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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骆驼祥子有感600字初一

发布时间:2019-09-20 来源:互联网

初一作文:读《勒布朗詹姆斯传》有感。

“活到老学到老”,可见读书是我们一辈子的事。读书,热爱阅读,是一个人成功的不二法宝,作品中的情节,读了以后让人不断地回味!要真正地理解作品,其实需要以读书心得的方式去认真回味。如何在写作品的读后感时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以下内容是小编特地整理的“初一作文:读《勒布朗詹姆斯传》有感”,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读《勒布朗詹姆斯传》有感

詹姆斯,一个继迈克尔乔丹后nba篮球巨星,有着独特的打球风格,非凡的自信和气场,看他打球就像在享受一样。

詹姆斯的成就令世人瞩目,但在这背后,却有着不为人知的艰辛和泪水。詹姆斯在2010~2011赛季nba总结赛被达拉斯小牛队击败后,遭受了多少人的白眼和冷视,但他没有放弃,任然在努力

在热火夺得2011~2012总冠军的那一刻,詹姆斯抱着韦德哭泣,小皇帝太不容易了。为了扳倒长期压在自己头顶的那座大山(凯尔特人),詹姆斯当年早晨凌晨三点半就开始练球了,等到他坐下来歇口气时,已经早上七点了,但是他还在坚持练习,连饭也顾不上吃。但他心中只有一个目标:总冠军!

他之所以能连续两年获得nba总冠军,都是靠了他坚持不懈,刻苦的练习得来的,不是靠说来的。

我认为,学习也是这样的,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只要付出的汗水就能达到自己理想的目标,就像詹姆斯一样。

2012年,在一切波折、挣扎、欢闹、惨败、伤病、背叛、白眼、冷落、迷茫、荣耀之后,詹姆斯终于成为了一个冠军、成功者、巨星。难道他不应该成为我们人生道路上的榜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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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好小伙布朗》有感


读《好小伙布朗》有感

作者:王芷 单位:开发区党政办

《好小伙布朗》的故事发生在新英格兰的塞勒姆村,主人公布朗是一位单纯善良的清教徒。由于受到某种诱惑,青年布朗到魔鬼那里去赴约,但是当他走入黑暗的森林中,却发现许多他平时最敬仰的人——威严的总督、德高望重的牧师、虔诚的老妇、名门淑女,甚至自己的妻子费丝都一样与魔鬼有约。这次非同寻常的经历在布朗心中唤起了人人都有隐秘之罪的意识!此后,布朗感到极度的沮丧和痛苦,丧失了所有的信仰,与周围的人疏远开来,变得沉默少语,最终抑郁而死。小说中作者运用有限全知叙事模式、象征、反讽等陌生化手法,展示了人性罪恶的普遍性,体现了清教主义关于罪恶无所不在、罪恶人人皆有的思想,整部作品给人阴暗、神秘的感觉。

