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渣之族》读书笔记。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很重要,读一本好书更重要,而经典的书籍作品就是人们最适合读的书籍。阅读时,我们一般都能或多或少的有一些收获。这些感触可能瞬间即逝,我们需要记录下来。你知道怎么写读书笔记吗?下面,我们为你推荐了《沙渣之族》读书笔记,供你阅读参考,并请收藏本页面!
应该说科幻都有一些超现实,所以我们可以尽情将某时某刻的超过实际负荷的想法投入到幻想文字作品中,这是一种十分有效的减压手段,并将人尽可能快地拉回现实,而非在胰想中渐行渐远。《沙渣之族》是部非常优秀的短篇科幻小说,至少从其抽取现实意义的手法上可以将其归到优秀的范畴。在地球污染十分严重的未来,人类不得不,或是其实大部分的人很乐意将自己的基因进行改造,并通过与象鼻虫的共生获得了几乎消化吸收一切物质的能力,包括石头。
为了适应这样的改造以及取得对外部环境的适应,人类抛弃了痛觉并大幅增强了自我修复的能力。这个故事的背景并没有得到作者大幅地润饰,但大袛可以猜想是因为战争导致的环境变化使得人们不得不接受这样的改造。故事的高潮出现在杰克在废弃的矿区找到一只狗,一只真真正正的狗的时候。因为人类只需要进食沙石便能够生存,而人类体液中的重金属含量又太高,有机食物变得匮乏、无用却昂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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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之书》读书笔记
刚刚读完《沙之书》,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散发着悲哀的气息,明明是白纸黑字,读起来却像是一片灰,污浊而混沌。
此时,突然想到结尾主人公藏书的地下室,一个阴暗的搁架渐渐在眼前清晰起来,搁架的一端有一团黑影,模模糊糊的,像是一本书我的内心油然而生一种恐惧,手开始颤动,变得剧烈,甚至不能控制,我在害怕什么?不,我在渴望,一种热烈的足以使人手舞足蹈的渴望《沙之书》是我的了。
我紧紧地把它攥在胸前许久,竟有些呼吸困难。我把它捧在手中,轻轻地吹去上面所覆盖的一层厚重的灰尘,隐约可以看到封面上所写的圣书二字。我从最中间打开了书,因为我知道,《沙之书》是无穷无尽的。我开始抚摸书页,的确印得很粗糙,好像摸在沙粒上。这时,旁边的书架咯吱响了一声,我吓了一跳,立即把书藏在了大衣下面。
我慌张地跑回家,生怕被别人看见。不知走开了多久,反正是到家了,我什么也不记得了,只是急切地打开《沙之书》,一阵乱翻。我感到自己的手开始向下陷,如同伸进了稠涩的沙中。我越翻越快,清楚地触及到每一个人翻过这本书的人的挣扎。我想停下来,但突然感觉四周变得好滑,一切都开始不停地向下陷,连同我的自私和欲望。
我仍然在幻想,世界上没有无底洞,只是流沙并没有因为我的幻想而停下来,反而变得更加的稠密、干涩
终于,我感到窒息了,就在这一刹那,竟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我要解脱了吗?此时的我什么也没有,什么也无所求,安稳得像个熟睡的婴儿,渐渐地,眼前出现了一本书,不,准确地说,是一本书的封皮,仅仅如此,一张书页都没有,我用尽最后的力气合上了那书皮,上面印着熟悉的两个字圣书
大风突然把窗帘吹开了,遮住了我桌上的书,我回过神来,吓了一跳,意以为那薄纱窗帘的是沙之书,揭起一看,原来是《妞妞》。
