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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少年读史记有感

发布时间:2019-10-29 来源:互联网

读《好小伙布朗》有感。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读书很重要,读一本好书更重要,而经典的书籍作品就是人们最适合读的书籍。阅读作品后受益匪浅,心中有了更多的想法,懂得了更多道理,这个时候就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您抓住了作品的哪些精髓呢?小编收集并整理了“读《好小伙布朗》有感”,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

读《好小伙布朗》有感

作者:王芷 单位:开发区党政办

《好小伙布朗》的故事发生在新英格兰的塞勒姆村,主人公布朗是一位单纯善良的清教徒。由于受到某种诱惑,青年布朗到魔鬼那里去赴约,但是当他走入黑暗的森林中,却发现许多他平时最敬仰的人——威严的总督、德高望重的牧师、虔诚的老妇、名门淑女,甚至自己的妻子费丝都一样与魔鬼有约。这次非同寻常的经历在布朗心中唤起了人人都有隐秘之罪的意识!此后,布朗感到极度的沮丧和痛苦,丧失了所有的信仰,与周围的人疏远开来,变得沉默少语,最终抑郁而死。小说中作者运用有限全知叙事模式、象征、反讽等陌生化手法,展示了人性罪恶的普遍性,体现了清教主义关于罪恶无所不在、罪恶人人皆有的思想,整部作品给人阴暗、神秘的感觉。

布朗丧失信仰的过程也是他逐步发现人性之罪恶的过程。布朗开始就对这次林中之行犹豫不决,他认为自己的祖辈们未曾来森林与魔鬼践约,他不想背叛有着高尚信仰的清教徒家族,而成为布朗家族中第一个与魔鬼约会的人。但他的同行者竭力劝说并告诉布朗,他帮助过祖父鞭打过教友派的女信徒,参加过发生在1692年的历史上臭名昭著的塞勒姆驱巫案,放火烧过印第安人的村落,“他们都是我的好朋友,你爷爷和你父亲都是,我们曾多次快乐地走在这条道上并在午夜后幸福返回。”听了同行者的坦白,布朗意识到原来自己非常敬重且引以为自豪的祖辈们也曾到野外森林魔鬼那里约会,他们也是有罪之人,这大大削弱了布朗的自信心。接着布朗又看到他心目中虔诚的教徒——教过他基督教教义的古迪·克罗伊丝老师和教堂执事古金,他们居然都在赶往树林深处的邪恶聚会。进而使布朗发现他的教义老师竟也是个巫师,她原来代表的是世界上美好的东西,此时她却前往参加魔鬼的聚会,无疑深化了人性本恶的主题。布朗突然认识到人性的邪恶,对自己的清教信仰产生了动摇,于是离自己的信仰越来越远。他仰望苍天,并怀疑是不是真有天堂,然而“天空蓝蓝,繁星闪烁。”蓝蓝苍穹隐喻为天堂,妻子费丝是他最后的精神支柱,他开口大叫“上有天堂,下有费丝,我要对抗魔鬼,坚定不移。”因为他原本认为只要心中有信仰,就可以“紧紧偎依在费丝的裙边不再离开,跟着她进入天国”。当布朗看到一根粉红色的缎带从天空中飘落下来,他知道天真无邪的妻子也出现在魔鬼的聚会上。布朗再次凝视太空,此时“虽未起风,却有一团乌云匆匆掠过头顶遮住了明亮的群星。蓝天依旧,那块乌云飞快地飘向北方。”这块乌云正是邪恶力量的象征,遮住了神圣的天堂。布朗失望无比,喊道:我的费丝走了!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什么道德,罪恶只不过是一个字罢了。来吧,魔鬼,世界本来就是你的。”布朗奔向聚会的场地,发现那里“善贤竟然与邪恶同流合污,与这些庄重可敬、虔心向善的人混在一堆的却有许多自甘堕落的男人,声名狼藉的女人。”总之,形形色色的人都来了,好人坏人在这里没有区分,彼此亲密无间,兴高采烈。魔鬼在向信徒布道时公然声称,“……整个世界就是一个罪恶的泥潭,罪恶是人的天性,罪恶才是你们唯一的快乐……”在魔鬼给费丝施洗礼之际,布朗绝望地喊着,“抬头看着上帝,挡住魔鬼”,这是他无奈而痛苦的呐喊。就在布朗说出那句话的瞬间,他发觉自己处身于孤独宁静的夜晚之中,原先熊熊燃烧的枯枝在他脸上洒下冰冷的露水,这露水应为布朗的眼泪,此刻他心灰意冷,不再相信这世界还有美好善良的事物,人性的堕落彻底击碎了他的天国之梦。第二天早晨布朗回到了塞勒姆村,结束了这次痛苦的旅行。通过布朗的森林之旅,霍桑暗示着“人性的罪恶”,即人的内在是堕落的,这正是清教主义所宣扬的人性本恶和原罪观点。