布朗丧失信仰的过程也是他逐步发现人性之罪恶的过程。布朗开始就对这次林中之行犹豫不决,他认为自己的祖辈们未曾来森林与魔鬼践约,他不想背叛有着高尚信仰的清教徒家族,而成为布朗家族中第一个与魔鬼约会的人。但他的同行者竭力劝说并告诉布朗,他帮助过祖父鞭打过教友派的女信徒,参加过发生在1692年的历史上臭名昭著的塞勒姆驱巫案,放火烧过印第安人的村落,“他们都是我的好朋友,你爷爷和你父亲都是,我们曾多次快乐地走在这条道上并在午夜后幸福返回。”听了同行者的坦白,布朗意识到原来自己非常敬重且引以为自豪的祖辈们也曾到野外森林魔鬼那里约会,他们也是有罪之人,这大大削弱了布朗的自信心。接着布朗又看到他心目中虔诚的教徒——教过他基督教教义的古迪·克罗伊丝老师和教堂执事古金,他们居然都在赶往树林深处的邪恶聚会。进而使布朗发现他的教义老师竟也是个巫师,她原来代表的是世界上美好的东西,此时她却前往参加魔鬼的聚会,无疑深化了人性本恶的主题。布朗突然认识到人性的邪恶,对自己的清教信仰产生了动摇,于是离自己的信仰越来越远。他仰望苍天,并怀疑是不是真有天堂,然而“天空蓝蓝,繁星闪烁。”蓝蓝苍穹隐喻为天堂,妻子费丝是他最后的精神支柱,他开口大叫“上有天堂,下有费丝,我要对抗魔鬼,坚定不移。”因为他原本认为只要心中有信仰,就可以“紧紧偎依在费丝的裙边不再离开,跟着她进入天国”。当布朗看到一根粉红色的缎带从天空中飘落下来,他知道天真无邪的妻子也出现在魔鬼的聚会上。布朗再次凝视太空,此时“虽未起风,却有一团乌云匆匆掠过头顶遮住了明亮的群星。蓝天依旧,那块乌云飞快地飘向北方。”这块乌云正是邪恶力量的象征,遮住了神圣的天堂。布朗失望无比,喊道:我的费丝走了!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什么道德,罪恶只不过是一个字罢了。来吧,魔鬼,世界本来就是你的。”布朗奔向聚会的场地,发现那里“善贤竟然与邪恶同流合污,与这些庄重可敬、虔心向善的人混在一堆的却有许多自甘堕落的男人,声名狼藉的女人。”总之,形形色色的人都来了,好人坏人在这里没有区分,彼此亲密无间,兴高采烈。魔鬼在向信徒布道时公然声称,“……整个世界就是一个罪恶的泥潭,罪恶是人的天性,罪恶才是你们唯一的快乐……”在魔鬼给费丝施洗礼之际,布朗绝望地喊着,“抬头看着上帝,挡住魔鬼”,这是他无奈而痛苦的呐喊。就在布朗说出那句话的瞬间,他发觉自己处身于孤独宁静的夜晚之中,原先熊熊燃烧的枯枝在他脸上洒下冰冷的露水,这露水应为布朗的眼泪,此刻他心灰意冷,不再相信这世界还有美好善良的事物,人性的堕落彻底击碎了他的天国之梦。第二天早晨布朗回到了塞勒姆村,结束了这次痛苦的旅行。通过布朗的森林之旅,霍桑暗示着“人性的罪恶”,即人的内在是堕落的,这正是清教主义所宣扬的人性本恶和原罪观点。

布朗前往森林赴约的行为叙述着他由单纯走向识透人类内心邪恶的心路,也反映了布朗本人与善背道而驰而走向罪恶的历程。《圣经》记载人类的祖先亚当和夏娃偷吃智慧之树上的禁果,冒犯了上帝而遭到严厉的惩罚,从伊甸园被驱逐到人间。人类因为祖先的堕落生而有罪,为了赎罪获得新生,必须默默地忍受各种苦难。作为芸芸众生,在塞勒姆村人的潜意识中埋藏着各种各样的本能欲望,小伙子布朗同样有着许多欲望,尽管多数是和社会道德规范相抵触的。由于对邪恶的本能欲望充满了好奇和向往,促使布朗禁不住魔鬼的诱惑,不顾妻子的劝阻,远离村庄迈向深林去参加异教仪式。“亲爱的丈夫,今天这个夜晚求您无论如何留在家里和我在一起。”面对妻子的挽留,他回答:“今晚我必须离开你,我的这次出门就是你所说的旅行,必须从现在起到日出之前这段时内完成。”布朗抛下新婚妻子赶赴魔鬼的聚会,在进入丛林之前有意放纵自己,是潜意识中“恶’的呈现。之后,他又违反了清教教义,拒听圣歌,愤世嫉俗,犯下“不可饶恕之罪”,步步堕入“邪恶”,走向毁灭的深渊。霍桑认为人受原罪的驱使,都有向恶之心,就像布朗执意要去参加那次神秘聚会一样,是内心“罪恶”的驱使。小说中,霍桑借对布朗的心理描写表达了人的这种“向恶”的潜意识,“与这些人,他有一种可恨的同教情谊,而这种情谊来自他内心的全部恶念。”主人公布朗灵魂深处“邪恶”的欲望和与魔鬼有约的行为是“罪恶与生俱来的”清教思想的集中体现,必然受到世俗道德的制约。

