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王的传奇一生_读书笔记1000字。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书中的知识是无穷无尽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它们都是作者智慧的结晶。网络上,很多都在谈论作者写的作品,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为了加深印象,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心中感受写出来。您是否正在想怎么样才能写好作品的读后感呢?你可以读一下小编整理的狮王的传奇一生_读书笔记1000字,建议你收藏并分享给其他需要的朋友!
它,是一只受尽苦难的狮王;它,是一只被雌狮训化为善良、勤劳、勇敢、正直的狮王;它,被驯化成功,却在登上狮王宝座的那一刹那,所有的驯化努力全都变成了泡沫,它恢复了狮王原有的秉性。题记
《红飘带狮王》是沈石溪写的长篇小说,讲了非洲大草原上一个和狮子有关的略带伤感的故事。
蜂腰雌狮原本在帕蒂鲁狮群,但因为对于新上任的狮王杂毛残忍的行为把所有未长大的小狮子全部咬死。所以离开了帕蒂鲁狮群,成为了一个流浪狮子。在流浪的过程中,蜂腰雌狮遇到了雄狮红飘带,他们组建成了一个小家庭,蜂腰雌狮决心要把红飘带培养成一头勤劳的雄狮,没有原来那些雄狮的懒惰,可是帕蒂鲁狮群的狮王杀死了它们的孩子,红飘带深受打击。但当他们这个迷你狮群又加入了无鬣雄狮这个成员时,红飘带地位迅速提升,又变得骄傲起来。红飘带夺得了帕蒂鲁狮群的王位,却又辜负了蜂腰雌狮,杀死了未长大的小狮子,这让蜂腰雌狮很是悲伤,所以离开了狮群,继续流浪狮子的身份。
我有时觉得狮子好可怜,尤其是雄狮。每一只雄狮都有一个共同的志向:有朝一日能成为一届狮王。可在竞争激烈的生存竞赛中能立足已经是很难的了,要想成为一届狮王更是难上加难。雌狮虽然到哪儿都受欢迎,可捕食猎物的重担去落在了它们身上,而且每次捕食完猎物,好的东西总是要留给狮王和副狮王享用;雄狮到哪儿都不受欢迎,但它们一旦成为狮王,就可享尽荣华富贵。大自然决定了雌狮与雄狮的这些区别,或许就是为了生态平衡
我觉得蜂腰雌狮爱子的心理没错,她的爱已经升华,升华成了一种博爱。那些小狮子虽然不是新狮王的亲生孩子,虽然新狮王没有义务养着小狮子们,但不一定要咬死它们,咬死自己的同类在蜂腰雌狮来说是一种很残忍的事情,是她所不能理解也不能容忍的事情,这种爱在动物界中是很难被同类所理解的。但是在红飘带的眼中,他的这种屠杀幼狮的行为又是很正常的。因为博爱和自私的爱的分歧,最终导致了蜂腰雌狮的离去。。。。。。
不管怎么说,红飘带都是一只坚强无比、无所畏惧的雄狮,它原本有四个哥哥,可都惨死在罗得安大草原上,只有它勇敢地活下来了。它慢慢地成长,为了成为一只能够在沙漠边缘生存,会忍让和克制的年轻雄狮,它坚强不屈,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决不屈服,最终,它顺利地当上了狮王,过上了衣食无忧,儿女成群的幸福生活。
现在狮子处境十分不好,据调查统计,全世界竟尚存一万余只野生非洲狮;濒危动物亚洲狮至今仅有三百余只,还有一种生活在南非开普省的开普狮,于1865灭绝;1922年的某天早晨,随着一声**的轰鸣野生巴巴里狮灭绝,在美国和英国的动物园内还有少数几只巴巴里狮,这些成为了指证人类罪孽的活标本,现在我真想对人们说:善待动物就是善待未来的我们!
