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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史记450字

发布时间:2019-09-19 来源:互联网

《史记》读后感2500字。

阅读一本好书,可以净化我们的心灵,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纵观世界上的伟大人物,他们无不是书籍的爱好者,作品是作者写的,读后让人很受感动,令人感慨良多,通过写一篇作品读后感来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悟正当其时,怎么才能防止将作品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你不妨看看《史记》读后感2500字,强烈建议你能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最近,我校正在开展经典阅读的活动,来提高大学生的个人修养和整体素质。其中我选择了《史记》这部中国历史上的最为经典的史书著作。

每回看史记总有不一样的感觉,如同醍醐灌顶一般,优美的文字描写,痛彻的历史辩证分析,经典的场面一一浮现,不由得全神贯注,无法自拔。

司马迁之所以伟大正在于此书,在于他敢于写此书,并为此不屈的拼搏,即使是奇耻大辱依然不能改变他的决心。整本书贯穿的是究天人之际和通古今之变。究天人之际是探究天道和人事的关系,作者批判了原来的神意天命论,提出了帝王中心论。通古今之变则即探究历史的发展实况及其规律。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为喜欢的那段历史,而我的最喜欢最感兴趣的历史阶段正是因为司马迁和他的史记引入的战国秦末汉初群英之传。

窦婴:深陷绝望后的真情。死讯悄无声息的传来,窦婴在灌夫血溅于市的惨叫平息后,无奈的独处屋中,久久回味着。他不相信深似海的侯门外,灌夫已离世多时,只有他一人独自呼吸着空气。祭奠无门,哭泣枉然。但后人却会永远记得他如弃破履般的壮语:侯自我得之,自我捐之,无所恨。且终不令灌仲孺独死,婴独生。一番话掷地有声,背后却是萧索与黑暗。从繁华富贵跃入凄清无闻,窦婴还要一边注视着当年门下歌咏之徒涌入仇家,以博取笑脸。就在这时,互相扶持的灌夫又为己身处险境。这时的窦婴终于在绝望中真正看透了浮华与虚荣,如同一个婴儿般抓住母亲的手,再也看不见其他任何一丝光芒。救灌夫也就是救自己。由于没有了追求权势、财富、青春的倚重点,他内心的真情迸发了。而灌夫的死,也就是宣告他的死亡,不论绝食而死还是弃市而亡,对一个早在坠落悬崖过程中的人而言,又有何区别?

郦食其:坚守自我不为器。一直觉得郦食其之死太怨。蒯通一馊计真是误了卿卿性命。但郦食其绝非一迂儒,他一声大喝能让侍从惧而失谒,跪而拾谒,还走,并自称酒徒,此真乃一狂士。也因为他乃狂士,非策臣,才会说出举大事不细谨,盛德不辞让。而公不为若更言之语。从而接受烹的厄运。因为他是为君主、为自己所执之念劝齐之人,而非一个只为用计助主然后谋功名利禄之人。他不是任何人可以驱来唤去,有智能的传声筒,而是认真选择明主而事之之人。他眼光果然没错。

主父偃:人下人的最终释放主父偃的确被压抑的太久。游学四十余年,亲不认、昆弟不收,宾客弃之,身不得遂。所以有一天,当他成为人上人时,他会骄横过人,会放言丈夫生不王鼎食,死即王鼎烹耳。吾日暮途远,故倒行暴食之。这话放肆无理,读来却令我心酸。因为即便身居高位,主父偃心中不是快意与得志,而是更深的咒怨与不满。小人得志,贫者暴富时,会趾高气昂,会羞辱以前羞辱过自己的人来释放与宣泄。但主父偃却用同样的方式来折磨别人的同时,更深刻的折磨自己。他辛酸自己已然逝去的四十载年华,他明白来日无多,但他并不看重生命的余下部分,并不着重享受已经无多的生命,因为他依旧沉湎在不得志的一生中,他无法不将自己的一生定为被屈辱的失败的一生。所以,他会带着最深沉的绝望去暴发,用表面的释放去掩盖内心最无助的痛苦与悲哀。而这种自决于世的方式表现出他最无助的痛苦与悲哀,也最终将他送上绝路。他对自己的一生已然无望,死也无谓了。

死士:远古的浩荡绝响太遥远了,慷慨自决的背影。素灰的长袖随风拂动,坟间的青草见证无悔的鲜血。凌乱的头颅苍白无息的悬于集市,污秽的身躯旁野犬嗷向明月。这是死士的下场。只为那曾赏识他们的义主,一个看重他们人生价值、厚遇他们的恩人。这不是奴性,我反复告诫自己,在一个逐渐越发看重个体生命的时代,两者的确让我难以区分。自发抛弃生命的理由太多,苟延残喘理由也太多,究竟何谓重大义,何是轻相抛,何是无耻苟存,何是忍辱负重,何又是自尊自爱?生或死,这是个取决人自身境界的问题。有人因惜命贬损后世,有人因轻死被人一笑了之。这全取抉于为何死,为何而生。

英雄:以一挡众的豪气。历史上,文士、策士、说客是如此之多,或舞文弄墨,在纸上纵横万里,或滔滔不绝,博古通今。他们或可谓仁人志士,或为贤相良丞,但在我心里,他们无法匹配英雄之名。同样,奋血沙场的武夫也并不是。因为我心中的英雄只有一种人:他们孤身一人,面对强大的敌人。更重要的是,他们能够全身而退,泰然如若无事。所以,蔺相如和曹沫乃英雄中的上品。颜色不变,辞令如故的曹沫和怀璧请死的蔺相如用灼人的气魄令人生敬,进而生畏。那份自持、自信的无惧与胆魄令人艳羡与感慨。英雄的中品则如荆轲和聂政。但两者又有不同。前者计未成而身死,不过却具有中国文化中对失败者名垂青史的所有条件:忠主,有勇有谋,明知死地而不惧,所以荆轲闻名久远。而聂政更类死士,为知己者死且不拖累家人,虽死,英名犹在。下品则是灌夫、专诸之人。勇气超绝,大而无畏,但智慧略缺。他们可壮一时,难有深厚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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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读后感-2500字2024


作为人类思想精华的名著书籍,一直都是大家在学习和参考的典范,也是一种文化传承的必修课。读后感与其看做是种作业还不如看做是一次对于原著作者的思想交流、碰撞。本栏目为大家提供了大量的名著读后感资料,希望大家在这里能找到相同的火花,多交流。

我敬佩司马迁能把《史记》写得那么深动敬佩《史记》当中的每一个英雄人物敬佩中国拥有那么丰厚悠久的历史,史记的读后感。今天我终于把厚厚的一本《史记》读完了读完这本书后我的收获还真是不小。

们先看看尧吧!其父帝喾死后,位置本来是传给尧的哥哥,结果《史记》说哥哥不善崩了,弟弟尧就上了位,史记读后感。不善大概就是没做出什么政绩,崩就是死了的意思。这就很奇怪了,不善就是不善,崩就是崩,这个不善崩难道是说:因为没做出什么政绩所以就死了?逻辑不通。怎么个不善法?没说。怎么崩的?也没说。况且,此前帝位都是在整个家族里接力的,为什么到这里变成家庭接力?这一段写得这么简单而模糊,我想我可以大胆假设:是不是尧和哥哥为王位明争暗斗,结果哥哥胜出,而后尧在心腹的帮助下,设计把同父异母的哥哥弄死了,手段无非是暗杀或政变两种,然后随便找了个理由对付一下舆论,自己就补上去了。舜被登用后,先是把自己打扮成万民拥戴、百姓争相来附状。你看他住的地方:一年而所居成聚,二年成邑,三年成都。他出道前,在老家住了三十年,也不见成都,还受到父母的追杀。如今一得到元首的垂青,浑身光环就出来了,让我想到了现代领导们喜欢搞的政绩工程。接着他还排除异己,尧的时候,鲧、共工、

《史记》读后感2024范文2500字


最近,我校正在开展经典阅读的活动,来提高大学生的个人修养和整体素质。其中我选择了《史记》这部中国历史上的最为经典的史书著作。

每回看史记总有不一样的感觉,如同醍醐灌顶一般,优美的文字描写,痛彻的历史辩证分析,经典的场面一一浮现,不由得全神贯注,无法自拔。

司马迁之所以伟大正在于此书,在于他敢于写此书,并为此不屈的拼搏,即使是奇耻大辱依然不能改变他的决心。整本书贯穿的是究天人之际和通古今之变。究天人之际是探究天道和人事的关系,作者批判了原来的神意天命论,提出了帝王中心论。通古今之变则即探究历史的发展实况及其规律。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为喜欢的那段历史,而我的最喜欢最感兴趣的历史阶段正是因为司马迁和他的史记引入的战国秦末汉初群英之传。

窦婴:深陷绝望后的真情。死讯悄无声息的传来,窦婴在灌夫血溅于市的惨叫平息后,无奈的独处屋中,久久回味着。他不相信深似海的侯门外,灌夫已离世多时,只有他一人独自呼吸着空气。祭奠无门,哭泣枉然。但后人却会永远记得他如弃破履般的壮语:侯自我得之,自我捐之,无所恨。且终不令灌仲孺独死,婴独生。一番话掷地有声,背后却是萧索与黑暗。从繁华富贵跃入凄清无闻,窦婴还要一边注视着当年门下歌咏之徒涌入仇家,以博取笑脸。就在这时,互相扶持的灌夫又为己身处险境。这时的窦婴终于在绝望中真正看透了浮华与虚荣,如同一个婴儿般抓住母亲的手,再也看不见其他任何一丝光芒。救灌夫也就是救自己。由于没有了追求权势、财富、青春的倚重点,他内心的真情迸发了。而灌夫的死,也就是宣告他的死亡,不论绝食而死还是弃市而亡,对一个早在坠落悬崖过程中的人而言,又有何区别?