原始森林是小说中的一个重要场景。布朗在进入之后,发现森林成了邪恶的聚集地,各色有罪之人在此被揭发,当然在场的也有他死去的父亲、祖父等先辈。树林里到处都是人群,同时发出恐怖的声音,树木也吱吱作响,野兽的吼叫和印第安人的喊声混在一起。森林顷刻之间成了地狱,林中“有时风声萧萧,酷似远处教堂的钟声,在这位夜行者的左右大声吼叫,仿佛整个大自然都在蔑视他,嘲笑他。”霍桑借用“阴暗”、“沉闷”、“怪谲”等字眼刻画出笼罩着夜晚森林的阴暗恐怖的氛围,在他笔下这片森林到处游荡着魔鬼的影子,是个神秘莫测的诡异世界。在这里,森林代表的是黑暗邪恶,代表的是异教徒的势力范围。茂密的树林在黑夜里显得危机四伏,似乎棵棵树儿后面都藏着“恶鬼似的印第安人”,充满了许多未知的因素,正如同人性中的恶一样潜伏起来,难以发现。霍桑之所以选择黑夜森林作为魔鬼盛会的地点,不仅是为了渲染恐怖的气氛,也是为了说明人的本性有黑暗邪恶的一面。

在林中小路上布朗碰到一位黑衣老者,他是魔鬼的化身,是布朗跨入森林这个充满罪恶的领地的引路人,他手持一条枫叶拐杖,“似黑蛇的手杖,精雕细刻,活脱一条扭来扭去的大蛇”。在路遇古迪·克洛伊丝时,“老人伸出拐杖,用蛇尾似的一端碰碰老妇皱纹滚滚的脖颈”。持蛇形拐杖的老者使人们联想到《圣经》中邪恶和堕落的撒旦,是他将布朗从想象中的美好天堂带入罪恶之地,从而使其完全堕落。霍桑描述老者“穿着朴素大方的服装,似乎和布朗属于同一个阶层,和他长得很有几分相似,也许主要是在神情方面而不是在相貌方面……他们可以被看作父子俩”。在克洛伊丝太太见到老者时说:“啊,果真是老爷子您吗?和我那个老朋友布朗先生活脱脱一个模样。”在布朗决定不随老者前行时,他没有生拉硬拽,而是“镇定自若”地让布朗“坐在这儿,休息一会儿等你觉得乐意走的时候再走。”霍桑时常将人们的心灵比做深渊或魔鬼的洞穴,然而这深渊或洞穴里却有可能隐藏着见不得人的罪恶。对老者的这些描述似乎更能表现作者的意图:所谓的“邪恶”其实存在于人的心灵里,他有着和人类相似的外貌,而且知道不需指引人类也有趋向“恶”的本能。

《好小伙布朗》情节虽不复杂,但渗透出强烈的清教主义气息,反映了霍桑的创作倾向。作者以清新的笔调,朴素的形象和令人难忘的环境来表述“罪恶乃人类之本性”的清教主题,将人性的阴暗面描写得淋漓尽致,这是霍桑对隐匿在人类心灵深处的“罪恶”的真诚探索,其实质是要揭露那个特定的时代背景下这种普遍的人性堕落和信仰的丧失。

基督教文化尤其是清教文化是美国文化最重要的组成部分,霍桑的世界观深受清教徒意识的影响,他的祖辈之中有人曾参与清教徒迫害异端的事件,为著名的1692年“塞勒姆驱巫案”的3 名法官之一,因此这篇故事的发生也是在塞勒姆村。

《好小伙儿布朗》讲述了主人公布朗受魔鬼之邀的一次似梦非梦?亦幻亦真的森林之旅,旅途过后,布朗彻底对生活绝望并在阴郁中结束了一生。布朗的旅途是现实?是梦幻?任由读者猜想,也正体现了霍桑深受清教和超验主义影响的矛盾思想。

