这使我们在反思体制的弊端时也不得不细细考察这一“千磨万击还坚韧”的基层社会,反思这些历无数政权更迭而依旧千年不倒的门阀其基石究竟何在,反思在显性的暴力政权下究竟还隐藏着哪些隐性权力或者权力集合。“以史为鉴”,不止是为了“知兴替”,更是因为今天的社会仍存留着无数传统的因子,今天的改革要想成功,就必须更深彻地了解这块土地的每一细微处及其产生根由,这样才能更好地对症下药,不至于闹出“无粥食肉”的笑话。

 

最新皮囊读后感范本


读后感大全编辑为大家准备了一份有关“皮囊读后感”的绝佳文章,或许你会喜欢,欢迎分享。读书要避免教条,死读书只会让自己埋头苦干,而我读过的这篇文章,妙趣横生,构思新颖,题材别具一格。透过别人的读后感,我们也常常能够领悟到作品的深层内涵。

皮囊读后感 篇1

《皮囊》是蔡崇达的第一部文学作品,这本书一个章节就是一个故事,第一个故事取名叫做《皮囊》,书名也是来源于这篇文章。

皮囊讲的是他的阿太(奶奶的妈妈)的故事。阿太是一个非常有个性的人,她认为肉体就是拿来用的,不是拿来伺候的。所以面对奶奶的去世,面对自己切菜时切下来的手指,面对舅公被她丢到水里几乎溺毙的事情,甚至对于自己的离世,她都表现的非常坦然。她甚至在死前跟作者说:“不要哭,现在没有这个皮囊的束缚,我来去都更方便。”

也是因为这份特殊的气质,作者特别喜欢与阿太待在一起。后来去外地工作,与阿太见面机会也少了,但是只要是工作中碰到不顺心的事情,作者都回选择回到阿太的身边,陪她坐一个下午。虽然阿太不大听的懂,后来甚至不再听得到,但是这样的陪伴却能够安抚作者,让他鼓起勇气重新开始。

后来阿太走了,作者也慢慢地明白了阿太在奶奶去世时说的一番话的意思。当时全家人都挺伤心的,阿太不以为然,仿佛走了不是她的女儿一样。作者问阿太为什么这样,阿太说因为她舍得。阿太的舍得来自于她对待生命和身体的态度,身体的消逝在她看来是皮囊对生命束缚的结束,是更加值得高兴的事情。而阿太带给作者的安全感,是这份看法带来的超然淡定态度的感染。确实在这份态度面前,一切的困难不过是身体的折腾,生命有更多精彩的事情去做。

皮囊读后感 篇2

《皮囊》是蔡崇达写的一本童年自传,打开书,迎接我的是纷乱的小镇上发生的人与事,它们如同一个个炫目的烟花在绽开,寻着作者的童年,我理解了各种生活道理。

我最喜爱的是作者的阿太。阿太很惨,高龄时送走了仅仅50岁的姥姥。阿太很坚强,她没有哭,她已经看清了尘世,知道并了解了什么是皮囊与灵魂以及它们的作用,她的身上仿佛散发着一种久经世事所带来的老练。她还锻炼年轻的舅公的皮囊,而她自己,哪怕一把年纪依旧锻炼自己,走路回村。

我看到阿太想把这思想传承下去的渴望。作者年轻时还不理解阿太为何如此的冷漠,如此无情,在小时的作者看来,阿太像一块儿石头,一块儿情感古怪的石头。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他逐渐明白了“皮囊是拿来用的,而不是拿来伺候的”其中的道理,也渐渐了解到阿太的用意。随着作者对阿太的信任与喜爱变得更多,他工作之后,经常去找阿太倾诉,阿太就像是作者的精神支柱。

后来,阿太去世了,整个家庭都蒙着层悲哀,我的心也随着阿太的死沉下去,仿佛整个人都跌进了悲伤的深渊。但我发现阿太在死前没有伤感,在她看来,死只是让她脱离皮囊,使她变得更轻,足以见得她对死看的很开。而在这世上,也有其他的人,他与作者的阿太一样,不是在用欲望去享受着皮囊,而是让它锻炼起来,为自己所用,不被世上的污浊所动,保持轻盈。

我喜欢这个看透尘世的阿太。

皮囊读后感 篇3

这两天一直在看《皮囊》,福建作家蔡崇达写的,感觉很真实、语言简练、内容有趣,非常精彩。我很喜欢看。该书主要是一篇篇的散文集,讲述了作者的父亲、母亲和他家乡的故事,风格有点类似鲁迅的《朝花夕拾》,有点淡淡的悲伤在里头,又饱含温情,真的值得一看。

我还能记起他其中几个故事。

他的父亲年轻时是兼职混黑道的老大,27岁结婚,之后女儿出生,在3年后,蔡崇达出生,之后他父亲去宁波做了海员,想要养活家人,几年后带着赚来的钱回老家造了一间大房子。后来,他父亲可能因为老是抽烟,身体不好,40岁以后做了一次心脏病手术、2次中风住院,之后又经历了多次手术,最后因为中风去世了。结局很凄凉,但是过程中有一家人的温情,他父亲中风后为了能够康复,积极锻炼,他们一家人都陪着他父亲锻炼,但是其实蔡崇达早就知道这种病康复的可能性极小极小,一家人为着一个不可能实现的目标一起努力着……看到这里,我看到了一种悲壮感,就好像是一个英雄到了穷途末路,依然奋勇拼杀……

文章的整体基调是像昏暗的灯光,有点压抑,但是很冷静,同时冷静中带着强烈的爱,作者对父亲母亲的爱。这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

自古文章憎命达。写出好文章的作者基本上都经历过很大的痛苦,这个道理自古依然都是如此。

所以很多东西都是有失必有得,有得必有失,就看我们怎么看待。蔡崇达的青少年时期可谓相当苦闷,但是他把这个生活当做题材写出来《皮囊》;我们很大人的青少年都很顺利,但是写不出像《皮囊》这么好的文章来。你说,谁的生活比较好呢?你喜欢过什么样的生活?

其实这个道理也在教会我们:无论命运给了我们什么,我们都要尽力去看到好的一面,坚强而积极的活着。也许这就是生活的答案。

皮囊读后感 篇4

打开《皮囊》,读到祟达果然文如其人的真挚,坦荡荡的自然自白成长经历,没有掩饰,凡人难免的喜、怒、哀、乐、贪、嗔、痴,所以很真。

这本书树立了很多鲜活的人物形象,他们个个都有自己的特点,有自己的尊严。

就像第一课的阿太一样,她活得通透,豁达,没白活,死后对生活没有任何遗憾。“别让这肉体再折磨他的灵魂”这是阿太说的。“因为我舍得”这也是她说的。“肉体是拿来用的,不是拿来伺候的”这还是她说的。这表明了人活着的是灵魂,肉体只是让灵魂拿来控制的。不要搞反了,它并不因为肉体而受控,而是我们的灵魂去好好利用,珍惜肉体。我们要拿它去做更多有意义的事情,让生活更加绚丽多彩。

虽然我们不能控制生命的长短,也不能预测未来会发生什么;但我们可以拓展生命的宽度,让活着更有价值。

皮囊读后感 篇5

《皮囊》这本书是我去年在诚品书店购买的。那天,我和爸爸妈妈来到苏州诚品书店。一进门,就冲进儿童阅览区,希望能找到一本与我品味相匹的书籍。可令我失望的是,放眼望去,竟是一堆堆幼稚的童话书和幼儿园小朋友才看的识字书。压根没有一本适合三年级小学生的书。

没能买到一本书,我心情低落极了,闷闷不乐的跟着爸爸妈妈去成人区。在成人区,我百无聊赖,就随意翻开一本书,漫不经心地读着。慢慢的我被他那生动的故事,深奥的文字所吸引,找了个座位,饶有兴趣地“品尝”了起来。后来我看的不过瘾,便让爸爸把这本《皮囊》买了下来。

这本书的作者是蔡崇达,他是个从小在偏僻的闽南村落长大的孩子,在十六岁的时候,他的父亲就离世了,从此,他就成了一家之主,照顾妈妈和姐姐。他在一生中,遇到过不同的人,如,傲慢的阿晓,生活在新世界的厚朴,天才文展,石头般的阿泰等。一个个悲伤欢乐的故事,引领我走进崇达的生活,让我体会到他那贫穷的家的艰苦,感受到作者对家的思念。

生活对每个人都是不同的,有的舒适、有的艰难。而这本《皮囊》,就把我带进了这个“乡巴佬”的生活,让我感受了一回“艰苦”。

皮囊读后感 篇6

看见什么?看见空旷的荒野上,一具干瘪的皮嚢。书名皮囊,不单指身体吧,我觉得更像是每个人掩盖住自己内心真实想法的生活状态,像阿太的身体,母亲的房子,父亲的左半边身体,阿小对城市的追求,还有各种青春热血,这些我们以为自己想追求的东西,像一具皮囊,包裹住了我们对自己的探问:我是谁?我想过什么样的生活?我会怎样地生活?也许像作者说的,我们的生活塑造了我们的皮囊。我最想问问我自己,我想怎样的生活,我好像给出了答案,却从来没有人认真的实操过,我不知道,如果我实现了这个答案,我的欲望会不会又给出不一样的答案,别人的内心,也许是各色烟花,我一直认为,自己是空荡荡的,没有什么想法,没有深刻到骨的爱,对亲近的人,我更习惯的是责任,不是情感,我好像只爱我自己,经常想象,那些有信仰的人啊,心里是不是没有空的感觉。我好像按着周围人的期望,努力活成一个过得去的状态,可是我想要的状态呢,问问心呢,总是空荡荡。我现有的皮囊下,是一具更干瘪的皮囊吧!

皮囊读后感 篇7

没有要点评什么,借着这部【皮囊】我要对“小芝麻”说;

陪我一起看黑狗达,对皮囊你还介意吗?小芝麻,只能叫你我开始流下眼泪也更刺痛我的眼睛,我的心。

小芝麻,可能我想抒发的情感以及文字都是在找借口,未来几天我们将离开彼此皮囊。你发誓我的心真的好痛、好痛…。

小芝麻,我不胖的身体在你到来后,睁开眼睛臃肿的到下午才能看出双眼皮的我,一直持续着燥热,又不得不喝水。整个身体臃肿不堪。

小芝麻,心悸和呼吸困难也影响你的舒适程度吧?因为我尽力想找到我们彼此舒服的姿势或者空气,很遗憾,你的肚子疼疼的,你猜,小芝麻你很不开心吧、也许以上种种原因都是我们彼此不能真正的见面的惩罚。

小芝麻,眼前的世界,和接下来的世界,没有多姿绚丽,所以我想说的是,我会默默的为你祈福,给不了你最好的皮囊、无法给你多姿绚丽的世界,忘你可以释然,因为我也相信,举头三尺有神明、待缘份尽头,你我曾有过,或是母子或是灵魂深处,有地方可以寄托哀…思。

夜已深,我们一同入眠,我含着泪,你呢?

皮囊读后感 篇8

《蔡崇达的皮囊》是一本令人深思的小说,它通过讲述一位年轻人的成长经历,揭示了现代社会的无奈与矛盾。这本书不仅是一本小说,更是一本社会调查和人性研究的著作。

这位年轻人名叫蔡崇达,是一个好学生,家境优渥,博得了老师和同学们的赞赏,却始终感到自己的生命缺少了什么。他无法像其他同学那样一心追求功利,他想要超越世俗的限制,寻找真正的自己。然而,这个寻找的过程不仅是漫长的,而且是充满挫折和磨难的。最终,他走出了原来的舒适圈,脱去了看似亮丽的外表,找到了真正属于自己的世界。

在这本小说中,作者通过蔡崇达的成长经历,反映了现代社会的无奈与矛盾。蔡崇达的父母都是一些最普通的人,他们常年忙碌于工作中,几乎没有时间陪伴孩子。这一点也代表了大多数中国家庭的状况。父母们为了孩子们的生活、教育和未来,每天奔波于工作、养育之间,但他们忽略了唯一重要的事情:家庭。在这些平凡的人身上,包含了中华民族最坚强的精神支柱,也正是这种家庭文化渗透到了每个中国人的骨髓里。

然而,这种家庭文化的弊端也已经显现。为了追求物质生活和更好的社会地位,许多人不断地追求金钱和利益,而忽略了内心的真正需求。社会的变化和发展,虽然为人们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机会,但同时也给人们带来了困惑和迷茫。

在蔡崇达的成长道路中,他始终背负着“成功”的重担,追求着更高的状态。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才发现其真正追求的,并非这些物质和精神上的富足,而是内心的平静与自在。

通过蔡崇达这个人物的形象,作者阐述了真正的“自由”的内涵和含义。真正的自由,不是外部的应许和享受,而是内心的平静和自在。只有在真正认识自我,自我超越的过程中,人们才能获得真正的自由。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追求,但唯一的共同点是对内在创造力和精神意识的追求。

总之,蔡崇达的皮囊读后感,展现了人们在现代社会的困境和迷茫,反映了人性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告诉我们,拥有自由,需要付出的代价是无止境的奋斗和不断的超越。同时,这本小说也是一本反思与启示的作品。让我们看到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情,并且尝试去理解和拥抱,这样,我们才能在这样的时代,找到真正的心灵家园。

《人间失格》的最新读后感范本


一本好书就像沙漠中的一捧清泉,滋润我们的心灵,在读后了作品,对于作品里的情节非常感兴趣,写作品的读后感可以增强我们的印象,加深我们的领悟。优秀的这个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够写出来呢?读后感大全小编收集并整理了“《人间失格》的最新读后感范本”,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人间失格》的最新读后感范本(篇一)

《人间失格》全书都弥漫着一股颓丧、自暴自弃的气息,甚至是厌世的,读至一半,我开始疑惑它的悲观基调为何会在书榜中常年居于高位。

以第一人称描写的主人公,有孤僻性格。从童年开始,“我”的内心思考问题就十分消极而深刻,深刻是往消极中不断延伸,已至于“我”害怕和惶恐去跟别人交流什么,但是找到了另一种表达方式——搞笑。用极尽搞笑的方式去面对任何事情,伪装自己的悲观内心。一旦出现看穿他的人,又会陷入十分的惶恐。

主人公的性格并非社恐,生于富裕有威望的家庭,是家中比较小的儿子,父亲在家庭中是颇具威严和地位(在外当官),对父亲有一定的害怕,但父亲对他并没有很严厉。抱着主人公的性格何为从小开始就如此悲观消极的疑问一直读完。之后的人生,也是一步步越走越坏,在高中时代就参加地下运动,结识狐朋狗友,吃喝嫖赌,然后以一次和有夫之妇的跳海殉情被救为界限,正式被家中断绝关系,从此更是自暴自弃,穷困、欺骗、睡女人、酗酒,到后来毒瘾成性,被关进精神病院最后被家中大哥接回乡下养病。

主人公认为他人生的错误在于父亲和比目鱼。父亲并没有露面处理,担保人是讨好父亲的门客比目鱼。他无处可去,学业已荒废,暂时住在比目鱼家中。为何要将大部分原因怪罪在比目鱼身上,是因为怪比目鱼没有很明确的传达主人公家中的意思:如果还想继续学业,那么家中会帮助他、赞助他学费回到学校。比目鱼出于心机的“好心”,告诉主人公自己考虑接下来要怎么办,他会给予帮助。自此传达的错误信号,让主人公不想给他添麻烦,或者供养他从而厌烦他,从此人生道路偏离。

这是书中“我”的观点,可以看出,“我”没有一点积极心态,把人生偏差过错轻易归咎他人,(假使“我”得知真相,但参考“我”的习性、性格,人生也不一定会回到正途)并且“理所应当”地越过越混,一直似乎都是在寻欢作乐又穷困潦倒的边缘亦梦亦醒,又异常孤独。

书的最后附着上了作者太宰治的生平轨迹,太宰治本身命运曲折,书中很多主人公的经历和都与他类似,最明显的是主人公和作者都多次尝试自杀,自杀的方式几乎相同,可以说本书也是他自身的一些自述。

对于作者的自杀原因,我们无从而知,从译者的推测中可以窥中一二,他是这样一个内心拥有至高无上的`温柔的人,对待女人即使如此,因而无法拒绝情人的自杀提议。折射至《人间失格》中出场的女性也颇多,占据大幅,各自抚慰、陪伴过主人公一段时间。

这本书的价值,可能要研究过日本历史和文学发展史,才能更深刻体会。了解生平后发现太宰治是日本一个重要而多产的作家,主导着当时二战后“无赖派”文学。本书是我读过他的第一部作品。有机会去研读日本史后,在读作者一些其他作品应该会更好。

所以,理解浅显的我,怕不好下笔,也拖延和中间搁置了这篇读后感。

《人间失格》的最新读后感范本(篇二)

我开始对这个世界放下戒心,慢慢的发现他其实并没那么可怕。

书中写的是一个人从小就努力的去讨好别人,不惜做自己不喜欢甚至厌恶的事,慢慢的使他走向了毁灭,在文章中作者将自己的人生与思想隐藏与主角叶藏的人生遭遇之中。其实在书中的一些情节也像一面镜子反映了我们现实中的生活。残缺的人丑陋,试图迈向完美,接近完美的人却只能迈向毁灭。因为他太过敏感纯粹,所以,注定孤独,注定,他迈向毁灭。

他清晰的感知到这个世界的冰冷,他说:“人啊,明明一点儿也不了解对方,错看对方,却视彼此为独一无二的挚友,一生不解对方的真性情,待一方撒手西去,还要为其哭泣,念诵悼词。与其说人间失格是太宰治最后的`遗著,不如说这是他留给这个冷冰冰的世界的遗书更合适。太宰治在《人间失格》中,藉大庭叶藏的独白表达他的人生与思想:「信赖是罪吗?」「已经没有回头路了,不论怎麼做,做什麼,都只会徒劳无功,只会让人觉得更差耻吧了!」「苟活著就是罪恶的种子!我的不幸,是无力拒绝他人的不幸。一旦拒绝,不论对方或是自己心裏,永远都有一道无法弥补的白色裂痕。我被这样的恐惧胁迫著。问问老天:不抵抗是罪吗?」

非常沉重的独白,是人生绝望的极致。太了解人生,也就绝对悲观。这也许就是太宰治的成就,也是他的悲剧。

太宰治用书里老板娘的一句话结束这本小说。“我认识的小叶,个性率真,为人机灵,只要他不喝酒的话……不,就算喝了酒,他也是一个向神一样的好孩子。”叶藏丧失作为人类的资格,不是因为他卑贱丑陋,而是因为他像神一样高尚。他只是一个在现实中并不存在的纯粹的人类,因为太过纯粹,而被丑恶的人类社会扼杀。对于神来说,人间无疑是个地狱,因为在心里埋葬着最绝对最纯粹的理想论,所以才更加无法忍受着世上的丑恶。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命运吧。

《人间失格》的最新读后感范本(篇三)

我太感性,近段时间偏于忧虑,应该是看了太宰治的书《人间失格》引起的。人啊,还是要多接触积极乐观的东西,不然就会陷入负能的情绪。不过,有点必须纠正,当第二次、第三次重温人间失格时,我却断然撕掉了它负能的标签,重新认识了作者想要表达的思想。

太宰治本人经历诸多磨难,先后多次自杀,最终也以自杀结束了他39岁的生命。他的作品一直都是穿透灵魂,表达自己内心对真实、信任、爱、自由的艰难追求,无奈现实中人性总是经不起考验、世事也赖不住考究,最终他惨败于自己的内心结论,选择了颓废跟灭亡。他的作品不是倡导大家集体抑郁,对社会、对人性绝望,恰恰相反,他希望大众都不要放弃自我的救赎,要为了活着一场好好生活。以下这段话就是力证。

“不要抗拒改变,这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不变的事情,就是所有的事情都在反复的变,反复的过程很容易让人变得低落和沮丧,然而你再低落和沮丧,人生还是会被各种各样的事情的改变所包围着,就像是站在一台你没办法控制的跑步机上,时间、速度都不是你所能控制的,那我就选择跑的更从容一点,尽我所能的在这个被动的人生里争取一些主动,所以我很讨厌‘抗拒’这个词,很消极、很脆弱、很被动,如果我不能改变世界,好歹让我改变自己,遵从自己的选择。”人活着,比动物多了智慧,也多了忧虑。生而为人,就该承受为人的一切。作者在极力劝告大家,也是在告诫他自己,他没能成功,但他对灵魂的敲打、拷问,都是在帮助更多的人正面审视自己的灵魂,找到生活的动力,发现生活的美好。

