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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600字

发布时间:2019-11-06 来源:互联网

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1300字欣赏。

随着时代的发展,观看视频已经取代看书成为人们知识获取的一种主要方式,观看过程,我们可能会不断有思维的火花在跳跃,在观看的过程中,情节的展开让人欲罢不能,写观后感的过程,也就是我们提升自己的过程。观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下面,我们为你推荐了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1300字欣赏,请收藏好,以便下次再读!

《撒哈拉的故事》一书由三毛所著,这本书讲述了三毛在沙漠生活的经历,以及她和荷西的爱情故事,这是令我们大家感动的,也让我们看到了她的勇气,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读过这本书?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1300字欣赏。

几年前听过一段采访三毛的录音,听她活泼地讲起和荷西历经六年再次相遇,再到婚后第六年荷西的意外离世带给她的极度失落。三毛的声音很低柔,语气和孩子一般真诚,完全不像我意识里那种作家的作风。很好奇她起起伏伏的人生,是什么支撑一个柔弱的女孩到处流浪。

《撒哈拉的故事》是大概半年前看的,也是看的第一本三毛的书。书里很多东西记不得了,想写的只是一些印象深刻的细节。2016年的最后一天我是在西属撒哈拉沙漠度过的,和三毛生活过的算是同一片区域的沙漠了,所以对书里写的很多情景有些感触。在沙漠里度过的一夜被我列入奇妙经历的榜首。

乘小车在盘山公路驰骋了一个白天,赶在落日前到大沙漠的边缘,可惜来不及看到落日把沙漠染红的全过程,骑上骆驼,一个当地人拄着杖领着骆驼队往沙漠深处走去。在我心里,骆驼是沙漠里最完美的交通工具,从前去迪拜的沙漠坐的是小轿车,很没有入乡随俗的体验。骆驼很高大,坐在两个驼峰之间给人安全感。

过不多时,天就已经黑的只有点微光了,起风了,朦胧中看到飞起来的沙子,骆驼慢悠悠、摇晃着上沙丘又下沙丘,半小时过去我还是没有看见大本营的灯光,一直害怕是不是天黑了领队分不清方向。三毛写过和荷西去沙漠里探险,结果荷西误入淤泥潭里,三毛去找帮手回来时却因为沙丘被风吹乱了方向而迷路,又是恐惧又是焦虑。感同身受,人在广袤的沙漠里,生命渺小的像不存在了,似乎一阵风刮来就随时会迷失在毫无章法的沙丘群里,不知所踪。所幸三毛最后找到了路,救出了快被冻死的荷西。撒哈拉沙漠夜里的冷实在难忍,我们在大本营吃过晚饭就出去看星星,躺下来,地上的冷气直接穿透我的大棉服和好几层衣服触到我的脊背,要是在这里睡着可能就冻死了。这里没有灯光,海拔也高,漫天繁星格外清晰,偶尔还能看到流星划过,不过短促的来不及许愿。我把单反插在沙子里,为了能稳定的拍出星空的样子,机身全是沙子也不在乎。在撒哈拉仰望星空真的让人内心澄澈,毫无杂念,只想静静躺在沙上面对真实的自己,也难怪三毛在撒哈拉居住的时候能写出那么打动人的作品来,是大自然给人的灵气啊。

三毛的邻居、邮局的人、办事处的人都和她极为友好,也许是因为生活环境的恶劣,人类才会有这么极致简单朴实的感情吧。我们在大本营里也很冷,大家却都不愿回到自己厚实帐篷里,而是围着一堆篝火,虽然素不相识,相视而笑却一点也不尴尬,各国的语言各自的交流着,却似乎大家都是能听懂一样。一堆篝火快要熄灭,一群人又合力生起另一堆火,看着小火苗蹿着蹿着变成大的火焰,大家不约而同欢呼起来,像原始人生起第一次火一般吃惊又兴奋。

食物在沙漠里非常匮乏,三毛用家里寄去的食材在家里开起了中国饭店,收到一致好评。我印象很深,离开沙漠的那个清晨我们去往一个小旅馆吃早饭,我人生第一次觉得有点热的葱油饼那么美味,吃了十几块也总感觉不够。说实话,很佩服三毛能在那么艰苦的地方白手起家,自己做家具,大老远的扛水回家,也会看书养花,做雕刻,把生活过的活色生香。我想,只要对生活满怀热爱,就总能变简陋为简约,给平凡加上装饰品,我总相信对生活少点抱怨,总会找到乐子。