郦食其:坚守自我不为器。一直觉得郦食其之死太怨。蒯通一馊计真是误了卿卿性命。但郦食其绝非一迂儒,他一声大喝能让侍从惧而失谒,跪而拾谒,还走,并自称酒徒,此真乃一狂士。也因为他乃狂士,非策臣,才会说出举大事不细谨,盛德不辞让。而公不为若更言之语。从而接受烹的厄运。因为他是为君主、为自己所执之念劝齐之人,而非一个只为用计助主然后谋功名利禄之人。他不是任何人可以驱来唤去,有智能的传声筒,而是认真选择明主而事之之人。他眼光果然没错。

主父偃:人下人的最终释放主父偃的确被压抑的太久。游学四十余年,亲不认、昆弟不收,宾客弃之,身不得遂。所以有一天,当他成为人上人时,他会骄横过人,会放言丈夫生不王鼎食,死即王鼎烹耳。吾日暮途远,故倒行暴食之。这话放肆无理,读来却令我心酸。因为即便身居高位,主父偃心中不是快意与得志,而是更深的咒怨与不满。小人得志,贫者暴富时,会趾高气昂,会羞辱以前羞辱过自己的人来释放与宣泄。但主父偃却用同样的方式来折磨别人的同时,更深刻的折磨自己。他辛酸自己已然逝去的四十载年华,他明白来日无多,但他并不看重生命的余下部分,并不着重享受已经无多的生命,因为他依旧沉湎在不得志的一生中,他无法不将自己的一生定为被屈辱的失败的一生。所以,他会带着最深沉的绝望去暴发,用表面的释放去掩盖内心最无助的痛苦与悲哀。而这种自决于世的方式表现出他最无助的痛苦与悲哀,也最终将他送上绝路。他对自己的一生已然无望,死也无谓了。

死士:远古的浩荡绝响太遥远了,慷慨自决的背影。素灰的长袖随风拂动,坟间的青草见证无悔的鲜血。凌乱的头颅苍白无息的悬于集市,污秽的身躯旁野犬嗷向明月。这是死士的下场。只为那曾赏识他们的义主,一个看重他们人生价值、厚遇他们的恩人。这不是奴性,我反复告诫自己,在一个逐渐越发看重个体生命的时代,两者的确让我难以区分。自发抛弃生命的理由太多,苟延残喘理由也太多,究竟何谓重大义,何是轻相抛,何是无耻苟存,何是忍辱负重,何又是自尊自爱?生或死,这是个取决人自身境界的问题。有人因惜命贬损后世,有人因轻死被人一笑了之。这全取抉于为何死,为何而生。

英雄:以一挡众的豪气。历史上,文士、策士、说客是如此之多,或舞文弄墨,在纸上纵横万里,或滔滔不绝,博古通今。他们或可谓仁人志士,或为贤相良丞,但在我心里,他们无法匹配英雄之名。同样,奋血沙场的武夫也并不是。因为我心中的英雄只有一种人:他们孤身一人,面对强大的敌人。更重要的是,他们能够全身而退,泰然如若无事。所以,蔺相如和曹沫乃英雄中的上品。颜色不变,辞令如故的曹沫和怀璧请死的蔺相如用灼人的气魄令人生敬,进而生畏。那份自持、自信的无惧与胆魄令人艳羡与感慨。英雄的中品则如荆轲和聂政。但两者又有不同。前者计未成而身死,不过却具有中国文化中对失败者名垂青史的所有条件:忠主,有勇有谋,明知死地而不惧,所以荆轲闻名久远。而聂政更类死士,为知己者死且不拖累家人,虽死,英名犹在。下品则是灌夫、专诸之人。勇气超绝,大而无畏,但智慧略缺。他们可壮一时,难有深厚内涵。

史记读后感700字:《史记》读后感


《史记》既是一部史学著作,又是一部伟大的文学著作,开创了我国传记文学的先河。《史记》中对古代优秀人物的颂扬,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高尚情操。并对丑恶现象进行了披露,显示了中华民族嫉恶如仇的精神品质。

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曾任太史令,他把修史作为自己的神圣使命,可惜壮志未酬而与世长辞。司马迁子承父之志,继任太史令。太初元年,他开始了《太史公书》及后来称为《史记》的写作。但是,事出意外,天汉三年,李陵战败投降匈奴,司马迁因向汉武帝解释事情原委而被捕入狱,并处以宫刑,在形体和精神上给了他巨大的创伤。出狱后任中书令,他忍辱含垢,继续写作《史记》。前后经历了14年,《史记》的写作已基本完成。

《史记》记载了上自中国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共3000多年的历史。作者司马迁以其一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使《史记》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

作为中华儿女的我在品读《史记》之后,也真切地感受到3000多年历史中充塞的豪迈、悲壮与辛酸。不过在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同时更体会到了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读这本书时就仿佛在读一本有趣的故事书,生动形象的历史人物有声有色的为你讲述他们身上发生的有趣的故事,带领你进入他们的世界。就仿佛在和一个历史学家面对面的谈话,深深的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让读者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在为之而改变。喜着主人公的喜,忧着主人公的忧,感受着主人公的感受。轻松幽默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各个时代的背景特色;各个国家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史记》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

一个个耐人寻味的小故事,编织成了世世代代流传的《史记》。

读《史记》有感_史记读后感700字


放暑假了,不想去补习班,但是也不能闲着玩吧,于是就买了一本《史记》看看。我认为如果真正想读懂一本书,首先得去了解作者。

司马迁因李陵之祸而身受腐刑,他写这篇文的目的一个是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在一个是他为了完成父亲的遗愿以及他如果这样就死去了鄙陋没世,而文采不表于后世。

《史记》有本纪十二、世家三十、列传七十、书八章,凡百三十篇。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他告诉我们:中国是具有五千年辉煌文明的古国,中华文明是世界上唯一没有中断过的文明。读《史记》,会使我们对本国以往的历史、悠久的文明,怀有一种深深的敬意。

《史记》还告诉我们:历史发展是有瑰丽的,读《史记》,我们可以学到许多历史的智慧,培根也说过:读史使人明智。它会帮助我们了解中国历史的过程和特点,使我们明了其兴衰、复习、更替的奥秘。鉴往知今,我们如果懂得了历史,自然就会尊重历史,并懂得如何选择前进的合理途径,以创造更加美好的明天。

《史记》还是一部伟大的文学着作,司马迁运用高瞻远瞩的卓越思想和独具匠心的艺术手法,描绘出了一个个栩栩如生,风采各异的历史人物,如一身英雄气的项羽、智慧潮人的张良、勇敢机制的李广等。而且还开创了我国传记文学的伟大传统。这些生动的文学形象永恒的给人以思想的启迪和美的享受。其中的人物遍布社会的各个阶层,有政治家、军事家、教育家、哲学家、文学家,有贵族、官僚、策士、隐士、商人、医生,也有刺客、占卜师、游侠、优伶等。他们对后来中国人的精神世界产生了深远影响。所以,后来鲁迅先生评价《史记》: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读完《史记》我的收获呢,一个是对我国历史封建王朝更替的了解,再一个是对古代文言文的认识有了解的更透彻了!

《史记》读后感_史记读书笔记800字


我的身边总带着一本书,它古老而陈旧,每当翻开它,浓浓的书香弥漫在空气中;每当翻阅着蜡黄而脆弱的书页,我总会被它那一章章的精彩故事吸引进去。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史记》。

鲁迅先生曾评价《史记》: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确如此,作者司马迁用了毕生心血凝聚成的洋洋三万言的作品,怎能不妙呢?

这本书记叙了上起三皇五帝,下至汉武帝之初年间共三千余年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历史。

《史记》共130篇,其中最让我难忘的,也是最让我有所感触的便是周幽王《烽火戏诸候》的故事了。周宣王去世后,儿子周幽王即位,周幽王昏庸无道且固执贪色,曾有大臣劝他多理朝政,却被他撵了出去,这又引来了大臣褒响的不满,却不料褒响被他关进监狱。后褒响之子将褒姒献给周幽王,周幽王对褒姒一见终情。而褒姒却总皱眉,也从不笑。周幽王想尽法子引她笑,而褒姒却仍愁眉苦脸。后礁石父心生一计:让周幽王把烽火台点上,让诸候们上个大当,褒姒见着这兵马跑来跑去,一定会笑的。于是,周幽王点起烽火,戏弄了诸候。隔了不久,西戎打到京城来了,周幽王赶忙点起烽火,诸候了上回上了当,这次便以為又在开玩笑,于是,没人理会他。最后周幽王和礁石父被杀,褒姒被掳走。

读完这个故事,我感慨了很久。这不是和《狼来了》里面那个骗人的牧羊童一样的吗?一而再,再而三地糊弄别人只会使别人再也不相信你,最终也只能自食恶果。在生活中也一样,我们常常骗老师:作业没带、忘在家了或是找个理由蒙过老师。若三番两次,你觉得老师还会信你吗?

《史记》还写到了许许多多著名的历史人物,有卧薪尝胆的勾践、有坑儒焚书的秦始皇、有指鹿为马的赵高而我最敬佩的就是西楚霸王项羽了。

楚、汉相争中,项羽被汉军和诸候军队包围,四面楚歌,虞姬拔刀自尽,项羽跨上战马,率领800多名骑兵,趁夜色向南突围,到了乌江边,他本可渡江而去,但他却因无颜见江东父老,带着寥寥二十多名骑兵与汉军奋战,后在乌江边自杀。

好一位有骨气的项王!好一位傲气凛然的西楚霸王!

李清照在《夏日绝句》中写道: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这想必也是古人对项羽的最高评价了。

现在回忆起这本《史记》,我还是对书中的一个个真实的故事留有余味。同时,读了这本书,我不仅明白了一个个历史故事背后所蕴含的道理,更体会到了我中华历史的伟大以及中华文明的源远流长。

《史记》读后感_关于史记的读后感1000字


星夜,我拿出《史记》,翻到屈原贾生列传,用心细读。屈原曰:举世混浊而我独清,众人皆醉而我独醒人又谁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于是怀石,逐自投汨较以死。读史至此,我不禁闭目沉思,心中隐隐感到屈原那股照耀千古的浩然正气,但更加同情屈原万般悲愤,怀石投江的无奈。

司马迁评屈原之志虽与日月争光可也。在过去的封建社会,特别是在统治者以过分的孝悌忠信来钳制人的思想,以达到巩固其统治地位的社会中,这种忠诚无疑是极受推崇的。但屈原之志在现今社会中还是否适合呢?还是否有其现实之价值呢?在我看来,值得商榷。

首先,虽说哀莫大于心死。屈原忠而被谤,信而见疑,满腔悲愤成了他自寻短见的动力,但他死了,楚国能免亡国之祸吗?显然不能。但我觉得,屈原既然有寻死的勇气,为何没有化悲愤为力量,重新面对人生的勇气呢?其实,只要屈原能开阔一点,大可放开怀抱,别投他国,觅得贤君,以展抱负。即使此生长留楚地,亦大可隐逸山林著书立说。一来不用爱物之汶汶,二来使自己的才华得以保存。何乐而不为?须知道,即使当世没有明君,难道以后就没有明君吗?即使自己有生之年不能振兴楚国,但只要他的精神与才华能流传后世,那么楚国还有一丝中兴之望。可见,投江自尽实属不智之举!

屈原之所以不智,究其原因,全是愚忠作崇故。俗话说:月满则亏,水满则溢这是这样的道理。我觉得愚忠二字不但害已,还会误人。正如当年忠孝两全的岳飞,他明知自己遭十二道金牌调回京师定是凶多吉少,而且又知道自己一死,金国铁蹄势必重踏中原,蹂躏苍生。若他不是执着于忠之一字,我想历史也会改写,南宋百姓也能享得太平之乐了。

虽然说忠于国家是每一个公民的天职,但忠于的是国,而不是那施政不善、导致人民生活不稳定的当权者。所以我们可说,屈原的忠诚无疑皓如日月之辉,但他并不算是忠于国家而是忠于那个易受小人之间的昏君楚怀王,由此可知愚忠是不智的,在当今社会就更不合时宜。理智的忠诚是愚忠的蜕变与升华,这才是人们值得仿效与推崇的美德,这才是为国家民族谋福祉的刚贞品格!