一定程度上,我更希望人不要太敏感、太聪慧,像作者这种小时候就能看穿一些世事,明白一些动机,并非好事。愚钝点、糊涂点,每天为着那洒下的阳光、清脆的鸟语、荡漾的水面放空下,甚至陶醉下,就好了。日子简简单单,人际关系平平常常,享受当下就好。

《人间失格》的最新读后感范本(篇四)

这是一个神奇的故事,第一次看的是漫画,偶遇的那个下午,从艳阳到黄昏是时间也是心情。全篇都是压抑和撕心裂肺的气氛。

很久很久之后,看到了动漫,再一次,陷入这个绝望的故事。片尾那个苍老的乞丐记忆犹新。

如今第三次见到这本书,犹豫很久后还是毅然的决定再会一次。可惜,没有前两次的抑郁触动了。却又隐隐觉得有些不同。

叶藏从小讨厌人类,却能舍弃自己讨好人类,多希望,我也能如此,有这种即使讨厌却能相处很好的能力。

“我倒并不觉得可惜。我这个人,本来就没有太强的占有欲,即使偶尔也有可惜的感觉,但也没有精力来与人抗争,大胆主张自己的所有权,”时常,我也是经常被抢走属于自己的那部分,众人以为我不在意,非也,不过是我不敢去争罢了,自己总是劝服不了自己。

困境总是对朋友的试探,堀木无疑不是个好朋友,小人嘴角令人憎恶,却又无可奈何。我总是选择相信,无法辨认人性。幸运的,至今未遇大恶。

叶藏一生悲惨又传奇的命运也非尔等常人能经历的,却只是旁边一次,也是绝望到不行的。

《霍乱时期的爱情》的最新读后感范本


当一个人观看了一本书籍之后都会有所感悟,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以后,相信心中有不少的心得,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那么该要如何写好这个作品读后感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霍乱时期的爱情》的最新读后感范本”,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霍乱时期的爱情》的最新读后感范本(篇一)

《霍乱时期的爱情》,就是近似于霍乱般无缘无故、疯狂错乱、不可名状的爱情。

一、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诶,不行啊,孩子还是无法克服被作业支配的焦虑,555先码一下,等我写完作业再来更。

算了,我回来了,无心学习,还是来唠嗑吧。

男主喜欢上女主,是惊鸿一瞥。

我见过你,我爱上你。

这座城市天生就适合恋爱,你天生就适合我灵魂。

于是他疯狂地给女主写情书,热情恳切、矢志不渝。

女主终于被打动了,她爱上了书信中的男主。

这时候,他爱上的她,是从肉体到灵魂的完整的她;而她爱上的他,只是存在于她幻觉中的他。

当他们第一次见面,爱情的幻梦就此破碎。

男主因太紧张而出现类似霍乱的状态,而女主,在瞥见男主的那一瞬间,就对自己这段朦胧的初恋宣告了死刑。

他,原来和我想象中的不一样。

没有那么玉树临风,潇洒倜傥,反而显得笨拙呆板,浑身散发着一种狂乱而危险的气息。

类似于今天的大型网友奔现车祸现场。

二、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心人易变

女主关上了初恋的门,却打开了婚姻的窗。

她和一个受人尊敬的老实人结婚了,

医生,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最让人有安全感的职业了吧。

男主给女主的变心找过很多理由,姑妈阻拦、社会压力、对自己不满意,但是他永远不会明白,女主只是在那一瞬间,突然长大了。

突然意识到狂热至极的感性爱情是一种不可控的因素,它太激烈,足以摧毁人世间的一切秩序。

而她突然就意识到自己略显单调贫瘠的灵魂无法承受得起这份狂热,突然明白了,支撑生活正常运行的东西,不是爱情,而是稳定。

于是她嫁给了一个各方面都符合社会期待的人。

她选择了在婚姻中培养爱情,或者哪怕没有爱情,也要过上稳定、有秩序感的生活。

这里不得不佩服女主的聪明、果敢和毅力。

我一直觉得,爱情就是一种幻觉,它来得快去得也快,如果男女主真的在一起了,那么她们将很快落入平庸的俗套之中,根本不可能产生如此惊世骇俗的故事。

男主肯定很快就会厌倦,他会发现原来自己那么热烈爱着的一个人,竟然是如此的普通,她有这么多的缺点。

在日复一日的琐碎消磨中,男女主的爱情根本持续不了多久就会枯萎。

婚姻和爱情是不一样的,在选择结婚对象这件事上,女主做得很对。

三、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整个故事的起源,就来自女主的觉醒,以及她对男主的抛弃。如果没有这一点,以后的故事都将不复存在。

女主的拒绝,使她成为了男主心中永恒的白月光,他得不到她,便企图在其他女子身上寻找慰藉。

他前前后后共与六百多个女子上床,用远超出自身需求的肉体之爱的满足来对抗精神之爱的虚无。

他带着对女主的执念活了一辈子,始终没有找到可以寄存这份爱的合适女子。

在这样放纵、堕落的生活里,他不断思考、修正自己对于爱的认识。

他无疑是一个深情的人,对女主而言;

他也是一个无情的人,对所有曾对他产生过感情,或被他玩弄过感情的人而言。

我其实一直无比疑惑,为什么他在睡了那么多女人之后,在肉体已经如此不纯洁之后,还能信誓旦旦地认为,他的精神依然是纯洁的,他对女主的爱依然纤尘不染?

这样的爱,放在小说里让人觉得很浪漫;如果是在现实生活中,估计只会让人感到恐怖吧。

我还是坚持,如果没有“得不到”,就不会有这样的爱,人性本来如此。

多少人曾在深夜里怀念过那个自己深深爱过却无法得到的人,但是他们也只是怀念而已。

该过的生活照样过,该结的婚照样结。

小说与现实的差距正在于此。

小说的主人公敢于对抗世俗,追求自我,而现实中的我们却只能埋没理想,蝇营狗苟。

为了弥补内心深处的缺憾,于是我们将自己的感情投射到了小说主人公身上,借着他们的爱恨情仇、跌宕起伏,来丰富自己的生活。

四、诚知此恨人人有

也许大部分人的生活,都跟女主和医生一样吧。跟随着世俗的标准,一步一步,过上那种平淡安稳,无可指摘的生活。

从年少夫妻的浓情蜜意,逐渐过渡到左手摸右手的亲情模式,再到互相怨恨却互相迁就的无奈,与跃跃欲试想寻找新刺激的负罪感。

有一句话怎么说的,在一对夫妻共同生活过的千千万万个日夜里,彼此都曾经有过无数次想掐死对方的冲动。

彼此都曾经渴望过亲密无间的结合,与对方的身体和灵魂同时融为一体,但在无数次试探、放弃、怀疑、绝望之后,终于残忍地发现:

每个人都只能是他自己。

合为一体的尝试注定失败。

能够互相尊重、包容、体谅,便已是最大的仁慈。

医生弥留之际对女主说他一直深爱着她。

在我看来,他爱的不是女主,而是他自己,是和女主共同生活过千万个日夜的他自己。

所以,女主和医生的爱告诉我们什么?

也许是,在婚姻里面,爱是最不可靠的东西。

唯有尊重与包容,才是相安无事的法宝。

五、当你老了

丈夫死了,头发白了,初恋来了。

女主真的好幸福。

被丈夫保护了一辈子,被男主爱了一辈子。

但是在花好月圆的美好大结局之外,我们读者究竟能从这本书里收获什么呢?

看这本书的那一天阴雨绵绵,我在图书馆负一楼熬完了一天的光阴,合上书的那一刻,突然涌起一种不可明状的冲动:

我要跟别人分享一下这本书。

于是拨了前男友的电话,七嘴八舌地把这本书讲给他听。

他听完很义愤填膺地说了一句:这男主不就是个渣男吗?睡了六百多个女人,还说自己纯洁地爱着女主,怎么可能呢?

“为什么不可能?”

“因为男生不可能对上过床的女人没有一点感情。”

“那就是说不爱的女人你是不会跟她发生关系的,对吗?”

“这个,不一定,万一人家强迫我呢,也是可以接受的。”

“那你会爱上她吗?”

“不知道。但至少,会有一点怜惜之情吧。”

综上,男人都是大猪蹄子!

《霍乱时期的爱情》的最新读后感范本(篇二)

我都不敢说自己读懂了这本书。

很可笑,像宿命一般。五月份遇到初恋,被多巴胺洗脑的六、七月,我们交换书单时,他向我推荐了这本书。我看了个开头,觉得冗长啰嗦,便放下了,想着以后再看。这一放,就捱到了分手。漫长的冬天紧随着他的离开而到来,带给我的寒意甚于往常。我感觉自己似乎从未走进他心里。后知后觉般开始想要探究他,怀着无比急切的心情,在一个雨夜甚有仪式感地读完了整本书。

怀揣着对他的探究,我几乎是一边读、一边在揣测他读这本书的心情。他将自己代入了男主角吗?他是否也有一个深藏心底、未能得到的初恋?哪些句子唤起了他的共鸣?他曾经有过一段婚史,并对此讳莫如深,如今的他对待爱情是什么态度呢?是不是也和故事里的男主一样曾经沧海,此后遇到的人都是替代品?那么我呢,从结果来看,我是否也成了那些众多的“过客”之一呢……

无从知晓。

那么好吧,我只能一知半解地谈谈对这本书的感受。因为夹杂着他带给我的感受,所以并不能客观。

整体框架并没有什么新意。概括来讲,就是穷小子爱上了白富美,并且未能免俗地始于一见钟情,碍于门第无法如愿,从此开始了漫长等待。女神嫁给了地位相当的医生,他历经千帆、却终身未娶。终于熬到医生去世,在年迈昏昏时,抱得迟暮美人归。

我不太喜欢这个故事,也并不觉得有何伟大之处。Maybe男性作者心中都有一个逆袭、迎娶白富美的梦想吧。看的过程中不断让我想起《了不起的盖茨比》。随即又想起初恋的微信名“withinandwithout”,有趣的是,当初他添加我,问候的第一句话便是“i’mwithinandwithout”。显然他是看过《了不起的盖茨比》并且很有感触的,那么想必,他一定是对此类主题深有共鸣。

该怎么描述呢?我试图换位思考,将自己转换为男性角色。可能是一种延迟带来的满足感,一种类似复仇的快感。在籍籍无名的年轻时代遇到高不可攀的女神,心驰神往却无能为力,只能眼睁睁看着她落入别的有钱有权的男人的怀抱。自卑、愤怒、不甘、懦弱、羞怯、嫉妒、占有欲……所有这一切凝成一股向上的力量,让他无比渴望追逐财富、权力、名声,他并不认为这是女神贪慕虚荣、意志力薄弱、对爱情不够忠贞,反而认为这是现实教给他们的第一课,默认这是世界运行的法则——只有拥有相当的地位,才配获得拥有爱情的权利。“花冠女神”成了他的精神支柱,如同盖茨比的那束绿光,吸引着他不断向上攀登、攀登,并且自我感动、自我陶醉,在无数个为之努力的日日夜夜里,尽管他们可能不曾一刻放弃与其他异性的欢愉,但依然认为自己孤独、长情又可怜。

不同的是,盖茨比的黛西更为脆弱肤浅,或者说,纯粹。她是那么的利己,可以短暂地感动于盖茨比为她打造的梦境,但当意识到危险来临,会毫不犹豫地抛弃那些负累。可怜的盖茨比花费巨大心力不过是刚刚拿到上流社会的入场券,而那个上流社会却是黛西和她的丈夫与生俱来就属于的那个世界。说到这,又让我想起若干年前《读者》上的某篇知名文章,大概是“我花了多少年才和你们坐在一起喝咖啡”,真是可悲。出身没得选,所以穷小子们对女神的渴慕或多或少夹杂着某种补偿心理,通过征服女神来弥补年少时期内心自卑的缺失感。

这种感情能称之为爱吗?我不清楚。并且就《霍乱》这本书而言,我真的感受不到女主角有任何可爱之处,除了美貌,以及她高于男主的出身天然为她加的光环。又或许这两点已经足够?因为我读完觉得她性格平平,才智也一般。也有可能正是因为没有朝夕相处,男主角才能一直保持自己对她的爱吧,’cause距离产生美,有多少心动爱侣是在琐碎生活中归于平淡、相看两厌的?男主这种被迫分离,从某种角度上来说是幸运,至少保证了”人生若只如初见“,因此女神可以一直是他初见时的那个”花冠女神“,根本没有发现彼此缺点的机会。也因此暮年相遇对他们来讲可能是最好的结局,因为留给两人的时间实在不多,近乎须臾。而倘若中途结伴,漫长的岁月中肯定还是会彼此消耗——纵然道德严谨如医生也在婚姻生活中出轨,寻求过别的刺激。哈哈,从这个角度来解读,一切就变的陡然现实起来,毫无浪漫可言了。

老实说,我也习惯暗恋,喜欢上的都是想象中的对方。年少时翻来覆去地读《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也真实地上演过长达几年的暗恋,totally被自己的伟大长情感动,对方一无所知。结局自然是惨淡收场了。不过我由此获得的经验是,暗恋说到底是自怜、自恋,你爱上的也不是真实的对方,而是陶醉在这种状态中的自己,满足自己的表演欲,一个长情而得不到回应的角色,悲剧又迷人。

后来我便一直警惕,告诫自己这实在不利于获得幸福,再一次差点要跌入这种单方面的表演欲中时,我脑中的弦陡然绷紧,也坚决地及时止损了。再往后便是遇到初恋。初见他完全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可最终被他的温柔坚定打动(后来发现可能也只是某种表演吧),终于决定投入一段真实的恋爱。但相处过程中还是犯了错误,将我的理想型“mrdarcy”强加给他,在发现他并不匹配时感到失落,但又一次次不由自主地去美化他,然后又提醒自己,我不能这样下去,他是他自己,不是我想象中的那个完美对象……反复交替啊,我可能真的不会爱人,太累了。回头像隔世一笑便算。遗憾的爱才是难忘怀的吧。

诶,明明是想分析他的心理,去证明他的虚伪,结果倒变成自我剖析、检讨了。呵呵,这段感情真的太莫名。不过很有可能还是我自己的过分解读。anyway,也许对于追寻爱情的人来说,在一起意味着结束,而分开才是最好的选择,至少保证TA在你心中的绝对完美,而这完美会随着时间变得越来越刻骨铭心。用喜欢的一段歌词结束吧,“并未在一起亦无从离弃,不用沦为伴侣,别寻是惹非,随时能欢喜亦随时嫌弃,这样遗憾或者更完美”。

《霍乱时期的爱情》的最新读后感范本(篇三)

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四年前了,当时挺迷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看完的感觉就是震惊,要知道那个时候的我以为喜欢(都不能叫爱)不是一种可以持续的状态,只是荷尔蒙的冲动罢了。但是却有两个人跨越半个世纪又重新相爱了?

“扯吧就,哦,对了,魔幻现实主义。”那时候可能是语文课学鲁迅的毛病,喜欢用“讽刺”这个词,于是就觉得,马尔克斯这也是在讽刺吧?讽刺“爱情”,讽刺经历了半个世纪六百多次风流的阿里萨为达萨保留的童真?

后来继续读了很多马尔克斯的作品,越读越怀疑,写出这些书的,居然是同一个人?他在很多访谈包括自己的自传《活着为了讲述》里多次澄清:我写的并不是什么魔幻小说,小说中的事无一不以现实事件为依据。

读高中的时候又读了一遍这本书,很多东西好像能理解,甚至有某种代入感。之前对阿里萨和达萨爱情的嗤笑更像是一种“何不食肉糜”的感发。高中时候谈恋爱了,后来分手了。难过肯定是难过了好久的,有时候想:或许阿里萨对达萨那种爱是真实存在的呢?或许马尔克斯真的是个挺写实的老爷子?或许就像当初骗我看那本书的封面上写的一样,它是“最伟大的爱情小说”,不是在讽刺,真的是在歌颂爱情?真的可以跨越几十年,再相爱?

前段时间因为疫情没有开学,我又把这本书看了一遍,第一次读的那本送给了高中时代一个很重要的人,这回是在kindle里看的,一个星期看完了。看完后还是没觉得阿里萨一方面和不同的女人做爱一方面宣称自己对达萨的纯洁狂恋有多么的让人动容,尽管性关系不能代表一个人的坚贞与否,但是这样的痴情,总感觉怪怪的。反而是达萨和丈夫乌尔比诺医生那虽然充满许多鸡毛蒜皮但大抵还算平稳克制的一生让我觉得心生安慰,思念一个人一生一世和陪伴一个人生活一生一世,不一样。

读完这一遍,我好像读出了在“一生一世”后,马尔克斯想说的两个字。

“孤独。”

几年间我看完了这个老爷子大多数的作品,在马尔克斯宇宙,“孤独”两个字是恒久不变的。布恩迪亚家族和马孔多小镇也许是极致的孤独,《霍乱》里的阿里萨和达萨何尝不是。对,半个世纪的等待,达萨在世俗的婚姻里拥有了珍贵的爱情与依靠,阿里萨在不断的风流中逃离了空虚,他们可以老了再相爱,更加坚定地相爱。他们终于跨过了时间,相拥,“一生一世”。然后才发现,这辈子他们做过的唯一完整的事就是彼此之间的“爱”(最后我真的疑惑到底还是爱吗),阿里萨的风流没逃得出空虚,达萨的幸福婚姻背后也是一片荒芜,老来孤独的她也分不清她对浪荡子阿里萨究竟是出于爱情还是同情。相拥在一起的,是两个在这一生恒久孤独寂寞的灵魂,彼此的白月光已经是白发苍苍。

如果仔细审视,这本写“爱情”的书,通篇似乎不见一丝情感,更多的是不幸福、鸡毛蒜皮的琐碎、滥交,更像两个人虚妄的孤独史。

嗯,最后老爷子没有给一个《百年孤独》一样的结尾。也似乎让人见识到了“伟大的爱情”,“我们可以老来再相爱”。其实闭上眼想,只能感受到弥漫着湿气的、苦杏仁味的孤独。

想起来一个问题:你说,我们到底是因为漫长又荒芜的人生去爱一个人,还是因为爱上了一个人人生才显得漫长而又荒芜?

跨越半个世纪的爱情也好,百年兴衰的家族也好,马尔克斯始终在告诉我们:

唯有孤独永恒。

“一生一世。”

至于爱情,可能要想清楚到底是出于爱,还是执念。另外还是那个问题:

你说,我们到底是因为漫长又荒芜的人生去爱一个人,还是因为爱上了一个人人生才显得漫长而又荒芜?

