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村庄》的读书笔记。
古语有云: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我们经常需要读大量有深度的书籍,比如经典作品等,它是人类知识的总结。而好的作品会引起阅读者的共鸣,在看作品之后一定会触动内心,为了以后回想起当初阅读时的感想,我们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您是不是不太清楚读书笔记怎么写呢?小编推荐你不妨读一下《一个人的村庄》的读书笔记,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1.
我确定刘亮程是认同梭罗的。
与梭罗的大安静相比,刘亮程是羞涩内敛的。
他也是充满着小计谋的。
在不自觉中,我拿《瓦尔登湖》和《一个人的村庄》做比较。经常是两本书交错着在脑子闪动,刘亮程的村庄充满烟尘味道,而梭罗在水边。
阅读《一个人的村庄》是会时常走神儿的。不停的走,走到许多年前的安静湖畔。
2.
最可怕的事不是一个人站在旷野,而是无助的穿行在人群中。对四伏的危机束手无力。
与以往的阅读相比,这一次我没有让自己不舍昼夜,大块的吞噬。从而在疲倦中完成阅读。通常,上午八点到十一点:晚秋的阳光晃上办公室的窗子。我这个意外偷袭村庄的外来客,悄声潜入。我尽量使自己沉默,不让星点的声响惊动村庄的熟。或者是晚上,也是八点到十一点,那时我像一个离开家园的孩子,正在不弃不舍的找寻回家的路。
最近,睡眠出奇的好。
3.
为了某个章节某个场景某个句子,我都会驻足停步,欣欣然好一阵子。
我没有多少事情要做,屋檐下也没有悬挂的锄镰锨镐。有时,风旋起我搁置太久的白纸。我都会不动声色的码齐,用一块重物压制住。
在相对闲适的状态下,有时矫情的怀想起越来越远的故乡。一个一个的脸孔铺面而来,有的是早已死去的邻人,有的是正在老去的同伴。
我知道他们不论活着的或死去的,都早已不把我当做是属于故乡的人。我在他们的印象里,是一只飞离故乡的鸟。适时的登上了高枝,优越的俯视他们。
这样的俯视他们是不需要的。可我们需要。我们不觉得是俯视,我们当自己的亲临。
4.
我甚至想象刘亮程独自微笑的享受村庄给予的一点一地的收获。收获者的快乐,不仅仅是人的快乐。是老鼠的,也是万物的。
刘亮程的创作过程是孤独的。那是一只鸟的孤独。他说鸟说着无人能懂的鸟语,虽生动也枉然。刘亮程以文字的方式独自说话,谁懂?浮华不懂。呱躁不懂。
我欲懂得,所以静听。
刘亮程不厌其烦的述说,有时我认为这样的述说未免缺少激情与跌宕,阅读暂且搁置一二个时日。转身回来,像一盘带子重又放出平缓的调子。
我又浸润。
5.
人筑屋的地方适合鼠打洞。
我用目光和心的灵气走近《一个人的村庄》。此行,将永生不得回来。
是刘亮程赋予草顽强的秉性,还是草原本就有呢?那村庄呢?村庄赋予刘亮程什么?忍耐与敏感?瓷实的文字?还是无人处他的莞尔一笑?
盛开和释放只属于村庄。
空城的寂寞是内心的寂寞。村庄的破败是家园的破败。
6.
都在忙碌。
忙碌村庄以外的大事情。只有我为一座村庄黯然神伤。或许不仅仅是我,只是我的语言笔得过鸟的喋喋。没人愿意懂得。
都是些可有可无的闲杂事,麻木了水一样的眼睛。以至于有一天我们忽略了树上的叶子,林间的虫鸣。岁月的利刃一下一下的在我们脸上心上刻画年轮。我们嘻嘻哈哈的傻乐。生命的家园从此荒芜。
7.
闲置在村庄的家,记得光阴里的所有旧事。老去的树,剥落泥坯的墙,晒太阳的老人,这些都在重复,一天一天没有两样。只有20年前出走的小孩很少回来,不知他是否想念村庄,村庄在不经意的某一个瞬间想念着他。那个孩子混在外面,他放弃了倾听庄稼生长的时机,独自漂泊着。他在感叹流云和逝水,要倾听也是倾听一个人孤寂的心跳。
在《一个人的村庄》里刘亮程毫不吝啬地裸露自己:思想、灵魂、家世、身体,只要他有就会倾倒出来。而此刻的阅读便成了造访。村庄中的人,一辈子都不会有几个人来找他们。我来找他,他便没有理由有所保留。这是温润的厚实的笨拙的文字盛宴,除了满足和感恩,再无其他。
8.