史记读后感700字2024 《史记》读后感


《史记》既是一部史学著作,又是一部伟大的文学著作,开创了我国传记文学的先河。《史记》中对古代优秀人物的颂扬,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高尚情操。并对丑恶现象进行了披露,显示了中华民族嫉恶如仇的精神品质。

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曾任太史令,他把修史作为自己的神圣使命,可惜壮志未酬而与世长辞。司马迁子承父之志,继任太史令。太初元年,他开始了《太史公书》及后来称为《史记》的写作。但是,事出意外,天汉三年,李陵战败投降匈奴,司马迁因向汉武帝解释事情原委而被捕入狱,并处以宫刑,在形体和精神上给了他巨大的创伤。出狱后任中书令,他忍辱含垢,继续写作《史记》。前后经历了14年,《史记》的写作已基本完成。

《史记》记载了上自中国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共3000多年的历史。作者司马迁以其一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使《史记》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

作为中华儿女的我在品读《史记》之后,也真切地感受到3000多年历史中充塞的豪迈、悲壮与辛酸。不过在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同时更体会到了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读这本书时就仿佛在读一本有趣的故事书,生动形象的历史人物有声有色的为你讲述他们身上发生的有趣的故事,带领你进入他们的世界。就仿佛在和一个历史学家面对面的谈话,深深的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让读者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在为之而改变。喜着主人公的喜,忧着主人公的忧,感受着主人公的感受。轻松幽默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各个时代的背景特色;各个国家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史记》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

一个个耐人寻味的小故事,编织成了世世代代流传的《史记》。

《围城》读后感2500字


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

从生活安逸的海外留学生活到归国在上海点金银行谋事,再到赶赴内地三闾大学,然后辗转到上海,最后又离开去了重庆。是是非非,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的角逐,以及生活的琐碎,终于使方鸿渐不堪忍受压抑,不断渴望冲出围城,却又不得不进入另一个围城。每每读到方鸿渐,都不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制造假学历蒙骗丈人和家人,被登报颜面尽失;又因为电话的误会;戏剧般地错过了与唐晓芙的姻缘;还有湘西道上的艰难险阻;三闾大学里遭遇不见天日的阴暗的政治斗争,你奸我诈中惨遭倾轧;玩笑下与孙柔嘉结婚却又整日家里鸡飞狗跳。围城里的人,在各种无休止的纠葛下的可怜、窘迫、痛苦、尴尬都被血淋淋的拉扯,在世人眼下暴晒。

还有多少鸿渐苟且在围城,他们蜷缩于社会的罅隙里喜怒哀乐,因为怯懦被时代的荒流淹没,比起社会人人明争暗斗的乌烟瘴气,他们是那么的软弱无力,而他们的善良在温暖人心的一瞬又何曾不是一种揪人心肺的痛。

在这乌烟瘴气中,刀关剑影,杀戮和生存并存,竞争和淘汰轮番上演,情场、官场、名利场,看这个污浊的社会如何蚕食人们的灵魂和道德,吞没人们的操守和伦理。腥风血雨中弥漫着浓重的腐烂气息,令人作呕。看那一个个迷失了自我的人,都沦为社会的诅咒,他们丢失了青春,丢失了年华,丢失了真情实感,丢失了最初的纯真善良。这个时代不需要他们曾经有过的友谊、爱情,这个时代牢牢困住了他们的思想,阴暗的旧社会符咒正在耗尽他们的生命,逐渐地一部分人麻木了,适应了,屈服了,不再想突破这似乎无坚不摧的围城又是一个个奴隶。可是,那些还有生气还有精力的青年,他们的路真的早已被荆棘披覆,拦腰折断了吗?未来的路又在哪里?也许这一切,只有那只祖传的老钟知道。

再来回顾书中的人物形象,钱钟书老先生强烈批判了民族劣根性。记忆最深的非属那帮三闾大学的伪君子假学士不可。韩学愈,造假学位,龌蹉肮脏,挑拨离间鸿渐和刘东方,即使在鸿渐这种造假同行面前,仍然大肆炫耀自己的克莱登大学的假学位,声情并茂。李梅亭,表里不一,自私猥琐,在湘西路上留钱买烟叶和烤番薯独自享用,还被路上的妓女迷魂心窍,张口闭口仁义道德,背地里尽是些不光彩的事迹。还有三闾大学校长高松年,禽兽不如,身为一校之长,肩负教育救国之使命,却沉迷酒色,一副老奸巨猾的嘴脸。痛哉!教育界尚且败类比比皆是,何况官场等等。

唯一一个算是完美的人物唐晓芙最后也不了了之,也无从得知后续,只能希望能坚守自我,不被社会玷污,甚至成为解救别人的新青年。

结尾的留白给人们充分的想象,因为有太多的遗憾与不甘,在此便后续一段:

方鸿渐一气之下出逃上海奔赴大后方重庆,临行前拍电报通知了赵辛楣,俩人,一拍即合,赵答应为他找份事干。鸿渐没有回家,而是去了王先生家。王先生怜惜鸿渐,决定与他一起前往重庆,他原先也是计划投奔他在那里的亲戚,当得知鸿渐没有钱时好心资助,算是回报鸿渐对自己的信任。鸿渐到了重庆顺利地在机场见着赵辛楣,同时还向老朋友介绍了王先生。得知了他们俩同时失业的境遇之后,赵辛楣好心挽留王先生一同谋事。在赵辛楣的帮助下,俩人很快找到了工作,成为了赵辛楣的同事。鸿渐待生活有了着落之后向爸爸发电报。爸爸回报表示很担心他,因为走之前没有通信,喜极而泣,也好,也算是安定下来,为父也可放心矣。

好景不长,上海传来了噩耗,遭到了日本的侵略。心急如焚的鸿渐立刻拍电报要家里人来重庆,还要求带柔嘉一起来。鸿渐家里人当即动身整理东西,同时也收到了鸿渐寄来的汇款,终于在日本完全占领前逃离出来。其实到了重庆之后,鸿渐就有点后悔当初对柔嘉的冒失,只是为了面子他想在重庆有了自己的事业在寻机言和,这几日更是想念的很,又急拍电报给柔嘉,希望她能和自己家人一起来,但是在机场鸿渐找不到柔嘉的人影,他的父亲只是给了他一封信。大意是在上海还有点事要处理,晚两天来重庆,署名:依然爱你如初的柔嘉。鸿渐心里明白,柔嘉不想一路上受家里人不接待,为了让自己不至于难堪,特意错开日期,心中不免一丝惋惜,却也无可奈何。

结果第二天上海完全沦陷的消息就传遍了全中国,柔嘉似乎从此也就从鸿渐的生命里彻底消失了。

悲痛中鸿渐回想起之前和柔嘉在一起的种种快乐,吵归吵,柔嘉还是自己的好妻子的,毕竟深爱着他。还没有等鸿渐从悲痛中恢复过来,上海方向又寄来了一封信,上海方向拍来一封电报,鸿渐原以为这是最后一丝希望,读后却顿时泪如泉涌。我还记得你和我讲苏小姐、唐小姐的故事。我想,事已至此,也是天命注定,我或许来不了了。上海全城戒严,任何人没有特别签发的通令都不能出去,你看到的这份电报时不用太难过,也不用太担心我,如果我死了,就去找唐小姐吧,他是好姑娘,也算了结我最后的心愿。

之后全国国统区与日本新占领的上海完全隔绝,陆续的,社会上逐渐流传起一种说法,日本兵烧杀抢夺,上海成为一座喋血孤城。鸿渐心想,柔嘉也免不了这命吧,他懦弱地替自己寻找理由安慰自己,是柔嘉自己要求延后两日的,也许是她跟着自己吃苦太多,早点去了也罢,总算是离开了这污浊的世界,完全逃离了这座围城。像鸿渐家里人一样,很多人连夜逃离了上海,其中有不少人拖儿带女的来到重庆。毕竟是中国的大后方,人们总希望能安全一点是一点,有亲戚的再好不过,没有亲戚的就沦为丧家犬,住最便宜的旅店,吃最便宜的面包,在来之前慌忙带上的一点钱用完之前还不至于每天排长队去政府难民署领救济粮。

因为人多难民署的人一下子忙不过来,鸿渐就被暂时调去帮忙,每天早上天微亮就开始分配排队的难民每人俩馒头和一碗稀粥。日子似乎有安定了下来,十天过去了,难民人数在成爆发式增长之后出现了稳定,一直排在鸿渐这一排的难民,鸿渐也基本都认识了,因为工作的缘故,看到这么多的难民鸿渐心里也有了宽慰,都是命,你我都逃不过。

这天,一对新的母子忽然出现在鸿渐面前,鸿渐出于同情,一边盛粥拿馒头一边与那位母亲聊起来。开始时鸿渐没有细看,当他把多给的第三个馒头塞给小男孩,孩子母亲唏嘘着让孩子谢谢叔叔时,鸿渐才看清了这女人的脸,你,你不是唐

不知道上海家里的老钟,现在是否还是准时地每小时晚七分钟

苔丝读后感2500字


【第1篇】

托马斯·哈代(1840~1928)是英国最伟大的作家之一。故事发生在英国资本主义侵袭到农村并毒化社会气氛的维多利亚时代。

故事中的主人翁是美丽勤劳的少女苔丝,出生在这样一个破败的家庭中,父母偶然听说是贵族后裔,就抓住这本虚无的救命稻草,企图巴结同宗(其实是买来贵族姓氏来半点门面的暴发户)来改善自己的生活。这种背景是时代的折射,一匹马对于一个穷困的农民家庭意味着什么东西呢?看看原文吧:

苔丝大惊失色,跳下车来,看见了可怕的事情。呻吟声是从她父亲的可怜老马王子口中发出来的。……邮车的尖把就像一把利剑,刺进了不幸王子的胸膛,它的生命的热血像溪流一样从伤口喷射而出,带着咝咝声落到地上。

苔丝在绝望中跑上前去,用手捂住那个洞口,唯一的结果只是她的脸上和裙子上都被喷上了殷红色的血迹。后来她只好站起来绝望地看着。王子也尽力一动也不动地坚强站着,直到突然倒在地上,瘫成了一堆。

看看原文这样对于生命的惊心动魄的描写,我们就分明地感受到作为家庭中长女的苔丝因为自己的疏忽而造成损失时,简直是天塌下来的恐惧与担心。而正是处在资本经济上升时期的特殊背景造就了苔丝一生悲剧命运。正是在这样的前提下,在母亲的一再撺掇下,她被迫盛装前往寻亲之路,正是在一种貌似轻松的场景描写中开始讽刺意味的人生描写的:

