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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鸦读书心得

发布时间:2021-09-24 来源:互联网

2024最新读书:著名小说《人鸦》的读书。

古语言:一月不读书,耳目失清爽。读书对于我们个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对我们思想也会有一定的影响。而好的作品会引起阅读者的共鸣,在看作品之后一定会触动内心,这时候,我们可以去写下一篇读书笔记来记录自己的感悟,有没有更好的办法让自己的读书笔记有一定的深度呢?小编陆续为大家整理了2024最新读书:著名小说《人鸦》的读书,或许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读完了奥地利著名作家埃迪特。施莱伯尔一维克写的《人鸦》一书,真是受益匪浅。那么下面就由小编给大家带来著名小说《人鸦》的读书笔记,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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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小说《人鸦》的读书笔记1

今天我读完了一本书,名字叫《人鸦》,讲的男孩瑞夏德和乌鸦朗德尔夫的故事,朗德尔夫念了一个口诀,夏瑞德竟然变成了乌鸦,于是夏瑞德和朗德尔福告别,就向更远的地方飞去,他碰到了红颜鸥鸲,红颜欧鸲告诉他,如果静悄悄的活的就长,瑞夏德谢过他后,继续飞呀飞,他碰到了拉尔夫和鲁迪,他两个是鸦群罗高的手下,罗高让他俩把瑞夏德带进了罗高的鸦群,又过了几天,他去找了雌乌鸦鲁娜,鲁娜让瑞夏德不再遗忘,夏睿德回到了鸦群。给大家讲故事,第一次他讲的是《彩乌鸦传奇》,第二次讲的是《UFO的故事》,可鸦群让他见到了真的UFO。又过了几天,罗高被人打伤了,幸好夏睿德去了宠物医院,让医生把罗高治好了。他决定回去换回角色。罗高告诉他不要恐惧,谁心怀恐惧就丧失力量和内在的智慧,如果实在没办法的时候就可以请教白乌鸦,拉姆塞斯。但是朗德尔福不愿意换回乌鸦角色,在拉姆塞斯和小矮人的帮助下夏瑞德变回了人类。

看了这本书我感觉在生活中对待人要有爱心,遇到困难的事情,不要恐惧,不要慌张,才有可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著名小说《人鸦》的读书笔记2

这学期我们一起共读了一本名叫《人鸦》的书。这本书主要是写了瑞夏德作为鸦中的人,人中的鸦,经过无数次的冒险,走上了一条回归自我的路线。

主人公瑞夏德是一个不爱学习、没有责任感的孩子。初到鸦群,他什么都不想管,只想学会飞。乌鸦们也都非常的不信任他。不过后来经过:帮乌鸦们识别稻草人、给乌鸦们讲故事、勇救罗高和救助小矮人这几件事中,瑞夏德开始慢慢的有了变化,开始有了责任、担当和爱心,乌鸦们也都和他成为了好朋友。

在这些事情中,有一件章给我留了下了深刻的印象。那就是《大头领蒙难记》。当罗高被人用枪打中之后,鸦群都笼罩着惊慌的气息,只有瑞夏德十分的镇定,不顾同伴的劝阻,冒着生命危险去找医生救助罗高。但是乌鸦们认为瑞夏德背叛了大头领,于是要给他定死罪,瑞夏德不得不离开鸦群,等待罗高康复。终于,在七天后,瑞夏德带着康复的罗高回到了鸦群,乌鸦们从此都开始友好地对待他,信任他。当我们遇到困难时要先冷静思考再做决定,那才是最好的方法。

这就是瑞夏德,经过变成乌鸦的那些天里,他已经从原来的没有责任感,变成了现在的有担当,非常勇敢和有爱心的孩子。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要担当起自己应负的责任。

著名小说《人鸦》的读书笔记3

在学校的童心阅读课上,我们全班同学和黄老师一起又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人鸦》。

我把它拿回家读,刚要读时,我对这个名字感到非常好奇:为什么这本书的名字要叫人鸦呢?为什么不叫别的呢?这本书到底讲了什么?这本书是由作者什么突发奇想的灵感编出来的呢?那时我就像开连珠炮似的,心里产生了许多疑问。

我开始读了。读完第一章就又问了一个问题:想变个乌鸦真有那么简单?只念个咒语诗就能交换了?于是我“啪”的一下快速合上书,心中默默想着那一首咒语诗,轻言细语地背了起来:“飞上高空,箭一般俯冲,天地之间任从容。用你的翅膀担负起黑夜吧,你去做乌鸦,我来当儿童······”念完之后却一点效果也没有。我想:是不是没有一只动物在身边才会没效果?我不管了,继续往下读。

让我最为感到好奇的章节是第三章“白云的寄托”和第四章“彩乌鸦传奇”。我又在第三章提了问题:看看白云真能想起事情来?还是只有乌鸦才管用?要不是那天是阴天,我可能就会记起事儿来了。第四章的就更多了:以前的世界上真有彩色乌鸦?他们是怎么有那种羽毛的?他们既然都是彩色的了,为什么还要叫彩乌鸦了呢?我感觉他们直接叫“彩鸦”就行了,可读起来有点儿别扭。

读完这本书,我也想养一只乌鸦了。要是让我给他取名字,我就叫他——瑞夏德(这算不算抄袭啊······)。当然,我以前提的问题也解决了,但是都是些奇奇怪怪的答案。

希望这名作者能继续出好书,继续来让我们读。

著名小说《人鸦》的读书笔记4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是人类的良师益友,为了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多姿多彩,刘老师推荐我们阅读了《人鸦》这本书。

一天一只硕大的乌鸦越境飞行者朗多尔夫落到有着满头金发的男孩瑞夏德身旁呱呱叫:“我就是你,你就是我。”当男孩问了半天才知道乌鸦是想和他变换角色,并且乌鸦的生活中没有算术题后他同意了,瑞夏德是个讨厌算术的人。能够飞翔的的乌鸦瑞夏德把乌鸦的生活想的很美好,可是鸦群中的日子虽然没有算术题,但也必须完成各种各样的任务,还要饿肚子。可是在它们在寻找刚播撒过种子的土地的时候,因为瑞夏德在成为乌鸦之前是个人类,他懂得如何辨别稻草人,所以,它很快就成了乌鸦群中公认的“辨别稻草人专家“。它还擅长讲故事尤其是自己编的故事,而且每次讲的都是那么的酣畅琉璃,这真是不讲不知道,一讲吓一跳啊!第一次讲完故事首领罗高就授予瑞夏德”讲故事能手“的称号,从此以后,每天黄昏之际的时候瑞夏德就会给众鸦群们讲一个美妙的故事,这好歹也给乌鸦旅行中带来了一丝鲜活的色彩。但是,慢慢地,瑞夏德也在发生着改变,它变得有责任有担当了……可是后来,原本好心好意想帮受伤的大头领罗高去宠物医生那里治伤的瑞夏德却被其它乌鸦误认为是个大叛徒,还要判它死刑,理由是因为瑞夏德把首领出卖给了人类。于是瑞夏德在罗高治伤的这一段时间开始了流浪般的生活,等到罗高重新展翅飞翔回来之后,乌鸦们才解除了对瑞夏德”叛徒”的想法,长老们开始敬重它(他),罗高也把它(他)当小弟弟看和对待,此时,瑞夏德才觉得和它们成为了一伙。慢慢地,瑞夏德又发生了改变,它变得机智、勇敢和有爱心了。当然,乌鸦的旅途中十分艰难坎坷,但是这却让乌鸦瑞夏德通过这些事情让它(他)学会了用不同的角度去思索问题,最终在很多乌鸦朋友的帮助下,瑞夏德变回了自己,他也懂得了许多过去不懂的道理。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攀登。但是在攀登的过程中也不注定是一帆风顺,任何地方都会有困难和不如意,但只要你自信、坚定、坚持和勇敢,就没有做不成的事,包括你一生最大的梦想!让我们一起深呼吸,抬起头,寻找内心的智慧,朝着嘴巴的方向,飞翔吧。

著名小说《人鸦》的读书笔记5

《人鸦》这篇文章我读了之后,我受益匪浅。

主要讲了一个男孩的名字叫瑞夏德,他讨厌学习,厌倦了生活。有一只乌鸦和他交换了,他变成乌鸦后,在乌鸦群里天天讲故事……最后,他想变回自己,可是它不愿意,他煞费苦心才变回了自己。

读完后,我觉得瑞夏德从不用正确的眼光看待自己的生活,直到最后才懂得珍惜自己的生活。我对文中的一篇文章,思绪万千。就是当瑞夏德知道乌鸦想象中那样丰衣足食、无忧无虑的,乌鸦也要警惕天空的危险,还要找食,有时还要饿一顿,不仅如此,还要吃力为它们讲故事。我想对他说:“瑞夏德,其实你只要正确看待自己的生活,就不会厌倦生活了。”想到这,我就想到我以前了。

一、二年级时,我一直当体育委员。在三年级时竞选班干部时,我有点骄傲,觉得肯定能当上。但评选出来的结果却是是与我实力相当的庄文渊。但事实上没有后悔药,所以当时我差点哭了。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当上体育委员。

这本书我读了两遍,深刻意识到要珍惜自己现在的生活,不要因为某件事,而让你放弃。

著名小说《人鸦》的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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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最新读书:《人鸦》中小学的学生读书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让我们好好写份读书笔记吧,那么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人鸦》中小学的学生读书笔记 ,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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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鸦》中小学的学生读书笔记1

《人鸦》这本书讲的是小男孩瑞夏德和黑乌鸦朗多尔夫互换角色,瑞夏德去当乌鸦,朗多尔夫当小男孩。瑞夏德当了乌鸦之后,进入了鸦群,被乌鸦头领罗高封为讲故事能手,因为他当男孩的时候最拿手的就是讲故事,很快适应了乌鸦的新生活。如果我是瑞夏德,我变成了乌鸦,我会单独行动,不会跟鸦群一起生活,因为我要有自己的生活,睡饱了才去找食物。后来因为,瑞夏德想他的爸爸妈妈和母猫了,他想变回小男孩。可是朗多尔夫不想变回乌鸦了,因为他已经习惯了当人类的生活。习惯了妈 妈给他做的牛奶面包,不用自己辛苦劳动了。

通过读这本书,我还了解到鸦群是群居生活,都有各自的任务,都有各自的特点,都要一起行动,都要劳动。也是要守规定,今天的事情今天做完,从不邋遢。我觉得这是非常好的品质。我们要向鸦群学习互相帮助、团结友爱的品质。

《人鸦》中小学的学生读书笔记2

我喜欢看书,书中有许多有趣的故事,还有许多我不知道的知识和道理。这个学期我看了一本有趣的书,名字叫《人鸦》。 日记

“飞上天空,箭一般俯冲,天地之间任从容。用你的翅膀担负起黑夜吧,你去做乌鸦,我来当儿童!”硕大的乌鸦念动这首古怪的咒语,竟把满头金发,一鼻头雀斑的小男孩瑞夏德身子一抖变成了乌鸦。于是,奇妙的故事开始了。

瑞夏德和乌鸦变换了角色后,又被保安乌鸦拉尔夫和鲁迪带到了罗高的鸦群。鸦群里的乌鸦有的会站岗放哨,有的会寻找食物,有的`善观星相,瑞夏德会编故事和叠纸飞机,他给大家讲了一个当乌鸦还是彩色羽毛时代的故事,被罗高评为故事能手。所以,不论是在人类还是在动物界都要有些本领,这样才能有他施展的空间,才能被大家接受。

它们捕食时,大头领罗高被枪弹打中,瑞夏德用聪明才智叫来了宠物医生,给了罗高很好的治疗,七天后罗高恢复了健康,回到了快乐的鸦群。他们还从狡猾的狐狸手里救回了小矮人,并参加了他们举行的宴会。从此以后瑞夏德的地位也因此提高,受到大家的尊敬。所以要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有付出就有回报,不能只去索取。