如今的沙漠里,手机依旧没有信号,不过接有水龙头,已经是很大进步。三毛在沙漠里结婚,白手起家,荷西成为她生命里不能失去的一部分。我的有生之年,一定要和我爱的人,再去一次撒哈拉沙漠。我觉得那里有神秘古典又不可阻挡的力量在吸引我,会有撇开世俗的纯真美好。

原本想写一篇读后感,好似写成了自己的旅行经历和憧憬了。这几天在读三毛的《梦里花落知多少》,又是一本写到我心坎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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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600字欣赏


《撒哈拉的故事》一书由三毛所著,讲述了作者在撒哈拉沙漠的生活,以及她和荷西的爱情故事,这个故事是令人向往的,同时她的这种精神也是值得大家学习的,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读过这本书?下面小编带来的是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600字欣赏。

三毛说:生命的过程,无论是阳春白雪,青菜豆腐,我都得尝尝是什么滋味,她这么说了,也真的这么做了。

若是随便找一些人来问,可知道陈懋平为何人,想必大多数人都会摇头,但若是问他们,可知道三毛是谁,结果就大不相同了。

三毛还叫陈懋平的时候,因为学不会写懋字,便改名为陈平,后来因为喜欢《三毛流浪记》,又改为了三毛。

如此行事作风,对于三毛来说,是天性,也是习惯,但是年少时读她的书,我完全无法理解她,而时隔几年,再一次重温她笔下的《撒哈拉的故事》时,我突然,不再觉得她疯狂了。

三毛在这本书里所写的非去撒哈拉不可的原因,是看到一张撒哈拉沙漠的照片时所感觉到的前世乡愁,那份说不清的情感冥冥之中牵引着她,让她潇洒地与当时的生活做了割舍,怀着紧张又兴奋的心情去了沙漠。

头一次在书里看见这样一番说辞时,我惊讶极了,以至于在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一直认为这本书的内容是三毛杜撰的,否则,怎么会有人乖张至此,只因着一个念头,就干脆利落地与繁华都市作别,一头扎进狂沙漫漫的沙漠。

驼铃阵阵,沙尘翻涌,像是被世界遗忘了的撒哈拉沙漠,生活着许许多多三毛从未接触过的撒哈拉威人,他们会将年仅10岁的女儿许配他人,他们会把女性的贞洁作为炫耀的谈资,他们会不断地索取三毛家中的种种物品,他们会四年只洗一次澡,他们还会将水灌入身体,连续清洗七天肠道

那里的一切,令三毛看见了一个不一样的世界,她经历了符咒的诅咒,差点死去,经历了山羊数次从天而落,经历了荷西陷入泥潭,上演一场生离死别她在这里,流过泪,受了苦,差点死去,也差点目睹爱的人死去,她也在这里厌弃过沙漠的单调,嫌弃过沙漠里的芳邻。

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900字欣赏


《撒哈拉的故事》一书由三毛所著,讲述了她和荷西的爱情故事,由他们的爱情展开,让我们看到撒哈拉沙漠的美,这是很多人都不敢尝试的,而三毛是勇敢的。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900字欣赏,大家一起来看看。

做一个漂泊黄沙之中扔拥有有趣灵魂的人。

题记

从前听人提起三毛这个名字,便觉此名是极富少年活泼心性儿的,不曾知晓取名者是何许人也,直至暑期来临,我走进书店拿起一本《撒哈拉的故事》,方知三毛的名字竟是自己为自己所取。怀着一颗对这名作家的好奇之心,我买下此书并带回家仔细研读,读后我便深深喜欢上了三毛这世间难得的奇好。

一直以来,我总无知地以为撒哈拉沙漠只是一望无垠的漫天黄沙,也许偶尔才席卷出几个憔悴的背影,从未想过原来沙漠里也有居民,如我们一般平静的生活。而三毛用她的笔讲述了沙漠里一个个平凡又动人的故事,诠释了这些撒哈拉威生存的意义,让人们了解到沙漠的模样与风土人情,她那平实的语言为孤寂的大沙漠平添一笔神奇而温暖的色彩。

其实读这本书,最使我佩服与感动的还是三毛的勇气。她能够抛开繁华都市的诱惑,执意来到自己一心想要揭开神秘面纱的大沙漠,同样令我羡慕的是她的同伴是真正懂她爱她,愿陪她去沙漠受苦的丈夫荷西,在这里,只有沙子,没有太多的水,甚至没有家具没有床,但她与荷西生活得十分幸福,他们以积极的勇气和执着的信念在沙漠里安定,简单快乐地经营着小日子,而且这一点也不枯燥,反倒有不少浪漫的韵味儿。撒哈拉沙漠里,三毛为荷西留下这样一句话:每想你一次,天上飘落一粒沙,从此形成了撒哈拉!

