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央嘉措情歌》读书笔记。
古语言: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读书,热爱阅读,是一个人成功的不二法宝,阅读的过程,也是情感不趣起伏的过程,那么,我们不妨静下心来将它记录下来也方便了我们以后随时也可以翻看,我们能从优秀的读书笔记中写到什么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仓央嘉措情歌》读书笔记",欢迎分享给你的朋友!
我国的西南那片被叫做世界屋脊的雪域高原,在古老的过去,那曾经是达赖统治的王国,在那里每一世的达赖都因为是前世达赖的转世而备受万众敬仰,他们是民众心中高高在上的统治者,是雪域的王,但偏偏是在这世代传袭的统治者中却有着这么一位非比寻常的异类,他是僧侣,却命中多情。他只有短短的二十几年生命,可是他却用文字绽放出了人间本无以言喻的真情,他身为僧侣是那样深深地渴望爱情,身为统治者却那样切切的渴望自由,而这位多情的佛陀,却也因为自己的多情,违背了作为人间之神的崇高,最终成为了政治的牺牲品。
而他就是六世达赖,他就是仓央嘉措,一位生来注定作为佛陀的多情种。
仓央嘉错(1683―?),是西藏历史上著名的人物。出生在门隅拉沃宇松地方,从小资质灵敏,曾拜五世班禅为师,落发受戒,取法名为罗桑仁青仓央嘉错。后被迎至布达拉宫,在著名学者桑杰嘉错的直接培养下,学习天文历算、医学及文学等,对诗的造诣很深。二十五岁时,作为上层统治阶级争权夺利牺牲品的仓央嘉错,开始了自己的流浪生活。先后周游了青海、甘肃、蒙古、四川、卫藏、印度、尼泊尔等地。曾当过乞丐,送过尸体,生活极为艰苦。由于接触过广大的人民群众,他有丰富的生活实践,因此写出了优美动人的《仓央嘉错情歌》。另有一说仓央嘉错在被解往北京途中遭害,而那些情诗均是为二十五岁以前的作品。
知道仓央嘉措是一个偶然,对于这个佛陀,我以前并无所知,只是因缘于最近上映的一部电影《非诚勿扰2》才与之结缘,记得当时在《非诚勿扰2》剧中李香山的女儿读起那篇《见与不见》,一下子就被其吸引住了,如此唯美的表述,那么让人心悸的意境早已经将那股爱情的真谛变得淋漓尽致,最后电影的片尾曲也是那样的唯美婉转。
其实看完《非诚勿扰2》时我也并不知道是什么人竟写出如此让人咋舌的爱情诗文,但是说实话,敬慕之心早已在心。而在一次的网上浏览时忽然想起了这首《见与不见》,而看到后却也不尽大惊,这样唯美的诗文,竟然出自佛陀六世达赖仓央嘉措之手。不禁大跌眼镜,而另一股仰慕也默然心荡。
《仓央嘉措情诗》总共收集了仓央嘉措66首诗作,除了个别的赞颂了佛祖之外,无一例外的是对爱情的渴望,对美好爱情的追求,而这也无疑成为了藏族诗坛的奇葩。他是那高原至高无上的王,是天生的佛陀,可是他也有他的现实理想,他也有自己的内心矛盾,当作为宗教领袖的高尚与他对自由美好对爱情人性的追求将它挤压的变形时,他选择了那多情的文字来表达他的思想和追求,而这也是他冲破宗教枷锁,挑战传统势力的唯一方法。
我们无可否认对于一个宗教领袖,他需要付出一些什么,可是我们却也不置可否,人性的使然,即使是身为佛教徒,你也不可能真正做到远离七情六欲,人之所以为人,除了我们高度发达的大脑,还有就是我们有情。
作为宗教领袖的他无法选择,可是对于他的多情,佛祖也无法阻止,他本不是圣人,而且他来自允许教徒结婚的宁玛派(红教)佛教。而达赖所属的格鲁派(黄教)佛教则严禁僧侣结婚成家、接近妇女。对于这种清规戒律,仓央嘉措本就难以接受。所以他不会以教规来约束自己的思想言行,反而以宗教领袖的显赫身份,根据自己独立的思想意志,最终写下了这许许多多意缠绵的情歌。
可是谁又让他是达赖呢?作为雪域的人间之神,是不能玷污佛祖的空灵澄澈的,因此他不明不白的死了,多情的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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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莉妹妹》读书笔记
《嘉莉妹妹》的作者是美国社会小说家西奥多德莱塞。这部作品非常引人入胜,主人公嘉莉是一个漂亮的农村姑娘,她非常羡慕城市丰富多彩的物质生活,于是就独自来到了芝加哥闯荡、谋生。然而现实十分残酷,她在找工作、工作时受到了不少无礼的待遇和对她身份、穿着低微的轻视,在这里生活很不容易,嘉莉很快就丢掉了工作并且生了一场大病,无法工作的她最终身无分文,走投无路,万般无奈之下她只好做了推销员杜洛埃的情妇,狡猾而又贪心的杜洛埃给她吃给他住,极其大方地给她许许多多的钱让她买漂亮衣服、饰品,满足了嘉莉先前因为没有钱而拼命抑制的打扮再也追求外表和物质的欲望,嘉莉似乎再也离不开他了,然而她的欲望却远不止这些,虽然杜洛埃爱护她,给她许多物质,但她对他除了感激之情以外什么感情都没有,后来,她终于爱上了杜洛埃的朋友,酒店经理赫斯渥,他比杜洛埃更富裕,已到中年仍是仪表堂堂,他本人也对嘉莉一见钟情,为了拥有她他用尽了一切方法,他甚至不让嘉莉知道自己已有妻室,最终他用甜言蜜语的哄骗征服了嘉莉。赫斯渥外遇的事走光,他实在忍不住要和嘉莉在一起,便强迫性地让嘉莉与他私奔,此时的嘉莉早已习惯了追求打扮,尤其在和女邻居万斯太太认识后,嘉莉为了与她攀比服饰花费了不少心思和金钱,然而腰缠万贯的赫斯渥由于避免上诉而把几乎全部财产都给了他怒火中烧的妻子,自己私奔时带的财产并不多,两人顿时陷入了生活拮据的状态,他们不得不精打细算的过日子,他们都没有工作,没有收入,眼看钱一天天减少,嘉莉动不动就责备懒惰的赫斯渥,两人感情一落千丈。一个偶然的机会,她找到了一份演员的工作,嘉莉再也受不了自己挣钱维持生计还要养活成天无所事事的赫斯沃,终于抛弃了他。嘉莉美丽的外表和高超的演技使她迅速走红,她成了有很大名气的演员,当然,她赚的钱前所未有的多,她又可以买漂亮服饰,享受物质生活了,以前地位比她高的人也都来拜访她,后来,杜洛埃抱着旧情复燃的期望来找嘉莉,在被嘉莉委婉拒绝后失落地离开,从此杳无音信,当年的另一个情人赫斯渥,被嘉莉抛弃后一无所有,心灰意冷,最终在贫困中死去。
而嘉莉,此时坐在豪华的房间里,她感觉到了空虚,觉得自己还缺些什么,在寂寞凄凉中的她一片迷茫,难道这就是她一生苦苦追求的么?富有,就是人活着所追求的么?人生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本以为自己拥有很多钱一定会很幸福,然而她并不幸福啊!
幸福,到底什么是幸福,物质享受?那么是不是如果嘉莉拥有更多我乃至无限的金钱,她才会幸福呢?如果不的话,那么什么又能让她幸福起来呢?有让她幸福的东西么?她到底会不会得到幸福?再如刚才的问题,如果确实是许多更多的物质能让她幸福的话,那么那个让她幸福的标准,所有物质的价值之和又是多少美元呢?最高的标准是无限;嘉莉不可能有无限,所以她的幸福就像结尾所说的终不可得么?!
一连中的问题
九星级的问题
读完这本书,我没来得及先整理并抒发我的感想,反而是这一连串的问题
困惑
还是困惑
且把嘉莉妹妹放到一边,那些问题呢?谁能告诉我答案?我在心里憋了好长时间了!而且奇怪的是,为什么嘉莉一直都没有真正幸福过,是她对物质挑剔,不易满足么?是她的欲望太强烈了么?还是因为?
同样,为什么让有的人幸福却很容易,甚至有的人看到蓝天,有的人意识到自己活着却会感到无比幸福呢!
答曰:因为每个人幸福的标准和概念不一样呗!
是么,是么
那上面还有N个问题呢,答案呢?
惨了,写到这儿突然没思路了,该不会是被自己噎着了吧,等等,让我再想想,再想想。
对了,钱!
钱,即MONEY,这可是个十分奇妙的东东啊!
钱,无所不能,几乎是无所不能的,现在的钱能买到什么?文凭、爱情、婚姻、职位
一个小学同学曾在我的同学录上大发感概:
啊!钱,钱不是能的,但没有钱也是万万不能的。
我为他的话鼓过N次掌。
钱是什么概念,我觉得,钱应该是你辛勤劳动的成果,换来的报酬,也是交换物质用的货币。
但是好像也没这么简单!
现在,有无数的人在痛斥钱,并说自己藐视钱,大有老子一贯视金钱如粪土之气势,然而当他们不慎丢掉一百元钱后,却又一个个捶胸顿足,痛心疾首。
怪吧?!
嘉莉妹妹,其实她做的一些不好的事也不能都怪她啊,
比如说,当她贫病交如,吃不饱穿不暖没住处时,杜洛埃提供了MONEY,帮助了她,难以拒绝他好意的嘉莉,最终只得半推半就地让他包缆了一切,不这样怎么办?不这样就饿死啦!她好不容易生得那么漂亮总不能暴毙街头吧?!