霍桑是矛盾的,他的作品也充斥着矛盾。而性本善恶的争论也延续了几千年。本文意在揭示人性固有的虚伪和邪恶。布朗是“好”小伙儿,但经过内心的忐忑与挣扎以及自我安慰来挣脱对妻子费丝的愧疚后,便在一开始就选择了抛弃新婚的费丝赶赴魔鬼的约会。人性的恶念使他踏上了不归路。妻子费丝(Faith)是布朗信仰的终结。他坚信妻子的信仰,坚信妻子是可以上天堂的,以至最后当他在祭坛前看到费丝也在聚会中时彻底崩溃。

布朗在森林中所见的村上所有社会名流,自己的教母以及教长牧师令他对上帝的信仰产生了怀疑。中途他几次在矛盾中挣扎,但心中的恶压倒了善,最终抓起了魔鬼赠与的蛇杖冲向邪恶的深渊。这都是性本恶在作祟,也体现了帮教者对他歧路的指引,同时也表明了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宗教和人们的伪善。在当时多种思潮的影响下,霍桑也为布朗灵魂的矛盾找到了出口,便是顿悟了人性的恶以空洞的灵魂结束郁郁的一生。

那么从历史的发展来看,布朗缺乏自我认知并对自身信仰是懵懂的,不懵懂就不会挣扎,也就不会因为妻子的赴会而痛失对上帝的信仰和怀疑上帝对人类的救赎。所以社会也是矛盾的,社会需要能调和这种矛盾的人来促进发展。亦或是说这种人是既可以赴上帝的约会,也可以赴魔鬼的约会。我们都知道,在美国的选举制度中,如果不强调自己虔诚的基督信仰是很难服众和入选的。但在马克·吐温的《竞选州长》中,信仰披着伪善的外衣,道德臣服于残酷激烈的政党地位的争夺,胜利的掌权人也许会做很多利于社会的善事,但这种对正派人的诽谤以及其它不为人知的种种恶事就同时发生在他们身上。在需要披上良知的外衣或良心发现的时候他们是虔诚的教徒;当行恶为满足自己私欲的时候又在与魔鬼共舞。我们可以理解为是性本恶的驱使,当他在某一方面有很大成就的时候,人们也会会心地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西方文化沿袭于《圣经》,主张“原罪”,在自身矛盾的抉择中,通过上帝的指引和救赎,我们可以变好。

放置于中国社会,历史的发展必然是有前进又有波折的曲折盘旋上升的过程。在改革开放的洪流中,人们对于共产主义的信仰也可能会经历动摇和怀疑。经济在发展,而很多的人信仰也发生了改变,于是才有了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要。有信仰,不放弃,更不自甘堕落,这是我读这本书给我的警示。

初一作文:读美文有感


读一则美文,胜似午后的清茶。读一篇美文,胜似初春的凉风。读一篇好文,是给布满尘嚣的心灵上一次救赎般的慰藉,让给光怪陆离的当今社会中碌碌生存的平凡的人们接触到真正的享受与幸福,这幸福,无关功名利禄,这幸福,无关权利地位,这幸福,甚至无关于你身处何处,身份如何,是所有共享同一语言文字的人们都可以共同欣赏并从中得到快乐的。

只可惜,在这个快节奏的现代生活中,在这个讲求效率的社会里。在这个一切以结果为上的价值观中,太少的人,愿意捧一杯清茶,持一则好卷,在午后的阳光中,使用仅仅看一部电影或是看一集电视剧的时间来全身心地沉浸入一篇好文。在快餐文化泛滥的今天,我们失去了什么?在电影电视将视觉震撼带来的今天,我们还有没有想象力?当网络小说的惊险离奇跌宕起伏的剧情吸引我们眼球的今天,我们的心灵可以在何处安歇?在这种氛围下一步步成长起来的孩子们,如何去理解仁义礼智忠信?如何去明白: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

是的,古人亦有云尽信书不如无书但是我相信,有一千个读者就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在大人正确的引导下,学习老庄文化并不一定造成孩子们消极避世,而会引导他们坚持本心淡泊名利。同样的,学习那些经过苦难的天才之作,细细品读仿佛流淌在他们血液之中的悲天悯人的情怀和孤寂也不会使孩子们自折羽翼,厌世自闭,而是会使人坚强与刚毅。读一本书就是与许多高尚的人对话每个人自一出生都是一张白纸,要想把孩子教育好,仅仅依靠身边亲人和老师的力量是不够的,我希望新时代的孩子们,并不是骄奢乖张自命不凡,而应温文尔雅,落落大方。

