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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读后感100字

发布时间:2019-11-16 来源:互联网

《飘(全集)(经典译林)》读后感_4000字。

在阅读时我们能够全身心的进入书中的那个世界,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纵观世界上的伟大人物,他们无不是书籍的爱好者,在认真品味作者写的作品后,相信您收获一定不少,写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您抓住了作品的哪些精髓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飘(全集)(经典译林)》读后感_4000字 ”,相信你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飘(全集)(经典译林)》读后感4000字

书中提到了很多人物角色,其实主要就是四个主要人物之间的爱恨情愁,若果再缩小一点就是以思嘉一个人为主线来写的,但是如果没有他人的对比,也就显示不出思嘉的独特,所以就分析总结一下主要几个人的性格特征:

郝思嘉:一个任性、敢爱敢恨、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勇往直前、一直以自我为中心的漂亮女孩。28岁以前,她嫁给了三个人:第一个是媚兰的哥哥查理,他还没上战场就得了麻疹,又并发了肺炎而迅速的离开了人世,因为思嘉是在得知希礼娶媚兰后,她一气之下冲昏了头就嫁给查理了,所以她对他理根本不存在什么爱,所以死了对她来说更好。第二个是老弗兰克,她嫁给他是因为当时穷得无路可走了,恰好弗兰克在亚特兰大做生意赚了点钱,她就使用谎话骗了本爱着她妹妹苏埃伦的老弗兰克。她这桩婚姻帮他渡过了难关,然后自己又开了锯木厂,挣了更多的钱,养活了整个塔拉。由于她不听劝告独自赶车去锯木厂,在路上遭到了贫民窟可恶黑人及白人的绑架,幸亏得到萨姆的及时解救才免遭侵害。弗兰克和希礼等几个地下党(3K党)人给她去复仇,弗兰克不幸遇难,所以她的第二段婚姻也就这样结束了。第三个也就是1号男主角白瑞德了,他是最爱思嘉,也是最懂她的一个人,但由于从头至尾他都没法改变思嘉对希礼那虚无缥缈的爱,所以最后他选择了离开。思嘉有了三个孩子,最大的是和查理生的儿子韦德,第二个是和弗兰克生的女儿埃拉,第三个是和瑞德生的邦妮,思嘉几乎没话多少心思在三个孩子身上,特别是韦德和埃拉,所以孩子们也就显得无足轻重了。从头至尾,她心里分量最重的一个人就是希礼,可惜希礼和媚兰结婚了,她试图在他们结婚之前让他选择她,但是不尽人意,才会出现这么多曲曲折折的后事。虽然希礼结婚了,但可以说他一直就是她的希望和精神支柱,在回塔拉南方战败时是她最困难的时候,是她对他的希望支撑着她重新恢复了塔拉的面貌。但是瑞德的出现打破了她所有的虚幻,他能看懂她的所有想法,了解她的性格为人,包括对希礼的爱等等,好像在思嘉身上就没有他所不能看透的东西。但思嘉喜欢的不是瑞德对她的了解,而是瑞德多得用不完的钱财。瑞德满足了她对金钱的渴望和对物质的追求,也满足了她爱美的虚荣心等等。直到媚兰因为生第二个孩子去世她才发现最爱她的人是瑞德,而她所需要的实实在在的也就是瑞德这样的人。可惜瑞德对她投入的爱已经枯竭,最后选择了离开,留给我们无限的遐想和惋惜。我们可以评论思嘉正面的勇敢、不放弃、勇于面对困难,也可以说她的负心、残忍、不择手段。在她28年的青春年华里体验了别人所不能体验的各种辛酸甜美,任由他人的评头论足和流言蜚语,活出了自己生命的精彩。

白瑞德:别人对他的描述就是一个偷闯封锁线、投机商、还是一个和北方佬政治势力相关的人、行为还不端正、乱搞女人还经常出入妓院,他就是南方人最痛恨的那种人。他直言不讳的告诉南方人不可能在战争中取得胜利,南方人有的只是一腔热血和抛头颅洒热血的无畏激情,还在他们南方战乱后肆无忌惮的花费金钱,他们怎么能喜欢这样的人呢。但是我自己是最欣赏瑞德的,因为他是最不虚伪,活得最真实的一个人。人们都需要钱,但是又耻于去获取他,特别是和北方佬打交道,迫使生活穷困潦倒,瑞德他就不这么想,他用自己精明的脑袋获得很多财富,但又不被财富所左右。就算做投机生意也是冒着战火偷越封锁线低买高卖,一般人又如何做得了。他又有敏锐的政治眼光,开始时他知道南方必败,所以和北方佬站在一起,拉了好多关系。后来北方人解放了黑奴,但又变成另外一种无知的政治统治,他发现了其中的问题,必然迫使南方反抗转胜,所以他把之前丢掉的名声又通过巧妙的方式慢慢挽回。这些都不算什么,他最厉害的地方就是对人性的把握,媚兰是他认为的唯一一个贵妇人、经常和贝尔·沃特琳来往、给嬷嬷带礼物、带着韦德和埃拉玩耍、解救希礼等人无不显露他的智慧。但是呢,他最终还是没有通过思嘉这一关,可能唯一的缺陷就是他心里有爱。他从头到尾一直爱着思嘉,他本来是可以用一个男人所能爱一个女人的那种温情亲切地去爱她的,可他不能让她知道,因为他知道她会认为他很脆弱,再试图用他对她的爱来对付他,而且总是希礼。他最不愿提及的一个人就是希礼,他连他的清高气傲和书生意气都能忍受,就不是不能忍受他那种把对思嘉的爱悬在空中,让她总抱有一丝幻想,不能心安,这无疑是同时扼杀了三个人的生活,媚兰、思嘉和瑞德。他对思嘉的付出得不到真心的回报,他肯定很痛心,所以把那份爱全都寄托在了他们的女儿邦尼身上。他是那么爱邦尼,他把邦尼看做是思嘉的化身,至少邦尼对他的爱是接受和认同的。不幸的是,邦尼既然因为跳马意外离去,这无疑把他仅有的一点希望都破灭了,更雪上加霜的是思嘉把责任都归结在他身上,所以他说自己的爱枯竭不是没有道理的,他四五十岁的人生可能真不适合和二三十岁的年轻人折腾了。他需要善良的人们过着平静的生活那种尊严,已经逝去的日子里那令人快慰的优雅成分。平淡生活中那种就像希腊艺术一样有其完美、完整、匀称之处不紧不慢的魅力。

卫希礼:思嘉心目中的完美男人。他属于出生贵族家庭那种喜欢读诗看书、做梦幻想、欣赏月光和宇宙尘的理想主义者。往往生活在自己的内心世界中,在和平时期看起来是非常优雅的生活方式,他表现得也像一个绅士,但是遇到战乱和糟糕情况,他就应付不了了,很容易陷入困境。还好他遇到了媚兰,媚兰理解他,知道他需要她们的保护,为了维护他的那点绅士风度,她可以尽力的配合他。有时候就是这么可笑,他也清楚他的状况,开战后他去参加了战争,他不喜欢战争,也知道战争的后果是生灵涂炭、民不聊生,但不得不去。在战场上他表现很好,被捕后拒绝向北方佬低头去打不仁义的战争而拖很久才回到塔拉,因为十二橡树被战争给毁灭了,只有全家寄人篱下,由思嘉担负起他们的生活。但是他不适合这种生活,连柴都批不好。思嘉为了多看他几眼,能多和他接触,央求他去管理锯木厂,他自己知道如果去那里就完了,但是争不过两个爱他的女人,所以他屈服了,这一屈服就是向命运低了头,人生要有多大的成就精彩也不大可能了。他不喜欢思嘉用犯人来做不是人做的苦力,不忍心伤害同类,不像思嘉一样可以为了自己的目标不择手段,奋力地去赚取额外的费用来维持大家的生活。他其实是喜欢思嘉这种开朗活泼的性格的,但是又不能违背道德的束缚,不愿卸下他那所谓的绅士风度又不能对不起忠于他的媚兰,所以他有时候也是痛苦的,更多的是恨他自己的无能和懦弱,不能像瑞德一样谙熟世事,随心所欲。能遇到媚兰确实是他的福气,直到媚兰要离开人世时还把他托付给思嘉照顾,他在媚兰和瑞德眼里,是那么的脆弱,像个孩子一样,想想确实可笑,这也是瑞德不喜欢他的原因,也不愿思嘉在经济上支持他,但一直都还是尊重他的,至少他在礼数这么方面是一直做得很好的,他也不愿破坏希礼那颗脆弱的心,从秘密让他从思嘉手里购买锯木厂那件事更能看出来,可见瑞德对他也是多么了解。故事依然可以继续,只是我们都愿意到此为止,剩下的留给各自自己去遐想了。

媚兰:用瑞德的话说她是他所知道的唯一一个贵妇人,其实还有另外一个,思嘉的母亲,埃伦,她们两个属于同一类贵妇人。她们都像圣母玛利亚一样,是来这个世界上传播善良的,

都拥有一颗善良的心,对他人一视同仁,在她们眼里没有贵贱贫富,善待每一个人,能做到忘我利他,这才是和高贵相匹配的高尚人格。她们都是受人爱戴的好邻居。生活节俭、心地善良的女主人,称职的好妈妈,尽职尽责的好太太。命运有时候就是这么残忍,好像好人都不长命,所以他们俩人都走得早,或许是老天要让他们少在人间受一些罪,因为生而为人就是来体验各种痛苦的,活生生的人间地狱随时都在上演,亚特兰大被攻陷那段时间,思嘉她们一起跟随米德医生照顾那些伤残人士的情景就是这样的。瑞德失去邦尼、思嘉失去埃伦、希礼、瑞德、苏埃伦失去弗兰克、威尔失去卡丽恩、嘉乐失去埃伦……这些痛苦每天都在上演,所以佛祖把我们这个世界叫做娑婆世界不是没有道理的。

嘉乐:思嘉的父亲,思嘉就是继承了他乐观活泼的个性吧,他像个大小孩,经常用粗声大气来吼叫家人,其实大家都不怕他。塔拉是他一手发展起来的,思嘉保住了它,它是思嘉的另外一个精神支柱,她陷入困境时会给予她力量的土地同样给了嘉乐力量。他们父女俩都深深爱着那一片土地。他因为有埃伦,所以成就了大半个塔拉,当埃伦走后他也跟着一起走了。所以我们每个人都需要这么个精神支柱,找到了,活得更自在,找不到,就像思嘉做那个在迷雾中奔跑的梦一样,看不见光亮,就会失去人生的方向。让我们都努力找到自己生命中的那个灯塔吧。

埃伦:另外一个贵妇人,和媚兰一样,就不重复了,利他之心不可少。

还有很多人物角色,爱马的塔尔顿太太和他搞笑的儿女们、胆小常晕头的白蝶姑妈、担负起塔拉任务的威尔、照顾了他们三代人的黑人胖嬷嬷、注重高贵礼节和知恩图报的波克、迪尔西一家、声音尖脆搞笑的黑奴普里西、爱吹嘘自己的亨利叔叔、梅里韦瑟老爷、爱说闲话的梅里韦瑟太太、和媚兰闹翻的英蒂……太多了,而每个都又非常有个性。他们在发生每一件事时的态度,语言评论等等,都值得反复思考,用思嘉的话说,明天再想这一切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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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惨世界(全集)(经典译林)》读后感_1500字


《悲惨世界(全集)(经典译林)》读后感1500字

悲惨世界里雨果实在事无巨细,全都细细讲来,滑铁卢战役,巴黎下水道历史等等,加上篇幅的人物动作神态心理描写,反而冲淡了故事的连贯性,突出了主要人物形象。所以不算一个好的故事述说者,倒像雨果自身的回忆录杂想集。雨果先生的学贯中西,对政治,宗教,哲学,历史,文学,甚至民俗民风,习惯用语的旁征博引,长篇论述,令人叹服。

说几个我觉得过于刻板的人物。1.泰纳迪埃夫妻的伪善不太有来由,像是为恶而恶,唯利是图到失真了。直到最后命运也不算太惨,受马里尤斯救济在美洲干起贩卖黑奴的工作,无异于放虎归山。2.珂赛特过于傻白甜,虽然担当悲惨世界的白月光,但没有在人物身上看到磨砺和成长,服从温顺反而成了她的品质。3.芳汀过于愚昧。她和珂赛特的不同就是,她遇到了一个渣男。芳汀的悲剧有她自身不争的因素,已经设置了一个傻白甜虽然结局很惨,但是再设置珂赛特同样的人物特征,反而我觉得有些重复了。4.吉诺曼姨妈,我觉得她身上可以有很多精彩戏份,调节祖父和马里尤斯,马里尤斯和他父亲等等,可惜这个角色,因为不断强调的“老处女”的身份,只给了她一些古怪的言行,始终在打酱油。