对三毛汹涌的崇拜包裹着我不能平复下来的内心,我相信,三毛是个十分坚强的人,看她描述自己的处境,承受着我们无法承受的苦难:吃着咸井水做的饭,驾车去一百二十多里外的荒原找化石遇险差点死掉。忍受周围所有人的体臭及骚扰,步行四十分钟排四个小时的队买便宜三分之一的菜因为要省钱供自己与荷西吃住此外,三毛花了很大功夫观察当地人的住行习惯,一切因封闭环境导致的愚昧无知在我们眼前被分崩离析地展览,而我只有深深地怜悯与()叹息。

我为姑卡的早婚而震惊,为沙仑的痴情而悲哀,为哑奴的善良而温暖,也为他的悲剧结局而不忍,我为那无名军曹而伤感,为巴西里和沙伊达的苦恋而心悸,为鲁阿而叹惋,为荷西而惋惜,为三毛而无奈与 痛惜

世间百态,我想三毛已尝尽了大半,读她《撒哈拉的故事》,如品一支迷人的钢琴曲,兜兜转转,一不留神就把读者带入了她所独有的节奏,看到她与荷西的轻松相处,我倍感开心,但我无法诉说内心的遗憾,因荷西先她一大步离世。

不知不觉中,身处万里之外的我似乎也爱上了这片沙漠,爱上了三毛与荷西。

读撒哈拉的故事有感500字欣赏


撒哈拉的故事主要讲三毛和荷西之间的故事,相信很多人都被他们的故事打动了,从中感受了很多。下面小编带来的是读撒哈拉的故事有感500字欣赏。

常常听人们说起三毛,听说她的随性与潇洒,听说她的执着与偏见。如今第一次捧起她写的《撒哈拉的故事》,我就知道人们为什么会这么说她了。

《撒哈拉的故事》主要叙述了三毛在一个地形独特,炎热且偏远的的大沙漠上,所经历的一系列十分有趣的平凡生活故事,但从这些生活故事当中,能够体会到人们生活虽艰难但充满智慧与欢乐。

本书以《沙漠中的饭店》为开头,以《哭泣了骆驼》结尾,真实描写了作者与丈夫在沙漠中的所见所闻所想,每一章都很有看头。

我很佩服三毛在酷热难耐,物资匮乏又偏僻落后的撒哈拉大沙漠,竟可以与丈夫荷西生活得如此融洽,大多数时候还十分有趣。由此可见,三毛对生活的热爱与充满希望。

我也很佩服三毛能用一些廉价的小艺术品,来把大沙漠中的陋室,装饰得如皇宫一般,用自制的木制家具组成一个简陋而又温暖的家。

我还很佩服三毛那乐于助人的高尚品格,她帮助妇女看病、治牙,甚至还接生。别人()家中有困难时,她总会积极的帮助别人,哪怕是为难自己也要成全别人。

其实三毛身上还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她不拘小节,在沙漠中闯荡出自己的一片新天地;她勇往直前,毫不畏惧,敢于去做任何一件事;她热爱生活,充满希望

三毛,这个乐观开朗,拥有宽怀胸襟的智者,这个享受生活并能承受孤单的行者,是一朵盛开在沙漠中的奇葩!

拓荒读后感1300字欣赏


()《拓荒》是一本专门记录中国汽车人口述历史的著作,对于时代的发展,我们可以从汽车中可以看出,从无到有,再到一次又一次的改进,无不彰显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的发展。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拓荒读后感1300字欣赏。

有一本书拿在手里很久了,一直想认真读一读。我人生中职业生涯的大好时光都给了她,我想了解一下她的前世今生,我想问一问我们的努力奋斗配得上她么?她不是什么神秘女郎,她是一部中国汽车人的历史。

正好前阵子我们党支部开展在广大知识分子中深入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的活动,向老一辈知识分子学习家国情怀和奉献精神,看看满柜的书籍,《拓荒》再次跃入眼帘,之前概要地翻阅了一遍,此次重温,重点阅读了二汽的过往,拓荒是一本口述历史,通过九年来访谈一大批中国汽车工业开拓者和建设者,对中国汽车发展60多年历史进行了抢救式挖掘和整理,揭示了中国汽车历史的一些真情实景。

