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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麻雀》读后感600字

发布时间:2019-10-19 来源:互联网

《麻雀不唱》读后感。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人类的成长,都是和阅读联系在一起的,人们在阅读了一篇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体会,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更好地从书中领悟出作者想表达的理念。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作品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为此,你可能需要看看“《麻雀不唱》读后感”,欢迎你收藏本站,并关注网站更新!

《麻雀不唱》读后感(一)

国庆假期中,我读了一本书叫《麻雀不唱》。

牟平和刘长风都属于那种容易被忽略的孩子。当班里的头号人物刘莹将往门上粘口香糖的罪魁祸首指向他们时,胆小的刘长风和口吃的牟平都没有说出人所以然,更没办法向老师说明,粘口香糖的是刘莹。但在刘莹滑雪摔伤时,送她去医院的竟是被刘莹拉去做过替罪羊的牟平和刘长风。为了表示感谢,当刘莹想为牟平和刘长风澄清口香糖的事时,两人却宽容地表示,此事就不再提了。

牟平和刘长风并不特别,他们只是两只平凡的麻雀。麻雀不同于候鸟,必须待在温暖的地方。即使在寒冷的冬天,我们也能看见麻雀们成群在冷清的城市上空穿梭。也正是在这种艰苦的环境下,瘦小而不起眼的麻雀渐渐成长,得以生存。

麻雀总是默默无闻,它们很少唱歌,也不轻易唱歌。牟平和刘长风就是麻雀。在受委屈时,两人谁都没有解释,任由老师说教。在面对欺负他俩的人受伤时,两人却又同时毫不犹豫地送那个人去了医院。在有人要澄清错误时,他们又宽容地不再提起。他们俩平时不大说话,但关键时刻,总能说出大家都佩服的话。

我们也应该向麻雀一样,平时少些多嘴多舌和计较,多磨练自己,使自己在不知不觉中成长。

我们都要成为麻雀。


《麻雀不唱》读后感(二)

《麻雀不唱》这本书向我们娓娓道来,用生动而细腻的笔触讲述了一个个成长故事。其中有和家人之间的感情,有和朋友之间的感情,生动而感人,虽然有种种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惑和困难,但是办法总比困难多。临近期末,我们班的特色读书活动已经临近尾声,孩子们在品读一本本儿童经典书籍的同时收获着成长的喜悦,我们的读书活动犹如春雨,润物细无声,滋润着孩子们的心灵,我想孩子们犹如春起之苗,不见其增,但日见其长。

阅读就是这样的无声的教化,虽然班级的读书活动结束了,但是这种阅读的好习惯才刚刚起步,愿咱们班的每个孩子都能与读书结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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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雀读后感


麻雀读后感(一)

今天,我们学了《麻雀》这篇课文,我感悟很深。

这篇课文讲了一个关于麻雀的故事,我打猎回来,猎狗发现了一只毛茸茸的小麻雀,当猎狗张开大口要吃掉小麻雀时,一只老麻雀从树上飞了下来,落在猎狗面前,它扎煞起全身的羽毛,绝望的尖叫着,把猎狗吓退了。

这是一个多么感人的故事,多么伟大的母亲!这篇课文让我感悟道:母爱是多么伟大。老麻雀不是站在高高的没有危险的树枝上,而是奋不顾身的拯救着它的孩子,这要是别人的孩子,它可能会犹豫,但是,快被吃掉的是自己的孩子,它必须毫不犹豫的去拯救自己的孩子,哪怕死了,也要和孩子一起死。

母爱是多么伟大,让我们为老麻雀的这种做法感到骄傲!


麻雀读后感(二)

读了《麻雀》这篇短文,让我既感动又震撼。一只瘦弱的老麻雀为了自己的孩子,与庞大的猎狗对抗。这个片段使我的视线模糊了,同时也感概了老麻雀伟大的母爱。《麻雀》这篇短文主要讲了一个猎人在打猎回来的路上,一只小麻雀从鸟巢里掉了下来,猎人的猎狗走近小麻雀,准备美餐一顿。最后,在老麻雀伟大母爱的影响下,猎狗退出了,小麻雀因此得救了。《麻雀》这篇短文里的老麻雀,面对比自己还要大好几倍的猎狗。难道不害怕吗?答案当然是害怕。记得在文中有一个画面令我印象十分深刻:这时,老麻雀像石头一样快速的从树上落下来,扎煞起全身的羽毛,挡在小麻雀面前,因为害怕,身体不由地颤抖,嘴里发出绝望地尖叫。这段话里面明显的看出老麻雀十分害怕,但是为什么还那么勇敢地站在猎狗面前,护着小麻雀呢?原因就是老麻雀伟大又无私的母爱。读了这篇短文,我十分敬佩里面的老麻雀,为了救自己的孩子,不顾自己的安危,不惜牺牲自己,真是太伟大了。


麻雀读后感(三)

今天,我读了俄国作家屠格涅夫写的《麻雀》一文。读完之后,我深深地被老麻雀那种奋不顾身、保护幼儿的壮举所感动。

文中有几处地方使我感触很深。如:突然,一只老麻雀从一棵树上扑下来,像一块石头似的落在猎狗面前。它扎煞起全身的羽毛,绝望地尖叫着。从这句话中我们可以体会到老麻雀救小麻雀的勇敢,也可以体会到它面临强敌时的弱小和无助。可是它不能安然地站在高高的没有危险的树枝上,一种强大的力量使它飞了下来。这句话可以使我们体会到亲子之情促使老麻雀不顾危险去拯救小麻雀。从这两句话中我们可以强烈地感受到母爱的伟大。

由麻雀联想到人类,我觉得人类的母爱更是无以伦比。从咿呀学语到长大成人,这些都是母亲哺育的结果。凌晨早起做饭、寒夜开灯缝衣、雨天匆忙送伞

为了子女的健康成长,那一位母亲不是受尽苦累、费尽心血呢?孩子考试考好时,母亲总要给他写奖励,并告诉他不要骄傲自满,要继续努力;孩子考得不好时,母亲会劝他不要灰心,并告诉他下次考试一定要认真,争取考出好成绩

母爱是多么神圣,多么伟大啊!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争取用我们最好的成绩来回报母爱!