再说我觉得出彩的人物。1.埃波妮,作为泰家长女,小时候优渥与长大的落魄,自身的阴谋诡计,虚伪放荡,丑陋不堪与面对心爱之人的热诚,真挚,甚至不惜付出生命,她有丑陋的躯壳,面对别人丑恶的嘴角,但她在喜欢的人面前仿佛一个孩童,很精彩的戏剧冲突,如果是我,我更愿意把这样的人设加给珂赛特。2.吉诺曼先生,我很喜欢这个上了年纪又不忘风流,高贵又俗气,傲娇又对外孙真诚的外公。他在书里和马里尤斯的每次冲突,都让人不忍苛责,他是个装出来的死要面子的老顽固,让让他怎么了hhh3.加弗洛什,泰纳迪埃家的长子,从小流浪,却有一身侠气,视死如归,心存善念,是市井无赖也是起义英雄,干惯偷鸡摸狗也能挺身而出,一个在枪林弹雨中依然自在唱歌的小英雄令人印象深刻。

最后说这个小说的几个主题。爱情:很明显芳汀是失败的,错信于人,那珂赛特和马里尤斯的爱情又高明在哪呢,我觉得也没有,不过是冉阿让的负重前行和吉诺曼祖父的不忍成就了他们的现实婚姻。雨果营造了柏拉图之恋里的灵魂之爱,可惜却没有给读者充足的说服力,我感受到的两个从未爱过的人相似的家庭背景被彼此美貌吸引,然后恰好聊的来,就结婚了。很草率,这样的感情我觉得没有什么磨难,只有恋人的相思之苦,我觉得埃波妮的爱情才是磨难,悲惨世界的主题不是爱情。救赎:冉阿让从遇到主教之后一生都背着十字架行走在苍凉的世界,他把所有的爱寄托给了珂赛特。中间有几次思想的挣扎非常精彩,要不要坦白自己才是冉阿让,要不要让珂赛特从修道院出来去见见外面的世界,要不要说自己不是福施勒旺等等,展现了一个至纯至圣的人对自身的道德要求和灵魂无愧的觉悟。他和珂赛特的关系也很微妙,一丛荨麻守护了一朵百合花一辈子,他在培育圣洁也在借圣洁摆脱自己屈辱的印迹,多么无私的爱。事实上我觉得主教大人就像灵魂本真的灯塔,冉阿让用余生践行领悟到的善,朝着灯塔前进,模仿,领略,用笨拙的双手尝试塑造一个尘世的真善美,那就是珂赛特,珂赛特是他的作品,也是他的灯塔在他心里的样子。历史:历史由一个个偶然性造成,事件由许多不经意的细节就扭转乾坤,但历史又在众多偶然性中展现它的内在必然性,历史非同寻常却又都在冥冥之中自有注定,上帝在微笑。变革:这块论述实在冗长,不感兴趣没有细看,革命者不做无谓牺牲,不为一时意气的道理倒是印象深刻。

想起来再补充,总而言之,一部关于法国欧洲的全方位思想论述的小说,故事性不太强,但人物细节描写非常精彩,其中的主题也非常有深度。最后,插叙真的太长太长太长了……

《飘》读后感4000字


在二十世纪30年代,曾经有一部风靡全球的伟大作品,它就是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作品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展示了在这一场战争中的芸芸众生相。该作品后来拍成了电影《乱世佳人》。片名中的乱世即指南北战争,佳人则指以斯嘉丽为代表的女人群体。

作品内容虽然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但并没有描写血腥的战争场面(除了亚特兰大火车站惊心动魄的伤员场面而外)。而是更多的表现这一场战争给社会带来的方方面面的影响,比如南方城市经济的凋敝,农村大量土地的荒芜,人口的急剧减少,(后来甚至连十五岁以下、六十岁以上的老人都参与了战争);北方众多白人纷纷破产,成为白人穷鬼,其悲壮、血腥的程度,令人发指。

作者在文中描写了以斯嘉丽为代表的众多女性形象,在她们的身上,作者赋予了美好的愿望,展现了她们流畅的人性美;另一方面,作者又以悲悯的情怀,对她们的爱情遭遇,寄寓了种种无奈的同情,读之,细细想来,令人久久不能释怀。

斯嘉丽是作者塑造的人性美的典型代表,她集美丽、坚强、能干、有责任心于一身。亚特兰大沦陷,她在逃难途中磨砺出惊人的坚强,赶着老马拉着的破车,带着刚生完孩子的媚兰、婴儿以及一个小黑奴普里西,日夜兼程,沿途见识了无数战争的痕迹,躲过饱受战争伤害的饥寒交迫的南方人和北方佬,终于抵达自己的家,她在暗夜中模糊的辨认曾经住过的房子,心里暗舒一口气:房子还在!

房子还在!但是家已经不再!她从小视为与圣母玛利亚同在的母亲埃伦已经在她到家的前一天去世,父亲郝嘉乐成了痴呆,两个妹妹患上了伤寒,奄奄一息......

面对这一切,斯嘉已经耗干了太多的力气,见到了太多的不幸,她没有太多的精力去痛苦,她要安排眼下该做的事情。她站在被北方佬践踏过的红土地上,饥饿的她拔出一根萝卜胡乱地啃了起来,她跪在地上,举起右手的拳头发誓他们休想打败我,我决不忍受饥饿,包括我的亲人,我为此将不惜去偷、去抢、去欺骗、去杀人!坚强的声音仿佛穿过血红的天际,高举的右手、凌乱的头发、沧桑的脸庞,都在诉说着她的不屈与抗争。

回到了塔拉,回到了思嘉曾经的身体和灵魂的栖息地,思嘉成了家里的主人,但是一切都已不再。经历战争的塔拉,被北方佬洗礼过的塔拉,几乎像清洁工扫除过的街道,为了解决一家人最基本的维持生命存在的食物,思嘉心力交瘁。一个北方佬的抢劫让她心生怒气,掏枪打死了北方佬,用媚兰的睡衣处理了尸体。

为了保住塔拉,为了让痴呆的父亲和生病的妹妹有栖身之地,一贫如洗的斯嘉用母亲的窗帘做了一件裙子穿着去找白瑞德借钱,未能如愿,在路上巧遇妹妹的男朋友弗兰克,为了得到给塔拉交税的300美元,她不惜将自己嫁给了不爱的弗兰克。

参加过战争的弗兰克成为了一个小商人,由于生性善良、随和,加之战后人们的普遍贫穷,弗兰克的生意起色不大,思嘉利用自己的聪明能干改进了生意上的一些弊端,买下了木材厂,在经营木材厂的过程中,她有过于唯利是图的地方,但是毕竟有较好的利润,可以源源不断的接济塔拉和另外一些需要接济的亲戚,如韩白蝶小姐等。

文中除了思嘉以外,作者还通过思嘉的母亲埃伦、韩媚兰等来表现人性美。埃伦是思嘉心里的神,她出身名门,温柔、沉静,举手投足都具有大家闺秀的风范,又有一家之主的勤快与能干。韩媚兰的外在与内心形成鲜明的对照,她身体不好,孩子的出生让她付出了失去健康的代价,来到塔拉以后辛苦的农活更是让她元气大伤,小小的骨架好像随时都会穿透她的皮肤露出来,她的脸太瘦太苍白,眼睛大得反而不漂亮,但是眼里的神情恬美而平静,战争的痛苦和艰辛的劳作,都侵袭不到这种内心的平静。媚兰身上最耀眼的美,是她力排众议、声泪俱下的表述一定要为北方佬上坟,那是一种超越南方与北方界限的宽阔胸襟,那是包容一切生命载体的伟大情怀。

在书中,我们不仅读到作者对人性的礼赞,也看到了作者以一颗温柔的心,一支悲悯的笔,来书写一个个苦苦挣扎于爱情之中的灵魂。

情窦初开的斯嘉,出生于农场主家庭,年方二八,美丽性感,闪着绿色的富有挑逗性的眼波,远远近近的小伙子都在追求她,在每一个公开场合,都有人在对她献殷勤,生活在她的面前似乎是一条铺满鲜花的路。她从两年前开始爱慕十二棵橡树的卫希礼,卫希礼却在野餐会上宣布和表妹媚兰订婚,这就意味着思嘉要嫁给希礼的愿望成为了不可能。于是她赌气嫁给媚兰的哥哥、小男孩查理,后来查理参战,几个月后死于伤寒,思嘉怀着查理的遗腹子,成了年轻的寡妇。由于心系希礼,思嘉身穿沉重的丧服,心怀十七岁女孩渴望爱情的梦想,在舞会上心痒难耐。

思嘉的第二段婚姻缘于塔拉交税的需要,为了保住塔拉,她与小老头商人弗兰克结婚,弗兰克生性老实,对思嘉的种种唯利是图的生意经毫无办法,思嘉为了木材厂的生意不顾安危,遭到穷鬼白人的袭击,弗兰克为了惩治白人穷鬼而死,思嘉第二次成为寡妇。

思嘉的第三任丈夫是白瑞德,这应该是一桩恰当的婚姻,正如白瑞德对思嘉求婚时说的你第一次嫁给一个孩子,第二次嫁给一个无趣的老头,那么,你为什么不嫁给一个和你相似的,有趣的,有钱的人呢?如果思嘉能领悟这些话的含义,能珍惜白瑞德的爱情,那么故事的结局应该是另一个样子。但事实是此时的思嘉,心里仍然还爱着希礼,当年思嘉在十二棵橡树向希礼求爱未果时,白瑞德就爱上了思嘉,并且一直处心积虑的经营着自己的爱情,看着思嘉因为赌气而嫁给查理,查理死了,但是此时白瑞德因为拒不上缴个人私藏的黄金而被关进监狱,思嘉因为塔拉交税被迫无奈嫁给弗兰克,弗兰克死于非命, 潇洒富有的白瑞德成为了思嘉的第三任丈夫。婚后的思嘉,过着富有奢侈的生活,但是她仍然经营木材厂,并且让希礼担任木材厂的经理,思嘉本人经常寻找借口与希礼见面,白瑞德对此心知肚明却毫无办法,只好把自己的感情倾注到女儿身上。但是不久孩子死于骑马跳栏,媚兰临死把孩子和希礼托付给思嘉照顾,瑞德却误解了媚兰对思嘉的临终重托,此时的瑞德,已是万念俱灰,别无所恋。

作品中彰显的人性美,应该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品质,再加上生存经历的影响与生活环境的熏陶,有爱尔兰血统的父亲郝嘉乐用他的勤劳、能干、开朗,和出身名门的母亲埃伦共同铸就了思嘉的坚强、能干、执着,而又不失美丽与善良。种植园主家庭出生的韩媚兰秉承了家族文静、平和的性格,又由于这个家族总是近亲结婚,导致代代体弱多病,外表柔弱的媚兰,内心有极大的格局:宽阔、平和、善良,而不失勇敢与冷静。被思嘉神话了的埃伦,嫁给了比自己大28岁的郝嘉乐,生下了六个孩子,三个儿子全部夭折,这种情况下的埃伦,任劳任怨,心境平和,不仅是关爱家人,连黑人奴隶都得到她无微不至的照顾,作品中的她,几乎具有圣母玛利亚一般的普照天下的光辉。

阅读作品,我们仿佛看见作者拿着一支彩色的画笔,用各种颜色描摹了一个个美的化身:思嘉、媚兰、埃伦、老方丹医生、小方丹医生、塔尔顿家的四个儿子、黑人嬷嬷、黑人波克、彼得大叔、迪尔希等等,甚至妓女沃琳,他们鲜明而流畅。同时,作者又用一支灰色的笔,用一颗悲悯的心,勾勒了书中人物无奈的爱情。思嘉的母亲埃伦,年轻时爱上英俊潇洒、眼珠乌黑的表哥菲利普.罗比亚尔,遭到家人反对,表哥远走他乡,埃伦带着一副温柔的躯壳嫁给了郝嘉乐,后来表哥死在外地,埃伦从此心无杂念,尽着妻子的责任、尽着母亲的责任、尽着塔拉女主人的责任、尽着宗教的责任,最后静静的回归天国。