那些钱根本就不是她自己的,她收下时也很痛苦,但她也同时感到了轻松,她在想什么
啊,钱,钱,钱,有钱该多好啊,钱一多就能把困难一扫而光。
此时钱的作用似乎只是摆脱贫困。
可是钱不管有多少,困难也不是没有的,有钱是好,可有钱的人也心里不平衡啊:下面是嘉莉和女邻居万斯太太攀比服饰的心理:
啊,万斯太太多么幸运!年轻,漂亮,十分富有有钱该多么好啊!
此时的嘉莉早已比以前富有多了,但还是一句:有钱该多好啊!
那,到底有多少钱才叫有钱?!
最后嘉莉终于大发了,但她仍不幸福,难道钱还没赚够?
这时她才知道,想钱的欲望永无止境,她想要的幸福永远也不会有,可怜的嘉莉!
她朝物质享受这个方向追求幸福,最终不免落空,说不定,知识浅薄的她换个方向就能找到幸福。
毕竟,物质固然重要,但还有更重要的东西。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好的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读书:《嘉莉妹妹》读书范文
《嘉莉妹妹》是《珍妮姑娘》的姐妹篇,是美国现实主义作家德莱塞的重要作品之一。读完这本书的你,想写点什么笔记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嘉莉妹妹》读书笔记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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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莉妹妹》读书笔记范文1
看完之后第一感觉是初中时候完全没有看懂这本书。那个时候对社会、对丑恶完全没有概念,所以只把嘉莉当作一个贪图富贵、无情无义的女人,对她充满了鄙视。这么说人好像越是长大就变得越发能接受低俗、肮脏的事物了吗?也许吧。本来这个社会,每一件事每一个人都是需要容忍和宽恕的。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本性善良天真的农村姑娘为了摆脱穷苦只身一人来到芝加哥寻找幸福的生活,因为生活所迫不得不出卖灵魂和肉体,先后成为两个男人的情妇,最后与情夫私奔到纽约,一个偶然的机会成为红极一时的歌星,在流光溢彩的百老汇大街上实现了她一直梦幻的上流人士生活,然而在她拥有了一切之后,却始终没有找到幸福。
可以说她是踩着两个男人的肩膀踏上了镶着金边的殿堂,事实上的确如此,只不过她不是故意的。首先她是一个喜欢漂亮衣服、爱慕虚荣的小女孩,她内心永不安分,致命的是她非常美丽,这两点使得男人,有点钱有点色的男人在贫穷和浮华之间为她搭起了阶梯,而她就在良心和梦想之间彷徨着爬了过去。
那个年代,美国的工商业迅猛发展,为了维持当时发展定制的移民政策,美国从一个田园式的国度变为一个工业化国家,资本主义价值观念大行其道,人们对物质产生近乎病态的依赖,物欲文化堵塞了心灵渠道,腐蚀了人们美好、淳朴的感情,由此形成了精神荒漠。虽然“欲望”从内部解释了嘉莉的动机,而崇尚金钱、物欲横流的城市则是诱惑嘉莉并改变其命运的外在原因,如果她有任何的罪恶,有任何的不道德,更应该批判和诅咒的是那个日益物化和实利化的社会,在那里她只有出卖自己的身体和灵魂,过着不是妓女的妓女生活。
杜洛艾是她的第一个男人,邂逅在她去往芝加哥的火车上。在弥漫着灰尘、嘈杂与低俗的谩骂的车间饱受了艰辛的嘉莉,最终还是选择了能够给她更多钱的杜洛艾,尽管她知道那意味着什么,她仍然抵制不住漂亮的衣服、温暖的房屋、考究的餐具的诱惑。在走向杜洛艾的过程中,她并不是没有努力过,但她的任何努力,最终都是无力和苍白的,那种为生计而奔波的无助感将她推向了社会道德和精神的边缘,推到了一个男人的怀抱。在她没有遇到更加富有体面的赫斯特伍德之前,她还满足于能够触及范围内的美好。不过她的确不爱杜洛艾,她不久就意识到了他的浅薄,并在背叛和抛弃他的时刻都没有感到羞耻和惭愧,嘉莉比杜洛艾聪明,一旦他的钱财失去魅力,他就再也掌控不了她了。当然杜洛艾并不可怜,因为他也并不值得爱上,在嘉莉成为明星的时候他同时与另外的女人鬼混,还想到去找她重归于好,从始至终他也并没有爱过嘉莉,只想把她当作一个可发泄、可炫耀的物品罢了。
如果说嘉莉与赫斯特伍德之间有爱情的话,那么他的钱财和地位就是媒人了。可悲的是,在嘉莉发现被一个有妇之夫一次又一次的欺骗后仍然没有离开他,那些都是她不想要的,令她愤怒的,可她不得已。她的虚荣留下了一颗种子,而被搅在一团糟中的赫斯特伍德,在一念之差犯了错误,断绝他此前的名誉、地位、财富,他被逼上了绝路,生活就是这样,把几个玩笑开在一起,于是就有了别出心裁的故事。可是一旦离开了芝加哥,离开之前所有的一切,赫斯特伍德的悲剧就开始了。百老汇是一个聚集了世界上所有的奢侈豪华,那里有生活最最糜烂的一群人,那里助长了嘉莉欲望的膨胀,她认识了更加富有的万斯太太,她去吃过了最华丽的饭店,她认识了更加有内涵的阿姆斯,这一切都是她离开的理由,终于有一天她不愿再养着一个男人,留下20块钱永远离开了赫斯特伍德。
书中的赫斯特伍德是一个悲情人物,放弃了家庭,放弃了体面的工作,放弃了名誉和地位以及家财万贯,他居然偷了保险柜的钱带着嘉莉逃走了。更可悲的是,他成了一个穷人却不肯承认。他并没有摆脱过去奢华生活留给他的体面的自尊,以至于放不下架子为生计而工作,在身无分文的时候,在向女人伸手要钱的时候,甚至在冰冷的雪地里乞讨的时候,还在用奢华的回忆填补一个男人的自尊。当他在挂着嘉莉的海报牌下等候着嘉莉,期待着能从她那讨几毛钱过活的时候,他模糊的意识里只能想到已经饿疼了的肚子,他已经没有力气保留一丁点人性的尊严了,那一刻所体现的人性的软弱让人痛心疾首。剥离了阶级地位,剥离了华丽的服饰,剥离了尊严,赤裸裸的求生欲望体现的悲凉真真切切,最终他用乞讨来的一毛五分钱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这本书十九世纪末在美国是被禁了,因为它真实的反应了当时社会底层民众的疾苦生活,赫斯特伍德只是美国大街上无数个乞讨者之一,那个时候无数饥饿的流浪汉在乞讨,在呻吟,在风雪交加的夜晚等待住宿,等待食物。
阿姆斯,这个人物没有多少故事,却很重要。他有更高的智慧,超越了杜德艾,超越了赫斯特伍德,更重要的是他超越了嘉莉并且没有被她的曼妙的脸蛋和迷人的身材迷住。嘉莉在那里达到了她智慧的顶端,她再也没能力攀到更高,故事也就这样结局了。她拥有了她梦想的一切,钱财、美丽的服饰、尊贵的地位、无数人的追捧和最奢华的房屋,她已经成了一个红人,然而直到了终点,她迷失了。
凡人分两种,一种是理智型的,一种是情感型的,理智型的人善推理,情感型的人易感怀,后一种人会表现出心中幻想的每一丝气息,随着失败与成功而喜怒哀乐。嘉莉就是这样,全神贯注的追逐着,芝加哥、纽约、杜洛艾、赫斯特伍德、时髦的世界、美丽的舞台,而这些不过是偶然性的东西,她所渴望的,并不是这些,而是这些所代表的虚无缥缈的欲望,时间证明了这一切都是假的。嘉莉,她渴望生活中一切美好的事物,到头来却发现自己已经走到了尽头,从她身上可以看到一个只善于感受不善于推理的人在追求美的过程中,是怎样的误入歧途的。直到终点,她才有了思考,她在追求什么,她坐在摇椅里,梦想着也许永远得不到的幸福,她的人生也就止于此了,这个问题她早该思考一下。
《嘉莉妹妹》读书笔记范文2
《嘉莉妹妹》中的主人公便是嘉莉。她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家庭,有一个疼爱自己的姐姐,也有一个一毛不拔的姐夫。
在小嘉莉刚满16岁时,她便做出决定,要出去闯荡闯荡,于是她独自一人,踏上了火车之旅,来到了姐姐家。在去姐姐家的路上,她碰到了一个奇怪的人——杜埃。杜埃是一家公司的推销员。他告诉嘉莉,如果你在这儿感到陌生的话,我可以帮你。后来杜埃看着嘉莉安全的到家后,才转身离开。然而就是因为杜埃对嘉莉的这一份情谊,却让嘉莉一举成了大明星。
嘉莉是一个酷爱话剧的女孩儿,所以杜埃经常带着她去大大小小的剧院去欣赏话剧。而杜埃也渐渐喜欢上了这个沉迷于戏剧的女孩儿,于是他决定,一定要让嘉莉一举成名!
嘉莉的星路旅程,也就从此拉开了帷幕。她从扮演一个从不被人注意的配角儿到扮演一个赫赫有名的大明星,她付出了常人无法想象,无法接受的苦难。大街小巷都贴着她的海报,每个剧院都放着她演过的话剧。而杜埃呢?他为了完成嘉莉的梦想,以涉嫌诈骗而被捕获,五年后,他出狱了,当他看到嘉莉时他惊呆了!嘉莉成名了,而他呢?却是一个丢了金钱、权利、地位、亲情和爱情的穷光蛋!
当我看完整本书时,我感到有一种罪恶感围绕在我的身边,我有过要为梦想执着奋斗的想法吗?就算有,我又有想过要实现它吗?我没有,我突然觉得自己太懦弱了,连最简单的现实都不敢去面对,还能有什么理由去面对呢?我恨我自己,为什么天生就是这样,为什么天生就没有改变自己的权利,我真的受够了!