《群山回唱》读后感:我仿佛听见群山回唱


为了响应学校“读一本好书”的号召,我们寝室的成员在假期的时候,每人都完成了一本到几本书籍的阅读。经过挑选,希望能在读书会和征文的平台上向大家推荐这本极有意义的小说——《群山回唱》。
作为胡塞尼最有野心的一部小说,《群山回唱》无疑在各个方面都是非常成功的。
继《追风筝的人》和《灿烂千阳》之后,在这本书中,胡塞尼用更加庞大的架构,更加细致的笔触,生动地讲述了一个更加精彩的故事。它不再是一个或两个主人公的专场,这里的每一个角色,都有他们自己的戏份,自己的故事,不可替代,感人至深。
很多权威杂志都对这本书的内容和作者的写作功底大加赞赏,比如《今日美国》曾经点评道:“《群山回唱》是一部精美的小说,不论你身在何处,只要对存在的意义感兴趣,就都必须阅读它。”
这本跨越将近60年阿富汗历史的小说,感动了一个又一个人。而我,仅仅在读第一章的时候,就已经热泪盈眶。
文章的开始,阿卜杜拉和帕丽的父亲为他们讲述另一个父亲的故事。那个父亲有五个孩子,传说中的魔王有一天来到干旱的村庄,要求他交出一个孩子。如果他不能在天亮之前作出决定,魔王将把他的五个孩子全部带走杀死。父亲想了一整个晚上,还是无法做出决定,最后,他用抽签的方法,抽到了他最爱的小儿子卡伊斯。他狠下心任卡伊斯在门外哭喊,直到被带走,也没有开门看一眼。父亲从此再也睡不好觉,日日夜夜思念着自己的小儿子,就连村子里那些本来很同情他的人都觉得他已经疯了。终于有一天,他决定去找魔王报仇。可当他历尽千辛万苦,伤痕累累地见到魔王时,却发现自己的小儿子已经忘记了一切,在魔王的世外桃源里和别的孩子快乐地玩闹。魔王重新给了他一个决定的机会,带卡伊斯走,或者他自己离开。最后父亲自己离开了,在看到儿子生活得自在快乐后,他喝了魔王的药,离开了魔王的宫殿,忘记了卡伊斯。村庄很快摆脱了干旱开始下雨,庄稼的收成越来越好,父亲的每一个孩子都成了家,给他生了一个又一个胖娃娃。一切都变得很好很好,只是当父亲偶尔睡不着觉,坐在大石头上望着远处的群山时,好像总能听得到,当年挂在小儿子脖子上的铃铛在叮叮当当地响,声音好像是穿过群山到达他的耳边。但他抓不住那声音,也从来不明白那是什么。
也许有一天,长大的卡伊斯经过这个村庄,会驻足,喝一口小溪里的水。但他不会再记得,他的父亲,曾在这座小村庄的某个院子里,抱他荡过秋千,给他讲过故事。
然后,我明白了为什么萨布尔要给阿卜杜拉讲这样的一个故事。因为在萨布尔的心里,他和故事里的这个父亲一样,为生活所迫放弃了自己的孩子,他心中的痛苦和不舍也丝毫不少,他甚至可能会希望,自己像故事里的那个父亲一样,有着独自一人为了找回孩子向魔王复仇的勇气。可是故事只是故事,他没有抗争的能力。而把帕丽卖给一个富裕人家,从此过上好的生活,对于萨布尔和帕丽来说,可能都是很好的事情。就像故事里的父亲,他知道孩子离开自己可以生活得更好,所以选择了放弃。
在这样一个离别里,其实还有一个举足轻重的人物,那就是阿卜杜拉。他是帕丽的哥哥,也是世界上最爱帕丽的人。他可以用继母给他新买的鞋来换一支羽毛,光脚走到脚后跟豁开,只因为帕丽最爱收集鸟的羽毛。也是他,在父亲忙碌,母亲去世,继母怀孕的艰难环境中,把妹妹拉扯大,听妹妹说第一句话。可是现实总会和我们开玩笑,帕丽最后忘记了她的哥哥,更忘记了离别前的那个晚上,他们说过的承诺。
“你一定要在我的旁边。”
“好的。”
“一直到咱俩都老了。”
“老掉牙。”
“永远。”
“好的,永远。”
“你保证,阿卜杜拉。”
哥哥说:“永远永远。”
帕丽那个时候,还只有三岁,忘记好像是太过顺理成章的事情。她不记得了,可是阿卜杜拉却记得清清楚楚。生活好像永远不会向着人们所希望的方向前行。阿卜杜拉给自己的女儿起了一个和帕丽一样的名字,无时无刻不盼望着兄妹重聚。可是,当帕丽了解了自己的身世,找到阿卜杜拉的时候,阿卜杜拉却已经患上了阿兹海默症,忘记了帕丽。
总觉得光是想一想他们的故事,就觉得无比伤感。就连胡塞尼本人也曾说,这样的重聚不会是人们所期待的。可是,我始终觉得,这样的重聚是最令人震撼的。这个在书中只占一小部分的故事,仍然能让我们感受到一种在平时的生活里感受不到的悸动。好像即使再难过,再伤心,也能从内心深处触摸到一丝丝的温暖。他们之间的爱,跨越时光,跨越记忆,甚至跨越人生。
可能这就是胡塞尼的文字的魅力。
他的书里不只有帕丽和阿卜杜拉这样蕴含希望的故事,还有很多不一样的人物,他们或自私,或善良,他们每一个人都有着不同的面孔,每一个人都有着独一无二的性格和内心世界。而我始终相信,每一个读到这本书的人,无论好的坏的,都能在书中找到一部分的自己。
以爱为笔,在胡塞尼的每一个故事里,人们都会得到最好的救赎。
我希望这样一部好的作品,能被更多的人看到,也希望每一个读过的人,都能有一份不一样的感悟。每一部作品的诞生都有自己的意义,而每一本书,它存在的意义都是被阅读,被理解。
《群山回唱》,希望它也能带给你们感动。

《群山回唱》读后感


《群山回唱》读后感(一)

最近在书架角落里发现了一本旧书《群山回唱》,我对这本书也印象颇深,记得第一次拜读它还是在大学时期,自以为感触颇多,却意犹未尽,总想着有时间再细细品一次,但不知何时,这本书已经被挤到角落,现在终于再次重读。

说到这本书,不得不提到作者,胡赛尼,他的作品《追风筝的人》、《灿烂千阳》在国内外评价都颇高,《群山回唱》又达到了新的高度,正如《纽约时报》所评,《群山回唱》是胡塞尼最具信心、在感情上最扣人心弦的小说。在我看来《追风筝的人》写的是两个男人的故事,《灿烂千阳》写的是两个女人的故事,而《群山回唱》则写的是一群人的故事,这些人因为各种缘故,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给人的感觉很真实很立体。

从情感和内容上看,这本书穿插了亲情、爱情、友情、成长、背叛、原谅。这些情感或高尚或卑微,或勇敢或胆怯,或短暂亦或是恒久,缠绕在群山间,回唱在我心头。说说最让我牵动内心的故事吧,本书开头是一个父亲给妹妹讲的故事,一位生活困苦的父亲最爱的孩子被魔王掳走,父亲崩溃了,经历了艰难找到了魔王和他的孩子,然后在他发现孩子过得很幸福,享受着他给不了的生活,这位父亲选择了离开。