媚兰与希礼是表兄妹结婚,他们应该是彼此的最爱,但是当希礼与思嘉有染的闲话传来时,她尽最大努力表示相信思嘉的清白,然而那双坚定的眼里,毕竟闪过了一丝怨恨。此外,文章最为曲折的是对思嘉爱情婚姻的叙述。

思嘉生性开朗,美丽风骚,在她的身边,从来不缺男朋友,在她成长的过程中,希礼对她似乎从来没有产生过吸引力,可是两年前的一天,希礼从欧洲旅游观光回来,到塔拉作礼节性的拜访,她便爱上了他。希礼在野餐会上宣布订婚的消息,让思嘉第一次有了挫败感,她本着要报复希礼的心理,赌气嫁给了幼稚的韩查理(媚兰的哥哥)。后来嫁给弗兰克,是为了弄钱为塔拉交税。买了木材厂后耍了手段把希礼栓在身边替她经管,方便她不时见面。至于后来和白瑞德结婚的动机,很大程度上缘于白瑞德的财富,当然也有点她自己都说不清楚的模糊的爱情,在这期间,瑞德多次努力想拉开思嘉与希礼的距离,无奈思嘉心心念念的只有希礼,直到媚兰去世,思嘉才想清楚这么多年来她爱着的希礼,竟然如此的渺茫而虚幻,而高达、英俊、富有、多情的瑞德在她的心里渐渐清晰,她如梦初醒般的朝家的方向奔去,她要回家去告诉瑞德她爱的人不是希礼,而是他。可是等到思嘉回家的时候,瑞德去意已定。两个人就像高速路上行驶的车,无法掉头,只能越走越远

此时的思嘉在思考,如果当初她了解希礼,就不会这样痴迷的爱他,但是恰恰没有如果,所以希礼成了她命中的劫。瑞德在想,如果当初知道他对思嘉的爱,还没有强大到让她忘记希礼的地步,那么当年在十二棵橡树的初遇,就只不过是一次云淡风清。同理,还是没有如果,思嘉成了他命中的劫。冥冥之中,似乎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命中的劫,就像张爱玲笔下的红玫瑰与白玫瑰。那么,谁是你没有娶而变成的床前明月光?谁又是你娶了而变成的蚊子血?

《安娜·卡列尼娜(经典译林)》读后感_1100字


《安娜·卡列尼娜(经典译林)》读后感1100字

《安娜.卡宁列娜》这部已问世一百多年的伟大作品是俄罗斯文学巨匠列夫托尔斯泰的一部伟大的作品,这部作品我以前粗略的读过,但这次重读的这版译本我认为是岂今译得最棒的,整部作品译文流畅而契合原著,词句优美细腻而精准生动形象的再现了大师匠心独运的风格,让你在俄罗斯的风土人情、地域风貌和人文环境和生动人物语言描绘中陶醉而流连往返。

“幸福的家庭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同”这句举世闻名的开场白就出自本书。在托翁的笔下其是誓要向世人展现这种人间的情感联系及相互冲突而又力求保持平衡的关系而引发的人间悲喜剧的,在展现这种人间共有的矛盾关系时大师不吝笔墨并且是浓墨重彩并巧饰恢宏的用隆重大气的笔触来勾画其心中喜爱的安娜,我认为托翁是带着一种赞赏和怜惜在写安娜的,他赋予他美丽活泼聪明优雅及母爱于一身,更赋予她大胆追求情感的勇气,并让其和那个纸醉金迷,世俗而沉沦的时代下脱颖而出并超乎寻常的勇气追求心中的爱并以行动向那个麻木虚伪之世公开挑战,安娜无疑成了撕开刻板虚伪面纱的勇士,无疑成了世俗眼光下的异类,安娜是一个复杂的个体,她虽然勇敢冲破世俗去追寻心中所爱,但其却在其虚无而患得患失的矛盾内心冲态中沉浮,她渴望得到爱情,却在渴望中竭力想更牢的抓住渥伦斯基,当爱的激情消退后,现实的种种犹如喑藏的冰山般从水下隐现而出,暗藏着无穷的危机,两颗原本相爱的心在现实冰冷的考验下,经受着无穷而无形的冲击,两人的渴求的差异性显现出来,安娜想抓住这种虚无的幸福,而渥伦斯基似乎想从这种虚无中挣脱,托翁用细腻的笔触描绘了矛盾中安娜内心深处的寻求和挣扎,随着大师的传神文字,你会与安娜感同身受,并更能理解和窥探到安娜那颗饱受情感折磨而又欲拥不能却又爱之深切矛盾的矛盾心理。

如果安娜未在车站与渥伦斯基相遇,我在想年轻美貌风情万种的安娜会一直收敛着自己渴望的心和奔放的情感,和大自己二十岁的刻板不善表露情感和不解风情的一味追求勋章和爵位形如政治官僚机器而投机钻营的丈夫卡列宁过着衣食无忧,锦衣穿行于各大交际场中,表面欢声笑语,内心枯槁的守在那幢华屋里度过一生吧,只有在和儿子谢辽沙在一起时,也许安娜才会感到幸福和活着,安娜的幸和不幸都在于其的觉醒,而淹埋毁灭她的是其对幸福的追寻的虚幻和那个时代的扼杀。

安娜是个大胆的女性,她敢于向封建礼教宣战,但却无力抗争世俗,托翁一方面呕歌新女性安娜的勇敢,我想最后安娜义无返顾的决意赴死在车轮下,也应是托翁对安哪放弃家庭孩子的行为的微词吧。

简·爱(经典译林)读后感1500字(3)篇


简·爱(经典译林)读后感1500字 第(1)篇

“你不是想错了吗?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跟你一样充实!要是上帝赐予我一点姿色和充足的财富,我会使你同我现在一样难分难舍,我不是根据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血肉之躯同你说话,而是我的灵魂同你的灵魂在对话,就仿佛我们两人穿过坟墓,站在上帝脚下,彼此平等——本来就如此!”

“罗切斯特先生,你不该在我身上指望或强求天上才有的东西。你不会得到的,就像我无法从你那儿得到一样,而且我是一点也不指望的。”

初中时候第一次读这本书,印象深刻的是简悲惨的童年,不受重视甚至饱受虐待,从她对罗切斯特先生说的那句“就仿佛我们两人穿过坟墓,站在上帝脚下,彼此平等”看出她的尊严和骄傲,她面对这样的生活依旧不卑不亢。

时隔多年重新读简爱,比起当年的自己似乎更能理解简在面对罗切斯特先生的感情前的不安和卑微,同时也愈发了解到,简爱不再是过去我所认为的爱情故事,它更像是通俗和文学的结合,一方面它确实描述了一段令人感慨的爱情,罗切斯特是没落的富人长相平平且性格古怪,简爱是普通的中产阶级,没有美丽的外表也不富裕,两个人的爱情经历了诸多坎坷;而另一方面,这个故事描写了一个女人的成长,从她饱受偏见和苛待的童年开始,到后来她答应嫁给罗切斯特时内心的惶恐不安,再到后来她得到了一笔遗产再次返回庄园时才终于感受到了接受这份爱情的心安。它记录了那些人生里必须要面对的选择,现在看来,简爱这个故事似乎脱离时代却仍扎根在那个时代,简爱最后接受这份感情时罗切斯特先生不再富有且残疾,而那笔遗产让她释怀了当年的自卑和恐惧,她觉得他们平等了,这看起来似乎微妙地符合了那个时代‘门当户对’的意义。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超脱于时代的是简爱意识到平等的这个概念,她拒绝成为罗切斯特的附庸,她坚持护卫她个人的尊严,爱情的尊严。

简·爱(经典译林)读后感1500字 第(2)篇

他仿佛是被链条锁在栖木上的一头巨鹰,竟不得不企求一只麻雀为它觅食

看到这里我都觉得心疼。曾经天空中的霸主雄鹰,现在的麻雀,赢弱而畏畏缩缩。这篇文章好在男女主角之间的心理描写。很到位很精彩

简·爱(经典译林)读后感1500字 第(3)篇

从小到大 简一直都很迷人 因为她擅长做她自己。

《简爱》最爱的是简与罗切斯特之间毫无保留的爱情。

虽然相信爱情 但不敢奢望可以遇到一直在一起的人了!

而只是幻想遇到那个 可以去坦诚 可以去掉所有胡思乱想的 可以全心全意去爱的人。哪怕只是爱一个月、两个月、一年 然后我放你走!

看完《简爱》不自觉内心坚强有悲凉。坚强着简的理智、果断、敢爱、智慧……悲凉着爱情的可遇不可求!

《荆棘鸟:纪念版(经典译林)》读后感_700字


《荆棘鸟:纪念版(经典译林)》读后感700字

Colleen Mc Cullough—考琳·麦卡洛是澳大利亚当代作家,她于1937年6月1日出生于新南威尔士洲西部惠林顿一个牧业家庭,十二岁移居悉尼,此前一家过着游牧生活。  此书是她最出名的一本书,她还曾经出版过“The First Man in Rome,    The Grass Grown,  For tune’s Favorites  ,  Caesar’s Women “系列书,”The Ladies of Missalonghi “  ,  “The prodigal Son”、等等不同类型的书,是个著名的女作家。
作者在此书中塑造出了三个勇敢与命运相搏的女人,在当时的社会习俗下,男女不平等,她们都具有比较强烈的自我意识,看重自己的感情,小说中描写了祖孙三代不同的特殊性格及恋爱婚姻的不同境遇,而揭示了父权由强势逐渐走向衰落,而女权趋向上升的变化过程,经过不断地変化而达到男女两性与父权制为核心的彻底改变。同时也告诉我们婚姻是平等的,并不是要从属于男性。特别是男女主人公的刻骨铭心的爱情故事,展示了真正的爱情和一切美好的事物,是需要难以想象的代价去得到。
作者主要描述克利里家族的兴衰,故事中的人物,无论是从面貌特征,还是性格的奇妙,个个都描绘的有血有肉,特别在人物心理上,以细腻的手法刻画出人性的真实状态,令人反复思索故事中人物的本质和奇特。
通过读此书还让我了解20世纪初到七十年代初,澳洲的农牧业主是如何发展的,内陆的旱灾,森林的火灾是经常发生的,那时真是靠老天吃饭。(不知为什么没有修建大的水库,来改善旱灾,雨季时水都流入大海,真是可惜。)二战后,大批的移民从欧洲来到这里,也给澳大利亚带来不同的农产品,也改善了人口太少的问题。
当时真想一口气看完,还是用了三天,当我闭上眼睛,几个鲜活的人影就会出现在脑海,令我浮想联翩。读后非常喜欢,值得推荐!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经典译林) 读后感(3)篇


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第一次知道这本书是读初中时,在隔壁的大哥哥家翻到过,可那时根本没有人来指引我读读这本名著,爸妈有的是忙不完的事,根本无暇顾及我的休闲时日如何消遣,那时的自己也算是浪费了大把美好时光,所幸现在我还算年轻,能及时补偿上这久已空缺的精神粮食。真正接触这本书是在微信好友的强烈推荐下,保尔的影响力似乎对他挺大,或许是我没有生活在革命气息下,更甚于从出生到现在也没有经历过太折磨人的苦难,所以有很多东西在情感体验上没那么深刻。但保尔终其一生所做出的努力和坚持,却是值得我们当代青年去学习的,犹还记得之前学过的一首歌《钢铁是眼泪炼成的》,眼泪纵然是人类情感的突破口,可保尔作为钢铁的代表人,展现给我们的是对命运的不屈,是屡战屡败后的重头再来。

十二岁的保尔·柯察金就已经被丢进了社会的大熔炉,稚嫩无知的他得不到哪怕多一点的关照,等待他的只有无尽的欺压和凌辱,所幸他还有男孩子身上的一股冲劲,但两年的杂役生活让他心中更为那些穷苦人鸣不平。直到后来遇上朱赫来,保尔才算接受了真正的教育,这位革命斗士不仅教他拳击学会自卫,还在他内心培养了朴素的革命热情,思想上的潜移默化正在给他开启一个光明的出口。而后跟冬妮娅的不期而遇,以及她推荐的小说《牛虻》大大的震撼了保尔,他反复读里面的故事,越来越为牛虻的壮烈牺牲而深深折服。所有的成因都一概俱全,保尔最终肯定革命者的身份在当时就只差一个契机了,刚好解救自己的恩师朱赫来让他开启了在革命路上的第一步,往后便一发不可收拾了。从来没有说干就干的冲动行事,一切的行为背后都凝聚着思想上的点滴变化,就好比说走就走的旅行,其实都是蓄谋已久。

