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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250字

发布时间:2019-09-21 来源:互联网

读《我要做个好孩子》有感 (350字)。

一本好书就像一艘帆船,可以帮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阅读的过程,就是人不断成长升华的过程。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不禁为作者精湛的笔法所触动,对于阅读过程中的所思所感,需要用读后感记录下来。应该怎么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呢?小编特地花时间为你收集并编辑了读《我要做个好孩子》有感 (350字),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寒假里,我读了黄蓓佳写的《我要做个好孩子》,感受颇多。

书中讲述了六年级的主人公金铃在这个小学的最后一年里和同学之间发生的故事。金铃,一个十分可爱的女孩,长得胖胖的,可招人喜欢了!可她的学习成绩不太好,语文和英语的成绩还行,数学就说不过去了,加看成了减,乘看成了除,直到一天,金铃给小蚕找桑叶,闯进了一位老奶奶家院子里,老奶奶喜欢上了她,帮她补习数学,使得金铃的成绩有了进步。

作者黄蓓佳用童趣,吸引人的种种手法,描绘出了金铃的生活。有心酸,有兴奋,有意外,但更多的是幸福。爸爸的学生送来的大鱼,天上掉下来的小妹妹,爱她的老师、同学在黄蓓佳的笔下栩栩如生。

读完这本书,我意识到童年的短暂。金铃的童年虽然离去了,但我相信童年的友谊、幸福会永远的保留在她心中。

四年级: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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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我要做个好孩子》有感 (250字)


近期我读了黄倍佳阿姨的《我要做个好孩子》,读完这本书我深有感触。我知道了:父母为了我们付出了那么多,我们应该做个听话的好孩子!这本书主要写:金玲在上六年级时发生的事情,我最喜欢的是:金玲养蚕一章,金玲养了几条蚕,但是城市里没有桑树。她不顾一切的去寻找桑叶,还被居委会大妈误认为小偷。最后在一位退休的老师家找到桑叶,孙老师用条件交换。孙老师帮助金玲补习数学,她就给金玲20片桑叶。这样既帮助了金玲的学习又有了蚕宝宝的食物,可谓是一举两得啊!

金玲是一个机敏,善良,正直的孩子。我也要做一个机智,善良,正直的好孩子!

五年级:张纪虹

读《我要做个好孩子》有感500字


【第1篇】

【第2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看课外书不但能使我们开拓眼界,还能够让我们增长知识,同时也能提高我们的作文水平。就像杜甫说的那样:“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们尽情地徜徉在书的海洋中,汲取着书中的精华,同时也有了属于自己的一些感受。

假期里,我读了作家黄蓓佳的《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书,也就是这本书,给了我生活的启示。六年的小学生活,充满了酸甜苦辣。在充满紧张气氛的六年级,铺天盖地的作业和考试,彻底地将金玲的心洗礼了。我要做个好孩子!金玲在内心呐喊着。她没有出色的成绩,没有没有显赫的家世,也没有精通的特长……但是,她有勇气,她有勇气去改变自己!于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姑娘,金玲转变成了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孩子。

是啊,只要一个人有改变自己的勇气,并且发自内心的去改变,又怎么不会成功呢?海伦.凯勒虽然双目失明,但她并没有绝望,一直不懈地努力着,终于用文字点亮了自己黑暗的世界;霍金被禁锢在轮椅上,有谁会相信一个濒临死亡的人会发现黑洞的秘密呢?只有他自己证明了这一点……古今中外,有那么多业绩伟大的人,哪一个不是勇于改变自己,并且不屈不挠,才取得这样的丰功伟绩的呢?

回忆我四年级时,字写得还不好,成绩也提不上来,是妈妈第一次给我讲了这个故事,才使我的字与成绩突飞猛进。不屈不挠,勇于改变,是我走向成功的关键!如果我没有勇气去改变自己,如果我向困难低下了头,又怎会有我今天的进步呢?