讲这个故事的父亲为了生活把妹妹送到了苏莱曼家,妹妹一直都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小丫头,她的哥哥则内向敏感。时间辗转60年,当兄妹重逢,妹妹想起了哥哥,哥哥却因老年痴呆忘记了自己心心念念的妹妹。对哥哥来说,如果不能重逢,那不如忘记,这样至少不会伤心。这种遗憾和缺失,是多么的无可奈何。

每个人都是茫茫众生中的一份子,经历孤独无助在所难免,或喜或悲的结局比比皆是,从书中我感受到了坚强、勇敢的重要,更感受到亲情的伟大。正是这些力量支撑着故事中的主人公顽强的生活下去,我想这些力量也必将指引我在纷繁复杂的世界里寻找属于自己的安逸。


《群山回唱》读后感(二)

胡塞尼的第三部小说《群山回唱》依旧是那么温情、动人,沉淀着岁月蹉跎后的理解与感悟。这也是一直最迷醉我的地方。

小说的开头以魔王进村收孩子的童话作为引子,魔王一进村,所有的村民都躲了起来,只要谁一被他看见就会被吃掉。魔王一叩房屋,该家就必须交出一个孩子供魔王收进他在山间的城堡,如果不交,魔王将灭其全家。故事里的父亲纠结了很久,最后交出了自己最心爱的小儿子。暴风雨中,儿子无助地在门外哭喊着父亲的名字2020,父亲在门里心如刀割般地面对失去儿子的痛苦。有一天傍晚,父亲彻夜失眠,他起身来到了魔王的城堡,准备与他一决高下。魔王把他领到一个房间,透过玻璃窗,他看见了儿子正和其他孩子在草地上玩耍,过着富足安康幸福的生活。魔王说,你可以把他带走,但他将永远不能回来,只能继续做农民的的孩子,过着食不果腹的穷苦生活。父亲没有把他带走,他不相信自己能颠覆命运,给予孩子幸福的未来。

这个魔王童话是父亲萨布尔在将女儿帕丽送往喀布尔(送给舅舅的主人家作女儿)的路上讲述给孩子们(帕丽和阿卜杜拉)的故事,它就像是小说的一根针线,引向现实的那颗珠。现实中,萨布尔也因贫穷养不起孩子,无奈地将女儿送给别人抚养。而帕丽和亲哥阿卜杜拉却承受着骨肉分离的痛苦。

这部小说是由多条人物线索组成,小说中的每一个章节都以一个人物为中心记录下他们的童年生活,成长故事。有以第一人称、第三人称叙事,也有以书信体的形式来诉说,这是小说最具有特色的地方,多种叙事手段将读者引入不同角色的人生境遇和内心世界,虽然一开始读起来有些不知所以然,但通过故事的展开,我们会发现人物一点点地串联起来。小说的时空跨度也非常大,因为贫困和战争铸成六十年的悲欢离合,以阿富汗为中心,跨越了巴基斯坦、美国、希腊、巴黎等地,父子兄妹、表亲继母,他们每一个人在生命的长河里,学会去爱、牺牲和理解。即使是背叛,我们也能在阅读的过程中体会命运的捉弄,生活的不易,顿悟他们的无奈之选。

小说承载着丰富的母体,有姐妹之爱,主仆之爱,也有父爱。魔王的故事就是一个考验父亲的故事,我想到了另一部互动电影《暴雨:折纸杀手》,讲述多名孩子被绑架,父亲为了赎回孩子必须通过折纸杀手设计的重重考验,杀手为什么要拿孩子开刀,为什么要策划让父亲们通过考验?原来折纸杀手小时候缺少父爱,父亲的冷漠致使他的弟弟死于意外,内心积压的愤怒与不平迫使他拿其他孩子的父亲开刀,测试父亲能为孩子牺牲多少。最终我们发现,父母所有的牺牲都出于让孩子快乐地活着。

除了亲情外,也有以孩童视角为笔调,探讨成人世界的虚伪,贫富悬殊而造成的人生而不等的主题,贫民窟,富人区,就连天真的孩子也能感觉到生活在同一片土地却与自己的小伙伴生活在远远相隔的两种人生里,实际上,它展现出来的只有一口痰的距离。胡塞尔对中东风情的描述让我回想到自己在印度生活的两个月,大城市里随处可见用不堪一击的塑料纸搭起来的帐篷,几口之家在肮脏破败的空间里生活,他们在路边用手抓着被苍蝇叮咬过的食物。小孩们穿着残缺的衣服,拿着石头往天上抛,乌鸦倏地炸黑了电线群,和烟肺一同被抛弃。贫民窟的路根本不是路,而是帮助我们认知底线纵身而下的悬崖,是看不清方向的烟雾。

最后我想说说胡塞尼,我觉得他是一位医术高明的内科医生,也是一个心术高超的心理医生。要讲一个动人的故事,需要天真的口吻,善良的心灵,好奇的视角,审视的姿态,他也许并不是一个孩子,只是在娓娓道来的时候我们错怪了他的身份。一个好的故事可以讲给任何人听,并且让任何人找到故事中自己的影子。我觉得,单从这点来看,胡塞尼做到了。

群山回唱,这个让人浮想联翩的词就是延绵生命之旅的隐喻,人生就像蜿蜒的山路,一步一景万物生,一得一失竟相似,当我们在山间高喊时,隔一会又聆听到了山谷的回音,生命就是失而复得用爱归音的过程。


《群山回唱》读后感(三)

一口气读完,酣畅淋漓,虽然第七、八两章显得有些突兀,但无碍于故事的精彩。

这本书里头有大时代的浩荡变迁,有小人物的悲哀沉沦,有足迹的辗转流浪,也有灵魂的纷飞飘荡。萨布尔在开篇给孩子们讲的那个故事以及阿卜杜拉和妹妹帕丽唱的那首摇篮曲似乎就是一道宿命的诅咒,从前到后,一代连着一代。书里讲了逃离,纳比不想为双腿瘫痪的姐姐所累,逃离了村庄;妮拉不想为丈夫、父亲和风俗所累,逃离了阿富汗;伊德里斯不想为遭逢惨祸沦为孤儿的罗诗所累,逃离了承诺;马科斯不想为母亲和那一方小天地所束缚,逃离了小岛;玛达丽娜不想为面部残损的女儿所累,与人私奔,逃之夭夭。同时,书里也讲了不离不弃,如纳比之于瓦赫达提先生,如萨丽雅之于奥蒂,如帕丽之于阿卜杜拉。然而,书中最为复杂的还是如萨布尔之于帕丽及帕尔瓦娜之于马苏玛,那是让人分不清是牺牲还是背叛的选择,直拷人心。当然,也还有如纳比的忏悔,如萨丽雅的执着,如阿卜杜拉的念念不忘。但是,有些选择我们无法逃避,再难也得面对;有些责任我们无法推脱,再累也得背起;有些人我们也无法忘却,就像镌刻在灵魂深处。最后,在阿卜杜拉的病榻之前,小帕丽对姑姑说:我常把我俩想象成两片树叶,从同一棵树上飘落,被风吹散,相隔数里,却仍然找得到深深纠缠的树根。而姑姑帕丽则说:对我来说,情况正好相反,我体会到的却只是一种缺失。一种没来由的模糊的疼痛。我就像一个病人,跟医生讲不清什么地方疼,只是觉得疼。我们都没有忘情水可饮,曾经的过往回忆,藏得再深,总会在心里纠缠,如群山回唱,经久不息。