在约好动身的那天早上,天还没亮苔丝就醒了——那时候正是黑夜即将天亮的时刻,树林里静悄悄的,只有一只先知先觉的鸟儿在用清脆嘹亮的声音歌唱着,坚信至少自己知道一天的正确时辰,但是其它的鸟儿却保持着沉默,仿佛也同样坚信那只唱歌的鸟儿把时辰叫错了。

在阿历克·德贝维尔家,苔丝的命运得到了极大的转折,也是她的恶运的开始,在这儿,在她还没来得及开放的时候,她就像一朵花任由恶劣的摧残了,连作者写至此,也情不自禁地发表了一段独特的感慨。我们先看她的感受的描写吧:黑夜深沉,他隐约看见的只是脚边一片暗淡的白影,表明那是穿着他的衣服躺在枯树叶上的苔丝的形体。周围的其它一切都像夜一样的黑暗。德贝维尔弯腰俯身下去;他听见了均匀的轻轻的呼吸声。他跪了下去,把身子俯得更低了,他的脸已经感觉到她的呼吸的温暖了,不一会儿,他的脸就同她的脸接触到一起了。她睡得很熟,眼睫毛上还挂着泪珠。一个是人欲得逞的恶魔,一个是无辜受伤的纯真少女,而作者的轻描淡写式的描写更是突出了读者的内心伤感:“眼睫毛上还挂着泪珠。”在我还不懂得爱的时候,我就被像花骨朵一样受到了无情的摧残,可是,此刻,我还不能预知我的未来有多少坎坷要走呀!这种被粉碎的痛有多大的震撼力哦!

作者的评论也是耐人寻味哦:

这片美丽的女性织品,就像游丝一样的敏感,又实在像白雪一样的洁白,为什么就像她命中注定要接受的那样,一定要在上面画上粗鄙的图案;为什么粗鄙的常常就这样占有了精美的,不该占有这个女人的男人占有了这个女人,不该占有这个男人的女人占有了这个男人,好几千年来,善于分析的哲学家们都没有能够按照我们对于秩序的观念解释清楚。的确,一个人也许认为,在现在这场悲剧里,可能暗藏有报应的因素。毫无疑问,苔丝·德北菲尔德有些身披铠甲的祖先,在他们战斗以后嬉闹着回家的时候,对他们那个时代的农民的女儿们也有过同样的行径,甚至更加粗暴野蛮。不过祖先的罪孽报应在子孙的身上,虽然对诸神来说是一种再好不过的道德准则,但是普通的人类天性对此却不屑一顾;因而对这件事也就毫无用处。

对于没有爱情的事,你究竟抱着怎么样的观念去对待?希望像祥林嫂一样?我们的苔丝勇敢地走出了一步,离开了阿历克·德贝维尔,呈现了女性少有的尊严,我们发自心灵地向她致敬!可是,命运真的不公,她有孕了,而孩子又死了,这一切,都对她的善良的心灵造成多大的打击哦!

可是,更捉弄人的是,这颗寻爱之心不会因为自己受摧残而受遏制,相反,一旦当自己有了爱的机会时,却是如火山爆发了。这不,生命中出现了戏剧的一环,安棋尔·克莱尔先生在她的生命中出现了。

【第2篇】

感觉有点说不清读完《苔丝》的感觉了,好多的感情交织在一起,有点窒息。

苔丝是个悲剧,彻头彻尾的悲剧。她家境贫寒,却美貌如花。对于一个自重的穷家女子来说,美貌就意味着麻烦。她吃苦耐劳,却时乖命蹇——初次打工就遇上东家德伯维尔的纠缠。年纪轻轻就失身,怀孕,拉开了她生活的序幕,亦成为她悲剧的开始。人们的歧视,她能顶住,偏远处劳动的艰苦,她也不怕,和牧师出身的青年大学生克莱尔的相爱却压垮了她。新婚之夜,互诉心曲,都端出了自己人生中难以启齿的一段。对等的倾诉却没有对等的结果:苔丝不变初衷,依然怀爱,克莱尔则一反常态,毅然决然地抛弃了她。自此,悲剧愈演愈烈……分分合合,合合分分,终于是,不堪刺激的苔丝杀死了德伯维尔,成了一个杀人犯——一个世所不容的美丽纯洁的杀人犯!

老师说过了欣赏任何一部经典作品尤其是社会小说,首先离不开对作品产生的时代背景的了解,因为伟大的作品总是一个时代的缩影。欣赏苔丝也不例外。如果单单从这部作品或者用现代人的观点思维来欣赏这部作品的话,那么,书中的主人公克莱尔委实犯了一个不可饶恕的错,他对深爱他的妻子苔丝的抛弃。但明白了这部作品的产生背景,我们可能对于克莱尔不只是指责,或许会有很多同情的成分。苔丝描写的是19世纪后期英国农村的生活。当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正以坚实的步伐向前迈进,许多的偏僻地方都不可避免地受到其影响。这种影响不只表现在农村向机械化和大农业的迈进,对于人们思想的冲击同样是致命的。处于转型期的人们的思想一片茫然,这使得许多思想正在不可避免地被抛弃或者接受。正是这样,苔丝的悲剧显得是那样地催人泪下。这不能怪克莱尔,他也是社会的牺牲品啊!用作者托马斯。哈代的话说,这一切都是自然的法则在起作用,兴盛交替,潮起潮落,风水轮流转!这时期思想领域最明显的一个变化恐怕莫过于人们对上帝的疑问了,就像克莱尔那样。但是即使是克莱尔这样思想比较先进的人仍旧不可能完全摈弃旧观念旧道德的束缚,这恐怕也是苔丝悲剧的一个缘故吧。试想,在现在,想苔丝这样美丽贤惠的女人即使失身,还有谁会责怪甚至不能容忍呢!何况她是不知情的呢。同时,苔丝成了旧思想的载体。作为一个女人,她得承受家庭和社会的压力。当然,社会压力主要是道德方面的。苔丝遭遇强暴后,村子里的人认为她有伤风化,无不对她另眼相看。甚至,就是她自己也对自己不可饶恕,于是整天蛰伏在家里。她背负了历史的重荷。书中多次谈到她是贵族的后代,这也就意味着她承载了历史的思想及道德观念。她失身于德伯维尔的那段耻辱经历始终是她人生路上的巨大障碍。正是因为它,她迟迟不肯接受克莱尔的求爱。但当她克服了这一心理障碍时,克莱尔却无法再接受她了。总之,她的过失在旧道德看来始终是不可饶恕的!

同时,苔丝也开始初步接受新的思想,这也就是她最终能走出自己的心理障碍的缘故。但或许哈代只是叙事般的描述一个故事,我不认为它仅仅是在叙说一种现象。苔丝的这种转变反映了资本主义思想不可遏制的冲击力。文中最后提到当克莱尔去巴西之后思想开始发生了一些变化,他开始接受了在以前看来似乎是有些荒谬的事实。或许,正是这种现象的反映。或许,连哈代本人也对这种变革束手无策。于是,他创造了克莱尔这个人物来表达他的这种苦闷。幸好,哈代知道把这种情绪诉诸笔端,要不还真不知道会有什么不幸的事情发生在他身上呢!

当然,这些只是我感觉我们应该读到的东西,但我毕竟不是哈代那个时代的人,就作品本身而言,我无法评价它的社会意义,作品中让我感动的是苔丝和克莱尔的爱情,用惊天地泣鬼神形容也不过分。尤其是在新婚之夜就得面对丈夫的离去,又有多少女人能够做到?苔丝爱克莱尔,爱得发狂。她爱得不仅是他的容貌,不仅是他的琴声,不仅是他能给他带来的一切,甚至包括失去的,甚至为他所受的痛苦,她都能承受。她记得他说的每一句话,她学唱他喜欢的歌,连他的那些理论,那些她自己还似懂非懂的理论,她都牢记着,奉若神明。

他成了她的呼吸,她的生命。当克莱尔问伊兹,那个曾经爱他的姑娘,能否像苔丝那样爱他时,伊兹几乎脱口而出,她不能,因为苔丝的爱是无法比的,她可以为他而死的。在别人眼里,都能看出苔丝,如此厚重的爱。可见这爱的程度了。虽说最后我们的主人公并没有像我们希望的那样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但他们的爱情毕竟还是超越了尘俗,散发着迷人的光芒。或许,这种纯洁无私没有感染任何物质侵染的爱情是我们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应该大力提倡的呢?当克莱尔远去巴西的那段时间,对于苔丝来说可以是暗无天日了,但她对克莱尔的爱始终不渝。她不准任何人侮辱克莱尔,污辱他们那至高无上的爱情。也许有人禁不住会问:用那么仅有的一点卑微的骄傲去支撑昂贵的爱情是否值得?是啊,在这个信奉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年代又有多少人能坚持自己的信仰呢,更别说要为此付出如此巨大的牺牲了。资本主义思想冲击的不只是西方国家,还有东方国家,中国也不能避免。但在这样一个多元化思想并存的年代,我们是不是应该思考一下,对于道德,我们究竟应该怎样去抉择?人生往往是无奈的,人不仅要看他做了什么,更重要的是要看他的本意是什么,后者才是衡量道德好坏的真正标尺。

当然,苔丝的真正价值还有其艺术价值。整篇文章谋篇周密,结构严谨。文中多次运用伏笔,预兆和细节,还有场景的烘托,让主人公的形象鲜活起来。但这些并不是我关注的重点,我想或许我可以不予讨论。再说有那么多人在研究了,或许我没有必要再作这些无聊的笑料了。

《伤逝》读后感2500字


时光过得真快,我爱子君,仗着她逃出这寂静和空虚,已经满一年了。涓生与子君相爱决定同居到爱情消逝分开不过才一年而已啊。

最初的时候,涓生每日等待子君到来,子君不来时心不在焉,坐立不安,书一直在翻但却看不进去,见子君迟迟不到便担心着她是不是翻了车,是不是被电车撞伤了,等到子君到的时候,则是迫不及待的迎了上去,才终于放下心来。情窦初开的小男生,大抵都是这个样子吧。

最初的子君,看到一张铜板的雪莱半身像,也不好意思看,子君最初是被旧思想束缚着的。但是因为涓生与她谈家庭专制,谈打破旧习惯,谈男女平等,谈伊孛生,谈泰戈尔,谈雪莱谈了半年,没想到半年后,她便站出来要决定自己的归属,选择自己的幸福。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便有了那个时候的新时代女性的思想。