《霍乱时期的爱情》的最新读后感范本(篇四)

阅读《霍乱时期的爱情》,第一次没有因为西方文学中常见的长篇累牍的铺陈觉得烦——这话其实不对,人家马尔克斯先生压根就没有把太多的笔墨花费在铺陈上,小说一开始,直接就进入了叙述状态:来自安的列斯群岛的流亡者、儿童摄影师赫雷米亚·德圣阿莫尔在六十岁生日到来之前服毒自杀,作为他交情最深的朋友,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进入死者房间闻到的是一种苦杏仁的气味,这让他想起爱情受阻后的命运。根据朋友的遗嘱,医生见到了怀着仰慕和谦卑的温柔陪伴了他一生女人——作为医生他最好的朋友,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竟然不知道这位摄影师有这样一个女人,女人平静地跟自己的爱人下完最后半盘棋,然后留下他一个人静静地迎接死亡。这是小说中出现的第一份传奇爱情。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搅乱了医生的弟子庄严豪华的从业二十五周年纪念午宴,紧接着,一只飞出笼子的鹦鹉不仅把医生装饰华丽而舒适无比的家弄得乱七八糟,而且要了医生的命。在医生的葬礼结束以后,他的医生费尔明娜·达萨送走最后一位客人,正准备用最后一丝力气关上大门时,看见了身穿丧服站在空荡荡的客厅中央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后者颤抖而又庄重地将帽子放到胸口的位置,让许久以来支撑他活下来的相思之苦一股脑儿迸发出来:

“费尔明娜,”他对她说,“这个机会我已经等了半个多世纪,就是为了能再一次向您重申我对您永恒的忠诚和不渝的爱情。”

沉浸在对亡夫的思念中的费尔明娜,其实同样无法忘记那段长久而受阻的爱情。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沉迷在对费尔明娜的爱情之中,为了逃避这份爱情带来的痛苦,他一次一次地寻找着“黑夜里的小鸟”,并把跟这些女人的交往记录下来,“只因为缺少那一个女人,他便希望同时和所有的女人在一起”,尽管所有的女人加起来也代替不了费尔明娜。你很难想象,为了心中的爱情,弗洛伦蒂诺愿意付出任何代价——金钱或者人情,又或者这位店主一生最想得到的东西——只求他把那么镜子卖给自己,其目的就是因为镜子里的那片天地,他爱恋的形象曾在那里占据了两个小时之久。不仅如此,为了配得上他的花冠女神,弗洛伦蒂诺费尽心机当上了内河航运公司的老板,并且精心打造了一座爱的宫殿,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漫长等待之后,在自己已经八十岁高龄的时候,终于收获了守候一生的爱情。在小说的结尾,“新忠诚号”在返航后调转船头,重新驶向黄金港,再次踏上他们的爱情之旅,一直走,一直走,走到一生一世。

“世界上没有比爱更艰难的事情了。”(《霍乱时期的爱情》,第225页)。既然如此,作家就要小心翼翼、并充满激情地对“爱”加以思考。这种思考主要还是落实在费尔明娜、阿里萨、乌尔比诺三个人物身上。小说中的费尔明娜容貌美丽、自负而又自尊,被称为“戴王冠的仙女”。费尔明娜无疑是幸运的,因为阿里萨和乌尔比诺两个男人都追求、崇拜她。幸运的费尔明娜是小说中举足轻重的人物。阿里萨和乌尔比诺都是在第一次见面时就爱上了她。对阿里萨来说,“那偶然的一瞥,引起了一场爱情大灾难,持续了半个世纪尚未结束。”在阿里萨狂热的激情席卷之下,费尔明娜也狂热起来。但由于她父亲的阻挠,二人的感情受到了重创。不过,两人没能结合的根源并不在此:它或许缘自费尔明娜热情冷却之后的一种远距离静观、或许缘自生命之本能、或许缘自人性的弱点、或许缘自世俗的诱惑……总之,作家没有对爱情河流中的礁石视而不见。费尔明娜只以一句“不必了,忘了吧”就轻易地将阿里萨送入到爱情漩涡里达五十年之久。马尔克斯的这一笔处理,出人意料而又相当真实,干脆利落而又余味悠长。

事实上,不仅是费尔明娜,也不仅是马尔克斯,在《飘》中,玛格丽特·米切尔借助于斯佳丽表达了同样的认识:经过了战争的洗礼和生活的艰辛,她才发现,她一直深深地爱着的阿希礼其实并不是生活中的阿希礼本人,只不过是她自己披在阿希礼身上的一件美丽的外衣。而费尔明娜之所以在一趟旅行之后告诉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不必了,忘了吧”,正是因为她在某一个瞬间发现,她爱上的不过是一个幻影;五十年以后,她依然认为,“二十岁时的火热躁动是某种高贵而美丽的东西,但绝不是爱情”。既然如此,有什么理由责怪费尔明娜呢?因为爱,所以爱;反之,因为不爱,所以不爱。爱情就是这么简单。

想说的很多,但好像又什么都说不出,除了感动,为了一场旷世绝恋。也许,我更希望这样的情节不仅仅属于小说。

抄录几段话,作为这篇笔记的结束:

有两部书写完后使人像整个儿被掏空了一般:一是《百年孤独》,一是《霍乱时期的爱情》。——加西亚·马尔克斯

在我小说的许多地方,都有对爱情的恐惧。我有这样一种印象:爱情小说是一种感觉,这种感觉伴随着恐惧,有些恐惧的时刻不仅在恋爱关系中表现出来,而且在性关系中也是如此。——加西亚·马尔克斯

如若没有在这条河上的航行,就没有爱情可言:这样航行的最好产物就是那些把我们破损不堪的灵魂归还给我们的作品,而这其中不可置疑地包括这部炫目且令人心碎的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托马斯·品钦

这部多姿多彩、时间跨度为五十年的悲欢离合的巨著,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爱情的方式、表现、手段、痛苦、愉快、折磨和幸福。它堪称是一部充满啼哭、叹息、渴望、挫折、不幸、欢乐和极度兴奋的爱情大全。——安东尼奥·卡瓦耶罗

《麦琪的礼物》的最新读后感范本


我们在一生的阅读中,一些经典自然而然地在岁月中沉淀下来。在认真品味欧亨利写的麦琪的礼物后,相信您收获一定不少,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该如何才能将一篇麦琪的礼物读后感写好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收集整理的“《麦琪的礼物》的最新读后感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麦琪的礼物》的最新读后感范本(篇一)

《麦琪的礼物》是美国短篇小说大师欧•亨利作品的选集。书中,社会上那些巧取豪夺,坑蒙拐骗,利欲熏心,尔虞我诈的“上流人物”,“得意之徒”们的丑恶行径,被揭露无遗。透过他们的种种表现,形象逼真,不拘一格地向读者展现了“礼貌社会”的黑暗与滑稽本质,弱肉强食与天良丧尽的现实,并喻示在金钱万能,唯利是图的生存环境中,人性的异化和畸变。

然而在众多对丑恶人性的描述之中,也不乏许多使人肃然起敬的“小人物”,让人对荒诞,滑稽的故事漠然一笑之后,感慨万千。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麦琪的礼物》这篇文章,它让我真正领略到了人性的魅力。

有些人认为钱是万能的,有了钱就拥有了一切,但我一向坚信真挚的感情是无价的。即使你有千百万,那也换不来真正的感情。或许金钱让你获得一些感情,但那些都是虚伪的。当你不再拥有万贯金钱时,虚伪的感情便会破裂,最终留给你的是万分痛苦。

《麦琪的礼物》就是因为金钱而引发的一系列故事。一对夫妻因为想给对方买一件圣诞礼物而舍弃了自己的心爱之物。可惜最后彼此的礼物却都失去了使用价值,但他们都得到了人世间最宝贵的礼物———彼此的真情。我认为他们是幸福的,虽然他们很穷,生活拮据,但在他们心中,金钱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对方的真情,只要拥有它,他们感到比有钱的富翁幸福百倍。

换一个角度来看,假如小说中女主人公德拉家财万贯,即使她买了昂贵礼物也看不出真情所在,杰姆也就不会感到那么幸福了。德拉秀丽的头发,杰姆珍贵的金表,两样各自引以为自豪的东西都失去了。他们本来想让对方更加秀丽,却使礼物失去了使用价值,然而他们更加感到幸福。正像作者所说:“在所有馈赠礼物的人当中,他们两个是最聪明的。“我想,在一切理解礼物的人当中,他们也是最幸福的。许多人都会羡慕这对夫妻。

也许,有些人会对此不屑一顾,无法理解他们的做法。假如万贯家财和一份真挚的感情同时放在你面前,你会选哪一样呢我会毫不犹豫地选取那份感情,因为真挚的感情是无价的!我相信真心的付出终会有真诚的回报,拥有真情才能拥有幸福。

《麦琪的礼物》的最新读后感范本(篇二)

这些天闲暇收拾屋子,发现书柜里一本压藏许久的笔记本,轻弹灰尘,默默打开,读到了这篇《读麦琪的礼物有感》,想起来,当时正值寒假,妻(当时是女友)要回家(外地),怕她一个人坐车寂寥无趣,送了一本《欧亨利短篇小说集》并随书附上了读后感,想起这些,亦感叹时间飞逝,转眼间都已如昨日,却也带着甜蜜。遂简单整理成篇,以怀念当初的点滴。

谈起欧亨利,自然会提到这篇《麦琪的礼物》,初读此文的时候,那时还是作为一篇语文,感动至今。

“麦琪”两字文中已然注释,其意指圣贤,而通读全文,能够发现本书的译作水平明显不如课文时期,可是大体思路,故事梗概却是清晰的。德拉和吉姆的感情真挚而感人,虽然德拉失去了秀发,换来了无用的表链,而吉姆贱卖了祖传金表只为了无用的梳子,看似上天的戏弄,却带有深深的情谊,没了秀发,梳子也无所使用,没了金表,表链也只能装饰着,毫无用处。以前读到此处时,总在想:为何德拉不先与吉姆商量,或者吉姆为何不先与德拉暗示。记得上课那会,同学们交流时,有人说,吉姆的梳子德拉还是能够再用,只是德拉的表链,吉姆再也不能使用了。从经济角度看,他们都得不偿失,只是,这一切哪里只是物质金钱呢?

《麦琪的礼物》的最新读后感范本(篇三)

我记得第一次听到《麦琪的礼物》这本书名字的时候是在我上初三的时候,那时是快要中考了,我拿着那本书几个月的时间就看完了,这本小说到现在对我来说印象最深刻的一段话是:“我想对那些聪明的人说,其实这两个傻孩子是聪明的,他们把自己最珍贵的礼物送给了对方,在一切的赠与和接受礼物的人当中,他们才是最聪明的。无论在任何地方,他们都是最智慧的。他们就是圣贤,他们就是麦琪。”这种美看似不够完整,失去了一部分,但他们却得到了完整的心和爱。这种爱是那些虽身处豪宅却无真爱的夫妻永远体会不到拥有不了的。所以说,这种美更动人,更具有吸引力。

爱的真谛是给予。瓦西列夫在《情爱论》中表明了这样一个观点:“爱的最高境界就是以对方的幸福为最高滴幸福。”再小说中,女主人公德拉多次垂泣抽噎,她并不是因为生活的拮据,而是圣诞节快到了,不知要跟父亲买什么样的礼物。

故事开头“一元八角七”强调了钱的数量少,“六角是一分一分的铜板”再次用精确的数字印证使读者体会到这个家庭生活的拮据。

萨尔丹曾说:“什么是爱?爱是无限的宽容,无意识的善意,自我的彻底忘却。”德拉只记得杰姆的金表上需要配一条金表链,杰姆也只记得德拉需要好的发梳来梳头。他们之间的感情之所以那么的真挚,是因为他们彻底地做到了忘却自我;他们之所以是最聪明的,是因为懂得了什么是真爱。他们之间,纯洁而又真挚的爱,是值得大家去鼓励的。

世界需要有爱,需要有奉献。世界是最美丽的,每个人心中都应充满爱,以及对他人和对生活的爱。

《三体》的最新读后感范本 (4篇)


读《三体》这本书,可以用“回味无穷”这个词来形容,它的精彩不止于内容!正是这么一本书,教会了我们思考,教会了我们要探索的道理。不知道你在阅读完《三体》后,产生了什么思想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三体》的最新读后感范本”,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三体》的最新读后感范本【篇一】

仰望夜空,仿佛我与四光年外那子虚乌有的三星有了一种近乎真实的联系。

在那个星系,有三个太阳,因而被叫作三体,当行星围绕一个太阳运动时,文明正常发展,称为恒纪元;而当行星在两个或三个太阳的引力下运动时,时空混乱没有规律,称为乱纪元。

为了生存,三体人进化出了“脱水”的能力;为了生存,三体人不断发展文明,试图破解三体问题,为此,甚至不惜用尽几百次文明的交替的时间,却依然没有收获。但他们仍没放弃,他们建立空间站,寻找可居住的星球。

三体文明无数次的兴衰,不仅让我们看到了另一种文明的可能性,打开了我们的脑洞,也让我们对生存有了思考。千百年来,人类文明延续至今,其实是一种幸运。我们不能忘记为人类文明作贡献的先辈,同时也必须奋力前行,如果将人类文明的发展看作理所当然,必然要引发危机。

这种危机在《三体Ⅲ》出现了。

罗缉下位,程心成为执剑人,三体世界藏在太阳系的水滴发动,人类输给了三体。在大移民完成后,智子说:“生存本来就是一种幸运,过去的地球上是如此,现在这个冷酷的世界也到处如此。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人类有了一种幻觉,认为生存成了唾手可及的东西,这就是你们失败的根本原因。”

三体人还给了人类一个无比正确的启示:不要把现有的东西都当作理所当然,而祖先的智慧也一直在告诉我们——要活下去。

将所有的看作理所当然,这难道不是一种傲慢?这是人性的缺陷,千百年来亦如此。而这种傲慢,最终导致了太阳系人类的灭亡。这正应了《三体Ⅲ》中的一句话:弱小与无知不是文明生存的障碍,傲慢才是。

庆幸的是,刘慈欣最终还是给所有文明留了条活路。生命是顽强的,也是脆弱的,生命可以奋力前行,也可以在瞬间消散,但无论怎样,生命总是存在的,正如《三体Ⅰ》中的结尾,虫子从来没被战胜过。

《三体》的最新读后感范本【篇二】

对于一个中学生而言,读懂三体这样的硬科幻却是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书中大量的假设都无法读懂。可是,这并不能阻止我对这个故事的喜爱。这部书中最大的亮点便是“黑暗森林”这个理论,他对“费米悖论”做出了最好的解释。所谓的费米悖论其实非常好理解,即宇宙按照目前的推测已经存在了一百五十年的时间,其中大概在一百亿年左右,目前的宇宙形态便已经稳定了下来,就是说,宇宙中最早的文明可能在五十亿年前便出现了。而银河系中有大约1000到4000多亿的恒星。这没有理由让我们认为生命是地球的专有物。生命可能早已产生,可是随即问题又来了。

既然生命以当是普遍存在的,可是为什么我们从来没有接受到来自地外文明的无线电信号或是与那些外星生命经行直接的接触呢?这部书给出的解释是“黑暗森林”理论:虽然生命应当是普遍存在的,可是每个文明都要为自己的生存与发展做考虑,贸然试图与其他文明进行交流是很不理智的。因为一个文明无法判断另一个文明认为自己是善意或恶意的,一个文明无法判断另一个文明判断自己对她是善意或恶意的。而且,在文明的发展史上有一种所谓的技术爆炸,纵观我们的历史,从远古走来,我们文明的发展是越来越快的。这说明对于一个文明来说,其他文明都是存在许多不确定性的。

所以书中用了一个形象的比喻:。被发现,即被消灭!当然,如果单单只是有这些空洞的理论,这部书当然不能称为是巨著。书中的人物个个都有血有肉,尤其是对于主角的塑造更是非常成功。主角罗辑本来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科学家,可是一次谈话,彻底改变了他的人生,改变了两个星系的命运,甚至整个宇宙的最终命运。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地球人不知道“黑暗森林”法则,于是渴望与其他文明接触。此时的地球文明就如同是在黑暗森林中的一个孩子,点起了篝火,大声叫喊着“我在这!”其结果当然是引起了隐藏在附近的“猎人”的注意,他们悄悄接近了地球,将枪口对准了那个天真的孩子。三体人就是这个“猎人”。三体人位于距离地球最近的行星系——半人马座α,由于半人马座α是一个三合星系统,三体世界有着恒纪元与乱纪元之分。恒纪元时,太阳有规律地运转。而乱纪元完全相反,乱纪元时,太阳极不稳定,这时会有极度的寒冷与炎热出现。

三体文明因此遭受了两百多次打击,但文明之火一直没有熄灭。这次收到地球的信号之后,三体舰队开始扑向地球。由于半人马座α与地球有四光年的距离,三体人舰队的速度只能达到光速的十分之一,这意味着三体人需要四百年的时间才能到地球,他们害怕那时地球的技术爆炸使地球人比他们更加强大。于是排出了超能质子到地球上,由于质子非常小,所以可以以无限接近光速,所以质子很快到达了地球。到达之后,质子使地球上的基础物理研究无法进行,锁死了地球的科技。与此同时,质子还可以监视地球上的一切人类活动。这时地球人也得到了三体人的讯号,地球人彻底绝望了。就在这时,面壁计划出现了,四个拥有特权的面壁者应运而生,主角罗辑便在这四人之中。他们可以进行一切活动,而且不必要对任何人解释,以此避免被质子监控。三个面壁人都失败了,而罗辑却偏安一隅,他没有去进行面壁计划,而是去用面壁者的权力为自己寻乐。最终在联合国了压力下,罗辑只好开始认真地开始进行他的面壁计划。最终他从那次不寻常的谈话中明白了“黑暗森林”法则,他对五十光年外的一颗行星做了一个实验:对宇宙广播这个星系的空间坐标。由于这个实验最少要一百年才能看到实验结果,于是罗辑进入了冬眠,预计一百年之后将他唤醒。

可是一百年后,物是人非,地球发展到了一个新的水准。在地球文明中出现了一个新的国际体系——太阳系舰队。此时的地球已经有了上个千座舰队,这使人类对胜利有了信心。而罗辑实验的那颗恒星系没有任何变化这使得联合国对罗辑产生了怀疑,最终取消了面壁计划。罗辑做回了一个普通人,可这也不过仅仅是一个转折点。几个月后,三体人的先头部队进入了太阳系—— 一个非常小的无人飞船。就是这个直径不到一米的飞行器,在短短一天内摧毁了地球在太阳系内所有的战舰,地球人又陷入了恐慌之中。就在这时,罗辑所实验的那颗恒星系终于发生了变化——被一个未知文明彻底摧毁了。于是面壁计划再次启动。不过这时一切都完了,三体人控制了太阳的微波辐射,如果不借助太阳,那么地球所发出的信号是不会被高级文明所接收到的。但是民众对这些一无所知,他们认为罗辑是上帝的代言人。面壁计划再次次动,罗辑在太阳系内大量地放置核弹,与此同时,民众开始不信任罗辑了,认为罗辑这样做简直是疯了。就这样,罗辑在一片谩骂声中结束了他的工作。最后,他沦落到了无家可归的地步。他来到了一个墓地,企图在这里结束他的生命。同时,他布置核弹的秘密也终于揭晓。

他企图用核弹爆炸所产生的微波辐射向宇宙广播三体世界的坐标,只要他死去,这个计划会立刻齐动。文尾罗辑利用同归于尽的手段胁迫三体文明放弃了入侵。这部科幻小说不仅仅是一部科幻小说,在科幻的背后,他还隐藏着许多现实问题,这部小说在许多方面都反映了人性的贪婪与脆弱。比如说在得知三体人将要入侵时,虽然要四百年的时间才能到达地球,与那个世代的人几乎完全没有关系,可是人类却发生了动乱。有人提出了逃亡计划,准备逃出太阳系,可是由于当时的技术原因,不能将所有人都带走。这就出现了人选的问题,最终也是由于这个问题,逃亡计划不了了之。我认为三体其实不单单只是一部科幻小说,这部小说是建立在已有的科学基础上的。可以想象,几百年或者数千年之后,三体就会像海底两万里那样,成为“过时”的科幻小说。

《三体》的最新读后感范本【篇三】

抓紧时间看完要不然又忘记了。最初看了第一部的一点点然后放弃了,听完高晓松的解读《三体》又饶有兴趣地把书翻出来看。话说其实我比较喜欢被剧透…

大刘的世界很宏大,不只是世界,而是宇宙。地球被二维化的结局,就像梵高画中的《星空》,定格在那一刻,甚至不留下任何证据。最后归零者在宇宙发布的广播中,地球文明和三体文明都在期待听到自己的语言,至少在浩渺的时空中自己的文明被肯定过,留下了印记。守卫着地球文明墓碑的罗辑也会欣慰吧。

不懂得深究物理学原理,来不及细看行文描写,波澜壮阔的宇宙文明图景和跌宕起伏的人物情节都足矣让人叫绝。就像高晓松说的那样,大刘的每一个脑洞都足够去拍一部科幻大片,而这样的脑洞在书中一个接一个,不遗余力地把能想到的都展现了出来,称得上是伟大。

第三部看到后面,好多人都在骂程心。几次写到她俯瞰众生的视角,她是圣母心了,可地球文明的毁灭怪她吗…在我看来她只是喜欢揽责任,什么都当作自己的责任,保护全人类全宇宙怎是她一人能办到?响应归零者的号召回到大宇宙,却在小宇宙中留下一盆鱼缸。关一帆看淡了,不计其数的小宇宙不会全都归还质量,一个小鱼缸又能改变什么。没有单一个体有能力决定宇宙的命运。

很多地方是诗意的,把地球变成画,把情报编进童话,送星星,送宇宙…说到这儿其实最希望看到关于云天明的番外,他在三体世界的生活,他和AA在小行星上的相守相伴。

宇宙规律是无情可怕的,“弱小和无知不是生存的障碍,傲慢才是”。宇宙面前,人人都卑微而敬畏,唯有死神永生。

《三体》的最新读后感范本【篇四】

备考的一个多月忙里偷闲看完三体1和2。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对头顶的这片天空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抬头也只看到现在城市上空的灰蒙蒙,但《三体》这本书就是让人变得无法忽视头顶的天空,人们所看到的天空不过是宇宙微不足道的一角,而在更大更远的领域存在着什么,人类目前却无从得知,总之,人应该敬畏宇宙。