群山回唱读后感


【篇一:群山回唱读后感】

早就买了《追风筝的人》,然后也大略的读了读。后来因为学生们在读这本书,于是又重读了一下,和第一次读的感觉很不同,对更多细腻情感的感慨。那里面有很多关于东方人独特的感悟的描写,似乎与中国人有很多想通的地方,个体幽微细密的,群体故土家族的,种种东西,这是固执与一片土地的农耕民族共同的思想。

寒假回保定,一天带着四五个孩子去了书店买书,孩子们挑孩子们的,我挑我的。说实话,我在北京呆了这么久,在书店里买书的时候很少。新华书店的书太贵了,又不肯打折,大多我就在亚马逊和当当网上买上一通,实际上远不如在书店买的舒服。在网上买像一个批发商,在书店买像一个读者。后者似乎对书更亲近,而前者似乎粗暴了些吧。这种想法,也的确矫情。但是,我原谅自己这种矫情。总之,那次,我买了《群山回唱》。

前几天,和学校的一个外教林一起聊天,聊起胡塞尼的这两本书,很惊喜的是,他迅速的反应出是哪本并且还告诉了我书的英文书名,并且推荐我去读另外一本《灿烂千阳》好吧,这本我当时没有买。因为不喜欢这个书名翻译者也是奇怪,无论是《群山回唱》还是《灿烂千阳》,这种翻译都给人廉价的感觉。总之,我又矫情。

刚开始读《群山回唱》觉得叙事混乱,叙事主体变来变去,让人总是摸不准作者想要干什么,读的不那么顺畅。读着读着,突然之间发现了其中的内在联系,一代又一代人的命运,一个有一个人的命运,彼此勾连,共同构成了一个社会。仿佛是一个网,每个人都是这个网上的点,彼此牵系又互相掣肘。这种缓慢铺开的叙事方式,非常奇怪,但是却又独具特色。

我很少研究叙事,这在西方是比较流行的学问。他们把文学按照表达方式去分,其中小说就被列为叙事文学,因此,叙事本身是一种研究对象,我想,从某种程度上,西方人更加喜欢运用不同的叙事方法去讲故事吧,这也是为什么国外的小说叙事方式多变,故事写的精彩纷呈高潮迭起的原因吧。

读完这本书,有很多让我感慨的地方,其中合书后脑海中想到的第一个句子就是,有的人的人生要写一个章节,有的人的人生要写一本书,而有的人的人生似乎只要几句话就够了。接下来想到的就是,有的人是因为社会动荡改变了一生,而有的人是因为家族变故改变了一生,而有的人的一生似乎只缘于一个偶然就改变了。

这让我感到生命的脆弱和人事的无常。

【篇二:群山回唱读后感】

不想改论文,见书桌上一直摆着的卡勒德胡塞尼的三本小说,遂用了一下午时间重读其中一本《群山回唱》。

《群山回唱》故事的主线讲到一对兄妹因为贫穷和战争,铸成了六十年的悲欢离合。围绕着他们的父母、兄妹,甚至表亲和继母,如何去爱,又被伤害,又相互伤害,又彼此牺牲。小说的官方页面上介绍说:它探索了流亡,自我的牺牲,以及复杂的家族关系。但实际上,胡塞尼自己说:《群山回唱》始于家庭这个概念。据说这也是他迄今为止,最扣人心弦的小说之一。

胡塞尼以帕丽一家三代人的悲欢离合为线索,展开了跨越时空的巨幅的拼图,每一个人物都是一片碎片,要亲自填补到属于自己的空缺里,才会成为生命的完整。那些迷离在记忆里的情节,从别人的嘴里还原你看不清的另一面。小说中的那些人,在地域、战争、生死、别离、承诺和谎言里穿行,最终盘扣在一起。生活就是一个闭合的环圈,人生在世又便是相逢。

胡塞尼在书里引用了十三世纪诗人的诗:走出对与错的观念,在一片田野,我将与你在那相会,生活没有对错,你无法将它红牌拿下。和解,是在心里留一个位置,你容得下生活,生活就容得下你。

无论我们身处何地,遭遇有何种境遇,想想故乡的风筝、山羊还有群山,他们都在为你歌唱。不管你过得美不美,生活是不是圆满,生活都有它本来的样子。群山回唱,这个让人浮想联翩的词,就是延绵生命之旅的隐喻,人生也就像那些蜿蜒的山路:一步一景万物生,一得一失竟相似。当我们在山间高喊时,隔一会又会听到了山谷的回音,生命就是失而复得用爱归音的过程吧!

纵使阿卜杜拉和帕丽百般不愿,他们还是在小说当中被分开了,像微尘一样被吹落到天涯海角。直到五十多年之后,命运让他们重逢。

卡勒德胡赛尼将和兄妹俩有关的几个人的故事串连起来讲给我们听,一粒粒微不足道的尘埃聚合在了一起,散发出的是像珍珠一样并不圆满却很饱满润泽的光彩。

我们也许都曾孤身一人,迷失在连绵的群山当中,但只要呐喊出声,群山间的回音会回应我们连绵不绝,会填平我们的不安和忧惧,指引我们找到回家的路,所以应该不会孤单,不再孤单。

当阿卜杜拉和帕丽时隔五十八年后的重逢,一个记忆逐渐流失,一个记忆早被剥夺,那么重逢对于他们来说到底是什么呢?是有一种让人破涕为笑的冲动?还是有一种让人心儿倍感凄凉的落寞?有的时候,总觉得这样哭着又笑起来的力量,便是那些人生不圆满的故事之间彼此相照的共鸣吧!