那时候的社会是古板的旧制的腐朽的,是因为那时候的社会文化是古板的旧制的腐朽的。那种腐朽的文化,在许多老一辈人的眼里已经扎了太深的根,挪不动了,这也是没办法的。但是青年一代是很容易接受新的思想新的文化的,只要能够让他们接触到。比如子君,以前接受的教育是老旧的腐朽观念,一开始是被旧思想束缚着,但是后来接触了不过半年,便接受了新思想新文化。好像一个个体,细胞也会新旧更替,老细胞总是会被淘汰掉的,只有新细胞是未来。所以老的腐朽的,总有一天也会被淘汰掉,新的思想和文化落在青年一代身上便有了希望有了未来。没有人永远年轻但是永远有人年轻着。

在求爱的时候,涓生是大脑宕机了,只是一片模糊。但是子君却记得深切,一点一滴,一言一行,都是记得深切的。在示爱的时候,涓生是有单膝跪地的,子君非常感动,但是涓生却觉得愧恧,而且觉得可笑和可鄙的,害怕子君总是想到那一幕。涓生认为子君是被旧思想束缚着的,认为自己是新时代的有着新思想的人。那又为何还会觉得单膝跪地示爱可笑可鄙呢,我认为大概是他的大男子主义在作祟,什么男儿膝下有黄金之类云云,虽然没有这样说,但是骨子里却是有着这种想法的,所以也不希望子君总是记得那一幕。

我觉得在路上时时遇到探索,讥笑,猥亵和轻蔑的眼光,一不小心,便使我的全身有些瑟缩,只得即刻提起我的骄傲和反抗来支持。她却是大无畏的,对于这些全不关心,只是镇静地缓缓前行,坦然如入无人之境。子君爱得热烈,爱得纯真,当初决定冲破家中的束缚的时候,便不再在意他人的看法了,子君是勇敢的。而涓生自己确实懦弱的,害怕他人异样的目光。可以看出来,子君的爱勇敢而坚定,好像只要和涓生在一起就什么都不怕了,但是涓生却爱得懦弱爱得胆怯,或者说根本就不那么爱子君。在不太忧虑生活的时候,有着多余的心力去寻着消遣。涓生对子君大概就是这样吧,只是消遣罢了,虽然说得难听了一点,但是也差不多吧,所以后来子君因为和他生活,因为照料两个人的生活,因为操持家务,因为各种琐事,被磨去了棱角,不再那么有新时代的特征后,涓生便不爱子君了。

同居后,两个人一起生活,终究是变了。所谓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在谈恋爱的时候,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只要抽出自己空闲的时间,去和对方待在一起,去消遣不要紧的时光,寻一个乐子就好了。但是到了婚姻里,就完全不一样了,整日待在一起使得待在一起的时光不那么宝贵了,而且两个人一起生活,必然是要相互照料的,在自己忙的时候,在自己没有空闲的时候,也有着另一个人在。这时候不再是一起消遣不要紧的时光了,而是要从本来就紧的时间里还要分一些出来给对方,添些麻烦罢了。柴米油盐也都要去操心了。所谓的贫贱夫妻百事哀,也是因为要操心的事情太多了,没有时间去经营感情了。这是真的,爱情必须时时更新,生长,创造。但是时间和精力都被日常的琐事占了去了,不能去更新生长和创造的时候,就只能等待往日的感情被消磨殆尽吧。

那算什么。哼,我们干新的。我们。她说。在涓生失业的时候,子君也没有要退缩的意思。但是涓生却害怕了,变得怯懦。

涓生抱怨着子君没有时间陪自己聊天读书,但是又没有办法去请女工,涓生自己也没有时间帮子君做家务,照看家里。涓生抱怨子君的阿随和油鸡,却丝毫没有考虑过子君的寂寞感受。涓生抱怨没有一间静室,抱怨子君没有那么幽静体贴,抱怨屋内的碗碟煤烟,却没有体谅过子君的辛苦。涓生一边抱怨着子君总是催着自己吃饭,后来子君不催自己吃饭了,又嫌自己的饭菜是冷的而且还不够,却不曾想过谁知道你什么时候要吃饭不可能你想吃的时候就有热腾腾的给你吃,而且你想想是否家中还有足够的米给你吃呢。到底是喂了阿随才不够的还是本来就不够了呢。涓生好像是一个老爷,什么事情都要子君帮他打理好操持好,自己只管去做自己的营生自己的事业,这难道不是旧时代的思想么。后来油鸡吃掉了,涓生只觉得清静,但是不曾想过子君是否觉得心疼。然后还道人是多么容易改变啊。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现在忍受着这生活压迫的苦痛,大半倒是为她,便是放掉阿随,也何尝不如此。忍受着生活压迫的苦痛的,又不是只有涓生一个人,子君为了涓生和家里决裂,忍受着这等的生活,在他眼中,却觉得子君变得浅薄了。她的勇气都失掉了,只为着阿随悲愤,为着做饭出神。涓生从头到尾其实眼里心里都只有自己吧,他真的爱子君吗,他爱自己定是比爱子君多得多的。

是的。她又沉默了一会,说,但是,涓生,我觉得你近来很两样了。可是的?你,你老实告诉我。真正让子君没了勇气的,不过是感觉到了涓生的两样,不过是感受到涓生对自己的感情已经变了。所以最后当涓生说自己已经不爱子君之后,子君后来便死掉了。子君的满腔孤勇,是来源于对爱情的追求,对于两个人感情的追求,才有着对抗一切的勇气。涓生简单的一句不爱了,便打碎了子君全部的希望全部的勇气。好像是自己一直苦苦的坚持和追求,都成了一场空。信仰的崩塌,大抵就是这样。子君的死,没有交代,想来大概是自尽或者是抑郁而终。给子君启蒙的是涓生,让子君毁灭的也是涓生。

在这段感情中,子君比涓生要勇敢坚定的多。子君有着为了涓生抛弃一切对抗一切的勇气,但是涓生确是一直畏畏缩缩的。不止是子君身上有着旧时代的残留,涓生自己身上也有很多旧思想的束缚,而涓生自己还浑然不知。涓生对子君从来没有深切的去了解过,没有深切的去关心过,想来,大抵也没有深切的去爱过。但是子君确实爱得太深。爱情也成了子君唯一的寄托,所以当爱情破裂的时候,子君也没有办法继续活下去了,也可能还有旧思想的束缚吧,爱情家庭好像就是一切,被抛弃的女子,在那个时代实在是很难再拿出勇气来。

但是生而为人,难道只有爱情值得追求吗。为了爱情放弃生命,是可以的,但是为了一段破碎的感情而放弃生命,是不值当的。若是殉情,追求爱情的永恒,我是觉得伟大的。但是因为感情破裂,经受不住打击而放弃生命,我觉得不值得。不论男女,都不应该把生活的希望和勇气寄托在别人的身上。只有首先足够爱自己,但是不是自恋也不是眼里只有自己的那种,才能有力量去爱别人。一个独立的人,他的幸福绝不是别人给他的,人的觉醒,首先就是要对自己负责。能够拯救自己的,只有自己。

最后说一句,反正我觉得涓生挺渣的,不喜欢。

围城读后感2500字


钱钟书的《围城》主要是以抗战初期的中国为背景,用生动风趣的语言为读者勾画了抗战初期我国知识分子的群相。

读罢《围城》,意犹未尽,时而回忆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时而想像着作者所描述的情景,深有感触,仿佛身临其境、如见其人。读到关于周经理的文字,仿佛看到现实生活中很多人的影子,觉得熟悉,但细细想来,又觉陌生,毕竟写作的背景与现在的环境不同。读人不易,古人对了解人的方法总结了不错的方法:"五观".

所谓"五观"是指:一观对方平时接触了什么样的人;二观对方有钱后都把钱花在哪里了;三观对方有地位的时候,他一般都比较推崇什么样的人;四观对方在地位很低下的时候都做了些什么;五观对方在有没有钱时候他有没有做过什么不好的事情。除了第一观,其他四观从书中都不便细究。所以就说"一观",以期窥一斑而见全貌。

就其接触的人而言,书中代表性的人物有三人:一位是他的夫人周太太,一位是方鸿渐,另一位是文科室的王主任。

忽闻河东狮子吼,拄杖落手心茫然先说周太太,周经理跟周太太花烛以来,一向就让她。当年死了女儿,他想娶个姨太太来安慰自己中年丧女的悲哀,给周太太知道了,生病求死,嚷什么"死了干净,好让人家来填缺",吓得他安慰也不需要了,对她更短了气焰。他所说的"让她三分",不是"三分流水七分尘"的"三分",而是"天下只有三分月色"的"三分".

周太太也会因为鸿渐的事,在家里大发脾气。试想我们通常会向谁发脾气?向不相识或者不相干的人,还是向对我们的那个人?对我们的那个人,换句话说,也就是欺负的那个人。日本漫画家浦泽直树的漫画《怪物》里,那个任性的德国女子伊娃,有事没事老是向日籍男友天马医师发脾气,他总是对她百般迁就。后来,他们分手了,她才知道他是多么好的一个男人,可惜,他不会再回到她身边了。失意的她依然经常乱发脾气,然而,再没有一个男人像天马医师那样在乎她。

张小娴说:"可以有一个男人让你发发脾气,对你的任性束手无策,唯有苦笑着哄你,这些幸福从来也不是必然的。一个堂堂男子汉为什么会迁就一个时不时发脾气的女人?那无非是爱。"即便受不了,他还是承受了。也从侧面反映周经理是对周太太最亲近的人,也是对她的,欺负的那个人。周经理自述:"二十多年前我们还没有来上海那时候她就有肝胃气病。的时候不请医生打针不吃止痛药片要吃也没有!有人劝她抽两口鸦片你丈母又不肯怕上瘾。只有用我们乡下土法躺在床上叫人拿了门闩周身捶着。捶她的人总是我,因为这事要亲人干旁人不知痛痒下手太重变成把棒打了。可是现在她吃不消了。"一个体贴入微的丈夫形象跃然纸上,也许捶一天两天容易,可是近二十年这样做却是不易的。至近至远东西,至深至浅清溪。至高至明日月,至亲至疏夫妻。他对太太是软弱还是忍耐,怕老婆还是疼老婆,相信不同的人看会有不同想法,在婚姻的围城中,周经理过得如何?