我要改变,去坚强,去勇敢,去闯练,可我该怎么做呢?我依然还歪着脑袋深思着这个问题。
《嘉莉妹妹》读书笔记范文3
在假期里,《嘉莉妹妹》这本书是名著,在文章中有许多的道理和人生哲理。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西奥多·德莱塞。
这本书主要讲了:嘉莉十八岁那年她就独自一人从自己的家乡离开,去往芝加哥生活。她向往物质生活,所以才离开家乡的。
她的姐姐敏妮住在芝加哥公寓的凡步仑街,嘉莉去姐姐家住。她姐姐家很简陋房间的墙是拼凑的纸糊,颜色很不协调。地板上铺的是草席,只有起居室铺了一块薄薄的破地毯。嘉莉在姐姐家的附近找了自己能干的一份工作,她自己长的很漂亮,推销员杜洛埃很喜欢她,所以嘉莉变成了杜洛埃的情妇。但是后来嘉莉又由于更大的诱惑,跟随自己住的酒店里的经理赫斯渥私奔。
在一次很好的机会中,嘉莉竟然办成了走红的演员,在上流的社会中,完成了她的愿望。让赫斯渥陷入贫困,并又残忍的把他推上了绝路。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嘉莉只是沉浸在自己追求的生活和想象之中,她从未替别人着想过。她的这种性格是由于贫困所造成的。自己一无所有,却只是期求这幸福。
《嘉莉妹妹》读书笔记范文4
18岁的嘉罗琳(嘉莉)离开自己的父母,到芝加哥找姐姐,想谋求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虽然之前曾经去过姐姐家一次,但毕竟对城市生活非常陌生。在火车上,被推销员德鲁埃认识,互相交换了在芝加哥的地址。
到达姐姐家后,找工作十分的不顺利,曾经在一个每周收入只有四块半的鞋厂工作,但是,在给姐姐交完每周四块钱的食宿费后,只有五角钱的使用空间,而这些,并没有阻挡住对城市灯红酒绿生活的向往,富人生活的诱惑始终在吸引着她,但是,出路在哪里呢?
由于工作的辛苦,淋雨病到后,这唯一的工作也就没有了。姐夫无法得到应得的食宿费补贴家用,让嘉罗琳产生回老家的念头。推销员德鲁埃在找到嘉莉后,了解她的情况,愿意资助她,又鼓起了她继续待在城市的念头。嘉莉给姐姐留了一张纸条后,就和德鲁埃一起在租住一个公寓里。
从此以后,嘉莉就在德鲁埃的影响下,开始去适应城市生活,去看演出、吃饭等,此时的她,认为有钱的日子真舒服,也感到非常的幸福。这是她到芝加哥之后第一次感到幸福,特别是透过阳台的窗户,看到路边走过的,曾和她在鞋店工作类似的女工时,她非常满足目前的物质生活。
通过德鲁埃,嘉莉也认识了酒店经理赫斯特伍德。相对对城市生活不太陌生的嘉莉发现,赫斯特伍德其实比德鲁埃更风趣幽默,更善解人意。其实要知道,他们两人的区别,主要是由于工作的不同,人物性格也就不同,而这些,嘉莉她不知道。
在德鲁埃外出工作时,她发现自己和赫斯特伍德非常谈的来,频频的约会,心中会时不时地想起赫斯特伍德。但是,这种变化被德鲁埃发现后,告诉她,赫斯特伍德是有妻子和孩子的,嘉莉发觉自己受到了欺骗,准备疏远赫斯特伍德。
赫斯特伍德是有妻子和孩子,但是追逐物质享受和交际的妻子,没有和丈夫有过多的交流,赫斯特伍德和妻子的生活没有激情。嘉莉的纯洁让他心动,可是自己的资产都在妻子名下,钱的问题让赫斯特伍德非常尴尬。
为了和心动的人在一起,为了不受到妻子的讽刺挖苦,逃。赫斯特伍德一心想和嘉莉远离这个让他痛苦和烦闷的家,让嘉莉离开德鲁埃和自己在一起。一天营业结束后,赫斯特伍德拿了酒店的营业款10000美元,当夜找到嘉莉,欺骗她德鲁埃受伤把她拉上了开往蒙特里尔的火车。
虽然离开了芝加哥,但是,侦探的到来还是让赫斯特伍德交出了大部分公款,同时,为了避免遇到昔日的熟人,他们到达纽约。
纽约的生活水平,让赫斯特伍德认为必须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否则的话,留下的钱无法长久满足嘉莉日常的开销,毕竟嘉莉没有太多城市工作的经验,生活的压力目前不应该让她有。
赫斯特伍德把留下钱的一大部分与别人合伙开了一个酒店,他负责经营。工作忙碌的他,渐渐没有时间陪在嘉莉身边,嘉莉打发时间,认识了新来的邻居万斯先生和夫人。他们三人会到百老汇吃饭、看演出。嘉莉意识到,在百老汇大街上游玩的人,才是真正的有钱人,他们不是单单地来游玩,是来摆阔的,让嘉莉非常羡慕。
可是,赫斯特伍德合伙的生意受骗了,两人的生活开始拮据起来,经常为一些琐碎的事发生争吵。接连半年多的时间,逐渐年老的赫斯特伍德也没有找到工作,也丧失了继续工作的热情。无奈之下,嘉莉想起在芝加哥时,自己曾有过一次登台演出的经历,当时是帮助德鲁埃给别人许下的诺言,挽回了德鲁埃的面子。
功夫不负有心人,嘉莉从合唱歌舞队开始了她的舞台生涯。由于她热情的投入,迅速地得到经理的认可和提拔。在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她还用自己的钱照顾赫斯特伍德,但是她发现,赫斯特伍德沾染上赌博的毛病,让她恼火。在给赫斯特伍德留下一部分钱后,和一个女同伴在外边单独租了一个住处。
嘉莉的演出工作,一直比较顺利,慢慢地,她也成了百老汇出名的女演员。离开嘉莉的赫斯特伍德,最后也死去了。出名后的嘉莉,车马有了,豪华的住处也有了,银行的存款也有了,请她吃饭、玩的朋友也非常多,但是她觉得自己并不幸福,她会一个人静静地坐在躺椅上,看着窗外,她觉得,物质生活满足的她,非常孤单。
这个故事描述的19世纪末的美国大都市,跟我们现在所处的中国十分相似;而文中的嘉莉妹妹,跟我的一个朋友的处境也似乎有许多共同之处,同样的在大都市中找不到安身立命之本,同样不愿意把命运交在别人的手中,却无法拒绝别人的好意和诱惑。只是嘉莉妹妹的结局过于完美,她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名誉,事业,社会地位和爱情。我想说的是,嘉莉的才华或许很高,嘉莉的运气或许十分好,嘉莉所处的时代或许有很多机会给她平步青云,嘉莉确实的有一个美妙的结局,但是,平心而论,成功的机会太少了,真的几乎不可能出现...
《嘉莉妹妹》读书笔记范文5
这本书感觉真的很现实!它把人的冷漠,自私剖析的非常透彻,又把巨大的社会现状不加掩饰的展现出来!
它有很多和其他经典相似的地方,又在相似中个性鲜明!
女主人公嘉莉和《飘》中的思嘉很像,性格都那么贪图享乐,别人有的自己也一定要有,却也都在现实的不幸中努力生存。不同的是思嘉在最困难中没有丢下媚兰,而嘉莉却丢下了伍德,她的善良在人物口口传递中是如此的苍白无力、如此虚伪,也更体现了时代的冷漠与自私。
男主人公伍德到纽约后的遭遇感觉像是中国女版的月牙儿。一个是被生活被社会拖到了尽头,为了吃饭沦为了暗娼;一个是为了活着仅仅是活着变成了乞丐。他们都没有错,他们都会干活都有谋生的能力,却被社会现实剥夺了谋生的权利!伍德的事业由兴到败又很像《林家铺子》,都是在变革中求生存,都有着短暂生存的回光返照,却最终因为现实社会中的大势,一个破产逃难,一个死于饥饿。
结构中的对比很突出。故事情节在大的方向中出现极端的结局。主人公们的性格并不算突出,甚至很大众。这一点和《巴黎圣母院》不同。它的最大特点也是对比,却是从人物的本身入手。如果说《巴》的场景感觉像是一幅流动的夸张的话剧,而它的感觉就像固定的一个个画面突出的展现,仅仅从这些瞬间的画面中就可以窥视到整个社会氛围和现状!
画面一,嘉莉刚到姐姐的小小的家时,姐姐明妮忙里忙外不停的劳作,姐夫杰森下班后看报纸的简单,还有嘉莉哄小孩时的无可奈何。那种晦涩的、阴暗的、忙碌的底层人民的生存实景一目了然。
画面二,伍德骗嘉莉私奔时,只差四分钟火车就开了的紧迫感;给赶车人多加一块钱时的急切;检票员过来时的慌乱和将要窒息的情绪波动。这一气呵成的长轴画卷,很刺激很丰富!
画面三,嘉莉在找工作时的胆怯、彷徨无注,那种羡慕、那种向往在现实面前的不堪一击,站在芝加哥商业区大街的中央,此地虽大却没有她的容身之地,仿佛可以看见那双无助、凄凉的眼神!
画面四,伍德在内的一群乞丐争抢着上尉抛洒的钱币,生存在尽头中的游弋。人群的喧哗与乞丐的悲鸣,上尉的高高在上,与伍德小心守护的自尊心,那么热闹的场面我却感觉寂静的可怕!
画面五,也是画面感最强的一幅画。伍德在乱石中不熟练的开着电车,旁边两个警察又骂又打的驱赶罢工人群,而愤怒的人群不断的冲破警察的封锁,试图扯下临时电车司机伍德,还有个小女孩在人群外冲着伍德做鬼脸。好一幅愤怒的画卷!