私下认为第一部算是为接下来故事的整体铺垫。到了第二部,一个更为复杂庞大的世界徐徐展开,科幻性和文学性相互交融,故事有血有肉更有情。时间与空间的巨大跨度让人觉得漫长的宇宙在本书里不过是上帝的一把小尺子。

读《三体》的时候,一两个小段落让我有种后背发麻的感觉,渺小的自我漂浮于茫茫宇宙中的神奇观感,既不知自我,也不知宇宙,既不知生而为何,也不知死归何处,生命的发生是一种偶然还是一种必然,生命的进程是你的选择还是你自以为的选择,我们线性感受时间的方式是不是错觉…然生命并非生而强大。是在不断的磨练与物竞天择中,存留与发展。哪怕在一个个体短暂几十年的岁月中,也是同样的进程。

所以理解自我的困惑与茫然,是与自己和解的基础。行为可以试错,错了可以调整,但要紧的仍在于,如何完整地接纳自己,和理解自己之于内心的处境。这种情绪,不能单纯用恐惧或者兴奋来形容。但至少包含敬畏。读后感.当然就像我此前说的,人的局限性,是容易沉溺在眼前的欲望与自我面前,乐此不疲地画地为牢。如果站得不够高远,则易闭塞而狭隘,如果过于跳脱,则生虚幻和自负。

作者在书中对上升到脱离人类脱离时间高度的对世界的审视也让人惊叹作者格局之高。不仅能体会到作者对航天、核能、计算机等各个范围专业知识的掌握,也惊叹其对中外历史、心理学、社会学涉及与运用,甚至作者自己创造出来的逻辑严谨的「宇宙社会学」理论也无不在理。

如第三部序言所说,书中令人惊叹的复杂庞大故事结构,使任何一个故事线分支单独拎出来都可以成为一个独立完整的作品。而作者用数个这样的故事线做背景和铺垫,你翻来这本书了,钻进去了,就像进入了平行时空下另一个世界。

《笑猫日记》的最新读后感范本 【精】


书是开启智慧之门的钥匙,阅读一本好书能够让我们受益匪浅,对于网络推荐阅读作品,相信您在阅读之后会有专属自己的收获,作品中那些触发思考和情绪的地方,让人不得不一吐为快!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这个作品的读后感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笑猫日记》的最新读后感范本”,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笑猫日记》的最新读后感范本(篇一)

当我读完了《孩子们的秘密乐园》后,我又读完笑猫日记系列的《寻找黑骑士》这本书,对我来说,这本书是目前我在笑猫日记里最喜欢的一本了,下面是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森林一年一度的菊花会到来了,小猫们都交到了很多朋友,但二丫,三宝,胖头三只小猫却没交到好朋友反而交到了坏猫雪里拖枪和乌云盖雪的孩子做朋友,在笑猫的努力下,将他们的坏孩子朋友驱赶出去了。这时,三宝决定,去找到以前的搜救犬黑骑士,在经过他们的不懈努力后,她和黑骑士终于在月圆之夜做了永恒的朋友。

黑骑士是一只搜救犬,由于在地震中救人是摔下山谷,摔折了一条腿,现在在一位盲人调琴师那当导盲犬。在这寻找黑骑士的路上,三宝,笑猫,球球老老鼠经历了风雨,炎热的考验,终于找到了黑骑士。在这一条艰辛的路上,三宝他们在这条路上,见到了彪悍猫,黑狐,黑狮,黑狼,金毛导盲犬等动物,在这一路上,三宝学到了许多的知识,朋友要交好朋友,不能交坏朋友,不然就会误入邪道。黑骑士是是一个坚强,勇敢的拉布拉多巡回犬,他才是三宝真真正正的朋友。

在月圆之夜里,三宝和黑骑士在这个绝佳的环境里,随着调琴师的《月之曲》心与心相连,成为了无可比拟的朋友!

再说说为什么三宝和黑骑士友谊这么深厚,这是因为在地震中黑骑士受伤后,是他和二丫捡来草药,才使得黑骑士没有伤口化脓更严重,之后,是三宝把黑骑士背上山才找到笑猫他们的,不然没有三宝无微不至的治疗,黑骑士早就想公爵那样牺牲了,因此三宝是黑骑士的挚友,黑骑士也是三宝的挚友!

虽然黑骑士的一条腿瘸了,但是他们仍是好朋友!这就是友谊。虽然,三宝最喜欢的搜救犬公爵已经死了,但是他永远活在了三宝心中,这就是有友谊的力量!这也是作者杨红樱所要表达的真谛!

从这个故事中分析,杨红樱杨阿姨也肯定有过同样的经历,她也经历过想三宝那样的艰辛旅程,但是杨阿姨都克服了,因此,她才会写这个故事,要告诉我们:朋友有好有坏,不是所有的朋友都是好的!为了朋友不管多少困难都要克服它!友谊是天长地久的,只要有坚定的信念,不灭的意志,就能克服所有的困难!为了对方不惜付出一切代价的人,才是真真正正,绝对友好的挚友,相反,如果一个人心狠手辣,小气的人,如果有人跟这种人交朋友,肯定吃大亏的!因此,我们交朋友,要考虑多方面的问题,要慎重的交友,不然害了自己,也会害了其他人!!!

读完这本书,我学到了,交朋友要谨慎,不能教坏朋友。在今后的生活里,我会向三宝一样关心帮助朋友,建立真挚的友谊,与朋友们一起克服困难,勇往直前!!!

《笑猫日记》的最新读后感范本(篇二)

《笑猫日记》是著名儿童作家杨红樱的一个作品系列,我很喜欢,其中《寻找黑骑士》这本书更是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写了三宝在小树林交友会上交友失败后,便想起了以前失散了的好朋友——一只黑色的搜救犬“黑骑士”,于是便和笑猫、球球老老鼠一起在城市的东西南北四个郊区开始了搜找,经过多次困难、多次失败后,最终在一个月圆之夜,在西郊,找到了好朋友黑骑士。三宝的这段经历告诉了我这样一个道理:只要有目标、不怕困难、坚持不懈,就可以成功。

就在上个学期,我和几个同学去常德参加机器人创意大赛,去的路上我还信心十足,可到比赛的学校,看到来参赛的中小学生那么多,我就开始紧张了:这么多的竞争对手,他们一个个斗志昂扬,我可要小心了!先天下午,老师带我们观看了机器人创意组的比赛,来到赛场立即感受到了一股浓浓的火药味,比赛在紧张激烈地进行,选手们搭建的机器人一个比一个厉害,有的有钢筋铁骨,有的是接骨高手,有的机灵无比,看了他们的比赛,我的心跳更加快了……第二天,我们的比赛开始了,我和我的搭档左浩宇就要上场了,我紧张得双腿直抖,手心都冒汗了,真想逃走,比参加比赛了,左浩宇紧紧握住我的手,把握拉近了比赛场地。我们把拼装的机器人里里外外检查了几遍,又把编好的程序反复核查了几遍,还实验了几遍,确认没问题后,我长长地出了一口气,把心中的紧张全吐出来了,这时,我平静了很多,开始投入到了比赛。比赛的第一轮开始了,起初很顺利,在程序的控制下,机器人平稳地前进,我心里窃窃高兴起来,拳头也握紧了,看来我们要出师大捷了,可就在这时,机器人在做转弯动作时,因为速度过快离开了跑道,顿时,我的心跌至谷底,我们失败了!辛苦训练了几个月,还是失败了,我很气馁,没有信心再参加比赛。这时,左浩宇对我说:“李宇唯,没关系,我们还有机会,失败是成功之母,我们找找刚才失败的原因,说不定第二轮就能成功了。”听了他的话我有鼓起了勇气。在第二轮比赛前,我们重新拼装了机器人,重新设计程序,有反复地进行试验,设想了多种可能遇到的问题,并一个个地解决。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我们顺利完成了比赛程序,获得了冠军,我也第一次得到了金牌。

是啊,困难是能被打败的,只要有信心、能坚持就一定能够成功。以后,无论做什么事,我都不会轻易放弃。

《笑猫日记》的最新读后感范本(篇三)

当我在某一天的下午,我在图书橱的一个角落里,发现了杨红樱的《小白的选择》,我借阅了这本书。当我周末津津有味的读时,渐渐的,心里有了一个念头——把所有的笑猫日记读完。

当我要把这个念头实现时,妈妈从旁边走来,同意了我的这个巨大的念头。妈妈并答应,下午陪我去买4本笑猫日记,我心里高兴的没法形容了。

当我买了前四本时,姐姐说给我带全册来。我的心更激动了。

自从姐姐把书拿来的时候,我便一天晚上读一本。当我读到《小猫出生在秘密洞》,我的眼睛泪汪汪的,优雅的虎皮猫好不容易生下小可怜,她却在一股充满寒冷的大风中,去了天堂。我真为笑猫和虎皮猫感到伤心啊。

我读到《小猫出生在秘密山洞》的末段时,发现我和球球老老鼠一样——喜欢调皮又可爱的三宝,他真的好聪明好可爱啊,不用教,就知道自救。更让人惊奇的是,他居然是一只和笑猫一样会微笑、狂笑、狞笑、冷笑、嘲笑、苦笑,还有皮笑肉不笑。我真希望也有只这样的一家幸福的小猫。

现在才知道,原来猫的感情比人的多许多呢!他们还会给给杜真子和马小跳拜年,真是太值得让人喜欢这些小猫了。

真是谁也没想到,我竟然在十几个晚上把全册的图书《笑猫日记》读完了。我读完最后一册时,我迫不及待的等著名的作家——杨红樱,快把下一册图书《笑猫日记》写出来啊!我好渴望能读到下一册呀!

图书《笑猫日记》你是我最喜欢的“长生果”!!!

《笑猫日记》的最新读后感范本(篇四)

今天,我看完了一本书,叫《笑猫日记之会唱歌的猫》,让我非常感动。一只猫,用它的善良、怜悯之心学会了说人话和唱歌,中途在练习中嗓子还哑了一回,这是跟一只神鸟学的,现在我来讲一下主要内容。

有一只猫叫二丫,是笑猫和虎皮猫的孩子。她的梦想就是学说人话,因为她看到在翠湖公园门口有个卖报的聋哑老人,因为发不出声音,他的报纸总也卖不出去,而旁边会吆喝的另一个卖报人每天报纸都被抢购一空。二丫为了帮助聋哑老人,和她的师傅一只叫鹩哥的会说话的八哥学习说人话,经历了无数次的练习,包括练哑了嗓子,最终她学会了说话,也成功的帮助老人卖出了全部报纸。

又有一天,二丫在梦里见到了一个需要帮助的美丽女人,于是夜晚她和师傅鹩哥一同前往医院,看到了女孩依依一遍又一遍对着她沉睡的妈妈唱着《鲁冰花》。原来妈妈为了救依依,在车祸中成了植物人。二丫为此又努力学会了唱歌,后来小女孩和二丫交替唱着歌,最终,妈妈醒来了。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定要坚持,不能放弃,就可以实现自己的梦想!里面最令我感动的是小女孩依依,为了妈妈可以熬夜不睡觉,可以把嗓子唱哑。人们都说母爱是最伟大的爱,我也这么认为,我也有天下最好的妈妈!我的妈妈工作很忙,可是每天早上妈妈都要送我上学,晚上从补习班接我回家,在生活中对我无微不至的照顾。每当接送我的时候,妈妈都会和我聊很多,她对我说的最多的就是:梦想和努力付出脱不了干系,如果你连这一点都做不到,那么就会一事无成!感谢妈妈永远给我做最好的榜样!

我爱妈妈。妈妈每天工作很繁忙也很辛苦,她一回来我就会上前迎接她,还经常给妈妈讲学校里发生的笑话,逗她开心,有时还会给她倒一杯热热的开水,滋润妈妈讲了一天话的嗓子。妈妈也因为有我这个开心果,是她最大的幸福!

眼下,我最要紧的是,认真学好每一门功课,成为一个德智体美劳诸多方面优秀的孩子,用最棒的成绩回馈我的母亲!

感谢笑猫日记以轻松、愉悦、感人的故事启迪了我,我喜欢这样的好书!

[最新]活着小说读后感1000字


常言道:“粗缯大布裹生涯,腹有诗书气自华。”人是需要读书来摆脱蒙昧的,有的老师会在读完一本书后布置一篇相关作文,用来记录下我们在阅读时的一些新的想法与感悟,怎么写好一份优秀的读后感呢?有请驻留一会,阅读小编为你整理的[最新]活着小说读后感1000字,欢迎分享给你的朋友!

活着小说读后感(篇1)

人活着,是为了什么?

周国平说:一个人要对自我整个人生的目的有明确而坚定的认识,清楚地明白自我究竟为什么活着,这是一件极难的事。

因为极难,所以,更想明白答案。所以,在看到余华的小说《活着》时,便急迫地读完。

这部小说,以第一人称的叙述方法,用一种冷静、平常的笔调,娓娓叙说福贵老人并不平常的一生。

在福贵还是一个阔少时,他夜以继日地吃喝嫖赌,最终在一夜之间由阔少爷变成一名不文的穷光蛋,而他的父亲,在亲手处理掉所有的田产之后,死于由老宅迁入茅屋的当天。破败前的福贵不懂得悲痛,破败后的福贵却没有资格悲痛了,因为他成了佃户,佃种着以往属于自我的五亩田地。此后的日子,他经历了战争,被抓丁到战场而死里逃生;经历了自然灾害年,饱受饥饿的折磨而侥幸活命。他亲手埋葬了自我的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年仅七岁的外孙苦根。他身边的人一个个死去,而他却活着,与那头同样叫做福贵的老牛“幸运”地活着。

在旁人眼中,福贵的一生是苦熬的一生;可是对于福贵自我,我觉得他更多的是感受到了幸福(余华语)。

“坐在我对面的这位老人,用这样的语气谈论着十多年前死去的妻子,使我内心涌上一股难言的温情,仿佛是一片青草在风中摇曳,我看到宁静在遥远处波动。”——小说中的描述。

作者余华说:“《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视,他们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他解释:“活着”,作为一个词语,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忍受,成为生命之予生活的一种状态,是活着的一个必需条件,但忍受,需要力量的支撑、爱的牵引,如果在忍受之中看不到期望,感受不到幸福,那么,这种活着的方式也是不能忍受的。

读过《安妮日记》这本书,书的主人,年仅十三岁的犹太少女安妮·弗兰克,为逃避纳粹的迫害,同家人一齐,躲避在几间密室里,忍受着名副其实暗无天日的日子,在那种牢狱一样的环境与低沉、紧张的气氛中,仍然坚持读书、记日记,她在日记中写道:“只要我还活着,能看到这阳光,这无云的天空——只要这一切还在——我就不可能不幸福。”她能忍受的力量,来源于她心中的光明。

沈从文先生的笔下、《边城》中的老船夫,“使他在日头升起时,感到生活的力量,当日头落下时,又不至于思量与日头同时死去的,是那个伴在他身旁的女孩子,他唯一的亲人——翠翠”,他能静静的很忠实的在那里活下去的力量,来源于他肩上的职责与心中的爱。

而我们,生活在真实社会中的我们,又何尝不是在忍受呢?忍受生命的艰难与痛楚,忍受生活的琐碎与平庸,忍受不可推卸的职责与义务,并在忍受的过程中,明了活着的理由,在忍受的过程中,让生命变得有意义。

很欣赏余华说的一段话: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当向人们展示高尚。那里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完美,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在这种心态的使然下,他写出了这部小说《活着》,他感到自我写下了高尚的作品。

活着小说读后感(篇2)

无论发生什么事,活着,因为总有爱你的人,总有你牵挂的事。

主人公福贵以往嫖赌输光了家产,可是亲人并没有抛弃他,这令他悔悟。这时候他明白只要活着贫穷未必不好,只要有爱,有关怀。然而妻子得病,儿子被害,女儿难产致死,女婿事故死亡,孙子被自我的疏忽害死,一切一切的杯具接连发生,最终只留下自我活着,然而经历了种种的他却有了超然的心境,应对自我的过去能够冷静的回忆与论述。

在阅读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我几度落泪,并不是因为作者的写作手法有多么煽情,事实上,这部小说从头到尾都一向用一种平实得近乎冷漠的笔调进行冷静的叙述。然而正是这种朴实、平淡的语言,却能带给人们一种极大地感染力和震撼性。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富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不想死,不是为了荣华富贵,也不是为了功名利禄,只是不想离开自我的亲人,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这朴实的话语所表达的,不正是最真实的最感人的情感吗?

在我们这个年纪,此刻担忧的无非是此刻生活中的琐事罢了,可是是恋人朋友矛盾争吵离开分手,学习成绩工作不梦想,别夸张了一点挫折,我们有吃有穿有钱花,没病没痛没灾祸,我们正是青春奋斗的年头,我们凭什么不欢乐,我们凭什么整天怨天尤人,我们凭什么说别人幸运我们没他们好彩。其实活着很简单,异常是我们此刻这个时候,有爸爸妈妈兄弟姐妹永远无条件支持我们,有那么几个闺蜜好友来分享欢乐分担忧愁,我们正能够全心全意奋斗的时候,所以,别总是放大那些琐碎的小事,让他们占据了你生活中心,更应当把自我的心思更多的放在值得的事情上。

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向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所以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职责。”职责,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可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所以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职责。

虽然不用总把自我的不幸自我的苦难跟别人比较,也没这个必要,可当你意志消沉,觉得活着真辛苦此刻的日子不梦想的时候,请别放弃,一旦放弃了,什么都没有了什么都没意义了什么都不可能。勇敢活下去,遇到什么不开心的事,挺过来,已经是一种很勇敢的活着了。加油,正在挣扎正在纠结的人们,加油!