我时常想,或许沙之书就是人性自私、欲望的实体形式,无穷无尽散发着悲哀的气息。有时,我还会想,或许世间的孽是以沙的形式存在的,一旦陷进去了,就不能自拔,直至被湮没。
龙族读书笔记1000字
龙族看名字以为讲的是一个热血战争的故事但它讲的却是一个倔强且坚强的死孩子路明非的故事,身体里有着最高级别的龙族血统,却放不下人类的情感。他不像其他的小说主人公一出生就有逆天的机遇,每一次对命运的抗争都要付出四分之一的生命。他从小就寄住在叔叔家,在学校也受尽了白眼。直到高中毕业后一封来自卡塞尔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改变了他的生活,踏上了一条“孤独”的路,一条“复仇”之路。
这是关于“热血”与“抗争”,“成长”与“孤独”的一本小说。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十分的鲜明,衰衰的路明非、孤独的楚子航、高富帅凯撒,废柴师兄芬格尔,还有那些漂亮可爱的姑娘们——大姐大诺诺、凄美的夏弥、温婉的苏茜、神秘的酒德麻衣。他们都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古龙读完《龙族》后曾说:“真正的寂寞是一种深入骨髓的空虚,一种令你发狂的空虚,每个人的心里都会有一个死小孩。纵然在欢呼声中,也会感到内心的空虚、惆怅与沮丧”。他们都很孤独。这些男孩和女孩们在这部小说里慢慢地成长,学会了坚强、执着和爱。
小说中的路明非一直把“废柴”这个词践行到底。一路衰,一路挫,但他却格外珍惜身边的每一个人。对于自己喜欢的诺诺,只能看着她成为凯撒的未婚妻,在快要失去她时,却敢于向魔鬼出卖了自己四分之一的生命去挽救她;对于自己的冷酷的师兄楚子航,在全世界都将他遗忘时,他却对抗着这几个世界去寻找他存在过的痕迹。从很地方我们都可以看出,他其实是一个非常孤独的人,所以他不愿放弃身边的每一个人。就像一个倔强的小孩,紧紧地握住手中的光。也许我们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孤独的楚子航或者路明非,在孤独中拉风着,执著着,倔强着,却没有人看见,死之后也没有陌生人人为他们惋惜,就像是一朵开在悬崖上的花,拼命地生长,开出最美丽的花瓣,在风中摇曳着,却没有人去驻足欣赏。这也许就是所谓的“孤独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个人的孤独”
当然整部小说中令我感动的除了他们对彼此的珍惜,更有他们与命运抗争的执着。书中有句话“命运这种东西,生来就是要被踏于足下的,如果你还未有力量反抗它,只须怀着勇气等待”。是的我们的一生也许被命运所驱使,但我们是否应该开始反抗了?路明非对自己废柴命运的反抗,凯撒对家族的反抗,楚子航对奥丁的反抗。这不就是他们对命运的唾弃与抗争吗?也许我们每个人的力量有限,但我们的信念从未衰灭。
作者江南,笔名。真名杨治,男,巨蟹座,安徽合肥人,中国著名青春小说作者,游走于青春与幻想创作之间,其作品以情节多变、人物热血、内容励志著称。70年代后出生,现居北京,2012年9月已结婚。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本科毕业,美国华盛顿大学WashingtonUniversity硕士,专业分析化学。目前的身份是作者,以及媒体经理。他在书中用他对世界历史的认识,对中国,日本,北欧神话的运用。打造了一个全新的龙族与人的世界。他用他的文字,深深地在我的青春中打下来一个无法磨灭的烙印。正如江南说得,《龙族》是送给所有拥有青春拥有梦想的人的。我们在生活中也行也曾不受人重视,一直感到孤独,但我们不必灰心,也不必改变,你只要相信你就是独一无二的自己。用此来怀念我们都曾有过的孤独和现在的雨过天晴。