还记得同样是这位作者,在《追风筝的人》当中写到:为你,千千万万遍。那是对自身命运的救赎,那同样是不圆满的人生,不圆满的际遇,没有妥协更没有放弃。还记得在《灿烂千阳》中主人公说:她终究成了别人眼中的重要人物。那是对自己命运的抗争,没有妥协也没有放弃,但这一次,在《群山回唱》中作者却写到了对命运的妥协,这种妥协是基于一种太过不圆满的人生境遇,但这种妥协似乎又合情合理。因此妥协之后,展现出来的才是生活的本来面貌,一种让人不会时常带来怨言的生活状态。对于普通人,尤其是像兄妹俩这样的经历过命运无情捉弄的人,一切都显得来之不易。所以这种妥协,基于生活的不圆满,又往往会让人觉得其实不也是一种无声的抗争吗?

所以,在小说的结尾再次的唱起那样的歌谣,一切都同时来到了,群山依旧回唱,唱到该归的人终于归来。童谣还是那样的唱法:我瞅见伤心的小仙女,待在纸树影子下,我知道伤心的小仙女,晚风把她吹走了

【篇三:群山回唱读后感作文】

这个世界看不见你的内在,它一点也不关心你的希望,梦想,以及忧伤,它们都被皮肤和骨骼遮蔽着。这是如此简单,如此荒谬,又如此残忍。我以书中一个外科整形大夫马科斯在从事多年整形工作之后,结合他的妹妹(由于脸被狗咬伤,从小被亲生母亲抛弃并寄养在大夫家长大,后来一直照顾陪伴大夫的母亲)亲身经历的感悟来作为我整片读后感的开头。

小说以一对阿富汗兄妹因贫困从小骨肉分离,最后又重新相聚为主线索,牵引出在分离的六十余年里一场接一场的战争给阿富汗人民带来的无尽痛苦和灾难。

书中有几处让我记忆犹新,一处是瓦赫达提先生一直爱着他的管家纳比,但迫于无奈不得不与另一个女人结婚,这让我联想起柴静在《看见》一书中深入剖析了同性恋患者的痛苦和身不由己,其实他们本事弱势群体。当管家得知此事之后,虽然感觉很不齿,可是他仍旧没有抛弃因脑溢血而无法自理的瓦赫达提先生,一直照顾他终老,他对他是爱情,它回馈他以友情,亲情,战火之中,彼此陪伴。

一个叫罗诗的女孩的命运,牵扯出一对堂兄弟完全不同的人格,在生活中,我们可以从堂兄伊德里斯那里看到很多人的缩影,心地善良但又不是真正的无私,答应回美国后尽快帮罗诗联系医生治疗那个因为被叔叔砍在头部的一刀而溢出的脑积液,但是回国后只顾忙着自己的事情而不再想去管那个与自己毫无关系的女孩,就连联系院长免费治疗都是在护士阿姆拉一再的催促下去做的,无论成功与否,只是为了让自己的心释然罢了,他完全可以拿那个重新装修客厅的前去资助罗诗,可是他却去追求自己生活的舒适,我们不能否认他心底的善良,可是他给那个可怜的小女孩那么大的希望,然后又是无尽的失望,真的是很残忍。直到很多年以后,小姑娘已出落成亭亭玉立的少女,而且头上看不到丝毫疤痕时,在她的新书签售会上,他才明白,这么多年,一直是她的堂弟(他一直认为他的堂弟铁木尔对妻子不忠,而且是个爱炫耀的人)在资助这个女孩走出阿富汗治疗,读书,直至成为作家。铁木尔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他聪明活泼,和护士阿姆拉一同改变了那个全家都被叔叔杀害的女孩罗诗的命运。

哥哥阿卜杜拉和妹妹帕丽之间的兄妹情,六十多年来,妹妹由于年纪小,可以享受遗忘,但是哥哥就不得不承受这份伤害,阿卜杜拉把自己女儿起名叫帕丽,思念从未间断,可是战争却让重聚更加渺茫。直至在阿富汗当志愿者的大夫马科斯将纳比的信告诉妹妹帕丽之后,帕丽才把这么多年的空白串联起来。可是,此时的阿卜杜拉已经不认识她这一生都在思念的妹妹了,严重的老年痴呆已经让他不能自理,可是这份亲情依旧,因为还有他们的子女,他们子女的子女,血脉相连,一代一代的传承下去。

【篇四:群山回唱读后感】

读卡勒德胡塞尼的《追风筝的人》时,我如同坐着气垫船在峡谷中漂流,时而平缓,时而剧烈,峡谷给人的感觉也是时而亲切,时而狰狞,并最终在多次挣扎后完成了征服。也许是很久没读到这么精彩的故事了,因此又找来了作者的最新力作《群山回唱》。据网络资料介绍:这是胡塞尼最具信心、在感情上最扣人心弦的小说。比《追风筝的人》更流畅、更野心,叙事上比《灿烂千阳》更精巧《纽约时报》。

在读到一半的时候,我不禁怀疑《纽约时报》的评价:我怎么突然间就读不懂了呢?我甚至怀疑是不是电子书排版时出了问题,将胡塞尼另一部作品中的内容排到了这本书?为什么刚刚还是第三人称的叙事,突然间变为了第一人称?为什么文章了前面的我和后面的我竟不是同一个人?更可恨的是,因为是看的电子书,回看就不是那么容易了。因此,只能带着满腹的疑惑往下看。

直到读到了最后几章,整个故事的情节才开始清晰地呈现出来。这部小说以第三人称叙事的方式交代了故事发生的背景,引出了本书中的几位主人公,并在每一个章节中都以一个人物为中心,采用第一人称的叙事方法。之前读过的文章,多以时间为线索,故事情节环环相扣。而此文以人物为线索,清晰地呈现一个人在故事中的成长过程。不同主人公的生活却又包含着相连的故事情节。

我非常欣赏作者的这种创作手法,这不只是一种技巧。胡塞尼不只是想写一篇篇与阿富汗动荡生活有关的小说,而是想借一本本小说表达人在肮脏、背叛、下流、无耻、虚伪中朝着真善美出发的精神。

突然,想到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的我,有没有胡塞尼这份对人性的关注,对真善美的追求?遗憾的是,很多时候,为了故事情节的连贯性,对于人性和真善美只能避而不谈。

【篇五:群山回唱读后感】

卡勒德胡塞尼这样说道:《群山回唱》这书的写作始于家庭这概念。事实上,我的写作不断涉及的最重要的主题是家庭。抛开了家庭这个线索,你几乎无法理解自己,无法理解周围的人,无法弄明白整个世界中自己的位置。

如果不了解作者这样的写作意图,《群山回唱》蛛丝网结的人物故事会让你觉得枝丫漫散,歧路重重。我们每个个人通过家庭这个基本细胞存在于世界这个大机体中。细胞与细胞之间结合,碰撞,渗透衍生出人与人之间或近或远的联系,牵绊,纠缠,生发出各种各样的爱恨情仇。