没错,勇于改变,不屈不挠,这八个字是我们人生道路上一盏光芒四射的路灯。

【第3篇】

四年级暑假,妈妈给我买了《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书,这本书里的金铃把我深深打动了。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金铃的六年级女孩,她想做个好孩子,于是她便努力去做。她学习成绩一般,有时还有点任性,但她聪明活泼,喜欢阅读课外书,兴趣广泛,有思想;她很善良,关爱邻居家人无人照顾的小孩子,怜惜小动物;她为人正直诚实。她的行动最终让老师.家长和同学都认同了她是个好孩子。

金铃的正直和机敏令我佩服,元旦联欢会上,狡猾的班长让她和同学受了委屈,她选择不是去告密,而是通过写日记的方式,把班长的不良行为写了出来,最终班长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她却受到了表扬。

金铃的善良和爱心更令我感动。当自家巷子里修自行车的老人突然中风去世,丢下了只有五六岁的小孙女幸幸无人照料。金铃把这个没家的孤儿领回了自己家,非常细心的给她洗澡穿衣服,还用好不容易积累下来的钱为幸幸买芭比娃娃;读《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好孩子不一定学习成绩优秀,但一定要正直和善良,要懂得关爱他人,助人为乐,我是一个爱劳动的同学,中午我自己不在操场上玩耍,而是在教室里帮助同学做值日,有时我会把黑板擦得干干净净,有时去吧地上的碎纸片捡起,有时去把桌椅摆放整齐.我觉得为班级做事十分高兴.

善良给人降福,像主人公金铃一样,在付出中我感受到快乐。

读《我要做个好孩子》有感作文


这本小说的主人公——金玲,是一个胖乎乎的女孩。她学习成绩中等,但机敏,善良,正直还很有爱心,在老师生病时,她主动送去鲜花关心老师;当朋友尚海被别人欺负时,她见义勇为;当她看见一只小鸟被顽皮的孩子弄死时,非常伤心,写下了《我真想为你造一片森林》,表达要爱护小动物的心愿……为了做一个让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她自已一直在作努力。她妈妈很为她担心,为了金玲能考一个理想的好中学,找了种种原因和对付的办法,甚至还想到了减肥……读了这本书,我认为自己跟文中的主人公金铃真是太像了,有点胖,圆圆的脸;老是粗心大意,喜欢把“既”与成“即”,“在”和“再”分不清,“的”“地”“得”不分等等,不过她善良、有爱心、宽容、大度等优点,让我觉察到了自己的一些不足之处,也让我懂得了做人要善良、宽容,这样才能有更多的朋友,也让我知道了衡量一个人是不是好孩子,不能只看她的学习成绩。好孩子不一定要成绩好,但一定要心灵好,思想品德好,这才是真正的好孩子。很多小朋友只要努力、用心都能变成好孩子的。通过书中的“减肥事件”我也了解了妈妈的用心良苦,我妈妈平常也会叫我减肥,不过她不会叫我吃减肥药,总会在每日三餐中不断地重复着少吃多运动之类的话,我总会不服气地跟我妈顶嘴,平常我妈给我做各种练习卷时,我总会心不甘情不愿的,能偷懒一会儿是一会儿,读了这本书后我深深体会到爸爸妈妈对我的爱和期望。我会努力的,在这里我想大声说:“我一定要做个好孩子!”

······ 三(五)班 徐静怡

读《我要做个好孩子》有感600字


【第1篇】

做个好孩子,是许多孩子心中的美好愿望,我也不例外。捧着《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书,我爱不释手。主人公——六年级的女生金铃渐渐地走入我的心里,在我心中洒满了阳光。

金铃生性乐观,总是能找到生活的乐趣。她是“自来熟”和谁都能说到一块,从家里到学校那条街上的男女老少都喜欢她。这让性格内向的我多么羡慕呀!像金铃那样,随时保持心灵的愉快,永远以微笑面对生活,怎能不让人喜欢呢?生活总是喜怒哀乐交替着,如果我能正确对待挫折和委屈,尽量忘掉不愉快的事情,轻视烦恼,渐渐地,我也能成为金铃那样的“阳光女孩”吧?