最后的画面,伍德把自己安顿好,打开煤气…… 明明是死亡的冷峻,我却看到了想要生存的无奈,他已经连一顿饭也乞不到了……
灰色的冬季,天空中飘下纯白的雪花,覆盖住这份寒冷的孤寂吧!
《嘉莉妹妹》读书笔记范文
张嘉佳:云边有个小卖部读书笔记——纯正的感情最动人
《云边有个小卖部》里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是:希望与失望都是一缕光。我想,人生就是这样吧,既有希望,也有失望,但少不了的,是在感受到失望后还有勇气面对生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张嘉佳:云边有个小卖部读书笔记——纯正的感情最动人,供大家参考。
张嘉佳:云边有个小卖部读书笔记——纯正的感情最动人(一)
在《云边有个小卖部》中,张嘉佳带我们来到了那个遥远、美好的小镇。我们见证了小镇青年刘十三的成长,并在纷繁复杂之后,找到生命中最深的感动。
刘十三,一个普通的小镇青年,普通到与你擦肩而过都无法引起你的任何注意。这个生于小镇、长于小镇的青年,一心想要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拼命地做题,拼命地学习,却没有得到梦想中的回报。在大学期间,他遇到了一个想要照顾一生的女孩,可是在付出一切后,那朵牡丹依然因为金钱与权势离开了他。毕业后频繁失业,四处碰壁,他的人生一片灰暗。
再灰暗的人生也会有光的。王莺莺和程霜就是他灰暗生命里的光。
程霜是刘十三的依靠,在程霜的“拉扯”下,刘十三成长并成熟。刘十三也是程霜的依靠,因为他,她才努力抗癌,多活了那么多年。他们之间早已不是简单的男女之情,而是一种命运相连的息息相关。
外婆王莺莺是刘十三生命里的另一道光,她强势、霸气、犀利又柔软。王莺莺依靠经营小卖部把刘十三养大,她风趣幽默,生活的重担从来也压不垮她。若是命运想要击垮她,她定会抬起头啐老天一口。她用欢乐面对世道的不公,也用欢乐填平了刘十三虽父母之爱的缺失。
刘十三是何其幸运啊!即使处在“像条狗一样活着”的境遇中,也依然有光努力照亮着他。只要还有一缕光,刘十三就能生出更多对生活的热爱。也许多年后,他也会成为一缕光,照亮别人!
张嘉佳说,这部小说“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与海,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在故乡生活的外婆。”张嘉佳用一个故事写了真实存在的。成长与改变,书写了真正能够打动人心的感情。
当我们追求某样东西的时候,就必须放弃某样东西,这就是成长。成长的路上,注定会失去一些,但你会在失去时,得到弥足珍贵的感受。
感谢每一个出现的人,感谢每一个伤害你的人。愿你成为太阳,无需凭借他人的光。
张嘉佳:云边有个小卖部读书笔记——纯正的感情最动人(二)
《云边有个小卖部》这本书里有一个坚持而却又傻乎乎的刘十三,一个在死神面前仍旧坚强笑对生活的程霜,一个开着拖拉机跑遍山谷的老太太王莺莺,一个揣怀梦想的智哥,一个憨厚敢为爱情烧掉毕生心血的牛大田,一个苦命却心善的毛婷婷。书里的他们,不同的人生,不同的道路,却走在一起迈向远方哦,对还有一个叫球球机灵而又细心的小女孩儿,她的出现使王莺莺一家其乐融融。
闭上眼睛,脑海里浮现出程霜陪刘十三想方设法卖保险;当刘十三被欺负时她敢拿出病危通知书“高傲”的站在人群中,帮助刘十三逃离一难。这个“中二”的女生,从小就喜欢刘十三。夜深人静,他们坐在同一条船上,看着热气腾腾的面,在玩真心话大冒险。程霜一遍又一遍的询问着刘十三是选择她还是牡丹做女朋友。而十三每一次都坚定不移的回答牡丹。夜空中银白色的星星,把女孩儿的泪照的亮晶晶的……
刘十三从小有了就没父母的陪伴。她的外婆王莺莺和刘十三相依为命,王莺莺厉害的身影贯穿在刘十三的整个人生。她做的一手好菜,开得一手好拖拉机,为了见外孙一面,一直开到几十里地外的城里。王莺莺雷厉风行了一生,但当她得知自己是肝癌晚期的时候,老太太选择默不作声,好好的度过最后的时间。刘十三最后还是发现了,他哭王莺莺不告诉他。
云边有个小卖部,货架堆着岁月和夕阳,背后就是山。梦里小镇落雨,开花,起风,挂霜,甚至扬起烤红薯的香气。每个墙角都能够听见人们的说笑声。老人靠着躺椅假装睡着,小孩子偷走了一块糖,送给一个姑娘。泪水几点钟落地,飞鸟亦要去向何方人们聚和离,云朵来又往。讲故事的人,总有一个故事不愿讲,时光飞逝,悄悄话变成了纸张。
最终,王莺莺去世,离开了刘十三;程霜一个那么坚强的女孩也不病魔打败,去向另一个世界;球球被福利院收养……只剩下刘十三只身一人,面对这苦涩的世界。
但少女的画,老人的录音笔,小女孩的粉红色的书包。和刘十三刻在院儿里的木门上的“王莺莺小气鬼”永远印刻在刘十三的脑海中。
张嘉佳:云边有个小卖部读书笔记——纯正的感情最动人(三)
张嘉佳到底是一个温暖的人,《云边有个小卖部》依然跟他以前的书一样,又是一个温暖而又动人的故事。
本书生动地讲述了刘十三的亲情、友情和爱情。先说主人公刘十三,他是一个纯朴善良又说到做到的人。小时候他总是把自己要做的事写在本子上,那个本子一旦写上了他就一定会努力做到。比如预习初中课本,做会所有应用题,他不顾一切的为这些事情努力。他酷爱读书,在大城市奔波奋斗,然而命运却不遂他的心愿,即使是那么努力的读书也没有考上他理想的学校,找工作一次次碰壁,他却从来没有放弃,像极了我们许多人。在生活的重压下我们不断挣扎,面对生活给我们的重击,我们从未屈服,我们拼命努力,不是为了改变世界,而是为了不让这个世界改变我们。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像王莺莺一样的外婆。刘十三的外婆王莺莺没有文化、不识字,在村里开着一个小卖部。在刘十三找工作屡屡碰壁,在大城市混不下去的时候,外婆总会突然出现,要么给刘十三打钱,要么大半夜开着拖拉机把他拉回云边镇。在外人看来王莺莺永远都是精力充沛的样子,爱打麻将,动不动就打刘十三,可她也是最爱刘十三的,每天给他做好吃的,小卖部新进回的方便面,她总是会记得给刘十三留一箱,等他回来吃。王莺莺也是最坚强的,刘十三去上大学的时候,王莺莺偷偷的哭;甚至她得了重病都强忍着给刘十三做饭。王莺莺也确实老了,直到她再也不打麻将,再也开不动拖拉机了……
刘十三从小的伙伴程霜,喜欢了他那么多年,从小就被查出来得了癌症,但她依然乐观开朗、大大咧咧,一点都不像得了绝症的样子,当年的少年或许以为程霜在跟他开玩笑,直到第二次见面他亲眼地看到那张病危通知单的时候才真真切切的体会到人生短暂,程霜一共从医院逃出来三次,每次都是去找刘十三。程霜和刘十三约定,这次如果她手术过后活着回来,就去找刘十三,然而这个通过吃抗癌药维持了20多年生命的女孩却再也没有回来。生命最后这个女孩给刘十三画了一幅画,下面有一行字是这样写的“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
还有刘十三的大学室友智哥,他的“女儿”球球,小学同学牛大田,初恋牡丹,这些人都从刘十三的生命中走过,都或多或少的教会了他一些道理,或许多年以后刘十三还会想起那年的云边镇,想起刘十三在门上刻的“王莺莺是个小气鬼”,想起那个夜晚,少年的后背被女孩的悲伤烫出一个洞,一直贯穿到心脏……
张嘉佳:云边有个小卖部读书笔记——纯正的感情最动人(四)
今早起来,顶着一双“熊猫眼”。
本来是当做睡前读物的《云边有个小卖部》昨晚被我一口气看完了,后半段几乎边看边哭。等我合上这本书的时候,放声大哭了十几分钟,床头全是纸巾,一塌糊涂。
去洗手间洗脸的时候,看着镜子里那个双眼红肿、眼球充血、满脸胀红的人,忽然间已经不记得上次哭这么彻底的是什么时候了。大概很多年前了吧。
张嘉佳在后记里这样写道:
谢谢你能读完这本小说。
写给我们内心卑微的自己,
写给我们所遇见的悲伤和希望,
和路上从未断绝的一缕光。
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和海,
写给离开我们的人。
写给陪伴我们的人。
写给我们在故乡生活的外婆。
有一个镇叫云边镇,镇上有一个外婆带着他的外孙开了一个小卖部,这个小孩儿叫刘十三。他从小就没什么出息,大学毕业也没什么出息。但是他却有一个赤城的心,认识了一个身患绝症的女孩儿。后来在外婆和这个女孩儿的帮助下,不断成长和超越自己的故事。
当我写完这本书的梗概和介绍的时候,我就发现,这本书的故事架构俗得不行。之所以哭的这么伤心,是因为这么俗的故事是用真心在包装。
外婆和刘十三之间,相依为命,把对彼此的爱放在心底,默默行动。全书第一次哭就是刘十三离开云边镇去读大学的时候,他偷偷在床头给外婆塞了500块钱,而外婆也偷偷在他的行李里面塞了500块钱。当外婆得知自己得了癌症的时候,不顾一切去城里把刘十三抓回来,只用默默地支持,给他暗淡无光的生活带去了希望和坚强。
大概每个人都有一个这样的长辈吧,不计一切的付出,哪怕是离开,她也选择了平平淡淡。最后给外孙的嘱托就是从来不在外孙面前提的女儿 ,还有帮刘十三卖保险。忽然一个瞬间觉得,这不是离别,只是离开而已。
程霜和刘十三之间,青梅竹马,但是却造化弄人。程霜,一个从小就得知自己得癌症的人,三次偷偷离开家,都为了刘十三。为了爱,她帮助他坚强。两个人的相处简单甚至没有浪漫,但程霜给予刘十三的,都是最无声也最强大的支持。
