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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狼图腾读后感600字

发布时间:2019-09-23 来源:互联网

长篇小说《狼图腾》读后感1000字。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凡是取得伟大成就的人,他们都对书有着不同一般的痴迷,一个人在读过每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一些收获和体会,思维的火花一闪而过以至不再出现,所以写一篇读后感尤为必要!在读了作品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长篇小说《狼图腾》读后感1000字,希望你能从中找到有用的内容!

尽管狼的团结精神一直让人叹服,但我们也很难找得到像姜戎的《狼图腾》一样完全以狼为叙述主体的小说。特此,网为大家搜集整理了狼图腾读后感,欢迎阅读。

长篇小说《狼图腾》读后感1000字一

《狼图腾》这本书已经热了一年多,现在才写评论有些晚。因为我对时下流行的商业炒作总是心怀疑虑,直到发现很多人都读过,才决定也去一读这本媒体盛赞的奇书。于是一些想法如骨鲠在喉,不吐不快。

首先,作为一本小说,本书的文学性实在不敢恭维。其实既然作者不够专业,善良的普通读者完全能够理解并原谅其写作技巧的拙劣。然而,作者无法将意图表达的观点融入故事情节中去,便每每在一段描述后,插入大段议论,手法简单到只能用甲说、乙说,甲又说丙插话说之类的语句来表现,实在业余之极。小说不是论文,这些大段的生硬说教,粗暴打断读者的连贯阅读,以作者的观点强行代入读者的思考,阅读时的乐趣与思考权利荡然无存,即使作为普通读者也无法忍受。然而,作者仍然无法完整清晰阐明他的观点,只好在最后亲自代入主角,开讲一堂伪学术报告-之所以用伪字形容,实在是这篇文字不过貌似有学问的学术报告罢了。这种文体也能当作小说发表,我多少理解了中国现阶段小说不景气的原因。在我看来本书更象一部论据过于冗长的学术论文。

如果抽掉作品中的论文部分,此书倒也勉强可称作一部描述草原风情的好小说。说勉强,是因为该书的文字水平一般,读完全书,作者极力赞美的狼不但没能感染我,反而影响了这种孤傲动物作为一种象征在我心目中的形象。 看在小说的情节不同寻常,就算作好小说吧。书中传递的草原风土人情是否真实倒无所谓,情节是否真实也不是评价小说优劣的标准,至少可以当成奇幻类小说阅读。

而小说中人物的塑造则面目模糊甚至虚假。先看作者着力刻画的蒙族人物。全书中的第一智者毕利格老人,一望而知只是一个象征符号,作者硬生生编造出来的一个用于说教的工具罢了,具体原因非我这完全业余的普通读者所能说明,只要有阅读过几十本小说的经验就能感觉到。

现实生活中的确有这么智慧的老人存在,但作者把他作为一个小说人物则塑造的很虚假。既然只是一个没有文化、奴隶出身的人,怎能时刻都在与主角进行汉蒙文化比较的讨论与交流,说出那么多睿智的话呢?勇士巴图在马群保卫战惊鸿一现后,便没有什么戏分了,此人塑造的虎头蛇尾。本来我一直以为可以在后文看到有关他的更多更精彩的故事,然而我猜中了开头,却没有猜中结尾。小说这个完全让人出乎意料的情节倒是有些欧.亨利的味道啊。其实作者完全可以通过对他的描写表现蒙族人民的勇敢彪悍、豪放坦荡等等优点,而不是一味干巴巴的大唱赞歌,这才叫小说手法。只有嘎斯迈与巴雅尔两人虽然戏分不多,却个性鲜明,给人留下深刻印象。至于小说中的汉族主人公,则形象苍白平面,在本书描写的年代里没有感觉到起伏变化,不象知青,更象一名老成的文化比较学学者。

其次,来看看这部学术论文中的论点、论据、论述方法。

那些诸如环保、生态平衡的论点,虽不新鲜但绝对正确,我要举双手赞成。但是,观点没错,实现方法却很需要商榷,这些问题即便是专家们,也无法轻易研究出解决之道,而且这并非作者所要表达的中心思想。

长篇小说《狼图腾》读后感1000字二

这是一个豪迈的生命,在人类追求的世界里,它毫不起眼。它在渐渐向人类证明自己的存在。

它顽强的斗志力远远的超出了人类的想象,能形容它的,只有两个词语:豪迈,不羁。它就是姜戎笔下的狼。

它,不畏惧死亡,为了生存,为了希望,它们能够与同伴完好合作,战胜一切扑面而来的困难,它是英雄的,是智慧的。是的,在那片草原上,它就是王者,谁能与其争锋?

在姜戎笔下,我才深知草原上的狼,有多么的不易,是这本《狼图腾》让我了解草原,让我了解所谓的狼性。狼性,并不是简简单单字面上的意思,它代表着这个顽强生命的勇敢,智慧,团结。

这本书让我完全脱离了教科书上大灰狼、狼外婆的愚昧认知,让我明白了狼的精神。之所以,人类驯服得了马,猪,狗,牛等生物,可是,人类永远也驯服不了狼,狼是永远不会向任何人低头的!因为它们有狼性。狼性使它们变得如此具有王者风范。

以前的我以为狼只是愚昧无知的野兽,凭借着自己的一点点优势扑捉一些小动物,苟活在世界上的一种生物而已。在我心目中狼的地位是很狡猾的,愚蠢的,而又邪恶的。没有狮子凶狠,也没有狐狸狡猾。

它的存在也只是为了衬托虎豹们的勇猛。就像一部电影,它永远只能做配角,读了《狼图腾》之后,我觉得自己以前对狼的看法几乎是非常的愚昧。它不是苟活的生命,它是靠自己努力顽强存活的生命!

狼是处在草原生物链上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如果没有狼,草原也就不复存在。生活在草原的牧民是非常了解这一点的。

所以他们恨狼,同时也爱狼,杀狼同时也崇拜狼。人和狼就在这种微妙的关系中生活了数千年。狼也成为了那里文明的起点,那里人们的歌声,舞蹈,以及人性的豪放,无不和狼有着密切的关系。毫无夸张的说,那里的生机勃勃,那里悠久的历史都是拜狼所赐!

然而,这一切被一些自以为是,自命不凡的人破坏了。他们开着大马力的吉普车,抗着射程极远的步枪肆意捕杀那里的草原狼,并乐此不疲。

当我看到一匹大狼被一辆吉普车狂追了20公里,费尽了最后一点力气,带着不屈的眼神轰然倒地的那一刻。我再也读不下去了。这时的狼是英雄,而人,成了最卑劣的动物。

同样的,我们在生活当中,时刻不能忘记,草原的生存法则:优胜劣汰。狼的勇气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它能基于每个人生的希望,处于泥金的时候,我们只要想起它们,就会鼓起勇气,向前方驰骋。

我们生活在集体社会中,是否也能学习狼一样的团队精神呢?

狼图腾的精神,在其深层意义上来讲,也从侧面表达了中华儿女的心声,中国人若是向狼一样做事,一定可以成为世界的佼佼者。

狼这一充满生气的生命,这一充满奥妙的生命,一经揣摩,发现狼是那么伟大的,神奇的生命!