它虽受尽苦难,虽伤了蜂腰雌狮的心,可它永远都是狮王,它是永远的红飘带狮王!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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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一生的传奇
张爱玲,不只是上海滩的传奇,而且是文学史的传奇。
这位自嘲有个恶俗不堪的名字的文学才女,不管现在或是将来,她都会是中国文学史的一部分。
张爱玲是名门之后,她是清朝重臣李鸿章的曾外孙女,也许是由于对家族的纷繁变迁的不满,她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这是对张爱玲性格的突出体现。她的魅惑如流言,她的一生是传奇——显赫的家世,但是到她这一代已经是最后的绝响了;张爱玲的童年也并不快乐,父母离婚,再加上与胡兰成一段不幸的婚姻。1995年,张爱玲于洛杉叽去世,当时身边没有一个人。恰逢中秋节。看过许多她的散文,介绍中照片上的她显得如此冷傲,但谁也不会知道,她悲天怜人,时时洞见芸芸众生可笑背后的可怜。因此,有人说她的性格聚集了一大堆矛盾。而我,却偏爱她的这种性格。张不是那种哭哭啼啼的小女人,她从不迎合别人,也不要别人迎合她。
关于她的作品,主要是从女人内含的悲剧性质去说明,文字一寸一寸都是女性的感觉。她了解女性的全部弱点,因此使她的作品也拥有女性的细腻与古典的美感。
小说《金锁记》作为张爱玲的经典之作,是让我们感受她的作品语言圆通滑润婉转有韵的一个范本。
张爱玲可说是中国近代文学史上一个非常特殊的作家,她使用文字的能力鲜少有人能出其右。她不仅有着美妙的文字,她的生命本身就是一个传奇。其实,每个人都是一个故事,有的故事索然无味,有的却让人读得兴趣盎然!
也怪不得有人会说,文坛寂寞得恐怖——只出一名这样的女子!
《奇特的一生》读书笔记1000字
俄国作家格拉宁写的纪实小说《奇特的一生》,描写了亚历山大亚历山德罗维奇柳比歇夫的奇特一生。
柳比歇夫是什么人?为何说他的一生是奇特的?作者一开始便抛出问题,然后一点一点地为读者解开谜团。想要知道答案,小伙伴们最好直接去阅读这本书,因为我实在词穷,三言两语说不清楚柳比歇夫的伟大。况且,作家格拉宁把柳比歇夫的故事讲得引人入胜,你读了一定不会后悔的。
许多人都有所耳闻,柳比歇夫最独特之处是他从27岁到82岁去世,一天不落地写了56年的日记;而所有的日记没有一字多余,全部用于记录他当日的时间去向。这听上去好像很乏善可陈嘛!不过,在下判断之前,请你回答这个问题:你还记得2016年12月1日,你是如何度过的么?这只是上个月的事情,我们恐怕已经没有印象了,而通过柳比歇夫的日记(可能叫做时间账本更合适吧),你可以知道他生命中任何一天的时间都去了哪里。正如作者所言:柳比歇夫的时间如水晶般晶莹、匀称几十年的时间可以一眼看透,在漫长的岁月里,没有丝毫模糊之处,也没有禁区。更让人惊叹的是,柳比歇夫一生专注于他年轻时定下的学术研究目标,勤勉工作,从不停歇。比如,1963年,柳比歇夫花在其核心学术工作上的时间共计2006小时30分钟,平均每日5。5小时,这些时间都用于思考、阅读和写作。这是他人生中工作时间最长的一年,而那一年,他73岁。
阅读这本书,读者一定会被柳比歇夫惜时如金的态度所震撼。对柳比歇夫来说,消磨时间是一个不可能存在的概念,因为任何时间都是宝贝。时间是进行创造的时间,认识事物的时间,享受生活乐趣的时间,他怎么舍得浪费呢?平常,我们好像根本瞧不上半个小时的时间,半小时能干什么呢?半小时,对柳比歇夫来说,意味着散一次步,捉几只虫,制作一个昆虫标本,读好几页书,写半封信。他头脑里大概有一个表,时间滴答、滴答流逝的声音,清晰可闻。
细想想,如果一个人能活80岁,他/她也只有960个月、不到三万天的时间可供使用。过一天,人的生命就少一天。如此想来,甚觉可怕。我们的时间账本上,还剩下多少天可以浪费呢?这有限的生命,难道真的就任其在浑噩中度过么?