这些故事固然精彩,但其实最最精彩的是云边镇有血有肉的人们,书中重点刻画的几个人,都是讲感情的不同侧面。亲情、爱情和友情。
虽然小镇里面也有犯罪,有死亡,但是大家对亲情、爱情和友情的坚守是最打动人心的部分。牛大田未来追求爱情,烧掉自己的赌坊,只因为对方父母不同意把女儿嫁给一个开赌坊的人,当爱人面临着毁容,选择了不离不弃。多美好啊,多让人感动啊。毛婷婷和毛志杰,所有的东西都留给弟弟,可是弟弟丝毫不领情;人到40碰到了一个真心对待她的人,结婚也得不到弟弟的支持,但所幸对象对她很好;当弟弟醒悟过来后悔的时候,已经晚了。
书里都是讲述的最纯真的情,但是却让人忍不住哭。
皮囊读书笔记(读书笔记)
读书可以为生命添一盏明灯,在触动心灵的感悟中,照亮一具具皮囊。——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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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经意间得到的蔡崇达的《皮囊》,给我的是一种想一睹为快的感觉,所以仅用了两天时间就看完了。看完之后胸口却是郁积着一股气,无处发泄,莫名难受。
我想,大概是因为作者那温情又残酷、深情又理智的讲述。
在书中,作者用一种冷静、细致、客观的笔触,将"太过在乎,太过珍贵,而被自己刻在骨头里的故事",通过文字,一点点重新挖掘出来,呈现出当时的样子。还原了年轻一代张扬理想却在骨感现实的磋磨下踽踽独行的困境。所以,整体来讲,读《皮囊》一书,没有那么轻松,会让人觉得心情异常沉重,禁不住地从心底流出眼泪、涌出叹息。
我们每个人都拥有一具鲜活的皮囊,不管这皮囊是美艳或是普通、是俊美还是丑陋,它都包裏着灵魂和一颗心。一个好的灵魂不仅能支撑出一个好的皮囊,还会使其变的更靓丽、更耀眼,而心就像一盏明灯,把皮囊从内部照亮,荒野中就有了许多灯笼。灯和灯由此辨认,心和心,人与人由此相知。所以,拥有一个健康的灵魂和一颗美善的心不仅能照亮自己,更能点燃、照亮每一个与之相遇的人。
人类本是群体动物,在生活的世界中彼此交融联合。芸芸众生中,我们每个人都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因人各有异而构成了这个丰富的世界。众多的“我”只是一个独立的个体,然而,这些独立的个体在本质上有着一致的地方,那就是每个人与他人之间通过"心"来看见彼此,照亮彼此,从而认识世界。我们每个人在交往中相互参与,我们见证他人的生命过程,他人也会参与我们的生命历程,构成了我们的经历和阅历,最终构成了我们本身。
要想认识你自己,就必须认识你周围的他人。我们在生活中、行动中遭遇的人,我们要去认识他们,照亮他们,由此你就知道自己是谁,你在别人眼中是何种人了。
我读这些故事,就感觉我在读作者生命中最珍贵、最真实、最痛苦的经历,感同身受,不能自已。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有着与众不同的故事,这些故事影响着我们人生的既定轨迹,在我们的脑海中不断徘徊、不断深化。然而,有时我们会忽略它们,或者逃避它们。因为人类本身有着追逐快乐、逃避痛苦的本能。毕竟喜剧和悲剧,我们永远忠于喜剧。然而重视自身所经历过的悲剧或者不愿意回想的故事,何尝不是为了未来的喜剧而努力?
人只有真正的认识自己了,オ明白自己最想要的是什么,最恐惧的是什么,オ明白自己与众不同却又是芸芸众生的一员。
很庆幸读到这本书。对过去的回忆,能让我珍惜现在,对失去的回忆,能让我更加珍惜现在所拥有的。生活中总有很多美好的东西,而美好的东西是藏不住的,就像“海是藏不住的”。与其想太多有的没的,不如珍惜拥有的,感受生活中的美好,享受生命中的美好。
读书可以为生命添一盏明灯,照亮前行的路,带我们去体验不一样的生活,享受生活的美好,获得心灵的欢愉。
《皮囊》这本书是由一个个小故事组成的人生感悟。读完之后,印象最深的莫过于阿太,母亲,阿小,厚朴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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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太是作者外婆的妈妈,白发人送黑发人。阿太身上有一股不服老的气质回荡在她周围,虽然文化不高,但是说话文绉绉的。阿太对于肉体和灵魂的解释,是最有道理不过的。表达虽然略显粗俗,但是道理满满。是啊。我们每人一副皮囊,会使用的,把它用的淋漓尽致。不会使用的,却是在不断迷路。因为生命本该轻盈,灵魂本该清澈。都是人性的各种欲望和贪婪,慢慢侵蚀我们的肉体。我们应该时刻反思自己,是否过于关注于自己的外在,而忘记内心返璞归真,忘记找回那个最初的自己。
关于母亲的是她执意建房子的故事,家里本来经济条件比较紧张,抛开家里的伙食和医药费需求,母亲却一次又一次地执意建房子。故事开始给读者这样的印象:母亲盲目地证明,过于在意自己的面子,爱慕虚荣等等。当新房建完两层后,母亲又抽出辛苦积攒的一卷钱,提议要再建两层。让人想哭想笑她好强的没有尽头,很较真儿的特点被表达的很清晰。可是后来才明白,母亲这些年的坚持完全是为了父亲的脸面,她想让父亲看到这个家是很健全和完整的。这四层楼的建成,是母亲对父亲很美好的爱的印证,是在那个时代,母亲那未曾开口的爱。在父母那个年代,他们不善于表达爱,却将爱体现在一点点的生活当中。而对于当代有些人只会说不会做的爱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关于两个阿小的故事,故事虽简单,但是却给人意味深长的感觉。无论是镇上的阿小还是香港的阿小,作者都在以人物的身份表达一类人。镇上阿小盲目效仿香港阿小的言行举止而失去自我。表达了镇上阿小对于外面花花世界的向往,而又没有机会接触。香港的阿小,像是个新新人类,来到这个小镇,让镇上的阿小唯命是从。香港阿小蔑视这个小镇的一切,后来香港阿小去了香港,被当地人排挤。家庭变故,香港阿小后来混的不是很好,作者是他唯一的朋友。香港阿小给人很孤单的感觉,他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厌恶。而老家的阿小,有房子,妻子和儿子,开着摩托车去堤岸捕鱼,活得很是滋润。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很向往更宽广的世界,担心自己身处的环境过于狭隘而影响自己的发展,其实并非如此。在小地方生活不代表你失败,跻身于大城市不代表你成功。最重要的是明白活着的意义,不就是要快乐吗?
厚朴这个人物代表着热血青春,以及盲目的追捕自由。他在大学创造自己的乐队,名为世界,在学校开演唱会。他表达着人们心中无处安放的青春,他是同学们的向往。可是后来同学们发现他也不是真正的自由,只不过是无谓的喧嚣。渐渐不受欢迎。而作者却很务实地在一直实习打工,积攒经验,以备毕业之后有工作可以做。最后那个整天喊着要奔放青春的人,整天活在梦想虚幻中的人,却回到了临近老家的一个村落教书。而作者在这个人人羡慕的大城市里,一步一步向上爬,不知道要抵达的是什么,以及抵达的意义是什么。步入社会的我们是否也曾问过自己,在自己的人生路上,不停地向上攀爬的意义在哪里?
《皮囊》的每个小故事都给人以人生意义的启迪,有些是需要我们反复咀嚼才体会到文字所表达的真理。人生何其短,让我们快乐地度过此生。
“只有她,似乎是和疾病最不相干的人,不用担心要在她面前掩饰或者承受她的突然消失。而且她的坏脾气恰好是个优点,确保你不会很深地和她发生情感。”——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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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一生对生命的认知大概有三种。
一种是无忧无虑,从不为寿命以及疾病担心的,这大概是在少年时期;一种是拼命工作,看见了生命的脆弱,便愿利用这生命的人,这大概是在中年时期;一种是太老太老或大病将衰时,已经与死亡有过真实的或梦境中的交汇的人。
在少年蔡崇达的家庭里,这三种人都有了。
蔡崇达肯定是那无忧无虑的少年,而母亲则是努力扛起生命拼搏的人。她为之拼搏的目标是父亲,那交汇过死亡的父亲。
这样一个家虽然有些不幸之处,但看起来十分温馨,似乎没有什么需要痛哭的地方,维持着这个家的是爱和信念。
坚定向上的信念,让他们能团结互助,还有精力互相“演”着对方需要的角色。其实真相早已明了,从父亲患病的那一天开始这里有些东西就垮了,你以为他们是真的赞同着对方的决策吗?母亲是真的像从前一样在普通地工作并服侍父亲吗?他们真的不知道,真的是想不通父亲的离去么?他们是知道的,知道什么是徒劳,也知道对方的笑容里哪是真哪是假。
他们为什么还在努力,这么维持的意义究竟是什么?答案是信念。而人的信念常常复杂到不知所踪,是各方面追求的愿望综合交错在起的一张网。
这时候我才发现,我的分类显得太过草率。
蔡崇达是那个无忧无虑的少年吗?母亲真的是那个坚强的发出亮光的人吗?