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很多道理:任何事都不是一帆风顺的,任何地方都会有困难和不如意,我们要学习瑞夏德那不怕刻苦,不离不弃的精神。只要你自信、坚定、坚持,就没有做不成的事,包括你一生最大的梦想

总之,这是一本好书,值得大家去一读的好书。

《人鸦》中小学的学生读书笔记3

最近我读了一本叫《人鸦》的书,光书名就够特别了吧?人?鸦?到底是人还是鸦呢?带着强烈的好奇和疑问,我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有一天,满头金发的男孩瑞夏德坐在榛子树丛旁的草地上,突然一只黑乌鸦来到瑞夏德的面前说:“我就是你,你就是我。”瑞夏德不知道只乌鸦说的是什么,就问它干什么,过了一会儿瑞夏德知道这只乌鸦是想跟它交换身份,又知道在乌鸦群中是没有口算题的,便答应了。那只乌鸦念了一段咒语便变成了瑞夏德,而瑞夏德则变成了乌鸦。从此,便开始了他全新的旅程。经历了许多次冒险,最终瑞夏德在乌鸦朋友的帮助下,回到了自己,并且他还懂得了过去不懂的道理。

瑞夏德本来以为变成了乌鸦,可以不用再做讨厌的数学题,可以自由自在地享受全新的生活,但他的乌鸦之旅却让他越来越怀念做人的生活,他内心深处一直有一个声音:总有一天,我会重新飞回家去,和朗多尔夫重换角色,变回我自己。总有一天!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人生的道路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从中你可能会遇到很多困难,但你必须学会坚持,坚持就是胜利。

《人鸦》中小学的学生读书笔记4

最近,我读了《人鸦》这本书,它让我受益匪浅。

一天一只乌鸦落到有着满头金发的男孩瑞夏德身旁呱呱叫:“我就是你,你就是我。”当男孩问了半天才知道乌鸦是想和他变换角色,并且乌鸦的生活中没有算术题后他同意了。硕大的乌鸦念动咒语,“飞上高空,箭一般俯冲,天地之间任从容。用你的翅膀担负起黑夜吧,你去做乌鸦,我去当儿童!”满头金发、一鼻头雀斑的小男孩瑞夏德身子一抖变成了乌鸦。

他在乌鸦世界里成了故事大王,也成了分辨稻草人的专家。他很善良,大队长罗高被打中翅膀奄奄一息,它找来兽医;蝴蝶被蜘蛛网缠住后,它又救了蝴蝶;小鸟掉下了窝,是它带小鸟回家……作为鸦中的人,人中的鸦,人鸦不断变换视角观察世界。后来,在白乌鸦的帮助下他又变回了自己。

我从这本书中,明白了很多道理:任何事都不是一帆风顺的,任何地方都会有困难和不如意,但只要你自信、坚定、坚持,就没有做不成的事,包括你一生最大的梦想。

《人鸦》中小学的学生读书笔记5

有一本书叫《人鸦》。

“人鸦”?题目就很吸引人。是人变的鸦,还是鸦变的人?

哈,都是!故事是这样的:一个叫瑞夏德的小男孩偶尔的机会和一只乌鸦掉了个个,他变成了一只乌鸦。一开始,瑞夏德在乌鸦群里不受欢迎,但他给大家讲故事,教大家辨别稻草人,还救了头领罗高的命,渐渐地大家都很佩服他,瑞夏德成了乌鸦群里不可缺少的一员。但是,瑞夏德想家了,他在白乌鸦的帮助下,终于变回了原来的自己。

书中有一句话:谁改变了自己,谁就改变了世界。瑞夏德就是这样,他一直努力改变自己,让自己变得更优秀,于是受到了整个乌鸦群的欢迎。

我还从书中读到了自信。乌鸦瑞夏德迷失方向的时候,首领罗高告诉他,要有自信,只要顺着自己嘴巴的方向朝前飞,就能到自己想去的地方。瑞夏德照着做了,找回自信,终于回到了家。

这本书还给我一个启发。乌鸦瑞夏德因为会讲故事,受到了乌鸦的欢迎。可见,会讲故事的人到哪儿都会受欢迎。我也要学会编故事、讲故事。

最后再教大家乌鸦变成人的咒语诗——

飞向天空,

箭一般俯冲,

天地之间任从容。

用你的翅膀担负起黑夜吧,

你去做乌鸦,

我来当儿童!

《人鸦》中小学的学生读书笔记

2024最新读书:著名小说《冰与火之歌》读书


《冰与火之歌》是由美国作家乔治·R·R·马丁所著的严肃奇幻小说系列。该书系列首卷于1996年初由矮脚鸡图书公司在美国出版,全书计划共七卷,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著名小说《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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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小说《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1

看《冰与火之歌》时,我被震撼了。发自内心的震撼。

这是一部真正的史诗,这里面的一切都是有意义的。当我在全书第四卷,行文已经过了数百万字以后,忽然看到一个伏笔起来,与第一卷前几节布下的悬念遥相呼应,配合的天衣无缝时,我真的只能说出两个字“叹服”。

《冰与火之歌》是有着七部曲构思的长篇巨著,甚至其中单单的一部曲就有着长达80万字的篇幅,但是精湛而又生动的语言却让人完全察觉不到超长篇小说常有的累赘啰嗦以及审美疲劳,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作者乔治·r·r·马丁的精心构思以及独特的描绘手法——分镜写法。书中的每一章节都是以书中不同重要人物的角度写成的,却又能极好地拼凑起整个故事而不会让读者感到重复错乱,还给人一种宏大世界的感受。马丁的描写相当朴素,没有华丽的字眼只有巧妙的比喻,让他笔下的人物与世界显得栩栩如生。

等到了要我用语言去概括《冰与火之歌》的优点时,才发觉这部作品是如此的包罗万象,如此的宏大精妙。

有至死不渝的爱情,有勾心斗角的阴谋;有顶天立地的英雄,有卑鄙无耻的谋客;每一个人都有他的理由,每一个人都不是情节的摆设;你会对一个人的举动恨的咬牙切齿,你会对一段情节看的怒火中烧,你会因为一个人物的意外死亡心痛不已,但是最后,你还是只能无奈的承认:这一切都是自然发生的。《冰与火之歌》与传统史诗最大的区别在于:她没有讲述任何大道理,没有进行任何说教。对于传统作品所歌颂的种种精神,如兄弟之情,坚贞爱恋,战天斗海的勇气等等,她都有所包含,但又难以体现。事实上,她歌唱的是一种无奈,一种生活方式,那就是人性。

人是最复杂的,而人是人化世界的核心。《冰与火之歌》通过不断呈现人的行为,呼唤着人们重视自我本身,而非思虑其他外物。她要求人们认清自身在宇宙中所处的位置。随着书的进行,所有人,书中的主角和读者都在成长,这是反思自身的成长。透过对自身的反思,能让人最终统一到一个世界--爱的王国,从这个意义上讲,《冰与火之歌》体现了宗教的精神。她将是揭开新史诗时代的开山鼻祖。

我真的爱死了这本书,我愿意像所有人推荐他。不要被他的序章吓倒,对于普通的小说来说,序章是长了、无趣了。但是对于《冰与火之歌》,这部真正的史诗奇幻,你绝对要有耐心。

你不得不为作者的预谋而击节感叹,在书中他留下了那样多的悬案、预言和传说,时至今日,人们仍在网上激烈的争论和发表自己的见解,因为人们相信,这些都确实存在于冰与火之歌的时空中,总有一天,它们会在作者的笔下自沉睡而苏醒。

著名小说《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2

先简单的介绍下这本书吧,故事的主线便发生在西方的形似不列颠岛的维斯特洛大陆上。由国王劳勃·拜拉席恩前往北地拜访他的好友:临冬城主暨北境统领艾德·史塔克开始,渐渐展示了这片国度的全貌。单纯的国王,耿直的首相,各怀鬼胎的大臣,拥兵自重的四方诸侯,全国仅靠着一根细弦维系着表面的和平,而当弦断之时,国家再度陷入无尽的战乱之中。而更让人惊悚的:那些远古的传说和早已灭绝的生物,正重新回到这片土地。

这本书主要描述了在一片虚构的中世纪大陆上所发生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的宫廷斗争、疆场厮杀、游历冒险和魔法抗衡的故事,“冰与火”,为的是突出人性挣扎的含义,书中塑造了无数的人物,但其着眼点,却并非孤立地凸现英雄主义,奉献精神或奸猾阴谋,而是将书中人物放在一个“真人”的角度,写出他或她在时代和社会的旋涡中不同的境遇与选择。

《冰与火之歌》这本书在我看来是有些奇怪的,不同于以前看过的小说,里面会有一个主人公贯穿其中,根据其经历或历练来展示整个故事。然而《冰与火之歌》不同,看似是主角的角色会在下一个瞬间悲哀的死去。看到现在,每个人的命运还在无奈的碰撞,没有英雄班的人物带领大家改变命运,大概在这部小说里,人的命运在剩下的那一刻已经注定了,随后发生的只是随波逐流火势孤影坠星,所谓王道,一切华丽的瞬间,最终不过是光沉于影。

因为没有简单的答案,所以这并不是一本可以懒洋洋浏览的书,相对于其他奇幻作品,习惯于主角落地百尺毫发无伤、或危机时刻总能化险为夷的我,这本书算是一个挑战。即便是这样,这本小说还是吸引了我。也许在文学或影视作品中总不乏歌颂与命运抗衡的英雄,可真的拿到现实生活中对比的话,我们会无奈的发现,生活中根本没有英雄,或者说,英雄的光芒并不存在与现实生活中。或战战兢兢、或斗志昂扬,或厚积薄发,为的不过是自己的未来,这一点跟《冰与火之歌》描绘的很像,故事中的人物在权力的漩涡中使出浑身解数,或渴望权力,或苟延存货,他们在不同的时机做着不同的选择,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无奈,每个人也都有闪光的一面。

在里面,所有角色的背景都是严肃的事实,丝毫没有浪漫的戏份,也没有绝对的好人和坏人,不像其他作品中有纯粹的丑与恶,所有的人物感情更真实,私生子的选择,畸形儿的哲学,骑士的荣耀,家族的背叛等等,还有背后那被淡化了的主题。一本不好读的书,因为东西太杂,一个不愿看到的结局,或者很大程度上可能根本没有结局,故事依旧,没有任何收尾的预兆,仿佛宿命一般的循环。

这本书另一点吸引我的就是文字的功力了。对马丁大叔的笔工在下是是佩服的五体投地了,无法想象一部奇幻小说能够容下如此真实的世界,精彩的瞬间在于细节,但没有任何浪费的笔墨,但却勾勒出了一个多种文化构成的奇幻世界,1400多个人物关系,丝缕不乱。小说中所刻画的人,没有什么绝对,都是灰色的,神作的开篇!