柳比歇夫用他独特的方法,抓住了变幻无常、老想溜掉的日常生活,抓住了我们没有察觉到的、损失掉的、不知去向的时间,所以,我们是不是应该学习一下柳比歇夫的时间记录大法呢?对此,作者的回答值得我们深思:柳比歇夫的时间统计法不是一个技术问题,而是道德问题、生活哲学问题、人生信念问题。命运赋予我们的生活、时间是无价之宝,应当利用它来不仅给自己(绝不是只给自己),而且是给别人,给周围的人们带来最大的利益。方法,利用时间的方法,都必须与生活的目标和意义,与道德品质协调一致,应当由每个人自己来制定自己的时间使用法。但不管怎样,都应当深思一下,自己的生活在怎样度过。
今天是2017年的第5天,新的一年,你打算如何度过呢?你一生的宝贵时间,打算花在哪些事情上呢?
《借我一生》有感_高中读书笔记1000字
《借我一生》这本书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我刚刚看完这本书,觉得感受很深刻。特地讲讲我的感想,让大家参考。
余秋雨老师《借我一生》以记忆文学的形式再现了那个苦难、不堪回首的岁月,那个是非颠倒的年代;再现了他被苦难磨难一生,同时也是他奋斗一生的心路历程。六百多页的叙述中,我跟随作者走完了半个多世纪的艰苦历程,感受到了一代文豪的辛酸控诉,由此加深了我对余秋雨先生的深入了解,看到了中国文化发展背后的曲折经历和历史变迁,更让我对中国近几十年来的风云变幻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这是作者的封笔之作。我在媒体上看到,他说,封笔的含义不仅仅是以后不再写书,包括不再参与所有的文化活动。我想作者说出这样的话与他在长期的所处的那种讽刺诽谤的环境中不无关系。这是一本浩瀚的历史丛书,书中回忆了作者从童年一直到现在的每个重要时期的发展历程。同时书中揭示了许多不为人知的历史,涉及诽谤者们最不愿意看到的历史真相,......目的是为后人留一点奇特的历史真相。对于我这个生于八十年代的年轻人来说,这段历史更是遥不可及,正是这样的记载,让我有幸感受那种在特定历史时期才有的恐怖与惊讶。
全书共分五卷,每一卷都有一些章节组成。从美好的童年写起,然后求学到上海,接着经历了残酷的***,到后来毅然辞去大学校长职务,考察世界文化的真谛。所有的一切都给我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
本书的第二卷,也是本书章节最多的一卷,这一卷回忆的是***时期的点点滴滴。那时的作者已是一名血气方刚的上海戏剧学院的大学生。面对突如其来的历史变故,作者始终站在了真理的一边,没有参加造反派,反而被造反派时时批判,处处压制。我无法想象那个时期的景象:在诺大的校园里,没有学习的氛围,全都是人心惶惶的政治气氛,到处是刺眼的标语,游行的队伍,来去匆匆的脚步穿梭在校园中,每个人都害怕自己成了批判的对象,都在极力寻找他人的疑点......。这一点,在我父辈的谈话中我已经有些印象,现在我对***期间的那种校园生活更有遐想的空间了。毛泽东发起的这场浩劫,注定是历史的倒退。在那多舛的历史时期,作者的叔叔被迫自杀,父亲也受到造反派的残酷迫害,被关起来失去了自由,他作为父亲的大儿子就义无反顾地担起了家庭的重任。来回奔波于学院与家庭之间。即使到十年浩劫之后,大部分的人都已平反,但作者的父亲依然是背负罪名。作者不断地写申诉书,每次都写三四份,写了整整五次,可见时间之长,但依然是杳无音讯。