让我们一起来看《龙族》,去见证这群少年们的成长传奇,让我们享受年华给我们的青春热血。
《沙原隐泉》读书笔记
读了余秋雨的《沙原隐泉》后,我深有感触:他用简练的语言,向大家展示出了月牙湾顽强的生命力。在荒芜、干燥的沙漠里坚守这片沙漠;在日日夜夜的风沙肆虐中依然十分清丽,真是一弯全水清如镜,千年风沙掩沙泉。它为何会到这儿?难道满天的飞沙未曾把它填塞:难道夜半的飓风从未把它吸干?是的,正因如此,它的顽强才给世人们带来了惊喜、震撼。
人生,尤如在沙漠中行走,尤如在鸣沙山攀登,只有用自己的脚,才能走出一条新路,每当回过头来看看自己所走过的路,看看自己留下的脚印,无论是深、是浅、规则的、不规则的,心中都会为自己留下的脚印而高兴,才发现,自己竟然走了这么长,爬了那么高,留下了一条飘逸的波动的曲线,无论是挫折、无论是成功、无论是辉煌,无论是都是人生之经历,都是人生一笔宝贵的财富,正如泰戈尔的中诗中所言:天空不留下鸟的痕迹,但我已飞过!足已。
人生并不是总是阳光明媚,并不总是春意盎然,并不总是鸟语花香,并不总是富有诗情画意,有时也有暴风骤雨,有时也有阴霾,有时更有种山雨欲来风满楼之势,让人不能承受,人生有时更像无边无际的沙漠,还有的看似平坦的一片,刚刚踩实一脚,稍一用力,脚下就松松的下滑,用力由大,陷得由深,下滑也就由厉害,不由感叹人生如此之复杂,让你茫然、让你在无所适从。
可是,不管鸣沙山多么高,沙漠之行是如何的难,人生之路如何的复杂、曲折,时间也在一分一秒的消逝,路还是要走的,你不可能只停留在你的脚下,更不可能往回走,只有认了,只有往前走,不为那山顶,不为名利、不为地位、不为金钱,只为能在人生之途上留下美丽的飘逸的曲线,不管你走到了人生的那一步,不管是辉煌、不管是平谈,不管是酸、是甜、是苦、是辣,只为已耗去的生命,只为不枉此生来到了人间。这样,你就能始终站在已走过的路的顶端,永远的顶端,自我的顶端,未曾后退的顶端。认清人之路的之真谛,把脚底放松,与它厮魔,给浮器以宁静、给急躁以清冽、给高蹈以平实、给粗犷以明丽、惟其这样,人生才见灵动、世界才显精致!
从中我懂的了一些人生哲理:做事要不抛弃不放弃;坚持不懈等等。虽然它只是一弯再普通不过的的泉水,但我一定会去看着一大奇景,感受一下大自然创造的奇迹。同时让我感受那顽强的生命力。我期待着那一天的到来。此时,我们所要做的就是:认清人生之真谛,永远不停地攀登、攀登、攀登
《跳舞的曼珠沙华》读书笔记
无意中,在书店里看到《跳舞的曼珠沙华》这本书。看了以后觉得还不错,尤其有我喜欢的佛经,读了以后,心真的很平静。两个女孩就像火红的彼岸花一般,花开不见叶,见叶花又落。她们的一生仿若一场错位的剧情,在最美好的年华里,不问缘由的背离对方,硬生生的错过友情,错过爱情,最终错过彼此的人生,直到翩翩离去,咖啡馆中虚无与现实的对话,才解开这一生相遇是所有的答案:唯爱而已!人的一生,造下的业障太多,所以无法救赎自己,也无法救赎别人。这冥冥人世间,或喜,或悲,亦看不透,唯有西天佛祖超脱出万丈红尘,莲座之上,一慈悲之心,才能救赎世人吧
《跳舞的曼珠沙华》讲述翩翩和湘裙是两个好姐妹,她们样貌酷似,都是美丽的姑娘,但是命运却相差甚远。翩翩家境殷实,而湘裙却清贫。用湘裙的话说,翩翩是蝴蝶,而她是工蜂。女孩子的友情是微妙又细腻的,她们相信相爱,但是却为了一个男人而反目。最终湘裙赢得了爱情,但是却永远的失去了翩翩。两次巧妙的时间轮回,让湘裙又看到了翩翩,并与她重归于好,而此时的翩翩却已因为车祸丧生