眼睛长在屁股上,只认衣裳不认人

方鸿渐,周经理的挂名姑爷。在留学期间,鸿渐收到丈人的信,说什么:"贤婿才高学富,名满五洲,本不须以博士为夸耀。然令尊大人乃前清孝廉公,贤婿似宜举洋进士,庶几克绍箕裘,后来居上,亦与有荣焉。"崇洋媚外的姿态,对于文凭的盲目崇拜,将鸿渐的归来登报昭告,让爱面子的周经理挣足了面子,但殊不知,一旦买文凭的*公布,他怕是颜面扫地。爱面子的人终究是累的,他们要在别人的眼里活着。周经理见了这位挂名姑爷,乡绅儿子,留洋学生,有点畏闪,谈话,是义不容辞,而心非所乐。

与他的这位挂名姑爷谈话时,眼睛躲避着他的脸。软弱中还要摆出尊严。餐桌上的聊天看着女婿的脸色说话,生怕惹恼得罪了自己的女婿。好面子的周经理,面对鸿渐的不识好歹,只能把自己惨淡经营的最难措辞的一段话闷在心里。思想现在社会中的人又何尝不是呢?对学历文凭的盲目崇拜,对海归的另眼相看,明明心里不愿意却又迫于压力面对人际矛盾,心中有了想法却要勉强用所谓好听的话作修饰。可怜的周经理,在人际关系的围城中,无奈的承受一切。

当假装成为艺术

王主任--出场次数寥寥,但是却对鸿渐留学起到了关键作用,这也可作为蝴蝶效应的一个例子。文书科主任看见原信,向东家大大恭维这位未过门姑爷文理书法都好,并且对死者情词深挚,想见天性极厚,定是个远到之器。周经理听得开心,叫主任回信说:女儿虽没过门,翁婿名分不改,生平只有一个女儿,本想好好热闹一下,现在把陪嫁办喜事的那笔款子加上方家聘金为女儿做生款所得利息,一共两万“块钱,折合外汇一千三百镑,”给方鸿渐明年毕业了做留学费。“短短几句溢美之词,促成鸿渐留学,可谓功不可没。但也从中看到了人性中的软弱,其实人有时喜欢听好话,甚至会因此忘乎所以做出错误的决定。莎士比亚《裘力斯.凯撒》中有言:"当我赞扬他憎恶谄媚之徒时,他就会欣然首肯,却不知他已经接受了我搔到痒处的谄媚。"

王主任起的新闻稿子:本埠商界闻人点金银行总经理周厚卿快婿方鸿渐,由周君资送出洋深造,留学英国伦敦、法国巴黎、德国柏林各大学,精研政治、经济、历史、社会等科,莫不成绩优良,名列前茅,顷由德国格莱登大学荣授哲学博士,将赴各国游历考察,秋凉回国,闻各大机关正争相礼聘云。这篇稿子极尽阿谀之词,看起来虚伪。不过也正是这片稿子,让人看清楚了这位写作委婉得体,天衣无缝,曲尽所谓"顺水之妙"的王主任的假面具。面具戴久了也就成了脸了。一朝天子一朝臣,一个不愿意理朝的皇帝是养不了良臣的。昏君需要弄臣。若是周经理是一个正直、诚信、不喜阿谀奉承之人,又怎么会有一位他如此喜欢奉承拍马的王主任呢?不知周经理自己是否察觉已陷入工作的围城之中?

深陷婚姻、人际、工作围城中的周经理终究只是社会的一个缩影,通过他看到了一个立体的人,《围城》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围城》写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有人说: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是啊,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也许我们需要想的不是如何逃离抑或如何进去,而是如何在现有的状态中尽力而为,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想起《阿甘正传》中阿甘母亲说的话:"人生就像各种各样的朱古力,你永远不会知道那一块属于你。"的确,人生就像是一盒巧克力,不去品尝,就永远不会知道它的味道。生活的巨轮不会停止地向前滚动,如何去适应生活,去战胜生活中的困难,完全在于你对生活的态度。生活中什么都会发生,我们无法也不必去预知未来。只要我们实实在在的生活,对身边的人付出真爱,生活就会是幸福的。

《原则》读后感2500字


这本书如此的让我感同深受,这是一本让我早上希望快点起床,获取一天营养能量的书籍。把我从一个过去感性 幼稚 冲动 情绪化的自己,又一步拉到了理性 成熟 冷静 深思熟虑的自己。我们生活中需要有突变,需要对于每个细小的行为认知,有思维僵局突破的理解。当你的视角变了,那你的内在 你的思维,你的行为,也在悄然改变。而这个过程的改变也变成了一种蜕变。所以我希望这本书的点点点滴滴都能够浸染到我的生活和工作中,能够指引到前进。那么,这是我读这本书的目的的话,那我就需要思考如何实现。实现的过程就需要不断的应用 实践。只有经历才够深刻。

1.人一生长最好的机会,大多数来自苦拼的经历。苦拼是对人的创造性和个人的考验,从这些考验中挖掘最大的价值

过去我会在自己的家人面前, 展示自己如何的苦,自己每天需要工作那么长时间,自己工作强度这么大,压力这么大。如果有条件我就可以换工作。我也羡慕别人的媳妇,可以在家尽情的 琴棋书画的过自己的悠哉的一生。所以每次下班的时候,我的表情就会很低落。因为我走的最早,回来的最晚。家里人 看电视 玩游戏 其乐趣无穷。这种自我怜悯和愤怒在我心里时常上演,但走过这段苦拼的路。回头看看,现在的自己。没有这个过程,又怎么可能积淀自己面对困难的态度和压力。又怎么能够积攒让自己自信的,从内而外的自信呢!

2.从更高层次俯视机器。

只有拥有了这种更高层次的俯视的能力,看待问题的视角,面对问题的态度,处理问题的方式都随之会发声巨大的变化。所以,我跳出来,读到这部分的时候,一下子出现了画面感。如同我站在山丘顶端。一览众山小的看到了这场征途我们从哪里出发,我们要到哪里去,而在通往我们共同目的的路上。

首先,我是机器人内部的小机器人,那我就有改变的能力,并终将实现更好的结果。我们对自己的定位,对自己的坚信是我们取得成功的充分必要条件。所以对于工作中还是社群中让我不断突破做领导,做统领的事情,优秀的人很多,但是自己对自己需要有足够的信心。然后开始思考我的目标是统领这个团队。那如何才能更好的去思考,以我们想要的结果为导向。我要设置什么目标。拿自己的工作而言吧,结果是让校区有更好的业绩,以这样的结果,为了实现这个结果,我需要设定为了这个结果的目标。学生教学质量高,家长满意度高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我要设定什么任务。提升老师的教学技能,以及为教学结果负责的意识和行为 ,与家长之间建立情感链接,让家长感受到我对孩子额外的付出以及孩子成长进步的点滴。

其次,区别机器设计的你,以及作为机器工作者的你

这部分让我们如何把握平衡。作为管理和设计的自己,必须以身作则,自己要做好榜样标杆的力量。也要确保不让自己陈丹不应该承担的任务。职责分明 信任对方。站在这个角度,就不能在凭情感行动,只看眼前。时刻记得自己的方向。自己想要去的地方。

在这个过程中,客观的看待自己和他人。让每个人发挥自己特有的优势,以实现他们的目标。这个团队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板和短板。将每个人的长板综合在一起,板底是我们共同的目标,这样我们就可以打造我们自己的彩虹团队。

3.如果你真想改变,最好是决定思考决定养成哪些好习惯,戒掉哪些习惯,然后执行

看到这部分的时候,让我想起前几天易效能班会的时候。觅姐和文杰分享的内容。我们向去改变自己运动的习惯,先从微运动开始,每天运动5分钟,并且从自我标签上进行修正。运动达人。阅读达人。从我们的x习惯去落实我们的目标,才能让目标有实现的可能性。

反思自己:我希望锻炼自己的表达能力。因为自己工作职位的需要。

那我针对自己的这个目标,首先我在自己标签上,加入了持续分享达人。

为了达成这个目标我就需要养成习惯。就是每天去表达的习惯。刚开始我的表达只是复述,渐渐的我的表达开始用幕布构建然后支持自己的框架,然后形成自己的思维模式,进行表达。

在表达的过程中,我心中充满了激情,表达的欲望,但是自己还不太具备表达的能力。表达是建立在你雄厚的知识构建的基础上,及其清晰的逻辑框架上。

所以在这条前进的路上,我不断的摸索。我以过去的快。过去的不敢面对,在不断的阅读认知突围中,我放下了恐惧和害怕。

我理解了没有现在的笨拙,怎么可能以后的千里马。

所以我开始去文自己,我如何去练习。

发现只要敢于去面对问题,承认自己的客观事实。一切都满满展开。

所以我集中主题去分类整理主题式学习和分享

在分享的过程中,我不断地收集反馈。并做调整。

我以更慢的速度学习了 文杰推荐的结构思考力。

慢是为了更好的快。

笨拙是熟练的第一步

以极度开放的头脑接受反馈,是自己突破自己有限的认知,成就完善的必经之路。

持续的练习,让一切不可能成为可能

表达技能的学习也是如此。技能的学习用多少钱也买不到。需要时间,在一天天 一次次的演练中突破自己。

4.生活原则-做决策的时候,我们需要理解事情的直接结果,后续结果 在后续的结果

我们通过这样的方式也可以审视我们的目标,帮助我们以更高的视角俯视去做决策。很多事情,都源于我们对于她的思维认知的定义。事情本身是客观的没有好坏之分,没有情绪可言。举个例子,对于996这件事,如果我们看到的直接结果是很累,上班的时候不情愿去,上班之后,萎靡不振,下班晚的时候,一直在抱怨,而不是投入工作。如果我们看到的直接结果是加班?那我们会产生上述的行为,但是如果我们能够看到996后续结果是,对于这项工作,我投入了更多的时间,更多的思考 更快的速度收获和超越我在这个领域的独特性,而现在的努力就是让我产生后续的结果。在后续的结果,我掌握这项技能之后,我就可以开始突破自己新的能力技能。这样我的职业上升的空间就会比哪个只看到直接结果的自己快。

5.头脑极度的开放

我们人性本身的两大弱点 :自我意识的障碍和思想盲区的弱点。我们没有意识到我们大脑本身的弱点,有时意识到了,也不愿意承诺,而是本能去隔断否定的声音,或者与自己否定的声音本能的产生对抗,甚至情绪。这样的事情,在我的世界里,在常见不过了。和家人的相处,与家长的相处。记得有一次和家长投诉,我本能的反应,就是和家长辩驳,我抱怨我做了那么多,你没有看到。如果现在,我绝对不会了,回过头来,看哪个时候的自己。这样的习惯处于低层次。现在的我,我会诚恳的相信我也许并不知道最好的解决办法,并忍受到,与自己知道的东西相比,能不能处理不知道 才是更重要的。因为这会让我们更好的理性的全面做出决策。我们放下了自我,以更好的做出决策,只关心如何实现目标作为我们的重心。

生活原则阅读完毕,在这个过程中,我发现理性 原则 逻辑的重要性。

我们生活中的很多事情,似乎很多时候,又在再次上演,同样的情景和感受在重复上演,需要我们思考是因为我们在相同的问题上,缺少原则的指导。

所以这本书并不是我阅读的重点,反而是我思考和践行的起点。我在自己的阅读复盘里面,单独建立一个列表---原则。希望自己时刻去反思 洞察生活中的案例,及其指导我进行思维突破的原则指导。