布朗前往森林赴约的行为叙述着他由单纯走向识透人类内心邪恶的心路,也反映了布朗本人与善背道而驰而走向罪恶的历程。《圣经》记载人类的祖先亚当和夏娃偷吃智慧之树上的禁果,冒犯了上帝而遭到严厉的惩罚,从伊甸园被驱逐到人间。人类因为祖先的堕落生而有罪,为了赎罪获得新生,必须默默地忍受各种苦难。作为芸芸众生,在塞勒姆村人的潜意识中埋藏着各种各样的本能欲望,小伙子布朗同样有着许多欲望,尽管多数是和社会道德规范相抵触的。由于对邪恶的本能欲望充满了好奇和向往,促使布朗禁不住魔鬼的诱惑,不顾妻子的劝阻,远离村庄迈向深林去参加异教仪式。“亲爱的丈夫,今天这个夜晚求您无论如何留在家里和我在一起。”面对妻子的挽留,他回答:“今晚我必须离开你,我的这次出门就是你所说的旅行,必须从现在起到日出之前这段时内完成。”布朗抛下新婚妻子赶赴魔鬼的聚会,在进入丛林之前有意放纵自己,是潜意识中“恶’的呈现。之后,他又违反了清教教义,拒听圣歌,愤世嫉俗,犯下“不可饶恕之罪”,步步堕入“邪恶”,走向毁灭的深渊。霍桑认为人受原罪的驱使,都有向恶之心,就像布朗执意要去参加那次神秘聚会一样,是内心“罪恶”的驱使。小说中,霍桑借对布朗的心理描写表达了人的这种“向恶”的潜意识,“与这些人,他有一种可恨的同教情谊,而这种情谊来自他内心的全部恶念。”主人公布朗灵魂深处“邪恶”的欲望和与魔鬼有约的行为是“罪恶与生俱来的”清教思想的集中体现,必然受到世俗道德的制约。

原始森林是小说中的一个重要场景。布朗在进入之后,发现森林成了邪恶的聚集地,各色有罪之人在此被揭发,当然在场的也有他死去的父亲、祖父等先辈。树林里到处都是人群,同时发出恐怖的声音,树木也吱吱作响,野兽的吼叫和印第安人的喊声混在一起。森林顷刻之间成了地狱,林中“有时风声萧萧,酷似远处教堂的钟声,在这位夜行者的左右大声吼叫,仿佛整个大自然都在蔑视他,嘲笑他。”霍桑借用“阴暗”、“沉闷”、“怪谲”等字眼刻画出笼罩着夜晚森林的阴暗恐怖的氛围,在他笔下这片森林到处游荡着魔鬼的影子,是个神秘莫测的诡异世界。在这里,森林代表的是黑暗邪恶,代表的是异教徒的势力范围。茂密的树林在黑夜里显得危机四伏,似乎棵棵树儿后面都藏着“恶鬼似的印第安人”,充满了许多未知的因素,正如同人性中的恶一样潜伏起来,难以发现。霍桑之所以选择黑夜森林作为魔鬼盛会的地点,不仅是为了渲染恐怖的气氛,也是为了说明人的本性有黑暗邪恶的一面。

