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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戏读后感750字

发布时间:2019-09-21 来源:互联网

《马占山传奇》读后感 (750字)。

当我们通过努力终于做到了博览群书,心中的知识便会融汇贯通形成自己的认识,可想而知读书多么重要,相信很多人都读过一两本经典作品。好的作品会引起阅读者的共鸣,在看作品之后一定会触动内心,为了充分回味作品这个作品,就可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小编推荐你不妨读一下《马占山传奇》读后感 (750字),还请多多关注我们网站!

暑假期间,有许许多多、琳琅满目的推荐书目,使我看得眼花缭乱、目不暇接,不过,我还是陶醉在了抗日战争的书海里。其中,有一本书更是精妙绝伦,使我百看不厌、爱不释手。这本书的名字叫《马占山传奇》,当看到这本书时,我被它那耐人寻味而又直截了当的命题深深地吸引住了。于是,好奇心驱使我把这本书买了下来。后来,我不仅被这本书的封面所吸引,还被这书里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所震撼。读来引人入胜,读罢使人有感而发。

在中华民族抗日战争史上有千千万万为国捐躯的热血好男儿,最感动我的是国民党高级将领马占山。读了马占山将军的传奇故事,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他不拘小节、刚毅果敢的性格和一身精通骑射的好本领。我触动最大的是他在民族存亡时刻敢于挺身而出、孤军奋战的英雄气概。东北军名将马占山凭着一腔爱国热忱和质朴的民族仇恨,在九一八事变后,他摒弃南京政府不抵抗政策。振臂高呼,奋起抗日,力阻日军于江桥,成为蜚声中外的抗日名将。在我眼前,历历浮现出那冰雪覆盖的1935年,多少志士任人,多少革命先辈抛头颅,撒热血,以钢铁般的意志和无所畏惧的气概战胜了帝国主义。

虽然今日早已不同往昔,但是他身上所表现出来的很多品质很值得我们学习。作为一个哥哥,他是慈爱的;作为一个男人,他是坚强的;作为一个革命者,他是伟大的。司马迁曾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为国家民族利益而死,必是重于泰山,马占山正是为着这座泰山而奋战。在马占山向日本帝国主义侵略者开第一枪的时候,我心中有着的不仅仅是一种感动,更多的是被激发出的一种爱国之情。

看完这本书,我不禁掩卷长叹,这段历史、这些国民党军官,应该重新认识!向国民党的抗日英雄致敬!人民英雄永垂不朽!让我们永远记住和怀念那些为国家民族利益而光荣牺牲的抗日先烈吧!

六年级:谭雪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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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轲刺秦王(传奇版)_750字


古老的珐玛大路上峰烟四起,群雄争霸,帮派之争不断。大家为当沙城城主而争的头破血流,其中有齐、楚、燕、赵、韩、魏、秦七个帮会最强大,被称为“战国七雄”,后来除燕以外的五家帮会被秦打垮招收,从次秦开始称霸传奇,并占领了沙城,这一局势引起了燕的极度不满。

一日,燕帮抗霸燕王手下一个小弟对燕王说:“赢政(秦的抗霸子)好赌,不如设计将沙城赌过来,如何?”燕王问:“怎么赌?”小弟说:“pK。”“小的认识一pK高手,名曰荆轲,此人外挂超好pK10打10赢,除了GM以外就他最猛了。”燕王说:“very good,你马上把此人请来,偶要高薪俜请他。哈哈哈哈哈……沙城终究是我的啊。”

话说这荆轲,原名叫科比,父母希望他像科比・布莱恩特那样成为篮球名星。可这小子整天就知道pK,天长日久就成了pK高手,再加上他又弄了一好外挂,所以就在珐玛大路所向披靡了。

荆轲被请到燕帮后,燕王马上MM赢政10天后比赛pK,赢政立马就答应了。燕王立刻把本帮高手都叫来给荆轲当陪练,在练习的几天里,燕帮的高手可为是伤的惨重,个个都打了石膏,绑了纱布。和荆轲打时常常连碰都没碰到荆坷就被挂了,最惨的是法师,有时连人都没看清就被挂了。