我想,《跳舞的曼珠沙华》这个故事或许能帮助那些处于挣扎和羁绊中的女孩子放下执着,看淡怨恨,既然命运早已安排
读书笔记之《兄弟》
我得承认,解读余华的这部皇皇巨著我的能力明显不够,这不是谦虚,是真的。很多年以前坐在中文系的教室里听刘阶耳老师解读《鲜血梅花》、《现实一种》的时候,在纸页发黄的《收获》上一遍遍地读《许三观卖血记》的时候,我就知道我无从深入理解这位先锋文学大家。印象中余华不像其他的先锋文学作家一样致力于在话语的形式上做足了文章,而是底层生活的忠实记录者,也就是说,他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写实主义者。《兄弟》则不然,它也写实,但是属于放大了的写实,无论写苦难、贫穷还是暴力和欲望,余华都把它放大了,让我们透过一种被夸张了的真实去透视我们曾经经历过的和正在经历的时代,属于我们这个民族的过去和现在。
我这么说,并不意味着我不喜欢《兄弟》。事实上,面对这部五十万字的巨著,我很难用喜欢这个词来形容我的感觉。我想我能使用的只有震撼。对,是震撼,以及充塞在胸口的憋闷和压抑。我是那么地喜欢宋凡平,不仅是我,我想天下的女人都会喜欢他的,高大,英俊,幽默,乐观,诚信,善良等等诸如此类的形容词加在他身上一点都不为过,可是他死了,死得那么惨;我也是那么地喜欢宋钢,他跟父亲一样的高大英俊,文质彬彬,信守诺言,宁愿死也不愿意伤害自己的兄弟,可是他也死了,死得依然惨烈;我也喜欢林红,美丽的花儿一样,却不以美丽骄人,深入简出,低调做人,可她不仅委身于自己曾经鄙弃并且仇恨的李光头,而且最终做了鸨儿。同样,我为饱尝屈辱的李兰庆幸,庆幸她好人有好报,可她的幸福昙花一现,接下来跟她相伴的还是恐惧和屈辱;我同情宋凡平老年丧子的老父亲,这个比贫农还贫穷的老地主,死的时候连一口薄棺都没有,一张草席裹着埋进了黄土。相反,我讨厌的李光头,自私,贪婪,不择手段,却富成了航空母舰;我同样讨厌的刘成功,见风使舵,附庸风雅,却成了所谓的刘CEO所有这些,都让我在震撼的同时胸口憋闷得不能呼吸,加上在阅读的过程中,动车追尾了,死伤那么多人;天津公交车残杀,场面血腥;云南赛锐27刀杀人被判死缓案浮出水面,让人不胜愤慨;京珠高速客车大火41人遇难;云南女履历造价三年连升四级所有这一切叠加在一起,不能不让我怀疑起自己的信仰了。作为一个在传统教育中浸泡出来的人,我一向主张多看主流,多看正面,我也宁愿相信并且不停地用文字讴歌着生活的美好,事实果真如此吗?
直面社会是一个作家的良心。闭着眼睛思考的人,是傻子。
还想记下来的一点是余华在后记中提到的窄门。他说写作往往就是窄门奇妙,从狭窄开始往往写出宽广,从宽广开始反而写出狭窄。他还说,无论是写作还是人生,正确的出发都是走窄门。不要被宽阔的大门所迷惑,那里面的路没多长。以宏大的篇幅来叙述重大的历史,文字却极其朴素简洁,所有的注意力像激光灯一样凝聚在几个主要人物身上,故事内容几乎全部发生在一个小镇、视野很小,内涵很深、没有在人物身边发生的重大事件的背景上浪费笔墨,这让宏大的历史变得非常个性化。美国《pop matters》2009年1月的这个评论,无疑是余华窄门理论的最好诠释。
还有一个思考不得不提。高行健的《灵山》获得诺奖以后,引来不少批评,集中起来就是说他故意投洋人所好,以暴露家丑来迎合诺奖。《兄弟》获法国国际信使外国小说奖,是不是也会招致这样的批评?余华在作家出版社2010年第2版中附了英文版、法文版和德文版评论摘要,是想要表明某种立场,还是为了说明什么?照我看,不如不要的好。是非功过,自有读者评说。
读书笔记之浮士德