最后重温一下守夜人的誓言:“长夜将至,我从今开始守望,至死方休。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我将不戴宝冠,不争荣宠。我将尽忠职守,生死於斯。我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中的守卫。我是抵御寒冷的烈焰,破晓时分的光线,唤醒死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铁卫。我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著名小说《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3

世间好物不长久,彩云易碎琉璃脆。在乱世纷争之中,无论是出身低贱的`平民,还是权倾一时的王侯,都逃不出命运的桎梏。

本书描述了在一片虚构的架空大陆上所发生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的宫廷斗争、疆场厮杀、游历冒险和魔法抗衡的故事。塑造了无数可歌可泣,有血有肉的角色。

尤其让人动容的是,书中体现了浓厚的命运主义色彩。许多让读者以为是正面的,不会轻易“死去”的角色,却因为自身性格或者其他原因的缺陷甚至只是因为“运气”不好,而遭到了死亡的厄运。

在阅读的过程中,常常能感到生命的无常与无奈。你不由得觉得,人的命运很难把握在自己手中,我们常常被外界事物所主宰,所裹挟,陷入身不由己的运命漩涡之中。

冰与火之歌的核心在于“人”本身。由是,它没有简单的答案,并不是一本可以懒洋洋浏览的书。它不仅包括无数扣人心弦的情节,更重要的是,它所描述的情景,往往是真实人生中无可回避,必须面对的东西。因为人本身是最复杂的。同时,相对于其他的奇幻作品,习惯于主角落地百尺毫发无伤,或危机时刻总能化险为夷的读者,本书可能是一个真正的惊愕。在作者笔下,每个角色均以其真实的轨迹在运行,有成功,也有痛苦,甚至死亡,本书正是通过这样的构架翻动着读者的情绪。

本书是典型的西方史诗奇幻文学。既然是史诗,其落脚点就是整个书中呈现的世界,关注的问题宏伟,全书的格局庞大。历史,人物,宗教,神话交织在一起,展示出一个亦幻亦真的世界。或许会有读者认为,本书更像一本历史小说,这种论断有其合理之处。马丁本人曾在采访中言道:“我喜欢历史小说,但历史小说最大的局限是结局已经基本注定,不论作者付出多大的巧思,都失去了最大的悬念点和高潮处—结尾。”所以,他选择了《冰与火之歌》这样一个虚构的世界。

另一点值得关注的是,在奇幻文学必不可少的元素“魔法”的处理上,作者马丁秉承托尔金的精神,运用得非常谨慎,适可而止,而不是突出超自然的力量。读者或许记得,《魔戒》虽是一部典型的奇幻作品,但对魔法的描述却很简略,也很少有壮观的魔法画面,就连巫师甘道夫也不怎么使用魔法,而的是使用像常人一样的肉搏战斗。针对这一特点,马丁曾经说“魔法等元素就好比调料,不用则无以凸现奇幻氛围,滥用则会串味。”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相对于无数火球满天飞的“奇幻”作品,《冰与火之歌》之中的魔法显得非常精细、神秘和巧妙。

正是由于作者自身强大的文字能力,当一个非常正面的人物遭遇惨剧时,往往有精巧的事先铺垫,从而不显得突兀。而一个前期非常反面的人物,在后期中反而能峰回路转,显示出他充满人文关怀,值得读者喜爱的一面。

在命运的洪流之中,我们能够把握的是什么呢?我们能够追寻的是什么呢?也许不过是无悔地过好每一天而已。

著名小说《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4

在《冰与火之歌》的书中,我们可以得知老奶妈是在很久很久以前,接下抚养“筑城者”布兰登的任务从而落户临冬城,加上我们的小布兰,她已经带过三个布兰。

老奶妈的两个儿子战死,两个女儿远嫁。

因为阿多是老奶妈的曾孙,居住在临冬城,我们可以判断老奶妈是有孙辈留在临冬城的,但在故事开始之前就早已死掉了。

阿多因为长得高,一直被怀疑有巨人血脉。这就有两种可能。

①根据原文,巨人血脉是由女巨人和普通人类的结合产生,这就是说,老奶妈的儿子在野外认识了某某巨人…,但由于长城的存在,由于野人与人类的关系,以及如果阿多的奶奶是巨人,他块头更大才对,所以合理性很低。

②这就让另一个传闻更具有合理性。那就是——老奶妈和高个邓肯爵士曾有一段恋情。

在电视剧里,老奶妈第一次出场的第四句话正式”I coul dtell you about ser Dun can theTall。”我给你讲个高个邓肯爵士的故事吧。而这一句话在书中并没有,可能是编剧在暗示一些什么。

那么高个邓肯爵士到底是谁呢?

据书中记载,邓肯爵士是伊耿五世最崇敬的朋友。由于非常高大,相传有巨人的血统。伊耿五世未继承王位前,曾跟随邓肯爵士周游大陆(周游大陆,这也给邓肯和奶妈相遇制造了可能性)。

后来伊耿坐上王位,任命邓肯爵士为御林铁卫队长,任职期间曾经击溃黑火家的黄金团,远赴临冬城打败“最后的掠夺者”达衮·葛雷乔伊(这次战争也可能遇见老奶妈)。护送伊蒙学士到达绝境长城的也是他(往绝境长城走也可能遇见老奶妈,总之有好几个时间点为他与老奶妈创造了计划)。从盛夏厅的大火中救下将来会诞下预言中的王子的雷拉公主的人也是他。

伊耿五世这个人呢,真的和邓肯爵士非常基情。他年轻时追着邓肯屁股跑,成年了给了邓肯一份贴身保卫他的工作。后来有了孩子,还把孩子取名为邓肯。这位邓肯爵士后来也得到了爵士封号。

为了把两个邓肯爵士区别开来,大家就把大老邓肯称呼为“高个邓肯爵士”,把邓肯王子称呼为“矮个邓肯爵士”。从此江湖上就有了邓肯爵士们的传说。

如果老奶妈和高个邓肯爵士的故事为真,那么阿多则是传奇爵士高个邓肯的曾孙。真是令人颇为唏嘘。

我们暂且把老奶妈、邓肯爵士、阿多算为一家人。

高个邓肯爵士影响了保卫了龙家,老奶妈养大了狼家,阿多一辈子只为了成为布兰残废后的腿,在异鬼的统治下为人类带来了一线生机。

这一家人,真的,顶阶玩家。佩服佩服。

著名小说《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5

从1994年写到现在,多次获有科幻艺术界诺贝尔之称“雨果奖”。但这些并不能完全描述这部小说的精湛与完美。

看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内心是震撼的。作者用精湛而又生动的语言将一个虚幻的维斯特洛大陆展现在我的面前。勾勒了一个残酷的现实世界,人没有绝对的善恶好坏之分,阴谋、权术、自私、背叛、杀戮、嘲弄、血腥围绕着每一个人,在险恶的现实下残存着人性中的一丝善念。

不同于其他长篇小说,他叙述方式是特别的。以pov视角写作叙述,每个人物都有支线。借由各个角色的价值观的冲突与其相异的体验,而拼凑出了一个面相十分广阔的故事线;有些角色彼此间最初看似毫无关联,但到了故事后半时却会产生令人意想不到的关系。更奇特的是这部小说并没有真正意义的主角,这是前所未有的。每当觉得这个角色有主角光环时,在后面的某一章就死了,而且越是牛逼的人死的越憋屈。正如作者马丁老爷子所说“历史是不断前进的,历史没有主角。”

无法想象一部奇幻小说能够容下如此真实的世界,精彩的瞬间在于细节,但没有任何浪费的笔墨,但却勾勒出了一个多种文化构成的奇幻世界,1400多个人物关系,丝缕不乱。

这部小说简直缤纷绚烂的不像是虚构,错综复杂的家族关系。扉页甚至带有具体的地图。多种文化,语言,信仰相互碰撞。你很难想象在第一卷提起的每一句话,甚至是诗歌都与几十万甚至几百万字后的章节遥相呼应。维基百科上有人甚至撰写了专门的冰与火之歌系列词条来细分这个故事。

《冰与火之歌》就像在一片空白的书页中创造一个恢弘磅礴的世界,然后给它以生命和历史,它不愧为一部史诗式的巨著。

著名小说《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

2024最新读书:小说《皮囊》的读书


《皮囊》是一部有着小说阅读质感的散文集,由蔡崇达编写、韩寒监制。文集风格沉稳,表达了作者这一代理想膨胀却又深感现实骨感而无处安身的青年人对自己命运的深切思考。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小说《皮囊》的读书笔记,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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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皮囊》的读书笔记1

初次在路边的一个小书摊见到《皮囊》这本书,对它的作者内容都不甚了解,但冲动之下还是买了下来。

作者蔡崇达是一名记者,这是他的第一部文学作品,也是迄今为止唯一的文学作品。李敬泽给这本书作的序中说写这么一本书是伤心的。但伤痕累累的心是好的,流泪、流血、结了痂、留下疤痕,然后依然敏感者,让每一次疼痛和跳动都如同初心。所以我身有感触,读这么一本书确实不轻松。

这本书我读的特别慢,用了大半年的时间才读完,因为我和韩寒秉持同样的观点:我希望读更久,慢一些,不争一些,也许得到更多,到达更快。韩寒说他会将这本书带上旅途,在每个静谧陌生的夜晚拿出来慢慢看,而不是红灯亮起或者堵车不动时。我也是在心情平缓不浮躁时拿出来翻上几页,因此它放在我的床头。当结束了白天的忙碌周围沉静下来,我会在临睡前读上那么几页。

我读的慢并不是说这本书不够吸引人,枯燥乏味。相反这本书太丰富了。读完每个故事你会不由自主地停下来回想作者的故事,然后联想到你,和与你有关的尘封在你记忆深处的人和物。《皮囊》里的文字就像是一块石头激起了你脑海中的千层浪,你根本躲闪不及就被拉进了回忆。比如读了天才文展后,我也回想起了我儿时的一些玩伴,想起参与我儿时最美时光里的那些面孔,想到如今的生活与他们交集很少,甚至彼此之间的生命轨迹就像两条平行线一般,永远不能相连。每每想到这儿,不免又慨叹一番。

我甚至分不清这本书它到底是小说集还是真真切切发生在作者身上的故事集。不过读完之后感觉这个疑问又不那么重要了,关键的是作者倾注的感情是真实的,是能够打动人心的,我想这就足够了。比如在写张美丽时,作者毫不避讳,写了当时自己由于青春期正常发育,对人们口中的美女张美丽产生了极浓厚的兴趣,并且好几次瞒着父母,和小伙伴去看张美丽。作者把青春期的悸动写的真实而又绕有情趣,令人感同身受。

这本书是作者对生命的反思之作。除了对亲人朋友的怀念之外,作者还提到了自己对写作意义的理解。

作者说一个个风格迥异的人,构成了我们所能体会到的丰富的世界。但人的本质上又那么一致,这也是一种幸运。如果有心,便能通过这共通的部分,最终看见彼此,映照出彼此,温暖彼此。作者说这是他所理解的写作与阅读的终极意义,写作能帮助或提醒我们看见自己,看见更多人。

马塞尔·普鲁斯特说每个读者只能读到已然存在于他的内心里的东西。书籍不过是一种光学仪器,帮助读者发现自己的内心。

小说《皮囊》的读书笔记2

终于读完了《皮囊》,久久不能平静,深有感触,真的是一本好书。作者从最真实的情感,最平实的语言,写了自己生活经历,骨肉间的故事,像解剖人生一样,剥开生活外壳,展露给你看生活的真实血腥肉身一样剧烈。祈求上天开一点门夹缝,祈求妈放下那包老鼠药。那些带点血腥味的生活片段,让人无法轻易放下和忘记,字里行间的心灵深处的猛烈碰撞。

听说作者写这本书写了很久很久,有人说书名《皮囊》不太符合内容,我却觉得很适合。没有动词,没有状语,只是个名词,只是个个人见解和感受的词,正如贾宝玉形容自己“只是副臭皮囊”。

这让我记起温情而残酷的家乡故事与现实纠缠的影子,谁又能彻底理解生活的本质意义呢?当你觉得你正在受生活的折磨和困境时,抱怨着这一切,你不如看看这本书,你会发现你的生活困境和苦难没想象中那么大,至少你活得比别人幸福。

幸福的皮囊,过完人生才会知道厚薄。吃苦是让你知道你还在经历这个世界的真实存在。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经历,这一切只是“业”显现罢了,一切只是你脑海里的。