那是一个怎样的年代!与其说我们今天建设一个新工厂、打造一款新车型困难重重,预算、周期、技术力等等困难、挑战一箩筐,但是看到书中记录的那个年代二汽的建设,困难更是难以想象,从1953年到1969年,经历了三次的上马下马,有正直原因、有自然灾害原因尽管多灾多难,尽管条件恶劣得无以言表,那样一群中国汽车的开创者、建设者没有退缩、没有抱怨、不屈不挠、奋力前行。记得老一辈聊起过去时经常提到一个名字--黄正夏,看到书中的口述记录,才知道他被称为二汽教父,正是这些永载二汽史册的老一辈知识分子们的高格局创新进取信念,钻研技术确保目标达成的钉子精神才有了十堰的中国二汽的发源地、襄樊第二生产基地、国家级汽车试验场我的汽车职业生涯也正是源于那块魂牵梦绕的土地,正是缘于此,我才有机会在迎来后面中国汽车工业大发展黄金10年的机遇中飞速成长,从懵懵懂懂进入了汽车行业,开始从书本知识实践车身点焊工艺,卡车的工艺路线、客车底盘的适应性开发、轿车的新车制造计划、整车的总装车间规划建设、汽车构造成立性检证等等,从泥泞的道路、空旷湿冷的厂房、彻夜的调试到整齐宽阔的大道、翻天覆地地扩建、日夜兼程新车量产,我也终于在遭遇了千疮百孔后收获满满、自信从容,有机会在东风日产这样的业界传奇公司中实践、体验着东风日产速度,我们是何等运气!何等福气!

要有敬畏之心!《拓荒》这本书不仅包含二汽的历史,也包括一汽、北汽、陕汽、南汽、重汽、上海大众、丰田中国等,从一汽的破土动工开始计算,中国汽车工业走过了65个年头,汽车产量1971年超过10万辆、1992年超过100万辆,2017年更是超过2900万辆,一路走来,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模仿到自主研发,汽车工业早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这里包含着无数汽车技术人、技能工匠的心血和智慧。观看了厉害了我的国,中国桥、中国路、中国车、中国港、中国网让我们热血沸腾,诚然!航天事业的年轻人、研究声光电的研发人员、高铁、舰船、大飞机上的工匠们的确让我们肃然起敬,给他们一百个赞都不能表达敬佩之情。然而接下来有一个声音说中国的汽车业是失败的,这个说法我个人就不能认同,看了这本《拓荒》,更加体会到中国汽车一路走来的艰辛和硕硕成果,我们要对历史心存敬畏!要对我们老一辈汽车人心存敬畏!要对我们从事的汽车事业心存敬畏!我们一直在跟随、一直在努力试图超越,我们有一代又一代的汽车人在为之呕心沥血,带来的不仅是2900万辆的产量,不仅是无以计数的产业链,是汽车制造业材料、装备、工艺、人才的跨越式进步,是中国工业的大发展!我敬畏中国汽车走过的历史,敬畏我们一起奋斗的每一段经历,我们还要创造更加辉煌的未来。

倘若能以昨天的历史,今天的回忆作用于未来,则善莫大焉!

围城读后感1300字欣赏


围者,城也。钱钟书先生的《围城》表面看上去写的只是尘世间的儿女情长,其实是对婚姻的顿悟。方鸿渐,这个出生于中产阶级家庭的大公子,从情窦初开,到坠入爱河,再到破城而入,最后想逃脱围城。整本书都围绕着方鸿渐的感情变化逐渐展开,《围城》一书由钱钟书所著,是一本长篇小说,是一本讽刺小说,讲述了在抗战初期时,知识分子丑恶的嘴脸,为了自己的发展和前途,牺牲身边的人,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读过这本书?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围城读后感1300字欣赏。

揭露了爱情和婚姻对一个人的无穷引力和无尽魔力。

情窦初开。从法国留学归来途中,方在轮船上邂逅了妖娆的鲍小姐,从此打开了人生的另一个世界。在鲍小姐的挑逗下,一步一步沦陷。他第一次感受到爱情的美好,他以为爱情就是如此的纯真。可是,鲍小姐却给了他一个残酷的教训,她只是把他当作一个可有可无的旅途伙伴,从没想过要与他发展成对象,说实在点,他只是鲍小姐眼中的一个情感玩物,只是用来打发旅途空虚寂寞的时光,满足一下情感需求。一个只是玩笑,一个却当真了。其实他压根都没整明白什么是爱情,只是出于一种生理直觉,想尝尝禁果的味道。