狼图腾精神,会在我的心中扎根,逐渐成长,让我也变成充满狼性的中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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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小说《简爱》读后感1000字


长篇小说《简爱》读后感1000字

她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子。她虽然长在富人家,却得不到他人的关爱;她虽然心地善良,却受尽他人的欺辱;她虽然得以读书,却只能在摸爬滚打和恐惧中学习;她虽然看到了幸福,却与其失之交臂。似乎命运关上她生命中所有的门,但最后——她获得了叔叔的遗产,追到了期待已久的幸福。是的,她是简爱,一个单纯又善良的女孩。

简爱出生于一个穷牧师家庭,父母双亡,寄居在舅母家中。以后,简被送进了洛伍德孤儿院。简后来登广告谋求家庭教师的职业。桑菲尔德庄园的女管家聘用了她。不觉中,她爱上了庄主罗切斯特,而罗切斯特也爱上简。当他向简求婚时,简答应了他。但当婚礼在教堂悄然进行时,有人指证罗切斯特先生15年前已经结婚。简离开了罗切斯特,圣约翰收留了她。他请求简嫁给他并和他同去印度传教,简拒绝了他,决定再看看罗切斯特。她回到桑菲尔德庄园已是一片废墟,罗切斯特也受伤致残。简大受震动,最终和他结了婚,得到了自己理想的幸福生活。

《简爱》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长篇小说,它阐释了这样一个主题——有尊严和爱才能体现出人的价值。简爱人生追求有两个基本旋律:富有激情、幻想、反抗和坚持不懈的精神;对人间自由幸福的渴望和对更高精神境界的追求。小说的主题是通过对孤女坎坷不平的人生经历,成功地塑造了一个不安于现状、不甘受辱、敢于抗争的女性形象,反映一个平凡心灵的坦诚倾诉的呼号和责难,一个小写的人成为一个大写的人的渴望。

在简爱的身上,我看到到了很多美好的品质。她虽然没有美貌,也没有地位,但她凭借一颗善良执着追求幸福的心,终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港湾。那我们为什不也拥有这样一颗心?坚强,朴实,独立自主,积极进取。用这些美好的品质,显示出自立自强的人格和美好的理想。用顽强的生命力,坚持与命运抗争,决不低头。我也应该向她学习,她在恶劣的环境中都能获得幸福,为什么我不能在安逸的条件下努力成功!有志者,事竟成。只有拥有一颗永不停息的心,努力追求,才能攀登到成功的顶峰。

简爱是不幸的,同时她也是幸运的,因为她的心没有死,她没有放弃自己,放弃梦想,她在奋斗,她在反抗,她在用尽全力来扭转命运。是的,她做到了,她找到了原本就属于自己的幸福。而我更是幸运的,各方面条件远远胜于简爱;那么,我应该比简爱更努力,因为我不能浪费这样的条件,我不能对不起自己的心!

简爱已经过去,她永不停息的心,她勇敢执着的个性,坚强瘦弱的身躯将永远令我铭记!

长篇小说读后感


长篇小说读后感(一)

莫言小说《红高粱》,其大致情节是这样

在山东高密县东北乡一带,生活着一群有血性的人种。有个叫戴凤莲的女子,该当要出嫁的年龄了,爱财的爹妈将她许配给烧酒作坊单家做媳妇。哪知单家之子患有不治之症麻风病,流脓血淌黄水谁嫁他谁就毁了。轿子头余占鳌实际上是土匪头子,也许是出于拯救戴凤莲的目的,在她嫁到单家没两天,他就将单家父子杀了,并在高粱地里要了她。

戴凤莲留住准备散伙的长工们,成了烧酒作坊的新主人。为头的罗汉大叔,继续主事。他还负责饲养东家的两头大黑骡子。

日本人说来就来。进村抓民夫为他们修公路,刘罗汉与骡子一起被抓去。公路横跨墨水河,河上原木桥不行了,不可以载重汽车,要修石桥。罗汉大叔搬石块过程中遭遇监工毒打,产生逃跑念头。夜间本已成功脱逃,因要一同解救出骡子而再次被捉。日本人将刘罗汉剥皮示众,激起民愤。

一民女喜欢上余司令下属任副官,前往找他时误入余司令叔父处,并遭其强奸。任副官以离任相要挟,要求正法余大牙。千兵易聚,一将难求。余司令为严肃军纪,挥泪斩叔。

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小说集中笔力,讲述一次抗击日军的伏击战的经过。余占鳌率部队在公路两侧的高粱地里埋伏,准备狙击从桥上经过的日本人的汽车队,为罗汉大叔报仇。戴凤莲亲自为部队战士送饭,途中被前来的鬼子枪弹击中。余占鳌与敌人激战,烧了敌人汽车,击毙鬼子一少将,双方伤亡惨重。戴凤莲血洒高粱地,成为抗日烈士。

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戴凤莲在弥留之际,有一段对生命的留恋和热爱的话: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天,你既然给了我,就不要再收回,你宽恕了我吧!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什么都不怕。但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多看几眼这个美丽的世界。

这些发自肺腑的充满思想光辉的语言,丰富了小说的意蕴,增添了小说的阅读魅力。


长篇小说读后感(二)

全书描写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人在山东梁山泊聚义的故事。

《水浒传》中的人物绰号较丰富,智多星指吴用,也被成为赛诸葛。他智取生辰纲,足智多谋、神机妙算。还有鲁智深也有许多本领:拳打镇关西、倒拔垂杨柳,大闹野猪林。嫉恶如仇、侠肝义胆、粗中有细、勇而有谋、豁达明理。

鲁智深在《水浒传》中是出场很早的人物,第三回《史大朗夜走化阴县、鲁提辖拳打镇关西》就是他的第一次亮相。他原是渭州经略府的提辖,名叫鲁达。鲁达的出场是因九纹龙史进寻找师父王进而导出的。东京80万禁军教头王进恼了高俅,高俅想乘机打击王进以报宿怨,王进私走延安府,途中逢史进,结成师徒,后来依然前往延安投奔老种经略府,九纹龙史进为救少华山朱武、陈达、杨春三个头领。中秋之夜,大闹史家村,从华阴县出走,在少华山小住。不久离开少华山去延安府寻找师父史进,却误到小种经略府所在的渭州,在茶坊里遇见鲁达。鲁达听说史进要找的的久已闻名的王进,一见如故,引为知已,便邀史进一同上街喝酒。二人要往酒楼的途中。又碰上了正在耍枪卖膏药的李忠,因为李忠是史进的开手师父,便又拉了李忠同上酒楼。

武松(行者)血刃潘金莲、斗杀西门庆、醉打蒋门神、大闹飞云浦4、血溅鸳鸯楼、除恶蜈蚣岭。崇尚忠义,勇而有谋,有仇必复、有恩必报(不足:滥杀无辜)是下层英雄好汉中最富有血性和传奇色彩的人物武松在血溅鸳鸯楼,杀死西门庆等人后,在墙上写下了八个字2020:杀人者,打虎武松也。