世界很大,也很精彩;世界很小,也很浑浊。有时候我在想,人与人之间的巨大差异,究竟是天生的,还是后天形成的呢?同一个环境,差不多的家庭,却孕育了完全不同的人生。有点让人唏嘘,也让人思考,生命的路冥冥之中是否已经有神明为你安排好了呢,无论我们怎样挣扎,最终也逃不出命运之神的掌控。一切也都是没有答案的,我们唯一可以做的,就是认真地对待生活,生命的每一步,走好每一步。

小说《皮囊》的读书笔记3

这样的文字,无端让人惊心。这样的阿太,让人敬佩又陡生怜悯。在那副看似强悍的皮囊之下,她曾白发人送黑发人,挥别先她而去的女儿;也曾在摔伤腿之后,靠一把椅子一步步挪到门口,只为等待家中娃娃放学回来的身影。她有她独特的生活哲学,也有她命运里被坚实皮囊所遮蔽的巨大忧伤。也许正是受她的影响,作者把本书取名为《皮囊》。

皮囊,无论再坚实,再怎么伪装,终究有朽败的时候。一旦被揭开,里面的人心可能脆弱无助到你不能想象。作者在书中回忆他的父亲,自中风瘫痪后,会突然号陶大哭,会像小孩一样耍赖,发脾气,也会因为绝望而整天跟家人嘀咕,要“抓紧死”。真正死了之后,他又跑到儿子的梦中,责怪儿子只给他烧小汽车,不烧摩托车,“小汽车我不会开”;跑到老伴的梦中,说他“想骑摩托车去海边逛逛”,要赶快给他。原本带着几许幽默的话,此刻却仿若一枚枚坚硬的钉子,要锲而不舍地楔进读者那柔软的心里去。

除掉熟悉的亲人,作者也写了很多遇到的普通人。比如重症病房里的病号和小心翼翼陪伴的家属,敢爱敢恨却为世俗不容的小镇姑娘,以及离开家乡闯荡最终一事无成的天才少年。他们离当今社会上所描述的那种“成功人士”似乎相去甚远,生活里的失意与痛苦,他们一一尝尽。他们也许有过意气风发,有过拼搏与执著,但无常的命运最后还是把他们一股脑地裹进忧伤的洪流。

小说《皮囊》的读书笔记4

我想这本书能够引起共鸣的原因主要是因为代表着北漂一族这种大群体,而作者的眼睛却又看到了大部分人都忽略了的。

现代人总是匆忙行走,像空空的“皮囊”,赶着早高峰,又迎向晚高峰,而忽略了身边的人,他们的性格、以及他们的感情。作者介绍了他从小到大朋友完整的人生,以各种强烈的性格与不同的人生走向来进行对比,就像大多数人所憧憬而又担忧的那般,作者用他身边的实例告诉大家未来真的是漂浮不定的。

为什么要讲皮囊呢?那就是每个人在追求自己一生的时候,向世人所展示的面具、以及自以为得到而错过的最终可能会导致灵魂的某种程度的迷失。

如同父亲的患病,大多数人离家后几年里,父母的身体都出现或多或少的病症,某种程度上讲这是人老后正常现象、随机事件,可在这时,大多数人想到的都是自己的不孝、丢失的陪伴,深深的自责,想弥补却又无力。特别想说MSD的那句话:健康是福。只有当你生病的时候你才会知道这句话多么的正确。而父亲的离世、以及多年的在京漂泊,让作者觉得家是那么的美好,以至于让作者最后决定离京回到小镇子继续生活。

因为目前初到北京两三个月,与作者京漂的很多观点都产生了共鸣。我只希望自己可以好好平衡事业与家庭,不留遗憾。

还是很久之前的那个想法,不求闻达于世,但求落幕无悔。漂累了,家真的会是很好的避风港。可不漂,人就枯了。

小说《皮囊》的读书笔记5

读完了蔡崇达的第一部文学作品《皮囊》,心灵有点刺痛,读书感悟如下:这是一部非常有质感的散文集,崇达对故乡亲人的情感,用客观、细致、冷静的方式,讲述了14个温情又残酷的故事!真实经历,情感动人,透露着作者对人生的思考。《皮囊》成为感动千万读者的”国民读本”,被称为”非虚构”写作丛林中独具样貌的林木。

崇达在写这14个故事中,每一笔都有痛楚,每一行都直接、完整地传达了作者的内心世界。写作的目的是让自己和读者”看见”更多人,看见”世界”的更多可能。看见”阿太”,看见”母亲的房子”,看见父亲的”残疾”,看见”我的神明朋友”,看见”厚朴”,看见”海是藏不住的”,看见自己想”回家”,作者”看见”了想珍惜的人,也让我们清晰的看到,藏在人生里的,那些我们始终要回答的问题。人各有异,这是一种幸运;故事里一个个风格迥异的人,构成了我们所能体会到的丰富的世界。最终看见自己,看见彼此;温暖自己,映照出彼此。

李敬泽在序里有这样一段文字,”皮囊可以不相信心,可以把心忘掉。但一颗活着、醒着、亮着的心无法拒绝皮囊,皮囊标志出生命的限度、生活的限度,生命和生活之所以值得过,也许就因为它有限度,它等待着、召唤着人的挣扎,愤怒、斗争、意志、欲望和梦想。”

有道是:”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

小说《皮囊》的读书笔记

2024最新读书:小说《面纱》的读书


作为一本女性觉醒的小说,作者对于基蒂灵魂升华的速度描写之快感觉稍显虚假,有种为了升华而升华的感觉。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小说《面纱》的读书笔记,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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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面纱》的读书笔记1

最开始想看这本书是因为之前看过同名的电影。细节已经有些遗忘了,但依稀还记得:电影里面说的是出轨的妻子在被丈夫带到中国的霍乱地区后,找到自我,当夫妻俩在这场灾难中逐渐原谅对方的时候,丈夫却死于瘟疫的悲情故事。本以为电影和书的内容是差不多的,但是在看完书之后,如果说电影给人的感觉是感动的话,那么书中的故事只能用震撼来形容了。

文学的魅力在于真实,同时,文学的可怕也在于它的真实。虚构的故事对于真实的揭露可能就体现在细节给予读者的共鸣。在这本书中,有太多虚构的真实。电影里面,凯蒂与瓦尔特最终原谅了彼此,重归于好,尽管瓦尔特最后死了,可是毕竟凯蒂爱上他了不是吗?迷途知返的happyending可谓是众望所归,尽管男主死去了,但是两个人相爱也是我们希望看到的结局啊,这也算是对于观众的一种安慰吧。我们希望生活处处皆喜剧,但是,别忘了,只有悲剧才是永恒。

书里在结尾处并明显没有顾及读者的感受。凯蒂在照顾霍乱病人的过程中逐渐找到了自我,找到了精神的归宿,她如我们所望的忘却了渣男唐生,但是可她最终也没能爱上瓦尔特。也许有人会为此感到遗憾,也有人会因此痛骂女主不懂得珍惜,可是我想说的是,不管真相多么丑陋,可是那就是真相。有的人因为长相爱上一个人,有的人因为学识爱上一个人,有的人因为钱爱上一个人,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有千万种理由,我从未觉得哪一种理由会比另一种理由更高贵,但是,在听过的那些理由中,始终没有办法接受的是因为他爱我所以我爱他。想必凯蒂也是如此吧,瓦尔特爱她,爱她爱到了尘埃里,凯蒂欣赏他,赞扬他,可是就是没有办法因为他爱她就爱上他。

在凯蒂回到香港之后,尽管已经不爱唐生,但却依然贪恋他的怀抱与安慰。看到这里的时候,对于凯蒂,真的是有一点怒其不争的感觉。可是转念想想,如果是自己,又会怎么样。

印象里,书中两次提到"死的是狗",尤其是在瓦尔特死的时候,只是直直的说了一句"死的是狗"。想了很久,还是没能明白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有的人说,瓦尔特将凯蒂带到湄潭府是为了报复,而在凯蒂和他的婚姻中,凯蒂扮演的是那个收留了狗的好心人,而瓦尔特自嘲是那个在报复中咬伤了人的狗。可我并不这么觉得,尽管书中没有直接说明,但是我们隐约可以确定瓦尔特的死是自杀。我认为瓦尔特在将凯蒂带走的时候从没有想过要报复她,反而他认为,这是两个人重新开始的机会,因为如果凯蒂留在香港,她永远没办法认清楚唐生的嘴脸,她会不顾一切和唐生纠缠在一起,会成为众矢之的。相反,只有离开那里,凯蒂才有可能忘记唐生。

有人将他们来到湄潭府之后,瓦尔特的冷漠作为其报复凯蒂的论据,但是我们不能忽略的是虽然瓦尔特富有智慧,聪明过人,可是同时他可不善沟通,在如此情景下,他的冷漠只不过是因为他不知道如何面对凯蒂,如何面对自己。同时,我觉得凯蒂怀孕才是瓦尔特自杀的导火索。

他爱凯蒂,尽管他知道凯蒂愚蠢,虚荣,只是个二流货色,但他丝毫不在乎,他问凯蒂孩子是谁的,以他对凯蒂的了解,他觉得凯蒂会撒谎说孩子是他的,但是凯蒂没有,他不知道此时的凯蒂已经变了,变得坚强,变得不在依靠谁,也变得不爱唐生了。我认为,此时的瓦尔特误会凯蒂还爱着唐生,因此,为了凯蒂和她的孩子,他选择离开,但是不能选择离婚的方式,只能选择死来成全他们。

小说《面纱》的读书笔记2

《面纱》,听书名就很毛姆。

书读到最后,有种喜剧却不流俗的欣慰。在这儿不想探讨面纱下的人性,况且也觉得“只可意会”。有人读小说会毕恭毕敬,斟酌人物形象,探索故事背后的人性思考;有的则只为读书,走进一个未知的故事,品尝读书的乐趣,或许会有不一样的思索,或许看到一段历史,或许仅仅是一览而过心底留下一段故事……我则是后者。

这本书描写很细腻,又没有其他很多小说冗长的故事背景,故事情节精彩紧凑,读来淋漓尽致。故事情节给人很真实的感觉。

似乎有不少人不喜欢女主人公凯蒂,认为其爱慕虚荣。其实这又只能怪凯蒂呢?有个爱慕虚荣的母亲,并一门心思想让女儿嫁个有钱人家,从小被灌输这样的思想。而不由得嫁给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难免会心有不甘。抛开道德舆论不说,一切合乎情理。而凯蒂看清查理真实面目后即使查理夫妇笑脸相迎,仍然毅然决然离开查理,并一口否认孩子是查理的(虽然孩子很有可能是查理的),这些足以说明凯蒂逐渐发现自我,渐渐清醒。并且,当瓦尔特质问凯蒂孩子是否是他的时,凯蒂明知可以因此获得瓦尔特的关爱,却直言不讳告诉他自己并不确定。错的不是凯蒂,而是凯蒂的命运。最后凯蒂,与父亲的对话也足以说明凯蒂并不自私自利。

男主人公瓦尔特,一个内向不善言谈的君子。个人很喜欢这个人物形象,虽然在开篇查理的伪君子形象下光辉全无,但越往后读越发现瓦尔特是个真正的君子。

其他人物不再一一列举。除此之外,书中有很多妙语,意味深远,又或许,作者无意,读者有心?

就这样吧,一千个读者眼中有一千个哈姆莱特,是这样说的吗?