坠入爱河。不巧的是,他在轮船上还结识了富家小姐苏文纨,一个高傲却又无法逃脱尘世禁锢的女子。在与苏的交往中,他似乎又找到了精神寄托,又萌生了对爱情的向往。苏毕竟不是仙女,还是有七情六欲的。在富家公子赵辛楣与方鸿渐之间,她更垂青于方,也不知是出于对赵的排斥,还是对方的欣赏。她对有两个男子争着追求她十分满足,以为自己有着无穷的魅力,能够让异性如此倾倒,她沉醉在自己美好的假想之中,却不知道方对她并没有那么上心。也许,方曾经对苏动过心,但唐晓芙的出现,却打破了这种状态,唐让苏在方心中的地位开始下坠,渐渐的,方心中只剩下唐。他的脑子里,心里,想的都是唐。他觉得自己陷入了无法自拔的爱河,他想永远在这条纯净的河里享受与唐的美好爱情。可现实却再次跟他开了一个玩笑,唐苏同时将他淘汰出局。那一刻,方尝到了失恋的味道,他心情十分难过,感觉失去了全世界,看什么都是一种悲观的态度,感觉他失去了一切,也被全世界抛弃了。

破城而入。带着无尽的伤痛和他家庭的糟糕经,他离开了上海这个伤心地。原本是情敌的赵此时却与他成了好朋友,并决定一起去三闾大学工作。旅途中,方似乎对爱情已经失去了希望,好像看透了凡尘俗世。但孙柔嘉的出现,慢慢的又让他燃起了希望。原本,方已心灰意冷,想逃避爱情这张魔网,可是事与愿违。随着与孙的渐渐熟悉,他又被围城困住。在各种机缘巧合的作用下,他们成婚了。他第一次感觉到了幸福的滋味。虽感情路上磕磕绊绊,但这样的结果他还是非常满意的,因为他这时候也成熟了,不再是懵懂无知,冲动的小年轻。他觉得能好好过日子,便足矣。

逃脱围城。可是,他把婚姻想的实在太简单了。因为婚姻是两个家庭的事,当他回到家,才发现自己家里弟媳与父母的关系有多糟。而自己家人对柔嘉也颇有成见,他们不满意柔嘉的家世,认为他们不般配。然后,柔嘉却也没有给他带来任何安慰,帮他维持好一家人和谐的关系。孙觉得自己受了委屈,认为方只顾他的父母,而不顾她。所以她也忍受不了,斗嘴,吵架,已是司空见惯。方感到婚姻给人带来的痛苦实在难以忍受,他疲于在父母与妻子之间周旋,他感到自己是多么无助,又是多么无能,还夹杂着些许无奈。最终,他们的爱情终成幻影,人去楼空,只剩方一人无奈的屈服于婚姻的围城里。

这本书里也揭示了很多人性的残缺。比如方伪造学历,自命清高,方的父母的传统思想,三闾大学同僚之间的勾心斗角,苏的心机和小姐气等等。这告诉我们,做人不能太任性,要无愧于心。方的感情经历告诉了我们爱情的魔力与残酷,它可以重塑一个人,也可以摧毁一个人。所以面对爱情,我们应该时刻保持理性的态度,既要勇于去追求,但也不能盲目追求。

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

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2000字


《撒哈拉的故事》是一部由三毛著作的书籍,该书以沙漠为背景,主要讲述了作者在撒哈拉沙漠中的所见所闻,沙漠中的真善美,每个故事都充满了异域风情。网友看完这本书有怎样的感受呢?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从小就听说三毛的大名,她是个多么有才情的女子,又是有多少人为了她的爱情故事而艳羡,以及她的逝去又是多么的惋惜与悲切。我是个莫名叛逆的人,大家越一致好评的书,我便偏不去读,偏要避的远远的才好,于是一直带着不知哪来的倔强排斥三毛的书。终于,是在某个莫名悲伤且无聊的图书馆之夜,一股没由来的冲动驱使我打开了这本书,亲自探索这个奇女子的一切。

初开这本书却没觉得有什么奇妙的地方,只是觉得一个一个小故事的排列有些出乎我的意料原以为会是整篇整篇大张旗鼓的描写,却是这样一个个贴近生活的小故事。

于是我决定要继续看下去了,认真读了序,是她的母亲写的给女儿的一封信,言辞恳切而温柔,字字句句中无不充斥着满满的爱。她母亲说,心疼女儿的经历。是啊,对一个母亲来说,撒哈拉有多么壮美又有什么意义?所求不过是女儿能够幸福快乐罢了。虽心疼,这位深谙女儿性格的母亲依旧选择了理解与支持,更有对女儿能好好处理面对一切的信任。不知不觉,竟是在未读正文前,就献给这本书了些许眼泪。

