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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许三卖血记有感

发布时间:2021-06-03 来源:互联网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600字两篇。

读书愈多,精神就愈健壮而勇敢。我们每个人心里都知道,读书对我们是有非常大的影响的。当我们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在这个时候,我们最需要的就是将自己的所思所想给记录下来。那么,对于你来说什么样的书籍才是值得我们阅读的?请阅读由小编为你编辑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600字两篇,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600字1

许三观第-次卖血的理由很简单:为了证明自己“身体好”。

在这之后,许三观一家--再遭遇各种天灾人祸,为了挽救他苦心经营的家,许三观走投无路的时候总是通过卖血来解决:

赔偿医药费、遇到饥荒,以及为了一乐二乐的前程,甚至在--乐生大病时做了个疯狂的决定,他一路卖血筹钱一路奔至上海,在途中几乎死掉。。。

小说结尾,许三观一家的生活不再有大风大浪,从此平静地流淌着。

但许三观突然想去尝尝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为了这一个简单的欲望,他竟想到去卖血。但医院嫌他老了,血不好了,拒绝他卖血的要求。

许三观不胜伤心,老泪纵横。想他这一生,什么困难都通过卖血克服了,“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祸怎么办?”

经历了这些大风大浪,卖血几乎成了他的精神支柱。即便以后生活不会再有波澜,但精神支柱倒了,便没有了继续生活的勇气。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第一次看的时候才十三岁。说实话真的就是强迫自己读下去的,“卖血前一定要喝满八碗水。卖血后--定要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黄酒一-定要温--温”或许是我太过愚钝,直到第三遍读才能勉强读懂。贫穷饥荒,--场革命。一盘炒猪肝,二两温黄酒。正如余华书中写道酸甜苦辣是食物的味道,喜怒哀乐是生活的味

不管是许三观为许玉兰9在饭底下藏红烧肉,还是二乐背着一乐在雪地里狂奔,或是许三观挥着手嘱咐两个萍水相逢的人卖血一定要隔三个月以上,都让人感受到艰难年代里人性的温度。

小人物的一-生穿插进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等沉重的历史进程,许三观的故事不仅仅代表许三观,也代表张三李四王五,代表那个年代千千万万的中国人。一个人的品质其实被无数人悄悄拥有着。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600字2

这是一个平凡至极的人精疲力尽的一生。

卖血在我们看来匪夷所思,确实生存在那个时代的许三观赖以生存的方式。卖血让他娶妻生子;卖血让他可以在闹饥荒时,让全家吃上饭;卖血让他可以在儿子重病时,救活他的命……他就这样,一次次用自己的血让家里渡过难关,卖血对于他来说,是有恩情的。

许三观是改革开放前一个普普通通的底层工人。那个时代的饥荒饿死了很多人。在饥荒年里,他们全家只能喝玉米稀粥。孩子伸长舌头“嗒嗒”舔碗的声音,是让一个父亲心酸的声音。许三观为了让全家吃顿饱饭去卖了血。可他也是肉体凡胎,也有自私的一面——他不愿让非亲生儿子一乐花卖血钱,于是在带妻儿去吃面时,只给一乐买了红薯,并没有带上他。他认为自己的付出应该在亲人身上,他不愿意替别人养儿子。可当后来一乐一次次哭诉只认他一个父亲时,他被触动了。哀痛的记忆百转千回,记忆里最懂事的一乐总是在他手边待着。他回心转意了,意识到一乐与他有没有血缘关系并不重要,他们的心紧紧靠在一起,拴住他们的不是血脉,是一份真真切切的父子情。一乐病危时,许三观一路卖血到上海让一乐得以去大医院治疗,一个月内身体早已透支的他卖了四次血,为了救儿子不惜自己的生命。

许三观一路从黑暗的社会跋山涉水,见识了李血头的自私自利;一乐生父何小勇的冷酷无情;文革的动荡;饥荒的残酷……他代表的是当时许多和他一样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底层劳动人民。有血有肉的他们在糟糕的境遇里以顽强的意志作斗争,为家庭负责任。在应接不暇的动荡与浩劫里,每个人都自顾不暇,于是自私和市侩几乎成了那个时代为人处世的标配。许三观就特殊在,面对一乐一声声“爹”中,放下心结,忤逆本能——对亲情的自私,为了救一乐愿意搭上性命。这是父爱的升华,让书里书外的人都明白,父子不仅是单纯的血脉。

《许三观卖血记》里荒凉而真实的情景,让人叹惋,又感恩如今的太平盛世,让我们不必经历那浩荡的文化革命和粮食极度缺乏的荒年,更不用为了生存卖血。于是更加对那个时代坚强的人民有止不住的钦佩。