小说《面纱》的读书笔记3

看到最后,我才理解Walter临终前所说的话死的是狗。《挽歌》里的一句话,一个人救回只狗,养着它,有一天狗疯了,撕咬他,最后死的却是狗。瓦尔特带凯莉来这个霍乱肆虐的地方,初衷来是要她死的吧,但最后为了Kitty能离开这里,他又选择自杀式研究。面对深爱的人的无视,出轨,怀孕以及想要除掉她的罪恶想法,Walter将自已做为实验体。这样结束自己,既是原谅,也是解脱……所以,死的是狗。

Kitty喜欢年轻人的热闹宴会,不喜欢Walter沉闷死板的生活方式,但依旧在众人面前表现与Walter的相敬如宾;

唐生似乎充满魅力,总与别人和谐友善,情投意合,但实际上愚蠢至极、自私、贪慕虚荣且风流;多萝西·唐生似乎对于丈夫的风流韵事并不上心,永远一种正宫娘娘的做派(但谁会真的不在乎呢?)

贤斯汀迫于其夫人极强的掌控欲和威严,扮演了几十年的忠诚丈夫,在其夫人去世后,他的解脱犹如卸掉面纱展现出来,正如Walter的死亡使Kitty解脱一般。你看,认清自己的代价,真是不小呢。

而贾斯汀夫人,为了丈夫能够加官进爵对上司极尽谄媚,为了给女儿挑选杰出丈夫大张旗鼓,一辈子攻于算计,勾心斗角,哪怕临终前给Kitty的信也是华而不实,临死都没能解脱。

每个人都戴着面纱,可敬,更可悲。

只有瓦尔特比较真实了吧。我爱你,无法言说,那便用行动来诠释;你背叛于我,那一起赴死吧;我恨你,但我更爱你,那便用我的死来换你的生……尽管,你不爱我。

Kitty从修道院开始自我救赎,回到香港和唐生再次纠缠时,我怒其不争。好在,前路可期。

小说《面纱》的读书笔记4

凯蒂的成长之路,正如瓦尔特所说,她是个庸俗,浅薄,虚荣的女人。从小受到的教育是充分利用自己的美貌,与瓦尔特结婚只是为了不落在妹妹后面,婚后出轨了唐生还毫无内疚,甚至觉得与瓦尔特发现了大不了和他摊牌。可是瓦尔特太爱她了,即使知道妻子的本性及所有缺点还是深爱着她,发现凯蒂和唐生出轨后,给了凯蒂两个选择,要么唐生能够马上娶她,要么随自己去霍乱之城救死扶伤。

其实这根本不算是选择,让凯蒂看清了唐生,瓦尔特看的很透。最佩服的是瓦尔特始终理智的头脑,虽然他最初没打算和凯蒂活着回来。我想没有哪个男人能受得了带绿帽子,尤其是被深爱的女人带绿帽子。在霍乱中,他们经历了无数,也让凯蒂真正认识了她的丈夫瓦尔特,她始终觉得她不爱瓦尔特,现在也不爱唐生了,当她以为自己得了霍乱时,她第一个想到的是瓦尔特,她对这个男人还是依赖的。

瓦尔特离世,凯蒂住到了唐生夫妻家,我很不能理解,多讽刺啊。当唐生的花言巧语向她袭来,她发现她还是爱这个男人的。而此时她却不能安然接受,她这样如何面对刚刚逝去的瓦尔特,如何面对待她很好的唐生之妻。是的,凯蒂变了,她不在只为自己考虑了。

当凯蒂回到英国,她的母亲已经去世了,她的父亲也即将离开去开始新的生活。凯蒂不再是自私的为自己考虑,她理解父亲,也原谅了母亲对她所谓的教育。

在经历了种种,还有什么不能释怀的呢,关键是肚子里的孩子,又是新生的一代,相信凯蒂最终会将她教育好。

这大概是最好的结局,即使我觉得对瓦尔特十分不公平。

小说《面纱》的读书笔记5

在“很不幸”的一连读到两本毛姆用第一人称写的小说后,终于读到这本没有“我”一直死气白咧搅和其中的面纱,再加上流畅的对话,语言,真让人读的很高兴!

怎么说,有很多小说都是以第一人称来写的,往往这个“我”就是主人公本身,可毛姆的“我”却是个十足的外人,就用“小说家”的身份和书里的人物厮混在一起。对一些着急的读者来说,这种要靠着“我”不断跑去和主人公发生各种巧遇才能推进故事发展的做法,简直是要命。好在,毛姆还有犀利风趣简洁的对话佐料其中,支撑着你读下去,让你不至弃书跑路。

毛姆的对话描写,幽默简洁,粗暴直接。对话双方唇枪舌战,你来我往,直捣主旨要害,绝不拖泥带水。是他小说的很大的看点。在这部面纱中,瓦尔特向凯蒂摊牌决定带她去疫区的时候,两人的对话都直接了当,没有拐弯抹角。文章最后凯蒂面对他父亲的一番感悟,也是直抒胸臆,完全没有把对方当成一个父亲而去考虑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

人们都说毛姆是讲故事的高手,我倒觉得他语言掌控似乎更棒。故事大都千篇一律,难免落俗套。这部面纱也是,一个女人沉沦觉醒的故事。

小说《面纱》的读书笔记

2024最新读书:2024《项链》小说优秀读书


《项链》这篇文章出于《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它是由法国著名作家莫泊桑撰写的。那么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2024《项链》小说优秀读书笔记,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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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项链》小说优秀读书笔记1

初读《项链》时,大概是在一,两年前了吧。说来惭愧那时竟然连作者是谁都不知道,那时的自己,不过是个不明时世的孩子,看完全篇,不禁有些伤感,为玛蒂尔德的不幸感到难过。

说来也怪,那时的我压根就没有看出众人所述的“势利”和“虚荣”,甚至从未觉得玛蒂尔德是个贪图富贵的人,只是为这个平凡的、值得同情的妇人感到惋惜。时隔许久,再品莫伯桑(不会忘记了)《项链》,当年的想法并未因其稚嫩而舍弃,并且平添了些许新的思考。从这个故事中,我似乎看到了一个“孩子”的成长过程,是的,玛蒂尔德的改变,在我眼中,就如一个涉世未深的孩子由朦胧到成熟,渐渐地蜕变成人。最初,路瓦栽夫人向往美好、富裕的生活,希望被众人瞩目,就如一个初有记忆的孩子,在空闲时必定做着憧憬未来的美梦。在参加晚会前的一段时间,路瓦栽夫人由于没有体面的服装而惊惶失措,直至时常以泪洗面,这不正是天真好动的孩子在祈求一件心仪的玩具时的表现吗?

天真的玛蒂尔德没有自作主张,而是以孩子所独有的方式表达着心愿。字里行间,透露着孩子的可爱和任性。借完项链,玛蒂尔德就如一个得到宝物的孩子一般快乐、疯狂。晚会上,她的外表与气质胜过了所有人,她便天真地陶醉了。或许是孩子们都有着相同的缺点,丢三落四且被幸福冲昏了头的她终究还是犯了错,又或许是她抓住了生命中唯一一次磨练自己的机会,好似一个离家出走的孩子,开始品味闯荡的艰辛和甘苦。

2024《项链》小说优秀读书笔记2

《项链》这篇文章出于《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它是由法国著名作家莫泊桑撰写的。作者出生于诺曼底地区滨海地区一个没落的贵族家庭。因为从小受到富有母亲浪漫气质的母亲的影响,使他无法忍受贵族学校的气氛,转致一所公立学校读书。莫泊桑的文章都充满了悲观色彩,这与他的健康状况和历史背景有着密切的关系。

虚荣心,一个可怕但无形的恶魔,是为了取得荣誉和引起普遍注意而表现出来的一种不正常的社会情感,是争名逐利的一种不良品质。虚荣会使坦诚的人走向虚伪。虚荣心强的人常常表现为一种自夸炫耀的行为,通过吹牛、隐匿等欺骗手段来表现自已。虚荣心强的人,常常有嫉妒冲动,看到别人的能力比自己强,地位比自己高,命运比自己好,外表比自己美,就感到不舒服、不痛快。甚至排斥、挖苦、打击、疏远、为难比自自强的人,有意或无意地做出损害这些人的事情来。还有,虚荣心强的人,特别喜欢听奉承的话、恭维的话,最不能接受的是他人当众顶撞或当面提意见,最不能容忍的是揭他的老底。因此,与他结交的可能是一些溜须拍马的“小人”。

法国哲学家柏格森说过:“虚荣心很难说是一种恶行,然而一切恶行都围绕虚荣心而生,都不过是满足虚荣心的手段。”虚假的荣誉是一个转瞬即破的肥皂泡,我们不应该追求这种并不属于自已的虚假的东西;而要脚踏实地地去干一番事业,通过奋斗,创造出属于自己的荣誉来。

2024《项链》小说优秀读书笔记3

今天我读了莫泊桑写的《项链》,这一本书写的是教育部职员骆尔塞的妻子玛蒂尔德,她为了参加教育部长举办的晚会,把丈夫准备买鸟枪的四百法郎那去买了衣裙,又向女友伏来士洁借了一串钻石项链。在晚会上,她的姿色打扮显得十分出众,“男宾都望着她出神”、“部长也注意她”。她觉得十分满意。回家后,她脱衣时突然发现项链不见了,夫妇大为惊奇,在遍寻无着的情况下,只好赔偿。在首饰行里,他们找到了一串一模一样的项链,价值三万六千法郎。由于他们本身生活就不是很宽裕,面对这一笔大数目,他们不得不到处借债,最后买了一串真的钻石项链还给物主。碰见女友伏来士洁,在言谈中知道先前借给她的项链是件赝品,而她却赔了真正的项链。

是不是玛蒂尔德的虚荣心和追求享乐的思想就断送了玛蒂尔德的十年青春呢?法国哲学家柏格森说过:“虚荣心很难说是一种恶行,然而一切恶行都围绕虚荣心而生,都不过是满足虚荣心的手段。”虚假的荣誉是一个转瞬即破的肥皂泡,我们不应该追求这种并不属于自已的虚假的东西;而要脚踏实地地去干一番事业,通过奋斗,创造出属于自己的荣誉来。

玛蒂尔德是不幸的,她不幸在于不能盼自己得不到的东西而白白地增加烦恼,同时她是幸运的人,残酷的现实让她清醒,生活不只是云里雾里的幻更多是脚踏实地一步步走过。

2024《项链》小说优秀读书笔记4

“项链”是小说情节结构的线索,直接决定了作品中人物的遭遇、命运、是小说结构上常用的“物线法”。小说在“项链”的牵动下写了四个主要情节:借项链——丢项链——陪项链——识项链。丢失项链虽是偶然事件,但蕴含着必然的因素,因为如不借项链,自然就无丢失项链的事,而玛蒂尔德爱慕虚荣的独特性格必然驱使她借项链。

另外,舞会上她的“狂热”、“兴奋”、“沉迷”、“陶醉”以及后来的“赶快逃走”、在这种陶醉、慌乱之中、是很容易丢失东西的。玛蒂尔德希望自己“具有诱惑力而被人追求。”可见她只有凭借美貌与丰姿才可以得到教会的认可,她的价值只有在男子目光的关照下才可得到承认。她毫无独立价值、社会地位可言,他们只是后为男人的玩物而存在与当时的社会之中,遗憾的是马蒂尔德追求的正是这样一种“玩物式”的生存境遇。恶劣价值观念弥漫于整个社会的追求享乐、爱慕虚荣风光。正是导致马蒂尔德悲剧的深层社会原因’是制约马蒂尔德人生理想,生命情致的一副精神枷锁。在讽刺马蒂尔德虚荣心的同时’也将批判的矛头对准了追求一个人生悲剧的资本主义社会。

我认为一个的美丽与否在于自身的气质、才能、智慧等等……绝不再于外表的包装、珠光宝气不一定会使人美丽,更可怕的是这些还不是自己的而是借的,文章的主人会为了短暂的美丽的葬送了十的青春……

2024《项链》小说优秀读书笔记5

突然就想起了莫泊桑的《项链》,很多年前,还是中学的时候吧,语文课本里的一篇文章。老师按参考书解释这篇文章,说它就是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里人们的虚伪。还没经历爱情的我立刻就觉得不同意,我还质问老师:“你有见到她丈夫一点责怪没有啊?”年少轻狂。呵呵

先谈谈所谓的资本主义社会的虚伪吧。一个美貌的女子,嫁给了一个平凡的小公务员,是不是应该有点失落呢?有一点稍微的理想追求难道不应该吗?