每个人都是世界上既平凡又特殊的存在,可以不如奥斯特洛夫斯基的勇敢与坚定,但是在通往梦想的道路上一定要有自己的信念与担当。可以不像老庄的超脱与出尘,但是再遭遇挫折时一定要有自己的洒脱与自信。人生一世,就是应该像一杯淡淡的清茶。愿你被整个世界温柔相待,即使没有,也应该能欣赏花开时节的漫天芳华,也能接受落叶遍地的世界萧索。

初一:林凌

专稿未经允许不得

点评:以感受开头,以感受结尾,这样便使文章前后照应,首尾连贯;全文层次清晰,语句流畅;结尾恰到好处地点明中心,语言朴实而含义深刻,耐人寻味。

美中不足的是,文章重点似乎不是读美文的感想,而是对社会一些现象、人物的不认同;文中并未出现具体的美文事例,因此有些文不切题。

读后感需要具体性与针对性,在赞美一样事物的时候,尽量不要言及其它不好的事物,一笔带过即可,重点应该放在想要表达的感情上,作者仍要继续努力呦~

点评老师:苏璐璐

初一作文:读《格列佛游记》有感


格列佛,作为这本书的主人公,曾经出海四次,经历了四次离奇而又真实的冒险,既吸引了读者,又使人深思。

当他第一次出海,因为大风暴来到了小人国,而在两个小人国战争之时,立下了大功。一次皇宫起了大火,而附近没有水源,格列佛急中生智,撒尿扑灭了大火,而皇后因此而恨他。之后,大臣们看他很不顺眼,想要除了他,但是格列佛察觉到了,于是他逃走了。而这个小人国,乃是当时的英格兰的缩影,这个国家的秩序就是当时英格兰的秩序。比如说,他们国家决定职位是靠跳绳来决定的,谁跳的高,谁的职位就高,可见作者讽刺了英格兰的当时社会制度有着严重的问题。

随后,他一次又一次地出海,游玩了大人国、飞岛国和慧骃国。

在旅行的路程之中,发生了许多奇奇怪怪的事情,有趣到无法让人理解。慧骃国是由慧骃(马)来统治的世界,而人作为“耶胡”。然而飞岛国的科学家们,有人研究从黄瓜里提取出阳光来取暖,有人研究把粪便还原为食物,还有的人研究用猪来耕地……而在小人国,以他“庞大”的身躯却可以孤军奋战。还有好多,不过这些不但离奇古怪,而且非常吸引人,这也是我喜爱这本书的原因之一。

但是,在慧骃国,虽然人兽颠倒,但是这些慧骃还是有善良、美好、纯真的一面,而这里的人还是贪婪、嫉妒、罪恶的化身。可以看出当时英格兰是什么样的。而且作者也同意他们的观点,要和平相处,以仁慈来治理国家,呼吁和平,反对战争。所以,作为生活在当今和平社会的我们,必须要从小事做起,比如捡起地上的垃圾,保护好环境……这样,我们才能维护好社会安定。

读《詹姆斯与大仙桃》有感


《詹姆斯与大仙桃》这本书带我进入了童话世界,这个半虚幻的故事,让我不得不佩服作者的超凡想象力,这是一个最善良、最普通的故事。
小詹姆斯从小是个孤儿,和两个姨妈一起过日子,他一直过着似人非人的生活,他总是被逼着干粗活、干重活,而且还没日没夜的干。吃不饱,睡不好。两个姨妈还处处刁难他。虽然,他的生活很苦,但好运总光临着他,比如:姨妈让他到多年未结果的桃树上摘桃子,由此和大仙桃展开了一次非比寻常的冒险。桃子转眼渐渐变大,大如房子,成了仙桃。瞧,他从一个洞口进入内部,遇到一群昆虫朋友,这好像叫“好人总有好报”,善良的人会有很多朋友,会得到许多人的同情和帮助。然后,随着大仙桃的滚动意外的把两位姨妈压扁并滚入大海里。让我想到这大概叫“善有善报、恶有恶果”吧。后来,他又依靠蜘蛛和蚕吐出来的丝粘住海鸥,飞上了天,躲过了鱼群的攻击。却被彩虹人的冰击中,大仙桃逼不得已降落,让人误以为外星人。一次又一次的困难,小詹姆斯都用智慧和众昆虫的特有本领化解。成了一生难忘的回忆。
看到恶姨妈的悲惨遭遇,和小詹姆斯成了英雄以后过上幸福生活,我懂得了人一定要做好事、做善事。社会总是同情弱者的,好人会有好报的,好人会一生平安的。