金铃情感丰富,猫儿、狗儿、蚕儿,都是她心头的牵挂;她心地善良,百般呵护无家可归的小女孩朵儿;她正直仗义,保护瘦小的同桌……她发自内心的举动散发着爱的光芒,她是个多有爱心的孩子呀!有了爱心才能学会宽容、学会感恩。爱心就是我们成长道路上指引做人的那颗北斗星啊。多一些真诚、多一些善良,少一些欺骗、少一些猜忌,我们的生活将会多么美好!

金铃并不是大人眼中的“好孩子”。金铃的数学成绩挺差,属于中等生。她决心做个“好孩子”——提高自己的成绩。可是她曾经偷过的懒,马虎过的学业,都化成困难加倍还给了她。沉重的书包犹如大山一样压着金铃那幼嫩的双肩,她每天埋没在作业、考试、分数之中。她迷茫,她辛苦,可是她依然努力。在她身上,我仿佛找到了自己的影子。我在班上也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学生——成绩不出色,表现不显眼。但是我一直都很努力。因为我知道,我们的学习是一场“马拉松长跑”。有的同学“呼呼”向前,一马当先。我留在了大多数人的中间,只要坚持努力,总有超越的机会。倘若我对自己不负责任,不肯用功,停滞不前,最终就会和大家走散。“不用力攀爬人生的高峰,最终只好在谷底兴叹。”我会专注地努力着,心无旁骛地勤奋着,相信总有一天,我也可以攀上高峰,看到更美的风景。

【第2篇】

同学们,你们读过著名作家黄蓓佳的《我要做个好孩子》吗?这本书的内容非常贴近我们的生活,保证让你越读越爱读。

主人公金玲是一位11周岁上小学六年级的胖女孩,她活泼开朗又有爱心。她最大的特点是跟谁都能够“自来熟”,聊得上共同的话题,一看就非常讨人喜欢。然而她那快乐的性格与繁重的作业、升学的压力之间产生了矛盾冲突,沉重的书包犹如一座大山压着她稚嫩的双肩,她日复一日地埋身于作业、考试、评比、分数之中,不能呼吸到大自然的新鲜空气、不能有自己的兴趣、爱好。

金玲是一个乐天派,还是一个中等生。因为她的性格,她挨批评时多,受表扬时少,始终被排斥于“好学生”的行列之外。我想:很多家长和老师已经懂得了“好孩子是夸出来的”这个道理,他们为什么还要吝啬自己的赞美词?我们从小就一直努力做个好孩子,然而好孩子的内涵太丰富了,我们总不能做得样样都让你们满意吧!

我非常喜欢金玲,也很同情她,因为在她的身上我看到了自己的影子。自从背上书包进入学校大门的那一天起,我的课余生活基本上被学习占领了。除了做学校本身的作业外,周末还得去学英语、奥数、钢琴,我只能忙里偷闲地干一些自己喜欢的事,可惜这样的乐趣太少了,就像书中写到的“快乐就像肥皂泡一样转瞬即逝。”我真想对大人们说:“玩是我们的天性,快乐是我们的权力。”

《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书准确地表达了我们的心声,同学们赶快来一起读一读吧!

【第3篇】

看见另一个我

----《我要做个好孩子》

这几天,我看了一本长篇小说《我要做个好孩子》看了之后,我感觉我像是在照镜子,因为我仿佛看到了六年级时候的另一个我,那个时候的我们很傻很天真。但是很幸福。

让我记忆犹新的有个片段是——金铃的书包很乱。有的时候把书和笔、橡皮都统统的塞入书包里。有一次上课的时候,老师要他们把作业找出来。所有同学都已经全部拿出来了,全部都是一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的样子。只有金铃一个人还在书包里捣鼓了半天也没找出个东西来。于是,金铃急了。她“急中生智”的把书包整个往下一倒。书包里的书本、文具全部散落一地,她蹲在地上,急急忙忙的找着,只看见她的汗珠一颗颗的往下落,接连不断,就像“牛毛细雨”到“倾盆大雨”一样的。下课后,老师把她叫到办公室教育了金铃一番。放学回到家里后,妈妈帮她收拾书包的时候问她:你文具盒里的橡皮去哪儿了?金铃也在书包里找了半天才说:我丢了。妈妈听到金铃这样说就有些生气,金铃啊,妈妈给你买橡皮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你就不能把你的橡皮管好吗?金铃听后心里头也有些不舒服。到了第二天放学的时候,金铃回到家妈妈就问她,橡皮呢?金铃说这次她没有丢,但是在书包里找了半天也没看见橡皮的踪迹,妈妈看到后正准备说她,就在这时金铃说找到了。妈妈看后有些无奈,原来我们的小金铃怕橡皮不见了,一放学就握在手里,回到家的时候就忘了。这时妈妈也就不好再说什么了。