作者立志拂去蒙在阿富汗普通民众面孔的尘灰,将背后灵魂的悸动展示给世人,背景就是阿富汗贫穷和战争不断的六十年。这样苦难的一个大背景,寻常的家庭面对着必然是更深刻的人生悲欢离合。因为家庭贫困,生活艰难,乡村农民萨布尔不得不将小女儿帕丽送给喀布尔的富人瓦赫达提,从而改变了小女儿帕丽的一生。

和萨布尔青梅竹马的马尔苏,因为妹妹的嫉妒,从树上坠落而瘫痪,负疚的妹妹帕尔瓦纳照顾不能自理的姐姐耗费了青春,最后嫁给自小心仪的萨布尔为后妻,并照看他的三个孩子。

貌和神离的瓦赫达提夫妇,虽然家境优裕,夫妻却各有各的隐秘和不为人道的痛苦。瓦赫达提意外中风,妻子携养女帕丽远走巴黎,暗恋女主人的司机纳比因为责任和良心继续守护着中风的男主人,无意中发现男主人原来一直无望的暗恋着自己。纳比开始排斥着这种在阿富汗社会难以启齿的感情,却在日复一日照顾瓦赫达提的生活中渐渐发现了生活的乐趣,目标,成就了相濡以沫的亲密伴侣。

瓦赫达提的邻居伊德里斯和表兄铁木尔因为家庭富裕,在战争前逃往美国并安家立业。战争后二人回到阿富汗结识了可怜的阿富汗女孩罗诗,伊德里斯看不惯铁木尔帮助别人时的高调,为铁木尔做好人好事广而告之的行为感到不爽,他认为做好事不留名,高风亮节,这样才值得称道。于是他立志要帮助受到亲戚伤害的罗诗到美国接受治疗。可是回到美国以后,忙碌的工作和生活把他在阿富汗的经历化作了看过的一场悲情大片,激动之后,发现自己对罗诗的承诺变成了买完东西就后悔的感觉。六年后,痊愈后的罗诗在美国出版了一本自己的传记并在题记上感谢帮助她重生的铁木尔。在签售书时,罗诗认出了伊德里斯,报以的却是陌生人之间的礼貌微笑,别担心,里面没有你!罗诗在给伊德里斯的签名书里写到,真可谓意味深长。

《群山回唱》前半部故事精彩,曲折传奇。相比之下,后半部略显散乱。在童年被命运之手扭转方向的帕丽在巴黎成长为一个受人尊敬的大学教授,但深埋在记忆里生命最初的根脉却无法拔去。因为缺失了生命的开头部分,帕丽和继母妮拉的关系并不融洽,直到她最后找到自己的哥哥,人生的拼图才算完整。一生都在寻找妹妹帕丽的阿卜杜拉,在和帕丽重聚时,却已经失去了所有的记忆。失忆前,他留给妹妹一封信他们告诉我,我必然要走入水里,很快就将沉没。出发之前,我把它留在岸上,给你。我恳求你找到它,妹妹,所以你一定会知道,在我沉入水中时,心中想着什么。

帕丽同父异母的弟弟伊克巴尔延续着自己生来的宿命,先是躲避战争流亡到伊朗的难民营,战争后回到家乡,却发现家园早被阿富汗的军阀霸占。其儿子吴拉姆和军阀的儿子阿德尔有一段淳朴的友谊,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巨大的人生分歧出现,一个一日为雄,至死为雄。一个将在艰苦的营生中耗尽青春,腰身佝偻扶犁而立。

帮助帕丽找到亲人的希腊人马科斯,演绎出另外一段看似无关的故事。母子关系,母女关系,信任,抛弃,叛逆,理解,爱,是人类共同面临的课题。家庭就如同一颗大树,个人是它上面的树叶,树叶从树上飘落,被风吹散,相隔数里,却仍然能找得到深深纠缠的树根。

个人觉得《追风筝的人》胜在单纯,心无旁骛,更感人至深。一套降龙十八掌,练到极致,便是天下第一。《群山回唱》人物纷繁,枝节蔓延,然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尤其后半部分,总觉得欠些淬炼,有些散乱。

【篇六:群山回唱读后感】

踉跄前行中,你总能在他们身上找到丢失的那一部分自己。这是群山回唱封面上的一句话,也是我读了这本书最大的感受。与《追风筝的人》和《灿烂千阳》的一个故事贯穿全书不同,《群山回唱》有主线,但是也有多条支线。在阿卜杜拉与妹妹帕丽失散、相认的故事为主线,同时穿插在着多个人物的故事,让小说的主题--亲情与责任得到了升华。但是这读后感主要以亲情为讨论点。

小说男主人公阿卜杜拉的母亲因为产下他的妹妹帕丽后难产死亡,所以帕丽基本是哥哥阿卜杜拉抚养的。但是,到了帕丽三岁的时候,他们同父异母的弟弟出生了,父亲微薄的收入根本无法抚养三个孩子,所以他决定把帕丽送给富有的瓦赫达提夫妇收养。从此以后,亲密无间的兄妹被强行分开,哥哥因为失去了妹妹,就如同失去了灵魂一样,他离开了家,自己独自远行,随后辗转来到了美国。

而帕丽来到了新的家庭,由于年纪尚幼,她渐渐忘记了自己哥哥,融入了这个新家庭。但是好景不长,她的新爸爸苏莱曼突然中风,而妈妈拒绝照顾这个无法自理的丈夫,带着她去了巴黎。在巴黎,帕丽开始了自己的新生活。她有了自己的大家庭,并且成为了一个出色的数学教授。

而在大洋的彼岸,阿卜杜拉已经有了自己的家庭,有自己的女儿--帕丽。阿卜杜拉起早贪黑地经营自己的阿富汗烤肉店,以此维持家庭。有一天,帕丽收到了来自另一个帕丽电话。我姑且称另一个帕丽为老帕丽,老帕丽收到了一封邮件,无意之中得知了自己的身世。她找到了小帕丽,从法国飞到美国,寻找她失散60年的哥哥。

小帕丽从小就听父亲说他妹妹的故事,她总觉得这个和她有一样名字的帕丽其实是一个和她一样大的小孩子。小帕丽每天都会写信给她想象中的帕丽,和她一起玩。在小帕丽的生命中,就是觉得老帕丽是她生命中的一部分,她们永远是心灵相通的。而老帕丽也总是在生活中感得自己的生命缺少了一种东西,她无法描述,这常常让她感到迷茫。当他们看到了对方,就突然释怀了,发现自己一直缺少的东西已经被弥补上了。