我以一己私利修改刘亮程的文字,只是这样的修改限于意念之中。我让这些舒缓的叙述穿越山水的隔断,进入我自己的村庄,或是成为赵家老四,或是成为徐家老大,他在我阅读的过程里少有成为刘家老二。他说话,甚至卷烟或做事都像是与文字无半点关联。后来,我把他定位为乡村文化人。用思想和灵气给自己造就一对翅膀,翅尖略一点地,就已是关山路远了。他在远离村庄的岁月,年年眼望村庄:怀念树怀念狗怀念幼时的藏猫猫。
原本寡淡的乡下日月,在文字间多几分润泽鲜活。这是文字自身的魅力更是写作者内在的修为。
9.
阅读和写作一样,是极其个体的行为。意念的杂草蔓延,比风还自由。只是因为一次阅读,只是因为村庄这个词,我误以为我开始熟悉了刘亮程这个夹带在书页里的名字。只是汉字罢了。至于我自己暗自创建的诸多联系,我想这是质朴的篡改。没有人会想着去责备。
一段一段的岁月,叠加起来是一生。谁都躲不掉这样的叠加,那匹马也是,那头猪也是。
10.
诵丧的冯三是个才子。他年谁诵冯三的丧?炊烟纠缠着,树根盘结着。人,错综复杂着。谁,知晓?是飞扬的尘,不是我。不是刘亮程。
冯三诵得村庄旧面孔日渐少了。我自己的村庄也是。一个村庄便是所有村庄的横断面。
总是母亲对我说起村庄又有人死去了,每每这个时候我都会激动起来。与那个名字有关联的许多事件一一浮现。都是小得不能再小的事,也只有这个特定的时间段才显得壮观。原来我和故乡,和故乡无数的名字都有瓜葛。原来我久居乡村的20年,并非空洞的白纸。这20年的记忆是酒,愈是旷久愈是至醇。
11.
在不间断的听说与怀想中,我发现与故乡的丝丝缕缕的关联逐渐的稀少。我害怕某一天,父母不在的日子,谁还会提示我故乡天空的云卷云舒。故乡的衰败破旧终将和我扯不上联系。那么什么还愿意出来证明我是故乡的孩子?证明故乡是我庞大壮美的根系?没有。
容颜不能。血缘不能。乡音不能。而文字,那时苍白。
可以的,只有夜夜不能入睡的怀想,身体里某一处固执的疼痛。
村庄不会丢失,他永存于心。
12.
村庄是刘亮程的所有。村庄给予他一切,又在未来的岁月里不断的折腾他。他,不安宁。身体灵魂。
生命的过程是不断奔跑的过程。奔跑是为什么?不外乎两个原因:躲避、追逐。
我们不停的躲避又不停的追逐。这个过程几乎延续了每个人的一生。
在《一个人的村庄》第二辑第28节《偷包米的贼》,是我阅读时最感痛心的章节。贼因几棒包米伤了一条腿,却以一条拖拉的残腿让一个少年有了一生的梦魇。他不能自拔。
生命的结生存的劫,至此无一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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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优质范文)
和那些偶尔路过村庄,看到几个生活场景便激动不已,大肆抒怀的人的人相比,作者看到的是一大段岁月——袒露着生活原色,流淌着真实的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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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棵草,一朵花,一棵树
一堵墙,一条路,一扇门
一只猫,一条狗,一匹马
一阵风,一朵云,一场雪
.......