在林中小路上布朗碰到一位黑衣老者,他是魔鬼的化身,是布朗跨入森林这个充满罪恶的领地的引路人,他手持一条枫叶拐杖,“似黑蛇的手杖,精雕细刻,活脱一条扭来扭去的大蛇”。在路遇古迪·克洛伊丝时,“老人伸出拐杖,用蛇尾似的一端碰碰老妇皱纹滚滚的脖颈”。持蛇形拐杖的老者使人们联想到《圣经》中邪恶和堕落的撒旦,是他将布朗从想象中的美好天堂带入罪恶之地,从而使其完全堕落。霍桑描述老者“穿着朴素大方的服装,似乎和布朗属于同一个阶层,和他长得很有几分相似,也许主要是在神情方面而不是在相貌方面……他们可以被看作父子俩”。在克洛伊丝太太见到老者时说:“啊,果真是老爷子您吗?和我那个老朋友布朗先生活脱脱一个模样。”在布朗决定不随老者前行时,他没有生拉硬拽,而是“镇定自若”地让布朗“坐在这儿,休息一会儿等你觉得乐意走的时候再走。”霍桑时常将人们的心灵比做深渊或魔鬼的洞穴,然而这深渊或洞穴里却有可能隐藏着见不得人的罪恶。对老者的这些描述似乎更能表现作者的意图:所谓的“邪恶”其实存在于人的心灵里,他有着和人类相似的外貌,而且知道不需指引人类也有趋向“恶”的本能。

《好小伙布朗》情节虽不复杂,但渗透出强烈的清教主义气息,反映了霍桑的创作倾向。作者以清新的笔调,朴素的形象和令人难忘的环境来表述“罪恶乃人类之本性”的清教主题,将人性的阴暗面描写得淋漓尽致,这是霍桑对隐匿在人类心灵深处的“罪恶”的真诚探索,其实质是要揭露那个特定的时代背景下这种普遍的人性堕落和信仰的丧失。

基督教文化尤其是清教文化是美国文化最重要的组成部分,霍桑的世界观深受清教徒意识的影响,他的祖辈之中有人曾参与清教徒迫害异端的事件,为著名的1692年“塞勒姆驱巫案”的3 名法官之一,因此这篇故事的发生也是在塞勒姆村。

《好小伙儿布朗》讲述了主人公布朗受魔鬼之邀的一次似梦非梦?亦幻亦真的森林之旅,旅途过后,布朗彻底对生活绝望并在阴郁中结束了一生。布朗的旅途是现实?是梦幻?任由读者猜想,也正体现了霍桑深受清教和超验主义影响的矛盾思想。

霍桑是矛盾的,他的作品也充斥着矛盾。而性本善恶的争论也延续了几千年。本文意在揭示人性固有的虚伪和邪恶。布朗是“好”小伙儿,但经过内心的忐忑与挣扎以及自我安慰来挣脱对妻子费丝的愧疚后,便在一开始就选择了抛弃新婚的费丝赶赴魔鬼的约会。人性的恶念使他踏上了不归路。妻子费丝(Faith)是布朗信仰的终结。他坚信妻子的信仰,坚信妻子是可以上天堂的,以至最后当他在祭坛前看到费丝也在聚会中时彻底崩溃。

布朗在森林中所见的村上所有社会名流,自己的教母以及教长牧师令他对上帝的信仰产生了怀疑。中途他几次在矛盾中挣扎,但心中的恶压倒了善,最终抓起了魔鬼赠与的蛇杖冲向邪恶的深渊。这都是性本恶在作祟,也体现了帮教者对他歧路的指引,同时也表明了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宗教和人们的伪善。在当时多种思潮的影响下,霍桑也为布朗灵魂的矛盾找到了出口,便是顿悟了人性的恶以空洞的灵魂结束郁郁的一生。

那么从历史的发展来看,布朗缺乏自我认知并对自身信仰是懵懂的,不懵懂就不会挣扎,也就不会因为妻子的赴会而痛失对上帝的信仰和怀疑上帝对人类的救赎。所以社会也是矛盾的,社会需要能调和这种矛盾的人来促进发展。亦或是说这种人是既可以赴上帝的约会,也可以赴魔鬼的约会。我们都知道,在美国的选举制度中,如果不强调自己虔诚的基督信仰是很难服众和入选的。但在马克·吐温的《竞选州长》中,信仰披着伪善的外衣,道德臣服于残酷激烈的政党地位的争夺,胜利的掌权人也许会做很多利于社会的善事,但这种对正派人的诽谤以及其它不为人知的种种恶事就同时发生在他们身上。在需要披上良知的外衣或良心发现的时候他们是虔诚的教徒;当行恶为满足自己私欲的时候又在与魔鬼共舞。我们可以理解为是性本恶的驱使,当他在某一方面有很大成就的时候,人们也会会心地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西方文化沿袭于《圣经》,主张“原罪”,在自身矛盾的抉择中,通过上帝的指引和救赎,我们可以变好。