看到这里,我就看到了我以前掉橡皮的场景,我爸爸妈妈也是每次都跟我带一大包橡皮,而且每次放学回家的时候我的橡皮也不见了,爸爸妈妈也是既无奈有生气的跟我买,他们每次跟我买橡皮都烦了。但是我在爸爸妈妈的这一声声责备中体会到的是浓浓的爱意。

虽然这本书是讲关于怎么做一个好孩子的,但是在这本书中却也充满着父母、老师、同学的爱。

我要做个好孩子读后感_350字


我看了《我要做个好孩子》主要讲得是:一个叫金铃的孩子发生了什么事情。接下来就让我讲述2个小故事。
第1个小故事是:当家,故事里讲的是:金铃想当一个月的家,因为她想用剩下的去钱给妹妹买一个洋娃娃。在当家的一个月里金铃为了省钱只让她爸妈吃几顿肉。上个星期放在冰箱的红烧肉和她最讨厌的东西也被吃完了。可见她为了省钱买洋娃娃连她最讨厌的东西都能吃的下。
第2个故事讲的是:金铃在背一个同学的是,一个同学故意绊了金铃一脚,金铃没有当场骂他是回家写了一篇她看到的真实的日记,后来那个绊他的同学受了批评,被撤了班干部。
在《我要做个好孩子》里,我最喜欢的人就是金铃,相信大家也都喜欢她,为什么呢,因为她是一个热心的小朋友,一个愿意为别人付出的孩子,而不一定要得到回报。所以大家最后慢慢地都喜欢上了金铃。

读《我要做个好孩子》有感 (450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黄蓓佳写的《我要做个好孩子》。

当我第一次看这本书的时候,就被深深吸引了,这本书为我们塑造了很多鲜活的形像:有可爱的金铃,有望女成凤的妈妈,有时而糊涂时而精明的爸爸。

我最喜欢的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金铃。她长得胖乎乎的,成绩一般般,作文如果合口味的话就会文思泉涌,如果不合口味的话就会提笔难下。不喜欢数学的她上数学课真是要了她的命,英语也是一般般。喜欢她就是因为她的种种样子跟我好像啊,我也是写作文时而妙笔生花时而江郎才尽。

其中最喜欢的文章是最后一章:跑吧,孩子,冲刺吧!讲了金铃去考场准备考试,看到这些我的心也被高高的提起,我还有点害怕,我不想长大,不想考试,不想离开同学和老师,不想生气,不想伤心。想每天都要快快乐乐,开开心心的!永远不要失去对生活的信心。

我很喜欢这本书,我希望把这本书推荐给更多的同学。

六年级:胡启玄

我要做个好孩子读后感350字


【第1篇】

金铃,本篇小说的主人公。身高1.55米,体重50公斤,标准的重量级选手。她头上的部位都是圆嘟嘟的,一看就让人喜欢。

金铃性格开朗,为人善良,经常能做出别人做不出来的事,包括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金铃的学习成绩不是很好,经常挨爸爸妈妈或老师们的唠叨,她还有粗心大意的毛病,因此数学成绩一直排不上名次。

她的妈妈看她学习不好就以为她的智商很低,便领着她去了精神病医院,金铃没有反抗,而是跟着妈妈去了。我想:如果是我的话,打死我也不会去的,如果去的话,那你自己就把自己当成了独一无二的精神病患者。