保尔在情感上是有缺失的:第一位女友冬妮娅因为阶层关系,最终不欢而散;第二位女友丽达因为自身对她的抵制和怀疑,最终无缘相爱;第三位女友也是他的妻子达娅,他们之间的情感基础完全是出于革命精神。其实,从三观的相似度来看,丽达和保尔的结合才是最完美的,只可惜他们彼此错过了,在这一点上,保尔是不如谢廖扎幸福的,至少这位小布鲁茨扎克曾跟丽达有过一段美好的回忆。至于冬妮娅,她最终跟一个有钱的工程师在一起了,很难猜测她再次在铁路站遇上保尔时是何等心情,毕竟他们相爱在情窦初开的懵懂年岁,只可惜出身不同对各自的发展都有着极大的影响。再说回达娅,她可以算的上保尔在革命事业上的延续,他帮她脱离现有的社会环境,尽自己所能一步步帮助她指明出路,甚至当她正式成为一个布什维克时,保尔愿意还她自由之身。一个多么值得女人倾其所爱的男人,可惜他的爱情却不那么圆满,这也在告诉着我,人在某一方面有卓越表现时,背后总也有被舍弃的东西,唯有知足才能无憾。

作品中有一个征集党团干部奔赴前线修建铁路的桥段,条件之艰苦、时间之紧迫都是非同常人所能承受的,而四个小分队的加速竞赛,却让我记忆犹新,他们不是不苦不累不饿不冷,而是在用坚韧不拔的意志持续作战。保尔钢铁般的意志,就在于不畏惧困难,哪怕是摆在眼前无法完成的事实,他也愿意多做出一点努力去改变其可能性,就像耐克的那句广告词:一切皆有可能。是的,我很喜欢这句话,它蕴含着我们人类在大自然面前的无限潜能。可能有人要说,明明完成不了的任务却还偏要钻那个牛角尖,岂不是浪费精力,就应该及时止损才对嘛!但我要说,比起坐着等死,不更应该去挑战一下未知的可能嘛!谁又说的好,我们不会成功呢?更何况生命的厚度本不止于安享年华,在不同的历练过程中见到自己的逐渐成长,岂不快哉!诚然,话说的再好听,也还是要你有勇气去挑战生活,别等到忆往昔时再追悔莫及,那就真的晚了。

除了保尔之外,还有一大批优秀的榜样在作品中出现过:哥哥阿尔青、好友谢廖扎·布鲁茨扎克、克里姆卡、费奥多尔·朱赫来......不一一细数了,优秀的人总是有相同的磁场吸引着他们聚在一起,也就好比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每个人的结局都不一样,尤其在列宁这棵大树倒下之后,有出国深造的,也有落入官僚主义的,似乎人们在患难的时候更能团结一致些,这也不免会动摇一些人的信念。保尔曾说过,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该是这样度过的: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经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保尔做到了,他在病入膏肓之际,都没有放弃过为革命献身的信念,他还在坚持着,开始尝试用文字的力量去传播这种信仰,这跟作者奥斯特洛夫斯基在病床上用生命向大众发声的方法如同一辙,让我深深的感知到了生命的震撼力。

你的生活信仰是什么?你日复一日一直坚持做的又有哪些事?我不禁要向自己提问了,可却给不出一个好的答案来,跟保尔·柯察金比起来,我是何其的渺小和微不足道,且不说为大众事业做贡献,就连自身的生活规划都是一团糟。现在的人,虽然在物质基础上要更甚一筹了,可精神世界的匮乏却日益堪忧,好的品质逐渐在偷懒享乐中潜藏起来。大部分人信仰的是坐享晚年,坚持的是不择手段挣钱,其实,每个人想要在这个世界上过的好,都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但我始终坚信,生活的最终目的绝不是数不完的钱,我所追寻的是每一日的小确幸。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在于你一点一点的打磨和一日一日的坚持!唯有这样,才能见证更好的你。

2018年,第十本书。

曾读过这样一段话——人的一生,应如同一枚从膛口击发的子弹,不断的向前,击中目标,迸发出一团耀眼而又微弱的火星,然后,陨落消逝。将这段话用于柯察金的一生,恰如其分。

作为身处和平环境下的新世代,我很难体会在那个充斥战争与鲜血的年代下,人们究竟是以一种怎样的心态去活着与前进。这是一本带有自传性质的小说,柯察金的一生,也是作者奥斯特洛夫斯基的一生,尽管被众人推崇,可对于我而言,除去敬重,却也有些不同的疑问。一个二十四岁的年轻人,正是人生中心理,体力巅峰的时期,却只能躺在病床上。如此透支自己的生命,值得么?从理性角度考虑,一个能健康工作奉献四十年的人,和一个透支生命,只工作了几年的人,即使他的任务再重大,在时间的面前,也会逐渐淡化,抹平。柯察金的身体,若论起原因,战疮可占一半,可另一半,则是自身的忽视,积重难返。活着,更好的活着,才可以运用全功率的力量,更好的去工作,完成任务。可柯察金,在我看来,犹如一个零部件耗损却并未及时修理的发动机,本可以有着更强力的能量,却始终无法发挥最大功率,甚至于,提前报废。尽管这样说有些冷酷,可我并不想赞同这样的奉献精神。在那个年代,人员的紧缺或许是无可奈何,可在我们如今所处的环境下,此法不可取。

钢铁之所以坚韧,是由于在水与火的淬炼,在极致的两种温度中砥砺,方可成材。一个十几岁的的少年人,很难想象他是怎样骑在马上,挥舞着战刀,去收割敌人的头颅。又是怎样,在零下数十度的酷寒下,穿着并不厚实的单衣套鞋,去跟冰冷的铁轨和粗重的原木硬碰硬。作为一个穷苦家出身的少年人,可以理解柯察金对于布尔什维克的那份忠诚与热爱,一个带来希望的政党,为之献出自己的生命,甘之如饴。而本书中,除去柯察金在团内,党内工作中,自身的逐步改变外,也能从中,窥见到一个政党,政权建立运行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人类皆是有自然性和生理欲望,喜好安逸,厌恶劳累是本能。在政党中同样存在这类问题。都说打江山容易,坐江山难。也说治大国如烹小鲜。文中布尔什维克政党内部,随着新政权的建立推行一段时间后,问题也随之出现,一些意志不坚,或是居心不良的伪革命者开始暴露其物欲,贪图享乐,犹如蛀虫,开始啃食大树。攘外安内,从千年前就被津津乐道的治国之道,耳熟能详,实施起来,却也是步履维艰。只是,无论何时,为政者,当存留希望予以民众,如灯光,火种,或者说,是一个让人看得到的奔头,那样,即使身陷内忧外患,可仍不落下乘。若不然,即便此刻症状未发,但确已了无生机,再无长远可言。

柯察金作为一名革命战士,大多数歌颂的,皆是他的奉献与意志,可他自己的情感经历,却不知不觉,被淡化了。在他短暂的一生中,伴随着三个女人的身影。冬妮娅,丽达,达雅。初见冬妮娅时,心中便觉得这姑娘一定会是能与柯察金携手一生的人,哪怕中途坎坷,但结局总归不会错。可事与愿违,冬妮娅像是男人心中的初恋一般,那种难以言表的感觉,是即便过了多少年后,偶然想起,也会不自觉的牵动嘴角。而柯察金与冬妮娅最后的见面,却只是简单一笔,加之文中由于当时意识形态对写作的影响关系,略显单薄。而丽达,在柯察金那仍有些懵懂幼稚的情感中,是一个想触碰,却又不知如何是好,最终逃开的存在。很多时候,一个人错过了,便是咫尺天涯,一个很小的选择,所产生的蝴蝶效应,可能就是两段完全不同的人生。而至于达雅。我并未觉得柯察金与她的结合,最初算是爱情,更像是一个哥哥对妹妹的帮助的情感,同样是当时意识形态对创作的影响问题。婚姻,两个人的结合,如果是当做一个人对另一个的帮助,总觉得少了些纯粹,多了些刻意。对于柯察金而言,抛去帮助这一因素,还有些,可能是一种孤单的慰籍,他在害怕啊,尽管他是战士,可那份孤独,茫然,恐惧,却始终在心里,不提,不代表不存在。风云际变,可相依取暖,此喻为,朝夕相伴,或许,这是两人结合,最贴切的说法。

人类的可塑性很强,意志,如同原石包裹下的美玉,没有外界的压迫,风雨侵蚀,没有工匠的一刀一锥的雕琢,不会显于人前。当今国人的意志在下降,安逸的太久了。我们要的不只是从睡梦中醒来,而是,全力以赴。

之所以会想到读这本书,是因为在一次机缘巧合之下,听到了有关冬妮娅和保尔的之间对话的一段朗诵,当时被冬妮娅那种天真烂漫所打动,同时也很为他们的分离而伤感,所以怀着对他们的故事的好奇心开始了这段读书之旅。可当读完这本书,才知道原来现实并不像想象中那么美好。很多人都是会变的,比如冬妮娅,她从一个纯真善良的女孩成为一名资产阶级贵妇,我心里挺不能接受这种结局的,可这一切偏又那么真实,所以最后她和保尔的分开,也就不再变得那么难以接受了,毕竟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从故事开头一直到结尾,我对保尔真是既同情又佩服,他对革命事业的热情执着,他对疾病的顽强抗争,真的很能感染人,他一生都在不断挑战自己,同时我也坚定了一个真理,一个人果真只有不断挑战自己,才能体现出其价值。命运对他真的太过残忍了,不过最后他和达雅的结合,也算多少给了读者一点安慰。小说中出现了很多人物,他们都匆匆掠过,给我的印象不是很深刻,但是我相信不管过了多久,保尔的形象永远都是清晰的,光辉的,保尔的精神也会永远激励着我们。

《荆棘鸟:纪念版(经典译林)》读后感_1600字


《荆棘鸟:纪念版(经典译林)》读后感1600字

三代女性的爱与生活
很多年以前,朋友推荐过《荆棘鸟》这本书。她说这本书值得一读,原因早就忘记,书名却一直记得。直到今年八月,断断续续花了三周多时间才看完。
也许因为今年夏天温度太高吧,高温下心里烦乱,所以一开始读的并不顺利,几欲弃读:一来介绍当地自然环境的文字太多,有看纪录片的感觉,二来情节推进缓慢,语言节奏感也不强。然而,最终没有弃读,说到底还是想了解书中人物的最后结局,想了解作者到底讲了一个怎样的故事。同时,也被书中不时表现出的精彩所吸引,越读越丢不下了。
作为一部名作,本书看点多多,重点说说三代女性的爱与生活。
德罗海达牧场克利里家族的三个女性中,菲算是幸运的。青春年她少里遭遇了一场错爱,并且生下了第一个儿子弗兰克,因此她被体面的家族送给了下层工人帕迪。帕迪和她在精神层面几乎没有交集,可帕迪给了她完整而纯粹的爱。她虽然一直活在自己的记忆中,对身边的一切包括帕迪和一个接一个出生的孩子们很冷漠。她的少言寡语和冷漠也影响了孩子们,以至于他们没有从母亲那里学到和如何别人亲近,如何步入婚姻。比较而言女儿梅吉因为哥哥弟弟和拉尔夫,身体内母性的一面被激发出来,哪怕没有婚姻也想要孩子。
在回忆中度过大半生之后,菲有所觉醒,她发觉她对帕迪还是有感情的。尽管她觉醒的有点晚,那时帕迪在大火中已经丧生,毕竟她真真切切地获得过真爱。
后半生里,她带着孩子们坚守在德罗海达。战胜火灾,战胜干风暴,战胜长达十年的干旱,战胜所遇到的天灾人祸。最令人欣慰的是帮助梅吉说服朱思婷找到自己的人生方向,接受雷恩的爱情,进入自己的婚姻,走出德罗海达两代女性的孤独境地。
三代女性里,梅吉是最不幸的。作为家里唯一的女孩,她并没有受到格外的恩宠。遇上一个把所有情感都给了大儿子的母亲,遇上一个忙碌讨生活的父亲,她就像一个边缘人,一个人孤独的度过童年的无数时光。好在哥哥弗兰克给了童年的她很多关爱,好在10岁举家迁到澳大利亚时第一眼看到拉尔夫就迎得他的特别之爱。可是弗兰克很早就离开了她,对她有真爱的神父在上帝和爱情中的选择又把她送进深渊,就连那个让她母性光辉散发的弟弟也早夭。
成年之后,生活对她太不友好。
她逃离的方式是找一个与拉尔夫外形相似的卢克结婚,去外地生活。本以为这场婚姻可以泅渡自己,没想到卢克是一个只觊觎她的财产而对她没有多少情感的家伙,一心想着割甘蔗,一心想着买一个牧场。对卢克彻底失望后,老天给了她一个机会,从拉尔夫那里得到戴恩。这个时候她才20多岁。养育管教戴恩成了她后半生唯一在意的事情。26年之后,戴恩被大水冲走,风烛残年的拉尔夫禁不住打击,彻底离开了。此时,她才50多岁。
和女儿朱思婷一直没有心灵交流,直到31岁的朱思婷突然想回德罗海达而给母亲的那封信,那封打算回到她身边的信,那封写了一个很认真的签名的信。在母亲菲开导下,她拒绝了女儿,说服她珍惜雷恩,不要长回德罗海达,和雷恩一起步入自己的生活,尽管对于自己朱思婷是一缕阳光。
她的一生都在等待和孤独中度过,好在她爱过也被爱过,否则她的一生就太苦了!
作为克利里家族的第三代女性,朱思婷和母亲与外祖母都不一样,小说结束时才30出头,她的人生才开始。
和上两辈女性相比,她是幸运的。
出生时虽然没有爸爸陪伴,却有那么多舅舅宠爱。后来又有了和她特别亲密的弟弟。事业婚姻都比较顺利。读书工作之途还算顺当,和雷恩的爱情之路坎坎坷坷,不那么顺当,不过最后的结局也是很幸福。在外婆和妈妈的帮助之下,她走出了这个家族女性的孤独命运,找到自己的爱情。
写到这里,渐渐明白作者构思的精妙,以三代女性命运作为主线,展现了一个家族半个多世纪的生活状态。
涉及到马来西亚,澳大利亚的自然风景及生存环境。
爱情之外,作者也用饱含深情的笔墨介绍了澳大利亚那块神奇的土地上神奇的存在,魔鬼桉、 蓝桉、问荆,袋鼠、兔子,干风暴等等。这些都为作品增色不少。