放置于中国社会,历史的发展必然是有前进又有波折的曲折盘旋上升的过程。在改革开放的洪流中,人们对于共产主义的信仰也可能会经历动摇和怀疑。经济在发展,而很多的人信仰也发生了改变,于是才有了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要。有信仰,不放弃,更不自甘堕落,这是我读这本书给我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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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作文:读《勒布朗詹姆斯传》有感


读《勒布朗詹姆斯传》有感

詹姆斯,一个继迈克尔乔丹后nba篮球巨星,有着独特的打球风格,非凡的自信和气场,看他打球就像在享受一样。

詹姆斯的成就令世人瞩目,但在这背后,却有着不为人知的艰辛和泪水。詹姆斯在2010~2011赛季nba总结赛被达拉斯小牛队击败后,遭受了多少人的白眼和冷视,但他没有放弃,任然在努力

在热火夺得2011~2012总冠军的那一刻,詹姆斯抱着韦德哭泣,小皇帝太不容易了。为了扳倒长期压在自己头顶的那座大山(凯尔特人),詹姆斯当年早晨凌晨三点半就开始练球了,等到他坐下来歇口气时,已经早上七点了,但是他还在坚持练习,连饭也顾不上吃。但他心中只有一个目标:总冠军!

他之所以能连续两年获得nba总冠军,都是靠了他坚持不懈,刻苦的练习得来的,不是靠说来的。

我认为,学习也是这样的,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只要付出的汗水就能达到自己理想的目标,就像詹姆斯一样。

2012年,在一切波折、挣扎、欢闹、惨败、伤病、背叛、白眼、冷落、迷茫、荣耀之后,詹姆斯终于成为了一个冠军、成功者、巨星。难道他不应该成为我们人生道路上的榜样吗?

读《我的小伙伴》有感


昨天,我看了一篇叫《我的小伙伴》,让我想起我家的小狗。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我家有只小狗,叫汪汪。它吃食总会用爪子来摇晃食物,要是不开心,它会躲在一旁,趴在地上,没有表情。

这时,我想起我家的小狗,它叫玛留斯。它一身金黄,全身好像披上了一件用金子做的毛衣。尾巴又长又大,可爱极了。眼睛又黑又亮,总是炯炯有神。

有一次,我们全家都出去吃饭了。只剩下玛留斯在家。一个小偷正留意着我们的一举一动,他趁我们全家都出去了,想办法打开门进来偷东西。当时,玛留斯从饭台下转出来,它似乎知道有小偷进来。那小偷真的把门锁弄开了,他小心翼翼的把门关起。正在这时,玛留斯猛扑向小偷,汪汪地叫着。吵得隔壁的阿姨也听到,她看见有小偷立即报警。小偷连忙逃走了,一些东西也没有偷走。我们刚刚好回来,看见警察来了,也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了。我立即包住玛留斯,听隔壁的阿姨说:刚才,是你家的狗在叫,我才知都你们家进来了一个小偷。真是多亏玛留斯阿,如果它不在,我们家的东西一定会投了不少。

我爱我家的玛留斯。

《好小猫》有感300字


这本《好小猫》也是无意中闲逛的时间看到的。对作者实际一点了解都没有,仅仅是中意猫,中意这个名字,就买下了。很薄的一本。与其说是书,更带了强烈的blog的味道。有很短的段落,有好看的插画,随意极了,我却很是中意。

养过猫的人,真心爱猫的人,应该对里面的句子都感同身受吧。想起我钟头间家里的第1只猫咪,第1天接她回家的时间,中午放学回家,一开门就看到她歪着小脑袋打量我,可爱至极。她会一丝不苟的理顺自我的毛发,心情好的时间会呼噜,会守着我写作业,会蹭我的腿,会在周末的清晨跳上爸妈的大床,用爪子推我娘的脑袋,要求我娘起床给她做早饭。想起我自我拥有的第1只英短,温柔的眼神,不吵不闹,你叫她娜娜她就会跑到你身边。身上有暖暖的味道,乖得不像话。软软的毛,摸起来舒适得一塌糊涂。