这些平凡到不起眼的东西,都有它们存在的意义,意义是什么我们无法诠释得清,但因为有它们的存在,才构成了我们充盈的世界,无论是物质上的还是精神上的,这些东西于人而言,就是我们漫长岁月中的一砖一瓦
黄沙梁于作者而言,是一个世界,这个世界远比我们想象中要丰富许多,在他的村庄世界中我看到了万物的魂和根,一个村庄人的大半辈子,一个村庄里昼夜不停,匆匆流逝的时间,日夜操劳,不知疲惫的大地,以及刻在土块,车轮,院门,麻袋,木棍,炊烟,甚至乎一颗小草,一粒尘土上细微而明显的痕迹
村庄的事物都被作者赋予了思想,鲜活而立体。在越拉越长的记忆中,或欣喜,或细腻,或平静,或惆怅,这个村庄早于无形中和村庄人产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让人魂牵梦绕
读完这本书,感觉整个人变得很通透,这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抬头望向窗外,凝视一草一木时,心中不知为何就冉冉升起了敬畏和怀念,迎面送来一阵微凉的风,我贪婪的希望它再多停留一会儿,可是它不曾为我而停留,或许它曾在某个地方驻足,静静的不留痕迹,只是没被我们发现,像书里写的,它只是太小的事情,只能发生在一个人心里
“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的过冬。我们帮不了谁。”读到这段话时,会有一种莫名的伤感,像被什么东西猛然的揪了一下,感触万千,原因——不详。大概是因为我们大多数时间里都只能感同却不能身受吧,落在别人身上的雪与落在一个人心中的雪,甚至乎落在自己身上的雪,都无法统计,不可估摸,除了自己,再也没人能够经历自己所经历的一切
所有的一切,都会停留在一个人的一生中。没有一个人的岁月是静止的,时间会改变它想要改变的,最后留给人的是一大段回忆和一条虚无漫长的路
人的一生就是一大段岁月
目视过去远去,尽力拥抱
日光随意落,河水任情流。盛夏已走远,初秋蓦然至。是该静下心来阅读一本好书、晕染一段记忆了。在农村长大的我自然对农村有一种无比眷恋、魂牵梦绕的情愫。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那质朴的语言和浓的化不开的乡愁,深深的触动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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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亮程是村庄的儿子。他写狗、写驴、写虫子,他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观察蚂蚁搬家。写人、写房子,他津津乐道着他曾荒废了不少时光的那些老房子,那些院门、土墙、墙边的树、树旁的烟囱和悠然的炊烟。写烟、写风景、写木老头;写梦、写死亡和新生。从冬天写到下一个冬天,写每一个人、每一堵墙、每一块土皮都将归去的岁月和天空。
他是整个村庄最闲的人。
他常常扛一把铁锨,在荒野上转悠,看哪不顺眼了,就挖两锨。好像在填平内心的沟壑。有时,他会花一晌午工夫,把一个跟他毫无关系的土包铲平,或在平地上无辜地挖一个大坑。他有时也会钻进谁家的玉米地,蹲上半天再出来。
他无事可做,整日闲逛,像一个永远在路上的流浪者。
他猜想狗的心事——《狗这一辈子》一文中开篇写道:“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太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剥了皮炖了肉。狗本是看家守院的,更多时候却连自己都看守不住。”文章看似写狗这一辈子,归根结底写的是人这一辈子。
文中所描述的狗的际遇同样会发生在人的身上,是很多如同狗一样活着的人的际遇。狗这一辈子很不容易,做人其实更难。他以人的视角去观照万物,真正体现了人与身边一切生灵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但不管怎样,从今以后,我们会对狗乃至对我们周围全部曾经被我们熟视无睹习以为常的事物多了一份敬畏之心——每个生命的存在都是一个奇异的景观,都有一部纷繁的心灵历史,都保持着卓然独立的坚韧。
他站在驴的立场上思考驴性和人性。《通驴性的人》一文中反省道:“人穿衣乃遮羞掩丑。驴无丑可遮。它的每个部位都是最优秀的。”“驴也好,人也好,永远都需要一种无畏的反抗精神。”他以对待恋人的火热激情、以对待母亲的感激之情蘸满理性的墨汁讴歌着他深爱的那边土地。
他也是整个村庄最忙的人。
他蹲在田垄上研究风的心情,他为一所房子能否晒到阳光而担忧,他与虫共眠悟出“生命简洁到只剩下快乐。我们这些聪明的大生命却在漫长岁月中寻找痛苦和烦恼”;“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刘亮程以他孩童般的眼光注视着大地的一切,同时他又以先知般的悲怆预言了生命中吹彻的风和一年年累积的冬日。
德国哲学家叔本华说:“一个人,要么庸俗,要么孤独”。
作品的字里行间流露出他的孤独。刘亮程在《孤独的声音》中这样写到:“离开野地后,我再没见过和那只灰鸟一样的鸟。这种鸟可能就剩下那一只了,它没有了同类,希望找一个能听懂它话语的生命。他曾经找到了我,在我耳边说了那么多动听的鸟语。可我,只是个地道的农民,没在天上飞过,没有在高高的枝头上站过,我怎会听懂鸟说的事情呢?”
我想这里所隐喻的,不正是他自己的内心感受吗?在那样一个闭塞的地方,那样一群人,只知道春种秋收,在沙土地上寻找生命,只知道“牲畜、草木、天气、一小片阳光,吃、劳动、睡觉。除了这些小事再没啥想头”。至于他的什么散文啊,小说啊,文学意象啊,没人会感兴趣。因此那种找不到“同类”的感觉,怎能是“孤独”这样一个词语便可以解释的!