因为父亲,这里的一切都变了。
在重症病房里的蔡崇达,十分享受门诊大厅里嘈杂而且病菌弥漫的“人间味道”,是因为他无忧无虑?不。曾在乡间看见小镇上赶集的人群,挤攘在一起,不嫌脏,也放下以往的优雅,拿着刚削了一半的土豆寻找着熟人。这些每周一次从田野里各个村落相约赶来的人,多是年过六旬的老人,只为拾起所谓人间烟火,感知自己仍然活着,仍然与世界有交往。而处在父亲病重期间的母亲,也往来于神祠灵庙之间,好像不能自食其力却流落街头的小孩,奔走着索要残食。可是,是什么样的食物?是送给柔弱者惯有的礼品——心安。
为什么蔡崇达与母亲时而乐观坚强,时而努力寻找一点给软弱者的安慰?是为了生之乐趣吧。
乐趣是一个不会长存的东西,许多心理学家说如果没有新意,再好玩的东西久了也会失去乐趣。
我们不妨把希望与坚定向上的信念看作一种乐趣,之于生的乐趣。它当然会消逝,因为这些希望用在这个“生病”的家庭中,等于是一个已经剧透而且没有关卡看不见进展的游戏,它会慢慢变弱,最后在一场暴发中消失的。
所以与其将维持这个家的功劳推与信念这个模糊的功臣,不如归结于生的乐趣。这时走时来,但给人无穷动力的宝物。
茶馆读书笔记(读书笔记)
茶馆,一个拉家常的地方,却折射出一个社会的缩影,茶馆真是一句台词,一个人物,一个茶馆,一个社会,虽已读完,耐人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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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馆这部书与北京城的语态茶馆为背景,讲述在这个时期里的人和事,表现了社会下层人民苦不言堪的生活和当官只顾享乐的风气。
读完这本书暂不提感受,我最佩服的就是老舍先生的写法,它能让茶馆成为一个社会的缩影,他没有直接写当时的龙争虎斗,而是以普通民众的生活为落脚点,侧面来突出,来反衬这种写法,更能让人感同身受,产生共鸣,因为读者走进了里面的人物。
前清、民国,朝代在更迭,角色在更替,但不变的是社会现象和风气,人民在战争和高官的压迫中苦苦挣扎,王利发,一个随机应变的人物,我觉得他的茶馆里卖两种茶,一种是为讨好高官而准备的茶,另一杯是同情民众而送的茶,王利发,他的内心也一样清澈明净,同情穷人,对战争很反感,但是当时的时局不得不让他对高官谄颜献媚,想在这个动荡的社会中有一席生存之地,但是社会的动荡只能把他一步步逼向绝路,最后上吊而亡。
在第一幕中“将,你完了”,让我觉得在那个动荡的时代,人人都如棋,都有着自己的使命,但又不得不如傀儡般受制于人,一颗又一颗棋子被粉碎,而在中国这张棋盘上留下来的只有哀鸿遍野,血染千里的残局景象。
《茶馆》是我国著名作家老舍的作品之一,他的作品颇多写老北京,并把人性的罪恶从文字中表现出来,与鲁迅的革旧迎新有异曲同工之妙。让我们一起走进老舍笔下的老北京,寻找他笔下的风俗和人文文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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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老舍的文章,怎会缺少品格下贱,厚颜无耻之徒呢?本文中的多大爷就是一个这样的人,他加入了基督教只为是靠洋人的权力做威做福,而且还想靠骗洋人的钱来享受还败坏家族,油嘴滑舌,对加入的教毫无一丝相信是个彻头彻尾的骗子,势利眼。这样的人不但连累了家人,祸害街坊还是国家的反面教材。而传教的牧师也是一个对宗教忽冷忽热,为了亨清福才来中国的洋鬼子,我们中国当时居然让这样的社会败类入我们中华民族的土地,由此可见当时中国的崇洋媚外,朝廷的胆小如鼠感到失望。但将近百年后的今天,我们的国家已渐渐强盛起来,现在外人也开始想得到我们的技术和物品了,我为我的国家感到自豪!
老北京的生活如果不去看那些负面事情的话,其实让我渴望不已,每天提上鸟笼散散步,到了渴了,累了的时候就去茶馆与大家聊天,喝点茶吃点点心,有空还能去看京剧呢!多么的闲暇美好啊!宛若在世外桃源里一样。
《茶馆》一书虽说是刚读不久,可作者文笔已让我痴迷不已,这也是我写此文的原因之一,另祝大家疫情安稳度过,过的平平安安。
《简爱》读书笔记(读书笔记范文)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著名作家夏洛蒂·勃朗特,而此书也是她的代表作。书中主要讲述了简爱勇于反抗的一生,让人们奉之为经典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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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可以分为5部分来介绍简爱一生的经历。
第一部分为苦难的童年。
简爱在出生后不久便父母死亡,舅舅便收养了她,但不久舅舅也亡故了。
舅妈一直视简爱为一家人的负担并极其讨厌她的一举一动。
于是简爱在舅妈的家度过的童年时期里遭受到了巨大的磨难。
在盖茨海德府度过了黑暗时期,最终在十岁那年,她被舅妈送到了洛伍德义塾。
第二部分为艰难成长。
洛伍德义塾,一个教规严厉,条件极为艰苦的地方,简爱刚到这里的第一年,便赶上一场突如其来的瘟疫。
眼看着一个个同学在这里倒下了,特别是海伦·彭斯的离去,使简爱幼小的心灵体会到了生命的残酷。
在这里,简爱虽历经磨难,却坚强的生存了下来。
度过第一年的难关后,学校改善了学生们的生活饮食条件,在善良的谭波尔小姐的关心与教育下,简爱在这里做了六年的学生,两年的老师。
在洛伍德义塾生活的八年中,谭波尔小姐成为简爱敬仰和感激的敬爱之师和人生挚友。
然而,当谭波尔小姐结婚离开时,简爱心中的洛伍德义塾再也没有了家的感觉。
她在一番思索后,决定要到另一个陌生的环境里,过另一种新的生活。
于是她毅然的登了广告,应聘去桑菲尔德做了家庭教师,走上了新的人生旅程。
第三部分为体验爱情。
在桑菲尔德府,她遇见了罗切斯特先生。
面对既无姿色又无财产的简爱,男主人公罗切斯特表现的极为傲慢,但内心十分欣赏简爱不凡的气质。
不久,两个人互吐真情,倾心相爱。
直到在教堂举行婚礼时,简爱才知道罗切斯特是有妇之夫,他的妻子患了可怕的精神病,被关在庄园楼顶的密室里。
虽然罗切斯特之后向简爱讲述了他的爱情经历,但简爱去意已决,在黎明到来之前,偷偷离开了桑菲尔德府。
第四部分为相遇圣约翰。
离开桑菲尔德的同时,简爱的生活再一次陷入了困境。
经过几天的流浪和乞讨,简爱在生命垂危时被圣约翰一家人收留。随后她在这里度过了一年虽无波澜却相对平静的生活。
先是在沼泽山庄与圣约翰兄妹友好相处,后来又到莫尔顿圣约翰创办的学校教书,放假后又回到了沼泽山庄。
期间,一次偶然事件揭开了简爱是里弗斯先生的表妹。她还在这期间接受了叔叔赠给她的一笔遗产。
圣约翰极力要求简爱嫁给他,为此简爱深感苦恼而不得不祈求上天帮助时,她冥冥之中听到了的罗切斯特的三声召唤,她终于下定决心,重返桑菲尔德。
第五部分为拥有爱情。
当简爱满怀激情与希望,回到她阔别一年的桑菲尔德府时,她万万没想到,呈现在眼前的却是一堆废墟。
原来,几个月前,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疯女人放火烧毁了整个庄园。
她四处打听罗切斯特先生的下落,并最终在芬丁庄园——个凄凉的处所找到了他。
这时的罗切斯特先生已经变成了手残眼瞎的残疾人。
突如其来的惊人变故并没有阻止简爱与罗切斯特相爱的脚步,他们安静地举行了婚礼。
两年之后,在一位著名眼科医生的诊治之下,罗切斯特的一只眼睛恢复了视力,他看到了简爱为他生的第一个孩子。
简爱这个孤苦伶仃,无才无貌的小人物,依靠自己的艰苦奋斗终于克服了贫困、苦难、习俗、荣辱、金钱等阻碍,追求到自己心目中的幸福生活。
现在的简爱已从一个弱者变成了强者无论在精神上还是在物质上她都已成为一个独立自主的人。
《简爱》告诉我一个人的强大,就是能与不堪的人和事周旋,最终战胜懦弱卑怯的自己。
你救不起道德沦丧,但在一大片道德沦丧里,你可以选择巍然挺立。
简爱用她自身来告诉我们一个人的崛起的力量有多强大,在追求梦想和追寻阳光的道路上不忘初心。
一个人要做到对自己的美丽、聪明、善良完全不自知,才显贵重。
在简爱的后半生中,告诉我们不管全世界怎么说,我都认为自己的感受才是正确的。
无论别人怎么看,我们绝不打乱自己的节奏,就像简爱与罗切斯特的相爱,虽然后来他残废了,但她不管别人异样的目光,都一起追寻心中的那道光。
喜欢的事自然可以坚持,不喜欢的怎么也长久不了。
知世故而不世故,善自嘲而不嘲人。
曾国藩传读书笔记(读书笔记)