“她觉得自己本是为了一切精美的和一切豪华的事物而生的,因此不住地感到痛苦。她梦想着那些静悄悄的接待室,如何蒙着东方的帏幕,如何点着青铜的高脚灯檠,如何派着两个身穿短裤子的高个儿侍应生听候指使,而热烘烘的空气暖炉使得两个侍应生都在大型的圈椅上打盹。她梦想那些披着古代壁衣的大客厅,那些摆着无从估价的瓷瓶的精美家具;她梦想那些精致而且芬芳的小客厅,自己到了午后五点光景,就可以和亲切的男朋友在那儿闲谈,和那些被妇女界羡慕的并且渴望一顾的知名男子在那儿闲谈。”

这么一个可爱的少妇,何错之有?难道只有追求共产主义在全世界的胜利,或者做一对听主席(党)的话革命夫妻,那才叫正确吗?

人是没有阶级的。爱情也是没有阶级的。当我们把所谓的阶级斗争和意识形态等污秽的东西强加到爱情之上,造就了一个多么恶心,多么痛心的世界啊?!?!?!

倒是在这个所谓的最伟大的社会里,发生了夫妻间的互相揭露互相批斗,连亲密时所说的话都可以被无限引申为__的丑恶现象。令一家人相互揭发,人性何在?

再读全文,依然使我感动的是丈夫在丢项链之前对娇妻的千依百顺甚至娇纵的爱和丢项链之后的默默承担责任而没有一句怨言那种博大的胸怀。这歌颂的是一对患难夫妻间坚贞的爱情,还有诚实。

提醒大家一下,第一,他们还回的是一串真的项链,并不是还一串假的项链;第二,他们靠自己努力十年来还债,没有做一点非法牟利事;第三,那个富婆朋友没有隐瞒原先项链是假钻石的事情。所以,他们都是诚实的。

爱情,能在面对巨大变故而产生更巨大的共同承担的勇气,这才是作者要歌颂的吧。

2024《项链》小说优秀读书笔记

读书模板:2024著名小说《我们仨》优秀的读书


杨绛先生用她的朴实的文字,娓娓道来讲述了“我们仨”,一生,也因为有“我们仨”,感觉并不孤独,生活很有意义。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著名小说《我们仨》优秀的读书笔记,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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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著名小说《我们仨》优秀的读书笔记1

一周内,断断续续,终于在今天清晨,读完了杨绛先生这本不算长的纸质书。

前两部分,只是先生个人的感发,无法感同身受,很想放弃。

直到第三部分,娓娓道来的回忆,才让我慢慢走近,融入其中。

人生如此漫长,寻到一个志同道合,琴瑟和鸣的伴侣,携手走过坎坷的一生,着实不易。最好的感情,未必非要爱得炙热,情深,容易相伤。你有你的缺点,我有我的不足,两个不完美的人,走到一处,轻轻相拥,互补而后完整。你人生得意时,有我;你失意落魄时,有我。无论顺境逆境,有你,有热爱的事业,钟爱的书籍,纵使身处陋室,食不果腹,依然心安。钱先生与杨先生的感情,让人艳羡。

一个家庭的组建,源于两个相爱的人,而后,有了爱情的结晶。三口之家,再平凡不过,却也是最有暖意的存在。一直觉得孩子就是父母的责任,从TA降生,就需要付出一切来爱TA,照顾TA,父母是无私付出的一方,孩子是理所当然接受的一方。看到杨先生一家三口的相处方式,才意识到,原来,孩子不仅仅是父母的责任,也可以是朋友,是兄弟,是姐妹。平等的看待亲子关系,是我从中学到的,也是值得反思的。

每一本读过的书,即便记不住,却也会在心中留下些许痕迹,当在另一本书中遇到相似的时期,地点,人物,甚至只是相似的感受时,睡去的记忆就会被唤醒,它们如同一颗颗闪闪发光的珠子,彼此连接在一起,形成一串串完整的珠帘。

2024著名小说《我们仨》优秀的读书笔记2

钱钟书的夫人杨绛是特别喜欢的作家,我读过她在近百岁的高龄完成对于生命的灵魂的思考的这本书《走到人生边上——自问自答》,然我感悟很深。今天我要谈的是读完《我们仨》这本书的感想,算是个人的'总结。

《我们仨》这本书主要叙述了杨绛以及钱老一家人的一些故事,表现出的是亲情。杨绛的风格就是特别擅长将零零碎碎的事情交织在一起,形成一整串美丽的“珍珠”。如数家珍般,从容道来让我印象非常深刻。但她极少直接抒情,而是通过这些事情,让读者自然而然的想象和理解,而她想要表达的主题也会在我们读完之后有了很清晰的认识。就像这篇书中写的那样,从她的那个“梦”开始,讲述了一家人的离合聚散,我们跟着这个“梦”读完了整本书才恍然大悟,原来这个“梦”代表着一家人一起走过人生旅程的温馨。所以我说,杨老的作品是一种享受,读《我们仨》是一种享受,她能很好的激发读者的兴趣,同时领悟人生的真谛。同时,《我们仨》也让人了解到杨老的内心的孤独和对亲人的思念,她的坚持是为了让这段美好记忆得以延续,但思念却是一件特别痛苦的事情。

这本人的一生是多么的短暂,生命是有限的所以更显得人生的特别意义。人生中注定会有聚散分离,只是早晚的问题,但是到最后这些美好的记忆都会泯灭在尘埃中。想到这里,我更加觉得亲情的弥足珍贵,不要等到失去再后悔莫及,何不在一家人齐整整的时候,记录下美好的瞬间,尽情的释放到老才会更加珍惜的时光。

2024著名小说《我们仨》优秀的读书笔记3

《我们仨》是杨绛先生的一本回忆录,讲述了杨绛、钱锺书和钱瑗一家三口平淡的生活。

文章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以一个梦开头,第二部分是一个亦真亦假的梦,钱先生生病,圆圆生病,杨绛奔波在老伴和爱女之间,最后圆圆先走了,钱先生也走了,“我们仨”走散了,第三部分是完全真实的故事,讲述了钱钟书和杨绛婚后工作,爱女出生直至钱钟书和钱瑗相继离世的人生历程。

钱钟书和杨绛婚后到英国留学,后又回国,他们之间相互理解相互支持,他们把平淡的生活当作是“探险“,在”探险“中,交流自己的想法和观点,没有主题,看到什么想到什么就交流什么,这是多么让人羡慕的夫妻。

爱女圆圆的出生,给家里带来了许多的快乐,圆圆虽然从小体弱多病,但是生活很乐观,喜欢“格物致知“的观察事物,是父母的小棉袄,重病期间,都不忘叮嘱妈妈注意身体和饮食,也不忘给爸爸寄卡片。我仿佛看到了这个其乐融融的家里,处处有欢声笑语,有趣味。

“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一句平实的话语,却真真的感受到了那份沉重的爱和刻骨铭心的思念。现在的人们都太忙碌了,不断的追求想要的,却忽视了平淡的美丽。我们有理想,有追求,不停的奔波忙碌,抱怨生活中工作中的不满意,却没有认认真真的体会身边人带来的快乐和乐趣。

2024著名小说《我们仨》优秀的读书笔记4

用了三个小时停不下来的节奏看完。在读完《围城》之后品读这本书,才能领悟这一家三口相濡以沫的感情。一开始的小船客栈和不断的噩梦是形容作者女儿和丈夫疾病缠身一程一程的送他们走,其中的悲伤无法言喻,文章大部分都是易懂的白话,每个简单的小菜谱每封寄托思念的家信和每次见面互相取乐的“小石子”。和父亲亲如哥们的钱媛女士工作认真生活中可爱,为父亲画像画的尤其是好,在病痛之中还总是形容自己丑圆,自己吃不下饭还担心爸妈。杨绛先生在至亲走之后忍着难过把他们之前点点滴滴的生活一字一句记录下来,还原了他和钱钟书老先生在国外辗转留学之后生下圆圆以及回国之后所有的经历。

可以看得出对爱女和丈夫深深地思念。从那些动荡不安的政治背景和搬家的经历中,体会到文学工作者的艰辛和付出,“一寸光阴一寸金”但他们也是苦中有乐,简单的西餐,牛奶红茶,日子过得跌宕起伏却也有小资情调的一面。一家三口互相学习也互不打扰,争分夺秒读书看书积累。这是我第一次看电子书,截取了一些我喜爱的句子和道理,看到很多评论都在回忆自己小时候和父母动情的感人瞬间,我也泪目,每个母亲都是伟大的,女儿做了母亲也是为了体会和回报自己的母亲,“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珍惜时间和光阴珍惜身边的亲人吧

2024著名小说《我们仨》优秀的读书笔记5

从一个梦开始,厮守半生的另一半突然走散了,焦急地找寻。转侧半夜,得到老伴的安慰:那是老人的梦。又是一个梦,一个长达万里的梦。古驿道上,“我们仨”聚少离多,现实与梦幻交错,相失的是人,相系的却是情。

我相信,那正是一位历经风霜、穿越云雨的老人,孤独惆怅的灵魂。梦之后的那些她的故事、她家的故事,娓娓道来,含蓄节制得几乎没有情绪的涟漪,然而闻者不禁动容,因为那深挚刻骨的亲情和难以言表的忧伤就在字里行间游荡,时不时撞入读者的胸膛,弥漫、回响。

“人世间不会有小说或童话故事那样的结局:‘从此,他们永远快快活活地一起过日子。’

人间没有单纯的快乐。快乐总夹带着烦恼和忧虑。

人间也没有永远。我们一生坎坷,暮年才有了一个可以安顿的居处。但老病相催,我们在人生道路上已走到尽头了。”

读到这句时,我禁不住落泪。终于,我也到了这样一个年纪,真正过了不识愁滋味的年纪。终于,我也有了自己切肤的生活体会,不再只是读书后的多愁善感。

一辈子很短,名人百年也不过薄纸百页,即便再著名、再睿智也一样历经生活的磨砺,面对亲人的远去,还要寻找生命的归途。更何况我们?

“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掩卷,惆怅、悲伤……

2024著名小说《我们仨》优秀的读书笔记

2024最新读书:龙应台著名作品《目送》的读书


《目送》是一部龙应台的一部十分有名的小说,我们阅读之后有什么感受,怎么写读书笔记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龙应台著名作品《目送》的读书笔记,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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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应台著名作品《目送》的读书笔记1

龙应台一向以犀利文风著称,尤其是《野火集》中的那篇《中国人,你为什么不生气》,锐利逼人的批判让国人振聋发聩,掷地有声的叩问让那扇外强中干的旧体制的大门应声倒下。直到《孩子你慢慢来》和《目送》等亲情系列书籍的连续出版,刚性的批判文学之外开出了清浅柔软的花,同时读者也看到进入天命之年后娴静柔美、温情淡定的龙应台。

《目送》共73篇散文,作者用细腻的笔触写尽了幽微处动人心弦的种种感觉,流露出最朴素的人生观,对孩子、父母、朋友的爱,对人的关怀,对人生的感悟和对生命的尊重。全书提及最多的、最打动人的是亲情。作者用优美的文字记录了自己作为母亲面对日益长大的孩子时的失落和困惑,作为女儿面对日渐苍老的双亲时的守候与不舍。

同名篇《目送》是全书开篇之作,跨越了三代人的感情。全文分成两部分,第一部分作者回忆了送儿子华安上小学的细节,那时的儿子背着五颜六色的书包往前走。时光一划而过,转眼已经16岁的华安要赴美做交换生,机场送别,作为母亲的龙应台目送儿子渐行渐远的背影,期望他消失前的回头,哪怕仅仅是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母亲的深情送别与儿子的毅然离去形成反差,教人如何不落寞?接下来作者追忆了在医院探望生病的父亲时,目送护士推着轮椅上老父的背影消失在玻璃门,后来有一天,父亲在殡逸熊熊炉火里永远消逝,作为女儿,她深深铭记这最后一次的目送。

就这样,在一次次包含心酸和不舍的目送中,龙应台对亲情有了简单而又深刻的领悟: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这一份目送,包含了数不尽感伤、道不完的无奈,尤其是最后的“不必追”3个字渗透作者心中那片不甘心的柔情和不得不放手的勇气。

作为母亲,面对儿子长大后的疏离,龙应台懂得尊重每一个独立的人理应拥有的自由和选择。在汹涌的母爱面前,她收起年轻时的骄傲和锐气,委曲求全地选择让步。曾经她因刹那间的顿悟“失去了孩子,即便是赢了全世界有如何”?