《水浒传》中的许多英雄豪杰,武艺高强,敢作敢当,为朋友两肋插刀,有些精明能干的人。

有许多英雄豪杰的人是我们学习的,我们也应该做一些有利于人民的人,为同学复习功课,帮助同学做有困难的事,要互相帮助对方。


长篇小说读后感(三)

近期,我读完了俄19世纪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又一大着作《复活》。

复活,故明思意指死去的人再一次或得生命,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有这种事。我对托尔斯泰颇有了解。其并不是一个科幻作家,因而我怀着兴趣翻开了这本书。

书中讲述了一任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一个女仆卡秋莎玛丝洛娃发生了爱情。聂赫留朵经历了军旅生涯后,精神上受到了污染,以至后来对卡秋莎玛丝洛娃做出了无法弥补的丑恶行为,并抛弃了她,至使其堕落。在多年后,两人以犯人和陪审员的身份重逢于法庭,做为陪审员的聂赫留朵夫良心深受谴责。为了赎罪,他开始了对玛丝洛娃的救助。在为此奔波的途中,聂赫留朵夫亲眼目睹了俄国农民的痛苦与贵族的压迫。最后救助终末成功。于是,聂赫留朵夫决定与卡秋莎玛丝洛娃同赴西伯利亚流放地。这时的他感到精神上受到了复话。

读过后,我仍不大理解,在片刻沉思后。才渐有所悟:

精神是肉体的支柱,有些人虽仍活在世上,却只是行尸走肉。受人唾骂。相反之,有的人虽已死去上百年,然而即使再过上千万,他(她)的精神依然永存于世,受到世人的敬仰。

在堕落的人中,也有从新洗清自我的人。书中男主角聂赫留朵夫,就是一个从纯洁无邪的少年,在经历了军旅生涯后,堕落一时,最后终于在精神上恢复了自我。这又体现出了当时俄国政治的腐败。

我曾经读过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甚是精彩。望大家也看一下。还有对大家说的:在看一类名着之前,最好看一下作者介绍。有助于大家理解。

长篇狼图腾读后感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狼图腾的读后感,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

今天,读完了《狼图腾》,书中的精彩内容给我强大的震撼,催使着我写了这篇读后感。

《狼图腾》中的精彩内容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狼的每一次侦察、布阵、伏击、奇袭的战术;狼对气象、地形的利用;狼族中的友爱亲情;狼与草原万物的关系;小狼艰难成长过程――无不使我们联想到人类,进而思考一个个疑问:当年十几万蒙古骑兵为什么能够远征到欧洲进行大屠杀?中华民族今日辽阔疆土由来的原因?历史上究竟是华夏文明征服了游牧民族,还是游牧民族一次又一次地为汉民族输血才使中华文明得以延续?为什么中国马背上的民族,不崇拜马图腾而信奉狼图腾?中华文明从未中断的原因,是否在于中国还存在着一个狼图腾文化?狼性到底是怎样的?我们是龙的传人还是狼的传人?于是,我们发出叩问:我们自诩是炎黄子孙,可知“龙图腾”极有可能是从“狼图腾”演变而来?华夏民族的“龙图腾崇拜”,是否只是前人对狼的一种崇尚?我们究竟是龙的传人还是狼的传人?人类社会的精神和性格日渐颓靡雌化的今天,《狼图腾》这一部以狼为叙事主体的小说,真正揭示了人性与狼性,千百年来,人们畏狼如虎、憎狼为灾,汉文化中存在着太多对狼的误解与偏见,比如说:起初我以为狼只是喜欢群居的野兽,凭借着数量的优势扑捉一些小动物,苟且存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一种生物而已。在我心目中狼的地位是很尴尬的。凶猛不及狮虎,速度不及猎豹。同为食肉类哺乳类动物,他们只能去欺负弱小的狐狸、豺狗。它的存在也只是为了衬托虎豹们的勇猛。就好比一部电影,它永远只能做配角,来衬托其他野兽的凶猛、英勇。。然而,读《完《狼图腾》随着曲折的故事情节,我我才发现我以前的想法是多么的无知,甚至是愚昧。这本书,它会为你诠释什么才是狼,什么才是真正的野性,它会帮你揭开那层神秘面纱!

狼,原与狗是一家,但它可比狗少了奴性,多了野性。不会为了嗟来之食而不顾尊严的向主人摇头晃尾,因为狼知道,决不可有傲气,但不可无傲骨。那绿莹莹的闪着狡黠目光的眼,那四根令人闻风丧胆的狼牙,黑的、灰的或白的并不好看的毛色,那强而有力的四肢和尾巴,构成了——狼。

狼,最凶猛的武器就是它的上下四根狼牙,如果没有狼牙,狼所有的勇敢、强悍、智慧、狡黠、凶残、贪婪、狂妄、雄心、耐心、机敏、警觉、体力、耐力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等等一切的品性、个性和悟性,统统等于零。狼牙,是狼的一切,是狼的命。

狼,虽然凶残,但是母狼却是母性最强的动物之一。可以为了孩子放弃猎物,可以为了孩子饥肠辘辘,可以为了孩子不惜一切甚至是舍弃生命!

狼,它们是团结的,很少各自为战,所有的行动都是在狼王的统一调度下进行。只要狼王一声令下,群狼便会排山倒海,勇不可挡。即使是它们被牧民和猎狗围困,四面楚歌,它们依然镇定自若,阵形不乱。

狼,月下长啸,无比凄凉,令人心寒。它是团结的,更是孤独的、野性的。就算一个人把它从小养大,就算给了它再多的付出和关爱,它最后还是会毫不留情地离你而去。毕竟,自由才是狼的最高宗旨。

狼,它们从来都不畏惧死亡。它们为了冲垮马群,不惜牺牲老弱的狼去撕撤外围壮马的肚皮,与马同归于尽。与群狗的争斗中狼也是前赴后继,即便是战斗到最后一条也毫不畏惧。它们是实实在在的王者,谁与争锋?

狼,懂得

知己知彼,尊重每个对手,在每次攻击前都会去了解对手,而不会轻视它,所以狼一生的攻击很少失误;狼,懂得同进同退,虽然通常独自活动,但却是最团结的动物,你不会发现有哪只狼在同伴受伤时独自逃走;狼,懂得顺势而为,知道如何用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回报。

狼,是世上第一大兵家,是最有智慧的军事天才。它们懂气象,懂地形,懂选择时机,懂知己知彼,懂战略战术,懂近战、夜战、游击战、运动战、奔袭战、偷袭战、闪袭战,懂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还会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地实现全歼敌群的战略意图。