《浮士德》,不知你是否读过。 《浮士德》这个故事含有强烈的悲剧因素,在浮士德身上反映了新旧时代更迭期的各种冲突:宗教与科学,理智与情感,因循与追求。 浮士德对学十分热爱:啊,我孜孜不倦,对哲学,法律连同医典,遗憾的还有神学,全部都进行了彻底的钻研。甚至,他是一个追求完美的人:天上,他想要最美的星星,地上,他寻找最高的欢畅。他为了学,他放弃了自己:为此,我才想魔发屈服,借助精灵之口,鬼怪之力,看否能知道一些玄机;这样,我就不用再汗流浃背,去谈自己不知道的东西;他对未知的东西感到兴奋万分,书本给了他力量和希望。他对自己的知识感到不足,对无法揭开大自然神秘的面纱感到失望他对学的热爱已经到达了不可自拔的地步了。 谁若不断努力进取,我们就把他救助。歌德说过,浮士德得救的秘诀就在这几行诗里。浮士德的身上有一种活力,使他日益高尚化和纯洁化,到临死,他就获得了上界永恒之爱的拯救。 是的,浮士德之所以能够被拯救,不止是这样,还因为他不断行动,不断追求,不断克服迷误,最终走上了正路。他的精神是向上的,这是我们应该学的。还要学习他对学的追求,对学的热爱,对学的希望。我们要善学,乐学,爱学,才是向上的人。针对我学的不良现象,面对浮士德,我们应当感到惭愧,他是那么地热爱学习! 浮士德的肉体毁灭了,但他的精神得救了。一个行动的人,一个上进的人,一个不断自省并最终走上正途的人,最终会得到救助。这就是浮士德这个形象上所体现出的不断追求和人生真谛的探索精神.值得我们不断学习的地方。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
读书笔记之《孟子》
《孟子》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接触了。 作为传统文化的先祖,孟子于中国的影响是达数千年之长远,我辈中人自然难以三言两语以揽括,虽然我的认识只是管锥之见,但孟子本人的思想、精神和气魄却如穿透万里晴空的红日,我即使局限于视野和眼识,亦已感到了耀眼的光芒。 首先,我觉得孟子的厉害处正在于,所提倡的仁义思想最能抓住事物的本质要害。孟子看到生、利是对事物利益关系的短视,而仁、义却能长远影响到未来,故有舍生取义、舍利取义之说。狭义的仁义是指封建时代人伦的忠义孝悌,实则是千百年来对孟子的误解,因为从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三纲五伦已革了命;《中庸》讲:道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 那末,此仁义还有永恒的意义可言吗?所以我们今天理解孟子的仁义,实应站在高处,从广义入手:如同道家的道、佛家的菩提,都是对客观普遍规律的认识,孟子的仁义也不二致。而这种认识,可让孟子如一熟练渔夫的手钳在了螃蟹扼要的部位,任螃蟹用力再猛,纵有大腿大脚亦是摆脱不了。无论事物表象出现多么错综复杂的问题或困难,孟子皆显得不昏沉也不散乱,经常化险为夷、转难为易,而绰绰有余。 当今著名于世界的系统论、系统思考,虽口口声声反对舍本逐末,而要动态、长远地看事情,说透了:皆可从孟子的仁义思想找到雏形。用毛泽东的话干振而枝披,将麾而卒舞,以形容孟子的仁义之道最为恰当不过了。而抓不到仁义精髓的人,有如行走在茫茫沙漠或海洋上,终生疲命于随时浮现的海市蜃楼的追逐中去。 另有一点,我觉得孟子最值得后人效仿的是他独行特立,不同流合污的气概。这点即注定了他若有机会作为,给予一发挥才干的舞台,则必能成一王业的大人物也!独行特立者,立场坚定,意识独立;不同流合污者,则能做到不见异思迁、不心随物转。有此二者,则造就了孟子之大气魄,表现在文风上则气势雄奇而磅礴,用来创业则整个世界都向他一人倾倒,孙子兵法言致人而不致于人,在孟子身上得到了体现。当今社会形势风起云涌,常常人置于其中而莫辩方向,倘学得孟子一二,何怕不能惊天地而泣鬼神呢? 虽然研习《孟子》的时间短促,然而孟子光明的仁义之道已足以令人受益终生了,最后,再对孟子的仁义之道作一总结:一是其舍末逐本的思想,二是其独行特立的精神,三是其驾驭形势的气魄。 有时间不妨读一下哦。