当帕丽赶到阿卜杜拉的身边时,他已经中风了,变得神志不清了。帕丽只能作为一个朋友默默地陪在他身边,照顾他。但一天阿卜杜拉无意中哼起那首以前哄帕丽睡觉的摇篮曲,帕丽不由自主地接着唱下去了,原来60多年里在她脑子里不知名的曲子,竟是哥哥为他唱的摇篮曲。她激动地告诉阿卜杜拉她就是她的妹妹,但是阿卜杜拉生气地赶走她,他对她的记忆只停留在从前,而不是眼前这个白发苍苍的妹妹

故事最后在小帕丽的想象中结束,老帕丽和阿卜杜拉再次回到童年,一起追逐,在草地上共同进入梦乡整个故事的基调很温馨,胡塞尼这次没有写战争如何摧残阿富汗这个国家,而是更多地写了战乱对这些移民者的影响。因为战乱,他们与自己的祖国失去联系,亲人间久久无法相认,以致彼此的生活都感到有所缺失。而看完这本书让我对亲情有了新的理解,亲情不仅仅局限于与亲人之间相互关心与扶持,它更多的是一种联系。因为拥有血缘关系,我们无论距离多远、分开多久,亲情的力量总能把我们连在一起。它可以呼唤起我们大脑中最深处的记忆,可以让我们的人生感到完整并且有力量前进。以前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很多人千里迢迢,排除万难去寻找自己的亲人,特别是从未见过的亲人。但是看了这本书我明白了,缺少亲情的人生是不完整的,就好像老帕丽常常在夜里觉得迷茫,她并不知道自己为了什么而感到迷茫失落,但是直觉告诉她,她的生命中一直缺少了一种很重要的东西。也许并不是他们为了看看自己的亲人到底长什么样子,而是去填补我们对亲情的渴求。

曾经我看过一个记录片,一对双胞胎分别被一个美国家庭和一个挪威家庭领养,一次偶然的机会,两个家庭发现了自己领养的孩子是双胞胎。他们留下了彼此的联系方式,在两个小女孩的成长过程中一直保持联系。在两个孩子六岁那年,她们得以相见。她们看到了来自另一个世界的自己,尽管她们语言不通,对对方也不熟悉,但是她们却能一起玩,而且做事非常有默契。其实我觉得她们和老、小帕丽,阿卜杜拉很像,生活在彼此不熟悉的地方,成长环境完全不同,但是冥冥中就有一种力量把他们连在一起,让可以感知对方的存在。在生命的路上,这些人都最终找到了丢失的另一部分自己,那就是亲情的联系。亲情是血液,流在身上,却也连在心上,永远无法割舍。

《麻雀 》读后感 (1000字)


这几天我读了《麻雀》这篇课文,它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有一天,猎人打猎回来,走在林阴的路上,猎狗跑在猎人的前面。一直刚出生的不就的小麻雀从鸟巢上掉了下来,猎狗嗅了嗅,张开大嘴,露出了锋利的牙齿。突然,一只老麻雀从树上飞了下来,像石头似的落在猎狗前面。可能因为自己和这么庞大的怪物比实在是显得太渺小了所以发出了绝望地叫声。即使这样它还是扎煞起全身的羽毛用自己的身躯掩护这小麻雀,而且还准备与猎狗搏斗。老麻雀强大的力量使猎狗害怕了,慢慢后退,猎人一看急忙唤回自己的猎狗,带着它离开了。

麻雀和猎狗相比,猎狗可是个体型庞大的怪物啊!可是老麻雀还是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全去和猎狗进行搏斗,它还用自己的身躯掩护小麻雀,想拯救自己的幼儿,也许这就是母爱的力量吧。

动物之间都有伟大的母爱,更何况我们人类只间呢?我们自己的母亲在子己的儿女遇到危险地时候,也一定会向老麻雀一样奋不顾身去拯救自己的儿女,用伟大的母爱爱护自己的儿女。读了这个故事我的脑海里自然浮现出了一个故事:一个男孩被一辆大卡车压在了下面,脸小男孩都觉的自己没有生存的希望了,是他的母亲用自己的双手举起了这辆大卡车。要知道这辆大卡车可是有两三吨重的呀!母爱的力量真是神奇了。

母爱是伟大的,让我们一同唱起《世上只有妈妈好》这首歌,来歌颂我们伟大的母亲吧!

猎回来,走在林阴的路上,猎狗跑在猎人的前面。一直刚出生的不就的小麻雀从鸟巢上掉了下来,猎狗嗅了嗅,张开大嘴,露出了锋利的牙齿。突然,一只老麻雀从树上飞了下来,像石头似的落在猎狗前面。可能因为自己和这么庞大的怪物比实在是显得太渺小了所以发出了绝望地叫声。即使这样它还是扎煞起全身的羽毛用自己的身躯掩护这小麻雀,而且还准备与猎狗搏斗。老麻雀强大的力量使猎狗害怕了,慢慢后退,猎人一看急忙唤回自己的猎狗,带着它离开了。

麻雀和猎狗相比,猎狗可是个体型庞大的怪物啊!可是老麻雀还是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全去和猎狗进行搏斗,它还用自己的身躯掩护小麻雀,想拯救自己的幼儿,也许这就是母爱的力量吧。

动物之间都有伟大的母爱,更何况我们人类只间呢?我们自己的母亲在子己的儿女遇到危险地时候,也一定会向老麻雀一样奋不顾身去拯救自己的儿女,用伟大的母爱爱护自己的儿女。读了这个故事我的脑海里自然浮现出了一个故事:一个男孩被一辆大卡车压在了下面,脸小男孩都觉的自己没有生存的希望了,是他的母亲用自己的双手举起了这辆大卡车。要知道这辆大卡车可是有两三吨重的呀!母爱的力量真是神奇了。

母爱是伟大的,让我们一同唱起《世上只有妈妈好》这首歌,来歌颂我们伟大的母亲吧!