但是我不算是1个好主人。从来没有好好的陪一直小猫,从她出生一直陪到她离开这个世界,只让她跟着我1个人,一直完整的拥有彼此。我给不了小猫的,我也没有能够给自我。

什么时间,可令养一只我的好小猫,只属于我,从头到尾,一直相伴。

读《好小子——童年故事》有感400字


这个暑假,我看了许多有意思的书,其中最让我记忆犹新的罗尔德·达尔的著名小说:《好小子——童年故事》。这是一本作者不愿意称之为“自传”的自传。他记录的并不是作者的整个人生历程,而是写的他童年时期发生的许多小的不能再小事。比如“我”上了寄宿学校,第一个星期因为想家,假装得了阑尾炎;在别人的烟斗中放“山羊牌烟草”(山羊的粪便);因为一些小事挨了校长那可怕的手杖……

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老鼠大阴谋》这一章,说的是“我”与“我”的四个小伙伴在“藏宝库”中发现了一只死去的大耗子,“我”便提议把这只发臭的死耗子作为“礼物”送给恶心、可恶、吝啬的糖果店老板娘,大家都同意了。于是“我们”偷偷地把死耗子丢入了大硬糖的瓶子中,结果第二天早上,老板娘找到了“我们”学校,让校长把“我们”毒打一顿。像这样的故事还有很多,有的滑稽可笑,有的让人痛苦,有的叫人不愉快。正是因为这些原因,作者才会把它们栩栩如生地留在记忆中。

可是,为什么这本书已在强调作者被打呢?其实,作者在阐述自己童年故事的同时,也在告诉大家:如果我们不经过严格的训练,那么在遇到坎坷时,常常措手不及;甚至许多人在想方设法地躲避风险。风险是我们一生比修之课,不可能永远躲着它,只能面对它、挑战它、战胜它!

这本书教会了我们珍惜自己的童年,让童年成为口中的一块糖,慢慢溶化细细体会。同时,他还告诉我们:生活本身是严峻的,残酷的,我们要学会如何战胜他,只有这样才能成为强者,成为一个有能力的人!

读《好小子――童年故事》有感 (1000字)


小时候,我们一定会有一些伤心的事情,当我们翻开罗尔德达尔的《好小子童年故事》,就会觉得,我们是多么的幸福。

这是一部达尔自己不愿意称之为自传的自传,它真实的记录了达尔童年的少年时代的生活,从达尔出生到他离开学校进入壳牌石油公司工作。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翻开《好小子童年故事》,去感受让大人们有点害怕、让孩子们疯狂着迷的达尔的童年故事。

达尔其实挺可怜的。在达尔还只有三岁的时候,他的大姐姐阿丝特丽因阑尾炎去世了,去世的时候只有七岁。她的去世让达尔的爸爸好多天一言不发,他因疲劳过度,过了一个月,自己患肺炎倒下了。仅仅几个星期,达尔的妈妈接连失去了丈夫和女儿,这样双重的打击,谁知道会是一种什么感觉。

当达尔七岁的时候,他妈妈决定把他送进一家正规的男童学校。

在达尔九岁的时候,他已经交了几个朋友。早晨上学他一个人出门,路上和几个同龄男生会和,每天上学放学他们都要路过一家糖果店。那里有一个可怕的老板娘,达尔和他的伙伴们有充足的理由恨她。她叫普拉切特太太,身上总是脏兮兮的,围裙上沾满了早饭吃的东西:吐司碎屑、茶渍和煎蛋的蛋黄,她的那双手更让人恶心,黑黑的,都是灰尘和污垢。他们恨普拉切特太太的另一个原因是因为他吝啬,除非你一次性买足六便士的糖果,否则她是不会给你纸袋。

达尔和他的朋友们,在教室的后面一块松动的地板地下藏一些宝贝。一天,当他们把地板撬起来的时候,发现有一只死老鼠躺在他们的宝贝当中,这是一个惊人的发现。达尔出了个主意:把死老鼠扔进普拉切特太太糖果瓶里。他的伙伴们拍拍他的背,向他欢呼,在教室里团团转着跳起舞来。我们今天就干他们叫道。然后他们离开学校,朝着糖果店走去。到了普拉切特太太的店里,思韦茨要了一根果味粉吸筒,并尽量用身体挡住达尔,紧接着,又要了一根甘草鞋带。达尔躲在队伍里,普拉切特太太一回头,他就赶紧拿起很重的大硬糖瓶盖,把糖果扔进去,然后他尽可能轻地把大硬糖瓶盖放回去。他的心砰砰直跳,两只手心全都是汗。当然,这样做难免少不了惩罚,达尔和他的小伙伴们一人挨了四棍子。