读书笔记之《围城》
《围城》是钱钟书唯一的一部长篇作品,该作品凝聚了他对社会腐败、学术堕落的感叹,堪称一部现代版的《儒林外史》。
钱钟书在文中塑造了方鸿渐、赵辛楣、苏文纨、孙柔嘉、李梅亭等鲜活的人物形象。我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故事的主人公――方鸿渐,对于他,我更深的感触应该说是同情。钱钟书对方鸿渐的描写可谓是出神入化,但最终却为他选择了一个悲惨的命运。方鸿渐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强烈的好奇心促使他走入了围城般的社会。在城中,他感受到了社会的不如意,但想要出去时,却发现城门已经关闭了。
抱着无奈的心情,他一头钻进了婚姻、事业和家庭的圈子里。在婚姻的围城里,他爱上了博学多才的苏文纨,但对方的漠然却注定这是一场失败的的单恋。颇有心计的孙柔嘉利用他的同情心,成就了他那并不美满的婚姻。在事业的围城里,方鸿渐同样也不如意,他经历两次转系后大学勉强毕业。
在岳父的资助下,他踏上留学之路,却因无心学业而与一纸博士文凭失之交臂。为了搪塞岳父及家人,只好买了一张假文凭交差。生活所迫,回国后的方鸿渐和赵辛楣等人一同踏上了前往三闾大学的求职之路,学校虽地处偏远,但绝非一方净土。清高孤傲、无所作为的方鸿渐终于在十几个知识分子间的勾心斗角中败下阵来。
方鸿渐的性格特点决定了他在围城中的格格不入。方鸿渐自视清高,手持的却是一张假文凭。自我感觉颇好的他,课堂效果却死气沉沉。正是他对自己过高的估计,使他越来越不如意,也使他在围城里陷得越来越深。他渐渐感受到了自己的无知,以及和别人的差距,转而在心中筑起了一座新的围城,一座自卑的围城。
其实,这大可不必,只要能认识到自己的不足,虚心求教,并对生活的不如意微笑面对,那座虚幻的围城也就自然消失了。生活中,也有人时常抱怨社会的不公,对生活比自己好的人十分的羡慕,万分的嫉妒。与其嫉妒他人,不如踏踏实实做好份内之事,要相信,机会总是垂青于有准备的人。自视清高或一蹶不振,都不免使人走上方鸿渐的老路,抱憾终生。
还是那句老话,社会是围城,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我们又何必让自己的心态处于围城中呢?
读书笔记之《边城》
《边城》是沈从文的代表作。这篇小说以川湘黔三省交界的边城茶峒,二三十年耐的恬静生活为背景,叙述了一个悲剧故事。
在风光秀丽的湘西,在峒水流域的一个小城市中,70岁的摆渡老人和15岁的外孙女翠翠相依为命。翠翠美丽纯洁,情窦初开,她爱上了城中管码头的船总的二儿子傩送,麻烦的是大儿子天保也喜欢翠翠,最严重的是,一座新碾坊又加入了这场竞争团总将它作为女儿的陪嫁,正托人放口风,要求傩送作女婿。
为了翠翠的幸福,老船夫愿意让翠翠自己做主,因此没有直接答应天保的提亲,待天保明白傩送也爱翠翠,同意傩送提出的公平解决办法,兄弟俩轮流对翠翠歌唱,谁唱动了她的心,她便归谁。结果,天保自知不敌傩送,赌气乘船下行,不料溺水而亡。顺天家以为这样的事发生与老船夫有关,傩送也以为他做事弯弯曲曲,不爽快,面子上对他冷淡了许多。老船夫陷入了不为人理解的孤独。
傩送父子的冷淡,翠翠外柔内刚的脾性,当年女儿悲惨的死,全部综合在一起,命运仿佛给了老船夫当头一棒,他终于无力再抵抗,在一个雷雨交加的晚上,伴随白塔的坍塌而死去了。