《明朝那些事儿(全集)》读后感_4000字


《明朝那些事儿(全集)》读后感4000字

原创 | 蜉笙 发表于公众号: 诗人与科学家

花了五十多个小时,读完了150万余字的《明朝那些事儿》。显然这本大名鼎鼎的书是历史书。而且是正史。

嗯,我是有多无聊。历史多无聊,怎么看得下去。是这样吗?

当然不是。这本书我看得几乎废寝忘食,一打开就根本停不下来。因为实在是太有趣了,边看边或激动或伤怀或愤愤或欣然。明朝近三百年的历史,在当年明月的笔下次第铺开。那些我们听过也只是听过的人,朱元璋,朱棣,郑和,海瑞,王守仁,杨涟,于谦,张居正,魏忠贤,袁崇焕,李自成,皇太极等等,都栩栩如生地从历史中走了过来。作者的文笔很好,三百年历史,从朝野到民间,从文官宦臣争权夺势、党派斗争到南抗倭寇,北击匈奴,全都有条不紊,讲得清清楚楚。当然,讲清楚只是一本历史书的及格标准。

《明朝那些事儿》之所以有趣,让人孜孜不倦,因为它很像是小说,采用了大量的人物描写,视角转换,千里伏笔等手法,情节跌宕起伏。曾经,宫斗戏如《金枝欲孽》《甄嬛传》火遍大江南北,但真正的古代朝廷,斗争的主角其实不在后宫,而在前朝。皇权,相权,宦权之间的牵制与平衡,大臣内部的党派斗争,官与民的冲突,阴谋,阳谋层出不穷,精彩绝伦。《琅琊榜》的大火,侧面证实了前朝斗争内容的市场需求。而明朝更特殊,一个是太监团体,一个是言官,使得明史更加独特,也更加扑朔迷离,耐人寻味。而作者笔下,在重重的黑暗纷争中,光明始终存在,正义永不缺席,让人动容。小时候学《石灰吟》并无多大触动,但读完于谦的一生,诗句再读之下,顿觉字字铿锵: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当读到杨涟被魏忠贤迫害,钢针入脑入耳,肋骨尽断仍不向黑暗屈服,不向奸邪妥协,最终含冤而死时,我的眼泪一下子就出来了;等到他终于平反昭雪时,再次泫然泪目。

另一方面,作者也采用了非常通俗的文字,时不时幽默一把,如“联播体”的运用,以及三观极正的恰当点评,都让读者无法自拔。尽管如此,不同于很多网络野史,本书描写的是正史,作者阅读了大量的正史材料,参考书目也是学术研究常用的材料,然后用自己的语言加以解说,让普通读者也能兴致盎然地读下去,发现,历史原来很有意思。这才是最了不起的地方。

以上是《明朝那些事儿》之所以火的原因。但随之而来的,毫无意外,是排山倒海的争议。

很多人喜欢拿它和《万历十五年》进行比较。这本书也是非常火的,尤其是《人民的名义》里面高书记倾情推荐过之后。其实在此之前,该书已经翻译成西文出版,在海外颇负盛名,成为西方学者研究中国史的材料之一。相比之下,明朝那些事儿则主要在国内大红大紫。有人说,明朝那些事儿掺杂了太多个人情绪和主观视角,且采纳精英历史观;而万历十五年则通过政治经济学解构明朝史,选取特殊的年份,用“大历史观”透析明朝的兴衰。于是,有的书粉们就炒开了。《明朝那些事儿》的粉丝说万历十五年不接地气,太学院派,对明朝太悲观;万粉说明朝那些事儿太主观太通俗,不严肃,煽动读者情绪来提升传播度,对明朝太乐观。

其实在我看来,根本没有必要。因为两本书都很好,但却很不相同。《明朝那些事儿》最大的优点是全面,生动。按照横向的时间维度,将明朝近三百年的重要事件,重要人物,该有的都有;从市井文化而国家大局,也面面俱到,通俗幽默的语言大大降低了历史的阅读门槛,作者时不时的归纳让读者恰到好处地理解当时的形势,三观极正的点评让人跟书里的人物同呼吸共命运;缺点自然是只是一家之言,有些部分是作者本人的观点和态度。而万历十五年,通过特殊的时间,特殊的人物,选择纵深的视角,对明朝乃至整个中国古代政治体制进行深入剖析,指出上千年难以从本质上发展的原因——模糊的道德统治,缺乏定量的意识;但本书的缺点是需要一定的历史和政治经济学基础,才能较好地理解。

一横一纵,两者的关系,说是相互补益或者更加恰当。明朝那些事让读者轻松地理解了明朝的大体发展过程和各时期的政治,经济,军事状况,熟悉了大大小小的历史人物,阅读过程中,仿佛亲身经历明朝的风雨更替。而万历十五年让读者了解“大历史观”,站在一个局外人的角度,去解构古代政治。一入一出,结合起来读,理解当是更加完整、深刻。

关于行文风格,显然《明朝那些事儿》也更加接地气。当年明月当初只是在博客更文,便引得千万网友追捧,集结出版后更是成为最畅销书目之一。而《万历十五年》以前则主要流传于国内外学术圈。普通大众知者不多,经过《人民的名义》传播后算是彻底火了起来。前者用极通俗有趣的语言讲述正史,后者用卓越的视角解析历史,当然,其文字虽较学院派,但仍然是比较通俗易懂的。

所以两本书都能火。

在我看来,此事善莫大焉。有人说,那些辛辛苦苦做学术的人,也许一辈子都不会如此受欢迎,而如《明朝那些事儿》这种“不正经”书,却大红大紫,真是心酸。心酸吗?有点,但大体上是没有必要的。学术研究注定属于且将长期属于一个小圈子,这是其本身的性质决定的。学者们辛勤工作,但其研究的课题往往需要极大的精力和时间投入,因而普通大众自然被隔绝开——毕竟大家都有自己的工作要做,整个社会都做研究学术了,大家也都别吃饭了。然而,学术圈与大众又不是完全隔绝开的。随着人民姿势水平的提高,对高精尖的知识的需求也日益增加;而学术研究需要资本和人才的支持,需要现实的反馈。因而,两者之间需要一座桥梁。在自然科学领域,有不少优秀的科普人员担任这一任务,而在人文社科,尤其是历史,特别是国内的历史领域,似乎有点断层。

所以《明朝那些事儿》的火,我想大大地点赞。

通常的状态是,学术历史普通人看不懂,专家们不会或者无暇或者不屑科普,而网络小说,野史杂文又混淆视听,时间久了大家都开始厌腻。长此以往,群众对历史的了解,对历史的热情都会不断降低。且不说忘却历史对一个民族的悲剧性影响,群众的热情减退也直接导致历史学研究后继无人,前景堪忧。而民众对正史的需求也得不到满足,毕竟没有学者们辛勤研究的成果,就没有《明朝那些事儿》这样的优秀作品,没有让人满意的古装影视作品。

这一对矛盾,其实是可以化解的。马克思理论告诉我们,矛盾会在不断的冲突中得到调和,然后升级为新的矛盾。我不知道新的矛盾将会是什么,但幸运的是,我们已经看到了矛盾调和化解的希望。

学习这件事情,和其他的事情有点不一样。非得是开始学了,才能感受到其无穷的乐趣,而不是痛苦。所以,最初的启蒙和热情点燃就十分重要。我记得初中的时候,我也是很讨厌历史的。它对我而言,是教科书上无比陌生的朝代名,人名,和一堆不知所云的数字。对,那时候我们是要求背诵各个朝代的大事纪年表的,让我特痛苦,因为我总是背不下来,即使当时背下来了,转身就忘了。

所幸到了高中,事情发生了转机。依然是中国古代史,但我们历史老师特别风趣,讲授的内容也更多地涉及特定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历史变得鲜活有趣,所以直到现在我还记得秦朝统一文字统一度量衡的政策,记得北魏鲜卑族叫拓跋某莫的皇帝支持民族大融合,记得北宋出现了第张一纸币叫骄子,记得唐朝人喜欢胡服骑射,酷爱天蚕眉。虽然理科生只能学一年历史,但我很享受沉浸在历史中的感觉。后来到了大学,近代史是很多人厌恶的学科,因为它的讲授教材和讲授确实不如高中历史那么好玩,且近代史远不如古代史那么充满年代感营造的魅力,但我觉得还是蛮有趣的。深处南京,那段往事是逃不过的,我曾在图书馆翻南京大屠杀的史料,看到汗毛倒立;一次又一次矫情地纠正别人:不是大屠杀纪念馆,是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简称遇难同胞纪念馆,没有人纪念大屠杀。

后来想要出国,继续细读了美国史。当我在波士顿的地铁站看到“五月花号”和“波士顿倾茶事件”的浮雕,遥望海鸥在寂静瓦蓝的水面轻盈掠过,走在哈佛校园的茵茵绿草上时,不禁想到几百年前,这里还是一片混乱,眼前浮光掠影着两百年来美国的变迁,从独立战争到反种族主义和性别歧视,就像相处阅读时一样热血沸腾,第一次身处异国他乡,却不觉得并孤独和陌生。《简明美国史》,写得挺不错的,可以看看。而欧洲一直是一片神秘之地,在读《君主论》的时候,总是被地名搞得头昏脑胀,于是找到了一本极好的书,《你一定爱读的极简欧洲史》,强烈安利给对欧洲史感兴趣的同学作为入门读物。作者通过宗教这一线索,将看似混乱的欧洲史,特别是被称为黑暗时期的中古时代,清晰地呈现出来。而现在,我会因为需要或者兴趣,去读瑞典史,读两河流域文明史,读佛教发展史,读高棉史,即使是比较枯燥的文字,亦觉趣味无穷。

因为我已经知道,历史是人演绎的。那些看似枯燥的文字和数字的背后,是曾经活生生的人,是充斥着平凡的喜怒哀乐的一段又一段悲惨人生。那些掩埋在岁月尘烟中的往事,蕴含着深远的哲理,关于人性,关于政治,关于经济,关于生活,关于民族,关于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那些过去,连接着我们的现在,也启迪着我们的未来。

感谢高中的历史老师,也感谢如当年明月,黄仁宇这样的作者,让历史触手可及,让历史鲜活生动。

也希望有人读完本文之后对历史发生了兴趣,再也不会说”大屠杀纪念馆“,会去读我推荐的这几本史书(《明朝那些事儿》、《万历十五年》《你一定爱读的极简欧洲史》),去阅读和思索更多的历史,然后发现:诶,原来历史如此有趣~