活着小说读后感(篇3)

“活着是自己去感受活着的幸福和辛苦,无聊和平庸;幸存,不过是旁人的评价罢了”——题记

xx年初冬于天津的中学寒假时光观看了一部电视剧名叫《福贵》,记得当时感慨良多,和家人和朋友都在谈论这部电视剧的情节以及总体感受,后来才知道原著叫作《活着》,作者余华,考虑再三,决定将此书列入xx年阅读书单之列,今天下午刚好阅读完毕,同时恰逢xx年的除夕夜来临之际,就迫不及待写下这段文字,生怕这份来之不易的感动稍纵即逝造成表达上的遗憾。

余华的《活着》让众多读者感慨,有人对主人公福贵产生了怜悯之情,我却从中获得了一份宁静。福贵从兴富到衰落,我是一点也不同情他,甚至觉得这全然是他应有的报应,但是,越往后读,越是觉得他人生太悲惨甚至令人无法想象:家境衰落后,随即父亲死去了,好不容易福贵改邪归正了,眼看着家计慢慢变好了,福贵却又被抓去当兵了,在战场上经历刀枪雨弹,看过战友们的死去,所幸福贵活下来了,回到了家。但是,家境实在贫寒,无奈之下只有将自己的女儿送出去。不久,女儿自己逃了回来。一家四口在一起,虽然困苦贫穷但仍是幸福的,但好景不长,福贵的妻子家珍又病倒了。不过,虽然病倒了,家里还有听话的女儿儿子搭把手,日子也还是那么过。但是,更可悲的是不久过后,儿子有庆好心给镇长夫人去献血而流血过多丧失了生命。看到这里,我真的实在是看不下去了,眼泪直流,这是何等的悲惨呐,不得不感叹生命的弱小,但同时,我又不得不佩服福贵的坚强。过了会,我又重新打开了书本,想怀着乐观的心态继续往下看――有庆死后,过了段时间,女儿凤霞出嫁了,所幸嫁了一个好人家,人好家境好对福贵一家也好,眼看着生活就这样幸福美好下去,然而灾难又来临了,女儿凤霞因生产流血过多而死,随后家珍也走了。过了几年,女婿二喜又在干活的时候被水泥板夹死了。原本一个家就只剩爷孙俩了,但不久,家境贫寒,孙子苦根因为吃豆子而撑死了。到头来,只有福贵一个人和他的那头老牛了。面对家人的离去,福贵却没有被悲惨的现实打败,他仍怀着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被命运碾压过,才懂时间的慈悲”,他把痛苦交给时间。没有血泪地控诉,没有撕心裂肺地尖叫,甚至都没有愤怒。有的只是福贵在生活中磨练出来的无边无际的包容着的一切。以致后来时间里再大的灾难来临,福贵也能将它消解,坚强的活了下来,不闹不争。人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我被主人公福贵的平静而坚韧所震撼,生命的意义即在于生命本身存在的价值,它来自活着,“活着”便是全部意义。

抽象的苦难是易于接受的,最不可接受的是,眼睁睁看着这些痛苦都加于那些最为善良美好的人物身上。福贵面对这些善良的人的离去,面对这些这些人生的无常,残缺与痛苦以及人生历程中无法避免的劫难,祸患之力的压迫,没有抱怨命运的不公,没有颓唐消沉,没有像春生那样用一根绳子轻易结束自己的生命,也没有像路遥小说《人生》中的主人公初遭挫折时虐待自己,而是默默在角落里舔着伤口,超然而平静。

无谓的抱怨不如平静的接受,学会超然和平静面对困难,困难就会迎刃而解。正如黑塞所言“有勇气承担命运这才是英雄好汉”,我们应该要像福贵一样把脸迎向阳光,鼓起勇气去面对困难,面对生活中的不如意。

苦难加上忍耐,塑造了他宽广、坚韧、温婉的性格,他活着,却并不是福克纳小说《喧闹与骚动》的结尾所说的那样“在苦熬”。对福贵而言,苦难已消失于无形,他的内心有的只有那种面对生活时的超然和平静。而能够让福贵如此超然和平静的正是苦难本身。拥有过财富地位、女人,他没有珍惜,最后失去了这一切,但他却得到了爱。他拥有母亲无私的爱,拥有妻子忠贞不二的爱,拥有孩子、女婿的孝顺和尊敬,正因为他拥有并珍惜这些,在经受如此巨大打击后仍能乐观面对。然而小说中并非只有主人公一个人能够面对苦难时表现出超然和平静。福贵的母亲临死前对福贵说“活着就有可能,死了就什么都结束了。”没有抱怨不公,只希望能够平静的活下去。家珍更是不想争什么,对福贵说“福贵,我不想死,我想每天都能看到你们,我也不想要什么福分,只求每年都能给你做一双新鞋”。只求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不追求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了。处于当时底层社会中的劳动人民,面对不公和不幸却学会了隐忍和平静对待。

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杨绛百岁时曾说“我们曾如此期盼外界的认可,到后来才知道世界是自己的”。一个人有限的生命里还是平常点好,无需去争太多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学着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东西就够了。并在生活中学会隐忍,学会承受苦难,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从容平静的面对生活,不要被小挫折、小困难打败,记住该记住的,忘记该忘记的,改变能改变的,接受不能改变的。

不因水的清淡而厌倦饮水,也不能因生活的平淡而掘弃生活,把脸迎向阳光,享受和珍惜每一天活着的生活,这便够了。儿孙自有儿孙福,教育很重要,不需要为儿孙留下太多的钱财,给他留下足以养活自己的本事是最重要的,时代裹挟下,可能每个人都不能幸免,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有时候命运可以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有时候是掌握在时代的滚滚洪流中。

活着小说读后感(篇4)

这是我第一次读余华的书,故事朴实,可结尾又是那么残忍。我向来都不喜欢阅读悲剧小说,也从不愿直视社会上真真切切存在的惨案。我曾耳闻过《活着》中的一些故事与人物,所以《活着》在家中书柜已久,甚至书上面都有了一层薄薄的灰。每每捧起它,我却又一次次地放下。

终于,有一天,我翻开了它,专心地阅读。

小说开篇便写了两位角色——男主人公福贵和一头老牛,由主人公的叙述来追忆往事,揭开了故事的序幕。

地主的儿子福贵的一生命运坎坷,他经历了许多事情,该经历的和不该经历的。从家庭的富裕到落魄,拿钱给母亲看病却被抓走去当大兵,导致母亲没有得到及时的治疗死了。福贵在战场上食不果腹,每天在鬼门关徘徊,最后终于逃了出来。然而,灾难在他身上接踵而至,犹如晴天霹雳般地将他原本就不太美满的生活毁于一旦。儿女双亡,妻子病逝,“偏头”女婿工作时遭意外去世,连最后的亲人,年仅七岁的小外甥都先他而去。

每当一个厄运降临,我的心都会为之一颤,若是那样壮烈地死去,也就罢了,可偏偏就是那样平淡地一个又一个死亡。普通人,连死去都是那样无助,那样平静。福贵本是一个纨绔子弟,如今却得面临自己的挚爱一个又一个地离他而去,心如刀割却又眼睁睁地束手无策,唯有自己努力地生活下去。

书看完了,可每每想到福贵所遭遇的这些事情,我都会为他心生同情。即便过了许久,那种为之惋惜,为之怜悯,为之悲切的情感也挥之不去。

上天也还是眷顾他的——打仗的时候,让他从死人堆里爬了出来;土地革命的时候,他已不再是地主了;一个个亲人死去,唯有他还活着……他似乎是最幸运的人,但却是最可怜的人!

小说最后,写福贵和老牛渐渐远去,那沧桑的背影,与夕阳的余晖、无垠的田野,已融为了一幅宁静的画。

福贵的背驼了,他背负着一家人活着的希望。他失去了一切,唯有活着的意志无法被剥夺。

这是斗争与生存的故事,作者用朴实无华的笔墨,写出了当时中国社会中农民阶级不同时期的生活经历,有着无数像福贵这般看似幸运而又可伶的人。

正如余华所说的:“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而活着”。

活着小说读后感(篇5)

活着,短短两个字,不禁引人深思,这背后的故事。正因为每个人活着的方式不同,境遇不同,才成就了一段段不同的故事。一个人活着,是一段故事;一群人活着,则是一个时代,一段历史。读完余华作品《活着》,一声叹息......讲述了在大时代背景下,随着内战等社会变革。徐福贵的人生和家庭不断经受着苦难,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离他而去,仅剩下年老的他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这是一个历经人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人生感言,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的戏剧。

余华笔下的这个故事,让我了解到老一辈那一代人的活法。享受生活,诗和远方,这些现代年轻人所追寻的,对那时的他们而言,甚至连词汇都是陌生的。而人名公社、工分等等词汇我也是从这本书第一次得知。主人公福贵,从仗着祖业不可一世的纨绔子弟,沦落至为三餐温饱而奔波的普通农民。而后又看着自己的父亲、母亲、妻子、儿子、女儿、女婿、外孙,所有亲人一一离他而去。他送走了所有最重要之人,最后与一头老牛相伴终老。书中的故事的确让人有一种悲痛,甚至说是一种苦难,但作者所采用的叙述方式确让我们感到平静,几乎没有大喜大悲,就是一位老人在话家常,讲述家人的故事,他们曾经生活过,然后他们死了。

余华在麦田新版序里这道这样一句话:“《活着》的福贵让我相信: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的确,在我们看来福贵这一生的确过于悲惨,但在福贵自身看来,他和他们有许多的经历,或快乐,或悲伤,或恐惧,他们经历过了,然后各自走向各自的归程,有的人可能走得快点儿,有的人可能稍微慢一点,但最终都殊途同归。曾经的我一直害怕讨论死亡的话题,我没有经历过,我害怕,我不知道在面对至亲在面对自己死亡的时候会是怎样的,但是如今我却有点看明白了,就像福贵说的“人是早晚会熟的”,也就不再如此害怕,反而开始想想自己的这一历程该如何去度过。

我们到底应该怎样活着呢?每个人有每个人的见解,生活永远是自己的感受,别人看到的不是自己的生活,所以不强求别人,也别委屈自己,做好自己就好,短暂飘渺的一生有很多问题想不明白都是正常的,自从有了人类开始,大家就在探讨生死的问题。就在探讨如何生活得更好更有意义,一致的方向是向着真善美出发,但各种情景只能由自己去体会,去成长,去经历。

《活着》最重要的意义在于福贵在生活的磨难面前,没有屈服,没有放弃生的勇气,学会了坚强,学会了坦然面对。我想,这正是我们每个人所要学的,生活再难,我们也要勇敢的活着。原来,《活着》便是最美好的幸运,亦是最大的勇气。

活着小说读后感(篇6)

早上泡在图书馆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我不明白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我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其实,福贵的人生代表了那个时代大部分中国人的命途:从身为地主的浮华到败家后遭压迫;从被国民党逼迫去打仗到遇到解放军回家团聚;经历了人民公社化运动、大炼钢铁…

书中有很多可圈可点的地方,但此刻一向盘旋在我脑海中的是福贵的儿子有庆给镇长的女儿献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场景。我仿佛看到有庆嘴唇发乌,脸色铁青地呢喃着头晕,我好像触摸到他想要抽出那被医生死死握住的全是骨头的手。我似乎就在那样一个场景中,想要上去帮一把有庆,却被什么阻挡着,只能眼睁睁看着,心发憷。其实有庆是不是代表着那个年代想要拯救中国的有志之士呢,他们一腔热血被时代活活抽干,成为有权阶级的美食。

画面一转,是老人福贵和他的老牛福贵。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午时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我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今日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明白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那里就仅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明白仅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趣味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我的亲人还在,所以从来不曾忘记。

故事的最终,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我久久停留在故事中,眼前一会儿是少年时飞扬跋扈的少爷福贵,一会儿是得了软骨症不能干活而哭泣的家珍,一会儿又是饿的撑死的苦根。我仿佛是想要哭出来的,但却又觉得连福贵自我都从未哭泣过,我又在那里流着谁的眼泪呢?

原先,《活着》便是最好的幸运,亦是最大的勇气。

活着小说读后感(篇7)

活着或死亡,都是一个年轻的生命难以驾驭的题目。一本薄薄的书,让我只用一两天就能看完的书,带给我的感动和思考却一直持续着。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而又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的动荡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的人亲近的人还陆续死去。在他的一生中,不知失去了多少东西、金钱、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的老牛与他为伴。但尽管这样,他还是友好地去面对这个世界,一切伤痛的往事在他口中似乎都变得那样平淡。也许当我们的生命将要走到尽头的时候,回望以前的一切,也能平静、清醒地去重新认识所有的事情。

而读到家珍的死去,这是我看到所有生离死别段落中,最宁静,也是最真实的一段。我想,人活一生,总会承受这样或那样的打击,而多年以后,经过岁月的历练,沧桑的经历,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被岁月带走了,我们又是否可以面对着那些伤痛的记忆娓娓道来呢?

这个世界的却有些不公,有人生来就可以享受无尽的荣华富贵,而有人却要像福贵一样,面对黄土,挥洒着血汗过完一生。而面对这样的不公,我们终要在内心去寻找思想上的解脱,平衡理想与现实的矛盾。

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经历,我只希望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去选择一个方式,真实清醒地去实现它的价值。

活着小说读后感(篇8)

意义的本身就是活着。

前段时间读了余华的活着。我感到一种荒凉的压力。正像小说中余华用一种苍凉的笔调,用全知者的心态,默默还原悲剧。我面对这个能够看到自己过去模样的老人,用着看似平淡的乐观回顾自己的一生。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小说里福贵的所有亲人,母亲,儿子,女儿一个个离他去,最终只剩福贵一人以及一头老牛。在空旷的世间相依为命,一人一牛,同样的年老,同样孤独,同样活着。这部小说带给人们的不应该是生活的态度,更应该意识到文中的他不过是千万劳苦大众的一个缩影,从古至今遭受任何磨难人坚持不懈的所有人民。

好好活着,是中国人最朴实的愿望,只有好好活着,才有实现其他愿望的一切根源。

希望我在重新读这本书的时候,能够以一种全新的眼光去看待这个世界,不仅仅局限于人们所认识到的事物。希望大家都能去读读这本书。

活着小说读后感(篇9)

“田野里,一个老者,牵着一头老牛。”

他慢慢地走着。

我慢慢地读着。

这是一本讲述生命的书。读这本书的时候,坦白地说,书中的道理只是隐隐约约地懂得。毕竟才13岁的年纪,什么大起大落都还未经历,对于生和死的概念,只是模棱两可地印在脑海里,真切地,就是发自内心的感动。

于是我静静地坐着,听着福贵讲述他的一生。年少时的福贵是个冷漠的浪子,直到赌博输光了家产才想到回头,可晚了,父亲在巨大的打击下猝然离世,他们一家迁居到小茅屋内,这时的他已懂得体恤亲人,参与劳动,可不幸纷至沓来,福贵被抓去服役,在炮火中滚打,看尽了流血与死亡,好不容易逃回家来,妻子家珍却在不久后生病死亡。儿子有庆,女儿风霞,孙子苦根,母亲,二喜,这些曾相依为命的家人都在苦难的生活中一个接一个的离去。最后只剩下福贵,牵着老牛,在田埂上劳作。福贵说:“我会好好地活着。”这句坚定的话,却充满了悲凉。时间如流水般,带走了他生命中所以的人和事,最后的福贵,孜然一身,只剩下满脑子过去的回忆。

可福贵的一生中何尝就没有温情,风霞嫁人时的幸福,儿子长跑第一名时的自豪。但这些时光很短促,在他体会了活着的幸福后,只一下,就又尝到了死亡与分离的痛苦。

他的一生就如一个多棱多面地球,他在里面不停地跑,那一棱一面就不停地闪现,他不可能在哪一处彻底地停下,只要他还活着!

最早看这本书的初衷,是因为别人说看这本书你会从头哭到尾,但到最后发现不然,福贵的悲伤,并没有激发出我心里的泪水。是因为,这些苦痛本身就和福贵的生命融为一体。正是这些磨难,让我觉得福贵是真真切切地活着。他就好比是在走一根平衡木,时而在高处,时而在低处,所以最后能在中间平平稳稳地坐下来。但在高处时的雀跃,和在低处时的恐惧,是无论如何忘不了的。

总而言之,他生命的魅力所在,就是那无征兆的变化。在历经种种之后,福贵两脚踏地,怅然长叹的感觉,是我可能永远无法体会到的。

为什么仍然活着?因为仍然在生命的长河中行进。

福贵的生命可能即将结束,可是我的生命仍在起航,读了这本书,使我对自己未知的生命魅力有了更多的向往。

活着?活着!

最新《活着》读后感模板8篇


以下是由读后感大全的编辑为大家整理的“最新《活着》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为你提供参考。常言道“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读作者写的作品便是给了我们一个攀登的台阶。读后感中“读”是“感”的前提和引子,“感”是“读”的结果和目的。

最新《活着》读后感【篇1】

苦难从来不因世间的怜悯而磨去他应有的棱角,相反,是人们在无数痛与别离的经历里趋向习惯,在歇斯里底过后更加的一往无前,直面惨淡且苦难的生活,这是生命与生俱来的勇气。

生活不为死者悲怆,只会在万般狰狞里平静的给予生者小小的勉励,活着!这不知点醒多少醉生梦死的人和无数黑夜孤独到无处安放的灵魂。

他告诉你,如若人生如一场车旅。你现在最能夸耀的资本,是你至今还在车上,没有提前下车,而你最应做的,是无论多么的寂寞,都应撇去之前一切的旧情绪,只留一份缅怀于心纪念,继续这走了不知几站,不知何时到站的行程。

暑假拜读了余华之作——《活着》,确深有感触。

如上文所述,主人公福贵是那痛苦的生者,他接连失去了至亲至爱挚友,他的生活但凡燃起了小小的希望就会被如大山般重重地,灾祸给扑灭,这诅咒般的循环让活着显得痛苦而卑微,可最后却偏偏只剩他一人孤独的活着。

所以我在阅读时很难理解,以福贵为第一人称叙述时的那种平静与坦然,带着这种疑惑,再回头看序言时,注意到了作者这样一句话,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我幡然有悟,虽说不上透彻,但也基本解了心头的疑惑,油尽灯枯的老者走过了灯火万家,炎凉世态,淡化了悲天怨人的心态,回顾一路的历程,也能云淡风轻的侃侃而谈,谈笑付之。(语言凝练形象,流畅自如,很棒!)与其说他习惯了现状,不如认为他明了了活着的本质意义,只为活着而活着。

读《道德经》中,“天地不仁,以万物为趋狗”。粗略的便觉,这是在批判生活的残酷不公,可如今再看恰恰明白,生活对每个人都差不多一个样,不好也不坏,再怎样巨大的打击总会给你留一些念想,直到人只剩活着。你许会醒悟,最初临降时也只是为了活着。

陕北人民常以信天游的形式歌颂着生命的伟力。在南方,我想生命就像一棵金黄的麦穗,压的它弯腰,压不住他生长,压不住他为了活着的秉性。 所以不能说福贵是中国一个时代的特例,相反这却可能可见一斑的,剖析出每一个生命体活着的意义,如余华所言“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每当日暮西山,你也许有过悄望着被逐渐吞噬的光明,在直至最后一丝一缕生出无奈,然后孤独的置身于漫漫的黑夜,或悲怆,或绝望,但也总会有星星点点的光在某个时刻会闯入你的思绪,你也应该由此想到那乍破长夜的曙光,宣告黎明到来的时响,不单是希望,更多的是熬过来的平淡。

每一个黑夜后都有到来的黎明,每一次绝望后也将平静的活着。

最新《活着》读后感【篇2】

无论生活多么艰苦,你要记住,要努力的活着;不管生活多少挫折,你要想起,你至少还活着。

他原有一个安定的家,但因他的赌注,败光了所有家产。他要活着,他至少还有一家人。

他原有一个慈祥的父亲,但因他赌失了房子,父亲当场瘫死在家中。他要活着,他至少还有妻母,一位可爱的女儿。

他原有一个陪他的妻子,但因为他成了赌徒,回了娘家。他要活着,他至少还有一位老母亲,一位女儿。

他的家渐渐安定了,也就不再赌了。妻子回来了,还为他带来一个儿子。

他原以为自己可以这样安定的过一辈子,但他一次外出,被国民党抓取充兵打仗,在回家便成了奢望。他要活着,不远的那个家需要他。

他在那里与好兄弟春生结识了老兵老全,一次次的死里逃生。被解放军俘虏后,他领了路费,终于回了家。

但他原来那个聪明乖巧的女儿,却害了一场大病,失了声。在他从解放军那儿领了路费要回家的那晚,和乐呵呵的他却不知娘悄无声息的断了气。他还活着,他至少还有妻儿。

他原有一个为他放羊的好儿子,却得一消息,他的儿子葬送在他那好兄弟手中,他要活着,他至少还有还有妻子和女儿。

他老了,但他不能老啊!女儿出了嫁,妻子害了病,这时候,死人远比活人要轻松。但他不能死啊,他要活着!

他,福贵,就算一无所有,也要活着。不只是他活着,更要代那些死去的人啊活着,代那些受尽苦难的穷苦百姓活着。他并不是一无所有,他至少还活着。

活着,活着。

最新《活着》读后感【篇3】

20xx年赵一亨执导电影《活着》讲述突然被不明病毒感染,并失控扩散的城市中,被孤立的幸存者身上发生的故事,与世隔绝而幸存的游戏玩家俊宇、宥彬杀出重围,并获得营救的故事。

影片命名为《活着》,想必一定是有很强的信念,那为了突出活着这个信念,导演是如何营造出危机感的呢?

通过电视、阳台、无人机等观察外界的渠道去构造一个被丧尸占领的世界。

为了介绍能牵涉到的男主人公的途径,《活着》还安排了一个与丧尸近距离接触的机会。

比如他发现外界乱成一团,身边邻居被感染;

还比如他看见女警察因为子弹不足,被僵尸同化。这时候的他,活着只是求生的基本本能。

食物紧缺、蓄水不足。既然外面不能出去了,那是不是呆在家里就能万事大吉呢?

这里停电停水的设置,以及食物储备不足的设计,

他会想到了自己家里人回来的幻想都表现了,

他想活下去的强烈愿望,但是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他还是妥协了。吃掉最后一桶泡面,然后彻底绝望了。

为了留给他活下去的一线生机,导演用激光灯,十分巧妙的引入了人物,那一束激光其实是照亮了男主对活着的渴望。

为了找寻食物,他们来到了养丧尸的大叔那里。为了体现出这个人十分怪异,编导给出的是他的食物和水十分富足,并且表面对主角特别好。

这在那个人心惶惶的时期确实不合常理,于是,这份危机在于他只是把他们当自己老婆的饲料养着。这一切如此就顺理成章了!