后来翠翠终于明白了老船夫死前的一切,她因此明白了祖父活着时所不提的许多事,她把事情弄明白后,哭了一个晚上。她终于独守渡口,等待傩送的归来。可是这个人也许永远不会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沈从文通过《边城》这部爱情悲剧,解释了人物命运的神秘,赞美了边城人民淳朴善良的心灵。
《边城》作为一部中国的乡土抒情的经典之作,也就是作为一部牧歌的经典之作,集中表现了湘西的人性之美,只是它最集中地表现的一个方面。在这部小说里面,人性之善良展示的是非常充分的,比如说表现渡船老人,表现顺顺及两个儿子之间的关系。拿渡船老人来说,他的职责是管理那个渡船,他勤劳,善良,本分,凡是一切的传统的美德,他都有。他管理渡船不论风吹雨淋,寒暑春秋,都非常的忠实于自己的职责。
另外就是人性之美。人性所表现出的这种诗意,一个是善,一个是美,这种美实际上是沈从文在《边城》里所强调的一个重点诗意,人性的诗意,山水的诗意。如果我们把《边城》看作是一个完美的诗意的中国形象的造型,那么这个人性之善,人性之美是其中最重要的体现,它构成了《边城》的乐园图式的核心。
《边城》的结局是悲剧,但这里也有很多构成悲剧的因素。比如从现实的方面去理解《边城》的悲剧性,就是作品里面碾坊和渡船的冲突。碾坊代表了一种实用的,功利的以金钱地位为标准的婚恋观。渡船所代表的是一种自由的出于心灵相互吸引的传统的爱情观。这两种爱情观发生了冲突,在作品里面,实际上是以碾坊为代表的这种力量,这样一种势力取得了胜利。爷爷死去,两人没有结合,都有与现实层面的这两种力量的冲突有密切关系。
第二个层面,就是这种命运感,也是《边城》的这种忧伤和悲情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来源,就是这种宿命感,它在作品里呈现的是非常丰富的。
悲剧的发生,实际上最显见的一个原因是一连串的误会造成的。
读书笔记之《哈姆雷特》
看到《哈姆雷特》这本书的名字,给我的感觉是这本书应该是描述一个人的。我曾也听过身边的人提过这一本书,这是一个伟大的悲剧,我是带着好奇心,去看着一本书。
起初,我刚开始看的时候,因为人物不熟悉,而且人物也不少,我是有些看得不是很明白其中的关系。后来看着看着,也搞清楚其中的人物关系了。《哈姆雷特》算是我第一本看得剧本,看起来很明了,人物之间的对话等等。
基本上描述的是这样的故事:哈姆雷特的父亲前任国王死了,母亲改嫁现任国王,哈姆雷特父亲的弟弟,哈姆雷特眼里,这是不正当的,是乱伦的,罪恶的事情。由于父亲的死,给哈姆雷特很大的打击,以至于后来遇见鬼魂,开始复仇计划。让鬼魂用他的身体,而他自己则精神颓唐,为了不让国王发现异常,就装疯卖傻,并告诉自己的好朋友霍拉旭要保密。其中爱上了一位女孩奥菲利亚,并也巧妙地利用这个原因,掩盖了他的装疯卖傻,让国王认为是因为哈姆雷特父亲的死和爱情上的打击导致哈姆雷特的行为怪异。但是,哈姆雷特最后是真的爱上了这个女孩。因为哈姆雷特很爱戴他的父亲,所以在他死后,知道他死是因为国王谋杀的。整日被仇恨围着,总是想着怎么复仇。本来哈姆雷特还是有一些怀疑的,后来因为宫里来了戏班子,哈姆雷特就趁这个机会试探一下国王。吩咐准备的一出戏是讲发生在维也纳的一件谋杀公爵的案件。观察国王面色不自然,装着身体不适的样子,离开了。这时,哈姆雷特确定了不是他自己的幻想,而是真的是国王杀死了自己的父亲,还和母亲结婚!正当哈姆雷特想着怎么报仇的时候,王后召见他说话,哈姆雷特觉得是个机会,就去盘问王后,国王怕王后偏袒儿子,便让奥菲利亚的父亲躲在暗处。