读完这本书我最大的感悟就是: 这就是文化的份量,让我再次想到了那句 传承文明,感知荣辱的中华美德。《借我一生》也必将影响我一生。
人的一生_读《一生》有感1000字
夫人,你瞧,生活并不是你想象中那么美好,当然也不是你想象中那样糟糕
《一生》主要记叙了主人公雅达从一位天真活泼幻想崇拜爱情的少女蜕变为成熟睿智淡定容忍的少妇,到最后老化为白发盈把老妇人的曲折故事。全方面的展现了人得成长历程还有关于人性道德伦理的探讨。朱连少爵的风流以及善变伪装,亲阿姆的善良仁慈,以及罗莉莎的背叛,当然还有儿子保尔的叛逆。这就足以改变她的一生。
朱连子爵带给她华丽得如同童话般的爱情,在撕下伪装后,爱的影痕迹竟像从来未曾拥有过,不得不让人心生悲哀。让读者质问真爱到底存不存在?然而莫泊桑却没在文中对此直接作出回答,但在字里行间中透露出他对真爱的一种呼唤与渴望。
爱情的分量在小说中所占的比例是很少的,只是在雅达婚前婚后对爱情做过一些直接的描叙。贯穿全文讨论的是关于肉体欲望的探讨。雅达在婚变后,心生对性的厌恶,觉得它很肮脏。然而即使雅达厌恶,但却不得不从事性行为,因为她想要一个女儿,出于对儿子的爱,处于害怕儿子一个人玩耍的孤单,所以她是强迫自己的。但莫泊桑的思想不仅局限在这一浅层次的表面行为,而是将其引申到一个人生的高层次上:有些事,有些人,我们讨厌面对,但却不得不去面对,因为这是职责。
最令人感动的还是雅达的父亲,一位真正的男儿,教诲女人成长,做人,面世。一个人担当起了家里的重任。思想的超前酿就乐他的品格与坚守,莫泊桑极力的歌颂这个人物,在这个人物身上从满了善良,仁慈,光明,正义。
雅达的母亲一个被病魔缠身的女人,内心中全是往昔的回忆,她那个木匣子里,装着年轻时与情人写的信件。然而母亲是雅达精神上的支柱,当母亲去世时,雅达体验了生死离别的痛苦。
最让我感慨的是,当雅达搬到新居,在收拾杂物的时候翻出了以前的日历,看着日历回想起从前的一点一滴。往事终究是风,抓不住,光阴似那水中寒月,清丽惹人,但还是幻影。
生与死在文中体现的很尖锐,究竟何为生,何为死?当雅达发现自己的丈夫朱连睡在女佣的床上的时候,她的心在顷刻间破碎,直至无法修复。在跑到悬崖边上是,本想跳海自尽,但她却恍然大悟,自己死后父亲和母亲的生活又该将怎样继续。她找到了她活下去了理由,当她得知自己怀有身孕后,那种生的欲望更加强烈。只有在死的边缘徘徊过的人,才知道生之欢乐,生之喜悦。
雅达的一生,是那么悲哀,那么美丽的一生。人的一生有无数次的蜕变,有无数的跌倒,对生活丧失了信心,就是对生命丧失了信心,拥有对生的信心,你就会拥有活下去的理由。
母爱也是文中极力赞扬的。雅达对待自己的儿子百般宠爱,导致他去赌博,签下一屁股债后,雅达倾家荡产得还清。应该说这是一种溺爱,是母爱的失调。
生活,正如开题所说,生活并不是我们想象中那么美好,但它却也不那么糟糕!