论自由(译林人文)读后感(3)篇


论自由(译林人文精选)读后感 第(1)篇

约翰•斯图亚特•密尔(另译穆勒)是一位天才的经济学家、政治哲学家,十九世纪英国最伟大的自由主义思想家。一生著述颇丰,其中出版于1948年的《政治经济学原理》是历史上最著名的经济学教科书之一,曾经“称霸”学界近半个世纪。但真正奠定其显赫声名和崇高威望的却是《论自由》这本篇幅短小的小册子。

       书中提出了两条原则:第一条是,个人的行为只要仅涉及自身而不涉及其他任何人的利害,他就不必向社会承担责任。其他人在为了他们自己的利益而认为有必要时,向他提出忠告、指教、劝说以及回避,这些是社会对他的行为正当地表示不喜欢或责难时所能采取的唯一举措;第二条是,对于损害他人的行为,个人则需要承担责任,并且在社会认为有必要用这种或那种惩罚来保护他自身时,个人还应当承担社会的或法律的惩罚。

        这两条原则对近代文明国家的形成影响巨大,成为很多国家的组织原则和立法基础。

        这本自由理论体系的集大成之作,在西方被高度评价为“对个人自由最动人心弦,最强有力的辩护”。

论自由(译林人文精选)读后感 第(2)篇

密尔认为,如果一种言论是正确的,那么我们就应该接受它,如果禁止,那么我们就错过了一次纠正错误的机会。可是,如果一个人过度的教化,就会导致他脱离了周围人的全体水平,也就极不容易将正确的言论或事实真相传递给他人。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提出了著名的“洞穴之喻”:那群被囚禁在洞穴中的囚徒,终生只能看到火把投在对面白墙上的影子,他们认为只有影子才是唯一真实的东西,其中有一个人,摸索出洞口,第一次看到真正真实的事物,返回洞穴向他们宣说那些影子只是虚幻的事物。然而,所有的人根本就不相信他的话,并认为他似乎比逃出去之前更加愚蠢了。密尔说过自由是有一定条件的,只有智力成熟的人才能够享有。是的,提高智力万万不能离开教育,教育是促进人类灵魂的转向。从现代意义来说,唯有教育能够引导人们摆脱物质的诱惑与束缚,将人类灵魂提升至更高的层次。

论自由(译林人文精选)读后感 第(3)篇

记得曾经有人对我的评价是decent,读这样的书很容易反叛,虽然我平时就有点反叛,时常陷入对人生对社会的大思考。国家或社会如果对于言论自由没有容忍度的话,那么未来会十分渺茫。一本严肃的书,献给对历史/未来/现在有所思考的人。这本书大概需要读个几遍,如何在阅读中形成我自己的政治观念或者社会观念也是我需要思考的事情,密尔也极其强调“个性”这件事,我很相信二八法则,信仰英雄主义或者骑士精神,某个人或者某个群体一定要突出,也可以用一句老话,就是要“先进”带动“后进”,所谓的“进”是什么就需要自己理解了。密尔的书下次再读就要理解时代背景了,这遍还是读得有点快,有些话就粗粗略过了。但是经典就是经典,感谢能带给我思考,自己半年度所读书的Top5之一了。

读《林克全集》有感


读了林克全集我什么都不知道。人物情节啥的都不怎么太了解你知道里面的字数太多了我都不想读下去了,所以当我读第一夜的时候我就不读了,我就知道他是垃圾小说,这是我明白了垃圾作文是怎样炼成的。

简单一点说我对那些小说并没有什么多大的兴趣,这是出于无聊的心理罢了,如果每个人都能找到事做,鬼才懒得看小说。就是因为现在的初中压力太大所以不得不无事生非,哎也难怪现在小说卖的这么火。

既然读了一点我就说一点吧。林克全集主要是讲一个平凡的小子,做梦想做一个伟大的骑士。可是一次小小的变故,让他的美梦换了一个方向。从以上这段话中不难看出来又是青蛙变王子的老套剧情,不可不说作者还真是能瞎编,就这样一老套的剧情竟然足足写了800叶子,佩服佩服。

第一接触这本书的时候有一种想把它一次性看完的冲动,但最后还是算了吧,时间告诉我这是不可能的,所以很遗憾没能读完。

对于这本书的作者我想说的是你太有才了,不知道你还有没有其他的小说拿来我耍耍,不过我想告诉你我上次买你这本书用了88元,下次能不能便宜点。资金很紧张的平时上学的时候我都舍不得买东西吃。

放心吧我一定把你写的这本书读完的,最后我在写一个完整的读后感,这才是我的主要任务啊,暑假快到了,祝各位大哥哥大姐姐没事的时候就多看看小说,放松放松。好了我就说的这里了,学习固然重要但是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哦!

经典名著《飘》读后感


经典名著《飘》读后感【一】

重拾起这本书,有种久别重逢的感觉。大学时就迷恋上了这本书,再次品读后却有不同的感受。《飘》是以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xxx的社会现实为背景的爱情小说。小说以亚特兰大及附近的一个种植园故事背景,描绘了内战前后美国南方人的生活。以乱世佳人斯佳丽为主线,描写了几对青年的爱情纠葛。

平心而论,我欣赏郝思嘉对爱情愚蠢的执著。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但她的大半生却被爱所迷惑,可能得不到的却是最好的,她的幸福就是被这种假象所迷惑,最终使自己的幸福白白溜走。

当她意识到时却为时已晚,我最佩服她的是,到此时,她却还没放弃,她只是告诉自己,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假如我们对生活和爱情的态度都像她一样乐观自信,那悲剧将永不发生了。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还是瑞德这个角色。他聪明,勇敢果断,遇事机智冷静。在他那放荡不羁的外表下藏著一颗善良的、宽容的、爱国的心。他对感情专一,用一颗宽容的心去包容郝思嘉,对弱者表示同情,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这样的男人才是真正的男子汉。

《飘》绝对是一本值得再次品味的好书,真不愧是世界文学的瑰宝。

经典名著《飘》读后感【二】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著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著,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

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著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著,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种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著,他能那么深地爱著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

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2024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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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经典全集读后感


鲁迅经典全集读后感范文一

按照我的武侠情结来给人定位。鲁迅,是一个刀客,他的刀法在普通人看来粗拙无比,似乎没有基本的套路,更加不会再前造造势,但真正高手看过去,却感觉刀刀神奇,刀法凌厉并且都指中要害。这样的一个独孤刀客将各种腐朽的体制抨击得一无是处,更是一针见血得指出了国民的劣根性。鲁迅的伟大,在于他的思想与他代表的正义。

鲁迅的经历,更像是一个武侠故事,随着少年时代梦想的幻灭,他开始选择《彷徨》,他抄起了古碑,他看到了《朝花夕拾》,他思索,苦闷,他受启,他振作。如同高尔基的始终里面说的,只有两种生活方式:腐朽或燃烧。他对中国以及人民的弄清,让我们庆幸他选择了燃烧。

鲁迅原来是学医的,他写的文章并不好,只是时代把他推向了那个位置。时代造就人才,原本毛泽东文章写得好,却对带兵打仗一点都不同,也是因为时代的压迫,把他推向了那个位置。真正的英雄,是对国民抱有强烈责任感的人,是具有强烈爱国心的人。在《呐喊》自序里他曾说回忆令人无法忘却,是精神的丝缕还牵着已逝的寂寞时光,看不出来,那个铁骨铮铮的中国的脊梁是那么深情,还怀着这样散淡的忧郁;看不出来,那高瞻远瞩的政治远见和韧性的战斗精神,无可辩驳的逻辑力量和深沉朴实的革命激情。有的,只是人性化的鲁迅。读他的散文,有一点点的社戏情结。

鲁迅作品里面的感动,是十分特别的,一个独行刀客的感动,是非常质朴和生动的。文章中的情感如同一个一个人在最后回忆自己的一生。蓝背、鹧鸪等一系列的鸟;闰土月下的身影,是多少人的午夜梦回?!让人觉得残忍的不是变化是回忆,不是吗?再美再好也是回不来的,再丑再恶也是挥不去的,这不就是人生?而鲁迅的散文没有过多的感伤,只是回望那守不住的,尽管如此,还是感动到心里很深很深的地方去了。

记得挪威的森林中,在文中提到的渡边君的朋友说过,关于读书,只读经典作品,就是说作者必须得死了起码有三十年。因为这样不朽的作品经过了历史的选择,最后存留下来了。他的深度和纯度非同一般。

鲁迅的作品就是这样的,如同一瓶好酒,经过时间的酝酿和世人的赏鉴,如今,香气更浓。

鲁迅经典全集读后感范文二

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的作品。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呐喊》文集却让人读过后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

《狂人日记》,疯言疯语可所说的却未必不是真话。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社会的真实写照。恐怖的封建压迫,毫不留情地扭曲了一条条灵魂;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狂人说: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在那样的吃人社会里,人亦或是明哲保身,亦或是当一个吃人者,在哪里还有纯白的灵魂?那是发自内心的狂呼。任一个被压迫,被礼教呀得喘不过气的人都会自然而然的发出这样的呐喊。可是,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这样的呐喊!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礼教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有权利拥有纯净的灵魂,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 科举制度,八股取士,几千年来抹杀了多少有识之士,磨去多少个性的棱角,它所塑造的是无数条没有思想的,满口之乎者也的封建傀儡。多少人为了那四书五经竭尽了一生所能;多少英雄豪杰为了功名尽折腰。《孔乙己》是继《狂入日记》后第二篇评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主人翁孔乙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因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

《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他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鲁迅《俄文译本阿Q正传序》),即表现国民性的弱点。阿Q性格极其复杂,充满矛盾。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妄自尊大;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表现出某种自发的朦娩的革命要求,而又受到封建传统观念和正统思想的严重影响。但作为他的主要性格特征的是他的精神胜利法(通称阿Q精神),即在接连不断的失效中随时幻想自己是胜利者,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这种精神胜利法使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悲惨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

没有华丽的语言,故事也并不引入入胜,在鲁迅的作品里,表现的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他的言语犀利,像尖刀一样直刺敌人的心脏。同时,鲁迅先生也对生活在这样社会的人们深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希望通过《呐喊》小说集的呐喊,唤醒麻木的灵魂,被压迫的人们,都来呐喊吧!都来反抗吧!

飘读书笔记_大学读书笔记4000字


小说《飘》是美国著名女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创作的一部具有浪漫主义色彩、反映南北战争题材的小说。

小说以亚特兰大以及附近的一个种植园为故事场景,描绘了内战前后美国南方人的生活。作品刻画了那个时代的许多南方人的形象,占中心位置的人物郝思嘉、白瑞德、卫希礼、韩媚兰等人是其中的典型代表。他们的习俗礼仪、言行举止、精神观念、政治态度,以至于衣着打扮等等,在小说里都叙述得十分详尽。可以说小说地再现了那个时代美国南方这个地区的社会生活后来看了多次之后,不由得对思嘉敬佩起来,原本是一个弱女子,任性而年青,第一次结婚是一时的冲动报复,嫁给了不爱的男孩,让自己成为了年轻的寡妇。第二次结婚是为了一家人的生存,抢走了妹妹的心上人,弗兰克肯尼迪。肯尼迪虽然是一个半老头子,却不是思嘉的对手,面对她的冷酷和无情,他束手无策。最终为了思嘉差点遭受的侮辱去报复穷白人而被人击毙,不幸枉死,却从未享受过思嘉的一点爱。于是思嘉再次成为寡妇,而且还是个有钱的寡妇。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为了答应过艾希礼照顾媚兰的一句承诺,在北军就要攻占亚特兰大的时候,思嘉又果断地替媚兰接生,并找到瑞德冲破重重阻碍和关卡,回到了乡下老家塔拉庄园。在又饥又饿之时,她又遭受了母亲病亡、父亲痴呆、家里被劫,一穷二白的多重打击,她不屈不挠,带头种田干活,喝令妹妹下床摘棉花,并照顾媚兰和小博,支撑一家人的生计,那时她顶多也不过是个二十来岁的小姑娘,本应是个在母亲怀里撒娇的小姑娘。可是面对如此巨大的困难,她没有选择逃避,而是勇敢挑起家里的重担,以常人难以企及的毅力抗争命运,每每看到思嘉举着萝卜向天盟誓,决不愿让家人再受苦挨饿时,我总是觉得拍片导演对光线和背景的运用是那么巧妙和艺术,它那么生动地刻划了思嘉渴望安定、渴望生存、渴望富裕的强烈而真实的内心情感。我觉得那时的她,已完成了最艰难的嬗变,由一只丑陋的毛毛虫破茧而出变成了美丽的蝶,自由而高贵,那时的思嘉就像一个女神渴望富有、并为此能不择手段的欲望女神。

小说最吸引人的地方是郝思嘉的个性以及她的爱情故事。她的爱情不是充满诗意和浪漫情调的那一种,而是现实的和功利的。为了达到目的,她甚至不惜使用为人所不齿的狡诈伎俩。那么她的爱情故事为什么还那么引人入胜呢?原因很简单,这就是真实。是小说所设置的情景下完全可能发生的真实情况。真实的东西可能并不崇高,但更接近人们的生活,因而也更受读者喜爱。郝思嘉最初爱上的是卫希礼,却在他人口中听到卫希礼要订婚的消息。自信而聪明的郝思嘉决定在婚礼之前向卫希礼告白,却被卫希礼温柔而委婉的拒绝了。在郝思嘉最为沮丧的时候却发现她和卫希礼的对话被一个男人(白瑞德)无意之中听到了

思嘉(又译斯佳丽)是一个猫一样的女人。有着猫一样的目光,猫一样的微笑,猫一样的步伐和猫一样的敏捷。那么,这个猫一样的女人提供给我们是怎样的一些对待生活、对待爱情、对待困难和挫折的态度和经验呢?