后来在这过程中,哈姆雷特错手杀死了他。他指出了王后的罪责,也恳求王后对上帝承认过去的罪孽,离开国王。要是王后以真正的母亲的样子来对待他,那他也会以真正的儿子的态度来祈求上苍保佑她。王后终于感动了,答应照他说的去做。本来国王可以哈姆雷特杀死波洛涅斯这个借口去杀死哈姆雷特,但是考虑到那些爱戴哈姆雷特的子民们,还有王后的阻挠,便没有傻死哈姆雷特,就放流放了。从中国王安排人在这途中杀死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也知道其中肯定有鬼,就巧妙地扭转局势。但是还是被海盗俘虏了。但是海盗们对他很尊敬,放了他希望他能在朝里说些好话。哈姆雷特回到王城,知道他心爱的女孩死了,很是伤心。因为看见心爱女孩的哥哥跳坟,悲痛的哈姆雷特忍不住跳了出来,因为哈姆雷特杀死了他的父亲,因此痛恨哈姆雷特,狠毒的国王便利用这一点来杀害哈姆雷特。让雷欧提斯让他使用一把涂了致命毒药的开刃尖头剑来和哈姆雷特比剑。起初,雷欧提斯心存犹豫,认为自己的良心不让自己这样做(剑刺哈姆雷特),前两回合都让哈姆雷特胜利,最后一回合以为和哈姆雷特的挑衅,仇恨的心复燃了,就刺伤了哈姆雷特。在这期间,因王后误喝了国王为哈姆雷特准备的毒饮料,哈姆雷特便知道了这是国王的阴谋。而快死的雷欧提斯,把所有的事情告诉了哈姆雷特的好朋友霍拉旭,后来,雷欧提斯死了,哈姆雷特也知道自己快不行了,就杀死了国王。奄奄一息的哈姆雷特用最后一口气要求亲眼目睹这场悲剧的好朋友霍拉旭一定要坚强地活下去要他把全部秘密公诸于众。当霍拉旭含着眼泪答应他一定忠实地这样做时,哈姆雷特便死了。正在这时,远征波兰的挪威王子福丁布拉斯到达宫殿,霍拉旭和其余人都流着泪祈祷天使保佑王子的灵魂。大家都觉得,要是哈姆雷特没死的话,他一定会成为一个最尊贵、最得人心、最仁慈、宽厚的丹麦国王。
从这故事可以看出莎士比亚把故事写得曲折且吸引人,各种阴谋等等的。通过哈姆雷特父亲的死因和鬼魂来描写哈姆雷特的复仇计划和过程。在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很矛盾的,很忧郁的,明明完好的父亲却被阴谋害死,明明深爱的女孩,却因为自己的报仇,而失去了心爱的女孩。哈姆雷特给我的感觉,就是挣扎在现实与仇恨之间,读起来心里也是从满苦涩,莎士比亚把哈姆雷特描写的很直白,完完全全的体现出一个忧郁的哈姆雷特!整一个故事,从鬼魂、装疯卖傻、失去爱情、试探国王、误杀大臣、被流放,到最后的决斗,故事曲折,激动人心。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这句哈姆雷特感叹的话,从中可以看出哈姆雷特内心痛苦的挣扎。明明心里是善良的,不想这样,但是被命运控制着,被仇恨蒙蔽着,母亲改嫁与父亲弟弟,和父亲的死亡,给哈姆雷特很大的打击,最后爱情的葬送,在这如此的大悲剧中,还有这小悲剧。
鬼魂,是一个很重要的线索,在开始时,设置了悬念,哈姆雷特的父亲究竟如何死的?以至于哈姆雷特的勇敢一面表现出来,鬼魂是哈姆雷特复仇的很重要的线索。而奥菲利亚,这一人物更添了哈姆雷特心中的悲痛,爱情的葬送,雷欧提斯,没有这一人物,最后的结局也就不是这样了,也起了很重要的的作用,而哈姆雷特的好朋友烘托剧情,是唯一在这个悲剧中存活的人。最后,其中,有一个人物挪威王子,在剧中只有短短过场戏。他的重要性在于,由他说出全剧的最后台词,似乎象征一个更为光明的未来,阐述了剧作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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