按道理来说,食物短缺,被人心所欺骗,他们已经都没有求生欲了。神来之笔的,直升机的马达轰鸣声,再次把情绪拉到了高潮,点燃了生的希望。

这部片是继《釜山行》以来,生产的韩国丧尸题材的优秀片。优秀在于他注重人物的心里刻画、以及信念和希望的讨论,个人认为比起《釜山行》,还是稍微逊色了点,对人性的揭露没有很彻底,人物也没有社会镜像。不过剧本的剖析,节奏的把握,还是可圈可点。

最新《活着》读后感【篇4】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福贵用他粗哑的嗓音唱出了他一生的凄凉。

回想富贵的一生,年少轻狂,吃喝嫖赌,干尽浪荡事,最终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父亲去世,全家人陪着一起过起了贫穷老百姓的苦日子。万贯家财的消失换来了他的浪子回头,他决定改过自新,本分的当农民,担负起这个家庭的责任,却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在当兵期间认识了春生,这种相识也不知是福是祸。

两年后福贵被共产党俘虏,才有机会重新回到家里,这两年他的老母亲过世了,孩子长大了不少,也很懂事,生活还挺有希望。但是好景不长,儿子因为救县长夫人献血过多而死亡,县长就是之前当兵认识的春生。女儿凤霞虽然机灵漂亮,懂事也贤惠,却因为小时候的一场高烧变成了聋哑人,后来在医院生孩子的时候死去了,已经经历了两次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这样的打击并没有停止,不久之后他的妻子家珍,承受不了打击,离他而去。没过几年,女婿二喜又因一次建筑事故,被水泥板砸死了。现在全家就只剩下他和小外孙两个人,但是命运觉得给他的痛苦还不够多,再一次夺走了他只有6岁大的外孙的生命。

他的一生经历了父亲,母亲,妻子,儿子,女儿,女婿,外孙身边所有亲人相聚去世,他有太多的不幸,悲伤和痛苦。

钱财是身外之物,散尽之后还可豁达一笑,因为身边还有亲人的支撑,那么失去了亲人就没有了支撑,他后半生就是在不断的忍受着,每次燃起希望又一次次被掐灭,经历的越多,彻悟的就越深。

人为什么活着?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没有什么确切的答案。余华这样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我们此刻的生活中无疑也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和挫折,有的时候我们确实很难以承受,但是想想福贵那种生离死别的痛苦,这些都不算什么。无论怎样,生活总要继续,只要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事物而活着。活着就是一种责任,活着就是一种希望。

最新《活着》读后感【篇5】

今天晚上没有课,便用了两个小时的时间通过《活着》这部电影重新回顾了那动荡的岁月!看完以后,整体感觉感慨良多,突然间不知该从何说起!

影片让我印象深刻的画面特别多!其中最触动我的是凤霞生产完后血流不止时家珍那种呼天喊地、无能为力的痛苦画面!那一刻,我的脑海当中闪现出一个疑问,我在想,她受的了吗?唯一的儿子几年前被车撞死了,唯一剩下的女儿竟然也要被阎王爷抢去,她该会有多么痛苦啊?她该怎么办呢?当我还在为女主人公的遭遇同情不已的时候,电影屏幕上出现了几年后,小外孙馒头和姥爷一起做饭送水的场景,然后在两位老人、二喜和馒头祖孙三代人和乐融融的饭桌场面上吃饭的场景中定格结尾!看完之后,我内心有一个强烈的感受,那就是,无论遭遇怎么样的不幸,都还是要坚强的活着,因为无论是多大的事情,都终将会成为过去!

影片讲述了在那个动荡的年代,一个家庭的种种遭遇和兴衰成败,为更多的人了解生命的意义提供了参考!突然想起士兵突击里面许三多说得那番话:活着就是做有意义的事情,有意义的事情就是认真活着,总之,我们还是要认真活着!

相比那个动荡不安的年代,那个吃饭都吃不饱,像样的衣服都没得穿,生命说没就没有的时代,我们现在过的简直是天堂里的生活!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呀,只有珍惜生活,勤于劳作,才能对得起这份美好的生活!所以,让我们一起,勤劳、努力、奋斗吧,因为唯有勤劳、努力、奋斗,才是对这个幸福时代最好的交代!

最新《活着》读后感【篇6】

陈大会老师的《活着》适时的出现,让我反省自己刚刚发出的想要去多买衣服,美美的包装自己的决定,人活着不是为了包装自己的外表,而是为了内心的平和。

我现在的生活已经很不错了,每天能做自己想做的事,开始时我是很知足的,但是时间久了,欲望又冒出来了,总是有许多美中不足的事情发生,我纠结,我计较,我抱怨,我不平。心态影响身体,身体的不适又来败坏我的心情,形成了恶性循环。

这时我看到了《活着》里面的姐妹们,她们敢于把自己放到社会的最底层,每天去捡废品,捡瓶子,在垃圾里面捡吃的,面对别人的训斥和谩骂,她们总是站在别人的角度考虑,说对不起,她们没有怨恨,也不肯放弃。最主要的是她们的内心是快乐的,是满足的,这不也正是我所追求的吗?

知足常乐,自食其力,不争,不靠,不抱怨。修忍辱波罗蜜,把自己放低,对别人的训斥和指责甚至抱怨,都要做到感恩,说对不起,不再委屈,不再辩解,不再抱怨,最好能做到内心不起波澜。

最新《活着》读后感【篇7】

韩国这两年丧尸片拍的挺多的,强烈推荐看的是《釜山行》和《王国》一二季。

釜山行第二季还没有看,怎么样暂且不发表意见。

这两个是我觉得拍的甚好的,不论是演技还是情节还有呈现的画面都是不错的。大家可以去找来看看。

《活着》之前看海报的时候对立意很感兴趣,加上是朴信惠和刘亚仁出演,期待值还是很高。

都是实力派的演员,朴妹妹没出来的时候,也就是电影开始那段,个人觉得是很难熬的,其实刘亚仁的演技是不错的,演出了那种全世界只有他一个人活着的感觉,但是我总觉得很枯燥,所幸坚持看了下来,后面还是很精彩的。

个人觉得比较有意义的场面:

一个是:刘亚仁饰演的男主角准备上吊的时候发现除了他之外还有人存活的时候(女主),演出了那种见到还有活人的那种惊喜,开心还有语无伦次,那段的演技是真的可。

二个就是去8楼遇见的那个男的那里,这个男的三观我也是服了,我觉得韩国导演在丧尸片中很会用这样的情节,烘托人其实有时候比丧尸更可怕,打着道德的旗帜装饰人心。

我觉得这个电影有那么一点点适合20xx的大环境,活着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情啊!一定要好好的活着。

电影值得一看,细细体味也能悟出不少。

最新《活着》读后感【篇8】

流着眼泪看完了《含泪活着》这部纪录片,那位父亲做人的精神和品质深深地感动了我们全家。在家庭教育方面,我们最深的体会和收获有三点:

一、父母恩爱,孩子健康。

虽然老丁和他的妻女远隔千里,但是我们从影片中可以看出,他们非常恩爱。

离家十几年,老丁始终珍藏着妻子为他绣的枕套。而妻子在丈夫不在身边时学会了坚强,这种坚强,来自她对丈夫深深的爱。女儿在这种爱的熏陶下,也学会了坚强,学会了独立,直到她后来获得学业上的成功。经过调查研究,我发现很多学习或行为上有问题的孩子,他们父母的关系通常很不和谐。而父母恩爱的孩子,通常拥有良好的性格和行为习惯。因为,爱,是最好的教育。这一点是值得做父母的深思的。

二、目标统一,长期坚持。

老丁在异国他乡以“黑户”打工赚钱,虽然过着艰辛的生活,但他有朴实却并不平凡的坚定的生活目标,为了建设好家庭,为了女儿能上海外一流的大学,在新老交替的“接力赛”中传好自己的这一棒!作为母亲的老丁的妻子,和丈夫有着一样的奋斗目标。她辛苦劳作,省吃俭用,为的是能够存足孩子上大学的费用。而懂事的女儿,为了考上理想的大学,学习非常勤奋。他们一家人的目标是一致的,因为有了共同的目标和追求,生活也就有了奋斗的力量!也才能在长期的艰苦生活中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才会在困顿无助的时候懂得坚持再坚持。

三、成功无法复制,盲从十分可悲。

看了这部影片,很多人不免会给自己孩子定下目标,也想仿效老丁教育培养女儿的方式,指望“学习改变整个家庭的命运”。对此,我认为每个人的成功有着很多因素,如出生的年代、所处的家庭环境、父母的性格等等非常复杂。在别人身上获得成功的经验,在自己身上可能毫无用处。大部分孩子学习上的智力不够出众,大部分的父母也没有老丁夫妇那样的坚强毅力(那是我们父辈一代,他们的成长环境无法与我们的相比,而我们的成长环境又与现在孩子的有很大差异)。所以,如果我们做父母的,都无法承受压力和困苦,却一味要求孩子达成如何高的目标,结果肯定是十分可悲的。

综上所述,我认为这部影片需要我们去学习的,是面对困难,永不放弃的精神;是踏踏实实做人的精神;是爱的奉献精神。

最新基地读书感悟范本


“活到老学到老”,可见读书是我们一辈子的事。我相信每个人看了作品之后,内心也一定会有所触动,不知道你在看完《基地》之后的感悟是什么?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最新基地读书感悟范本”,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最新基地读书感悟范本(篇一)

基地是人类历史上不容错过的系列小说。

它并不像《海底两万里》那样,写的长篇大论。基地是出自大师一阿西莫夫之手的外国小说。我看了看,只匆匆一翻,就相信内容不如书名诱人。对我的浅薄的趣味来说,《基地》似乎是本枯燥无味的书,我看不到什么关于仙女和妖怪的事,只有书页上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字,似乎没有什么丰富多彩的东西。直到有一天,我心血来潮,手头空空的瞬间,我的脑海里有一若隐若现的身影浮过,我仿佛忘了它的存在。它又太耀眼了。

是因为它既渺小又伟大吗?是因为它内容吸引眼球吗?是因为阿西莫夫把他的小说写活了。写生动了,使人一读就能懂,使人在茫茫然间就能感同身受。也有可能是小说震撼了我,基地这本书主要写的是探索宇宙的行程,以及对大千世界的向往。这份想要了解的热情与激动,更是小说的特色所在。不仅写出了人类的贪梦和无知,更加丰富了人村的类伟大的传奇,这这点太不容易了,我正是被这一点所吸引的,所迷住的。

基地详写了人类想要改造丸,想要拥有超前的技木和殖民的梦想,不是冲动了事,只是想去尝试,想去拼搏。与银河,帝国做斗争,皇帝、宰相、夺权者,反叛星球,各方势力立刻剑拔弩张,曾经明净的天空,灿烂的太阳一去复不复返,人类的未来只好依靠“预言”,从此给占卜:师一个机会,从此这成为一门可以信任的科学,人类由此可以看见未来。这本小说给人带来一种不知所措的心理,作者在有些内容上写得毫不在意,但还是用显然意味深长的语调补充。真大愧是一个全知全能的作家,他想的方方面面,很全。从古至今,既通俗又大方高雅。然而他本人是一个看似严谨而实则风趣幽默的人,他尽情挥洒自己的诙谐搞笑的天赋,他甚至还写过一部记载笑话的书集一《笑话集》。

我本人认为这本书的裁体和《海底两万里》有类似之处,它们同样讲述了关于人类追求的,渴求的。是一本很有意思的书呢?

如果你是科幻小说的迷,我建议你先放下你手头的一切,趁天空还明净,太阳还灿烂,你不妨好好地回头欣赏一下《基地》这部作品吧!

最新基地读书感悟范本(篇二)

自从美国埃隆马斯克把一辆红色的特斯拉跑车用火箭送上了太空之后,关于跑车上的一切都备受关注。跑车上携带的一套《银河帝国》在各大书店和网站大卖,自媒体上热闹的宣传和群友们的大力推荐,我也把这套书放入了自己的书架上。

阿西莫夫的这套《银河帝国》让埃隆对太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为他移民火星的计划埋下种子。现在很多家长为孩子买了这套书,学校也提倡阅读此类的科幻小说,从而激发小孩子探索宇宙的兴趣。也许下一个世纪会有很多埃隆这样的科学家,毕生致力于开拓外太空,让子孙后代在银河的另一端找到怡居的美丽星球。

如果不是这套书被送到太空去,如果不是太多的人推荐这套书,在看了第一章之后,这本书就会被我扔了。看了太多现代争霸宇宙的网络小说,这本书的构思对我来说谈不上新颖。

银河帝国的腐朽,一群谢顿的信仰者在银河的一端建立了一个基地。基地如同一棵小树,经历风吹雨打,茁壮的成长。总共经历了三次谢顿危机,第一次政权危机,第二次宗教危机,第三次贸易危机。

与现在网络小说一个的区别是,精神领袖谢顿已经死了。而现代小说当中,往往都是一个苦哈哈的少年,从小奋斗,踩着各种狗屎运,带领着自己的基地壮大,称霸银河,称霸宇宙乃至平行宇宙。

与现代网络小说最大的区别是,基地这本书好短啊。我只花了两天,竟然看完了。也许是因为我只看了其中的一本,而整个银河帝国有几十本。总觉得基地的情节发展太快了,30年50年75年一晃就过去了。一本书看下来,没有代入感,像快进的胶卷在播放一个基地的发展。若中间的具体过程再写10万字多好啊。

最新基地读书感悟范本(篇三)

基地则是说写的银河系历史,是科幻小说。里边有个很牛的理论,叫心理史学,一个很牛的数学家,他发明了这个东西,通过这个,他可以预测银河系的未来。并知道了盛极一时的银河帝国将会衰亡,并将由此度过长大三万年的黑暗时间,为了将这个时间缩短到1000年,他组织了一群科学家,在银河系的边缘地方――端点星成立了一个叫基地的组织,为了对抗的银河衰亡而战斗着。

基地是这个系列的第一部,整本书由5个中短篇组成。看完这本书花了我两个下午,也因为时间比较仓促,可能还有很多地方没了解到。第一次只看到前2个故事,到今天花了一下午,到最后差点看不完,就看快了些。现在有内容都几乎不记得了。

试着记一下,第一个叫心理史学家,然后是银河系百科全书,接着市长,行商,行商皇族?忘了…

书里有3个牛人,第一个就是数学家谢顿,创立了心理史学,可以预测未来。成立了基地。第二个就是端点星也就是基地的第一任市长,哈定。利用宗教控制了对基地虎视眈眈的四国,而且用宗教传播科学。控制了周围的国家。第三个人是候洛,出身于基地外的星系,最终却当上了基地的市长,并用商业战败了最后的敌人,本部书就结束了。

书是写与196几年的,所谓的科幻是那个时候的科技,其实还是差了很多,至少还没有计算机,不过这并不能掩盖这本书的精彩,可预测未来的心理史学,虽说在现世不可能成立,但仍十分出彩,利用宗教传播科学,控制国家,这段是本部书看的最爽的部分,哈定这个人在书中是个了不起的英雄人物。之后的候洛在宗教无法控制的情况下,解决了第三次“谢顿危机”。商业打败了武力。

记录一句话:最后使用武力的都是无能者。

看完书有什么感想呢?

1、作者想象力强大,尽管还是早期的科幻小说,却依然有它的魅力。这个很值得自己学习,只有让自己思维活跃,才能思考敏捷,更好的理解事物。

2、心理史学,老实说,我很喜欢这个理论。不过很含糊,而且貌似是不可能存在的,但相对来讲,它的地不亚于机器人三大定律。可惜这本书讲得太少,谢顿也只露面几次。

3、唉,控制思想,有如此简单么,也许,要认清很多事物,一定要充分。

4、看下能找到下几部不,这部也只是草草看了下,感触不是很深。以后再研究。

5、就是这样了。

最新基地读书感悟范本(篇四)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银河帝国·基地》虽然有点儿乱,但是我还是对这本书中的三个不可缺少的人物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哈里·谢顿是一个非常有预见的、愿意为了事业来奉献所有的人。而且是他和一大群科学家在端点星建立起这个基地的,他用强大的科技让基地生存下去。

塞佛·哈定是这些科学家之一。他让这个基地崛起了,还用宗教来让基地更加神秘,同样,他也有敢于挑战权威的勇气。

侯伯·马洛也十分厉害,他不但利用自己的能力来让基地扩张,而且更可贵的是他还有自己的独立的想法。

通过这三个人的故事以及他们三个人的性格特点我觉得这是现代非常缺少的一些性格。

现在有许多许多的人不像塞佛·哈定一样感于击挑战权威当然,这也包括我,而要一味地认为权威说的话一定是对的,不敢有句否认。可是,权威也是人啊,谁不会有出错的时候呢?人人都有出错的时候,所以,我们应该要有敢于去挑战权威的勇气(可是不能胡说八道or不事找事)。这样,总是会尴尬的,毕竟“阳光总在风雨后”嘛。

同时,我们也要有自己的想法,不然,慢慢地“软饭”(指只听人家的想法而自己不去想)吃多了就会有成为一个没有自个儿主见的人了。这是最可怕的事儿了。听家长们说:如果一直不思考的话大脑就会生锈掉,到后来不能再运转了。所以,我们要多去独立思考,要像鸟儿一样,努力冲破鸟笼的拘束,飞向蓝天的怀抱。

最新基地读书感悟范本(篇五)

《基地》一书被世界的读者誉为永恒的科幻经典。它主要从基地的创建、崛起、扩张写起,表达了作者对现实生活的不满,也体现了作者与众不同的超前思想细品全书,我感叹作者对未来世界独到的见解,也对基地产生了自我想法。

我认为,基地的创建就是原于银河帝国的衰败。银河帝国这样一个庞大的国度,之所以会灭亡,还是因为人类永远无法磨灭的愚昧与贪婪。一开始,人类带着他们的智慧与良知,登上一个个荒凉的星球,在那建造起了高科技的社会。可他们的后代也正是因为未来世界的先进与舒适,而变得十分贪婪、愚昧,越来越多的人不再学习,传颂未来世界强大的科技,越来越多的高能科技也逐渐失传,导致未来世界,也就是银河帝国退化。书中的主人公哈里·谢顿,也就是因这一原因,想要编出《银河百科全书》,来保留银河帝国的先进科技,也致减缓帝国退化所造成的后果。

想通过这节书警示读者及现在的整个社会,不要步银河帝国的后尘。所以,我希望从现在开始,世界的每一人都应该时刻了解当代的科技,积极参与科技发展的工程,及学习、认识科学,这样才不会使人类流传多年的科技文化白白流失。

而且,我也希望我们现在的社会能快速的发展、创新,变得跟银河帝国一样繁荣、强盛。当然,这也要靠我们所有人对科技的追求热爱,以及对高科技未来无尽的期盼。因此,和呼吁所有人无论地何时,都要抱着一个乐观、进步的态度去展望未来,不能只停留在现在或过去,不然后果将不堪设想。并且,与此同时,也人付诸自己的行动,让自己的智慧得以发挥,参与到学习,发展的行列之中去。

苏菲的世界2024最新读后感范本


一本好书就像沙漠中的一捧清泉,滋润我们的心灵,在乔斯坦·贾德写的苏菲的世界中,我沉浸其中非常吸引人的情节中,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毕后的想法写下来。该如何才能将一篇苏菲的世界读后感写好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整理的“苏菲的世界2024最新读后感范本”,仅供参考。

苏菲的世界2024最新读后感范本(篇一)

第一次拿到这本书的时候我不敢相信这是一本关于哲学的书,现在想想“苏菲”的“世界”,世界中就包含着精神世界。一向对于哲学是不感兴趣的,以至于这本书我还未真正的看完,是对知识的挑剔或是对一些理论的无法接受还是我真的理解不透,我选择的只是适合我的东西。在选择的过程中看到了自我的转变。

人们总是渴望遥不可及的事物,我也不例外,在追求心灵与物质相结合的同时不禁问自己,“物质世界是真实的吗”。人是有“灵”的吗,我们的感官认知乃是自天主而来吗?我不是一个宗教信徒,可我也慢慢开始考虑这些问题,如果这一切不是源于天主那又是源于何处呢?心灵世界是我们的整个世界吗?那我们从小所学的唯物主义不就是与之相背,我困惑了,就似在沼泽中挣扎的人,努力想逃出却越陷越深。为了不被淹没,我只好停止了思考,脑袋里翻滚的岩浆似乎也平静下来。一轮明月升上了夜空,对于一个等待救赎的人来说,那圣洁的光辉就是最好的洗礼。瞬间,我转头发现“灵”与“物”只不过是两个隔街争吵的妇人,她们所站的立场与所坚持的观点不一样而已。探索理论的本源,你可以发现,从它所基于的那个方面来看,派生出来的一切都是正确的,那是因为它的基础。正如“好”与“坏”,只有在区分何为“好”何为“坏”才能判断是“好”是“坏”。