读詹姆斯与大仙桃有感


读詹姆斯与大仙桃有感

这几天我又看了一本书,哈哈,这个暑假要进书的世界里遨游了,好,言归正传,这一次读的书是《詹姆斯与大仙桃》,我想应该有人看过这本书,现在好好听,我来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本书。

故事的主人公詹姆斯在四岁时成了孤儿。他与两个可恶的姨妈(海绵团姨妈和大头钉姨妈)住在一起。她俩丑陋、贪婪,把小詹姆斯当奴仆使唤,让他饿得发抖。有一天,一个长得像房子一样大的仙桃改变了詹姆斯的生活。在这个奇妙的大桃子里,有一群朋友正等着他呢,他们是蜈蚣、蚯蚓、萤火虫、瓢虫、蚕儿姑娘、蜘蛛小姐和绿色老蚱蜢。大仙桃滚动起来,把两个恶姨妈给压扁了!小詹姆斯与他的朋友们一起开始了最奇妙的坐桃子旅行。海上,他们险遇鲨鱼群的围攻;空中,又遇到向他们砸冰雹的云彩人。他们被海鸥带着飞过万水千山,最后落到了纽约的帝国大厦上……

这本书的作者是罗尔德·达尔,是挪威籍的英国杰出儿童文学作家、剧作家和短篇小说作家,作品流传于大人或小孩中,极为知名。他比较着名的作品有:查理与巧克力工厂、詹姆斯与大仙桃、玛蒂尔达、女巫、吹梦巨人和独闯天下。

看完了这本书使我明白了:朋友就像你的亲人,他们会在你跌倒的时候伸出一只强劲地手臂将你扶起,他们会在你伤心的时候说出一句亲切的话语来鼓励你,使你心里不再那么伤心,他们会在你成功的时候和你一起分享成功时的喜悦。所以大家和朋友之间一定要互相帮助,使朋友成为你能依靠的肩膀。

初一作文:读《红楼梦》有感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批阅十载,增删五次。四大名着之首,字字珠玑,声声悲戚。《红楼梦》作为我国四大名着之首,不曾拜读,甚是惭愧!今幸读之,曾听闻不读三遍不配谈红楼但学识有限,时间不足,方读过第二遍,今妄论一二。待到时间充裕必当再次深读。

好生奇怪,倒像在那里见过的,何等眼熟!

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

你也不用拿这话来哄我。从今以后,再也不敢亲近二爷了,二爷也权当我去了。

你往哪里去。

我回家去

我跟了去。

我死了。

你死了,我当和尚去。

我难道为叫你疏他?我成了个什么人了呢!我为的是我的心。

我也为的是我的心。难道你就知你的心,不知我的心不成?

妹妹,你说好不好?

果然有趣。

我就是个多愁多病身,你就是那倾国倾城貌。

宝玉,你为什么病了?

我为林姑娘病了

老太太,你白疼了我了!

宝玉,宝玉!你好

她是阆苑仙葩,他是美玉无瑕。那日初见,佳人儿自是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天然一番风流态度,而宝玉头上戴着束发嵌宝紫金冠,齐眉勒着二龙抢珠金抹额,穿一件二色金百蝶穿花大红箭袖,束着五彩丝攒花结长穗宫绦,外罩石青起花八团倭锻排穗褂,登着青缎粉底小朝靴。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面如桃瓣,目若秋波。虽怒时而若笑,即嗔视而有情。小儿女互诉衷肠,心心相映,却抵不过岁月如水流逝,权势地位的欺压。这不是单纯如宝玉,率真似黛玉以及他们纯粹而脱俗的爱情可以承担的起的。所以,当层林尽染,年华渐逝。便是个悲剧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钗雪里埋。依曹老的心愿