第一她在困难的时候敢于承担责任,虽然也有动摇,但最后仍然承担责任,比如她救了媚兰,她重振塔拉庄园,后来长期扶助艾希礼一家等等。

第二她敢于去爱、无怨无悔,她的整个青春都在爱着艾希礼,没有回报但她仍没有放弃努力,直到能力的极限为止。

第三知错能改,当她最后明白她之前所为是错误时,她马上向瑞德道歉,请求原谅。

在《飘》这本书中,作者赋予她的性格特点有1:刚强、坚韧特点2:虚荣特点3:贪婪特点4:残忍与自私特点5:美丽思嘉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对待爱情的态度。她美丽,但她只是适当地运用她的美丽来得到她所喜爱的东西,从来不用自己的美貌来玩弄爱情,无论是自己的还是他人的爱情。思嘉是美丽的,但美丽不是拥有爱情的必备条件你可以没有思嘉那样美丽动人,但你也有权利去追求属于自己的爱情。

综上所述,我们得出了这样的一个结论:

思嘉,猫一样的女人,刚强的、坚韧的、虚荣的、贪婪的、残忍的、自私的女人。

总的来说,思嘉堪称巾帼不让须眉的奇女子,人中龙凤,难怪瑞德这样的牛人也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一直很喜欢瑞德离开前的那一段话,思嘉,我从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的拾起一些碎片,把它们粘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完全一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破碎了的地方。也许,假使我还年轻一点可是我已经这么大年纪了,不能相信那种纯属感情的说法,说是一切都可以从头开始。我这么大年纪了,不能终生背着谎言的负担,在貌似体面地幻灭中过日子。我不能跟你生活在一起同时又对你说谎,而且我决不能欺骗自己。就是现在,我也不能对你说谎话啊!我是很想关心你今后的情况的,可是我不能那样做。

如果没有瑞德,思嘉是不完整的,哪么《飘》也就不能被称为名著了。思嘉,自私,虚荣,贪婪,刚强,坚韧。如果说这些形容词用在别人身上,只怕全部都是贬义的,但是对思嘉而言,我倒觉得有点像是褒义词。其实,就像瑞德说的,我们都是流氓,我们都是无赖。他对于自己与思嘉的分析是很透彻的,也正因为他的这些分析,《飘》才会被无数人所拜读,思嘉也才完整。

就像她自己意识到的的,她对她所爱过的两个男人哪一个都不理解,因此到头来两个都失掉了。现在她才恍惚认识到,如果她当初了解艾希礼,她是决不会爱他的;而如果她了解了瑞德,它就无论如何都不会失掉他了。

她一直不明白战后的人们为什么会去追忆战前,直到邦妮死后,她才明白了原因,但是,哪些可以与她追忆过往的人,已经由于她自己的疏远,排斥已经越来越远,而她的那些新朋友却也无法使思嘉高兴起来。

当然,思嘉眯着那双像猫那样的绿眼,迷人而妖媚,同样也让人倾倒。她是个让女人都能为之神魂颠倒的女人,她自私、冷酷、无情、聪明、不择手段、坚强,却不乏善良、美丽、脆弱;她是一个高不可攀的女神,让许多女人都梦想着能像她那样,集财富、美貌、能干、坚强于一身,让瑞德那样的男人能够为她而倾倒。至少我曾经就那样想过。但我认为,瑞特给我们这些女性观众带来的却更多是对爱情和婚姻的甜美幻想,他是那么潇洒倜傥,那么玩世不恭,那么自信过人,富有并充满了成熟男人的魅力,该是多少女性心目中的偶像啊。

在这里,简单回闪思嘉和瑞德相遇、相识、相爱的几个片段,就能让人对瑞德爱我所爱,坚持自儿,富有个性的男性魅力印象深刻:

片段一:瑞德第一次见到思嘉是在十二像树园的烧烤会上。思嘉向所有的男士卖弄风情,却发现瑞德正注意她,思嘉向身边的女伴凯瑟琳抱怨说:他看我的样子,就像我没穿衣服可见瑞德给人的感觉不是温文尔雅,富有绅士风度,对世事的有种别人所不具备的强大洞察力和影响力,表明了他与一般的南方男人不同点:现实、大胆而富有进攻性,当他躲在书房里偷听思嘉大胆地向艾希礼表露爱慕,但因遭到婉拒,她气急败坏地搧了艾希礼一个耳光,并砸碎了一个小花瓶时,他吹了一个口哨,于是他被思嘉指责为不是一个绅士,而他同时也反唇相讥思嘉不是一个真正的淑女,让思嘉气极。俩人第一次相见就是一次爱情的交锋。

片段二:思嘉因查尔斯病亡到亚特兰大散心,正在服丧的她,十分渴望能再度飞旋于舞池中,表现了她在内心里对无拘无束、自由生活的向往和憧憬。是瑞德看出了她的心思,并出重金替她撬开了那个压抑而沉闷的社会道德囚笼,使她走上了和别的南方女人最不相同的命运之路。这正是思嘉反叛旧的社会道德标准迈出的关键性一步,而这一步,如果没有瑞德暗中巧妙的支持和安排,思嘉是决不会踏出的。如果没了这关键一步,那么日后那个能干、要强、并独当一面的乱世佳人---思嘉就决不会存在了!

片段三:瑞德为了帮助思嘉重返故里,拼死弄了一匹身负重伤的老马,并帮助她把媚兰抱到马车上,同时一路历经辛苦,并在即将要到达的时候,瑞德看到许多南方兵前仆后继,视死如归,深感震撼,并决定上战场,为保卫家园尽一份力。这时可以看出,为了心爱的女人,他能出生入死;同样,面临家园被毁之境,他也是一个热血之人,导演在这里才向我们描绘了一个深藏在平日玩世不恭外表下,也具有一颗为荣誉甘洒热血之心的典型南方男性的形象。在这里我们看到,虽然瑞特平日里非常精明、现实,但他骨子里其实还是一个南方人。

片段四:瑞德在经历了丧女之痛和思嘉在精神上的背叛后,面对媚兰的之死,对一切都灰心失望至极,回家收拾行李,返回自己的故乡,查尔斯顿。当执迷不悟的思嘉最后发现自己已深爱瑞德时,才发现已最终失去了自己最心爱的人。瑞德最后走得十分干脆,让思嘉深感懊悔。直到这里,我们才听到那颗曾经为爱而柔软的心破碎的声音,同时也因为破碎而对思嘉变得冷酷无情,这里的瑞德才让我们感觉到,这个男人敢爱敢恨,处理事情十分干脆利落,极富男性魅力。

瑞德这个人敢爱敢恨,就如上文所说,他不愿拾起破碎的感情,所以才会在最后变得那么冷酷无情。这个人物很富有男性魅力,就像思嘉所拥有的女性魅力,同样使人沉醉。

他们两个的结合,确实就像瑞德所说,珠联璧合。但是,在瑞德的现实与思嘉的幻想中,瑞德失败了,他的感情也因此真正的破碎了。

再说说艾希礼和媚兰,他们是相似的,具备南方的一切美德,有知识,有文化,有思想,有修养。

媚兰基本上是完美的,她善良,仁慈又不乏勇气,思嘉摘棉花时,她想帮忙,思嘉杀人时她也帮忙,除了瑞德,她是思嘉的另一个支持者。我做过小范围的调查,先看书的基本都喜欢思嘉,而先看电影的则喜欢媚兰。媚兰太善良了,她具有一切美好的品质,完美得不真实,而思嘉是有血有肉的,是真实的,有缺点也有优点。

艾希礼是真实的,他是个活在过去的人,时世变迁,他不想面对,他是缺乏勇气的。他不爱思嘉,又不说不爱她。思嘉走投无路找他时他只给了她庄园的红土,后来知道思嘉牺牲了自己,他说他该去抢劫,这一点,他确实不如拖着军刀想帮思嘉对付逃兵的媚兰。

《飘》里的人物都极具理想色彩,如果没有媚兰的淑女风范,怎能体现出思嘉的桀骜不逊。没有艾希礼的懦弱,怎能体现出瑞德的风范呢?

经典小说《飘》读后感


导语:《飘》以亚特兰大以及附近的一个种植园为故事场景,描绘了内战前后美国南方人的生活。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飘》读后感1:

文中的思嘉是一个很与众不同的女孩,独立、自我、有想法有作为,但是她的爱情观却让许多人不认同。起初,活泼美丽的她爱上了艾希礼,艾希礼在她的心目当中可以说是十分完美的,可是生活就是这么不尽如人意,她没能和自己所爱的人在一起,不知是什么原因,她选择了十分喜欢自己的查尔斯,可是不久查尔斯在战争中去世了,同时一个名为瑞德的男人向思嘉表达了爱意,后来思嘉又因为钱,陆续嫁给过两个男人,一个是妹妹的未婚夫,还有一个是瑞德,原以为会一直爱艾希礼的思嘉最终爱上了瑞德,可是最后瑞德却没有了信心在维持婚姻,与她分手。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瑞德,他放荡不羁但又不失自我,一身的痞子气但又不失男子汉的爱国豪情,而且居然他还出身名门(美国西点军校炮兵专业毕业生)。瑞德看起来像个玩世不恭、唯利是图的老痞子,但是从华贝儿口中我们可以知道,其实瑞德是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人。他对思嘉的爱是十分真切的。他对思嘉可以算得上是一见钟情,在那场舞会后他就再也没有忘记过那个较小倔强的身影。他想保护思嘉,宠爱思嘉,照料思嘉,让她事事称心,而思嘉却一次次地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思嘉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爱思嘉,但他更了解思嘉,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思嘉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他最终还是选择放弃了这段短暂的婚姻。

事实上,思嘉是个很幸运的女孩,她想要的似乎什么都得到了,虽然她有些手段不正当,只是她却永远不知道要珍惜,使得幸福与她一次次的擦身而过,当她真正意识到自己爱上了瑞德时,瑞德却已经对她绝望了,一个人在感情的道路上走远

这本书将一段段凄美的爱情故事与战争结合在了一起,让人不仅不觉得乏味枯燥,还让人有一种为之动容的感觉,当时的社会环境使得这一个个年轻人变得不再是自己。也许没有了这一切的背景,一切都会更简单,不是吗?