文章的最后,是那响起过很多遍的声音,“二两黄酒,一盘猪肝,黄酒温一温”。两个老人迎着夕阳愈走愈远。

这是一湾泉水,流淌着最真实朴素的生活,这是一束光,打开所有可打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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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600字


从小我爹就对我说过,我爹说身上的血是祖宗传下来的,做人可以卖油条,卖屋子,卖田地.,就是不能卖血。——余华《许三观卖血记》

即使生活不曾优待过你,你依然砥砺前行。这是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给我的大体感觉。作者平平淡淡的文字里,慢慢的构建成一幅画卷,让你感受到画卷里人物鲜活的生命力,他们面对每次苦难的强大求生欲望。正如作者的序言,书中的人物像是有生命般,自己讲述着他们自己的人生经历。透过话语这又像一场激动人心的电影,又像一段深植人心的过往,在脑海里飘荡着许三观血的一生。许三观最珍贵的是他自己的血,帮他渡过了一个个难关,跨过了一道道险阻的血。许三观卖过十一次血。是他自己身上的血。

卖血,不知不觉中成了解决问题的最优办。卖血的最本质,在我看来,是一种快捷的,不损害时间的赚钱的办法,所以,实质上,解决许三观一切困难的办法,似乎只有一个,钱。第一次卖血是因为好奇,跟随同村的龙根和阿方进城卖血。第二次卖血为了儿子一乐。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要赔医药费。第三次卖血为了一直暗中喜欢的林芬芳。第四次卖血为了让全家人不挨饿。之后一次又一次。书的最后,医院的血头早已换人,是个年轻的小伙子,嫌弃许三观的血,并嘲讽他年老的血只能用来当猪血让人来刷漆,让许三观痛哭流涕。为他的生活拼尽一切的血,承载着他风风雨雨而宝贵的血,挽救他家人生命的血却被血头说成一文不值。这难道还不足以让许三观潸然泪下吗?

余华的书,总是这样,平凡中让人胆战心惊,但又让人感受到生命的顽强,平凡,普通的生命却谱写着惊涛骇浪的人生,演绎着独特生命话剧。命运犹如一座大山压的每一个人都喘息不过来,但每一个生命都永不放弃,而且拼尽一切。如同红柳一般。

许三观卖血记(优质范文)


《许三观卖血记》是我读的第一部余华的作品。

两年前我走进书店,随意一瞥,被那排整整齐齐排在书架上纯黑书皮的书所吸引,什么样的书会用纯黑色做封面呢?我很好奇,便径直走去拿下一本,那是《许三观卖血记》。

书的开头直接写许三观年老痴呆的爷爷对许三观说,身子骨结实的人都卖血,他便好奇走入医院,这是他人生首次卖血。

许三观一生共卖出了十二次血,由好奇到最后的无奈,由卖血治病到卖血救命,由血到泪,事情都是被现实给逼出来的。“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仿佛成为一种庄重的仪式。

纵使在那个温饱都保证不了的年代,纵使许三观为生计为生存艰难奋斗,他都保持高度幸福。正如余华所写:“在时代和个人的种种不幸中,我却看到了生活的种种幸福。酸甜苦辣是食物的味道,喜怒哀乐是生活的味道。”那个时代,人们感情纯粹,人心淳朴善良。没有吃不了的苦,只有享不到的福。

大饥荒时,许三观一家五口连着57天喝那稀得不能再稀的玉米粥,家人已面黄肌瘦,他便用“嘴”做菜:“猪肝先是切成片,很小的片,然后放到一只碗里,放上一些盐,放上生粉,生粉让猪肝鲜嫩,再放上半盅黄酒,黄酒让猪肝有酒香,再放上切好的葱丝,等锅里的油一冒烟,把猪肝放进锅里,炒一下,炒两下,炒三下……”许三观一本正经的“做菜”把三个孩子馋的流口水,让凄苦的日子有了温情。

贫穷饥荒,一场革命。一盘炒猪肝,二两温黄酒。许三观用自己的血液和生活的信念,生存、生活。为了平等,为了尊严,为了爱。故事的发展就像慢慢展开的卷轴,不张扬,只是细微地表达诉说着。让人体会到普通百姓的生活苦乐,又在苦乐中带着绵长的温情,仿佛经历了他的生活,会觉得心酸却无奈。

许三观哭了,那是希望撕裂的声音。血头嫌他年老不再接受他的血,他担心家中再出变故,无法靠卖血摆平,他觉得自己没能再为家中创造价值,于是他嚎啕,无知、无奈……我小心翼翼地读到了末尾,长舒一口气。幸好,结局不是那么悲惨,但一种怅然若失感油然而生,有些苦涩悲凉,若细细回味,又透着许多温暖。不管是许三观为许玉兰在饭底下藏红烧肉,还是二乐背着一乐雪地狂奔,还是许三观挥手嘱咐两个萍水相逢之人,卖血要隔三月以上,都让人感到艰难时代人性的温度。