例如 :突破表达 培养自己的结构思考力,每一次发言有没有按照横轴和纵轴的方式罗列自己的结构。每件事说三点,每一点是基于 观点结论先行 ---称述支持观点的原因---及其支持原因的事实或者数据。

例如沟通的原则,先倾听,移情倾听去了解对方此刻的需求是什么?从而达到双赢。并且对于对方不同的观点可以做到头脑开放。

名著读后感2500字


名著读后感2500字范文一

阿法兰塔之殇 百年孤独

许多年以后,当乌苏娜已经成为躺在床上任由孙儿们捉弄的干瘪的老人时,她终于腾出时间来思考所有的事情。而当她终于看到了阿玛兰塔悲凄的挣扎时,心下无限凄惶,她才意识到阿玛兰塔其实是多么温柔善良的人。

原来她把关怀全部放在给侄儿洗澡的手心里,原来她把悔恨每天都织进给亲人或陌生人穿的衣服里;原来她怀着无比深沉的爱和所有人保持着残酷的距离,做出了一个又一个残忍的决定。

她终于看到雷麦黛丝的死,也一并埋葬了阿法兰塔的渴望和值得被爱的自己,并把恐惧的种子深深种进她腐烂的心;而她在怯懦与对爱的渴望中,挣扎了这么多年,却最终成为荒谬的恐惧的俘虏。

上校总是喜欢在午后来到阿法兰塔家,走的时候到她身边坐上几分钟。他喜欢看她不停地织着针线的专注模样,尤其喜欢看她在阳光下的光彩身影。

家里人都知道上校爱上了固执而狠心的阿法兰塔。乌苏拉总是劝上校另找人家。

上校总是笑而不答。他除了在阿法兰塔身边坐上几分钟之外,也从没有提出过别的请求。直到所有的爱意,所有的挂念变成例行公事的问候。

上校的嘴角,总是挂着同样的淡淡的恬静的微笑。他从不多问一句。他以他令家里所有人吃惊的宽忍、慈悲和执着,等待着或者是绝望着。

偶尔他会带一束洁白或火红颜色的花朵给阿法兰塔。

阿法兰塔把花插进没有水的花瓶里。很快花瓶就插满了。她翻箱倒柜找出房间里所有可以装物品的瓶瓶罐罐,但很快这些罐子很快也被插满了。在那些潮湿夏夜,乌苏拉恼怒地闻着房间里无可遏止的腐烂气味,恨不得把阿法兰塔的房间点火烧掉。

直到一天,上校跟家里人说他要去打仗了。

乌苏拉知道房间里不会再堆积腐烂的植物了。她微笑地祝福上校,送他出门。

上校走了之后,阿法兰塔有些不习惯一个人的午后。她织着衣物会不知不觉发起呆来。而她总是会有那么几分钟,想到死去的那个年轻人。

阿法兰塔,她不是一个美丽的姑娘。在很多年前,在爱情来临的那个午后,她还只是个淘气的孩子。

她记得那个潮湿的午后,她和姐姐雷贝卡的生活,被一个修钢琴的年轻人搅乱了。年轻人身材清瘦而高挑,长着白皙的皮肤和修长的手指。他能让满是灰尘的奇怪玩意唱出曼妙的音乐,他能拘谨地牵着她们姐妹翩然起舞。那舞步令阿法兰塔眩晕,更令她着迷。

阿法兰塔看到雷贝卡和年轻人交换的信件。里面有那么多奇怪的亲密字眼。惊慌、愤怒和不可遏止的嫉妒,让她发狂。她急不可耐地向年轻人倾诉衷肠,却被当做不懂事的小女孩突发奇想的恶作剧。

阿法兰塔气恼地扭曲了脸。她在姐姐雷贝卡耳边恶狠狠地说,她休想和年轻人举办婚礼,即使她非得杀了她才能办到。

阿玛兰塔为了得到这份爱情,她已经出卖了自己的灵魂。她让蛀虫蛀食雷贝卡的新娘礼服,用最恶毒的语言诅咒他们的婚礼,甚至想用鸦片祈祷雷贝卡的死亡。

她成了一个恶毒的女人。她不知如何让年轻人明白,这个热情似火,敢爱敢恨的雷贝卡是不会像她这样深沉地爱他。而她也没有勇气忘记每个周末这个翩翩君子所带来的关于幸福的梦想。

她想起婚礼前几天她心力交瘁地祈祷。她想起好几次她把掺了好几勺鸦片的咖啡冲好又倒掉。

她想起雷麦黛丝死时发出的奇怪声响。像是轰隆隆的雷声,在午夜把房间都要震塌了。

雷麦黛丝吐出黑乎乎的液体,跟鸦片咖啡一样散发着诱惑的醇香。家里人哭的歇斯底里。这个刚过门的新媳妇得到了家里所有人热爱,她以她圣洁的童贞像太阳一样温暖了房间里的每个角落。

雷麦黛丝死后房间的墙壁开始不停地长霉。无论家里人怎么清理也无法制止这些恼人的霉菌的生长。

之后,在很多战争年月的间隙,上校只要回来就会到阿法兰塔身边坐上几分钟,递上几句问候。阿法兰塔像往常一样,带着微笑回答他的问候。她不问他从哪里来,这回要去哪里,多久才回来。

他总是回来,总是离去。

乌苏拉对上校抱着越来越是深的同情。终于有一天,她忍不住向上校抱怨起她家里这两个冷酷的姐妹。

她告诉上校雷贝卡是个多么自私狂妄的女人,她是怎样不顾廉耻的抛弃自己的未婚夫和她表哥私自结婚。而重新夺回年轻人爱情的阿法兰塔又是怎样无情地拒绝了他的求婚。任凭年轻人如何倾诉衷肠,她都斩钉截铁地拒绝。她让他永远别来找他。

她向上校描绘那个镇上所有人都记得的夜晚,年轻人奏出的美丽音乐让所有的窗户都亮起了灯,如同白昼。而狠心的阿法兰塔却安然入睡,她的窗灯不肯为年轻人点亮。

她悲痛地说起年轻人的死亡。他是怎样绝望地用一把冰冷的匕首割破了手腕。

乌苏拉咬牙切齿咬牙地描述阿法兰塔的铁石心肠。她说起阿法兰塔在年轻人的葬礼前,如何当着她的面用火烤自己的手,直到手被烧出焦味。阿法兰塔在伤口上缠上黑纱,而黑纱下面早已没有了伤痕。

从此无所事事的阿法兰塔成为家里最沉默的人。她默默地干活,默默地祈祷。她最喜欢整日整日地在长廊上坐着织绣。尤其是在夏天的午后。

阳光在身后流转,朝她身上洒满金灿灿的光点,使她看上去仿佛一尊女神。

之后这许多年,她就这样成了一幅画像。坐在长廊的石凳上,手里的针线来回穿梭,从侄儿的毛衣,织到自己的寿衣。之后这许多年,在离爱很远的地方,似乎也没有悲伤。

她恨不能用最恶毒的语言使上校清醒,让上校看到阿玛兰塔看到她是多么卑劣,她那让人无法理解的冷漠,让人发狂的残忍,仅是源于对报复的渴望。而报复一个热爱她的年轻人,又是多么不道德。

名著读后感2500字范文二

钱钟书一生学贯中西,融会古今,在创作上匠心独运,自成一家。讽刺性长篇小说《围城》是其一生的代表作,最能体现他机智隽永,才情横溢的艺术风格。它是一部以旧中国中上层知识分子病态畸形生活为描写对象的幽默而辛辣的讽刺小说。作者以幽默的笔法讽刺时弊,描摹人物世态,调侃芸芸众生.常以平易的笔触,在貌似嬉笔中予以淋漓尽致的嘲讽和描写。下面就《围城》的讽刺幽默艺术试作分析。

一部好作品,至少应该在某方面具有鲜明的特色,才能显示出作者的独特个性和品质。比如契柯夫的作品辛辣幽默,带着含泪的微笑;欧。亨利追求精巧的构思;茨威格擅长描写女性《围城》所表现出来的是钱钟书的学者式的幽默讽刺。钱钟书的笔调和鲁迅的截然不同。鲁迅用的是锋利无比的匕首,一触见血,给人一种鲜血淋漓的感觉;钱钟书用的是尖锐的长针,乍看之下,对患部没什么用,但像针炙似地对准医疗部位刺下,刺得深,刺得透,一疼之后便觉舒畅无比,让人被刺得心服口服。鲁迅严肃地对待问题,钱钟书漫不经心地提出问题,但抨击人生病态,笑骂人性弱点的用心都是一样的。钱钟书的愤世嫉俗不是把不合适宜的老祖宗的话东引西摘地说教;而是通过诙谐,轻描淡写的笔调,把个个读过几本书所谓的知识分于的龌龊灵魂一一勾画出来并以机智的幽默、渊博的学识、辛辣的嘲讽,对当时社会种种丑恶的事进行了揭露和批判,同时也道出了许多人生哲理。钱钟书融道德、风俗、人情的批判于一炉,具有机智的风格,妙语连珠,新意迭出,善用比喻和典故。使一种睿智的幽默得以成立,成为独具一格的讽刺作家。

凡是读过《围城》的人,无不被它那妙趣横生的语言逗得忍俊不禁。用两个字说,就是幽默.钱钟书犹如一位冷静超远的旁观者,运用各种机智的反语、双关、谐音、对仗、警句格言,以及中外古今的典故、逸闻,纷至沓来,琳琅满目。常使人笑中带泪,泪中带笑,风趣幽默。尤其是那精辟的比喻和蕴含深意的象征暗示。

钱钟书常用漫画式的笔法勾勒众生,他以锋刃的笔法高超地概括出一幅幅神情毕肖的漫画形象,使人未见行藏,便已看出人物的性格及作者的情感态度,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如第七章开头对汪处厚的肖像描写:

胡子常是两撇,汪处厚的胡子只是一画他只想有规模较小的红夌尖角胡子,不料没有枪杆的人,胡子都生不像样,又稀又软,挂在口角两旁。既不能翘然而起,也不够飘然而袅。他两道浓黑的眉毛,偏偏根根可以跟寿星的眉毛竞赛,仿佛他最初刮脸时不小心,把眉毛和胡子一股脑儿全剃下来了,慌忙按上去,胡子跟眉毛换了位置,唇上的是眉毛,根本不会长,额上的是胡子,所以欣欣向荣。为了二十五岁的新夫人,也不能一毛不拔,于是剃去两缕,剩中间一撮,这也许还是那一缕胡子的功效,运气没坏到底。

看到这段惟妙惟肖的肖像刻画,一幅活灵活现的漫画就形象地浮现在读者脑中了。作者在描绘这位汪大人可笑的容貌时,对他的历史、思想、心理也一并作了讽刺,使他一亮相,就给人滑稽、迂腐的印象。