除了这个故事,还有许多有趣的,像女舍监把肥皂片放在特威迪的嘴里让他吐泡泡、达尔穿滑稽的法国衣服被兄弟姐妹们当小丑

我被这本书深深的陶醉了,他教会了我要珍惜童年的时光,让童年成为舌尖上的巧克力,慢慢融化,想细细得体。会同时告诉我一个道理:生活本身是严峻的,残酷的,我们得学会对付它,才能成为一个强者,一个有能力的人。

六年级:李蓉儿

读《好小子--童年故事》有感300字


放暑假前,陆老师借了一本《好小子---童年故事》放假的第一天我就开始认真的阅读了这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罗尔德.达尔,写了自己一辈子的经历,在他上小学期间就在不停的换学校,认识了很多的朋友,他们玩的非常的好,也遇到了对他不好的孩子,应为这些人他还挨打了,虽然挨打了,他依然觉得很幸福,他是个非常热心的人,经常帮助别人,长大也进了名牌大学,还有走上工作的好多故事。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一个人一辈子会经历很多的事情,要走很远的过程,才能学习到更多的知识,才能拥有很多的经验,懂得更多的道理,不管一件大事一件小事,都有着不同的道理,都能教会我如何成长。

好小猫谈养猫有感400字


第1,我爱猫

第2,我并不养猫

第3,我对猫和养猫的人布满了爱好

例如碰到1个完整生疏的人,假如得知TA养猫,便会立即对TA生出好感来。对于我这种心情化的人来说,爱屋及乌也不足为奇。但后来想想,倒也不是爱屋及乌这么简便。例如我也中意狗,但就不会顺带着对养狗的人生出无缘无故的好感。

似乎有好多形容词可令用来形容猫,他们的语义尤甚可令是完整相反的。例如调皮和神秘、亲昵和疏离、小心翼翼和处变不惊什么的说到底,猫对我而言,是一种有魔力的动物。

并且我坚信猫可令危害主人的性格,不是常常好处上的那种宠物对主人性格的危害,还有更多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因为我自我并不养猫,也归纳不出个因此然来,但也是有着这种坚信。

养猫的你们,也是什么样子呢?

好小猫,当初一眼看到这个名字就中意的不行,后来又陆续看到封面和插图,各种姿势和神情的小猫们,或慵懒、或魅惑、或可爱、或优雅,配上顾湘的文字,意境十足,很有feel。

后来过了很长时间,都没有再听说这书的出版资讯,加之忙的昏天暗地,于是就淡忘了。但与你有缘的事物,总会在某个时间呈现,与你出其不意的再次相遇。然后我就拥有了《好小猫》。

近段时间另外在读好几本书,我把他们分配到相异的时间,上班路上是一本,晚饭过后是另一本,而《好小猫》则是睡觉之前的时段。这的确是一本不错的睡觉之前读物,它静静的,于是让读它的人也被传染的静静的,一如深夜。

永不屈服的小伙子—读《红约少年》有感


青少年时期真是一个人一生中最奇妙的时期.这个年龄层中的人是那么朝气蓬勃,对什么事都无所畏惧:他们成熟西幼稚,聪明而愚笨,时而有惊人之举,时而却做出许多傻事这个年龄就是这样。

很有趣,我最近看完《纽约少年》这本书,不禁发现主人公小胖子赫比竟与我有那么多的相同之处:他自尊心极强,十分好胜,总莫名其妙地做出些令人惊讶的怪事,象斗胆闯入校长老高斯的办公室,吃下令人恶心的绍鱼,同个头比他大得多的伦尼打架,偷走五十美元去建造滑行船归根结底,赫比做这些事不过是要从各方面去维护他那近乎虚荣的自尊准道年轻人不大都是这样的吗?