狼,是草原生态平衡的守护者。说起草原,人们脑海里的第一幕肯定就是“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壮丽景象。湛蓝的天空下绿草茵茵,马儿们豪情万丈的自由驰骋、无拘无束,牛羊们自由自在的大口大口的吃着新鲜、清甜的绿草。人们可以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可以肆无忌惮的呼吸那里的新鲜空气。但又有几人知道,只是谁立下的功劳?草原上,黄羊、野兔、旱獭等动物的繁殖力极强,对草原的生态造成极大的破坏,因为狼的存在使得草原鼠,黄羊的数量得以控制,有效的保护了草原。因为草原鼠和黄羊数量过多会破坏草原,进而使土地沙化。狼也控制着旱獭的数量,旱獭厚厚的皮毛是蚊虫寄生过冬的场所。所以狼也间接的控制着蚊虫的数量。可见。狼是处在草原生物链上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如果没有狼,草原的昔日美景也就不复存在。然而,可悲的是,由于人为的原因,这一切被一些自以为是,自命不凡的人破坏了。他们开着大马力的吉普车,抗着射程极远的步枪肆意捕杀那里的草原狼,并乐此不疲。当我看到一匹大狼被一辆吉普车狂追了20公里,费尽了最后一点力气,带着不屈的眼神轰然倒地的那一刻。我再也读不下去了,那一刻的我觉得狼就是英雄,而人,成了最卑劣的动物。而现在人类做的还不止这些,它们在草原上建起工厂,使得狼等许多以草原为家的动物我生存的地方生活在草原的牧民是非常了解这一点的。所以他们恨狼,但他们同时也爱狼,它们杀狼但同时也崇拜狼。人和狼就在这种微妙的关系中生活了数千年。狼也成为了那里文明的起点。那里人们的欢歌笑语,以及人性的豪放,无不和狼有着密切的关系。毫无夸张的说,那里的生机勃勃,那里悠久的历史都是拜狼所赐!如今蒙古狼已近乎绝迹,使黄羊、野兔、旱獭等动物大量繁殖,所以才导致草原不断沙化,发生沙尘暴的频率越来越高。

狼,你身上那与天俱来的优秀特质,离现代文明似乎是那么遥远。在草原不断沙化,冰山不断融化,莫名的瘟疫不断蔓延的今天;在火山、海啸、泥石流、地震频发的灾难面前;在人类面对大自然的惩罚,显得如此渺小和无助的现实中,这些特质显得更为稀有和可贵。

长篇小说《红与黑》读后感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长篇小说《红与黑》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进我校恬静的图书馆,脚步下意识地停留在世界名著一栏前,一本红色的“书脊”映入我的眼脸,情不自禁的拿出这本书,轻轻地抚摸,《红与黑》三个字豁然在封面的中央,脑子里一下闪现出于连的影子,这个在中外文学长廊人物画像的“向社会宣战的不幸儿”,怎样与红色和黑色两种颜色联系在一起呢?

也许是书的题目吸引了我,还是什么原因,我只借了这本书便匆匆离开,只想一口气读完,好明白为什么,然而读书是一件“谋心”的事,急是不可取的,归根结底,是要让我们的灵魂得到安顿,心智得到开启,精神得到寄托,情操得到陶冶。这本书我读了三遍大约用了一个月,才体会到一点味道,品得对不对味,我自己一点感受而已。

我首先了解名著的背景,这样有助于我更透彻地理解原著的深刻内涵。《红与黑》起初的标题为《于连》,1830年定名为《红与黑》,并有副标题“1830年纪事”。称之为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作,是因为它最早体现了这一流派的基本特征。小说直接吸取现实题材,反映现实斗争。

1827年的《法院公报》上登载一个27岁的青年家庭教师枪杀了自己的女主人的案例,启发了司汤达,但小说的故事已与生活中的案件有了很大的不同,作者用他长期以来对复辟王朝时期生活的观察,联系当时的实际,注入他对社会矛盾的认识,使《红与黑》成为一部反映复辟与反复辟斗争的形象历史。

作品中的“红”代表了充满英雄业绩的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特别是拿破仑皇帝;“黑”代表了教会恶势力猖獗的复辟时期,还有的认为“红”与“黑”,代表着军装与道袍,宝剑与十字架,军人的荣耀与僧侣的黑暗,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

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中长篇小说读后感


中长篇小说读后感(一)

读了莫泊桑的《项链》,对于玛蒂尔德这个人物,我更多的是同情而不是厌恶。

诚然,玛蒂尔德这种追求虚荣的举动,在我们看来是可笑而恶又可悲的。但她生活在那样一个虚伪的制度下,那样一个崇尚虚荣的社会里,这种想法也是无可非议的。在当时的社会里,那些占统治地位的大人物们讲究排场,崇尚虚荣。玛蒂尔德身处如此环境内,渴望自己和那些显赫人物有相同地位是十分正常的。所以,我们不该嘲笑她,她是值得同情的。

有了对她的同情与理解,我们就能发现她性格中好的一面,也就是那潜在意识的反抗。如果她像那些那些安于本分的人们一样相信自己的命运上帝安排的,唯有逆来顺受的生活,那么她就不会想去挑战命运和承载梦想了。事实上,她也有过成功的快乐:那天的舞会上,她不是那样的美丽活泼、风度翩翩压过了所有上层女士吗?虽然这样的快乐是短暂的,但毕竟是她对命运的一种反抗。

如果有人说玛蒂尔德的这种勇气完全是靠虚荣心支持着的,那我绝对不会同意。因为,如果这样的话,她无论如何不会熬得过这艰辛的十年,她无论如何不会用自己的美丽容颜和青春年华去换取虚荣虚荣心绝不会是一个人奋斗整整十年的精神支柱。如果有人说她这样完全是自作自受到走投无路是逼出来的,我也不会同意。为什么她没有被逼上绝路,没有被逼得失去信心呢?要知道,几万法郎,在肩上各种各样的高利,还有维持两人十年生活的费用,对于玛蒂尔德这样的清寒家庭实在是一座吃人的坟墓。但她战胜了自己、战胜了命运,是她倔强的不肯向命运低头的性格的胜利,是她那种反抗精神的胜利。作为十九世纪的一个弱女子,能有如此精神和勇气,实在令人敬佩。


中长篇小说读后感(二)

读过了《狼图腾》,我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草原狼把我从平静的生活一下子带到了西部草原的深广与另类的生活感受,让我觉得我的血液在扩张、在膨胀、在向往----

在环环相扣的狼故事的紧张氛围中,蒙古狼卓越的智慧、机警的作战、坚强的意志、忘我的忠义、浓厚的亲情历历在目,还有以毕利格老人为代表的蒙古草原的游牧文化也是文明悠长。主人公陈阵养的小狼活灵活现,把狼性的热爱生命与顽强的忍耐力更刻画的栩栩如生:在对待食物上,小狼对喜爱的食物居然可以先观察在偷袭;对烈日的暴晒,小狼能想出用挖洞的方法隐藏身体;对脱离家园的迁移小狼可以一次次宁死不屈的和牛马车抗争也不妥协。对着野性十足的小狼,我却油然而生敬意与怜爱之情。

难忘《狼图腾》中狼的自由强悍的进取精神,也更难忘狼为了胜利宁可玉碎不可瓦全的牺牲精神,在狼性中,我感悟到了人性生存的精神意义。下面,我就从三方面谈谈我从这本书中得到的感悟吧!