又如对沈太太的描写:她眼睛下两个黑袋,像圆壳行军热水瓶,想是储蓄着多情的热泪,嘴唇涂的浓胭脂给唾沫带进了嘴,把黯黄崎岖的牙齿染道红痕,血淋淋的像侦探小说里谋杀案的线索。--连用几个想象奇特的比喻来铺陈渲染,读之令人忍俊不禁而又厌恶至极。作者常用半是讽刺半是悲怜的口吻调侃芸芸众生,他是绕舌的、俏皮的、促狭的,联想特别活泼、思维敏捷,下笔不能自休。他总是尽情地挥洒着那种博引经传,融贯中西,联类无穷的超越具体描写对象驰向更广阔思维空间的讽刺幽默笔墨,能造出一种由博识、睿智、谐趣构成的有智性之类的审美世界和巧喻迭出、纵横恣意的独特文体。在调侃方鸿渐购买假文凭时,作者引用《圣经》里的故事作比:这一张文凭,仿佛有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的功用,可以遮羞包丑。在嘲讽他的自我解嘲时,又拉来了中西古代哲人柏拉图和孔子作陪衬:

撒谎欺骗有时并非不道德,柏拉图《理想国》里就说士兵对敌人,医生对病人,官吏对民众都应该哄骗。圣如孔子,还假装生病,哄走了儒悲。孟子甚至对齐宣王也撒谎装玻父亲和丈人望自己是个博士,做儿子女婿的好意思教他们失望么?买张文凭去哄他们,好比前清时代花钱捐个官或英国殖民地商人向帝国府库报效几万镑换个爵士头衔,光耀门楣,也是孝子贤婿应有的承欢养志,反正自己将来找事时,履历是决不开这个学位。

如此调侃,活画出主人公自欺人的阿Q相。正如作者所说小小一方纸能把一个人的空虚,寡陋,愚笨都掩盖起来。在谈到方老爷给孙儿取名阿丑时,作者也要引经据典戏谑一番:人家小儿要易长育,每以贱名为小名,如犬羊狗马之类,又知道司马相如小字犬子,桓熙小字石头,范晔小字砖儿,慕容农小字恶奴,元叉小字夜叉,更有什么斑兽、秃头龟儿、獾朗等等,才知道儿子叫'阿丑'还算有体面的。从中看出方遯翁父子的迂腐、是典型的封建遗老、遗少.

在调侃鲍小姐只穿绯霞色抹胸,海蓝色贴肉短裤,漏空白皮鞋里露出涂红的指甲时,说她是熟食铺子,因为只有熟食店会把那许多颜色暖热的肉公开列陈;又有人叫她真理,因为据说真理是赤裸裸的,鲍小姐并未一丝不挂,所以他们修正为局部真理.⑹写出了鲍小姐的行为放荡,惹得那些男学生满腔邪火,伤害及中国国体.

讽刺的对象相当广泛,无所不包,集中、概括、典型的对知识阶层进行强烈的讽刺。

钱钟书在自序中说:在这本书里我想写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写这类人,我没有忘记他们是人类,还是人类,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围城》序)而这一类人物,就是当时的病态的知识分子。《围城》中常用诙谐的锋刃刺向这些所谓的无毛两足动物.

可以说,在《围城》里的芸芸众生中,几乎每个人物(唐晓芙例外)出场时作者都对其肖像进行了一番讽刺性描绘。常常采用既含蓄而又挖苦的漫画式笔法,令其形神毕露。例如,那位出场一次的哲学家,他的名气是靠同外国著名哲学家通信和会面猎取来的。当他沾沾自喜吹嘘他同罗素会面的对话时,其实是在揭露自己的空虚和无聊。再如三闾大学校长高松年,自称是一位研究生物的老科学家,人们却看不到他的科学家风范。其实是一位心术不正,好色贪杯玩弄权术的学界官僚,他本身就是那所黑暗腐-败的大学的化身。在法国取得文学博士头衔的苏文纨号称才貌双全的女诗人,但她的得意之作竟是抄袭的一首德国民歌。自称是诗人的曹元朗,其杰作《拼盘姘伴》,令人发噱作呕。这两个最后却结成秦-晋,确是珠联璧合.还有,韩学愈从美国的爱尔兰骗子那里买了子虚乌有的克莱登大学博士文凭,骗取了大学教授的头衔,还让他的白俄妻子冒充美国国籍,以便到英文系任英语教授。为了灭迹消踪,杜绝后患,他勾结陆子潇,教唆学生蓄意搞垮方鸿渐,勾勒出了一个厚颜无耻、奸险残毒之徒。像这样的例子,在《围城》中随处可见。每一个人物,在钱钟书的笔下都化作一幅幅讽刺性极强的漫画。读者在不知不觉中品尝到漫画式的幽默。

在《围城》中,作者不但对知识分子行车走卒之辈进行尽情调侃嘲弄,就连那些没有生命的机器也要戏谑一番。如对方鸿渐、赵辛楣等人去重庆途中所乘的车就有这样精彩的一段描写:

这辆车久历风尘,该庆古稀高寿,可是抗战时期,未便退休。机器是没有脾气癖性的,而这辆车撒依卖老,修炼成桀骜不驯,怪僻难测的性格,有时标劲像大官僚,有时别扭像小女郎,汽车夫那些粗人休想驾驭了解。它开动之际,先前头咳嗽,后面泄气,于是掀身一跳,跳得乘客东倒西撞,齐声叫唤。

像这样拟人化的调侃,读过之余,每有会意,一种舒心的感觉便油然而生。在行文中,《围城》通篇都是嬉笔。因此,它又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钱钟书善于用洞烛幽微、纤芥毕肖的笔触刻画人物心理,其犀利精微的心理讽刺,使人物形象更具有立体感。

首先,《围城》的讽刺幽默大胆借鉴西方心理描写的技巧,对人物的心理进行细腻的观察和分析,深层次地进行艺术开掘。如《围城》对少女唐晓芙初恋的心理,老处女范懿装腔作势的心态以及对汪处厚太太内心世界的刻划,就十分的传神精微而深刻。如范懿这位女生指导僻处山谷,年华老去,无人问津,性格也变得古怪起来。她喜欢打听消息,搬弄是非,对女性的同事总要在背后攻击几句,决不能轻易放过。听说汪太太给她做媒,求之不得,但又故弄玄虚,强自矜持,经过一番自我克制,还掩盖不了胸中的那点猴急的心情。汪处厚夫妇请吃饭,她五点钟才过就到汪家。见过辛楣以后,像画了个无形的圈子,把自己跟辛楣围在里面,谈话密切得泼水不入.而且处处随口凑趣。辛楣说这儿闷得很,没有玩儿的地方,范懿说:可不是吗?我也很少谈得来的人,待在这儿真闷。辛楣说曹禺是个伟大的戏剧家,范懿快乐得拍着手掌道:赵先生,我真高兴,你的意见跟我完全相同。高校长进来,辛楣乘机把首席让出来,高校长想了想后不同意,仍旧要辛楣坐,辛楣不肯。高校长让给范懿,范小姐只是笑,身子像一条饴糖粘在椅子里.回去的路上,她几次设法要把同行的方鸿渐、刘小姐支开,留下赵辛楣和她两个人走。她一会儿说桥太窄,让辛楣陪她走河底;一会儿说忘了手提包,让辛楣陪她回汪家去龋绘状心理,逼真如画。既不失幽默,又颇具讽刺色彩。

其次,他还善于透视人物言行举止的心理基础,挑开蒙在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关系温文尔雅的面纱,探索人物的内心世界,揭示出讽刺对象灵魂的丑陋,戳穿和嘲笑对象在言行举止上的虚假性。李梅亭在赴三闾大学就职的路途上所表现出的吝啬心理就很有讽刺意味。启程时,他抢着买低等船票,明明是为了自己省钱,却偏要撒谎骗取别人的好感。路途中,他因为舍不得用自己的新雨衣,便找借口用别人的伞,他带了一木箱药品,准备在内地的学校卖个好价钱,却不愿意给一些仁丹于身体不适的孙柔嘉服用。因为一包仁丹开封后就卖不到好价钱。但不给药,又显得过于小气。左思右想,忽然灵机一动,记得前些天已打开一瓶鱼肝油丸。虽然鱼肝油丸比仁丹贵,但已开封的药好像嫁过的女人减了市价.于是拿鱼肝油丸,给孙柔嘉服下,弄得她又一次呕吐。李梅亭这种吝啬鬼式的怪诞心理就这样在一次次的吝啬心理活动中暴露出来,给人们以厌恶之感,其正人君子的假面具也就被一层层撕下来。这样的讽刺,不同于疾言厉色的抨击,而是通过客观地揭示真想来达到幽默的效果。可谓于平淡中寓谐趣,至拙而又至妙,不失讽刺意味。

另外,钱钟书还善于把作品中各种人物的心绪交织在同一场合,形成微妙而又激烈的心理冲突。《围城》第三章写到一次青年知识分子的聚会,便是一场不期而遇的心理战。这次聚会由赵辛楣请客。有苏文纨、褚慎明,董斜川,方鸿渐等人参加。赵辛楣请方鸿渐的本意是为了使方鸿渐喝醉,在苏文纨面前出丑,以发泄妒嫉之情。结果让方鸿渐喝醉酒的目的达到了,但苏文纨却当着大家的面给予方鸿渐关心爱护,这使赵辛楣感到一种胜利后的失望;褚慎明与方鸿渐在席间互相鄙视,唇枪舌弹,各不相让;董斜川以会作旧体诗,懂同光体而自傲,又遭到赵辛楣、褚慎明的嘲弄讥讽;更有趣的是褚慎明因为美貌的苏文纨跟他讲心,竟激动过分,把夹鼻眼镜都掉进牛奶杯子里了。他拾起眼镜又不肯戴上,怕看清大家脸上逗留的笑.后来方鸿渐酒醉呕吐,褚慎明掩鼻表示鄙厌。可是心上高兴,觉得自己泼出的牛奶,给方鸿渐的呕吐在同席者的记忆里冲掉了。对褚慎明这种阴暗心理的讽刺,触及了某些知识分子最敏感之处--面子。这种把讽刺形象的丑陋心灵,由隐到显,由暗到明,通过心理战而昭然若揭,猛然外化的手法,显示出钱钟书讽刺幽默的高超、犀利。

《围城》是一部读来回味无穷的书。读《围城》,不但可以感受到沿途邂逅的惊喜,体会到妙趣横生的比喻,更能咀嚼蕴含深意的象征。它时而让你笑,时而让你哭,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才惘然若失的悲剧底蕴。《围城》所表现出来的进步的思想倾向和高超的艺术技巧,不仅奠定了它在中国现代小说史上的重要地位,也同时奠定了钱钟书在中国现代小说作家群中不可忽视的地位。止如钱夫人-杨绛女士所说,钱钟书的痴气,使《围城》更富于真实性和戏剧性。钱钟书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都包涵在《围城》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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