到了比赛那天,荆轲早早来到pK场,与燕王派来的人先热身。赢政一来他门便开始打了起来,本来荆坷和别人单挑只分把钟便结决了的,但赢政早听说了此人励害,也花钱请人弄了套超级外挂,而且还把子己一直舍不得拿出来的屠龙拿来出来,还穿了身极品新装备,而而且赢政这几天还狂练级,等级已达到了48级。而晶坷只有圣战套加棒棒,穿件天魔,等级也只有41级,所以打得很吃力,战况也特激烈,可是高手终究是高手,在打了半小时后,大家的血瓶都快用完时荆轲只剩100滴血,而赢政被砍得只剩20滴血时,荆轲一个刺杀被赢政闪开后赢政的血一下子狂升到520,原来赢政在包里备了5根万年雪霜,可畏是狡滑直极啊!最后终于一刀烈火结挂翻了荆轲。秦帮从此称霸珐玛在没人敢阻挡。

这件事被后人称为“荆轲VS秦王”,后又被传奇史学家司马迁记入《传奇史》(又称《史记》),使荆轲成为继三英雄之后又一个传说,流传至今。

《烛烬(马洛伊·山多尔作品)》读后感_700字


《烛烬(马洛伊·山多尔作品)》读后感700字

《烛烬》,我看的是实体书。对于有电子书一定不会看实体书的我来说,坚持看完一本实体书已经变得越来越困难了。
更为不可思议的是,因为太喜欢这本书,看完之后我把前言、后记、译者的话等等所有文字一字不漏全看了。这还不算,我还一直舍不得把书放回书柜,我想马上看第二次,于是一直放在床头柜,一放就放了几年。
与饮食一样,每个人对文艺作品也难免有偏好。我最爱话唠电影、顺便也就喜欢《烛烬》这类话唠小说。
情节非常简单,友情、三角恋、背叛。大量的篇幅将某个话题展开,并且尽可能摊薄铺平,让你像戴着放大镜一样,可以清楚明白里面每一个细节与环节。当一切一目了然的时候,结果与结局已经变得完全不重要了,因为你自己已经有了想要的答案。
我喜欢这样的作者、这样的故事。作者安排男主在妻子死后多年,依然不翻阅她的日记,让男主等候好朋友亲口告诉他真相。烛烬之时,好朋友没有给出明确答案、男主直接烧了女主遗留下来的日记。这样的作品,让人有无限想象的空间,像没有标准答案的考题,只要你能说上几句就能拿分。
书里提到,猎物在被瞄杀的时候,它的本能让它能感受到危机,当我亲自经历和感受过这样的危机之后,就能完全代入男主对好友的“不杀之恩”的情感升华。
好的作品能让人成长,《烛烬》能让人“放下”。确实,没有什么是过不去的、也不是什么都需要有结果的,不了了之也是一个不错的结果。
先看《烛烬》,再看《追忆逝水年华》,然后再写本读后感的我,依稀觉得两个作者的手法很神似。重温后记时才知道作者确实有受普鲁斯特的《追忆逝水年华》影响,两人经常被相提并论。这种自己找到两者关联的满足感,无疑像中了大奖,请允许我继续沾沾自喜吧。

荆轲刺秦王(传奇版)_750字2024


古老的珐玛大路上峰烟四起,群雄争霸,帮派之争不断。大家为当沙城城主而争的头破血流,其中有齐、楚、燕、赵、韩、魏、秦七个帮会最强大,被称为“战国七雄”,后来除燕以外的五家帮会被秦打垮招收,从次秦开始称霸传奇,并占领了沙城,这一局势引起了燕的极度不满。

一日,燕帮抗霸燕王手下一个小弟对燕王说:“赢政(秦的抗霸子)好赌,不如设计将沙城赌过来,如何?”燕王问:“怎么赌?”小弟说:“pK。”“小的认识一pK高手,名曰荆轲,此人外挂超好pK10打10赢,除了GM以外就他最猛了。”燕王说:“very good,你马上把此人请来,偶要高薪俜请他。哈哈哈哈哈……沙城终究是我的啊。”

话说这荆轲,原名叫科比,父母希望他像科比・布莱恩特那样成为篮球名星。可这小子整天就知道pK,天长日久就成了pK高手,再加上他又弄了一好外挂,所以就在珐玛大路所向披靡了。

荆轲被请到燕帮后,燕王马上MM赢政10天后比赛pK,赢政立马就答应了。燕王立刻把本帮高手都叫来给荆轲当陪练,在练习的几天里,燕帮的高手可为是伤的惨重,个个都打了石膏,绑了纱布。和荆轲打时常常连碰都没碰到荆坷就被挂了,最惨的是法师,有时连人都没看清就被挂了。