有些怀疑苏菲对她所学的东西真的都理解了吗?也许她只是作者著书的一个引线,穿连起了整个哲学史,但我更愿意她同我一样是个带有探知欲望的孩子,至少她在书中是这样的。突然想起达利所常用的抽屉,孩子眼里所向往的抽屉与她最终打开的是否一样呢?看到结果是否会非常失望,只有打开抽屉才能得知。那她的心中应该就有一个理想的存在。

柏拉图认为人的一切知识都是由天生禀赋而来,它以潜在的方式存在于人的灵魂之中。有一种担忧,近似乎于儿童天真的担忧,我的灵魂有一天是不是会离开我去选择别人,也许在我们所生存的空间里到处都飘荡着需要寄宿的灵魂,他们在等待一个合适的身体出现。回头想想,我的灵魂经历过什么以后才选择了我呢?她是不是选择一个人重复着同样的轮回呢?可能我有些误解了,但我无法走出这样的`一个怪圈,可能是我还想趴在窗台与外面的“灵魂先生”说声“嗨,你好”。柏拉图的《理想国》中,有一个著名的洞穴比喻来解释理念论:有一群囚犯在一个洞穴中,他们手脚都被捆绑,身体也无法转身,只能背对着洞口。他们面前有一堵白墙,他们身后燃烧着一堆火。在那面白墙上他们看到了自己以及身后到火堆之间事物的影子,由于他们看不到任何其他东西,这群囚犯会以为影子就是真实的东西。最后,一个人挣脱了枷锁,并且摸索出了洞口。他第一次看到了真实的事物。他返回洞穴并试图向其他人解释,那些影子其实只是虚幻的事物,并向他们指明光明的道路。但是对于那些囚犯来说,那个人似乎比他逃出去之前更加愚蠢,并向他宣称,除了墙上的影子之外,世界上没有其他东西了。柏拉图利用这个故事来告诉我们,“形式”其实就是那阳光照耀下的实物,而我们的感官世界所能感受到的不过是那白墙上的影子而已。我们的大自然比起鲜明的理型世界来说,是黑暗而单调的。不懂哲学的人能看到的只是那些影子,而哲学家则在真理的阳光下看到外部事物。我们所看到的东西总是局限的,就似我对这本书的理解一样,只看到了墙上的影子。

我还是对哲学不感兴趣,可我已经开始思考,这大概也是作者的本意。意识存在的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不可思议的奇迹,在他面前,还有什么奇迹是不可能的呢。但奇迹的主角还是我们自己。

苏菲的世界2024最新读后感范本(篇二)

十四岁的少女苏菲如同我一般,每当我思考,就宛如进入了苏菲的世界,哲学的世界。这是一本最易懂的哲学启蒙书,但我真正的进入它却费了不少的周折。我开始用哲学的眼光审视世界,发现身边的哲学无处不在。

小鸟有没有思想,我想,我不是鸟,自是不知其是否所思。优雅的旋律传入耳中,一种对哲学的思考,在电影的潜移默化中,悄悄展开。

影片用奇幻的手法穿插着一些传奇人物的历史故事及其思想,苏菲的一次次探索,从启蒙到进化,引领着我们进入了一个神奇,理性而又充满魅力的哲学世界。

你是谁?世界从何而来?生命中最重要的是什么?我们,又将是为何而存在?一个个问题,不仅仅只是引导着苏菲,还让我们发出了深深的震撼,一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却是那样的难以回答,正如电影中所说的,生命中最重要的是什么?对于饥饿的人来说,是食物;对于寒冷的人来说,是温暖;对于痛苦的人来说,是幸福。

存在的意义,怕是没有人能理解。就犹如世间万物一样,世界为何存在?其意义又是什么?这个问题,从来就没有标准答案,恐怕是连提出这些答案的人,也不知道自己是否正确吧。

我们迷茫,并不是因为年轻,而是因为,我们不懂得这个世界。一个人的成长,就是对外面世界的探索,对内心世界的创造,每个人都在不断成长,直到死亡。人有多大成就,并不是他做了什么事,而在于他是否洞悉了世界的本质,创造的内心世界是否有价值。

我是谁?生命又是什么?世界为何存在?苏格拉底和柏拉图都不可能告诉我们,他们所做的,只能是引导我们去创造创造自我,创造生命的价值,创造世界存在的意义……

苏菲的世界2024最新读后感范本(篇三)

这是一本很有意思的哲学书。

一位父亲为了给女儿上哲学课而创造出了两个虚拟的人物,苏菲和艾伯特。而一开始苏菲并不知道自己只是活在别人的头脑中,直到席德和少校的名字一次次出现在苏菲的世界里,而艾伯特的哲学课也讲到了浪漫主义的反讽这一阶段,通过浪漫主义的反讽,苏菲才认识到自己其实是不存在的。从这儿开始,席德和苏菲的视角不断转换。

西德作为存在的人物,在看一本父亲寄给自己的哲学讲义,苏菲作为虚拟的人物,和艾伯特一起想办法逃离席德父亲的精神世界。而在这一过程中,出现的每一位童话人物,都与他们正在进行的哲学课程息息相关。这样精妙的设计,使得原本看起来应该枯燥无比的哲学课程妙趣横生。而大量通俗易懂的例子又帮助我们对于哲学家们的思想有了更直观的理解。对于任何一个对哲学没有系统了解的人,这本书都可以作为思想上的启蒙。而文末苏菲和艾伯特的成功逃离也值得思考。苏菲和艾伯特是席德父亲笔下的人物,但席德和她的父亲,又何尝不是作者笔下的人物呢?他们其实也存在于另一个人的头脑当中。

那么更进一步,我们会不会也是某个人头脑的产物呢?这又是一个哲学命题。

苏菲的世界2024最新读后感范本(篇四)

《苏菲的世界》是由挪威作家乔斯坦·贾德创作的一本哲学类故事书,在哲学主题深奥的情况下却又不失真实,实在是难能可贵。这一本哲学书囊括了从古希腊的泰勒斯时代一直到近现代的马克思时代的`完整哲学史,每一课上的都很生动,每一个故事都很有深意。让我最震惊的是“雅典学派”那一课。这一节课是以录像的形式呈现的,录得本来是雅典的风景,可是却突然变成了苏格拉底时代的雅典,并且能够与古希腊的所有哲学家进行对话。比如与德谟克利特讨论原子论,或者与苏格拉底讨论自然派哲学。脑洞之大令人叹服。那个哲学老师给苏菲上了一节极为“生动”的哲学课。

乔斯坦·贾德对历史上哲学家的思想进行了近乎完美的解读,但是,我认为他还是出了一些错误。比如他写到牛顿,列出他在力学与光学方面的种种贡献,比如万有引力定律和行星轨道定律,并说他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可是他“上帝是第一推动力”的理论是绝对错误的。又比如他讲达尔文的进化论,有关“适者生存”却说的不够严谨。书中说,“而进化的实际‘机转’则是自然的淘汰作用”说得云里雾里,容易引起误解。虽说此书白璧微瑕,却还是优秀的。

除了哲学意义,这部小说的故事性也极强。苏菲的故事其实是艾伯特少校给他的女儿席德的生日礼物,但是一开始描写苏菲的故事时,我们完全不能想到原来苏菲的故事只是席德爸爸给席德的哲学讲义而已。这一种写法其实和莎士比亚的戏剧《驯悍记》有些类似。《驯悍记》一开始是一个富人把一个穷人抬到家里,并且给他看戏,看的就是“驯悍记”。只不过《驯悍记》中的主线故事是给乞丐看的戏,而且它是让你看到本书中间时逐渐沉醉于“驯悍”的故事当中,能够很好地引出主题,而《苏菲的世界》是让你逐渐逐渐认识到“苏菲的故事”原来只是一本书的事实。这种写作手法的好处是能让读者陶醉其中,使人读这一本书的欲望极强,从而达到自我营销的作用。

虽然故事性与哲学意义都给这一部小说加了不少分,但是我觉得这一部小说最让我惊艳的一点却是他所要表达的人生道理。苏菲的故事存在于艾伯特少校的想象之中,而少校却是在我们书里。那么,从他们的故事联想到自己的世界,我们会不会也是存在于某一个人的想象之中呢?也许你会说,我们能感到的一切都是千真万确的,所以我们是真的人。可是苏菲也有这种感觉呀!所以我们很有可能也是虚拟人物。

这一本书既是一个很有趣味的故事,又是一堂生动的哲学课,还是一次意义重大的人生讲堂,真不愧为一部世界经典名著。

苏菲的世界2024最新读后感范本(篇五)

阅读完这本书后,我也开始思索什幺才是“真实的自己”。有时担心自己的人生是否只是南柯一梦,或真是“人生如戏,戏如人生”呢?也许自己就像苏菲一样,像爱丽丝般去梦游仙境?或者我单单只是一个思想体,只有精神,没有实体,并非真实存在?然而,这似乎是永远解不开的谜团。

书本一开始所提及的问题:“你是谁?”让我陷入无止尽的思索。曾单纯的以为“我”就是我的主人,然而,真是如此吗?以往,当自己陷入人生难题时,就会以玩笑来自欺,以自责来疗伤。但读完这本书后,我反而陷入“自己是谁?”,反倒希望自己就是苏菲,由作家来告诉我如何进行下一步的动作,完成更精彩完美的演出!

如果没有接触到这本书,自己或许永远会跟书里的人物所说的一样:“将这个世界当成一种理所当然的存在,而体会不到这世上的惊奇与美妙。”因为我们总是太依赖“习已为常”,普通的剧情、平凡的生活、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生活无趣的思考让人生受到了限制。阅读时,我总想像自己就是那充满好奇的苏菲,把书本里的神秘哲学家当成启蒙自己人生的老师,在那奇妙世界中,日夜思考着来自哲学家抛出的各种问题。

也许,只要抱着好奇心,就可以成为一位哲学家吧?以往,人们认为哲学家只是把自己从世上万物所得到认知,经过思考的历程,提出了自己的见解。而我认为,哲学也可以是一种人生,因为里面包含着你对世界的观感,随着人生的成长与际遇,人的想法也会因而改变。人生,就应该尽可能与各式各样的人相处,跟着他一起体验他看这个世界的态度与角度;人生,就应该了解自己是一个世上独一无二的存在,了解自己是独特的,才能不被他人的看法所束缚,才能开始活出全新的自己,让自己有个精彩无憾的人生。

苏菲的世界2024最新读后感范本(篇六)

如果我们从未生病,就不会知道健康的滋味。如果我们从未尝过饥饿的痛苦,我们在饱足时就不会感到愉悦。如果世上从未有过战争,我们就不会珍惜和平。如果没有冬天,春天也不会来临。

好与坏、善与恶都是不可或缺的。如果好坏善恶两极之间没有不停的交互作用,则世界将不再存在。

谁有权利说别人相信的东西就是“迷信”呢?

知道自己无知,也是一种知识。所见过最愚蠢的人,就是那些对某些自己一无所知的事自信满满的人。

真正的智慧来自内心。

明辨是非者必能进退合宜。

害羞——或不害羞——最主要还是受到社会规范的制约所致。

真正的知识来自内心,而不是得自别人的传授。同时,唯有出自内心的知识,才能使人拥有真正的智慧。

男女之不同犹如植物与动物之不同。动物具有较多的男人性格,而植物则较具女人性格,因为女人的发展基本上是属于静态的。女人主要是透过生活(而非读书)吸收思想,借此获得某种教育。男人为了在社会上争取一席之地,则必须勤练技能、苦心研读。

罪恶感一直停留在超我之中

人的一生都充满了欲望与罪恶感之间的冲突。

如果某件事情与我无关,我就看不见它。

最新《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感悟范本


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读书是我们的兴趣喜好,读好书则是我们做人的行动指南。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以后,相信心中有不少的心得,我们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您是否正在想怎么样才能写好这个作品的读后感呢?读后感大全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最新《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感悟范本》,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最新《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感悟范本(篇一)

爱情其实存在于人们的想象之中,你相信,它存在,它就存在,你不相信它就不存在。

就好像年轻时候的费尔明娜对阿里萨的喜欢,她根本就不了解那个少年,他只是坐在长凳上拉小提琴,注视着他,她就怦然心动,对他倾心,互写情诗,但是见面之后,她恍然明白,她喜欢的只是一个幻影,并不是他这个人,他们甚至都不了解对方,都不认识对方。

而阿里萨,他是一个私生子,他的母亲只会尽全力的,溺爱他,阿里萨缺少爱情的浸润,他十分孤僻,当他遇到费尔明娜的时候,他仿佛被爱神击中,开始茶饭不思,相思成疾,我一直很不能理解,一见钟情是真实存在的吗?他只是惊鸿一瞥费尔明娜的活泼明媚,就一下子爱上了她,爱情就这么肤浅吗?而后的50年里,他和各式各样的女性发生肉体关系,但是他心中一直都在等等乌尔比诺医生死亡的那天,在他70岁的时候,乌尔比诺医生终于死亡了,他也再次找到了费尔明娜,他们终于许下了一生一世的诺言。

看到这里我的疑惑爬满了心头,费尔明娜到底爱不爱阿里萨?如果他爱,为什么当初只是匆匆一瞥?觉得这个男人配不上自己,还是觉得这个人和想象中的不一样,就毅然决然的放弃了,走向了医生的怀抱,那为什么几十年后阿里萨,希望和她共度余生,并且殷切的和她通信拜访她,就欣然接受了他?或许不是爱情,她只是要陪伴吧。

而医生呢,就是印象中的一个木讷的古板的人,如果没有遇到费尔明娜,他或许会找到一个门当户对的妻子过一生,他的叛逆,只在他遇到了费尔明娜,开始离他预想的轨道有一些偏差,而他们结合之后的日子,一如想象平静美好和谐,也会有磕磕绊绊,而且医生居然还出轨?我一直以为医生这样道德至上的人不会犯这种原则性的错误。

这本书叫,霍乱时期的爱情。让我从头至尾都没看见爱情,单纯的想象、欲望、生活,这就叫爱情吗?

一开始我,以为这本书,讲的是费尔明娜和乌尔比诺医生的故事,直到看到医生死亡,开始讲阿里萨的故事,我才恍然大悟,原来阿里萨是主角吗?几十年的感人爱情就是他和费尔明娜吗,可是费尔明娜已经结婚了呀,而且她一开始不是拒绝了他吗?50年,50年之后再爱也叫爱情吗?

我觉得这,三个人里面没有一个人得到过爱情,阿里萨一直在寻找他想象中的爱情,费尔明娜亲手把自己的爱情断送,用温情的陪伴来替代爱情的存在,而沃尔比诺医生从来就不懂爱情。

我一直认为爱情应该是完美的,而这本书中所写的爱情简直千疮百孔,不忍卒读。一度看得很生气,想弃了,但是作者写得又那么的真实,仿佛是真正发生过的,就在我们生活的世界的某一个角落,真实存在过的。

或许我们大部分人都是这样的吧,找到一个差不多的对象,看起来和谐美好的过一辈子,也会有争吵,也会有瞬间的幸福,但更多的是陪伴。

最新《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感悟范本(篇二)

很早之前就听说过这本书,当时觉得不感兴趣,一直没有读。

为什么这周突然想聊这本书?

因为偶然看到“十点阅读”的一个课程:每天花30分钟跟着行业大咖听一本书,从2020年01.01-2020年12.31,一共365本,坚持在社群打卡。

仔细想想,自己读一本书至少要花十天半个月甚至一个月。一年下来,真正读懂的书屈指可数,所以想尝试一下听老师讲解的方式读书。

于是就买下了这个课程,当作是2020送给自己的新年礼物啦。

话题有点跑偏了,总之就是这周听了大师讲解完《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书后,就特别吸引我。

所以决定本期和大家聊聊这本书,并分享书中写到的几种爱情方式和可能性。

初识的爱情

爱情和霍乱一样,一旦入侵只能沦陷。

男主的名字是弗洛蒂诺·阿里萨【阿萨】,女主叫费尔明娜·达萨【明娜】。

阿萨是当地有名的船主的私生子,不爱说话,总是带着一副眼镜,非常消瘦,给人一种很可怜的感觉。女主是有钱人家的女儿,就读于当地的贵族学校,高傲且美丽。

一次偶然,阿萨见到了明娜,便一见钟情。

于是他开始不厌其烦的向明娜表达自己的爱慕之情,在明娜来往的路上假装看书,只为了创造与女神相遇的机会,给明娜疯狂写情书。

时间一久,阿萨引起了明娜的好奇心,然后两人开始通过写信互相了解,关系也随之变得越来越亲密。

不久,明娜也深深的爱上了阿萨,于是他们陷入了热恋之中,开始每天互相写信给对方。

在通信两年之后,阿萨在信中向明娜求婚了。明娜回道:“我同意结婚,只要你保证不逼我吃茄子。

这一切都看似美好又顺利。

可当阿萨本人出现在明娜眼前时,她失望极了,因为身旁站着的的这个男人和自己想象的完全不一样。明娜瞬间决定要和他结束这段交往了四年的恋情。

原来一直以来明娜爱的并不是阿萨,而是这么多年来通信中自己幻想出来的那个人。

这其实特别像刚陷入爱情中的我们,容易把爱情和对方想象的太美好,喜欢一个人的时候觉得他全身都会发光,压根没有任何缺点。

但当现实来临时,才恍然大悟自己爱的只不过是自己想象中的他。

幻想的爱情美过于现实,但终将破灭。

分裂的爱情

在很多男人的世界里,性与爱是分离的。

当阿萨得知明娜结婚后,悲痛欲绝。他一边疯狂的去找各种情人“在肉体上”与她们融合一体,一边“在心里”又死心塌地的爱着明娜。

他认为自己只是在肉体上对明娜不忠,并不影响自己在心灵上爱着明娜。

这就好比一个人对你说:“我的心里都是你,但这并不影响我和别的女人约会。”

他的爱情是分裂的,他认为:爱是爱,性是性。灵魂之爱在腰部以上,肉体之爱在腰部以下,爱与性之间没有直接的联系。

我觉得这就是胡扯。你会认同性和爱是分离的这种观点吗?我相信,大多数女生是不可能认同的。

虽然阿萨也保持着与女人相处的界限,那就是不和她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结婚。

但那只是为了自己能够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迎接明娜的到来。

即使阿萨的这种爱情观颠覆了我的认知能力,不过我觉得既然作者能够将这种爱情描述出来,那我相信世界上一定是有心存这种理念的男人的。

存在即合理。

虚假的爱情

貌似幸福婚姻的背后藏着的是一个女人不为人知的心酸。

和阿萨分手之后,明娜嫁给了一位上流社会的医生【比诺医生】。

比诺医生并不是真的爱明娜,只是觉得娶了这样一位高傲又美丽的妻子可以满足他的虚荣心。

而明娜愿意嫁给比诺医生是因为他可以向她提供一些世俗的好处:安全感,和谐和幸福。

于是,这两个人就假借着爱情的名义开始了他们的生活。

婚后的明娜每天都像生活在牢笼里,面对婆婆的指责,丈夫的出轨,她什么也没做,只是对一切逆来顺受。

无论内心怎么煎熬,在外人面前她永远会展现出一副幸福的模样,让所有人都误认为他们是幸福美满的一对。

这样的爱情实在太虚假,让人无法接受,但不管怎样这是明娜的处理方式。

有人看清了婚姻的真实面目,愤然离去,但也有人会用自己的方式退让或隐忍,没有对与不对之分,只是选择的不同。

如果爱情还需要假装,那我宁可不要。

忠贞的爱情

用半辈子的坚守,赢得一生一世的相守。

明娜的丈夫在82岁时因为爬到芒果树上抓鹦鹉摔倒去世了。

在比诺医生去世的当天晚上,阿萨出现了。

他向明娜重申了他爱的宣言:“费尔明娜,这个机会我已经等了半个多世纪,就是为了能再一次向你重申我对您永恒的忠诚和不渝的爱”。

面对突然出现的阿萨,明娜刚开始是避而远之的。

但是通过阿萨的努力和坚持,她被感动了,他们又重新在一起了,这时明娜已经72岁,阿萨78岁。

在生命的暮年,阿萨和明娜再次相逢。虽然他们告别了年少时的热烈,但两颗爱的心依然为爱跳动着。

后来,两人一起踏上了旅行的轮船,阿萨为了两人的世界不被打扰,身为航运公司董事长的他命令船长在船上插一面只有在霍乱发生时才插的黄旗。

当船长问男主:我们要这样在海上走多久时,男主的答案是:“一生一世。”