我想到一句话:“如果你觉得日子安稳,一定是有人为你负重前行。”许三观便是那个负重前行的人。每个人的人生或明媚或昏暗,或平庸或跌宕。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它有温情有感动有释怀,你转角不经意一瞥,便成为你生命里沉甸甸的回忆。我读完了书,仿佛喝了一杯温水,没有大苦大悲大起大落,却也不甜不淡,波澜不惊。

但我读懂了黑色封面的含义,那是厚重的孤独……

《许三观卖血记》(精选范文)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东湄小学朱玲丽听说余华的《活着》让许多人大呼唤起了自己心中无限的抑郁,仿佛把心肝脾肺都要呕吐出来,仿佛对于这个世界只有消极可言。没看过这本书的我先入手了这本《许三观卖血记》,纯黑的封面,醒目的红字“余华”好似是那沾了血的手描绘出的黑暗中的一丝希望,又那么绝望。幸而许三观还是幸运的。这本书充斥着旧社会的人们的在今天看来的无知而产生的搞笑,与此同时又不禁他们的可怜。许三观在我看来,对于许玉兰是很大男子主义的。他用了自己的“本领”娶到了油条西施,生子后本该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可是这个时代不允许,他们的命运也不允许。许一乐作为这场“悲剧”的核心人物,他是许玉兰与和何小勇所生,让许三观的世界观一些些崩塌,又一点点建立。可以说,一乐既是许三观人生的败笔,又是他这颠沛人生的全部。回归到卖血,每次的卖血,都是对许三观的人生的不同阶段的一次总结和反馈。在迷茫打拼中,他随着阿方和根龙的“指引”,用自己的力气,赚了来之十分容易的钱财,娶了许玉兰。在出轨时,用身上的血,去犒劳他上的女人,好在他只是一时起色心。在大跃进期间,他用自己的血,换来全家人能喝上热粥,带家人去胜利饭店吃一碗热腾腾的面。在二乐当兵期间,卖血给他的上级请酒饭,送礼物。在一乐生肺炎时,更是一月内卖四次血,差点把自己卖死了过去,命运对他们还是充满善意的,救活了一乐,也救活了全家。每一个阶段,许三观一点点发现,家庭对自己来说其实是最重要的。即使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即使许玉兰也有过片刻的不贞,即使三个儿子都不那么孝顺,他对家庭的责任就是他一生的责任。当许三观让许一乐去招何小勇的魂归来时,深切感受到他的矛盾,纵使那个人给自己带来过耻辱,他也要放下自己的自尊去救一条人命。许一乐的哭,许玉兰的哭,一个人的过错,需要两个家庭承担,然而许三观在那时又是冷静而理智。每一个的意外,都会让许三观的内心更加坚强,宛如被打上了石膏,抑或是被千锤百炼,体悟出人生的意义,有些事那么有所谓,有些事又有什么所谓呢,人在,一切都好。看到许三观在医院不要自己血时候同声大哭,不禁怜悯这个老人。一生以卖血来救别人,却不曾想过自己,即使两鬓斑白,卖血仍是他心底救人命,救家庭的唯一方式。是的,他还硬朗,他的身体,对他的家庭来说,永远硬朗着。且不说当时的医疗条件,许三观连续卖血,最终膝下有儿孙,三代同堂,历经文革大跃进,生活也算小康,他仍是幸运的。这个不悲观的结局确实是在那个透不过气的时代,走偏了一点就会深陷沼泽的道路上的一丝光亮透进的缝隙,能让人看到那么一点生存的希望。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600字


《许三观卖血记》是中国当代著名作家余华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

小说讲述了一个普普通通的许三观的卖血经历,他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娶妻、还债、治病等,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展现了当时人物的形象特点。在我看来,虽然这本书写满了许三观人生里的悲凉,但也折射出了他的一种无私的爱。

书中主人公许三观一生忠厚、善良、亦不乏担当和责任感。如:他为了给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儿子治病,在六个地方上岸,“一路卖着血去上海”。这一路卖血几乎要了许三观的命。文革时期,妻子许玉兰被批斗,儿子们嫌弃她,只有许三观不离不弃每天为妻子送饭,在饭底下藏红烧肉。大跃进时的全民大饥荒,许三观一家人喝了57天米粥之后,而立之年的许三观为了生活再次卖血。直到老年,沈血头嘲笑许三观血只能卖给木匠当油漆,许三观久久不能释怀,他顿时认为自己已经无用了,他用卖血的钱熬过了一次又一次的灾难,而此时他的血已经没人要了,如果再有灾难他要怎么办?