到了比赛那天,荆轲早早来到pK场,与燕王派来的人先热身。赢政一来他门便开始打了起来,本来荆坷和别人单挑只分把钟便结决了的,但赢政早听说了此人励害,也花钱请人弄了套超级外挂,而且还把子己一直舍不得拿出来的屠龙拿来出来,还穿了身极品新装备,而而且赢政这几天还狂练级,等级已达到了48级。而晶坷只有圣战套加棒棒,穿件天魔,等级也只有41级,所以打得很吃力,战况也特激烈,可是高手终究是高手,在打了半小时后,大家的血瓶都快用完时荆轲只剩100滴血,而赢政被砍得只剩20滴血时,荆轲一个刺杀被赢政闪开后赢政的血一下子狂升到520,原来赢政在包里备了5根万年雪霜,可畏是狡滑直极啊!最后终于一刀烈火结挂翻了荆轲。秦帮从此称霸珐玛在没人敢阻挡。

这件事被后人称为“荆轲VS秦王”,后又被传奇史学家司马迁记入《传奇史》(又称《史记》),使荆轲成为继三英雄之后又一个传说,流传至今。

《送东阳马生序》读后感作文750字_初二读后感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高尔基的名言伴随着我在生命的每一时刻,宋濂这位古代的伟大文学家对学习,对读书有更加深刻的体会。

“余幼时即嗜。家贫,无从致书以观,每假藏书之家,手自笔录,计日以还。”读到这句,我感觉随着高时代的进步,人们对于阅读种类的筛选,也让人无从下手、内容也更简洁轻便。五花八门书籍让人的精神世界感到无比空荡,但他却让我们知道:一个人如果真正喜爱一件事物的时候,无论物质生活多么贫困,一定会穷尽力气去得到对于自己来说珍贵无比物质,这是一份旁观者无法体会到的。

“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书籍对于他来说是位多情的老朋友,每日都自己形影相随、愁苦与共。他不因生活中简陋而同等地对待精神世界。相反,总是以积极乐观的心态来丰富内心的空闲。对于他来说,老师的苛求、同学之间的攀比、书籍的得来不易,都是人生经历中一种别样财富。在以后的道路中,他比别人拥有更多、更广的空间来追求那一伤独属的宁静致远。

在文章中,他不以“天时人事日相催,冬至阳生春又来”这样差好的意境来表达自己不幸中又拥有的幸福,却以“穷冬烈风,大雪深数尺”的现实状态来描绘自己的求学之苦,这又使我联想到:当今社会中,真正有几个人拥有那一份独享的宁静――读书时光。在高速度的生活下,我们忘记了幼时睡觉时妈妈在耳边轻轻地品读书籍时那份好似与世隔绝的人间仙境。有时在繁忙中突然的一愣,可能我们的脚步将会放慢,将会察觉那路边正开的灿烂的野菊花,也会体会到身旁人那不经意的微笑,这会使你的生活多一份欢快、少一点繁琐事。

“少年辛苦终身事,没向光阴惰寸功。”是对全文的总况,在这首赠序中我也明白了:少年时期辛苦学习,将为一生的事业扎下根基,切莫要有丝毫懒惰,不能浪费了大好光阴哦!

《马和马》读后感300字


暑假里我读了曹文轩的《童年》,其中有一篇《马和马》让我印象深刻。

故事是围绕两匹马展开的。一匹黑马和一匹白马同时降生在一户农家,它们一起吃草,一起玩耍,在阳光下,在风雨里,快乐地长大。战争爆发了,两匹马命运却发生了不同的转变。白马走上前线,成为一匹战功赫赫的马,一匹真正的军马,十分威武,它成了全村人的光荣。黑马昼夜劳作,虽然疲惫,但是心中为白马感到高兴。在前线的战火中,白马受了重伤,不能站立起来,被抬回村子。主人很快就感到厌烦了。只有黑马与它朝夕相伴,把最好的食料与它分享。黑马细心地照料者,鼓励着白马,在黑马全心照顾下,白马终于站立起来。时光流逝,它们又回到了从前的快乐时光。

黑马和白马这对好兄弟,我更欣赏黑马,他善良、真诚、耐心、勤劳。它能做到为了白马荣耀而高兴,是发自内心地祝贺。当白马受伤时,黑马对它不离不弃,把主人给自己最好的草料与它分享。黑马为了让白马站起来,一边示范着跑动,一边大声呐喊并鼓励着。我想人与人之间,如果能做到黑马这样,当别人荣耀时,为别人真诚地祝福。当别人有困难时,主动地用心帮助别人,我相信我们的大中国会越来越好,我们的中国梦一定会早日实现。