为官的,家业凋零;富贵的,金银散尽;

有恩的,死里逃生;无情的,分明报应;

欠命的,命已还;欠泪的,泪已尽。

冤冤相报实非轻,分离聚合皆前定。

欲知命短问前生,老来富贵也真侥幸。

看破的,遁入空门;痴迷的,枉送了性命。

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曹老在刻画人物方面的技法登峰造极,重点刻画的宝玉、黛玉、宝钗自不必说。好像活过来了一样,有血有肉,敢爱敢恨。然即使着笔不多的智能儿、贾瑞之人贪嗔痴,爱恨情也都跃然纸上。从宝黛爱情上来讲,最后黛玉的香魂归帝所,令不少人扼腕叹息,甚有爱黛者如紫鹃,想象着林姑娘要在世嫁与甄宝玉也未为不可,甚至有红学认为黛玉最终嫁给了薛蟠。窃以为,黛玉必死,不死就不再是那个风流态度的黛玉,不死就不再是那个心高气傲的黛玉,不死就不再是那个宝玉此生唯一的知音,那个随顽石入世,甘愿以自己一生一世的眼泪来还他灌溉之恩的绛珠仙子!高鹗是不忍的,并未只留下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宝玉出家,贾府在蒙圣恩,而且还出了一个举人,处处象征着死灰复燃,枯木逢春的景象,对此处理,我不敢非议,这样的处理,也许只有早已仙逝的曹老才有权做评。但这从另一个方面来讲,这也体现出了红楼中的人物仿佛真的活了过来,有着打动人心的力量。谨以这数百年来对红学孜孜不倦的探究向对《红楼梦》做出创作贡献的所有人表达敬意。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时有还无世间一场大梦,愿大家尽情演绎,只求一个尽兴无悔!

初一:林凌

专稿未经允许不得

点评:文章内容新颖,结构合理,流畅连贯,自然通达;语言通俗易懂,来令人倍感亲切;全文眉目清晰,生动紧凑,趣味性强;线索明朗,主题突出,围绕红楼梦进行。

美中不足的是,文章是对整个红楼梦的大体解读,因此深度和广度都不是很足;通篇下来,缺乏一个明显的中心和主题;既有写作风格展示,又有人物性格,情感涉及,还添几笔文化魅力与深藏玄机,确实有些杂乱。

作者可以选择一个具体的情节进行读后感,切忌贪多,细节的描写才是真正的点睛~

点评老师:苏璐璐

初一作文:读《与美同行》有感


背影父亲

七八岁的时候,父亲在我心目中如同一座大山,高大稳重给人一种踏实的感觉。也确实,父亲一米七的个儿和那时的我相比是挺高大的。每次放学,我都会在校门口看见父亲挺拔的身影,接着飞奔向父亲、趴在父亲的肩上、搂着脖子。父亲的肩宽,自然背也宽,腰也粗。趴在父亲的身上给人一种厚实的感觉。因此我很喜欢趴在父亲的背上睡觉。坐在摩托车上,父亲就像是一堵墙一样,为我挡住了呼呼刮来的风,哗哗飘来的雨,在冬日刺骨的寒风中,父亲的背也如同火炉一样,趴在父亲的背上,父亲把温暖全传给了我。

秋日,国庆期间正是田间收割稻谷的阶段,父亲未买收割机,因此所种的稻子全要靠手中的镰刀和收割者的双手,骄阳烈日下,抢收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父亲汗流浃背,流汗如同下雨,于是父亲一把脱去了上衣打着赤膊。阳光下,父亲宽阔的背黑油得发亮。父亲站起来喝水,那粗粗的脖红红的。粗壮的手臂,宽阔的胸膛,父亲随手把水壶一放,只是这一放都如此有力,胸上的肌肉也显而易见。父亲有挽起裤腿,粗的如树桩的小腿结实有力。父亲是如此强壮,我将来若能如此该多好我不仅一次这么想过。

后来,我离开了父母亲来到爷爷奶奶身边念书,一晃三年过去了。今年暑假回到父母身边。我偶然发现几根银丝,几条皱纹偷偷地爬上父亲的鬓上,额前。父亲已经四十有五了。我发觉父亲的背也略有弯曲,不如以前那般硬朗挺直。一日父亲带我到田地上去给所种的树施肥,本来一口气就可干完的活,而如今却干干停停汗如雨下,我欲上前抢过父亲的锄头,父亲却一把推开我让我一边去玩。

玩?我不禁反问自己:难道我还是如小的时候那样只知道玩么?