小胖子赫比写得很真实,毫不虚夸。这使我想起自己生活中许多趣事:在田径队平时训练时,能偷点徽就偷徽。但有一天,区里老师来观摩,我则连放松跑都做得毫不松懈,结果支撑了半夭,腰背酸痛,只为博得在场领导的一声赞扬。现在想起来,不禁觉得可笑,甚至有些羞愧。

是的,我、小胖子赫比和许多年轻人在别人面前都是决不肯屈服的,可在自己面前呢?我迷惑了。不知不觉中,近乎虚荣的自尊已将我身上那种不屈服、不示弱的精神虚化了,让它仅仅表现在别人面前;留给自己的,却是怯播和徽散。自尊在别人面前表现得那么高,那么大,那么清晰;而在自己面前却淡了,模糊了难道年轻人真是这样的吗?

有时,作业不经人督促就应付了事,自己的书桌抽屉总不收拾(只要家里不来客人);这难道不是在自己的面前屈从于徽惰吗?忽然,我觉得这太可怕了,这会使人的个性泯灭,不再具有战胜困难的勇气和信心,除非经外人注射一支 强心剂。

不成,这样下去,我就要成为在别人面前永不屈服而在自己面前却爬不起来的具有阿Q精神的怯儒的动物了.这的确是太可怕了。于是我便得到了这样的启迪(或者可以说是一个警告):抛弃虚荣!树立自尊!不论在别人或在自己面前都永不屈服!

《纽约少年》的结尾是辉煌的:赫比成功了!他长大了,勇气和信心在他的笑容里浮现。他似乎也知道自己不再怯懦,不再盛荣.那是实在的笑容,自在的笑容。这,正是我所追求的。

读《小伙伴》有感_小学生读后感100字


我学了《小伙伴》后,我最喜欢安东了。因为安东很大方很爱心。我不喜欢维加和安娜,因为玛莎丢了包已经很难过了,他们两个不但没有帮助,还要责备她,所以我不喜欢维加和安娜。我以后也要做一个有爱心的孩子,在别人有困难的时候伸出援助之手。

《你好小木耳》读后感作文


· 我觉得《你好小木耳》这本书很好玩。· 第一个故事里讲的是黄色小汽车储蓄罐带着小木耳去了言荒国。一个女孩骗小木耳往一个方向走,结果一直走到了荒草丛中。还有一个男孩,一个来老奶奶骗小木耳带他们上车去超市、牙病防治所。大家都说谎的世界太可怕了!· 第二个故事里讲的是小木耳捡到一块小麦香皂,用它洗了洗脸,小木耳的模样完全变了,爸爸妈妈也用它洗脸,他们的模样也变了。他们变成了别人,结果发生了很多他们无法解决的事情,看来还是做自己最好。· 第三个故事讲的是小木耳认识了位眼镜超人,他是一个很忙碌的超人,他要帮老奶奶抓痒、给老虎刷牙、给河马洗澡、给猴子捉跳蚤……可是猴子把眼镜超人的眼镜给弄坏了,小木耳给眼镜超人画上了一副眼镜。帮助别人真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啊!· 第四个故事讲的是旋转木马,这是可不是一匹普通的旋转木马,它会说话,它还有思想,它渴望了解远方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热心的小木耳充当了它的讲解员。在小木耳的帮助下,旋转木马了解到生活的美妙趣味,它终于体会到什么是拥抱和关爱。它也明白了家是世界上最好的地方!

无臂小伙的精彩人生读后感


无臂小伙的精彩人生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无臂小伙的精彩人生》这篇文章,让我感触非常深。

文中主要讲了刘伟十岁就因为事故失去双臂,他没有放弃人生,反而生活的更精彩。他十二岁在康复医院学会游泳,两年之后又在全国残疾人游泳锦标赛上获得两枚金牌;十六岁学习打字;十九岁学习钢琴,一年后就达到了用手弹钢琴的专业七级;二十二岁他挑战吉尼斯世界纪录,一分钟打出二百三十三个字母,成为世界用脚打字最快的人;二十三岁他登上了维也纳金色大厅舞台。短短的十三年,他创造了中国男孩的奇迹,我们也就获得一点小小的荣誉。是多么的伟大。

刘伟的人生虽然是悲惨的,虽然是残疾人,但是他却做了普通人不能做到的事。刘伟是有志向的,靠自己改变了人生,用自己的青春谱写了自己精彩的人生。

刘伟这种身残志不残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我们要像刘伟一样善于利用自己所拥有的,并将他们发挥到极致。完美的人生属于每一个人员已拥有它的人。