时光的车轮慢慢滚动,像所有平凡的父母一样,纵然有万般的留恋和不舍,龙应台也不得不目送孩子长大、拥有自己的生活。而这,也就成为了两代人产生代沟的导火索。《十七岁》一文中,龙应台冒雨步行到巴士站去接儿子。当她递过一把为儿子预备的伞并关切地嘱咐“会感冒”时,被细细的飘雨湿了头发的儿子断然拒接,冷冷扔下一句“不要”。但就是这样追求独立、不喜欢母亲过分呵护的儿子也有温情脉脉的一面。他看到母亲在孩子们都离开后变得不愿买菜做饭,母亲可从没这么“懒”的,便花3个小时去超市挑选材料并认真地为妈妈做了一顿西餐。当龙应台表示自己学会做西餐并要做给儿子吃的时候,儿子一丝不苟地说“我是要你学会以后做给你自己吃”。父母和子女,付出与给予,强和弱,一直在不断地转换轮回,但一脉相承的感动却一直久久延续,可能这就是家庭喜怒哀乐的无限循环。

作为女儿,面对父母年老后的忘却,龙应台懂得多一份温柔和耐心。当母亲从昔日的大家闺秀跌落凡尘,终究抵不过时光的侵蚀,患上老年痴呆症,她像呵护柔弱的婴儿般一遍遍安慰道“我是你女儿呀,我回来陪你”;父亲的身体大不如从前,甚至连基本的生活也不能自理,她为父亲清理失禁后的排泄物,陪着虚弱的老父一遍遍练习走路……孝顺父母,龙应台不仅能外安其身,而且做到了内安其心。这样无微不至的照顾和令人动容的细节,印证了心怀感恩的她静静地守望着父母晚年的幸福。

亲情,就像每天都会照常升起的太阳,最是微妙醇厚,温暖人心。读《目送》,品味淳朴却饱含绵绵情感、平凡却透露汹涌热烈的亲情,我坚信,任时光流转,岁月变迁,亲情永远是最纯真的陪伴。

龙应台著名作品《目送》的读书笔记2

龙应台的《目送》是一部对亲情和周边人物的感悟性散文,“把个人生命中最私密,最深埋,最不可言喻的‘伤逝’和‘舍’“化作”刻骨铭心的痛”。

也许这部书正应了书中一句话——“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不同的年龄对这句话(正如这本书),有着自己不同的理解,而这些理解也会因人而异。

生命中常常会有朋友的离去,亲人的离去,顾名思义——生离死别。“天下无不散之席”,总不会有永恒的相聚,而我们,活在当下,应该珍惜自己所拥有的。时光的流失是世间万物的规律,它会带走我们的亲人朋友,还有我们的思想,我们的情感,那是因为我们不断在成长,当我们正感叹周围的一切都变了,其实不知不觉我们也在改变。

一生目送——我的理解也许并不够深刻,并不够成熟,还没有经历深思熟虑的锤炼。但我往往会经过仔细思考,来写下这些阅读中的心得,理解中的体会。我们每个人都在时光的洪流中渐渐长大,我们眼前的背影从高大到佝偻,自己也慢慢变成了别人眼里的背影。我们的一生都在目送。

也许是随着岁月的增长,人的心也容易变得忧伤罢,曾经视若无睹的东西,不知不觉间也在心底烙下了深深的印记。我们都是自己的主宰,目送自己的时光归去。“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当我们看见人生道路上行人蹒跚也好,平整顺利也好,回望自己的脚步,会不会有所彷徨已走了那么长?

人生的道路中,我们怀揣欣赏的眼光看世界,看世间形形色色的人物形象——他们的成就背后,也许还有必不可少的奋斗过程;他们华丽的外表下,也许还有孤独寂寞的内心世界。只有从人生中理解他人的人,才能拥有自己的一番成就,总是无用的羡慕欣赏,对自己是毫无帮助和意义的。

“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我们知道他们的成就,但却不知道他们“孤独”的人生。

目送一生——每个人都会随岁月的流逝而老去,也许没人回望自己的一生会完完全全满足吧?人性都是贪婪的,尤其在可贵的生命面前,他们往往叹息自己的财富不够,权利不大,但在这时光中,我们丢失的最珍贵的是什么?难道你愿意拥有永恒的生命?人生是旅程,一个旅伴在不断变化的旅程。可以想象当你孤独的行走于人生,周围的景色变了,亲人离去,人生又有何意义?J.K罗琳在书中曾说:死亡对于勇敢的人来说是一次冒险。对于生命来说——最好的态度不是挽留,而是珍惜,挽留不住的是生命的脚步,能留下的就是回忆。好好目送自己的一生,同等于好好珍惜。

世间大大小小,起起落落的事,最终还是沉寂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凡是描写人所经历的故事,总能引起我们的共鸣,也许我们有些伤痛不曾经历,但我们可以在别人的体会中体会,这岂不是一件很幸运的事情?过早的体会让我们理解——再多的遗憾与不舍都不过是生命的过程,我们只能往前走,用现在填补过去的空白与伤口,带着爱与释怀,与生命和解!

龙应台著名作品《目送》的读书笔记3

《目送》是一本跨三代共读的人生之书。

多少一幕幕人间真情被龙应台那传神的笔触,完美地记录在这一行行文字中。从与孩子的离别,到与人生中各种凡尘小事中最真切的离别,再到与父亲最后一次悲壮的离别,字里行间时一次次深情的目送,在这一次次目送离别之间,充满着世界最亲近的亲情。一个个短小的故事,一次次诠释着最动人的别离,一次次最深切的目送中,三代人的亲情一览无余。为人母的作者目送她儿子走进学校,走向独立成人的生活,深切地表达了一个母亲最真挚的心境。作者也谈论家中趣闻,与朋友,与亲人,有喜有悲,传情自然。作者又用尽笔墨,写父亲,写母亲,为那至亲之人的老去,做最后一次深情的目送。多少感人的瞬间,如照相一般记下这永恒的亲情,也有感叹生活,体会人生世界的闲谈随笔,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段作者甚至世界上所有人和亲人的人生写照,有时欣赏,有时催人泪下。

合上书,我的心中百感交集,是为世界人生事件中的冷酷无情伤感,还是为人间至亲之情感到内心的温暖?人情又是什么?是告别中一次次对亲人的目送,还是困难时心里亲人无形的安慰呢?人生中的亲情像一味神奇的中药,虽苦,然而最能治愈心灵的创伤。

其实,在每个人的生活成长经历中,都少不了亲人对自己一次次深情的目送。我的母亲和文中的作者一样,曾一次次目送自己年幼的孩子走向成熟,走向明天,自己却在一次次目送中老去,与孩子远去。每个母亲都在与自己的孩子贱贱的别离。十五年前,我是母亲怀中安睡的那个孩子;十年前,我是母亲眼中那个背着小书包跨进小学校门的孩子;如今,我提着行李箱走入寄宿制学校。回首校门,突然从一群家长之间一下子认出了母亲,她凝视着我,让我情不自禁地向她招手。从她的目送中,我发现了所有母亲目送孩子时的那一份深切的亲情,这至亲的眼神中是担忧,是不舍,是对我丝丝的牵挂。回想母亲对我的一次次目送,我领悟了这就是被多少人赞颂的亲情,是与山同高、与海同宽、亘古不变的永恒的真情。

一次次目送中,是母亲的亲情;天下的孩子,有多少母亲在目送你们远走高飞。愿你我能像龙应台一样珍惜母亲的目送,让这份亲情像陈年的酒一般继续发酵,时间越长,它就越香,越醇。我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他们的缘分,就是在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我的背景渐行渐远。

龙应台著名作品《目送》的读书笔记4

有时,任何形式的爱都会感动人心。——题记

偶然,发现书架上静静地躺着一本淡绿色封面的书---《目送》,我在我的记忆中搜索着,想要寻找一点关于这本书的记忆。可是很不幸,我似乎并没有读过这本书。静静地坐下,拿起它,发现腰封上有这么一段话“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这是全书的主旨所在。

读完,发现这本书讲的是父爱与母爱。可是这世间的爱又岂止父母对我们的爱呢?我的思绪又被拉回了那个雨天,大雨倾盆,浇弯了树枝,浇折了小草,浇落了蝴蝶,浇湿了人群。因为雨势过大,所以我不得已,才急忙跑到一幢大楼底下,这才阻止了调皮的小雨滴再跑到我的衣服上来嬉戏玩耍。

不知是什么原因,楼下的通道内停放着多辆有大有小,有新有旧,有轻有重的自行车,可能是自行车也想进来躲躲雨吧!可是通道本来就狭窄,加上这些自行车以及来来往往的人群,把通道堵得水泄不通。人们进出都要侧着身,慢慢的挪出来,以免一个不小心,就碰到了这些“庞然大物”。忽然,一个瘦削的身影出现在我的视线里,一位年近七旬的老人。他向四周张望了一会儿,皱着眉看着眼前的景象。他向通道左侧看去,发现那里还有一小片空地,便用右手托起一辆自行车的车头,左手握住三脚架,把它搬到左侧。然后把所有的自行车都搬到哪儿,一辆靠着一辆,排得整整齐齐。我看着这位气喘吁吁的老人,心想:他是看车的吗?

不,不可能!那他是为了……我正想着,就听见老人“哎呦”了一声,我望过去,就看见老人一手扶着腰,眉头紧皱,脸色惨白,我连忙跑过去,扶着老爷爷,关切地问他:“老爷爷,你咋么了,没事吧?”爷爷头上布满了汗珠,虚弱地说:“年纪大了,不中用了,想当年一手就能提一辆呢!”我说:“爷爷,要不我扶您过去坐坐吧,我来搬这些“大块头”。

老爷爷也点头了。我正要搬时,才发现那些自行车凭我一个人根本就搬不动。也许是老爷爷的感染,大家你一辆,我一辆地搬自行车,通道也渐渐宽敞通畅了。

搬完,大家都默默离开了,我目送着大家的背影,眼眶也渐渐湿润了,心里感到一阵阵的暖意。也许,这就是爱带来的感动吧!