一、发扬团队精神

草原上,草原狼是最团结的群体。这种团结是在千百年实地作战的经验中得出的生存之道。因为在强者生存的大草原上,孤军奋战只能是自取灭亡。蒙古狼争夺食物的战场就是死亡的前线,群狼有组织、有纪律、有忍耐、有章法、有配合,在头狼的指挥下,从容作战,不抢功,也不贪利,个个凶猛强悍,杀气腾腾,这种气势就压倒了弱者。

在雷电和黑暗的掩护下,狼群以飞箭的速度直插马群中央,随即中心开花,然后急转掉头,又冲向四周的马群,把马群冲的七零八落,冲成了最有利于狼群各个击破的一盘散沙。

暂时后撤的狼群行动有条不紊,它门不急于去吞食已经倒毙的猎物而是趁马倌和儿马子重新整队的时候,分头追杀东南方的散兵游勇。

从书中的描写中可以看出,狼的集体作战攻势锐不可挡,对战果也是力求最大,也决不盲目贪多恋战,不乱阵脚。狼群在头狼的统一指挥下,进则同进、退则同退、协同作战、无往不利。

为了集体的胜利,狼的牺牲精神更让人钦佩有嘉。当发现猎人时,为了保护大批的狼群,会有两只狼做诱饵把猎人引开,以牺牲自己来保全集体;还有丧子的母狼,可以用自杀式的攻击方式重重的悬挂在马的侧腹做最后的殊死的拚杀。这种不计较个人利益,把生死置之度外的高度集体主义精神真是可敬可佩。

人类社会,我们也是生活在集体的大家庭中,为了集体的荣誉,我们是不是也要学习狼的团队精神呢?我们也要以集体利益为重,放弃自己的小利益。在工作中对自己的职责尽心尽力,不逞英雄主义,不好大喜功,不脱离集体。在行动上,要中心明确,一切行动听指挥,发挥团队作战的最大优势。只有这样,才能在困难面前无坚不破。

二、危机意识

危机,是锻炼强者的摇篮。广阔的草原,危机四伏。草原狼在冬季漫长、冰天雪地的恶劣环境中学会了在冰窖雪窖中储存食物;在捕杀猎物中学会了气象与战术;在生存的危机中学会了选择生育地点的隐蔽与逃生;在精装减负中选择了残杀弱病伤员。狼,凶猛、强悍;狼,也更智慧与善战。在生与亡的死亡线上,强者存,弱者亡,这就是自然的生存法则。

所以,危机存在于每个事物中,也是我们人类的生存法则。国家要富强,企业要发展,也必须学会在危机中强盛。因为世界也选择强者。国家不强就要被列强瓜分;企业不发展就要濒临破产。而人呢?不进取,也就是自甘被淘汰。所以,改革,就是要把人变的更强。不要惧怕改革,我们要学习狼的不息、不淫、不移、不屈的狼的精神和狼图腾精神,以更坚韧的毅力对待改革,接受锻炼,在危机中成长,壮大。

三、生态平衡的意义

从蒙古草原的食物链上,我们看到了蒙古狼的自然价值。狼是捕杀大批黄羊、旱獭、老鼠的杀手,从而保护了草原上最珍贵的草资源。狼对动物的腐尸也是乐此不疲,既清洁了草原,也预防了病菌的传播。草原有草,才能抵御风沙、大旱;草原有草,才有牛羊的食物,才有人的生存啊!

所以,在草原上,狼杀黄羊不杀绝,狼打旱獭专打大不打小。蒙古人打狼、打獭子更是不赶尽杀绝。这些草原的规矩,都是为了更好的生存。

连狼都知道保护的草原生态平衡,我们聪明的、高智商的人类不是更应该保护生态平衡,为我们后世的子孙留下美好的家园吗?

有树才能抵御风寒,有水才能净化空气,有草才能减少风沙,我们的地球,就是我们美丽的家园。生长在地球上,我们就有义务让这自然的生态平衡更趋于自然啊!

狼图腾,我学到了很多我应该具备的品格。

狼图腾精神,也是中华民族的坚韧向上的进取精神的一种。愿这种狼图腾的精神能永远在我们中华大地上扎根,永不衰竭!狼从来都不畏惧死亡。它们为了冲垮马群,不惜牺牲老弱的狼去撕撤外围壮马的肚皮,与马同归于尽。与群狗的争斗中狼也是前赴后继,即便是战斗到最后一条也毫不畏惧。在那片草原上它们是实实在在的王者,谁与争风?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也是合作的社会,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单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把工作做好的。所以我们得像狼一样有团队意识,充分的信任工作伙伴,各司其职而又互相帮助,这样才能取得最大的利益。


中长篇小说读后感(三)

《白鹿原》已经读完了一段时间,一直未敢把自己的感想写下来,如此的作品总是让我内心陷入一种无法自拔的迷局里,困惑不已。是否是因为一个人的缘由,才有时间和精力去想这些事情?我试着解嘲下自己,让自己的内心平静,然后把自己的一点点感想写下来,也算作自己的点点纪念。

正如前几日在微博中所言,读了《白鹿原》后,对于难料的世事,叵测的人心会有不一样的认知。我无法从自身的角度去解读我所知晓的过往,于是陷入困顿中。

是我们太过于卑贱,还是这方土地太过于骄横?我们残杀同胞时没有丝毫的不忍,而驾驭这方土地的人都被奉之于神灵。亦或者,我们自千百年来都灌输着等级的观念。我们习惯了仰视高阶层者,献上阿谀;俯视低阶层者,给予怜悯。俯仰之间,便有人苦心积虑逃脱自己的阶层攀向更高的阶层。而在这攀爬的过程中,各种手段无不用其极。人性到底是本善还是本恶?我困惑于此。比之战争中残酷血腥,我更忌惮于人内心阴险狡诈的一面,也总是不解,人的内心到了什么样的地步才能如此。

千百年来,有多少鹿被假指成了马,又有多少人因此而命丧黄泉?党同伐异。非己若者,其心必异,必杀之。在党伐中,又有多少人依附于某个派系,渴望搭上穿越阶层的直通车。有人跟对了,功成名就;有人跟错了,其结果可想而知。哎,中国这个内耗无比强大的民族!生气!

可怜了那些鹿,莫名的背上了杀人的罪名。很佩服胡适写出《容忍与自由》。

于是,我常常感恩,感恩生活于这个年代,生活于这个至少屁民可以选择不参与政治争斗,还可以靠双手自食其力的年代。假若在那些动荡的年代,我是否也会被按一个莫须有的罪名被游街被示众,然后从这世上抹去,亦或者与自己至亲至近的人划清界限,还要亲自动手义正视听。从前,听到很多人移民,我都是不耻的。如今,却不同。每个人都有自己选择生活的方式,只要他自己觉得这样舒适,而又没有妨碍别人,

写了许多,却不知道自己想要说些什么。无力的吐槽

我向往美好的生活,我相信生活越来越好!