父亲依然有力的挥舞着锄头,那坚定的背影依在,那厚实的胸膛依在,父亲还是如此高大,他的背影让灿烂炫目的阳光都黯淡无光。

我终于明白父亲伟大,父亲也同样永远是最强壮的。

读《水浒传》有感作文1000字_初一读后感


俗话说:老不读三国,少不读水浒。当然了,这都是老一辈的话。中华民族,博大精深,有太多需要我们去发现的东西,也有太多需要我们去弘扬的精神,更有许多需要我们去传承的历史。

假期闲置在家,又无奈爸爸妈妈总是督促学习,于是我就随手拿了一本《水浒传》来应付他们的唠叨。但是让我没有想到的是,由此开启了我探索兴趣的大门。

《水浒传》主要讲述的是宋朝宋徽宗年间,关于宋江,吴用等108位好汉创建的水泊梁山起义军与当时黑暗社会腐败官场作斗争的事情。说是梁山好汉,其中不乏那些义薄云天的仁人义士。要说这么多梁山好汉我最喜欢哪一个:当然是咱们景阳冈上打虎的武二郎――武松是也。其实也并不是我一人喜欢他,相信读过水浒的人,大部分都会是他的粉丝。可能施耐庵先生也是偏爱武松。将武松描述的高大威猛,俊勇不凡。总之给人的感觉就是他、很、帅……

要说我最喜欢施耐庵先生笔下描写武松的哪一情节,那当然是“武松单臂擒方腊”了。在读到这一故事情节的时候,我甚至会感觉到疼。试问:假如你的手臂被砍下来你是否会痛昏过去?我们平时手指割破一点点的小伤都会痛一阵子,那么,武松整条胳膊都被砍断,他是不是也会痛不欲生呢??答案是 当然了。武松也是人,他也会痛,但是当时的情形容不得他深思熟路。他的仇人就在眼前,他的兄弟们就是惨死在这个人的手里的,所以他不能倒下,他还要为他的好兄弟们报仇。于是,他强忍着疼痛,将方腊逮住。这是怎样的大义,让他将生死置之度外。可是后来呢,换来了怎样的结果呢。

梁山泊受到了招安,可是那又怎样了呢。死的死,走的走,鲁智深圆寂,燕青也看清了现实,远离了世俗的纷争,而武松则成为了一个废人。试问,一个只有一个胳膊的人他还会被重用吗?这就是当时社会的现实,武松正是看清了这个现实,才选择了出家,远离了红尘的纷争,常伴青灯古佛,了却了次生。

《水浒传》中武松还是比较幸运的,他看的通透,所以他没有回到那个人吃人的朝廷,而是选择在寺庙中度过余生。他看清了官场的黑暗,所以他选择平平淡淡的过完次生,武松是有智慧的。说他鲁莽,却不像李逵那样有勇无谋。说他沉稳,却不像鲁智深那样心细如发。但就是这样一个武松,让我从心底里去喜欢他,崇拜他。他可以很潇洒,可以很重义气……

《水浒传》我读了不下十遍,但是每一次读都会品出不同的“味道”唯独每当我读到关于武松的故事情节是,总是回味无穷的反复阅览。我想这就是“人格魅力”吧。虽然这并不是真实的,但是在施耐庵先生的笔下我相信他们都是真的存在的。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哪有人不会被他们这种潇洒的生活所吸引?我想,施耐庵先生之所以会写出《水浒传》这本书也是对当时社会的批判,他也很向往那种快意恩仇的生活。但是有太多的无奈他无以言表,只能挥毫写在纸上,来寄托言表自己的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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