《伪装成独白的爱情(马洛伊·山多尔作品)》读后感_800字


《伪装成独白的爱情(马洛伊·山多尔作品)》读后感800字

真爱是不存在的

我喜欢这本书,从开头到结尾。可我并不想写评论,因为不好写。肚子痛,总得做点什么转移注意力,不然我会想哭鼻子,或者想死,太痛的话,也有可能同时想。

不知道自己可以看这么长的独白看得津津有味。我的偶像Alan Rickman,曾经有部电影《午宴》,从头到尾只是他一人的独白,我看得津津有味。Alan Rickman的演技和嗓音无可挑剔,马洛伊的故事和文笔亦然。

每个人都会有那么一刻想要倾诉自己的爱,在爱而不得的时候,陌生人或许是更好的选择。作家的很多故事就是这么得来的。

正式入职前的某个下午,我跑到单位踩点。趴在喷水池边上死盯对面消防。保安问我几年级了怎么不上课跑出来玩…噢,妈妈说对陌生人永远不要讲真话。而我,有时候真是个戏精…我告诉他我念高二,离家出走找男朋友来了,男朋友在对面当班长!而这位八卦的保安大哥非常积极地说,他认识对面的阿兵哥,可以帮我找!我不知道还有这种操作,赶紧非常懂事地表示不可以打扰他,我就想悄悄地看上一眼。他继续积极地告诉我对面阿兵哥什么时候会出来训练什么时候换岗,顺便劝我看完回家…

扯远了。继毛姆的“生命是没有意义的”,刘慈欣的“宇宙是要毁灭的”之后,马洛伊告诉我“真爱是不存在的”。唯有孤独永恒。我在1105翻箱倒柜找钢铁侠,听到他们说“钢铁侠去拯救世界了,不在这里,迟点才会回来”的感觉比这好一万倍。我这个偶尔的戏精遇见了一群随时进入表演状态的戏精。惊叹。

我的肚子还在痛。菩萨,我明日会死吗?还是今夜就死了?我遗言还没写呢。管它的。会痛的肚子,也许不是我的呢?

告诉我标准男人的身高是178体重是140的人,我明知他胡说八道,这件事情也很无奈地像信仰一样刻进了我的记忆,不自觉地就会往里面套。我也告诉你一个真理,你对着你喜欢的人或者物,闭上眼睛,双手合十,许关于Ta的愿望,Ta会替你实现。不信你就打死Ta。

哎还在痛。我可以把肚子送给你吗菩萨?别管我怎么胡说八道,书真是一本好书。

《传奇》读后感800字


艳丽在她笔下冷却,就仿佛林黛玉的蹙眉低首,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写在前面的话张爱玲这三个字当中的粉红骇绿,在这个小资世界张扬到了极至。她的文字不是令狐冲的剑,却是小李飞刀,信手雕刻着世间万象。固然她荒凉无奈,耽爱毁灭,找不到豪情万丈,也看不出儿女痴缠,然而文字却现实到慧眼万千。她的画和她的文字是一脉的渊源。人性的弱点在她姹紫嫣红的文字里暴露无遗,又在她线条的轻描漫舞中再次登场。

张爱玲对色彩、色调的敏锐触觉和娴熟运用象拆熟了积木的小孩子再随手拈来摆一个亭台楼阁,文字里浓墨重彩,线条间却是大片的空白。我相信她是深谙无的力量的,她晓得简单对比的震撼。比方说她自己的自画像,就是靠惯用的空白成线条走着身体的面容的轮廓,身前身后是大片的空白,就这样背着手悠闲地站着,自己躲在一片黑影里,任你也看不出她对世事的表态:暗笑亦或鄙夷、傲慢亦或沉迷。面对这个恪守生命真相的张爱玲,她的画也一样道尽了那一个个生命的涩味和尴尬。

她对文字中的色彩,特别是人物的装束始终是不厌其烦的,譬如《红玫瑰与百玫瑰》里的王娇蕊,她穿着一件曳地长裙,是最鲜艳的潮湿的绿色,沾着什么就染绿了。她略微移动一步,仿佛刚才所占空气上便留着个绿迹子露出里面深粉色的衬裙,那过分刺眼的色调是使人看久了要患色盲的。可是你看她线条下的人物却简约如洗,无论白描还是黑白搭配,三两笔便神形毕现,这一繁一简两个极端,两下功力就可以看出这个女子对文与画的不凡理解。

张爱玲的人物画多是当年女子,让人觉得总有小说的影子或是藏着她自己的心思,里面有她的聪明精灵,也有她那种看透世事后的冰冷。这些女子就算标致到倾国倾城,你也不难看出线条间勾勒出的不堪和造型里隐忍着的悲凉。这是她眼里的世代和世情,怨不得谁。

《传奇》就是这么一本书,线条中的粉红骇绿,尽在线条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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