长篇小说《神妻》读后感


白玉芳的满族名字为尼扬尼雅·那丹珠,她在自我介绍中写道:“先祖为黑水靺鞨,世居黑龙江以北虎尔哈。早世南迁宁古塔(宁安),为女真族虎尔哈部。17世纪再度南迁赫图阿拉(新宾)、穆克敦(沈阳)、北京。1814年,隶满洲正黄旗,迁旗戍边双城堡。”这段对于家族历史如数家珍般的叙述,流露出作家对于其满族历史的熟稔和珍爱。她的长篇小说《神妻》以动人心魄的情仇故事、神奇迷离的民俗色彩、如诗如画的叙事语言,用激情演绎了满族古老的历史与文化,使作品成为满族先民极具浪漫色彩的悲壮史诗。

民俗学家乌丙安指出:“……在文学史上闪耀光辉的代表作品,往往都是深刻地真实地艺术地再现生活的作品,在它们的艺术的真实表现中,各民族的民俗特色便成为重要的内容,离开了这些真实的民俗生活,作品所表现的艺术的真实也自然成为一句空话。”(乌丙安《中国民俗学》第16页,辽宁大学出版社1985年8月出版)

翻开《神妻》,看到作家以鸳鸯梅、藕狸果、荆棘草、狼牙刺、银芍药等北方植物作为每一章的标题,这个构思可谓是别出心裁。从一个肃慎人爱情的狂欢节——秋祭开始,作家以神奇迷离的色彩,如诗如画的叙事语言,书写了一个三千年前的满族先民肃慎人的故事:

一轮皓月撒下银色的光芒,夜幕下的黑龙江水“哗啦、哗啦”地轻声流淌,沉落江底的老林子影影绰绰,大草甸子清幽寂静。

突然,一阵咚、咚、咚的木鼓声在老林子里响起,成群的鸟儿惊恐地鸣叫着,扑打着翅膀穿过树梢,在夜空里盘旋。四团火焰在黑暗里闪烁而升。虎尔哈部一年一度的秋祭婚礼舞会即将开始。

从这开始,作家将我们带进一个遥远陌生,却让我们惊奇震撼的萨满文化。说它遥远陌生,是因为萨满文化是人类童年时期的原始崇拜文化,发轫并繁荣于母系氏族社会。如今,只在时下一些清宫戏里偶尔看到和听到。也可以在电子游戏世界里寻找到它的影子。说它惊奇震撼,是因为作家在《神妻》一书中,以流畅委婉的诗性语言、古老而久远的情歌和神歌的恰当引用,在叙事诗般的叙写中增强了作品的含蓄绮丽与独特韵味,使作品充满着艺术张力,给阅读者展示了全新丰实的萨满文化,把读者带进了一个神圣的氏族精神世界。

我们说,作家的作品里有自己生活的影子。白玉芳是一个满族女作家,她出生在黑龙江,幼时跟随父母在广西军营生活和工作多年,上个世纪80年代,她来到上海电信系统,又在上海工作多年,也许是这样的生活经历,为她文学创作打下了生活基础。所以,在她的《神妻》一书中,以磅礴的气势叙写了虎尔哈部、尼玛察部、完颜部的融合。这部长篇小说验证了:一个民族作家的文学创作必然地要打上本民族文化的烙印,她的文学创作也必然地需要她以本民族的心理思维,去进行民族文化的文学书写,以进行“民族精神的重铸”,而这个民族精神的重铸,需要的则是民俗在文学创作中的发散和运用。

作家在《神妻》一书中,以浓郁的民俗气息,神奇迷离的萨满祭祀场景、世代传承的口传族源,久远古老的萨满神话等许多文化元素来展现满族萨满文化的精粹,使作品在充满民俗气息中,洋溢着独特的浪漫色彩。如神圣庄严的秋祭、生死在天的斗兽、古老神秘的卜骨、圣洁庄严的雪祭、神圣热烈的火祭等等,这些民俗场景的描写,编织在曲折多难的情仇情节中,刻画出一些颇具个性的人物,如虎尔哈部酋长穆克什喀的好色狠毒刚愎自用,瑷珲女罕的残忍霸道颐指气使,奴隶富察的雄强矫健英俊倜傥,女奴芍丹的美艳夺目忠贞不渝,茑萝格格的一往情深我行我素,丑奴年尼雅的貌丑心善忍辱负重,小纳汉泰的情深似海疾恶如仇,舒穆禄的朴实坦诚无畏无惧,小芍丹的国色天香胸怀大义,使这部作品具有独特的艺术风采。

读长篇小说《蜗居》有感


正视现实 踏实进取

——读长篇小说《蜗居》有感

文 / 崔美兰

重读《蜗居》,又手不释卷。《蜗居》太真实了,真实让人看了心酸,辛酸得近乎残酷,残酷得让人感到:人生好假,生活真难!

《蜗居》刻画了劳苦大众的悲惨人生,抒发了人民"安得广厦千万间,大批寒士俱欢颜"的美好愿望。小说里的主要人物并不多,名牌大学的高材生在城市里苟活的海萍夫妇、不愿苟活却只能当小三的海藻、有家室却不甘于平淡生活的国家干部宋思明。书中人物都很难用简单的是非曲直来判定他们的选择是否值得称许,因为每个人的心态都或多或少的被扭曲,不仅仅是生存状态,也包括社会环境、情感和价值认知。

《蜗居》的故事在制造一种"道德批判"的意识。在《蜗居》中,主要展示的是海萍和海藻的命运,恰好分别对应了资本的自私与温暖两个层面的品格。海萍要买房子,狂热地算计自己的生活、毫不留情地抛弃了温柔浪漫的想象、以尖牙利齿的方式对待任何影响自己赚钱的行为……海藻则扮演姐姐苦难的解救者,并且在这种解救的过程中,被宋思明的深挚情感与夺人风采所感染。

人们常说:女孩子要富养,性格才能高贵,这是一条硬道理,郭妈妈明白这个理,但她不明白,富养有时和钱没有多大关系,而是在于是否给予女儿足够的关注。从小到大,每次海藻犯错,挨罚的都是海萍!对海藻的不关注成了她钦慕虚荣的恶果。女孩子在成长时是要比男孩精细很多的,如果家长不能令她感到受宠,她很容易敏感自卑,潜伏下自轻自贱的性格。小说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中国家长对独生子品德教育的失败!

"方向比能力重要,结果比过程重要。"这是《蜗居》的一句台词,要证明一个真理:或方向或结果的正确性。有的只需一段时间就行,有的则需要用毕生的经历,可有的真理需要若干代人的接力实践。让其中的一代人诚服,那只能是无条件地服从,是盲从,其实是违背"实践标准"的。一代人或者某个人无力证明一个宏大的真理,那么方向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远大的目标就虚无漂渺了,大家只需抓住自己有限的时间,实现自己看得见摸得着的价值,急功近利就成了很多人必然的选择。

《蜗居》的可怕之处在于,它不动声色地展示了一种悖谬的现代城市生存逻辑:越是拥有资本或者资本的支配权,就越是可以具有性格的魅力和生动的感情;反之,越是被资本挤压,就越是丧失作为"人"的各种美。一句著名的歌词:生活的压力和生命的尊严哪一个更重要?轮到你回答了,你已无路可逃了。这句歌词道出了《蜗居》中人们艰难的生存状态。

关于这部作品,各种评论很多,正面的反面的打得不可开交,甚至电视剧一度被停播。看《蜗居》重要的是关注这部作品要表达的主题或现实,而不要总断章取义地揪一个点。每个时代的价值标准、道德标准都有很明显的时代痕迹。可叹人生短暂,历史长河中的一瞬就是一个人的全部,作为一个人,无法选择,但如何活在当代,怎样定位自己的价值、道德标准却可选择,就像要想获得真善美就要揭开假丑恶一样,从而都能留存一些真、纯、善的品质,提炼总结一些思想智慧和生存哲学,这才是支撑人类延续的根本。