还有一次,金铃看见她的同学把一只蚕扔到了地上,她便顺手捡起来,把它带回了家去养。因为当时桑叶很少,金铃就跑遍全世界为蚕宝宝找桑叶,由此看来她的心是如此的善良。

想到这里我的特点也与她非常相似,第一就是粗心。有一次数学考试,一个算式的小数点忘记加,一下子5分白白丢掉了。还有爱护动物,我在老家经常见到刚出生被抛弃的小狗,我就会不由自主的捡起来送回家去,当然我奶奶也很喜欢狗,我们家现在已经有七、八条狗了。

爸爸妈妈的特点和金铃爸妈的特点也一样,爱唠叨。每次星期都会在耳边放上几句连响炮,催促赶快完成作业,当然每个家长都是这样的。

我心目中的好孩子是在家听爸爸妈妈话的孩子,在学校听老师话的孩子,对人诚实,懂得文明,有礼貌的好孩子,还有特别善良,乐于助人,不幸灾乐祸的好孩子。

【第2篇】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我要做个好孩子》看完后,我忍不住感慨万千,想要写一篇读后感。

故事内容介绍了小学六年级学生金铃,是一个学习中等,但机灵、善良、正直的女孩子。为了做一个让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做了种种努力,只为保留心中的天真与纯洁,与家长、老师做了许多抗争。最后,她和同学一起走进了考场。

我觉的这本书写的生动形象,成功的刻画了金铃、尚海等人物的形象,从更深的一层来说本文流露出作为当代小学生的真实的内心想法与感受。同时,也向我们提出一个问题,好孩子的标准是成绩高,这是个深度问题。依我之见,好学生不仅要成绩高,而且道德与修养,以及对事物的认识。

我在大家的眼中就是一个所谓的“好孩子”,可谁又能够看透我的内心,表面被老师表扬风光无限,可每天却要做成堆的学习资料,每个作业都力求完美,稍有不对被会挨骂一顿,作文更是难上加难,我觉得这样生活的很累,按理说一切生物都是按快乐原则生存,可我们却要累着生活。文中的金铃虽然考试成绩不好,但每天都能够快乐,我学的就是这一种最高级的生活方式,没有压力。

也不知道我的唠唠叨叨的说一大顿你爱不爱听,不过《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书一定会给你快乐,成为你的精神宝库,建议大家看一看这本书吧,一定会使你懂得许多道理。

读《我要做个好孩子》有感450字


家是什么?是亲人的怀抱,是温暖的归巢。

在这里父母用慈爱的伞为儿女撑起一片晴空;儿女用孝顺的心给父母捧上一杯香茶。让爱住我家,爱就是用心体会爸爸的辛苦,妈妈的唠叨;让爱住我家,爱就是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让健康,平安,快乐住下;让爱住我家,爱就是象小蜜蜂一样勤劳,用甜美的花蜜滋润家人的生活;让爱住我家,爱就是一粥一饭,来之不易。

当看到这篇文章我惊呆了。里面讲了一个女孩叫卓佳,卓佳的家庭比较特殊:妈妈由于先天小儿麻痹症,双脚无力,行走需要借助轮椅;爸爸患矮小症,还驼背,一家人日子过得很艰苦。因为父母身体的特殊,卓佳从小就学会做家务,帮助他们减轻负担。卓佳每天过着辛苦但充实 的生活。

读了这篇文章我才知道什么是百善孝为先。孝敬长辈不是一句口号,一种称呼。孝,应该从一点一滴的平凡小事 做起。卓佳的孝就体现那琐碎的日常生活中。而我呢?扪心自问,我非常惭愧。我家离学校不远,坐公交车就两三站路。可就因为我的胆小,害得爷爷奶奶轮流接送我。爷爷在西溪湿地种树,有时下班要四点半,为了接我,来不及擦汗,来不及喝水,每次都匆匆忙忙。有时来晚了,我还无理地埋怨他迟到。许多时候,爷爷要加班,只好让奶奶来接我。奶奶从幼儿园接回弟弟,带着他一块儿来学校接我,然后步行回家,赶着做晚饭。现在回想起来真难为情。不过,自从上了四年级,我就变得懂事了,独自坐公交车上下学,回家还能帮大人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我想这也是孝吧。

百善孝为先。同学们,让我们从一点一滴的平凡小事做起,做一个孝顺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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