在《家园荒芜》中作者写到:“故乡是一个人的羞涩处,也是一个人最大的隐秘。”当“我把故乡隐藏在身后,单枪匹马去闯荡生活”,昔日的黄沙梁没有变成想象中的样子,却是更荒芜了。这种荒芜的背后是一种难以言说的苍凉和无奈。
因为改变,所以怀念。这苍凉,是时间匆匆流逝的结果。生活在如此偏僻的一片荒地上的人无疑是寂寞的,可是他并没有自暴自弃,而是用自己细腻宽广的胸襟包容和发现大自然的千变万化并乐在其中,寂寞对于他是一种享受,是万物的馈赠。英格兰作家赫胥黎说:“越伟大越有独创精神的人越喜欢孤独。”我想正是作家们享受着这种寂寞孤独而丰富着我们的心灵世界和精神生活。
事实上,我们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一个人的村庄。谁说不是呢?自己的灵魂就栖居在村庄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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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善良》读书笔记
最近读了一篇文章《一个人的善良》,部分摘录如下:用心对待所有的学生,好不和不好的学生,都能接受,都能去喜欢,不去和学生斗气,不去对讨厌的学生置之不理,农村的都是留守儿童,多多爱。
其时我正沦陷在一堆急需上交的表格中,一不留神就忽略了我应该有的回应。至少,我应该给一个表情的。至少,我应该及时让他懂得,我感谢他所传达的善意和信任。至少,我应该告诉他我触摸到了一种人性的温度。可是事实上,手机随手一丢,我就怎么也找不到了。我在三尺陋室内毫无道理地忙着,忙得好像我能赚多少银子,忙得好像我在经营一所规模宏大的大学,忙得好像我在搪塞所有人。
然后,继续收到他的信息,继续收到表扬,继续收到鼓励,让人有这样美好的误会,我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反正,我觉得我欺世盗名了,我觉得不能不澄清了,不能不省去一切美丽的想象,还原一个生活的真相-------关于楚木湘魂的,关于烛剪西窗的,也关于所谓刘老师的。
如果我正独自坐在庭前喝一杯含混不清的茶,如果我正在仰望云卷云舒,如果我正心如湖水不染尘埃,那么,我会和你一样,五十二个学生是盛开在心尖的五十二朵花,每一个学生都是心尖上的柔软。我会认为分数最低的孩子,才是最堪怜爱的孩子。我会以父母的心肠,去体贴每一张脸的欢喜悲伤。然而,所有这些柔情万千,都需要一个特定的背景,一个特定的情境。当背景置换成教室,当情境置换成对抗,当心如湖水置换成心涛澎湃,当情绪找不到出口,但凡天下老师会做的,我一样都不落下。从菩萨到魔王,就是半步之差。所以,我从来就不是一个好老师,一直不是。有的,只是一颗想做好老师的心。有时候,我觉得我就是那一只披着羊皮的狼。
前次让学生用气呼呼造句,孩子的心到底是无遮无拦的,他们反馈给我一面镜子------我上课的时候吃东西,老师气呼呼的。我昨天迟到了,老师气呼呼的。我没做家庭作业,老师气呼呼的。诸如此类,几乎详细的罗列了我种种气盛之情状,听得我哑然失笑。所以,我不是学生心目中的天使,我经常会气呼呼,有时候,还会变成老虎或狮子。当一天的课程落幕,当我又安静地坐到庭前闲看车来车往,当一天所郁积的尘埃被剥离,我又会对我有过的愤怒后悔和自责,生活便是如此循环往复。
也许是国境线之外的教育理念和方式触动了中国的神经,课改像一种流行风,它被赋予了阳春白雪的高度,所有的老师被勒令皈依于它。我愿意皈依课改,但不是将自己塞进一种全国统一订制的模子-----几块小黑板,桌子的摆放方式,15分钟的讲课时限。诗词尚有婉约派和豪放派之分呢。田园派尚有王维和孟浩然的风格之别呢,课改,不应该只是一种模式的模式吧。每次观摩公开课就像欣赏一场已经反复彩排好的表演,而我向往的是真实的常态课啊。既然课改的圣旨高踞于供人顶礼膜拜的神龛,既不容反驳也不容置疑。那么我姑且相信,改比不改好吧,在这条路上,我还停留在蹒跚学步。
留守这个词,是天底下父母钝钝的痛,想当初,我亦是因为囡囡而奋力转身的。其实这个政府应该负一些责任,如果没有该死的户籍歧视和地域歧视,如果可以异地高考,大概也没有这么在辛酸和无奈中挣扎的父母和孩子吧。我原本打算对全班所有的留守儿童作一次家访摸底,然后记录每个孩子的碎碎念。然而我怎么觉得,家访就像上门吃饭似的,又兼着自己出奇的懒,这计划便成了清宫里的太监。不过现在看来,这计划也许还得继续,因为班上的一个学生,几乎不说话,成绩又沉在海底里,无论你多么春风和畅还是山雨欲来,总是一双大眼睛无辜地瞪着你,瞪得让人觉得天地苍茫,瞪得叫人抓狂,抓狂的结果,就会滋生与暴力有关的语言。后来偶然知道他是单亲孩子,父亲在他襁褓期间亡故,母亲异地打工,负着一座房子的债务。并且,他是被收养的孩子。张爱玲说过因为懂得,所以慈悲,但凡我早知道这些,该不会这么愤怒了吧。
如果我能,我当然愿意用爱去俘虏人心。我喜欢并且享受从学生眼睛里流露出来的由衷的赤祼祼的喜悦,那是一朵怎样的盛世奇葩。可是我的爱心似乎总是撑不到下课的最后一刻,每次在放学之前就把耐心耗完。于是,以恨铁不成钢的名义,在一群绵羊中嚣张,于是,在嚣张中迷失了方向。