《蜗居》的最后,虽然从道义上应景了当代的核心价值观。作者似乎从血淋淋的写实中贴上了道德标签,想呼吁:"二奶是没有出路的"、"贪官是没有好结果的"、"老实人是不会吃亏的",但多少显得有些苍白无力,希望借此让崇尚金钱至上、物欲横流的人们去抽刀断水,这是不切实际的,因为现实生活中的善恶之果并非如此分明。也许看过之后,一些官员会在宋思明的基础上更加高超玄妙,更多没有工作出路的女孩从内心深处渴盼着"立交桥",更多的海萍苏淳式的普通人更不甘心垦荒式的奋斗与努力。但《蜗居》时时刻刻在提醒刚刚走上社会的大学生:大城市的生活中四处漂浮着不合理的欲望,不可能带来理想中人生价值的实现。质朴、单纯的生活才是人生的真谛,正视现实 踏实进取,寻找并尊重各个阶层有不同的幸福感。日新月异的经济发展影响着人们的价值理念。我相信:人民会越来越富裕,但有钱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如何将高贵、忠诚、踏实、理智的价值理念给予当代,再传给下一代!

长篇小说《边城》读后感300字


长篇小说《边城》读后感300字一

前些日子,有知己好友向我推荐沈从文代表作《边城》,闲暇时,我买了一本《沈从文集》,重点读了《边城》一文,感想颇多。

《边城》是一部反映湘西民情的中篇小说,它的故事情节很简单,主要是通过描述女主人公翠翠与少男傩送的纯情之爱,来揭示一种源自湘西古朴原始的爱与美。

这种爱与美在小说中,既没有海誓山盟、卿卿我我,也没有离经叛道之举,更没有附加铜臭的权钱交易,相反小说所表现的男女之情正是古朴原始乡村孕育而生的自然恋情,它青春、阳光、清新、健康,犹如阳光下爱情的花朵,晶莹透明。纵观小说描述的不仅是唯美的恋情,更有祖孙、兄弟之间的挚爱亲情,还有处在整个边城各个角落人们之间的一种善良互爱之情,这些爱与情不正是如今我想看到的人类最高尚的心灵之美吗?

虽说小说翠翠和傩送的爱与情以苦涩的悲情收场,这是我不希望看到的,更是我为之惋惜的,但它又让我懂了美好的爱与情有时并不能完全为自己所把握的一面,它有其社会属性的另一面,以致这中间或有悲情、或有无奈,这让我联想到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的慨叹,当然我不排除也有人能冲破重重阻力追求得到自己的爱与情,如古代的卓文君与司马相如,但话又说回来,古往今来又有多少人能把握自己的爱与情?又有多少人能跨越历史享有不受时代束缚的爱与情呢?也正因为这样,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就成为一代又一代人的情感共鸣!

长篇小说《边城》读后感300字二

天高云淡,白塔下,渡口边,一对兄弟,一个女孩,一段说不清的爱情故事,这就是《边城》。优美的景色,善良,纯真的人们,故事为什么会以悲剧结束?究竟是谁的错?其实,并没有什么为什么,悲剧的结束,也并不是谁的错。

天保和傩送,两个人同时喜欢上了翠翠,按规矩要不两个人真刀真枪的大干一场,决出个谁胜谁负,胜的去追求翠翠,而负的退出;要不两个人晚上一起到翠翠家的对面唱山歌,翠翠回唱的那个人赢。两个亲兄弟不可能真刀真枪打一仗,所以只能选择后者。但不得不说遗憾的是天保唱歌不行,也就放弃了,而傩送唱歌时翠翠却因为睡着了,只把那歌声当成了一个美好的梦。

天保为了忘却翠翠成全傩送而随船出商,却因船出事而溺死河中;翠翠经过爷爷点拨后知道了傩送对自己的爱,却因女孩的羞涩不敢表达;傩送给翠翠唱了一晚的歌,却因翠翠没有给他回唱再加上哥哥天保的死让他不知怎样面对翠翠,所以也远行了;爷爷为了翠翠以后的幸福忙前忙后,却因整个事情变成这样又加上岁数大了,最终在暴雨将停的清晨离开了人世。

最后,只有翠翠和她的黄狗,守着渡船,等着傩送的归来。

想来想去,这一切的原因,并不是因为谁的错。老话有一句叫这都是命。是啊,翠翠的爱情变成这样又何尝不是一种命呢?她的爱情中,没有尔虞我诈,没有一点阴暗的东西,但结局却是这样,能说什么呢?认命吧,顺其自然就好。其实这未必是一件坏事,当傩送和翠翠的爱情经过时间的考验,两人再次相遇时,应是人间最幸福的事了吧。而如果因为时间的推移,感情淡了,没了,又是什么坏事呢?这段感情的结束,不也是另一段感情的开始么。

现实生活中也是一样,如果两个人之间的感情经历了许多却仍没有发生动摇,很不错;如果随着种种事情,感情散了,互相觉得不适合了,分开,也挺好。

还记得《非诚勿扰Ⅱ》中芒果和李香山离婚典礼上的贺词:散买卖不散交情。两个人分开后,之间就又是另一种感情,有什么不好的。

其实,感情,没有什么是与非,没有什么对与错。

其实,感情,真的顺其自然就好。

长篇小说草房子读后感


《草房子》是一个美好的所在,她让我们想起浪漫、温馨、遥远,想起浪漫的童话。长篇小说草房子读后感,我们来看看下文。

长篇小说草房子读后感(一)

曹文轩,这个人你们肯定都知道吧?他是一位儿童文学家,写下了很多作品。这些书深受人们的喜爱,《草房子》就是其中之一,我也非常喜欢它。

《草房子》这本长篇小说的主人公是油麻地小学校长家的儿子桑桑。作品记下了小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在这六年小学生活中,他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蒋一轮老师与白雀姐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的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惨与优雅;桑桑得鼠疮快要死时,温幼菊的发自内心的鼓励……这一切;既清晰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小学六年是他接受人生启蒙教育的精彩的六年!