《曾国藩传》,今天我有幸读到这本书,受益匪浅。是什么让中国近代两位历史大人物毛泽东和蒋介石相继把他当做自己的精神偶像与导师?是他天资聪颖?不是。曾国藩资质平庸,每次考试都不能如愿,是他名门之后另有能人?也不是。在曾国藩之前的曾氏家族中,甚至没有出过一个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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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功、立德、立言,曾国藩全做到了。就立功而言,他从一介书生起家。创立湘军,统率群雄,力挽狂澜,镇压太平天国运动,使中国传统文化免遭彻底毁灭的命运,延续清王朝的生命六十余年;就立德而言,时时以圣贤标准要求自己,道德修养基本接近纯粹;就立言这方面来讲,近代中国之大儒非他莫属,对理学研究身体力行,造诣很深!以天下为己任的强烈使命感,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宏大志向,民族自强是支撑曾国藩在艰难困苦忠奋力拼搏的精神动力。实事求是、经世致用的认知传统使他从前人、从他人、从自身,学到智慧总结经验,应对复杂的时事和风云动荡的朝堂,至诚待人,用自己的人格力量,使英雄为我所用,终成大业。
在湘军的建立过程中,把训和练完美集合,也就是现在所说的思想动员与宣传,树立了湘军不怕牺牲、勇于向前、忠君为民的思想,把一只团练队伍也就是今时今日所说的民兵组织,发展成为后来保家卫国抵抗太平天国运动的中流砥柱。左宗棠、李鸿章都是后清时期影响历史进程的重要人物,都是曾国藩的得意门生,尤其是左宗棠的以德报怨更是让后辈敬仰。
在镇压太平天国运动中,其弟曾国荃谎报战绩称洪秀全之子,被焚烧致死,曾国藩深信不疑奏报朝廷,朝廷通令嘉奖。然而后来左宗棠发现洪秀全之子踪迹未通过曾国藩而直接上报朝廷,朝野震怒。其时,左宗棠也不想活在其师曾国藩的光环下,因而有此一出,自此师徒不睦。然后来左宗棠出师西北,粮草军饷均需曾国藩筹集相助,左宗棠担心曾国藩会为了以前的事情而报复,然而并非如他所料,曾国藩摒弃前嫌,用心办公,以德报怨,左宗棠终于承认自己的过错承认自己确实不如其师。
说了这么多,曾国藩确实有一些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比如:至诚待人,在维护民族大义的道路上坚持不懈,奋力拼搏。曾国藩在那个年代是为了民族大义,而现在的我们又该为了什么而去拼搏,大概不用我多说了吧。
初中读历史的时候,学习过晚清历史,曾国藩这个名字,给我印象就是卖国贼。随着年岁增长,逐渐对他有了更多认识,于是乎有兴趣了解一下他的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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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寒微,修身律己
曾国藩出身在湖南的小富农家庭,祖父辈有意识培养子孙学习。曾国藩不算天资聪慧,但勤奋好学,27岁中进士得道光帝赏识进翰林,从此成为京官。清朝晚期当官俸禄低,但是有各种灰色收入渠道,京官其实没地方官好当。京官在当时各种宴请拜访纳财,曾国藩为官清廉而与同袍格格不入,最终被挤兑。不过这不阻碍他在官场的升迁。
转文投武
1851年洪秀全太平军起事,开启了浩浩荡荡的反清运动。曾国藩以侍郎京官身份尴尬地组建湘军,抵御太平军。毫无实权又缺钱情况下,凭借人脉和得力助手组建骁勇善战的湘军水陆两军。最终以攻占太平天国天京城结束十几年的戎马生涯,熬费身体,可谓鞠躬尽瘁。
眼明心彻,深谙为臣之道
曾国藩毕竟是汉人,尽管清政府表面重用汉人,但政权核心仍对汉人不信任。有能力的汉人官员,在慈禧眼里都是工具。曾国藩为官也深谙揣测上面的心意,自撤湘军以表忠心。
主办洋务
曾国藩意识到西学的先进,从小接受儒家思想的文人有此等思想觉悟和眼光值得称赞。寻找人才、从海外购置机器、创办工厂等等过程,曾国藩最终体会到人才紧缺的难处,因此派遣聪慧学生留学,以技术知识振兴满目疮痍的清朝。
沦为卖国贼
晚清国力空虚,洋人列强纷纷想要瓜分肥猪肉,但并无夺取清政府政权之意。各地均有洋人插足,部分外国势力借教会以传教之名行洗脑、强占利益之实。各地均有民众反抗教会的事件,称为教案。其中天津教案最为轰动,因为其涉及了洋人官员死伤。清政府派曾国藩办理此事,又要抚民又要安洋人,难题,怎么做其实都会得罪其中一方。无论派何人处理这事均不好办,曾国藩作为清朝高官,这个锅替清政府背上了,结果是背上了卖国贼骂名,以往在文人心中的良好形象也一朝败坏。其后因身体劳累病情加重,回任两江总督终止了在天津教案的署理任务。
总结曾国藩一生的事迹,我认为他为官清廉,识时务,善于结交得力人才,能助力自己发展,关键时刻能救自己一命。可是儒家思想始终束缚了他,如果起义运动有曾国藩此等人才,是否历史会改写?
《青鸟》读书笔记范文(读书笔记)
在这个世界里,大家应该都理解“幸福”这个词吧,可你知道幸福的真谛吗?让我们去《青鸟》这本书里探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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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寻找青鸟的过程中,小主人公棣棣明白了许多事理,变得慷慨大方。他妹妹咪棣富有爱心,尽管她十分害怕危险,但始终坚定和哥哥一起冒险。光神是光明智慧的化身,她用真诚的爱去保护孩子们,用智慧带给孩子们启示。她们和没有主见的面包,和有着急性子的火,和温柔的水,和乐于助人的糖,和狡猾的猫,和忠诚的狗,一齐踏上了找青鸟的路。他们可能会经历各种折磨,也可能在途中有所发现。
棣棣在不知不觉中发现了光神的秘密:“我们给别人幸福,自己会更幸福。”这一句话让我联想到了《海蒂》里的克拉拉。她从小身体不好,又生活在一个富有的家庭里,所以每次都是别人照顾她的。而这一次,海蒂去摘花,只留下她来照顾那只小羊——小雪,因为她体会到了别人依赖自己的幸福感。两者都帮助了别人,所以两者都感到了幸福。从里面我体会到了帮助别人也可以感到幸福。
你最喜欢的人物是谁?为什么?我喜欢的人物是光神,因为她用爱与关怀鼓励孩子们,用无尽的智慧给孩子们以启迪,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我觉得自己快乐就是一种真正的幸福,比如说:我考试得了一百分我觉得快乐,我觉得我这样很幸福。
幸福无处不在,只要你帮助别人,快乐地生活就会发现幸福。有一次,我和妹妹一起走夜路,妹妹怕黑,我也比较怕黑,可我想:在妹妹的面前一定要勇敢。所以,我勇敢地带着她,回到了家,大家都说我很棒,我也感到了快乐、幸福。
暑假要看的书到了,我在里面翻了翻,我的眼睛扫到一本叫《青鸟》的书上,“青色的鸟?”“还是名叫青鸟的鸟?”我的好奇心让我读起了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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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鸟》的作者是比利时的美特林克。这个故事十分有趣。讲了在一个贫穷的屋子里,住着一个哥哥一个妹妹,哥哥叫蒂蒂尔,妹妹叫米蒂尔,他们一天晚上做了一个梦,梦到:他们在看富人过圣诞节时一个长像奇怪,自称贝丽吕娜仙女走进他们家,给了他们一个带有钻石的小绿帽,要他们由光的指导下和猫等一起去找青鸟。在找青鸟的路上经过了仙宫、思恋之土、夜之宫、森林、墓地,新福之园、未来王国,他们最后还是没有找到独一无二的青鸟,但找到了幸福。
故事充满童趣和幻想,很多细节都很神奇、精彩。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仙女给蒂蒂尔的帽子,那个帽子戴在头上只有自己能看见,别人都看不见。扭动帽子上的钻石,就可以到各种地方,看到各种人类看不到的东西。蒂蒂尔头上的帽子就是电视遥控器,他转一下就是换一个电视频道,就可以进入不同的地方;也像未来的一种时空穿梭机,上面的钻石就是一个带箭头的按钮,想到什么时代就把箭头指向到那个时代就行了。
而且,蒂蒂尔帽子的这个按钮就像《青鸟》整个故事的按钮,串联起了整个故事,他们通过转动整个按钮,去到寻找青鸟的各个地方,每个地方都是找青鸟的关卡,就像唐僧师徒四人经过九九八十一难而取得真经,他们也遇到重重困难。他们的经历也让我明白:想要得到幸福,是要经过重重困难的,只有坚持从“心”出发,才能最后获得幸福!