以上种种,主人公许三观在面对伦理、自然、社会、亲情等因素所造成的不幸和苦难时,可见许三观是一个伟大的父亲,是家庭的顶梁柱,他考虑的永远都是家人,他的爱低调而深沉。他让我们相信,在当时,人性或许是自私的、狭隘的,但人性同样也可以是宽广的、伟大的。

闲暇之际,仔细想想我们的生活,你会发现其实生活真的很简单,虽然会有痛苦和损失,但欢乐与爱永远不会缺席,只要家人在一起,一切都是完整的,一切困难,都会迎刃而解。

《许三观卖血记》学生读后感范文600字


刚到大学,在学校超市前会摆放各种类型的书籍,我好奇就买了一本《许三观卖血记》,看完这本书的我却发现这书居然这么现实而富有生命力。

这本书塑造了一个敢于与苦难作斗争、顽强坚韧的父亲形象,而这位叫许三多的父亲卖血的经历也成为本书主要的线索。我仔细数了一下,许三观前前后后一共卖过十一次血。每次卖血经历不仅仅是生活中的苦难与折磨,还是他面对生活中的苦难所不屈的精神与毅力。许三观的第一次卖血是出于好奇,因为卖一次血就可以获得好多的钱,所以就跟随同村的龙根和阿房进城卖血,卖完血后在胜利酒店学着龙根和阿方吆喝:“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尝到卖血的甜头后,许三观也开始了他的卖血之旅。第一次卖完血他把钱用在了娶妻生子上,第二次卖血他把钱用在处理他的大儿子一乐打伤铁匠铺儿子要求赔偿的医药费上,第三次卖血的钱用在了自己因为探望因摔断腿在家养伤的丝厂女工林芬,乘虚而入了她,最后想要补偿她,给她买了肉骨头和黄豆上,而第四次卖血则是为了在大饥荒环境下家人能不挨饿。再之后的大跃进、文革、知青下乡背景下为了宴请二乐的生产队长和治疗一乐的病许三观又去卖了血。

这本书中有温情、有无奈、有感人也有伤感。从小说整体来看,许三观是过去贫苦中国旧社会的代表人物之一,他们在面对困难时别无他法,卖血只是生存的一种方法。这无疑是对当时社会的一种讽刺,百姓辛苦拿血汗换来的钱都没有轻轻松松卖血换来的多,这不禁让我们深深的反思。余华的作品文字十分朴实但却能给人最直观的感受,推荐大家也看一看这部书,它值得我们品味。(李珈毅)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优质范文)


很久之前,有这么一个年代,它对我们来说是十分陌生的,那是解放的初期,社会充满着贫瘠和现实。现实到你得靠卖血来维持你的生活,许三观就来自那个年代。

在许三观的一生中,几乎许多重要的时间都有着卖血的场景。他娶许玉兰用的是卖血的钱,去胜利饭店吃饭用的也是卖血白钱,给林芬芳买慰问品也是用卖血的钱,可以说,卖血对许三观来说是一棵摇钱树。

许三观卖血也系着整个家,每当这个家到危亡之中,必须用钱时,许三观就会义无反顾的去卖血赚钱,一乐打伤人,二乐办酒菜都是用许三观卖血得来的钱,可以说,卖血是许三观的救命稻草。

但这并不是一片真正的救命稻草,而是一片有着剧毒的救命稻草。当他睁睁的看到根龙卖完血后就倒下了,他明白了卖血会带来什么后果,他开始能不卖血就不卖血,真的应了许玉兰的话:“卖血就是卖命呀!”。

但是他仍旧没办法放下卖血这个方法。在小说里,许三观的大儿子许一乐病了,他们家沒办法支付这笔医疗费,于是,许三观不得不又去卖血。

这次不同往常,因为这次是一次最长,也是最艰难的一次。他隔一站就卖一次血,他身体都快承受不了这样的透支了,他还在继续,他完全可以借一乐不是他亲生的理由而将一乐扔下不管,但他没有,他爱着一乐,这次,许三观的血里饱含着浓浓的的父爱。

当他得知他的血再也没人要了时,他该有多伤心。没法卖血也就意味着他失去了支撑这个家的能力,但是他忘了,他有着他用卖血钱养活的家人。也许,不卖血的他才是最快乐的。

在路人眼中,许三观的血从珍贵、宝贵再到没有,但在许三观家人的眼中,许三观的血是天底下最珍贵的东西,它曾像一颗顶天大树,将整个家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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