在这本书里最使我感动的还是杜小康。杜小康家住在油麦地的一间“红门”里,他不仅学习非常好,一连好几年他都是班长,深受同学们的拥护。而且他们家几代都在油麻地经商,是油麻地的首富,所以他爸爸杜雍和对他一直是有求必应。可就在他爸爸拿了自家所有钱又去购买一批货准备继续经商时,船翻了,他们家破产了,杜小康停了学。懂事的他在停学后尽自己的能力帮助父母维持着生计,在校门口卖东西,没有一丝卑微的神色,挣钱减轻家里的负担。不怕苦,不怕累,精神饱满地过着每一天。

在杜小康的身上,我学到了许多东西,在富有时不要浪费,在贫穷时不要卑微,尽自己所能,克服种种困难。

长篇小说草房子读后感(二)

合上《草房子》,抬头望见的不是楼房密集的喧闹小镇,而是那油麻地洒满阳光的草房子,还有那翱翔于屋顶的鸽群……心中很是满足。

这部长篇小说叙述了男孩桑桑和家人在油麻地度过的六年生活。在这六年里,这个男孩经历了一个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童年。童年里有飞舞的白鸽、纸月的书包、爸爸的笔记本……这一切让我感受到了每个人都会经历的成长的美丽。

成长中有着愉快的童年。男孩桑桑是个成绩优异、品德高尚的孩子。在他闲不下来、没事做的时候,他就会去找自己的朋友玩。可是他非常顽皮,独自跑到镇上买了一只鸽子。回到家后还与自己最好的朋友为刚来的鸽子朋友做了一个新家。桑桑在每次遇到不开心都会去找鸽子玩。

成长中有着甜蜜的友情。一天,桑桑父亲桑乔的学校门里,来了一个转学生,她的名字叫纸月。得知纸月她家离油麻地有三里路,桑桑疑惑如果走那么远,那么纸月每天上学肯定会迟到。果不其然,纸月迟到不断。让桑桑一家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为什么纸月不继续在板仓小学读书呢?于是乎桑乔让桑桑去纸月家里看看。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原来纸月每天都被板仓小学的几个男生拦住。桑桑立马回去和父亲说明了情况。在桑乔的帮助下,镇里领导联系了板仓小学的校长,教育了那几个男生,帮纸月解了围。

成长中有着温暖的亲情。没过多久,桑桑得了一种怪病,脖子上起了一个肿块。父亲带着桑桑四处求医,可是每个医生都说治不好。正在他们一家人濒临绝望的时候,油麻地来了一位郎中。虽然这位郎中不能医治桑桑的病,但是他介绍了一位能帮助桑桑的高人。桑乔也管不了那么多了,他觉得有希望就一定要试试看。他急忙回家拿了钱,立刻背着桑桑上路了。他们步行了三天,好不容易找到了那位郎中。可是老人家年事已高,使得桑乔父子有些不信任。不过都到这儿了,必须还得试一试才行。这位老郎中一看就知道桑桑得的是鼠疮,他马上给桑桑开了药方,让桑桑回家按时吃。一个月后桑桑脖子上的肿块消失了,父亲终于轻松了。

读完了《草房子》,我明白了,童年就是一间充满阳光的草房子,她让我们想起浪漫、温馨、纯真无邪,是一切美好的所在,她美得宁静、温馨、悠远,而且永恒。在童年的成长中,我们收获了友情,体会到了亲情。我感恩一切愉快、甜蜜、温暖的点滴,让我精彩地成长。

长篇小说草房子读后感(三)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曹文轩写的书,叫《草房子》。他讲述的是在我姥姥生活的那个年代的故事,一个叫桑桑的男孩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

桑桑是个敢想敢做的小男孩,他甚至比我还调皮。有一次,桑桑为了能让自己养的鸽子有个家,他把家里的碗柜做成了一个大鸽笼,结果被妈妈狠狠揍了一顿。还有一次,他把蚊帐改成了渔网,虽吃到了美味的鱼虾,但晚上被蚊子咬得全身大包。我也有很多奇思妙想,但多数不敢做,或在萌芽期就在妈妈的责骂中破灭了。书中还讲述了桑桑和秃鹤、桑桑和细马、桑桑和杜小康、桑桑和纸月、桑桑和他的老师们以及和秦大奶奶的一连串催人泪下、感动人心的故事。桑桑的聪明、活泼、热情、勇敢、善良都让我喜欢。(.)特别是桑桑得病时,我真为他担心,害怕他就这么死了。而桑桑在面对死亡时表现出的平静、乐观、勇气,以及想为他人做点什么的精神让我感动。

虽然曹文轩描述的不是我所生活的年代,但他好像钻进了孩子的心理,孩子们的快乐,孩子们的苦难让我产生很多共鸣。尤其他优美的文字,活灵活现的比喻,让我理解了生活中的轻松与沉重、欢乐与

苦涩、希望与失落。

我喜欢这本书,我以后还要读更多曹文轩的书。

英国长篇小说《岛》读书笔记1000字


英国长篇小说《岛》读书笔记心得感悟1000字

很久没有这么快地阅读完一本书,笔者的心中也是甚是惊奇。或许只有在特定的书和特定的时间里,笔者才会如此饶有兴致地啃下这本书。

全书都是以麻风病展开了的写了伊莲妮一家因为麻风病而发生的事,而以伊莲妮和马丽娅母女二人为视角描写了斯皮纳龙格(麻风病隔离区)的景象,歌颂了伊莲妮和马丽娅母女的真善美,批判了安娜的丑恶。

本书给笔者最大震撼是即使生活给了我们一地的鸡毛,我们也要努力把生活过得精彩。麻风病作为古老的疾病,那个时候几乎没有治愈的可能,人们一旦被查出患有麻风病就必须被送到麻风病隔离区,因此本书的名字叫做《岛》也是由此得来的。在这个岛上的人们多因为麻风而聚集到了这里,一开始他们的生活都是依靠政府的建设和支持,直到雅典人来到这座岛上,这群神奇的人们悄悄地改变着这个小岛。

他们开始有了自己的电影院有了自己的报纸,也开始认真地管理岛上的学校。他们背井离乡地来到了岛,意味着他们是另外一个社会抛弃的,但是在这里他们却努力地过着自己的精彩人生。就像很多年前在网上看到的“房子是别人的,而生活是自己的”。很多人不会很用心装饰自己的出租屋总是觉得房子不是自己的,然而住在这里是我们。伊莲妮被送到岛上,她一点没有因此自怨自艾,而是认真地装饰着自己的家,想着把墙壁刷白一点,这样房间才会亮一点。虽然她早早地离开了人世,她存在的每一天都过得像诗一般。无论生活给了什么,她总是努力接受适应。而她的大女儿安娜,却是想尽一切办法在逃避自己的责任,推卸自己的责任。

毛姆曾经说过“我们竭尽全力只是为了过上平凡的生活。”笔者敬佩这群被命运抛弃的人能够如此坚强,在生活中的每一刻都心有阳光,明媚自己。

作者十分聪明巧妙地将这个故事设置在二战的前夕,战争是很多小说都会设置的时代背景,没有一场战争是能带给人们幸福的。战争的到来只会加剧人们的痛苦。而和外部的水深火热相比,斯皮纳龙格却因为麻风病这个原因获得和平成为了法西斯铁蹄下的一方净土。当所有的麻风病都被治愈时却有人不愿意离开这座小岛,因为这个远离人世的地方成为了他们的庇护所,他们因为麻风来到这个地方,但是却在这个地方感受了成功和幸福。这个场景就像《肖申克的救赎》这群犯人他们在经历那么长时间的牢狱生活,他们开始和社会脱轨甚至完全无法融入。

这本书将镜头放在麻风病这个古老疾病上,引起人们对麻风病人的关注。文学的力量是无穷的,人们会正视着这种疾病减少歧视。毕竟很多时候打败病人的不是疾病而是人心。在小说中虽然是伊莲妮和马丽娅患上了麻风病,然后安娜的心灵何尝不是深患麻风呢?麻风病会使皮肤一点一点溃烂,那么想想安娜的内心又有哪一处是完整的呢?作者:人间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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