所以,我不清淡如水,更不可能明媚如花,这些纯粹都是与文字有关的误会。我有欲望重重的心,以及被欲望重重和重重岁月耽搁了的脸。但温暖舒适是有一点点的,就譬如你的邻居阿嫂。而且,承受了你的信任和委托,也将使我沉淀去一点点的杂质,尽可能的,尽可能再多一点舒适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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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14年的读书笔记,小说类的读书笔记,很难写。简单记录下。
我想,有的时候我们真的需要“一个人的朝圣”之旅,从固有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中跳出来,也许能发现更多“当局者迷”的棋局陷阱,从而获得“旁观者清”的自由。
书中一句:“我觉得自己离起点越来越远,但也离终点越来越远。”值得我们思考!
1、内容简介:
哈罗德·弗莱,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他跟隔阂很深的妻子住在英国的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日复一日。
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
2、读书笔记:
因为保罗科埃略的《朝圣》才被这题目吸引,我想又是一个自我发现,探寻人生意义的旅程。因为《朝圣》带给我很多的思考,特别是其中的几个“灵操”,有的时候也会想起,让我们在无聊乏味的日常生活中注意到那瞬时的美好,嘴角不自觉的上扬,感叹一声:哦,人生,也挺美好!
哈罗德只是出门将写好的信投递到邮筒,却因为寻找下一个邮筒,而越走越远。经过一个加油站,女孩不经意的鼓励却让他下决心徒步去贝里克。因为加油站女孩说: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哈罗德也坚持一个信念:只要他走,奎妮就会活下去!读书笔记m.i1766就这样哈罗德两手空空口袋里一封写给奎妮的信,就这样开始纵跨英格兰的徒步行走。路上遇见很多人,有鼓励的有泼冷水的。几次想放弃,几次又重燃激情、信心坚持走下去。途中哈罗德对自己的一生不断地回顾思考,家中的妻子莫琳同样在哈罗德离开后独自一人对两个人所走过的一生进行回味反思。曾经相爱的俩人因为儿子戴维的自杀,各自的心结深藏心底,误会一天天加深,从此俩人成为生活在一个屋檐下的“陌生人”。最终在各自“独处”的思考中找回失去许久的二人世界,属于他们本该有的生活和幸福!
还有,我想说的可能都在我下面的“字句摘录”里。
3、字句摘录:
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
加油站女孩: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
没有深思熟虑,也无须理智思考,这个念头一出现,他就决定了。
客店旅人:如果我们都不趁着现在偶尔疯狂一下,日子就没什么盼头了。
如果他把这个计划说足够多次的话,说不定真的可以渐渐变成能把这件事做成的人。
一旦停下来太久就很难继续了。
我们都有过去,都有遗憾,希望有些事情当时做了或者没做。
只不过是把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但我一直很惊讶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
有时他们需要付出简直不为人道的努力来扮演“正常”,每天都要装,还要装得稀松平常。
他想到自己的人生,表面上看似再平凡不过的生活,实际上却藏着这么多的黑暗与磨难。
有时候你以为自己已经展开了新的一页,实际上却可能只是重复以前的步伐。
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日子久了,生活便显得平淡无奇。
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
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唯一的变化是我渐渐习惯了那种痛。就像在平地发现了一个大坑,一开始你总是忘记有个坑,不停地掉进去。过一段时间它还在那里,但你已经学会绕过它了。
我觉得自己离起点越来越远,但也离终点越来越远。
他看见人们作着形形色色的决定,有些决定既会伤害他们自己也会伤害那些爱他们的人,有些决定根本不会有人注意到,还有一些决定会带来欢欣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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