第一个故事便是说吃的,越读下去越觉得这和我想象的三毛完全不一样诶。

我通过文字所见的是一个俏皮的少女,用她的巧思和浪漫硬是把沙漠过出了诗意。她和丈夫荷西之间的相处也让我感到极度舒适,不见腻歪,明明有很大的文化差异,却有说不出的和谐。而在我想象中,以为她的文字应该是满满的张扬叛逆,甚至会有点黑暗。

就算是她一心想去撒哈拉的举动,我也不觉得这是叛逆,而是真实的对生活的热爱和对美的追求。

同时,她的文字简单真诚且口语化,读起来丝毫不费劲,给我一种在和她聊天的感觉,倒是正合了她在序中对读者所说当我的文章刊出来时,我们就是在默默地交谈了,而我更是脑补出了她的声音清亮、吐字清晰且语速偏快,当真是作朋友般交谈着了。

除去她写作风格,我更惊讶于她对一切事情的处理方法,我俩实在是完全不同的人了。

《结婚记》里的她,香菜往帽子上一插竟然就去结婚了,由于条件实在不好,她的结婚经过有点手忙脚乱,却字字句句露出掩盖不住的开心。她那样自由洒脱,荷西也可爱极了,我开始理解人们为什么向往他们的爱情了。

三毛是那样特别,经历惊心动魄的沙漠险境后,他俩居然不约而同约定好第二天继续完成没有找到的化石哦对了他们的结婚礼物是骆驼的头骨,有着黑洞洞的大眼睛和呲牙咧嘴的表情我怎样也不能理解三毛看到之后的兴奋究竟从何而来。更不能理解三毛描述她的恼人的邻居的屡次打扰造就了她五光十色的生活。

看到她被邻居弄坏了鞋时,我气的恨不得钻进书里,帮她教训这些芳邻。奈何我实在没有进入书中世界的本事,只能把书一面面翻的飞快,既不愿看到气人的场景,又实在舍不得错漏了任何一处精彩。

我当真是陷入三毛的魅力中去了,我尤爱《白手起家》这篇。她说:生命的过程,无论是阳春白雪,青菜豆腐,我都得尝尝是什么滋味,才不枉来走这么一遭啊!她也确实是这样做的,书中时时透露出她父母对她的宠爱以及家人的关心,她明明可以选一条更为轻松的路(寻常人认为的轻松),却为了追求没有长河、落日也不是圆的沙漠生活而为几块棺材木头苦哈哈地守了一整天。我替她苦,她却觉得生活就是如此。她对生活的热情是魔法,装扮出了沙漠里最美的房子,吸引来了愿意帮忙的好朋友。

该是怎样的一个人,才能这样会生活啊,尝的苦也是甜,受的累也是甜,总能在不完美的日子里寻出美丽之处来,这美丽还开了花结了果,且还将这甜果给大家都分了一份去。

然而,三毛确实不是一个永远散播正能量的太阳若是这样她的魅力或许会有所削减,虽然书中提到的地方很少,我确似能从些微字句中体会出一二。

最明显的部分大约是《死果》中,她犹豫着轻轻地说出的话:我在想也许也许是我潜意识里总有想结束自己生命的欲望。所以病就来了。她那样情绪化,心中大概也有十分脆弱的地方。异国他乡的感觉实在不好受,尤其在丈夫也是西方人的情况下,许多事情大概是谁也没法分享,这种情绪并非自己可以左右。

于是,她在荷西出意外后悲痛欲绝并最后选择了自杀。自杀,在我看来,不觉得有什么惋惜,甚至觉得是她的必然结局,似乎格外的理所当然,尤其是当我了解到她是通过丝袜结束自己的生命时,更是有了一种不愧是三毛,连上吊都比旁人更唯美的感觉。

她在书中说:飞蛾扑火时,一定是极快乐幸福的。那么,我坚信做出结束决定的她,想必带着她的理由,快乐幸福着。

第一篇发自内心的读后感是献给三毛,我开心极了,还有点荣幸。

我曾想过她是什么颜色的:红色?似乎过于饱和,不符她骨子里的浪漫;黄色?似乎有些太单薄,少了些女人的风情和魅力;紫色?又不够张扬洒脱。我终是找到了她的颜色橘红色火焰的颜色,跳动着,燃烧着,充满活力与张扬,向世界展现着自己的火热与痴狂。这一抹亮色,在沙漠的黄沙翻滚吞噬中依旧纯净明亮。一袭长发,一身长裙,她的美丽在撒哈拉留下了永远的印记,并将美丽的故事带给了我们。