龙应台著名作品《目送》的读书笔记5

《目送》是一本记录龙应台生活点滴的散文。在这本书中,她用优美的文字记录了自己做为一个母亲在对待日益成长的孩子时所遭遇的困惑和小小的失落;记录了自己做为一个女儿在面对日益苍老的父母时耐心温柔的守候;记录了自己做为一个采访者所悉心付出的那份亲切;记录了她做为一个敏感细腻的女人在面朝大海耳闻杜鹃时感受到的那份凄楚和伤痛。

翻开这本《目送》,竟然能让我从头到尾都保持眼睛酸楚的感觉——仿佛一个饱满欲滴的石榴果,轻轻挤一挤,眼泪就要往下掉了。

《目送》,七十三篇散文,文字抚过了父母、子女的亲情,知己好友的友情……用那最细腻柔软的笔触,写尽了幽微处最动人心弦的那种种感觉。读起来,便连呼吸,也充满了共鸣的激动。

在面对孩子时,优雅知性的她,和所有平凡的母亲一样,困惑而挫败。不同的是,她聪明和懂得控制的头脑,使得她在面对孩子的独立和疏远时,懂得用压抑自我的方法去尊重他们做为一个独立的人所理应拥有的自由和尊重。而她的骄傲和锐气,在汹涌的母爱面前,也只能委屈地选择让步。《母亲节》,原本以为会是一个温暖感人的故事,没想到透过安德烈寄来的一封电邮,让人在一篇既凸显了母亲的琐碎,又记录了母亲的无奈的幽默小文中,读到她心底深处那份无从说起的寂寞。

放下书,闭上眼睛,在苦涩的眼泪中,更多的领悟到生与死那一瞬间的界限。无法忍受,却需要面对的是:到底什么才是最宝贵的?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龙应台著名作品《目送》的读书笔记

2024最新读书:小说《古船》的读书


老磨在隆隆的转着,像遥远的雷鸣。这就是镇上老人常常讲起的那种声音,老人们讲那些背井离乡的人,那些镇上的故事。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小说《古船》的读书笔记,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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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古船》的读书笔记1

故事发生在古莱子国的一段城墙下,一个我完全不清楚的小镇里。读这本书需要耐心,前十一章都在描写抱朴四十多岁时的洼狸镇,老隋家、老赵家、老李家的一些人和争夺洼狸镇的粉丝大厂的斗争,有些枯燥并且摸不着头脑。作者完全没有提及,因此我始终不明白抱朴是以怎样的心态始终缩在老磨屋里,即使弟弟见素一直在怂恿、请求、乃至哀求他帮忙从赵多多手里夺回老隋家该得的一切,即使所有人都知道,他也知道只要他站出来,凭借老隋家的力气,就能夺回粉丝大厂,即使知道妹妹含章得了怪病,即使深爱着的小葵近在咫尺也不敢有任何行动。

我知道洼狸镇经历了很多苦难,可是完全不知道任何一件往事;有时候我能理解抱朴始终不说话的心情,因为字里行间能看到他内心的挣扎,明白他是受到了父亲拼死算账分了粉丝厂的行为的影响,认为老隋家是有罪的,该要失去一切,有时候却完全不能理解,嫌弃他的顽固和懦弱。

直到含章的病的真相被道出,被四爷爷救下的含章成了他的干女儿,却在长大后被四爷爷玷污长达十几年,含章再没了笑容,和李知常互相爱着却再不能靠近他。到这里,给洼狸镇遮羞的伪装骤然被揭掉,露出里面残忍的血淋淋的真相,这却仅仅是所有苦难中的一件。

到小葵嫁给跛四的那天,抱朴再也承受不住那么几十年的痛苦和思考,这些思考磨了他的冲动和棱角,钝了他的性子;让他小心翼翼地缩在人群的阴影里生活;让他害怕到“我走路没声音,就怕有人看见说‘看哪,他在走路!’”;逼着他不断压下内心的躁动,压下想要大笑的欲望,想要小葵的欲望,想要让老隋家重新振兴起来的欲望。

他把所有脑海深处埋了几十年却始终不敢告诉别人的回忆,都告诉了见素。就是这些往事让抱朴得了怯病,变得懦弱。这是埋藏了几十年的血腥和人性丑陋,诉说时抱朴的每一个动词都让人觉得是痛苦的。真相的昭然若揭似是晴天霹雳,骤然降落在空空如也的天地间,砸在读者心里,一切都明了,可真相却是那么的难以接受。

四五岁时,抱朴看见母亲敲折了自己的手指骨节,血通红通红地洒了一桌子;六七岁时看见民兵鞭笞一个地主的大少爷到死,白衬衫染红;七岁时看到还乡团用铁丝把四十二个洼狸镇的老人孩子串在一起,推到大红薯窖里活埋;看到民兵以最侮辱的方式把地主家的女儿杀害,埋了又挖出来耻笑。这些____,人性的丑恶、残暴和愚昧都在洼狸镇这个地方一点点地被揭发出来,可是却没有人记得没有人为此痛苦,除了抱朴,他记得所有事并为之愧疚为之思考,“即使她真有错,八十岁的老太太又怎么不能原谅?她爬了一辈子,再有几尺就爬到头了,怎么不能高抬贵手让她再爬一会儿,爬到头?”

只有抱朴思考了,于是只有他痛苦,痛苦到不断地阅读《共产党宣言》以期望从中找到解决人类的苦难的办法。

看到这里,我终于能理解抱朴,那么几十年的苦难都被他承担下来了,并着苦难留给他的心理阴影;知道了他心里的大义——“我不是恨着哪一个人,我是恨着整个的苦难、残忍……我日夜为这些不安,为这些忧愁,想不出头绪,又偏偏拗着性子去想。我恨有人为自己拼抢,因为他们抢走的只能是大家的东西”;知道了他想要的是洼狸镇没有苦难,人类没有苦难,希望这个社会能善良,希望所有该救助的人都能得到救助。于是也原谅了他的懦弱胆怯。

小说《古船》的读书笔记2

含糊了,苦难迟早又来了。"他记得叔父隋不召的遗愿,寻找探测队丢失的"铅筒",因为那含有放射性元素,会对人身体造成伤害,就像叔父叮嘱的那样,村里每生一个孩子都要到家里看看,是否健康,把社会的责任当成己任。回想现在,部分商人为了一己私利,随便将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江河,致使附近出现了一个个癌症村;毒奶粉、假鸡蛋充实市场,毒害着我们的下一代,在物欲横流的时代,人们是否能不为目前的蝇头小利所惑,多想想长远目标,就像抱朴所说,要讲诚信,不能贻害后代,不能让某个品牌在国际市场失信,这才是做人之根本。

见素倒让我想起《人生》中的高加林,一直在寻找,其实自己到底要什么,自己也不清楚,妹妹含章美丽动人,为了保护保护两个哥哥,20年来独自默默承受着屈辱…

书中人物形象塑造的比较成功,写作内容与《白鹿原》有些相似,都是讲几个家族历史,与《湖光山色》的单线条相比,《古船》就是多层次、多线条、多视角的一部民族沧桑心灵史,在这段历史中,三个家族间的恩怨与历次____相互纠葛:老隋、老赵、老李家人们的命运浮浮沉沉,仁厚的、刚毅的、怨毒的、痴狂的、伪善的、怪诞的灵魂不断地轮回和重现。人类最基本的生理需要、安全需要都失去了保障,饥饿、寒冷、杀戮、冷酷吞噬着人们的生命。理性的丧失带来的膨胀,洼狸镇上血流成河。对历史的拷问中,作者直逼人性深处的扭曲与异化。那段历史同样充满了耻辱与苦难。人的尊严遭到肆无忌惮的践踏,隋家三兄妹苦难挣扎的焦灼沉重得令人窒息。现实承载着历史的重负,死人紧紧地拖曳着活人,《古船》中每一声沉重的叹息、痛苦的呐喊都扣击着人们的心弦。

《古船》以一个古老的城镇映射了整个中国,以一条河流象征生生不息的生命,以一个家庭的沧桑抒写灵魂的困境与挣扎,正如抱朴所说:"老船,在心中供奉"。

小说《古船》的读书笔记3

讲到“星外来客”时,抱朴说他想过星星上的人有没有洼狸镇这样的苦难,“我想来想去他们的心不会像洼狸镇人这么硬,不会。如果一样的话,那些星星夜间就不会发光了。”这样的话读来伤感,像是孩子般的固执的单纯。

善良且多思的人往往最痛苦,想要的东西太多,像追逐大同社会一样想要追逐着一切,想所有人都好。可是同时,看不见未来于是不知道自己做的究竟是对是错,该不该做,抱朴几十年的人生白白痛苦了,也没有得出一个结论。

曾和朋友说,所有痛苦都因为思考的太多。我是个思考很多的人并因之而痛苦,会想我的人生格局别人的人生如何,只是相比起抱朴,我未经惨痛的属于所有中国人的苦难,于是我的思考便局气了,尽管如此,依旧常陷入痛苦,于是愈发理解抱朴,为之心酸流涕。我羡慕很少思考的人,例如,没有经历血淋淋的苦难的见素就要单纯的多,他心里一直憋着一股劲,只想要回粉丝大厂,有煎熬却没有抱朴的痛苦。

可是朋友说,是因为痛苦所以思考的太多。因为经历了苦难,所以才会思考为什么我会经历这么多,究竟是我错了还是社会错了,究竟怎样才能改变自己的境况。于是恍然大悟,大概两者相辅相成,恶性循环。

小说《古船》的读书笔记4

我不喜欢20世纪三十年代到八十年代的历史,因为前一部分太多战争,后一部分太疯狂,尽是苦难,所以我很少读近代的作品,最多不过一本《活着》,可是不了解这段历史连评论的资格也没有,又恰巧有人推荐了一张近代优秀作品的书单,于是从中挑了几本,看的第一本就是《古船》。

起先看到封面的“这一切是为了什么?我们是否真的有罪?”时,我完全没有意识到这本书里有着大量的思考,并且会给我带来怎样的痛苦。

小说《古船》的读书笔记5

我们的土地上有过许多伟大的城墙,他们差不多和我们的历史一样古老。

这个镇子上最兴荣的产业就是粉丝厂,而老隋家的命运也注定了要和这些粉丝厂的老磨坊连在一起。隋见素是老隋家的第二个儿子,天生不服输的性格,使他一心要把家族丢掉的粉丝厂弄回来。而哥哥隋抱朴则是一个截然相反的性格,他不温不火,常年呆在磨房里,仿佛与这个世界脱轨。细细的研究着共产党宣言,细细的品味他那无味的生活。隋抱朴爱恋的小葵成了别人的媳妇,他不敢冲破封建的礼教的束缚,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爱人由闺中女人变为人妻,又由人妻变为寡妇,心理念念不忘,却一直踌躇不前。赵多多是现任粉丝大厂的老板,一个贪婪无制的人,虽然他痛恨老隋家,但是却也不得不依赖老隋家管理粉丝厂的技术。技术不断更新,粉丝厂也在与时俱进,老磨呜隆呜隆的磨着时光,赵多多粉丝大厂的城堡合同不久将到期,这让隋见素一夜夜兴奋的睡不着。他辛辛苦苦的算着粉丝大厂的一笔笔帐,以此作为赵多多贪心的罪证,最终拿来粉丝大厂。而隋抱扑并不支持他,他觉得粉丝大厂并不应该姓隋,它作为镇上重要的经济支柱,只要给全镇人民带来福利,和谁来接管一点关系也没有。这个无产阶级的思想在那个时代似乎变得不可理喻。有一个在全镇起着举足轻重地位的四爷爷,他霸占了隋见素的妹妹,一个弱弱的女孩子,但又带领全镇的人克服了无数的困难,这可能就是人性,没有所谓的坏人,更没有纯粹的好人。隋不召是隋抱朴的叔叔,一个很怪异的人,整天嚷着自己和郑和下西洋,那条古船承载了他所有的梦想。

隋见素因为心心念念的粉丝厂没有如偿到手,得了重病,这个家族的兴衰似乎就压到了隋抱朴这个哥哥身上。于此同时,镇上也经历了____,短短五十多天里,镇子的政权就变动了二十多次,赵多多贪婪的性格也注定了他的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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