《奇特的一生》读书笔记500字
《奇特的一生》读书笔记500字
人应该怎样度过一生?这问题引起人类长久的思索,答案也有无数个,而柳比歇夫度过一生的方式独特又令人惊奇。俄国传记作家格拉宁在《奇特的一生》中描述了柳比歇夫的时间统计法——将花掉的时间记载下来,看什么书,做什么研究,什么事情花掉了多少分钟,一项项记录在案,每月、每年还要做更集中的统计。人们常常怀疑,这样的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的方法到底有没有实行的必要,然而柳比歇夫的人生却过得十分充实,他著作甚丰,对于科学史、农业、遗传学、植物保护、哲学、昆虫学、动物学等都有贡献,他在讲台上授课,当大学教研室主任,常常去到各地考察,此外,还写下追忆许多科学家的回忆录……取得如此丰硕的成果,和他的时间统计法密不可分。
在我看来,这方法时刻展现出对于时间的珍视。人们有时对于时间的使用颇为苛刻,有时却放任它们溜走,好像看管不力的看守;柳比歇夫却并非如此,时间有序地流逝,他对它们去了哪里十分清楚,我相信这种不寻常的时间管理方法令他对于自己的时间有了更为精妙的掌控。
没有被主体意识到的时间,是已被磨损了的时间,无法发挥应有的效用。人应以均匀的速度去使用和把握时间,而非一段时期极度节省,另一段时期又将它们挥霍浪费。这本书给了我许多关于时间管理的灵感,主人公的人生态度和生活方式也令我十分向往。人对于自己的一生不可放任,对于生命和时间不可不珍视。
《精采过一生》读书笔记
书名:精采过一生
着者:芭贝。柯尔∕图。文
读后心得感想:
原来爷爷和奶奶出生的时候也是头秃秃的、皮肤皱巴巴的,甚至也会流口水,只会说简单的话,但是透过不断的学习、成长,虽然做了不少不好的事情,但也发生不少有趣的事情。
书中的爷爷、奶奶在成长过程中从骑滑板车到自行车到摩托车每个阶段都充满了危险,不断的有野兽在后面追逐,但是他们一一克服困难,长大后爷爷没当上科学家,却当了演员,认识了奶奶并且和奶奶结婚,还生下了爸爸,他们学习、成长,成长、学习,享受着人生每一个阶段的喜乐;即使已是年纪很大的老人家,却依旧过着 我们仍然喜欢做一些刺激的事的精采生活,他们因实实在在的生活过了,人生虽有结束,却可说出虽然我们经历许多危险,有一天,我们也会和其它人一样死翘翘就是因为曾经认真活过,就算走到尽头,也不会觉得有遗憾了。
其实生命中的精采在于自己如何去经营自己的生命及时间,要在不同的年纪尝试做不同的事情。
接下来我要和大家分享我精采的一生;刚出生的我,是一个爱哭的小宝宝。幼儿时,我喜欢到处跑来跑去,所以常跌得四脚朝天。父母都要随时注视着我这个心肝宝贝,深怕一不小心我发生了危险。而现在的我是一个健康的小女孩,也是个用功读书、孝顺爸妈的小孩。再过不久就要面对更多陌生的环境,但我一定不会认输的﹗ 求学的时期必需做好学生的本份,虽然读书很累,但是很充实,这就是我的童年。将来我可以告诉我的小孩、孙子我的成长过程,所以现在的我要好好的加油,要不 断尝试并勇敢面对任何的挫折,而这些经历也都将成为我最美好的回忆。我将在往后的每一天,尽力的扮演好自己的角色,让自己拥有精采的人生。
一生的呼召读书笔记及心得感悟1000字
一生的呼召读书笔记及心得感悟1000字
在读书中思考,在记录中长进。
在面临各种挑战的时候,基督徒或者说我们自己要怎样去面对呢?在温泉关战役中,斯巴达战士的墓志铭上面写着:陌生人,告诉斯巴达人,我们的行为正如他们期望的,并且葬身于此。
而在我们死后,我们的个人见证,时候可以说是:过路客,告诉耶稣基督,我们照着他的期待而行,并且葬身于此?
反思:还记得大学对上帝的句句真心话语,还记得在营会结束时的字字诺言,在爱情面前的承诺?这也都在岁月中被动摇被攻破。即使是现在,我在许多的诱惑面前依然无能为力,自己为之深感无力。
然而上帝的呼召是真理的呼召,不曾改变的呼召,他呼召我们毅然决然的跟随他,照着他的期望去行。Daniel,不要忘记那曾经在你里面做善工的神所留下的呼召。
你可曾知道:基督的呼召不允许拒绝?你可曾了解:呼召就是一切,耶稣就是原因?