朝花夕拾读书笔记(读书笔记)
初读鲁迅先生的作品,就像品一杯淡雅的茶。开始时可能会觉得很平淡,但回味后,唇齿间都是余香。初读时,你也许感到有一些不知所云。细细想来,才能感到其中之真谛,然后便能深深震撼你的心灵。亦如这本《朝花夕拾》,我感受到的是信念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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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中,写鲁迅先生年少时发生的一些故事,如二十四孝图中那些孝子的事,父亲生病就医时……但细读下来并不是只有故事这么简单,更多的是想透过故事来揭露社会。他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来使大众清醒。
站在这样一个和平年代,去看战争年代的鲁迅,去看他的朝花夕拾,我觉得这本书满含着无奈。一场大火之中,所有人都被困在了火海之中,所有人都在沉睡之中,但却有些人醒了,他希望让周围的人能清醒,然后一起逃出去。可周围的人却无法喊醒,鲁迅无疑是这早醒的人,他也想用他的文字使人们清醒,但这却收效甚微。
即使是这样,鲁迅先生也不愿意放弃,从《朝花夕拾》中,我看到的更多的是信念,一种坚信,坚信着中国能够站起来的信念。在今时今日的我们身上有看到信念吗?有的人是有的,但大多数人身上是没有的,你没有自己坚信的东西,没有指路标,那必然会迷路,《朝花夕拾》中传递的信念给了我很大的启迪,让我明白了很多,希望更多人能从中参悟出更多的道理,指引更多人在信念的光辉下不断前行。
棋王读书笔记(读书笔记范文)
开篇虽为淡淡的笔触,嘈杂的氛围,却另有一种让人读下去的吸引力,细细读完,不禁感慨良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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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以文化大革命时期知识青年上山下乡为背景,讲述了青年王一生在下乡插队时发生的事情。“精瘦的学生”、“孤坐着”、“隔窗望着”虽然只有寥寥几个词,却已经将一个精瘦孤单的青年展现在读者眼前。有人拥入车厢时,“我”站起了身,王一生仍旧用手护着棋,继续下着。车上送来水时,大家掏出缸子要水,王一生却问旁边的人是否要下棋;在帮母亲叠书页时,他还会在自己的脑子里走棋,有时魔怔了,会突然一拍书页,喊棋步,一个个画面让人亲临其境,一个“棋呆子“跃然纸上。
王一生在精于棋道的同时,还对吃很感兴趣。我注意到他在吃的时候是“拿到饭后,马上开始吃,吃得很快。常常突然停下来,很小心地将嘴边或下巴上的饭粒和汤水、油花用整个食指抹进嘴里。”一粒不剩还不够,他还会将饭盒装满水,吸去上面一层油花后小口地呷着,一个个细节形象生动尽显王一生对吃的虔诚和对粮食的珍惜。
让我印象尤为深刻的是小说接近尾声时,知青们参加象棋比赛,王一生由于经常请假到处下棋,没有被领导批准参赛,而脚卵要用家传象棋做交易换来他得以参赛的资格时,他拒绝了;而在比赛决出冠军后,他向他们发出挑战,在一对九的车轮大赛中,他艺压群雄,胜利在望,而冠军老者乞求言和时,他答应了。与象棋高手之间的对决,于常人而言,或许一对一都很吃力,而他一介穷苦知青却胆敢以一对九,这是何等的自信和勇气,让人心中油然而生一种敬佩之感,眼前似是古代武侠论剑中高手的较量,肃穆之中,有着令人噤声的气场。当然,他在乎的不是输赢,不是名望,他在乎的,只是他心中的棋。我想,此时他已经进入了棋中的世界。“王一生孤身一人坐在大屋子中央,……灼得人脸热”白天到黑夜,一动不动,是对棋的痴迷,是坚持和毅力。“似无所见,似无所闻”,棋人合一的境界,或许就是如此。
于王一生而言,他家境贫困,但仍然沉浸在棋的世界里,棋中的乾坤令他着迷,棋已经深深植根于他的心里,棋像生命一直伴随着他,棋犹如他生命中的一道光芒照亮漫漫黑夜。
他悟的是棋,亦是人生!
棋王王一生太苦了,他出身贫寒。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他看不上电影,去不了公园。除了上学,其他时间只能在家帮妈妈干活。他的业余生活就是看下棋学下棋。也是,他如果不下棋,还有什么人生乐趣呢?人的生活不能仅仅就是吃饭,也不能仅仅就是上学,一个有着灵性的人的需求是多么立体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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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一生的母亲出身贫贱,并且嫁了三次都遇人不淑。王一生甚至不知道自己亲生父亲是谁,继父身体又不济。妈妈唯一的指望就是王一生能挣钱养家,帮助妹妹上学。在这种条件下,王一生根本就没有自己的象棋,只能是用纸片画,于是,窘迫使他衍生出来一个超越的本领:下盲棋。
就像作者阿城所说,人们对生活是不满足的,这个不满足是什么呢?作者在小说结尾给了一个答案:就是人不能局限于吃吃喝喝,只局限于吃吃喝喝似乎不太像人。
王一生说得好:何以解忧,唯有下棋。(何以解不痛快?唯有下棋。)无独有偶,文中有个画家也说:何以解忧?唯有画画。画画也好,下棋也好,还有阿城热爱读书也好,这些精神上的追求,都是一个人的灵魂想找一个可以安放自己的花园。
每个人都有这种精神诉求。那王一生和别人有什么不同呢?
王一生和别人不一样的地方是他在用生命下棋,换句话说就是他活着就是为了下棋,只要有口饭吃就到处跑,找高手下棋。他下棋是不问输赢,不争名次的,如同喝水,解渴就好。惟其不争高下,却因热爱下棋而立于不败之地,与老子的无为无不为,不争就是争的思想暗相契合。
文中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国内名手和捡烂纸老头的对比。国内名手败给了王一生却要收王一生为徒,而王一生在这个人的名气之下却不糊涂:既然你没有下通宋朝残局,而我下通了,“那我为什么要做你的徒弟?”后来王一生遇到了一个捡烂纸的老头儿,王一生与他下棋,连输五盘,于是苦思冥想,后反败为胜。老头儿教他中国道家棋势,令王一生茅塞顿开。老头儿还送给王一生一本道家棋谱,王一生反复揣摩记在脑子里,从此以后棋路更为超越。
看了这段故事,相信每个读者都会在心里对那个国内名手会心一笑:高手毕竟在民间。所以也才会有结尾那个情节:鹤发童颜的地区冠军败给了王一生,被人搀着走出来求和。这让我们想到了脚卵曾经问王一生的棋是跟谁学的,王一生说跟天下人学的。海纳百川有容乃大,跟天下人学棋必超乎某一个下棋世家。如同金庸小说中的杨过,也是师从数人,武功博杂,自成一家。
小说中所描写的王一生是非常瘦弱的,在那样一个动荡的年代里,他无法左右自己的命运。即使在草根里,他也是卑微渺小的。但是他却有着内在顽强的精神追求,他瘦弱单薄的身躯与他丰满的精神追求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种对内在精神的追求,吸引了阿城、脚卵、画家以及王一生身边许许多多的年轻人。王一生周围的人没有他那样顽强的追求,但是,无疑的,王一生成为当时人们在精神世界顽强追求的榜样乃至英雄。
尤其王一生棋场鏖战那一段描写,凸显出他精神状态奇伟的特点:王一生“双手支在膝上,铁铸一个细树桩,似无所见,似无所闻。……眼睛深陷进去,黑黑的似俯视大千世界、茫茫宇宙。”一个家境贫寒的年轻人,以他全部的体力和精力投入到下棋当中,他单薄的身体里蕴藏着一个铁铸的棋魂,这个棋魂以他强大的精神力量俯瞰宇宙苍生,在为与不为之间,在争与不争之间有着超然的智慧。
这也是我朗读完《棋王》这本书后想说的一个感悟,那就是当一个人把他全部的生活投入到一个精神追求而非物质追求上,那么他对整个人生将会有一个通透的洞见。
写完这篇文章,我眼前出现一个画面,画面上一个小孩子举着一个火把,走在一个悠长漆黑的隧道中……
一个作家的成长往往有其脉络,这条脉络常常通过他的作品呈现。阿城在《树王·棋王·孩子王》的序言中说:这三篇小说的确有书名所展现的顺序的,而且,不完全是依照创作的时间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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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阅读完阿城的三篇代表作之后,很容易得出一个结论:《树王》中尚有孩子撒娇似的抒情,《孩子王》的技法则早已成熟圆融、妥帖至极。也许,要么作为一个普通的文艺爱好者,出于某种新奇更爱好前者;要么作为一个尚在途中的写作学习者,出于对完成度的追求而更爱好后者。那么《棋王》呢?作为一部游走在中间地带的小说,应该将它看做是灵光乍泄的巅峰,还是阿城在其写作生涯上的转折?
《棋王》介乎于乡土文学和传奇故事之间。相较于《孩子王》,《棋王》的结构其实非常轻灵,是用“看与被看”这样二元式的结构搭建起来的。倘若寻求一个譬喻,那么,《棋王》好像用一种积木错落有致搭成的房间。“我”用“我”的目光去看生活中的“棋王”,更多的人由于“我”的目光而加入“我”的视角。直至小说的五分之三处,这个过程还很顺畅——越来越多的人对“棋王”的才华有所承认。最后,作者使了个绊子,制造“退赛”这一情节,反而将最后“棋王一人与多位高手同时下棋”的场面突出,几乎所有角色的目光聚焦到“棋王”身上。小说完成了一个从“乡土”至“传奇”的转变。那一瞬间,不管是小说的生命力还是“棋王”的生命力,都达到了一个圆满的完成。
看到最后的棋局我热泪盈眶:棋下完了,生活还是要过,但英雄始终是英雄。阿城的目光是很仁慈的。他成功地构造一种永恒的情态:无论棋王日后活的怎么样,他毕竟是曾经赢了那场棋局的棋手。这就好比各种各样的传奇故事——当人们开始讲述传说的时候,传说就在人们的口中永久地存留下来。这种永久,放在当时消解一切的政治背景下,放在不承认任何精神财富的蛮荒之地下,就是仁慈。对于时局,他的反抗是默不作声、旁敲侧击的反抗。
同时,阿城避免了一种传奇故事中多见的英雄主义——那些故事中,“群众”沦落为为主人公身后聚焦的布景板,或是映衬其精神品质的小丑。文中的“我”作为小说中棋王的第一个观看者,也仍然怀有自己的脾性与抱负。群众不是一个抽象的整体,而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阿城的笔尖也很少有钱钟书式的刻薄:没有谁值得嘲笑。人可以被爱,也可以被恨;可以哀其不幸,也可以怒其不争。但人不能被嘲笑——这是阿城的信念里生命的重量。在这样的目光下,读者才能获得一种久违的真实的感动。
阿城又一为人津津乐道之处是他的行文——简直不像是处在中国文坛先锋探索时期的、纯正的汉语。然而,用词精妙的奥秘,其实并不在用词本身。语言到了那个程度,已经不是语言的问题,而是观看、感知的问题。语言应当是对情境的微型裁剪。他很多四两拨千斤的动词是没法拿来直接用的。同时他的语言和情境应当是互文的关系——文学在山里无用,修辞和典故都失色,唯有人们对人、事、物的感知变得敏锐。
阿城承认平凡人的传奇,捕捉他们的细腻和无奈,尽管那个时代没有真正的英雄,可即便如此他们仍然崇高。尽管人不能永远扎根在一处,但阿城对那些情境的保存,也是永远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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