想告诉她,看,你的沙漠,现在你在它怀抱里了。

红与黑读后感1300字欣赏


《红与黑》一书由法国作家司汤达所著,讲述了主人公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家庭,但是凭着自己的智慧与才智过上了上层人士的生活,但是因为内心的贪欲而酿成错事,自毁前程。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红与黑读后感1300字欣赏。

美源自于我们对生活的不断认知,她何时成形、何以成形,我们无从得知,只知道她是潜移默化的,并在某一时刻蓦然出现在脑海中成为一种近似神圣的标杆,颇有一种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意味。

少时我们可能憧憬着一位少女或少年,并将其放在自己内心期待的美的框架中,然后在人群中寻找某一个闪光点,再将其放大到极致掩盖其他形形色色的污点,最后美感带来恋爱的芬芳留下无限回忆。

壮时我们可能期待着富有的生活、响亮的名号与美满的家庭,在最艰苦的环境中忍耐、掩藏伤痕、走向美好的风景。

老来我们则可能享受着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宁静淡泊的田园生活,像苏仙一样,放荡自我、沉浸江海之间。

美随着我们的成长,或是升华,也有泯灭。

由于出生低劣,于达厌恶碌碌无为的生活,他野心勃勃想做拿破仑一样的男人。于连首先把社会和他人作为自己的标准。见到龙骑兵的威风,他就想成为军人。见到本堂神甫的权势,他就像成为教士。我们可以看到他对飞黄腾达的渴望,但这个愿望时刻在改变,是不坚定的。只能说于连此时对美并没有清晰的概念。他是盲目的。

我们经历平凡、苦痛、麻木,等待心目中美的救赎,在一丝曙光之中,拼尽一切。

但美本身也拥有惊人的力量,她在记忆的烈火中涅槃,然后用自己的火焰烧透灵魂,只不过这个过程可能漫长、可能短暂、可能永远不会完成。

当于连在瑞纳夫人面前把野心望穿的时候,斯丹达尔指出从未爱过也从未被爱过的于连觉得做个真诚的人是那么甜蜜愉快也就是说此时于连对美的感受发生了潜在的改变,在那么一段时间内,他隐隐感觉到什么是美好的。但在法国迂腐黑暗的资本主义的统治下,于连走入错路。他远征巴黎,远离瑞纳夫人,征服玛特儿并在精神上产生强烈而真诚的钦佩和喜爱,进而暂时获得了异变的美。而司汤达显然不愿意美被黑暗泯灭,瑞纳夫人的的一封信成为于达落狱的导火索,然而于达入狱后居然冷静下来,并对自己行为感到悔恨和耻辱。可谓巧合,亦是奇迹。当时于连面前有两条路:一是向他所仇视的那个阶级和他所抱定决心加以反抗的社会屈膝投降,乞求和接受它的恩赦。这样他在肉体上虽然能够得生,但在精神上却将宣告死亡。另外,就是忠实于自己的信念和理想的至美,把对人生的挑战坚持到底,回到最初的美好。这里我们明显可以看出司汤达对美的追逐选择瑞达夫人,挺身赴死。

美不是被动的,她在无形间净化宿主,试图把误入歧途的游子拉回正轨。人生在美的感染下前行。同性相斥,异性相吸。美往往是我们生命的极端,我们都已拥有美有时又何必称为美呢?人可真是复杂又可悲的生物,在拒绝中同流合污,在错过后空剩感慨。然而天性中我们又有美的灵气,在自然脉动中诞生,在宇宙的星空下成长,这是幸运。因为美,迷茫之人也有走出迷雾的小径,堕落之人也有爬出深渊的台阶,一切姗姗来迟而又恰到好处。当美达到生命的极点,死亡也只是过客。

也许我们无法言说什么是美,但我们知道何为丑陋,排斥与之交杂的一切,然后一切自然就获得了美感。卢梭认为资本挤兑是丑恶的于是他选择了瓦尔登湖,苏轼以为朝堂内斗是难堪的于是他选择了西湖。于连的生命像蜉蝣一样短暂,但却像掠过夜空的流星一样灿烂。他生命中的高潮是两次非同寻常的悲剧性爱情。于连是一个充满矛盾的人物。他的内心世界深刻而复杂,他既卑怯又勇敢,既狡猾又真诚,既老练又天真,既复杂又单纯,所有这些水火不容的对立比较,其实恰恰把美毫无保留地展现出来。人生最可悲的恰恰是多年以后成了当年自己最厌恶的人。这一点上于连是成功的。