昨天讲道的主题是:上帝的主权。我有想问问自己:上帝的主权在我身上有多少的体现?让主做主这句话里面蕴含了多少的经意是我所真的不知道。
我深入的思考中,有些恐慌,我到底有相信我的真神上帝吗?基督是主,是真的吗?我怎么没有看到自己身上的印记?自己像不像摩西依旧穿着陈腐的鞋子来到上帝的面前?
活在唯一的上帝面前
记得洪老师曾经说过:如果你在为金钱打工,那你已经得到了奖赏,未来在天上将没有额外的奖赏。在我看来基督徒都是有长远眼光的人,他们看到了未来的家乡,是眼睛不曾见过的。
如果观众只有一个,那么评判我们的就只有一位。那就奇怪了,为什么不遵从他的旨意呢?
反思:我的心出现了什么问题
答:平时中,常常和自己的肉体作斗争,早起懒床,晚上不睡觉,白天玩手机。为一些小事斤斤计较,说三道四。似乎是为的是自己的舒服,自己的畅快,自我。最近一段时间我自己在操练我一个习惯,就是时常思想上帝此时此刻就在我的身边陪着我,我又会做怎样的选择和行动?笨笨的方法却帮助我战胜了许多的困难。
哦,突然想到,上帝或许是最公平的评判者,他已经把评分标准写在了圣经里面,没有主观的偏差,不想世上的裁判。太感谢你了!
为了上帝的缘故,追求卓越
呼召是已“将我们分别出来”为始,接着是“叫我们起来”。上帝呼召我们跟随他,这对于成长和勇气是及其重要的,因为在跟随的过程中含有模仿或者说是效法。耶稣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的英雄,不曾被超越。
在跟随的路上,我们从肉体的生命进入到属灵的生命。从为自己着想,到为上帝梦想,心怀更大。耶稣的标准和儒家的中庸之道还有却被,上帝要让我们成为卓越。
思考:从大一开始遇见上帝,第一个改变就是知道那些是不好的,自己不要做。第二个是喜欢上了读书,认识上帝更多,了解世界更多。第三个是我的心不在活在世界上,等等。虽然身上还有许许多多的陋习,但是依然在改变,我有一个终身学习的对象:耶稣。
反思:为什么身上依然有如此多的陋习?
思考:我们应该向谁负责,负怎样的责任?
“应该尽一切力量,让每一个人永远为自己生活中的每一个小时负责,即使是他做的最后一件事亦然,因为这就是基督教信仰。”这句话说的真好。还记得旧约中约瑟和波提乏之妻的故事吗?为什么约瑟可以拒绝,因为他知道自己为一个观众是上帝,约瑟要向耶稣负责。这个也让我想起一句话,大概的意思是,在无人旁观的时候,所做之事才是真是的你。但基督徒打破了只一个观念:我们永远有一个观众在看着我们。
若呼召不在,谈何责任,你向谁负责;呼召若在,没有负担起责任,你的呼召是否真的在?
反思:如何在生活/工作/学习中做一个负责人的人?