你好小读者读后感800字作文


秦文君阿姨是一位著名的作家。她有许多热衷于她的小读者给她写信。“亲爱的小读者,在我心里,你们就是最美好的奇迹”这是秦文君阿姨说的,也是她所信仰的。因为这些小读者,才诞生了这本书——《你好,小读者》。

让我记忆最深的是一个有关孩子与父母之间有“代沟”的故事。有一个男生,在这里称他为X。X的父亲是一位医术高明的医生,X的家中很有钱,他很敬爱他的父亲,与父亲的感情特别好,就像一对亲兄弟。X的同学都很羡慕这对父子的感情。可就是这对亲密的父子,中间也有了隔阂。

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X与父母正在看电视,忽然从门外传来一阵敲门声。打开门一看,原来是一个面容憔悴的农民,是他父亲医院的病号。他提着一只肥敦敦的母鸡,对他父亲说:“医生,我很久以前就住进了您的医院,准备动手术,可到现在也没有轮到我。住在医院又花钱,病还治不好,这只鸡我送您,麻烦您尽快为我动手术!”说着,张罗着准备杀鸡。X的父亲忙劝住他说:“不行,我们医院有规定,不能收礼!”说着,硬是把农民送走了。X虽然在看电视,却也暗暗敬佩他的父亲,认为他讲原则。可谁知,农民刚走,X就听见父亲暗地里对妈妈说:“乡下人真抠门,一只鸡就想让我提前给他动手术?喏,2号病房的病人送的,日本原装笔记本电脑!贵着呢!”说着,从皮包里取出一台崭新的笔记本电脑,对X说:“儿子,犒劳你了!”X狠狠瞪了父亲一眼,走进了房间。他父亲也悻悻地收起电脑,接着看电视。从这以后,X就认为父亲是一个不讲原则的“小人”,原本亲密的父子,变成了一对路人。

读到这个故事后,我的心就像波涛汹涌的大海,久久不能平静。我也曾与父母发生过争执。记得有一天,我考试得了98分,而班上有几个100分。妈妈很生气,不断地指责我。我不满地想:如果只凭分数断定学生的好坏,岂不是太荒唐了!

事后,我对我的想法十分后悔,妈妈毕竟是爱我的,但是,她的表达方式使我不堪重负,使我那颗又强又脆的自尊心受到了打击,感到妈妈的希望是一种束缚,使我那片脆弱的翅膀努力想挣脱妈妈温暖的怀抱,同时又感到大千世界的我多么像沧海中的一滴水。连接上下两代人的,不仅是血缘,还有爱。少了前者,人类将无法繁衍生息;少了后者,世界将变得支离破碎。我们这些孩子要学会体谅父母,父母要学会理解孩子,这样,才能使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变成坦途。

梭梭拉拉最要好小说读后感


梭梭拉拉最要好小说读后感

在这一个快乐的暑假里,我读了《梭梭拉拉最要好》这本书,感受颇深。

当我读完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什么才叫真正的亲情。我对其中的几个情节印象特别深刻:一次拉拉梦见自己在游乐场,玩过山车,还不停地尖叫。因为那里是梭梭拉拉的梦想天堂,那是他们曾经梦想玩耍的地方,那里有的他们的友谊。拉拉以为游乐场真的,但是当姐姐叫拉拉的时候,拉拉才知道那是在做梦。

当我看到这时,就想到了姐妹亲情就像是连睡觉都能梦到彼此。

还有一次梭梭 买了一包牛肉干,在拉拉面前晃了晃说:“怎么样,牛肉干?”拉拉气得眼睛冒起了火星,还说:“你再吃,就要变成大胖子了,不要让我笑话死你”。梭梭又对拉拉说:“你再不吃就要成了一吹就倒的小淑女。拉拉听后非常生气就走到一边,而梭梭看着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姐妹拉拉觉得很亲切,便大声笑起来。拉拉以为梭梭笑自己,便大声的哭,梭梭赶紧跑过去对拉拉说:“我是跟你闹着玩的,你看我不是也给你买了吗?”俩人都笑了。

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姐妹亲情就是要共同分享。

梭梭拉拉让我懂得了什么叫亲情。亲情是六月里的一阵凉风,把舒适和清凉吹进你的心灵。亲情是严冬中的一件毛衣,把温暖和幸福送进你的美梦。亲情是黑暗中的一丝烛火,把光明和未来为你点亮!

我会好好珍惜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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