《飘》读后感2:

《飘》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长篇小说,是一部文字优美,情节荡起伏、扣人心弦,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我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美丽而任性,并不是一个被大家欢迎的人。她会耍手段,但很坚强,很热情,是个活泼可爱的女人。她喜欢幸福和富裕的生活,她一直在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爱。但命运不那么简单。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斯佳丽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她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赫思嘉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想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希望,每一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幸福。希望会成为我们的一种动力。这种希望会促成文化、技术的发展,在失望的时候,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 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会想起这句话。虽然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和纠纷,但我们不应该放弃自己的欲望和追求。正像赫思嘉所说的:今天我累了,不能想了。明天再想吧!我们可以休息,但我们决不能放弃。

《飘》读后感3:

拿到《飘》这本书其实也是一个意外,在学校的图书室中看到了它,觉得名字挺有意思。我看了看书上的玛格丽特米切尔,似乎有点耳熟,便饶有兴趣的翻了几页。或许是和这本书有缘,莫名的喜爱就让对它我爱不释手。于是我便从学校借回了这本书。可当我看完这本书时,我竟然深深的被书中的一个女人思嘉奥哈拉所震撼。

当然,我看到的不仅仅是思嘉坎坷的命运,更看到了当时战争下人们的悲痛与生活的艰难。我曾读到人们争抢死亡名单,有的喜极而泣,有的痛不欲生。那一张张极端的脸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思嘉几人之后的日子更加痛苦,当北方佬要攻打到思嘉所在的小镇上,她还要为自己的情敌媚兰接生,之后跟随瑞德满脸土灰、毫无形象的带着刚生产的媚兰和一个黑女孩回到自己的塔拉庄园。可是当时没有豪华的建筑,没有金钱,甚至连最基本的吃喝住穿都不能保证了。这个时候,我看到了另外一个思嘉,尽管在战争没有爆发之前她还是一个任性、自私、并不温柔的大小姐,但是如今这个在我眼中并不如其他小说中完美的女主角现在竟然意外的坚强。她挑起了家庭吃喝的重担,照顾着媚兰、仆人、以及已经痴呆的父亲。我知道,那时她最爱的母亲却因为霍乱死了。精神以及物质上的打击让我这个旁观者看着也极为心痛。那种绝望甚至已经从思嘉的心里,经文字蔓延到了我的情绪中思嘉需要用自己的力量用尽所有的方法保全一家人的吃喝还有不受到战争的迫害。她不是战士,却同样要杀出一条血路。

迫于生活的需要,思嘉不得不为了三百元嫁给另一个自己不爱的男人。感叹,那时的社会真的很乱,正如这本书的名字一样飘,就仿佛在一瞬间思嘉快乐的生活被战争打乱,所有美好破碎了下来,随风飘去,所有人被迫面对残酷的现实。如再沉浸在自己的过去,在这尔虞我诈的社会中会像战争中死去的人一样,体无完肤,伤痕累累,再也无法重新对家人说:我回来了。

在一个个紧密相连的故事中,我被紧紧的吸引,其中有曲折的爱情故事,也有现实的生死离别。更重要的是我看到了一个女人的桀骜不驯、勇敢,一场战争的恐怖、对人们的摧残。小说流露出作者对奴隶主的同情,对战后重建的失望以及对旧制度和奴隶主往昔岁月的不胜惋惜,又通过战中体现思嘉和瑞德只见的爱情。只不过,令我叹息的是,思嘉最后还是深深伤害了瑞德,她还是让瑞德因为自己依然爱着艾希礼而绝望离去。当她明白自己爱的是瑞德时,瑞德却已经不在她的身边了。

可欣慰的是,思嘉依旧保持着自己独有的那份不会被任何东西改变的积极,她说:还是留给明天去想吧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思嘉的这个坚强、对生活永不颓丧的精神,给我无尽思考。鲜明的人物,深刻的思考,应接不暇的情节,这就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百读不厌。仔细再想想,总会感觉这个故事以及这名叫做思嘉奥哈拉的女人给人太多感动。

思嘉、《飘》,让我懂了,无论我们希不希望,第二天的阳光依旧会到来。

《卡耐基经典励志全集》读后感


《卡耐基经典励志全集》影响了无数人,看看受它影响的读者们是如何说的?下面是小编精心为你整理《卡耐基经典励志全集》读后感,希望你喜欢。

《卡耐基经典励志全集》读后感篇一

戴尔·卡耐基,一个来自密苏里州,儿时放羊、挤牛奶、喂猪,不得不为接受教育而奋斗的孩子,后来却成长为20世纪最伟大的成功学大师,美国现代成人教育之父。他自身的成长史就是一部经典的励志全集。他一生致力于人性问题的研究,运用社会学和心理学知识,对人性进行深刻地探讨和分析,开创了一套独特的融演讲、推销、为人处世、智能开发于一体的成人教育方式。他讲述了许多普通人通过奋斗获得成功的真实故事,激励了无数陷入困境和迷茫的人,帮助他们重新找到了自己的人生。我很幸运地在工会提倡的“读一本好书”的活动中,读到了卡耐基的文字,使我的心灵豁然开朗;使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使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生活理念与态度,从卡耐基的教育中获益匪浅。

《卡耐基经典励志全集》收录了卡耐基撰写的《语言的突破》、《人生的优点》、《快乐的人生》、《美好的人生》、《人性的弱点》等五部最著名的成功学著作。这些著作,是卡耐基教育实践的结晶,也是卡耐基思想的集中体现,帮助无数的人重获自尊,帮助人们克服人性的弱点,发挥人性的优点,从而获得事业的成功和人生的快乐。

全集中,令我最难忘怀的是《人性的弱点》中微笑待人和牢记他人的名字。行动胜于言论。做一个真诚微笑的人,微笑会让人觉得你非常友善,他会明白你的心意:“我喜欢你,你使我快乐,我很高兴见到你。”那些笑脸常在的人,在管理、教育和推销当中会更容易获得成功,更容易培养快乐的下一代。笑容比皱眉头更能传情达意,这正是为什么教育中更应该以鼓励和微笑取代体罚和处置的原因所在。

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在追求幸福,而获得幸福的一个可靠方法,就是控制你的思想和意念。幸福并不取决于外界因素,而是取决于你的内心思想。因此,不论你拥有什么,也不论你是谁,不论你身在何处,或者你在做什么事,你是否幸福的关键,取决于你是怎么想的。“世界上的事情本来没有好坏之分,”莎士比亚说,“思想使然”。林肯也曾说:“大多数人的快乐,和他们内心当中所想要得到的快乐差不多。”因此,让我们做一个真诚微笑的人,感受幸福,珍惜幸福!

当别人在人群中喊你的名字的时候,是否有过喜悦的感觉呢?没有人不希望自己的名字不流芳的,谁都希望有个好的名声。记住你接触过的人的名字,使得人们备感亲切。普通人对自己的名字总是最感兴趣,如果能记住一个人的姓名,并且能很容易就叫出来,那么对这个人来说就是一种巧妙而有效的恭维。但假如你忘了或记错了某个人的名字,你就会处于很不利的地位。要想记得一个人的名字,有时的确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尤其是当这个人的名字不太好记的时候。一般人都不愿去记难记的名字。可是你是否想过,一旦你牢记别人的名字,将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呢?

我们中国人喜欢问:“请问贵姓?”国人对自己姓名的重视,可见一斑。在中小学里,教师记不得学生的名字可能很少,但在大学里,似乎教师记得学生的名字却变得很奇怪。每个教师走马灯似的,上完课就找不到踪影,甚至一门课程有多位教师授课,学生最后也记不得教师的姓了,甚至也记不得授课教师的那张脸了,这样的教学效果很难恭维。虽然说,大学生应该有很强的自主学习能力,但是大学生为什么不自己在家里学,却要每年交这么多的钱来上学呢?

去年,我第一次做班主任。开学后第三天,就有学生告诉我,班里有同学心里很不悦,说“班主任现在还不知道我的名字”。我知道我已经在无意间伤害了她们。尽管,在新生入学前后,我曾认真地翻阅他们的档案;帮他们分宿舍,贴床位条;在每张报道须知后面附上温馨提示;在新生接待时,笑脸相迎;精心地准备第一次班会;不辞辛苦地每晚到各个宿舍看望,等等的一切努力,却可能被我的这一个懈怠付之东流。于是,我停下手头的一切工作,静下心来,将49个面孔一一在脑海中过滤。名字都能叫上,见了面也知道是本班的学生,却不能对上号。一些有特征的特别容易记得,如:学号靠前的、居后的;活泼开朗的;有特殊情况的,等等。最难记的就是那些安安静静的学生。但无论怎样,我花了一个小时,通过回想、翻阅档案等方法,总算将49个面孔和姓名全部对上了号。为了加深记忆,赶紧来到操场上,刚好他们军训中场原地休息。我不动声色地在心里默对一遍姓名。然后,很自然在叫了几个平时不太显眼的学生的名字,问了她们一些琐事。很明显,被叫到名字的学生都流露出一种喜悦的表情。结束的时候,我说:“我已经全部记得你们的名字了!”同学们都开心地笑着鼓起掌来。是啊,谁不希望自己被重视呢?

大多数人之所以不记得别人的姓名,是因为他们不想花时间和精力去用心记,而且他们总为自己寻找各种借口,例如说他们太忙了。但是,和富兰克林·罗斯福相比,他们大概不会这么说了,然而,罗斯福却舍得花时间去记那些他曾经接触过的机械师的名字。例如,克莱斯勒汽车公司曾特意为罗斯福先生制造了一辆汽车。总经理张伯伦和一位机械师将这辆汽车送到白宫,罗斯福总统立刻叫出了他们的名字。所有这些事都要费一定的功夫,正如爱默生所说:“礼貌,是由小小的牺牲换来的。”

我曾经给很多班级学生授课,现在能记得的只有为数很少的几个人了:课代表、学习委员或者是班长。我想我真得很粗心,而又无知,我有什么资格去忽视一双双求知的眼睛呢?而且还失去了学生对我的尊重。常常在校园里遇到自己曾经教授过的学生,自己叫不上她们的名字,有的学生会走上前来非常亲切地关心我,甚至给我拥抱,这时候我觉得无比汗颜,因为我叫不上她们的名字;而有的学生就象没看见我一样,漠然地从我身边走过,致我招呼的微笑停滞在脸上,这种尴尬的境地不就是我自己一手造成的吗?作为一名教师,在一个学期的授课期间,我吝啬地不愿花一点功夫来记得他们的名字,每次提问,都在座位表上找名字。更为恐怖的是,我的一些同仁,提问时,用的是学号,因为每个班大约都是50人,学号都是1到50。自小接受师道尊严之训,想必学生纵使心中有诸多不满,也只会选择忍气吞声吧。我不知道,如果别人用这种冷冰冰的数字叫你时,你感觉怎样?我们毕竟不是特工,用得不是代号,而是一个自小父母给予我们的,代表了无限深情,无数含义,亦充满了无数的希冀的姓名。

一个再自卑、再不起眼的人也渴望着别人的承认,你也许不见得向他学习什么,但可以大方的拿出一点赞美,“诚于嘉许,宽于称道”。真诚的、发自内心的欣赏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力量——因为每个人都认为自己很重要,你赞赏他,就是承认他的极端重要性。或许你所做的只是向他微笑或者记得他的名字而已。

《卡耐基经典励志全集》读后感篇二

卡耐基一直是我所仰慕的国际级演讲大师,如果没有看过《卡耐基经典全集》这本书,根本无法理解他的成功原来经历那么多的挫折。常羡慕为什么成功人士的人格魅力如此之强,原来都是在克服困境中成长起来的,决非一个幸运便能创下一个天空。贫穷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失去追求梦想的野心和动力。

人生按年龄分大概可分为少年、中年、老年,卡耐基的少年虽然顽皮却也是辛酸的,贫困生活,经历曲折。家中因为洪水而没了收成不得不迁移,母亲过世的打击,失恋的痛苦,贫困受到嘲笑的自卑。他是一位早熟的少年,学院的演讲屡屡失败,可是他不断地练习,失败灰心笼罩着他的心灵,但也正是顽强不息的奋斗精神终于能够在学院的比赛中屡屡获胜。

我拿自己已走过的短短人生路与卡耐基作比较。我们的童年是快乐的,无忧无虑的生活,到了少年拥有良好的教育环境,可惜却不好学,父母的庇荫而无大磕大碰的走到了大学时代。可是,卡耐基此时都在做什么了,一颗不甘平庸的心,一颗高贵的心,一种实实在在的行动和决心,他比我们成熟多了。卡耐基的童年既有欢乐,也有忧郁,正如我们每个人的童年一样。所以,卡耐基后来的成名并不是因为他的童年比我们优越,而是卡耐基顽强地从童年的忧郁中走向未来,走向成功。

失败与成功的每一次循环,都将人的认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和高度,都是向成功的目标迈进了一步。因为一个正确认识的形成,往往需要经过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多次反复才能完成。在这种多次反复的过程中,每一次反复都包含着错误和失败。一项事业越艰巨复杂、工程越浩大,越具有探索性、创新性,奋斗与失败的循环次数就越多,有的甚至可能要经过成百上千次循环才能享受到成功的愉悦。

我在工作和学习中,也经常面临着如何看待失败与成功及调整自己的心态的问题,只有通过实践,认真体会卡耐基关于如何取得成功的理论,懂得成功的一般规律,把握奋斗、失败与成功的辩证关系,才能取得更大的工作业绩,实现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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