余秋雨散文之《借我一生》读书笔记1000字
前不久在图书馆偶然间发现了一本名为《借我一生》的书,土黄色的封面加上四个镏金的宋体字,毫不张扬的静静的呆在书架上。而我却莫名的感到了一种内敛的大气,于是抽出来一看,是余秋雨写的。
翻开书的第二页看到了这么一段话:谨以这部记忆文字献给我的父辈我的同代。
寻思着,我还成偷看了,便更有好奇了。仔细地阅读起来。
原以为像他这种大家之作,应该是语气深沉,措辞深奥的。可是面对着他这轻松恬淡的笔调,似乎更可称的上是诙谐幽默了。
这本书是从余家的祖辈开始说起的。提及了他的父母那特殊的身世背景下的特殊婚姻。确实呢,当时他那样富裕殷实的外公,怎么会舍得将他那娇惯宠爱的大小姐嫁到这穷乡僻壤里来呢?可也正因为这样特殊的婚姻,才会让余秋雨有着这么一个知书达礼的母亲,和这样一个乡村中宽松自在的生长环境,或许也才使得秋雨先生有着不一般的性情吧。
童年里的秋雨先生经历的多事我似乎只在电视里才见过,那些布满了乡野气息的快乐往事在秋雨先生的笔下格外的吸引人。还有那个半真不假而孩子们却深信不疑的传说,更是为他所居住的那个小村遮上了一层雾气。看着这些,我忽的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好象离我们很远很远,但又似触手可及般鲜活。
在他书中的童年,有一件事让我尤为记忆深刻。那就是他的母亲办私塾教村民认字的事。现在看来,似乎由女性当老师很寻常,可是在当初那个女人都还不能下楼见客的封建农村,他的母亲要承担起教书的重任,需要的勇气与决心也是惊人的。敢作敢为在他母亲身上的到了印证。这在以后余秋雨的生活中似乎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到了青年,他刚上大学的时候,却遇上了文-化-大-革-命,这样一个十年,全国上下都处在混乱中,当然,余家也没能幸免。在父亲被诬蔑入狱的情况下,余秋雨开始独自承担起了一个家的责任,在面对接踵而至的灾祸面前,他用文字告诉我们这些没有经历过那段艰难岁月的人一个家庭是怎样在风雨中坚强的。让我有种在历史书以外的地方学到了历史的感觉。
至中年,多年的奋斗与坚持有了回报,而余秋雨却做出了令大家吃惊的举动,抛下了这些而去做己喜欢做的事去了。在平常人眼中他肯定是疯了,然而在他的心里,他只不过是做了一次不由别人干涉的独立的选择。
整本书看下来,我看到的似乎更多的是他对学问的追求和对读者的亲切。读书有时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不似现在有些作家喜欢玩弄文字来的晦涩,空洞。余秋雨的书文字很简单易懂却有种强大的生命力,他展开了一幅幅的画卷,如放映电影般雕刻下每一个让人熟悉的任务,建立起一座桥梁,直达他和我的内心,揭开尘封的回忆与美好。
《精采过一生》读书笔记_600字
读后心得感想:
原来爷爷和奶奶出生的时候也是头秃秃的、皮肤皱巴巴的,甚至也会流口水,只会说简单的话,但是透过不断的学习、成长,虽然做了不少不好的事情,但也发生不少有趣的事情。
书中的爷爷、奶奶在成长过程中从骑滑板车到自行车到摩托车每个阶段都充满了危险,不断的有野兽在后面追逐,但是他们一一克服困难,长大后爷爷没当上科学家,却当了演员,认识了奶奶并且和奶奶结婚,还生下了爸爸,他们学习、成长,成长、学习,享受着人生每一个阶段的喜乐;即使已是年纪很大的老人家,却依旧过着我们仍然喜欢做一些刺激的事的精采生活,他们因实实在在的生活过了,人生虽有结束,却可说出虽然我们经历许多危险,有一天,我们也会和其它人一样死翘翘就是因为曾经认真活过,就算走到尽头,也不会觉得有遗憾了。
其实生命中的精采在于自己如何去经营自己的生命及时间,要在不同的年纪尝试做不同的事情。
接下来我要和大家分享我精采的一生;刚出生的我,是一个爱哭的小宝宝。幼儿时,我喜欢到处跑来跑去,所以常跌得四脚朝天。父母都要随时注视着我这个心肝宝贝,深怕一不小心我发生了危险。而现在的我是一个健康的小女孩,也是个用功读书、孝顺爸妈的小孩。再过不久就要面对更多陌生的环境,但我一定不会认输的﹗求学的时期必需做好学生的本份,虽然读书很累,但是很充实,这就是我的童年。将来我可以告诉我的小孩、孙子我的成长过程,所以现在的我要好好的加油,要不断尝试并勇敢面对任何的挫折,而这些经历也都将成为我最美好的回忆。我将在往后的每一天,尽力的扮演好自己的角色,让自己拥有精采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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