读到这里,我又觉得男主是一个很痴情的人,能够坚持喜欢一个人长达半个多世纪。

结局让我相信:“所有爱情始终是爱情,不会因为生活在一起太久而变化,它只会在距离死亡越来越近的时候,爱得越发浓烈。

结语

用5个字来总结这本书就是:“写尽了爱情”。

看完之后,虽说不能让我对爱情有多么深刻的理解,但至少让我见识到了这世间千奇百怪的爱情形式。

个人觉得,这本书非常值得一读。相信我,打开它,你一定会有所收获。

最新《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感悟范本(篇三)

爱情只是一瞬间的心动与其他什么无关

马尔克斯说《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他最好的作品,是他发自内心的创作。是不是他最好的作品我不知道,但是这本作品确实很值得一读。在每天被纸醉金迷的短视频轰炸,被低劣的情感法则洗脑的时候,于是我们不禁发问:爱情难道是一场攻防战吗?这更令我们对木心《从前慢》中一生只爱一个人的爱情既怀疑又期待。

虽然这本书在疫情的时候很火爆,但是可能会令大多数人失望的是《霍乱时期的爱情》并非在霍乱的危机之下,男女主超越死亡的爱情。与此相反,以我们现代的爱情观念,我们甚至会觉得这本书是在毁掉我们长久以来所形成的爱情观。

费尔明娜·达萨,父亲是个通过一些见不得人的生意发财的暴发户。达萨小的时候被父亲逼着在至圣童贞奉献日学校上学,所以达萨受过良好的教育。但迂腐的教条,刻薄的校长让她想要逃离,产生了自由的萌芽。与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这个纯情穷小子的相爱也是费尔明娜自我意志的苏醒。

存在于两个人之间的是青涩的爱情,双方都会把自己心中虚构的、思慕已久的、许多本不属于对方身上的优点强加在对方身上,同时它给足费尔明娜·达萨想要的自主选择。

我称之为冲动,尤其是这种年少时的冲动,会麻痹少年并不坚定的理智。就像大多数影视作品的情节一样,两个人的爱恋被达萨的父亲发现。

阿里萨是个穷小子,这显然不符合达萨父亲把女儿嫁给贵族的期许。站在父亲的立场上,我甚至觉得达萨的父亲没错。达萨的父亲是做走私生意的,可能以前颠沛流离的生活让他记忆犹新,更好的家庭的确可以让女儿过上更好的生活。

在费尔明娜父亲的安排下,他们两个多年未能相见,再见时遇到了达萨第二次自我意志的觉醒:青春褪去,再一次触摸现实与未来,费尔明娜猛然意识到自己必须的选择必须为未来负责,如果选择了弗洛伦蒂诺,那么她的后半生将是可以预见的清贫与荒芜。

彼时的他们奋不顾身地爱着彼此,而此时,现实不得不使他们重新考量这份爱情。爱情第一次向现实低了头,一段爱情的结束,必定是从一方的自卑开始。

费尔明娜觉得自己失去了死心塌地爱一个人的冲动,面对乌尔比诺与弗洛伦蒂诺羞怯婉转的告白截然不同的自信告白,费尔明娜选择了他。

两人最初以为双方是因为爱情在一起的,但是现在发现不是。马尔克斯是这样写的:

在那个年代,富有有很多好处,当然,也有很多坏处,但半个世界的人都对它梦寐以求,认为它是获得永生的最可能的途径。

显然,结婚以后的费尔明娜并不快乐,结婚那时,她才刚刚隐约望见地平线上一个崭新的世界,一切都在向她招手致意——除了挫折:

在她突然成熟的时刻,她拒绝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但他(就好像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影子,始终笼罩在她不幸福的婚姻之上。

弗洛伦蒂诺的堕落是从一艘要逃离达萨,远离这座城市的船开始的。在那个狭小的甲板上,一个陌生的女人从背后抱住他,夺走了他的第一次,他从男孩生了男人。

从那此短暂的欢愉之后,他仿佛打开了一个新世界。

他成了猎艳高手,爱上了找寻夜鸟的那种感觉,虽然在最开始他可以在贩卖夜鸟的地方安静地写送给费尔明娜·达萨的情诗,而现在,他找寻夜鸟只是希望能够忘记费尔明娜·达萨,哪怕只有一刻。

他同船长的情人偷情。

他同夜鸟偷情。

他同街上的陌生女人偷情。

甚至,他还有自己低俗的恶趣味:

他陷入巨大的空虚之中。他以为自己的空虚只是因为自己单纯,因为自己太天真。可当他一步步成为自己少年时最讨厌的人时,他依旧空虚。

这种对费尔明娜的爱,使得所有的夜鸟都成了达萨地替代品,可惜比没有人能懂,也无人看穿。

所以在乌尔比诺医生死后,弗洛伦蒂诺才迫不及待地在身穿丧服的费尔明娜面前说:

“嫁给我吧,我等这一刻等了五十年”

他的确爱费尔明娜,比任何人都要爱。在向费尔明娜·达萨做最后表白的那刻,我觉得弗洛伦蒂诺就像一个单纯爱着自己心上姑娘的少年。我想费尔明娜·达萨也是这样想的,年少的爱情不曾受到偏见,贞洁,别离的改变,兜兜转转又回到了她的身边。经历了痛苦的内心挣扎,费尔明娜最终还是答应了弗洛伦蒂诺,此时的她仿佛找到了童年时遗失的宝物,不曾有过的快乐在她的身上出现。

此时再看书的扉页引用的哥伦比亚盲人音乐家莱昂德·罗迪亚斯的“这些地方走在众人之前,他们已经有了自己的花冠女神“我们看出这是对一段羁绊几十年的爱情的总结。

书的结尾也很有意思,费尔明娜跟弗洛伦蒂诺雇了一艘小船,挂上黄色的帆布表示船上有人得了霍乱,胡维纳尔医生毕生都在消除霍乱,他们逃离现实的方法,却是胡维纳尔所想要消灭的。

远离陆地,自由飘荡。仿佛船上是自我意志,靠岸就成了现实,马尔克斯给了这种爱情超越现实与偏见的力量。

爱情究竟是什么?爱一个人究竟是爱他的精神还是身体?

到了这里我们就已经有了答案,《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一部拨乱返正的作品,在所有人都在把很多很自我的东西强加在爱情上面时,它告诉我们,爱情就是爱情,只在于一瞬间的心动,同别的什么无关。

大脑不能干涉爱情,意志不能缠着爱情,个性不能假定爱情是一种象征性的东西,自我也不能妄图去占有爱情。

除此之外,《霍乱时期的爱情》也简单地提了一下对死亡的看法。

开篇经常和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一起下象棋的最好的朋友自杀身亡,这个朋友曾因战争致残。他死亡的原因也很简单,他不想让其他人看到他衰老不堪的样子,尤其是被挚爱之人看到,所以一定要在60岁以前死掉。

死之前,他还与一个女人有过短暂的爱情,因为这个女人,他差点动摇。同样是因为爱情,这个女人同意了他的自杀行动。

他最终还是践行了他的誓言,像一个战场上流尽鲜血、战斗而死的战士。

朋友的死让乌尔比诺医生大为震撼,因为医生自己是一个胆小的人,正因为见证了太多的死亡,他才对死亡有着一种莫名的恐惧,甚至还几年如一日地重复着他的养生之法,这是将死之人对死亡的觉悟。

但是死亡并不是一个终点,而是一个过程。即使我们并不想变老,不想承受时间流逝的痛苦,可是我们清楚,任何人都无法阻止这不可逆转的岁月洪流,与其在矛盾的煎熬中度过余生,不如用极大的热情去热爱生活,这是对死亡必然到来的尊重。

作家创作作品,我们赋予意义。我想这才是读书的真正意义。

最新《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感悟范本(篇四)

我不喜欢医生,因为他有过出轨,在我的意识里,出轨,哪怕只一次,也是不可原谅的。

我也不喜欢弗洛伦蒂诺,因为他的爱近乎病态,一边标榜为她保留童真51年,一边用本子记录了622个与他有较长“恋情”的各种女人,我不懂爱情,却也觉得这不是爱。与其说他爱她,不如说他爱那种以为自己爱她的感觉,人是有受虐倾向的。

我最不喜欢的是费尔米娜,她既不爱自己的丈夫也不爱弗洛伦蒂诺,她只是在各个时段需要符合当时期待的男人而已。

虽然书中主角没有一个具有人格魅力,甚至可以说都挺糟糕的,但是这恰恰是真实的人。标榜忠贞却控制不住自己身体的男人们,在追求者们选择最适当的去结婚而不算真爱的女人们,在漫长婚姻中彼此忍受的夫妻们……

在我看来,这本书写到极致的并不是爱情,而是衰老和死亡“衰老往往是从一次摔倒开始的”,还有婚姻的真相“夫妻生活的的关键在于学会控制厌恶”。

在二十几岁的年纪读懂这些好绝望啊。有多么期待和一个人彼此深爱一生不厌弃,就有多么明白这种期待的无望。

玛蒂尔达2024最新读后感范本


我们常说读书可以陶冶情操,可以获得进步,在罗尔德·达尔写的玛蒂尔达中,我沉浸其中非常吸引人的情节中,我们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玛蒂尔达读后感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玛蒂尔达2024最新读后感范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玛蒂尔达2024最新读后感范本【篇一】

暑假期间,我读了世界奇幻文学大师罗尔德·达尔的作品——《玛蒂尔达》。罗尔德·达尔是一个瘦瘦的、秃顶的,总是有一脸狡滑的老头。无论他跑到美国、英国、荷兰、德国、法国、澳大利亚或新西兰,当然也包括中国,随便敲开一家小孩子的屋子说:“噢,我走累了,我的车用光了汽油,可以请我进去喝杯茶吗?”孩子们会立刻尖叫着、欢呼雀跃地迎他进门,因为没有孩子不认识这个老头,他就是让大人有点害怕,让孩子疯狂着迷的罗尔德·达尔。

小小的玛蒂尔达五岁时已经把大多数经典作品读完了,你肯定想像不出,像玛蒂尔达的父母那样庸俗、势利、卑鄙的家伙,怎么会生出玛蒂尔达这样可爱的小神童。你也肯定想象不出,玛蒂尔达上学的学校里有一个怎样可怕、自大的校长。她常常恶狠狠地说:“我一直弄不明白,小孩子为什么这样令人讨厌,他们是我生活中的祸害。他们像虫子,越早消灭越好!”

不过你不用担心,神奇的女孩玛蒂尔达有对付这一切的办法。在和恶毒校长斗争过程中,玛蒂尔达和善良的亨尼小姐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后来玛蒂尔达在亨尼小姐的帮助下,升到了高年级,他的新老师玛丽老师也发现玛蒂尔达非常的聪明,是一个有智慧的孩子,并且非常喜欢她。故事引人入胜高潮迭起,直到悬念被一个一个出乎意料的结果揭开时,仍让人久久回味。

看完这本书,我深有感悟。我认为,我是一个非常幸运的孩子。因为我有一个关心我的爸爸妈妈,还有一个好的学校、好的校长,更有好的老师。今后我要多多读书,多积累,还要珍惜时间,到书中寻找更多的知识和智慧,长大做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

玛蒂尔达2024最新读后感范本【篇二】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玛蒂尔达》,读完后深有感触,她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好玩的故事——

小小的玛蒂尔达非常聪明,五岁时就把大多数经典作家的作品读完了,但是聪明的玛蒂尔达却遇到了庸俗势力的爸爸妈妈,和最恶毒的校长。不过玛蒂尔达自有对付的方法,在和恶毒的特朗奇布尔校长斗争的过程中,玛蒂尔达也和善良的亨尼小姐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最后,当玛蒂尔达的爸爸倒卖汽车而逃往西班牙时,玛蒂尔达和亨尼小姐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这本书非常好看,也非常好玩,让我懂得了:只要坚持不懈、有爱心,向自己的目标去努力发展,就能成功!

玛蒂尔达2024最新读后感范本【篇三】

我读了一本书,叫《玛蒂尔达》,这本书让我久久回味,下面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本书:

小小的玛蒂尔达五岁的时候就把大多经典作家的作品读完了!不幸的是玛蒂尔达妈妈爸爸不让玛蒂尔达读书,玛蒂尔达的爸爸用欺骗的手法挣钱,玛蒂尔达的妈妈只会打麻将、打牌,当她知道爸爸是用欺骗的手法得来的时候,就想了一些恶点子来捉弄她爸爸,而玛蒂尔达的校长只会骂人、打人……也就是说这个聪明绝顶的小姑娘遇到了世界上最庸俗势利的妈妈爸爸和最恶毒的校长。不过神奇女孩玛蒂尔达有对付这一切的办法。

我最感兴趣的是玛蒂尔达的一种魔力,玛蒂尔达可以不用手只用眼就把一个东西移动、推翻,甚至举起。玛蒂尔达还靠这种超能力“救”了亨尼小姐一把呢!

玛蒂尔达不但正直,而且善良、机智。

玛蒂尔达看了老师住的简陋的环境,听了老师悲惨的故事,决定帮助老师要回那一套亨尼小姐(玛蒂尔达的老师)的爸爸临死前留给亨尼小姐却又被亨尼小姐姨妈抢走的“红房子”。玛蒂尔达靠自己的超能力,模仿了亨尼小姐父亲的语气,吓走了亨尼小姐的姨妈,帮助亨尼小姐抢回了属于亨尼小姐的“红房子”和一大笔钱。

最后,故事以圆满结束。我感觉,这个故事引人入胜,高潮迭起,直到悬念被一个个出乎意料的结果解扣时,仍然让人久久回味……

玛蒂尔达2024最新读后感范本【篇四】

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玛蒂尔达》,它给予了我智慧和力量。

主人公玛蒂尔达五岁时就把大多数经典作品读完了!不过,她的父母却不赞成她读书,他们认为读书是浪费时间的事情。玛蒂尔达很喜欢读书,她那才华横溢,聪明伶俐的头脑总是能想出新办法来对付这一切,在玛蒂尔达上学时,遇到了他们恶毒的校长特朗齐布尔小姐。这位校长总是乱猜疑别人,而且非常刻板。在一次上校长的课时,不知谁在校长的杯子里放了一条小虫。于是,校长就怀疑是玛蒂尔达干的。但玛蒂尔达并没有干坏事,玛蒂尔达非常生气,狠狠地盯着那个杯子,心里想着:推倒它,推倒它……杯子晃了一下,咣当倒在了桌子上。玛蒂尔达这才发现自己有与众不同的地方。

读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邪恶永远不能战胜正义。我非常喜欢文中的玛蒂尔达,是她用智慧把恶毒的校长赶出校门,她有正义感,善解人意,聪明,勇敢。当她得知亨尼小姐从小是和校长、爸爸生活在一起,并且爸爸是被校长还死之后,她非常愤怒,竟使粉笔在黑板上写下吓唬人的句子,把校长吓得赶紧把亨尼小姐的房子和财产还给了亨尼小姐。

我要学习玛蒂尔达善解人意的品格。在邪恶面前我们不要害怕,只要我们肯动脑筋,齐心协力,总会打倒邪恶的!

玛蒂尔达2024最新读后感范本【篇五】

玛蒂尔达五岁时就把大多数经典作品读完了!这要我可是绝对做不到的!但是,这个聪明伶俐又才华纵横的小姑娘却遇到了最庸俗的父母和最可怕的校长。当然,玛蒂尔达自有对付这一切的办法。在与可怕的特朗奇布尔校长争斗的过程中,玛蒂尔达和善良的亨尼小姐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最终,玛蒂尔达战胜了特朗奇布尔校长,并摆脱了她那讨厌的爸爸妈妈。

有两处是我印象最深刻的地方。第一处:玛蒂尔达站起来,开始背二的乘法表。她说到二乘十四的时还不停,继续说下去:“二乘十三是二十六,二乘十四是二十八,二乘十五是三十,二乘十六……”读到这里时,我想:我是不是也背的这么流利呢?为了检测,我开始背,结果背到“九九八十一”就卡壳了。

第二处:奈杰尔叫道:“粉笔!粉笔在写字!”它真的在写字:“阿加莎,我是马格纳斯!你还是相信我吧。阿加莎,把我的珍妮的房子还给她。把我的珍妮的薪水还给她。然后你离开这里。如果你不听,我一定要来杀你,就像你当初杀我一样。我时刻盯住你,阿加莎!”粉笔写完了,它跳了几跳,忽然摔在地上,断成两半。你们猜是谁在写字?当然是玛蒂尔达!虽然我试过好多次,但目标还一动不动时我的目光就到别的地方去了。

《玛蒂尔达》给我带来了很多乐趣,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只要有决心,有行动,什么事情都能够解决!

玛蒂尔达2024最新读后感范本【篇六】

读了《玛蒂尔达》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为这个小小的身躯震撼和感动!

玛蒂尔达是一个五岁的小姑娘,她自主、坚强,热爱读书。她希望爸爸能给她买书,但遭到爸爸的拒绝。她的爸爸是一个愚昧、自私的人,她的妈妈是一个只顾自己玩乐、不管孩子成长的人。玛蒂尔达出生在这样一个家庭非常不幸,但是她没有抱怨,也没有放弃自己的爱好,坚持每天步行到乡村图书馆读书,小小的年纪竟读遍了名家巨著。

由此我想到了我的同学马世馨,她也是非常独立的小姑娘,从一年级起就每天自己坐公交车上学,途中要经过十多站。看看自己,惭愧的是到现在我还要爸爸妈妈送我上学。今后我也要向她们学习,做一个自主、坚强的男子汉。

玛蒂尔达喜欢广泛阅读,我也有同样的爱好。我真希望把玛蒂尔达邀请到我温暖的家里来,和我一起学习、玩耍。

玛蒂尔达2024最新读后感范本【篇七】

自从读了罗尔德·达尔的绘本,我就按捺不住了,今天我就为达尔介绍一本书—《玛蒂尔达》!主要人物有:玛蒂尔达、亨尼小姐、特朗奇布尔校长、沃姆伍德先生和太太。

沃姆伍德先生家很有钱(也是玛蒂尔达家),可是他的有钱是卖黑车赚到的,玛蒂尔达想阻止他,因为不久,他就即将去坐牢了。可是他爸爸太贪心太狂妄了,玛蒂尔达一而再再而三地去阻止爸爸,以免使他面临坐牢的境界,可是没有用。于是她准备惩罚这狂妄的人,玛蒂尔达心里只有愤怒的理想……

在学校发生了两个奇迹,一、玛蒂尔达可以用眼睛操控任何东西而且还把特朗奇布尔校长吓了一大跳。二、她在上课用眼睛把一支粉笔悬起来写了:“阿尔莎,我是马格纳斯,你还是相信吧。把我的珍妮的房子还给她,离开这里,如果你不听,一定会来杀你,就像你杀我一样,时刻盯住你!!!”校长从明天就消失了,孩子们欢呼雀跃(因为特朗奇布尔校长性格残忍,比如一个小女孩,头发被校长从两个长辫子变成了蘑菇头)

最后沃姆伍德先生和太太被发现卖的是黑车逃到了西班牙,亨尼小姐和玛蒂尔达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玛蒂尔达2024最新读后感范本【篇八】

玛蒂尔达的父母是一个庸俗、势利、卑鄙的家伙。可是玛蒂尔达却是一个可爱的小神童。她5岁时就把大多数经典作家的作品读完了!玛蒂尔达上学的学校里有一个可怕的校长。

不过,神奇女孩玛蒂尔达自有对付这一切的办法。在和恶毒的特朗奇布尔校长斗争的过程中,玛蒂尔达和善良的`亨尼小姐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当玛蒂尔达被校长训斥时,玛蒂尔达发现自己有一种异乎寻常的能力,可以报复校长,玛蒂尔达使校长暴露了真面目,校长再也不能欺负同学们了。

读了这篇文章我感受到了,应该多读书,书可以让我们和一些伟大的文学家对话,从而丰富我们的生活,开阔我们的视野,有些同学不爱读文学类书籍,却找一些理由,说自己看不懂,小玛蒂尔达三岁都能把那么深奥的书读懂,我们都这么大了,那有什么难呢?

小玛蒂尔达还有一份可贵的勇气,遇到事情要坚强,想办法克服,而不是一味地哭鼻子。觉得校长讲的不对,便一直和不讲道理的校长讲道理,那时就算校长把她撕碎了,她也毫不畏惧,而我们有的时候面对比自己强大的多的人时就不敢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意见了,所以我们要像小玛蒂尔达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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