河南开封鼓楼区夏理逊四年级:熊邵杰

《麻雀要革命》读后感


《麻雀要革命》读后感(一)

一直觉得,我就是我,一个平平凡凡的我,不可能有什么梦想,即使有,实现的几率也很小,根本没有想过追求梦想。

去年6月,经过书店,看见一本叫麻雀要革命的书,心中很疑惑,哪有言情小说叫这种名字2020的?后来才知道,那是一本青春立志小说。

后来,在图书馆办了张卡,发现了麻雀要革命1,立刻迫不及待的借了下来,回到家后,认真的看了起来,发现有一个很有趣的人,叫蒙太一,连上错厕所都还理直气壮,当秋秋受欺负时,我哭了,第一次,我为看书而哭了。

看完麻1,我深深的被它吸引了,就去买了麻2,那天,我又哭了,蒙太一不管何时都守护在秋秋的身边,特别是那首人世间最遥远的距离,真的很感人。看完麻2,开始支持小一,(蒙太一)。并开始等待麻3。

12月中旬,麻3终于出来了,这次居然没有哭,只有气愤,秋秋这样哀求明,他都不肯留下来。小一,那个爱情的傻子,还是那样守护着秋秋。受我的感染班级里面有很多人都看了,麻雀要革命,可是他们都喜欢明,不知道为什么。我只知道我喜欢小一,喜欢他那份骑士的精神

5年级,又一个新的学期,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开始拼命的读书,可能是受了秋秋的影响。4月,麻4出了,又大哭特哭,惊动全班,仙人掌的绿色泪珠,那章最感人,小一送了棵仙人掌给秋秋。小一就想那仙人掌,因为内心太柔弱,所以才需要刺来保护自己。

看完麻雀要革命花了1年多的时间,我明白了很多道理,每个平凡的女孩都有自己的梦想,不管如何,都要努力的去追求梦想一定会实现遇到困难,不能逃避,要勇敢的站起来去面对!!秋秋很幸运,遇到了明和小一,一起陪伴她走过革命的道路。我没有,可我却有两个最好的朋友,相信她们也会永远的支持我,陪伴我,鼓励我。


突然想到麻秋秋捡到过一个小孩,长得像金映明,小孩也叫金爸爸,把蒙太一气得不行,到这里的时候,我还以为作者会安排女主和金在一起,也许就是流星花园里面的遗憾想在这里补上吧,可惜这个遗憾却更大了。

麻秋秋变身是发生在一座桥底下,不记得是谁陪她的,只记得那位小哥没有带手纸,上完厕所用了原始的方法叶子[捂嘴笑]。若是蒙,应该脸红通通地大骂,而金则脸色微红以冷酷拒绝回忆这一幕吧。

刚刚搜了一段关于主人公的人物描写,还算是比较早期的写法,没有玛丽苏到极致,却也只能是在当时看了。现在不忍回首当时的品味,舍友如是评价。

这本言情也算是带我这个四眼田鸡妹感受了一把别样的生活,然而看完后大概有憧憬过,不过很快就被课业给冲淡了,所以一直到高中毕业,也没有再接触过言情。跟姐妹们回忆过去才发现我知识的匮乏,同时又给我开了一扇又一扇的新窗


《麻雀要革命》读后感(三)

前一段时间呕心沥血的终于把四本《麻雀要革命》看完了,差点就看出人命来了,我不太喜欢看校园小说的,但据说作者郭妮是80后作家中第一个作品得到国际出版社认可的,所以我就对她的作品产生了好奇。

故事是一个简单的校园故事,很搞笑,我想《麻雀要革命》之所以能引起那么多读者的共鸣是因为故事里塑造了两个女生心中完美的白马王子形象,一个大大咧咧的蒙太一,一个冷冷酷酷的金央名,两个人都是帅哥都是大家族的未来继承人,结果同时喜欢上一个没有家庭背景没有美貌的平凡小女生,而且爱的那么真切和细致,营造了一个那么美丽的气愤我想这大概就是女孩们追捧这本书的原因吧。

几部书的衔接好象不是那么的连贯,不知道是作者的特别用意还是我在网上看的书被削减过,因此故事的结尾我也没有看到,或者是被删了或者是我没有察觉时故事就已经结束了,我不想去探究故事的结局因为不论什么样的结局都会有人不满意,没有结局也许是最好的结局吧!

话虽这样说,但是还是有一点好奇,谁知道结局的一定要告诉我啊。

唱罢饮水词


“从争唱饮水词,纳兰心事几人知”纳兰容若,那多情善怨的翩翩才子,你的心事,你的过往,有几人知晓呢?

他自诩是天上痴情种,不是人间富贵花,他持有康熙大帝身边的一等侍卫之荣耀,不应该是自豪与幸福的吗?可从他的词中,“山一程,水一程”“风一更,雪一更”,倾诉的大多却是无聊。

容若想要的,也许就是知已与与知已的长相厮守。“非文人不能多情,非才子不能善怨”容若为一代才子,多情又善怨,所以才能把他的哀伤倾诉的如此婉丽凄清,哀感顽艳。每每提到纳兰词,便想到了那一串凄美的爱情,“断梦几能留,香魂一哭休”“一纸乡书和泪揩,红进此夜团栾月”

“正是辘轳金井,满砌落花红冷。蓦地一相逢,心事眼波难定”。情切切,意脉脉。容若爱上了寄居在纳兰家的表妹,却遭到了母亲的激烈反对。最后,表妹被父母送到宫中,凭借她出众的才华,被选为妃子。容若曾扮为僧人进宫看她,奈何宫中规矩的森严,两人不得说话。那一刻,孤影成形泪湿衣。

“一生一世一双人,争教两处销魂”。纳兰爱上了卢氏,并娶其为妻。“微云一抹遥峰,冷溶溶,恰与个人清晓画眉同。红烛泪,青绫被,水沉浓,却与黄茅野店听西风”。作为康熙身边的一等侍卫,他在家中的日子并不多,只得填写思念家室的词作,在客舍,一番孤寂!

几年夫妻,建立了深厚感情。卢氏却去世了,“唱罢秋坟愁未歇,春丛认取双栖蝶”。或是颂词当哭,为生命中最深的爱恋,散作云烟。

妻子的死,让容若伤心欲决,落花时节,他望满地残红,想起昔日的闲情轶事,想起亡妻的种种好处,不由得黯然伤神,感怀断肠,“此情已自成追忆,零落鸳鸯,雨歇微凉,十一年前梦一场”。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时秋风悲画扇”。这是梦,太美太美,似梦似幻。或者说,也许纳兰容若的一生就是梦与实的交替而形成的,梦实交替,孕育出一代多愁善怨的清代才子。总之,那个名为沈宛的江南女子与容若相遇了。他们的邂逅,是在一个江南画舫,一片绿纱窗下。她,皓齿蛾眉,眼中似有盈盈秋水,纤纤玉指拨动着琴弦,弹一曲自谱《长命女》。

他们泛舟湖上,交杯换盏。他在江南遇到了诗样的姑娘,那姑娘带给了他诗的甜美,梦一般的美好,她生在江南,有着其他几人不可比拟的气质与美。相信生命,就是一曲无字挽歌,漫过心际的孤独,早已蔚然成冰,而那个江南女子,是这纳兰心中最美的音符。

梦与实,虚与幻,像破碎与美丽的镜子一样,填充了容若的一生。凄凉而美好,哀伤又幸福。“从唱罢饮水调,纳兰心事我已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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