白夜行读后感1300字欣赏


《白夜行》一书由东野圭吾所著,这本书围绕一对有着不同寻常的情愫小学生展开,被害人之子与嫌疑人之女之间的情感能得到善终吗?这是很大的疑问,大家读这本书有什么感悟?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白夜行读后感1300字欣赏。

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

雪穗

当作家在写作时,不是在写,而是他在讲,顺着书里的关系将故事娓娓道来,最终的结局不是作者或者读者决定的,而是主角自己选择的,作者没有权利更改,读者更没有,这就是一部伟大的作品。这就是《白夜行》的魅力所在。

读书时脊柱一直发凉,我是个非常讨厌剧透的人,但看到今枝的情节时忍不住问冯义这个人的结局,难耐那种即将揭开面纱讨得真相但眼前却又全是迷雾的那种感觉,如果今枝继续调查下去,那么一定是可以发现这些事情的,因为他是在小说中第一个将18年前的唐泽雪穗与现在的她联系起来的人,信息连成了一条线,自然指向了那个结果。不过带着揪心的期盼终究是落空了。

提前想到了这个结果,因为到今枝的情节的时候,书还剩五分之一没读完,那么今枝只能是一个被牺牲的剧情推动者,由他的死引出了调查了案件18年的警察笹垣润三,让这位警察揭开了最终的真相。今枝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人,抱怨着车位满了,嘟囔吐槽着开宝马车的年轻人,期盼着和年轻女子一同打高尔夫,骨子里却是个非常认真而且聪明的人,追求成就感。伟大的作者自然有其伟大之处,哪怕只是个剧情衔接的角色,其形象也在字里行间逐渐刻画的鲜明。

最喜欢的角色被杀死时,突然意识到在这本书里我们所习惯的正义与规则是不存在的,无论被塑造的多么鲜明,他的死仅仅需要几行文字,因为这本书反派才是主角。那么就认真的写这一对主角吧。

男主桐原亮司像一匹藏在阴影里的狼,随时准备择人而噬,搭配着他的是黑夜的昏沉、啤酒、粗俗、性、以及暴戾。而唐泽雪穗出现时永远搭配着相对的场景,机灵的女孩、有教养的学生,善解人意的家庭主妇、以及和善且事业有成的奢侈品店长,优雅且高贵。是的,作者把所有能看到的美好的东西都给了唐泽雪穗,把两个人的阴暗都交给了桐原。一白一黑(突然让我想起了知白守黑这个词)。看到桐原出现时便害怕,知道又会有不幸要发生,而看到唐泽雪穗出现时是恶心。我一直期盼着结局的到来,揭露真相,但当读到结局时,却没有了恶有恶报水落石出的快感。他们都是不幸的,幼年时便被留下了触目惊心的伤痕,哪儿还敢再去坦然面对这个残酷的世界,他们只敢互相依偎取暖,只能互相依偎取暖。

看的东野圭吾的第二本书,依旧是一个偏执的男主,桐原为什么会甘愿承担所有的黑?里面是有爱情的,我猜也是有愧疚的,爱情中掺杂着愧疚的守护才能让桐原跳下去时那么的坚决以及义无反顾。那么做个对等,雪穗喜欢桐原吗?我想了很久没想明白,几次猜想都被推翻,直到再次看到雪穗在书中的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自白,也就是开头的那一段话,自我代入进去。

请问:你的生命中有太阳吗?

当然有啊,没有太阳哪儿来的这个世界。

再问:你会爱上太阳吗?

应该不会吧,即便太阳给了我们一切,但感谢或者感恩不代表爱。(或者说不代表完全的爱)

第三问:如果没有太阳,你的人生会变成什么样啊?

我想象不出来,以后的人生没人能依偎取暖只能独自前行,唐泽雪穗的后半生会变成什么样子啊。她虽然还活着,但看着这个在绝望中给了她希望又让她绝望的世界,剩余的人生会如此的黑暗啊?

想至此时,自然就没有了真相揭露恶人伏法后酣畅淋漓的快感。最后留下的是一丝庆幸,雪穗终于不像是《嫌疑人X的献身》中那个虚荣白痴去自首的女主,不管有没有太阳,努力的活下去吧,桐原代你承担了所有的恶,那么就继续带着两份美好活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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